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基石,容不得一丝大意、半点马虎。检查组要求各责任单位,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盯重点、抓关键,真查实改、见行见效,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打折扣,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动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5篇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借鉴或帮助。
目前,街道电动自行车数量庞大,并且持续增长,为吸取省内外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街道的电动车火灾防范,维护公共安全,决定即日起在街道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__年7月15日至20__年12月30日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__任组长,党工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组织委员__、办事处副主任__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各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所,由__兼任办公室主任,__、__同志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住宅小区、__街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社区居民家庭、出租屋。
四、整治重点
(一)杜绝电动车在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走道等区域停放、充电,实现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与楼梯间、疏散走道有防火分隔。
(二)提高居民群众电动车火灾防范意识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杜绝因电动车故障或自燃引发人员伤亡火灾事故。
五、整治措施
(一)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张贴挂图、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专项宣传。同时各社区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传电动车专项整治活动目的,指导社区居民安全停放使用电动车,重点宣传居民在室内、半地下车库充电存在火灾隐患行为,提高广大居民电动车消防安全意识;派出所、安监所要定期组织各社区、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宣讲,通过组织观看电动车引发火灾典型警示片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二)加强检查,依法整治。安监所要定期会同派出所、城管大队、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的检查,一旦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要强制将电动车清出室内;发现整治重点或者行业中的违法行为,派出所要依据《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或者“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违法行为人为物业管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以警告,不能立即改正的处五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拒不整改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人员承担。违法行为人为个人的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通过严管严处,及时消除一批突出安全隐患。城管大队要每天在执法的同时,加强街道主要路段、沿街门面房、农贸市场、便民疏导点等区域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私拉乱接充电、挤占道路影响公众出行等违法行为的管理,督促电动自行车按划定的停车位置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
六、时间步骤
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各社区、各部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各社区、各部门重点要发动本辖区对住宅小区、单体居民楼、农村私人住宅楼等开展排查和宣传;派出所、重点加强对出租屋的排查和宣传。工作情况要及时登记造册,并组织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相关工作数据必须归档保存并按要求上报。
(三)巩固总结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各社区、各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社区、各部门要结合整治阶段发现的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回头看”,确保隐患彻底消除,防止出现电动车“回流”现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近年来电动车引起的火灾多发、频发,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各社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社区、各部门要督促各辖区的自查自纠,提高行业自律、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典型现场,及时组织召开现场会,规范和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查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微信宣传单、宣传栏、宣传横额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社区、各部门要指定一名联络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实行月报告制度,整治次月初将整治开展情况报送街道安监所(联系人:__,电话:__,邮箱:__)。__月__日前,报送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
电动自行车火灾一直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隐患,为加强我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防范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我街道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停放、充电,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努力减少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从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此后作为日常监管长期坚持。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以及棚户区、城中村特别是群租房内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二)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三)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四)从住宅楼上私拉电线违规为电动车充电。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四、责任分工
(一)各社区负责电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落实管理责任,协助、指导弃管小区村委会、居委会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协助各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二)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物业公司落实电动车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物业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联合消防大队负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派出所协助我街道开展行动,对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电动车管理公务或者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消防安全监管范围,充分发挥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的作用,发挥基层安全生产巡查人员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二)强化从严执法。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要切实发挥执法威慑作用,对于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个人,严格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全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发的亡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并且呈逐年多发态势,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市场监管分局)
(二)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市场监管分局、各村、居、社区)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__派出所、各村、居、社区)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__年即日起至20__年9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即日起至20__年11月30日)。分析研判辖区内或行业领域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治理标准、整治方法和行动要求。
(二)排查摸底阶段(20__年12月1日至20__年1月31日)。要将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以及安全隐患等情况摸清见底。各村、居、社区进行排查摸底,重点对私拉乱接充电、占用公共部位和消防通道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充电装置等问题深入排查,对车乱停放、飞线充电等可当场整改消除的,物业立即搬离。
(三)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2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物业服务企业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无法自行整改的,上报镇政府,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不留消防隐患。__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联合行动,确保检查发现问题解决到位,堵塞消防安全漏洞。
(四)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9月15日)。总结和应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职责分工
(一)各村、居、社区任务清单
各村、居、社区压实管理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20__年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各村、居、社区、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遵守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明显部位广泛进行张贴。要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入户”宣传和“面对面”提示,引导居民按要求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要对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私拉乱接电线充电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落实三个决不能(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的要求。公安派出所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并严格倒查销售等环节的责任。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二)相关部门任务清单
__市市场监管__分局: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销售和维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销售、维修商铺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查处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电动自行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洞;棚内应每隔一段设置防火分隔;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应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明确专人负责巡查。负责督促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集中整治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违规充电等突出问题。提醒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要落实物服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制度,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停放楼梯间等区域,电动自行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
镇消安委:做好专项整治期间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技术指导,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行为;指导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推广设置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导推进,将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辖区、本系统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党政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推进联动协作,全面排查整治。各村、居、社区和相关部门要结合整治重点和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全面深入排查,集中专项整治。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加大曝光力度,倒逼隐患整改。各村、居、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选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对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推送至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办网站。
(四)强化督导问责,落实工作责任。镇消委会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居、社区和单位,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根据《关于开展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__安办发[20__]56号)要求,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在全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村居要全面排查从事电动自行车组装、销售的商铺,配合县市监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组装、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各条线单位督促所管行业单位规范停放电动车,严禁电动车乱停乱放,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有序停放,厂房内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
二、整治时间和工作步骤
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前)。成立__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政法委员蒋廷宜任组长,成员由派出所、安监办、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经济发展局、公路站、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组装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进行整改。
(三)总结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固化工作措施,形成常态机制。
三、整治重点及任务分工
(一)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组装管控措施。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严肃查处无证组装,存在上述违规生产行为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全面强化电动自行车销售、改装管理。协助市监部门强化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以及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重点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在此销售等行为。对查处的销售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充分运用联合惩戒措施,时刻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三)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领域管理。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百日攻坚等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村(居)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城管部门应当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引导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派出所要通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劝导群众主动报废超标电动自行车;各“双千工程”安全监管责任人、安监办要高度关注企业员工电动自行车在车间停放问题,特别是易燃易爆
危化品企业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防止“小火酿巨灾”;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快递企业站点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
(四)创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村居要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期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群租房等场所和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和快递企业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各村(居)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各村居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查找当前电动自行车消防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研究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村居要制订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
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建立工作机制、细化责任措施,切实采取
有效措施,坚决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攻坚战。
(三)严格督导检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已被纳入对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和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内容。各驻村工作组要加强对村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村居,将通报批评。专项治理期间,对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要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强化系统思维,抓好源头治理。
为切实加强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限制地下、鼓励地上、分类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通过源头建设、综合治理、数字治理和长效管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火灾大幅降低、亡人火灾有效遏制。
二、整治对象
主要针对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其他供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三、整治措施
(一)规范充停场所建设。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要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并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鼓励在地上独立设置充停场所,或附设在建筑一层内。当独立设置时,充停场所要与建筑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离,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当设置在敞开式架空层内,充停场所不得正对安全出口、楼梯间;当附设在建筑内部,应采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术措施,且应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
(二)强化消防设施配备。集中充停场所要按照消防标准,配置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置充电专用插座,安装电气线路保护装置;地下充停场所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室内消火栓等系统,并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不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电;加强智能充电桩建设,在集中充停场所推广智慧用电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推广梯阻系统、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场景建设,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严格充停安全管理。各单位要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检查。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管理,落实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全面清理门厅、楼梯间和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区和流动人口集中区域,面对面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协调媒体积极报道电动自行车典型火灾案例、讲解安全常识,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区、违法行为人和物业企业,唤醒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意识。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排摸起底阶段(5月10日前)。根据区消安委部署,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加强对基层力量开展一轮排查业务的培训,掌握排查重点、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在各小区、单位张贴通告等形式,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声势;要组织机关干部、村(居)、网格对各场所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单位、分区域整理花名册,并按时上报排摸起底数据。
(二)攻坚清零阶段(6月15日前)。对照整治方案,组织机关干部、村(居)、网格清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火灾隐患,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置,挂账销号,一抓到底。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一律采取责令搬离、断电措施,并对管理单位予以处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予以处罚;对因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对重大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并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各类违法行为,相关职能单位要跟进执法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各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或推动行业领域社会单位加快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
(三)深化整治阶段(7月10日前)。各单位结合整治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核查前期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严防出现隐患“回潮”现象,镇应急办将组织明查暗访督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底)。各单位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总结推广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经验,固化整治成果,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开展;下一步,各职能单位要加强源头治理;在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时落实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等领域消防安全技术指南要求,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此项整治工作,镇政府专门成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慧智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梁如斌为副组长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此项工作。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作为防范群死群伤亡人火灾的重要抓手之一。并要清醒认识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单位每月12日、27日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报表》报镇应急办(联系人:__,联系电话:__)。
(三)严格督导问责。镇应急办将定期“晾晒”各单位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报送镇主要领导。对工作滞后、推进乏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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