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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系统运行通知格式范文(共14篇)

转发系统运行通知格式范文(共14篇)



转发系统运行通知格式范文 第1篇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xxx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0〕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务必把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为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各级清理整顿工作由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劳动、教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协助工作。各部门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级政府予以监督、指导。

二、抓住重点,全面清理。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各地要对从事出入境中介活动的机构(含留学、劳务、就业等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清查时要重点了解以下内容:中介机构的数量以及各中介机构的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员工人数、收费标准、注册资本、资格认定书、违法违规等情况,其中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有多少家,无证照非法经营的有多少家,超范围经营的有多少家。清理整顿的重点地区是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江门、东莞、佛山、中山、惠州等市。通过清查,对问题严重的中介机构的法人代表和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清理整顿,依法打击、取缔一批问题严重的中介机构,净化我省出入境中介市场。

三、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在xxx有关部门未制定出具体的管理办法之前,暂不受理审核新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及经营许可变更申请。对清理后的出入境中介机构,各地应加强宏观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规范其中介行为,使出入境中介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在清理整顿期间,要抓住典型案件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介适时予以曝光,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

全省清理整顿出入境中介机构工作在今年底前结束,各地于12月15日前将清理整顿情况及时上报省公安厅、工商局。由省公安厅、工商局于20xx年12月20日前汇总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xx省人民政府

xxxx年xx月xx日

转发系统运行通知格式范文 第2篇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_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_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目前,非法倒买倒卖人民币的问题比较严重,影响了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破坏了人民币的信誉。为加强对人民币的管理,打击非法买卖人民币的行为,根据《_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经_批准,特作如下通知:

一、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包括纪念币,下同);经营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装帧和经营装帧的流通人民币。

三、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一定物及非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各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支持、参与人民币的非法买卖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要从严惩处。

五、对在中国境内非法买卖外国货币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转发系统运行通知格式范文 第3篇

XXX: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30号)精神 ,省政府办公厅对20xx年6月30日以前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217件,其中主要内容与科技有关18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42件,其中主要内容与科技有关4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60件。现将主要内容与科技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省科学技术厅

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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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系统运行通知格式范文 第4篇

转发公文通知格式

转发类通知是指转发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件的通知,在承上启下的机关使用频率很高。这类通知内容相对比较简单,但要写好写精也不易。从当前的办文实际看,仍然存有标题拟制不当,照抄照转等一些问题。写好这类通知,要处理好以下三个问题。

一、标题怎么写,标题太长怎么办

公文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转发类通知的标题,一般也由“发文机关+关于转发+原文标题+文种”组成。但实际办文中,有省略发文机关的,也有省略重复介词的等等。如《××xxxx通知》(×政办发〔XX〕26号)。

在转发式通知中,经常会遇到转发的层次较多的情况,这时标题中“关于”、“转发”、“通知”反复在一个标题内多次出现,十分累赘,让人读起来别扭,理解起来困难。为使标题简练、流畅,方便理解,可采取以下方法处理。

1. 省略法。一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二是省略介词“关于”或文种“通知”。当原文标题中有“关于”一词时,且文种为通知,标题可拟为“转发+原标题”。如《转发xxxx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XX]2号)。被转发的文件文种不是通知时,还要加上通知。三是省略被转发文件联合发文机关名称,只在正文里列出各个联合发文机关。如《xxx办公厅转发xxx等部门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1号)。

转发系统运行通知格式范文 第5篇

1、属下行文,用于上级向下级传达周知或某些事项。

2、格式: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和日期构成。

3、种类: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会议通知、任免通知和批转、转发、颁发性通知。 标题: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例:人事部关于任免XX的通知 主送机关: 标题之下,正文之前,顶格,接受文的单位或个人 例:XX部门、XX正文:发文的原因+通知事项+通知要求 例:因部门组织结构调整,经上级领导研究,现任命XX为XX部门经理,代理期三个月(XX月X日~XX月X日),经考核合格另行正式任命。落款和日期:正文右下方 发文机关 另起一行日期 例:人力资源部 XX年XX月XX日 其它情况 一通知属下行文,但是在事实工作当中,有时通知不仅需要通知下级,也要让上级部门、同级部门或其它没有隶属关系的机构知晓,这时也可交送通知给这些部门,不用另行发文了。 另:通知是一种简洁的公文,无需长篇大论,简明扼要的写明就好,如有附属的内容,可另附附件,并在正文下方标明有附件。

转发系统运行通知格式范文 第6篇

办公室文员工作是我职业生涯的一个起点,我对此也十分珍惜,努力去适应这一岗位。现在就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踏实的工作态度适应办公室工作特点

办公室是企业运转的一个重要枢纽部门,对企业内外的许多工作进行协调:沟通做到上情下达这就决定了办公室工作繁杂的特点。每天除了本职工作外还经常有计划之外的事情需要临时处理,并且一般比较紧急让本人不得不放心手头的工作先去解决,所以这些临时性的事务占用了比较多,工作时间经常是忙忙碌碌的一天下来,原本计划要完成的却没有做。但手头的工作也不能耽误,今天欠了帐明天还会有其他工作要去处理,所以本人经常利用休息时间来做,把一些文字工作带回家去写。

二、文员工作严要求

文件的流转:阅办严格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及ISO标准化流程要求保证各类文件拟办:传阅的时效性并及时将上级文件精神,传达至各基层机构确保政令畅通。待文件阅办完毕后负责文件的归档:保管以及查阅。做好分企业的发文工作负责文件的套打:修改:附件扫描:红文的分发:寄送电子邮件的发送,另外协助各部门发文的核稿。

企业发文量较大有时一天有多个文件要下发,本人都是仔细去逐一核对原稿以确保发文质量。另外负责办公室发文的拟稿以及各类活动会议通知的拟写。每个月末对各部门月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核对,催收各部门月度小结:计划并拟写当月工作回顾整理办公会议材料汇编成册供领导室参考。办公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待领导修改后送至各部门传阅。

三、督办工作强力度

督办是确保企业政令畅通的有效手段,过去作为督办小组的主要执行人员在修订完善督办工作规程,并以红文的形式将督办工作制度化后通过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加大督办工作力度。抓好企业领导交办与批办的事项:基层单位对上级企业精神贯彻执行进度落实情况,以及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等,并定期向领导室反馈。办公室文员工作是一个讲责任心的工作。各个部门的比较多请示:工作报告都是经由本人手交给领导室的并且有些还需要保密,这就需要本人在工作中仔细:耐心。

转发系统运行通知格式范文 第7篇

各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现将省市区领导关于枣庄滕州市“”建筑坍塌事故情况汇报上的批示转发给你们,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从即日起立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突出对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爆器材、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粮食、食品加工、旅游、气象防雷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查。重点检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及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演练情况,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要针对近期事故特点,组织专门力量,吸收专家参与,不漏一家企业、不放过每一个部位和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结合当前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集中查、突击查、越级查、专家查、暗查”相结合的“五查”原则,充分运用联合执法机制,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安全基础较差、管理水平较低、安全问题较多的企业,要一律停产整顿。对安全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以及检查中该发现而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检查报告,于12月25日前将检查报告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邮箱),汇总后报区政府。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转发系统运行通知格式范文 第8篇

根据区政府安排,现就开展第十六期“邀请公民代表走进区政府”活动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__年_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活动内容

1、参观区便民服务中心,听取情况介绍;

2、参观锦阳新城,听取基础配套设施和核心组团住宅区情况介绍;

3、参观神德寺文化公园项目,听取情况介绍;

4、参观南大桥景观改造项目,听取情况介绍;

5、参观城市展览馆,听取情况介绍;

6、在区住建局召开座谈会。

三、邀请对象(共20人)

1、定向邀请公民代表15人。

四、报名条件

凡在我区(不含新区)居住半年以上,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

五、报名方式

转发系统运行通知格式范文 第9篇

转发性通知范文

转发性通知是指用来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的通知。 转发性通知范文一:

xxx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

《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9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xxx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业部、中发办、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经xxx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基础,也是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依靠力量。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通过改革得到稳定和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要予以重视并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到农业生产第一线,直接为农民服务,进一步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对目前一些地方出现的非法拍卖、转租、侵占、平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财产,随意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安排非专业人员等做法,要立即予以纠正,以保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稳定。

转发性通知范文二: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xxx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的通知》

陕政办发〔1997〕4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转发系统运行通知格式范文 第10篇

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

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_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_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_《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国家赋予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针对具体案件而有选择性地作出或者不作出行政处罚的权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随意性过大,是造成行政执法不公,滋生腐败的重要根源。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理缩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公正执法,加强廉政建设,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_行政处罚法》、_《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现就我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要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_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内容,按照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和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要求,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四项原则

(一)合法原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范围、幅度内进行,不得违法另行设定行政处罚。

(二)合理原则。行政处罚结果要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包括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相一致,不得过罚失当;在同一案件中,不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相同或相似的,应给予同等或基本同

等的行政处罚,不得区别对待;在不同案件中,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相同或相似的,行政处罚应当前后一致或基本一致,不得畸轻畸重。

(三)公开原则。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应当公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规定应当公布,行政处罚的结果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除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外,还应当就从轻、减轻、从重等自由裁量的理由和依据作出说明。

(四)教育先行原则。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应当立足于教育引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不应简单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不得把加大罚没额度、增加罚没收入作为行政执法目的。

三、建立相关制度

(一)建立行政处罚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详细归纳本部门执法领域发生违法行为的种类,按照不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划分若干行为阶次,并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细化为若干裁量阶次,将不同的违法行为阶次与裁量阶次对应,形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性标准,作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基准。具体要求是:

1.一般基准:

在法定的行政处罚幅度内,根据违法行为阶次的不同按比例确定不同的行政处罚基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属特别轻微违法行为,予以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2.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降低一个阶次进行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3.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升一个阶次进行行政处罚:

(1)不听劝阻,多次实施违法行为;或者在违法行为被处罚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

(2)在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3)隐匿、销毁违法行为证据的;

(4)胁迫、诱骗、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5)两人以上结伙实施违法行为,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

(6)其他法定的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4.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最高阶次进行行政处罚:

(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2)抗拒检查,有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尚未构成犯罪的;

(3)对检举人、举报人或者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经查证属实的。

5.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其他法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二)建立行政处罚“先例”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作为该行政执法机关以后对同类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先例。适用先例制度的对象,应当是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相当的违法行为。适用先例制度的结果,应当使相当的违法行为受到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以及程序一致或基本一致。参照先例,并不妨碍行政执法机关在说明特殊理由的前提下做出例外的裁量。

(三)建立行政处罚说明制度。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就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及最终选择的处罚种类、幅度等情况作出详细说明,说明应当充分,理由应当与行政处罚结果相关联。其中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当面作出口头说明,并据实记录在案,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收入行政处罚案卷。

四、严格工作步骤

(一)梳理依据。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法定职责,逐法逐条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依据,按照本实施意见所确定的原则,结合执法实际,将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细化为若干裁量阶次。梳理要全面准确,具有可操作性。

(二)归纳行为种类。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或者到基层执法单位调查等形式,详细归纳本机关执法领域发生违法行为的种类,按照不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入主观过错等因素划分若干行为阶次。违法行为应当具体,阶次应当明显,排序应当科学。

(三)制定标准。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将归纳的不同违法行为阶次与相应的裁量阶次对应,形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性标准,提交本行政执法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四)征求意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性标准应当提交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查。法制部门应当就实施主体、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等问题提出具体的意见。

(五)公布实施。行政处罚自由栽量权的指导性标准经本级法制部门审查同意后,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并为公众查询提供便利。

法律、法规、规章对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幅度和范围等重新作出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及时调整,并按照上述步骤予以修订。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由省、市两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实现省政府所属部门省本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全省的统一,实现各市政府所属市本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本地区的统一。沈阳、大连、鞍山、丹东、朝阳市政府所属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在2007年12月3 1日前,全部完成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性标准工作,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他各市政府所属部门及县(市、区)、省政府各部门,应当在2008年4月30日前,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性标准,并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五、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和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是贯彻落实_《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软环境建设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提供必要保障。要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各级政府应当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和本级政府对所属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体系,采取明查暗访等各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省政府将在2008年下半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市、县(市、区)、各部门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或者不执行已经规范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要追究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既要行动积极又要扎实稳妥,力争做到效率与质量的有机统一。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加以规范、深化和提高。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行政执法机关,可先行试点,待条件成熟时,加以全面推进,以保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取得突破,使我省行政执法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省政府_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四

转发系统运行通知格式范文 第11篇

通知:是运用最为广泛的下行文,行政公文和党的机关公文都把它列为主要文种。

格式内容:

通知的写作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不同类型的通知使用不同的写作方法。

(一)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须把握三点:对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如“同意”、“原则同意”、“要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执行”、“参照执行”等;写明所印发、批转、转发文件的目的和意义;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后写明发文日期。

(二)批示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正文由缘由、内容包括要求等部分组成。缘由要简洁明了,说理充分。内容要具体明确、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充分体现指示性通知的政策性、权威性、原则性。要求要切实可行,便于受文单位具体操作。

(三)知照性通知的写法。这种通知使用广泛,体式多样,主要是根据通知的内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项。

(四)事务性通知的写法。通常由发文缘由、具体任务、执行要求等组成。会议通知也属事务性通知的一种,但写法又与一般事务性通知有所不同。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般应写明召开会议的原因、目的、名称,

通知对象,会议的时间、地点,需准备的材料等

(五)任免、聘用通知的写法。一般只写决定任免、聘用的机关、依据,以及任免、聘用人员的具体职务即可。

××厂关于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转发系统运行通知格式范文 第12篇

关于转发《辽宁省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办法》的通知

大劳发[2006]115号

各区、市、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资监管部门,地税局,总工会,市直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印发辽宁省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办法的通知》(辽劳社发

[2006]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并执行:

一、关于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

(一)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的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职工的劳动合同。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变更劳动合同用工主体等项目,由改制后的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三年的,要续签不少于三年。企业不得在改制时大量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企业改制时裁员200人以上或超过职工总数10%的,须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经审核后实施。

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标准时,改制企业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其计算标准按照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确定。

(二)改制期间终止劳动合同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职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改制后企业办理退休的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由改制后企业按规定一次性发放。

二、关于拖欠职工债务和社会保险费方面的问题

经确认的拖欠职工的债务和社会保险费,改制企业应一次性付清和补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缴纳)。

三、关于工伤职工有关待遇方面的问题

(一)因工伤残l-4级的职工,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保留与企业的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改制后企业和职工继续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二)因工伤残5-6级的职工,保留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由改制后企业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改制后企业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改制后企业按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因工伤残5—6级的职工,本人提出与企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7—10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因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原企业按规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三)企业改制时,医疗未终结且未鉴定伤残等级的因工伤残职工,需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所需费用由原企业留足。

(四)企业改制时,在职职工属于1994年4月30日前因工受伤经鉴定为5—10级,企业没有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原企业按1993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四、关于解除、终止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劳动合同后其待遇方面的问题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大部分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职工本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职工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企业平均工资计算。患重症的每人再增加不少于3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每人再增加不少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五、关于离退休人员等有关方面的问题

(一)离休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改制企业离休人员的安置费用按照每人15万元标准,改制后仍为国有控股企业的,离休人员由改制后的企业接收管理;改制后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离休人员全部从原企业剥离,由原企业主管部门集中接收管理;改制企业原主管部门撤并的,离休人员由市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部门接收管理。

(二)退休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改制企业需一次性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实行社会化管理。2006年按每人2.2万元标准缴纳(含档案管理费、活动经费、采暖补贴)。退休人员其他统筹项目外费用,按照企业改制前实际支付标准一次性支付给退休人员。2007年以后改制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缴纳标准,由市_门根据有关规定提出调整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对已退休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改制企业还需为每人缴纳12万元的医疗费。

(三)职工供养直系亲属、退养人员和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改制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人员支付生活救济费、生活补助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的,按照下列标准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一次性缴纳费用,实行社会化管理。死亡职工及1997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地处市内四区和先导区企业的,按每人每年1848元;地处其他区市县的企业,按当地_门确定的标准缴纳费用。职工及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已享受生活救济费退休人员遗属除外)的其他费用由改制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缴纳(参照前三年所发生费用的平均值计算)。退休人员遗属采暖补贴费按每人1.5万元缴纳。退养人员每月生活补助费按其单位所在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90%缴纳。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按每人每年1800元缴纳费用。以上人员的预期平均寿命均按照78周岁计算,对实际年龄超过78周岁或不足6整年到78周岁的,按照6年时间计算。职工遗属未成年子女计算到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指小学、初中、高中、技校、职校、中专、大学在校学生,但不包括研究生、军事院校学员、各类补习生、进修生)计算到毕业年龄。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总工会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国企改制办法通知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6年10月27日印发

辽宁省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办法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意见》(辽政发[2005]15号),妥善解决国有改制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现制定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办法如下:

一、政策规定

(一)改制企业裁员安置办法。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不能够继续留在改制后企业工作,确需裁减的人员,企业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金支付、计发标准和计发年限。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按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企业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企业与改制前已经实现再就业的离岗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企业确无支付经济补偿金能力的,经国资、财政和_门认定,可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丹东、阜新、铁岭、朝阳四个困难市由省财政承担经济补偿金总额的1/3。

3、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为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标准计算;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本企业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其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上浮30%,具体标准由各市政府确定。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高于职工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或企业人均缴费工资额的,按同期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或企业人均缴费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发标准。

4、职工有下列情况的,可计算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1)政策性安置人员,在安置前的连续工龄与其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2)原固定职工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时,其改制前的连续工龄与其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3)职工因原单位合并、被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单位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或因成建制调动、组织调动等原因改变工作单位,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4)职工因组织决定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调入企业且没有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其在原单位的连续工龄与其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5)其他符合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工作年限。

(二)无支付经济补偿金能力企业和已实现再就业离岗人员的界定。

1、此次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无支付经济补偿金能力的企业是指改制前连续两年以上亏损,且固定性支出大于现金流入的企业。

2、改制前离岗已实现再就业人员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人员;

(2)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自主经营的人员;

(3)与新的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月稳定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

(4)其他从事合法经济活动,月稳定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

(三)继续留在改制后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办法。

l、对继续留在改制企业工作的职工,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的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留用的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可不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盒。改制后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原国有企业工作年限与在改制后企业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由改制后企业按规定一并支付。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不得强迫职工将经济补偿金等费用用于对改制后企业的投资或借给改制后企业(包括改制企业的投资者)使用。

2、改制企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工龄已满30年的职工,改制企业难以安排的,如本人申请,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并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待达到退休年龄时按规定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并由改制后企业按月或一次性发给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等。职工在改制前已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由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内部退养协议。

3、对继续留在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职工的劳动关系,应按照《辽宁省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意见》(辽经贸企改[2003]32号)、《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3 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国资发分配

[2005]25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企业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办法。

企业改制时,对经确认的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原则上要一次性付清,并从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中优先支付。一次性偿还确有困难的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偿还办法。经职工同意,可以企业有效资产作为抵押,约定偿还期限,分期偿还。实行分期偿还的,应签订偿还协议,并依法公证。

(五)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与企业拖欠社会保险的补缴。

1、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已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其再就业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原累计缴费时间予以保留,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再次失业后,前后缴费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凡所在单位和本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应由企业和本人足额补缴欠缴的失业保险费。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欠费企业,经同级劳动保障、财政、税务部门核定,须由企业和本人足额补缴_《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后欠缴的失业保险费,对《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前欠缴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与失业保险征缴机构签订补缴协议,按期补缴。由于企业欠缴失业保险费而缩短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的,所差待遇由原企业负责解决。

4、企业改制前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由改制企业和职工按规定比例分别予以补缴。企业对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有困难的,经同级国资、财政、税务和_门审核同意,可采取以有效资产抵押限期予以缓缴,如在限期内未能缴纳,可将抵押资产评估变现后予以补缴;也可在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按规定足额缴纳的前提下,由改制企业制定缴费计划,采取缓缴的方式解决。企业应补缴的划入个人账户部分而无力补缴的,按辽社保发[2002]9号文件规定,由各市政府协调解决。

5、改制后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改制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六)具备条件的拟改制企业应将退休人员一次性移交社区管理,只要当地社区功能基本齐全,拟改制企业支付了必要费用,当地社区就应当无条件接受;不具备条件的,暂由改制后企业代管,条件成熟后一并移交。对因工伤残、遗属等特殊群体,由改制后企业按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被安置的因工伤残职工应与原企业和改制后企业变更劳动合同。上述人员管理和安置所发生各项费用,应列入企业改制成本。

(七)企业要立足自身,充分挖掘各方面的潜力,千方百计筹集解除劳动关系所需资金。企业不能落实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和偿还拖欠职工债务所需资金,无法妥善解决偿还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不能裁减人员。

二、工作程序

(八)国有企业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定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方可实施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必须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人员状况及分流安置意见、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重新签订办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办法;拖欠职工的工资等债务和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处理办法;分流安置所需资金和资金筹集渠道等。

(九)拟改创国有企业确需裁减人员的,须按《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履行规定程序,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并须将裁员计划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

(十)企业与已再就业离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申报与初审。企业按隶属关系向同级国资、财政、_门提出申请报告,由同级国资、财政、_门按责任分工对企业性质、企业困难程度、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再就业等情况进行初审。

国资部门负责对企业性质、隶属关系的认定;财政部门负责对企业困难程度、经济补偿金需求情况、企业自筹资金能力的认定;_门负责对解除劳动关系离岗职工再就业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经济补偿金计发标准及计发年限、拖欠职工债务偿还办法、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补缴办法的认定。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划、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职工工资发放情况、拟解除劳动关系职工明细表、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需求情况、企业自筹资金能力情况、拖欠职工债务偿还办法和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补缴办法等。

2、制定工作方案。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同级国资、财政、_门指导下,制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工作方案,落实相关政策,核定人员数量和经济补偿金标准及计发年限,测算资金规模等。

3、申报就业状况。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须向企业申报就业状况,并提交本人已再就业证明。被其它单位录用的人员,提交新单位录用证明;自主创业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灵活就业的,提交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乡)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4、初核与公示。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企业提交的各类材料应认真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审核本人身份证、个人档案、劳动合同、本人填写的《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个人情况表》(见附件1)、再就业状况证明。

(2)审核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内部退养人员数量。

(3)审核经济补偿金计发标准、计发年限,申请补助资金额。

(4)审核企业自筹资金到位情况、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情况和拖欠职工债务处理情况等。企业应采取适当方式,将拟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名单、个人补偿明细、补缴社会保险费及债务处理情况向全体职工公示,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5、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公示期结束,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后,企业与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为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和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失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十一)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核拨。

1、拟改制企业按前款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向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提出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审计的前两年企业财务年终决算报表、同级国资部门出具的企业性质、隶属关系证明及企业改制批复、同级财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困难情况认定证明、离岗职工再就业证明、企业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证明(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补缴记录)、企业资金到位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个人情况表》、《解除劳动关系职工明细表》(见附件2),《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

2、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接到申请后,按照职责分工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合格的企业,由财政部门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将应承担的经济补偿金足额划拨到市经济补偿金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同时将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划拨到市经济补偿金财政专户。

3、县(区、县级市)属国有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按前述程序进行申请认定,企业应承担的经济补偿金和县(区、县级市)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由县(区、县级市)财政建立经济补偿金财政过渡户进行筹集,并按统一规定将资金缴入市经济补偿金财

政专户。

4、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对本地区已经审核合格的企业情况报市政府批准,并对经市政府批准的困难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情况进行汇总后,形成数据库软盘(内容与《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个人情况表》同),连同企业向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提交的所有材料、《经济补偿金省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4)、企业应筹集的经济补偿金和同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证明,一并报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

5、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对各市上报的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情况进行核实,并按规定计算省财政应承担经济补偿金数额,及时将省财政补助资金划拨市经济补偿金财政专户。(十二)经济补偿金的拨付、领取。

1、收到省财政补助资金后,市财政应在15日内将省财政补助资金,连同企业筹集资金和同级财政补助资金划拨至收款银行。由企业通知已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到银行领取经济补偿金。

2、县(区、县级市)属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可由市经济补偿金财政专户划拨至县(区、县级市)经济补偿金财政过渡户,并按上述程序发放。县(区、县级市)属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人数较少的,也可由市统一发放。

(十三)省直困难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补助资金,省监管企业经省_、其它省直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和确认后,直接向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提出,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十四)经济补偿金省财政补助资金的结算。年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劳动保障厅对各市经济补偿金财政专户所在国有商业银行汇总的当年实际支付经济补偿金数额及人数进行复核,据实结算。

三、有关要求

(十五)各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建立困难地区的困难企业已解除劳动关系职工情况数据库(内容与《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个人情况表》同),在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时,应将数据库软盘报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依据数据库内容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十六)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及时为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企业为其开具有职工本人签字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并告之按规定及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事项。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格式及内容,由各市劳动保障局统一制定。

(十七)困难地区困难国有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计划由省_、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达。

(十八)国有企业改制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搞好测算的基础上,确定推进节奏。同时要认真做好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再就业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不能把职工不负责任地推向社会。

(十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十)各市要结合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_和省地税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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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系统运行通知格式范文 第13篇

转发类通知是指转发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件的通知,在承上启下的机关使用频率很高。这类通知内容相对比较简单,但要写好写精也不易。从当前的办文实际看,仍然存有标题拟制不当,照抄照转等一些问题。写好这类通知,要处理好以下三个问题。

一、标题怎么写,标题太长怎么办

公文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转发类通知的标题,一般也由“发文机关+关于转发+原文标题+文种”组成。但实际办文中,有省略发文机关的,也有省略重复介词的等等。如《××xxxx通知》(×政办发〔20xx〕26号)。

在转发式通知中,经常会遇到转发的层次较多的情况,这时标题中“关于”、“转发”、“通知”反复在一个标题内多次出现,十分累赘,让人读起来别扭,理解起来困难。为使标题简练、流畅,方便理解,可采取以下方法处理。

1. 省略法。一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二是省略介词“关于”或文种“通知”。当原文标题中有“关于”一词时,且文种为通知,标题可拟为“转发+原标题”。如《转发xxxx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20xx]2号)。被转发的文件文种不是通知时,还要加上通知。三是省略被转发文件联合发文机关名称,只在正文里列出各个联合发文机关。如《xxx办公厅转发xxx等部门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1号)。

转发系统运行通知格式范文 第14篇

可考系数:★★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

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通知

一般可以分为发布类通知、指示类通知、事项类通知和转发类通知。

《通知》写作要点

通知是下行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执行或服从安排的文种。通知讲究时效性,是告知立即办理、执行或周知的事项。

一、标题:制发机关+事由+通知。

二、正文:㈠通知前言:即制发通知的理由、目的、依据。例如“为了解决×××的问题,经×××批准,现将×××,具体规定通知如下。㈡通知主体:写出通知事项,分条列项,条目分明。

三、结尾:三种写法:

㈠意尽言止,不单写结束语。

㈡在前言和主体之间,如未用“特作如下通知”作为过渡语,结尾可用“特此通知”结尾。

㈢再次明确主题的段落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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