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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法律顾问方案范文(推荐4篇)

专项法律顾问方案范文(推荐4篇)



专项法律顾问方案范文 第1篇

20xx年12月,我市成立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团”,聘请了5名资深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团成立后,在协助市政府做好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参与招商引资、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合同审核等方面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程,体现了政府法律顾问存在的价值和特殊性及不可替代性。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通过参加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对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同时,组织专家、职业律师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就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从而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保证政府决策的合法性。

(二)审核把关政府规范性文件。顾问团协助政府_,对政府起草或者拟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同时,为政府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的各项改革方案以及具体措施提供法律意见。截至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团参与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 份,为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帮助和辅助作用。

(三)参与信访案件处理。顾问团参与处理政府涉法事务,以及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同时,配合信访部门,为依法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我市_目前实行律师信访值班制度,让专业律师与群众面对面,帮助群众解决法律方面的困惑和问题,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四)就行政复议等案件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政府_每年需要办理大量的行政复议案件,同时还要涉及部分行政赔偿案件。在办理某些重大案件时,需要具备相当专业的法律知识,政府_将法律顾问召集到一起,就案件处理中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确保案件处理决定合法、公平、公正。

二、困难和问题

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以下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定位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法律事务往往非常重大,非常复杂,而且非常紧急。但是,由于时间原因,有的重大决策顾问前期没有介入,不了解情况,又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审查证据,更谈不上深入研究了。这种法律顾问工作严重后置化的顾问方式,阻碍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完善。

(二)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个时期以来,由于政府法律顾问成员自身不断发生变化,又没有得到及时的补充调整,致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弱化,加上一些顾问团成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对政府的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缺乏积极的参与,知识积极的提供意见和建议。同时,由于法律顾问自身职业原因,出于职业收入考虑,“诉讼型”顾问职能相对强一些。这样的情况,导致法律顾问部分职能弱化,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从20xx年到现在已有7年时间,在这7年时间里,我市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连续性不够强。由于激励机制等多种因素,法律顾团成员工作主动性下降,导致部分工作职能出现弱化趋势。虽然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在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从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来看,从实现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目的出发,我们必须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建议

(一)关于工作定位问题。为我市各级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应当把握宏观,搞好服务定位,突出服务重点,注重质量和实效,为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我们认为市政府法律顾问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论证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可行性。市政府担负着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责任,这些政府项目投资大,投资周期长,涉及法律关系众多,且往往关系到百姓的基本利益。因此,政府项目的法律问题尤为重要。法律顾问可以作为项目的专项顾问,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可行性进行论证,设计法律框架。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协调相关各方的法律关系,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参与谈判及决策过程,保障项目的依法进行以及政府资金的安全。?

2、协助市政府预防及处理各种纠纷。市政府作为一个主体,同社会其他主体发生经济往来及其它民事法律关系是难免的。近年来,以政府为一方主体的经济民事案件大量增加,例如房屋租赁、房屋拆迁、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问题,以及经济纠纷等较为频繁。而且,随着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政府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也时有发生。政府作为案件的一方主体,在案件起诉前解决的可能性很大,但是,由于政府长期以来缺乏这方面的专业 人员,诉前调解工作十分滞后。政府法律顾问的介入,可以大大减少政府成为诉讼主体的几率,既解决了矛盾和问题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关于工作潜力发挥问题。

首先,要提高法律顾问业务技能。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时,遇到的不仅仅是法律适用问题,很多是法律、政策及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遇到最多的问题可能就是政策的适用问题。法律顾问要熟悉政策,并对政策合法性的适用后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做出判断,及时给政府提供风险提示,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提高法律顾问业务技能是做好工作的重中之重。

其次,要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均经协商后用契约条款固定,法律顾问则由政府聘请,按照合同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再次,要建立激励机制。由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建议政府建立相关的激励政策和措施,激发其工作积极性,确保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潜力,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关于建立长效机制问题

1、建立政府法律顾问资格审查制度。应当从制度上明确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资格。我们认为,理想的政府法律顾问人员组成应该是以公职律师为主体,法学专家和执业律师(非公职律师)为辅。公职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主体是政府工作性质所决定,因为公职律师自身一般就是或者曾经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成员,相对一般执业律师熟悉政府工作的操作程序,能准确把握政府工作的着力点,容易通过法律方式把政府的工作意图准确地予以体现,能较好体现法律顾问的参与性、参谋性和顾问性。法学专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主要是利用他们精深的法学理论,着重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与补充建议。一般执业律师则通过他们的诉讼经验丰富政府法律顾问组的服务手段。具体条件是具备懂法律、热爱政治活动、懂市场经济、懂私权需求的基本素质,还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一律不得有不良执业记录等等。

专项法律顾问方案范文 第2篇

林管局(森工集团)组织开展林区首次法制工作会议。会议的工作任务是总结林区依法治企历程及成效;提升建设法律顾问制度的必要性认识;加快实践上级精神,为了推进林区法制工作建设。开创林区法制工作新局面;惩办林区依法治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全面回顾林区法制工作历程

林区的法制工作是从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开始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随着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需要产生的,它是一种专门为企业进行法律服务的独立职业。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经历了上百年历程,已成为现代企业一项普遍的重要管理制度。早在1955年_就转发了法制局关于在企业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文件,并对法律事务机构的基本职责作了规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而迅速开展起来,林区的法律顾问工作同全国各地一样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一)创立阶段。从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林区在那个特定的清理三角债的年代,为了诉讼需要,各森工局陆续设置了法律事务机构或专职法律顾问。林区的法律顾问工作,是从基层前沿的各森工局按时代的需要产生的,是从下至上形成的,这是林区法律顾问工作创建的特点。

(二)发展阶段。八十年代中期至九十年代初,随着《企业厂长工作条例》《工业企业法》《公司法》的出台,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进入了发展阶段。《条例》明确规定“厂长可以设置法律顾问,并对厂长负责”,首次在国家行政法规中确定了企业法律顾问地位。各森工局也随之明确了法律顾问地位、权力义务,确定了以咨询、诉讼为主的工作职责。

(三)完善阶段。九十年代中期至目前,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也逐步得到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开始侧重于堵塞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由过去的“被动化解”转向“主动预防”。1997年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联合颁布了《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使法律顾问制度正式成为全国执业资格制度。_印发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使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开始走上制度化的轨道。这期间林管局(森工集团)陆续出台了《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受案规则》《普法工作管理办法》《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法制业绩考核细则》将法律顾问工作从诉讼、咨询层面提高到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层面。由单纯管理法律事务到研究与企业相关的政策规定,法律事务开始与企业业务高度一体化。林管局(森工集团)设置了独立的法律事务处,提升了法律事务机构的规格,为推进林区法律顾问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林区法律顾问工作现况

(一)人员机构。林区现有法律工作人员48名,获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16名占33%,获得律师资格的9名占19%,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23名占48%。13个森工局设置了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6个森工局同其他机构合署办公。

(二)工作特点。林区的法律顾问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了一支数目可观的专业队伍。法律顾问业务已深入到林区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到了为企业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得到了林区人的普遍认可,已形成自己的三大特点:一是以资源、税费、环保、工商、政府协调为主的公法事务。二是以经济合同、公司招投标、侵权为主的民商法事务。三是围绕销售合作、合资谈判和管理为主的对外开发的法律事务。

(三)工作成绩。从1991年至今林区胜诉案件1332件,挽回经济损失近两亿元,审查合同4435份,标的总额近二十亿元。在近三年大事多、难事多、急事多的工作中,政策法规部门经受了关键时刻急难险重任务的多次考验,富有成效的完成了以下工作:

1、制定了《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森工集团公司政策法律事务工作有了统一规范,使林区政策法律事务管理实现了统一化。

2、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综合与条块相结合、集中与分级相统一、执行与监督相分离”的管理模式,有了森工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的企业标准,使林区合同管理实现了制度化。

3、制定了《法律顾问受案规则》规定了重大案件法定代表人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人承办、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森工集团特有的诉讼案件两级管理体系,林区案件管理实现了规范化。

4、制定了《林区普法工作管理办法》将普法工作职能从宣传部门划归政策法规部门,使林区普法工作管理实现了专业化。

5、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确定了法律顾问职能,将法制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使林区政策法规管理实现了岗位化。

6、制定了《林区法制业绩考核细则》有了森工集团公司法制业绩统一考核标准,使林区企业法制业绩管理实现了标准化。

7、制定了《企业改制规程》保证了林区企业改制工作每个环节都规范透明便于操作,使林区企业改制工作实现了合法化。

8、出台了《企业改制意见》使林区改制工作有了统一规范。9月16日__出台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139号文件,自治区12月底转发时林区的改制工作已近尾声。由于政策法规处工作意识超前,在十月初就从_直接得到了该文,所以我们改制文件中已将139号文件的内容包含进去,为企业改制依法操作及时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政策依据和法律保障。

9、解决了市、市、法院受理的一批林区企业改制后陆续出现的债务要求林管局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件。

10、处理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引起的诉讼案件。

例如:远东公司诉森工集团公司的二千三百万元案件,就是因为合同签订不够严密,青岛市法院判决我方败诉,后经林管局主要领导及业务部门多方努力,最终我方胜诉,避免了因败诉而大额度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王某要求林管局给付医疗费、旅差费、补发工资一案,上访无法解决,引发原因是企业的文件不规范,造成当事人拿着企业出具的文件到处告状。最后又到法院,经过庭审举证我们以超过诉讼时效胜诉。

扎赉诺尔运达公司诉原板业公司索赔货款53万元案件,争议的焦点是签订合同时缺少法人授权委托书这一项漏洞,产生纠纷导致诉讼,我们经过多方取证证实了合同有效才最后胜诉。

李某搬迁索要400万元赔偿金案件,是因为合同约定租期15年过长,搬迁时终止合同引起纠纷,经查证李某也存在合同规定的违约事项,最后经法院判决才免除赔偿。

扎兰屯市建行诉森工集团要求给付160万元贷款案,是扎兰屯市建行以赔礼道歉名义到富伦公司谈话时暗自录音取证后向法院的,最后依据最高法院规定私自录音属于不合法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我方才得以胜诉。

森林公安人员林管局索要人民警察抚恤金案,由于个别单位和部门不研究政策误导当事人引讼,造成当事人拿着领导批件到法院,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认定该案的诉争事项应由国家行政手段解决,不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裁定驳回了。

中石油哈尔滨公司诉林管局给付油款200万元案件,是因为哈办当时人员不了解情况出具了欠款对账单引起的诉讼,由于对方庭审时没能出示欠款对账单原件,一审法院认定对方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牡丹江水利工程公司诉森工集团要求承担牙伊线项目部14万元债务案件,起因是招投标手续不规范引起,对方说于德福中标手续全是伪造的,认为我方审查不严致使于德福诈骗中标成立项目部,所以项目部的债务应由我方承担。我方认为项目工程完工后已结清工程款,项目部债务应由项目部自己承担或他的投标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诈骗属刑事犯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不应直接受理。公安机关没有结论,无法认定诈骗,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判决驳回牡丹江水利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我方胜诉。

大同万通公司和自然人王某,共同状告森工集团赔偿他两家投入的合资款879万元的收益案,是由于当时双方退股手续不规范引起,后经多方取证证实退股事实,经两级法院认定他们两家退股三年后已不具备股东身份,判决我方胜诉。

张某上访8年说单位克扣她工资8292元,案件的起因是她不了解国家相关规定,虽然各级部门作了批示但没能解决,最后还是到法院,经庭审查清事实后裁定驳回,上访才彻底解决。

刘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要求市建盛公司、林管局按工伤赔偿24万元,市劳动仲裁裁决林管局承担连带责任,市法院、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两次判决林管局承担连带责任,经过申诉最后改判林管局不承担连带责任。之所以让林管局承担连带责任,是因为相关部门给当事人出具了证明。

陈某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要求第一办事处、光明幼儿园、森源公司、林管局赔偿他经济损失万元,市法院庭审查证林管局不是本案诉讼主体,最后以陈某撤诉而结案。

以上案件的全部胜诉不仅为林管局(森工集团)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同时也树立了依法治企的对外形象。还扭转了林区案件一涉及到林业单位赔偿或罚款纠纷,就把林管局告上法庭的习惯做法。

11、完成了森工集团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法人执照工商登记备案和年检工作,办成了国家技术监督总局的森工集团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完成了林管局在自治区事业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申办了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林管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履行了注册年检手续。使林管局(森工集团)法人证件俱全。

12、完成了森工集团公司闲置资产处置工作,通过产权市场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程序,将哈尔滨办公大楼、满洲里商贸大楼依法转让,使国有资产增值一千多万元,避免了国有资产低价转让和流失。完成了栲胶公司热电厂资产划归市政府管理工作。

13、完成了改制企业职工身份置换、大集体职工一次性安置的公证事宜。我们协调了呼伦贝尔市政府、市司法局,委托呼伦贝尔市公证处统一为林区改制企业办理公证事务。做到了主动高效地为基层单位解决改制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保证了公证质量。

14、完成了改制后企业四个到位工作:产权划分到位、出资到位、工商注册登记到位、法人治理结构到位。使改制企业具备进入市场运作的主体资格,保证改革措施合法有效实施。

15、清除了北部林区内的非法采金人员。为了杜绝北部林区内的人为火灾,按法定程序制定了管护局肃清辖区内闲杂人员的计划,依法彻底制止了几十年的私自开矿偷采沙金行为。

以上工作说明林区法律顾问是推进企业法制建设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林管局(森工集团)向全林区的法律顾问表示感谢。

(四)存在问题。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有些领导法制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不够,对建立完整的法制工作体系认识不到位,没有重视好法律顾问为企业经营决策进行法律把关的作用。二是各森工局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参差不齐,法律顾问工作没有全面展开,有的森工局政策法律事务还停留在被动应诉或一般合同管理的层面上。三是各森工局法律专业人员比较缺乏,现有法律人员专业素质需要提高。四是林区法律顾问队伍处在青黄不接状态,由于林区工资待遇低,外部的法律专业人员不来林区,有律师资格的人员陆续外流,对林区的法律顾问队伍冲击很大。

三、加快推进林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一)国家规定。5月__印发了《关于在国有重点企业加快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的三年目标,要求用三年时间,在全部中央企业和省级国有重点企业普遍建立法律事务机构。我们是大型国有企业应按国家规定设立法律事务机构。

(二)自治区要求。自治区_于6月8日下发《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直属企业在底前必须单独设立政策法律事务机构,明确在国有企业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是加强企业法制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按自治区_要求各森工局在2011年底前要健全政策法规机构。

(三)国外通行做法。法律顾问制度是国外成功企业的通行做法,已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美国、欧盟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大中型企业中,都设立有首席法律顾问、首席法务执行官等职位,他们直接参与企业的决策。在美国,企业内部法务人员被称为公司律师,据统计福特公司在各州的分部有500多名公司律师,他们在整个公司里的地位非常高,只要是法律方面的问题,总裁都采纳他们的建议。他们的优势是既懂法律又懂经营管理,并且非常熟悉本企业的情况。

(四)企业发展需要。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企业的发展要靠自己寻找市场、挖掘市场、抢占市场。林区的发展也需要进入国际运营市场,我们准备到俄罗斯境内注册一个公司,各森工局可通过这个国外注册公司对俄开展贸易。开展这项工作的前提条件就是充分研究市场竞争的法律环境,做好防范法律风险工作,这些工作离不开政策法规部门。现在“国外企业到国内开展经济交流、合作投资,国外老板首先带来的就是法律顾问,因为他们首先要了解我国相关领域的投资环境是否有法律保障,一旦发生纠纷要有说理的依据和地方。只有在法律环境这一关评估通过之后,他们才派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来”。我们同香港玖龙公司合资成立玖龙兴安浆纸公司的谈判过程也证实了这一点。所以说,法律顾问是企业的“开路先锋”和“守护神”,法律顾问工作的成效是检验企业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各单位决不能把法律顾问工作当作“辅业”,游离中心工作之外。

四、落实上级精神开创林区法制工作新局面

(一)转变工作观念。林区的经营管理要从粗放管理向精细、规范、依法管理转变,从事务管理向制度管理转变。转变“重经营轻风险、重补救轻预防”的历史惯性。避免发生了损失才补救的被动做法,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工作定式,从源头上控制风险,树立预防为主观念。法律顾问要从参与型向参谋助手型转变,将法律事务处改为政策法规处,就是加强政策法规研究,提升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管理地位。

今后对于重点工作一定要有“精品意识”,注意反复论证,充分利用多方面资源,集中各方智慧力量认真搞好审核论证工作,切实发挥出政策法规部门的敏锐性和有效性作用。例如对企业改制后面临的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指导解决改制企业遇到的政策法律问题,巩固好改制工作成果。保证我们所做的工作合法合规,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二)创新工作机制。要完善用人机制,不管采用什么样的管理体制,人才始终是第一位的。法律人才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林区法律顾问培养、使用、稳定和发展问题不容忽视。要加大对现有法律人员的使用力度,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对林区系统内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和律师资格的人员实行归档管理,做好后续人才资源储备工作。在岗法律顾问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要尽快考取执业资格,确保企业法律顾问岗位由具备执业资格的人选接任。如果本企业实在难以产生符合条件的法律顾问,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法律人才。我在的企事业领导干部会上就讲过要从学校和社会上招聘一部分专业人才,充实干部队伍,其中包括法律人才。我们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要制定重业绩、强激励、讲回报、硬约束的工作机制,我们要用事业、感情、待遇等综合手段尊重、留住企业法律人才。对在法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们给予奖励,对工作能力强有突出业绩的法律人员我们可以提拔重用。对于不负责任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人员,要给予相应处罚。

2、要同地方政府、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沟通渠道,7月23日我主持相关处室同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乔欣院长率领的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各庭长及相关旗市法院院长在开的对接会效果非常好,达成了九条措施和三项保证。解决了法院对大杨树、毕拉河林业局毁林开荒侵占林地案件的当事人判虚刑的问题,今后这样的对接会要形成机制。

(三)健全法制机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面临着国际国内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的法律环境,企业需要处理的政策法律事务大大增加,设置企业政策法规机构,做好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已显得越来越重要。法律顾问工作专业性强、智能性强、挑战性强,综合性强,各单位要按照法律顾问的条件,选择政治素质高、法律专业精、工作能力强、熟悉企业实际情况的同志担任政策法规机构负责人,以保障政策法规机构正常有效地开展工作。各森工局对这项工作要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从林区的实践来看,凡是高度重视政策法规机构作用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都做得比较好。不重视政策法规机构作用的,企业法律风险都比较大,企业不出问题是侥幸,出问题是必然。

(四)加强队伍建设。林区要培养一批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高层决策工作,发挥他们在各项经营业务中法律把关和决策参谋作用,使企业重要经营决策、各种市场竞争行为合法合规。要造就一支过的硬、用的上、信的过、打的赢,既精通政策法规,又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还具备丰富专业经验的法律顾问队伍。所以我们要求学法律的要懂管理,学管理的要懂法律,学理论的要懂实战。

我们要重视法律顾问继续教育培训,提高法律顾问队伍整体素质,这也是__和自治区_的统一要求。为此我们每年需办一期法律专业人员培训班,讲解林区发生的实际案例、总结办案经验,提高林区法律顾问实际办案能力。聘请法学专家来林区讲授森林法、合同法等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顾问专业理论水平,为他们提供一个系统学习、更新知识的机会。还要定期选送一些林区优秀法律顾问参加国家举办的专业法律培训,开阔他们的视野,提升他们博闻强记和聚敛知识的能力,增强他们的正直勇气和稳健的心理素质。除此之外法律顾问还要具备以下品德:

1、法律顾问对外办事时要注意言行,在某些方面将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形象,甚至代表企业形象。一定要恪守职业道德、保守企业秘密,保证良好的外在气质,自觉维护企业形象。

2、法律顾问要爱岗敬业,据我了解林区有部分法律顾问做到了近二十年执着在法律顾问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要发扬这些同志勤奋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虽然在劳动报酬上不如社会律师,但这些同志仍然在林区企业法律顾问岗位上精心尽力的工作,企业对他们是认可的,这也是他们自己的人生选择。在美国,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非常受人尊重,是当今美国青年人向往的职业。我希望大家喜欢这个职业,能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在林区法律顾问岗位上做出贡献。

(五)确定工作位置。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位次、作用,必须通过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来体现和证明。只有有所为,才能有其位。当然,按国家规定,法律顾问的定位应当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参谋和助手,只有具备直接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发表法律意见的“位”,才能发挥和落实其相应的参谋作用,才能够有所作为,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有及时知情和直接沟通的“位”,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基本前提。“有为”与“有位”是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互为因果、良性互动的关系。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就是要创造条件,在体制上解决“有位”的问题,但紧接着的一个问题是有无“有为”的人选与此相匹配的问题。在这里需要解决一个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即独立的政策法规机构和法律顾问岗位,决不能理解为因人而设和天经地义的,它是因工作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设置的。所以,只有履行了服务与把关的职责、实现了守法与维权的使命,才能切实推动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只有主观能动地、积极投入地有所作为,真正地替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把好关、出好谋,才能显其值、有其位。只有在管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和领导重视。也就是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

(六)明确工作职责。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是对企业经营业务中遇到的困难,切实的解决办法。对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承担责任,这一责任是其他部门不能替代的。法律顾问要负担着法律预防、法律保障、法律救济等以下职能:

1、法律顾问要为企业决策者出谋划策,在重大经营决策会议上要用规范、简练的用语法律建议。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可以不同意见,但不是简单地说“不”字,而是告诉应该怎么办,要运用合理规避法律的技术,说出采取什么措施可以实现经营决策目标。保证企业重大决策的操作既不违法又能达到目的。

2、法律顾问要能预见性、科学性的法律建议。所提建议可以不受领导意见干预,但是不要随意发言。法律顾问不同于社会律师,决不能单纯地就法律论法律,要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建设的中心工作,善于将法律、政策融于企业各项经营管理业务之中,用法律逻辑、法律语言来表述,思考和解决问题。

3、法律顾问是企业经营的“信号灯”,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起着引导、控制、规范作用,法律是风险管控,不是橡皮图章,不是和事佬,确有风险必须敢于叫停。

4、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必须铁面无私严格把住法律风险关,要敢于并善于正确的法律意见,要注意发现从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各种漏洞和普遍性问题,及时完善制度、机制的建议。在这方面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做的规范到位集团公司很满意。

(七)理顺工作关系。企业法律顾问是为本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领取固定工资的企业管理人员,特长是熟悉企业自身独特的管理体制和专业,了解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工作起来具有连续性、责任心强,在法律与经营管理业务的结合上和政府法律事务协调上有社会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社会律师是社会法律人,为企业服务依法收费,对企业经营管理业务不如法律顾问熟悉,满足不了企业的需求。国外公司100多年的法律事务实践充分证明,外聘律师不能包办企业所有法律事务,建立企业自己的法律顾问队伍要比外聘律师成本低、使用方便、效果更好。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可以聘请法学专家进行研究,以求得更好的解决。企业就某一方面具体法律问题或者由社会律师来做比企业自己做更为经济、更为有效的事务,可以聘请他们做。外聘律师和中介机构人员时要慎重,防止滥用导致管理失控和费用增加,确实需要的由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办理,在专职法律顾问指导下进行工作,以保证企业对内、对外法律意见准确一致。

(八)强化制度建设。我们要用规章、制度来规范日常生产经营行为,调整企业与职工、企业与改制企业之间的关系。力求把规章制度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地贯穿到林区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稳定的每一个环节中,保证企业各项活动有章可循。制度建设既是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工作的落脚点,我们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要健全以下制度:

1、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法律顾问的各项工作职责,明确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一把手”工程,纠正以往对法律顾问制度“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不合自己心意时就不要”的错误做法。真正发挥“一把手”的作用,可以说,决策层重视的程度,领导人的力度,直接决定了法律顾问制度推行的高度、深度、满意度。只有各单位领导认识到位,思想高度一致,才能有力推动林区法制工作的发展。

2、提前介入制度。对企业制定的章程、办法、规定、措施和涉及法律问题的文件,政策法规部门要从法律角度上进行科学性、严肃性、合法性审核把关。做到出台的文件和履行权责行为于法有据、规范可行。对企业的重大事项、重要经济活动,让法律顾问早了解、早介入、早思考、早提意见,真正做到“关口前移、源头介入、全程参与”。要在经营管理时就做好法律论证,把更多的纠纷消灭在初发阶段。杜绝那种“规则不清主意多、事情不明决心大”的盲目蛮干行为,牢固树立“市场竞争,法律先行”的理念。建立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监控制度,要“先立规矩后办事”。

3、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健全重大经营决策进行专家咨询、中介评估、法律审核会签制度。把依法决策作为企业决策的基本准则,要从经验决策向法制决策转变,完善企业重大事项涉法问题“集体会诊制度”。要形成依法决策的思维方式,坚持“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在美国,各大公司做出决策或开展业务时进行法律论证已经成为自觉的行动,如果公司一项经营决策没有经过法律论证,就会成为股东的当然诉由,任何股东都可以据此对公司提讼。如美国的阿莫科公司规定决策层直接听到法律顾问独立的、未经他人加工过滤的意见,要求法律顾问对决策层不仅提供法律依据,还要提供考虑问题的思路和角度。目前央企全部建立了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制度,如中石油、上海大众、大港油田等企业实施了企业重大决策由政策法规部门“一票否决制度”,降低或避免了企业在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风险。我们要对各单位因决策失误和管理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干部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

4、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大部分纠纷可追溯到合同这个源头,多数的诉讼都是因为合同约定不明,甚至没有合同或落入合同陷阱所致。我们要切实解决合同管理中“重订立轻履行、重实体轻程序”等问题。杜绝只签不审、自签自审、应审未审、先签后审、以情代审等现象。订立合同要按照内控制度操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将合同谈判、签约、履行、变更、终止整个过程中法律资料和文件由各级政策法规部门统一管理。彻底改变那种“谁经手谁管理,出了问题找不到头”的局面。

5、案件管理制度。从林区的涉案标的额看,许多案值往往很大,有些案件一旦败诉,企业多年的经营积累就可能毁于一案,给企业造成灾难性的损失。这些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产生的原因较为复杂,但核心问题是决策草率,法律把关不严,有的根本就没有进行法律论证,缺乏必须的制度保障。

今后各森工局发生的重大经济纠纷案件要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确需上级介入的,由政策法规处统一协调处理。重大案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人承办、责任追究制度。像安全生产“四不放过”一样,举一反三,弄清是哪个环节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防发生借诉讼案件侵占企业利益的行为。

6、证照管理制度。企业法人执照、事业法人证书、企业代码证、事业代码证、资质证,是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管理的前提,统一由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管理。今后无论是新成立企业或者是设立分支机构,一定要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准备齐全相关的资料,由政策法规部门审核办理,要及时进行年检、变更或注销,不留隐患。

7、印章管理制度。各级领导一定要强化对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杜绝因印章使用不当造成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现象发生,各单位的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由政策法规部门加密备案统一刻制启用。

8、法人授权制度。个人或部门代表单位办理公务时,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9、法律意见书制度。_规定直属企业上报重大事项时附本企业专职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今后各森工局上报重大事项时也要附本企业专职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0、法制业绩考核制度。年终要客观准确地评价林区各单位依法治企工作业绩,对在依法治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表彰。促进各级领导依法治企意识,提高政策法规监督工作的效能,实现森工企业法制化管理。

(九)加强法制教育。一要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企业主要经营者要经常听法制讲座,提高依法管理企业按规经营的能力。法律顾问要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结合本企业的典型案例做好这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在海拉尔市主持工作期间,每年春节后的第一天上班就召集班子成员听法制专题讲座。我在会上说过,我们新一届领导班子要把法律工作放到一个重要位置。我们要把增强法制意识提升法律素养作为评价企业负责人素质的重要内容,将各森工局的法制工作业绩纳入对企业经营者的考核制度之中。

二要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全林区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使全体管理人员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在自己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逐步养成按章操作的行为习惯。创建林区企业“合规文化”,发挥文化强企作用,着眼于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解放思想、增强发展信心,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结合“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把与日常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今后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十)防范法律风险。风险的事先防范工作,比纠纷的处理对企业更加重要。企业经营中存在自然、商业、投资、信用、行业、法律等风险。其中,前几种风险分别由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造成的,属不可预见、事前不可避免的,一旦决策失误主要经营者只承担经营决策责任,而法律风险是以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的,属事前能够预测依法规避的风险,一旦决策失误主要经营者承担法律责任。我们只有做好企业风险预警、化解、评估审查工作,才能预测出潜在的风险,将各种风险防患于未然。否则一个法律风险的出现,可能会将一个企业相当一段时间辛辛苦苦创造的效益毁于一旦。所以我们要树立“防范法律风险避免资产损失,同样是创造经济效益”的理念。

(十一)加强管理手段。管理国有企业通常有三大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在计划经济年代,主要采用的是行政手段;市场经济建立初期,过多地经济手段;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今天,主要是按照市场规则运作,用法律手段调整。现代企业竞争的实质,已不仅仅是技术、资金、人才的较量,而且还是法律、规则和标准上的较量,这种较量依靠的主要手段就是法律手段。所以加快推进林区法制建设,充分运用有效的法律手段管理森工企业,已成为林区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

(十二)下步工作重点。一是根据_1月1日实施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我们要侧重对各森工局依法经营管理方面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班子业绩挂钩,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和法律纠纷案件,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据具体情节按_规定出具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调整、扣发其相应年薪、降级或者处分的法律意见书,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提升集团公司对各森工局重大事项的法律管控能力。

二是制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对林区现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与现行政策和上级规章不符的进行废止。以后制定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须经政策法规部门会签备案否则无效,政策法规部门将备案有效的规章制度定期编纂,在林海日报和林管局网站上公布。做到集团公司内部信息沟通真实可靠、政令畅通,力争两年内各森工局在依法治企工作上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亮点。

专项法律顾问方案范文 第3篇

为林区法制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和历史使命,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也为广大林区法律顾问施展才气提供了更大的舞台。这次会议是一个新起点,大家回去后要认认真真传达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工作部署,勤勤恳恳做好每一件事。为林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证!

林管局(森工集团)组织召开了林区首次法制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回顾总结林区依法治企工作历程及成效;提高建设法律顾问制度的必要性认识;认真落实上级精神,为了加快推进林区法制工作建设。开创林区法制工作新局面;惩办林区依法治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全面回顾林区法制工作历程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经历了上百年历程,林区的法制工作是从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开始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随着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需要发生的一种专门为企业进行法律服务的独立职业。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已成为现代企业一项普遍的重要管理制度。早在1955年_就转发了法制局关于在企业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文件,并对法律事务机构的基本职责作了规定。党的届中全会以来,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而迅速开展起来,林区的法律顾问工作同全国各地一样经历了以下个阶段:

林区在那个特定的清理角债的年代,

一)创立阶段。从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为了诉讼需要,各森工局陆续设置了法律事务机构或专职法律顾问。林区的法律顾问工作,从基层前沿的各森工局按时代的需要发生的从下至上形成的这是林区法律顾问工作创立的特点。

随着《企业厂长工作条例》工业企业法》公司法》出台,

二)发展阶段。八十年代中期至九十年代初。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进入了发展阶段。条例》明确规定“厂长可以设置法律顾问,并对厂长负责”首次在国家行政法规中确定了企业法律顾问地位。各森工局也随之明确了法律顾问地位、权力义务,确定了以咨询、诉讼为主的工作职责。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完善阶段。九十年代中期至目前。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也逐步得到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开始偏重于堵塞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由过去的主动化解”转向“主动预防”1997年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联合公布了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方法》使法律顾问制度正式成为全国执业资格制度。_印发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方法》使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开始走上制度化的轨道。这期间林管局(森工集团)陆续出台了法律顾问管理方法》合同管理方法》受案规则》普法工作管理方法》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法制业绩考核细则》将法律顾问工作从诉讼、咨询层面提高到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层面。由单纯管理法律事务到研究与企业相关的政策规定,法律事务开始与企业业务高度一体化。林管局(森工集团)设置了独立的法律事务处,提升了法律事务机构的规格,为推进林区法律顾问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林区法律顾问工作现况

获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16名占33%获得律师资格的9名占19%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23名占48%13个森工局设置了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

一)人员机构。林区现有法律工作人员48名。6个森工局同其他机构合署办公。

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

二)工作特点。林区的法律顾问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形成了一支数目可观的专业队伍。法律顾问业务已深入到林区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到为企业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得到林区人的普遍认可,已形成自己的大特点:一是以资源、税费、环保、工商、政府协调为主的公法事务。二是以经济合同、公司招投标、侵权为主的民商法事务。围绕销售合作、合资谈判和管理为主的对外开发的法律事务。

挽回经济损失近两亿元,工作成果。从年至今林区胜诉案件1332件。审查合同4435份,标的总额近二十亿元。近年大事多、难事多、急事多的工作中,政策法规部门经受了关键时刻急难险重任务的多次考验,富有效果的完成了以下工作:

使林区政策法律事务管理实现了统一化。1制定了法律顾问管理方法》森工集团公司政策法律事务工作有了统一规范。

有了森工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的企业规范,2制定了合同管理方法》明确了综合与条块相结合、集中与分级相统一、执行与监督相分离”管理模式。使林区合同管理实现了制度化。

形成森工集团特有的诉讼案件两级管理体系,3制定了法律顾问受案规则》规定了重大案件法定代表人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人承办、责任追究制度。林区案件管理实现了规范化。

使林区普法工作管理实现了专业化。4制定了林区普法工作管理方法》将普法工作职能从宣传部门划归政策法规部门。

将法制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5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确定了法律顾问职能。使林区政策法规管理实现了岗位化。

使林区企业法制业绩管理实现了规范化。6制定了林区法制业绩考核细则》有了森工集团公司法制业绩统一考核规范。

使林区企业改制工作实现了合法化。7制定了企业改制规程》保证了林区企业改制工作每个环节都规范透明便于操作。

自治区12月底转发时林8出台了企业改制意见》使林区改制工作有了统一规范。月日__出台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139号文件。

十月初就从_直接得到该文,区的改制工作已近尾声。由于政策法规处工作意识超前。所以我改制文件中已将139号文件的内容包括进去,为企业改制依法操作及时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政策依据和法律保障。

9解决了牙克石市、根河市、鄂伦春旗法院受理的一批林区企业改制后陆续出现的债务要求林管局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件。

10处置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引起的诉讼案件。

就是因为合同签订不够严密,例如:山东远东公司诉森工集团公司的二千百万元案件。青岛市法院判决我方败诉,后经林管局主要领导及业务部门多方努力,最终我方胜诉,防止了因败诉而大额度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上访无法解决,王某要求林管局给付医疗费、旅差费、补发工资一案。引发原因是企业的文件不规范,造成当事人拿着企业出具的文件到处告状。最后又到法院,经过庭审举证我以逾越诉讼时效胜诉。

争议的焦点是签订合同时缺少法人授权委托书这一项漏洞,运达公司诉原板业公司索赔货款53万元案件。发生纠纷导致诉讼,经过多方取证证实了合同有效才最后胜诉。

因为合同约定租期15年过长,李某搬迁索要400万元赔偿金案件。搬迁时终止合同引起纠纷,经查证李某也存在合同规定的违约事项,最后经法院判决才免除赔偿。扎兰屯市建行诉森工集团要求给付160万元贷款案,扎兰屯市建行以赔礼道歉名义到富伦公司谈话时暗自录音取证后向法院的最后依据最高法院规定私自录音属于不合法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方才得以胜诉。

由于个别单位和部门不研究政策误导当事人引讼,森林公安人员林管局索要人民警察抚恤金案。造成当事人拿着领导批件到法院,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认定该案的诉争事项应由国家行政手段解决,不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裁定采纳了。

因为哈办当时人员不了解情况出具了欠款对账单引起的诉讼,哈尔滨公司诉林管局给付油款200万元案件。由于对方庭审时没能出示欠款对账单原件,一审法院认定对方承担举证不能的有利后果,判决采用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采用上诉维持原判。

起因是招投标手续不规范引起,水利工程公司诉森工集团要求承担牙伊线项目部14万元债务案件。对方说于德福中标手续全是伪造的认为我方审查不严致使于德福诈骗中标成立项目部,所以项目部的债务应由我方承担。方认为项目工程完工后已结清工程款,项目部债务应由项目部自己承担或他投标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诈骗属刑事犯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不应直接受理。公安机关没有结论,无法认定诈骗,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判决采用水利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方胜诉。

共同状告森工集团赔偿他两家投入的合资款879万元的收益案,大同万通公司和自然人王某。由于当时双方退股手续不规范引起,后经多方取证证实退股事实,经两级法院认定他两家退股年后已不具备股东身份,判决我方胜诉。

案件的起因是不了解国家相关规定,张某上访8年说单位克扣她工资8292元。虽然各级部门作了批示但没能解决,最后还是到法院,经庭审查清事实后裁定采用,上访才彻底解决。

要求牙克石市建盛公司、林管局按工伤赔偿24万元,刘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牙克石市劳动仲裁判决林管局承担连带责任,牙克石市法院、市中级法院两次判决林管局承担连带责任,经过申诉最后改判林管局不承担连带责任。之所以让林管局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相关部门给当事人出具了证明。

牙克石市法院庭审查证林管局不是本案诉讼主体,陈某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要求第一办事处、光明幼儿园、森源公司、林管局赔偿他经济损失万元。最后以陈某撤诉而结案。

同时也树立了依法治企的对外形象。还扭转了林区案件一涉及到林业单位赔偿或罚款纠纷,以上案件的全部胜诉不只为林管局(森工集团)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就把林管局告上法庭的习惯做法。

办成了国家技术监督总局的森工集团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完成了林管局在自治区事业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11完成了森工集团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法人执照工商登记备案和年检工作。申办了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林管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履行了注册年检手续。使林管局(森工集团)法人证件俱全。

通过产权市场挂牌交易、招标拍卖顺序,12完成了森工集团公司闲置资产处置工作。将哈尔滨办公大楼、满洲里商贸大楼依法转让,使国有资产增值一千多万元,防止了国有资产低价转让和流失。完成了栲胶公司热电厂资产划归牙克石市政府管理工作。

委托市公证处统一为林区改制企业料理公证事务。做到主动高效地为基层单位解决改制工作遇到实际困难,13完成了改制企业职工身份置换、大集体职工一次性安顿的公证事宜。协调了市政府、市司法局。保证了公证质量。

保证改革措施合法有效实施。14完成了改制后企业四个到位工作:产权划分到位、出资到位、工商注册登记到位、法人治理结构到位。使改制企业具备进入市场运作的主体资格。

按法定顺序制定了管护局肃清辖区内闲杂人员的计划,15清除了北部林区内的非法采金人员。为了杜绝北部林区内的人为火灾。依法完全制止了几十年的私自开矿偷采沙金行为。

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此我代表林管局(森工集团)向全林区的法律顾问表示感谢。以上工作说明林区法律顾问是推进企业法制建设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还存在以下缺乏:一是有些领导法制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四)存在问题。肯定成果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要求相比。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不够,对建立完整的法制工作体系认识不到位,没有重视好法律顾问为企业经营决策进行法律把关的作用。二是各森工局政策法规机构设置整齐不齐,法律顾问工作没有全面展开,有的森工局政策法律事务还停留在主动应诉或一般合同管理的层面上。各森工局法律专业人员比较缺乏,现有法律人员专业素质需要提高。四是林区法律顾问队伍处在青黄不接状态,由于林区工资待遇低,外部的法律专业人员不来林区,有律师资格的人员陆续外流,对林区的法律顾问队伍冲击很大。

加快推进林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要求用年时间,一)国家规定。月__印发了关于在国有重点企业加快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提出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的年目标。全部中央企业和省级国有重点企业普遍建立法律事务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应按国家规定设立法律事务机构。

明确在国有企业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二)自治区要求。自治区_于月日下发《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方法意见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直属企业在底前必需单独设立政策法律事务机构。加强企业法制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按自治区_要求各森工局在年底前要健全政策法规机构。

已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美国、欧盟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大中型企业中,国外通行做法。法律顾问制度是国外胜利企业的通行做法。都设立有首席法律顾问、首席法务执行官等职位,直接参与企业的决策。美国,企业内部法务人员被称为公司律师,据统计福特公司在各州的分部有500多名公司律师,整个公司里的地位非常高,只要是法律方面的问题,总裁都采纳他建议。优势是既懂法律又懂经营管理,并且非常熟悉本企业的情况。

企业的发展要靠自己寻找市场、挖掘市场、抢占市场。林区的发展也需要进入国际运营市场,四)企业发展需要。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准备到俄罗斯境内注册一个公司,各森工局可通过这个国外注册公司对俄开展贸易。开展这项工作的前提条件就是充分研究市场竞争的法律环境,做好防范法律风险工作,这些工作离不开政策法规部门。现在国外企业到国内开展经济交流、合作投资,国外老板首先带来的就是法律顾问,因为他首先要了解我国相关领域的投资环境是否有法律保障,一旦发生纠纷要有说理的依据和地方。只有在法律环境这一关评估通过之后,才派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来”同香港玖龙公司合资成立玖龙兴安浆纸公司的谈判过程也证实了这一点。所以说,法律顾问是企业的开路先锋”和“守护神”法律顾问工作的效果是检验企业工作效果的一个重要标志,各单位决不能把法律顾问工作当作“辅业”游离中心工作之外。

四、落实上级精神开创林区法制工作新局面

从事务管理向制度管理转变。转变“重经营轻风险、重弥补轻预防”历史惯性。防止发生了损失才补救的主动做法,

一)转变工作观念。林区的经营管理要从粗放管理向精细、规范、依法管理转变。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工作定式,从源头上控制风险,树立预防为主观念。法律顾问要从参与型向顾问助手型转变,将法律事务处改为政策法规处,就是加强政策法规研究,提升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管理地位。

充分利用多方面资源,今后对于重点工作一定要有“精品意识”注意反复论证。集中各方智慧力量认真搞好审核论证工作,切实发挥出政策法规部门的敏锐性和有效性作用。例如对企业改制后面临的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指导解决改制企业遇到政策法律问题,巩固好改制工作效果。保证我所做的工作合法合规,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不管采用什么样的管理体制,

二)创新工作机制。要完善用人机制。人才始终是第一位的法律人才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重要组成局部,因此对林区法律顾问培养、使用、稳定和发展问题不容忽视。要加大对现有法律人员的使用力度,充分调动他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他工作热情。对林区系统内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和律师资格的人员实行归档管理,做好后续人才资源贮藏工作。岗法律顾问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要尽快考取执业资格,确保企业法律顾问岗位由具备执业资格的人选接任。如果本企业实在难以发生符合条件的法律顾问,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法律人才。企事业领导干部会上就讲过要从学校和社会上招聘一局部专业人才,空虚干部队伍,其中包括法律人才。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要用事业、感情、待遇等综合手段尊重、留住企业法律人才。对在法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给予奖励,1要制定重业绩、强激励、讲回报、硬约束的工作机制。对工作能力强有突出业绩的法律人员我可以提拔重用。对于不负责任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人员,要给予相应处分。

月日我主持相关处室同市中级法院乔欣院长率领的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各庭长及相关旗市法院院长在根河开的对接会效果非常好,2要同地方政府、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沟通渠道。达成了九条措施和项保证。解决了法院对大杨树、毕拉河林业局毁林开荒侵占林地案件的当事人判虚刑的问题,今后这样的对接会要形成机制。

企业面临着国际国内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的法律环境,健全法制机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时完善。企业需要处置的政策法律事务大大增加,设置企业政策法规机构,做好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已显得越来越重要。法律顾问工作专业性强、智能性强、挑战性强,综合性强,各单位要依照法律顾问的条件,选择政治素质高、法律专业精、工作能力强、熟悉企业实际情况的同志担任政策法规机构负责人,以保证政策法规机构正常有效地开展工作。各森工局对这项工作要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从林区的实践来看,凡是高度重视政策法规机构作用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都做得比较好。不重视政策法规机构作用的企业法律风险都比较大,企业不出问题是侥幸,出问题是必定。

参与企业高层决策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林区要培养一批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法律顾问。发挥他各项经营业务中法律把关和决策顾问作用,使企业重要经营决策、各种市场竞争行为合法合规。要造就一支过的硬、用的上、信的过、打的赢,既精通政策法规,又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还具备丰富专业经验的法律顾问队伍。所以我要求学法律的要懂管理,学管理的要懂法律,学理论的要懂实战。

提高法律顾问队伍整体素质,要重视法律顾问继续教育培训。这也是__和自治区_的统一要求。为此我每年需办一期法律专业人员培训班,讲解林区发生的实际案例、总结办案经验,提高林区法律顾问实际办案能力。聘请法学专家来林区讲授森林法、合同法等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顾问专业理论水平,为他提供一个系统学习、更新知识的机会。还要定期选送一些林区优秀法律顾问参与国家举办的专业法律培训,开阔他视野,提升他博闻强记和聚敛知识的能力,增强他正直勇气和稳健的心理素质。除此之外法律顾问还要具备以下品德:

某些方面将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形象,1法律顾问对外办事时要注意言行。甚至代表企业形象。一定要恪守职业道德、激进企业秘密,保证良好的外在气质,自觉维护企业形象。

据我解林区有局部法律顾问做到近二十年执着在法律顾问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2法律顾问要爱岗敬业。要发扬这些同志勤奋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虽然在劳动报酬上不如社会律师,但这些同志仍然在林区企业法律顾问岗位上精心尽力的工作,企业对他认可的这也是自己的人生选择。美国,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非常受人尊重,当今美国青年人向往的职业。希望大家喜欢这个职业,能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林区法律顾问岗位上做出贡献。

必需通过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来体现和证明。只有有所为,

五)确定工作位置。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位次、作用。才干有其位。当然,按国家规定,法律顾问的定位应当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顾问和助手,只有具备直接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发表法律意见的位”才干发挥和落实其相应的顾问作用,才干够有所作为,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有及时知情和直接沟通的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基本前提。有为”与“有位”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互为因果、良性互动的关系。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就是要创造条件,体制上解决“有位”问题,但紧接着的一个问题是有无“有为”人选与此相匹配的问题。这里需要解决一个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即独立的政策法规机构和法律顾问岗位,决不能理解为因人而设和天经地义的因工作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设置的所以,只有履行了服务与把关的职责、实现了守法与维权的使命,才干切实推动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只有主观能动地、积极投入地有所作为,真正地替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把好关、出好谋,才干显其值、有其位。只有在管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才干得到大家的认可和领导重视。也就是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

提出切实的解决方法。对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六)明确工作职责。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是对企业经营业务中遇到困难。这一责任是其他部门不能替代的法律顾问要负担着法律预防、法律保证、法律救济等以下职能:

重大经营决策会议上要用规范、简练的用语提出法律建议。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可以提出不同意见,1法律顾问要为企业决策者出谋划策。但不是简单地说“不”字,而是告诉应该怎么办,要运用合理规避法律的技术,说出采取什么措施可以实现经营决策目标。保证企业重大决策的操作既不违法又能达到目的

但是不要随意发言。法律顾问不同于社会律师,2法律顾问要能提出预见性、科学性的法律建议。所提建议可以不受领导意见干预。决不能单纯地就法律论法律,要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建设的中心工作,善于将法律、政策融于企业各项经营管理业务之中,用法律逻辑、法律语言来表述,思考和解决问题。

法律是风险管控,3法律顾问是企业经营的信号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起着引导、控制、规范作用。不是橡皮图章,不是和事佬,确有风险必需敢于叫停。

要敢于并善于提出正确的法律意见,4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必需铁面无私严格把住法律风险关。要注意发现从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各种漏洞和普遍性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的建议。这方面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做的规范到位集团公司很满意。

特长是熟悉企业自身独特的管理体制和专业,

七)理顺工作关系。企业法律顾问是为本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领取固定工资的企业管理人员。解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工作起来具有连续性、责任心强,法律与经营管理业务的结合上和政府法律事务协调上有社会律师不可比较的优势。社会律师是社会法律人,为企业服务依法收费,对企业经营管理业务不如法律顾问熟悉,满足不了企业的需求。国外公司100多年的法律事务实践充分证明,外聘律师不能代替企业所有法律事务,建立企业自己的法律顾问队伍要比外聘律师利息低、使用方便、效果更好。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可以聘请法学专家进行研究,以求得更好的解决。企业就某一方面具体法律问题或者由社会律师来做比企业自己做更为经济、更为有效的事务,可以聘请他做。外聘律师和中介机构人员时要慎重,防止滥用导致管理失控和费用增加,确实需要的由政策法规部门负责操持,专职法律顾问指导下进行工作,以保证企业对内、对外法律意见准确一致。

调整企业与职工、企业与改制企业之间的关系。力求把规章制度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地贯穿到林区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稳定的每一个环节中,

八)强化制度建设。要用规章、制度来规范日常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企业各项活动有章可循。制度建设既是工作的动身点,也是工作的落脚点,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要健全以下制度:

明确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一把手”工程,1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法律顾问的各项工作职责。纠正以往对法律顾问制度“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不合自己心意时就不要”错误做法。真正发挥“一把手”作用,可以说,决策层重视的水平,领导人的力度,直接决定了法律顾问制度推行的高度、深度、满意度。只有各单位领导认识到位,思想高度一致,才干有力推动林区法制工作的发展。

政策法规部门要从法律角度上进行科学性、严肃性、合法性审核把关。做到出台的文件和履行权责行为于法有据、规范可行。对企业的重大事项、重要经济活动,2提前介入制度。对企业制定的章程、方法、规定、措施和涉及法律问题的文件。让法律顾问早了解、早介入、早思考、早提意见,真正做到关口前移、源头介入、全程参与”要在经营管理时就做好法律论证,把更多的纠纷消灭在初发阶段。杜绝那种“规则不清主意多、事情不明决心大”盲目蛮干行为,牢固树立“市场竞争,法律先行”理念。建立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弥补为辅的法律监控制度,要“先立规矩后办事”

要从经验决策向法制决策转变,3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健全重大经营决策进行专家咨询、中介评估、法律审核会签制度。把依法决策作为企业决策的基本准则。完善企业重大事项涉法问题“集体会诊制度”要形成依法决策的思维方式,坚持“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美国,各大公司做出决策或开展业务时进行法律论证已经成为自觉的行动,如果公司一项经营决策没有经过法律论证,就会成为股东的当然诉由,任何股东都可以据此对公司提讼。如美国的阿莫科公司规定决策层直接听到法律顾问独立的未经他人加工过滤的意见,要求法律顾问对决策层不只提供法律依据,还要提供考虑问题的思路和角度。目前央企全部建立了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制度,如、上海大众、大港油田等企业实施了企业重大决策由政策法规部门“一票否决制度”降低或避免了企业在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风险。要对各单位因决策失误和管理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干部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

多数的诉讼都是因为合同约定不明,4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大部分纠纷可追溯到合同这个源头。甚至没有合同或落入合同陷阱所致。要切实解决合同管理中“重订立轻履行、重实体轻程序”等问题。杜绝只签不审、自签自审、应审未审、先签后审、以情代审等现象。订立合同要依照内控制度操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将合同谈判、签约、履行、变卦、终止整个过程中法律资料和文件由各级政策法规部门统一管理。完全改变那种“谁经手谁管理,出了问题找不到头”局面。

许多案值往往很大,5案件管理制度。从林区的涉案标的额看。有些案件一旦败诉,企业多年的经营积累就可能毁于一案,给企业造成灾难性的损失。这些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产生的原因较为复杂,但核心问题是决策轻率,法律把关不严,有的根本就没有进行法律论证,缺乏必需的制度保证。

确需上级介入的由政策法规处统一协调处置。重大案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人承办、责任追究制度。像安全生产“四不放过”一样,今后各森工局发生的重大经济纠纷案件要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举一反,弄清是哪个环节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防发生借诉讼案件侵占企业利益的行为。

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管理的前提,6证照管理制度。企业法人执照、事业法人证书、企业代码证、事业代码证、资质证。统一由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管理。今后无论是新成立企业或者是设立分支机构,一定要依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准备齐全相关的资料,由政策法规部门审核操持,要及时进行年检、变卦或注销,不留隐患。

杜绝因印章使用不当造成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现象发生,7印章管理制度。各级领导一定要强化对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各单位的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由政策法规部门加密备案统一刻制启用。

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内,8法人授权制度。个人或部门代表单位料理公务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今后各森工局上报重大事项时也要附本企业专职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9法律意见书制度。_规定直属企业上报重大事项时附本企业专职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对在依法治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果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惩处。促进各级领导依法治企意识,10法制业绩考核制度。年终要客观准确地评价林区各单位依法治企工作业绩。提高政策法规监督工作的效能,实现森工企业法制化管理。

提高依法管理企业按规经营的能力。法律顾问要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结合本企业的典型案例做好这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海拉尔市主持工作期间,

九)加强法制教育。一要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企业主要经营者要经常听法制讲座。每年春节后的第一天上班就召集班子成员听法制专题讲座。会上说过,新一届领导班子要把法律工作放到一个重要位置。要把增强法制意识提升法律素养作为评价企业负责人素质的重要内容,将各森工局的法制工作业绩纳入对企业经营者的考核制度之中。

使全体管理人员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二要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全林区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自己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逐步养成按章操作的行为习惯。创建林区企业“合规文化”发挥文化强企作用,着眼于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解放思想、增强发展信心,不时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结合“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把与日常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今后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比纠纷的处置对企业更加重要。企业经营中存在自然、商业、投资、信用、行业、法律等风险。其中,

十)防范法律风险。风险的事先防范工作。前几种风险分别由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造成的属不可预见、事前不可防止的一旦决策失误主要经营者只承担经营决策责任,而法律风险是以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的属事前能够预测依法规避的风险,一旦决策失误主要经营者承担法律责任。只有做好企业风险预警、化解、评估审查工作,才干预测出潜在风险,将各种风险防患于未然。否则一个法律风险的呈现,可能会将一个企业相当一段时间辛辛苦苦发明的效益毁于一旦。所以我要树立“防范法律风险防止资产损失,同样是发明经济效益”理念。

主要采用的行政手段;市场经济建立初期,加强管理手段。管理国有企业通常有大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计划经济年代。过多地强调经济手段;市场经济不时完善的今天,主要是依照市场规则运作,用法律手段调整。现代企业竞争的实质,已不仅仅是技术、资金、人才的较量,而且还是法律、规则和标准上的较量,这种较量依靠的主要手段就是法律手段。所以加快推进林区法制建设,充分运用有效的法律手段管理森工企业,已成为林区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

要偏重对各森工局依法经营管理方面监督检查,

十二)下步工作重点。一是根据_月日实施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方法》规定。并将检查结果与班子业绩挂钩,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和法律纠纷案件,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据具体情节按_规定出具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调整、扣发其相应年薪、降级或者奖励的法律意见书,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提升集团公司对各森工局重大事项的法律管控能力。

专项法律顾问方案范文 第4篇

甲方(委托人):临沂电影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托人):北京市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谈及相关法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就甲方拥有的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联系中南酒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洽谈合作经营及相关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维国律师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相关的洽谈事宜以及法律服务,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对洽谈过程中参与商务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提交具体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项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进行调整。

四、乙方服务的范围:

1.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

2.对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或房屋租赁合作)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起草相关文书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就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的相关事务代表甲方参与商务谈判,出具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及相关情况,并保证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

3.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的义务:

1.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合作对象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委托事项是否完成的确认及律师费用:

1.委托事项成否确认: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资金按照合同条款打进甲方帐户,也就是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则视为乙方成功,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专项顾问服务律师费(以下简称“律师费”);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就该项目达不成合作,无论是何种因素何种原因,视为乙方失败,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收取律师费的方式:乙方成功后,⑴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按所签《房屋租赁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数额支付律师费;⑵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产数额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支付律师费。

3、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笔租金或首笔合作资金十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须前往临沂出差的,甲方应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临沂电影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范本二

甲方: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

乙方: 社区居委会

一、1、访等方式。

2、代签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参与社区纠纷调解。

3、受聘担任驻社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居民的法律顾问。

4、接受委托,案件,按照正常收费的80%收取。

5、了解社情民意,参与信访;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宣传法律等。

二、 工作方式

律师参与社区法律服务以甲方为单位,以乙方为依托,具体工作方式:

1、向社区居民公布甲方。

2、甲方指派律师,每周到社区了解法律需求,解答法律咨询,统一安排律师各类案件。

3、乙方协助甲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给街道社区企业和居民。

4、甲方为乙方司法台账记录提供服务。

5、联系方式:甲方以电话、传真、寻呼和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保证乙方能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社区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义务解答法律咨询:包括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来信咨询、预约来 本合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街道司法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范本三

委 托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受 托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经营、管理及其他业务 的需要,就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事宜与乙方进行了沟通、交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 法律顾问关系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聘请并承诺以乙方团队的力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

二、 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 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1) 法律咨询服务:即对甲方提出的与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有关的法律事务咨询进行口头、书面解答或当面沟通、交流。

(2) 法律文件审查、拟订等服务:即对甲方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合同、协议、章程、声明、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备忘录、纪要等法律文件提供审查、修改、拟订等法律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口头或书面的审查意见、法律分析意见、律师函等。

(3) 法律培训服务:即根据甲方要求,以法律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为甲方人员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4) 其他日常法律服务:即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其他日常法律服务。对于日常法律顾问服务,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

2、 重大业务的专项法律服务

对甲方发生的并购重组、项目投资、合资合作、企业搬迁、群体性人员的分流安臵、公司清算与破产、发行股票或债券或等重大业务活动提供项目综合法律服务,包括参与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分析意见、拟订处理方案、参加谈判、审查拟定相应法律文书等。

对该类单项事务工作量大、耗用时间较多的重大业务,甲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向乙方单独支付专项法律服务费用,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 诉讼或仲裁等案件法律服务

根据甲方特别委托,乙方可以甲方人的身份参与甲方的各类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听证以及诉讼外谈判、调解等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案件法律服务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案件标的额、案件复杂程度等情况另行协商案件费的支付等问题。

三、 法律顾问工作的对接

1、 在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期限内,甲方指定 作为与乙方顾问律师进行日常联系的人员,具体负责甲方内部的组织、安排、协调,配合乙方顾问律师的工作,向乙方传递甲方的要求、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并负责接收乙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意见、法律文件等。

2、 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向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律师。

3、对于甲方有关人员与乙方顾问律师联系安排的事务,如乙方顾问律师发现该事务对甲方利益的影响较大而甲方有关人员存在未向甲方相关负责人汇报等情形的,乙方有义务给予提醒,必要时顾问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如甲方有关人员联系安排的事务有可能是针对甲方并损害甲方利益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该有关人员的法律服务要求。

4、 因甲方的具体法律事务可能涉及多个法律专业领域,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有权建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其他专业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工作。

5、 甲乙双方均提倡以书面方式传递相关工作指示、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意见等。

四、 法律顾问费

1、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的约定,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日常法律服务每年支付乙方基本法律顾问服务费人民币肆万元(¥ )。

2、 在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年度内,乙方为甲方提供日常法律服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原则不多于 小时。乙方有效工作时间超过前述约定的,甲方应按 元/小时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顾问服务费,或由双方在协商签订下一年度法律顾问合同时予以考虑。

3、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费。

4、甲方通过银行汇款、网银支付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的,可将相关款项支付至乙方的下列账户:

开 户 行:

账 号:

收 款 人:

5、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3款约定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委托合同,约定律师费用等相关事宜。

五、 其他有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行政、鉴定、评估、公证等相关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生查询费、复印费、翻译费、调查费等实际开支,以及甲方同意支出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实报实销。

六、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业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组织机构设臵、人员调整变化等情况,便于乙方更好地提供服务。

2、对于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详实的背景情况和基础资料,并给乙方留有合理的处理时间。

3、乙方应恪尽职责,为甲方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

5、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一般事务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其他事务应在双方商定或乙方确认的时间内完成。

七、 特别约定

1、 非经乙方同意并在本合同或另行书面授权委托书中明确约定,乙方及乙方顾问律师均无权也无义务为甲方代收法律顾问事务涉及的相关款项。

2、 乙方顾问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相关情况对法律顾问事务作出的法律分析、处理方案或法律建议、结果预测等,仅作为甲方作出独立判断、决策的参考,不构成乙方或乙方顾问律师对甲方法律顾问事务处理结果的承诺或担保。乙方顾问律师就法律顾问事务处理结果对甲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均无效,对乙方均无约束力。

八、 有效期及延续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新合同或在甲方确认并支付基本法律顾问服务费后延续一年。

九、 签字及份数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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