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按照严肃党规党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要求,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心得体会范文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按照严肃党规党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要求,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部分党员干部身上还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的整体意识还不够强。抓落实上还有不到位的现象。在理论学习中不深入、不系统、不透彻,学习还缺少坚持。理论学习与指导实践结合不够好。理论学习的欠缺,导致个别同志党性观念弱化。
二是从严落实相关规章制度上还不够到位。在贯彻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中,自我感觉良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够。
三是精神状态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理念也需要进一步确立起来。四是敢于担当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强化。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我们应该持续加强整改,使表层问题解决成果不断巩固,使深层问题解决不断推进,以优良的作风和形象,激发党员干部建功立业的动力和热情,推动工作蓬勃发展。
一是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首位,打牢理论基础,强化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在学习方法、学习制度、学习要求和组织形式等方面积极进行新的探索。
二是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力争在服务态度和服务能力上有新的突破。牢固树立“服务是第一理念、服务是首要职责”和“服务无小事、服务看细节”的思想意识,坚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努力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真心诚意、尽心尽力地为服务对象搞好服务,尽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整体建设,树立良好的形象。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作用。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
四是严肃党风党纪,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教育引导支部党员深刻认识到严明党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有力落实,建立维护党风党纪的长效机制。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尊崇党章,依规治党”的要求,全会围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化色彩。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总体战略布局中起着关键性和决定性作用,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自我革新、发展进步的时代选择,要想在“全面”上无缝隙、“从严”上铆足劲、“治党”上常态化,必须依靠法治力量予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是密不可分的有机体,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选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从法治化的视角思考全面从严治党,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是密不可分的有机体。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体现为党和法治的关系问题,科学地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联系,既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新探索,也是深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新要求。
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选择。全面依法治国引申到党的建设领域集中体现为依规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题中之要义,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依法治国总目标,明确提出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据党规党纪管党治党”和“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的重大任务,“依规治党”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从严治党是党的优良传统,法治既是我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是党巩固执政地位的最可靠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手段,全面从严治党,严要严在党纪国法之内,治要治在党纪国法之中,法治化构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特有平台,只有坚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洗礼,党员干部才能获得政治成熟,葆有政治青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最关键的是抓住规矩和活动,我们要依照党规党纪严惩腐败,治理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推动形成从严管党治党新常态,找准服务于战略布局的新坐标,树立新形势下依规治党的新思维,提高守纪律讲规矩的新自觉,形成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互联互动的新章法,坚持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机制,迈出新形势下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密切结合的新步伐。
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必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负主体责任,坚持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在于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的职责。现就如何推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谈一些肤浅的看法。
一、强化教育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应以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为重点,从增强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规范从政行为、强化廉洁自律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一要强化宗旨意识教育。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增强破解发展难题、服务基层群众、推进社会治理的本领。二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通过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邀请专家作反腐倡廉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价值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焦裕禄、文朝荣等先进事迹,广泛倡导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敬业为民的良好风尚,在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率先发展中勇于担当,带头拼搏,建功立业。
二、创新制度落实主体责任。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外,要建立健全一整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发挥制度对权力的规范、制衡、监督、约束作用,打造制度“铁笼子”。各级党委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三、严格问责落实主体责任。抓好作风建设—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腐必反,一抓到底。要突出查办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案件,严肃整治基层干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逐步进一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1.全面从严治党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历史选择。从严治党是我党治党的重要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要求。 党的十三至十八大报告中都强调了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要求。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以及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已成为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所面临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政治任务,是党的建设的应有之意和必然之路。
2.全面从严治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领导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但同时应该看到,从严治党仍面临许多现实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习惯于对党建工作进行“上传下达”,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谋划少、思路少、落实少。二是个别党组织负责人没有树立起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仍然存在。三是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而且表现形式多样,不容忽视。全面从严治党的机遇和调整并存。
3.全面从严治党应向基层进一步延伸。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卓越成就,从中央到地方,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打击和惩处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看到,“小官巨贪”现象仍然存在,这其中,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占相当大比例,直接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刻不容缓,全面从严治党应向基层进一步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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