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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禁止小学生骑电动车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范文10篇

2024年关于禁止小学生骑电动车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范文10篇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努力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4年关于禁止小学生骑电动车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范文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借鉴或帮助。

2024年关于禁止小学生骑电动车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 篇1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近期,学校发现部分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学,学生存在骑车速度快、违规载人、并排行驶等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我校也明确规定“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包括电动共享单车)上下学”。

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有以下几方面的危害:

1、很多小学生骑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车速度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些小学生骑自行车时(甚至超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一定要引起重视,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遵章守法,家校合力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2024年关于禁止小学生骑电动车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 篇2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近年来,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呈上升趋势,学生违法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学校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学生禁止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未成年人骑行自行车、电动车危害严重:

一是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电动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是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等,这些行为,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

学生平安责任重于泰山,我校高度重视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平安意识,引导学生学会自我保护,珍爱生命。学校明确禁止未满12周岁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学校最关心的问题。我们再次呼吁家长们承担好家庭教育和监管的责任,严格管理,不要让子女骑自行车、电动车上路。

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骑行自行车、电动车的危害性,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敬请家长们谨记以下几点:

1、不给孩子购买自行车、电动车,严禁孩子骑自行车、电动车。

2、使用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孩子时,请您和孩子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

3、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驾驶、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

4、接送孩子时请有序在停车位等候,请勿扎堆拥堵。

5、乘坐私家车上、下学时,要教育孩子等车辆停稳后再开门,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

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以身作则,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出行,以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从源头上杜绝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车现象。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2024年关于禁止小学生骑电动车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 篇3

尊敬的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公安交管部门和学校一直都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对学生进行了大量安全知识教育,虽然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但我们应清醒认识到,近年来,随着我市车辆的增加和道路的延伸,涉及中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由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让人担忧,严重威胁到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希望学生家长和您的孩子能做到:

1、教育孩子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积极、主动、自觉地维护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需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且上道路行驶需悬挂车辆号牌。

3、家长要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注重家庭教育,抓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家长坚持以身作则,拒绝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和提供电动车。

4、教育孩子出行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车辆,严禁乘坐无牌照、无保险、车况差、超员和报废车辆;严禁乘坐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电瓶车、衣用车等非营运车辆。

5、学生上下学期间不要边走路边看书、玩手机或追逐打闹。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没有人行横道的要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努力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2024年关于禁止小学生骑电动车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 篇4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我校也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为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告知家长们如下:

1、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必须高度重视孩子骑车上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对学生平安负责。

2、我校学生均未满12周岁,所以请家长们自觉教育并管理孩子不骑自行车上路,更不得骑电动车上下学。

3、请家长们每天尽可能安排时间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4、为了学生的安全,提倡家长陪同孩子步行上学、放学,严禁边走边打闹等现象。

5、学校已经召开过专题班会,针对小学生骑车上路现象,讲清楚学生骑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禁止学生骑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有以下几方面的危害:

1、很多小学生骑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小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车速度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些小学生骑自行车时(甚至超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现我校就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学校已经召开专题班会,针对我校学生有骑单车现象,讲清楚学生骑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禁止学生骑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凡是发现有骑自行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与批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一定要引起重视,家校合力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彦博小学愿安全与您永相伴!

2024年关于禁止小学生骑电动车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 篇5

尊敬的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公安交管部门和学校一直都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对学生进行了大量安全知识教育,虽然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但我们应清醒认识到,近年来,随着我市车辆的增加和道路的延伸,涉及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由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让人担忧,严重威胁到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为进一步提高小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希望学生家长和您的孩子能做到:

1、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积极、主动、自觉地维护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为保证孩子安全,小学生上下学时禁止骑自行车、电动车、共享电动车。

2、家长要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注重家庭教育,抓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家长坚持以身作则,拒绝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更不可以提供共享单电动车。

3、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4、家长在驾车接送学生时,应主动服从交警和学校安保人员、护苗队的指挥,要按规定停靠车辆,做到安全文明行驶,不得超速超员、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努力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2024年关于禁止小学生骑电动车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 篇6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当今社会,各类电动车为大家的生活提供了诸多便捷,但是摩托车、电动车行驶速度快、声音小,稳定性和刹车性能相对较差,导致很多交通安全事故中都有摩托车、电动车的身影。

根据日常观察发现,经常能看到一些学生骑着摩托车、电动车在公路上行驶,绝大多数学生不戴头盔,有的超载驾驶,有的超速驾驶。学生没有受过正规的驾驶训练和考核,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也比成年人差,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学生骑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

一、很多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摩托车、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某些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有些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中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决定再次告知家长禁止未满16岁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未满12岁不得骑自行车。望您为自己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请家长们一定要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辆的现象。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

2024年关于禁止小学生骑电动车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 篇7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发现有个别高年级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由于小学生缺少生活经验,应变能力差,在道路上骑车很不安全,对自己和路上行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我校也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或在街上玩”。

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有以下几方面的危害:

1、很多小学生骑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车速度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些小学生骑自行车时甚至超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现我校就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学校要求各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学生骑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禁止学生骑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学校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抽查,即使在放学后或放假时在村路上独自骑车,也是不允许的。

3、凡是发现有骑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

在此,我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真诚的请每位孩子的家长予以高度重视,杜绝自己的孩子骑自行车、机动车或电瓶车路上玩耍,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2024年关于禁止小学生骑电动车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 篇8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这是我们一直的追求,也是您的愿望,由于电动车、摩托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上级也就有关问题多次下发文件,我校历来严禁中小学生违规骑摩托车、电动车。

经巡查发现,部分学生经常性违规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并将电动车、摩托车违规停放在校外小卖部对面,个别学生甚至在校外飙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特向各位家长提出如下要求,希望您增强对交通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配合学校加大对孩子的管理与教育力度,确保孩子的安全。

一、中小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危害

1、很多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电动车、摩托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交通惨剧的发生。

3、中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某些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5、有些中小学生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6、中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7、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二、具体要求

1、严禁任何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和游玩。

2、我校已经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就严禁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进行了宣传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管理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自觉不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3、我校将适时联合有关部门,对校道违规停放的电动车、摩托车进行清理。

4、学生因违规驾驶和停放电动车、摩托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监护人负责。

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让孩子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生命只有一次,莫等意外发生才追悔莫及!

2024年关于禁止小学生骑电动车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 篇9

尊敬的家长朋友: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关系到家庭的幸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等有关法规,学校为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严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学生上下学骑车并向各位家长提出如下倡议:

1、学校严禁学生骑车上下学,原则上要求家长全程接孩子上下学,家长没空孩子需要步行上下学,请各位家长配合。

2、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必须高度重视孩子骑车上学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对学生平安上下学安全负责。

3、作为家长,要自觉按照要求,不得让孩子骑车上下学,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均由家长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校及各班主任经常对学生进行道路安全教育。同时希望家长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经常提醒督促,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

为了您的孩子的安全,望各位家长严格按倡议要求执行。

2024年关于禁止小学生骑电动车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 篇10

尊敬的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公安交管部门和学校一直都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对学生进行了大量安全知识教育,虽然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但我们应清醒认识到,近年来,随着我市车辆的增加和道路的延伸,涉及中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由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让人担忧,严重威胁到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希望学生家长和您的孩子能做到:

1、教育孩子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积极、主动、自觉地维护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需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且上道路行驶需悬挂车辆号牌。

3、家长要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注重家庭教育,抓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家长坚持以身作则,拒绝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和提供电动车。

4、教育孩子出行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车辆,严禁乘坐无牌照、无保险、车况差、超员和报废车辆;严禁乘坐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电瓶车、衣用车等非营运车辆。

5、学生上下学期间不要边走路边看书、玩手机或追逐打闹。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没有人行横道的要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6、家长在驾车接送学生时,应主动服从交警和学校安保人员的指挥,要按规定停靠车辆,做到安全文明行驶,不得超速超员、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努力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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