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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热门18篇)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热门18篇)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1篇

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3+1”保障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供水安全,结合各村(居)实际,对12个村(居)应急备用水源供水措施,制定如下应急安全供水预案。

一、各村(居)应急供水措施

(一)五官屯村

1.基本情况:五官屯村总人口2694人,下辖大五官、小五官、肖冲、纸厂4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1个,取用水源为泉水。

2.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五官屯村的应急备用水源为肖冲组自流水水源点。

(二)大鼎寨村

1.基本情况:大鼎寨村总人口4230人,下辖大鼎寨、洋海2个自然村组。大鼎寨村人饮工程共有洋海人饮工程和大鼎寨人饮工程2个,人饮工程取用水源均为机井。

2.应急备用水源:大鼎寨村的洋海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洋海水库;大鼎寨组备用水源为宁谷集镇供水工程。

(三)天落湾村

1.基本情况:天落湾村总人口4720人,下辖白泥、棉寨、新苑、潘孟、龙潭、罗家大坝、对门寨、甘冲8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4个。其中:潘孟、罗家大坝、对门寨3个组分别使用的是各自的机井,白泥、棉寨、新苑、甘冲、龙潭5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用龙潭取水点。

2.应急备用水源:天落湾村的白泥、棉寨、新苑、甘冲、龙潭、罗家大坝6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龙潭;潘孟、对门寨2个自然村组备用水源为潘孟取水点供水工程。

(四)木山堡村

1.基本情况:木山堡村总人口6557人,下辖小呈、新房、邓家堡、木山、新寨、上河头、下河头、梅家院,湾子园9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6个。其中:木山、小呈、邓家堡、新寨、下河头、上河头使用的是各自的机井,梅家院和湾子园与木山组共用一个机井。

2.应急备用水源:木山堡村的小呈、新房、邓家堡3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小呈的露天井水;木山、新寨、上河头、下河头、上河头5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新寨的自流泉水;梅家院自然组备用水源为本组原从山上接的自流泉水。

(五)林哨村

1.基本情况:林哨村总人口4480人,下辖林哨、下哨、新苑、雷打岩、白岩坡、梅子菁,河坝田、石板荡、长冲、龙消土10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10个。其中:长冲自然组使用的是机井,新苑、下哨2个自然组使用的是自流水,梅子菁和林哨2个自然组使用的是同一水源,其余自然村组使用的是各自的泉水。

2.应急备用水源:林哨村的梅子菁、林哨2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林哨的水井;下哨、新苑、雷打岩、白岩坡4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下哨自流泉水水源;石板荡、长冲、龙消土3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新寨的自流泉水水源;河坝田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河坝田水库水源。

(六)上苑村

1.基本情况:上苑村总人口4072人,下辖上苑、油鱼井、龙泉寺、老虎寨、老鸦寨5个自然村组。油鱼井人饮工程取用水源为泉水,人口471人;其余自然村组使用的是宁谷集镇的供水。

2.应急备用水源:上苑村应急备用水源为上苑村龙泉寺路口的水井的水。

(七)下洋场村

1.基本情况:下洋场村总人口3915人,下辖下洋、老塘河2个自然村组。老塘河人饮工程取用水源为机井,下洋自然组使用的龙潭水。

2.应急备用水源:下洋场村的`应急备用水源为下洋组龙潭水。

(八)龙潭坡村

1.基本情况:龙潭坡村总人口2426人,下辖龙潭坡、跑马地、偏坡寨、银庄、凉厂坡5个自然村组,共有4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龙潭坡村的跑马地、龙潭坡2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宁谷集镇供水的备用水源;偏坡寨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宁青园的供水水源;跑马地自然村备用水源为本组的井水水源。

(九)胡军堡村

1.基本情况:胡军堡村总人口2985人,下辖水洞、大岩底、小岩底、关山、石门楼、胡军、上苑、下苑、文书田9个自然村组,共有7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胡军堡村的水洞、大岩底、石门楼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水洞组的泉水水源;胡军、小岩底、关山、上苑、下苑5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小岩底的泉水水源;文书田自然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林哨的水井。

(十)干河村

1.基本情况:干河村总人口1961人,下辖干河、母猪笼、农场、小盘、冲头5个自然村组,共有4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干河村的干河、母猪笼、农场、小盘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小盘组的泉水水源;冲头自然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冲头组的水井。

(十一)张家井村

1.基本情况:张家井村总人口5181人,下辖张家井、里板、冷水、银盘、岔路口、头关、大洞、水落坑、上老鸦石、下老鸦石、老猫地11个自然村组,共有5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张家井村的张家井、里板2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里板的泉水水源;冷水、银盘、岔路口、头关、大洞、水落坑6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岔路口的泉水水源;上老鸦石、下老鸦石、老猫地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下老鸦石的泉水水源。

(十二)大寨居委

1.基本情况:大寨居委总人口4521人,下辖大寨、小寨、吴家小坡3个自然村组,共有1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大寨居委的大寨、小寨、吴家小坡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本自然组的水井水源。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村级及时成立应急工作处置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负责具体工作;

(二)强化值班。当出现供水安全问题时,村干部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情况。

(三)信息报送。存在的问题,各村(居)能解决的,应在当天内上报处理结果;各村(居)无法解决的,应在问题出现后半小时内上报镇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四)经费保障。镇财政应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工程建设等费用。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2篇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的应急处置:

1、造成人身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

2、造成财产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

3、发生急性工业中毒的事故。

4、可能造成人身伤亡,需要紧急组织转移安置群众的安全事故。

5、因救援不及时或措施不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更大损失而引发的突发。

6、善后赔偿意见不一致,赔偿金不到位而引发的突发。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负总责,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

2、预防为主,及时化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警和预报工作,将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

3、整合资源,有效联动。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要保证力量,发挥优势,相互配合,及时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依法处置,防止激化。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调、调解等方法,有效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要求,尽快平息事态。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要将法律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的全过程。通过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区应急指挥部

1、应急指挥部组成

区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总协调由区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直(包括垂管)有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⑴决策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⑵确定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责及具体分工。

⑶向社会有关信息,加强舆论引导。

⑷研究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⑸协调驻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设在区安监局,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⑴承担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⑵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⑶传达指挥部的应急指令,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

⑷负责对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⑸组织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⑹及时修订和完善区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⑺收集上报相关信息。

4、区有关部门职责

按照职责分工,参与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⑴交警大队: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制。

⑵消防大队:参与消防火灾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⑶区海洋与渔业局:参与渔业船舶海上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⑷区经贸、外经局:分别参与内、外资企业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⑸国土资源分局:参与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⑹区农机总站:参与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⑺区建设局:参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事业和液化气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⑻区教育局:参与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⑼区交通局:参与运输企业、交通工程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⑽区水务局: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⑾市质监局荔片: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⑿区卫生局:负责各类事故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防疫和疾病控制,并根据需要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支持。

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及赔偿等工伤理赔相关事务。

⒁区环保局:负责环境的监测和预报工作。

⒂区气象局:负责气象的监测和预报工作。

⒃驻军部队: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请求,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

⒄区委宣传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

其它有关单位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参与相关工作。

(二)区现场应急指挥部

1、指挥部组成

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发生一般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事故类别由区政府分管该行业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指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突发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定一名区领导担任指挥,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和分管该行业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指挥。成员由事发地乡镇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主要职责

⑴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⑵研究制定善后处理和预防突发事件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⑶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成立若干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及其负责人的职责。

⑷全面掌握事态发展和事故抢险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⑸组织善后处理、现场清理和保护工作。

⑹做好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四、预防预警

(一)预防及预警信息

1、预防:对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以及事故可能引发的突发的信息、情报,各乡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区直有关单位要及时掌握、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2、预警信息

是指因有毒气体泄漏、火灾、爆炸可能造成的突发安全事故,或者因救援不及时、善后赔偿金不到位可能引发的突发的信息:

⑴需要紧急组织转移安置群众的安全事故。

⑵可能引发聚集上访的事件。

⑶可能发生以尸体做文章聚众要挟有关部门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事件。

⑷可能发生聚众堵路、拦截车辆等严重影响交通行为的事件。

⑸可能发生聚众围堵党政机关、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事件。

⑹可能发生聚众围攻事故单位,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事件。

⑺可能发生聚众打、砸、抢等违法行为的事件。

⑻可能引发聚众干扰救援工作等违法行为的事件。

(二)预警信息报告

乡镇政府及区直(垂管)有关单位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区委办、区府办、政法委和安监局。如属重大以上的信息,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机关报告。

(三)预警行动

乡镇政府及区直(垂管)有关单位接到预警信息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需要紧急组织转移安置群众的,应综合考虑现场事态发展及当地的风力、气候、环境状况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疏散转移措施,及时、有序地开展先期处置,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2、可能突发的,应制定先期防控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3、原因不明的,无法判断群众是否需要紧急组织转移安置的,应当迅速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和区安监局,有关部门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五、应急响应

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原则,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和涉事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先期开展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区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指导和协调处置工作。

(一)事故现场救援

区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可成立若干个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由主管部门领导负责,区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配合。组织专业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调遣后续增援队伍。

2、医疗救治组:由区卫生局领导负责。调运医疗物资,组织医疗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医疗救护,专人护送医院治疗。

3、交通管制组:由交警大队领导负责。组织力量设置交通警戒区,实行区域通管制。

4、治安警戒组:由公安分局领导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维护周围治安秩序,收集证据资料。

5、安全疏散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领导负责,公安分局配合。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志愿人员参与,有组织地开展疏散转移工作。

6、物资及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区经贸局、民政局和事故单位配合。提供救援所需的物资,提供参与应急工作人员和被转移群众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

7、赔偿协调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及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照伤亡赔偿的有关规定,及时协调做好赔偿相关事宜。

8、新闻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领导负责。制订新闻报道方案,以适当方式向社会或有关媒体事故救援的进展情况。

(二)突发事件处置

区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可成立若干个工作组。

1、治安保卫组:由公安分局领导负责。设置警戒区,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查验、盘查有关嫌疑人员,禁止不明身份的群众滞留现场或聚众闹事。

2、法制宣传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区司法局、区总工会配合。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反映问题。

3、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领导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和主管部门配合。接待、安抚事故受伤人员及家属,做好伤亡人员的理赔等工作。

4、群众安置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领导负责,区民政局配合。及时安置群众,安定人心。

5、信息组:由区委宣传部领导负责。经区应急指挥长批准,向社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

(三)信息报告

1、报送程序:事发地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在半小时内报告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和区安监局。区委、区政府值班室接报后,应立即上报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并通报各相关单位。区政府、区安监局和区行业主管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机关报告。

2、事故报告内容

⑴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⑶事故的简要经过;

⑷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⑸已经采取的措施;

⑹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突发事件报告内容

⑴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⑵事件的经过、参与人员数量和估计的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

⑶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⑷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

⑸已取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⑹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4、报告方式

信息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经现场核实后,用书面材料续报有关情况。现场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六、后期处置

(一)事后处理

事故及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事后有关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及时回访、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生产、生活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二)事故调查

发生一般事故的,由区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组长由区政府指定,成员由安监、监察、公安、工会、行业主管部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组成。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责任人处理建议意见、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工作总结

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应急指挥部。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办负责建立信息收集、报送制度,保证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同时,协调通信部门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保证联络畅通。

(二)应急队伍保障

区人民政府建立以消防部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三)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局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四)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局建立全区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治能力。

(五)物资保障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六)培训保障

区应急办应组织应急指挥部成员开展培训,强化应急操作意识。各有关部门应组织专业救援队伍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协调解决。区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演练培训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八、附则

本预案是我区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工作文件,各乡镇及区直(垂管)有关部门应当遵照执行,并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区应急办备案。

(一)表彰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二)责任追究

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抢救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群众生命和财产更大损失。

(2)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3)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3篇

一、总则

(一)目的和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请记住我站域名/]续的科学发展观,规范和强化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管理,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级处置。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和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3、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4、平战结合、军地结合、公众参与。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充分依靠和发挥驻忻城部队、武警部队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充分发挥民兵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三)编制依据

《_民族区域自治法》、《_防震减灾法》、《_防洪法》、《_消防法》、《_安全生产法》、《_传染病防治法》、《_食品卫生法》、《_职业病防治法》、《_红十字会法》、《_动物防疫法》、《_人民防空法》、《_气象法》、《_环境保护法》、《_放射性污染防治法》、《_电力法》等法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行政法规,_办公厅《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来宾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五)突发公共事件类别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冰雹、雷击、高温等气象,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炭疽、伤寒、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疫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等。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等。

(六)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等级

1、根据对已收集到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分析推测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的具体界定,县各应急专项预案应当予以细化。

(七)突发公共事件状态等级

1、根据已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

V级)四级。

2、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O0万元以上,或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或跨市、县(市、区)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II级)突发公共事件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如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跨市、县(市、区)的突发公共事件。

4、较大(III级)突发公共事件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跨县(市、区)的突发公共事件。

5、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

6、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的具体等级标准由县有关应急专项预案确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县应急委员会

按照“精干、统一、高效”的原则,县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作为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机构。县应急委成员为县长、副县长,有关部门负责人,武警中队负责人。

2、县应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应急工作机构的决策;

(2)审议决定本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重大决策;

(3)组织指挥协调忻城县范围内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协调跨县(市、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

(5)指导本县应急重点项目建设;

(6)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忻城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

依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设立的县突发公共事件各应急专项指挥部、领导小组、委员会(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等),是县应急委处置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对有关应急专项处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协调。

4、忻城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县应急委的决策;

(2)负责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

(3)负责组织指挥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

(5)承担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5、县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应急办),负责县应急委日常工作。县应急办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兼县应急办主任。县应急办成员由各相关部门抽调。

6、县应急办的主要职责:

(1)执行县应急委和应急专项指挥机构的决定;

(2)负责汇集、研究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提出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发展趋势预测及对策建议;

(3)具体负责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4)负责救流、呼吁和接受外来援助;

(5)负责县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6)承担县应急委和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分别设在忻城县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

8、县应急委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其主要职责:

(1)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专家,为县应急委和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保障;

(2)根据县应急委和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要求,参与应急监测、预警、响应、保障、善后处置等工作。

(应急组织体系图见附录)

9、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本级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和工作机构、以及专家咨询机构,负责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联动机制

1、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要做到县、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相互联动以及部门之间相互联动,互相支持,社会各方密切配合。

2、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区直、市直驻忻城单位、驻忻城预备役三营、武警忻城中队根据县应急委和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提出的支援请求,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参加县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建立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网络机制,负责沟通信息、协调业务、传达指令等方面的工作。

4、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实施统一接警、统一处警,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和应急反应效率。

三、监测、报告、预警

(一)监测

1、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体系,负责相应突发公共事件日常监测的管理和监督,并确保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

2、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测工作机构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监测制度和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交流制度。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收集单位应当保密。

(二)报告

1、各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及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机构、其他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有密切关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责任人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设立公布110、119、120、122、12395等报告电话和电子网站(邮箱)。有条件的可设立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重大信息报告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反映突发公共事件隐患和信息;有权举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测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不作为或违法作为情况。

2、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突发公共事件监测机构和有关单位获悉可能诱发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发现突发公共事件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应急工作机构报告。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应急工作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及时采取必要应急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应急工作机构报告;情况特别紧急或重大时,可以越级上报。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应急工作机构,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范本见附录)

(三)预警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按以下规定办理;

1、县应急办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分析判断,必要时,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综合评估,识别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

2、县应急办将识别确定的属于一般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通报;将属于较重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向县人民政府通报;将属于严重和特别严重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将属于特别严重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3、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报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全县或事发地乡(镇)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机关等内容的预警公告;

4、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公告可以通过广播、有线电视、通信网络、警报器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新闻媒体、通信网络和人防等单位有义务按规定向社会发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公告;

5、对于达到特别严重(I级)、严重(II级)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县应急委或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协调各有关部门、各类应急处置力量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启动本总体应急预案或市应急专项预案的准备;

6、县应急办根据预警信息变化情况和专家评估意见,对原的预警信息提出变更或解除建议,变更或解除预警公告按预警规定。

四、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得到确认后,事发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本级政府相关预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的应对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应急资源;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及时向县应急办、应急专项工作机构报告,对无力处置或需要县支持、帮助的要同时提出明确的建议。波及其他乡(镇)的,要及时予以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二)应急基本程序

1、县应急办、县应急专项工作机构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运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将分析判断结果和具体应急处置意见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2、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接到关于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应当召集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判明需启动预案时,直接决定启动县应急专项预案或本总体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具体的处置指令;责成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

(3)调集专业处置力量进行抢险和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请求驻忻城部队和武警忻城中队给予支援;

(4)县应急委、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有关领导赴现场组织协调。必要时,县长赴现场组织协调;

(5)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

(6)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市政府或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向有关县(市)通报情况;

(7)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县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及时将中央、自治区、市和县领导同志的指示传达到事发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应急专项工作机构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同时,加强与事发地和有关方面的联系,掌握事件动态,督办落实情况。

3、县各职能部门接到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应急指令后,立即按照本总体应急预案、县应急专项预案和本部门相应预案的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县应急委领导到达事发地后,进一步了解先期处置情况,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立即研究制定各种应急处置方案,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指挥协调抢险救援;

(3)组织指挥人群疏散、安置;

(4)对人为突发公共事件的肇事者及时进行监控;

(5)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6)向县人民政府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事态发展难以控制时,报告市应急办或市有关部门。

5、现场指挥部一般由县或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有关应急救援部门、事故责任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指挥长一般由县或乡(镇)长担任,全权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并承担相应责任。

6、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以及区直、市直驻忻城单位等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人员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负责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应急通信、人员疏散和安置、社会动员、特种应急、信息综合、新闻报道、应急物资经费保障、生活保障等工作。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7、在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县专家组要迅速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处置方案和建议,供现场指挥部和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决策参考。

(三)扩大应急

1、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有扩大趋势或影响其他地域、领域时,由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决定进一步措施,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涉及全县趋于严重时,县应急委应当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需要市或其他县(市、区)提供援助的,上报市人民政府或市应急领导机构请求支援。必要时,县人民政府可提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忻城县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展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县应急委和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报告。县应急委和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应当立即采取 相应的处置措施。

2、如突发公共事件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份亡、失踪、被困,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需要国际社会援助的,由县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新闻报道

1、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报道严格执行《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__]22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改进和加强区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办发[20__]42号)规定。

2、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救援工作的情况、存在的困难、介绍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五)应急结束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人员、财产、环境的危害已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由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或县应急委宣布现场应急结束,或提请市人民政府决定终止紧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事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有关人员的安置、救济、抚恤,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与处置等工作。

2、事件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灾民安置和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和社会秩序。

3、事件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污染物或危险品的收集、现场清理、消毒、疾病预防、疫情监控等工作,防止发生重大事故。

4、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征(调)用的物资、设备、安置场所等,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妥善处理。

5、县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危害情况和当地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等进行初步评估后,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展赈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二)社会救助

1、县民政局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危害情况及灾民救济需求情况,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政府救济、社会救济,并做好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县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组织要加强与国际红十字会等国际有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吸纳国际非政府捐赠款助款物。

3、对于人为原因造成的事件,在事件中受害的单位、人员有权依法提请行政或司法救助,请求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给予赔偿。

4、县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订社会救助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积极督促保险机构根据自身的职责和任务,积极参与突发公共事件保险。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积极参与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事故保险承保,事发后快速勘查、快速理赔。

(四)调查和总结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及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和要求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事件调查,核实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减灾工作的综合情况,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写出调查报告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2、突发公共事件责任单位应当配合联合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并做好自身调查和事件隐患整改工作。

(应急工作流程图见附录)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应急办应当利用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向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提供抢险救援装备、队伍、交通、医疗卫生、物资、资金、专家数据和现场处置等信息。

2、县应急办会同各应急专项责任单位,提出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和各应急专项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项目的方案,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应急保障等基础数据库。

3、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相关应急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并按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度报的要求,定期向县应急办报送;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即时报送。县电信局配合做好县各应急专项信息管理系统之间传输网络的协调。

4、县应急办负责应急信息的综合集成,定期向县应急委和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报告,提供咨询和建议。

(二)通信保障

1、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与现场指挥部之间应当建立应急指挥通信平台,保障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过程的总实时监控。

2、县通信运营机构应当加强应急处置专用通信网、重要通信设施、线路和装备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可靠的应急保障措施。

3、县电信局负责协调县内各通信运营机构,确保应急指挥信息畅通,为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提供机动通信保障。必要时,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可依法紧急调用或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

(三)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1、县应急办会同负有应急抢险救助责任的部门和单位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有效期限等。

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储存环境、条件应当符合安全存放、方便调用的要求。严格执行调用登记制度和补充更新制度。

(四)应急队伍保障

1、县应急办会同各部门加强对应急队伍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进一步优化、强化以应急专业队伍为主体、 社区志愿者队伍为辅助、驻忻城预备役三营、武警忻城中队为强大支持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体系,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2、驻忻城预备役三营、武警忻城中队按有关规定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人民武装部门负责组建训练民兵应急救援队伍;_门负责组建训练消防、治安、反恐防暴特勤队和专业队伍;人防、卫生、环保部门负责组建训练防化、防疫特勤队和专业队伍;地震部门负责组建训练地震紧急救援队伍;_门负责组建训练建筑、自来水、燃气抢险抢修专业队伍;环保部门负责组建训练环保监测和应急处理专业队伍;_门负责组建训练医疗救护专业队伍;_门负责组建训练运输专业队伍;公路部门负责组织训练公路、道路、桥梁抢修专业队伍;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建训练通信保障专业队伍和通信抢修专业队伍;水利部门负责组建和训练防汛机动抢险、抗旱服务队伍;农业、林业、水产畜牧部门负责组建训练农业、林业、水产畜牧救灾专业队伍;_门负责组建训练地质灾害应急救灾专业队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建训练液化气体罐车交通事故、压力容器抢险专业队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建训练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救援专业队伍;大、中型企业根据政府要求和企业生产安全需要组建训练相应的专职特勤队伍和专业队伍;其他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专业队伍。一旦需要,确保各专业队伍能够迅速开赴现场开展救灾抢险工作。

县团委、红十字会、社区、街道负责组建训练有关志愿者队伍。

3、各应急专业队伍的总体情况、编成要素、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的能力,由负责组建部门每年年初向县应急委作出报告,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县应急委报告备案。

4、各应急专业队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配备各类先进的救援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订各类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五)交通保障

1、县交通局负责交通保障的组织与实施;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管制;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_门要及时对事件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根据应急需要,及时开通紧急运输,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必要时,依法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3、交通、公安、公路、农机等部门或单位应当建立交通动态数据库,掌握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情况。

(六)医疗卫生保障

1、县卫生局统筹安排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县红十字会应当组织群众和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现场医疗救护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根据事件的特性和需要,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

2、院前急救体系,按照有关标准建站布点,农村也要合理设置和建立救护站(点),尽量缩短反应时间。

3、县卫生局负责应急医疗救护保障,拟订医疗救护保障计划,县经贸局负责应急药品保障,医疗救护计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4、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控制系统、信息系统、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社会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七)治安保障

1、县公安局会同武警忻城中队负责组织应急治安保障,明确包括警力集结、布控要求、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各项准备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_门要迅速组织事件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立即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抢劫、盗窃和造谣、煽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当地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视情况及时疏散受灾群众。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动员、组织当地单位和群众,开展群防联防,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八)物资保障

1、县民政局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供应,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储备、调拨和供应;县经贸局负责应急药品的储备、供应;县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局负责有关应急农业生产种子、养殖种苗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救援物资储备、调拨和供应;县环保局负责有关应急环境监测设备、装备的配置和调拨;中石化忻城石油分公司负责应急油料的储备、调拨和供应;县_负责应急粮食的储备、调拨和供应。

2、县有关部门应当与其他县(市、区)建立对口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便在需要时,迅速从其他县(市、区)调入相关救灾物资;必要时,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3、县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保障,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在保证一定数量的必需救灾物资储备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应急生产运行机制,实现救灾物资动态储备。

5、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散和失效;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对储备物资予以补充和更新。

(九)资金保障

1、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信息化建设、日常运作和保障,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相关科研和成果转化,预案演练、演习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各乡(镇)财政予以保障。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所需的经费列入各乡(镇)财政年度预算,县财政视情况对乡(镇)财政予以补助;必要时,申请市财政补助。

(十)社会动员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会动员保障工作,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和影响范围内的动员对象动员起来,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 应急工作。

(十一)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1、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以人为本、平战结合的基本原则,以及“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鼓励利用现有设施因地制宜进行改造,逐步建成一批避难基础设施,确保疏散避难人员的应急需要。

2、县建设局、人防办、地震办等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紧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建立和完善紧急避难场所的使用制度。

3、加强城镇地下防护工程与地面紧急避难场所的配套建设。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可以将紧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其中,预留避难场所建设场地,完善紧急避难功能,增强应急避难能力。农村可结合本地地形、地貌特点,在方便与安全地区选定临时避难场所。

4、紧急避难场所工程建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确保质量,保持应急使用状态。

(十二)技术储备与保障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储备和保障,由县教育和科技局组织、指导、协调,拟订技术储备与保障计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县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县应急委和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的要求,派出专家组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重大决策和重大行动进行科学论证和提出咨询建议。

3、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以及各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的建设,要充分借助县内外、市内外、区内外、国内外相关科研机构的专业知识、技术及人才的力量,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具有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

4县教育和科技局要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和科研力量,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科学研究,当前尤其要加强对洪涝、地质、地震、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重大传染病、中毒、高层建筑火灾、环境等方面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及先进的救灾技术、装备研究。

(十三)法制保障

1、县应急办会同县_按规定程序组织制订有关应急工作综合性或专项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或政府规章草案。

2、实现应急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公众宣传教育

1、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增强社会公众的忧患意识和参与意识。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委会负责对本单位人员和人民群众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知识和技能教育。使其增强法律意识,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技能及心理疏导方法,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3、县教育和科技局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教育规划和计划,形成从小学、中学、大学的教育系列,在学校中普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检查落实。

(二)培训

1、县人民政府建立领导干部上岗前和常规性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提高各级政府领导指挥、协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2、县人事局会同各部门建立公务员和应急管理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提高公务员应急工作管理能力和技能水平。

3、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努力创造条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科普教育和专业应急技术培训基地。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

4、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按照分级管理、逐级培训的原则,每年集中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开展1-2次的专业技能和综合处置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救援人员的快速应急救援能力。

(三)演练

1、县应急委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各有关部门参与、跨区域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综合演练,检验各应急部门协同配合和各专业保障能力,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部门应急预案每年组织1至2次演练。

2、演练结束后,负责组织演练的部门要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演练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本部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相关部门作书面总结报告。

八、附件

(一)名词术语

1、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地区甚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是政府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明确规定突发公共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用什么资源做等问题。应急预案包括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本总体应急预案是县人民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行动依据,同时也是指导县直单位、部门和乡(镇)编制应急预案的依据。

3、应急组织机构:是指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而成立的机构,通常包括应急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

4、预测:是指预测机构通过各种监测途径采集到的有关事件信息,按事先确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分析比较从而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级别、危害范围、程度等进行的理论推测,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

5、预警:是指预警机构依照预测机构提供的突发公共事件分析推测结论,按预案的规定向社会和公众发出警报的制度。

6.应急响应:是指针对已判明的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的相应措施进行处理。通常应急响应分为先期处置、控制、消除、结束等阶段。

7、后期处置:是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调查和总结工作。

8、保障措施:是指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产生的危害而开展的提高应急行动能力及推进有效应急响应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通信与信息、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应急队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经费、社会动员、紧急避难场所和技术储备等方面。

(二)专项预案目录

1、县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2、县突发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3、县森林火灾扑救处理应急预案

4、县地震应急预案

5、县人民政府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6、县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7、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县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9、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0、县处理电力突发公共事件预案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13、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三)预案管理

1、县应急办是忻城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应急专项预案的管理部门。

2、本总体应急预案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3、本总体应急预案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由县应急办具体组织。每一次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都要对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专项预案及时进行重新评估,予以落实、更新和提高。

4、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参照本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县人民县人民政府备案。

(四) 预案实施的监督检查与奖惩

1、本总体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根据需要随时向市和县_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接受市和县_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县应急专项预案的实施过程,接受县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

2、本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奖励与惩罚按相应的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制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五)制定与解释

1、本总体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制定。

2、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监测、报告、预警、应急向应、应急保障、宣传教育、演练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总体应急预案具体适用由县应急办负责解释。

(六)预案实施时间

本总体应急预案自之日起实施。

九、附录

(一)组织体系图

(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

报告单位:

报告人:

报告时间:

基本情况:

事件类型及可能级别:初步原因:

事件地点:

伤亡情况:

抢险情况:

救护情况:

财产损失:

已脱险和威胁人群:

现场指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预计事件的发展趋势:

需要支援的项目:

信息部门:

接收时间:

要求下次报告时间: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4篇

为了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我镇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事故,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提高我镇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理能力,根据《_环境保护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蟒河镇区域内发生影响集中饮用水源及分散式水源的严重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镇政府成立饮用水源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饮用水源污染的处置工作。

发生一般或较大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由本镇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理和组织调查。

发生重特大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由本镇指挥部报县政府环境应急处理机构并在其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本镇指挥部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蟒河镇环保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所长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理专业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的各种信息。

三、影响集中饮用水源安全的报告

(一)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致使饮用水源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向镇_门或镇政府办公室报告,镇政府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和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接到环境污染报告与破坏事故报告的部门应及时动员受到污染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疏散。

(二)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县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5篇

一、深入贯彻学习,提高认识

为充分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损失,我办充分利用每周星期一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全国、省、成都市和*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性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安排布置应急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广泛宣传,提高认识,确保我办应急管理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在突发事件面前能沉着应对。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我办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市上有关文件精神,经办党组和主任办公会研究,成立了*市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处理移民突性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蒲良全任组长,全面负责各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副主任赵新天、宋海燕,调研员王其林、范开明、王志福任副组长,分别负责我市河东、河西片移民安置乡镇和移民搬迁乡镇的移民突发性的应急管理工作及其它公共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协调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对口联系乡镇,配合乡镇移民办搞好移民政策的落实和稳定工作,开展应急演练,协同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科学编制预案,确保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我办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我市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今年初,我办制定了《处理移民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并根据可能会出现的移民突发性,制定了相应的处置应对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认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为了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处置程序,提高实战能力,结合《应急预案》,上半年,我办组织了1次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在演练过程中,领导小组沉着应战、果断指挥;各科室紧密配合,互相协调,组织干部职工立即停止工作,并迅速关闭电源,抢救重要资料,然后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成功应对了突发事件。通过实战演练,达到模拟运行应急机制、管理体制,调整、充实预案的内容,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解决在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救援机制。下半年,我办还将组织1次应对移民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演练活动。

今年5月12日下午两点二十八分,当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来临时,我办立即组织干部职工疏散救生,并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由于平时认真演练,措施恰当,此次地震中我单位人员无一受伤,所有移民档案资料均完好无损。

五、组织教育培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为保证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合理,使预案真正能够在突发事件中发挥应有作用,我办聘请了市上有关部门有经验的同志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责任分工、事故报告的程序、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

六、认真排查隐患,防止移民不稳定事件发生

由于移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处理不当,就容易引发移民群体性上访。针对此,我办对容易引起移民突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问题和可能会进京上访人员逐一进行清理,彻底清查危险源,并将危险源的事由、涉及人员、形成原因、可能会出现的后果及应对措施等相关资料建立数据库,重点加以解决和应对。同时,组织包乡干部对自己所负责的乡镇每月进行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排查结果由科汇总后上报市上有关部门和成都市移民办,如遇重大问题立即上报,确保我市移民稳定。

七、加强应急值班,畅通信息渠道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6篇

各乡镇人民政府、西郊开发区、二十里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加强应急管理,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大事。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我区编制完成了崆峒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配备了突发公共事件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预案编制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预案还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机构和队伍不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滞后,面向全社会的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宣传培训还不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弱。为了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按照《_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7〕25号)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平政发〔2007〕7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建成覆盖全区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规规章,建立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

(一)编制并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依据《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编制专项应急规划,区发改局汇总提出《“十一五”期间崆峒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力争10月底前完成,并抓紧组织实施。规划应体现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的原则,统一规划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科学指导专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要根据崆峒区总体应急预案,尽快构建覆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的预案体系。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本单位预案,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区政府统一协调全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崆峒区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统一为应急委员会,区应急委员会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均下设日常办事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充分发挥在本地区及相关领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作用。加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

三、认真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

(一)开展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区政办发〔2007〕94号)文件要求,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监控工作,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同时,要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务必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类风险隐患的普查工作,并将普查结果汇总后及时报区政府应急办公室。

(二)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报预警工作。要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07〕2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和预警体系,增强应急工作的主动性和超前性。进一步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报告程序、报告时限等,确保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项目,明确责任主体。特别要关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要害部位,定期收集、报送、研判、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重大紧急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建立预警信息通报和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对不及时预警信息、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三)大力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科普宣教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要制定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对地方和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区党校培训内容。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积极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逐步推广应急识别系统。要在各种招考和资格认证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内容。充分运用各种现代传播手段,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新闻媒体应无偿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并支持社会各界发挥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作用。

四、不断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7篇

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我镇的工作实际,2014年全镇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十八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继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大力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工作质量,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形成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的总体要求,抓紧做好各村街、镇直单位和政府部门应急管理机构的建设,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二)继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体系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充分发挥预案在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一是继续加快预案编制进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督促各村街、镇直单位按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快本地区、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编制工作。切实做到从政府到基层单位都有预案,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制订相应预案,相关预案间互相衔接,不留空档,确保预案层级分明、规定具体、科学规范。二是认真研究,充分论证,注重预案的可操作性。在完善和修订预案过程中,要围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注意吸取以往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经验教训,加强调研,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不断提高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三)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年内镇协调组织防汛演练、防火演练不少于2次。各镇直单位应急预案演练由各单位负责,结合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组织岗位练兵和模拟演练,一年内不少于2次。通过演练为启动应急预案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奠定良好基础。

(四)认真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

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宣传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公众应急综合素质,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使公众了解和掌握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进行自救、互救及配合政府救援的正确方法,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法制意识。推动全镇开展面向乡村、社区、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8篇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困难甚至危机,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积极运用教育的方法,疏导的手段,多做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2、预防为主。坚持常备不懈、预防在先的思想,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分级负责。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建立以事发地村级组织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

4、协调配合。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结合。建立以事发地村民组织为主,民兵预备役为主,志愿者队伍及社会力量为补充,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应急组织体系。

5、依靠科学。坚持依靠科技防灾减灾,积极发挥专家的作用。充分利用上级有关部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及时掌握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不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分析和处理水平,以及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

6、整合资源。坚持条块结合、资源共享,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合力。

三、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干旱、冰雹、大雪、寒流、雷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大型建筑物倒塌和城市道路严重塌陷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港澳台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商品市场异常波动、金融风波),较大规模的,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分队

应急分队由基层民兵和镇机关应急分队成员、派出所干警组成,由镇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直接指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同时配合上级应急机构部门迅速撤离现场及周边人员,抢救受伤人员,防止和控制事态蔓延等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二)村民小组巡逻队

由村干部、党员、各村民小组长、民兵组成。灾期内负责各自村民小组重点防范区域的巡逻值班,一旦发现情况,立即向镇指挥部报告,在灾期内一律听从指挥部统一调遣。

五、突发公共事件报告

(一)镇指挥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警后,应及时将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二)各村和镇有关部门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或接报后,应当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在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或接报后,各村和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向镇政府报告。

(三)信息报送应急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虚报、谎报和缓报。镇政府拟将建立镇政府值班管理系统,负责接收全镇各村各部门上报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各村要在灾期、汛期等非常时期,加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

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接到突发事件警报或报告后,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各有关工作小组要迅速赶赴现场,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在镇工作组赶到之前,事发地村主要干部必须在现场指挥,保持与镇指挥部门联系,组织好村民小组巡逻队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出现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等事态时,立即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请求扩大应急。现场处置时应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力控制态势发展,防止和阻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我镇现场指挥部主管领导要与县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做好前期处置工作交接。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村级组织需调动当地力量配合县、镇做好恢复与重建工作。

七、新闻报道

事发地村级组织未经镇政府同意不得擅自报道突发公共事件,应当按照中央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合镇政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稳定,镇信息综合组应及时将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准确、全面地给公众,避免误导和新闻炒作,澄清事实,消除疑虑。

八、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表现出色成效显著或有功的人和事可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事件,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应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9篇

为了确保我县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确保春节期间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农村供水保障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程运行管理

各乡镇要加强春节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强各供水工程人员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理人员对各供水工程进行检修维护,确保供水工程正常运行,保证节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应急小组

县水利局成立供水保障应急工作小组,由局长陶明亮任总协调,副局长杨积平任副总协调,分成6个小组,由局领导带队,成员从局属各站(中心)抽调,水利工作站负责小组日常工作及联络。

各乡镇相应成立供水保障应急工作小组,由各乡镇的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水利工作站站长、各村书记(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乡镇水利工作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乡镇应在各村委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县水利局春节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值班人员及电话详见附表。

三、处置机制

(一)预警机制

1.建立千吨万人、千人以上、供水矛盾较为突出、存在重大旱情隐患的'农村供水工程联络人制度,春节期间每天通过微信、短信实行“零报告”制度。

2.春节期间乡镇水利工作站、供水单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

3.春节期间各乡镇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报当天当地供水保障情况,并预测第二天供水情况,同时根据预测情况开展相应预防工作。

(二)报告机制

1.对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对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事件的发展趋势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记录上报工作。

2.县水利局将在县主要媒体网站上公布春节期间值班电话,同时明确专人负责盯紧本辖区内“e三明”、值班电话、邮箱等投诉信访件。一旦接到投诉信访,要立即问询核实,启动应对措施。

(三)处理机制

遇到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根据“属地为主”的原则,当地要指派专人第一时间前往核实处理。

1.各乡镇应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预警措施,遇到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响应处理,并做好记录上报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报警电话后,应及时组织供水管护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同时在24小时内向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上报险情。

3.县水利局接到缺水报警电话后,第一时间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提出处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连片缺水或缺水人口达到1000人以上,应向县应急管理局上报险情。县应急管理局接警后,根据险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并报县政府值班室备案。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10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指导杨湾镇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

依据《_水法》、《_传染病防治法》、《_水污染防治法》、《_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_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望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望江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杨湾镇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化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6)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2.水厂供水故障应急预案

根据停水时间长短,将水厂供水故障分为三级,其中一级的级别为最高。

三级∶短时故障停水,时间在二小时以内。

1.故障种类

专用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二小时内恢复供电的。

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二小时内修复的。

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水质超过3NTU,能在二小时内修复的。

液氯泄漏事故∶紫铜管泄漏,紫铜管与钢瓶连接处泄漏。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公司负责人。

3.抢修措施

机电维修班长到达现场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时组织人员维修。抢修工作完成,撤离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运行班长将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厂长和供水热线。

抢修责任人∶运行班长和机电维修班长

二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四小时以内。

1.故障种类

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四小时内恢复供电的。

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四小时内修复的。

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5NTU或出厂水无余氯,能在四小时内修复的。

液氯泄漏事故∶加氯管线泄漏,加氯设备泄漏。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机电维修班长和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后,判断事故等级,将发生故障情况报告公司负责太和供水热线。

3.抢修措施

水厂厂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人员抢修。分管经理到达现场,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参与抢修,发布停水信息,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络,做出事故是否升级的判断。抢修工作完成,撤消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分管经理将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公司负责人和供水热线。

抢修责任人∶水厂厂长

一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十二小时以内。

1.故障种类

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10NTU或出厂水无余氯,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液氯泄漏事故∶液氯钢瓶阀门和丝堵的'密封面失效泄漏,液氯钢瓶易溶塞泄漏,液氯钢瓶瓶身轻微泄漏。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机电维修班长和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并将发生故障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和供水热线。公司总经理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及时向镇政府领导和县住建局、县水利局报告,向用户发布停水信息。

3.抢修措施

厂长及生产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与上级领导和新闻媒体沟通联络;做出事故是否升级的判断。抢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热线,向上级领导报告。

抢修责任人∶水厂厂长

3.供水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供水管网突发事故分级及应急处理措施

根据我镇各水厂实际情况,将供水管网突发事故分为三级,其中-级的级别最高。

1.三级∶指管道口径在DN50以下的爆管,关阀后影响100户以内正常供水的。

信息通知∶接到报漏,管线分公司抢修队应立即到达现场,确定影响供水范围,报水厂厂长和杨湾镇政府办公室。

抢修负责人∶水厂抢修队队长。

抢修措施∶抢修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要关闭的阀门,迅速止水,组织抢修。对抢修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用警示带圈出抢修区域。

抢修机械、设备∶抢修车1辆、发电机1台、φ50水泵1合。

开阀送水∶抢修完成后,应立即开阀送水,报公司经理和供水热线。

2.二级∶指管道口径在DN50~110之间的爆管,关阀后影响整个自然村或影响1000户以内正常供水,且漏水点在重点地区、重要道路的。

信息通知;接到报漏,水厂厂长应迅速到达现场,确定事故等级,报镇供水分管负责人和镇政府办公室。由镇政府责令所在村向影响区域用户发布停水信息。

抢修负责人∶水厂厂长。

抢修措施;由抢修负责人现场指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修。水厂厂长到达现场,协调水厂有关人员参与抢修,协调交警部门疏导交通,抢修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要关闭的阀门,迅速止水,组织抢修。对抢修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用警示带圈出抢修区域,按要求摆放供水抢修指示牌等安全警示标志,夜间照明、反光标志要准备齐全,对在4小时内不能完成的抢修,必须进行围挡。

抢修机械、设备∶抢修车2辆、挖掘机1辆、发电机2台、φ50、φ100水泵各1台。

开阀送水∶抢修完成后,应及时开阀送水,并报水厂负责人和当地政府。

3.一级∶指管道口径在DN110~200之间的爆管,停水影响10000户以内正常供水,且漏点在重点地区、重点道路的。

信息通知;接到报漏,水厂厂长应迅速到达现场,确定事故等级,报供水热线。由供水热线发布停水信息。由水厂负责人向当地政府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抢修负责人∶水厂负责人。

抢修措施∶由抢修责任人现场指挥,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参与抢修,与交警部门联系疏导交通。公司负责人到达现场,协助抢修,与新闻媒体和用户沟通联络。抢修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要关闭的阀门,迅速关阀止水,组织抢修。对抢修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用警示带圈出抢修区域,按要求摆放供水抢修指示牌等安全警示标志,夜间照明、反光标志要准备齐全,对在8小时内不能完成的抢修,必须进行围挡。

抢修机械、设备∶抢修车2辆、挖掘机1辆、8吨吊车1辆、大货车1辆、发电机1台、φ50水泵2台、φ100水泵2台。

开阀送水∶抢修完成后,应及时开阀送水,并报水厂厂长、政府分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等。

应急响应

1.确定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由水厂厂长确定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水厂厂长组织管道抢修,并负责对水厂内部各级人员发布信息。

对外部信息发布由水厂办公室主任负责,包括向用户、上级领导、媒体、交警队等。

2.抢修指挥部的设定抢修指挥部设在水厂本部。

3.事故升级在抢修工作中,抢修负责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认定事故等级,需要三级升二级、或二级升一级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意升级后,及时通知供水热线,并根据相应的级别,增加抢修人力、物力。

4.要做到_三要三随_

要备足备品备件,做到随用随取;

要保障抢修设备正常完好,做到随到随用;

、要抢维修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喊随到。

5、备品备件及责任人

钢管∶DN200、DN160、DN110、DN90钢管或铸管各储存不少于100米。

管箍∶DN200、DN160、DN110、DN90大小头各10个,DN200、DN160、DN110、DN90管箍各10个。

快速水泥∶快速水泥不少于300公斤。

油麻∶油麻不少于200公斤。

4.水源水质事件应急预案

水源水质事故的分级和应急处理措施

1.三级∶一般水质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原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悬浮物质,造成原水浊度增高时。可通过合理调整净水剂投加量的方法来达到满意的净水效果。

高藻期原水澡类含量高,处理难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厂水难以达标时,水厂应立即在原水中投加液氯,并适当提高加氯量,提高预氯化效果。

原水水质出现异常,污染物质超过有关标准,但经过水厂正常处理,出厂水水质可以达标时。水厂化验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水质检测的频率。

2.二级∶较大水质事件

当发生不明原因的水质恶化、污染物严重超标及水源性疾病爆发时,接到报告或发现原水水质问题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同时向县卫生监督部门和县环保局报告,中心化验室要加强对水源水水质的监测,增加检测频率和检测项目,并协同县卫生监督部门、县环保局尽快查明原因。同时水厂要提高液氯投加量,增加杀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处理措施,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如果水质不达标,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报经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直到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3.一级∶重大水质事件

源水水体发生突发性化学污染事故时,如投毒、运输车辆侧翻、化工厂泄漏等。接到报告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水厂厂长、杨湾镇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县卫生监督部门和县环保局报告。中心化验室要协同县卫生监督部门、县环保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种类、包装、数量及出事地点等有关情况,加强对出厂水水质的检测,对水源水质的监测应沿着源水上游在接近被污染的断面采集水样检测或在取水口上游2公里处的断面采水检测,同时可采取生物监测措施,若生物监测出现异常情况或化学检测超出允许浓度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通过新闻媒体告之用户停止用水,直至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应急响应

进入应急状态时,各部门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发生一般水质事件,水厂化验室要向水厂厂长报告,由水厂厂长现场指挥,保证正常供水。发生较大水质事件,立即报告镇分管领导,由镇分管领导现场指挥,水厂厂长和化验室全力以赴,并会同县环保局和县卫生监督部门尽快查明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并将事故的发生和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重大水质事件,镇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现现场,了解情况,迅速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报告,请求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在上级领导的指挥下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将水体受污染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5.附则

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11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_水法》、《_传染病防治法》、《_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_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横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区域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洪灾、火灾导致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工程、净化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破坏。

5.因人为破坏引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他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原则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分级建立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建立相应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原则

以乡人民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在饮水安全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农村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降到最低程度。

二、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制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一)Ⅰ级饮水安全事件

Ⅰ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

2.因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致使4个以上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4个以上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二)Ⅱ级饮水安全事件

Ⅱ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2.因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造成2个以上4个以下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2个以上4个以下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三)Ⅲ级饮水安全事件

Ⅲ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25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2.因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造成1个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1个村级水源地取水中断。

(四)Ⅳ级饮水安全事件

Ⅳ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饮水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3人以下死亡或25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质污染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下。

2.因饮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一个或多个自然村水源地取水中断。

3.因自然灾害或水源地水质污染造成农村一个或多个自然村水源地取水中断。

三、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体系

成立乡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组织领导全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主任由蒙思贤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饮水安全应急工作。

(二)饮水安全组织机构的职责

1.乡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饮水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应急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派出所、水利、财政、民政、卫生、乡村建设服务中心、供电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全乡范围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突发性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存在隐患的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传达和执行自治区、市、县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乡政府:负责组织响应全乡因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其他领域事故(事件)引发的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拟定本乡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制定本乡应急预案;掌握本乡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乡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乡农水站:负责协助全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负责协助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协助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负责协助做好区域内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协助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弃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负责协助饮用水源水质监测。

乡财政所: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经费及时安排下拨;负责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乡民政办:负责对受灾群众,经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受灾家庭的生活保障工作。

乡卫生院、乡卫计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派出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乡文广站: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

镇龙供电所: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和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

3.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预案,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组织相关演练。

四、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乡政府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要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保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电信部门要保障通讯线路的畅通。

(三)资金保障

由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乡政府审批,申请调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四)物资保障

发生应急事件时,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由乡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乡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乡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消防、水利、交通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

(七)治安维护

镇龙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五、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1周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单位和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分别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乡政府负责协调市水利局、市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待上级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要继续协助水利部门对水质的监测,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乡政府要对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通过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乡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12篇

为了保障全园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我校饮用水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饮用水事故处理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应急预案。

(一)饮用水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幼儿园领导,教育局、保健医生,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幼儿园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幼儿园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保健医生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饮用水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仓库存水处。通知供水单位到校接受调查。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幼儿园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幼儿园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二)饮用水供应中断

如幼儿园饮用水短期(临时)中断供应:

(1)幼儿园可安排食堂人员及时在幼儿园的主要通道处设置温开水供应点,保证幼儿饮水的正常供应。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13篇

为提高我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举行腾冲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四级应急演练。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突发公共事件如果不及时处置,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难以估量。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就是要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这也是_、_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建设“和谐腾冲”的有力保障。我县每年都会不同程度地受到暴雨、地质等自然灾害的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非煤矿山灾难事故时有发生,公共卫生事件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近年来,受经济全球化、市场化和信息化的影响,一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机率逐年增加。种种突发性公共事件,不仅造成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还会影响社会稳定,甚至危及国家安全,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这就要求我们要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和复杂局面的能力,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风险、困难和危机,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的建设,为实现经济和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根本体现。突发公共事件具有发生突然、起因复杂、判断困难、蔓延迅速、危害严重、影响广泛的特点。如果没有完善的预警体系、高效的应急机制,就会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在2003年举国上下抗击“非典”的过程给了我们很多重要启示,让我们认识到,一个明智的、负责的政府,一定会从灾难中掌握比平时更多的民情,了解比平时更多的民意,赢得比平时更多的民心。为此,各级政府一定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行政能力。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提高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人民群众谋福利,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少受损失,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以人为本”不是一句空话,应急就是“应”人民群众之“急”,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这是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出发点。今年7月19日,我县发生了特大泥石流自然灾害,灾害发生后我们迅速启动救援,做好了前期处置工作,对死者进行了妥善安置,为伤者赢得了宝贵的时间,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最大限度的降低了损失。这都得益于我们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有一套完整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有一支素质好、精干高效、战斗力强的综合应急队伍,使我们能够从容、有序、规范的应对危机。

二、认清形势,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在2003年全国遭受“非典”袭击造成重大损失后,_、_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公共安全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决定,随即_办公厅成立了应急预案工作小组。2005年1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_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同年12月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同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布局。今年5月19日在全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进一步提出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村、进基层单位”。云南省委省政府、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就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推进的时间表和具体的工作要求。

县委、县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各项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2006年1月,我县成立腾冲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作为我县常设的协调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今年7月,为适应应急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在县政府办设立应急管理股,与应急委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处理应急管理各项日常业务工作。目前各相关单位、部门和18个乡镇均设有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了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机构,并配备了专(兼)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116人。二是高标准编制应急预案。2006年1月,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了《腾冲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基层单位结合腾冲实际,制订和完善了各专业预案,现编制完成1个总体应急预案、36个专项应急预案、86个部门应急预案、234个乡镇应急预案,初步构建了覆盖县乡、各行业、各单位的预案体系。同时,实施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切实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了涵盖县乡机关单位的应急专(兼)职队伍和部分企业应急队伍。截至目前,共有县乡专(兼)职应急队伍130支,8000余人。这些力量,在我县的灾害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积极搭建应急信息网络平台。一方面,以电子政务网为平台,整合各部门、乡镇信息资源。2006年,县人民政府投资140万元,建设了县乡视频会议系统;年内还将建成“数字乡村”网络和电子政务网一期横向接入工程,使信息平台向社区、村社延伸,解决边远山区信息报告和预警的瓶颈问题。另一方面,针对重点区域、群体、行业、部位设立安全员、信息员,进一步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网络,努力构建覆盖全县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五是加大隐患排查整改。结合腾冲地理、气候特点,分时段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做到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实时监测、有效整改,使应急管理从被动防范逐步转向源头管理。

尽管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一方面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应急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从国际上看,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安全风险交织在一起,出现了程度加剧、范围扩大和连锁反应等世界性特点。从国内来看,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从我县的情况看,全县社会总体和谐稳定,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因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预防和处置的难度增大。自然灾害频发,事故隐患较多,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从应急管理工作本身来讲,工作刚刚起步,横向比较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公共安全面临的新形势不相适应:一是应急预案实效性、针对性不强,预案编制时缺乏对腾冲县情的总体把握,照搬照抄上级下发的指导性预案,出现“上下一般粗”现象。在具体编制过程中各自为阵,由于没有认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缺乏相互间的沟通,往往是与上级预案衔接得很好,却在与同级相关部门预案衔接上出现问题,标准不统一,要求相互矛盾,形不成合力。二是信息报告不及时,相比较而言,部门、企业向县政府报告信息没有向上级对口部门报告的及时,同时也还存在乡镇之间、部门之间报告信息及时性、准确性不平衡的现象。三是宣传教育工作滞后,社会公众普遍缺乏应急常识,群控群防工作格局尚未形成,人民群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不强。

前不久,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措施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预案体系、组织体系、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抓住关键环节,落实重点任务,为维护公共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核心,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更新观念,把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应急管理工作倾斜。要有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加强纵向和横向的配合协调,确保及时、有序地做好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真正把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第二,积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放在首位,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经常开展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第三,健全和完善我县的应急预案体系。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近年来,县政府按照上级的要求,初步完成了大部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工作,但总体上看,这些预案与上级的要求和应急处理还有一定差距,亟待进一步衔接和完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结合实际,抓紧修订相关应急预案,特别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农村、学校、企事业等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第四,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坚强有力的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是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生力军。要按照《腾冲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抓好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尽快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做到有专门的机构管事,有专门的人员办事。要建立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第五,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运行机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对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统筹安排。根据我县的实际,主要是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完善预测预警体系。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监测手段,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工作。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水平,为快速决策和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提供依据。二是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将信息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漏报,保障信息灵敏、通畅,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转变观念,理顺关系,建立和完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实现相互之间的资源共享,协调有序地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三、认真演练,提高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应急演练是在公共突发事件没有发生之前,组织人力物力模拟真实事件的发生过程,这是提高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演练:一是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在演练中完善应急体系,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政策支持。二是锻炼应急队伍,让应急救援人员在实战演练中切实感受到应急处置的重要性,明确职责,规范信息报告程序,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三是宣传教育。对于参演人员来说,应急演练是一次培训、一次教育、一次提高。对于观摩人员来说,是学习应急处置规程,提高安全防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的教育机会。四是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通过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能够及时在真实事件发生后,科学应对,从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为了此次应急演练获得圆满的成功,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协同工作,大家夜以继日的工作,精心谋划,制定了科学的演练方案和演练脚本,对每一个演练细节进行了仔细推敲,仅对演练文本就进行了10多次的修改,力求真实合理,不出差错。虽然演练的背景是虚设的,但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各项措施均按真实事件进行模拟安排。希望大家在演中发现问题,在看中得到收获,在总结中有所提高,才能达到演练的目的。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14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维护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_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共供水突发事故。构成公共供水突发事故的主要因素有:

(1)因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下降,出现水源严重不足和取水困难;

(2)水源或供水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

(3)主供配电系统因故瘫痪,消毒、输配电、净化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或液氯钢瓶发生爆炸、发生严重泄漏事故;

(4)输配水干管及配水系统管网发生爆管、断裂或突发灾难,影响大面积供水;

(5)地震、塌陷、洪涝等灾害导致供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

(6)战争、投毒、破坏或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等。

供水事故分级

根据供水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紧急程度,将供水事故分为一级至三级三个级别,三级为最高级别预警。I级(一般)、Ⅱ级(重大)、Ⅲ级(特别重大),预警颜色分别为黄色、橙色和红色。其中:

I级预警:

(1)水厂或加压配水站的生产设施设备、配水管道等发生故障,或氯气钢瓶出现中度泄漏,使制水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局部片区无压、无水,且6小时内不能恢复。

(2)荆泉水源地下水位下降9米以下,羊庄水源地下水位下降15米以下,水源地离心泵时常出现抽空现象,城区缺水率达10%、局部服务压力不足、日缺水量1万立方以上。

(3)水厂生产工艺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城乡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4项常规检测指标严重超标,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II级预警:

(1)受突发性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供水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全市大部分用户无压、无水,且12小时内不能恢复。

(2)荆泉水源地下水位下降12米以下,羊庄水源地下水位下降18米以下,城区需水量超过10万立方/日,水源地取水能力缺口达20%,城区日缺水量2万立方以上。

(3)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严重污染,造成城乡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一般化学、细菌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用水安全的。氯气钢瓶大量泄漏,严重危及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安全。

Ⅲ级预警:

(1)受突发性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城乡供水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全市停水,且8小时内不能恢复。

(2)荆泉水源地下水位下降14米以下,羊庄水源地下水位下降20米以下,水源地取水量缺口达50%以上,城区日缺水量5万立方以上,城区出现严重供水危机,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3)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城乡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项目中的毒理学、细菌学或放射性等部分指标严重超标,或氯气钢瓶爆炸或严重泄漏,造成工作人员伤亡,需紧急疏散周边居民和人群的,必须立即停止供水。

2.组织体系

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公共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启动、指挥、部署、组织实施和督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水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水务局、安监局、发改局、住建局、卫生局、环保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国土局、公安消防大队、供电公司、城乡供水中心、北辛街道办事处、羊庄镇及滕州电视台、滕州日报等。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作为日常办公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城乡供水中心主任兼任。

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析和上报预警信息;承接突发事件报告;根据现场处置指挥部对突发事件的判断和建议,向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建议;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和处置进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突发事件处置的指示和批示。

应急处置组织分工

指挥部根据公共供水突发事件的等级和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专业组。专业组的组成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涉及的相关部门确定。

现场处置指挥部:由市水务局、卫生局、公安局、安监局、住建局、国土局、城乡供水中心、北辛街道、羊庄镇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一般突发事件由市城乡供水中心协调有关部门现场指挥,重大突发事件由市水务局局长担任组长,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组织制定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组织有关专家对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调领导各有关专业组开展工作,随时向指挥部反馈突发事件现场的情况,执行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根据突发事件现场的具体情况建议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抢险处置组:由市水务局负责,市环保局、卫生局、公安消防大队、供电公司、城乡供水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根据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和现场处置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方案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进行应急处置。

专家咨询组:由市水务局负责,市安监局、卫生局、公安局、环保局、城乡供水中心等有关单位专家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对现场抢险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对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给予对口技术支持,提出处置方案的建议,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应急送水及供水监察组: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公安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城乡供水中心等部门配合。主要职责:市水务局负责制定应急送水、集中供水方案、企业避峰用水方案等,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并对以上行为进行检查与监督;市发改局负责落实企业避峰用水的`措施;市公安局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避免抢水斗殴事件的发生;市交通局组织车辆配合运送应急生活用水;市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调配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并送达指定地;市城乡供水中心负责落实供水水源,安排应急供水计划等工作。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生活供水由市城乡供水中心负责。

环境监测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卫生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污染物、污染源的监测、防治工作,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处理,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确定事故危害区域,并通报危害程度和范围。

事件调查组: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实际情况,成立突发事件调查组,市水务局、安监局、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及新闻单位参加。负责对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完成突发事件的调查报告,并提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3.预防预警机制

预防工作

市政府统一部署协调突发供水事件的预防工作,市水务、卫生、环保、城乡供水中心等部门按照管理职能分别对供水质量(水质、水压)和供水水源质量进行监管。

①加强对供水水质、原水水质及其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与检测,掌握水质动态。

②开展突发供水事件的应急预案演练,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③建立供水应急保障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预警与报警

市城乡供水中心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预警和报警信息应包括:供水事件预警的级别、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预警信息发布

市政府收到预警信息后,安排相关部门证实突发供水事件即将发生或已发生,初判其级别与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I级(黄色)的预警由市水务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发布;

Ⅱ级(橙色)的预警报枣庄市人民政府后,由滕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Ⅲ级(红色)的预警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后,由滕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3)根据突发供水事件的级别与类别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构。

4.应急响应

情况报告

报告程序

(1)供水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应急处理电话向供水24小时服务电话5534111报告。接到报告后,城乡供水中心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

(2)重大事故一经确认,城乡供水中心应将事故情况报告市水务局。若系水源、传染性疾病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同时报市环保、卫生等部门。

(3)特别重大事故一经确认,市水务局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

分级响应机制

Ⅰ级预警的响应与处置

突发供水事故造成局部片区无压、无水的,市城乡供水中心成立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按预案组织处置,做好解释工作,增派抢修人员进行抢修,派供水车临时供水。氯气钢瓶发生中度泄漏的,应立即启动氯气泄露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身着防化服实施现场封堵。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水务局。

天气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下降的,市城乡供水中心成立应急供水工作组,启动一级预警响应,将荆泉水源地抽空的离心泵更换为深井泵取水,供水生产部门加大水源地水位、水质观测密度,加强值班值守,科学调度,合理调控供水机组,保证城区用水需求。

供水水质检验项目中个别指标超标的,值班人员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水质检测站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Ⅱ级预警的响应与处置

突发供水事故造成全市大部分无压、无水的,市城乡供水中心应立即报告市水务局,张贴停水通知,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停水通告,增派抢修人员进行抢修,派供水车临时供水。

天气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较大下降的,将荆泉、羊庄水源地原有深井泵更换为高扬程深井泵取水,启用羊庄水源厂东侧2眼水源井,与羊庄水源厂输水管道并网,一并将羊庄镇西石楼水源地2眼水源井输水管道与羊庄水源地输水管道并网向城区输水,紧急征用国泰化工水源井,升级羊庄水源厂至第三加压水厂输水管道,同时对高耗水工企业生产用水采取限量供水,限制城区园林绿化、洗浴、洗车等特种服务行业用水,保障居民生活和医院、学校等公用事业用水。根据实际供水量,将用水指标分解落实到户,按户核定用水指标,实施阶梯水价。早、中、晚时段保压供水,其它时段低压供水。

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严重污染的,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水质检测站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氯气钢瓶发生大量泄漏的,应立即启动氯气泄露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身着防化服实施现场封堵,并迅速划出警戒范围,派人警戒。对事故现场中毒人员或抢修中出现的中毒者立即送医院抢救。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大面积泄露时,应迅速报119。

Ⅲ级预警的响应与处置

突发供水事故造成全市停水的,市城乡供水中心应立即报告市水务局和市政府,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停水公告,并落实备用水源,安排应急供水计划。市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调配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并送达指定地;市公安局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避免抢水斗殴事件的发生;市交通局组织车辆配合运送应急生活用水。

天气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严重下降的,关停高耗水工企业生产用水和园林绿化、洗浴、洗车等特种服务行业用水,按早、中、晚三个时段实行定时供水。市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水源地周边污染源治理和水质检测,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重大污染的,通过各种媒体通知单位、企业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应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利用自备的水池、集水池及自备容器等设备储水。全市拥有自备水源的单位,要开足设备,保证供水,并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符合饮用水标准方可饮用。对滕州市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调配,并考虑从周边等城市调运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无偿发放给居民饮用。氯气钢瓶爆炸或严重泄漏的,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身着防化服对现场泄漏的液氯钢瓶进行投石灰、放水等紧急处理,并报市安监局启动滕州市危险化学品抢险等相关应急预案。对事故现场中毒人员或抢修中出现的中毒者立即送医院抢救。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大面积泄露时,应迅速报119和110。

5.监督与管理

应急处理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时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失职、渎职以及阻碍和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供水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15篇

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作体制,加快形成科学管理,高效稳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服务监管体系,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让广大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以实现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加强对农村饮水抗旱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顺利推进各项工作成立了太和镇农村饮水抗旱保障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季节性缺水应急处理措施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发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购买蓄水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节性缺水。

1.启用备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方便用户储水。

(二)因水质污染等其他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正常供水。

1.寻找新的水源;

2.具备打井(压水井和深井)条件,采取打井方式解决;

3.采取应急定点、定时送水。

五、保障措施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应急队伍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二)寻找新水源点

采取增设水源点与原蓄水池并网方式解决;无新水源点,具备打井(压水井和深井)条件,采取打井方式解决;既无新水源点,又不具备打井条件,采取送水方式解决。

六、应急结束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镇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统筹做好新建或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满足或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16篇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政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沧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外县区域或境外对我县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财政应急保障。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政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具体分类标准按《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

工作原则

县乡两级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保障有力的原则。

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包括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等方面。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采取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财政收支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

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机构及职责

领导机构

在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的领导下,设立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安排全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政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与分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对应的主管部门的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联系财政的副主任和县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发展局、县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随着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启动,相应决定启动和实施县级财政保障预案,并组织领导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日常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财政、发展改革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审计、监察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应急委和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研究应急资金保障措施和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及时安排、拨付财政应急资金,确保落实到位;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机制

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后,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按以下分工及时开展工作。

(1)资金保障组

由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安全和筹措应急保障资金;紧急调拨资金并落实到位;安排对征用的设备、物资和场地等进行补偿的资金;向上级财政提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补助申请。

(2)政策拟定

由县财政、发改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对受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在财权范围内研究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政策的调整,并组织落实;对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报请县政府或市政府作相应的政策调整。

(3)监督检查组

由县财政、审计、监察、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成员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的内部运作流程由各单位另行制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县人民政府应急预案框架下设置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组织指挥体系,并明确各自的职责。

3、应急准备

为了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财政保障应急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筹集与应急工作相适宜的应急资金,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

应急资金的来源

设置应急专项经费。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当年的预算编制中,按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的预备费,优先用于处置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公共事件。

年度预算调整。在必要时,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协调预算单位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应急支出。

申请上级补助。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对口管理部门申请,获得资金支持。

社会捐助资金。社会各界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捐助资金应该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捐助者有捐助意愿的,严格按捐助者意愿安排;捐助者无捐助意愿的,由接收捐助的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政府批准后统一安排。

其他资金来源。必要时,突发事件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优先动用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历年结余、临时贷款和其他单位自有资金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4、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程序

县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分级响应。

(1)发生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负责处理,县(乡)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县财政应急保障指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乡镇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2)发生较大(iii)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县级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县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

(3)发生重大(i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市政府批示,由领导小组或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

(4)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市县应急委的统一指挥下,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省财政厅给予帮助、支持。

上级财政保障预案启动,下级财政保障预案随之启动。

财政收入政策

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公民,领导小组按照财政部、国家_的有关规定,及时研究提出税收优惠政策,按审批权根上报_和省政府。

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领导小组及时拟定临时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按相关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到期后,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仍然较大的,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减免政策)期限。

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减收影响重大而地方财政特别困难的,按程序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财政支出政策

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公民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由领导小组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公民个人、行业、企业、单位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其他财政支出政策。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_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中央反映,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属于省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省政府反映,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于市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市政府反映,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属县(乡)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县(乡)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上级财政从财力和资金调度上适当给予帮助、支持。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由部门预算进行调剂的,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外,应及时协调各预算单位调整预算支出结构。预算调整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小组批准,可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资金拨付

财政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拨付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紧急预案拨款和用款的“绿色通道”。

对县本级部门或预算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下达应急资金预算后,用款单位接到有效通知,即可从本单位现有账户中支用资金;财政部门应在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或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用款单位。

对乡级财政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将应急资金预算及时下达相关乡(镇)。乡(镇)财政部门在接到有关预算执行依据后于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

乡(镇)财政部门收到县级财政部门应急资金预算后,如国库存款不足以支付的,要确保应急资金到位,并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增加资金调度额度,县级财政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内,办妥下级财政的专项资金调度工作,补足库款,保障应急资金的预算执行。

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财政部门、用款单位做好应急资金调度和款项拨付工作,建立健全特别是节假日的应急资金调拨保障机制,保障用款单位对应急资金的支付,提现等工作。

应急采购

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可以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有关程序和规定。

除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结束,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相应结束。由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措施,恢复正常工作。

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本地区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

5、应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财政部门和突发事件主管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特点及应急资金管理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

应急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

县(乡)财政部门、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级各相关部门对下级对口部门应急资金使用进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变化,由县财政局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各乡(镇)财政所,应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实施细则,并报县财政局备案。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17篇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和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奉节县20xx年夏秋季抗旱保生活供水方案》及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措施,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原则,统筹配置好现有水资源,从工程措施、调水措施、节水措施等多方面同时发力,严格计划用水,开源节流,科学调度,千方百计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应急措施

(一)调查水资源现状。调查各乡镇(街道)在用水源、闲置水源、水库、河流现状,全面掌握我县水资源储备情况。(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二)科学调度水资源。密切关注天气和水情动态,根据降雨和水库河流水量的变化,及时调整供水和用水计划,做到科学调配,合理用水。(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三)努力增辟水资源。结合实际,增加一批水源,提升水源保障能力。全面维修、清洗和重新启用闲置水源及其配套设备。有条件的通过引、拦、提、蓄等综合措施增辟水源。在确保工程安全前提下利用一切降雨时机尽量拦蓄雨水。(牵头单位: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做好水质检测。对新开辟的水源开展水质监测。做好水厂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和末梢水的水质检测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应检尽检。(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疾控中心、县水资源管理中心、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节水措施。在做好科学调水、计划配水、统筹用水的同时,强化节水限水措施,控制工农业用水,逐步压减生活用水,落实循环用水、一水多用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农业生产用水少用饮用水源,想方设法调引河道、沟渠、山塘、地下水等非饮用水源,最大限度减轻饮用水源的供水负担。(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六)加强管理监测。沿河乡镇针对河流径流量和水位持续偏低等情况,做好水位水质监测预警,加强调度,全力确保水库、河流不出现水质性缺水。(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水电开发公司,有关乡镇〔街道〕)

(七)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不错过任何一次有利的天气条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最大限度地挖掘空中水资源,有效缓解地表旱情,增加河流、水库水量。(牵头单位:县气象局)

(八)全面调查储备运水车辆。调查全县运水车辆(包括消防车、洒水车)和抽水泵等应急设备储备情况,做好能够调度50辆运水车提供送水服务的工作准备。(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自来水公司、县水电开发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九)强化送水服务。从水资源丰富的'河流或水量较充足的水库取水,或协调奉节境外水资源,通过运水车辆运送到各地缺水居民住宅小区和村社集中点,重点关注老弱病残户、特困户、偏远吊散户、监测户等重点人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十)保障桶装水市场供应。调查全县桶装水市场储备情况。研判自来水断供时,桶装水市场需求骤增可能出现的情况。县内桶装水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大桶装水的储备量。提前协调拓展县外桶装水供入渠道,确保满足市场需求,避免出现供不应求、群众抢购等情况发生。(牵头单位:县商务委;责任单位:县市场_、县供销联社、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十一)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节水宣传,密切关注舆情,防止炒作,把握主基调,坚持正面引导,准确客观报道。积极宣传正面典型事迹,融洽干群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水资源管理中心、县水电开发公司,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分级成立县级、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水利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应急局、县水利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乡镇(街道)级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业务站室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村(社区)级领导小组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其他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长为成员。

(二)队伍保障。各单位积极发动本地本部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积极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和献爱心活动,帮助受灾群众寻找水源,协调运水、送水服务,协助做好节水宣传等工作。

(三)资金和物资保障。县级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市对应急工作的支持力度。各乡镇和街道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强化本级资金筹措,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财政部门积极主动为应急工作筹措资金,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为应急抢险救灾项目资金的拨付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及时补充和预置运水车辆、抽水泵、油料等物资装备并前置到受旱地区。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和街道是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的责任主体,针对辖区供水情况,制定镇、村两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统筹协调、分片包干、网格管理、动态排查监测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把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作为保障农村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县水电开发公司针对各集镇水厂制定应急预案,全力保障集镇供水安全。各行业部门加大指导、组织、协调、支持和监督力度。

(二)坚持全局观念。各单位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指挥调度,落实“全县一盘棋”响应机制,统筹做好应急调水供水、备用水源调剂等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确保水资源得到最有效利用。任何地区和单位不得因牺牲本地本单位利益而产生消极懈怠和抵触行为。

(三)强化工作纪律。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适时对有关地区、单位、用水大户的节水保水防旱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没有按要求落实本方案和应急措施执行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请纪检_门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四)争取上级支持。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要加强向市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请求在应急资金、物资(运水车辆、水泵等)和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我县农村供水应急保障能力。

(五)规范信息发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旱情发展动态,强化旱情跟踪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应急救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规范信息发布机制,统一对外口径,凡涉及旱情灾情的信息,有关行业职能部门提前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发布。

水是生命之源,自来水是人民生活的生命线。为确保供水安全,建立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和供水应急系统已经刻不容缓。根据我镇农村饮水工程供水现状,制定本供水应急预案。

乡村应急工作预案范文 第18篇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乡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_水法》《_传染病防治法》《_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_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松阳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松阳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在先,常备不懈。提高村民对农村供水安全的防范意识,把应对农村供水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预防预警措施,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做好应对农村供水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村为主、专业处置的管理体系。乡政府和各村委会按各自职责范围做好农村供水安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依法管理,措施果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源日常管理与应急管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使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到反应快速,措施果断,及时控制。

四、适用范围

松阳县四都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农村供水安全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均适用本预案。具体包括:

(一)化学性污染。以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污染饮用水源,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突发事件。

(二)生物性污染。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由此可能导致或已经出现腹泻病、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的突发事件。

(三)其他突发事故。如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五、组织体系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乡政府根据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乡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农村供水安全的应急处置工作。

1.乡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乡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实施本预案,研究、决定和部署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对农村供水安全提出应急行动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指定现场指挥、副指挥和工作人员;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与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行动或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指导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3.办事机构及职责

乡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

4.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办公室主任由胡俊担任,成员由谷凌峰担任,日常事务由乡防指办牵头,各相关科室共同负责办理。

(二)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处理乡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传达乡应急指挥部决定的事项,并检查督促落实;建立和完善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警机制,制订、修订和管理本预案;指导各村做好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及时收集、分析农村供水安全的有关信息,向乡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

六、应急措施

发生农村供水安全事件后,乡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防止污染蔓延,控制事态扩展,并向县应急、水利等职能部门报告。同时启动乡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向上级汇报。根据农村供水安全的.等级,乡政府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一)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乡指挥部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通知相关村村民停止用水,保护现场及时与政府部门联系,分工负责处理控制和排除隐患。

(二)保护现场等待上级部门调查取证污染事故发生原因和情况。

(三)组织人员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排除隐患工作。

(四)通知相关村干部组织村民投入应急预案工作,抢险、抢修、以及后勤工作,尽快恢复供水。

(五)一旦发生饮用水源污染:各行政村应立即启用备用水源,沿山村接用附近的地下泉水或山溪水,紧急情况下向县指挥部报告调配县消防救援大队或社会车辆进行送水等。按照县“一站一策”方案解决村民用水问题。

(六)如发生由于饮用水污染引起人员中毒,应立即向上级医疗_门汇报组织医治抢救,以保证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七、信息发布

农村供水安全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八、应急终止

农村供水安全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解除预警及应急措施,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也以撤销。

九、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乡政府和相关村负责,对农村供水安全造成的伤害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消除突发事件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十、事件评估

乡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事件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对污染区的清理、污染物的处置、后续影响的监测、生态环境的恢复等提出对策和措施,并指导做好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工作;对事件应急处置行动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指出下步需整改的工作和本预案需修改的内容,编制应急处置评价报告,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十一、结案归档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对整个事件有关的资料,包括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监测记录、检验报告、信息分析、决策记录、执法文书、调查处理总结报告等进行整理、补漏、分类、归档。

十二、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

乡政府应建立和调整充实专业应急队伍(名单附后),定期组织培训和实战演练,掌握农村供水安全的应急知识和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医疗卫生

负责四都乡医疗卫生工作的西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资源动态数据库,明确应急医疗救治队和医疗中心的分布及其能力、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并根据应急需要,制定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方案。

(三)装备物资

乡政府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抢险物资,做好相关物资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

(四)资金保障

乡财政保障和设立一定的农村供水安全处置经费,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农村供水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

(五)监督管理

做好饮用水源保护政策法规、水源突发事件预防与避险常识的宣传工作,增强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农村供水安全的能力。加强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农村供水安全实战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的实战能力。对参加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农村供水安全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附则

本预案由松阳县四都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十四、实施事件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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