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校园暴力案件的调查报告,调研报告指出校园暴力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顽疾。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课题组就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作了专项调研,以期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参考。
一、现状调查
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之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2013-20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100件校园暴力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这些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及审判工作的一些突出特点。简述如下:
1.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分别占2%、1%(见图一)。
2.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高中生及职高身份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较高。(1)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55人,占;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104人,占。其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比例低,与我国刑法规定上述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有关,故不能全面反映此类人群的校园暴力实际发生率。(2)涉案小学生占,初中生占,高中生占;职业技术学校及职业高中学生占,参与作案的无业人员占。
3.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以及作案后自首、达成谅解协议的比例较高。持刀具(包括弹簧刀、水果刀、猎刀等)作案的占49%;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意味着在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实际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严重后果的比例高达67%;轻伤占17%,轻微伤占16%(见图二)。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高,分别占49%、54%。
4.判刑情况。(1)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免予刑事处罚2件,占该类案件的;宣告缓刑的22件,占;判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2件,占;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件,占;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件,占。(2)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判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1件,占;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占;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
二、突出问题
1.理念存在偏差,对校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关爱呵护未成年人是我国及世界各国共同珍视的基本理念,也是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基石,毫无疑问,在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未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2.规制校园暴力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待完善。当前,校园暴力频发,校园暴力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而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八种犯罪承担刑责。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不满十四周岁或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初犯免予治安拘留处罚。实践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中学生实施轻伤害等犯罪时有发生,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的亦有发生。校园暴力伤害案件主要以故意伤害罪追责,而构成故意伤害罪又要求致伤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由此导致,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实施殴打、欺凌等轻伤害的行为难以追究刑事责任,甚至也不能进行治安拘留处罚,相当一部分校园暴力事件只能由教育机构内部处理。
3.对未成年违法犯罪者的矫治措施有待落到实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何谓必要时候以及家长应如何管教,缺少相关细则,并不明确。同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即工读学校)接受矫治和教育。由于该措施非法定强制性措施,而是由监护人或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加之当前工读学校的规模正逐步减少,因此,实际走进工读学校的“问题少年”有限。
三、思考与应对
当前,对校园暴力的认识、立法、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形成治理的短板。为了依法遏制校园暴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课题组认为,需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转变观念,加大对严重校园暴力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施暴者与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都是法律应该关注和保护的对象。既要重视教育预防,也不能忽视必要的惩治。既坚持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的区别对待,给予未成年犯罪人在正常环境下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要防止对未成年人只讲从宽而不讲从严的认识偏差。对于校园暴力事件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情节较轻的,尽量给予最大限度的感化、挽救;涉及违法,影响恶劣,理当治安拘留或者送往工读学校的,就不能简单“教育”了事;构成犯罪,甚至罪行严重,不宜宣告缓刑的,就当判处实刑,不能简单通过赔偿和解了事。通过区别对待,既彰显法律的关怀,又不失威严,公平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2.加强人身权利保护立法。校园暴力是社会暴力的一部分,当前,刑法制裁校园暴力往往于法无据。实际上,不仅仅是校园暴力,还有其他大量严重侵犯人身安全只是程度未达到轻伤标准的暴力行为被排除在刑事立法之外,一定程度上助长暴力行为公开肆虐,成为影响社会长治久安和文明程度提高的普遍性问题。从域外来看,特别重视对人身权利的刑法保护,不仅普遍将攻击殴打他人的行为认定为暴行罪,而且对言语恐吓、尾随骚扰、破坏他人生活安宁等行为均予以刑事制裁,对规范公民言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日本刑法在规定故意伤害罪可判处最高十五年惩役的同时,另规定了暴行罪,即实施暴行而没有伤害他人的,最高可判处二年惩役。虽然中外立法制度、法律文化有别,但随着经济发展物质富足,社会必然越来越关注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的保护。刑事立法当顺应时代潮流,深入研究包括校园暴力在内的暴行入罪问题,为社会有序发展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引。
3.针对校园暴力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惩戒、矫治制度体系。考察域外发达国家,无一不重视对校园暴力肇事者的惩戒、矫治。例如,德国对校园出现的恃强凌弱的“小霸王”关注态度鲜明,打击力度大,在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校园“小霸王”,校方有权将其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意大利刑法规定,如果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违警罪除外),并且具有人身危险性的,法官可以决定将其收容于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司法_(最短持续期不少于一年)或者对其实行监视自由。对我国而言,在刑法保持相对谦抑的前提下,应当积极探索构建刑罚之外的惩戒、矫治制度,比如刑罚与保安处分二元并存的制裁体系,值得研究。在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落实和完善刑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中规定的收容教养、工读教育等制度,明确实施细则,加大对相关矫治场所的资金、人员投入,用足用好我国已有的制度资源。
4.构建防治校园暴力的程序化处理机制。根据日前_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该机制应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预等全方位内容。遏制校园暴力,既要有政策层面的决心决断,又要有智慧定力,把基础工作抓实做细。要从不同层面逐级摸清我国校园暴力的现状,分析成因,对症下药,综合施治。在课题组调研的100起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持管制刀具作案者近50%,如果相关学校对这些平时即有持刀习惯的“问题少年”及早发现、干预,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或者至少可以降低校园暴力的伤害后果。域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针对校园暴力进行专门立法,构建了规范的处理机制,例如韩国出台的《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此外,还要注意探索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预测、发现、干预校园暴力。以法国为例,早在就启用了校园暴力监测软件,其统计项目非常细致,包括诸如在校园内丢石块等具有暴力倾向的行为共26项,每年法国有近95%的学校向该数据库汇总校园安全信息,这就为及早发现和干预校园暴力奠定了坚实基础。相关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5.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全力遏制和预防校园暴力,必须有强大的正面引导,学校要在传统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人文、道德教育,教育学生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和善意,尊重爱护他人,呵护生命,和谐相处,避免伤害;宣传部门要通过公益广告、专题报道等形式,加大对反校园暴力的宣传;司法机关在抓好个案办理的同时,应适时组织宣传报道,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导向。
近年来,在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形势逼人的暴力袭警案件,已成为基层公安民警热议的话题。作为公安民警如果连自身的安全都无法保障,怎能担负起保护他人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人身权益,是新时期公安机关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从近年来暴力袭警案件频频发生的问题来看,暴力袭警已从口头挑衅、谩骂、侮辱发展为直接使用凶器、武器、爆炸装置伤害执法民警,由个人突发性抗法向群体性抗法转变,并且具有公开性、盲从性、暴力性和残忍性。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趋复杂化,暴力袭警案件仍会呈上升趋势,作为公安机关的决策者和警务督察部门应当认真应对,从维护民警身体乃至生命不受侵害这一最大的底线,筑起防御暴力袭警案件发生的防火墙。
一、三个暴力袭警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9月5日晚,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公安局乐里镇派出所副所长梁芳荣同志(主持工作)在出警制止一起斗殴事件过程中,面对持刀歹徒,勇敢向前,身中七刀,仍然坚持战斗,终因伤势过重,于当晚22时48分,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献出了年仅38岁宝贵生命。
案例二:4月23日,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色力布亚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干部入户开展重点人员的走访摸排时,遭遇暴力_袭击。面对穷凶极恶手持斧头、长刀等凶器的暴徒,民警和社区干部与之在重点人员家的院内、屋内、巷道、警务室、镇政府、派出所和民警宿舍多个现场展开殊死搏斗,有9名公安民警及协警牺牲。案件发生后,巴楚县公安局快速反应、果断决策、正确指挥、协调有力,调集精干力量组织增援,迅速开展现场勘查、罪犯抓捕审讯、案件深挖扩线、伤亡民警慰问、抚恤等工作。全体参战民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英勇无畏、机智勇敢,充分发扬不怕牺牲、敢打敢拼的精神,当场击毙暴徒6名,抓获8名,有效地控制了现场事态,为维护社会和治安大局稳定、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案例三:3月1日晚发生在云南昆明火车站的严重暴力恐怖案,经_组织云南、新疆、铁路等公安机关和其他政法力量40余小时的连续奋战,已于3月3日下午成功告破。现已查明,该案是以阿不都热依木·库尔班为首的暴力恐怖团伙所为。该团伙共有8人(6男2女),现场被公安机关击毙4名、击伤抓获1名(女),其余3名已落网。3月4日上午,受云南省公安厅杨嘉武同志和厅党委委托,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刚到医院,看望慰问在昆明“3·01”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处置中负伤的昆明市公安局、昆明铁路公安局的民警、协警及家属,并转达了_领导的问候。李刚主任详细询问了负伤民警和协警的受伤情况,对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时刻,面对穷凶极恶的暴徒,没有退缩、挺身而出、冲得上去,与暴徒进行殊死搏斗的壮举表示充分肯定,嘱咐他们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并祝愿他们早日康复、重返岗位。
二、暴力袭警案件产生的原因
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现象较为突出,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立法相对滞后、存有盲区以及执法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也有公安机关警力不足、装备落后和民警素质等方面因素。
公民意识强烈。现代民众有比较强烈的公民意识,十分关注保障自身合法权利。基层公安机关处在社会矛盾利益交织的风口浪尖,极易造成群众与公安机关的对立、对峙乃至冲突。少数群众不了解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一旦发现民警无法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就认为是处理不公,轻则恶意投诉、侮辱谩骂,重则暴力袭警。部分媒体盲目地报道一些社会治安和公安机关内部的负面消息,久而久之误导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看法和评价。敌对分子、黑恶势力趁机煽风点火、兴风作浪,把对不满与仇视情绪通过袭警形式表现出来,降低了人民群众安全感,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和警察能力的猜忌。
民警忽略防范。基层公安民警在抓社会安全防范工作中,却忽视了自身的安全防范,把遭袭的可能性放在抓捕、处置群体性事件等工作环节上,却忽视了在执勤、办公地、住地等其他场所防范被侵害。少数民警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对执法中危险因素的正确认识及预防侵害行为发生的意识。与此同时,在治安环境不够稳定的偏远县(区),枪支“集中保管”方法应急性差,其他装备也相对欠缺,民警执行任务时赤手空拳,很难遏制暴力袭警案件。纵观我国新疆、上海、贵州、云南、湖南等地多起暴力袭警案件,就能够看出基层公安机关对民警自身防范教育存在软肋,物防、技防形同虚设。
警民关系淡化。基层少数民警在执法理念上仍存在偏差,动辄以管人者自居,语言不文明,方法简单粗暴,易与被服务对象产生矛盾。少数民警实战业务技能不高,在接处警或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不能有效驾驭局势、平息事态,甚至还因方法失误导致矛盾激化或转移。少数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不多,警民关系日益淡漠。在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民警与群众促膝谈心的情形越来越少见,取而代之的是以“群众有案报警,民警有案出警”的生硬、简单联系模式。还有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缺乏为民观念,处理问题方法简单,对群众态度生硬,特别是在接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遇到群众情绪激动时,头脑不冷静,引发群众投诉,甚至造成暴力抗法案件的发生。
法律保护滞后。群众普遍认为,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是完全受法律保护的,他们更关注的是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是否有超越法定职权的行为。事实上,我国现行法律缺乏对民警执法权益予以保护的专门条款,有关保护警察安全的法律条文一直停留在理论上,缺少可操作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虽然规定了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形,但不少基层公安机关民警未取得依法持枪资格,不能有效保护民警合法用枪的权力,以致在实际工作中,警用武器基本上处于“冬眠”状态。目前,我国已有的法律法规只对一些严重侵害民警的行为作出量刑规定,对袭警情节较轻的,大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治安处罚。而对实际工作中大量存在的揪打民警、撕扯衣服、谩骂侮辱民警的行为,没有适用的条款作为处理依据。
三、防范遏制暴力袭警案件的对策
从暴力袭警案件形成的原因,可以找出与之相对应的防御策略。基层公安机关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必须高度重视,善抓真练,上下联动,多措并举,才能有效防范和遏制暴力袭警案件的发生。
领导重视,把维护民警依法履职摆上重要位置。基层公安机关党委一班人必须统一思想,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基层公安民警连自身安全都无法保障,怎么去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是关心爱护民警、落实从优待警、强化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强化法律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要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来抓,及时制定维权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成立民警“维权委员会”,“一把手”亲自挂帅担任组长,把维护民警依法履职与单位负责人日常工作捆绑,对发生执法民警正当权益被侵害案件,单位领导和督察维权办民警必须在第一时间到场,认真开展调查并督促相关部门对诬告、陷害或恶意报复民警的投诉人依法严肃处理。
快侦快破,严惩暴力袭警违法犯罪嫌疑人。基层公安机关要认真做好对暴力袭警案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办案单位认真调查,固定证据,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犯罪人员,切实维护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对民警在依法履行职务过程中被侵害,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领导的决心是前提,而时间就是关键。为此,必须建立快速处置侵害案(事)件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对侵害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明确由督察部门牵头,法制、政工、刑侦、治安等部门配合,各业务部门在负责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做到“五快”即:联动出警快、调查取证快、固定证据快、依法查处快、宣传报道快。
未雨绸缪,切实提高执法民警自我防范能力。基层公安机关要积极开展防御暴力袭警案件的讲座教育活动,为一线民警配齐安全防护装备,增加辅警力量。切实增强取证意识,通过配备录音、录像等取证设备,固定现场相关证据,为事后依法打击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材料。要着力练体能、练擒拿格斗、练防身自卫、练协同配合、练战术运用,熟练掌握使用各种警用械具的技能。上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抓好为基层公安机关配发枪证和持枪证,并抓好对特种枪支使用和实战技术的训练指导工作,这是对基层民警的最大关爱和最大维权,要让基层民警合法配枪、依法用枪、敢于用枪、善于用枪。要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争取多数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公安民警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督察部门要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现场督察,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警与群众的矛盾和冲突,促进民警严格、规范、文明、平和执法。
综上所述,人民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是作为国家执法主体依法享有而又受到相应限制的权益。在新时期,基层公安机关只有积极预防和减少暴力袭警、暴力抗法等侵害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案件的发生,有效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才能够保障公安队伍旺盛的士气,从而更好的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关键词:中职学校;校园暴力;应急管理;机制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素质相对较低,管理难度较大,已成为校园暴力事件的重要区域。然而长期以来,中职学校校园暴力问题并未得到人们的重视,在面对校园暴力引发的危机时,许多学校管理者因缺乏处理危机的经验和必要的危机管理机制而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校园暴力问题,因此,建立完善的校园暴力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已成为政府和学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校园暴力应急管理机制的涵义
校园暴力是指在学校开展正常管理、教育期间,在校园内部及其周边地区,在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以及非学校人员与学校师生之间所产生的暴力行为,它属于社会暴力的一种[2]。主要包括学生之间的打架欺凌事件、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身体伤害事件,校外人员(包括退学学生)针对学生的敲诈、伤害事件等。校园暴力不仅会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还会给本人、家庭带来痛苦和灾难,给社会乃至整个国家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减少暴力事件带来的危害,是学校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的重要目标。
校园暴力应急管理机制是指学校管理者为有效处理校园突发暴力事件,所采取的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制度化的应急管理措施,具体可细分为:事前信息监测机制、评估机制、决策机制;事中应急决策机制、沟通机制;事后恢复机制包括心理干预机制、秩序恢复重建机制、思想的恢复机制[3]。完善的中职校园暴力应急管理机制是保障中等职业院校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
2 校园暴力应急管理机制的内容
预防机制
预防本质上是一种超前管理,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前提,是避免工作的任意性,实现群防群治,科学掌握防治突发事件的有效途径[4]。在某种程度上,突发事件事前的预防比单纯的解决更加重要。校园暴力预防机制的内容包括:首先,建立应急预案,它是在评估事件类型、事件的潜在危害性以及影响后果的基础上,对应急保障、救援等方面提前所做出的规划,应急预案的编制不可少。其次,建立专业应急组织机构,要有专门的应急管理组织,处理突发的校园暴力事件,而应急管理人员也是经过应急管理培训过的,并且有足够的物资和经费,有可供调配的专业人士的帮助。最后,构建应急管理保障体制,校园暴力突发事件保障机制的相关决策必须把握决策流程,从问题界定、方案选择等不同阶段,进行科学决策。这就要求学校各部门是一个良性互动关系系统,要尽量避免部门矛盾延误决策实施的时机,影响保障的进行。
监测机制
校园暴力事前的监测预警是不可缺少的。事中的监测包括监督相关决策是否制定的合理,事件处置是否得当,而事后监测要监测事件的最终处理,责任到人。总之,监测机制为有效发挥作用,需贯穿于暴力事件应急管理的整个阶段。
应急处置机制
校园暴力应急处置机制是要求学校在有限的时间、资源等条件下,应对暴力事件的具体措施。在复杂的、涉及面广的校园暴力突发事件管理中,各项措施相互制约,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指挥,整个处置过程不可能有序的进行。同时在处置过程中建立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良好关系十分必要,这样才能保障管理工作有序运转,提高工作效率。
信息管理机制
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后,学校有关部门有责任向学校报告事件发生的情况,并让师生了解真相,积极参与;要及时迅速向外界通告,以尽快辟谣从而阻挡流言散播;对于重特大突发事件,还要建立相应新闻发言人制度,保证权威性信息的,这样才不至于造成师生心理恐慌、信息被扭曲误解。
恢复机制
校园暴力恢复机制包括:第一,完善恢复系统。为了便于对恢复工作的管理,建立一个管理机构,以增加暴力事件恢复工作的规划性;第二,总结整改。在全面开展恢复行动的同时,学校也要从事件中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反思纰漏及不足,使之不断完善恢复计划,完善相关方案,以推动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展开。
3 完善中职院校校园暴力应急管理机制的措施
完善事前预防预警机制
建立信息监测机制。校园暴力事件与其它校园突发事件相似,都是逐步累积发展而形成。这就需要学校管理者有预感危机的经验与能力,能在信息监测中捕捉到事件的苗头。中职院校要设立专门的信息收集渠道,建立一支敬业高效的安全保卫队伍、政工干部、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发展学生信息员,实行“零报告”制度,尽量将校园暴力掌握在萌芽状态。
制定评估机制。“为危机做好计划,知道自己准备好了之后的力量,才能与命运_”[5]。为保证暴力事件风险被有效的控制,必须制定相应评估机制。中职院校应该以监测及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校园的实际情况,根据以往的治安经验,发放校园暴力事件指南让师生共同学习,只有这样才能使学校管理者和师生在暴力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敏捷地处理。
加强决策体制建设。建立决策预警,中职院校必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构建有效解决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机制,并依据实际情况加以整改。建立应急管理决策责任制,明确校园安全第一负责人,连带分管领导为部门责任人的制度,责任落实到人,明确相关责任人的任务,一旦发生暴力事件,能够寻根究源,形成各级齐抓共管的决策体系。
完善事中应急处置机制
增强事中运行机制。首先是决策机制,迅速和及时是决策的第一要求。校园暴力事件往往时间紧迫,有关决策者必须快速决策应对,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决策者应以最小的成本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或扩大,把其负面影响降到最小。其次是保障机制,中职院校要构建完善的应急物资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体系,为暴力应急处置机制提供物资保障和智力支持。
加强沟通机制。沟通机制是突发事件管理的基础性手段。校园暴力事件一旦成既定事实,学校有关部门应通过有线电话、校园网等做好与师生的沟通交流工作。一方面要抵制小道消息,畅通正规渠道,及时公布真相,保证人们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上级部门可以帮助学校获得更多的经验和信息,集中精力应对事件的发生。学校领导此时应尽量创造性地选择媒介,并带领党员干部和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师做好受伤害学生和家长的安抚教育工作。
完善事后恢复机制
校园暴力事中应急处置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事件的终结,而是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事后恢复。
心理干预。如果对校园暴力预警及时,应对合理,可能平息事件所需的时间较短,对受害人心理上的伤害也相对较小;如果处置不当,对直接受其影响的学生的精神影响是长期的。因此,中职院校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心理干预机制,及时消除受害学生的心理阴影,使其心理创伤尽快愈合。
秩序恢复。校园暴力事件得到控制后,中职院校就要迅速的把工作转移到恢复重建上来,而要做的首先就是恢复管理组织机构,使学校师生生活井然有序。具体有:①对事件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置情况、责任追究、整改意见等一一列明,并予以公告;②学校的工作重心应逐步由事件处理向常态管理转化, 直至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③中职院校要认真汲取经验教训,针对事件原因进行整改,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暴力事件的再次发生;④以该事件为反面教材,引导学生纠正不良习惯。
思想纠偏。中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使学生知法懂法,最终有效控制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具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①法制安全教育应该成为新生入学教育的必修内容,要让新生对相关危害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勇于和敢于同侵害行为做斗争;②要经常开展校园暴力事件的应急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进行模拟演练,旨在提高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和自身防范能力;③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组织、协调、交际能力,学会宽容待人和尊重他人。
参考文献
【关键词】大学校园 暴力 心理危机 干预
大学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文明、知识的殿堂。然而,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阴影。今天,摆在学校、社会、教师、家长面前的,是个让人无法轻松的话题――大学生如何远离暴力是什么样的原因,使得现在的学生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宁愿舍弃正规渠道而采用暴力行为呢?
1 大学校园暴力事件概述
校园暴力的相关定义
校园暴力是近年来在教育界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近期有研究者将校园暴力概括为:“一般泛指发生在青少年之间,与学校的教学活动直接关系的暴力行为,既包含了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事件,也包括了发生在校园外但与学校有着直接关系的暴力行为”[1]。综合有关暴力和校园暴力的定义,笔者认为大学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大学校园或校园周边地区的,由学生或校外人员以口头、物体或身体任何部位而发出的,对学生身体、精神、财产等权利造成某种伤害的攻击。
目前大学校园暴力事件的现状
随着大学生青春期的到来,他们的身体有了很大的变化,体能、力量都得到大大的提高,同时,大学生在心理上正在经历第二次断乳期,反权威、寻求独立、情绪不稳定等因素使青年很容易成为校园暴力事件的实施者,同时也容易成为校园暴力事件的受害者。因而青年成为校园暴力的高危人群,关注大学校园暴力事件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重大意义。
据调查,我国大学生躯体暴力的年受害率波动约在15%,与世界水平比起来,处于中下等。近年来,死于躯体暴力的大学生比例逐步上升,而且,施暴者的暴力手段具有复杂性和预谋性[2]。
校园暴力形成的主客观因素:(1 )个性张扬中的偏狭自私与冷酷;(2) 万千宠爱集一身的价值取向错觉; (3)教育惩戒功能丧失后的放纵;(4) 教师权威地位颠覆后问题归属的误判;(5)暴力游戏与灰色文学的认同与膜拜。
大学校园暴力事件的危害
校园暴力事件发生以后,除了会给暴力事件的双方程度不一的身体上的伤害以外,最值得关注的是,暴力事件给暴力双方以及与之有关的人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心理伤害,比如创伤后应激障碍、恐慌、焦虑、抑郁、人际关系紧张、人格发展障碍等,有的还间接导致当事人以后在家庭生活中的暴力倾向;对于和学校教师有关的暴力事件,可能造成教师的身体受伤害、教学士气受到打击、名誉受损、精神上的打击等;而校园暴力事件对学校来说,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学校的和谐稳定状态,使学校师生人心惶惶,并可能使学校面临各方面的社会压力。
2 大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的应急处置
学校成立校园危机干预小组
校园危机干预小组由学校领导、保卫处人员、各个学院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校园110经常在校门口、食堂、体育场、体育馆、校园道路等地方巡逻。
迅速报案
发现问题,及时报案。当事人一旦发生暴力事件,及时报学校110;及时向学院班主任、辅导员报告。
3 构建大学校园暴力事件的预警系统
通过心理测试,建立心理档案,关注暴力预报因子
校园暴力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预防和预警的,青年的危险行为与曾经有过的暴力事件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相关性,比如说成绩差、人际关系恶劣、自尊低、酗酒、逃课、打架、携带器等都可能与校园暴力存在着高相关。因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研究中心要考虑将这些大学生的危险行为作为大学校园暴力的早期预报因子,及时发现高危者,监控其暴力倾向并及时作出适当的干预,有利于大学校园暴力事件的预警和预防。心理健康教育和研究中心的教师和辅导员做好高危者的信息收集,及时进行心理干预。
建立学校家庭社会联合预防系统
“社会生态学理论”是目前比较理想的校园暴力的预防理论模式,由WH0专家提出和倡导。了解青年个体的健康危险行为,最重要的是要通过对学校、家庭、社会等环境的危险因素的分析,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联屏障的预防和干预系统。因此,在预防大学校园暴力中,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学校在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之外,更要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和人格教育,注重学生心理和谐发展,鼓励学生参与体育活动;家庭应尽量给学生提供温馨和民主的家庭环境;社会各方面加强对酒精、暴力工具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抵制易给大学生身心带来不良影响的影视作品、不良网络等。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开展有关校园暴力的教育,发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研究中心作用,让大学生树立有关法律意识,学会怎样抵抗暴力,提高人际交流的技能,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同时进行生活技能教育。
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
有研究表明,体育锻炼作为增进身体健康的有效手段,同样对人的心理健康具有调节与促进作用,经常锻炼的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好于与不经常锻炼的学生。经常锻炼的学生可以消耗体能,没有更多精力做坏事情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肩负起这样的重任。
4 结论
校园暴力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预防和预警的。校园110经常在校门口、食堂、体育场、体育馆、校园道路等地方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案。当事人一旦发生暴力事件,及时报学校110;学生干部发挥作用,及时向学院班主任、辅导员报告矛盾纠纷,最好把事情及时化解,“萌芽状态”得以解决。学生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应该及时向学校有关管理部门报告,由学校、学院出面解决矛盾、化解矛盾。校园暴力事件发生以后,给暴力事件的双方程度不一的身体上的伤害,学校保卫处、学生处、学校110、学院班主任、辅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事态。事件发生后,学校针对有关人员,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具体方案。因此,做好大学校园暴力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是一件值得高度重视的事情,不仅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而且也有利于促进大学校园的和谐和安宁。
参考文献
近年来,校园暴力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最高法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课题组对典型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专项调研的报告,校园暴力犯罪到底呈现出哪些特点?记者今天专访课题组成员冉容审判长。
最高法的调研报告首先说明,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上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进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特点,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
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还有很小比例的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
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抽查样本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占 35%;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占65%。
冉容介绍,虽然我国规定,十四岁是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未满十六周岁的放在比较轻微的校园暴力行为,没有进入我们刑事犯罪处罚的程序,所以相对来看,这一百多件案件中,处罚的高中生及职业高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较高。
抽取的案件样本显示,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比例较高。
冉容总结,“全国的校园暴力案件我们当时看了一下,大概持凶器的占30%多,选的这100多件案件里,持凶器的达到了49%,基本上是一半了,这些孩子一般是带弹簧刀、水果刀、猎刀……主要带刀具的比较多一些,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这一百多个案子,造成被害人死亡的 占35%,重伤的占32%,也就是60多起案件将近七成的被害人要么死要么重伤,不能说明全部问题,但是比例是非常高了。”
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分别占49%、54%。
冉容介绍,通常是构成犯罪以后,公安机关将孩子拘留或抓捕,通知家长,家长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判刑情况统计显示,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22件,占;判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 占;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
报告认为,理念存在偏差,对校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没有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 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在冉容看来,应该正确的认识到,对于被告人,实施欺凌的被告人,我们要挽救、教育,但是对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更应该得到法律和社会的关注和保护,因为他们,一是守法者,二,他们是弱者。
校园暴力案件调查报告
近年来,校园暴力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最高法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课题组对典型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专项调研的报告,校园暴力犯罪到底呈现出哪些特点?记者今天专访课题组成员冉容审判长。
最高法的调研报告首先说明,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上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进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特点,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
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还有很小比例的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
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抽查样本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占 35%;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占65%。
冉容介绍,虽然我国规定,十四岁是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未满十六周岁的放在比较轻微的校园暴力行为,没有进入我们刑事犯罪处罚的程序,所以相对来看,这一百多件案件中,处罚的高中生及职业高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较高。
抽取的案件样本显示,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比例较高。
冉容总结,“全国的校园暴力案件我们当时看了一下,大概持凶器的占30%多,选的这100多件案件里,持凶器的达到了49%,基本上是一半了,这些孩子一般是带弹簧刀、水果刀、猎刀……主要带刀具的比较多一些,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这一百多个案子,造成被害人死亡的 占35%,重伤的占32%,也就是60多起案件将近七成的被害人要么死要么重伤,不能说明全部问题,但是比例是非常高了。”
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分别占49%、54%。
冉容介绍,通常是构成犯罪以后,公安机关将孩子拘留或抓捕,通知家长,家长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判刑情况统计显示,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22件,占;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 占;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
报告认为,理念存在偏差,对校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没有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 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在冉容看来,应该正确的认识到,对于被告人,实施欺凌的被告人,我们要挽救、教育,但是对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更应该得到法律和社会的关注和保护,因为他们,一是守法者,二,他们是弱者。
【摘要】校园安全工作一直是校园工作中备受关注的一部分。我校长期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校园安全工作,且效果显著。但全国各地频发的校园安全事故仍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敲响警钟。如何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是值得深思的。鉴此,文学院团委思想调研室特展开本次调研。
【关键词】校园安全 预防 调研
一、调研目的
本次调研活动旨在了解我校校园安全状况,征集广大同学对校园安全问题的意见,关注已出现的校园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校园安全隐患,在全方位衡量后得出妥善的解决方法以消除隐患,从而在根本上帮助同学们增强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调研对象及方法
调研对象:文学院全体学生
调研方式: 座谈会
问卷调查
个人访谈
思想调研员协同调研
三、调研内容
(一) 调研概述
座谈会文学院团委思想调研室于20xx年11月11日晚七点
半组织大一、大二年级各班思想调研员召开了“关于大学生对校园安全认识”的座谈会。本次座谈会旨在听取同学心声,积极采纳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问卷调查为使本次调研活动的调研对象更为广泛,调研结果更为真实,文学院团委思想调研室制作并发放了“关于校园安全的调查问卷”。本次调研共分发调查问卷145份,收回143份,问卷有效率。
问卷发放情况统计表
个人访谈为深入地了解同学们对校园安全问题的认识,弥补问卷调查的不足,使调研结果更真实、深刻,文学院团委思想调研室随机对部分大一同学进行了深入的个人访谈。
思想调研员协同调研为得到更全面的第一手调研资料,充分发挥思想调研员在各班的调研作用,文学院团委思想调研室协同各班思想调研员共同展开调研。
(二)深入调研
1.我校校园安全现状
在调研过程中,很大一部分同学对我校的校园安全普及教育工作给予了肯定。根据座谈会、问卷调查以及个人访谈得出的结果,我们了解到校园安全这一问题备受同学们关注。调研中,的同学认为大学进行安全演练是非常必要的,这同时也反映出了同学们非常重
视校园安全问题。调研结果显示,虽然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但也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以及应对危险的能力。
下面以图表形式反映同学们认为的校园安全隐患存在最大的区域:
2.存在的校园安全问题
根据各项调研结果,现就存在的各类校园安全问题做出以下分析:
(1)校园消防安全
部分同学表示过去没有参与或很少参与消防实战演练,对消防安全没有清楚透彻地认识,不具备基本的火场逃生技能,不能熟练使用专业灭火设备。这些都是造成同学们火场自救能力较弱的原因。
个别同学没有良好的用火习惯,在宿舍使用明火,造成火灾隐患。个别寝室有不良的用电习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调查表明,的寝室曾用过较大功率电器。兰天公寓楼内安全出口少,进出通道狭窄,发生火情时不利于楼内人员的安全疏散。
(2)校园食品安全
调查问卷显示,的同学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表示满意。在访谈过程中发现,剩余的同学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略有疑心,主要是因为这些同学本人或周围其他人在学校食堂发现了一些食品安全问题。
下面对具体发生的.问题用图表说明:
由图表可知,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与学校各餐厅的卫生水平有直接的关系。餐厅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较低是我校食品安全隐患存在的
重要原因之一。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另一个食品安全的重大隐患是部分同学没有养成良好的饮食消费习惯,不注重食品来源,喜食路边摊食品而造成的。
(3)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
在对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认识中,的同学认为交通事故是最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经过调研得出,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是我校交通安全事故极少发生的重要原因。我们在思想调研员座谈会上了解到,我校周边道路交警警力不足是学校周边交通环境拥挤混乱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这一路段交通监控设施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这一带司机不能很好地遵守交通法规,危及我校周边交通安全。校区与公寓的来往道路狭窄拥挤,且又有一些商贩占据路面,影响正常通行,更加剧了我校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
另外,有的同学认为学校有较合理的交通指示牌,但数量不足,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有限。
(4)校园用电安全
据调查显示,的同学表示从未在宿舍使用过大功率违禁电器,而剩余的同学曾在宿舍使用过大功率电器。由此可知,大多数同学都较好地遵守了公寓用电守则。绝大多数同学表示不应该在公寓内私自使用违禁大功率电器。
在进行个人访谈时,有同学指出部分公寓内存在原有电路不合理、线头乱放、插座松动等问题。
大学校园火灾,抢劫,校园交通安全等问题的多发,严重危害了大学学子的安全,大学校园安全问题也成为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大学校园安全事故的频发也为大学校园生活蒙上了阴影。针对这些校园多发安全隐患,我们展开了此次校园安全调查,目的是为了找出事故多发原因,通过调查,分析,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法,提供行之有效的建议意见!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社会调查的目的.
本次社会调查目的是为了分析大学校园安全事故多发原因,为保护大学校园安全提供有效建议。
(二).调查时间:
(三)调查的地点、方式:
调查地点为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图书馆,调查方式为问卷调查,随机调查。
(四).调查内容及过程:调查内容为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校园安
全调查,在调查中,参与调查人数为50人,实际有效份数43人,其中女生21人,男生22人。
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本次调查中,问卷发出50份,实际收回43份,其中女生21人,男生22人,通过对此次调查问卷的深入分析和研究,我们针对校园多发安全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以下认识。
在调查中显示,只有的同学十分清楚什么是校园安全,的同学对什么是校园安全一知半解,甚至有的同学对什么是校园安全完全不清楚,因此,可以表示校园安全问题的亟待解决性!
(一) 多发校园安全问题分析
校园多发安全问题为,校园交通安全,校园火灾,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校园暴力,盗窃抢劫等安全问题,在问卷中,我们对多发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调查与分析。
1. 校园交通安全
通过问卷了解同学出行方式,是否乘坐无营业执照的非法出租,黑三轮等不安全的交通方式,答案显示的同学表示很少会乘坐,的同学表示从不乘坐,但依然有的同学表示愿意乘坐,而且,校园交通事故曾经在学校中发生,显然,校园交通安全问题,是我们校园存在的一个有待解决的安全问题。
2. 校园火灾
通过对发生火灾后学生的处理方式分析来显示学生应对火灾的能力,在调查中显示,的同学表示,在遇紧急情况可能会选择跳出楼外逃生,的同学表示可能会手足无措,数据结果显示,有接近一半的同学在遭遇火灾时可能会选择错误的逃生方式,因此,加强对学生的火灾逃生教育势在必行。
3. 校园食品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主要了解学生对学校食堂卫生的满意程度,通过调查显示,的同学表示很满意,表示一般,大部分的同学对食堂的卫生状况给与了肯定,但也有的同学表示不满意,说明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有时也会出现问题,但问题不大。
4. 校园暴力
通过在校园暴力发生时,同学的处理能力的调查,显示同学们应对校园暴力的能力,数据结果显示的.同学会看热闹,的同学会当做没看见,只有的同学表示会拨打校园110,,的同学会上前劝架,采用合理,有道德方式的同学不是大多数,所以也有必要加强对学生校园暴力处理方式的教育。
5. 盗窃抢劫
学校发生盗窃抢劫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学校管理问题,一个是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的问题。在调查问卷的10,17题,我们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学校方面,大部分同学认为学校宿舍人员混乱时导致盗窃抢劫发生的主要原因,管理松懈,校园安全体制不健全是次要原因,防范意识薄弱是另一个大问题。通过对学生出门关闭门窗习惯来了解学生的防范意识,调查结果显示,只有的同学表示会随时关闭,大部分同学的自身防范意识薄弱。
(二) 校园安全教育
校园存在安全问题与隐患,即是对应对系统,和安全教育的考验,所以,了解这两项也是问卷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问卷11-16题进行了调查与分析。
12题调查了学生对学校安全教育力度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的同学表示很不到位,的同学表示不太到位,接近一半同学表示不满意,且超过一半的同学表示没有参加过类似消防演习的校园安全教育活动,所以,学校应加强学生的校园安全教育。
了解了同学们接受校园安全教育的情况,为了改善同学们校园安全教育知识的短板,让同学们更好的吸收校园安全知识,我们 通过问卷的14题,了解同学们更喜爱的教育方式,以达到更好的教育目的。通过调查结果显示:观看安全知识影片,微电影这种时下流行的方式,更受同学的欢迎,其次是传统的宣传单方式,再然后是广播,讲座等,因此,拍摄微电影是最好的教育方式。
(三) 学校学生共同努力,改善校园安全
在问卷的最后三个问题上,我们研究了,谁该为校园安全问题承担更大的责任,以及学校,学生双方可以做出的努力,改善意见。在调查结果中显示,的同学认为学生责任更大,的同学认为学校应承担更多管理者的责任,的同学表示应共同努力。
三、 解决问题的建议
学校应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使学生了解如何应对,校园安全问题上投入最大精力,其次应加强保全,按期检查,防患未然。
学生方面,同学们最应该积极发展自我,培养自己良好的素质, 为同学们提供帮助与服务,携手应对安全问题,在保护好自己 的前提下,为其他同学也提供一份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其责任重于泰山。中学为做好学校稳定和安全工作,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建设平安校园,教发[]77号《关于加强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学校积极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积极倡导依法治校管理模式,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并结合学校实际进行了自查、自改。现就自查、自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安全工作长效运行机制。
学校时时将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挂在嘴上,握在手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主要责任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刘永林任组长,学校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直接责任人任组员,制定了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了职责任务,完善了安全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强化自查、自检力度,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组密切配合,按各自分工,负责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坚决贯彻执行《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把安全工作切实做好、做细,学校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如《校园安全制度》、《治安消防工作制度》、《课堂安全管理制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更夫安全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预案》等制度二十多个,形成了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的工作新局面。使具体为人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操作,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地方要求专人控管,做好预防,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坚决杜绝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学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各部门、各成员管理好自己的人和物,形成了“安全工作三级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学校与各组、班主任、教师都签定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对各项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实行层层把关。学校制定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违法必究,坚决杜绝侥幸心理。
四、强化教育,把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放在首位。
学校每周的班会课都有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安全课,使学生掌握了各方面的安全知识。学校在每次放假前和开学后都要集中讲安全工作要求。平时,利用板报、国旗下讲话等,都要宣传安全知识。每学期要至少搞一次两次安全演练,使学生掌握逃生的办法。同时,每学期还要搞两次法制讲座,使学生懂法、遵法,并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经常检查,常抓不懈,切实保障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学校为强化安全工作的力度,落实责任,要求对学校内的各项设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安全记录。检查时,要求至少有三人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校舍安全:
学校现已没有危房,全部改造完毕。
2、交通安全:
学校不仅向学生宣传交通知识,还号召学生不能乘坐“三无”车辆及报废车辆,超载车辆,我校没有校车,有学生骑摩托的我校与家长签订了安全合同,有事由家长负责。我们对校门口的车辆进行了疏散,避免影响学生出行。
3、综合治理:
学校周边200米以内无网吧、游戏厅、歌厅等场所,也没有商贩摆摊设点,周边环境没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地方。
4.住宿生管理:
我校由于具备住宿条件,因此在校内有住宿生。学校在10月份召开了住宿生安全会议,并制定了《住宿生守则》,由专人看管。
5、食品安全:
学校对食堂严格检查督促,并要求工作人员持证上冈,制定用餐制度,执行食品管理标准。搞好食品安全和卫生安全工作。并实施相应的责任追纠制度。
学校已通知校内食杂店,严把产品进货关,防止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并自行负责此事。
6、用电安全:
安全小组对全校的全部用电器件和线路做了排查,更换了部分隐患器件,和部分电线,已基本没有隐患。学校无私拉、乱接电源现象,对老化线路进行了改造。
7、防火安全:
学校已经准备了取暖煤和柴,各班级火炉抢建合格没有隐患,学校召开班主任会议,落实层层防火责任制,班级由专人照看火炉,班主任早晚到班检查,火炉安全和熄灭情况。
8加强值班:
坚决执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值宿、更夫巡逻制度,学校制度健全,责任到位。
关键字:
大学生 校园安全 防范意识
摘要:
本次调查报告主要是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财物安全问题,以及本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大学虽然没有现在社会那么复杂,但也绝对没有所谓的象牙塔那么纯粹,一些财务失窃事件时有发生。那么,大学安全状况究竟如何,大学生对于身边的财产,人生安全问题是否有足够的防范意识,现在学校的安全措施又是否令人满意呢。
一.调查的方法与内容
本次调查报告主要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展开,调查的主要对象为温州大学在校大学生,调查内容主要围绕大学生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对现在学校安全防范措施的评价,以及对于防范意识增强三个方面展开。经过反馈回来的调查表,经过统计总结得出温州大学的校园安全状况及学生们的防范意识的强弱。
二.调查报告的分析
本次调查发放问卷一千份,收回959份。
校园安全篇:据统计的受访者有在校时自身物品被盗的经历,而其中选了被盗地点为寝室的有,教学区为,选图书馆的有,商务中心为,选其他地点的有。可见寝室财物安全问题较为突出。
安全状况及防范意识:对我校治安工作的评价上,很满意的为,较满意的为,满意的为,不满意的为。由此可见学校的治安工作还是有相当的提升空间的。
针对避免盗窃事件发生的问题上,的受访者认为应该提高个人的安全防范意识,认为应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措施,48%的同学认为应采取加强自身修养和社会道德素质教育,的同学认为还有其他方面需要加强。面对单独在宿舍,需要临时离开片刻(如去临近宿舍等)的情况,的同学选择将门锁好再出去,有的同学选择不关门直接出去,还有的同学选择让旁边的同学帮忙照看。类似的,遇到在自习课上需离开片刻的情况时,的同学选择将贵重物品随身带离,的同学会让旁边同学帮忙照看,的同学把东西留在教室直接离开,而还有的同学会将所有东西带离。大多数同学在这一方面的处理方式是较为合理的`。在对待上门推销人员的问题上,的同学选择先仔细询问、辨别,待弄清楚后再说,的同学表示一概不信,基本相信并且会当场购买的只占了,虽然比重较小,但是还是会让不法的推销分子得逞。在校外遭遇抢劫或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同学理智地选择交出财物,然后报警;的同学认为应该沉着冷静,伺机而动;的同学会大声呼救,寻求帮助;选择惊慌失措和奋勇搏斗歹徒的各为和。在自身缺少哪方面治安常识和技能的问题中,的同学认为自身安全意识不够,认为在防盗窃和防被骗知识方面有欠缺的均占,防暴力方面为,选其他方面的有5%。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是,68。6%的同学不知道我校的报警电话,还有的同学认为没有必要知道,对此漠不关心,只有的同学选择知道。那么这其中有学生自我安全意识的问题,也有学校方面对这一块宣传力度不到位的问题。
三 总结
据有效统计,总体上看校园环境比较安全,但的受访者有在校时物品被盗的经历,虽然所占比例不大,反映出校园内仍然存在财产安全问题。而在被盗的地点中,在看来应该比较安全的寝室反而最易失窃。这不得不让我们引以为戒,养成随手关门的习惯,确保寝室财务安全。与此同时也暴露出寝室管理上存在漏洞,对校外人员出入管理不甚严格。在对我校治安工作的评价上,大多数受访者表示较满意,有的人表示不满意,这说明我校的治安工作还有待加强,要改进工作态度,提高积极性和责任感并注意在工作上的创新,更好地维护校园安全。同时,在校大学生也要从自身发现问题。在问卷调查中发现,在校大学生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缺乏防范意识和警觉性。在公共场合,仍有部分同学太过于大意,为图方便并不随身携带自己财物,从而发生失窃事故。而且大学生对于治安常识和技能有不同程度的欠缺,在遇到人身,财产问题时,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安全。这就给学校的安全教育提出了新的建议,不仅要从加强安全意识着手,还要注重对学生安全常识和技能的教育。而对于学校园110的认知程度并不理想,有的学生不知道校园报警电话,有的学生认为没有必要知道,从中可以看出在校学生对校园报警电话的不信任和对安全问题的不重视。这也反映出学校宣传力度不大,治安工作不完善的问题。值得肯定的是,在调查中也发现,在校学生在面对突发性事件时能沉着冷静,理智应对。
为了更好的维护大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特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大学生要增强自身安全意识。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大多为在校生过于大意松懈造成的。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特别是在公共场合,应该时刻提高警惕,防范于未然。同时,要注重安全技能学习,可以多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讲座,以便更好的保护自己。在外出时要注意安全,不要太晚回校,最好和几个朋友结伴出行,以便相互照顾。
二、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在校园内多加强巡逻,维护校园安全。对校外人员进出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不让校外人员随意进出。同时要提高治安人员的职业素质,增强行业责任感和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三、校要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从问卷调查中反映出在校大学生的治安常识和技能缺乏。学校要着眼于现状,通过安全讲座等形式尽量多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同时,也要注重关于校园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在校学生的安全意识,使校园安全观念深入人心。
安全校园,不仅需要学校的努力也离不开学生的支持。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打造平安校园。
校园,我们学习的的乐园、成长的摇篮。我们渴望在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中愉快地学习,健康的成长。近年来,校园暴力这个词越来越多的见着于电视,他们如同一个个充满着毒液的肿瘤附身于校园,使美丽的校园变得可怕,那么我们该如何预防校园暴力的发生呢?
首先,家长教育要到位,发生校园暴力,家庭教育是很大的内因。不能全盘否定家长的教育,但至少他们的教育上是有缺失的。在当前的家庭教育中,许多家庭把智育作为压倒一切的教育活动。总希望自己的子女出人头地、光宗耀祖,若孩子某次考试成绩不理想或做错了事都会成为被斥责、遭惩罚(或体罚)的导火线。这种望子成龙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长此以往,就会使孩子生活在压抑和不安的状态之中。若这种情绪一旦带到学校后,很可能因为同学间产生矛盾给诱发出来,使其他同学成为被发泄的对象或暴力事件的受害者。因此,家长要切实转变人才观,学会尊重子女,把子女实实在在地当人看,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中小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而家长、老师和社会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地呵护着我们,中小学生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中小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是十分必要的。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遇事不要忍着不吭声,要及时告诉家长或着老师;身上尽量不携带
太多的钱物;受到暴力侵害时,立即采取灵活的应急措施,不刺激对方,以减少被侵害程度,事后立即报案。
2.提高社会交往能力。如交友要谨慎,少与行为不端的人联系,不要上网交友,更不要网恋或私自会见网友;出外办事不单独行动,要与同学结伴而行,以免发生意外。
3.养成谨言慎行习惯。在学校日常生活中,不要说刺激、伤害别人的话;在公共场合遇到可疑者时,设法避开;化妆、服饰要得体,不要过分暴露;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对陌生人交付现金以及物品;与他人发生矛盾或冲突时,尽量用和缓的语言和手段加以处理等等。
青少年学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中小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而家长、老师和社会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地呵护着我们,中小学生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中小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是十分必要的。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遇事不要忍着不吭声,要及时告诉家长或着老师;身上尽量不携带太多的钱物;受到暴力侵害时,立即采取灵活的应急措施,不刺激对方,以减少被侵害程度,事后立即报案。
2.提高社会交往能力。如交友要谨慎,少与行为不端的人联系,不要上网交友,更不要网恋或私自会见网友;出外办事不单独行动,要与同学结伴而行,以免发生意外。
3.养成谨言慎行习惯。在学校日常生活中,不要说刺激、伤害别人的话;在公共场合遇到可疑者时,设法避开;化妆、服饰要得体,不要过分暴露;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对陌生人交付现金以及物品;与他人发生矛盾或冲突时,尽量用和缓的语言和手段加以处理等等。
一、袭警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暴力袭警作为暴力犯罪的一种,除了袭击者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素质不高外还有其它原因,如政府部门滥用警力使民警承担了大量的非警务活动如征地、拆迁,不自觉将民警推到了矛盾的风口浪尖,群众的对立面,加深了公众对民警的不满;袭警者对社会、政府和法律不满,很容易转嫁到进行社会管理的民警身上;舆论的错误引导和新闻媒体的负面报道,使民警的形象日益丑化等等,民警自身素质不高,执法能力欠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一)民警自身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
北京青年杨佳于7月在上海制造了血腥袭警案,其起因是由于杨佳涉嫌偷盗自行车与警察“发生了些不愉快”,杨认为对方说话不文明,要求督察到场,后者到场后更是说:“你这么点事情搞那么大,你投诉就是了,最后不是你顶死我,就是我顶死你!”杨佳事后陈述,督察说的话令自己刻骨铭心。杨佳暴力袭警就属于典型的报复型。不可否认,在我们的警察队伍当中确实存在一些警察,自身素质不高,宗旨意识不强,以管人者自居,执法行为不规范,甚至滥用职权、警匪勾结.
(二)执法权限的不明确,非警务活动过多
在目前的中国,警察的职责并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警察就像社会建设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警察除了法定的职责外,还要承担地方在政府给安排的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粮食征购、计划生育等大量非警务性工作,而这些工作恰恰是在社会转型期最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法律“灰色”地带,同时也是利益冲突的聚焦点。而警察往往被推到矛盾冲突的最前沿,加之有些警察本身素质较低,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拿不出也不可拿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而这些问题又都是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很容易自然地将前来维持秩序的警察作为利益的对立面,引起群众的反感和不满,甚至引发冲突,严重影响了警民关系。激情型暴力袭警最突出的是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过程中。维持秩序的警察往往处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最前沿,参与人群因自己的诉求不到满足往往是群情激愤,很容易将这种不满,甚至是愤怒转嫁到前来维护秩序的警察身上,形成暴力袭警。
(三)新闻媒体的“丑警”宣传误导
众所周知,新闻媒体对大众心理有导向作用,这种作用可能是以我们感觉到的方式进行,也有可能是潜移默化的进行。近年来,一些新闻媒体为了吸引观众的眼球,片面追求高收视率,在报道一些民警执法有瑕疵或有争议的事件时,有意片面扩大或渲染一些有失公正的情节,甚至进行一些捕风捉影、不切实际的报道。这些报道将社会舆论引向与警察作为社会守护者这一传统形象相背离的一面。人们在意识或潜意识中对警察的态度开始变化,态度决定行为,其根本的结果就是在与警察互动的过程中出现攻击性行为的可能性加大。而作为旁观者,同样会将心理的天平偏向受到警察处罚的人或与警察有争执的人,而不是警察群体,也不去拷问理由。当事人和旁观者带有偏见的言语和行为又恰恰迎合了媒体追求高收视率的心理需求,新闻媒体的失真报道又对大众心理已经形成的警察丑化印象造成一种强化,由此形成恶性循环,最终的结局就是公众眼中的警察形象特别差,在执法过程中受到暴力袭击的可能性增加。
(四)相关法律不完善,执法规范操作性不强
一些西方国家如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都在立法中将威胁、袭警和伤害警察的行为纳入抗拒“公务员的犯罪”,其中法国刑法规定的最为详细,其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法国已经废除死刑)。没有充分考虑到警察群体作为国家专政机器的特殊性和执法高风险性,对袭击者定罪量刑起点过低,惩罚力度不够,使得袭警犯罪的成本较低,起不到刑罚应有的特殊预防作用。
另外,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在《_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虽然规定了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枪支的15种情形,但对何时可以使用枪支的具体情况规定的不够详细,可操作性差,使得警察的正当防卫意识受到了限制,往往在开枪和不开枪之间犹豫摇摆,错失良机从而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五)对暴力袭警、阻碍执法案件查处不力
现实中,一些公安机关在暴力袭警案发生后,领导往往出于害怕新闻媒体的过分追踪报道或袭警者家属的聚众上访闹事造成不利政治影响的考虑而采取息事宁人片面追求稳定的做法。大多数情况只是追究违法犯罪人员的违法或刑事责任,很少追究涉案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对谩骂、羞辱民警的案件,往往是要求民警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对投诉民警的案件,只是注重查处违法违纪的民警,但对诬告民警的,却很少追究诬告人的法律责任,对民警也没有相应“说法”。这在客观上既损害了警察执法应有的权威,也放纵了那些暴力抗法分子,造成暴力袭警违法成本过低,也给那公众心理造成一种替代性强化,从而引发更多的袭警案件。
二、预防暴力袭警案件的对策
(一)加强法制宣传,营造和谐的警民关系
在和平时期,警察是最危险的职业,每天都面对着流血牺牲。同时也是最辛苦的职业,加班加点是常事,有时甚至一连几天都回不了家,在危难时刻始终冲在第一线的职业,如四川汶川地震、西藏榆树地震抢险一线都活跃着警察的身影。因此,要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等各种媒介及时宣传公安民警执法为民的感人事迹,宣传公安民警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流血牺牲的英勇事迹,取得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创造一个良好执法环境。完善相关立法,细化警务操作规范
在欧美大片中时常会出现这样的镜头,犯罪分子将枪口对准追捕警察时,立即被同伴喝止,“原因在于,袭击枪杀警察是大事儿,在这些已废除死刑的国家,只有枪杀警察才会被判处极刑。”在英美法系国家,市民若是认为警察处理“太过分”,与警察发生争执,并出现轻微推搡动作。那警察就有权掏出手枪,要求当事人双手抱头蹲在地上,随后再以袭警罪提出起诉。因此,建议立法机构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经验修改相关法律,如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增加对袭警行为的处罚,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设定不同的处罚幅度。
从我国当前复杂的执法环境、暴力犯罪的实际出发,充分借鉴外国经验,立足实战需要和保护民警需求,进一步细化《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制定出科学的、切实可行的武器和警械使用细则。在警务技能训练时,进行各种情形的模拟实战练习,使警察正真知道枪支该如何使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使用。
(二)明确警察职责,规范民警执法行为
首先,警察要以相关法律为依据,切实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针对在日常治安管理、处置群体性事件、巡逻盘查、看押、缉拿等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规范执法程序,适时组织民警展开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特别是在日常治安管理中,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一定要加强,要多站在群众的立场来考虑问题,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执法
(三)提高警察职业素质和战术技能
首先,由于公安的工作的特殊性,随时都有与犯罪分子遭遇的可能,所以要增强敌情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其次,从实战需求出发,加强民警警务技能训练。一是加强民警体能训练。体能是基础,是完成各项技战术动作的平台。体能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除了单位组织的强化训练外,更重要的是引导民警形成坚持锻炼身体的好习惯。二是根据实战的需要,以实用为原则开展训练。针对不同的勤务模式,尤其是暴力袭警频发的处置群体性事件、巡逻盘查、看押、缉拿等,充分利用现有装备器材,通过各种情景模拟、实战对抗、比武竞赛等多种形式及不同场景下突发警情处置训练,尤其要加强战斗小组和小组间的配合训练,不断提高技战术水平。三是加强调研,创新战法。针对处警中遇到的新情况,利用配备的新装备,结合全国近期典型案例,不断创新战法,加强战术配合,提高处置水平。四是加强民警临战心理素质培训。警察临战心理素质的提高,势必会对复杂执法环境下警察技能与相关素质的有机结合与有效发挥起到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尤其是那些涉枪犯罪、涉黑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往往不计后果,这就要求民警应具备较强的临战心理素质,有效利用各种技战法擒敌制胜。
(四)依法严惩袭警者,发挥刑罚的特殊预防作用
任何违法行为都应该受到惩罚,暴力袭警行为更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充分利用现有法律对袭击者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进行综合判断,构成犯罪的,严格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来处理。同时,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增加其违法成本。
案件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江西省xx县人民检察院试行案件管理工作初具雏形,采取的是与控申科合署办公的模式,功能较单一,主要是负责收送案工作。20xx年底,该院案管办正式成立,20xx年7月案管办经正式批文核准为内设机构,20xx年9月案管办受理中心建设完成,并制定了《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管理暂行规定》、《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接待、联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暂行规定》等工作制度,律师接待模式是业务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混合接待。20xx年律师接待统一在案件管理办公室,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以及数据统计工作移交案件管理办公室。
二、存在的问题
阅卷方式存在的细节问题。律师现在的阅卷方式基本都是采取拍照的方式,回律所后自行打印,这种拍照的方式简单、便捷,但是存在的隐患也不小。20xx年以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接待的申请阅卷的律师中,数人提出用手机或PAD等具有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对案卷进行拍照,我们考虑到网络泄密的可能性比较大,提出更换拍照工具。另外拍照、复印等方式可能导致未成年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外泄,与刑诉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相冲突。
涉案款物管理存在的细节问题。作为基层检察院,必定会有案件移送市院审查,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就涉及到涉案款物的移送,按照规范模式,案件移送的同时涉案款物也要随案移送至市院,而公诉开庭时,一般又是在犯罪嫌疑人关押地开庭,则涉案款物又要再送至基层法院,在这往来的过程中,长途运输的颠簸、天气变化以及人为因素,可能导致涉案款物的遗失或性状的.改变,从而影响款物的证明力。
案件风险评估存在的细节问题。个别案件根据规定应当属于有一定风险的案件,但是承办人在开展案件风险评估时并未指出其具有风险性,而案件管理部门并不直接与当事人等接触,因此并不清楚案件是否有风险,就可能导致个别有风险的案件被当做无风险案件同样处理,甚至可能由于重视不够导致矛盾最终激化,风险等级提升。
案件评查奖惩机制存在的细节问题。目前案件评查工作对如何评查制定了较为详细和操作性较强的规范制度,但是监督整改手段却还是很薄弱,主要还是依靠通知整改的形式,对承办人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不健全,这就可能导致评查力度虽大,但整改不到位或改正后又出现等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详细规范律师阅卷工作。当下一些年青律师在阅卷时,使用手机等拍照,但是手机这种电子载体,极易感染病毒,不经意间就可能导致案件信息外泄,,建议明确规定律师如果采取拍照方式只能采用不具有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另外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根据刑诉法第275条,“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这些案件阅卷的,笔者认为不宜采用复印或拍照等阅卷方式,律师虽保密义务,但经过走访,发现各律所发展状况不一,硬件参差不齐,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刑诉法所要求的封存,难以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建议明确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当事人及当事人隐私的证据采用摘抄等形式,确有复印、拍照等需要的,建议遮挡住关键信息再复印或拍照。
涉案款物跨地区流转简易化。实践中,涉案款物多为物证,对于这些物证,公诉卷内一般有提取笔录、辨认笔录、照片等,承办人通过以上的材料基本能确定该物证的证明作用,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涉案款物尤其是物品,建议对于涉案款物一般采用照片移送审查的方式,除非承办人认为有必要随案移送的。另外由于上下院公诉与案管部门沟通渠道不畅可能导致涉案款物滞留,建议上级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通过一定的渠道,定期对上级检察院到基层开庭的时间予以公布。
案件风险评估工作信息共享化。一要强化受案环节的风险审查。受案时,主动加强询问公安该案的风险情况,将收集到的风险信息,及时传达给承办业务部门负责人。二与控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控申部门定期将涉检、涉法的信访情况告知案件管理部门,案件管理部门通过统一业务软件查看各业务部门风险评估情况。三要跟踪评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办案部门提出整改和纠正意见,对业务部门没有备案,但经案件管理部门掌握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督促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
进一步健全案件评查奖惩机制。建议质量考核机制与奖惩机制要齐头并进,比照评查标准核准出分数,制定三个分数档次,对应优秀、一般、较差三个等级,对于评查为优秀的干警、科室予以通报表扬,在年底的绩效考核列为加分项目。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轻重予以不同的处理,连续三次评查都为较差等级的,对现有岗位予以调换。
四、结语
总之,案件管理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为主线,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认真履行案件监督管理五项基本职责,进一步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努力开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
关键词:高校体育;体育暴力;成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
1校园体育暴力的相关概念界限
校园体育暴力
校园体育暴力是指在体育竞赛、体育教育、课余体育训练和课余体育活动中,个人或群体有意对他人或财物进行伤害或损坏等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他人身体、心理或财务上伤害或损失,影响体育活动正常展开的行为。
高校的体育暴力行为多发生于课余他的体育竞赛和课余体育活动中,主要的暴力行为有学生之间相互的言语辱骂、推搡和打架斗等互相伤害的行为。
校园体育暴力行为的划分
依据体育暴力行为对社会危害度程度,我们把校园体育暴力行为划分为三种行为。
一是犯罪行为,是一种触犯刑律并要受到刑罚的行为,是严重的越轨行为;二是越轨行为,是一些违反相关法规法纪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对社会的危害不大;三是偏差行为,是指不被大多数人接受并赞成的行为,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且偏离公众认可的行为标准的行为。
2研究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大连旅顺口区高校(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大连科技学院、大连交通大学、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园体育暴力行为。
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
根据研究目的和内容,查阅中国学术期刊网知网和互联网以及相关图书馆书籍、新闻报道等资料,以“高校校园”、“体育暴力”等为检索关键词,查阅有关高校校园体育暴力活动的相关文献资料,以此作为本报告的调查依据。
逻辑分析法
运用比较、分析、演绎、归纳等逻辑学方法,结合体育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的多学科理论与知识,对高校校园体育暴力的现状进行描述与分析。
访谈法
采用半结构式访谈,访谈学校处理这类事件的相关负责人,并对访谈结果进行文本整理,为本报告的数据分析奠定基础。
问卷调查法
根据访谈结果和相关研究成果,结合旅顺口区高校的特点,自制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82份。
3研究结果与分析
四所高校校园体育暴力行为统计
根据暴力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程度,我们把高校校园体育暴力行为分为三种行为――偏差行为、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2013年9月―2016年9月我们对大连市旅顺口区的四所高校的体育场地进行实地观察,共发现暴力行为71次。
高校校园发生的体育暴力行为主要是表现是偏差行为,越轨行为占少数,犯罪行为相对微乎其微但也偶有发生。偏差行为我们或多或少都看见过,主要表现在体育活动或者体育竞赛的赛中和赛后,比赛双方之间的言语冲突。越轨行为主要表现为比赛双方之间轻微的身体侵犯或者干扰赛事正常运行的轻微暴力行为。犯罪行为的主要表现在比赛双方打群架和对体育场地设施等的打砸行为,此类行为多是因为把赛场上的怨气与怒火蔓延到场下,心理动机则多半是报复、找尊严等不成熟心理活动。
四所高校学生对校园体育暴力的认知
经调查数据和访谈记录,笔者发现大多数学生对“体育暴力”这个词相当陌生,个别同学对体育暴力的了解也仅限于网络报刊上关于国际足球联赛引发的恶性暴力事件的相关新闻报道,多数学生认为校园暴力离自己很远。从表2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认为“分别得身体侵犯行为”、“打砸场地设施”和“群体斗殴”属于校园体育暴力行为;而“组织或自发对特定人员的谩骂行为”则被较少数同学认可为校园体育暴力行为。
校园体育暴力成因分析
高校学生的体育价值观偏差
体育价值观指体育价值在我们脑海中的反映,是我们对体育价值的基本观点,是我们发生体育行为的基本指导。高校学生的体育价值观能够最直接的反映他们参与体育活动的心理动机与态度等客观因素。我们认为最直接有效的引导体育价值观的因素是情趣爱好。激发高校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爱好直接影响他们参与体育活动的情绪状态等。不成熟或不正确的价值观我们统称为价值观偏差,指的是高校学生带有功利性的想法参与到体育活动中,过于注重比赛的结果而忽略整个比赛过程本身,又或者根本不愿意参与到体育活动中,缺乏正常的体育锻炼。
体育活动或竞赛的目的与氛围
当前校园体育活动或者竞赛的举办趋于程序化,缺乏体育精神,从而导致目的越来越功利化。积极的体育竞赛最后演变为班级之间或各学院之间的对垒,在一些身体对抗明显的项目,如篮球和足球等项目,其中的火药味直逼职业赛事。赛前有摩擦的个别学生、班级或者学院往往会把赛下的敌对心理带到赛场上,这很容易把小摩擦转换为敌对情绪。加之个别高校学生有意无意的粗糙动作很容易引爆场观众的情绪,而这种情绪的感染下会导致越来越多的拉扯冲撞和明显带有恶意的犯规动作。
高校体育活动的管理和监管不到位
高校校园体育活动或竞赛内容丰富、种类繁多,组织者也可能是学校、学院、年级、班级、社团等,很多体育活动或竞赛的组织都是由学生团体或协会组织管理。学校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政策支持,体育竞赛中负责裁判的大多数学生都没受到过专业的裁判员培训,只是熟悉规则而已,他们对竞赛的相关规程和流程安排了解的不甚详细,对于竞赛现场的突发事件处理、现场调度等方面极为欠缺。所以很难保证所有的体育活动或竞赛都公平、公开、公正。很多体育暴力行为多发于小范围组织的体育活动或竞赛。调查问卷中有的学生认为在参与校内体育活动或竞赛。
遏制校园体育暴力的策略
树立正确的体育价值观
积极发挥体育的德育功能,全面科学地认识体育运动的价值,引导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体育价值观,促进高校学生身心协调发展。
学校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让学生知道体育比赛的目的是强身健体、调节情绪。同时要激发学生运动的兴趣,要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个体差异与不同需求,确保每一位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价值观,规范自己的体育行为,理性对待体育活动或竞赛,构建和谐安定校园。
积极发挥校内体育协会的作用
高校体育协会聚集了广大学生体育爱好者,隶属于学校体育工作部。它在高校体育文化中不可或缺,起到承接作用。它对学生的各种体育学习、体育锻炼,对学校的体育事业发展都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高校应该重视体育协会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面对广大学生群体,他们可以更有效的宣传体育活动精神、体育道德教育和体育文化教育,丰富高校学生的体育文化知识,提高高校学生的体育认知水平,引导广大学生正确锻炼、文明竞赛、理智观赛。
规范并强化校园体育活动或竞赛的监管工作
高校应该制定关于举办体育活动或竞赛相关制度,规范场所、裁判员等相应的规程设计,做到校园大大小小的体育活动或竞赛都有备案。
高校体育教师应努力提高体育社团对体育活动或竞赛的组织管理水平、遇突况的快速处理能力和现场调度场地与人员的能力,培养学生裁判员的体育文化知识和体育裁决技巧,争取在体育活动或竞赛中做到公平、公正,打造出让参与学生满意,让观赛学生满意的校内体育活动或竞赛。
参考文献
一、调研目的
本次调研活动旨在了解我校校园安全状况,征集广大同学对校园安全问题的意见,关注已出现的校园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校园安全隐患,在全方位衡量后得出妥善的解决方法以消除隐患,从而在根本上帮助同学们增强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调研对象及方法
调研对象:
调研方式:
问卷调查
个人访谈
思想调研员协同调研
三、调研内容
(一) 调研概述
座谈会文学院团委思想调研室于20××年11月11日晚七点半组织大一、大二年级各班思想调研员召开了“关于大学生对校园安全认识”的座谈会。本次座谈会旨在听取同学心声,积极采纳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问卷调查为使本次调研活动的调研对象更为广泛,调研结果更为真实,文学院团委思想调研室制作并发放了“关于校园安全的调查问卷”。本次调研共分发调查问卷145份,收回143份,问卷有效率。
问卷发放情况统计表
个人访谈为深入地了解同学们对校园安全问题的认识,弥补问卷调查的不足,使调研结果更真实、深刻,文学院团委思想调研室随机对部分大一同学进行了深入的个人访谈。
思想调研员协同调研为得到更全面的第一手调研资料,充分发挥思想调研员在各班的调研作用,文学院团委思想调研室协同各班思想调研员共同展开调研。
(二)深入调研
1、我校校园安全现状
在调研过程中,很大一部分同学对我校的校园安全普及教育工作给予了肯定。根据座谈会、问卷调查以及个人访谈得出的结果,我们了解到校园安全这一问题备受同学们关注。调研中,的同学认为大学进行安全演练是非常必要的,这同时也反映出了同学们非常重视校园安全问题。调研结果显示,虽然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但也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以及应对危险的能力。
下面以图表形式反映同学们认为的校园安全隐患存在最大的区域:
2、存在的校园安全问题
根据各项调研结果,现就存在的各类校园安全问题做出以下分析:
(1)校园消防安全
部分同学表示过去没有参与或很少参与消防实战演练,对消防安全没有清楚透彻地认识,不具备基本的火场逃生技能,不能熟练使用专业灭火设备。这些都是造成同学们火场自救能力较弱的原因。
个别同学没有良好的用火习惯,在宿舍使用明火,造成火灾隐患。个别寝室有不良的用电习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调查表明,的寝室曾用过较大功率电器。兰天公寓楼内安全出口少,进出通道狭窄,发生火情时不利于楼内人员的安全疏散。
(2)校园食品安全
调查问卷显示,的同学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表示满意。在访谈过程中发现,剩余的同学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略有疑心,主要是因为这些同学本人或周围其他人在学校食堂发现了一些食品安全问题。
下面对具体发生的问题用图表说明:
由图表可知,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与学校各餐厅的卫生水平有直接的关系。餐厅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较低是我校食品安全隐患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另一个食品安全的重大隐患是部分同学没有养成良好的饮食消费习惯,不注重食品来源,喜食路边摊食品而造成的。
(3)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
在对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认识中,的同学认为交通事故是最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经过调研得出,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是我校交通安全事故极少发生的重要原因。我们在思想调研员座谈会上了解到,我校周边道路交警警力不足是学校周边交通环境拥挤混乱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这一路段交通监控设施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这一带司机不能很好地遵守交通法规,危及我校周边交通安全。校区与公寓的来往道路狭窄拥挤,且又有一些商贩占据路面,影响正常通行,更加剧了我校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
另外,有的同学认为学校有较合理的交通指示牌,但数量不足,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有限。
(4)校园用电安全
据调查显示,的同学表示从未在宿舍使用过大功率违禁电器,而剩余的同学曾在宿舍使用过大功率电器。由此可知,大多数同学都较好地遵守了公寓用电守则。绝大多数同学表示不应该在公寓内私自使用违禁大功率电器。
在进行个人访谈时,有同学指出部分公寓内存在原有电路不合理、线头乱放、插座松动等问题。
一、应对大学校园暴力的安全教育机制的构建原则
(一)可操作性原则
从西方国家应对校园暴力所制定的政策和措施来看,处处体现了可操作性原则。例如,美国制定了—系列较为完善的安全计划来保障校园安全,这些计划包含了上至教育部,下至学校的全套内容。《保护我们的孩子:行动指南》(SafeguardingOurChildren:AnActionGuide,2000)为学校制定和完善本校园的安全计划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依据,从而降低校园暴力,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二)全方位强化原则
应对大学校园暴力的安全教育机制要体现在全员、全面、全过程。在此教育中,力求全员参与,而不仅仅是高校部分管理人员的参与。要加强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校园暴力的认识度和应对校园暴力的方式方法,将此部分内容纳入全校安全教育机制中,完善高校安全教育机制和体系,从而营造出良好的安全氛围;校园安全教育应从新生入学到毕业持续开展,要始终贯穿于学生生活学习的全过程中,且应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三)动态开放原则
应对校园暴力的安全教育机制的各构成部分处在不断的变化中,同时由于各构成部分作用的关系,使高校的安全教育机制始终处在不断的变化状态中。因此,机制需要不断创新以顺应时代要求。学校在先前的公共安全保卫工作中形成的“铁桶式”办法,确实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作用。但在新形势下,学校公共安全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要解决好这些新问题就要解放思想,求新求变,努力将安全教育机制由“静态式”转为“动态式”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H因此,应对校园暴力的安全教育机制也应把握动态开放的原则。
二、应对大学校园暴力的安全教育机制体系的构建
(一)校园安全预警机制
1.引入风险评估,预防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事件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但这不意味着校园暴力事件发生之前无任何征兆,了解和掌握这些征兆可以预防校园暴力,从而降低校园暴力发生的概率。学校还可以通过对那些有暴力倾向或暴力特质的学生给予行为或情感上的帮助来降低校园暴力事件。2002年美国教育部提出学校可以引入风险评估体系以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降低校园暴力带来的危害。事实证明,风险评估(ThreatAssessment)作为一种有效预防校园暴力的新方法,它可以大大降低校园暴力的发生率。因此,我国可以借鉴此方法预防校园暴力:
(1)学生的暴力行为是可预测的。风险评估过程中需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构建信息报送机制;家庭、班级、同辈群体、特殊事件等因素是可能导致暴力行为产生的因素,因此需要特别关注。
(2)收集证据的来源应该多样化、合理化。学校可以对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进行积极关注以加强监督与引导,但对这些学生的怀疑必须是有理有据的,否则对该学生带来负面影响,因此,这就要求学校充分利用资源,如学院班级、学生工作、保卫部门、心理咨询部门和社会服务部门等多渠道多方面收集证据和提出处理意见。
(3)风险评估需要重点关注哪些学生会有暴力行为和造成的危害有多大,可以采用什么措施进行风险规避和解除风险。
2.重视对全体教师和管理者的培训活动,提升教师和管理者技能
学校的部分教师和管理者因缺乏对校园暴力行为及危害的正确认识,常常容易导致低估校园暴力的发生和造成严重后果的程度。因此,学校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学校全体教师和管理者对校园暴力行为及危害的认识,教会相关人员早期预警和干预技术。
(1)在学校应大力宣传“安全教育,人人有责”的理念,强调学校所有人员都负有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并通过专题讲座、经验交流、会议宣讲、自主研修等形式,对学校领导、学生工作管理者(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宿舍管理员等后勤服务人员进行分层次分类别的相关培训,使学校全体人员明确暴力行为的范围;了解校园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认识到校园暴力存在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2)辅导员、班主任需要了解观察学生的言行得失,重点关注过往有攻击性行为或言语的学生,了解这类学生以往攻击行为的出现情形。如这类学生对上学容易产生焦虑;身体常常有莫名伤痕;情绪容易不稳定等情况,教师如能及早发现苗头,及早关心关爱学生,平复学生的焦躁情绪和引导他们采用合适的方式处理问题,其实是可以很好地逼止这类学生暴力行为的产生。
(3)教师可以在平时注重引导学生用理性、积极的方式来面对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发现,不良生活方式与校园暴力有显著相关。119教师需要教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纠正偏差行为和改正不良生活方式,让学生了解暴力行为的表现及其危害,明白暴力冲突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4)专业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留意学生夜不归宿、旷课、缺课情况。研究发现,那些喜欢旷、缺课和晚归、漏宿的学生参与校园暴力的可能性比普通学生更高。因此,教师需从缺席学生的行踪、学生是否有暴力前科和最近暴力违规事件的内容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深入了解和沟通,这样可以有效预防校园暴力。
(二)校园安全保障机制
1.制定有效的校园暴力预防制度,营造安全氛围
借鉴美国学校安全防暴管理经验,学校应有相应的机构或部门进行系统的暴力防治的教育与辅导工作,并制定全套的校园暴力预防处理制度,从早期预警、综合治理和程序化处理三方面出发,对校园暴力进行专门防治:
(1)在未发生校园暴力事件之前,学校需建立校园暴力预警、综合治理机制。做好日常观察和了解学生工作;对容易引发校园暴力的较严重区域进行巡查;提供并告知全体师生在紧急状况或被暴力威胁时的求助途径,使学校能够快速处理暴力。
(2)校园暴力事件发生之时,暴力处理系统应立即启动。学校相关部门需快速采取行动,妥善地处理暴力事件。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应积极掌控和及时处理,必要时需要请求支援以确保危机的消除。
(3)在暴力事件发生之后,善后处理系统立即启动。善后处理系统主要应围绕恢复校园秩序、安抚师生心理和吸取经验教训等方面。事件快速处理结束期,学校应该对该事件作出详细说明,并通过曰常教育与训练告知全校师生学校在该事件中的暴力处理程序,增强全校师生对学校安全管理的信心。
2.进行文化防控,加强大众媒体的教育功能
不良影视作品、网络暴力信息和游戏对大学生的行为养成和思想观念会带来巨大影响,导致许多学生产生暴力倾向,甚至认同了暴力文化。研究表明,文化防控是对暴力行为进行约束的有效手段之一,它具有灵活性、多样性和亲和力强的特点。
(1)学校应大力倡导主流文化,使社会所提倡的评价标准和社会准则深入人心,从而减少暴力冲突。可以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修生养性、礼仪道德、待人接物等内容融入到大学生的品德教育中,让大学生能够正确的区分主流文化和非主流文化的利弊。
(2)高校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文化氛围,使暴力文化的消极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例如,高校网络控制中心对暴力信息进行等级划分和屏蔽调控。鼓励学生举报暴力文化宣传网站,让大学生认识到暴力文化对人的身心伤害。
(3)呼吁大众传媒对其所传播的信息内容和采取传播方式的选择需慎之又慎,共同营造有利于大学生成长的社会环境。
(三)校园安全教学活动机制
1.品格教育
品格教育又称品德教育或品质教育,是给学生明确地、直接地教授一套价值和美德(valueandvir-tues),以形成学生良好品格的教育形态,其目的是塑造一个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人,在方法上强调榜样示范、明确区分正误、阅读文献、说服教育等方法的运用。H28美国是较早针对青少年进行的品格教育的国家,通过目的品格教育以减少校园中出现的少女怀孕、青少年吸毒、校园暴力等行为,大量研究显示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829我国一直非常注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但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存在缺憾,大学生的品德教育更是不为大学生所关注和运用,从而引发了许多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更甚至许多学生不清楚自己的行为或言语伤害了别人,也有些学生不清楚自己正遭受着校园暴力的侵扰。因此,高校的品德教育中,可以将校园暴力事件的类型、行为表现、易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等内容纳入其中,提高学校老师、学生对校园暴力表现的认识度。将信赖、尊重、责任、公平、关怀和公德等内容纳入其中,提高学生的内在修为,增强学生悦纳自己、理解他人、尊重他人、关爱他人,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客观地看待自己和周围事物,并有强烈的公德心去服务社会等内容,可以丰富高校品德教育内容和提升教育的实效性,从而降低乃至消除校园暴力的发生。
2.冲突教育
冲突教育是教育学生如何正确认识和建设性地解决学习与生活中的冲突问题。美国为预防校园暴力在中小学推行详细的冲突教育,结果显示,接受过冲突教育的中小学生更倾向于通过“商量”来降低冲突水平或解决冲突,愿意帮助同伴化解冲突,而且嘲笑同伴、绰号侮辱同伴等行为明显减少。目前在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许多国家普及推广的针对校园暴力干预的情感认知计划(SEAL、PATHSSecondStep:AViolencePreventionCurriculum),跟踪显示这些计划明显提高了学生社交和情感认知的技巧。学生发生暴力行为的频率减少了32%,学生展现自我控制的频率增加36%。因此,我国也可以在高校推行冲突教育,通过对冲突观教育、冲突解决策略教育、情感认知教育等内容,来帮助学生学会认识冲突及其影响,形成关于冲突的正确的观念和看法,教会学生如何采用策略处理冲突发生,并引导学生通过理论指导和实际训练,来合理整理自己的情绪,从而消除或降低暴力事件的发生。
3.媒介素养教育
媒介素养教育是通过培养学生主动质疑的习惯和思辨能力,把消极、被动使用媒体的观念和行为转变为自主、自觉的观念和行为;鼓励学生接近并合理使用媒介,并积极参与信息的加工和传播,培养有社会理想的公民。08有研究显示,媒介对个体的需要、信念、价值观、智力、技能、理性和情感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9]随着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公众的思维模式与行为方式受大众文化潜移默化影响和改变,新媒体的出现和广泛使用使原本复杂多变的媒介环境更加复杂,BBS、博客、播客、网络电视、网络电影、网络游戏、网络交友和网络购物等深刻地影响着大学生的生活环境,同时也影响着他们的价值观、世界观和消费观念等,许多因受媒介不良影响产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在许多媒体频频曝光。因此,高校非常有必要通过对大学生开展媒介素养教育来降低和消除因不良媒介产生的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率,以引导大学生合理使用媒体和辨认媒体信息。英国莱恩马斯特曼提出了媒介素养教育的18条原则和实施建议,他认为媒介教育是一种终身教育。8目前,许多国家将媒介素养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学科目纳入学校课程内。
4.生活技能教育
生活技能教育是培养个体采取适应和积极的行为,有效地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需要和挑战的能力。1016国际酒精研究中心(ICAP)对南非和伯兹瓦纳的中小学生进行生活技能教育,经过4年(1996-1999)的追踪研究发现,与之前相比,学生的交流表达能力、倾听能力有了显著的提高,学生表现得更加自信,师生关系有了极大的改善,而恃强凌弱、辱骂他人以及打架斗殴等暴力行为明显减少。ua17生活技能教育可以有效地降低学生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并能够较好地指导学生学会自我情绪管理。
近年来,高中校园暴力事件日益增多,在校高中学生大多在15-20岁左右,正值花季少年,在高中三年的学习中,如果能够艰苦奋斗,踏踏实实,顽强拼搏,考上大学,一定会有美好的未来。然而在许多高中校园,却经常发生校园暴力事件,不仅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而且影响其他同学的良好学习环境,破坏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因此,查阅本院侦监和公诉部门审理的在校高中生因校园暴力而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案件,结合自己在高中阶段发生在身边的校园暴力事件的体会以及走访一些发生校园暴力事件的高中老师和在校学生,现写此报告,分析高中校园暴力事件的原因,寻求对策,建章立制,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事件,为广大高中在校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高中校园发生的暴力事件的特点
1.涉案人员增多,暴力活动呈现规模化趋势。
过去校园暴力事件参与人数较少,多是偶发性,属于个别行为。而从近几年发生的案件来看,一起稍微有些影响的校园暴力事件,其参与者人数平均少则十几人,多则三四十人,上百来人的也时有发生,而且多是以暴制暴。
2.结成团伙,“帮派”。
从许多学校了解到,该校园存在一些所谓的“黑恶势力”,某某小团体以主要成员的家乡命名,成立所谓的“某某乡/镇帮”或“某某县/市帮”。在“帮内”还自立“帮主”、“大当家”,一旦发生暴力事件,“帮内”兄弟特讲哥们义气。
3.涉案罪名复杂。
从因校园暴力事件被审查批捕和提起公诉案件的涉案罪名来看,主要涉及故意伤害案、故意杀人案、聚众斗殴案、寻衅滋事案、抢劫案、案。其中,以故意伤害案和聚众斗殴案最多,约占总数的70%-80%之多。
4.跨地域作案。
由于手机在高中生当中的普及,当出现纠纷,某些自恃很有势力的人,会四处寻找帮手,一个电话就能叫来许多在异地学校读书的同学。许多在校的学生还和已经毕业的“老大”相呼应,曾经有一个昔日的校园“老大”专门坐火车从外地赶来参加斗殴。某些“帮派”还在某个地方设立专门的联系点并派专人联络。
5.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严重威胁校园教学秩序稳定。
由前面几个特点决定了某些校园暴力事件的后果相当严重,经常会有人因校园暴力事件被打伤、打死的报道。涉案人员不仅自身触犯刑法,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还严重搅乱正常的校园教学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稳定。
6.校园女生暴力事件频繁发生。
据相关媒体报道,校园女生暴力事件无论是案发的数量还是受害人受伤的程度以及事件的恶劣性质都有超过男性校园暴力事件之势,让人触目惊心。女同学给老师和家长印象多是乖巧、听话,似乎和校园暴力事件毫不相关,其实不然,校园女生暴力事件的泛滥已经严重危害青少年学生尤其是比男生更需要关爱女生的学习和成长。
二、高中校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为了治理高中校园暴力事件,预防犯罪必须深刻的分析高中校园暴力事件的原因,只有这样,才能找到解决高中校园暴力事件恰当得力措施。高中校园暴力事件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学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学校、家庭和社会等深层次的外部原因:
(一)从学生自身的`角度来看
1法制观念淡薄,缺乏遵纪守法的习惯。
从目前的高中阶段教育体制来看,高中的课程比较紧张,所以,许多高中学校缺失对高中生的法制教育,有些高中生因为校园暴力被学校开除甚至被判刑入狱,还不知道自己是违法违纪行为。从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诱因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同学之间的偶发小摩擦积累成大冲突;高年级的同学恃强凌弱,欺负低年级的同学,寻衅滋事,索要钱财;因为早恋引发纠纷;为讲哥们义气,拉帮结派;争夺校园“老大”,聚众斗殴;与外校学生发生冲突,引发不同高中学校同学之间的相互群殴;因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学校处罚违纪学生不当而引发的过激行为。
2.对情绪自我管制能力的欠缺。
在青春期有一个普遍的特征,从儿提时期的伙伴关系过度到成人世界的社会关系,孩子们会建立一些游戏规则。这些规则不完全是社会规则,还有这个年龄阶段非常独有的特征,那就是模仿。高中阶段是未成年人走向成年人的过度阶段,这个阶段也是少年处于情绪易冲动的年龄阶段,同时,以自我为中心,特别自尊,自己又不能够正确估计行为的后果,容易采取一些非常过激的行为。生理力量虽然在成长,但心里依旧幼稚,现在的孩子由于家庭条件好了,身体发展比较快,会体会到自己的力量。但是没有地方去使用,有些高中生比较叛逆,厌烦高中的紧张学习生活,又没有更多的课余活动,那么很可能会选择极端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能量,如暴力游戏,久而久之甚至就会转化为真实版的校园暴力事件。
3. 性别的中性化使得很多女生倾向于模仿男生,搞“暴力崇拜”。
以身体力量的博弈来解决问题。她们肆意践踏别人的尊严和身体,并以此为乐,将暴力、野蛮当时髦,在是非颠倒的意识环境里集体狂欢。
(二)从学校的角度来看
1.成绩唯一论”“唯分数论”主导学校的教学目标。
中国历来就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传统观念,现在集中地体现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考大学是所有高中生、家长、学校的共同期盼,能否考上大学,高中三年的紧张学习生活是关键,但是,由于人的性情、能力以及兴趣爱好的各不相同,仅仅以成绩论英雄的教育模式从根本上否认了人的个性,应试教育使得有些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常常不被人重视甚至被人歧视,但是他们不甘于寂寞,不臣服与人,面对家长、老师、成绩优异同学的压力,在情感的冲动之下,积蓄的不满情绪易通过校园暴力来发泄。
2.老师威严的降低,“震”不住学生
高中老师的威严不像中小学老师那样被学生看重,高中生更加注重人权意识。现在国家的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于某些比较调皮的学生,高中老师也无计可施。在发生校园暴力的时候,在安全没有保证的情况下,高中老师只能拨打110,请求司法机关介入,不少老师趋于“麻木”,对于学生的暴力事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只要课堂45分钟不出事就行。
3.学校管理的缺失。
某些高中学校存在管理不严,教育不力的问题,高中大多数采用的是寄宿式,封闭式管理模式,由于平时只注重学习,而忽视了同学之间的人际交流与沟通,相互之间难免会有摩擦、纠纷,如果学校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很可能就会引发校园暴力事件。同时,有些施暴的学生很有社会背景,学校出于某些部门领导的说情,外界的压力,同时又担心校园暴力事件败坏学校声誉,出了事则能捂则捂,息事宁人,没有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三)从家长的角度来看
现在的高中生一般都90以后出生,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家长过分的溺爱孩子,使它们娇生惯养,缺乏对他们进行责任、义务和爱心等方面的教育,许多高中生是非不分,自私、冷酷。难以经爱挫折和打击,心理素质差,遇事好冲动,走极端;有些家长由于没有受到很好的文化教育,自身素质差,害怕孩子在学校里吃亏,向其灌输“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错误观念;一些学生的家庭长期存在家庭暴力,从小稍微不服父母的要求,就会遭到一顿毒打,幼小的心灵很早就蒙上一层灰色的阴影;有些学生是单亲家庭,父母的离异使其缺少父爱或母爱,性格变得孤僻、扭曲,人格分裂;有些父母长期在外打工,要么把其留给年迈的爷爷奶奶,要么独自一个放在家里,无暇顾及。
这些留守儿童由于长期脱离父母的有效监管,从小容易经常进入游戏室、网吧、歌厅等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场所,慢慢长大以后容易结交社会不良青年,养成许多不良习惯,追求刺激,张扬个性;也有一些学生的爷爷奶奶比较护短,认为孩子还小,只要不犯什么大错误是没事的,以后会改好的,在其犯小错的时候,会出面干涉其父母对教育、管理,使其识认为自己有“靠山”而变得有恃无恐,当其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时候,其爷爷奶奶才知道后悔,但悔之已晚。
(四)从社会角度来看
据相关权威的教育专家说,暴力、色情文化是产生校园暴力的第一推手,在许多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网络、电子游戏中,到处都有暴力、色情的场面。网络和游戏迎合了广大高中生渴望交流和猎奇的心理,但由于缺乏有效引导和严格管理,其中的暴力和色情因素对缺乏辩认和识别能力的高中生造成的负面影响巨大。
如当年风靡一时的《流星花园》、《野蛮女友》等美化校园暴力事件的影视剧,大受青少年尤其是高中生的亲睐,广大高中生缺乏对自身行为的清醒认识和评判,加上模仿欲极强,在校园生活中体会到了校园暴力解决问题的快感,以后就更容易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
三、预防和制止高中校园暴力事件的建议和对策
防止高中校园暴力,营造良好和谐的高中校园环境,需要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并积极的采取行动。
(一)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暴力滋生的土壤。
学生既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同时又是防制校园暴力的主要力量。每位高中学生应当不断加强自我道德修养,自觉遵纪守法,树立正气,养成自尊自爱,尊重老师,团结同学的良好品格。同时,要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逐步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抑制自己的冲动行为。
(二)加强法制教育,使广大高中生能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法制教育应和文化学科建设联系起来,在高中阶段应强化法制教育,定期安排学生参加法制教育活动,聘请司法部门、高校法学院、社会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人员担任本校的法律顾问和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要借“模拟法庭进高中”“以案说法”“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使广大高中学生树立法制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不因法律的无知而违法乱纪,甚至走向犯罪深渊。
(三)设立专门的心理辅导中心,密切关注高中生的心理健康。
青春不是校园暴力的借口,更不是校园暴力的根源。所有的高中学校应当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心理和道德干预机制,设立专门的心理辅导中心,配备专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增开心理健康课程,全方位的预防因为心理疾病引发的校园暴力事件。经常性的开展集体娱乐活动,帮助同学之间建立友谊,在愉悦的气氛中开导学生,释放心中烦闷的情绪,愉快的适应高中的学习生活。
(四)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制度,坚决预防治理高中校园暴力事件。
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制度,完善值班制度和接访制度,对于校外陌生人来访,要严把审查关,坚决杜绝校外无业不良青年进入高中校园;要严禁学生私自携带管制刀具器械,并定期检查学生宿舍,一经发现,要及时没收;要组织男老师和学校保安定时定点在校园巡逻,一旦发现校园暴力事件要及时的制止,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对参与校园暴力事件的人员,区分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给予严厉的处分。
(五)加强对孩子的监督和教育。
针对高中生处于青春期,心理不成熟、偏激、冲动、争强好胜、易产生逆反心理的特点,家长应当更加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要与孩子多保持沟通与交流,以主流的价值观进行正确的引导;要言传身教感化孩子,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反错误,尤其是在高中阶段这样的一个心理多变时期,犯了错误并不可拍,可拍的是不能正确的引导,以后可能还会犯更大的错误。孩子犯了错以后,要以“真善美”进行人格教育,切忌使用家庭暴力,一打了之,更不能溺爱,护短,一味的纵容其犯错。
(六)全社会应当共同合作,努力为高中校园营造良好的环境。
首先,各级人民政府在加大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应最大限度地切断学生与黑恶势力的联系。其次新闻出版和文化部门应当调整审查标准,优化文化市场,坚决杜绝色情、暴力内容的图书、报刊、影视在社会蔓延。再次,要整治高中校园周边环境,依法打击黑网吧,治理网络环境。在高中校园附近坚决禁止开设网吧,游戏厅、歌舞厅、桑拿足疗等娱乐场所。最后,还必须尊重和保护校园弱势群体,尤其是校园贫困生。由于高中阶段不属于义务教育,高昂的学费、家庭的贫困使得贫困学生面临着辍学的危机,就业的无望,生存的压力又使他们感到绝望。因此,社会必须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这些贫困的学生,要确保每一位贫困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从家庭到学校,再到社会,让我们多给广大高中生们一点关爱,哪怕走在路上给他们一个幸福的微笑,他们心中也会多一份阳光,多一份驱走心灵黑暗的力量。
当今社会,国内多地连续发生民警执勤中被暴力袭击伤亡的恶劣事件。这种现象如不及时处理、任其发酵,极易引发连锁反应。血的教训,折射出许多问题,值得深刻反思。现就暴力袭警的现状及类型、原因、危害后果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暴力袭警现状及类型
我国被国际刑警组织认定为警察伤亡严重的国家之一,近来民警年均因公牺牲400人以上。而美国有126名警察因公殉职;香港20年来仅1名警察因公殉职。当前,除过劳死和意外事件外,暴力袭警已经成为导致我国公安民警伤亡的最主要因素,主要有以下类型:
(一)暴力恐怖类。近年来新疆暴恐分子为增强袭击效果,将反暴恐主力军的公安机关作为重点袭击目标,多次以公安分局、公安边防派出所为目标发动暴恐袭击,导致民警伤亡。
(二)暴力拒捕类。打击违法犯罪、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是民警的主要职责,也是民警负伤的首要因素。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面对民警抓捕负隅顽抗,铤而走险,暴力拒捕,往往导致民警伤亡。至20,全国民警因公负伤20741人,其中在打击犯罪过程中因遭受暴力袭击负伤的8880人,占,居第一位。今年6月9日,河北省肃宁县公安局政委薛永清、协警袁帅在抓捕行动中被犯罪嫌疑人用猎枪击中牺牲。
(三)报复袭击类。一些负案在逃犯和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前科劣迹人员,仇视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对办案民警实施诬告陷害,甚至报复袭击。今年6月2日晚,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局民警刘国群在辖区被一名曾被其打击处理的惯偷连捅14刀不幸牺牲。
(四)逃避执法类。面对民警盘查堵截,有的违法行为人侥幸心理突出、抵赖心理严重,拒不服从民警现场执法,为逃避处罚,涉险冲关,造成执勤民警伤亡。今年3月11日,上海民警茆盛泉在执勤中被违章宝马车拖行10米重伤不治牺牲。
(五)聚众滋事类。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呈爆发态势。群体性事件规模大、人员成分复杂、持续时间长,现场群众情绪激动、言辞激烈、行为激进。一旦局面失控,往往会演变为“_”事件,处置民警极易遭到围攻,受到伤害。
(六)公然挑衅类。少数群众面对民警执法,无理取闹,对民警撕扯殴打,侮辱谩骂,挑战执法权威,影响极其恶劣。5月7日,深圳一对母女乘坐地铁时拒不接受安检,侮辱谩骂处置民警达18小时,并打伤3名民警。
二、面对暴力袭警现象的困惑
屡次发生以身试法、暴力袭警、挑衅执法权威、侵害法律尊严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法律支持欠缺。一是我国法律尚未设立“袭警罪”。对袭警犯罪,现行法律没有专门法条,缺乏法律威慑力。对造成轻微伤害的,仅将其作为一个从重情节,以妨害公务罪处罚;造成民警重伤或死亡,以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定罪处刑,无法凸显暴力袭警的本质特征;没有造成民警伤亡的其他行为,仅作为一般违法行为,不能实施有效打击。二是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情形过于复杂。《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了15种可以开枪的情况、2种不得开枪的情形、2种停止开枪的情形,内容很具体,但过于繁琐,不利于实战应用。在美国,警察开枪只需遵守四点规定:1、开枪是为了保护民众或自己的生命安全或者是为了防止更大的罪案发生;2、除了开枪以外,别无其他方法来解除威胁;3、警察开枪后,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开枪报告;4、违法开枪的警员,会受到纪律处分,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我国香港,警察开枪也只需遵守四个条件:1、为了保护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以免生命受到危害或身体受到严重损伤;2、有理由相信某人犯严重暴力罪行应当加以拘捕或犯严重暴力犯罪的疑犯企图拒捕;3、平息骚动或**;4、警员开枪后,上级机关会立即对警员开枪的情况进行调查,如果警员开枪不当,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另外,香港警察将执法中遇到的抵抗分为“心理威胁、口头不服从、消极抵抗、防卫性反抗、恶意攻击、致命攻击”六级。一旦遇有暴力袭警行为,武力使用手段自动上升一级。
(二)政策扶持不够。一是职能过于宽泛。上世纪90年代公安机关开展了频繁的非警务活动,倡导“四有四必”等无限制服务。非警务活动虽然短时间内树立起公安机关“亲民”形象,但长此以往,必然淡化主要职能,影响执法威信。二是权益保障不到位。山东省公安厅下发的《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工作规定》,对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引发的涉及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以及财产权益等予以保护。但是,这些规定没有法律约束力,且多注重事后保障、忽视事前保障。三是工作保障不到位。比其他部门相比,公安民警政治待遇偏低,经济待遇与承担的任务和压力不适应。此外,虽然公安机关业务经费有保障,但是为应对突发事件进行的特殊训练保障尚存不足。
(三)装备配备不规范。一是武器警械配备不到位。目前,实行的枪支管理制度十分严格,虽然保证了武器警械的安全,但是忽略了执勤民警的安全,在处置紧急突发情况时没有绝对优势,导致民警频繁遭受袭击。二是应急装备配备不全。部分基层一线单位接处警、巡逻防控车辆的车载装备不全,一旦遇到歹徒袭击,无法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四)应对能力不足。一是危机意识淡薄。民警遭遇突发情况时思想准备不足,敌情意识不强,既容易贻误战机,也容易造成自身的伤亡。二是自我防护能力不足。传统的教学模式存在“重体能、轻谋略,重形式、轻应用,重理论、轻实践”等问题。由于实战训练不足,难以通过大量反复的动作刺激建立有效的条件反射,面对歹徒时自我保护意识、措施、能力不足。三是实战训练不足。缺乏常态性的盘查、堵截、抓捕、强制带离、突击攻坚、武器警械使用等实战训练。以致需要使用武器时出现打不准、不敢打等现象,需要执行任务时出现动作不熟练、配合不默契、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五)公共关系处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执法机关与公共媒体之间沟通不畅。一是缺乏主动宣传意识。部分公安机关缺乏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资源的意识,导致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得不到有效的正面宣传。二是缺乏接受舆论监督的勇气。个别公安机关对媒体报道的队伍问题,不敢正视,刻意回避。三是回应社会热点不及时。对涉及公安工作的社会热点,若不及时回应,将致使流言四起,引发工作被动。如庆安火车站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公开视频资料,引发社会热议,导致后期做了大量工作进行弥补。
三、暴力袭警的危害后果
(一)割裂了警民关系。暴力袭警作为文明法治社会的丑恶现象,如任其发酵,极易引发效仿,使个例成为常态,将产生严重后果。一方面,会导致群众误以为抵触民警执法甚至暴力袭警也是维权。另一方面,会导致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产生消极情绪,认真履职的积极性降低,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警民关系的对立。
(二)恶化了警媒关系。戈培尔有一句名言“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特别是在网络发达的当今时代,如果暴力袭警这样一件错误的事情被媒体作为热点反复炒作,会引起一系列负面的社会效应,诱导群众将错误视为“正确”。同时,媒体报道也给公安机关带来了极大压力,导致在提供新闻资源时更加谨慎和抵触,影响了警媒关系的长远发展。
(三)影响了社会稳定。我国正处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使命和重任。如果民警的人身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一方面既侵害了民警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将降低民警的职业归属感,撼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
(四)践踏了法律尊严。暴力袭警不仅是对民警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性的挑战,也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藐视,是对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的挑战,更是对国家法治秩序的严重破坏。
(五)助长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袭警案件屡屡发生,如不敢于处罚、不从严查处、不严厉打击,必将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其更加有恃无恐。
(六)挫伤了民警工作积极性。暴力袭警事件,不仅给当事民警造成了身体伤害,更对起本人以及周边民警造成了极大的精神负担和心理压力。如果心中的怨气和压抑的情绪无法得到排解,其执法思想、作战锐气和工作斗志必然受到冲击,工作起来顾虑重重,工作力度大打折扣。
四、应对处置暴力袭警事件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法律保障。一是研究设立袭警罪,保护民警人身安全,创造健康执法环境,防止袭警行为蔓延。二是用好现有法律,依法严厉打击袭警犯罪,形成有效震慑。三是借鉴欧美、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制定简明扼要的武器警械使用条件,保障民警人身安全。
(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民警自我防护意识训练、自我防护能力训练、技战术训练、装备应用训练,提高民警安全防范意识和依法制止暴力犯罪的能力。
(三)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规范执法工作的常态化,落实公安机执法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健全执法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民警执法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
(四)强化装备配备使用。为基层民警配备必要的武器警械和安全防护装备,落实相关使用管理制度,指导民警正确使用武器警械,为民警执法执勤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五)强化检查监督。把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力度,整改隐患漏洞。把民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和单位主要领导的工作目标和重要职责。发生问题的,倒查追究责任。
(六)强化案件侦破。对发生的暴力袭警案件,要全面收集证据,重点督办。要与检法等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依法惩治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维护执法权威。
(七)强化民警维权。加强民警维权组织和维权力量的建设,保护民警的合法权益,消除民警的恐慌心理,重塑民警执法形象。加大对伤亡民警、家属的慰问和抚恤力度,提供必要的帮助。
(八)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加强公共关系建设,加强警务宣传,推进警务公开,弘扬主旋律。尊重媒体,善待媒体,正确运用媒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
校园本是一方净土,是培养祖国花朵的摇篮;可是,在摇篮里频繁发生着暴力事件,打破了我们校园的宁静和祥和。
在我们班上,就发生过这种暴力事件。小红就是一个性格暴躁的人,一言不合就打人。在我们班上小红与小芳是同桌,小红经常欺凌小芳,刚刚还和小芳有说有笑,不一会儿就对小芳大呼小叫甚至拳打脚踢,最严重的一次小芳的手都被打骨折了。小芳是我的好朋友,她说一直被小红欺负,可又不敢告诉爸爸妈妈,怕他们担心;更不敢告诉老师,只要告诉了老师,换来的是更加严厉的报复。最后,小芳实在是忍无可忍,就转去了别的学校。我每次听到小芳对我诉说她的事情,我都为她感到伤心。
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校园暴力,有很多原因。比如,有的是因家庭的离异,有的是因为家庭暴力,有的是因受到别人的影响……总之,施暴者所生活的环境肯定有问题,他们对生活的不满,对现实的不满等等,这样就造成了性格的变异,而最终表现出来就是对弱小者的欺凌。而被施暴者来说,通常都是一些性格比较内向的人,被欺负之后都是那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久而久之却助长暴力的漫延。
为了预防校园暴力,我给大家讲几条安全小贴士:
1、在学校不要带贵重物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2、被施暴后,应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坚决抵制施暴行为;
3、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
4、不要去人烟稀少和空旷的地方。
我想对挥起拳头的同学说,你们这样做是不对的,你们不能以打人为快乐,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应该和同学和睦相处,要具有同情心和爱心。
我想对承受暴力的同学说,被施暴要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我们不应这样该忍气吞声,要敢于同校园暴力作斗争。
为了让我们的明天还是一片蓝天,为了让更多的儿童健康成长,让我们牵起手来,向校园暴力说“不”,一起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种可怕的现象打破了校园的宁静。因为一点小事,有的同学就对自己的同学大打出手,这是一种不正常现象。同学之间应该友好相处,互相帮助,而不该应为鸡毛蒜皮小事而大动干戈。为什么会这样呢?我认为一些同学长期不与别人沟通,太以自我为中心,而不愿宽容别人的一点点过错。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一些同学长期沉迷于网络影视之中,喜欢看一些打斗内容的故事片,盲目的模仿别人,沾染了不良风气。
同学们,住手吧,让我们重新携起手来,共同走向美好的明天。
校园欺凌事件近些年愈演愈烈,屡禁不止,不仅影响学生的正常生活学习,更严重摧残了被施虐者的身心健康,需要引起老师、家长、学校、社会等的关注。为了解本校学生校园欺凌的状况,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对本班学生以随机问卷的形式进行了微调查。调查学生数为7名,其中男生3人,女生4人。从本次调查来看,校园欺凌凸显出以下的特点
学生对校园欺凌比较了解,知道常见的谩骂、侮辱、威胁、起外号、打架等都属于校园欺凌。而且都比较关注校园欺凌事件,部分学生经历过校园欺凌事件。
当目睹欺凌事件发生时,三年级学生年龄小,保持着小孩善良的天性,大多数都会劝说施暴者不要这样做。
从调查结果看,身体强壮,脾气暴躁蛮横喜欢上网玩暴力游戏、单亲家庭的学生容易主动发动校园欺凌;
身体瘦弱、外表不讨人喜欢、家庭贫困、人际关系不好的学生容易成为受害者。
校园欺凌发生的原因,主要与家庭教育、文化和生活习惯、学生心智不健全、社会因素有关。
从调查结果看,学校加强教育,教育学生友好相处;
学校对暴力事件中违规学生进行严厉处分;
加强学校管理;
重视学生心理辅导等方式是有效防止校园欺凌发生的有效措施。
民事诉讼案件办理情况调研报告
当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断增多,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出现,新修改的《_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以下简称高法司法解释)于**年1月1日正式施行,急需在实务中将其精神贯彻落实,挖掘一些解决审判实务的办法,以正确地定纷止争。现仅就公诉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问题进行讨论。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属性及特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是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结合。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同一行为引起的,被告人被指控的行为,在刑法上是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在民法上则是侵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本质上附带民事诉讼仍属于民事诉讼,但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1、对刑事的依附性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在程序运用和法律适用上均优先适用刑事诉讼法,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应严格限定在犯罪行为所引起的民事侵权范围之内。附带民事诉讼的依附性还体现在诉讼时效、地域管辖、上诉期限、审判组织、送达等方面的一致性。
2、相对独立性
附带民事诉讼可分开审理、分别判决;在适用民事诉讼相关法律,即民事诉讼规定的原则和制度可在附带民事诉讼中适用,如诉讼启动的自愿原则、诉讼权利的处分原则等。
3、赔偿范围的物质性和直接性
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性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而且,物质性损失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间接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列。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几个具体实务问题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权利主体及义务主体。
1、赔偿权利主体
(1)被害人。即被刑事犯罪行为所侵害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患有精神病等,由其监护人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监护人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出现。
(2)已死亡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近亲属按继承法等民法规定的顺序行使,应根据具体案情,按照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3)犯罪致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由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前的实际扶养的人提起。被扶养人包括抚养、扶养、赡养三种情形,应根据具体案情,按照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4)人民检察院。在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因种种原因未提起时提起。
(5)财产保险关系中,先行支付赔偿金的保险公司。
2、赔偿义务主体
(1)刑事被告人。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它共同致害人。
(3)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及共同犯罪中无刑事责任能力致害人的监护人。
(4)共同犯罪中,已死亡犯罪人的遗产继承人或财产保管人。
(5)单位犯罪中的.单位。
(6)其它与犯罪相关的民事责任承担者。如交通肇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按劳务关系、职务关系等转由行为人之外的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犯罪的,赔偿权利主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高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4、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高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
5、在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将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说明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存在,则应当将承担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而对于那些并不是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直接规定,而是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签订的其它保险合同而发生的保险,由于保险公司不是法定的其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对于保险合同的效力及赔偿范围要另行审理才能确定的,不应将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在学校,也有学校的规矩。可在原本应该平安和谐的校园中却屡屡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件,校园暴力普遍存在:有一名初二女生,她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一幕:几个男生把她摁倒在地,使劲打,踢,甚至撕扯她的头发,在这过程中,她只能拿撮箕挡着自己的头,也没有办法过多反抗,只能稍稍反抗一下,怒斥一下。而打她的男生,却说是纯属娱乐。更有人拿手机,把这一幕拍了下来,在拍摄的过程中,还有人兴奋地说:“别挡着我拍!”……
看了这个事例,你有没有什么话要说?近年来,校园暴力这4个字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新闻、报纸上,每一次的报道,总能让我震惊。
也许不知什么时候昨天还欢笑的脸,今天就已消失不见;昨天还充满活力的身影,今天就只剩下冰冷的躯壳;昨天还怦怦博动的心,今天就已经停动。生命是如此沉重,沉重得让我不敢直视。这些孩子在花季的岁月里就失去了生命,给家人留下了无限的悲痛。生命无价,每个人只有一次,我们在保护自己生命的同时,也要懂得爱惜他人的生命。
也许很多人都会认为这种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像这种事小孩之间开开玩笑嘛,有什么不可以的。或许有人会这样说。那就再看看下面的事例:
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是同班同学,7月,因王某值日但未打扫,郑某便以此为由与王某发生口角,而后郑某、李某与郑某某使用了木棒、木质扫把、钢板等作案工具,击打王某,使王某头部造成了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有,10月25日晚,被告人王某与李某、李某某预谋绑架其舅舅的孩子以勒索钱财用于网络游戏。李某未表示参与。次日下午,王某将表妹邵某骗离学校,在一土坯房处,王某让李某某将邵某“做掉”,李某某将事先准备的砖块将邵某打死。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他们遵守了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就不会造成这样的惨剧。如果他们认识到生命的可贵,既爱惜自己的生命也珍视他人的生命,这样的惨剧也不会发生……
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善事小就无视它。同样“小恶不制,必然发展。”因此,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
如果,每个社会公民都能用“法”约束自己的行为,每个青少年从小做到“法治在我心中”,珍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拒绝校园暴力,那么,我们的社会必将更加和谐,我们的生活必将更加幸福安定!
关键词:大学;校园暴力;防控。
近几年高校校园内各类暴力事件频发,不仅严重影响了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而且影响到高校的安全稳定与和谐校园建设,因此,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交技能等成为高校的当务之急。
一、校园暴力概述。
(一)大学校园暴力现状。
据2001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30%左右的大学生存在心理异常表现,15%有各种心理疾患,的学生面临校园暴力的威胁,94%的孩子认为,在社会中自身的安全不能得到保障。[1]北京市有关部门最近对1万余名学生进行的调查显示,有40%的学生在校内外遭遇过同学和社会青年索要钱物”。[2]
为了进一步清除高校不稳定因素,建设和谐、温馨的大学校园,我们对G市高校200名学生就校园暴力的现状、形式及心理因素等方面做了抽样调查。调查显示,4%的学生认为校园暴力普遍存在,49%的学生认为存在少数校园暴力,只有16%的学生认为不存在校园暴力。29%的学生承认自己或朋友曾遭受校园暴力侵害,男生占。在校园里频繁出现的暴力事件已经引起社会、家庭和学校的普遍关注。
(二)校园暴力的概念界定及类型划分。
暴力泛指凶恶、残酷,即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_行为。其中校园暴力是暴力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行为人(包括在校学生、老师及校外人员)在学校管辖范围内,对在校学生或老师的心理、身体及财产等实施迫害行为,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受害人深受身心伤害的暴力行为。
根据暴力对象不同,可将校园暴力划分为四类:校外人员与在校学生或老师之间的暴力行为;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学生与老师之间的暴力行为;老师与老师之间的暴力行为。根据暴力采用的方式不同,可将校园暴力分为语言攻击(即使用嘲笑、蔑视、谩骂、诋毁等歧视、侮辱性的语言,致使他人在心理及精神上受到侵犯和损害,属于精神伤害的范畴)和行为攻击(即使用打架斗殴、勒索财务、谋杀等凶恶、暴力性的行为,致使他人在身体及财务上遭到伤害和损失,属于身体伤害的范畴)两种类型。
二、引发大学校园暴力行为的主要因素。
当前在校大学生一般为18-25岁,正处于青年中期,其个性特征基本形成,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一定的辨别是非能力,但其身心尚未完全成熟,因此大学生的不良心理品质并非几堂思想政治教育课和心理健康教育课所能矫正,其根本原因在入学前就已潜伏。
(一)个体因素。
1.人格发展不健全。一般来说,个体的性格特征在暴力攻击的启动阶段发挥不可忽视的催化剂作用。具有暴力或攻击倾向的个体一般属于以下性格类型:第一种指说话和行动节奏快,性子急,缺乏泰然自若的态度,争强好胜,容易发火,常常充满失落感和懊恼情绪,总是迫使自己处于紧张的状态。[3]517第二种指性格内向孤僻,平时少言寡语,不善与人交流,一定程度上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研究表明,属于第一种类型的个体情绪控制能力较差,在愤怒或受到挑衅时会毫不犹豫的使用暴力,目的是让对方受到身体或心理的伤痛而一泄心中不快。第二种类型的个体在一定程度上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但由于性格内向,不善表达,把平时所有的怨恨和愤怒都积压在内心深处,等到内心不堪重负、怨恨四溢时,个体将通过一个极端暴力的途径来发泄内心的积怨,因此此类个体在报复时更具有危害性。
2.自我认知不和谐。认知不和谐(又叫认知失调)是指一个人的行为与自己先前一贯的对自我的认知(而且通常是正面的、积极的自我)产生分歧,从一个认知推断出另一个对立的认知时而产生的不舒适感、不愉快的情绪。[4]调查数据显示,绝大部分学生在受到朋友侮辱时会了解缘由后原谅好友,但的学生会采取与朋友绝交,的学生则会持“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的态度。以_事件为例,因打牌事件使_对好友和“敌人”产生认知偏差,他试图想通过某种方式改变这种状况,但现实无法满足他这种心理需求,因此心理不和谐程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加,心理压力也愈来愈大,最终导致人格失常和离轨行为。
3.对挫折的耐受力差。挫折是指个体在实现其预定目标的过程中,遇到难以克服的或者自以为无法克服的障碍或干扰时,因其目标无法满足而产生的消极情绪反应。剧烈的挫折可能激发个体直接的、指向挫折来源的攻击行为;而较弱的、来源不明的挫折只引起间接性的、替代性的攻击行为。[3]509据调查统计显示大部分学生在遇到挫折时会乐观面对,的学生会主动寻求帮助,的学生会选择逃避,的学生则会悲观失望。研究表明,如果大学生个体受挫折后,不能通过一定的方式发泄内心的不满,那么内心将保留遗留的挫折,并时刻有一种准备发泄或攻击的状态;此后,随着挫折的不断积累,达到某一饱和点后,会激发更剧烈的反应。
4.对挑衅缺乏理智。挑衅是“用言语或行动引起冲突、纠纷或某种情绪”。调查数据显示,大部分学生在遇到挑衅时会克制怒气,以后找机会再向对方说清楚,但是学生则表示会当场以牙还牙,的学生持“好汉不吃眼前亏,以后再伺机报复”的观点。“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来而不往非礼也,你给我一拳,我必定还你一脚,再捎带给你一个大耳光,让你长长记性。”一些行为偏激的个体往往以此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当其受到直接的挑衅或被激怒时,往往不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而会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校大学生正处于青少年时期,初生牛犊不畏虎是他们此阶段的真实写照,他们可以为朋友义愤填膺、两肋插刀,而对于挑衅者则是势不两立、不共戴天。
(二)家庭因素。
1.家庭教养方式。父母是儿童的启蒙老师,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父母的言谈举止、为人处世及人格特征等对儿童的心理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并通过内化的方式成为儿童及其成年后的思维定势。调查结果显示, 65%学生家庭教养方式为民主型,13%为专制型,5%为溺爱型,17%为放任型。因此,如果家庭对儿童过分溺爱,对其行为放任不管,则致使儿童道德观念薄弱,法制意识欠缺,是非不分,没有正确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做事一意孤行,为所欲为,社会适应困难,在此环境下长大的大学生个体往往和同学不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常常导致学习不良现象的发生。
2.家庭冲突和暴力。如果个体从小生长在充满暴力攻击和冲突的家庭中,通过观察父母的暴力行为及后果而潜移默化为自己遇挫后的首选策略,致使儿童获得有关人际交往的错误认知和不恰当的攻击性冲突解决策略,因此家庭冲突和暴力是儿童接触暴力的第一课堂,并时刻影响其日后的人际交往模式。
(三)社会因素。
1.个体成长及同伴环境。若个体成长过程中所处的街道、社区的居民粗暴、野蛮、横行霸道、打斗成风,那么个体生长在此环境必定受其影响,遇挫后的习惯性解决策略极有可能选择暴力性攻击方式;除此之外,个体还可以从喜好惹事生非、无所事事、打架斗殴的同伴那里学会暴力性攻击行为。
2.暴力性的大众传媒和网络游戏。研究表明,经常观看暴力性影视节目极有可能改变个体的人格结构和日常交往方式。当暴力影视节目中的场景在现实中再现,个体就会无意识的沉醉于剧情中并模仿剧中人物,从而导致暴力行为的增加或发生。此外,暴力电子游戏为个体提供了学习攻击行为的机会和练习攻击方案的场所。对于长期沉溺于网络暴力电子游戏的大学生个体,通过反复练习新的脚本而掌握了各种与暴力行为有关的知识结构,在现实与游戏相冲突的情境下,其暴力性攻击行为有可能被唤起和使用,从而增加暴力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3.社会就业压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高校生源的扩招,国家各企、事业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导致每年有大批的莘莘学子常常为谋求一份高薪工作而忙的焦头烂额,毕业前的雄心壮志被残酷的现实所摧残,以至于形成意志消沉、心情浮躁等不良心理问题,严重者可能为发泄心中不满而寻找发泄对象,以致于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
(四)学校因素。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和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在校大学生数量剧增,而相应配套的软、硬件设备没有及时跟上,致使高校在对学生监督管理等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具体表现为:对学生平时发生的人际矛盾和心理摩擦不能及时发现或进行疏导化解;对具有暴力倾向、惹事生非、打斗成风等特性的“问题学生”不能及时排查或开展心理教育;对校园周边环境不能及时进行规制和管理等方面,除此之外,高校重学生就业率、轻学生素质,重共性发展、轻个性培养等观念仍大有市场,把教育降格到人类只是掌握知识的工具,忽视大学生社交技能、公德意识、法律意识等方面的培养,从而为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埋下了祸根。
三、大学校园暴力事件的防控。
(一)就大学生个体而言。
1.提升个体认知水平。认知一般包括对自己的认知、对他人的认知以及对交往本身的认知三个方面。如果个体在社会交往中总是抬高自己而贬低别人,就会导致盛气凌人、目空一切、狂妄自大,相反就会卑躬屈膝、畏畏缩缩、自愧不如。[5]267因此具有暴力倾向或攻击行为的大学生个体,应将注意力更多地转移至专业学习、业余爱好、理想事业等方面,并不断深刻剖析自我,认识自己的不足,明确自己的职责,以实际行动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来满足自尊。
2.加强个体社交技能。在校大学生发生暴力事件或攻击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良好的社会交往技能,良好的社交技能有助于他们免遭对抗性事件、暴力事件和攻击行为的伤害。因此,那些社会交往技能欠缺,且具有高攻击倾向的大学生个体应有意识进行社会交往技能训练,掌握社会人际交往的技能,提高人际沟通能力,必将减少暴力事件或攻击行为的发生。
3.建立心理支持系统。大学生个体受挫时可主动找朋友、亲人、老师等倾诉内心积怨,从那里得到理解和支持,从而平衡内心的怨恨与不满,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此外,个体也可通过合理的方式发泄内心愤怒,例如:参加大量消耗体能的对抗性运动(指拳击、摔跤、柔道、跆拳道、击剑等运动项目),参加激烈性的体育运动(指跑步、爬山、棒球、足球、篮球、网球等运动项目),向无生命的替代品进行攻击等,将有助于减少个体可能的暴力或攻击行为。
(二)就高校而言。
1.丰富法制教育课堂内容,强化大学生法制意识。如果高校仅仅想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课来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可以说是事倍功半,对于“问题学生”更是杯水车薪。因此高校应通过定期组织学生参加法制讲座、法院庭审、集体观看法制影视资料和进行劳教观摩等活动,使大学生能够在耳濡目染中更加深刻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结构,明确其威严性,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生活中能够自我认识、自我领悟和自我矫正其错误言行,从而不断提升个人法律意识。
2.加大理想信念教育力度。当代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之材,是年轻人学习的榜样,青春激扬、魅力四射、激流勇进、勇于拼搏等是他们此阶段的特点,他们是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一代,当理想与现实交叉闪光时,无疑会激发他们的斗志,从而为实现理想人生而奋斗。因此高校应定期开展“立足专业、全面发展”、“我的未来不是梦”等为主题的讲座来激励大学生;开展“路在脚下”为主题的才艺表演、专业作品设计大赛把理想信念教育和专业教育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有效应用心理疏导方法,消除大学生心理障碍。心理疏导是通过环境、说服、解释、启发、教育等手段,减轻或消除学生的焦虑、抑郁、强迫、恐怖等不良心理,提高其心理承受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的一种心理引导方法。[6]各班辅导员应深入学生内部,把握学生心理动向,对具有暴力倾向、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进行排查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使其学会鲁莽行事之前先设想后果,从而促使自己内心醒悟,自觉消解怨恨,恰当的处理同学间矛盾,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
4.及时、适度惩罚校园暴力事件的肇事者。
处于青年时期的大学生精力旺盛而易于意气用事,大学生群体中易出现帮派之争、打群架等现象。因此高校对于做出暴力或攻击行为的大学生个体或群体应分别给予及时、适度的惩罚,以此警告其它预谋实施暴力事件的大学生个体要悬崖勒马,以此为戒,从而起到惩前毖后,杀一儆百的作用,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
(三)就家庭及社会而言。
在家庭方面,父母应以身作则,注重言传身教,及时关注子女心理变化,并做好沟通与疏导工作,使其正视困难、摆正心态和纠正心理偏差,从而避免暴力事件或攻击行为的发生;在社会方面应注重发挥大众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新闻特报、电视广告、网络游戏、网络博客等宣传社会公德和人间正义,使大学生在视线范围内所看到和听到的都是人间美德,从而净化心灵,从思想上驱除暴力、攻击等不良行为,培养良好的公德意识和人格品质。
总之,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需要高校、家庭、社会和个人等各方面的相互协作、共同努力,只有各环节齐心协力、相辅相成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校园暴力的发生,从而促进高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校园暴力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不和谐的现象,校园暴力危害学生,对家庭和学校都有害无益,拒绝校园暴力讲座观后感。
校园暴力案例:在某校园有两个学生因为一点小事而大打出手,结果其中一个学生把另一个学生的鼻梁骨给打断了,被打的家长到学校去理论,学生到医院去治疗。这不仅使学生受到了伤害,就连家长也受到了牵连,还使学校跟着担负,不仅耗人耗财而且还会使学生的学习受到影响!
案例二:在某职业学校,有两位同学在疯闹时,其中一个同学用小刀捅伤了另一位同学。两家协商,其受伤害学生家长进行索赔,要求支付人民币2万元;但捅人者的家长却感觉对方索要钱数不合理,于是便发生了争执。学校得知后找两位家长来校协商解决,但双方家长都不愿意妥协,最终被伤者把打人者一方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于是双方开始了持久的法庭战,最终都疲惫不堪,而伤人者被开除,另一位也无法再在学校继续上学而退学了。在这个案例中,对双方孩子还有家长来说,都没有赢家,都是输家。被伤者遭受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伤人者遭受了良心的谴责和金钱的付出,而结局都是迫不得已离开学校。而且双方家长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照顾孩子,因为官司东奔西跑,疲于应对,精神也受到了折磨,观后感《拒绝校园暴力讲座观后感》。本来是很好的同学和朋友,却因为疯打闹而失去了友谊,甚至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薄伽丘说:在智慧提供给整个人生的一切幸福之中,以获得友谊为最重要。你打算在学习和以后的生活中能够得到大家的信任、理解和支持,你就必须学会宽容、学会做人。宽容是一种修养,是一中处变不惊的气度,是一种承受,一种理解,一种体谅,一种品格,一种境界。它不是先天就有的,它需要我们后天的学习体验和感悟。开开心心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比什么都好!
比尔盖茨认为,一个能够开创一番事业的人必定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人要成大事就一定要心胸开阔,只有养成了倘然面对、包容一些人和事的习惯,才能够在将来的事业上取得成功与辉煌。
所以说有时我们应对一些小事理解,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宽容、忍耐。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其实生活中,有很多事情都是可以躲避的,校园是我们成长与学习做人的优良的家园,如果我们彼此互相和谐相处,那么相信明天的校园一定会变得非常美好!
“黑网吧消费群60%至80%是未成年人,原因是监管和立法不到位。”海南省政协委员欧曼琛和曹成伟在日前召开的海南省两会上称,互联网对未成年人负面影响日趋严重,低龄化的网络犯罪、恶俗刺激性游戏、非正常的网恋以及网络色情、暴力、贿赂、意识等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念、道德意识、心理健康等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
2008年7月公布的中国互联网调查显示我国网民数已达到亿,跃居世界第一位,其中未成年人网民至少有4000万,并且每年还在呈几何数递增。而且,未成年人接触网络越来越低龄化,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在上初中以前已经开始接触互联网。欧曼琛和曹成伟调查发现,初中一年级学生中网龄在一年以上的比例占73%。然而,由于网络运营中有关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内容不分,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已日渐成为一个社会化问题。
(摘自《检察日报》2009-01-21)
儿童心理问题发生率上升
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家庭对孩子的培养倾注了更多的精力和爱心,却往往忽略了那些潜在的儿童心理发育问题。目前,我国儿童心理问题发生率已经上升到-%。
大部分的孩子出现心理问题的原因都在父母身上,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父母关系不好总吵架、父母脾气暴躁等家庭的孩子,心理问题最多。也就是说,孩子的心理活动和变化是在家庭氛围、父母的各种行为和想法等各方面的影响下形成的,尤其是学龄期前的孩子。
(摘自《大众卫生报》2008-11-27)
26%的学生曾遭遇校园暴力
广东省教育界的政协委员占少云介绍的一项关于校园暴力的调查结果显示:八成学生对校园暴力心怀恐惧,九成家长担心孩子在校安全。
根据调查收回的900份学生答卷结果反映:有67%的学生认为自己身边存在着暴力;18%左右的学生认为自己的学校并不是很安全;有78%以上的学生认为酒吧、网吧和一些偏僻的路段往往是学生打架斗殴的地方。有80%以上的学生表现出对校园暴力的恐惧,有26%的同学承认自己曾遭遇校园暴力。
根据调查收回的900份暴力家长调查问卷中,竟有90%以上的家长担心孩子在校的安全。
(摘自《广州日报》2009-01-16)
美国青年人格紊乱在大学校园很普遍
美国一项研究结果显示,19岁至25岁的美国成年人平均每5人中就有1人存在人格紊乱。有专家质疑人格紊乱可能被过度诊断。但也有人认为,之前已有证据显示心理问题在大学校园很普遍,所以这一研究结果并不让人感到意外。
人格紊乱的表现包括强迫、多疑倾向和行为等,成为继吸毒和酗酒之后的美国第二大问题。人格紊乱不仅仅是一种怪癖,它可能导致暴力行为,已经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
调查显示,人格紊乱在学生和非学生群体出现的比例相差无几,两个群体都有8%的人患有强迫性人格紊乱,症状包括极度关注细节、有洁癖、追求完美等。
【关键词】校园暴力;未成年人;惩戒;教育
一、我国校园暴力的现状
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学校内或学生间的、长时间持续的,个人心理或身体遭受的恶意攻击。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2013~2015年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100件校园暴力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首次针对校园暴力事件建立了调查报告,这些案件集中代表了校园暴力及审判工作的特点,对其简单概括如下。
(一)校园暴力的罪名呈现集中化态势。从报告中可以看出,校园暴力犯罪在针对人身伤害方面占比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寻衅滋事罪占10%,、侵财犯罪各占12%,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分别占2%和1%。
(二)校园暴力犯罪中未成年人被告比例最高,且多为年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报告统计的159名被告人中,其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被告人55人,占比;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104人,占比高达。
(三)判刑多为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致人重伤的32起校园暴力案件中,缓刑及免于刑事处罚的占比高达75%;致被害人死亡案件的35起案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比,不足三分之一,罪罚明显不相适应。
二、我国法律对于校园暴力行为的缺位
(一)立法者对校园暴力施暴者主观恶性估计不足
我国的立法部门与管理部门对未成年施暴者的主观恶性认识不足,习惯性地认为校园暴力是理性不足孩子们的嬉闹,其发生原因是施暴者的认识错误,因此立法者主张以教育而非惩戒为主的应对方式。但是就世界范围而言,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明显较高。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意味着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犯罪已经自动免除了刑事责任,且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除八类严重暴力犯罪外,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与之相对的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的心智成熟早已远远高于立法者最初的设想,这也是校园暴力恶性案件频发的一大根源。对此,立法者明显估计不足。
(二)立法者对校园暴力案件的影响结果估计不足
我国对于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的处罚有严格限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其思路主要是从未成年人有无造成恶劣性后果为前提,来针对校园暴力的影响结果进行判断,其无法正确区分不同类型的校园暴力事件,其中一些校园暴力事件虽无物理上的暴力伤害,但对受害人心理往往造成极大程度的创伤,此类案件的影响后果甚至远超普通的暴力伤害,但在这类案件中,因刑法无法对其追责使得施暴者免于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受害者所遭受的心理创伤仅停在口头道歉或者极少的营养费,但对于遭受校园暴力的未成年人来讲,其心理阴影往往会伴随一生难以愈合。
三、对我国校园暴力犯罪法律规制的建议
(一)修改刑法相关条款,重新确定刑事责任年龄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仅对八类具体的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其所根据的时代背景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继续坚守十六周岁的年龄限制显然已无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调查显示,青少年犯罪年龄与九十年代相比提前了三至四岁,低龄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75%,未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犯罪率上升260%。也就是说,未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已经成为未成年犯罪的主体,而法律对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却缺乏约束力,致使刑事责任出现了缺位,无法实现其价值。故将承担有限刑事责任年龄的区间调整为十二至十四岁,在此年龄段针对特定的严重暴力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刑事责任的承担应与刑罚相区别,重点以教育性改造的措施为主,力争使其改过从善。
(二)构建校园暴力惩罚机制,建立未成年犯罪纠错体系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建立其分级惩罚机制,法院依据案情针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恶性程度给予其不同程度的评级,其恶性程度不大的可以采取教育批评的举措,令其明晰自身e误,同时强制其接受教育培训,改正自身错误;而针对恶性程度较大的未成年犯罪人则可以进入特定未成年犯罪人管理机构,接受教育改造,根据其表现情况,决定其是否能够回归社会。
2.赔偿制度及责任承担应当明确。对于遭受校园暴力的未成年人,对其赔偿不能仅停留在物理伤害上,更要对其心理伤害加以补偿,抚慰其内心所遭受的痛苦。此外,在校园暴力中,对于施暴者父母也应承担相关责任,督促其加强对子女的教育。
3.纠错体系的建立一方面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校园暴力的专项法规,另一方面需要打造社会改造的体系。只有拥有法律制度性框架,相关措施才能得以顺利施行,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是保障未成年人权力的宣言书,可以有效应对当前校园暴力屡发的局面。
参考文献:
[1] 司西霞.浅析校园暴力案件中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惩处.中国检察官,2015(18)
[2]杨伟荣.谈何以破解校园暴力之殇.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5(6)
[3]李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建议.西南政法大学,2011
目前,严重的校园暴力行为得不到有效制裁,除了有关立法不够科学和精细以外,执法力度不足导致的免除处罚泛滥也是重要原因。为了加强对校园未成年人的保护,我们应当更加重视校园暴力行为的法治化治理问题。为此,有以下几点应引起高度重视。
首先,严密人身安全保护的刑事法网。其次,应当进一步改革收容教养制度。再次,严格依法处理校园暴力行为。以法治思维观之,校园暴力的治理不是小事,它不仅是教育问题,还是在国民中从小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妥善处理。
一、 前言
当前,国内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使得“食品安全”已成为了一个社会热点词汇,是人们谈论的重点话题。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学校食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直接关系到高校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也直接关系到高校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课题小组展开了这一次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调查。希望通过这次调查,可以让一些潜在的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暴露出来,也借此提高同学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 课题的展开
本次调查以问卷法为主,实地考察、访谈法为辅。我们对学校的一些饮食场所进行了实地考察,来了解那些广大师生常去的主要餐饮场所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方面所做的具体措施以及他们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态度,并希望借助我们的问卷调查反馈结果,使他们了解到目前师生们对他们的举措提出的建议和看法,并且在未来有针对性的进行改进。此外,我们还通过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同学们对我校食品安全现状的认识和评价。另外为了保证结果的客观性与准确性,我们还采用了观察法与文献法。观察法主要是我们结合身边的实际情况,以及自己的所见所闻,来进行一个情况研究。除此之外,我们还用到文献法,在浏览一些资料,文献,尤其是网络资源、报刊等二手资料,甚至直接查找了一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话题调查活动及论文作为参考。
三、 调查的结果及分析
调查问卷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健全校园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文化建设,建设和谐校园。四川大学软件学院20xx级3班的活动小组针对目前校园食品安全现状及学生的消费特点,制作了关于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调查表,于10月底11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抽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84份,收回84份,有效问卷84份。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由于很多国家实行多是九年制的义务教育制度,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欺凌过程,蕴藏着一个复杂的互动状态,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校园欺凌是近年来频频发生并引发社会关注的一个问题,几乎和每一个家庭都有关系.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最高法”确定的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试点单位,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教育、感化、挽救校园欺凌施暴者,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11月15日上午,该院发布了“驻马店市校园欺凌现状及预防调查报告”白皮书.
驻马店市校园欺凌现状及预防调查报告”白皮书都说了啥?看了下面数据会让许多家长“坐不住”
近段时间,该市两级法院开展了“校园欺凌”专项调研活动,实地走访小学7所、初中8所、高中6所、中专院校3所以及派出所2所;共调研了余名学生、150多位老师、100多位家长、数十名民警;发放调查问卷800余份。经调研,校园欺凌现象小学少见,主要发生在初中、高中以及中专,且初中尤为突出。农村留守学生校园欺凌现象严重。按照性别分类,肢体暴力现象大多发生在男生之间,女生中也存在但相对较少。校外不良青年参与的校园欺凌事件,往往产生严重后果。调查发现的学生听说且身边发生过“校园欺凌”事件,的学生亲身经历过“校园欺凌”事件。而80%以上遇到过欺凌的学生事后会选择沉默,对欺凌现象避而不见,不去伸出援助之手。
校园欺凌主要起因是让别人拿钱供自己享受;有早恋引起的争风吃醋;同学之间的小摩擦;以强凌弱、争强好胜等导致肢体暴力、语言威胁辱骂造谣、收取保护费、利用网络的欺凌、排挤孤立等类型。其中肢体暴力、收取保护费现象最为常见,排挤孤立类欺凌最为隐蔽,利用网络的欺凌数量虽少,但波及面广,造成后果严重。
校园欺凌的地点一般为厕所、操场、寝室等学校监控死角;上学、放学的路上。校园欺凌的时间一般为晚上放学后。
(一)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全市两级法院秉承“最好的审判是教育”的理念,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活动,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让学生知法、懂法,从而守法,从源头上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以来,全市法院开展法治报告810余场次,覆盖了全市70%的中小学,共有80余万学生受到法治教育。今年5月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带头开展了30余场校园欺凌专题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坚持庭审教育、寓教于审。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涉及校园欺凌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律知识传授、思想道德教育,使其充分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并自觉认罪伏法、积极改造。
(三)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健康权纠纷案件中,对校园欺凌受害者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走出被伤害的阴影;采取圆桌审判的方式,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拉近当事人与法官的心理距离,为案件顺利调解奠定基础;积极开展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工作,从法律、道德的层面分析,帮助校园欺凌施暴者认识错误,向受害者赔礼道歉、请求谅解。
(四)加强同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沟通协调。积极参加多部门联合预防校园欺凌研讨会,为预防校园欺凌提出司法建议。定期与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联系,了解校园欺凌的现状、法治教育的效果等情况。与老师、家长联系,跟踪校园欺凌受害者、施暴者的'生活、学习状况,及时进行帮扶教育、心理辅导。
预防校园欺凌单单依靠法院的努力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打好组合拳,发挥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力量,才能共促青少年健康成长。对此,提出如下倡导和建议:
(一)家庭方面。一是注重陪伴教育,在举手投足、一言一行中引导孩子分辨对与错、曲与直。二是传授孩子解决矛盾的方法,提高孩子自我保护的能力。三是加强与老师的联系,了解孩子在校的情况。
(二)学校方面。一是加强心理疏导。学校应设立心理咨询室、聘任专职心理咨询师,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疏导,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二是重视道德教育。学校应重视对学生的道德教育,教育学生尊重他人、敬畏生命,合理引导学生辨别是非,分清善恶。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校内监管,采用校内安全巡视及安装摄像头等方式避免校内监管死角的存在,及时发现并制止校园欺凌行为。
(三)社会方面。一是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清理校园周围的“黑网吧”“黑游戏厅”等,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是对互联网暴力淫秽信息打击治理,净化网络,采取推广绿色上网软件、建设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为青少年健康上网创造条件。三是建立社区教育平台,解决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以及节假日未成年人的失管失教问题。
同学们都知道校园是一个供我们读书和掌握知识的地方,这里承载着我们的梦想,但是,如果这片圣洁的土地上因充斥着暴力而失去生命,将是何等的悲哀啊!
“暴力”,它不但可以摧残你的肉体;还可以使一颗纯净的心灵走向弯曲;更能使人的精神受到痛苦的折磨,严重时,能威胁你身边的人的生命安全。
可是,在当今社会,本应清净的校园里,却不时传来有关暴力伤害的消息:学生们互相斗殴,在校外聚众闹事,因几句不入耳的话便出手打人……一起起校园暴力事件不仅让人触目惊心,更为学生自身的安全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大家也一定未忘记那一件件令人惨痛的悲剧吧!一位中学生因在学校教室内被4、5名学生包围,受到了扇耳光、脚踢脸部以及皮球投掷等伤害,而复仇连杀死四人,当这位中学生意识到自己的罪行时,为时已晚,最后在XX被捕,终生坐牢。一位高一学生因被殴打,导致脊椎骨断裂,落下了终生残疾。这些暴力悲剧令人闻风丧胆!然而暴力的脚步并没有停下来,因暴力而流的血还未凝固,它仍在上演,它仍在继续。现在已经毋庸置疑,暴力不仅仅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校园问题,甚至成为每位师生必须思考的问题。
但是如何防止这种不良的行为呢?首先,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面对每一天,力求上进。二,相信自己的能力,不要产生自卑,自暴自弃或总认为自己不行做不到。三,多与老师家长交流心得,并及时向家长汇报自己的实际情况。四,多参加集体活动与锻炼修养心态等。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拒绝校园暴力,共创和谐校园。从你我做起,从大家做起,从现在做起。
校园暴力警句
如今校园暴力的现象屡见不鲜,我们要时刻谨记这些警句,告诫自己也教育他人我们应该抵制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警句
礼貌是最容易做到的事情,也是最容易忽视的事情,但她却是最珍贵的.事情。
健康生活,文明做人,平安校园,幸福一生。
树立文明新风,共建和谐校园;维护校园安全,创建平安环境。
好少年=文明+价值+爱心+力量
文明在于细节处理,安全在于未然防患。
坚持以人为本,共创美好校园。
留心捡起是的一片纸,纯洁的是自己的精神;有意擦去的一块污渍 ,净化的是自己的灵魂。
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关注稳定
创建“平安校园”,争做文明员工。
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共建安全稳定和谐美丽校园。
积小安为大安,平安建设铸心间。
为了师生员工的安全幸福,请积极参与校园平安建设。
师生携手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给师生员工以正义感、安全感。
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
建设平安校园,共创美好家园;
抓平安创建、保治安稳定、促社会和谐;
建设平安校园,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
建设平安校园,打造平安生活;
扎扎实实抓创建,平平安安每一天。
人人创平安,平安为人人。
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建设平安校园,优化育人环境;
整治隐患,强化管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生活环境;
营造校园安全氛围,创造温馨学习环境。
维护校园安全,营造和谐环境。
我们生活在法治时代里,一切行为都要遵守法律的规则,没有人能站在法律的头上,目无法纪。
但是,以前我们的校园是和谐、纯洁的,但最近几年来却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因素,使整个校园笼罩了一层黑色的阴影,人心惶惶。而造成这些的原因就是—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许多地区都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但却屡禁不止,许多人知法犯法,铤而走险。为的就是出一口气,而不为自己下半生的幸福找想。,湖北的一所学校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一个富家子弟看到同班的同学不顺心,就叫了十多个帮手来对他拳打脚踢。无论那位男生怎么叫怎么反抗也无济于事,十多双手十多双脚凶猛的向那位男生打去、踢去。整整半个小时,直到那位男生血溅教室,命丧黄泉他们才罢休。我不知道那位富家子弟人是怎么想的,以为自己家里的钱富可敌国就目无王法,当被法律制裁时又想凶恣挠法,但却不知法不容情,最后只有锒铛入狱,悔恨终生。
人心似铁,官法如炉。就算你的钱再多,地位再高,权利再大也不能和法律相对抗。要知道,我们做人要刚直不阿,执法人员也会执法不阿,绝对不会因为你是谁的儿子是谁的女儿而轻判,也不会让该受处罚的人逍遥法外,正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最后他们会被绳之以法。
法律是如此的威严,如有谁实施暴力,就会被控告故意伤人罪或聚众闹事罪,轻则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重则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有死亡或严重残疾的,判无期徒刑或死刑。
我们为什么要使用暴力?有事不能好好说吗?还是你们太冲动?你们完全有理由不使用暴力,你们完全可以不犯法,冤冤相报何时了!
只能怪你们太意气用事,太少法律知识了。
所以,我们不要知法犯法,不要把囚房当做我们的家,我们要度过我们那绚丽缤纷的一生,做一个守法、懂法的好公民!
案由:
(填写当事人、违法情况、修建项目)
一、当事人概况及项目情况
1、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单位地址:
2、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受委托时间:
3、项目情况:
1、(项目核准文件,包括批准内容)
2、(取得案件调查相关手续时间、情况,按时间排列)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
4、(项目开工、完工时间)
5、(项目合同签订情况、合同价)
二、调查经过:
案件调查所涉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
1、年 月 日,经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领
导批准,准予立案查处,并责成 具体承办;
7、(填写调查人员与被调查单位调查经过)
5、(填写被调查单位提供手续内容)
三、调查结果的行为。 经调查,该项目存在
1、(项目如存在超规划建设行为,则应说明规划批准情况,以及实际修建情况);
2、(项目如存在手续办理前已修建,则应说明办理前修建进度)
四、证据说明:
6、(填写取得的证据能说明的违法情况)
五、法律依据:
1、违反法律依据:
《_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
《_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定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部门上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_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
2、处罚法律依据:
《_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_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10‰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款:未按照国家规定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责令改正,处20万—50万元的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款: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列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2%的罚款。《_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六、自由裁量理由及争议:
(填写案件处理存在的问题、案件处理从轻、从重处罚理由等)
七、处理建议: 。事
实清楚,证据确凿,拟形成以下处理建议:
1、该项目
2、该项目
3、该项目
4、该项目
5、该项目
6、该项目
1、(项目违法情况,字体加粗)
2、(列出处罚依据)
3、(列出自由裁量基准依据)
4、(涉及平米造价的,应说明平米造价来源或方法)
例:该项目施工未按规定招投标擅自开工修建,依据《_》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应处项目合同金额5‰—10‰的罚款。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投资金额估算在200万-500万的,处以工程总造价7‰-8‰的罚款;)建议按项目总造价( 万元)的7‰( )进行处罚;
办案人员签名:
调查结束时间:
关键词:职业学校;校园暴力;成因;防治对策
前不久,“中国留美学生绑架凌虐同学案” 震惊中外,该案的判决结果更令不少国人讶异,凌虐和绑架同学的三名中国留学生3名嫌犯翟芸瑶、章鑫磊和杨玉菡的律师和检方达成认罪减刑协议,3人将分别被判刑13年、6年和10年,刑满后将被被驱逐出美国。这一案例也再次引发关于国内校园暴力处罚方式的热议。
近年来,国内“校园内聚众打架斗殴”等校园暴力事件不断被曝出,日益引起社会关注。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学生的积极配合和努力,在社会发展的今天,校园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影响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然而校园暴力发生在学生的各个阶段,对个人、对家庭、对学校都造成严重的伤害。职业学校校园暴力的形成主要是因为学生心智的不成熟、家长的疏忽、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等造成的。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思想教育和个人修养的培养,提高学生的个人素质和安全意识,减少校园暴力的形成。本文就职业学校校园暴力的成因及防治对策进行研究探讨。
一、职业学校校园暴力的成因
(一)学生个人因素
职业学校学生因为成绩较差而自身存在一种自卑感,他们不愿意与普通中学的学生交往,长期的自卑感会使学生产生内向的性格,造成敏感多疑的心理。学生的自控能力较差,情绪波动较大。学生在学习期间丧失了学习的动力,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理想信念。学生的法律意识不够。
(二)学校因素
职业学校的学生没有升学的压力,却存在就业的压力。职业学校管理制度往往不够完善,学校只是注重学生的就业率,提前安排学生进入实习岗位,缺少对学生人格方面的教育和培养,对于学生的思想教育、行为习惯疏于引导。学校教师对成绩的过分关注,打击了成绩较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尊,造成学生严重的厌学情绪,甚至是教师对学生的变相体罚造成学生心理的阴影。学生校园生活的单调,造成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结交社会不良青年。
(三)家庭因素
家庭环境对学生的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暴力、冷战都对学生心理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家长对学生过度的溺爱也是校园暴力形成的主要因素。学生的自我意识太强,不能很好的处理老师同学之间的关系。家长对学生学校生活的不关心,缺乏正常的家庭互动交流。单亲或离异家庭对学生的伤害最大,最容易形成学生的不良习惯的养成。
(四)社会因素
职业学校的学生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很大。随着社会风气的日渐浮躁,价值观的差异,人们对金钱权利的重视以及道德观念的意识浅薄,造成学生的不良习惯和做事风格的养成。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网络对学生来说已经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学生缺少正确的指导和学习方式,沉迷于网络不能自拔的现象比比皆是,造成学生情绪的极端化和暴力化。目前,我国对校园暴力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性也是校园暴力的形成因素之一。
二、职业学校校园暴力的防治对策
(一)学生方面
首先提高学生的交际能力和自信心。培养学生正确的交际方式,促进学生主动与同学教师的沟通意识,逐渐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正确处理老师学生之间的关系。其次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面对不合法的事情,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坚持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最后加强学生对暴力行为的应对措施。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知道安全的重要性,并在日常生活中具备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加强对学生应对暴力事件的方法,根据暴力事件的严重程度,学生可采取不予理睬、报告老师、报警等办法,不能进行相应的反抗或消极对待助长暴力行为。
(二)学校方面
首先加强学生安全思想教育。学校要重视学生的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端正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教师不能只关注学生的成绩,还要注重学生的情感培养和健全的人格培养。其次加强校园制度的管理。校园安全关系着学生的生命安全,积极对校园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开展校园制度的学习活动,加强学生的校园安全意识。最后建设文明校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古往今来的人生哲学,强调了环境对人的影响之大。学习应该给学生创建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建立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家庭方面
和谐美满的家庭是每个人的希望。父母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因此,父母要做好学生的榜样,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自身修养。家长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要以平和的心态去解决问题,避免造成孩子心理上的创伤。对于孩子的教育,家长应耐心的进行指导和教育,不应“一棒打死”,也不能“溺爱有加”。家长应着重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加强孩子的情商的培养意识,锻炼孩子的抗压能力和情绪的自控能力,提高孩子的人格素养。
(四)社会方面
国家对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强法律对校园暴力的威慑性,有效制止校园暴力的发生。加强对校园暴力的重视程度,提高社会对校园暴力的认识程度,特别是家长对校园暴力的认识。法律对校园暴力有一定的约束性和威慑性,可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对于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缺乏,是造成校园暴力的主要原因,加强对校园暴力的法律学习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制止学校暴力事件的形成。
职业学校校园暴力关系着学生的生命安全,所以必须引起家长、学校以及社会的高度关注。本文主要分析了职业学校校园暴力的成因,针对职业学校校园暴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全面提高学生的自身素质,加强学校方面的管理制度,提高家长对孩子的关注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学校需要培养具有高素质的社会型人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最高法校园暴力案件调研报告:造成伤亡比例高
央广网北京6月3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年来,校园暴力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最高法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课题组对典型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专项调研的报告,校园暴力犯罪到底呈现出哪些特点?记者今天专访课题组成员冉容审判长。
最高法的调研报告首先说明,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上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2013-20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进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特点,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
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还有很小比例的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
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抽查样本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占35%;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占65%。
冉容介绍,虽然我国规定,十四岁是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未满十六周岁的放在比较轻微的校园暴力行为,没有进入我们刑事犯罪处罚的程序,所以相对来看,这一百多件案件中,处罚的高中生及职业高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较高。
抽取的案件样本显示,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比例较高。
冉容总结,“全国的校园暴力案件我们当时看了一下,大概持凶器的占30%多,选的这100多件案件里,持凶器的达到了49%,基本上是一半了,这些孩子一般是带弹簧刀、水果刀、猎刀……主要带刀具的比较多一些,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这一百多个案子,造成被害人死亡的 占35%,重伤的占32%,也就是60多起案件将近七成的被害人要么死要么重伤,不能说明全部问题,但是比例是非常高了。”
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分别占49%、54%。
冉容介绍,通常是构成犯罪以后,公安机关将孩子拘留或抓捕,通知家长,家长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判刑情况统计显示,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22件,占;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 占;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
报告认为,理念存在偏差,对校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没有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 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在冉容看来,应该正确的认识到,对于被告人,实施欺凌的被告人,我们要挽救、教育,但是对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更应该得到法律和社会的关注和保护,因为他们,一是守法者,二,他们是弱者。
最近小学生的校园暴力在报纸上已是家常便饭了,不但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也给同学们的心理上造成了诸多坏的阴影,每次看到或听到这样的事情,我心里都很难过,这类事件很值得我们深思。
这不,最近我的班级上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
A某和B某在游戏上发生了矛盾,他们各自都是倔强的牛脾气,几句话不和就开始恶语相向,最终导致双方动手打了起来,也许是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在这种氛围下还没有能上去帮他们协调的能力,只是慌慌张张的跑去喊来老师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这时候他们两个能够心平气和地用语言来慢慢沟通的话,我想接下来的情况肯定就不会是这样了。难道A某和B某非得在老师的调解下,才会慢慢的平静下来吗?
在家长们的眼中,小孩子们只是打打玩玩而已,可是学生们都还是未成年人,自控能力还很差,往往一些小事情就会发展成为不可挽回的恶劣局面,给各自的家庭带来了不必要的伤痛。
我不知道那些打架斗殴的人想过这个问题没有:如果自己年轻的生命失去了,那么你用什么去来享受着美好的生活呢?世界那么大,还有很多的事情都等着我们去创造去发现去享受,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了,可是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我们来看看这一则新闻:《湖北十五岁少年遭板砖拍头倒地吐血》一名少年拿砖头暴打另一名少年,砖头被拍断,被打少年头部血流如注,打人者仍不罢手。
这段视频画面十分暴虐,场面令人发指。视频显示,少年施暴过程中,另有几名少年围观,打人者用砖头不断敲击少年头部,直至砖头断开,还脚踹对方,使其倒地吐血翻滚后依旧不依不饶。
看到这种血腥的场面,我的内心充满了愤怒,此时此刻,他们的人性哪里去了?是什么造成了他们如此冷酷无情的举动?是教育!我想,他们一定是缺乏了家庭与学校的教育,才导致了他们如今的举动。
生命诚可贵,平时我们在学校或者家里,家长都应当给我们树立正面的榜样,发挥榜样的教育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生活中的好与坏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我们。家长和老师能平静、理性的表达自己的愤怒,那么学生也会效仿,如果老师和家长以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么同样学生也会以打架斗殴的方式去处理同学们之间的纠纷。
“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事临头三思而行,怒上心忍让最高”这两句名言,我们应该时刻熟记于心,争取做到一个行为儒雅,处事大气,待人热情,与人友善,心胸豁达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越来越和谐美丽!
老师每次对我们进行“法制教育”,都会使我使我受益匪浅。因此,我也非常关注法制教育。但是,今天晚上,我无意间看了网上的`一个法制栏目——后天的暴力,心,一下子跌到了谷底……
近年来,校园暴力这个词越来越多地见诸报端电视。它们如同一个个充满毒液的肿瘤附生在校园里,使美丽的校园变得可怕。《后天的暴力》主要讲了中学生卢峰在新手机被高中部霸王“台风”抢走后,多次拿不回来,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竟然铤而走险,以暴制暴,用“台风”鲜血结束了整个事件……
看完视频,我不禁潸然泪下,为卢峰的那份自尊而落泪,为他对法制的无知而落泪,为他的学校而落泪。如果卢峰能懂得法制,求助法律,这种事会不会就避免了呢?我承认,如果我面对这种事,一定也会恼怒,不想受此胯下之辱。但是,当我们冷静下来想一想,如果全凭义气用事,会不会酿成大祸呢?
法制教育会让我们知“法”、学“法”、用“法”,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法”的世界里,加强法制教育会使我们在学校不仅可以学到知识,更能学会做人、身心健康的成长,让我们能够担当起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成为未来的主人。
后记:
校园是个纯洁的地方……
校园是个智慧的地方……
校园本应充满祥和与勃勃的朝气,乃一方净土。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学好法律,让我们的校园、我们的社会变得更美好!
核心提示:近年来,校园暴力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顽疾。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课题组就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作了专项调研,以期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参考。
一、现状调查
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之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2013-20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100件校园暴力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这些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及审判工作的一些突出特点。简述如下:
1.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分别占2%、1%(见图一)。
2.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高中生及职高身份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较高。(1)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55人,占;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104人,占。其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比例低,与我国刑法规定上述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有关,故不能全面反映此类人群的校园暴力实际发生率。(2)涉案小学生占,初中生占,高中生占;职业技术学校及职业高中学生占,参与作案的无业人员占。
3.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以及作案后自首、达成谅解协议的比例较高。持刀具(包括弹簧刀、水果刀、猎刀等)作案的占49%;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意味着在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实际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严重后果的比例高达67%;轻伤占17%,轻微伤占16%(见图二)。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高,分别占49%、54%。
4.判刑情况。(1)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免予刑事处罚2件,占该类案件的`;宣告缓刑的22件,占;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2件,占;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件,占;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件,占。(2)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1件,占;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占;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
二、突出问题
1.理念存在偏差,对校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关爱呵护未成年人是我国及世界各国共同珍视的基本理念,也是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基石,毫无疑问,在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未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2.规制校园暴力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待完善。当前,校园暴力频发,校园暴力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而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八种犯罪承担刑责。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不满十四周岁或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初犯免予治安拘留处罚。实践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中学生实施轻伤害等犯罪时有发生,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的亦有发生。校园暴力伤害案件主要以故意伤害罪追责,而构成故意伤害罪又要求致伤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由此导致,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实施殴打、侮辱等轻伤害的行为难以追究刑事责任,甚至也不能进行治安拘留处罚,相当一部分校园暴力事件只能由教育机构内部处理。
3.对未成年违法犯罪者的矫治措施有待落到实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何谓必要时候以及家长应如何管教,缺少相关细则,并不明确。同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即工读学校)接受矫治和教育。由于该措施非法定强制性措施,而是由监护人或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加之当前工读学校的规模正逐步减少,因此,实际走进工读学校的“问题少年”有限。
三、思考与应对
当前,对校园暴力的认识、立法、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形成治理的短板。为了依法遏制校园暴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课题组认为,需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转变观念,加大对严重校园暴力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施暴者与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都是法律应该关注和保护的对象。既要重视教育预防,也不能忽视必要的惩治。既坚持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的区别对待,给予未成年犯罪人在正常环境下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要防止对未成年人只讲从宽而不讲从严的认识偏差。对于校园暴力事件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情节较轻的,尽量给予最大限度的感化、挽救;涉及违法,影响恶劣,理当治安拘留或者送往工读学校的,就不能简单“教育”了事;构成犯罪,甚至罪行严重,不宜宣告缓刑的,就当判处实刑,不能简单通过赔偿和解了事。通过区别对待,既彰显法律的关怀,又不失威严,公平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2.加强人身权利保护立法。校园暴力是社会暴力的一部分,当前,刑法制裁校园暴力往往于法无据。实际上,不仅仅是校园暴力,还有其他大量严重侵犯人身安全只是程度未达到轻伤标准的暴力行为被排除在刑事立法之外,一定程度上助长暴力行为公开肆虐,成为影响社会长治久安和文明程度提高的普遍性问题。从域外来看,特别重视对人身权利的刑法保护,不仅普遍将攻击殴打他人的行为认定为暴行罪,而且对言语恐吓、尾随骚扰、破坏他人生活安宁等行为均予以刑事制裁,对规范公民言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日本刑法在规定故意伤害罪可判处最高十五年惩役的同时,另规定了暴行罪,即实施暴行而没有伤害他人的,最高可判处二年惩役。虽然中外立法制度、法律文化有别,但随着经济发展物质富足,社会必然越来越关注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的保护。刑事立法当顺应时代潮流,深入研究包括校园暴力在内的暴行入罪问题,为社会有序发展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引。
3.针对校园暴力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惩戒、矫治制度体系。考察域外发达国家,无一不重视对校园暴力肇事者的惩戒、矫治。例如,德国对校园出现的恃强凌弱的“小霸王”关注态度鲜明,打击力度大,在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校园“小霸王”,校方有权将其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意大利刑法规定,如果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违警罪除外),并且具有人身危险性的,法官可以决定将其收容于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司法_(最短持续期不少于一年)或者对其实行监视自由。对我国而言,在刑法保持相对谦抑的前提下,应当积极探索构建刑罚之外的惩戒、矫治制度,比如刑罚与保安处分二元并存的制裁体系,值得研究。在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落实和完善刑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中规定的收容教养、工读教育等制度,明确实施细则,加大对相关矫治场所的资金、人员投入,用足用好我国已有的制度资源。
4.构建防治校园暴力的程序化处理机制。根据日前_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该机制应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预等全方位内容。遏制校园暴力,既要有政策层面的决心决断,又要有智慧定力,把基础工作抓实做细。要从不同层面逐级摸清我国校园暴力的现状,分析成因,对症下药,综合施治。在课题组调研的100起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持管制刀具作案者近50%,如果相关学校对这些平时即有持刀习惯的“问题少年”及早发现、干预,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或者至少可以降低校园暴力的伤害后果。域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针对校园暴力进行专门立法,构建了规范的处理机制,例如韩国出台的《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此外,还要注意探索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预测、发现、干预校园暴力。以法国为例,早在就启用了校园暴力监测软件,其统计项目非常细致,包括诸如在校园内丢石块等具有暴力倾向的行为共26项,每年法国有近95%的学校向该数据库汇总校园安全信息,这就为及早发现和干预校园暴力奠定了坚实基础。相关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5.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全力遏制和预防校园暴力,必须有强大的正面引导,学校要在传统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人文、道德教育,教育学生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和善意,尊重爱护他人,呵护生命,和谐相处,避免伤害;宣传部门要通过公益广告、专题报道等形式,加大对反校园暴力的宣传;司法机关在抓好个案办理的同时,应适时组织宣传报道,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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