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xx〕25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xx〕25 号)的有关要求,对20xx年9月以来,学校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违规征订教辅材料
重点检查学校是否按照省定目录征订教辅材料,是否符合“一科一辅”规定;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征订,是否签署教辅材料征订承诺书,是否开展征订教辅材料公示等。
(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学生、家长经济负担问题
重点检查学校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和学校推荐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是否符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新型学习终端进校园是否经过审核备案;是否存在违背学生和家长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各类教育 APP、教学设备的行为;是否存在以信息化教学作为分班教学依据的行为;是否存在暗示家委会或家长代表组织以自愿购买的形式,群体式购买教辅软件、教学终端设备和网络培训课程的行为等。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4月26日至5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4月26日-5月6日)
1.加强领导。成立孙镇中心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 长:田瑞龙
副组长:李玉良 王亮 李长泉
成 员:吕刚田松 马春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李玉良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制定方案。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xx〕25 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3.宣传启动。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整治(5月7日-5月12日)
1.全面自查。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对20xx年9月以来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5月12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2.重点解剖。对有问题的处室、级部和教师个人进行重点剖析。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点剖析教师个人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严肃问责。
3.严格问责。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根据职能职责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
(三)总结评估
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于5月17日前将总结和相关材料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明确整治要求。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对自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治理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乱象,真正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把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衡量整治成效的重要标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体育工作的满意度。
2.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执纪问责。对违反相关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推动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把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要结合专项整治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制定加强和规范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管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为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管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专项整治的通知》(鲁教基函〔20xx〕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坚决刹住教辅材料管理使用中的不正之风,堵塞工作漏洞,杜绝违规行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现制定平度市胜利路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校级领导督察小组
组长:程延忠
副组长:温丽丽
成员: 丁晓玲邢顺辉 唐伟华 姜苏菊 张峻豪 代伟坤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原则征订教辅材料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目录推荐选定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必须严格落实“一科一辅”原则,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根据需要自行在市场购买,教师不得推荐、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各级部,各班级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教辅材料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加强规范管理。
(二)认真细致开展教辅材料全面排查
各级部各班级要定期开展一次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工作大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按时将清查结果报教导处,经汇总后上报。排查要做到全面彻底,不漏一班、不漏一师。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排查:
1.是否存在违反原则征订,推荐规定外教辅材料问题。主要包括:违背“一科一辅”原则,推荐规定之外教辅材料。
2.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迫或变相强迫购买教辅材料问题。主要包括: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材”;教师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教师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等方式或通过家长委员会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规定外的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3.是否存在教辅类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主要包括:学校、教师违反严禁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规定,接纳或协助教辅材料经营发行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三)全面彻底整治
各级部、班级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强化措施,建立台账,跟踪调度,有问题及时整改。
各级部要加强对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整改具体措施和违规处理意见。要深入班级,主动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公示整改成果。要组织教师签订教辅材料管理承诺书,做到明底线、守规矩。若有违规学校将依据国家关于教辅材料管理和教师职业道德管理规定等,对相关责任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学生教辅教材的管理使用,我校为落实好教育部办法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xx〕45 号)对学生的教材、教辅材料管理征订、使用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非常重视征订教辅材料这一工作,为此,特成立了领导机构。
组长:王伯峰
副组长:张峰 刘永红
组员:刘贞艳 李明 孙美 吕多军
二、征订教辅材料、读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不能违反目录管理,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问题。我校学生现在所使用的教辅材料均为上级部门规定的`中小学教辅目录中推荐的书目,并坚持一科一辅和自愿原则。
(二)坚持自愿征订原则,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购买教辅材料问题。不能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材”;教师不能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能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等方式或通过家长委员会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省定目录外的教辅材料;不能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不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三)不能存在教辅类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学校、教师不能违反严禁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规定,接纳或协助教辅材料经营发行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四)不能征订包含《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12条负面清单内容的教辅材料及读物。
12条负面清单包括: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_、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存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_、辱华、丑华内容的图书;存在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图书;不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图书;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图书;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图书;存在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图书;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_、赌博、_、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图书;存在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图书;存在科学性错误的图书;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图书;存在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图书。
为规范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和教育移动应用使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我校成立治理工作小组,并结合上级精神要求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陈波校长
督导组长:陈重书记
副组长:刘士伟徐培红
组员:颜娣国崇李燕李英梅路倩及全体任课教师。
二.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承诺书中所罗列的九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梳理“问题清单”,并及时进行公示,以便学校师生及社会各层面对学校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1.不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要求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辅材料”;
2.不强制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3.不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通过家长委员会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济南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结果目录外教辅材料;
4.不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不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5.不接纳或协助任何单位和个人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推荐使用省定平台外的任何教辅材料征订平台(网络商城、微信号)。
6.不擅自引进新型学习终端。
7.不违背学生和家长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各类教育 APP、教学设备。
8.不以信息化教学作为分班教学依据。
9.不暗示家委会或家长代表组织以自愿购买的形式,群体式购买教辅软件、教学终端设备和网络培训课程。
如果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自愿接受相应处分或处理。
经过自查自纠,我校不存在以上情况,严格规范教材教辅的上级要求的渠道,目录,不存在征订目录外及因教材征订所涉及的乱收费等违规行为,所说的'信息移动端及教育APP类的购买更是不存在。
三治理监督措施:坚持开门搞整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开教体局和学校举报咨询电话和邮箱。健全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快速响应处置机制,高度重视问题线索转办,迅速了解情况,按时处理答复。加强监督问责,严格自查自纠和管理监督。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基函〔20xx〕12号)《河北省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教函〔20xx〕14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聚焦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中违规谋利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对照《实施意见》《通知》《河北省20xx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同步练习册)评议推荐目录》和《河北省20xx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同步练习册)评议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的要求,对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各学校是否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落实“一科一辅”、自愿购买、无偿代购等原则,是否在《推荐目录》范围内征订教辅材料,严查在征订教辅材料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一)各学校是否按照“三限”(限学科、限品种、限数量)要求,在《推荐目录》范围内,按各学段每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向学生推荐;
(二)学校是否委托或允许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到校宣传、推荐或推销《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或接受出版发行单位委托协助预订;
(三)学校或教师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四)学校或教师是否以教学需要等名义要求或暗示学生购买《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
(五)学校或教师是否借统一代购教辅材料谋利;
(六)学校或教师是否对《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提供有偿代购服务;
(七)学校是否存在以批量印制练习题、试卷、报纸、刊物或其他学习资料等方式,隐形、变相增加学生学业负担的现象;
(八)学校是否借编印校本作业本、讲义、学案、练习册、试卷等名义向学生收费;
(九)学校是否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并在年级或班级范围内统一使用;
(十)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自20xx年4月开始至20xx年10月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压茬进行。
(一)研究部署阶段(4月)
各学校要成立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校教材教辅管理实际,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迅速启动整治工作,并于4月8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联系人报区教育局普教股。
(二)自查自纠阶段(4—6月)
各学校要围绕重点整治的内容,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和内容,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部门、人员),确保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严格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抓好落实。各学校要于5月20日前将本校自查自纠情况报区教育局普教股。
(三)督导检查阶段(5—9月)
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对本地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问题核查、整改落实、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等情况,对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办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明察暗访阶段(6—9月)
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将派出检查组赴各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区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单位,一律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
(五)总结提高阶段(10月)
各学校对中小学教辅材料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告报区教育局普教股。区教育局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固化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认真查找漏洞和短板,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巩固扩大专项整治阶段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迅速组织开展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学校要对照整治重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逐条整改到位,确保问题见底清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要将专项整治和长效机制相结合,用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强化责任追究
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协调,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进不力,问题集中多发的要及时公开约谈;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处理起来却有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要报告区教育局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区纪检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校要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及进展情况,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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