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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是现有公文文种之一,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表彰、批评、情况说明三类情况。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违章通报,供大家参考!
9月2日,在第一段放线施工现场,张力场、牵引场检查无施工作业票,被项目部安全员责令停工。由于施工人员未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的有关规定,依据项目部安全制度规定,决定处以50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并将此违章情况通报各队。希望各施工队从此次违章中吸取教训,积极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在今后施工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张顺iii项目部。
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市质安站:
根据《温岭市建工局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方案。
》(温建工〔20xx〕105号),我局于20xx年11月16日开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对一些不达标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停工整改,但部分项目停工后,仍存在擅自施工的行为。现经局班子研究,对所在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总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2年的处理。
附件:相关项目及人员名单。
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8月16日—26日,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城区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人民公园、人民广场、供热、供水、燃气等市城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接到局《关于开展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能够依据活动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市政处在工程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悬挂张贴醒目标示,重点部位安排专人看守,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使工程建设保质、保量顺利进行。市城区城市经营办公室对东昌路、振兴路、兴华路、柳园路、花园路、运河沿岸六处主次干道已经陈旧或超寿命使用的广告牌匾采取拆除、扶正、更新、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加强了加气站、门站等高压场所的检查力度,从加气车辆进站前开始进行安全检查,在加气中和加气后进行密切监控,并建立了车辆召回制度,每月对改装车辆进行安全检测。供热企业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及重点部位的风险辨别进行了普查建档,制订了高温水主管网泄漏、供热首站电源中断、二级站管网泄漏、蒸汽管道泄漏事故。
应急预案。
并在演练结束后定期修改应急预案大大提高了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市环卫处充分发挥环卫职工数量大、分布广、熟悉街面情况的优势,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环卫职工担任社会治安信息员的实施意见》,营造出警民携手共筑平安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了平安聊城的建设。市园林处针对人民公园动物园饲养的观赏猛兽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现状,将安全问题成为工作重点,工作人员针对猛兽的习性,修缮了笼舍,把凶猛野兽集中饲养,专人管理,为确保不发生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对凶猛动物饲养区不仅悬挂提示语性标语而且加设了一道保护栏,使游客和动物的接触距离加大了1.5米,提高了安全性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6号明电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24号)及《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1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的“一岗双责”,很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政公用事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强化对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努力打造安全型市政公用事业系统。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要责令停止施工作业。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要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加强与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络,定期报送安全生产信息,遇有紧急性安全事故及时与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7月28日,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昆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会,通报昆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结果,找出问题,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昆明市及所属县、区共有在建项目702个,其中房建在建项目632个,市政在建项目60个,轨道在建项目10个。检查结果显示,昆明市建设工程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总体受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基本稳定。
会议指出,通过督查抽查,还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在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办理方面,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安全措施备案的情况下违规施工。在施工安全生产方面,主要是在安全管理、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临边防护及安全网、临时用电、垂直运输机械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在监理行为方面,个别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监理不配套,监理人员业务水平普遍不高,监理工作不规范,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情况较为突出。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定期开展实地联合检查、组织联合执法整治、通报综合考评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同时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记者另悉,目前昆明市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完成中心机房建设和监控平台系统软件的视频监控等子系统的开发。从7月4日开始,部分工地将正式推广使用该平台系统。截至目前,每区5个、共计40个工地已经在进行视频信号接入,并将在今年9月30日前实现全市项目覆盖。
会议对检查过程中较好的12个项目进行通报表彰、对3个表现较差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会前,参会人员一同观摩了中建六局“云投商务大厦”项目和中建三局“云智时代中心”项目。
x年xx月xx日。
11月16日,我市项目办移民部组织专人对已开工建设的乔口站新建、永幸河泵站重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组按照《治淮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要求,分别听取了现场办、监理、施工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察看了施工现场并查阅了有关安全生产资料。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参建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虽然都有一定认识,但在重视程度上参差不齐。
二、现场办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相关规章制度尚未制定并上墙。
三、《监理实施细则》中涉及的安全生产内容针对性不强,应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写安全生产内容。
四、施工场地未完全封闭,有非施工人员进出,应加强现场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五、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数量少,且不明显。
六、特种作业设备人员资格证备案不齐全,应加强特种作业设备人员管理,做到持证上岗,证件齐全。针对本次检查,提出以下要求:1、参建各方应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把安全生产始终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2、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报市项目办。3、各现场办尽快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监督检查。4、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监理大纲、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措施。同时,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中安全技术措施,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机械设备证件审查力度。5、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地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使安全生产体系有效运转。6、加强对施工场地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7、加强对上岗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机械,应做持证上岗,证件齐全。8、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其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十一月二十一日。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通报,供大家参考!
11月16日,我市项目办移民部组织专人对已开工建设的乔口站新建、永幸河泵站重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组按照《治淮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要求,分别听取了现场办、监理、施工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察看了施工现场并查阅了有关安全生产资料。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参建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虽然都有一定认识,但在重视程度上参差不齐。
二、现场办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相关。
规章制度。
尚未制定并上墙。
三、《监理实施细则》中涉及的安全生产内容针对性不强,应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写安全生产内容。
四、施工场地未完全封闭,有非施工人员进出,应加强现场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五、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数量少,且不明显。
六、特种作业设备人员资格证备案不齐全,应加强特种作业设备人员管理,做到持证上岗,证件齐全。针对本次检查,提出以下要求:1、参建各方应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把安全生产始终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2、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报市项目办。3、各现场办尽快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监督检查。4、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监理大纲、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措施。同时,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中安全技术措施,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机械设备证件审查力度。5、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地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使安全生产体系有效运转。6、加强对施工场地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7、加强对上岗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机械,应做持证上岗,证件齐全。8、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其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十一月二十一日。
1月26日上午,绍兴市文广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绍兴大剧院、鲁迅电影城、绍兴图书馆及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等市直文化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各直属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各直属单位接到局《关于转发“绍市消安委〔20xx〕17号”文件并要求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能够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能够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大部分单位已及时报送了安全生产。
自查报告。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直属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如绍兴大剧院结合2月中旬绍兴“两会”即将召开的实际情况,在原。
应急预案。
的基础上,针对火灾、供用电事故、恶性伤亡事故、台风地震洪灾雪灾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食物中毒等六方面制定了更加可行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大提高了该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各直属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各市直文化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的布局不够科学,安全设施的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直文广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直属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绍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绍消安委〔20xx〕17号)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xx〕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设施班组负责制,狠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直文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绍兴大剧院针对城市广场管道煤气占压点问题请抓紧研究并制定可行性方案,力争在“两会”前予以解决。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强化对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绍兴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绍剧艺术研究院等单位可在公众聚集场所增挂宣传标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系统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对不能保障安全的文化活动或场所,要责令停止或关闭,限期整改。绍兴剧院、绍剧艺术中心和孑民演艺广场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抓紧整改。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值班巡查,确保通讯畅通。春节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切忌麻痹大意,脱岗逃岗。重要部位和岗位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遇有危险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合理处置,同时向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春节放假期间每天17点前,向局办公室传送平安报告。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值班表于1月29日前报市局办公室,传真:85138005,值班电话:。
各中央企业:
近期,接连发生中国台湾高雄燃气爆炸事件、江苏昆山“8•2”爆炸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8月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兰州石化公司又发生火灾事故,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为汲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本着对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的理念贯彻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贯彻执行。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责。
二、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中央企业特别是涉及易燃易爆高危行业的企业,要组织精干力量和有关专家,抓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要排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等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排查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场所要集中力量,查细查实,找出隐患,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要强化源头控制,加强对重要管理环节的检查;要做到安全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短期内能够整改的,要抓紧整改到位;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该停工的停工,该停产的停产,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在控,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石油石化企业要将管道安全运行作为重点,摸清底数,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等措施。涉及城市燃气管线的企业要加强老旧线路改造,规范检维修程序,防止出现安全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要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护检修、在线监控、全程跟踪,强化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煤炭企业要依法合规组织生产,加强新收购煤矿安全管理,加快退出小煤矿。建筑施工企业要科学组织施工生产,严格分包队伍管理,抓好桥隧施工的安全管理。有关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抓好境外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自觉接受使领馆的指导和监督。
四、加强事故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中央企业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企业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加强与各方联动,科学组织抢险救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要按照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准确上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国资委。对上报不及时的企业,国资委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央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组织生产,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尽量压缩危险作业场所的人员数量;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危险作业场所的监控和应急救援准备;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肃查处“三违”现象。
国资委办公厅。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时间飞逝,转眼间我们就迎来了崭新的20xx年。在20xx年,建安公司在鹤电公司经营者集团及蓝鲸集团党委的领导下,完成了预期的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在各项工作中未出现重大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车辆交通事故。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实现了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建安公司将继续按照华能鹤电公司及蓝鲸集团等各级领导的要求,继续按照生产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安全工作。
第一,针对上一年度安全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划分岗位职责、标准明了、程序清楚,同时细化各岗位、各部门的考核细则,真正做到依法治企、科学管理。
第二,在今年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一定做到“严、细、实“,抓管理,重奖惩,劳动纪律实行重奖重罚、实施有效的奖惩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制定详细的安全工作计划、培训计划,落实好二十五项反措等各种防范措施,保证年度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进一步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内业、设施的管理,把落实“华能安全性评价标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反“三违”为重点,着重提高职工按程序、标准及安全防范措施工作的意识。坚决抓好现有各级人员培训和春季人员招聘的准备工作,工作能力强的员工,以保证今后施工的人力资源需要,为20xx年安全施工做好准备。
四、在今年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方面、突出风险的动态管理,切实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积极组织对要害部位应急予案定期演练,提高公司整体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映能力、加强安监人员的监护力度、重点部位设专人监护,各施工点设专人加强巡视、作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准施工,管理上严格把关,紧抓经济效益的同时保障安全生产。
五、加强公司的安全学习、培训管理,继续坚持每月一次的专项安全分析会议,传达上级文件、指示精神,查找隐患、分析不安全情况、制定好防范措施,层层落实到个人,及时堵塞漏洞,保证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文件要求,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文件,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大力加强治安保卫和安全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医院实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努力创造良好的就医和执业环境,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主要任务。
我院将开展创建“安全生产”工作与行业作风建设、医院管理年活动相给合,着力减少和有效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危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坚持依靠医务人员,依靠人民群众,以医患双方满意为目标,把改善医患关系、提供满意服务贯穿“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
通过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使我院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并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创造了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
1、不断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教育。
我院充分利用周一院晨会、职工大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观念,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不断营造出奋发创新、规范服务的氛围。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建设,使医务工作者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弘扬白求恩精神,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服务病人,构建了和谐的医患关系。
2、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一是各科室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加强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严格医疗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和血液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二是加强医疗文书质量管理,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按照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标准,落实奖惩机制,确保奖惩到位,并将处罚结果与个人晋升、年终考核等挂钩。三是强化“三基三严”训练,不定期举行各级各类人员三基考核,将医务人员的临床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考核挂钩,确保医疗技术人员自身技术素质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四是药剂科、财务科要加强安全用药和医疗价格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现象。
3、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切身利益。
组织医务科、护理部、行风办等部门人员,积极探索建立“医疗行业安全调解委员会”和“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依法、公平、公正调处医患投诉和纠纷。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评价机制,畅通患者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征求患者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意见,不断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二、活动制定步骤,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我院成立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会,明确创建活动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等,对全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标准,逐条对照,分工落实,查找薄弱环节,积极整改,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各科室在医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检查指导,杜绝了医疗纠纷、重大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科室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持续改进,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评、一起总结,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积极筹措资金,通过“安全生产”工作办实事。
我院积极筹措资金,购置配备cr、大生化、电脑、麻醉机、监护仪、五分类血球计数仪设备。派出医护人员进修及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举办院内培训等支出约2万元。配备消防器材等安全设备等1万元。设置警务点、组织应急演练及办公支出等5千元。通过较大规模资金投入,配备设备,培训人员,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是安全生产最根本、最深刻的内涵,是安全生产本质的核心。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8月16日—26日,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城区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人民公园、人民广场、供热、供水、燃气等市城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接到局《关于开展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能够依据活动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市政处在工程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悬挂张贴醒目标示,重点部位安排专人看守,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使工程建设保质、保量顺利进行。市城区城市经营办公室对东昌路、振兴路、兴华路、柳园路、花园路、运河沿岸六处主次干道已经陈旧或超寿命使用的广告牌匾采取拆除、扶正、更新、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加强了加气站、门站等高压场所的检查力度,从加气车辆进站前开始进行安全检查,在加气中和加气后进行密切监控,并建立了车辆召回制度,每月对改装车辆进行安全检测。供热企业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及重点部位的风险辨别进行了普查建档,制订了高温水主管网泄漏、供热首站电源中断、二级站管网泄漏、蒸汽管道泄漏事故。
应急预案。
并在演练结束后定期修改应急预案大大提高了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市环卫处充分发挥环卫职工数量大、分布广、熟悉街面情况的优势,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环卫职工担任社会治安信息员的实施意见》,营造出警民携手共筑平安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了平安聊城的建设。市园林处针对人民公园动物园饲养的观赏猛兽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现状,将安全问题成为工作重点,工作人员针对猛兽的习性,修缮了笼舍,把凶猛野兽集中饲养,专人管理,为确保不发生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对凶猛动物饲养区不仅悬挂提示语性标语而且加设了一道保护栏,使游客和动物的接触距离加大了1.5米,提高了安全性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6号明电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24号)及《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1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的“一岗双责”,很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政公用事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强化对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努力打造安全型市政公用事业系统。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要责令停止施工作业。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要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加强与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络,定期报送安全生产信息,遇有紧急性安全事故及时与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xx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7月28日,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昆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会,通报昆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结果,找出问题,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昆明市及所属县、区共有在建项目702个,其中房建在建项目632个,市政在建项目60个,轨道在建项目10个。检查结果显示,昆明市建设工程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总体受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基本稳定。
会议指出,通过督查抽查,还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在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办理方面,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安全措施备案的情况下违规施工。在施工安全生产方面,主要是在安全管理、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临边防护及安全网、临时用电、垂直运输机械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在监理行为方面,个别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监理不配套,监理人员业务水平普遍不高,监理工作不规范,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情况较为突出。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定期开展实地联合检查、组织联合执法整治、通报综合考评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同时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记者另悉,目前昆明市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完成中心机房建设和监控平台系统软件的视频监控等子系统的开发。从7月4日开始,部分工地将正式推广使用该平台系统。截至目前,每区5个、共计40个工地已经在进行视频信号接入,并将在今年9月30日前实现全市项目覆盖。
会议对检查过程中较好的12个项目进行通报表彰、对3个表现较差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会前,参会人员一同观摩了中建六局“云投商务大厦”项目和中建三局“云智时代中心”项目。
x年xx月xx日。
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打好全市公共安全攻坚战,市安委会昨天通报第五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件,涉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消防安全执法、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典型案件共11宗。
市安委会要求各区、各部门在今后的专项整治行动中,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典型案件。
1.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20xx年6月14日,南山区安监局对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未采取安全监控和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南山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7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2.深圳市尚想电子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5月23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尚想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抹机水、酒精等危险化学品存放于专用仓库内,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15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3.欧阳双文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6月20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欧阳双文(个人经营,无营业执照)在松岗街道塘下涌社区某空置宿舍楼一楼违法擅自储存天那水、油漆、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根据《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现场扣押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7吨,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欧阳双文处以3万元处罚。
4.深圳市永恒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案。
20xx年5月17日,光明新区安监局对深圳市永恒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超量存放天那水、石油类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光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17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5.5万元罚款。
5.深圳市瑞祥达陶玻原料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且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20xx年5月24日,龙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瑞祥达陶玻原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违法储存松节水(2090kg)、硝酸(6000ml)等危险化学品,同时,其储存场所电气设施、设备不防爆且未采取防静电、防泄漏和监测监控等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龙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8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6万元罚款。
6.深圳市龙岗区宜德圣旦品加工厂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5月27日,大鹏新区安监执法员对深圳市龙岗区宜德圣旦品加工厂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违法储存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且存在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大鹏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6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6万元罚款。
二、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件。
7.深圳市特深电气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逾期未整改案。
20xx年4月18日,光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特深电气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未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演练,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因该企业逾期未整改,光明新区安监局于6月2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3万元罚款。
8.深圳市华得宝建材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及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案。
20xx年5月3日,龙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华得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且危险化学品违法存放于非专用仓库内,其行为分别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龙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7月1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3万元罚款。
三、消防安全执法典型案件。
9.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案。
20xx年5月18日,坪山新区公安消防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将设在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桥工路三号a栋一楼的商场投入营业使用,其行为违反了《消防法》有关规定。坪山新区公安消防监管部门于20xx年6月2日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以3万元罚款。
10.港艺精密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违规超量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6月7日,龙岗区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平湖街道安监办对港艺精密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现场实地调查时,发现该公司超量存放无水乙醇、油漆、白电油、洗薄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建筑消防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要求,其行为违反《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龙岗区公安消防部门于20xx年6月7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负责人张林处以行政拘留5日。
四、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典型案件。
11.深圳市泽星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案。
20xx年2月23日,深圳市泽星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该公司1名员工重伤。经调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蔡文士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9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蔡文士处以6万元罚款。
x年xx月xx日。
根据上级安排和昔阳支公司的实际情况,近期,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按照国网公司、省公司和分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的要求,9月至10月,支公司集中开展了一次反违章专项活动:
管理违章现象3项。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指令或会议精神不及时,落实不够.
2)、“作业指导书”未进行审批。
3)、现场规程未及时审核或随着设备的变化而未及时修订。
装置性违章现象5项。
1)、设备编号名称不规范。
2)、配电室缺少安全警示牌。
3)、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指示红灯。
4)、防小动物措施不全或不完善。
5)、风扇叶片外侧无护网。设备室通风扇无防鸟网。
行为违章8项。
1)、操作前不详细检查安全用具,不正确使用安全用具。
2)、操作前未进行地刀、地线六统一核对。
3)、不按规定使用解锁钥匙或者随意进行解锁操作。
4)、倒闸操作不认真、不唱票、不复诵,不核对设备标示牌、位置及设备状态。
5)、倒闸操作不录音或假录音,录音文件不保存。
6)、倒闸操作未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使用绝缘手套或绝缘靴。
7)、使用调度术语不严谨,不规范。
8)、行车中司机使用手机或与乘车人谈话,精力不集中。
3、10月17日至25日,各部门就发现的违章行为进行了分析整改。
4、10月26日至28日,各部门对此项反违章专项活动进行了总结。10月31日,支公司召开会议此次反违章专项活动进行了总结。
二、在迎接冬季高峰而进行的秋检工作中,我支公司共消除10kv线路严重缺陷5处,一般缺陷30处,低压线路严重缺陷9处,缺陷存在的共性问题是:杆基倾斜、跌落开关严重烧毁、杆身破裂、ut线卡丢失。低压设备缺陷5处未消除,主要是有些综合表箱电源侧未装空气开关。10月份,针对110kv昔阳站近期发生几次10kv出线避雷器爆炸事故,对昔阳站11条10kv出线避雷器全部进行了更换。
三、10月26日,和顺出现洗油泄漏险情造成昔阳杨家坡水库污染,危及下游县城生产生活用水,“险情就是命令”,我支公司在接到县里通知架设抢险专线后,迅速组织62人的施工队伍,仅仅用了3天的时间就将3公里的10kv抢险专用线路架设到抢险现场,并将4台容量为315kva变压器安装到位,这次专项工作以积极响应、迅速动作和不计报酬的精神,受到了抢险总指挥、晋中市副市长杨随亭的高度评价,大大地树立了我支公司在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威胁时,能够挺身而出,急公好义的良好社会形象,是我支公司在开展优质服务和树立“国家电网”品牌形象活动中,打的.又一个漂亮仗。在这次超常的工作中,我们没有因为时间紧、任务重而忽视了安全工作,在接到了抢险命令后,立即成立了以张健经理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电力抢险领导组,明确抢险人员的工作任务及安全责任,领导组成员多次到现场指导工作,并交待施工人员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制止了一些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不带安全带、戴安全帽不系帽带或帽带不紧的违章行为,在发现一些安全帽和安全带有破损,影响人员安全施工的情况后,紧急调配一些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到施工现场,使施工虽然紧张,但安全有序,圆满地完成了施工任务。
四、对正在进行的110kv昔阳站综自改造和城网改造工程中,我们加强了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并按计划开展了安全日活动。加强了对施工现场安全的管理,要求必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配备了一定数量、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五、吸取兄弟单位的事故教训。要求各班组在11月3日的安全日活动中,对10月27日“计量所人身轻伤事故的通报”进行学习,对安规中需办理一种票和二种票工作的相关规定重点学习,加深认识。对今后在工作票上有疑问的,要查清楚再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如有不合格票要坚决拒绝执行和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六、在每月的两票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班组对新的两票在执行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新两票补充细则执行,主要是在执行工作票中,存在以下问题:
1、不按要求用统一黑色中性笔填写;
2、工作班成员不填写或填写不全,工作班成员总人数中不将工作负责人算进去。
3、接地线组数填写为接地线编号;
5、危险因素控制措施的制定不切合实际,泛泛而谈,
针对以上情况我支公司专门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两票培训”,对两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普遍问题和五种人各自职责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给相关人员配发了黑色中性笔。建议上级也要对相关人员特别是供电所人员,加强两票培训。
在新工作票的执行中,发现1、变电一种票中,“应装设接地线、绝缘隔板”一项比旧电气一种票少了“共__组”,可能是在印刷过程中遗漏。
2、在新线路一种票中将旧线路一种票的应“装设接地线的编号”一项更改为“接地线组组数”,而不少人对此项更改没有注意到,还是填写成“接地线编号”,同时是否可以增加“共__组”字样,请上级研究。
下阶段我支公司安全工作重点:
1、继续加强对110kv昔阳站综自改造和城网改造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化作业现场危险因素和危险的分析,确保各项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2、继续深入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做好消缺工作,确保支公司输配电设备顺利渡过冬季高峰。
3、12月15日前完成六座35kv变电站的撤人工作,从根本上杜绝因值班人员本身原因面造成的变电人员伤害事故。
4、继续深入开展反违章活动和两票培训执行,力求把反违章活动和两票执行与正在开展的城网改造、变电站改造工作结合起来,在确保现场安全的同时,进一步促进支公司安全管理上个新台阶。
5、做好下半年安全大检查准备工作。
6、提前做好明年春检准备工作。
7、做好全年安全总结工作。
8月12日下午,东兰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武篆供电所全所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学习。本次学习先由所长宣贯学习《安全生产禁令》、《安规》相关条款及今年南网公司通报的事故事件,然后大家根据事故事件案例讨论分析,结合自身的岗位,日常的工作进行反违章大反思,做到人人发言、个个过关。
“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在监护人不在现场、没验电就盲目直接登杆”、“外单位施工时没有履行任何手续,私自架设跨越架”、“对线路运行方式不熟悉,没有使用安全工器具”在听了大家前面的分析后,该公司负责人指导大家分析的时候不要光对着事故通报的上的原因分析,要从根源上来深入反思。“海南的“4.23”事故大家都看到死者拿令克棒去挑开触碰到电线椰树叶挨放电,但回过头来思考,如果这条线路的设备主人在巡视时发现这里的隐患,在椰树叶还没碰到线路时就清理了,那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故了,设备主人的责任重大啊,希望大家分析的时候能深层次的挖掘。”该公司负责人语重心长地告诫在座各位。
“之前我们学习事故事故大都是对报告学习,分析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是否正确使用,但是没有思考到运维方面的抢修,主要是前面维护不到位引起,身为设备主人在今后的工作我要把自己的负责的设备维护好。”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好日常的设备巡视维护工作,发现隐患早处理。”
该公司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不管日常的运维还是抢修大家在工作过程中一定不能急,要在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展;二是对辖区内的项目管理要规范,要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管控,纠正以前被施工单位“牵鼻子”被动管理模式;三是大家要营造一个“我要安全”主动的集体安全氛围,人人争做安全生产文明标兵。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筑牢员工的安全思想防线,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全局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近日,贵州电网兴仁供电局认真落实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的通知》要求,在全局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刻汲取事故事件教训,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讨论活动上,首先学习了《广西电网桂林供电局“5.7”触电重伤事故快报》、《普洱供电局六顺供电所“6.20”人身触电高空坠落事故》等安全学习材料。通过对近期以来南网系统内发生的典型安全案例的再学习、再分析、再思考,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
据了解,在反思大讨论中广大员工结合案例,主要针对现场作业安全管控、运行维护过程中的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梳理,深入分析违章原因,并就本所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意见。讨论会上,该局以“反违章”为重点,认真学习了相关安全事故事件案例,对每起事故事件的违章事实、违规经过、发生原因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分析。对照事故事件暴露的安全缺失问题,大家分别结合本部门实际,比对了在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抽查检查、现场作业违章中暴露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杜绝人身事故和防范误操作事件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照事故事件暴露的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组织松散、安全监督缺失等问题,要求各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及时反思是否存在管理失职、错位和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流程责任等问题,特别要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控和危险点分析,严格执行安规、“两票三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前制定并落实现场作业的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提高安全管控措施与危险点的分析,确保各类作业现场工作安全。
据悉,该局要求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认真查找工作中的危险点和不安全因素,制定防范措施,增强自保、互保意识,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年安全目标零事故。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安全生产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个人违章行为对安全生产造成了严重威胁。在工作过程中,每个人都应该时刻警惕自己的行为,严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并从自己的违章行为中汲取经验教训。本文将就个人违章行为的表现、原因和如何改进等方面分享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个人违章行为主要表现为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这包括不戴安全帽,违章使用设备,乱拆乱装电气设备,无证上岗等。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安全规程,也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在我的亲身经历中,我曾目睹过一位同事因为不戴安全帽在工地上受伤的事件,这使我深感个人违章行为的危害之大。
其次,个人违章行为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多与个人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规章制度的理解不足有关。有些人可能认为追求效率比遵守安全规章更重要,或者对安全规章缺乏充分认识。在我自己的违章行为中,我曾因忽视了操作步骤而发生电源短路的意外,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对安全规章制度的严格遵守的重要性。
然而,只有认识到个人违章行为的危害和原因是不够的,改进个人违章行为才能成为现实。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定期培训,我们能学到安全操作的技巧和知识,并时刻保持对安全的警觉。其次,我们应当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建立起正确的安全工作习惯。这需要我们不仅要对自身行为负责,还要互相监督,共同参与安全生产。
最后,我们应该从个人违章行为中汲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自我,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每个个人违章行为背后都有值得反思的原因和教训。通过总结经验,我们可以发现问题所在,并找到改进的方向。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发现我的违章行为明显减少了,意识和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综上所述,个人违章行为对安全生产造成了巨大威胁。我们应该通过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互相监督,共同参与安全生产,不断完善自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做到在工作中时刻警惕自己的行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希望每个人都能认真对待个人违章行为,为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筑牢员工的安全思想防线,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8月16日下午,水城供电局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
据悉,为承接网、省公司及地区局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的要求,水城供电局高度重视,计划从8月15日至23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大反思大讨论,局领导班子分片区深入基层生产部门开展反思大讨论,做到全覆盖,讨论后形成反思材料。
当天的讨论会上,通过组织参会人员观看警示片《痛思》,并对《海南电网公司保亭供电局“4.23”配网人员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快报》等近期南网系统内发生的典型安全案例的再学习、再分析、再思考,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
参会人员结合案例与自身岗位,针对日常工作现场作业安全管控、运行维护过程中的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进行了讨论,通过深入细致的梳理,分析违章原因,并就自己岗位上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我们在工作前一定要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工作过程中时刻注意个人安全防护,绝不冒险作业,绝不违章作业,绝不存在侥幸心理,严格要求自己,专心工作,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是命、安全是家、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讨论会上大家各抒己见。
针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该局要求,一是全局人员要深刻认识当前极端的安全形势,严守安全底线,强化红线意识,抓好执行力,各级管理人员相互监督,保证现场管控到位;二是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理念,切实抓好外包施工安全的精准管理和精准管控;三是持续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严把设备的入口关和验收关,把重大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四是各生产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找差距、找指标,深入自查自纠、互查互纠,以零违章活动为抓手,全力促进班组安全,再抓紧再抓实,确保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违章处罚管理,减少“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降低事故发生率,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项目部及其全体员工。
第二章 违章处罚程序
第三条 项目经理对职能科室、科室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违章处罚程序是:项目部提出处理意见,项目部安环科下达违章处罚通知单,科室、科室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执行罚款决定。
第四条 项目部安环科对施工队、班组及队长、班长、作业人员的违章处罚程序是:安环科提出处罚意见,经项目部分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后下达违章处罚通知单,施工队、班组及队长、班长、作业人员执行罚款决定。
第五条 违章处罚以下达违章处罚通知单的形式进行。
第三章 违章处罚金用途
第六条 项目部组织检查和安全监督人员日常检查作出的处罚决定,由项目部安环科下达违章处罚通知单,直接在责任人当月工资或奖金中扣除,或使用现金直接上交项目部财务科,用于本单位安全奖励。
第四章 处罚细则
1、不按规定组织召开hse会议。
2、对全年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含能源管理、分包方管理)无计划、无安排。
3、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不交底、不落实,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未明确危险点源、重点要害部位及防控措施。
4、安排无证的(含分包方)特种作业人员单独顶岗作业。
5、不按公司《hse检查制度》规定的内容、频次、层级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6、未组织编制“两书一表”、风险评价报告、风险削减措施、应急预案等作业文件;没有对以上作业文件进行培训或交底。
7、未进行应急演练。
8、未按规定保持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内部审核不符合项超过5项,外审不符合项超过一项。
9、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所需资源落实不到位,有造成事故的可能。
10、袒护、包庇责任者,不按规定对责任者(含分包方责任者)进行处罚或扣减作业层安全风险抵押金。
11、放射源库、油漆仓库、安全报警装置、大型脚手架、生产装置区动火防护等重要安全设施未组织验收。
12、对发生的事故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和处理。
13、未编制技术措施就安排施工;对员工提出的不安全隐患或存在的问题不及时采取措施。
14、未组织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查体或炊事员未持健康证上岗。
15、放射性同位素作业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许可、准入、运输等手续,或许可登记证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审验而逾期使用。
16、放射源保管和使用不符合要求。
17、起重机械没有安全检验合格证;大型吊装无吊装方案;在风力大于6级、雨雾雪天气强行进行高空和吊装作业。
18、安全操作规程没有配发到班组。
19、监督检查过程中不坚持原则,发现违章现象不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听又不及时上报。
20、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21、车辆未配置车载灭火器;动火点、仓库、食堂操作间、液化气站、集中供气站、其它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未配置消防器械。
22、没有制定能源管理规定;没有在每月25日前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送hse综合信息报表和能源报表。
23、没有对新入厂、新调换工种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4、未按要求组织安全交底或交底面达不到100%。
25、不能及时为员工提供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手套、工作服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救护器材。
26、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或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高空交叉作业没有防护隔离措施。
27、对于压力容器、探伤机、龙门吊吊车等特种设备,没有做到每月检查。
28、运转机具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损坏;需送检设备未定期送检。
29、大型机械设备未实行专人负责制、未挂牌标识;各类设备缺少安全操作规程。
30、施工生产场所的坑、沟、池缺少盖板或围栏。
31、危险作业区域(大型设备和构件吊装、射线探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电气耐压实验等)不按规定设置警戒区和监护人。
32、保险丝用铜丝等代替,用电设备、设施缺少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或接地、接零不符合安全要求,违反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
33、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各种设施未采取防静电、防雷击措施,或使用的电气设施不防爆。
34、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未明确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的。
35、动火点和易燃易爆场所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罚款500元。
36、生产装置区检修作业,污水井、地沟等未采取封闭措施。
37、特种设备未定期进行检验。
38、施工过程中的废水(液)、废气、固体废物未达标排放。
39、施工生产场所攀高用钢梯焊接开裂、固定不牢,阳台、屋面高空操作台临边无防护。
40、封闭空间作业不进行氧含量分析、不办理作业许可票、不安排监护人。
41、食堂操作间和员工餐厅苍蝇较多,地(墙)面不清洁。
42、没有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不能保证安全专项资金供应。
43、强令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
1、不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进入工作场所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打锤时戴手套,或二人对站打锤;打磨不戴防护眼镜。
3、操作旋转机床戴手套、不扎紧衣袖口、女工不将头发束进帽内。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使用安全绳。
5、高、窄预制件摆放时没有防倾倒措施。
6、在金属设备构件上架设临时照明线路,不采取绝缘等保护措施。
7、现场临时用电设施使用前没有经过检查验收;电气工作人员无证独立作业。
8、进行电气作业和机械修理,未切断电源或未在控制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且没有专人监护。
9、出现保险丝用铜(铝)丝等代替;用电设备、设施缺少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或接地、接零不符合安全要求;违反一机一闸一保护规定等违章现象,电气维护人员不及时整改。
10、施工生产、工作场所、休息场所私自乱接乱拉照明、取暖及其它用电线路,未经批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或采用明火取暖。
11、班组每天进行安全讲话,每周进行安全小结,但没有安全讲话记录。
12、酒后上岗、睡岗、脱岗、工作中打闹。
13、行驶中的吊车驾驶室外坐人;吊物从人体上方经过。
14、吊装作业选用吊卡、索具不合理,没有采取保护钢丝绳不致损伤和滑脱的措施。
15、不按规定方法吊装、不拴溜绳,造成吊装件坠落。
16、在吊起的工件下方、吊车扒杆旋转范围内和受力导向滑轮夹角区域内停留和通过。
17、非专业起重工指挥吊装,或吊装过程中未使用指挥哨。
18、高空作业人员不走规定线路、随起重吊物一起上下;在高空吊蓝内作业,安全带不挂在吊车小吊钩上。
19、进行上下垂直交叉作业,班组及作业人员未采取隔离措施。
20、高处作业场所传递工具或携工具上下,既不使用工具袋又不采取安全措施。
21、高处作业人员随意向下扔废料、杂物;高处动火(电焊、气焊、喷灯等)时,对下方可燃物未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
22、动火作业区域内可燃物没有清理干净,在禁火区内吸烟。
23、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距离不足;拿着燃烧的焊把行走或将燃烧的焊把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24、气带老化、破损严重未及时处理仍在使用;或使用裸露的电焊把线、绝缘损坏的电焊把钳。
25、放射性工作人员未配备个人计量仪及其他违反放射防护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
26、车况不完好;驾驶人员无内部准驾证驾驶车辆。
27、休息室、电焊机房、工具房等不整洁、不干净。
28、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和安全标志。
第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凡违规一次,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罚款50至200元。
第五章 奖励规定
1、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令、遵章守纪,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措施和向上级报告或阻止违章指挥行为,避免事故发生的。
3、积极组织或参加事故抢险,对减少人员伤亡有突出贡献的。
4、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安全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违章”,是指违反国家、地方、上级、业主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但没有造成事故的不安全行为。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乌鲁木齐项目部安环科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七)关闭;
(八)拘留;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将重大、疑难案件报请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一)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一)能够修理、更换的,责令予以修理、更换;不能修理、更换的,不准使用;
(二)依法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现场处理措施;
(三)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一节 简易程序
第二节 一般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回避:
(一)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的。
(二)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应当予以没收、扣留、封存的,解除登记保存。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或者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印章。
(一)送达必须有送达回执,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四)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并注明受当事人委托的情况;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送达其他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三节 听证程序
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并提交委托书。
第三十六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二)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三)如实回答主持人的提问;
(四)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指挥。
第三十八条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四)听证主持人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证人询问;
(五)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相互辩论;
(六)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七)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听证笔录应当当场交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听证:
(一)需要重新调查取证的;
(二)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场作证的;
(三)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进行听证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听证:
(一)当事人撤回听证要求的;
(二)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听证的;
(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已经变更,不适用听证程序的。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适用
(一)未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二)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四)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
(五)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
(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八)拒绝、阻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
(九)拒绝、阻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聘请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的;
(十)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
(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二)对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二)有关人员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危及公共安全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的,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二)一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三)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其违法行为呈持续状态的;
(四)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行政执法人员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应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五章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的违法所得,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生产、加工产品的,以生产、加工产品的销售收入作为违法所得;
(二)销售商品的,以销售收入作为违法所得;
(三)提供安全生产中介、租赁等服务的,以服务收入或者报酬作为违法所得;
(四)销售收入无法计算的,按当地同类同等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均销售收入计算;
(五)服务收入、报酬无法计算的,按照当地同行业同种服务的平均收入或者报酬计算。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拍卖所得价款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五条 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案件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第六章 附则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用的行政处罚文书式样,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制定。
本办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打好全市公共安全攻坚战,市安委会昨天通报第五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件,涉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消防安全执法、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典型案件共11宗。
市安委会要求各区、各部门在今后的专项整治行动中,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典型案件。
1.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20xx年6月14日,南山区安监局对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未采取安全监控和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南山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7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2.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5月23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抹机水、酒精等危险化学品存放于专用仓库内,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15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3.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6月20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欧阳双文(个人经营,无营业执照)在松岗街道塘下涌社区某空置宿舍楼一楼违法擅自储存天那水、油漆、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根据《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现场扣押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7吨,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欧阳双文处以3万元处罚。
4.深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案。
20xx年5月17日,光明新区安监局对深圳市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超量存放天那水、石油类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光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17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5.5万元罚款。
5.深圳市原料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且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20xx年5月24日,龙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瑞祥达陶玻原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违法储存松节水(2090kg)、硝酸(6000ml)等危险化学品,同时,其储存场所电气设施、设备不防爆且未采取防静电、防泄漏和监测监控等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龙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8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6万元罚款。
6.深圳市龙岗区宜德圣旦品加工厂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5月27日,大鹏新区安监执法员对深圳市龙岗区宜德圣旦品加工厂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违法储存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且存在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大鹏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6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6万元罚款。
二、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件。
7.深圳市xx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逾期未整改案。
20xx年4月18日,光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特深电气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未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演练,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因该企业逾期未整改,光明新区安监局于6月2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3万元罚款。
8.深圳市建材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及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案。
20xx年5月3日,龙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华得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且危险化学品违法存放于非专用仓库内,其行为分别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龙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7月1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3万元罚款。
三、消防安全执法典型案件。
9.深圳市家电连锁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案。
20xx年5月18日,坪山新区公安消防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将设在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桥工路三号a栋一楼的商场投入营业使用,其行为违反了《消防法》有关规定。坪山新区公安消防监管部门于20xx年6月2日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以3万元罚款。
10.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违规超量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6月7日,龙岗区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平湖街道安监办对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现场实地调查时,发现该公司超量存放无水乙醇、油漆、白电油、洗薄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建筑消防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要求,其行为违反《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龙岗区公安消防部门于20xx年6月7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负责人张林处以行政拘留5日。
四、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典型案件。
11.深圳市五金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案。
20xx年2月23日,深圳市五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该公司1名员工重伤。经调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蔡文士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9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蔡文士处以6万元罚款。
njzj/hse/wo2003a-3。
4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颁发的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各级领导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和“责任重于泰山”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坚决执行“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各项目经理部对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负责,为操作者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特制定本标准。
1、范围。
1)、本标准明确了公司有关部门的安全职责和对违章行为的处罚规定。
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93(51)号文《南京建筑业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
3、管理职责。
1)、生产安全部、科:
2)、负责对施工现场(车间)生产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操作者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作业环境,发现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4、生产安全部。
1)、负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程、办法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不断完善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监督检查分公司(厂)安全管理工作,对执行法规和规章制度不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3)、按年度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规定,对分公司进行季度、年度的评定。
4)、每季度出安全工作简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提出不同时期,不同。
季节的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指导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质量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的贯彻。
5、生产安全科。
1)、负责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条例。
规程、办法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
2)、检查本单位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的落实,对违章、违纪行为,除教育外按本规定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
3)、对本单位各项目经理部的季度、年度奖金,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评议。
4)、对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项目经理的责任、权力。
1)、对本项目部施工的单位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在安排生产进度的同时,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要落实确保施工安全。
3)、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查出事故隐患,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时、定整改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严格执行宁建工字93(51)号文《南京建筑业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开展“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5)、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加强检查和处罚力度,发现违章违纪行为除对个人经济处罚外,对所在单位也要处罚。
6)、有权挑选符合用工规定的分包队伍,对分包队伍的思想素质和技能进行评议。
7)、对项目部所有参建人员有经济处罚权和物质奖励权。
专业工长责任、权力。
1)、对本工种操作人员下达生产任务时,必须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操作场所的安全措施要落实,做到预测、预控、确保安全。
3)、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安排生产,不违章指挥,对本工作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工作上能吃苦,认真负责,做到“三勤”,即嘴勤、腿勤、手勤。
2)、认真负责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书面记录,不留事故隐。
3)、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分公司、公司上报,不得隐瞒,不得拖延不报。
4)、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5)、在施工现场发现危及安全的隐患,有权要求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
6、管理规定。
1)、项目部应做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分公司应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公司应组织每季度一次的综合大检查,平时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应做好日常抽查,巡查工作。
2)、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制度,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者,应立即制止,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和“违章罚款通知单”,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按本标准4)的标准给予其处罚,违章者及所在项目部负责人必须签字。“违章罚款通知单”由检查人员交违章者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扣款,并报违章所在单位安全监督科备案。
3)、各单位对而屡教不改者应停止其工作,进行教育,停工期间只发生活费。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除经济处罚外,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处罚标准。
1)、所有参建人员,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帽带不系好者罚款10元,并令其纠正,不听劝阻者罚款50元,一次发现3人以上违章者,罚分包单位500元。
2)、施工现场,操作车间,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裙子,不准赤膊,违者罚款20元,如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或车间,罚带小孩者100元。
3)、严禁在易燃易爆和不能动用明火的场所吸烟,违者罚款50元,若擅自动用明火,罚款200元。
4)、所有员工严禁酒后作业,违者管理人员每人罚款200元,工人每人罚款100元,责令退出现场并扣发当天工资。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操作者罚款50元,指派者罚款100元。
6)、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者罚款50元,随意往下抛掷物件者罚款100元。
8)、各类脚手架的搭设应按有关规定分层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无验收记录的,罚施工负责人100元。
9)、各种井子架应按规定搭设,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搭设好后,由设备科牵头组织安全部门,现场施工负责人,机管员等组织验收,合格方能使用,违者罚施工负责人100元。
10)、井子架必须做到整体防护,吊栏严禁带人上下,违者罚操作者及乘坐者各200元。外电与楼层通道防护门(键)由操作工负责监督关启。违者罚操作工50元。
11)、塔式起重机必须配备专业人员指挥,并持证上岗,未按规定配备的,罚有关人员50元,塔吊指挥工擅自离岗罚款100元,指挥失误者,追究其责任,给予处罚。
12)、塔吊及各类起重设备“限位”和“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否则因出租单位配置不齐的,罚出租单位设备科长50元,操作者擅自撤除罚款100元,操作者发现装置不齐而不及时汇报者,罚款50元。
13)、塔吊的安装,撤除和转移,必须按《塔式起重机管理规定》执行。违反规定的罚款撤装负责人100元,罚施工负责人200元。
14)、塔吊、外电安装完毕后,设备部门要会同有关人员组织验收并报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整机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违者罚设备负责人100元。
15)、塔吊,外电使用时,应做到定人、定机、换岗时必须有交接手续,违者罚操作工50元。
16)、机操工在岗时,要精心操作确保安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严禁擅自离岗,违者罚款50元。
17)、机械设备传动和转动部位必须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如因出租单位配置不齐,罚出租单位设备科长100元,操作者如发现防护装置不齐全而使用,罚操作者50元。
18)、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敷设,做到二级安全保护(首端、末端0,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经过漏电保护器,违者罚电工50元,罚机管元100元。
19)、施工现场(车间)严禁使用电炉,违者罚当事人200—1000元,宿舍严禁用碘钨灯照明,输电源线乱拉乱接,违者罚款50元。
50元。
21)、使用行灯,电压不能超过36伏,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违者罚现场负责人50元。
22)、车、铣、刨、钻等金属切削工种严禁带手套操作,违者罚款20元,金属高速切削机操作时,必须戴防护镜,违者罚款20元。
23、施工现场、车间下达生产任务时,必须按规定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违者罚安排任务者50元。
24)、规定的设备电器日常点检必须按要求进行,未经检点检罚负责人30元,点检记录不相符的有一处罚款20元。
25)、在交叉作业施工场所,必须采取有效隔离和防护措施,违者罚施工员100元。
26)、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必须到公司劳动人事处、材料设备部备案,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方可运行,违者罚单位1000元,无操作证者各100元。
27)、各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门卫检查制度,任何外出的设备,材料等,必须经领导签字和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出门证方可放行,违者处罚当班值勤人员50元。
28)、擅自移动、撤除安全设施防护装置造成事故隐患,罚责任人200元,造成事故的,罚责任人300—1000元,特别严重者要追究行政责任,并提交司法机关审理。
29)、发生各类工伤事故,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应及时上报公司,凡隐瞒不报,拖延迟报的罚款500元,并追究其责任。
30)、本规定未列到违章操作行为,可参照上级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罚收款项由各分公司生产安全科建立台帐,实行专款专用,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贡献突出的有关人员申报事迹,报公司审批,由公司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各组、室通过安全日活动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七项重点措施》,省公司今年下发的《典型事故案例汇编》、《xx省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公司近期修订下发的《xx供电分公司承包工程及基建、改建工程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xx供电分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
二是针对公司今年发生的四起一类障碍等不安全情况,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针对性地开展“以案说法”和“反违章”专题讨论活动,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各种违章现象和突出的违章问题,查找自己在日常工作中,自己身边的事、身边的人是否存在习惯性违章。大家回顾了过去发生在身边的由于违章引发的一些未遂事故,他们说:我们曾经耳闻目睹了发生在我公司的一些人身未遂,其情景令人难以忘怀,至今想起还深感恐惧和不安,在生与死的边缘,我们真正体会到了安全的重要性!尽管当时没有酿成人身事故,但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三是管理层组织开展“违章就是事故之源、违章就是伤亡之源”的安全思想教育。同时加大了对各类违章现象的处罚,通过采取安全教育和加大处罚等坚决有效的措施,有效遏制了违章现象频发的势头,在活动期间各类作业现场未发现违章现象。
2、加强“安规”和新颁“两票”的学习与培训,规范执行程序。
活动期间,所领导、工作票签发人、安全员积极组织两票执行情况答疑活动,进一步规范“两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卡”的签发和执行程序。同时对在8月、9月工作票审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张逐项进行讲解,并予以纠正。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3、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网的作用。
确保管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执行到位、监督考核到位。反违章活动期间,管理人员对现场工作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不安全行为和事故苗头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所领导亲自深入现场,严肃查纠违章现象。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同大家一起研究违章现象的根源,总结出所有暴露出的问题均带有普遍性:一是对小型作业现场的人身安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安全意识淡薄,忽视自身安全,麻痹大意,工作作风涣散,客观上增大了工作的随意性;二是对超前控制事故的重要性及深远意义认识不足,在贯彻执行规章制度、落实防范措施方面存在走过场、流于形式。三是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扎实,说在口头上的多,真正具体指导实际工作的少。就保护人员来说,对保护装置的理解程度,系统的配置、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特殊的技术要求等情况是否很熟悉或掌握,准备工作及日常工作的安排是否到位、班前班后会是否开的有实效等等,都要引起重视。
4、继续深入落实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十条措施。
按照省公司基础管理年的要求,开展现场查违章、违章查根源、根源查管理、管理查落实的闭环管理活动,把工作重点放在严格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上,把工作重心放在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和作业现场,积极推进标准化作业,逐步建立起反违章工作的常态机制,使反违章工作不断得到深化。
5、全面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大查处违章力度。
以设备秋检、老设备改造、设备投产项目等为重点,对无票工作、使用票种不正确、安全措施不完备、不规范、随意扩大工作范围、违反作业程序、擅自操作等违章行为严肃查处;对“两票”、“安卡”在填写与执行中漏项、漏签字或不按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开、峻工手续,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严格按《保护所“两票”、“安卡”奖惩实施办法》处罚中上限处理。活动期间重点检查了xx变电站xx现场、xx变电站xx现场。另外在小型作业现场,也从安全措施标准化、人员行为规范化、现场作业文明化等方面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章行为,严肃查处。
6、加强装置性违章的检查和整改。
反违章活动期间,管理组全面开展装置性违章的检查工作。
一是对库房及变电站的试验电源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发现有部分站的试验电源屏坏,部分电源线轴漏电保护器坏,已落实时间在10月31日前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每个试验电源、临时电源都有漏电保护器,而且使用无问题。
二是对保护、远动用所有仪器、仪表、安全工器具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远动使用仪器校验合格,仪表的校准未超过校验周期,并贴有合格的标志。
三是配合运行人员核对保护压板名称,对已投运的和正在施工的保护压板名称进行规范化标注。
四是继续配合运行人员完善远动运行说明。
总之,一个月来,全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活动,切实提高了全所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规范了现场工作行为,树立了保人身安全、保电网安全、保设备安全意识,对设备的异常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防范措施要求,真正做到了防范于未然。扎扎实实做好了安全工作。目前秋检、大修、技术改造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各级人员均按照“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尽心尽责、风险预控、措施到位”的原则,把保人身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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