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师生餐饮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彻底整治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消除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完善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创建“平安校园”及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ZZ市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店亮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加工贮存情况、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等。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安排部署、整顿治理、总结巩固三个阶段,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7月10日)。各区市县局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要求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整顿治理阶段(7月11日——9月15日)。各区市县局根据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排查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尽早消除隐患,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店要依法停业或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利用暑假期间,加强对学校食堂提档升级进行改造、对校园周边餐饮进行专项治理,严禁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凉菜,确保开学后学生饮食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及时总结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常态,确保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夏季是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又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重点区域,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健康,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搞好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严处,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全面排查餐饮安全隐患,保持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无证经营单位要坚决取缔,严厉查处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隐患。
一、 主要工作
(一) 领导高度重视做好安排部署。教体局领导对开展“防风险、遏事故、保平安、迎建党100周年”校园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高度重视,站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建党100周年献礼的政治高度,把此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与正在进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教体系统开展的“迎接建党100周年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紧紧围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等环节,采取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包保到点等措施,狠抓落实,保障了校园安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了良好环境。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安全意识。活动期间,利用LED屏、广告宣传栏、标语、公众平台、微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及安全生产温馨提示,播放宣教育警示片。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教育培训等,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领导讲安全”、“班主任上安全课”“大讲堂”和“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增强安全教育实效。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特别是以广西校园伤害案件、历年学生夏季溺水事故、触电事故等为例,引导广大师生、职工以案为戒,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理念。组织学校、幼儿园150多老师、安全管理人员集中观看了《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教育片,《生命生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学校幼儿园1325多人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问答,并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使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对基础管理、应急救援知识、食品安全知识、防汛疏散知识都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安全管理能力。
(三)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防风险、遏事故、保平安、迎建党100周年”校园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活动期间,幼儿园等,按照相应预案,组织了消防演练、防恐演练、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了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四)做好隐患排查整改保障校园安全。活动期间,生态城教体局在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消防、电器、防汛设备、食堂等隐患自查整改的同时,对幼儿园进行了安全检查。针对湖北十堰发生的特大燃气爆炸事故,组织学校、幼儿园对所有燃气设备、燃气管道进行了安全检查。结合汛期防汛工作,对所有学校防汛设备、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目前南开小学地下车库渗水造成的设备间安全隐患问题已书面告知有关部门督促整改。活动期间查出各类一般问题51项,均已整改。检查培训机构10家,共发现问题18处,督促完成整改18处。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幼儿园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巡查记录不及时,用电、消防设施检查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在检查中,我们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二是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少、任务重、存在不懂不会的问题。特别是校园食品安全每年都按校园食品安全117条进行培训,各种表格多、检查项目多,存在不懂不会的问题,下步我们和新区教体局联系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
三、下步打算
一是做好防汛防潮工作。夏季多风多雨,进入汛期,防汛防潮工作是阶段性主要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幼儿园值班执勤制度,加强教育,落实防汛措施,开展校园防汛疏散演练,提高安全责任和安全防范能力。
二是持续抓好食品安全检查。按照天津市食品安全117条规定和生态城《关于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的方案》,扎实抓好工作落实,稳步推进,确保食品安全和师生健康。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回顾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应急办、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等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省教育厅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和2015年度综治维稳工作均被考核为优秀。2016年上半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了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一)及时安排部署校园安全工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4月8日,省教育厅召开2016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省委高校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周荣总结回顾了2015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判了面临的形势,全面部署了2016年工作任务。针对“倒春寒”极端天气、春夏季等季节气候特点和“两会期间”、岁末年初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提前下发通知、电话指导、工作巡查等多种方式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5月8日至10日,举办全省校园安全专题培训会,培训内容涵盖校园安全应急处置、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校园安全风险转移、校园食堂安全管理、校园安全事件典型案例分析及建议等方面,来自全省各州市、县市区教育局以及各高校保卫处近400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二)整合学校保险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统筹做好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于5月决定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和义务教育阶段保险工作职能从体育卫生艺术处调整到学校保卫后勤处。下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保险工作的通知》(云教保〔2016〕5号);义务教育校方责任保险相关工作已经通过竞争性磋商选定了保险经纪公司,8月底将完成义务教育校方责任保险的招投标工作。
(三)探索智慧校园安全防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4月,省教育厅组成工作组前往在昆部分中小学实地察看校园通道安全(防踩踏)预警系统建设运行状况,对下一步推进校园通道安全(防踩踏)预警系统建设提出明确要求。5月9日,召开了州市教育局、部分高校、试点县教育局以及网络科技公司参加的智慧校园安全防范综合管理平台工作布置会。5月,组织部分高校、州市、县市区教育局到吉林省对校园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校园警务室建设、事故灾难模拟体验基地等方面进行学习考察。
(四)启动六项治理试点工作。针对当前影响我省校园安全的重点领域和发生学生死亡较多的事故类型,省教育厅协同省政法委、省公安厅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安全专项治理试点工作。选定6个县区分别作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师德师风专项治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治理、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反恐防暴(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试点县区。
(五)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针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食药监局、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等部门开展维护学校稳定及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工作。
(六)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组织部分高校、州市、县市区教育局到吉林省对校园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校园警务室建设、事故灾难模拟体验基地等方面进行学习考察。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强调了学生安全事故(事件)信息报送程序。完成5件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七)妥善处置学生安全事故。指导各地各校及时妥善处置学生安全事故,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影响较大及造成学生死亡人数较多的事故,做好高校安全及维稳工作。
今年上半年,虽然,全省教育系统在学校安全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了全省学校的总体安全稳定。但是,全省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校园“三防”建设投入仍然严重不足。目前,我省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没有专业安保人员,个别农村中小学无围墙或是围墙低矮、残缺,消防设施设备老化严重;部分学校没有安装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能够与公安机关联网运行的更是极少。
二是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和提高。部分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能力较弱,做事时欠缺充分考虑,出事时无法有效应对,导致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三是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难度较大。部分中小学周边存在较多违章建筑、周边饮食摊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呈贡大学城、嵩明职教园区等校园周边交通不便、周边饮食摊点较多;部分学校发生了影响较大的校园伤害事件,部分地方校外学生溺水死亡和交通死亡事故不时发生。
四是工作机制创新不够。我省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清单化管理等方面与外省仍有不小差距,在通过项目推进工作、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等方面做得仍然不够,校园安全精细化、数字化管理平台亟待开发。
五是事故(事件)信息报送迟缓。个别地方和学校未能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未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情况。有的是省教育厅通过有关部门获悉事故情况后,向事发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才上报。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
我们要围绕今年工作目标,紧盯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创新安全工作方式方法,推进校园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领会_、_,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尤其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强调的“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到吸取教训有提高。各地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总协调,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凡有会议必有安全事项,凡有培训必有安全专题;凡有项目必有安全经费,凡有检查必有安全内容;凡有事故必有保险理赔,凡有失职必有调查问责。
(二)切实安排好开学安全工作。暑假中,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没有完全投入使用,极易在各类因素的影响下出现新的安全隐患,加之部分学校的校舍及设施设备遭遇暴雨的侵蚀,使用和功能都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责任,将开学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研究,作出周密部署和安排,切实做好这一特殊时段学校安全工作。要突出重点,对学生宿舍、公寓、食堂、厕所、围墙、锅炉房、图书馆、实验室、在建工程、危化品储藏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防雷设施、消防、校车、校园周边环境等重点场所和重要设施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经费,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对一时无法整治的场所、区域,要设立警戒线,禁止学生进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立即进行维护,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或更新,严禁将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设施设备提供给学生使用或“带病工作”。为做好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也将召开视频会议和下发专门文件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检查组赴各地各校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地各校要按照委厅关于秋季开学的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管理工作。秋季开学前,各供餐学校在当地卫生防疫、食药监等部门的指导下,对食品卫生安全开展一次大检查,清理冰柜内剩余生熟食品,严禁将变质或过期的原材料加工给学生食用,同时要落实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管理规定,确保食品卫生和学生饮用水安全。各校在开学前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在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的主要场所开展一次预防传染病的消毒和消杀工作,对学生宿舍开窗、开门通风、通气,切实做好预防季节性传染病工作。目前,全省高校学生食堂已经全面推行“6T”实务管理,省教育厅将在今年底验收高校学生食堂“6T”实务管理的基础上,试点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中推行“6T”实务管理,使学生食堂管理更加科学、高效、安全。同时,各地各校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部署,将扶贫挂钩工作与本单位后勤保障紧密结合。各地各校尤其是各高校要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方面资源,在挂钩扶贫点建立后勤原材料供应基地,统筹规划、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和种养殖规划。
(四)严格校园安全管理。严格校园门卫管理和宿舍管理,加强对可疑人员的询问查验和易肇事肇祸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加大校园巡逻力度,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规范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完善校内交通安全标识标牌。加强宿舍、实验室、食堂、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等作为清理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堵塞漏洞。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报备制度,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严格组织平安校园创建考评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完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大交叉检查督查力度,实现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工作通报、讲评制度。
(五)着力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各地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探索建立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学校安全工作的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校园安全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探索适合我省学校实际的保险工作模式,省教育厅将继续整合规范学校保险工作,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校园保险工作管理机制和立体化的校园风险管控体系,逐步实现从以保校方责任为中心转向以保学生安全为中心,提高伤亡事故的理赔额度和效率,真正发挥好保险的风险转移作用,减少“校闹”事件的发生。
(六)组织好安全教育和法治、心理健康教育。各地各校在开学首日,要认真组织上好“安全第一课”,通过在军训期间举办安全法治讲座、观看安全教育影片、组织应急防暴演练等多种方式,拓展安全教育手段和范围,推进安全教育阵地建设,使学生真正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养成安全习惯、提升安全素养。要将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养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等理念透到学生行为规则当中,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理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建设、课程建设、队伍建设、场所建设,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师生心理状况及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师生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按照2016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周荣厅长的讲话精神,适时启动安全教育进军训阵地建设、应急演练基地建设、校园警务室建设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平台建设。
(七)继续抓好校园安全“六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各试点县区要将试点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州市教育局要加强对试点县(区)的指导。省教育厅将总结提炼试点经验,供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参考和借鉴。
(八)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政法、综治部门统筹协调下,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安监、应急、食药监、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争取这些部门对校园安全工作更多的关心和支持,畅通工作渠道,整合工作资源,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校园欺凌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嵩明职教园区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重点对安宁职教园区和呈贡大学城校园及周边进行综合整治。
一是无重大安全隐患;二是无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师生意外伤亡和“擂肥”等事件;三是无网吧、电子游戏机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涉黄书刊音像制品危害学生等现象;四是无乱搭乱建、违章占道现象和校车安全交通事故;五是无生产、经营伪劣食品行为危害学生现象。
二、活动内容
1、召开一次动员会。党委、政府于11月2日召开一次由中小学校长(园长)、相关部门及村(居)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进行专门部署。
2、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在全镇动员会后,组织工作专班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排查要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讯区、不走过场。
3、建立一本工作台账。将排查出来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通过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方式,消除问题和隐患,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到“一事一策”,挂牌督办。
4、开展一次暗访督查。活动过程中,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班开展暗访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整改问题,督促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5、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在活动过程中,深入到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逐校逐园进行排查整治,力争解决一批学校周边环境和校园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整治重点
1、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校舍、校园安保、消防、用电、食品卫生、供水、特种设备使用维护、危化物品存放管理以及各类公共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校园内各类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使用危房校舍,畅通教学楼、学生公寓和教工宿舍等重点部位消防通道,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基本设施和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内无安全事故发生。
2、对校园周边治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校园周边的违法犯罪团伙、刑释解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强化对学校周边地区的监控,确保在学生上放学及晚自习等主要时段、主要路段和僻静易发生案件的重点街巷、路口有人值班巡逻,打击学校周边敲诈、骚扰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广大师生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
3、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网吧、电游室、音像书刊点、店、室以及容易滋生“黄赌毒”等社会丑陋现象的歌舞娱乐场所、洗浴按摩等场所。坚决取缔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场所,全面落实网吧“零点断网”规定,坚决杜绝校园周边网吧、电子游戏室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打击音像书刊店非法经营活动,从严查处各种涉及反动、、色情、暴力等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
4、对校园周边各类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各类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和无证流动饮食摊点。坚决取缔学校周边各类店铺、各类流动摊贩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消除道路拥堵和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门口道路畅通无阻。坚决查处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对校车和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是否使用非标准校车接送学生、幼儿,各校车服务公司的校车是否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检测、是否超速超员,校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校门口及周边有学校领导轮流守护,各类交通标示及防护设施是否完善等。坚决取缔各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全面落实各校车服务公司停车场所和办公场所建设,扎实推进校车公司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校车超员超速现象,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按相关要求合理规划、设置校园周边警示牌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和路段配备值班领导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出行交通安全。
6、对各类涉校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重点排查学生非正常死亡、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食堂(小卖部)经营管理、门面出租等引发社会人员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矛盾纠纷,以及因学校人事制度与绩效工资改革等引发的内部矛盾纠纷等。全面落实各地各校维稳工作责任,充分利用法律经济等各种手段,妥善调处校园及周边的矛盾纠纷,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坚决处置封堵校门、打砸学校等各类违法行为,严防涉校纠纷酿成重大。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月从2013年11月2日开始,11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2日至11月6日)。镇委、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集中整治工作。教办要按要求召开动员大会,采取多种形势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二)调查摸底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范围深入细致地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排查工作,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5日)。各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梳理,细化工作措施,召开联席会议,落实整治责任。各成员单位按照“哪里有问题就整治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要求,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0日)。镇委、镇政府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学校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镇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档案。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平安校园建设是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整治月”活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本次活动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一把手是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次活动负总责,要积极参与,协助党委、政府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整治活动,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维护校园平安和谐为目标,切实强化监管、整治隐患,努力使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明显改善,安全防范机制不断健全,全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校园治安环境整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严格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的意见》,配齐、配足校园专职保安和安防器材,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按时足额发放学校专职安保人员工资;加强对学校安保工作的管理与考核,认真执行校园出入管理、值班护校等各项管理制度,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加强校园周边重点人群、流动人口、闲散人员以及出租房的排查与管理,严厉打击涉校、涉生和各类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加强接送学生车辆整治,确保师生交通安全。认真贯彻落实_《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面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与监督,严厉查处无牌、套牌车辆和报废车、改装车、农用车接送学生,以及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员乘坐、超速行驶、车证不符等违法违规接送学生现象。
(三)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健康查体和餐具消毒制度;严厉查处学校食堂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学校食堂对外出租和承包经营等行为;彻底清除校园内部的小卖部及家庭食品摊点。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点治理,清理整顿无证经营、占道经营行为,确保学校门口50米内无食品摊点。严厉查处向学生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含有博弈性质的食品、用具、玩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整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继续加快校舍危房改造进度,严格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危改任务按时完成危改项目,全力消除C、D两级不安全校舍。加强师生遵纪守法教育,及时排查师生和学生间存在的矛盾隐患,严防人身伤害事故发生。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定期排查鉴定制度,强化校园内部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及时消除各类设施、设备隐患;拆除不符合疏散要求的防盗门,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积极整修老化的用电线路和设备;对达不到要求的走廊护栏、窗台进行加高防护,封闭闲置的楼层、区域和楼房天窗;加强技防建设,安装适量的监控和报警设施。
(五)加强学校周边文化环境治理,确保师生精神健康。加大网吧、游戏厅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擅自设立的黑网吧、游戏厅,严厉打击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游戏厅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音像书刊专卖店的整治,坚决查处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音像书刊专卖店和流动摊点,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出售或租借不健康书籍或音像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召开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采取以乡镇自查自纠为主,责任主管部门排查整治和县督查组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各乡镇组建由公安、交警、教育、工商、文化执法等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小组,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同时开展整治行动。县委、县政府将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督查、调度。
(三)检查验收。县委、县政府组织人员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学校,由县领导小组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梳理,写出书面总结,报县委、县政府。
四、责任分工
(一)乡镇政府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是本辖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要积极组织由公安、交警、教育、工商、安监、城管及文化执法等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小组,认真开展整治工作。要配齐、配足专职保安和防卫器材,按时足额发放保安人员工资,保障保安人员待遇,切实完善校园治安防范体系;加大资金投入,按时完成校安工程项目建设;落实责任,认真搞好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二)部门责任
综治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整治行动的专题宣传和集中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群众和师生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方法,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财政部门:负责加大校园安保设施、器材的投入。督促乡镇按照计划和预算及时拨付相关资金,保障学校安全。
_门:负责清查整顿校园周边出租房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面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从快受理、立案查处;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从严查处抢夺师生财物、敲诈勒索师生等违法行为;加强校园门口及周边的治安巡逻,在上放学等重要时段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护;与文化、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营业场所,查封、收缴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选派优秀民警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交警部门:负责整治查处违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按照《_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规范接送学生行为,严厉查处“三无”车辆和报废车接送学生,以及超员、超速等其他违规行为;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校园周边道路及学生上放学重点路段,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增设减速带,防止发生涉校交通事故;中小学上放学高峰时段,在重要路段和路口设立临时指挥疏导岗,由民警定岗定责指挥疏导,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加强巡逻管控,严惩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调解学校及周边区域存在的矛盾纠纷,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加强在校师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
教育部门:负责搞好校园内部安全防护,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督导学校、幼儿园抓好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完善门卫安保制度,加强学校内部治安巡逻,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巡查力度,对发现的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各类流动食品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协助取缔;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与整改,严防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饮食卫生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文化执法和文广新部门:负责牵头整顿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市场巡查,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等娱乐营业场所;严厉查处网吧等娱乐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娱乐营业场所;加强各类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的查缴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加大对学校食堂及校园门口食品摊点的监管、整治力度,严查违规用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违规制售食品行为;强化监督职能,清理查处校园周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占道经营的食品摊点,严厉打击危害师生饮食、用药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质监部门:负责对学校及周边企事业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摊点的监管、整治。
_门:负责学校饮用水源、餐具消毒等检测检查工作,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定期检查健康状况,强化卫生法规、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校园周边医疗门诊的监督检查,审核执业资格,确保师生安全就医、用药。
工商部门:负责对校园周边的超市、小卖部等经营场所的巡查,强化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证照管理、前置手续审查等程序;加强商品质量检查,依法查处、取缔违法经营、无照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
_门:负责接送学生校车和营运性客车的管理与监督;强化排查整治,消除超范围营运现象,严查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认真做好校园周边交通路段路面、设施的养护和相关车辆停靠点的规划设置工作。
城管部门:负责清理取缔中小学、幼儿园附近50米范围内的各类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等影响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行为;及时拆除学校周边各种违法违规建筑,制止挤占、开发学校用地行为;加强校园周边卫生环境整治,优先规划、建设校园周边的公厕、垃圾箱等设施;建立有效的卫生清理、保洁机制,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区域的垃圾和卫生死角,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住建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新建工程的质量监理和周边市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建筑物的鉴定勘验,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新建校舍的检查验收工作。
规划部门:负责对学校及周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监管,对学校及周边的道路、治安岗亭或警务室等设施从规划上进行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对学校及周边已经存在的违法建筑制定工作计划,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环保部门:负责校园周边区域各类噪声的查处工作;严厉查处违规排放“三废”行为,为教学活动提供安静的外部环境。
安监部门:对各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和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并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
消防部门:负责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区域的火灾隐患,限期整改;督导学校、幼儿园做到“三严禁”,即:严禁封堵、占用疏散通道或锁闭、遮挡安全出口,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章操作电器设备及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对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电力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输电线路的检修与维护,保障学校正常用电、安全用电。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落实上级指示要求、解决校园及周边环境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县委、县政府净化育人环境、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要求上来,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凝聚合力。各成员部门要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联合行动、信息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制度保证。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整治合力,做到重点整治与常态管理双落实,进一步促进校园及周边环境建设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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