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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精选3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精选3篇)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随着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推进,大学生的权益保护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精选3篇),希望大家阅读之后有所收获。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总结1

每个人每天都要消费,消费就是我们付出了金钱而获得相关产品或相关服务,有人付了钱却变成冤大头,有人付了钱却拿不到东西或者拿到品质相当差的东西,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成为一个精明的消费者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而且要从小就培养孩子这种做精明消费者的意识。为了让学生从小了解消费者的权益,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我校各班组织知识讲座和主题班会,为孩子们普及相关知识。

各班还着重强调了小学生食品消费安全须知:

1、尽量不买不吃散装食品,特别是无防尘、防蝇和在日光下暴晒的散装食品。

2、不买不吃无生产厂家名称,无厂家地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包装标识内容不全的食品。

3、三,不买不吃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有异味儿等不合格的产品。

4、不买不食,卫生条件差,无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小作坊,小商店,小摊贩经销的食品

5、不买过期食品,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6、六不买不吃颜色特别鲜艳,色素较重的加工食品。

通过此次知识讲座和主题班会,学生们知道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3.15”标志及其意义,了解了一些消费相关法律法规,并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如何维权。引导学生正确、合理消费,提高对商品真伪、优劣的辨别能力,培养学生科学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消费习惯。学生们纷纷表示课后将积极向身边亲朋好友和邻居传播正确、科学的消费知识,提醒大家做诚实守信的经营商户。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总结2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小学生作为消费者中的弱势群体,消费知识缺乏,消费维权观念淡薄。为了让学生从小提升维权意识以及对商品真伪、优劣的辨别能力,培养科学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消费习惯,3月15日上午,绵阳市江油市彰明小学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

少先队辅导员利用课间操时间为同学们讲解有关食品安全消费的相关内容。她结合生活实际,从辨假识假、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等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引导同学们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掌握消费维权知识,自觉抵制“三无”商品。

通过此次3·15活动,不仅让学生了解了有关食品安全消费的相关内容,还培养了他们正确的消费观,学会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总结3

为提高学生消费维权的能力,培养健康安全的消费意识,近日,烟台市牟平区海德小学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举行了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大手拉小手等一系列活动,教育学生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升旗仪式,学生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以及消费者投诉电话为12315。

随后,各班召开主题班会,班主任从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安全入手,向学生们介绍了“3.15”的相关知识。购买食物时,要看清食品安全标志,不要购买“三无”食品。在日常消费中,发现假冒伪劣商品,要及时向工商、消协等部门举报。

海德小学还举办了小手牵大手活动,发放《致家长一封信》,让学生将“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讲给自己的'父母听,向更多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让消费维权教育真正走进社会,走进每一个家庭。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总结4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q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三、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五、积极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q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q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2000多家企业在诚信承诺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承诺,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深入宣传了新《消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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