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方案各项整治内容,我单位认真清理了20XX年至20XX年各项津补贴、各项奖励,发现存在如下几点违规问题:
1、20XX年度精神文明奖包含了岗位津贴,共计XXX元,已组织干部职工予以清退;
2、20XX年度精神文明奖包含了岗位津贴,共计XXX元,已组织干部职工予以清退;
上述清退款合计XXXX元,已于20XX年X月X日上缴财政专户;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我单位不存在违规发放政府性奖励、违规超上限缴纳公积金、违规发放密码岗位津贴以及违规购买商业保险问题。
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账户一个账户。严格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规行为,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一)财务审批。一般行政经费开支由办公室提出使用意见,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超过五千元的开支由相应股室提出使用意见,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其他人不得干预财务工作,不准指使财会人员支取现金、支票及购物。
(二)局办公经费、专项经费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三)票据报销。所有行政经费支出报销凭据采用税务机关统一发票,单据签报手续要注明经费开支用途,并由财会人员审核,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和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票据要真实准确。
(四)现金管理。现金库存要控制限额,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各股室收缴的各种费用,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非税发票,收据存根要及时交财会保存备查,严禁丢失或擅自销毁。
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室要定期向局长汇报各项经费来源和支出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确保财产安全。
调查时间;20xx年1月
调查地点:天津市
调查内容:超市违规收费的影响
调查方式:媒体调查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_、_、工商总局日前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
目前商贸业竞争秩序混乱,商品流通不畅、成本过高,已成为影响我国居民消费的“肠梗塞”。不少企业反映,在零售环节,超市大卖场等凭借优势和垄断地位,坐地收钱,严重影响了供货企业的正常经营,也极大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超市卖场向供货商收取“进场费”、“条码费”、“节庆费”等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但是这些费用到底有多少种?对供货商压力到底有多大?记者近日调查了一些供货商和在超市工作的人士。
售价在10元左右的薯片,至少3元被超市拿走,占总利润的六成
一位向天津一家大型超市供应薯片和其他食品的供货商彭洋(化名)跟记者仔细算了一笔在超市的支出。以进入某外资超市为例,该超市在天津有5家门店,他代理的某品牌的薯片和其他食品在这家超市年销售额大概100万元。
以此为计算,彭洋需要交纳进场费5万元(一次性收取),促销员管理费5万元,每年6个节日的节庆费约3万元,如超市新开门店则加收新开门店费1万元,条码费5000元,年终返点最少15万元(其他类商品更高),再加上数额不等的促销费、堆头费、理货员红包等约合5万元。如超市有10家门店,则进场费和促销员管理费分别为10万元或更多。
把这些林林总总的费用加一块,就算年终能顺利完成了超市指定的销售任务,不被倒扣款,也差不多达到了35万元左右。而到第二年,不用缴纳进场费后,也至少要交30万元。也就是说,每筒售价在10元左右的薯片,刨去5元左右的成本,至少有3元利润被超市拿走了,占总利润的六成。
大超市一个品牌产品进场费就是3万到5万元
“都说进场费是‘潜规则’,其实在我们看来是‘明规则’。因为我们要跟你供货商收的费用,是什么名目、收多少,都在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曾在某韩资大型连锁超市天津分公司工作的采购人员小李对记者说。
据小李介绍,大型超市的采购部门一般下辖洗化、生鲜、酒水等十几个采购组,不同商品供货商的进场费水平也不尽相同,“但基本行情是大超市一个品牌进场费就是3万到5万元,小超市也有收5000元到1万元的。”
只要想进店就要花钱,如果不交,供货商根本进不来。有的超市甚至按价签收取进场费,比如同属一个供货商旗下但是品牌不同的方便面,也要分别收取进场费。
广东省阳江市银鹰餐具有限公司总经理麦开添也告诉记者,如果公司产品品种多,同时也想多进几家超市、商场,没有一二百万元搞不定。
商品要摆放在好位置,供货商还要塞红包
除了进场费外,超市还会对一些品牌的促销员按人头收取每人每年1万元或者更多的“管理费”;每个店对每种商品收取100元的“条码费”;每年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还要按分店数向供货商分别收取每店1000元或者更多的“节庆费”;以及新开门店费等。
在日常经营中,商场、超市还会进行各种各样的节庆宣传、商品推介,这笔成本也会转嫁到供货商头上。“节庆费、节日赞助费、海报费、信息共享费、咨询费……虽然这些费用数额都不是特别大,但一年下来加起来也不少。”麦开添坦言。
这些还远不是收费的全部,据彭洋介绍,前面提到的还只是合同内有固定数额的`费用,还不包括促销费等额外和临时产生的费用,以及塞给超市内部人员的红包等隐性费用,
按照彭洋的说法,如果要想把自己的产品摆放在好点的位置,例如超市入口处、立体货架的中间层,至少要给区域主管塞两三千元的红包,还要给日常负责打理这片区域的理货员塞几百块钱。
与销售任务挂钩的“返点”让供货商寝食难安
除了琳琅满目的收费外,更让供货商寝食难安的是,超市在合同中还会强行规定和商品销售任务挂钩的“返点”。
业内人员告诉记者,返点是超市按照销售额抽取提成的办法,也是超市盈利的主要渠道。例如超市在合同中规定供货商一年之内必须完成1000万元的销售额,然后超市从中扣除15%的返点。即使这1000万元的销售任务完不成,但供货商仍然要按15%的比例返给超市150万元。一些超市甚至规定了更为苛刻的条款:如果达不到销售额,还要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到3个点的返点作为“罚款”。
付款周期长达一到两个月甚至更长
即便完成了这些任务,超市也不会立刻给供货商打款。按照目前业内通行的规则,超市一般在收到货物30到60天左右,才会跟供货商对账,再过15天才会给供货商打款。可等供货商们费尽周折拿到自己的对账单,有时又会发现自己的货款莫名其妙地被扣掉了一笔不小的“促销费用”或是广告会刊费。
小李告诉记者:一些超市为了完成营业额,会在假日、店庆等时机推出特价促销。根据合同规定,这些促销商品的定价超市不用通报供货商,但是降价带来的损失却要由供货商承担,即所谓的“促销费用”。
有时候产品的售价甚至低于厂家的生产成本,小李拿着一份原来工作超市的促销宣传彩页给记者展示,“像这种香油,供货商的成本是28块钱一瓶,如果我们卖40块钱两瓶,那么16块钱的损失就是供货商结账时被扣的‘促销费用’。”
不堪忍受乱收费,部分中小供货商停止向超市供货
进场费和其他收费的存在,谁是最大受害者呢?
“肯定是大超市最占便宜,小供货商最倒霉。因为大超市客流大,有平台和渠道。”小李肯定地说,“供货商里面,只有一些直接跟超市签供货协议的大企业,比如宝洁、可口可乐的进场费比较低。” 小李坦言,超市根本不愁没人供货,因为一个供货商不做了,还会有同一种商品的供货商挤破脑袋想进来,甚至为此“竞价”抬高进场费。
记者联系到一位曾经为天津市多家大型超市供应白酒的供货商,他证实了小李的说法。据他介绍,仅就超市销售的白酒而言,最难做、进场费最高的就是中小品牌的白酒和外地品牌的白酒,因为这类白酒在本地市场不稳定,销售好坏很大程度上依赖超市的促销和宣传力度。
“一般是每种酒每年5万到7万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供货商说。几年下来种种费用、加上名目繁多的“节日费”、“码货费”,最终让以代理中低档白酒为主的他无力承担,决定停止向超市供货,自己和几个朋友在天津市河北区开了一家烟酒卖场。“别看我以前一年能给超市走好几百万的货,但费尽千辛万苦能拿到手的也就几十万,这‘二道贩子’实在做不下去了。”他无奈地说。
最终受伤的是消费者和生产企业
业内人士直言,进场费等不良规则的存在,让多数产品的供货商、尤其是中小供货商处于弱势。这也让越来越多的超市产生了依赖,滥用其在流通渠道的优势地位,成为获取垄断利润的“货架二房东”。
超市促销压低价格挤压供货商,表面上看,消费者成为了受益者。但实际上,进场费收得越高,供货商的定价只能水涨船高,最终受伤的其实还是消费者。正如彭洋所说:“薯片的出厂价也就是最终零售价的一半左右,没有进场费,我的薯片儿肯定便宜不少,薄利多销嘛。”
超市“坐地生财”的做法不仅在某种程度上推高了物价,也导致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利润越来越低,倒逼它们只能不断地压低成本,甚至在产品质量上打折扣。
尊敬的xxx:
x月x日下午x点xx分左右,xxx和xxx在x楼开xxx会,我到xxx一楼投递关于xxx的公文,因x车的钥匙保管在我手里,我在没有经过任何领导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使用x车,在投递文件回来后,停车入库的过程中,由于对车辆不熟悉,车辆前面塑料挡板与花台发生刮蹭,导致右下部被拉破。事情发生后我只是向负责车辆维护的xxx说了下,没有主动向领导报告,也没有主动承认错误。
首先,我向单位领导道一声:“对不起,我错了!”是我辜负了领导对我的信任,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在此我向领导作出深刻检讨,我会牢记这次教训。
对于这次事故,我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导致这次事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纪律观念不强,想当然办事。我没有把握自己的行为,认为自己投递公文是公事,钥匙又在自己手里,不向领导报告,擅自动车,而且在车辆发生刮蹭后没有及时向领导报告,没有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
二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差。认为自己有驾驶证,开车没有问题,这种认识使自己产生了麻痹思想,加之对车况不熟悉,没有及时准确地作出判断,没有采取妥善、有效的.措施,麻痹大意导致车辆与花台发生刮蹭,以至前挡板右下边被拉破。
三是没有节约意识,没有大局意识。到区政府投递文件又不是很远,自己想偷懒,就单位的开车,xx车代表的是单位的形象,自己没有认识到私自动车的危害,对自己要求不严格。
对于私自动车,对我所出现的这些问题,我深感愧疚和不安,愧对领导的教育,自己是管安全的,安全意识不强,思想意识淡薄,在安全问题上,本应该时时刻刻小心,半点不松懈,这是我自己长期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所造成的,作为我这些情况都是不应该出现的。这次我错了,我没有向领导报告,没有经过允许擅自使用单位的车,今后我会从细节开始,改变自己,一个渴望成功的人,不怕任何困难,我不会在陷于同样的错误或者是类似的错误中去,通过领导的批评,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如果领导不批评,不提醒,我很可能也不会去剖析这次这件事情,最多是提醒自己以后开车小心点,不会认识到更深层次的问题,那样我可能会犯更大的错误。
因为我私自动车,给领导和单位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我深表歉意,我保证立即改正。人要不断的适应现实的外部环境要求,作为公务人员来说,就是要严格要求自己,克己奉公,要学会负责,要承担责任。我会改掉自己的惰性,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我不会给单位抹黑,不会给家人丢脸,请领导看我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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