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发现问题:经审计抽查发现,腾冲市粮油公司2017年至2021年7月,在对储备粮轮入及轮出的质量检测中未对粮食重金属项目进行检测。
上述做法违反了《云南省_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18〕2号)中“一、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能力建设……(二)“粮食出入库必检项目规定……云南省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必检项目应包括……粮食收购入库必检项目……食品安全指标稻谷铅、铬、汞、无机砷、马拉硫磷……粮食销售出库必检项目 稻谷……磷化物……”的规定。
(2)审计处理意见:根据上述规定,腾冲市粮油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对粮食出库入库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测。
(3)整改及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并实施《腾冲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储备粮出入库质量管理办法》,报腾冲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二是公司必须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小事的理念,自2021年11月以来,对每一批出入库的粮食样品及时送达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食品安全卫生检验报告。此问题我公做到立行立改,于2022年5月31日前已完成了全面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方面发现的问题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县(区)粮食主管部门要把推行国有粮食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和勤廉文化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粮食纪检_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总体要求,突出部门职能,把廉洁风险防控融入工作流程,与加强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各种形式公开、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有机结合起来,深查细找,建章立制,努力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专项检查,务求实效。聘请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了解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干部职工勤政廉洁情况,市局牵头成立检查评估小组,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各县(区)_纪检_门要做好指导和推进工作,确保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商务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质量控制体系认真开展了所监管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酒类流通备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超市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局属各单位召开了自己所监管的企业会议,共计10余次,发放调查问卷600余份,进了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公司认真研究审计报告中反馈的关于我公司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并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了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直面问题,全面整改。
针对审计报告中涉及我公司的所有问题,公司召开整改专题会议,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建立问题台账,改变工作作风,推动全面整改,需长期坚持的进一步深化落实到位。
积极实施科技兴粮战略。按照“良种引路,良法跟进,主攻单产,稳定总产”的思想,突出主推技术,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一是积极推广先进播种技术。2004年全区小麦精少量条播面积达到70%以上,玉米硬茬播种面积80%以上,全区共建良种示范方5个面积4300亩(示范方内良种由区上统供,并且实行每公斤良种补助元,全区共补助万元);
复种指数达到171%。二是积极引进推广优良品种.2004年我区秋播小麦品种主要以小偃227、253,武农148,郑良9023等优良品种为主。三是大力推广平衡施肥,重点是秸秆综合利用,沼气建设,统测统配等,完成平衡施肥10万亩。四是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治。成功抵御了小麦条锈病,保证了粮食安全生产。
(1)审计发现问题:截止2021年12月20日,腾冲市粮油公司储备运营业务与企业商业经营没有实行分离,人员、实物、财务、管理未严格分开。
上述做法违反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增强区域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国粮〔2020〕191号)中“三、健全储备运行机制……(八)从严规范经营管理。各地要按照政策性职能和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健全地方储备运营管理制度,地方储备直属企业除组织落实地方储备收储、轮换、销售、动用等具体任务以及国家或地方委托的政策性任务外,不得从事粮食商业经营活动;其他承储企业储备运营业务与企业商业经营实行分离,人员、实物、财务、财务管理严格分开”的规定。
(2)审计处理意见:根据上述规定,腾冲市粮油公司应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理顺管理职能,将公司的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开。
(3)整改及完成情况:一是由公司董事会对问题进行多次专题研究,形成《腾冲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储备运营业务和商业经营业务分开核算请示》,报请腾冲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二是由公司制定《腾冲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性和经营性分账核算具体办法》,上报腾冲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是按程序步骤,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腾冲市支行开立“腾冲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储备运营资金”专户,对储备补贴资金实行专户收支、专户管理;四是2022年3月末,公司单设“腾冲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储备运营业务账户”,单设会计核算科目,人员工资按实际业务区分,发生费用性质区分单列,资产按实际分开,实现储备运营业务和商业经营业务分开。此项工作我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前已整改完毕。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我单位首先专门召开了工作动员会,贯彻学习20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对党风廉政和预防腐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二是全处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并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个人;三是根据我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联络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切实加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1、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各乡镇食品经营处人员,债务包袱
重,设备、设施简陋,没有能力承担对病害肉销毁的经济损失;近几年肉品供应渠道增多,加之私屠滥宰的冲击,造成食肉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2、酒类经营户。执行随附单制度不够好,有个别酒类经营
户拒不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
3、“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乡镇及村庄上的个别小超市存
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现象。
自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文件下发以来,我区成立了xx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从2004年8月19日起,由区审计、粮食、财政等部门联合对全区5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了财务清理挂帐审计,为解决“三老”(老人、老粮、老帐)问题,做好了准备。通过审计,分清了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摸清了我区国有粮食企业的家底;
对国有粮食企业职工的“三金”(养老统筹、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问题调查并列表上报。对粮食企业职工按工种、工龄、性别等项目分类调查造册,为实现省上规定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三分之二人员做好了准备;
对2004年5月31日以前的保护价粮食,按照“新老划断,分步销售”的原则进行了清查理顺。我区正在为实现国有粮食企业的转轨改制积极准备。
在粮食流通方面,我们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为了保证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和安全存放,通过筹措资金和向上级申请简易建仓贷款,维修和新建了一批仓库,使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库完好,设施齐备。目前我区共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五户,总仓容22900吨。全区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国家收购政策和质量标准,长年收购,敞开收购,保证了农民卖粮方便。2004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农民余粮10507吨,现有库存小麦18749吨,玉米2991吨,其中省级储备小麦 495吨,省级储备玉米2991吨。库存粮食共占用农发行贷款3144万元。
在存粮安全方面,我区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粮制度,每个库房由受过专业训练的保管员专人管理,粮仓内湿度、温度和熏粮时的药物投放量严格控制在标准之内,确保了库存粮食的质量和安全。在每年全市粮食安全交叉检查中,全部达到了“一符、三专、四落实”和“四无”粮仓标准。
由于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储备作基础,在宏观调控方面,我区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在紧急时刻,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有效地调剂市场,保证了市场供应和社会稳定。2004年秋季,粮价上涨,其它物价随之浮动,人心不稳,区政府使用宏观调空手段,指导区内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一边适时销售,一边积极收购,保证库存,保证市场粮源供应,在一定范围内平抑了粮价,稳定了市场。
粮食安全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区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产量和质量,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认真做好粮食安全工作。
2021年上半年,我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2021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及《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在大大节约各项开支的同时确保了单位的高效运转,现将上半年廉政工作汇报如下:
我区现有基本农田万亩(含园地万亩),基本农田保护536块;拥有粮食播种面积万亩,(夏粮万亩,秋粮万亩);2004年粮食总产达到万吨,创xx建区以来历史新高。
近几年来,区政府始终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把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作为各镇(办)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严格执行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全区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稳定粮食生产。特别是2004年初,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我区在积极组织1号文件宣讲团,深入农村宣讲国家粮食政策,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发动群众自觉参与保护基本农田的活动,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基本农田保护检查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国土局、农林局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制定基本农田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先后举办乡镇、村组干部基本农田保护知识培训班7次,培训人员210人次,逐村逐户发放宣传单5000份,刷写墙体标语200条,制作宣传板报150块,悬挂横幅40条,宣传演出4场。
三是全面调查摸底。从业务部门抽调大批素质高、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分片包干,深入实地,全面摸清了全区536块基本农田利用状况和变化情况。编制《xx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1幅(1:1万),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图7幅(1:1万),工作底图22幅,完善了调整补划的基本农田各类图、表及台帐资料。
四是层层落实保护责任。以乡镇、村为单位,对原有的保护标志牌进行维护和修缮。共签订乡镇级保护责任书7份,村级保护责任书138份,农户级通知书31800份,明确保护区位、面积和责任人。
五是强化制度监管。为了切实加强基本农田长效管理,我区严格实行基本农田“六项制度”,即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制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用途管理制度、基本农田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把“六项制度”作为保护基本农田的一道“生命线”和“红线”,明确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准违背。六是加强执法管理。在坚持基本农田保护六项制度的同时,今年又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周巡查月报告制度,把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日常性工作。全年农林、土地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活动,查处违法案件6起。
另外,2004年全区复垦土地1700多亩,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同时全区降低农业税率2个百分点,2005年全区取消农业税,农民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增加。
(1)审计发现问题:腾冲市粮油公司2013年1月至2021年9月底没有对代储的保山市市级储备粮安全及腾冲市本级储备粮安全进行投保。
上述做法违反了《云南省省级政府储备粮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ニ十条“承储企业应向保险公司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进行投保,保费由承储企业从财政补贴的保管费中解决……”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48号)第二十条“损失、损耗的处理,定额内损耗的处理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超定额损耗,由承储企业自行承担。为保证储备粮食安全,承储企业必须向保险公司对市级储备粮食安全进行投保……”的规定。
(2)审计处理意见:根据上述规定,腾冲市粮油公司应对现有的储备粮食安全及时办理投保手续。
(3)整改及完成情况:一是由公司董事会专题研究,与保险公司协商对接;二是对公司所承担承储的保山市级储备粮、腾冲市级储备粮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此项工作已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公司确保今后长期坚持。
主要原因在于我公司没有按程序上报或没有得到批复,就与永兴公司达成和解协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使我公司深刻认识到不按审批程序处理国有资产的错误。但因当时的实际情况,公司多次清收,多次协商并请示汇报主管局,公司怕一分钱都收不回来,最终与永兴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分八次收回本金元及利息元,后支付了打官司费用(律师代理费元,服务费元),实际收回债权:元。
(1)审计发现问题:审计抽查发现,腾冲市粮油公司在2017年轮换2014年购入的石头山A-1号库中晚籼稻储备粮万公斤,每公斤多报轮换价差元,共骗取万元。
上述做法违反了《_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虛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2)审计处理意见: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企业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有关资金……(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规定,对腾冲市粮油公司骗取的粮食轮换价差万元予以收缴省财政处理。
(3)整改及完成情况:一是我公司按审计要求,将骗取轮换价差补贴万元,于2022年4月18日及时清退上缴省财政;二是组织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腾冲市县级储备粮食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储备粮轮换要求;三是制定《腾冲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储备粮业务管理办法》,做好储备粮相关业务;四是公司会计人员遵照审计要求,于2022年3月及时调整会计账目,规范完善业务处理。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动员会、座谈会、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职工干部充分认识到做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防控工作的基本要求,提高全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深化廉政教育。结合“学习伟人践行五德作表率”主题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勤廉文化进粮库活动,把崇高品德内化为全体干部职工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倡高尚的精神追求,营造浓厚的勤廉文化氛围。
3、明确查找方向。明确重点部位,全面查找风险。全市各国有粮食企业要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对象,以主管人、财、物、资金、项目分配处置等为重点岗位,以资金项目安排、粮食购销、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资产处置等工作为重要环节,逐一分析查找岗位风险。要突出找准由于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要找准粮食企业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
4、多种方式查找。通过自查、互查、专项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按照职能分工和工作范围,查找风险点,分析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对风险系数较大的职权、岗位、工作事项、工作环节进行专门的`摸底清查。认真排查和分析履行职能过程中廉洁方面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查清廉洁风险的来源,增强对风险的掌控度。
5、优化工作流程。结合粮企实际,认真梳理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流程以及管理制度,要着力从储备粮轮换、存储、贸易、计量检验、财务、实物资产、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等重要方面实施风险评价,梳理出需要重点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点,结合粮食行业实际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制订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各项管理制度。
6、建立防控制度。按照省_《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参照刘桥库、洪泽粮库等内控手册,通过对流程图、制度及风险点、防控措施的汇编整理进一步编制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企业内部权力运行机制的《粮库内控手册》,形成缜密完善的内控机制。
7、推进厂务公开。对企业干部任用、财务报销、工程建设、经营决策、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有风险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按照省_要求,今后在粮食物流园建设、数字粮库和中心粮库建设等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试点单位在创新项目评选、达标粮库评选等问题上,明确提出企业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对承担国家和地方储备粮的所有企业,没有按序时进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将取消该企业承储国家和地方储备粮资格。
强化廉政教育,促进廉洁自律,是预防腐败的重要基础。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一是采取集中和自学、通读和精读、辅导与交流等形式,结合实际开展廉政教育,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二是学以致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相关规定,把各项廉政规定具体为日常工作操作中的各项要求,并作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依规;三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是预防腐败的关键。我单位按照中央和我厅廉政工作的工作重点和新要求,结合工作中的新情况,不断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堵住制度漏洞,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控,把各项规章制度的严格落实和监督作为廉政工作的抓手和重点。
一是严格遵守采购制度规定。小金额购物每月填写采购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由二人以上一同采购,并要电脑小票做附件方可报销;大金额支出事前均请示领导同意后才予以办理。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勤俭节约”,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在办公用品的购置与管理、文字材料打印、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以及资金管理各方面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领导以身作则,影响和带动全体工作人员遵章守纪,做好工作。
一年来,我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些了成绩,但与党的事业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的实践教育,对照“8个禁令、52个不准”的要求,确保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强化责任。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大力推进上下级谈话、述职述廉、公开承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落实,把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我单位工作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实。
三是巩固实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将本处建设成高效、勤政、廉洁的机关。
我公司按照审计报告给的处理意见,及时与财政部门进行对接,财政局也下发给了我公司《华坪县财政局关于第二巡察组反馈华坪县涉粮问题整,改的通知》(华财[2022]3号)文件,财政局对此笔资金问题也做了明确指示,要求我公司及时上缴财政及对减免部分的利息依法追回。截止到目前,我公司关于大华公司债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累计上缴财政元(大写:叁佰肆拾玖万陆仟肆佰伍拾贰元捌角叁分)。
对于减免的利息部分,我公司及时向云南瑞彪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是否可以再次起诉追回减免利息。根据云南瑞彪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意见书(2022)云瑞律第10号《关于对粮油公司与大华公司债务纠纷执行案后续问题的法律咨询意见》认为:1、粮油公司若再次起诉,则构成重复起诉;2、执行和解已履行完毕,不予恢复执行;3、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已经执行完毕;4、双方于2016年8月31日达成《和解协议》,减让资金占用费即已发生,到现在已过6年之久,粮油公司认为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者应撤销而提起诉讼,则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其请求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综合上述,本执行案后续问题,不宜再提起诉。
但我公司还是在积极争取追回减免部分的利息,公司派2人专门负责此次追回减免部分利息的相关事宜,于2022年4月27日向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恢复执行申请书,申请1、请求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执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云高民二终字第90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2、请求依法恢复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下余资金占用费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元,两项合计元。3、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该申请经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下发了的执行裁定书,案号为(2022)云07执异15号,执行结果为:不予恢复执行。在接到败诉判决书后,我公司再次委托律师事务所向云南省高院递交相关二次诉讼的相关资料,高院宣布维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即不予恢复执行。经过2次判决败诉,对大华公司减免部分的利息已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回,我公司也已将此情况上报了上级主管部门。
为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我公司2022年3月13日召开董事会,制定通过了《华坪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
华坪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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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发现问题:通过抽查2013年至2021年财务资料,发现腾冲市粮油公司多次使用现金或现金支票的方式,向下属各粮站负责人拨付大春收购款、退耕还湿补助资金等各项补助费用共万元。如2013年10月24日,公司职工段某宏一次性大额提现300万元。
上述做法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银发〔1988〕288号)第八条“除本条例四(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一千元,超过限额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的规定。
(2)审计处理意见:根据上述规定,腾冲市粮油公司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避免再出现大额提现的现象发生。
(3)整改及完成情况:一是组织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和财务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制定《腾冲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三是已到腾冲农村商业银行开立“腾冲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固东粮站粮、棉、油收购资金专户”、“腾冲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腾越粮站粮、棉、油收购资金专户”;四是公司财务部门及时与银行对接、共同研究,制定资金结算支付新方式,坚决杜绝公司支取大额现金行为,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现象。此项整改工作已完成,公司今后将加强和改善现金管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杜绝公司职工个人保管大额现金的行为,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现象。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方面发现的问题
2013年至2018年古城区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区级储备粮出入库无涉粮部门验收资料,对是否真实入库、足额入库无具体支撑依据。
古城区发展改革局落实“谁验收、谁扦样、谁送检”方面,管理不到位。2013年至2021年都是由承储公司作为委托单位将样品送检到迪庆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或大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缺乏过程监管。如区级储备2012年粳稻谷入库前就出具了轮换验收单、2014年小麦入库没有检验报告。对入库储备粮的真实性、新旧粮情况、品种、质量是否达到储存标准无法判断。
根据上述规定,古城区发展改革局应加强储备粮的监管,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储备粮的质量检验、出入库环节进行现场指导验收,确保储备粮的品种、质量、数量真实完整。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遵照并依据《云南省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了《古城区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古城区区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质量检测要求。2022年起,按照制度规定做到每年两次现场监督扦样送检、对我区储备粮出入库环节进行现场监督指导,确保储备粮的品种、质量、数量真实完整。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方面发现的问题
3.古城区发展改革局违规在办公费中发放外勤补助及清仓查库费合计3300元。
古城区发展改革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发放外勤补助及清仓查库费总计3300元,其中:古城区发展改革局2013年向单位职工发放外勤补助2700元;2016年6月发放粮食清仓查库费600元。
根据上述规定,古城区发展改革局应追回违规发放和领取的补助330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2013年2—5月份外勤补助元已于2022年2月9日清退元,并上缴国库;2012年外勤补助元已于2022年2月24日清退元存于本单位账户,按审计意见上缴国库;2016年6月违规发放的粮食清仓查库费用元已于2022年2月9日清退元,上缴国库。剩余300元违规发放的外勤补助已于2022年6月7日清退,并存入单位账户。我局涉及的3300元已全部清退。
丽江市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7日
相关链接:
省政府(x政发[2004]13号)文件下发后,我区高度重视,把落实粮食安全区长负责制作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发展粮食生产、维护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来抓,摆在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了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全区粮食安全问题,实行由区长负总责,主管农口的副区长直接负责,粮食、农林、土地等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分级负责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制定出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多次深入农村粮站、粮食企业和乡镇,检查粮食安全,研究解决问题,从组织领导、耕地保护、科技服务、深化改革等方面为粮食安全创造条件,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
(1)审计发现问题:经对腾冲粮油公司2013年至2021年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抽查,发现腾冲市粮油公司将大春收购等资金拨付到职工个人账户保管用于向农户收购储备粮油,公款私存万元,共涉及31个人26个账户。
(2)审计处理意见:上述做法违反《_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由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规定。
(3)整改及完成情况:一是我公司及时与银行部门共同研究,形成规范的结算支付方式;二是制定《腾冲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资金结算支付方式的具体办法》上报腾冲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是对涉及31个人26个账户粮食收购期间产生的利息进行了彻底清理收缴;四是组织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和财务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杜绝公司将资金拨付到职工个人账户保管使用的行为,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现象。此问题公司做到立行立改,现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审计发现问题:2013年以来,根据《腾冲市实用植物油脂(油菜籽)储备实施方案》规定,腾冲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油菜籽的轮换差价一直按元/公斤的差价拨付给腾冲市粮油公司。2017年5月从界头粮点5-3号仓轮换出油菜籽万公斤,销售单价为元/公斤,该批油菜籽于2015年轮入时价格为元/公斤,轮换盈余收入万元;2021年5月从永安粮点平顶1号仓轮换出油菜籽万公斤,销售单价为元/公斤,该批油菜籽2019年轮入时价格为元/公斤,轮换盈余收入万元。腾冲市粮油公司未将轮换价差收入万元上缴。
上述做法违反了《腾冲县级储备粮食管理办法》(腾政办发〔2013〕158号)第二十四条“县级储备粮轮换或抛售的价差收入应及时上缴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以盈补亏”的规定。
(2)审计处理意见: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企业和个人有下列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三)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的规定,责令腾冲市粮油公司将上述轮换价差收入万元及时上缴腾冲市财政局。
(3)整改及完成情况:一是由公司董事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腾冲市县级储备粮食管理办法》,加强储备业务管理;二是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将油菜籽轮换价差收入万元全额上缴腾冲市财政局,以后严格按规定执行;三是公司财务会计人员遵照审计要求,于2022年3月及时调整会计账目。此问题已整改完毕,公司将做到长期坚持。
1、加大检疫力充,协调畜牧,卫生检疫部门,建立检验检
疫中心,添置必要的检验检疫设备;加大生猪产品市场监管力度,对所有商品经营户进行索要票证,未经检验合格的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2、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的酒类经营
户进行依法查处,问题严重的依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
3、加大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监管。自流通企
业配货中心至乡镇小超市进行全程监管,真正让“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变成人民群众的“放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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