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在预防灾害事故、提高防汛保障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以及维护社会安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防汛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做好排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4年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精选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借鉴或帮助。
为了做好2024年全镇防汛工作,落实防汛措施,消除汛期安全隐患,确保我镇安全度汛。根据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和《营山县防汛指挥部关于开展2024年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营汛指〔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隐患排查
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测,2024年汛期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涝重于旱,为了切实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突出汛前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各村(社区)要强化领导,精心部署,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扎实认真的对本辖区度汛安全隐患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摸底排查,及时堵塞漏洞,弥补不足,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汛前。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度汛措施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辖区的防汛工作的实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汛前安全排查,全面落实各项度汛措施。
(一)河道隐患排查
1.检查河道防洪抢险预案是否科学完善、可操作性强防、抢、撤措施是否落实。
2.检查防汛物资是否储备到位;通讯联络是否畅通。
3.检查河道行洪区内有无阻水、有无碍洪建筑物;有无筑埂打埝、堆积垃圾、弃碴、废料等侵占行洪区域,造成束窄河道、抬高河道水位现象。
(二)山洪灾害排查
1.检查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2.检查监测预警措施是否落实。
3.危险地段的居民是否搬迁。
4.检查防汛物资是否储备到位。
(三)全镇中小学校舍检查
1.检查危漏校舍是否造册登记,有无防汛应急预案,各项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2.危漏校舍师生是否撤离搬迁,是否落实责任到人。
3.检查防汛物资是否储备到位。
(四)对辖区内河道、危房、村组排水等隐患的全面检查
1.根据河长制制度,沿流江河村(社区)(沙桥社区、川洞村、合水村、安固社区、群力村、浮山村、石桥村)对各自辖区内的河道进行汛前排查。
(1)检查沿河作业人员是否造册登记,撤离预案是否进行交底。
(2)检查防汛预案宣传落实情况,检查“防、抢、撤”措施到位情况。
2.检查各村(社区)防洪抢险预案是否完善。
3.检查辖区内危房是否造册登记,应急安置方案是否落实。
4.检查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是否落实,村、组干部包地域、包河段、包重点滑坡地裂的防汛包干责任制是否落实。
5.检查本辖区各级排水设施是否畅通,断面是否满足排水要求。
6.检查防汛通讯联络是否畅通,是否落实责任到人。
7.检查防汛物资是否储备到位。
三、建立排查责任制,提高排查效果,确保不走过程
各村(社区)排查过程中,要建立完善汛前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责任制,根据本村的排查内容,实行一事一表、一地一卡的制度,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要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以保证排查工作不走过程,取得实效。
为督促和保证防汛重点部位防汛措施落实,要求各村(社区)于4月6日前上报防汛预案和上报汛前检查结果。镇应急和安全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检查各村(社区)防汛预案修订、物资储备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全镇通报,对不按要求进行汛前排查(自查)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工作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汛前防汛防风各项准备工作,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从源头上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保障全市安全度汛,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58号)及《关于开展2024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东防办〔2024〕3号)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开展2024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大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一)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含农民安居房、限额工程、装修改建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截污管网工程等);
(二)危房老楼(含连廊、雨棚、围墙、玻璃幕墙等)、自建房、削坡建房等;
(三)物业住宅、商业小区(含地下车库、玻璃幕墙等)。
二、排查整治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切实抓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是加大力度,全面开展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基础开挖、地下室支护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管线施工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基坑壁的有效支护。严密监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对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加固、拆除等整改措施;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的,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绝不允许以工期为由冒险作业。三是深入检查工地现场的防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临时用电设施防水防触电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四是狠抓有限空间井下作业安全防范,确保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做到“七不”(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器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坚决整治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持续推进危房老楼及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持续用力,精准发力,对辖区内所有危险房屋、危楼老楼以及自建房,特别是易受雨水浸泡的农村危旧房屋,组织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房屋使用安全。一是要突出重点,精准摸排。重点围绕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违规改扩建、违规改变用途和其它因素产生安全隐患,以及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商超、学校、体育馆、长租公寓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房屋,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高危区域房屋,开展全覆盖排查。二是要落实解危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在房屋危险尚未解除前,要落实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监管;对观察使用的危险房屋应制订监管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对拟处理使用的危险房屋,应及时采取有效解危措施,落实解危主体,及时消除隐患;对需停止使用但暂时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邻房屋或影响他人安全的危险房屋,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需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应立即组织撤出居住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拆除危险房屋,杜绝房屋垮塌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日常监管,对隐患农房分级分类落实专人动态管控,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确保防范工作到位,加强对建筑物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及房屋周围环境(如山体、挡土墙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指导属地村(社区)、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实整改,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做好受威胁人员的避险转移,切实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四是持续加强连廊、雨棚、围墙、玻璃幕墙等安全排查,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三)夯实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治理成效。采取定期监测、巡查、清理危石、疏通排水沟等措施,加强全市削坡建房风险点护坡工程的常态化巡查与维护,发现新风险点及时上报,安排专人做好台账记录,及时排查及消除问题隐患。开展削坡建房风险点“回头看”,重点抽查人员是否返流,硬质围蔽是否到位,整治措施是否做到真落实、真整改。
(四)大力推动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汛防风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一是做好地下室的防洪排涝检查,及时疏通各部位排水管道堵塞点,确保排水顺畅。做好排水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重点强化易涝地下车库排查,根据历年受淹的最高水位设置警示标识,据此备好防水挡板、沙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有效应对汛期。二是强化高空坠物隐患排查,发现易坠落的外挂物、搁置物的,要及时清理处置。建筑外立面装饰物、外挂物(广告招牌、空调架、灯杆等)存在坠落风险的,要及时处置,如无法及时处置,要划定警戒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隔离防护。对于有倒伏风险的高大树木、灯杆等,要及时加固或移除。三是强化边坡、围墙的安全管理。加强边坡(挡土墙)、围墙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组织维修加固。四是及时补齐修复丢失、破损窨井盖,落实防坠措施,防止发生窨井坠落等安全事故。五是加强室外用电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例如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充电设施等,及时修复破损部位,防止因潮湿、积水等原因造成漏电触电事故。
四、排查阶段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各有关企业、单位(业主)即日起要开展自查自纠,经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务必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规定整改完成时间,并安排专人跟踪落实整改。
(二)镇街(园区)全面检查(即日起至3月31日)。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全面检查,掌握辖区范围所有危房、削坡建房、地下车库等底数,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分类汇总,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及时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闭环整治,限时整改到位,最大限度防范化解灾害风险。
(三)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4月1日至4月30日)。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按照工作职责,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100%回头看”,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抽查、督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日常监督工作进行督查、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三防责任制。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方针,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三防责任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做好灾害风险防控工作,切实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二)加强值守,确保应急响应及时。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启动汛前防御工作,完善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落实抢险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组织预案演练等;要进一步强化防汛防风应急值守,台风、暴雨等防御关键期,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遇险情及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值班电话:0769-22630028)。同时加强预报预警,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当暴雨大风预警信号及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生效时,按照《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做好相应停工、停产及人员撤离等防御工作,对撤离人员要妥善安置。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信息。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及相关信息报送,于2024年3月5日前将《某某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汛备汛工作情况表》(见附件)及工作总结情况报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物业与租赁管理科OA邮箱(电话XXX)。
防台防汛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至关重要,为了做好我镇防台防汛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一、加强防台防汛工作的领导。
1、为切实加强对防台抗灾工作的领导,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总指挥:黄其伟;常务副指挥:陈熙;副指挥:陈传森、郑敏、陈忠耿、郑锦娇、王葆华、林方吉、林小英、陈国强、刘义雄、池如光;成员:杨平、林琛、陈忠永、陈光、陈献富、池国香、高作铭、黄坦振、陈永华、林云坦及各村村委会主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陈光
2、分工明确:
(1)防汛物资筹备组。陈熙具体组织有关单位筹备应急资金和物质,镇政府建立防汛物质仓库,时刻备足应急物资,组织防汛车4台。
(2)防汛抢险组。由镇机关应急人员56人分两组(附件6),分别陈熙、林方吉、刘义雄负责指挥,有关村应急人员共740人,由各村村主任负责。
(3)物质运输组。由陈熙、林小英负责,组织车辆保障防汛,镇政府4辆,镇卫生院另外组织车辆1部,负责物资、药品及医务人员到位,抓好防汛安全及人员救治工作。
(4)组织转移组。一旦洪水险情发生,由陈传森、郑敏、陈忠耿、郑锦娇、王葆华、林方吉、黄忠启、林义鲁、刘义雄等负责组织有关村民群众转移安全地点(附表5)。
(5)基本保障组。由林义鲁、陈国强负责协调,抓好安全抢险组织人员做好伤员急救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转移治疗,组织民政办做好保障和灾民生活安置,有关后勤工作。
3、各村相应成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时上报镇防汛办,同时成员应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
4、落实包堤、包库、包闸责任制,任务明确,一旦出现险情,责任领导要马上亲临第一线组织抗线抢险,尽量做到不垮坝、不决堤、不倒闸、不死人、少损失。
5、各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承担应尽义务。防汛救灾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大事。目前,已进入汛期,希望各村委、工程管理单位及邮电、交通、供销、粮站等有关部门应切实把握防汛抗灾中的职责,积极完成自己的义务。
二、积极备汛,认真解决险工、隐患。
1、要认真宣传《水法》和《防洪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防洪抗灾意识。
2、排除险工、险患。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所在村委会进一步抓紧时间对水库、堤防、防洪排涝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险情,要组织力量及时抢险,并报告镇防台防汛指挥部。镇防台防汛指挥部组织力量对镇重点工程检查、加固,对各有关工程进行复查、落实。
3、加紧防汛道路的清障工作,保证防汛抗灾工作顺利开展,要求有关村部、水库、堤坝道路进行一次清障、养护,保证防汛道路畅通无阻。
4、防汛物资、车辆和抢险队的准备。各村应各准备300-500只麻袋或纺织袋及相应土沙方等防汛物质,同时要求竹田、井门、上店、前塘四村各联系好三部拖拉机,做好运抢险物资工作,镇政府储备麻袋1000只等防汛物质。各有关村均应组织抢险队,人员30-50人左右,车辆、防汛物质与人员及时上报镇防汛办。
三、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防汛措施。
1、当台风进入48小时警戒线,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⑴应根据观测对台风提出分析、预报意见,镇防汛办应向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汇报,由指挥部决定召开抗御台风工作会议,研究抗御台风对策,并由镇党政办通知各村委会、有关市镇直单位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各村要加强值班,村主干带班,及时传递台风信息,反馈各村部署情况,供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指挥决策。广播电视部门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向群众通报台风消息。
⑵镇防汛办及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了解台风动向,对水库、堤防、防洪排涝设施的重要险工险段作重点检查,发现险情,要组织力量及时抢修。根据镇政府安排的包库、包提、包闸领导、工程技术人员(附表4)要上岗到位,巡逻抢捡队伍做好待命准备。对水库闸工程要根据雨情、库情由市防台抗灾指挥部下达排洪命令,加强科学高度、错开洪峰。
⑶各村居对危险房屋要进行重点检查,做好人员撤离搬迁准备。低洼地带工矿企业的机器设备要吊装,仓库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搬迁转移。
⑷各村在水稻收割季节要全力组织劳力进行抢收,尽量减少损失。
⑸各学校做好在校学生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必要时予以停课。
2、台风中心进入24小时警戒线,即台风中心进入高于北纬20度,小于东经125度区域,一天内有可能登陆我省,当省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⑴镇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再次召开抗御台风紧急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党政军民全力以赴搞好防御台风工作,各村工作队深入组织领导抗灾工作。各两委村干部应立即到位,各抗洪抢险队伍要上岗待命,服从统一指挥,执行各项防灾抗灾任务。镇防汛办坚持24小时值班,迅速将台风信息经电话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了解风情、雨情、水情、险情,随时向指挥汇报,镇防汛办必须注视台风动向,向镇防台抗灾指挥部提供实时信息。
⑵各村及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险堤、险库,加强巡查防守,一旦出险,立即组织抢险队伍抢修并报告镇防台防汛指挥部。
⑶当发生特大洪水,各村按事先确定的群众撤离方案,及时组织群众撤退到邻近山坡或安全地带,并安排好群众的生活(详见附件5)。转移原则:村内的妇、老、幼先行;青壮年后撤,由小分队维护撤离秩序,做到快而稳;村内的孤寡老人、五保户、重病残人员要确定专人负责帮助转移。撤离要求: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应照顾老人、小孩先行、不得抢道;服从应急小分队的指挥,对个别不愿撤离的人,应先劝导后强行撤离。
四、台风解除警报及灾后恢复生产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责任感。(郑敏、陈忠耿副书记负责)
各村要把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基层,全力以赴做好恢复生产,群策群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采取国家投、邻里帮、亲戚扶等多种方式,想方设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时应加强监督检查,首先是要制表制度,严肃纪律,对救灾款物进行监督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其次是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特别要做好受灾特困户的家园重建工作。再者是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重建工作的正常进行。
2、分类指导,扎实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陈熙副镇长负责)
①切实加强对旱涝保收、未受灾农田作物管护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增加资金投入,确保增产增收,最大限度地弥补受灾农田的损失。
②对灾情较轻的农作物,农业服务中心要组织群众及时排出积水,加强以预防病害流行、恢复作物生理机能、促进正常生长育为重点的田间管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造成的影响。
③对受灾严重已经绝收的农田,要指导群众及时做好新种或改种某其它农作物计划,并加强技术指导。
3、加强水毁水利工程恢复,确保下半年农业生产用水。(陈熙副镇长负责)
①小(二)型以上水库的水毁工程:经现场踏勘后,对临时处理不能蓄水的,可腾空库容,争取多方筹资进行水库除险加固。
②水山塘、引水坝、机电设备等水毁工程:由镇、村组织群众以投工投劳的方式进行修复。
4、加强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修复工作,确保线路畅通(郑锦娇副镇长负责)。
联系电力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对水毁线路,全面恢复供电。
5、加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身体健康(陈国强委员负责)。
为确保大灾后无大疫,防止传染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村及有关部门要着重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①广泛发动灾区群众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大搞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灾区垃圾、污泥(积水)及人畜粪便,对灾后的牲畜、家禽尸体要集体消毒深埋,家中被洪水浸泡过的家俱等生活用品及墙壁、厕所等要用消毒剂消毒,对无价值的物品集中烧毁。
②做好除“四害”防治工作。防止蚊虫叮咬,做好灭鼠、灭蝇、灭蚊、灭蟑等防治工作。
③做好饮用水的消毒工作。对灾区的所有水井都要抽干消毒,生活用水池要经过消毒后再使用。
④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不食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不饮生水;不食灾区不明原因的死亡动物及洪水泡过的瓜果蔬菜,不食用污染过的食物及冷饮凉菜。
⑤做好疾病防治工作,预防伤寒、副伤寒、肝炎、钩体病、痢疾、流行性腹泻、出血热、蛞蝼霍乱、红眼病等传染病的发生。要加强疾病防治和监控,及时报告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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