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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培训机构的简介范文(优选4篇)

介绍培训机构的简介范文(优选4篇)



介绍培训机构的简介范文 第1篇

为了实明公开、公平、公正的舞蹈培训机构教学理念,加强对自身的社会监督,使培训机构向良性方面不断发展,提高舞美体育舞蹈培训中心的整体管理水平,特公示以下服务原则。

1、服务项目:民族舞、拉丁舞、舞蹈考级、舞蹈表演。

2、服务方式:示范教学、影音教学、教学考级、组织参赛。

3、服务标准:塑身塑心、快乐成长、严谨练习、温馨服务。

4、服务承诺:培训机构教学专业、教材先进、教案合理,提高学员综合素质,具备优秀基本技能,培养持礼坚韧的优良品质。

5、服务责任:教师专业、教材统一、身教言教、公正和谐

介绍培训机构的简介范文 第2篇

使用“双随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抽查可以参照《_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执行,坚决遏制任性执法现象。督导检查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部门紧密协作,确保按时完成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

据报道,X月X日起,北京市中学学生不到校,学生期末工作全部在线上完成,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暂停。国内一些疫情相对严重地区也都有类似规定。

显然,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包括教育系统的各地各部门已经行动起来了。相比较而言,教育系统的防控压力甚大,由于各地寒假时间已经陆续开启,要最大程度提升学生的防控意识,特别是确保孩子过一个安全的寒假,实属不易。

以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为例,不少地方已经要求暂停,但是培训机构会否落实?如果跟监管部门“捉迷藏”怎么办?如果培训机构执意开展线下培训,必然带来人员聚集,一旦出现聚集性疫情,后果不堪设想。故此,有关部门下发通知,寒假期间所有培训和活动也一律暂停,是有道理的,也是必须执行的。但是,一些培训机构不愿乖乖配合。据报道,某知名培训机构上海学校发布的《寒假疫情防控致家长的一封信》称,学校会根据学员人数错峰错时安排场次和班级人数,学校将实施“封闭式”管理,除学员和校区老师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区。此前,另有培训机构称,1月23日的线下课程继续,上课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一人一座,家长不进校区。还有一个案例是,22日,上海市徐汇区的家长关女士发信息询问孩子就读的培训机构老师,第二天是否仍照常上线下课程,老师回答说,“明天照常上课的”。

该如何对待这些“顶风”之举?对那些阳奉阴违、拿禁令不当回事的的培训机构需依法依规处理。毕竟,疫情防控是大事,不能麻痹,如果培训机构在利益驱动下无视有关规定,坑的是孩子,也是自身,影响的是防疫大局。

基于以往教训,规束校外培训机构不能停留于发通知,有关部门应主动走出办公室,通过暗访等手段真正查看培训机构有无遵守相关规定。同时,家长也需要自觉配合,别贪图一时之“利”而无视孩子的安全。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家长比较顾全大局,比如有家长之前就安排了女儿寒假期间的培训课程,由在收到学校的相关通知后,便迅速与机构协商,将为女儿报的书法班和小提琴班课程退掉了。退还是不退,应该由家长和培训机构协商。而根据去年上半年的经验,也可由线下转为线上。有的培训机构发布通知,称将部分线下课转为线上课,并暂时取消家长旁听。

更应该看到,确保孩子过一个安全的寒假,不只是叫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活动那么简单。1月11日下午,教育部召开学校疫情防控专家咨询视频会议,邀请多位专家参加咨询。专家们认为,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教育,引导他们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及健康状况监测,增强抵抗疾病能力,寒假居家保持良好生活作息及饮食习惯,注意保暖避寒、科学运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寒假期间不跨省旅游。诸如此类的建议,无论学校还是家长都应该听得进、落实好。

其实,无论高校还是中小学校乃至幼儿园,只要做好分内事,严格落实守土尽责等要求,便能减少相应的风险。而作为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更需从孩子的根本利益、最大利益出发,尽力克服困难,涵养孩子的健康素养,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让孩子安安稳稳地享受寒假生活。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这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想责任不虚置,则需每个人都要做好本职工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强化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我们才能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近期,受北京疫情影响,特别是境外确诊人数仍呈爆发性增长,国内疫情仍存在反弹的风险,“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仍然很大。因此,大荔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将常态化持续进行,同时,5月22日起复工复课后,大荔县境内部分无资质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和教学辅导工作,严重扰乱了县域培训机构市场的正常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最大限度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7月20日起,大荔县教育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进行检查,同时对违规违法开展培训的机构进行集中治理,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要求各证照齐全的“白名单”合法培训机构要注重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同时规范办学行为,检查过程中将重点治理“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幼小衔接”“小初衔接”等违规培训行为。同时整顿虚假违法招生广告(简章)、乱收费行为、不按要求公示各种信息、乱挂牌等现象,同时严厉查处培训机构招收义务教育段学生开展全日制教育教学。

二、凡是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违规违法开展培训的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者停止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行为,并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

三、对违规开展文化及艺术、“幼小衔接”等培训的托管机构、幼儿机构进行依法取缔。

四、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各机构存在的防疫工作常态化管理漏洞、消防安全隐患、安保安全隐患及食品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要求立即停办整改。

五、对公告以后仍然无证办学的机构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处罚,并列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希望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对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孩子课外负担。同时,欢迎各位家长对非法校外机构、公办在职教师参与补课等行为进行举报,共同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教育培训环境。

举报电话:

教育局0913—3266049

市场监督局0913—3229315

2021年7月13日

第一条;xxx舞蹈培训中心

第三条;本机构的办学是面向成人及少儿;培训的形式是:业余面授;教学的范围是:拉丁舞、民族舞、街舞、肚皮舞、瑜伽、舞舞蹈考级等

第四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五条;加强舞蹈培训的教研工作,进行备课制度,加强责任心,提倡素质教育,增加美育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条;强化舞蹈培训机构的卫生、设备,各教课老师负责本节课堂的设备卫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每月一次定期进行全体教师的舞蹈培训机构教学交流教学会议,积极进行教学交流活动。做好舞蹈培训机构汇报演出工作。

第八条;招生期间定好值班制,比赛与活动期间做好安全、交通、化妆、踩点、集合等工作,舞蹈培训机构指导老师必须要积极参加

第九条舞蹈培训机构授课时间必须早十分钟到机构,做好家长的接待、沟通及设备检查、卫生检查工作。

第十条舞蹈培训机构每节课的教学工作都应由值班老师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提高舞蹈培训机构教学文明用语,严禁体罚学生,提高服条质量。教学意见簿上墙,服务温馨到位,注意教师仪表,须大方得体,适合教学示范要求

介绍培训机构的简介范文 第3篇

无论做什么行业,如果想去做好,就先砸钱去亲身体验了解这个行业有什么不足,再就是要找好自己的定位,开公司做企业就应该要做出自己的特色,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学会创新,做别人想不到的,还没做到的事。

各镇(街、区)教育学区、市属学校:根据鲁教疫控组字【2020】92号,各镇(街、区)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指导各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培训时间和参训人员密度。寒假在即,为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20条》等省、市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把入口关,师生以外的任何人员严禁入内;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通风消毒等措施;严禁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每班人数最多不超过50人,做好记录;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利用晚间开展线下培训的,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

3、人员密集程度高的培训机构要采取多分时段、错时段等措施开展培训,严防学生高度密集现象的发生;校外培训机构要引导学生家长不得在附近聚集,即接(送)即走。

4、疫情期间一律停止各类拓展、年会活动;不聘用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大学生任教,不接受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孩子培训。

5、严格管控好本机构中教师的流动状况,落实市里明确要求“非必要不离寿,非紧急不出潍”管控,各单位一定要摸清本单位教职工的所有情况。

6、培训机构每天学生到校情况做好记录,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属地教育学区。

7、培训机构储备好疫情防控物资,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知识的学习;落实镇街区属地管理责任,市教体局疫情防控小组将随时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寿光市疫情防控教育专组

2021年1月13日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20xx年度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由教体部门牵头,消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介绍培训机构的简介范文 第4篇

1.符合国家关于消防、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2.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要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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