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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收费票据怎么写范文(汇总5篇)

住院收费票据怎么写范文(汇总5篇)



住院收费票据怎么写范文 第1篇

财政部_关于印发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2〕73号_有关部门,_各部委、各直属机构,_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局:为了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治虚假医疗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根据《_中央_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_ 2012年9月21日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治虚假医疗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根据《_中央_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收费票据的印制、领购、核发、使用、保管、核销、销毁、稽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以及具有医疗救治资质和功能的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所、站)等公共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级卫生室。 第四条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

住院收费票据怎么写范文 第2篇

收款收据模板 收款收据样本 借据是单位或个人借用现金或财物时向对方出具的凭据,也称借条。 正规的借据写法包括三部分: 1、标题,一般即为“借条”或“借据” 2、正文,一般为向谁借了什么东西,数量多少,什么时间归还。如果要再详细一点,对于实物,还应包括物品的品种、规格、型号等,归还时,以什么方式归还。 3、落款,包括借款人和借款时间。如果借款人是单位,还应加盖单位印章; 借款时间要“年月日”齐全。 如:借据 今借到:大地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壹万元整(10,),月息1分,于20xx年12月31日偿还。 借款人:张三 20xx年3月1日 收据是单位或个人收到现金或财物时向对方出具的凭据,也称收条。 收据的写法和借据的写法一样,只是意义不同,因此,仅举例说明:

如:收条 今收到:张三交来联想笔记本电脑壹台,型号:昭阳V986,全新未开封。 大地有限责任公司(印章) 经手人:刘六 20xx年12月5日 值得说明的是,正规单位财务部门都有统一格式的收据、借据,发生业务时,只需按其规定的格式填写即可。 收条的写法及收条范本 收条一般适用于下列一些场合 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 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 收条的种类 收条的种类一般来讲有两类。一类是写给个人的收条,一类是写给某一单位的收条。

住院收费票据怎么写范文 第3篇

医疗收入由挂号费、床位费、诊察费、护理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氧气费等组成。 药品收入由西药、中草药、中成药组成。 其他收入由外来医护人员进修费、废品收入、车辆使用收入等。(二)做好医院收费工作的意义和作用 意义:收费工作是医院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医院的经济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以国家的物价政策和财政制度为依据,以货币为主要量度,运用专门的计算方法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医院取得经济收入,可以促进医院合理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提高医院经济效益,更好地完成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 作用的主要表现: 1、通过收费的管理,可以准确地反映医院的经营状况。 2、执行和维护国家物价、财政制度。 3、根据收入的数据资料,便于领导正确制定医院发展规划。 4、保证医院资金良性循环,促进医院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5、树立良好收费形象,有利于医院在激烈的医疗市场中提升竞争力。(三)医疗收费的任务: 1、及时合理地回收医疗服务资金。 2、严格执行各项财政制度,认真记账算账,保证记账手续严密清楚,数字准确,真实可靠。 3、协助财务部门进行医院的经济管理。 4、维护国家利益不受损害。同时保护病人权益不受侵犯。

住院收费票据怎么写范文 第4篇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统一票据有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住院内部结算单由各护理单元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医院自行印制。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不允许出现部分退费情况,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4)票据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姓名等项目须与重制票有关联。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已缴款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已缴款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日报表为依据。 4)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逐张核对。 2、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 启用新的收款票据,票据管理员要查明原因。 3、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 确性。 六、收款票据的管理 1、出纳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员。 2、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非医疗业务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 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

住院收费票据怎么写范文 第5篇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治虚假医疗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根据《_中央_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收费票据的印制、领购、核发、使用、保管、核销、销毁、稽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以及具有医疗救治资质和功能的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所、站)等公共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级卫生室。

第四条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是医疗收费票据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医疗收费票据的印制、核发、保管、核销、稽查等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_门(以下简称_门)是医疗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疗收费票据。 各医疗机构的财务部门是单位内部医疗收费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负责本单位医疗收费票据的申领、保管、使用与缴销等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票据管理。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收费票据的印制、核发(领购)、保管、使用、核销、销毁、稽查及收费信息等纳入财政票据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全程跟踪监管,全面提高票据信息电子化管理水平。 第二章医疗收费票据的种类、内容和适用范围 第七条医疗收费票据包括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医疗收费票据种类,并报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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