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系统内的组织领导,加强就业政策与社会保险、职称评定、人员流动、劳动关系等政策的衔接与贯通,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作用,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本《通知》安排的各项活动,有明确时间规定的除外,其余活动均贯穿全年。请各区(市)县人社局于xx月xx日、xx月xx日前将今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市人社局就业处。报送情况将纳入全年目标工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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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当前,正值2013年高校毕业生求职择......
内江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为做好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
绵高管委办函[2010]33号绵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xxx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汇报为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我市紧紧围绕中央、省相关政策,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帮助高......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查报告(2011年12月28日)2011年,我镇促进就业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莱西市......
(一)做好政策性岗位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对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三支一扶”、“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参军入伍、创新创业等政策的宣传解读,帮助毕业生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实现“政策-岗位”精准对接,进一步提升就业扶持政策知晓率、惠及率,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稳就业作用。大力推广连云港市“1+6”人才政策,即“2.0版人才新政”,引导毕业生留连就业。
(二)积极拓宽基层就业空间。利用好基层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积极参与“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
(三)积极配合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加大征兵宣传进校园工作力度,畅通入伍绿色通道,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兵员预征预储、高校毕业生征集等工作,进一步推进以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各学院同时要落实好退役士兵复学、升学等政策。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予以表彰奖励。
联系人:于江波 李炳凯
联系邮箱:kdjyzx@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
2.《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就业工作考核过程考核指标体系》
3.《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就业工作考核过程考核学院支撑材料》
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一)加强观念引导。把毕业生就业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帮助学生认清当前就业形势,合理调整预期,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主动投身艰苦地区、重点领域等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积极参与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推荐,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工作。主动邀请往届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案例返校宣讲,打造就业工作特色和品牌。
(二)提升就业指导。通过学校就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类官方就业平台等广泛搜集毕业生招聘信息,根据毕业生求职意向,向毕业生进行个性化推送。引导毕业生积极参加学校就业指导服务、网络双选会等活动,充分利用好教育部“24365 校园招聘服务”等平台,加强线上线下求职指导,帮助学生掌握求职面试技巧。组织毕业班辅导员参加各类就业指导培训,提升个人就业指导能力与服务水平,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师资团队。精心组织学生参加职业规划大赛,扩大学生参赛覆盖面,将大赛内容设计同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深度融合,切实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促进就业指导教师提升教学水平。将大赛与校园招聘和校企人才供需对接深度融合,引入真实职场环境,结合企业招聘要求优化赛事安排,动员更多用人单位参与大赛,帮助更多毕业生通过参赛提升职业规划和就业能力,顺利实现就业。
(三)精准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全面掌握毕业生就业状态,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数字准。掌握毕业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疏解毕业生消极、焦虑的情绪。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一人一档”“一人一策” 建立帮扶工作台账,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和就业实习。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就业指导教师、班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等要与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确保每一个困难学生都得到有效帮助。持续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帮扶和不断线服务。
(四)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各学院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避免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出现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要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引导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及早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并如实履约。及时发布求职就业预警信息,帮助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五、持续跟踪服务,深化就业服务实效
(一)持续做好毕业生跟踪服务。各学院要做好毕业生跟踪服务工作,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和签约情况。对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应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材料,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对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要及时统计相关信息,关心和了解毕业生在求职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为其提供相关的就业信息与就业岗位,为毕业生提供持续不间断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二)鼓励毕业生留苏就业。各学院要积极宣传和解读高校毕业生留苏、留连就业的优惠政策,特别是结合连云港未来的发展规划和产业行业发展机遇,鼓励有志于干事创业的青年学生积极投身于本地经济建设,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一)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扶持政策。今年,重点是全面落实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同时,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
(二)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管理工作。各区(市)县人社局要主动与教育部门及高校联系,共同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要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分类帮扶、细化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功能建设,完善报到接收手续,切实做好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培训信息、职业介绍、档案保管、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对实名登记的每一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至少开展1次电话访问或家庭访问,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就业创业服务。各区(市)县人社局要通过办理就业报到、人事档案托管、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等渠道,力争在
xx月底前基本掌握本地20xx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同时,做好数据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提升数据和信息质量。
(三)认真组织实施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会同教育、妇联、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精心组织实施“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招聘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供需对接。要结合市场需求,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加强岗位信息收集。要积极举办特大招聘会、专题招聘会、网络招聘会、校园招聘会、校企供求洽谈会等公益性活动,采取现场和网络、常规和专场招聘相结合等方式,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
(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各区(市)县人社局要以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为目的,继续组织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要通过“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刊等渠道,及时向各见习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发布见习信息,搭建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互选平台。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就业见习制度,加强对见习单位的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见习单位考核评估和激励淘汰机制。
(五)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各区(市)县人社局要继续深入推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其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提高其创业能力。要充分发挥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的作用,落实好一次性创业成功补贴、吸纳就业奖励等政策。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好小额担保貸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要完善创业指导服务措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要推动大学生创业园建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今年,在我市现有的15个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孵化基地)的基础上,力争再创建更多的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孵化基地),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创业,确保完成全市促进1100名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目标任务。
(六)切实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加强对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摸底排查,将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优先提供就业帮扶。同时要结合各区(市)县实际,大力开发服务基层项目、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确保就业困难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前100%实现就业。
(七)依法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职业中介机构行为。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劳动保障_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对女性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大城市高校毕业生低收入聚居群体,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落实好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特别是在落实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规定上,要确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利。
(一)开展就业宣讲进校园活动。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委办和各区(市)县人社局、人才中心要加强与本地高校联系,在深入了解高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主动深入校园开展活动。区(市)县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向高校毕业生宣讲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安排,解答相关问题。同时,要组织本地有影响力的企业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经理校园行活动,向高校毕业生介绍企业文化、岗位需求、求职技巧和职业环境。
(三)开展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各区(市)县人社局要与当地共青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组织高校毕业生创业导师团进校园,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进行就业创业指导,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评估、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走上创业道路。
(四)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进校园。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和高校,特别是文科专业较多的高校的联系。及时将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政策、信息送进校园,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掌握一门技术,引导高校毕业生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专业特点,选择参加适合的培训项目,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对鉴定合格的,按规定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落实好相应补贴政策。
(五)提升高校就业指导人员服务能力。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和高校的合作,为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开展就业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要积极与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人员联系,建立定期座谈制度,充分听取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要探索组织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到企业进行短期锻炼,帮助其加深对就业环境的体验,提升其就业指导能力。
1.按照《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就业工作考核过程考核指标体系》(附件2)要求,就业指导中心提供2021年(时间为2021年1月-2021年12月)的相关数据。各学院(校区)于2021年12月24日(周五)12:00前,仅需将:《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就业工作考核过程考核学院支撑材料》(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kdjyzx@。
2.就业指导中心核算并反馈各学院(校区)过程考核得分;并根据2021届毕业去向落实率核算就业率得分。
3.考核各奖项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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