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家长们以身作则,树立文明用火意识,切实提高学生们的森林防火意识,远离山林火险,共建和谐幸福家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倡议书范文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借鉴或帮助。
各位家长、同学:
大家好!
春天来临,天干物燥,春风吹拂,森林火险等级升高,防火形势更趋严峻。此时又恰逢清明时节,思念亲人的心情,是每个做后辈的人可以理解的,但思念之情更需要理性的表达与寄托。因此,我们呼吁“春季防火,安全你我。”
大家在祭祀亲人的时候,一定要顾大局,切不可因小失大。一定要选择简单、安全的祭祀方式。不用明火,严格按照政府森林防火明文要求来做,切不可心存侥幸,给自己与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请各位家长、同学一定要谨记法规,落实行为,让护林防火工作从小家做起,成就一个蓝天碧水青山的大家。各位同学也要当好森林小卫士,做好家庭森林防火宣传员。
重点防火期间,在林区活动要做到“十不准”:
1、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2、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3、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
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6、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
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了望台(哨)。
“五不烧”:
1、未经批准不烧;
2、未开好防火线不烧;
3、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4、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
5、无人看守不烧。
发现森林火情,可拨打全国统一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森林火灾的危险和后果:
1、森林火灾不仅能烧死许多树木,降低林分密度,破坏森林结构;同时还引起树种演替,由低价值的树种、灌丛、杂草更替,降低森林利用价值。
2、由于森林烧毁,造成林地裸露,失去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将引起水涝、干旱、泥石流、滑坡、风沙等其它自然灾害发生。
3、被火烧伤的林木,生长衰退,为森林病虫害的大量衍生提供了有利环境,加速了林木的死亡。森林火灾后,促使森林环境发生急剧变化,使天气、水域和土壤等森林生态受到干扰,失去平衡,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才能得到恢复。
4、森林火灾能烧毁林区各种生产设施和建筑物,威胁森林附近的村镇及危及林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森林火灾能烧死并驱走珍贵的禽兽。森林火灾发生时还会产生大量烟雾,污染空气环境。此外,扑救森林火灾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影响工农业生产。有时还造成人身伤亡,影响社会的安定。
由于过失与失当引发森林火灾,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广大家长、同学,一定要不忘防火,牢记规定,让安全与我们时刻相伴。
同学们、家长们: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一个小小的火星不仅可以使大自然的宝贵资源遭到破坏,还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防范森林火灾,保护绿色家园,是全社会和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我们要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增强防火意识,注意预防和防止森林火灾。我县境内曾不同程度地发生过森林火险、火灾,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损失严重。
时值__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植被,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我们特向全校学生及家长发出倡议书,提出如下倡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学生、家长要相互学习、交流,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爆炸物等,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学生要劝告家长不得在林旁山边烧田埂、火土灰,不要在林区吸烟、上坟烧纸,不能在林内用火把照明、在林区稻田烧稻草,更不能毁林烧木炭等。
3、学生、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弱智者、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
4、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明火照明、吸烟、生火取暖等,要及时劝诫并制止,如果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村委会或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5、家长要做孩子的榜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应及时报告,积极扑救。尤其是青壮年家长要踊跃上一线,不做旁观者。救火时,要服从指挥,科学灭火,并做到以人为本,注意安全。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祝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亲爱的师生、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为提高森林防火意识,保护生态环境,__市第二中学向师生和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森林防火的宣传者。积极学习和宣传《__省森林防火条例》,自觉增强防范意识,规范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祀方式,我们要破除烧香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陈规陋俗,提倡通过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简约的祭祀方式,积极营造文明祭祀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当地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管理,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吸烟、烧纸钱、点蜡烛、放鞭炮,不违规野外用火。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齐心协力,文明祭祀,严防山火,保护森林,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__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希望我们携手共同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这项义务中去。在此,我们向全校学生及家长发出倡议书,提出如下倡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
3、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清明节是我国最干旱时段和火灾高发期,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等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希望同学们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陋习,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并拨打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学生上山扑火。
5、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众志成城,共筑和谐。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为建设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和谐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尊敬的家长朋友:
大家好!近期天气干燥,野外用火较多,森林防火正值关键时期。为提高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请家长们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森林防火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也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家长们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积极做好子女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家长们要切实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严禁子女独自进入林区,杜绝野外用火、燃放孔明灯等行为,防止因子女玩火造成森林火灾。
3、扫墓时,倡导使用音乐祭祀、鲜花祭祀、洗墓祭祀等方式来表达对已故亲人的哀思,做到不在林区内吸烟、烧荒等。如有必要烧香烧纸,必须严格管控火源,做到人走火尽,防止死灰复燃引发森林火灾。
4、如发生森林火灾,不得动员子女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家长们以身作则,树立文明用火意识,切实提高学生们的森林防火意识,远离山林火险,共建和谐幸福家园!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千百年来,人们在清明节期间采用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方式,追忆先祖,寄托哀思,传承历史和文化,本无可厚非。但由此引发的森林火灾也不胜枚举,有的对森林资源造成了破坏,有的造成了人员伤亡。为有效遏制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的发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充分尊重清明祭祖传统习俗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告知如下:
请您牢记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做好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的监护看管,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与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110电话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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