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我们不断向前迈进的动力,激励着我们追求更好的自己。要客观、全面地总结,并且避免空泛和模糊的表述。总结范文是学习和交流的宝贵资源,我们可以从中学习他人的思路和写作技巧。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仅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在最终,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斗点,哈利能够丢下其它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担当,他身上有着伏地魔的灵魂,注定的使命。哈利没有如赫敏那样的聪慧头脑,其实他在这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却要拯救所有人。
那一年,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最终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向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可是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必须是邪恶吗?不,没有人天性如此,汤姆·里德尔是一个孤儿,他很聪明,可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三观的'迫害,不才是邪恶吗?正如斯内普教授一样,对哈利母亲的爱让他成为一个食死徒,又因为爱,他一向保护着哈利,表面上却是一个恶人。
所谓邪恶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能够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可是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一样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的眼里,那些穿着稀奇古怪的人是恶,麻瓜本身是正;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恶;在食死徒眼中,而麻爪又是恶。不一样的人有不一样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转载自 FANwEN.CHAZIdIAN.cOm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从这空寂的梦中醒来,用少年的心,少年的情,吟唱这生命最初的歌。曾经的岁月,斑驳的回忆,一段段,一片片,记载了你我最初的足迹。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梁上的细边小眼镜,一身破旧得不合身的衣服,和那头上明显的疤痕,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你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这便是最初的你。相识时,除了一颗童心,我们一无所有。
你,从小寄养在姨丈家的壁橱里,像每一个孤儿一样压抑地成长,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和虐-待。直到你11岁生日那天,一位叫海格的巫师敲开了门,你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你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你开始了你的魔法学习之旅,你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折的列车。
而我呢,一个不更事的少年,用她不更事却又挑剔的眼光看待外面的世界,心就像一只孤傲的雏鹰在广阔的天空翱翔,想象宇宙的浩渺,肆意地在这浩渺中体味生命的伟大与寂寥。
一切都是浅浅的记忆,却又那样真实。
在魔法学校,一切对你来说是那么陌生,幸好你找着了两个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怪的魔法石,杀害你父母的恶魔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你探明情况后,与朋友们一起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在我看来你是多么的勇敢,面对新的一切,你需要多大的勇气。和你在一起时,总觉得自己也仿佛与你同行。为你找到好朋友而高兴,在惊险关头为你坚定的信念所感动,同时也为你捏了一把冷汗。在偶然之中,我也找到了一位知心朋友,不,那是一种必然吧,那是命运中早就安排好的吧。一切是那样神奇,仿佛是在做梦。人生如梦,我在做着一个与你“异曲同工”的梦……你遇到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是你父亲年轻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詹姆死了,巫师们都怀疑小天狼星是凶手,于是他含冤入狱十二年。还到处传言小天狼星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凶手)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结束了十三条性命。只有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误会,小天狼星逃出了阿兹卡班,一心追寻你,让你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是多么的爱你。那时,我刚步入毕业班,整天都在书山题海中漫游,每天苦不堪言,学习竞争更加紧张激烈,学习压力重如泰山。恼恨铃声把生活挤压成“起立”和“坐下”,盼来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更忙得慌,没完没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小小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我仿佛是一只想飞而飞不高的小鸟,无法展开我的双臂。和你一样都是总是很难得到快乐而被-迫早熟的孩子,苦笑这无奈,从你的经历中寻求一丝安慰,和你一起抚平心灵的伤口。
十四岁的你,在夺取火焰杯的竞技场上,面对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自我,以最小的年纪胜出,似乎在张扬地宣示你与众不同的潜力。当你在那片古老的墓地,亲眼看到伏地魔杀死了塞德里克,用你的鲜血使自己复活。我似乎第一次在和你一起面对死亡,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助下,你又一次逃脱了。
《哈利.波特》讲述了一个魔法世界的孩子,哈里的故事。他在一岁时就失去了父母,本来能够逃走的母亲倾尽力量使他的死亡减成了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这是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
哈利寄养在姨父家的一个狭小的楼梯间,姨父和姨妈凶神恶煞,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他这样忍气吞声的度过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时。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来了一封魔法学校的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也明白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到了那所魔法学院,哈利认真刻苦,嗜书如命,课后作业一下课就完成,不顾礼堂里的吵闹,最终,哈利最终变成了学校里的尖子生。
布利多教授;有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对手——德拉科·马尔福;当然,还有那个人人提到就畏惧三分,丧心病狂的“神秘人”伏地魔。这些有血有肉、形形色色的人用他们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哈利,激励着哈利去不断变强,最终成为强者,成为人们口中的“救世主”、“大难不死的男孩”,成为真正战胜伏地魔的强者。
虽然我们都是麻瓜,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拥有魔法世界的神奇力量,那就是信念!只要我们有战胜困难的信心和毅力,只要我们付出坚韧不拔的行动,那么我们的梦想也都能实现!
鲁迅先生决定用笔为匕首,唤醒愚昧民众的醒悟,他弃医从文,成了一代爱国文豪!苏东坡一生充满了大起大落,可是在被贬谪的日子里,他照样为民办实事,流落到杭州,就修建了苏堤等水利工程;《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在困顿的生活中,坚持写下这些让我痴迷的哈利的故事,她也因而名扬全球!是的,作为麻瓜的我们,每个人都是自我命运的魔法师!在惊奇与愤怒,同情与钦佩中,我要像哈利学习,用信念和不懈作为魔法,点亮自我人生!
书,知识的海洋。人,生活在书的世界里,但是每个人都拥有一本自己喜欢看的书,它伴随着我们度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在这漫长的岁月中,我们一直捧着它,刻苦的钻研......
书,它无处不在。图书馆里、家里、教室里......都能见到它的身影。
然而,一本书里就有一份快乐。在你烦躁时,你可以拿起一本漫画书,让你捧腹大笑;在你心情愉悦时,你也可以拿一本感动,让你感动得热泪盈眶;在你开心时;你也可以拿起一本清新、淡雅的书,让你去享受大自然的美好......
自从我,度过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后脑海里就留下了深刻的感受......
美国女作家j.k所著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本书已经风靡全球。书中主人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奇异,不得不令人惊讶万分,不可思议。他的好朋友罗思、赫敏一起,挥动那神奇的魔杖,在学校学会了许多魔法,还赢得了“三强争霸”赛冠军。他在学校里困难多、危机重重,但凭这他的机智勇敢、沉着冷静,终于用他们有限的力量,战胜了大魔头伏地魔。
你瞧!这本书里不是写出了那生动有趣的文字嘛?书,伴随我们成长,在我们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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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是哈利波特系列作品的第八部,由jk罗琳和杰克索恩共同创作。这本书采用剧本的方式,用人物的对话形式展现了整个故事,和前七部哈利波特的表达方式是不一样的。
故事讲述的是伏地魔被制服已经过去了十九年了,哈利、罗恩和赫敏都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们的孩子也到了去霍格沃茨上学的时候。其中哈利的儿子阿不思特别引人瞩目,他被分院帽分到了以血统纯正高傲为代表的斯莱特林学院。阿不思交到了一个好朋友斯科皮,他可是马尔福的儿子啊。阿不思在霍格沃茨的生活不是太愉快,因为他是哈利波特的儿子,人们给他贴上了标签,大家都认为他就应该像他爸爸一样聪明、勇敢,可以很快的掌握魔法技能。但事实上,阿不思大部份的技能都不太灵光,人们纷纷对他的表示失望。阿不思感受到了这种期望带来的压力,他太想借助一个机会证明自己也可以像爸爸一样厉害。终于,这个机会来了,魔法部查获了一个非法的时间转换器,可以通过这个机器回到以前的任何时间。一个因为哈利而被伏地魔杀死的男孩的爸爸阿莫斯得知这一消息后恳求哈利用时间转换器把他的儿子塞德里克救回来。显然这样做是非常不理智的,时间不可逆转,历史不可改变,哈利拒绝了他的请求。当阿不思知道这件事后,他和阿莫斯的亲戚戴尔菲一起偷到了时间转换器,回到过去救回了塞德里克。但是历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阿不思闯下了弥天大祸……。
我一气呵成的读完了这本厚厚的书,心里有特别多的`疑问。为什么哈利会拒绝了阿莫斯的请求?但阿不思却想帮助他呢?阿不思的善良值得我们称赞,但因为他太想证明自己,完全没有考虑这件事将要带来什么后果,导致最后发生了历史改变这样的事情,这也教会我们,不要盲目行事,要有准备并设想可能发生的后果再决定是否这样做,鲁莽和冲动是会付出代价的。这本书还有一个细节使我深有感触,阿不思因为是哈利的儿子被人们贴上了标签后,他感到很迷茫,到底怎么样才能证明自己,使他一度变得非常孤僻和沉郁。其实不应该在意他人的眼光,我们更应该坚持自己的看法,不必向别人证明什么,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如果一定要证明什么,也是应该努力的向自己目标进发。要相信我就是独一无二的我,我有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对梦想的坚持,如果被别人的标签困住,就像关在笼子里的小鸟,永远找不到属于自己的那片天空。《哈利·波特》里还有很多细节值得我们口味,而有每个人也有自己对这本书的独特理解。这套书是值得一再阅读的好书,作者为我们打造了一个魔幻世界,用质朴的文字为我们讲述魔法世界的点点滴滴,让我们明白了是非对错,爱和希望、责任。希望有更多的人可以来阅读《哈利·波特》。
今天心血来潮,拿起书柜上一两年没看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哦,我真羡慕哈利波特。我可以去魔法学校。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述了魔王伏地魔杀了哈利的父母,却杀不死只有一岁的哈利。这时,伏地魔消失了,哈利被阿不思邓布利多总统神秘地送到了他月经叔叔家的门口。哈利从来没有在他叔叔家被欺负过,所以他过了十年悲惨的生活。他的房间是楼梯下又黑又小又满是灰尘的橱柜。他的大表哥达德利又胖又宠又霸道,他的搭档皮埃尔甚至打了哈利。在过去的十年里,没有人喜欢过哈利,没有人给他过生日,只觉得哈利是个怪胎。
然而,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大事,极大地改变了他的命运。无数猫头鹰带来了无数信件:邀请哈利去一个他永远不会忘记的不可思议的地方。
在霍格沃茨,哈利不仅找到了他最好的伙伴,还学会了魔法和飞行,还用他的扫帚玩了魁地奇,名字叫光轮20xx。后来,哈利神奇地得到了一件魔法衣,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j.k .罗琳,24岁开始创作《哈利波特》系列。起初,她在她家旁边的咖啡馆里用小纸片写下了哈利波特的故事,但她的努力最终得到了回报。这部小说一出版,就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好评如潮。
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谁不向往这个神奇的地方,谁不期待,谁不期待,谁不喜欢?哦,我真羡慕哈利。要是我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好了。
我几乎是一口气看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它精彩的情节,悬疑的故事把我们引进了一个奇幻的世界。有谁能想象得到,最后去偷盗魔法石的是“可—可怜—巴—巴—巴巴的奇洛教—教授”呢?而且书中有许多情节都会逗得人双腿发软,像中了魔咒般“咯咯”笑个不停。
这个很“悬”的故事讲述了11岁的哈利收到了魔法学校的信,去霍格沃兹上学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事。咱先不说哈利在德思礼一家发生的事,他在学校的奇遇就够说上一整天的了。
这个故事令人着迷,让人神往。我深深被这本书吸引了,深深被主人公与他的朋友所折服。哦,还有!就是深深地痛恨德思礼一家,特别是胖得像猪一样的达力!
从一开始小小的发现,最终扯出了如此大的事件!努力寻找线索,耐心仔细观察,其中有多少品质是我们所具备的呢?有多少能力是我们所拥有的呢?所以我认为,我们应当向小主人公们学习,学习他们的探索精神和坚持不懈的品质。
许多时候,有些事明明可以做得更好,为什么我们就是不能把它做得更完美呢?
所以,我们大家一定要做一个像哈利一样追求十全九美、十全十美的人。
不知从何时开始,英国女作家罗琳所著的《哈利波特》小说已风靡全球,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更是令人向往。
这本书描绘了一个西方人笔下戴着黑框眼镜、模样羞涩、气质稳、头发蓬乱的小巫师:他就是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从小寄养在姨夫家里,饱受姨夫一家人的歧视与欺侮,然而就在11岁生日那天,哈利波特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原来,哈利的父母是两位善良的巫师,在同坏人的较量中被对方杀害了。为了继承父母的遗志,哈利来到了英国一所专门教授魔法与巫术的霍格沃茨寄宿学校学习。在学校里,哈利刻苦学习,学到了一个又一个本领。哈利在朋友的帮助下,勇敢的战胜了黑暗。经过了霍格沃茨学校的一道道关卡,推开了古堡的一间间房门,努力揭开一个个迷团,久违了的这种娓娓道来、穷极想象的刺激和快乐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在这奇特的魔法世界里,有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作者无边无际的想象力: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带羽毛的钢笔、闪电形的疤痕、咧嘴唱歌的分院帽……使读者想到:“我要是有魔法就好了,这样我们就能把一把尺子动起来、飞起来……”这本书通过魔法让人非常想往下读,因为魔法是没人有的,可是,女作家罗琳却把魔法编成了书,让对魔法热情的人们喜欢上这本既恐布,又充满想象力的书。
这部哈利波特系列并不只有哈利一个主角,罗恩和赫敏都是主角。如果没有他们俩的帮助,哈利不可能走这么远,更不可能打败伏地魔。这部书最重要的一个主题,就是友情。这份友情,使赫敏从一个只知道学习和校规的乖乖女变成了尽自己所能帮助哈利不惜违反校规的“赫敏格兰杰”,使罗恩多次被处罚几乎被退学,使赫敏被伏地魔石化,使罗恩被咬伤了腿,使赫敏和罗恩一次次面临死亡的威胁。但是要问赫敏和罗恩是否后悔过,他们绝对没有,与其说他们在与伏地魔战斗,不如说他们在帮助哈利完成他的使命,仅仅因为他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很多读者和观众都不喜欢书里的一个角色,就是哈利的佩妮姨妈。她是哈利母亲的亲姐姐,也是麻瓜。她和丈夫儿子原本在伦敦的小惠金区过着很平凡的生活,但是这种生活被哈利的出现小小地打乱了。佩妮一家一直都知道哈利其实是个巫师,却从小就瞒着哈利,生怕哈利的这个身份会给自己家带来灾祸。从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开始,读者就知道佩妮姨妈出于对巫师妹妹的鄙视和对哈利身份的恐惧,从小就对哈利不好,经常使唤哈利却给他住最差的鞋柜,穿自己儿子的旧衣服,哈利的表哥达力还经常欺负哈利。读者了解这些后都觉得佩妮一家不可理喻,但到了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作者为我们揭开了真相。佩妮姨妈小时候知道妹妹有神奇的法力,是个巫师,自己也很想像妹妹一样拥有魔法,于是求邓布利多校长收下她,校长没有同意,因为不是每个麻瓜都能成为巫师。出于对妹妹的嫉妒,她开始讨厌巫师及有关巫师世界的一切,当然就包括妹妹的孩子,巫师小哈利。读到这里我不禁为佩妮姨妈感到悲哀,一个人的嫉妒和心理不平衡,却深深伤害了一个无辜的孩子,在哈利身上留下了抹不掉的阴影。但佩妮是个实实在在的人,她有血有肉,有嫉妒心,每个人必有的嫉妒心,只是她的嫉妒走向了极端。
《哈利·波特》是一本值得读的书,一本好书,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这本书教我懂得了爱是伟大的,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他能为你带来勇气和力量,使魔鬼丧失魔力;懂得了与敌人的斗争要坚决,要坚持,直到胜利,哪怕牺牲宝贵的生命;还懂得了要效忠正义,不要效忠于歪门邪道,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我喜欢哈利·波特,要像他那样,成为一个勇敢、善良、充满智慧的人。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个英国的单亲妈妈—j。k。罗琳,从小就喜欢写作,她常常在女儿临睡前说一些动人的故事。因找不到工作,生活极为困苦,为了逃避又小又冷的房间,他总窝在她家附近的咖啡厅里写作,因为没钱点餐,每次只点上一杯卡布奇诺,一字一字的写下哈利波特的故事。
一九九零年,二十四岁的罗琳,他坐在前往伦敦误点的火车上,看着窗外是一片的漆黑,然而玻璃上彷彿映着一个黑发瘦弱、带着眼镜的小巫师对他微笑,一个念头闪入他脑海中。十年后,这本神奇的魔法故事书诞生了,风靡全球!!而平常只能靠微薄失业救济金养活自己和女儿的她,一跃成为蜚声国际的畅销作家,罗琳说,哈利波特是一本会带给她快乐的书,显然毫无疑问的,对我们读者来说是一样的。不只得到小朋友的喜爱,也得到大朋友及老朋友的认同。
哈利波特一书有七集,目前有五集已经上市,魔法妈妈正在努力的写作第六集,最快将在明年上市。哈利波特也有拍成影集,由英国童星丹尼尔德克理夫、爱玛华森以及鲁伯特格林所主演,别看他们小小年纪,事实上他们都很有潜力的,喜欢哈利波特的大小朋友们,不妨抽空去看看。
1、进来吧,陌生人,不过你得当心贪婪之罪招致的后果,那些想要不劳而获的傻瓜,必将遭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如果你意图追求我们的地下金库一份永远不属于你的财富,窃贼啊,你已受到警告,当心招来宝藏之外的噩运。
2、对一个真正健全的心智而言,死亡只不过是下一场伟大的冒险。
3、你的母亲为了救你而死。如果说世界上真有一件佛地魔所无法了解的事,那必然就是爱了。他并不晓得,像你母亲对你那强烈的爱,必定会留下他自己的印记。我指的并不是你的疤痕,不是肉眼可看见的记号曾经被某个人这样深深爱过,即使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亡也将留给我们某种永远的保护力量,那就留存在你自己的皮肉上。
魔法是大家心中所渴望拥有的,不论你我都希望自己能够拥有魔力。因为有了它,你的世界会变的多采多姿,想要作什么、拥有什么,它都能帮你如愿!没错!!哈利波特就是一本充满魔法的书,是他把我深深的吸引住;是它带领我进入无所不能的想象空间,探索另一个世界的存在。
在这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女巫,猫头应是他们的信差、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照片里面的人会移动、会说话的咆啸信、幽灵满天飞、画像中的人还会跑出来串门子呢!
哈利波特—一个原本平凡的小男孩,从小父母双亡,靠他的阿姨抚养长大。但是他却得不到爱,还被阿姨一家人当成是怪胎,整天像奴隶一般被使唤,穿的是表哥所穿不下的衣服;而他的肚子也未曾填饱过,属于他的房间竟是楼梯下一间小小的碗橱,所以他比相同年纪的小孩矮小,还得经常躲避他表哥达力的追打。一天,哈利收到一封来自霍格华玆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他的世界自此刻有了重大的改变,他竟然是一个巫师,连自己都无法相信,而且在魔法界还是鼎鼎有名的。
“哈利……波特,会,会骑扫,帚!”
“哈利波特!哈利哈利!”
“妈!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看哈利波特啊!”
……
哈利·波特这个名字从我牙牙学语的时候就明白了。当时只明白他会骑飞天扫帚,但经过一年又一年,我又了解到,原先哈利·波特是一个长长的故事!这可把爱看书的我吸引住了,但妈妈认为当时的我年龄小,只看里面的故事,所以就等到此刻才给我“放水”!
我从后半学期开始领略哈利和他的伙伴们的传奇故事,每一天一回家,书包一扔,先看《哈利·波特》,直到妈妈催着我写作业,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晚上睡觉前我还要看,看到九点半,妈妈就把所有的灯都关了,把书也拿到了外面(她可能料到我会偷偷看),但还是抵不住我这超级哈利·波特迷。当我听到妈妈的卧室里隐隐约约传来呼噜声的时候,我才蹑手蹑脚地光着脚走出卧室,以闪电般的速度拿起书跑回卧室,打开手电筒,钻在被窝里津津有味地看着。还记得期中考试的时候,有好几道题,我差点儿都写成《哈利·波特》里的咒语了呢!
好了,言归正传,今日啊!我们就来讨论讨论我的偶像——哈利·波特。他的每一个故事都让人提心吊胆,牵肠挂肚,但他的表现又让人赞叹不已,佩服得五体投地!哈利第一次面见他的宿敌——伏地魔,是凭借着哈利的智慧和勇气,从他手中抢走了魔法石;哈利在霍格沃兹的第二学年,就挽救了霍格沃兹,并见到了50年前的伏地魔;哈利在霍格沃兹的第三学年,帮忙了不止一个无辜的生命;第四学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哈利莫名其妙地参加了“三强争霸赛”,当哈利凭借着他的智慧闯到最终的时候,才发现,这原先都是伏地魔的阴谋,伏地魔也借此机会用哈利的血复活了,但善良,聪明的哈利再次从伏地魔的眼皮子底下逃脱了……故事的最终,心中充满爱,善良,拥有一群好朋友,聪明的哈利打败了那个让人提起就恨的黑魔王——伏地魔。
故事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是我的偶像!但,还有两个人,也是我的偶像,那就是——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他们三个人堪称“黄金三人组”。但他们并不完美!哈利和罗恩也逃过课,他们三个人也违反过校规。我觉得正是这样,才让读者更喜爱他们!我以后写小说也要注意这个小问题。哈利,聪明、善良;罗恩,鬼点子多,可爱;赫敏,记忆力超强,功课超好!他们三个人的优点都值得我学习。
在这本书中,到最终最让人又爱又恨的,非哈利的魔药课教师——斯内普·西弗勒斯莫属喽!他在前六本书中的表现真是让人恨得牙痒痒,可是当他在暗中悄悄帮忙哈利和邓布利多的时候,确实又让人对他的态度有所缓和。当最终事情的真相大白是,我的眼泪唰地就掉下来了!我和哈利的感受一样,他,是这本书中最伟大的人。他信守承诺,他心中有爱,他演技好,他是一个好教师!
邓布利多也是我最喜欢的任务!聪明优秀的老年人当然也会犯错。但邓布利多是我见过最善解人意,最和蔼可亲,遇到问题头脑最冷静,最最善良,最最最可爱的老人!他这些优点,如果能让我全占了就好了!
听过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想立刻捧起这套书去读呢?其实,这套书不仅仅故事波澜不平,曲曲折折,里面还蕴含着很多道理呢!它教会我们做人要:心胸开阔,要善良,学会原谅他人的过错,应对恐惧和困难要进取应对,多动脑筋,不能依靠大人。它教会我们做事要:从多个角度研究问题,从他人的角度研究问题,要多动脑筋,不能死磕。它教会我们对待朋友要:坦诚相对,互相信任,互相帮扶。
我相信,你已经爱上了这套书了吧?快翻开,和我一齐走进哈利·波特的童年,走进魔法世界,走进奇妙的霍格沃兹!
他,骑着一把飞天扫帚,飞入我的心帘;他,用坚定的信念,告诉我面对困难不能退缩;他,和朋友同生共死的友谊,让我知道——朋友,就要用一生去守护。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原本和不友善的德思礼夫妇,还有他们令人讨厌的儿子达力住在一起。虽然哈利是德思礼夫妇的外甥,但德思礼一家却把哈利当做一个受虐狂,把他关到储藏室、弄坏他的物品、以追打他为乐趣等等。而且十一年来,从未给哈利波特过一次生日派对。
但是有一天,猫头鹰信使突然送来一封神秘的信件,改变了哈利的命运。哈利来到魔法学校,开启了人生中一段奇妙的旅程。哈利的一生是传奇的,在格兰芬多学校,他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骑飞天扫帚,被麦格教授选入校魅地奇队,然后帮助学校赢得魅地奇球赛的胜利;他为了救自己的好朋友,打败了一只成年巨怪;他还靠勇气和智慧,与想夺得魔法石的奇洛教授搏斗…….
但是,是什么让哈利取得成功呢答案是:朋友。哈利有两名最要好的朋友,罗恩和郝敏。他们对哈利诚诚恳恳,互帮互助。为了朋友,哈利骑上飞天扫帚与马尔福打架;为了朋友的安全,他舍己为人与巨怪搏斗;在朋友的帮助下,他成功阻止了奇洛教授的魔法石梦。是朋友的`安危让他激起了斗志,而朋友的帮助让他取得胜利。如果没有朋友,哈利只是独孤一人。如果没有哈利,朋友也无法前进。正如塞涅卡所言:幸福的时候需要忠诚的友谊,患难的时刻尤其需要。
我轻轻地合上《哈利波特》书本,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朋友,就要用一生去守护。我细细品味着书中奇妙的故事,哈利波特仿佛又飞入了我的心帘。
这学期我读了一些书。其中有老师要求我们看的,也有我想看的,比如《猎手哈尔》《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其中我是最最爱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很早就知道一个关于哈利波特的小故事,但是我从来没有读过。今年夏天,我妈妈给我买了一个。我太高兴了,我迫不及待地想读它,当我得到它的时候。
哈利波特是个巫师。父母早逝,住在舅舅家,但舅舅家待他很不好。十岁那年,我拿到了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成为了魔法学校的一名学生,开始了一段奇妙而又危险的冒险。现在我来讲讲这本书带给我们的故事。哈利波特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几天后,一个名叫海格的巨人带他去了神奇的对角港,那里有各种各样的商店,许多人穿着奇怪的衣服。哈利波特来到尼斯夫人的魔袍店,遇到了他的死对头马父。虽然当时不是死对头,但是从他们的对话中,比如“嗯,有什么用呢?”“嗨!有点难看。别碰我。”这些话可以证明他们不友好。然后当他们来到魔杖店时,他们遇到了摩尔先生。摩尔老师把讲道理的波特看得像是好久不见的老朋友。他紧紧地握着哈利波特的手。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居然看到了传说中的哈利波特。摩尔老师兴奋地拿起魔杖和哈利波特在一起。不得不说,哈利波特在那个时候已经很出名了。因为他是唯一逃脱恐怖咒语的人。)是哈利波特第一次走近魔法世界的故事。
看完第一本书,让我觉得很惊艳。我觉得这个故事的作者jk罗琳女士真的真的很神奇。她能写出如此奇幻的世界和故事。我真的真的很喜欢这本书。真的很值得一读。我妈上学的时候就有了。
从未认为自己不行,若他从一开始,面对强大的敌人,就心退意,哪来后面的惊天之战。我们生活中,更要如他们一样,认为自己是行的,好的。人无完人,但若丧失对自己信心的人,定会使自己的缺点愈加放大;而坚信者,才会在发现后,去完善,改正他们,让自己成长的更强大。我们的乔帮主,如果他在创业之初畏怕了iem,我们的电子产品,可能要倒退好几年,而他,在自己的产品不完善时,受到人们的投诉时,没有消极面对或任其不管,他用最大的努力,使产品做好做完美,也让“苹果”的名号响彻全球。哈利·波特和我们差不多的年纪,但他用自己的信仰、信心,与他的伙伴一起,承担了这一切。
相信大家都有看过哈地波特,但不知各位有无读过,最近我迷上哈利波特,常常往图书馆跑看看,有没有他的踪影。经过长期的奋斗,终於皇天不负苦心人,我成功的看完五本的前四集,不过真的好可惜最后一集一直有人借阅。
这四本我最喜欢的就是「火杯的考验」,内容新奇又好玩,剧情高潮迭起,生动活泼,描述哈利幸运成为「巫师法大赛」的第四位参赛者并经历三项困难重重充满危险的艰钜任务,又被仇人佛地魔的仆人盯上,让他魔法学校的日子更加难过,精神差点崩溃。幸好有好友妙丽荣恩的鼎力相助以及自己不屈不挠意志坚定。终於突破困难成功的完成三项可能会致命的危险任务。
看了这麼多本书。使我不禁怀疑作者到底花多少时间多少心血来写这麼精采有趣的小说啊!如果换成了我就算一个世纪也写不完!我以后要好好的多看点有用书,这样不仅可以增加知识,也可以训练写作文的能力,是一个的好办法。
自从我开始阅读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就被小说里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和奇妙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吸引住了。
哈利·波特是一个戴着黑框眼镜和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他在人类世界里默默无闻,但在魔法世界里却大名鼎鼎。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头,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伤疤是黑魔法的使者伏地魔在杀死哈利父母时留下的,是哈利大难不死的象征。
哈利十分的聪明,也十分的勇敢。他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认真学习各种魔法,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在他们的帮忙下,他战胜了一次又一次困难,打败了凶恶的巨怪,打退了狼人的袭击,逃过了食死徒的追捕,最终毁掉了伏地魔的魂器,使伏地魔再也不能复活。他是一名优秀的巫师。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魔杖一挥,蜡烛漂浮在空中,食物吃完了还会自动出现,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都会自我开口说话,还有奇妙的“吼叫信”,如果你拿到它不立刻打开,他就会自动吼叫爆炸。当然也有恶心的“鼻涕虫”,如果你吃了就会从嘴里不断地吐出鼻涕虫。
飞天扫帚是巫师们的交通工具,骑着它能够快速飞行。“魁地奇”比赛就是骑着飞天扫帚寻找“金色飞贼”。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能够谈话、还能够跳出自我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能够游动、能够谈话、能够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能够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如皮皮鬼等等。这一切,都太好玩了,让每个小朋友都期望成为这所学校的小魔法师。
我越看越喜欢哈利·波特,又继续读完了《哈利·波特与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一向到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七部哈利·波特小说我都十分喜欢,虽然它们摞在一齐很厚,可是我毫不费力就把它们看完了,我觉得这是一套“让人的手指停不下来的书”,我在里面学到了要勇敢应对强敌,不断战胜自我的精神。
最近,罗琳女士又出版了哈利·波特的续集,很快我就又能够看到这位勇敢的巫师,再一次走进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啦!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十分特别,它讲述了一个奇妙的故事。我最喜欢里面的一个人,叫阿布思·邓布利多,他说过一句话: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
它让我感触很深,让我懂得了不能沉浸在梦幻的空间里,而要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有一次,我想去做一件事,自以为很简单,结果一次次的努力却成功不了,所以要先了解具体情况,不要盲目自信。这是本很有趣的书,我很喜欢。
爱是冬天的火,是茫茫沙漠中的绿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就像jk·爱可以像罗琳写的那样战胜一切。
起初,我不喜欢关于魔法的书,但哈利。波特是不同的.。它以哈利为主角,上演了一个爱与正义的故事。它像魔法石一样吸引着我。
有人问:为什么哈利没有死于伏地魔的诅咒?我认为这就是爱的力量。爱的力量可以阻止一切。虽然哈利失去了父母,但他从未失去过他们的爱。他心中有爱,逐渐长大。
面对凶猛的伏地魔,哈利。波特不怕危险,用马尔福手中的魔杖,用他高超的技术,用最简单的咒语:“除了你的武器”,反弹伏地魔的黑魔法,得到一根老魔杖,把它放回去,这也表明哈利捡起了钱。
你从一个在麻瓜(现在的普通人——在魔法界称“麻瓜”)家中饱受欺凌的男孩,到在魔法界万众瞩目的英雄,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神秘莫测的魔法石;危险刺激的密室;无辜可怜的教父;心惊动魄的“四”强争霸赛;难以置信的凤凰社;可恶的混血王子;还有最后和伏地魔的`精彩决斗。一切都是如此紧张,仿佛把我也卷入了神奇的魔法界。
读了《哈利·波特》,我被一种蕴藏在哈利伤疤里的爱感动了。他的父母为了保护孩子被伏地魔杀死,而他们的爱却永远保护着哈利,抵抗着伏地魔。而在哈利与伏地魔的最后决斗中,为他身亡的父母、教父和邓布利多一起陪伴着他,鼓励着他不顾一切地与伏地魔战斗。
哦!就是这种爱让哈利找到了伏地魔的七个魂器;就是这种爱让哈利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叫“爱”,是的,伏地魔的确十分厉害,但他疏忽了一件他没有的东西——那就是“爱”。让我们像哈利·波特一样勇敢、坚强吧!
我觉得哈利波特是位不可思议而又神秘的魔术师,有些人有可能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记得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是我在网上看电影。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看完后我拉着妈妈就去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有如此坚决地决心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一见钟情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妈妈一头雾水。
从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十分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一点儿让读者像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小人物。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很特色的书。
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又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到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它有多么神奇!。至于原因,我觉得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翻开一本咖啡色的书的第一页,一个黑头发、绿眼睛、额头上有个独特的闪电形伤疤的男孩进入到了我的生命中。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j.k.罗琳写“哈利、波特”系列童话小说的第一本,讲了具有传奇色彩和戴有神秘面纱的历险故事。读完后还沉浸在魔幻童话的世界里,让人回味无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去胜困难。
人们必备的品质之一就是团结,在你失去了朋友的信任后,你会突然发觉,你什么事都做不成了,这就使我感悟的道理!
翻开一本咖啡色的书的第一页,一个黑头发、绿眼睛、额头上有个独特的闪电形伤疤的男孩进入到了我的生命中。
厚厚的七本书,每一本的每一个章节都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不用刻意的去回忆,闭上眼,一幕幕场景都在眼前一一闪过,久久不能忘怀。只因为那一次次的感动。
霍格沃茨是一所不为麻瓜所知的神奇的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正直善良可是他却有一段不完美的过去、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但他的智慧他的慈爱让我感动;魔药课老师斯内普,虽然因为年轻时哈利的父亲等人欺负他而处处厌恶哈利,但他却冒着生命危险做卧底,并保护着哈利直至自己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于是我被他的勇敢他的不记前仇所感动;罗恩和赫敏,他们对哈利真挚的友情让我憧憬;哈利,他从小失去双亲在姨夫家饱受欺凌,知道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他进入到了真正属于他的魔法世界后,他有了罗恩与赫敏这两个生死之交,有了教父小天狼星,有了关心他的邓布利多和海格,还有待他特别好的韦斯莱一家,还有卢娜、纳威等朋友,他还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金妮。
哈利波特系列,一共有七本书,每一本的每一个章节都扣人心弦,疑团重重,直至最后读者才会恍然大悟,书中的事物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想象力和逻辑思维。
主人公哈利因为一个预言而被伏地魔追杀,可是哈利母亲的爱保护了他,伏地魔的魔咒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形伤疤,于是他就成了魔法世界家喻户晓的大难不死的男孩,而伏地魔也因此失去了一切力量,从此躲到了不为人知的地方,直到哈利四年级时那场比赛,火焰杯被人变成了门钥匙,于是哈利和塞德里克被带去了伏地魔身边,塞德里克失去了生命,而哈利则死里逃生,同时伏地魔也得到了所谓的敌人的血,复活了。从此,哈利被人们密切的保护着,直至韦斯莱家的那场婚礼,哈利、赫敏、罗恩三人开始了为了拯救世界也为了邓布利多的托付而独自寻找魂器的生活,如此艰辛的一路上,罗恩赫敏始终对哈利不离不弃。最后的最后,霍格沃茨的最后一战,伏地魔彻底被消灭,人们得到了幸福平安的生活,故事尾声、在霍格沃茨特快列车旁,哈利金妮罗恩赫敏送他们的孩子上车,而哈利额头上的伤疤已经有很久没有疼过了。
翻过最后一本书的最后一页,情绪如潮水般翻涌着,久久不能平息,为了那三人的友情,为了那持续的感动,为了那跌宕起伏的情节。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转载自 FANwEN.CHAZIdIAN.cOm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从这空寂的梦中醒来,用少年的心,少年的情,吟唱这生命最初的歌。曾经的岁月,斑驳的回忆,一段段,一片片,记载了你我最初的足迹。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梁上的细边小眼镜,一身破旧得不合身的衣服,和那头上明显的疤痕,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你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这便是最初的你。相识时,除了一颗童心,我们一无所有。
你,从小寄养在姨丈家的壁橱里,像每一个孤儿一样压抑地成长,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和虐-待。直到你11岁生日那天,一位叫海格的巫师敲开了门,你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你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你开始了你的魔法学习之旅,你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折的列车。
而我呢,一个不更事的少年,用她不更事却又挑剔的眼光看待外面的世界,心就像一只孤傲的雏鹰在广阔的天空翱翔,想象宇宙的浩渺,肆意地在这浩渺中体味生命的伟大与寂寥。
一切都是浅浅的记忆,却又那样真实。
在魔法学校,一切对你来说是那么陌生,幸好你找着了两个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怪的魔法石,杀害你父母的恶魔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你探明情况后,与朋友们一起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在我看来你是多么的勇敢,面对新的一切,你需要多大的勇气。和你在一起时,总觉得自己也仿佛与你同行。为你找到好朋友而高兴,在惊险关头为你坚定的信念所感动,同时也为你捏了一把冷汗。在偶然之中,我也找到了一位知心朋友,不,那是一种必然吧,那是命运中早就安排好的吧。一切是那样神奇,仿佛是在做梦。人生如梦,我在做着一个与你“异曲同工”的梦……你遇到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是你父亲年轻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詹姆死了,巫师们都怀疑小天狼星是凶手,于是他含冤入狱十二年。还到处传言小天狼星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凶手)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结束了十三条性命。只有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误会,小天狼星逃出了阿兹卡班,一心追寻你,让你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是多么的爱你。那时,我刚步入毕业班,整天都在书山题海中漫游,每天苦不堪言,学习竞争更加紧张激烈,学习压力重如泰山。恼恨铃声把生活挤压成“起立”和“坐下”,盼来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更忙得慌,没完没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小小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我仿佛是一只想飞而飞不高的小鸟,无法展开我的双臂。和你一样都是总是很难得到快乐而被-迫早熟的孩子,苦笑这无奈,从你的经历中寻求一丝安慰,和你一起抚平心灵的伤口。
十四岁的你,在夺取火焰杯的竞技场上,面对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自我,以最小的年纪胜出,似乎在张扬地宣示你与众不同的潜力。当你在那片古老的墓地,亲眼看到伏地魔杀死了塞德里克,用你的鲜血使自己复活。我似乎第一次在和你一起面对死亡,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助下,你又一次逃脱了。
我面临毕业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周围的空气似乎也凝固了,抬头仰望灰色的天空,天是空的。我没有心情和你一起去背负那些沉重的负罪感,收敛了悲伤。暗淡的天空下,你我都在为自己的命运而努力。
小天狼星的身体向后弯曲成优雅的弧度,黑色长袍轻轻地飞扬起来,姿态犹如天地间一道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卢平和你一起无力地哭喊,你悲痛欲绝的尖叫是无声的,卢平寂寞隐忍的脸是无声的,然后故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仓促地结束。
小天狼星的陨落带给你的伤口还未平复,象征智慧与信念的老校长邓布利多有静静地倒在你面前。你是如此的迷茫和无助,心中早以充斥着罪恶感的你也不在允许在有人为你奋不顾身。
三年来,每一个欢笑,每一滴泪水,每一段故事,每一次经历,每一声感动,都使我难以忘怀。谢谢你,哈利波特,陪我走过豆蔻年华。是你教会了我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勇气、自由、信仰、友谊和爱。你是一个英雄,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那些逝去的人和事像在黑白的电影胶片里默叹,回收往事,历历在目,那是在我记忆深处的残痕,在远远的空谷里缓缓地飘,慢慢沉静下来。含着泪微笑面对那些不可抹灭的痕迹。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的系列小说,在图书馆老板的推荐下,我拿了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一回到家,我便仔细的读起来,没想到,一读,我就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了进去,越看越着迷,它如一扇美丽梦幻的门,让你迫不及待的想打开它。
我会骑着光轮2000,来到灰姑娘的家里,将她变成一位美丽的公主,然后再让她遇上王子,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在皇宫公主的房间里,公主诚恳的向我道谢,我对她顽皮一笑,骑上光轮2000,飞出了窗户,然后笑着向他摆摆手——再见了,美丽的公主!
我又骑着光轮2000,来到了美丽的哥本哈根,在这个繁华美丽的城市里,有一间破破烂烂的小房子。我飞进这间破小屋,看见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小女孩正蜷缩在墙角,头无力的低着,这不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吗?眼看她快要冻僵了,我立即挥动魔杖,这时这间破小屋瞬间变成了一栋大别墅。
着回答:“你没有到天堂呢,这些都是我变的,你不用问我是谁,我会帮助你,你不是想念你奶奶吗?看我的!”我挥动魔杖,将小女孩的奶奶变到她的身边。
“奶奶?真的是你吗?我好想你啊!”小女孩看见自己的奶奶,兴奋的抱住她,激动的说道。“孙女,当然是我了,奶奶在天堂也很想你啊!”她的奶奶摸了摸小女孩的头,微笑着说道,看着小女孩和奶奶相聚,我不禁热泪盈眶。小女孩把头转向我,对她的奶奶说道:“这是帮助我的人。”小女孩的奶奶看向我,感激的谢道:“谢谢你,你给予我们的帮助我们永生难忘。”我破涕而笑,说:“没关系,你们不必感谢我,因为你们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
我骑上光轮2000,对小女孩和她的奶奶说了声再见,便离开了那里。
路上,我经过一片大海,看见一艘船上有一位美丽的女子正要从船上跳下去,这不会是海的女儿吧!我立即飞上前去拉住她,然后用法力解除了巫婆的诅咒,还给了她一种既可以变成人鱼又可以变成人的魔法,后来它变成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公主,因为我相信所有童话故事的结局都是美好的。
后来,我又在小河里看见了悲伤的丑小鸭,我立即挥动魔杖,将它变成了美丽的天鹅,让心地善良的它外表变得更加美丽。
这本书果然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我连续三天“废寝忘食”地看。就对《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里的情节、内容,人物更有了喜爱之心,这本书使我产生了佷大的感触。
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观的魔法石,杀害哈利的恶魔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哈利探明情况后,与朋友们一起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打败了恶魔。
这本书的想象合适,适合我们少年儿童小学生们看。《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真是一本好书。
夜幕降临时,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孤独地出现在路灯下。他举起右手,拿着手电筒。所有的灯都突然聚集在老人手中。老人对拐角处的黑暗说,“我真的以为你会来,麦格教授。”我看见一只猫从黑暗中出来。渐渐的,猫变成了成熟高端的女人。没错,老人就是传说中的邓布利多校长。很快一辆摩托车从天而降。一个大胡子男人坐在上面。这个人是海格。他把这个一岁的孩子放在手中。这孩子头上有一个闪电符号。这个男生就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而故事才刚刚开始!
十年一晃而过。小时候躺在巨人怀里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好看的小伙子。他在这个家里充满了霸道。终于有一天,他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邀请函,但是他叔叔的月经不想让波特去,因为他们相信世界上没有魔法,因为他们只是把它当成一个笑话。哈利波特收到邀请函的时候很开心,但是为了避免再次收到那些讨厌的信,芬恩夫妇和波特离开了4镇路,在一艘简单的渔船上呆了一个晚上。芬恩一家睡着了,波特也没睡,只是在心里默默数着时间。原来今天是波特11岁生日,距离波特生日还有5分钟,4分钟,3分钟.5.4.3.2!啪啪!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是海格,海格来给波特庆祝生日。在波特11岁生日那天,他的命运发生了变化。
是的!哈利波特成功就读于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那里他认识了学校里很多朋友,比如赫敏格兰杰罗恩等人,他们在这所大学里每天都很开心,和朋友一起学习扫帚和魔法知识。他们每天都很开心,就是一起面对危险,真正的危险才刚刚开始。
看完这本书,真的明白了“交朋友,守信用”这句话。一旦答应,再难,也一定要做到,以为这就是朋友之间的相互信任。
说句实话,作为一个学生,的确很惭愧,对中国的四大名著很不熟悉,只有一点小小的认识,名著也看很少,所以说要写读书笔记,真的有点难,到如今,我真正看过的是jk·罗林的《哈利波特》,而且是从头根到尾,从1至6部,都看过两三次,它紧张的节奏,感人的情节,和那些激励人前进的句子,都让我“无法自拔”。《哈利波特》,是很畅销的一本小说。
故事中有欢笑有悲伤,不但让我们看到是非善恶,更让我们体会到勇气和友谊的力量。哈利、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是三个重要的人物,每一本书大体上叙述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生活一年期间发生的故事。他在这所学校学习魔法、制造魔药,哈利也学会了战胜各种各样的困难——魔法上的、社会上的、感情上的。书中也有很多有关道德方面的内容,随着正义和邪恶的对抗不断激烈和明显化,一些人物面临着重要的选择,人性的阴影也被展现出来。
在哈利的身上我看见面对事情的勇气。那种执著的精神让人敬佩!虽然他自己的成长经历很坎坷。但他并没有因此意志消沉。反而更加努力!我很佩服他!!在第六部中,受人尊敬爱戴的邓不列多校长离开了,被卑鄙的斯内甫所杀,他为了世界的正义和秩序,毫不犹豫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很震惊,无法想象他走后哈里以后的生活学习会变得怎么样,原本在第四部时哈里教父布莱克的斯已经让我很难过,为什么好人总不能答应那些邪恶的黑魔头呢?小天狼星的死让哈失去了他唯一的亲人,而邓不利多的死,则让他失去了整片天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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