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是一种向上级或其他相关人员征求意见或寻求指导的正式方式,它有助于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在写请示信或进行请示时,我们需要尽量简明扼要地表达问题,并清晰地提出请求和预期结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请示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组织建立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矿副总工程师、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4.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负责审批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冲击地压等中长期规划。
5.组织制定矿井专业人员培训计划,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6.组织编制矿井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杜绝不合理集中生产。
7.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制定矿井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8.组织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组织开展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和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9.组织编制并实施矿井采区设计,组织审批作业规程,并监督实施。
10.审批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防突预测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月报表、测风报表、安全监控报表,审核瓦斯日报表和地质、水文地质相关图件及基础台帐等。
12.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类型和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三下一上开采”试采总结报告、矿井闭坑报告;组织编制并实施瓦斯防治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和矿井回收井筒保护煤柱开采设计。
13.审批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等。
14.每月组织召开1次专业专题会议。
15.组织上传监管监察部门要求上报的有关生产安全信息。
16.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顶板管理、“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和防治水等工作。
17.督促副总工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8.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
19.制止和查处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参与查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20.审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瓦斯爆炸、火灾、冲击地压、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反风演习;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21.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22.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3.按职责权限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至少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股东监督。加强对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02、坚持依法生产经营。
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和许可,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主动获取并严格执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及时淘汰更新陈旧落后的设备及工艺。生产有毒有害物质或发生事故可能影响公众安全健康的高危行业企业,应建立与公众沟通的交流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03、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高危行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设备维修保养、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保险、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支出。高危行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其他企业应积极投保。
05、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标准化创建等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例会、例检、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确保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工作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要求,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
二、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
06、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应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细化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生产车间、班组、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07、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培训规定要求,采取“送出去学、请进来教”等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并记入教育培训考核档案。高危行业企业应抓好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等。通过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使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使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具备一线岗位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使一线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08、严格责任制考核奖惩。
企业应每年组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晋级等挂钩,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三、严格落实安全防控责任。
09、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定期排查、全面辨识、动态更新、严格管控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并依据事故发生概率和可能后果,按照有关标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安全管控措施,逐一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风险可控。
10、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应牢固树立“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视隐患为事故,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动态排查出来以及政府主管部门通知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并激励员工主动排查、发现举报事故隐患。自身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定期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测和隐患排查治理。
11、加强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控制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联网。对具有较大或以上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建立运行、巡检、维修、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卡,配备消防、防雷、通讯、照明等应急器材和设施,根据生产经营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核定的人数控制人员进入。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体检式安全评估,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12、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企业应加强对爆破、吊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登高,设备大修、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油罐清洗、临时用电、涂装、危险品装卸,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临近高压输电线路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危险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规行为。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四、严格落实基础管理责任。
1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项目建设概算,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未经设计审查合格不得施工建设,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部分早期建设运行、未进行安全设计审核和验收的企业,应请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和设计,并按要求进行补充建设,经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14、加强职工安全防护管理。
企业应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定期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和更新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并如实记录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企业工会应加强监督检查,贯彻实施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工会劳动保护队伍。
15、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
企业委托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16、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管理。
企业复工复产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组织对生产系统特别是管道、阀门、仪表等机械设备,通风除尘、污水处理等处理设施,应急报警、放射防护、防雷防爆装置等保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方可复工使用。
17、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企业应积极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建立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并接入政府监管部门信息管理平台。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现精细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从源头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化工生产企业应建成集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息、企业安全风险分区信息、生产人员在岗在位信息以及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信息等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风险隐患“一表清、一网控、一体防”。
五、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18、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企业应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应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本企业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使各级各类人员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熟记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要点,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
19、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
企业应严格遵守事故报告有关规定,按照报告时限、内容、方式、对象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20、强化举一反三整改落实。
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监督检查。重视加强对轻微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原因分析,研究落实预防改进措施,防范人员伤亡和有较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建立事故信息共享机制,针对同行业、本地区发生的典型事故,及时组织学习反思、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有效预防类似事故发生。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我校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以“加强安全法制、保障校园安全”为主题,面向我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立足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普及了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应急教育知识和安全常识,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1、在接到教育局《关于印发榆阳区教育系统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后,我校领导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贯彻通知精神,立即“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2、6月1日至6月5日,我校组织师生广泛深入地学习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并且营造了舆论氛围、强化责任意识,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3、6月6日至6月16日,我校组织开展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致全体师生倡议书活动。并利用我校官网、校园宣传栏、黑板报,面向全校师生和家长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并联系了消防支队的官兵为我校师生做应急救援、逃生自救等方面的专业讲座。
4、6月17日至6月20日,组织我校全体师生学习了《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出了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氛围,为我校安全稳定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5、6月21日至6月23日,我校组织学生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教育活动,并且常光裕校长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讲解,使学生深刻吸取教训,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6、6月24日至6月25日,我校要围绕汛期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防溺水防雷电和人口密集场所逃生等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演练,并在演练后进行了总结,完善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提高预案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7、6月26日至6月28日,我校组织开展了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汛期安全、消防安全、校舍设施、校车安全、食堂超市食品卫生以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重点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了督促整改。
8、6月29日至6月30日,由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对我校各部门在活动期间的任务完成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研究我校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确保我校安全稳定发展。
通过这个月的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我们我学的每一位师生都加深了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了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大家已经把安全教育落实到行动中,齐心协力共创安全和谐的校园。
1.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及精神,安排、落实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3.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4.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组织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安排组织实施演练。
6.发生应急事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安排安保部门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按要求协助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排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
8.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9.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0.保证安全生产人员、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并安排落实智能部门及人员对各种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11.各类场所使用、开业前或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用途应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12.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煤矿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是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与矿长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参与审定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党委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组织制定年度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计划;参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等监督检查。
5.参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矿井应急救援演练。
6.参与事故抢险救援,负责安全保卫、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7.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跟班情况,每月至少参加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
8.参加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对重大生产安全问题提出意见。
9.组织党政工团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10.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
11.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进行考察培养。
12.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考核的内容,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13.负责落实对政工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14.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党员干部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5.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9、根据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指定兼职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0、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闭锁、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
根据农场工作安排,xx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百分考核同步进行,为更好地突出安全生产考核,场安委办牵头组织公司农技服务部、公司农机水利部、供电公司、建设规划服务中心、社区、xx派出所组成联合考核组,对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1、总结回顾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肯定成绩,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2、以考核为契机,绷紧安全弦,推进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百日大检查工作,为xx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因农业与工商贸工作性质与内容不同,安全防范重点也所不同,所以考核重点也有所侧重。
1、分场。
主要以农机安全、大农业(农药使用、外来务工、农资防盗等)、用电安全为主。
2、场直单位。
主要以危化品、建筑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消防、用电安全为主。
这次考核以面上检查为主,主要采取听汇报、看台帐、看现场。
1、组织。
组长:xx。
成员:xx。
2、分工。
到考核单位集中听取各单位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主要成绩。考核组成员分为看台帐和看现场两个小组。
a:分场。
台帐组由王x、吴x二同志组成,主要查看基础台帐资料;现场组由顾x与陈x二同志组成,主要负责查看现场情况。
b:场直。
台帐组由周x、吴x二同志组成,主要查看基础台帐资料;现场组由丁x、朱x及顾x三同志组成,主要负责查看现场情况。
一分场、二分场、三分场、四分场、五分场、六分场、七分场、商物公司、建安公司、供电公司、种子公司、米业公司、医院、社区、职工学校、幼儿园及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十六家单位。
拟定于xx年1月4日—7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月4日8:30—9:30考核一分场;10:00—11:00考核二分场;14:00—15:00考核三分场;15:30—16:30考核四分场。
1月5日8:30—9:30考核五分场;10:00—11:00考核六分场;14:00—15:00考核七分场;15:30—16:30考核医院。
1月6日8:20—9:00考核商物公司;9:10—9:50考核供电公司;10:00—10:40考核建安公司;10:40—11:20考核社区。14:00—15:00考核幼儿园;15:30—16:30考核职工学校。
1月7日8:30—9:10考核石油机械有限公司;9:20—10:00考核种子公司;10:10—10:50考核米业公司。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1.学习并贯彻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检查,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5.推动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会成员职责清单,督促党委会成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并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6.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党***、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3.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属地监管,推动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定期检查考核,组织镇政府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干部在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推动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必须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6.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8.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一)党委书记。
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镇长。
为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的“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管控、大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7.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四)其他党委政府班子成员。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其他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党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的传达、转办和催办落实。
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查。
3.承担党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方面文件、文稿的校核、审核把关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1.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干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选任考察范畴。
2.指导做好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干部的选任工作,优先配备具有安全监管知识的人员。
3.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纪委。
1.参与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参与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整个事故调查过程实施监督,负责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而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3.依法对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决定和意见。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承担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村(社区)两委,镇直各部门、镇属各单位、镇域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依法对全镇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及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镇政府授权,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及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五)妇联。
1.加强妇女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妇女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技能。
2.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责任:调查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依法参与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学区督导办公室。
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民办学校、私立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督促各学校做好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实验室药剂的存储、使用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内教学楼教室、公寓宿舍等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各类学校加强对教学楼教室、学生公寓宿舍、食堂餐厅等场所的安全管理。
5.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派出所。
1.依法对全镇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开展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及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用工作,实施文明交通计划,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和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4.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对相关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5.依法组织或参加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司法所。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实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负责农药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2.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和指导水库、大坝、农村人饮工程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河道采砂、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工作;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审查重点水库调度运行计划。
负责指导林区、林站、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火情、火险的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工作。
加强农机作业和维修安全监管,指导农机登记、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5.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财政办公室。
1.严格执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支持。
2.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及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政保障范围。
(十一)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工程工地使用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装、使用。
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加强对外地在本辖区从事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监管。
3.加强全镇建筑领域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依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环节的安全审查;负责建筑垃圾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5.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自然资源规划所。
1.负责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相关站所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镇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加强对地质勘查资质和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站所对影响地质安全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4.负责监督矿山企业采空区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十三)环境保护办公室。
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镇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2.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矿井关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依法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按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4.按照《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1号)及环境保护部第16号令有关修改要求,切实加强尾矿库设施产生尾矿的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5.协调相关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开展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十四)交管办。
监督实施公路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有关公路运输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指导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场站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规定制定道路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相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配合有关站所查处、打击客运车辆、旅游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指导或配合查处车辆超载和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营运等违法行为。
5.指导有关交通运输安全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6.依法配合或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畜牧兽医站。
1.负责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实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
2.负责养畜暖棚的安全监管,负责畜禽屠宰、饲料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社会事务办。
1.配合有关部门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指导。
指导督促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慈善、捐助等有人员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
3.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文化服务中心。
1.依法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文化市场有关安全生产政策,组织制定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2.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指导村级图书室、文化室等群众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指导群众性体育赛事及综合性运动会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6.协助监督管理印刷行业安全生产,推进应急广播建设,制定广播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
7.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八)市场监督管理所。
1.负责制定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推动落实食品药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2.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十九)共青团委。
1.组织全镇共青团组织围绕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青少年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内容,提高广大共青团员和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2.协调处理涉及青少年利益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工作。
(二十)工会。
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2.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3.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十一)武装部。
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军人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二十二)供电所。
承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建立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组织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组织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诊断、分析和评估。
3.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通知,对存在重大隐患而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强制停止供电措施。
4.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村(社区)两委,镇属各单位、镇域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或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没有明确监管部门,但是可能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建筑物上的各种附着物(悬挂物)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点),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安全管理。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明晰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安委会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现予印发,请督促本地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相关法定责任。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
序号。
责任。
名称。
责任内容。
一
具备安全。
生产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
1.由主要负责人负责。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船舶修造、船舶拆解、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三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5.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赋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四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或者参与拟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根据本生产经营单位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五
1.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每年组织再教育和培训。
5.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其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
6.生产经营单位接受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7.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
1.由主要负责人保证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及有效实施。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七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6.主要负责人应督查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
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4.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
5.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九
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5.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
开展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十一。
加强相关各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十二。
履行风险告知和教育、督促义务。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公告卡,分别标明本生产经营单位、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
十三。
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十四。
严格管理危险物品。
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3.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十五。
设备、工艺符合安全规定。
1.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在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检测、评估,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新;发现在役设备、现有工艺存在危及生产安全因素的,应当及时改进或者更新。
5.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性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安全。
十六。
相关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警示标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七。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设置符合要求的出口。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十八。
职业健康及劳动防护用品配置。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主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
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特殊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应急管理制度。
11、危险源管理制度。
12、考勤制度。
13、请销假制度。
14、全员培训制度。
15、交接班制度。
16、安全约束机制和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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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职责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以年度安全生产职责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第九条:安委会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三)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档案和记录(1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标志牌、标识牌、警示牌和岗位告知牌齐全(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三)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责制考核(10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职责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职责事故;。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凡在年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各项评奖资格,并和年底奖金分配挂钩。
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生产经营中抓好全方位安全环保综合管理: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及市、区安全环保的决定和指示;。
4.检查指导各副总经理、部门经理、承包商履行安全环保管理职责;。
5.确定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及定员,协调有关部门对安全环保工作密切配合。
1、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环保工作,对安全环保负具体领导的责任;。
2、指导督促质监部、选厂承包商切实履行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督促各选厂采取积极措施治理粉尘污染。
3、组织选主要机电设备,的引进、安装、修理等工作;。
4、组织对选厂设备的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督促检查选厂承包商设备检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1.对安全环保工作负技术责任,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保证体系;。
2.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术项目;。
5.参加重大设备、工艺、人身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2、指导督促质监部、选厂承包商切实履行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督促各选厂采取积极措施治理粉尘污染。
3、组织选主要机电设备,的引进、安装、修理等工作;。
4、组织对选厂设备的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督促检查选厂承包商设备检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环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3、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安措费的提取,使用情况。
7、负责爆破作业及在危险区内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工作;。
9、推广先进的安全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环保技术攻关活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环保的科学管理水平。
10、负责全矿消防、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爆破物品、重点要害岗位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工种:
1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消防器材的分配和管理,保证消防设备完好;12、负责业余消防队队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规章,付诸实施,并监督执行。
3、参与重大经济项目和承包方案的研究制定,提出本部门建议。
4、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安全。
5、正确地核算和监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律。
6、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总结经验,强化经营管理,抓好“双增双节”。
1、协助公司、厂、施工队、项目部各级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环保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的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2、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查处“双违”,协助领导解决安全环保上的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命令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协助领导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环保活动,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4、组织员工讨论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环保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督促检查。
5、总结和推广安全环保的先进经验。
6、指导生产小组安全员工作。
7、参加审查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验收及新安装设备的试运转工作。
8、协助公司、选厂、施工队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对新工及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按期填写工伤事故统计报表。
9、提出和汇总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队组长是队组安全环保的直接领导者,对队组安全建设负有重要的责任。
1、组织队组学习国家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的指示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带头执行。
2、组织本队组创建标准化队组,严格执行“五坚持”作业程序标准,对作业范围内文明生产隐患整改负责。
3、负责对新工进行三级教育,对转换工种的员工进行转岗教育,对本组成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及操作技能的指导和教育。
4、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越级反映安全问题。
5、积极组织工伤事故抢救,参加本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防范措施和的意见。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遵守厂规、厂纪,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履行班组安全公约,做到“三不伤害”。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2、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安全环保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搞好本组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
3、按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爱护安全设施,及时反映,处理安全隐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
4、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5、不冒险作业,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
1、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认真填写点检表,每次检修完毕后都要作检修记录;。
4、按时检查各种承载绳及加油,并认真作记录;。
5、坚持现场交接班,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1、严禁带电作业及修理设备,特殊情况带电作业,须经车间有关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保护措施和监护人员在旁边方可进行。
2、使用仪表测量带电设备时,须防止设备零件、导线等产生机械拉力,禁止用有缺陷的仪表去检查带电设备。
3、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4、禁止用导电工具敲打开关和接触不良的刀片和接点,一般情况下须停电处理。
5、高压绝缘工具使用前应检查,要定期做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
6、电器设备发生问题时,若不停电有危险时,电工有权紧急停电停车。
7、高空作业须有安全带和安全防范措施,并有人监护。
8、检查电机、变压器、开关及导线时用手背摸(绝缘部份)不能用手去拿。
9、检修电容等蓄能设备时,要先放电、验电后方可工作。
10、电器设备,线路检修时,必须挂检修牌,谁挂谁取。任何情况下检修高压电器或高压线路,都须小心谨慎,经验电、放电、三相线路输入端对地短接后,才能检修。
11、禁止随便改线路、接头,因需要改变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并告诉值班电工。
12、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反操作规程,乱拉、乱接、乱动电器设备的行为,并向领导反映。
1、使用时严禁碰线。
2、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操作,如因需要,要做好防护措施。
3、如电焊机有故障时,应将电源开关断开后,请电工进行检查和检修。
4、使用完后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收好焊线地线等。
1、安装氧气表时,先检查氧气表及所用工具、手套是否有油污,严禁使用有油工具。
2、氧气瓶应小心轻放,防止暴晒,开氧气时人员应站在氧气瓶嘴侧面;禁止用铅丝和硬物垫氧气瓶嘴。
3、使用乙炔发生器时,应先检查有无漏气,乙炔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冲洗乙炔发生器及加电石时严禁吸烟,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
4、工作前应检查氧气表、乙炔发生器压力表及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无损。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防爆片。
5、注意氧气表压力一般不超过5公斤/厘米,割刀回火应立即关闭氧气,乙炔发生器开关,同时注意防止皮管破裂伤人。
6、严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操作,如因工作需要,应做好防护措施。
签名:
日期:年月日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来自:)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全年目标目标奠定良好基础,公司现与鲁e 号车驾驶员签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
一、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积极主动地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学习、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严格执行车辆核定吨位,不得超限超载。
三、要认真保养、及时维修所开车辆,及时向公司报告车辆状况,确保车况良好。
四、按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投保,不脱保,按时缴纳各项税费。
五、严格执行交管部门关于驾驶员工作的各项规定,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车辆。
六、车辆在外地停放时要按规定的位置停放,归队后,一律停放在公司停车场,不得在市区、居民区等地乱停乱放。
七、车辆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向公司报告,按照公司的要求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不得私自处理,更不准私了。
东营安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驾 驶 员 :(签字)
2015年1月1日
一、 安全工作内容
1、保证驾驶员在生产劳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保证督促检修设备、车辆安全;
3、制止驾驶员在工作中的违章和差错行为。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严格控制“违章”,不发生“未遂”。
2、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措施
1、组织参加驾驶员安全学习(活动)和安全培训、技术培训活动,带领驾驶员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安全规程、安全制度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制订实施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目标的措施,根据车辆检修现场和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状况,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3、组织开展本班作业范围内的危险点、危险源的分析,并组织制定可靠的控制措施。
4、指导和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改善现场劳动作业环境,确保劳动保护安全防护工作到位。
5、经常检查公司工作场所、车辆(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
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理登记上报。
6、对本公司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四、安全承诺
1、 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对公司经理负责。
2、 督促全体员工做到“三不伤害”。
3、 定期对车辆检修设备、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危及人员安全和健康和车辆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并配合公司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监督、安全管理职能。
4、 发生事故时,积极实施事故紧急预案计划、保护现场、同时尽快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5、 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如实反映情况,不隐瞒事故真-相。并根据所承担的责任,依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相关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
经理(签名): 责任人(签名):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监管,全力促进生产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与各非煤矿山(非煤矿山包括各类采石场、采沙场和取土场)企业、作业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不发生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责任及要求
1、严格按照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开采方案施工,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开采的边坡角符合规范要求,严格设计实施爆破作业(无峒室爆破作业)。
2、尾矿库按资质单位设计建筑施工,且符合设计要求,排洪设施完备,不超库容,证书齐全,不超设计排放,坝下居民搬迁到位。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标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投入足额的安全经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定岗、定员、定职责,并做好监督落实。聘请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露天不少于40小时。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以包代管,工人全部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范设施、设备、装备齐全。
4、落实使用民爆物品的各个环节、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规范的购买、领用、发放等流向登记制度,完善运输、仓储设施建设、严格入、出库检查登记与储存、保管、看护制度,储存仓库、人防、犬防、技防措施到位。健全使用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民用爆破器材丢失、被盗。
5、特种设备受检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员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
7、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完成情况、事故处理、重大危险源等方面的情况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逐个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并将整改计划的完成情况报政府及有关部门备案。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政府、非煤矿山企业各一份。
玉津镇人民政府: 企 业: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顺利实现集团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结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奖惩制度》,集团公司与各职能中心及子公司负责人签订201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安全生产基本指标:
a.环境指标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为零;
三废处理达标排放;
有害废弃物合法化处理率100%;
有效利用能源资源,减少浪费。
b.职业健康安全指标
重大伤亡事件为零;
危险化学品重大泄漏事件为零;
重大火灾爆炸事件为零;
中毒事故为零;
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员工安全教育合格率100%;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合格率95%以上。
在集团本部ehs领导下,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详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岗位责职):各子公司、职能中心负责人为其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子公司、职能中心负责人要与其下属单位及其负责人层层签订201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提供并维护安全生产必需的工作场所、设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所有设备、设施、器材的安全维护、保养和及时修理,确保本单位锅、容、管、特、压力容器等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维修。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应给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及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员工享受符合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给员工上岗、转岗、复岗提供必要的岗位知识培训、工作场地危险因素识别,确保其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及工作场所紧急情况的处理、基本安全知识和逃生技巧。
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化学品仓库、特气供应间等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场所建立和执行相应的应急预案。各职能中心、子公司发生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或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参与救护。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积极响应和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服从集团公司安全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确保限期内及时整改。
子公司要继续建立并持续完善安全检查制度,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作好安检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重大事故立刻上报集团,一般事故24小时以内上报集团,拖延上报或隐瞒的接受相应处罚。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发生违规行为及责任事故,积极配合集团本部ehs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调查,并接规定写出书面事故报告,接受一切违规处罚,执行事故处理规定。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每半年集团本部ehs、本部办公室根据文件规定,对各职能中心、子公司进行考核,按《2015年ehs目标分解考核》标准执行。
注:在事故处理中涉及到对各职能中心、子公司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厂外非工伤事故不纳入责任状考核,死亡工伤事故作为当年绩效的否决项。
对全年没有发生较大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单位,年终给予各职能中心、子公司总经理等安全奖励。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期一年。
xx-xxx公司
负责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省地局的布署,为保证员工、电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红光供电区新投运设备及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资产免遭损失,完成省地局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创一流供电企业,特制定本责任状。
第二条:本责任状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供电区《安全管理》结合供电局的特点和实际,适用于供电局2015年在安全工作中的根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供电局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保障作用。
第四条:供电局要始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齐抓共管形成网络的原则,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分管领导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在安全生产中要当好监护人,把好第一道关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计划周密,布置到位,检查到位,总结评比及时,考核安全生产兑现奖惩作为重中之重紧抓不放。
第五条:按照供电局2015年1月20日通过的关于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的决议,必须按规定的数额交纳保证金。局长、书记元,副局长(含工会主席)元,班组长元,职工元。
第二章目标
第六条:供电局分管副职(行政管理人员)、班组长及成员年内安全目标。
(一)供电局安全目标
1、不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特大设备事故;
3、不发生有责任农村触电死亡事故;
4、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火灾盗窃事故;
6、不发生生产人身重伤和误操作事故;
7、不发生违背上级劳动安全,技术监督,公安综治部门规定的职工责任事故。
(二)、分管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班组长及成员安全目标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局法规条例及供电局制定的工作纪律,提高政策理论素质,按岗位责任制恪尽职守。
2、接受服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管理监督。
3、持证上岗,遵章作业,杜绝习惯性违章。
4、按规章规程作业,在作业时安全防护用品齐全不酒后顶岗。
5、持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上杆抄表时配戴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
7、对新设备维护、操作尽职尽责,人为损害公物接受处罚。
8、按时交换班不脱岗,为漏岗,不酒后顶岗,各种记录报表真实、准确、及时。工作期间杜绝打麻将、扑克、看电视等娱乐活动。
9、精心管护好新设备达到最佳状态,适应微机高科技管理的需要。
10、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1、施工作业按规程严格执行施工作业票和安全交底制度。
12、学习掌握消防条例中的防火知识,经常巡视杜绝火险火灾事故的发生。
13、精心管护好公物不受损失,人为损失损坏接受处罚。
14、牢记安全职责,对国家、企业、个人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法规、制度、纪律、技术原则,反事故措施等,坚持作业和工作高标准,杜绝违章违纪发生。
甲方:洪泽县气象局
乙方:科技服务中心(防雷设施检测站、振洪公司)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局里的要求,特签订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甲乙双方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超前防范,强化监管,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基、固本、上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对安全生产负责,有效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双方都要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能随时启动,高效运行。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采取“一票否决”,取消乙方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甲方职责:
1、负责制定部门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部门安全生产的领导。
2、负责检查、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调查处理并追究乙方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3、因乙方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将给予从重处罚。
三、乙方职责:
1、对自己从事的工作安全负责。
2、各类生产的安全责任到岗、到人。特种工作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
3、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重点时段、关键时期要对安全生产进行重点的、认真细致的隐患排查,一旦发现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治理到位。
4、坚持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凡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向部门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5、对车辆安全要严格管理。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无证驾驶、公车私用。严禁“病”车上路、酒后开车。
6、对施放氢气球安全要加强管理,严格审批手续,严禁违规操作,防火、防静电、防飘逸。氢气的储存、运输、使用等必须符合各类有关规定。
7、对防雷安全(包括检测、施工等),要严格执行防雷技术规范,严禁使用不合格防雷产品。
8、对其他工作的安全不可忽视。要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泄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洪泽县气象局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洪泽县气象局
乙方:气象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局里的要求,特签订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甲乙双方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超前防范,强化监管,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基、固本、上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对安全生产负责,有效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双方都要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能随时启动,高效运行。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采取“一票否决”,取消乙方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甲方职责:
1、负责制定部门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部门安全生产的领导。
2、负责检查、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调查处理并追究乙方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3、因乙方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将给予从重处罚。
三、乙方职责:
1、对自己从事的工作安全负责。
2、各类生产的安全责任到人。
3、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重点时段、关键时期要对安全生产进行重点的、认真细致的隐患排查,一旦发现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治理到位。
4、坚持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凡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向部门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5、对其他工作的安全不可忽视。要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泄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洪泽县气象局
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洪泽县气象局
乙方:程建祥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负责苏h-u9696车辆的驾驶工作,根据市局、县政府安全生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务必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的原则,签订如下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甲乙双方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超前防范,强化监管,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基、固本、上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对安全生产负责,有效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能随时启动,高效运行。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采取“一票否决”,取消乙方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甲方职责:
1、负责制定全局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全局安全生产的领导。
2、负责检查、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调查处理并追究乙方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
3、因乙方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将给予从重处罚。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对苏h-u9696车辆的安全行驶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2、加强对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法律意识。
3、刻苦钻研车辆驾驶、维护技术,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4、经常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时段、关键时期要对安全生产进行重点的、认真细致的隐患排查,一旦发现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治理到位。
5、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无证驾驶、公车私用。严禁“病”车上路、酒后开车、超速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6、坚持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一旦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7、对其他工作的安全不可忽视。要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泄密。
县气象局(公章)
领导签字责任人签字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洪泽县气象局
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洪泽县气象局
乙方:孙学文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负责科技服务中心苏h-u2121、苏h-u3018车辆的驾驶工作,根据市局、县政府安全生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务必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的原则,签订如下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甲乙双方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超前防范,强化监管,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基、固本、上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对安全生产负责,有效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能随时启动,高效运行。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采取“一票否决”,取消乙方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甲方职责:
1、负责制定全局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全局安全生产的领导。
2、负责检查、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调查处理并追究乙方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
3、因乙方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将给予从重处罚。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对h-u2121、苏h-u3018车辆的安全行驶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2、加强对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法律意识。
3、刻苦钻研车辆驾驶、维护技术,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4、经常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时段、关键时期要对安全生产进行重点的、认真细致的隐患排查,一旦发现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治理到位。
5、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无证驾驶、公车私用。严禁“病”车上路、酒后开车、超速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6、坚持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一旦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汇报有关情况,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7、对其他工作的安全不可忽视。要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泄密。
县气象局(公章)
领导签字责任人签字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与生产现场有关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施工必须管操作”、“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股份”)及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及所属项目经理均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管理责任;其他领导对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四条公司、项目工会组织要根据《工会法》,依靠和发动广大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监督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
第五条本责任制覆盖公司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适用于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公司”)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部。
第一节公司级负责人。
第六条董事长。
一、董事长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不渝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中交股份及二公局的有关制度、规定。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召开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
三、审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中,应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
四、在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时,应按国家和中交股份及二公局的要求设立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第七条总经理。
一、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负责组织、督促和落实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三、确定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实现安全生产与公司发展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六、审批公司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明确费用投入的项目内容、额度、完成期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采取措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人员、物资投入的有效实施。
七、负责确定公司其他领导的安全工作职责,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检查履行情况。
八、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和专职负责人,按时完成整改。
九、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定期不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宜或奖惩做出决定,并督促检查落实。
十、安排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并实施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励力度;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果的审查、处理。严肃查处每起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别向二公局安委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和安全管理信息。
第八条党委书记。
一、履行党组织对公司安全监督职能。
二、在干部政绩考核中,把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纳入考核范围。
三、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党支部把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规范纳入安全教育中并予以落实。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宣传公司安全生产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教育党员积极发挥安全生产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五、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六、领导、参与指挥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九条总工程师。
一、对公司范围内安全技术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公司的施工技术安全;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定公司施工、安全技术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审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和大型机械化施工方案,审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三、在组织制定公司施工、安全技术发展规划,以及审核科研、设计、施工等技术方案、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设计时,坚持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规范。
四、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各项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组织领导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六、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七、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安全技术方面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技术措施。
第十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公司安全总监)。
一、是安全生产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
二、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上级各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三、布置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修订、健全并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布置、组织安全生产定期和专项检查,认真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保护(防范、防护)设施(物品)、改善作业环境、提高设备安全性能的年度专项安全资金计划;监督审查公司安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和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待遇情况。
六、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及其具体实施措施,同时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七、组织开展公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八、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进行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制定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督促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九、主持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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