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铁路 ,施工 ,分包管理
Abstract: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mode of most is a construction contract price, but as a railway industry department has not yet issued the railway engineering meas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subcontract, can only reference construction ministry _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the base of the subcontract management method_ to refer to. As the construction unit, how to effectively manage of the subcontract works, is the construction unit are currently facing the biggest challenge. The author's own practice, how to adapt to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and how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mode is proposed as feasible measures.
Keywords: railway, construction and th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分包及分包模式
我国在建筑领域将分包行为共分为三种,分别是专业分包、劳务作业分包和转包。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总价承包标准招标文件补充文本》中合同专用条款第规定:“一般分包应在投标时提出,纳入合同,特殊情况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其它需要分包的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得活动。转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它单位承包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实施施工分包的基本原则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专业分包工程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发包人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2.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必须实施合同管理。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分包工程
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报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动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分包工程发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
3.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必须健全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4.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禁止转让、出租企业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三、施工分包责任、违法施工分包的界定
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工程发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并对分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将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分包工程发包人备案,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分包工程承包人就施工现场安全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并应当服从分包工程发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违法分包包括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业主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违反分包管理办法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按照《_建筑法》、《_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包人对分包商资格的审批
承包单位选定分包商后,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审批分包商的报告。申请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关于分包工程的基本情况,说明拟分包工程的范围、内容及本次分包工程价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关于分包商的基本情况,包括该分包商的企业简介,生产技术实力,企业过去的工程经验与业绩,企业的财务资本状况等;分包协议草案;说明主承包商工艺、分包商设备和到场时间以及材料供应情况等。
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申请审批分包商的报告。审查时,主要是审查分包商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审查后,如果认为该分包商不具备分包条件,则不予批准。若监理工程师认为该分包商基本具备分包条件,则应将意见报送至发包人,征地发包人同意后,批准分包。主承包商收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通知后,应尽快予分包商签订分包协议,并将协议副本报送监理工程师备案。
五、发包人对分包商的管理
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是我国建筑市场管理改革的重大举措。保证分包商的质量,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前提。因此,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商资质进行严格控制和有效的管理。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商的管理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并要求分包商严格遵照执行,若发现分包商在执行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的监理程序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指令要求总承包商及时停止分包商的施工工作。
2.鼓励分包商业参加工地会议。分包商是否参加工地会议,通常是由总承包商决定的。但在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向总承包商提出分包商参加工地会议的建议,加强分包商对工程情况的了解,提高其实施工程计划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检查分包商的现场工作情况。监理工程师一方面要督促总承包商严格监督分包商履行合同和认真实施分包工程,保证分包工程质量。另一方面也应对分包商的现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分包商的设备使用情况,即根据分包协议中规定的设备种类、数量及可用程度等进行核实;分包商的施工人员情况,要根据分包协议中有关配备人员的规定,检查其人员资质及质量保证与控制系统的情况;实施工程的质量是否符合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标准。4.对分包商的制约与控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避免或减少由于分包商不规范的施工行为所带来的损失,监理工程师可通过采取一定手段和指令,对分包商进行有效的制约于控制。
5.停止施工。当分包商违反合同、规范及监理程序,而且不积极接受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意见予以改进时,监理工程师有权书面指令主承包商暂停其施工,直到工作得到改进,获得满意结果。
6.拒绝签署付款凭证。分包商的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保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向总承包商拒绝签署与之有关的支付证明。
7.取消分包资格。若监理工程师发现分包商由于技术能力差,无法按合同要求保证分包工程质量;或分包商无视监理工程师警告,忽视分包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书面建议或要求主承包商取消分包资格。
六、结束语
尽管铁路一直没有出台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但是我们可以充分借鉴原_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置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确切把握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和转包的内涵,合理界定分包与违法分包及转包的界限,依法合规建设,全面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笔者以自身实践提出分包管理的要点,以此引起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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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ing mode is the construction price contract, but as the railway industry competent department Ministry of Railways has not yet issued railway engineering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approach, but refer to the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_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approach_. As an construction owner, how to effectively sub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owner, is faced with the biggest challenge. The author combines oneself practice, on how to adapt to the current railway construction contract model and how to strengthen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puts forward some feasible measures
Keywords: Railway ;Construction ;Subcontract Management
关键词:劳务分包;管理流程;实名制
1 劳务分包的定义及范围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其范围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架线作业等。
2 劳务分包的选择及其管理流程
劳务分包单位信息的收集资格预审实地考察评定培训推荐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参与投标评标及确定中标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注册、登记进场施工及现场管理考核、评估协作终止。
劳务分包单位队伍资源信息的收集
总承包商应定期组织职能部门进行劳务分包单位资源信息的收集、筛选,定期将经筛选的劳务分包单位资源信息提供给内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
劳务分包单位队伍资源信息筛选的要点:具有良好施工信誉;具有充足的劳动力及管理人员资源;符合施工要求的各种资格条件;具有较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内容:劳务分包单位的企业性质、资质等级、社会信誉、资金情况、劳动力资源情况、施工业绩、履约能力、管理水平等。
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内容:企业规模、内部管理模式、管理水平、获奖情况、管理人员及劳动力状况;近三年竣工工程的业绩情况及履约状况;在施工程实体施工质量、成本管理水平、现场管理水平、文明施工状况、劳动力分布。
评定要点:劳务分包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要符合工程项目施工的要求;管理人员及劳动力相对稳定;工程实体质量控制能力能够满足实现质量目标的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和诉讼记录。
培训内容及要求:总承包企业概况、总承包管理模式、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的管理运作方式以及劳务分包单位员工职业技能等。
劳务分包单位参与投标
按国家及地方关于劳务分包招标管理的办法规定和程序,选择劳务分包单位参与投标。所推荐的劳务分包单位应来自合格分包单位队伍名录,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的要求,推荐相应资质等级劳务分包单位。
评标及确定中标单位
由“劳务分包招标工作小组”组织进行评标、议标工作,由“劳务分包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的主要依据: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合理低价;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注册、登记
中标的劳务分包单位到总承包单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由总承包单位协助中标的劳务分包单位办理地方政府的注册手续(包括工程注册、劳务注册、到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建筑工程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和管理中心办理注册备案手续及施工许可证。
进场施工及现场管理
总承包商全权负责劳务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包括负责人场教育和施工过程管理等。劳务分包单位及劳务人员按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总承包商的规定办理各种手续,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环保和职业安全健康规定,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考核、评估
严格的考核和评估是促进劳务分包单位管理能力提高的有效方法。总承包商应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分阶段考核和评估,考核和评估的结论记人分包方信用档案。
协作终止
按照总承包商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当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约定的施工任务、检验合格、工程款结清后,本次合同终止。
3 劳务工人应实行实名制管理
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是在贯彻实施_《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2003]94号)的过程中,由各地方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提出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建筑企业用工合法性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的作用
通过实名制管理,对规范总分包单位双方的用工行为,杜绝非法用工、劳资纠纷、恶意讨薪等问题的发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通过实名制数据采集,能及时掌握了解施工现场的人员状况,有利于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劳动力的管理和调剂。
通过实名制数据公示,公开劳务分包单位企业人员考勤状况,公开每一个农民工的出勤状况,避免或减少因工资和劳务费的支付而引发的纠纷隐患或恶意讨要事件的发生。
通过实名制方式,为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劳务作业的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管理提供第―手资料。
通过实名制管理卡金融功能的使用,可以简化企业工资发放程序,避免农民工因携带现金而产生的不安全,为农民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劳务实名制管理的主要措施
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部和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设置劳务管理机构和劳务管理员(简称劳务员),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劳务员应持有岗位证书,切实履行劳务管理的职责。
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员在进场施工前,应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及时报送总承包商备案。总承包方劳务员根据劳务分包单位提供的劳务人员信息资料,逐一核对是否有身份证、劳动合同和岗位技能证书,不具备以上条件的不得使用,总承包商不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
劳务员要做好劳务管理工作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施工劳务人员动态统计表、劳务分包合同、交易备案登记证书、劳务人员备案通知书、劳动合同书、身份证、岗位技能证书、月度考勤表、月度工资发放表等。
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技术手段
实名制采用“建筑企业实名制管理卡”,该卡具有多项功能。
工资管理。劳务分包单位按月将劳务人员的工资通过邮政储蓄所存入个人管理卡,工人使用管理卡可就近在ATM机支取现金,查询余额,也可异地支取。
考勤管理。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安装打卡机,工人进出施工现场进行打卡,打卡机记录工人出勤状况,项目劳务员通过采集卡对打卡机的考勤记录进行采集并打印,作为工人考勤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并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让每一个劳务人员知道自己在本期内的出勤情况。
门禁管理。劳务人员出入项目施工区、生活区的通行许可证。
售饭管理:劳务分包单位按月将每个劳务人员的本月饭费存入卡中,工人用餐时在售饭机上划卡付费即可。
4结语
劳务分包施工队管理是一门难读的学问,在劳务管理时,我们需认真积累经验,及时总结教训,进一步的提高着我们的管理水平,为能够在安全、质量和工期等方面满足业主方的要求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三赢:项目部的劳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增强经济效益,赢得业主和社会的认可。
参考文献:
外国承包商在中国海域及陆上承包石油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服所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_的国税发[2004]5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承包商税务管理的通知,应缴纳各项税收,具体税务管理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外国承包商在中国办理税务登记,分税种纳税
外国承包商在中国承包石油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服务,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应依法申报纳税,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其中:营业税、印花税按照承包作业或提供劳务服务的内容进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税务局核定的利润和企业所得税率33%缴纳,通常税务局核定的利润为外国承包商所取得收入的10%;个人所得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缴纳。
二、外国承包商未在中国办理税务登记,核定金额缴纳
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国承包商,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核定承
包商应纳税款,由发包方在支付承包价款时扣缴。通常,税务局核定的应纳税款为外国承包商所取得收入的12%。
上述两种税务管理方法缴纳的税款,随着外国承包商承包作业或提供劳务服务的内容变化而不同,有时方法一缴纳的税款少,有时方法二缴纳的税款少,以下是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案例:
案例一:在中国海域,有一重大海上施工工程,根据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估算,预计投资10亿人民币。由于该工程所处的水域深,技术要求高。经调查,国内的承包商没有能力承担此项工作,拟在国际上招标。对于此项工程,外国承包商在中国承包石油作业,按上述两种方法纳税,情况如下:
方法一:外国承包商在中国办理税务登记,分税种缴纳,其中:营业税3%,企业所得税(即核定利润率10%×企业所得税率33%),印花税,计税基础是承包工程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实际情况缴纳。
应纳税金额=所取得的收入×
+个人所得税
方法二:外国承包商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有关规定,核定承包商应纳税款的税率为12%,计税基础是承包工程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
应纳税金额=所取得的收入×12%
综合以上两方案:如果个人所得税金额<所取得的收入×,则方案一纳税金额少;如果个人所得税金额>所取得的收入×,则方案二纳税金额少。
此工程投资约10亿人民币,主要是由于该项工程所位于的海域深、技术要求高,所以工程的机械租赁、施工费高,人员费相对较低。根据以往本海域的同类情况测算个人所得税约为640万人民币,远远低于所取得的纳税收入的即5670万元,则方案一纳税少。
案例二:外国承包商在中国提供技术服务,主要是向中国境内派出人员,收取人员费,按上述两种方法纳税,情况如下:
方法一:外国承包商在中国办理税务登记,分税种缴纳,其中:营业税为5%,印花税为,企业所得税为,计税基础是承包工程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实际情况缴纳。
应纳税款=所取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
方法二:外国承包商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核定承包商应纳税款的税率为12%,计税基础是承包工程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
应纳税款=所取得的收入×12%
一、近三年来全县劳资纠纷案件查处情况
县劳动保障局在年共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86件,已查处结案86件,到期结案率100%,共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07万元,其中受理农民工工资案件51件,已结案51件,其中集体案件5件,涉及农民工人数986人,清欠农民工工资224万元,清欠率为100%。
年共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122件,已查处结案122件,到期结案率100%,共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29万元,其中受理农民工工资案件85件,已结案85件,其中集体案件13件,涉及农民工人数2119人,清欠农民工工资315万元,清欠率为100%。
年共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266件,已查处结案266件,到期结案率100%,共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511万元,其中受理农民工工资案件176件,已结案176件,其中集体案件29件,涉及农民工人数3103人,清欠农民工工资348万元,清欠率为100%。
二、我县劳资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原因
根据相关统计,该县年与年、年相比,案件总数和集体上访案件分别上升2倍、3倍。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
随着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逐步增强,当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时,往往不再“忍气吞声”,而是选择上访、投诉途径来解决。特别是拖欠工资、内退下岗职工的生活待遇、企业改制中富余人员的安置补偿等带有普遍性的劳动纠纷引起的上访问题,其主体可能是几人、几十人甚至上百人。近几年来,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当事人最多的达60多人,且呈蔓延上升势头。仅年受理30人以上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就达7件。尽管集体上访的形式并非得当,但说明由于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劳动者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资纠纷案件自然增多。
(二)用人单位利欲驱动
根据工资支付案件的统计情况,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纠纷数量占绝大多数。主要是私营、三资和个体户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引发劳资纠纷。其中不少老板为牟求高额利润,竭力压低人工成本,甚至不顾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履行劳动合同、随意解雇职工、克扣或拖欠职工工资、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而引发集体停工、罢工、上访等突发事件不断增多。
(三)新的劳资关系还不适应
劳动制度的改革,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特别是劳动合同的普遍推行,使得劳动关系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作为劳动关系主体一方的劳动组织,已从过去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至不同所有制的多种经济组织,劳动关系主体之间也因劳动合同制的推行,逐渐转变成为一种平等的民事关系。劳动时间、劳动保护条件、劳动纪律、劳动报酬等产生的权利、义务也因企业经营自的不断扩大而发生较大变化。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用工制度,企业和职工双方还不太适应这种变化,劳动关系一直处于一种相对不稳定的状态。劳动关系的矛盾表现比较突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增多。
(四)违法分包的现象普遍存在
根据建筑法,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筑市场供求不平衡,施工企业为了生存采取低价、让利、垫资施工等方式竞争,经营风险就转嫁给劳务企业。有些施工企业为追求利润,允许以挂靠形式承接工程或将工程转包给低资质的企业,以包代管,对工程项目缺乏有效管理,造成建设资金被层层盘剥,这一切的后果,就导致农民工成为债务链条中的最终受害者。从相关部门办理的建筑方面的案件来看,绝大部分是包工头挂靠在某个建筑公司名下的,一旦包工头卷钱逃跑或不给结算工资时,发包方认为其已经将工程款和包工头结清了,不愿再支付工资。当农民工找包工头挂靠的建筑劳务公司时,该公司又以包工头只是挂靠、不是公司员工为由不愿支付农民工工资。因违法分包,工头与工头之间常常出现赚钱的不管事、管事的不赚钱的不协调局面,最终是打工者来承担风险,给劳资纠纷的产生提供了空间。
三、解决劳资纠纷的对策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劳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劳资双方依法履行权利义务,促进用人单位自觉规范用工行为。通过法律意识的增强,使双方用工时能自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工资报酬数额或计算方法,避免产生劳资纠纷。同时,通过正反面案件的宣传教育,使劳动者认识其采取群体性上访、堵路等极端手段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消除一些劳动者“打官司跑断腿,不如集体上访、上路拦车讨钱快”的错误认识。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对违反劳动法、用工严重不规范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批评。
(二)增强劳动执法的能力
劳动监察人员数量的不足,造成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管,致使农民工拖欠工资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所以,目前应增加劳动监察人员的编制,保证足够数量的劳动监察人员,同时要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素质,不断增强劳动执法的能力,这样才能落实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管,最大限度的预防劳资纠纷案件的发生。
(三)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
劳动保障、工会和工商联合会是劳动执法、维护职工权益、解决劳资纠纷、协调雇用双方关系的部门。一是定期召开联席会。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和县工商业联合会的有关负责人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共同促进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二是召开用人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当事人的心声,这不仅有助于争议事端能够通过劳动关系双方代表组织的积极介入得以理性化解,也有助于雇主的行为在其代表组织影响及约束下能够得以自律和更加理智;三是不断完善三方协商会议机制,规范运作,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重点企业监管。
对劳资纠纷发生较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保障_门要予以建档和进行重点监控,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到这些企业中检查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特别是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和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工时制度、劳动标准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情况,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健全完善协调机制
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便捷、高效优势的主渠道作用,对于符合条件而又没有建立调委会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采取得力措施,督促这些企业尽快组建调委会。对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小企业,可设立调解小组和调解员进行协调。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由当地调委会向企业派驻专业调委会干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把协调劳资关系的支点放在用人单位的最基层,充分发挥基层“近”(离用人单位近)、“明”(对用人单位情况明)、“快”(就地解决问题快)的特点,及时就近妥善处理劳资纠纷。
一、劳务分包的目的和原则
劳务分包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专业化的分工和合作,提高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益。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分包商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劳务分包商的选择标准
在选择劳务分包商时,我们将综合考虑其技术实力、管理水平、信誉度等因素。同时,我们还将建立严格的评估机制,对分包商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以确保其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劳务分包的管理与监督
为了确保劳务分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建立健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通过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措施,确保分包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四、劳务分包的风险控制
在劳务分包过程中,我们将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通过加强风险管理,降低分包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劳务分包的成果评估与反馈
在劳务分包工作完成后,我们将对分包商的工作成果进行全面的评估。通过收集各方面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和优化分包方案,以提高未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关键词】施工分包;管理
近年来,施工企业一方面通过工程分包解决了企业自身施工资源的间歇性的缺乏,较好地履行了工程承包合同。但我们应该清晰看到在工程分包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的企业受到了经济处罚,有的企业被降低了资质等级等等,严重影响了企业声誉和经济效益。同时由于工程分包所出现的质量问题,也给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损害。为规范河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杜绝工程转包和违规分包,依法规范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根据《_公路法》、《_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初步探讨河南省公路工程分包管理体系。
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或EPC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等级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下同)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施工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将非主体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或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商。专业分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劳务分包商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不得再次分包。鼓励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并与施工承包商通过合同构成承发包关系。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对施工承包商、专业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等分包管理要求。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它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允许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或劳务分包资质等级的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施工承包商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的选定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需由施工承包商组织各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由施工项目部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并备案。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义务,做好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工作,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施工承包商对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总责,并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对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施工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应全面贯彻落实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审批施工承包商申报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严格控制施工承包商的分包工程范围。审查分包商资质和业绩。对工程项目分包进行上报建设单位并备案。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考核评价。
监理单位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过程监督和管理。负责建立分包安全监理制度。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报送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并备案。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实施分包安全监理。审查分包商资质、业绩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并进行入场验证。动态核查进场分包队伍的人员配备、施工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通知施工承包单位。
施工承包商是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分包安全处于受控状态。负责建立健全覆盖分包商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分包商资质审查、现场准入、教育培训、动态考核、资信评价等分包管理制度。施工承包单位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分包管理制度须报省施工承包单位备案。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及分包安全协议。明确分包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对分包商及其人员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定期组织、督促分包商开展各类安全、质量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负责对所有在册的分包商开展资信评价,实行优胜劣汰,建立核心分包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机制。
分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批准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分包性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主体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分包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的发、承包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签字人必须是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施工范围不得超越分包商的资质范围,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劳务分包范围不能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主要施工机械供应等非劳务作业内容。分包商必须在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签订后方可进场施工。严禁无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进行施工。签订后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应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
施工承包商应履行自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合同确定的目标进行跟踪监督和动态管理,及时预测和分析合同执行的风险和偏差,提前采取预控措施,消除分包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建立健全公路建设分包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对公路工程分包全过程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省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对检查督查等管理活动中发现的分包安全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有关情况及时在项目内进行通报。对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队伍采用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取得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应坚决取缔。施工承包商负责建立包括分包商在内的完善的现场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应急处臵方案。施工承包商接到分包商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启动应急处置方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上报上级应急管理机构。
禁止违法分包公路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一是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的;二是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三是分包人以他人名义承揽分包工程的;四是承包人将合同文件中明确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进行分包的;五是承包人未与分包人依法签订分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不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要求的;六是分包合同未报发包人备案的;七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施工承包商应尽可能与核心分包队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形式明确核心分包商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施工承包商应在工程承揽、承包价格、工程结算、付款比例、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核心分包商享有一定的优先权利。
参 考 文 献
一、劳务分包工作的背景与意义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劳务分包已成为我们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劳务分包不仅能有效缓解公司人力资源压力,还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劳务分包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劳务分包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
我们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劳务分包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实现公司、分包商和劳务人员三方共赢。具体来说,我们将通过优化分包流程、加强分包商管理、提高劳务人员素质等措施,确保劳务分包工作的高效运作。
三、劳务分包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
1、优化分包流程:我们将对现有的分包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确保分包工作能够迅速、准确地完成。
2、加强分包商管理:我们将建立严格的分包商准入制度,对分包商进行资质审查、业绩评估等,确保分包商具备承接任务的能力和信誉。同时,我们还将建立分包商动态管理机制,对分包商的工作表现进行实时监控,对表现不佳的分包商及时进行调整。
3、提高劳务人员素质:我们将加大对劳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同时,我们还将建立劳务人员激励机制,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四、劳务分包实施方案的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以上措施,我们预期将实现以下效果:一是提高劳务分包工作效率,缩短工期;二是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三是促进公司、分包商和劳务人员三方共赢,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结语
劳务分包工作是我们公司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我们实现目标的重要途径。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劳务分包实施方案一定能够取得成功。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创美好未来!
一、劳务分包的概念与意义
劳务分包是指将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部分,按照一定条件和要求,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劳务队伍承担。这一模式的出现,有效解决了工程项目中劳动力不足、技能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提高了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率和质量。同时,劳务分包还有助于降低企业用工风险,减轻企业负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劳务分包实施方案的制定原则
在制定劳务分包实施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合规:确保分包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障各方权益。
2、公平公正:遵循市场竞争规律,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劳务队伍,确保分包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效益优先:以提高工程效益为核心目标,合理控制成本,实现企业与劳务队伍的共赢。
4、风险可控:充分评估分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应对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三、劳务分包实施方案的制定步骤
制定劳务分包实施方案应遵循以下步骤:
1、明确分包范围:根据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明确劳务分包的具体范围,如施工、安装、调试等。
2、制定分包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劳务需求,制定详细的分包计划,包括分包队伍的选择、合同签订、进度安排等。
3、筛选分包队伍:通过市场调查、竞标等方式,筛选出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劳务队伍,确保分包队伍的质量。
4、签订合同:与筛选出的劳务队伍签订正式的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5、监督执行:在分包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分包活动按照合同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
四、劳务分包实施方案的优化与改进
为确保劳务分包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适应性,需要不断优化和改进。具体措施包括:
1、定期对劳务分包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2、加强与劳务队伍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关注行业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及时更新劳务分包实施方案,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劳务外包的成功运作,是人力资源派遣和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的一种新模式,皖宏派遣公司外包是在2008年《_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推行的,我们除了具有传统的外包模式外,还将劳务派遣和外包相结合,除了利用劳务派遣方式来规避企业的用工风险外,还用生产线外包模式来合理规避劳务派遣在用工模式上的不足,因为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基础上开展,而外包就不用考虑这些了。我们的外包是利用外包的模式来更合理的进行派遣式用工,让企业将主要精力集中在研发、销售、市场等核心环节上,从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改变企业原有的管理方式。
我们拥有多年从事生产管理经验的项目主管,负责实施项目方案、策划、员工岗位编排、薪酬福利设置、生产流程等工作外包流程。
一、生产线外包
产品说明:生产线外包是企业根据自身在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把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季节性强的、不定期性生产的生产环节或是生产线外包给我司,由我司组织人力直接参与生产管理,包括人员的组织、薪酬的设定及核算、现场生产管理、岗位编排等,按需完成生产任务,企业就可以集中主要的精力、人力和财力等从事核心业务或是增值大的业务,从而降低用工风险,提高生产效率。
生产线外包对企业的优势:
1、减少企业在财力、人力上的投入,增加资本运作的回报率
2、企业集中精力专注于核心技术、业务和附加值高的业务
3、降低季节性、突发性生产招用人员的风险
4、减少劳动争议所带来的麻烦
5、避免机构臃肿现象导致的运转不灵的结果
6、其他
二、仓储物流外包
产品说明:仓储物流外包即企业为集中资源、节省管理费用,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将自己的货物和产品的仓储、整理、配送等外包给我公司完成。企业通过优化物流供应链管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综合服务质量。
三、人力资源外包
产品说明:人事外包又称人力资源外包。人事外包就是企业根据需要将某一项或几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交由皖宏进行管理,以降低人力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 根据企业的`不 同需求和发展的不同阶段,人力资源外包的内容也会从诸如发放工资/代缴社保金等事物性工作逐渐到包括人力资源规划、制度设计与创新、流程整合、薪资调查及方案设计等方方面面。
人事外包优点:(提高效率,规避风险,节省成本,促进发展)
1、帮助人力资源部门从繁重的重复性事务中解脱,专注于核心的战略性工作,从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竞争力
2、提供接触新管理技术的机会,提高响应的速度与效率;
3、规范操作,有效遏制随意性的薪资、员工管理,对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起到促进作用;
4、降低成本、舒缓资金压力,克服企业很多的规模经济弱点。在国内由于劳工权利意识的高涨、就业安全体系和劳动法令的普及,人事直接间接费用及外围成本不断地爬升,人力资源管理业务
外包则可以降低企业风险,摆脱杂务干扰,最终引导企业专心经营核心资源,发展核心竞争优势。
5、避免大量投资于人才所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6、简化流程,节省时间,提高员工满意度。 如何降低人事外包风险 细化所要外包的职能。
四、短期项目外包
产品说明:短期项目外包即公司根据发包企业需要及协议约定,制定相关外包方案,由发包企业协助,按时、按质完成项目产量,达到实际发包商的规定产量及标准,项目结束后,公司收回劳务人员,与发包商结算完毕双方约定总额费用,项目即行结束。
五、临时工外包
产品说明:很多企业HR都面临着招工、裁员、生产订单大幅增加的双重矛盾问题,裁员过头可能导致用工量不足,招工多了,又担心形势不好时的裁员问题。如何实现双赢?针对于此,我们可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临时工派遣方案。通过与皖宏建立用工关系,由皖宏组织人力、负责招聘、合同建立、工资支付、保险缴纳、退工处理等所有人事流程。企业可根据订单长短及生产需要,租赁期限在1-6个月的短期用工,我公司的业务范围覆盖上海市各区县。
1、临时工指的是按记时、记件或小时计费的一种家政式服务或工作。
2、通过我们派遣的临时工到工厂上班,不收取工厂任何形式的介绍费,从人员招聘,到现场管理及薪资发放全部由我司一条龙服务。
3、工厂订单多时可向我们借用临时工,订单完成后我们收回临时工,如若再需要时我们随时再派临时工过来,确保用工单位不耽误工期。
根据《县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做好新修订劳动合同发颁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现将专项行动任务分解如下:
一、全面摸底调查。
走访县工商局,了解我县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工商注册情况,并对劳务派遣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基本情况和被派遣劳动者有关情况(具体摸底调查内容见附表)。
二、广泛开展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和内容,重点宣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劳务派遣用工岗位适用范围、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认真组织培训。
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专题研讨会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法律条款的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积极发挥县协调劳动三方四部门的作用采取主动送法上门等方式,认真抓好劳务派遣单位、各类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学习培训。
四、开展政策清理。
(一)对照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已经制定出台的涉及劳务派遣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与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部将颁布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相抵触的,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修订或废止。
(二)做好人社部即将下发的许可规定和劳务派遣规定的配套政策制定工作,确保7月1日在新法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同时,开展行政许可工作。
五、加强规范指导。
加强对我县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和用工行为的规范指导,依法纠正和查处我县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指导我县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对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规定的,要督促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及时进行调整。对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实行前新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要按照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精神积极做好引导工作。
一、服务形式:
转移派遣方案,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才招募,再由骏伯集团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继续使用这批员工。
二、转移派遣的优势所在
1、减少事务性工作:企业可免去办理社保、处理工伤、发放薪酬等事务性工作,将精力集中于企业的核心工作,同时大幅度降低管理成本。
2、人事管理便捷:企业使用派遣员工,只是做出相关管理规定,按分配的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企业可根据业务变化,灵活增减工作人员。
3、解决人事编制与劳动力需求的矛盾:企业不占用单位人事编制,并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人员,可灵活机动的提供用工。
4、规范用工、规避劳动纠纷:人事劳资方面的事情均由具有人力资源专业水准的骏伯集团管理,用工规范、差错率低。因企业和派遣员工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从而使企业从根本上避免了劳动纠纷。
5、避免人才流失: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由骏伯集团调集管理,合同期内,骏伯集团通过对派遣人员制定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制约制度,保证派遣人员尽心尽力作好本职工作,避免企业人才流失。
三、转移派遣主要服务项目
1、办理员工派遣手续: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录用手续。
2、建立员工工作档案:为派遣员工在派遣期内建立包括工作情况、业绩情况、培训、健康及考核等方面内容的工作档案。
3、员工工资、奖金的统计、发放:为派遣员工建立个人账户,代企业为派遣员工办理工资、奖金发放等工作。
4、缴纳各类保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缴纳社保、医保、各类商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工作。
5、医疗保险的办理与意外伤害的理赔:代企业为派遣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的理赔工作。
6、提供普通劳动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为企业提供人事、劳动有关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7、配合企业实施派遣员工培训:配合企业作好派遣员工工作期间的'业务、技能等培训的组织和安排工作。
8、在员工中开展企业文化活动:根据企业的特点,在派遣员工中开展和实施企业文化,组织安排派遣员工的娱乐活动,建立派遣员工间良好的工作关系,加强派遣员工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一、明确目标与要求
1、与用户深入沟通,充分理解其需求和期望。
2、确定劳务分包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包括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
二、制定详细计划
1、根据用户需求,制定详细的劳务分包实施计划,包括人员配置、任务分配和时间安排等。
2、确保计划具有可操作性和灵活性,以适应可能的变化。
三、组建高效团队
1、选拔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的劳务人员,组建专业团队。
2、加强团队培训和协作,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强化沟通与协调
1、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与用户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2、加强内部沟通,确保团队成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协同解决问题。
五、持续优化改进
1、对劳务分包实施过程进行持续监控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2、鼓励团队成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和效率。
六、确保用户满意
1、严格按照用户需求和质量标准完成工作,确保用户满意。
2、对于用户的反馈和建议,及时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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