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提纲,我们可以在不同层次上对文章或演讲进行安排,使得各个部分有机地衔接在一起。在制定提纲时,我们应该先明确写作的目的和观点。认真阅读和分析优秀提纲的特点和亮点,对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有很大帮助。
为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卫生生产。
第一条。
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计划单》合理安排各项装配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服从主管的装配安排和调动。
第二条。
装配工进行安装产品时应首先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第三条。
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车间主管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四条。
各种装配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第五条。
在装配过程中,待装产品与成品一定要分开放置,桌面上不得放置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的零件、部件。
第六条。
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装配工具,均由仓库库管员发放,装配工无权到仓库拿取任何零部件,待装完成后,一定要上交仓库。
第七条。
装配工自检出来的不合格零部件,一定要放置在不合格品盒子内,(标明零部件名称、不合格数量和不合格原因)。装配过程中对检验员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要及时进行返工返修,不得乱扔给别人;不得拖延返工。
/
返修时间。
第八条。
产品装配完成后,标明成品数量和不合格产品数量,通知仓管入库。
第三条。
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越,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第一条。
装配工作台面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下班后,应将其工作用具摆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下班。
第二条。
装配工工作流程有序,请员工保持肃静,严禁在工作时大声喧哗、打闹。
第四条。
装配车间内禁止吸烟。
为了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成本核算,进一步规范物资和产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定本制度。
1
准确详细地做好各种物资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
严格按照产品的验收要求,做好产品验收工作。
3
不合订购要求或者不合格的材料产品等一切物资严禁入仓。
1
货物入库需按要求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分码放置。要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
二齐:货物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
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工具货物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做更正。
3
库存信息应每月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月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
产品工具及物资到库后库管员应依据送货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规格进行核对清点。在经使用部门和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入库。
2
对入库产品和物资核对清点无误后,库管员要及时填写入库登记单。
3
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登记。
a
未经厂部各级领导主管审准的采购。
b
与产品图纸尺寸数量相差较大未按采购单要求的产品或材料。
c
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产品及材料,库管员要到现场认真核对后方可验收产品或材料,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1
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各主管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退回重开或拒绝发放物资。
2
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
领料人员所需工具和原材料无库存时,库管员应及时通知领用人,领用人要上报各主管审批在由主管按要求填写工具采购单交由采购员及时采购。
4
任何人不办理领用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私拿工具及各种产品材料,不得在货架和货柜中乱翻乱动乱扔,如有违者库管员有权制止其行为,警告无用者,律以严惩。
签名后,在由库管员发放新工具,无签名无旧工具者库管员不得发放任何工具。
1
凡常用易损的工具,厂部决定一月可分别采购两次。(每月。
15。
号和。
30。
号)为采购日期。
2
各部门员工所需用的采购工具都要上报各部门主管审批填写工具采购单,请分别予。
15。
号和。
30。
号之前提交给采购员进行统一采购。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四、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第一条机械设备、工具、工装是公司重要资财之一,必须建立和健全设备使用管理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度,防止流失,便于统计公司资产。
第二条凡外购、自制各种设备和工具、工装都必须办理申请、审批、验收登记、定位放置、绘图造册、检验报废程序规范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应按公司指定的机械设备放置点定置管理,未经公司许可不许随意搬放他处,以便于公司绘制设备分布平面图和定期盘点核算资产。
第四条设备调用、搬迁位置,必须报生产部造册备案,并随时更改放置平面图和跟踪统计。
第五条凡新购的机电设备,必须报安全管理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使用者作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指导,方可投入使用,确保人机安全投入运作。
第六条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工厂发给的一切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必须当天报部门主管人员并申请补发。
第七条属机械设备应指定专人进行专业定期维修保养,并作好维护记录,使之保持良好性能状况,预防早期磨损。
第八条设备工具的报废、更新应由使用部门填表申请,经设备专业维修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核实签认后,方可将《设备报废申请表》随同《设备申购表》交公司重新申购或换用。
第九条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有关员工,本章已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理,遇本章节未规定的按《人事制度》有关程序处理。
第一条任何员工辞工需提前半月(15天)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详写辞工原因交到部门主管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再交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与当事人进行协商,适当安排时间办理辞工手续。离厂时应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后15日内结算个人全部工资,否则不予结算工资。
第二条在厂工作未满整年且公司为其购买保险的,请参照本章第十七节保险制度扣除相关费用。
第三条员工在厂方接受辞工期间,仍需遵守厂纪和各项制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员工如受到第十节所规定的制度被开除或辞退的,由部门组长上报部门主管审批呈交人事部办理离厂手续(结清所有工资)。
为建立公司形象,并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制发员工厂牌.
公司全体员工。
员工厂牌为员工出入,办公处及厂区识别用,不得作为其它身分证明.
员工出入未按规定配戴厂证,禁止出入.
厂牌一律挂在上衣左胸或指定的位置上,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警告处理.
厂牌若有遗失或损坏,应到人事部门补办,在半年内遗失或损坏第一次缴工本费10元;第二次30元,以此类推.
员工厂牌不可转借他人.如发生问题,需负法律上之责任.
员工离职时,应将厂牌交换人事部注销,未交还者罚款50元.
各部门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挂厂牌,并由人事部负责追踪考核工作,未挂厂牌者每次罚款5元,一个月累计违反两次者,警告一次.
各部门主管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一个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该部门总人数10%的,该主管亦应罚100元。
上夜班人员一律佩带黄色厂证,白班人员一律佩带蓝色厂证.
换班时请到各部门文员或其主管处换证,一律佩带本班别厂证.
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收发工作,节约劳保用品费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保用品的发放。
1、仓库发放劳保用品的时间为每周一13:00--15:00,其余时间不发放劳保用品(新员工到岗除外)。
2、领取劳保用品需填写领料单,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的领料单交仓库管理员,之后办理劳保用品领用手续。
3、员工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按使用时间计算,以便替换。
4、领用劳保用品,必须以旧换新。试用期满后,能继续使用的,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的领料单及旧劳保用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员工劳保配制。
1、员工工作服分冬夏两季各一套,更换时间为每一年一次。
2、员工佩带的口罩、手套于每月更换一次,更换方式以以旧换新。
二、使用规定。
1、所有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不许丢失、遗弃,在下发时间以旧换新。
2、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佩带口罩、需要的工序必须佩带手套。
3、所有员工在搬运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手套。
4、就以上几点规定,违规者每次每人10元考核。
三、劳保用品的回收、处置。
1、所有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不许丢失、遗弃,在每月下发时间以旧换新。
2、生产管理部每月统一回收后,用编织袋打包整理好,贴上危废标签,交至库房统一管理。库房将做好每月的台账,并做好危废的三防工作。
3、需处置转移时、申报相关资料到区环保局备案,通过正规手续,联系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进行处理。
四、检查监督。
1、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劳保用品的申报、发放、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2、对违反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的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ee有限公司。
2022年7月。
1、目的:。
规范公司人员厂牌、饭卡、工作服发放和补办要求,明确办理程序和规定。
2、厂牌办理规定。
新入职之品检组长级以上人员,均在入职当天办理正式厂牌。
新入职员工经部门试用合格,办理入职手续时办理正式厂牌。
员工换厂牌必须将旧厂牌一并交与人事部并收取工本费一元,无旧厂牌不予更换。
员工如有厂牌丢失申请补办者,本人申请组长签字,主任审批后交人事部补办,补办厂牌每个扣款10元。
补、换厂牌一律由部门组长将签批单于每天九点前直接交于人事部办理,员工不得私自办理,人事部除拒绝办理外,并做罚款10元处理。
人事部定于每日下午4点-4:30为领取厂牌时间(星期天除外)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凡未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办理者,一律不予受理。
3、饭卡办理规定。
公司人员可自由选择,可在公司就餐,也可不在公司就餐。在公司就餐人员,在组长处登记申请入职十五天后由人事部发饭卡。
伙食费用在当月薪金中扣除。
就餐人员因各种原因丢失饭卡则需要补领者,按补发天数从当月薪金中重新扣罚相应费用。
离职人员离厂时应交回饭卡,按就餐天数从薪金中扣除费用,若不交回饭卡者,按整月扣款。
4、工作服管理规定。
公司新进之普通员工,入职上班半个后,由部门组长申请,经部门审批,部门经理核对,人事部批准,统一到仓库领取工作服。
仓库将领取工作服人员名单,报薪资核算员,从当月薪资中扣除成本费用。
换领工作服之程序同领程序相同。
组长级以上人员均无须扣工作服费用,早领需由行政经理签批方可领取。
本公司的销售渠道是指产品从公司的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时所经过的通道,这种转移需要中间商的介入。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主要对象为国际销售渠道的中间环节。
第一节。
企业代理商。
第三条。
企业代理商是受本公司委托,根据协议在一定区域内负责代销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中间商。产品销售后,本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付给其佣金作为报酬。
第四条。
企业代理商与本公司是委托销售关系,他负责推销产品,履行销售业务手续,本身不设仓库,由顾客直接向本公司提货。
第五条。
本公司可同时委托若干个企业代理商,分别在不同地区推销商品,本公司亦可同时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第二节。
销售代理商。
第六条。
销售代理商是一种独立的中间商,受托负责代销本公司的全部产品,不受地区限制,并拥有一定的售价决定权。
第七条。
销售代理商是本公司的全权独家代理商。本公司在同一时期只能委托一家销售代理商,且本身也不能再进行直销活动。
第八条。
销售代理商也实行佣金制,但其佣金一般低于企业代理商。
第三条寄售商。
第九条。
寄售商委托进行现货的.代销业务。根据协议,本公司向寄售商交付产品,销售后所得货款扣除佣金及有关费用后再交付本公司。
第十条。
寄售商一般要自设仓库或铺面,便于顾客及时购到现货,且易于成交。
第四节经纪商。
第十一条。
经纪商既无商品所有权,又无现货,只为买卖双方提供有关价格、产品及一般市场信息,为买卖双方洽谈销售业务起媒介作用。
第十二条。
经纪商与本公司不签订合同,不承担义务,与本公司无固定的联系,但在买卖过程中又可代表本方,商品成交后,从中提取一部分佣金,但其比例一般较低。
第十三条。
直销商店需划出a、b、c、d四个等级,要求每户一卡。
第十四条。
直销商店业务拜访次数规定为:a、b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5次;c、d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2次。
第十五条。
所有直销商店必须执行统一的市场零售价,若经查不落实,直销店面的零售价不统一,必须追究该区业务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直销商店根据营业额可采用给扣制。
第十七条。
商店货物摆放位置必须处于最醒目的位置,商店货架上货物规格必须齐全,摆放整齐。
第十八条。
要求商店的货物必须先进先出,业务员随时清点对方库存及出厂日期,以便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将公司的要求传达至客户,如对方库存过大时,需协商,请示主管调回公司仓库。
第十九条。
商品在销售、运输及库存等环节出现破损,必须当日调换,不允许拖至下月调换。
第二十条。
客户提出的任何意见或建议,业务人员必须当面记录,自己职权范围能予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主管,在3日内答复客户。
第二十一条。
业务员必须非常熟悉辖区内每家商店的经理、会计、出纳、仓管、业务采购、柜台组长及营业员的情况,其中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电话、爱好、生日及个别家属情况。
第二十二条。
每逢元旦或圣诞节前夕,业务员应该自己花钱寄贺卡给客户。
第二十三条。
经销业务必须由公司经理经营,或由经理指派的业务代表经营,公司内人员具体负责办理业务。
第二十四条。
经销业务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文本各分公司要求统一。
第二十五条。
经销商可划分为a、b两种:a为大型经销商(年营业额在20万美元以上);b为小型经销商(年营业额在20万美元以下,10万美元以上);10万美元以下视为批发商,不签合同。
第二十六条。
a级经销商的经营分为淡旺季。旺季时由于对方需求量大,资金占用量大,必须按合同求货到付款,否则不予供货;淡季时考虑长期经营,可适量按月铺货,当月铺货当月底必须全数收回货款(例如,1日发货,到31日收回;8日发货,在31日收回;25日发货,在31日收回)。
第二十七条。
b级经销商的经营不论淡旺季,一律货到交款,否则出现的任何货物损失由经理负责全部赔偿。
第二十八条。
经销商在经销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变质、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担;但如有产品质量问题,本公司将予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
每年需对各经销商制定销售指标,按指标完成情况予以奖励。批发商销售额在20万美元以下由分公司奖励,20万美元以上由行销部奖励。金额视同分公司费用。经销商未附合同正本,一律不享受本条款。奖励在结算后第60天,由行销部统一核对无误后发放。
第三十条。
几个经销商联合进货则全部不奖励。
第三十一条。
每年销售指标须按照上年完成情况,在原有基础上递增一定的百分点。
第三十二条。
公司需协助辅助经销商开拓市场、规划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策略,原则上要求经销商按照公司规定价格进行销售,允许上浮5%,但不作具体规定,经销商有责任引导零售商执行区域内统一零售价。
第三十三条。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条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15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公司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三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按以上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每个部门必需有一个品管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并负责向工厂质量管理部门部门主管汇报本部门的质量情况。
第二条质量控制及检验流程:
3、成品检验(oqc):所有成品入箱之前必需进行100%全检;
第三条不良品除理:
1、所有于不同生产环节上检出的不良产品必需分开摆放并加明显的不良品标记,返工、报废等不良品必需作分别注明。
2、所有的不良品状况必需写书面报告呈主管部门;
3、质量部分要及时通知生产或外协采购科对所发现的不良品作出及时处理。
第四条纠正和预防:
1、对发现所有的质量状况必需于第一时间找出原因;
2、及时研究所需纠正的措施,以防再度发生;
3、实施控制,以保证纠正措施得以执行并且有效;
5、对生产或质量管理上的不足需要不断地认识并作纠正。
第五条文件记录:
1、每个环节的质量检验必需作书面记录(检验报告)并存盘;
2、对不良品的发现及处理必需作书面记录并存盘;
3、对管理措施的执行或纠正必需作书面记录并存盘;
第六条一般检验标准及方法:对所有物料、配件、成品、包装的检验必需有一只“合格”的客批样品作参考!
第七条线上检验:品质标准需按客户的要求;前道工序的品质检验需要有更高的标准;
第八条包装检验;检验产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检验产品名称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一条员工必须自行刷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第二条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主管人员外出由行政部签名确认。
第三条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部门主管签名同意;部门主管需经厂级领导签名同意。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行政部人事科请假备案。
第四条人事科每月底要认真核对各部门及各车间的考勤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部门经理、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刷卡,外出者(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要填写出门单并要刷卡。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责任指导人事科执行考勤制度,若人事科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第六条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可由部门主管核实开具未打卡证明报人事科备案,其余未打卡者不准补卡(签卡)。
第七条补卡事宜一律需由签卡部门或部门主管送人事科专职办理,禁止任何非职能部门和个人代签,违者除将代签卡作废外,人事科应对违章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批评。
第八条工卡应保持整洁完好,禁止涂改、弄脏、盖贴任何标识或折叠。
第九条员工迟到或早退者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无效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一天刷卡4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如有加班则6次(加班上班、加班下班)。
第十一条刷卡时排队进行,如考勤人员发现情况异常,有权进行检查,由考勤人员验卡再进行刷卡,严禁代打卡的情况发生。如有出现,二者每人扣款100元。
第十二条上班时间严禁擅自串岗、离岗或外出,未经有关领导允许擅自串岗、离岗的,每人次扣款20元,擅自外出扣款30元,门卫未见任何凭证私自放行的,每人次扣款30元。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有事急需外出者,凭行政部签字后方可刷卡出门,紧急时,第二天应补办相关手续。计件员工在按计划完成任务时,由班组长写请假条,由行政部签字后方可提前刷卡下班。
第十四条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如出现漏打卡现象需签卡,必须在当天由班组长出具证明,否则以旷工论。如月底结算时发现打卡不全(只打上班卡、未打下班卡或只打下班卡、未打上班卡)一律不计算工资。无故旷工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实行刷卡制之日实施。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为了提高公司形象,增强管理力度,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公司决定全体员工穿着统一制服上班,现就制服的着装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服装分类。
管理人员。
办公室。
保安员。
清洁工。
修理工。
衬衣西裤(裙)。
(两套,400元/套)。
衬衣西裤(裙)。
(两套,300元/套)。
保安服。
(两套,25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100/元套)。
白工衣。
(两套,10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10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250/元套)。
西装制服(两套,600元/套)。
西装制服(两套,500元/套)。
保安服(两套,40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150/元套)。
白工衣。
(两套,15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15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400/元套)。
二、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三、制服的使用及发放。
凡本公司所属员工在职期间均有权利享受制服待遇。
1.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者个人按月折价从工资中扣回制服款,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补做制服。
2.员工如有离职,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折价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
3.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
4.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罚部门经理100元/人次。
5.未能及时领取制服和制服不合身者,各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名单及型号报人事部,否则按不着装处理。人事部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否则罚人事部经理100元/人次。
6.部门经理以上(不含部门经理)日常上班可不统一着装,大型*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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