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文明办、民政局、团委,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在全市上下营造向上向善、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根据中央文明办相关通知要求和市志工委领导指示精神,决定20xx年春节期间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助力春运、亲情关爱、文化服务、生态保护、平安建设、弘扬时代新风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动员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在全市上下形成红红火火过大年的喜人景象。
二、活动项目
1.开展助力春运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在重点路段维护交通秩序,在主要道路沿线设立休息站,为自驾车出行返乡的群众供应茶水、检修车辆。开设春运期间志愿服务热线,为急需帮助的'旅客提供咨询和帮助。到企业宣传网上购票、电话订票和团体订票有关事项,开展代购送票志愿服务。到交通枢纽站为旅客提供车站信息咨询、自助购票取票指导、候车乘车引导等志愿服务,为旅客搬运行李、扶老携幼、提供热水、医疗服务、应急处置、手机充电、发放春运手册、公交地图等提供方便。在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区,维护交通秩序,开展安全巡防、文明引导、防盗反扒等志愿服务。
2.开展亲情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村、敬老院、福利院,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空巢老人、孤寡老人、贫困群众、残疾人,置办年货、张贴春联、打扫卫生,帮助他们解决日常起居、身体疾病等生活上的实际困难;陪他们拉家常、参加文化活动,进行心理抚慰和疏导。开展“和谐邻里一家亲”活动,把留守的老人妇女儿童接到家中,同吃团圆饭,共度除夕夜。组织志愿者深入乡村,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亲情陪伴和兴趣培养,帮助他们通过微信等网络视频工具,与外出务工的父母进行亲情互动。开展关爱“小候鸟”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与“小候鸟”结对,教“小候鸟”学舞蹈、学绘画、学书法,带“小候鸟”家庭开展亲子互动活动,看电影、看演出、游乐园等。
4.开展生态保护志愿服务活动。以“青山绿水、美丽宁波”为主题,组织志愿者宣传环境保护和低碳知识,引导人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号召市民从身边的事情做起,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低碳出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开展“美蓝天、美社区、美乡村”活动,组织城乡居民志愿者清理卫生死角,清理河道垃圾,监督不文明行为,劝导人们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帮助环卫部门及时清理烟花爆竹燃放后的残屑和废弃物。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组织环保志愿者到车站、庙会、景区、广场等地清理垃圾,劝阻不文明行为。
5.开展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社区志愿者积极参加治安巡查、禁赌禁毒和防范违法犯罪等工作,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组织消防志愿者指导人们正确使用电暖气、煤炉等取暖设施,宣传防火防煤气中毒等生活知识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应急志愿者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到人员密集场所,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组织交通志愿者开展安全运输知识宣传、安全知识教育志愿服务,引导驾驶员不疲劳驾驶、旅客不携带危险品出行、不乘坐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不搭乘超载车辆等。
6.开展弘扬时代新风志愿服务活动。以“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为主题,组织农村中的广大党员、基层干部、乡村教师和创业人士以身作则,引导人们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奢侈浪费以及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倡导简约适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劝阻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文明驾驶等行为。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在景区、口岸宣传文明旅游知识,强化文明旅游意识,引导游客既当旅游者又当文明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三、活动要求
春节期间是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利时机。各级文明办要充分发挥牵头职能,会同有关部门,把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丰富和活跃群众节日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补齐“精神短板”助力精准扶贫的一件大事,与春节期间的“三下乡”、“四进社区”结合起来,与“我们的节日?春节”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细化实施方案,强化保障措施,注重实际效果。
要广泛发动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使志愿服务更好地符合现代过节方式,符合人际交往习惯,符合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大力动员机关党团员、社区志愿者、行业志愿者、大中小学生、社会志愿者等,多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努力在志愿服务中体现人文关怀,在举国欢庆中倡导文明新风,确保活动不一哄而上,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打造一支专业、高效的“律政佳人”志愿者服务队,通过广州市妇女联合会这个平台,致力于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与保障,给志愿者创造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广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广州市妇女联合会拟定于20xx年3月30日、3月31日举办律政佳人志愿者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30日、3月31日,举办两期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为一天,两期的培训内容一致。
二、活动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妇联培训基地。
三、活动内容
(一)对志愿者进行系统培训,内容分别为:志愿者的定义、志愿服务及志愿精神;
(二)志愿者之间进行自由交流与互动。
四、活动安排
3月30日、3月31日当天:
08:30-10:00 纪念堂站D2出口集中,乘车前往花都;
10:00-**:30 进行志愿者培训、志愿者自由交流;
15:30-17:00 集中乘车回程。
五、报名对象
律政佳人志愿者80名,每期40名(名单详见附件1)。
六、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加活动的律政佳人志愿者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选择活动时间,登录广州市律师协会网站在线报名。因名额有限,每期活动不超过40名,先到先得,满额为止。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全程为一天时间。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已报名选定的时间将不能更改;
(二)本次活动经费原则上从市律协女律委活动经费支出,因经费有限,已经报名的律师要按照既定的要求到达乘车地点,集中乘车前往培训地点。如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请务必提前与秘书处联系。
各系(院)团总支、学生会:
今年的3月5日是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54周年纪念日,也是第18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传承雷锋精神,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大力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和激励他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无私奉献中体现作为、感悟成长,在道德实践中传播文明,积聚正能量。团委决定把3月份作为我院学雷锋活动月,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并且探索建立学雷锋活动长效机制,使志愿服务和学雷锋活动能够贯穿我院广大青年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中,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进一步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现将活动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 引领青年风尚
二、活动对象
全院师生
三、组织形式
由团委主办,各系(院)团总支、学生会协办。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院)要积极制定活动方案,抓好活动落实,认真谋划,及早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各系院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在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系(院)要立足实际,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突出活动特色,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主题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3.注重总结,加强交流。要重视总结、检查、反馈,做到目标明确、有始有终,认真做好图片和文字资料收集和整理,撰写活动总结,并于活动结束后(4月7日前)向团委报送相关材料,作为今年五四表彰一项重要依据。
4.以点带面,推广先进。各系(院)在开展活动中注意挖掘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大力推广,以榜样力量带动群体进
步,活动结束后将选取典型事例以汇报形式交流总结。
五、活动方案
各项活动安排见附件。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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