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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项目预期效果范文(汇总12篇)

活动项目预期效果范文(汇总12篇)



活动项目预期效果范文 第1篇

企业越来越重视对员工的培训,甚至不惜花费巨资进行外训,但实际的效果可能并不显著,员工在培训后没有明显的提高,

1.积极性

企业经常抱怨培训效果不好,员工在课堂上表现得很活跃,但课后工作中没有显著的提高,导致高额的培训费用打了水漂。企业甚至将怨气对准了培训公司。实际上,多数企业在培训中忽略了员工对待学习的态度:往往拥有主动学习意愿的员工培训效果最好,而被动意愿的员工效果则很差。尽管讲师可以在课堂上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因为员工对待培训的不端正态度,使得在培训结束后便将所学知识忘记。对此,企业应该培养员工积极的学习态度,并将之融入到企业文化当中。

2.针对性

企业在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时候变得更加谨慎、整个培训计划制订的也更加详细,但还是经常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培训计划的制订要有针对性,这里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针对企业与受训企业进行分析;针对课程与授训员工能力进行分析;针对讲师与受训员工进行分析,

在培训市场中,没有一家培训公司擅长所有的领域,因此在选择时,要了解培训企业所擅长的领域是否与自身企业相同,在讲师的选择上,切莫因为讲师的众多头衔而忽视工作实战经验,在课程的选择上,要考虑是为了让员工的能力获得更高的提升,还是为了弥补员工的不足,如果是后者,课程要根据每个员工的缺点有针对性的设计。

3.系统化

一个人,从进入学校开始到步入社会,要经过十年左右的系统化学习,企业培训同样如此。企业的培训不应该仅仅针对员工的技能,还应该涉及到企业文化、个人素养等其他领域,使员工获得整体的提高。员工的成长史一个缓慢而长期的过程,因此企业对于员工的培训不要局限在一朝一夕,而是根据员工的不同阶段进行相应的培训。一家企业,并非培训的次数越多越好,相反,有目的、系统的培训才是核心。

4.统一性

培训是为了提升员工潜力、使员工获得能力上的提高,但培训价值的体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授训学员在经过培训后,需要在工作中不断的磨练使用所学知识,最终能够灵活运用,使之成为一种习惯。如果一个企业在培训后忽视员工对知识的运用,那随着时间的推移,员工可能会将培训内容全部忘记,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活动项目预期效果范文 第2篇

演讲的效果有三层含义:即演讲构思时的预期效果、演讲进行中的现场效果、演讲结束后的实际效果,前者对后二者有着直接的影响.演讲的预期效果的基本要求是集中和突出.正如一句广告词所说:我不强迫你,但我诱惑你.实现演讲的预期效果应该在“四度”上做好文章:

1.角度——

切入演讲的巧妙程度 巧妙的切入角度与听众熟悉的事理或心理定势形成反差,而后通过演讲者高超的引申和发挥,能达到让听众恍然大悟、刻骨铭心的效果.如有一位大学生在“时代呼唤雷锋精神”的演讲赛上,演讲开头讲了一段自己的亲身经历:有一天,我在校门口,看见一位七十来岁的老大爷,背着一个大包裹,吃力地走着.我主动走上前去,热情地同他打招呼,问他要不要帮忙.没想到老大爷用疑惑的眼光警觉地瞪着我,把包裹移到胸前用双手紧紧抱住,根本就不跟我搭腔.我想,他一定是把我当成骗子或者小偷了.演讲者由此说开去,感叹生活中雷锋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少得人们都不敢相信了,并从雷锋精神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市场经济社会更需要雷锋精神等层面阐明了演讲的主题.他的这种切入角度的确让人耳目一新,效果倍增.

2.深度——

观点提炼的独到程度 观点来源于生活,但它又高于一般的生活,演讲者对事物的认识比听众更新一些、更深一层,“诗家清景在新春,绿柳才黄半未匀”,便是对这一特性的最好写照.例如:按照通常的理解来说,为国家的利益作出牺牲是一种奉献,一种付出,而罗斯福在演讲中却对此作出了全新的阐释,他说:往后的日子,每一天,每一夜,每一个小时和每一分钟都是困难重重……我们全体所必需的牺牲,可是我必须说,用牺牲一词并不妥当,美国并不把那些尽心于国家,在国家为生存和前途而战时,不惜把他的一切贡献给国家的人,称之为牺牲.对任何人,老的或年轻的,现役的陆军或海军,这并不叫做牺牲,而应称之为特权.“为国牺牲是一种特权”,这一观点深刻而新颖地阐明了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

3.密度——

支撑材料的密集程度 有时演讲者为阐明某一观点,不惜使用大量的支撑材料,对听众进行“信息轰炸”.支撑材料的稀密程度反映出某一段演讲在整个演讲中分量的轻与重,对重点部分进行效果强化,材料的密集是重要的方法.以_的一段演讲为例:苏俄历史的特征之一就是它因为落后而不断挨打,蒙古的可汗打过它,土耳其的贵族打过它,瑞典的封建主打过它,波兰和立陶宛的地主打过它,英国和法国的资本家打过它,日本的贵族打过它,大家都打过它,就是因为它落后,因为它的军事落后,文化落后,国家制度落后,工业落后,农业落后.上述演讲片段是以密集的材料支撑观点的一个典型的缩影,第一个判断之后的六句话以及承上启下的第二个判断之后的五句话,使得“落后就要挨打”的观点得到有力的证明,这样不但不使人感到?嗦,反而使人感到历史真理的强大的说服力.

4.力度——

活动项目预期效果范文 第3篇

你给的一切

早已过了预期

变质的选择

无效的承诺

我不祈求

迟到的温柔

我不藐视

过期的守候

我们在

正确的时间

度过了错误的岁月

一次次

我陷入无端的梦

变幻莫测的场景

瞬息万变的人情

唯一不变的

是对噩耗的恐怖

与其安慰自我

说我在等待

不如直接嘲讽

我在白日做梦

我相信,19岁

属于19岁的感伤

连云港市东海县房山镇中学高三:周婷

活动项目预期效果范文 第4篇

首先我们先来谈谈软文的标题,如何取一个响亮又吸引人的标题,来更新自己的网站,

1、标题要生动、传神。标题是一篇文章的脸面,只有那些俊秀的脸面才会有人欣赏。

2、标题也要和现实接轨,要充分的注意现在网络和现实生活之中,人们密切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3、标题要有创意、有个性但也不能太另类。能刺激发人内心的那种潜在的欲望,这个菜更有吸引力,但决不提倡有一些低俗的词语做标题。

一、吸引人的标题

二、加粗小标题

小标题中出现关键词,加粗,会有效提高优化效果,也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试想,一篇一样色儿一样大小的文字放在那,真的很平淡无奇。这也和我们平时会在文章中加入图片、分页是相通的,

三、原创内容

四、共鸣的结尾

活动项目预期效果范文 第5篇

主 要 阶 段 性 成 果 (限 报 8 项)

研究阶段

(起止时间)

阶 段 成 果 名 称

负 责 人

、11、3

――2008、11、10

建立个人博客

网页呈现

张学冬

2008、11――

《教师的心理状态的研究》

调查报告

石晶宇

2008、11――2009、7

《教师教研状态的研究》

调查报告

2009、1――

2009、11

《网络教研与教师科研能力的研究》

调查报告

吴冬辉

2008、11――

优秀论文专辑、教学案例、教学反思录

网上展示

付佳欣

2010、6――

2010、8

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和网络教研调研报告

文字材料

付佳欣

2010、8――

2010、12

发表研究成果文集《基于博客(BLOG)技术建立网络互助的实践与研究》。

文字材料

付佳欣

最 终 研 究 成 果 ( 限 报 3 项,其中必含研究报告 )

完成时间

最 终 成 果 名 称

成果形式

负 责 人

2009、10

《教师的心理状态与教研状态的研究》

调查报告

2009、12

《网络教研与教师科研能力的研究》

调查报告

吴冬辉

2010、12

《基于博客(BLOG)技术建立网络互助的实践与研究》

结题报告

付佳欣

活动项目预期效果范文 第6篇

2004医药行业预期

一、质量认证不会根本改变医药行业竞争格局

2002年9月15日起正式实施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认证工作由原来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级认证改为国家局和省局两级认证,以加快GMP认证工作的步伐。据SFDA统计,截至2003年7月,有1100多家非无菌制剂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加上各种注射剂在内的无菌制剂生产企业,全国共有1870家生产企业取得2608张药品GMP证书,占目前中西药制剂及原料药生产企业的37%,产品市场占有率占全国的2/3。还有六成即3000多家企业面对质量认证的最后期限或通过认证、或被兼并、或灭亡。

2004年预期:虽然质量认证的大限将至,近六成的企业面临“生死抉择”,届时中国药企将全面“瘦身”,但是由于已通过GMP认证的企业的产品已占市场大部分份额,故从根本上说,质量认证的实施将不会改变医药行业的竞争格局。

二、药价仍将处于下降通道中,优势企业具有价格谈判能力

我国自1997年以来先后10余次降低了中央管理药品的价格,蒸发了130亿市值。2003年上半年,国家计委又对西药199种(2200个规格)和中成药267个品种进行了调价,平均降幅达15-20%。药价一直处于下降通道中,只是5月份受SARS因素刺激,居民医疗保健用品消费价格和药品出厂价格同比有所上升,但之后,药品出厂价格又呈下降趋势。

2004年预期:总体上,药价仍将处于下降通道中。政策性因素导致的药价被动下跌动能不足,但是市场竞争、产品供大于求等因素会使厂家主动下调药品价格。药品招标采购也是使药价继续处于下降通道的.因素之一。不同因素会使不同厂家或不同药品的价格上涨。

三、大宗原料药价格上、下半年冰火两重天,明年将在低位运行

由于下游深加工产品需求增加使青霉素工业盐需求呈上升态势,2003年以来,青霉素工业盐的供给远远大于人们的预期,故其价格从2003年6月开始呈下降趋势,降幅深达30%。受青霉素工业盐价格“跳水”的影响,相应厂家的收入及利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9月底、10月初国内青霉素生产的九大厂商达成“限量保价”的协议,即从10月1日起青霉素工业盐FOB(离岸价)不得低于6$/BOU,每月出口数量不得超过760吨,并对各厂家的出口数量及价格实施监控。明年国内青霉素工业盐产量约在3万吨,基本供需平衡。

2004年预期:青霉素工业盐价格会在6$/BOU附近运行。维生素C原料药目前价格与成本之间仍存在空间,从供需情况看,其价格仍存在下跌空间。

四、特色原料药沐浴着专利药过期的春风,业绩持续增长

专利药品的专利陆续期满,为通用名药市场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我国除在抗生素、维生素、解热镇痛类、糖皮质激素类原料药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外,在他汀类、普利类、沙坦类、抗抑郁药原料药等方面也逐渐将享受专利药过期后、通用名药大量上市、原料药需求增加所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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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项目预期效果范文 第7篇

幼儿园教案活动效果

一、准备是提高教学效果的基础。

准备是教师在实施教学活动以前所做的所有工作,大体有三部分:一是了解孩子,包括了解孩子的年龄特点、个性特点和现有的经验和水平;二是选择教材,即围绕孩子的需要,选择最适宜的教育教学内容;三是准备环境材料,包括教具、幼儿操作材料,环境创设等等。

(一)了解孩子是教学准备阶段最基础的工作,因为后边的所有工作都要以孩子的各方面特点为依据。例如,我们现在是组织中班的孩子的活动,首先,要注意中班幼儿的一般特点,即幼儿的“爱玩、会玩,抽象逻辑思维开始萌芽”等一般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就要首先呈现在我们的脑海里。其次是个体差异性,要考虑到每一个幼儿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都有其不同的个性。第三还要具体考虑到某个班幼儿的生活经验、知识技能基础,要了解哪些孩子能力强,哪些孩子能力一般,哪些孩子能力弱,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最大等等。然后结合教材内容,分析出问题的难易,排出层次,并有针对性的面向不同能力的幼儿,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总之,对孩子能有一个了如指掌的把握,是促使教学成功的首要条件。

(二)选择教材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幼儿园的教学内容不是像中小学那样全都规定好的,而是依据幼儿的经验,要符合整体性、综合性特点,所以内容选择具有广泛性、丰富性,要以幼儿的生活为源泉,就好比陈鹤琴先生说的“生活即学习,生活即课程”,幼儿周围的生活都可以是幼儿学习的内容,这就给我们教师在选择教学内容方面以最大的创造空间。以省编教材为例,大班上学期有11个主题可供选择,每个主题里的教育活动可根据本班幼儿情况进行取舍,具体到某一个活动,教师还可以进行大胆改革,把发生在孩子身边的生活内容纳入教材,还可把当地的风俗活动、民间游戏等作为教学内容。总之,教学内容最重要的是适宜,要适合我们所面对的孩子,要适合我们的教育目标。

二、介入是提高教学效果的关键。

介入就是让教师和材料对幼儿施加干扰,使幼儿向着理想的目标发展,就是当把所有的准备都作用于幼儿时,幼儿的学习不是一种任务的完成,而是一次游戏的过程,幼儿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最大快乐。我们可以分为物和人的介入两部分,教师思想言行的介入是人的介入;环境、教具、操作材料等等是物的介入。物的介入必须是在教师有计划有目的的指导下投放到孩子们的中间,让孩子与它们发生作用,最重要的是安排好介入的时间和顺序。

教师的介入就是因势利导,是一种教学方法创新和应用,是教师教学思想和灵魂的渗透。重点作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观察,观察孩子与环境作用的情况,要观察到每一个孩子,要观察的仔细,要通过观察了解到孩子的需要,了解到所做的准备是否合理。二是参与,要想真正理解孩子,教师还要参与孩子的活动,与孩子一起探讨,一起面对疑惑、享受快乐,尽管孩子的问题教师有现成的答案,但还要把机会留给孩子,引导他们自己探索找到答案,让孩子在自己的经验中成长。三是引导,这是教师介入的最关键之处。幼儿在老师创设的环境中是否的到最有效的发展,关键是教师的引导,其中最重要的是对问题的处理。教师通过观察,可能会给幼儿提出问题,幼儿在情景中自己也会提出各种问题,如何让幼儿得到问题的答案,是教师教学的艺术所在。对于幼儿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自己得到答案的问题,教师可以直接给幼儿以明示,幼儿花很短时间就可以解决问题,知道自己怎么做;对于幼儿自己能够得到答案,但仍需教师引导帮助的问题,教师的引导帮助要恰当,即要给幼儿留有努力的空间,又不要包办代替,中间需要把球来回踢几次,教师一定要有耐心,否则会错过教育的好时机。还有一些问题是不用教师帮忙,幼儿稍一努力就会解决的,教师要大胆放手让孩子自己去尝试,特别对现在的独生子女,家长包办代替的太多,在家里已经剥夺了他们很多锻炼的机会,所以,作为老师,尽量要把机会留给孩子,孩子也会在自己的努力中找到自信,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和能力,对他们来说这是是非常宝贵的。

物的`介入就是环境与材料的投放,是随着教师的介入而介入的,与教师的介入是密不可分的。环境与材料的介入不能过少,要让所有的孩子都有选择的余地;但同时也不要过多、过杂,过多、过杂容易使幼儿视觉和思维发生混乱,影响到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也就影响到了教学目标的实现。

三、提炼是对现在教学的肯定,是对今后教学的促进。

提炼是教师不断寻找在准备、介入部分能使教学取得最佳效果的因素,是不断挖掘教学活动闪光点的过程。提炼的目的是为今后的教学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因此,提炼要做到第一要及时,活动结束后时间越短,能回忆起的东西越全面,越细致。典型的活动案例当时能使很多人感动,但感动的方面、程度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但如果不用心及时整理出来,形成文字,相信过不了多久,大家又回到一个起点。所以,提炼一定要及时。第二是提炼要长期坚持,形成习惯。规律性的东西不会简单的在一次或几次的实践中获得,要经过长期的时间和验证,所以,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要随时做一个有心人,多动脑思考,还要多写多记录。第三是提炼要全面,特别是对一些公开教学活动,不断要从整体上提炼,还要对细节进行分析,不管什么样的教学活动,成功之处多少都会存在的,有时可能是一个环节,有时可能是一件教具的应用,有时可能是一个问题的提出或一句话的引导,也可能是一个生成环节的应急处理,总之是一定存在的不但要对自己的教学活动进行提炼,还要对同事、同行的教学活动进行提炼。不但要寻找出这些成功的因素,还要分析出为什么这样做会成功。不但要找出成功的因素,而且要找出失败或失误的方面及原因。第四要尽量只要有心这样做,可以不拘形式,能方便自己即可,因此,文字记录可长可短,可以是随笔,可以是日记,可以是课后的反思,还可以是一篇论文,只要自己善于提炼,精华随时可能被发现。第五要重视对提炼的应用。提炼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必要手段,提炼的过程中,自己的观念和思想不但受到洗礼,更重要的是这些观念会指导我们的教学实践活动,使我们的对教学活动成功、失败的提炼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教学效果,因此,重要的是要把自己的提炼运用到自己的教学实践之中,重要的是教学活动不断取得好的效果,才能真正成为能手,不管拿到什么样的内容,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孩子,就像魏书生那样会成为最好的老师。教学提炼提炼的过程,是对已做过的事情进行重新梳理的过程,提炼不是对过去的事情回忆以下,而是要形成文字记录下来。

活动项目预期效果范文 第8篇

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与默示毁约两种。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地向合同对方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事实;而所谓默示毁约则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以其行为向合同的对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事实。这两种形态都属于在履行期前毁约,而不是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后的违约,这个发生在时间上的区别就是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之间的根本差异。正是由于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期到来之前,它具有以下的基本特征:

1、预期违约只是一种对将来可能违约的语言或行动上的表示,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而不像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对合同义务的已然确定违反,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它只是一种“可能上的违约”或“一种毁约的危险”。合同签订后,一方以明确肯定的方式向对方表示将不履约,构成了明示毁约;一方以自己的行为向对方表明将不履约,构成了默示毁约,故而受害方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直接要求对方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然而现实的经济生活复杂多变,在合同签订后,双方可能约定很长的履行期限,或有分期履行的状况,一方基于当时的自身的经营状况表明将预期违约后,可能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我调整或基于诚实信用的合同的约束力,而重新决定履约,而受害方亦表示接受,则由预期违约而演变成实际违约的可能即不复存在,故而消除了毁约的危险。同时合同签订的期限利益除即时清结者外,对合同的双方均有概然的约束力,履行期限未届之前,债权人不得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所以债务人在此期限前发生的毁约是“可能的违约”,但亦不能就此认为这种毁约就不是违约。这种毁约也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反,造成了债权人可信赖利益的损害,如因信赖对方必然履行合同而为此履行支付了必要的费用等。同时正是因为预期违约发生在履行期限来临前,合同的受害方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去减少损害的发生或采取各种法律救济的渠道,所以这种“可能的违约”或“毁约的危险”相较于实际违约来说,一般地来讲损害的程度较轻。

实际违约造成的是现实利益与期待利益的损失,如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至后,买受人拒不支付货款,那么对出卖方造成的损失现实可见,而如在买卖合同签订后,标的物未交付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示将不履约,这种预期违约对受害方所造成的损失显然相较前述的实际违约损失要小得多,其因对方预期违约而要求对方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将必然不相同。

2、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法谚有云“未到期限之债务等于无债务”,就是说,当期限未到时,债权人不得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人也没有法定的义务去清偿。债权人不得违反双方均享有的期限条件而提前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以提前实现自己的债权。所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债权人所享有的是期待债权而不是现实债权,债务人得以此期限对抗债权人的提前履行要求,进行合理的抗辩。但反过来说,期待权同样是一种权利,债权人可以通过对期限的渡过而完成期待权与现实权的转化,这样的权利同样具有不可侵害的现实的利益。如债务人预期违约,将侵害债权人期待的可信赖利益的实现,债务人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预期违约的救济方式不同于实际违约。实际违约包括了“拒绝履行行,则预期违约转化为实际违约,受害方可以实际违约而请求各种不同的救济方式。

4、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与默示毁约。两者的法律构成不同,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默示毁约方并不是把自己将在合同履行期满之前不会履行合同义务的态度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传达,而只是通过其行为向对方隐晦地表示将不履行义务。

5、预期违约的理论基石是诚实信用原则。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在经过要约与承诺的艰难过程产生后,合同双方均应秉承互相信赖的理念去恪守,而一旦在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时,预期违约方即表示将不履约,势必造成对方当事人对其能否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是否会履行合同的诚实信用度的怀疑,亦即当一方当事人预先违约时,对方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即使在履行期满时他必然不会履行合同,从而提前正当地以此制度寻求法律救济。

6、预期违约制度的实质是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可能发生违约情形时,提前得到法律的救济。在合同法未颁布实施以前,虽然先期违约纠纷现象在经济纠纷中屡见不鲜,但由于无法可依,不能有效保护正当的交易秩序。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由于预期违约制度的存在,使得毁约方就有可能承担与实际违约相同或相近的法律后果,从而更有效地保护了受害方的利益。

活动项目预期效果范文 第9篇

预期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预期违约行为时,毁约方并不一定都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而是否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取决于债权人的选择,债权人作出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1、拒绝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预期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用书面、口头甚至沉默的方法拒绝对方的毁约表示,此时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为构成实际违约时,债权人可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对于默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或撤回毁约表示。如债务人拒绝撤回毁约表示并且不能提供充分的履约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对明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

3、债务人撤回毁约。债务人作出毁约的意思表示后,有权作出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债务人撤回毁约表示的,应视为未作出过毁约表示。但债务人这种撤回却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活动项目预期效果范文 第10篇

默示毁约行为对债权人期待债权的侵害不象明示毁约那样明确肯定,因而在实践中也更难于把握与操作,甚至可能导致这种诉权的滥用。因此,明晰默示毁约的构成要件,解决默示毁约操作的笼统性及简单性是非常必要的。默示毁约的构成要件是:1、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对方的行为表示而预见到对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在这里默示毁约方没有象明示毁约者那样明确肯定地表示他将毁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尽管如此,根据其行为和能力的状况可以预见他将不能履约,使对方的期待债权不能实现,故而亦构成违约。2、债权人对对方不能履约的行为表现证明不能履约须有充足确切的证据。这种预见具有强烈的主观因素,因此要防止主观臆断默示毁约、滥用默示毁约违约责任追究的情况发生,必须要确立科学的客观的判断标准。

律师以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确定:1、对方履行义务的能力有严重缺陷,如债务人经营不善或多次交易失信,或遭受意外损失,已出现严重亏损,影响其清偿能力;2、合同订立后,债务人的信用有严重缺陷,其虽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清偿债务,但其故意转移财产,不行使到期债权,逃避债务,或有其他欺诈行为使得债权人足以对其的信赖产生动摇;3、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从事履约的各项准备工作或将合同的标的物与他方重新签订合同导致履约不能,等等。在实践中要求我们必须以确凿的证据来确认是否构成默示毁约,应根据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的原则严格加以确认,从而能够根据默示毁约制度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防止该制度被滥用。

默示毁约与不安抗辩权。我国合同法第68条与第69条确定了不安抗辩权制度。不安抗辩权与默示毁约制度有种种相似之处,表现在:1、两种制度均承认在债务履行期到来之前,债务人虽然未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债务,但有明显的证据证明债务人在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到来时将不能履行;2、二者的救济手段基本是一致的,即可以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3、两者对债务人义务的免除均是要求债务人立即履行债务。但由这些相通之处很多同志据此提出在不安抗辩权制度之外另行规定默示毁约制度的必要性的质疑。律师以为,两种制度仍有不同之处,一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默示毁约却不以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先后为条件;二是不安抗辩权发生在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难以向对方对价给付的情形下,默示毁约则不仅限于此,他可能发生于一方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形。默示毁约制度并不必然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以消除违约的危险,而不安抗辩权制度则要求停止中止履行须向对方提供担保。

如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特定物的买卖合同,但甲之后在履行期满交付货物前又与丙订立了关于同一标的的买卖合同并已将特定物交付于丙,则乙可以甲的行为属默示毁约主张违约责任;而如甲在与乙的合同订立后公司将陷入破产境地,使之客观上不能将特定物交付于乙,则乙可以不安抗辩权制度予以救济。所以默示毁约制度相较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适用范围要宽泛得多,它的适用不存在前提条件,对受害人的保护更为充分,也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秩序。

默示毁约的法律救济。默示毁约一旦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后,其法律救济的途径大致与明示毁约相同,但其尚有区别于明示毁约的补救措施——中止合同的履行。在中止履行的这种状态持续到对方没有对价给予给付的期间经过后,合同一方当事人便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或对方可以提供保证履行的担保,则中止状态结束,恢复到合同的正常履行期间。

默示毁约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误区。实践中,往往有的同志认为根据原《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履行保证是认定当事人是否构成默示毁约的必要条件,即仅有证据证明对方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尚不能构成违约,而只有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不能提供履行合同义务的充分保证时才能认定为默示毁约。律师以为这与我国合同法关于预期违约的立法宗旨背道而弛。首先,合同法第108条并没有要求必须提供履约保证,其次合同法第69条所提及的履约保证是针对不安抗辩权制度所作出的规定,而并不当然适用于默示毁约,第三,从默示毁约制度的立法本义看,只要有充足证据证明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得行使解除权,即就可根据默示毁约制度采取相应的救济方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防范交易风险。如在已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毁约的情况下仍不能提起救济,而必须等对方提供对履约的保证不能后方可提请救济时,必然会造成当事人损失的扩大和交易安全不稳定性的时间的延长。因此不能以债务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而作为认定默示毁约成立与否的前提。

活动项目预期效果范文 第11篇

问题分析:Options属性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功能:如果你没有用“+”或者“-”来增加或者减少一个功能的时候,每个之前定义的Options的所有功能都会被取消,直到你又为它指定一些功能,所以options属性在整体设置和虚拟主机设置的是不相关的,互相不起作用,因为他们在特定的范围内被重载了。

解决:如果要在虚拟主机里面使用在整体设置中的Options的设置,那么就不要在虚拟主机设置中指定Options属性,

如果要增加或者减少功能,那么用“+”或者“-”符号来实现。例如:

Options Includes ExecCGI

Options Indexes

整体设置的Options属性是Includes和ExecCGI,而在/www/htdosc目录里面的Options属性只有Indexes。如果要让/www/htdocs目录具有Includes和ExecCGI以及Indexes属性,除了单独指定以外,还可以使用下面的方法:

Options Includes ExecCGI

Options +Indexes

活动项目预期效果范文 第12篇

明示毁约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地肯定地自愿地无条件地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他将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它的判断标准比较明确易见,即主要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这样的意思表示是比较容易捕获的,在审判实践中也较易操作,它的成立具备以下要件:

1、明示毁约发生在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这段时间内,合同生效前,当事人双方处在要约与新要约过程中,只要没有承诺,则不对对方产生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不存在违约之说;而合同生效履行期届满后,如一方违约则是实际违约,并非预期违约。

2、明示毁约必须是明确地肯定向对方当事人表达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意愿,这种意愿不是含糊不清的,是不附任何条件的最终的意愿,也不是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双方利益的谈判协商调整变化。

3、明示毁约必须是向对方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仅仅向对方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中的次要义务而会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的话,则不会妨害合同设立的根本目的的实现,因而不构成明示毁约。

4、明示毁约的成立须无正当理由,即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作出毁约的表示须无合法的抗辩理由,如不可抗力、合同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使其具有撤销权、合法享有合同的解除权等等,如因这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则不构成明示毁约。

明示毁约与履行拒绝。履行拒绝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它与明示毁约的根本区别即在于对合同义务的不履行发生在履行期限到来的前后。实践中有同志将两者合二为一,认为从法律形态上或法律后果上来说都是对合同主要义务的根本不履行,故而应将明示毁约置于履行拒绝之中。但律师认为,两者虽有都是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债务的共通处,但如前所述明示毁约是一种特殊的违约形态,履行拒绝则是实际违约,如将二者雷同,不利于保护受害方的救济获得。

1、如混同两者,当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示毁约时,对方当事人只能坐等履行期限的`到来而提起法律救济,不能提前获得,只能眼睁睁地看到双方交易的秩序已被破坏而无力无助,而待到履行期限届满时行使救济权,损失已然遭到扩大。

2、如混同两者,则不存在违约状况是否可以消除的情形。前已述明示毁约是一种“违约的可能或危险”,如一方明示毁约后在对方尚未提起法律救济前,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仍基于诚实信用的考虑而克服种种困难撤回了毁约的意思表示,履行了合同,则原毁约方尚未构成违约。而履行拒绝则是完全的违约,即一旦履行期满而拒绝履行义务就必然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此情无力可消除。

3、如混同两者,必然导致违约损害赔偿的混乱。明示毁约损害了债权人通过合同可信赖的利益,这种利益往往要较履行拒绝时已然发生的实际利益的损失要轻,在当事人作出明示毁约的意思表示后,对方当事人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防止损失的扩大,如对此予以放任,势必加重了毁约方的责任。

明示毁约的法律救济。当事人一方明示毁约后,对方当事人享有选择权,他可以选择以下的救济方式:

1、要求实际履行。即对方当事人可以不顾及毁约方所作出的明示毁约表示而单方面坚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履行期的到来,提出请求要求毁约方继续履行,而如履行期届满毁约方仍不能履行,则毁约方应向对方承担实际违约的后果。

2、在毁约方明示毁约后,立即行使诉权要求解除合同。如债务人已明确肯定地表示毁约,而债权人亦觉得合同的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已没有继续维护合同效力的必要时,法律赋予债权人得解除合同的权力,以便其从旧合同的失败交易中解放出来去寻求新的交易途径,获取从旧合同原本所期待的利益。

3、债权人有权请求明示毁约方赔偿实际损失。毁约方明示毁约后,债权人的合同期待利益或许并未实质遭致损害,但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债务人履约的信赖而促使其可能为合同的履行而投入了大量的准备,花费了费用,对此,债权人得请求赔偿。

4、债权人有权要求毁约方赔偿可得利益损失。如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供应乙何种单价的货物,而乙在该合同订立后又与丙以另一较高的价格签订了转售合同,甲方在履行期满前明示将不供货,导致乙亦无法向丙供货,则乙可以就两份合同的差价即其可得利益向甲请求赔偿。

总之,在明示毁约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接受明示毁约,或要求继续履行,或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损害赔偿。

明示毁约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误区。实践中的情况是千变万化的,实践中债务人作出明示毁约的表示常以辅之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以逃避毁约责任,如经济状况不佳、物价上涨、原材料供应不及时等等,这些往往给我们以误导,误认为这是债务人的正当理由从而导致判决结果的偏差。

律师认为,在实践中要正确分析正当理由与非正当理由,所谓的正当理由应当包括以下几点:(1)不可抗力,如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履行不能,不构成明示毁约;(2)合同因无效或被撤销,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恢复到合同订立时的初始状态,债务人有权表示无须履行义务;(3)债务人根据合同享有法定的合同解除权,据此债务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不必继续履行,等等。而非基于此的所谓其他理由当属无正当理由,根据这些理由作出的毁约表示当属明示毁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有的同志认为,认定明示毁约须以债务人提出毁约时主观上存在过错为前提条件,这种观点是很值得商榷的。的确,债务人提出明示毁约往往伴以其主观上的过错,但认定是否构成明示毁约的依据只能是债务人明确肯定地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情况为唯一的依据,只有这样,才能完善地保障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利益。而如果必须以过错为要件,则势必发生当毁约方主观上没有过错而事实上确实产生了合同义务客观上因债务人的表示不能履行使债权人的利益不能基于预期违约立法制度得到保障的情形,这也违背了预期违约制度设立的立法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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