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一种总结和概括。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思维的开阔和内外观察的多角度思考。请大家阅读这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为你的写作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启发。
近年来,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迅速发展,城管执法队伍也不断壮大。在这个过程中,柔性执法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执法方式。柔性执法意味着城管队员在执行任务时要注重与市民的沟通与协调,尽可能避免对市民的不良影响。以下是筆者对城管柔性执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城管队员需要理解和尊重市民的合法权益。柔性执法的前提是为了维护城市的秩序和环境,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市民的权益。城管队员应该充分理解和尊重市民合法的需求和诉求,并在执法过程中尽量减少不便和损害。合理的沟通和协商能够化解矛盾,平衡好执法与市民的利益,加强城市管理与服务的整体效果。
其次,城管队员要善于倾听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作,城管队员无法做到完全面面俱到,需要借助市民的力量和智慧。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队员应该主动与市民交流,关心市民的需求和意见,倾听他们的建议和反馈。有效的倾听有助于增进城管队员与市民之间的互信和理解,同时也能够提升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第三,城管队员要科学合理地执行执法行动。柔性执法并不是放松执法标准和力度,而是在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方法和效果。城管队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履行职责,保持执法行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同时,城管队员还应提高科学执法和技术手段的运用,通过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精确度,减少对市民生活的干扰和困扰。
第四,城管队员要具备政策宣传与解释能力。柔性执法强调的是与市民的沟通和协调,这就要求城管队员具备充分的政策知识和法律常识。只有清楚了解政策背景和执行原则,才能对市民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宣传,增加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沟通中,城管队员应当注重语言表达和方式方法,提升自身的社交技巧和服务水平,增强执法过程的公众形象和口碑。
最后,城管队员要积极主动地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城市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的任务。在实际执法行动中,城管队员应主动与其他相关部门和执法部门进行联动与配合,形成合力和效应。只有通过协同作战,发挥各方的专业优势和力量,才能更好地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整体效果。
总之,城管柔性执法是一项重要的城市管理工作,对于改善城市环境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作用。城管队员要理解和尊重市民的合法权益,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地执行执法行动,并具备政策宣传与解释能力,积极主动地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只有在这些方面做得好,才能更好地发挥城管柔性执法的效果,并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20xx年2月10日下午,我参加了由市城管局开发区大队组织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先进经验交流学习会。会上七位城管战线的老队员、老同志、执法能手分别就自己多年城管工作实践生动地介绍了各自的工作心得经验。作为一名新队员,老同志们精辟丰富的经验总结使我受益匪浅。结合自身一年多的城管工作经验,将心得总结如下:
首先,城市管理工作内容纷繁复杂,直接面对社会矛盾面广量大。在工作中,我们城管执法队员面对着法与理、舆论导向与社会现实两大矛盾,如何在做好城管工作的同时,尽可能取得社会舆论的理解与支持,是我们不得不重视的一大课题。工作时一定要坚持一次教育二次整改三次再考虑处罚的原则,在达到执法管理目的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矛盾的产生;同时,在日常管理中,务必要做好舆论的宣传引导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其次,制作各种法律文书是执法队员的必备技能。其中最重要的就属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了。虽然原则上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据的证明力大于当事人口供,但是在城管执法实践中,记录当事人口供的调查询问笔录至关重要。制作笔录前应先摸底,对案件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做到心中有数;与当事人沟通应注意技巧,多听多看多记。总之就是在对案件事实基本熟悉的前提下,再按部就班根据笔录制作的要素制作笔录。对当事人的话如是表述、内容详略得当、笔录时间符合逻辑关系、字迹工整等等,这些都要要我们时刻注意的问题。
再次,我们工作的两大重点一是流摊管理二是违建查处。
放便民市场给予他们生存空间;对于为了发财而摆摊的,要严格予以控制。一旦日常管理中出现纠纷,充分运用警方的力量,同时执法管理中要注意证据的保存与收集。
违建查处又分为两大类:自然人违建的,如果属于居民小区内,要与属地居委会、社区多沟通;如果是城郊结合部,要与属地政府协调,通力协作。法人违建的,要与企业法人代表算清两笔账,一是从安全生产、安监、工商、环保等方面算责任账,二是从违建违法责任算经济账,通过沟通与交流使企业认识到自身违建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从而配合我们城管部门的工作。总之,无论是处理哪种类型的违建案件,都是建立在及时发现的基础上。违法建设,发现早,处置就快,最终矛盾也少。
最后,作为城管执法队员,我们身着制服头顶国徽,一举一动都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每一次管理和执法都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法。另一方面,部分老百姓对我们的工作有一些误解,甚至有部分居心叵测的人歪曲事实运用舆论攻击我们,我们也一定要牢记,只要我们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有法律保障,对于这部分人,我们一定要严正立场,严格执法!
近期,城中中队配合大队、治安中队开展了对城区主要路段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情况的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中队共发出责令更正通知书37份,暂扣单22份,取缔各类流动摊点12处。经过队员长期以来的加班加点,城区主要路段的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情况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更重要的是,队员们在执法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形成了关于整治过程中的几点思考与认识。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人民群众的拥戴与支持是一切工作取得成功的根本前提。同样,在整治各类不规范的违章流动摊点时,必须取得市民的认可与理解。这些流动摊点不仅脏乱差,而且随处摆设,更阻碍交通,有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从总体上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大部分市民也是极力要求取缔这些流动摊点的。但是往往在执法过程中,有些队员不注意自身的形象,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以致引来市民的不满。一旦市民前来阻挠,取缔规范就无从提及,反而助长了违规违法者嚣张的气势。
改变过去那种“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老模式、老观念,实施人性化管理。在纠正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之前,要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由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当然,对部分不听劝阻,极力阻挠的摊主,可以在现场给予必要的心理压力,告知违章设摊的处罚后果。这个方法经我们中队的实践,效果良好,有不少当事人当场表示下次绝不再违法设摊。
证据对我们城管执法人员的重要性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作为我们执法队员对在首次发现各类违章流动摊的的同时,应该要养成及时拍照取证的习惯,同时发出《责令更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按期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拒签的,执法人员应口头告知,并将这一过程摄录下来。如当事人拒不悔改,在超出期限后继续设摊经营,执法人员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盛装器具,但必须在案发现场。暂扣前执法队员必须告知当事人暂扣的法律依据,在清点暂扣物品后开具暂扣单交付当事人,并有相关人员摄录下这一过程。以上暂扣的这个环节往往是我们以前工作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有些队员为了省事,或者队员之间配合不到位,都会造成最后的被动局面。这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得到强化。
当然,要从根源上遏制各类流动摊现象,关键还是在于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对此中队进行了深入的思考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细化网格管理,提高巡查频率,强化执法力度,扩大法制宣传,加强部门配合。力争为市民创造一个整洁、干净、有序、和谐的生活环境。
社会主义荣辱观强调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服务人民为荣、背离人民为耻作为主要内容。为此,笔者认为这是给执法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作为一线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这种服务理念,要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执法根本,努力体现在文明执法中。中队队员在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与讨论中,结合平时的执法工作经验,认为文明执法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关键所在。至于如何做到文明执法,我认为:
每一名执法人员都必须把自已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与广大群众的利益相联系,与市情、民愿相结合,在态度上热情温和,在语言上规范准确,在行动上合法得当,不能在执法中有违法和粗暴野蛮行为,切实做到文明管理、热情服务、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在文明中执法、在执法中文明的目的。
队员要始终怀有对国家法律的忠诚信仰、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城管事业的执著追求,本着执法无情、操作有情的宗旨,把城市管理文章做深、做细,处处为老百姓着想,时时为老百姓负责,逐步由对立关系变成合作关系,由执法对象经济利益的伤害者变成执法对象合法利益的维护者。
在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时,多运用宣传、教育的方式,做到文明用语在先、亮明身份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权利告知在先,在工作上充满真情,在环节上规范清晰,使违法者心悦诚服,减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阻力,透射出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
城市是人们栖息和生活的场所,城市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也意味着城市环境的不断优化。作为城市管理者的城管队伍应该以维护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和建设为己任,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城管队伍的执法方式往往过于武断、粗暴,导致了不少投诉和不满。为了做好城管工作,城管队伍也不断探索创新,其中“柔性执法”便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柔性执法,顾名思义就是执法过程中能够更加灵活恰当地运用执法手段。相信不少人对柔性执法这个词并不太熟悉,其实柔性执法理念可以归纳为“严格与温和相结合”,既能够严格执法,又能够在前期进行预警、提示,并进行必要的劝导和提醒。柔性执法有许多优点,如能够更加妥善地处理与人交往中的复杂情况,避免了过度纠缠和损伤人们的自尊心,在调处纠纷问题时具备了更大的灵活性。
城管工作中,柔性执法的应用并非那么容易。因为城市管理涉及到城市内部的很多因素,有时候城管队伍很难事先确定正确的处理方式。但是,柔性执法在城管工作中也有一定的应用空间。例如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可以在进行常规巡查时考虑到行人、车辆的安全;在公共场所管理中,可以根据违规者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提醒和提示。在柔性执法过程中,城管队员需要注重诚信沟通,充分认识和把握事件本质,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帮助和引导。
第四段:柔性执法的局限性和不足。
无论是城管工作还是其他执法领域,柔性执法都有其不足之处。柔性执法的一个重点在于如何实现权力的悖论:既能够让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具备一定的自主性、有利于其更好地发挥专业技能和经验,同时也需要避免执法权力的过度滥用。但事实是,在城管工作中,柔性执法的应用容易产生过于软弱的情形,裹挟很大的问题后果,需要切实增强执法的效果和实效。
第五段:结论。
柔性执法是城管工作中一种具有极大实用意义和广泛适用性的创新思路。柔性执法能够实现与人性、法律、社会文化相协调的执法方式,并最大限度地彰显执法的公正性。然而,在城管工作中,柔性执法能否真正地发挥其优势,还需要城管队伍对柔性执法的理解和掌握更加深入和细致。城市管理和城市清洁依赖着城管队伍的改革创新和完善,让我们期盼城管工作更加出色。
城管执法作为城市管理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其职责是维护城市的秩序,建设和谐社会。然而,过去城管执法常常被认为是“硬化”和“冷漠”的代表,引发了社会上的极大不满。为了改变这种形象,城管执法部门开始转变执法方式,提倡柔性执法,以改善公众对城管的印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从中获得了很多经验和体会。
第二段:柔性心态的重要性。
柔性执法要求城管人员采取积极的心态与公众进行沟通和交流。这种柔性心态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城管人员不仅需要履行执法职责,还需要代表政府与市民进行有效沟通。重视培养柔性心态,有助于构建和谐的执法关系,缓和了与市民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同时也能够推动相关方面更好地配合与支持城管的工作。
第三段:柔性执法的有效方式。
在实施柔性执法时,城管人员需要灵活运用各种执法手段,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例如,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城管人员可以提前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在保障城市建设秩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居民的影响,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还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的手段,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法规的认知,主动遵守各项规定。通过这些方式,柔性执法能够更好地起到管理与教育的双重效果。
第四段:培养专业素养与执法能力的重要性。
城管人员作为执法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只有掌握了相关法规知识,才能在柔性执法中把握尺度,避免私了和乱作为。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城管人员还应该注重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提高执法的效率与质量。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城管人员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合法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
第五段: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
城管柔性执法的最大挑战在于如何获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在这个过程中,城管部门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的认识和理解,塑造城管理型政府的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加强与城管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尊重和信任城管人员,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待遇。只有形成政府、城管部门和市民共同支持的良好局面,城管柔性执法才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
结论:
通过城管柔性执法的实践与探索,我们认识到柔性执法在维护城市秩序、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柔性执法不仅保障了城市管理秩序的实施,也维护了市民的权益与尊严。城管人员通过改变执法方式和思维模式,将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弘扬阳光执法理念,实现了城市管理的新形象和新作为。然而,柔性执法还面临着一些挑战与困难,需要政府、城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与支持。只有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努力,城管柔性执法才能够持续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近年来,城市管理的主要力量之一——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了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和促进城市环境的改善,逐渐探索了一种新的执法方式——柔性执法。这种执法方式以“人性化、便民化、高效化”为目标,着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实际执法工作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柔性执法的优势和特点,同时也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柔性执法注重以人为本,尊重权益。传统的执法方式常常强调“罚“,忽视了对当事人的尊重和关怀。而柔性执法在处理问题时更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和协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小区业主搭建违章建筑的问题。在以前,我们一般通过打击手段来解决,但实施柔性执法后,我们与业主进行了多次沟通,了解到他们的困境和需求后,我们积极帮助他们申请合规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解决了问题,也增进了社会和谐。
其次,柔性执法强调创新方法,提高效率。传统的城市管理执法常常过于僵化,一味地遵循固定的操作步骤,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柔性执法倡导创新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多种途径,提高执法效率。我们在处理一处占道经营的问题时,以往我们可能会采取取缔的方式,但现在我们采取了减少惩罚的方法,通过多次沟通,告诉商户他们占道经营对他们的发展也是不利的,同时我们也提供了其他的解决方案。在短短几个月内,这一商户的占道经营情况明显减少,有效解决了问题。
再次,柔性执法注重行动规范,提高服务质量。柔性执法不是为了松懈执法,而是强调合规行动的规范。在实施柔性执法时,我们要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执法规范,同时也要求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规操作。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我们加强了自身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当我们以规范的执法手段要求当事人合规操作时,他们也更容易接受,从而形成了积极的良性循环。
最后,柔性执法强调协同合作,共建和谐城市。柔性执法不是单打独斗,而是注重多方合作,共同解决问题。在实施柔性执法时,我们积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和配合,在工程建设、市容环境等方面共同努力,实现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的双赢。通过与市政部门的合作,我们在一个小区两旁的自行车道上安装了更多的摄像头,有效解决了该路段频繁发生的非机动车闯红灯问题。这一系列的共同努力,使城市的管理和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综上所述,柔性执法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以人为本、创新方法、行动规范、协同合作为核心理念,成为推动城市环境改善和社会和谐的有效手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柔性执法的理解和运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为建设和谐宜居的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城市管理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方面,城市管理的良好运转,可以保障市民的生活质量。而城管柔性执法正是城市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城管柔性执法是一种针对城市管理中的复杂问题而提出的一种建设性的解决方案。这种执法方式具有灵活性、包容性和高效性的特点,有助于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市管理中的“顽疾”进行有效治理。在城市的管理和治理中,城管柔性执法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城管柔性执法的原则和方法可以归纳为四字诀:“软硬结合、公正执法”。这四个字,简洁明了,却包含着城管柔性执法的核心思想和实践要点。
第一是“软硬结合”。软是指城管柔性执法要遵循社会公德,从文明执法的角度出发,采取耐心细致的沟通、引导和协商,调动群众对城管部门工作的参与和支持,达到“以软制硬”的效果。硬是指城管柔性执法也要有“硬”的一面,通过道德诫勉、行政处罚等手段,对不遵纪守法的行为进行严格的制裁,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是“公正执法”。“公正”是城管柔性执法的重要原则,“公正执法”要求城管部门在执法行为中要遵循法律、规章制度,不歧视、不侵犯市民的正当权益,并且对于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处罚。
城管柔性执法是一种相对灵活的执法模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管队员的执行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城管队员在实践过程中要学会察言观色,对于不同的对象要采用不同的手段,保持执法的真诚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城管柔性执法的优点是明显的,它依托于城市管理体系,可以有效的保护市民的正当权益;同时也避免了激化矛盾和局面,使城市治理更加和谐。但是城管柔性执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法规制定的缺陷以及社会舆论的反应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城管柔性执法是在规范城市管理的基础之上,达到管理良好运作的目的,充分体现了国家依法治国的理念。城管柔性执法不仅是城市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同时也反映了我们在城市管理中应用普惠联接技术、合作共赢、和睦相处的管理理念,使得城市更加和谐、宜居。在优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城管柔性执法的作用必不可少。
各位同事们:
我加入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已经三年了,在这三年中,我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感触颇多,我觉得要干好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就必须准确理解和把握三大关系:
城管行政执法服务于经济:城管行政执法主要维护的是城市市容秩序,城市市容秩序搞好了,可以为外来资本提供优良的投资环境,从而拓宽经济发展的空间,促进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据统计,随着近两年镇江市城市管理的资金投入加大,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全市近两年利用外资和民资也成倍增长。城管行政执法服务于市民:城管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齐、舒适、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方便人们的衣食住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据调查,20xx年,镇江市市民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满意率是38.7%,20xx年,镇江市市民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满意率上升到64.4%。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法律的手段,是促进城市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如:我们经常在占道经营严重的地段开展多次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执法行动打击占道经营,促进该地段的经营户守法经营。城市管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统一的,城市管理是基础。如:镇江市城管局在一些特殊地区安排临时疏导摊点,安排人手,加强管理,不但避免了摊点向主干道扩张,而且也减轻了城管执法的难度。虽然,我们在处理管理与执法关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是有一些管理与执法脱节情况,导致很多问题难以解决,造成行政处罚不到位的现象经常发生,影响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如:与规划部门管理协调不到位,导致违法建设定性难、查处难、处罚难。我认为只有根据镇江市政府第21号令相关规定,调整和理顺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与城管执法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互相配合。
有人说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一对矛盾,水火不容,要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就无法实现,反之,要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其实,这是对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误解,因为有人将严格执法与严厉处罚等同起来,以罚代管,将罚款作为唯一的行政处罚手段,而忽视了其他行政处罚手段,在某些人看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等不属于严格执法的范围,不罚款就意味着不是严格执法,因此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对立起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我认为严格执法应是文明执法的基础,离开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同时文明执法反过来也能促进严格执法的实行,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袒,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执法离不开严格执法。所谓严格执法就是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不偏离、不妥协。执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全面收集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包括对相对人有利的和不利的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处罚,做到轻过轻罚,重过重罚,罚当其过,罪过相应,否则就是违法。《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3目也规定“有违法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一个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无效或者依法应予撤销,则说明执法机关的执法过程或执法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是违法的,那还谈得上什么严格执法。由于执法机关的执法大多是科以相对人一定的义务,因而无效或应撤销的执法行为肯定会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文明执法。正如高楼大厦一样,如果基础不牢固,任凭上面的建筑如何牢固、豪华,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执法机关要实现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单位的形象,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法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实现高效率、高质量执法,减少甚至杜绝无效或应撤销执法行为及败诉案件的产生。
其次,严格执法的实现也有赖于文明执法的落实。如果执法人员语言不文明,说话粗野,以尖酸刻薄、冷嘲热讽、恐吓训斥的语言攻击对方,甚至恶语中伤、夹带污秽语言,就会引起相对人和周围群众的不满,就会激化矛盾,发生争端,就会影响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严格执法也就难以落实。反之,执法人员态度和蔼,内心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可以化解相对人的对立情绪,使相对人充分认识自己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减少与相对人的冲突,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还可以减少当事人再次违法的可能性,从而减少同一违法的重复发生。这样严格执法也就自然容易实现了。
为此,必须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着装、仪表,推行文明用语、杜绝工作忌语,力求做到执勤场所和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执法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做到文明执法,让文明执法贯通于整个执法过程中,并为严格执法服务,让两者有机结合,共同为行政管理服务。
一块是国家的法律和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等;另一块主要是各省以及各城市制定的各类城市管理条例、规定和办法。以苏州市为例,主要实行的是《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
一、现状城管窗口除了在市一级的行政服务中心有设立外,现在各乡镇上的城管中队也都设有对外窗口,主要就是负责以下几个方面:户外广告设置行政审批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城市道路开挖审批;树木砍伐、移植许可审批等事项。通过笔者了解发现,市一级城管窗口所受理的绝大部分业务内容为户外广告设置行政审批许可,第二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城市道路开挖审批只占很少一部分,另外,还有为数不多的市区树木、竹、地被植物及草坪砍伐、移植、截干、切根等许可,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迁移、拆除许可等。而笔者所在的经济开发区城管窗口09年4月-12月办理户外广告共28件,道路开挖共计84件,其他绿地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临时占用等共计6件。在户外广告中沿街店面招牌占了21件而其他户外广告占7件,在道路开挖审批中设置道口占20件,其他类型的道路开挖占84件。
二、存在的问题许可项目收费标准不统一。笔者所在的城管窗口,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前来申请城市道路开挖审批事项的人员经常向笔者反映,笔者所在地与市一级的行政服务中心收费标准不一致。类似的工程量在市一级的服务中心要比笔者所在地的费用要低。通过了解,笔者发现,市一级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对于工程量的测算是由市政有关部门进行的,再由他们反馈给城管窗口。笔者认为,引入专业化的工程评估,虽然手续上有点繁琐,但可以使许可项目的收费更加专业化和透明化,也可以使申请人对所产生的费用更加的信服,增强了窗口的权威性。
窗口设置重复。除了笔者所在的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外,其辖区内各个乡镇上的城管中队也设置有对外窗口,其部分职能与开发区城管窗口的职能存在一定的重叠。这些窗口设置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各乡镇的企业和群众而设立的,使他们不出镇(社区)就能感受到方便和快捷。这样做,客观上分流了一部分的业务量,减轻了主城管窗口的负担,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城管窗口的主体性和唯一性却提出了挑战。
窗口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培训。城管窗口所涉及的业务如城市道路开挖审批事项,和市政管理有着紧密的联系,尤其是对各种道路的开挖赔偿(补偿),此外,还需掌握园林绿化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就笔者所在窗口而言,比如新进在编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主要就是由本人提出培训申请,然后是被派到市一级的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实地学习,时间控制在一星期左右;其他人员,如合同制工作人员,则是把培训放在了日常的工作中,靠有经验的同事传、帮、带,在解决实际的问题中提高业务能力,比起纯粹的学习理论知识而言,更多的是实践。但是,这样做缺乏了系统性和专业性的理论指导和支持。短时间内,可以有很大的提高,但是时间一长容易造成理论和实践脱节。窗口在实行轮换制的同时,是否也可以考虑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定期的培训。城市道路开挖审批和户外广告审批没有一套完整的软件,只是分别建立了简单的一些电子档案,如word和excel文件,受理通知书、决定书等并不是由系统软件生成,笔者所在的窗口目前的档案可满足基本的查询需要。是否可以考虑增加一套软件系统,把城市道路开挖审批、户外广告审批、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放在一起,这样一个甚至是多个项目的审批流程就能在软件中完成:从资料录入------受理通知书------决定书------送达回证------许可证实现一步到位,另外还可以进行实时统计、查询,大大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作为一个新的行政执法机关,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至今已逐步确立自己的位置,并且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接受和认可。但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之中,城管工作尚有许多有待改善和进一步提高的地方,比如执法效力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执法的力度和手段还有待加强,群众对城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尚还不够,有些案件不能及时有效的得到查处,有些查处的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某些单位和个人对城管机关缺乏认同和足够的重视。以上种种现象的出现,固然有种种客观的外部因素,比如说法制环境的问题、执法体制的问题、其他部门的配合与协调问题,但其中确有不容忽视的内在因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缺乏应有的执法威信。其中最明显的例子便是:城管执法机关在所有的执法部门中受到的辱骂与责难是最多的,胆敢与城管执法机关公开叫板的人数在所有的执法部门中也是最高的,这就不能简单的用一句“工作性质不同”解释了。但威信从何而来?我认为还是应该从我们自身做起,扎扎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尊、自强、自重、自爱”,以实际行动为自己赢得威信。
在思想上要真正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观念,切实贯彻落实“五个一百”工程,主动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正确行使手中的职权。在执法过程中要对当事人以应有的人格上的尊重,对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应予以应有的理解,通过换位思考,站在管理相对人或者第三者的立场上,对自身的执法行为做出客观的评判。其次,要尊重自己。在执法形象上要做到形象端正、严谨的体、不卑不亢。在执法过程中要具备起码的礼节礼貌,发生争执时,要保持良好的风度,时刻注意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执法者的尊严,不可逞一时之气,损坏整个城管部门的形象。
在执法中,要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案,避免办人情案、关系案。办人情案、关系案,放任违章行为,说到底就是执法部门公信力的自我贬值。所以要采取一切措施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顶住压力,敢于碰“硬”,通过一系列的强力手段,真正体现城管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城管队伍内部的作风建设上,应着重于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形成团结和睦、积极向上的良好气氛。一支具有影响力的队伍首先是一支团结向上的队伍,只有发挥出整个城管队伍的整体合力,才能壮大城管的声威、营造城管的气势,我们的工作也才能克服各种障碍,取得最大的成就。
城管执法机关要树立自己的威信就必须从点点滴滴做起,要从每一个执法人员自身做起,并且将经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其中既要加强对内部成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又要有制度和纪律上的保证。只有树立起我们的执法威信,我们工作中的许多问题才会迎刃而解,城管执法工作才能卓有成效的展开,城市管理工作才能真正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管理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而在城市管理者中,城管队员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而城管柔性执法旨在以更温和、更人性化的方式来管理城市,这种方式成为城市改善和卫生保障的一种重要途径。在我所服务的城市,我有幸参加城管柔性执法的工作,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以下是我的一些体会。
首先,我认为柔性执法需要以理解代替审判。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中涉及到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和竞争。在柔性执法中,我们应该更加理解市民的需求和意愿,了解当地文化和传统环境。这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学习交流技巧,积极地倾听市民的声音,尊重他们的情感和权利。理解代替审判并不是说我们不会惩罚违规行为,而是在引导市民正确行为的同时,尽可能避免产生冲突和纠纷。
其次,柔性执法还需要更加注重协调。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各方利益博弈是常有的事。而柔性执法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通过协调不同利益,达到统一目标的目的。在柔性执法中,我们应该通过多种方式如言语沟通、折中建议等来协调各方面利益,重视社会效益,让市民对城市管理更加自觉。
另外,柔性执法需要更注重实效。任何一个制度、理念的推广都需要考虑效果。在柔性执法过程中,我们需要更加注重实效性,以验证柔性执法方法的可行性和优越性。我们可以通过持续的监测和追踪数据、反馈意见等方式来评估执法的实际效果。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优化和提高柔性执法的方法,也能提高市民舒适感和幸福感。
再次,柔性执法需要更多的市民参与。在柔性执法过程中,市民的参与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应该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的每个环节中,在柔性执法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理解我们的目标,更好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在我们的柔性执法工作中,我们经常通过一些文化活动、参观指导等途径,来加强市民的参与和支持。这样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文化氛围,增强城市管理的成效。
最后,我认为柔性执法需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学习。虽然柔性执法的理念很简单,但是具体实践很复杂,需要不断的学习和改进。在柔性执法中,我们需要学会如何理解市民需求,如何进行有效的协调和让行动更加实效性。我们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掌握相关技能,提高我们的思维和实践水平。
总的来说,城管柔性执法是现代城市管理的一种重要理念,通过我们在实践中的尝试和探索,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更新方法,我们相信柔性执法一定能够在城市管理中发挥更加积极和有效的作用,实现推动城市管理的良性循环,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和安全的城市环境。
成为一名城管执法队员已经快一年了,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历了很多酸甜苦辣,对城管执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其中让我感受最深,也让我最为困惑的是:为什么城管执法工作异常艰辛,却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呢?经过认真的思考,我发现矛盾主要集中在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上,结合太仓市当地特点,我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多数群众缺乏法制概念。流动摊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属于违规行为,我们城管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执法。但多数群众对相关的法规不了解,认为摆摊只是谋生手段,是个人自由,不是违规行为,限制流动摊点只是城管的单位行为或个人行为。
二是多数群众认识不到流动摊点的危害性。如:妨碍交通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对于合法的个体户造成不公平竞争,商品质量无保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等。
三是多数群众对我们的执法程序不了解。在他们印象中,我们城管就是扣东西、罚款,觉得简单、暴力,忽视了我们是在进行了大量宣传和多次要求整改无果的情况下才实行暂扣、罚款。
四是流动商贩中确实有部分是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没有生活来源,处于贫困的境地,只能靠摆摊维持生活。
五是部分流动摊点给当地居民和民工生活带来便利,随时随地能买到,便宜,因此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
要改变这种现状,要推动四个创新。一是创新工作理念。正确处理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处罚与教育的关系,把群众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二是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城管执法工作中粗放式、突击式和生硬式的管理模式,使城市管理工作由突击型向长效化、由“人治”型向“法治”化转变,努力实现精细化、长效化和人性化管理。三是创新管理手段。改变过去重处罚、轻管理的工作方式,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探索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管理新模式,有计划地放开地摊管理,有条件地增加弹性市场,不断强化管理疏导,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城市管理社会化路子,把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门一家“独唱”变为“一家领唱、大家合唱”,有效发挥各级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整合各种资源,形成管理拳头,提高综合管理效率,努力形成调动社会力量和执法资源,实现社会化大城管的氛围和格局。
针对以上几点原因,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一是加强宣传。一方面是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强化老百姓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是制作一些宣传片,特别是从反面突出没有城管的城市是多么混乱,让百姓感同身受,认识到城管工作重要性;另外,举办一些由各行业志愿者参与的系列活动,联合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让更多人认识城管工作的艰辛和重要性。
二是文明执法。我们城管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执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摄像,执法过程和结果向公众公开,一方面让群众更了解城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接受群众的监督,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三是“疏堵结合”。为了满足当地群众购物方便的需要,同时也解决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可考虑在局部地区设臵疏导点,但是需要登记申领许可证,并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经营,同时搞好责任区内卫生环境。另一方面,对于无证经营或违规经营的摊点应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予以取缔。
5字体:【大中小】。
随着中心菜场的提档升级改造,菜场内部及周边设施全面提升,店招店牌统一制作,交通设施等标志齐全规范,深得广大市民赞许,但提档改造后堵疏结合、正确引导的长效管理机制仍没有得到全面推行,导致菜场周边秩序杂乱,对周边居民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城市管理工作是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的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与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深入执法实践,我感到作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背负着时代赋予的使命,肩负着创建美好城市责任,只有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推动管理理念、运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
一、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活动,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从而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推动城市管理事业蓬勃发展。
(二)增强服务意识。要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意识,树立“创建满意城管,服务人民大众”的执法理念,努力在服务中实施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树立服务意识的同时要积极引导执法人员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增强服务效果。如对关系民计民生的重点工程要引导执法人员采取管理工作前移,宣传教育工作跟进等管理措施,主动上门服务;对一般管理对象要采取教育与处罚并举措施,主动帮助相对人解决实际困难,主动化解矛盾,减少工作难度;对确实存在主观故意违法违章行为的,要引导执法人员克服畏难情绪,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依法严管重罚,把维护群众基本利益,提高群众对城市环境秩序满意程度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
二、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推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城市管理是社会系统工程,只有不断加强和创新管理机制,才能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消息满天飞的局面,从而在全社会树立正气,提高市民对城管执法工作的认知度,提高正面效应。二是与社区、街道合作,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市民的教育引导。社区与市民的接触更多一些,更了解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需求。城市管理部门要利用好社区这一平台,积极开展城管进社区,进行城市环境意识教育,利用社区宣传阵地,加大对城市管理法规、知识的宣传,强化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三是争取教育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把城管知识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从年轻一代抓起,增强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年一代的城市环境观念、城市公德意识。
极为能干事、会干事、肯干事的人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三是内部管理机制。要建立严格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用严格的制度来管理队伍,用严格的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四是监督考核机制。要认真落实评比检查制度,推进考核奖惩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要积极拓宽执法工作外部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在监督执法行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般,以局部带全局的管理效果。四是要立足提高处置能力,努力改进勤务工作。在违章易发点位要逐步建立固定执勤点位制;在商业繁华地段应逐步推行机动巡查与徒步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时上岗、占位式管理措施,做好违章行为多发路段管控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保障队伍建设是强基固本工程,是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必须始终把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作为立局之本,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维、发展的办法,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注重固强补弱,打牢基础素质。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的基本思路,下功夫把城市管理工作最需要、自身素质最弱的能力素质补上去,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做“三熟悉、四会”,三熟悉,即:熟悉城管职能、熟悉行政法规、熟悉执法程序;四会,即:会法言法语、会调查取证、会做思想工作、会案卷制作。
(二)着眼岗位需求,增强必备素质。不同岗位有不同的标准,每名城管执法人员必须要具备与本职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素质。要盯着职责“补课”和“充电”,按照岗位职责分期分批搞短期培训,用什么教什么,需什么学什么,初步达到学用结合会监管,明了适用能执法。领导干部要着重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协调控制能力,执法队员应着重提高依法行政和办案能力。
成为一名城管执法队员已经快一年了,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历了很多酸甜苦辣,对城管执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其中让我感受最深,也让我最为困惑的是:为什么城管执法工作异常艰辛,却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呢?经过认真的思考,我发现矛盾主要集中在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上,结合太仓市当地特点,我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多数群众缺乏法制概念。流动摊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属于违规行为,我们城管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执法。但多数群众对相关的法规不了解,认为摆摊只是谋生手段,是个人自由,不是违规行为,限制流动摊点只是城管的单位行为或个人行为。
二是多数群众认识不到流动摊点的危害性。如:妨碍交通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对于合法的个体户造成不公平竞争,商品质量无保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等。
三是多数群众对我们的执法程序不了解。在他们印象。
中,我们城管就是扣东西、罚款,觉得简单、暴力,忽视了我们是在进行了大量宣传和多次要求整改无果的情况下才实行暂扣、罚款。四是流动商贩中确实有部分是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没有生活来源,处于贫困的境地,只能靠摆摊维持生活。
五是部分流动摊点给当地居民和民工生活带来便利,随时随地能买到,便宜,因此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
理拳头,提高综合管理效率,努力形成调动社会力量和执法资源,实现社会化大城管的氛围和格局。针对以上几点原因,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一是加强宣传。一方面是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强化老百姓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是制作一些宣传片,特别是从反面突出没有城管的城市是多么混乱,让百姓感同身受,认识到城管工作重要性;另外,举办一些由各行业志愿者参与的系列活动,联合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让更多人认识城管工作的艰辛和重要性。
二是文明执法。我们城管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执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摄像,执法过程和结果向公众公开,一方面让群众更了解城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接受群众的监督,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三是“疏堵结合”。为了满足当地群众购物方便的需要,同时也解决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可考虑在局部地区设置疏导点,但是需要登记申领许可证,并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经营,同时搞好责任区内卫生环境。另一方面,对于无证经营或违规经营的摊点应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予以取缔。
城管执法工作非常的艰辛,也非常的重要。我们要在自身艰苦奋斗的同时,积极通过各种方式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和谐城市,共同推进城市全面发展。
城市管理,简称“城管”,作为城市管理者,执法是他们的主要工作之一。执法是治理城市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面对城市中的各种问题,城管人员执法感悟颇多。下面就让我来分享一下我对城管执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执法要坚持公正。公正是执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城市管理的底线。在执行执法任务时,要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贪污腐败,不能被金钱所蒙蔽,不能被权势所左右。执法要“公正无私、秉公执法”,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办事,不偏袒任何人。只有保持公正,才能让百姓心悦诚服,才能真正维护好城市的秩序。
其次,执法要注重法制理念。法制是城市管理的保障,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任务,不能凭主观意愿随意行事。执法人员要对法律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要熟知各类法规条款,对待违法行为要有明确的态度,不能将主观臆断代替法律规定。只有坚持法制理念,才能真正做到公正执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执法要善于沟通。城市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涉及了各个方面的问题。执法人员要与相关部门进行良好的合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解决问题。同时,执法人员还要与群众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其诉求。只有通过沟通,才能更好地了解社会各界的需求,更好地为大家服务。
第四,执法要注重规范操作。在执法工作中,细节处决定成败。唯有做到规范操作,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纠纷的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执法人员要按照统一的执法标准和程序行事,不滥用权力,不以工作负荷和时间紧迫为借口粗暴执法。要在执法行动中注意细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执法公正、合法。
最后,执法要有文明执法精神。作为城市管理者,城管人员不仅要具备一定的执法能力,更要有一种温和而理性的办事作风。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用语文明,不使用粗口和歧视性言辞。要关注维护人的尊严,以礼待人,用理智的方式解决问题。只有展现文明执法精神,才能树立城管部门良好的形象,赢得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理解。
综上所述,城管执法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任务。作为城市管理者,执法人员要坚持公正原则,注重法制理念,善于沟通,规范操作,展现文明执法精神。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城市管理职责,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也希望各级城管部门能够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为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柔性执法是指在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采取一种温和的、不丧失人性的态度和方法。这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的同时,注重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尊重人权的一种行为方式。柔性执法不仅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还能够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增加公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在实际工作中,我深感柔性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柔性执法能够更好地化解矛盾和纠纷。在执法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与民众发生矛盾的情况,如交通违规、市场管理等。如果我们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武力执法,很可能会加剧矛盾和冲突,导致不良后果的产生。而柔性执法则不同,它注重沟通和解决问题的方式,通过耐心的劝说和交流,能够更好地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我曾遇到一位违规停车的市民,当初的我想直接处罚他,但经过与他的互动沟通,最终他主动将车辆移开,离开了现场,并表示以后会注意不再违规停车。这个案例让我深感,柔性执法能够更好地缓解矛盾,促进双方的理解和协作。
其次,柔性执法能够增加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执法机关作为公共权力的执行者,必须始终坚守公正和公平的原则。而柔性执法正是在保证执行法律的前提下,注重人道关怀和个体差异。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注重个案特征的考量,尊重行为人的基本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解释和说明。这不仅能够深化执法的公正性,还能够为未来执法打下基础。我在某次行政处罚执法中遇到一位老年人,他因为一时疏忽违反了规定,我虽然有权对他进行处罚,但考虑到他的年纪和经济状况,最终采取了警告教育的方式,并帮助他了解了规定的具体要求。这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了感谢,也让我深感柔性执法能增加执法的公信力。
再次,柔性执法能够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在执法中,我们经常会面临一个困境:既要保证执法的力度和严肃性,又要避免过分侵犯公民权利和影响行政效率。柔性执法正是在这个困境中找到了平衡点。通过强调警示和教育的方式,我们能够更好地引导公民遵守法律和规定,提高执法的普适性和适应性。我曾在街头巡逻中遇到一个小区居民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禁区放炮,我通过警示和教育的方式,帮助他了解了政府保护环境和文明生活的政策,最终他自觉放弃了放炮的行为,这节省了我们后续的执法工作,提高了执法效益。
最后,柔性执法能够增强社会和谐和安定。执法机关的职责不仅仅是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更重要的是通过执法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安定。柔性执法能够更好地塑造执法形象,增加公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和支持。这种信任和支持不仅会降低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发生,还会提升执法机关的工作效能和质量。我曾参与一次维稳工作,通过与当地居民交流和沟通,争取了他们的支持和配合,最终圆满完成任务,这让我更加深信柔性执法能够增强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综上所述,柔性执法在实际工作中的价值不可忽视。它能够化解矛盾和纠纷,增加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增强社会和谐和安定。作为执法人员,我们应该始终坚守法律和道义的底线,通过柔性执法的方式,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良好形象,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柔性执法是指在进行执法行动时,充分考虑到社会和法律因素,通过灵活性、合理化的方式进行执法,以减少不必要的冲突和损失。柔性执法是一种现代化的执法模式,它不仅强调规则的执行,也注重对被执法对象的尊重和保障,更加注重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本文将从减少冲突、增强公众满意度、提升警务形象和促进法治建设等方面进行论述,旨在探讨柔性执法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柔性执法能够有效减少冲突。传统的执法方式往往过于强硬,容易引发冲突和暴力事件。而柔性执法强调与被执法对象的沟通和理解,通过合理的方式化解矛盾,减少冲突的发生。例如,在交通执法中,警察可以通过劝说和引导的方式,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而不是立即采取罚款或强行拖车的执法方式。这种柔性执法能够有效降低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减轻执法过程中的紧张气氛,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柔性执法能够增强公众满意度。在执法行动中,警察需要时刻考虑公众的利益和需求。传统的执法方式会给公众造成一种敌对与不信任的感觉,而柔性执法能够从温和和尊重的角度出发,耐心地与公众沟通,增加公众的参与感和满意度。例如,在治安巡逻中,警察可以主动与居民交流,了解他们的安全需求,并提供咨询和建议。这样的柔性执法方式能够有效建立警民之间的信任关系,增加公众对警方工作的信心,推动共建共治。
柔性执法能够提升警务形象。在公众心中,警察往往代表着执法的权威和力量。然而,过于强硬的执法方式会使公众对警察产生不满和恐惧,进而影响警务形象。而柔性执法注重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能够缓解公众对警察的敌对情绪,塑造出更加友善和亲和的警务形象。通过热情、耐心和灵活的执法方式,警察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赢得公众的尊重和支持。
柔性执法有助于促进法治建设。执法是法治的体现,而严密的法治体系需要柔性执法的支持。柔性执法不仅强调对法律的执行,更注重考虑法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通过注重灵活与公正,柔性执法能够避免执法的过度与严苛,提高执法的合规性和公正性。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应该通过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和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从而推动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只有在法治的基础上进行柔性执法和执法规范,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和法律的权威性。
总之,柔性执法作为一种新兴的执法模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前景。它能够有效减少冲突的发生,增强公众的满意度,提升警务形象,促进法治建设。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应该积极倡导和推行柔性执法,从而实现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离不开一个良好有序的社会秩序,离不开一支城市管理的精英队伍—城管。下面是城管执法心得体会的内容,欢迎阅读!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作风建设硬,执法为民的新时期执法队伍,近日市局组织所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进行了为期5天封闭式执法培训。培训中,局领导就目前城管性质、队伍素质、作风以及新形势下城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问题,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了详细的阐述和深入的分析;让我们一线执法队员,受益匪浅,体会如下:
城管执法是城市历史演变过程的产物。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市民对城市环境需求更高,期盼增多,“城管”这个代名词就由此而生。一个城市的好坏,除了本身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管理水平。城管行政执法作为一支历史并不悠久的队伍,全靠队伍自身摸索,探究,不断发展到今天。其次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城管管的事“多”“杂”,被管理对象层次不一样,尤其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后,上到违章建房,下到摆摊设点,都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部分职能是划过来了,但由于未能及时有效的与其他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执法力度大打折扣。再者是主观上的差距,法律不健全,至目前没有一部正式的城市管理法,使用的都是法规、规章。这些都成为制约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城市管得好不好,执法工作到不到位,作为服务对象的市民是最有发言权的。这次执法培训,首先从提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水平上入手,其次最重要的是要求一线执法队员转变执法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要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和严格执法。对于城市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问题,执法力度要大,执法观念要转变,服务要热情。在执法过程中要时刻牢记,我们不是为城市管理市民,而是为市民管理城市。
我们要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打造一支市民满意、高素质、作风硬、执法水平强队伍,建设一支亲民、爱民、一心为民的城管队伍。我们工作中要注意城管形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身作责。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以人为本,以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
成为一名城管执法队员已经快一年了,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历了很多酸甜苦辣,对城管执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其中让我感受最深,也让我最为困惑的是:为什么城管执法工作异常艰辛,却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呢?经过认真的思考,我发现矛盾主要集中在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上,结合太仓市当地特点,我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多数群众缺乏法制概念。流动摊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属于违规行为,我们城管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执法。但多数群众对相关的法规不了解,认为摆摊只是谋生手段,是个人自由,不是违规行为,限制流动摊点只是城管的单位行为或个人行为。
二是多数群众认识不到流动摊点的危害性。如:妨碍交通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对于合法的个体户造成不公平竞争,商品质量无保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等。
三是多数群众对我们的执法程序不了解。在他们印象中,我们城管就是扣东西、罚款,觉得简单、暴力,忽视了我们是在进行了大量宣传和多次要求整改无果的情况下才实行暂扣、罚款。
四是流动商贩中确实有部分是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没有生活,处于贫困的境地,只能靠摆摊维持生活。
五是部分流动摊点给当地居民和民工生活带来便利,随时随地能买到,便宜,因此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
要改变这种现状,要推动四个创新。一是创新工作理念。正确处理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处罚与教育的关系,把群众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二是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城管执法工作中粗放式、突击式和生硬式的管理模式,使城市管理工作由突击型向长效化、由“人治”型向“法治”化转变,努力实现精细化、长效化和人性化管理。三是创新管理手段。改变过去重处罚、轻管理的工作方式,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探索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管理新模式,有计划地放开地摊管理,有条件地增加弹性市场,不断强化管理疏导,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城市管理社会化路子,把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门一家“独唱”变为“一家领唱、大家合唱”,有效发挥各级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整合各种,形成管理拳头,提高综合管理效率,努力形成调动社会力量和执法,实现社会化大城管的氛围和格局。
针对以上几点原因,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一是加强宣传。一方面是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强化老百姓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是制作一些宣传片,特别是从反面突出没有城管的城市是多么混乱,让百姓感同身受,认识到城管工作重要性;另外,举办一些由各行业志愿者参与的系列活动,联合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让更多人认识城管工作的艰辛和重要性。
二是文明执法。我们城管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执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摄像,执法过程和结果向公众公开,一方面让群众更了解城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接受群众的监督,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做事先做人、正人先正己是一句老话,但是要真正做到其实是很不容易的。2014年11月10日到15日,我随局里中层人员到浙江大学城管执法工作专题研修班进行了为期5天的学习,虽然短短的5天,但是收获很大,感觉自己真正的在思想认识上有了一个较大的提高。研修期间我们通过授课、参观以及现场观摩等方式,既增强了感性认识也加强了理性认识。下面我就这次学习的感想做一汇报。
感想一:城市管理的提高,首先是人的素质的提高。一个城市管理的好坏,并不一定就是体现在城市的市容市貌的整洁、美观上,关键还是体现在管理者和市民的整体人文素质、文明程度上,硬件要好,软件也要跟上,城市管理好了,最终受益的还是广大的群众。11日下午,谢永能教授就中国传统文化和谐团队建设进行了授课,谢教授以传播道德经典,结合当今社会和团队,以互动的方式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从管理者的角度来详细的谈论如何去管理团队,作为管理者要先把人做好,不能把自己放在“官”的位置,要一团和气、心平气和,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广纳百川。要多加强学习,尤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要理解文化决定思想、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决定习惯、习惯决定命运。通过这一课,我真正理解了什么叫做受益匪浅。结合我们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我觉得无论管理者的职务高低,首先要把人做好,这也符合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这个前提下,才能更有利于开展好各项工作。当前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尤其是城管执法工作更是步履维艰,这就要求我们在处理问题时更要实事求是、细致入微、一碗水端平,不能有亲有疏,既要完成好上级交办的任务,也要让群众满意。通过我们公平、公正的处事方法,去感染群众,使他们对政府建立信心,同时也使他们改变对社会不同的看法,提高自己的素质并得到升华。人的素质有高有低,这就需要社会的大环境来带动和影响。在杭州,有一次我们所乘坐的大巴突然停下了,但是前方并没有红绿灯,后来才发现有行人穿行马路,等人完全通过后,司机才启动车辆,这件小事充分体现了杭州人的崇高素质。
感想二:城市管理的提高,其次是要有大的投入。这次学习我们分别参观了杭州市吴山夜市并与下城区城管执法局进行了交流。在杭州几天我们在路上几乎没有看见占道经营现象,虽然是晚上去的夜市,但是市场的规范和管理是很标准的。14日我们与下城区执法局、中队进行了对接交流,听取了他们的经验做法,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参观了中队的正规化建设、案件制作流程、日常巡查等,我个人感到杭州市之所以有现在的成果,与较大的投入有很大的关系,一是上级领导有较大的关注度,真正关心、体谅这支队伍,市区两级政府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和帮助;二是上级给予了较大的物质投入,比如吴山夜市,规划合理、布局合理,使广大业户有了经营场所,市民有了休闲购物的地方,这才是真正的“双赢”;另外政府还加大了对中队的资金投入,中队也建立了相应的奖惩机制,从考勤、队容队纪、日常巡查、案件查处率等方面每个月都进行考核,该奖励的奖励,该惩罚的惩罚,有效地带动了中队的工作积极性。我们交流的中队是下城区长庆中队,中队附近就是杭州最大的丝绸批发市场,整个市场有几百家店铺,参观过程中我们看到除允许在店铺门口摆放几个模特外,门口没有一点乱摆乱放的物品,这也充分体现出中队日常管理的成效。杭州市城市管理已经走在了我们的前面,很多新的做法、新的理念值得我们思考和学习借鉴。
感想三:城市管理的日常工作中,要学会应对突发事件。有人说城管是一个带有风险的工作,没有人身的保障,只是政府的一副挡箭牌。其实这句话也有一定的道理。我想我们也要用正确的思维来看待这个问题,用党性、人性来处理好各种矛盾。15日上午熊卫平教授给我们就危机管理与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进行了授课,她主要从危机的传播机制入手进行了讲解。对这一课大家感到很受启发,课后还津津乐道,有一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其实回想一下,我们有时在处理一些应急事件时,往往是不够冷静,使本来不大是事情搞得越来越大,最后不好收场。现阶段的城管执法,面对的多是弱势群体,他们也是为了生存才不得已占道经营,但是作为管理者这种现象是不能存在的,反复的教育、劝离、处罚,最后就容易引起矛盾的爆发。处理这样的问题,就像熊教授讲的一样,要使自己保持克制,要学会说话,要负责任的说,不能胡说;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业户的立场上多想想,争取得到相关人员的理解。另外,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也应该有一个成熟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这样方便我们在出现问题时,做到不被动、善应对。近几年,城管执法已经被推倒风头浪尖,许多城市已出现很多关于执法过程中的负面报道,在济南也曾发生过类似的情况,所以事情出现了,我们要敢于承担,而不是退缩,面对群众、媒体时要敢于负责任,不要和社会搞对立面,不要和媒体过不去,加强沟通,把不利的变为有利的,这样才能把坏事变成好事。
浙江大学的这次学习,让我们在收获和提高的同时,也看到了与先进管理理念的差距,我们更应该把学到的管理经验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让我们的城市管理者首先在个人素质上有提高,在实际工作中不出现偏差,使济南市的城市管理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升。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粗浅的认识,不周之处,请批评指正。
城市管理是一个城市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而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为了提高城管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参加了一次城管培训班。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执法的重要性,并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在这次培训中,我们了解到执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城市的秩序和市民的利益。我以前认为城管执法只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而忽略了对市民生活质量的提升。然而,通过学习和讨论,我明白了执法的真正意义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市民权益,让市民都能享受到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作为城管队员,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不仅要依法执法,还要关心市民的诉求和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其次,在培训中我们学到了执法的原则和方法。执法原则是指依法、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准则。而执法方法则是通过培训我们学习到的具体操作技巧。在培训中,我们不仅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还学习了如何合理使用执法手段,如何与市民进行有效沟通,如何处理突发事件等。这些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提高了我们的执法水平,使我们更加专业和高效地履行职责。我深感执法不仅是一项技术活,更是一门艺术,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不断进步。
第三,在培训过程中,我们也深入了解了城市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和矛盾。城市管理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工作,涉及到的问题众多,如市容市貌、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等。通过与其他城管队员的交流和案例分析,我意识到只有通过深入了解问题的根源和背后的原因,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此外,我们也需要学会与其他部门和社会各界进行协调和合作,共同推动城市管理的发展。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解决城市管理中的各种问题。
第四,在这次培训中,我还深刻体会到了执法工作的压力和挑战。执法往往是一项需要决断和执行力的工作,涉及到的情况每天都在变化,需要我们随时做出正确的判断。有时候,我们会面临困难和阻碍,需要坚持原则同时灵活运用策略。同时,作为执法者,我们还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只有适应这种高压环境,并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最后,这次培训也唤起了我对城市管理事业的热爱和责任感。城市管理不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项事业,需要我们用心去做。参加培训使我对城市管理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更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作为城管队员,我将不断努力学习,提升自己的执法水平,为城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这次培训,我从执法的目的、原则和方法,到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和挑战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明白了执法不只是指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更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市民权益。我也认识到了执法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实践。我愿意将这次培训中的收获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为城市管理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柔性执法是现代社会中一种相对灵活、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非法律手段的执法方式。在实践中,我深刻领悟到柔性执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柔性执法既要确保公众安全秩序,又要保护社会公正和人权,因此体悟了许多心得和体会。
首先,柔性执法体现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传统执法往往以过程和程序为中心,而忽视了人的需求和情感。而柔性执法则注重了与公众的沟通和理解,更加人性化。在执法执行过程中,我们注重倾听居民意见和诉求,及时调整执法策略。例如,在维护社会安全的同时,我们尽量减少对人身和财产的侵犯,主动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使执法更具智慧和温度。
其次,柔性执法的核心是研判能力。柔性执法不仅要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巧,还要具备良好的研判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我们要学会辨别事实和真相,了解案情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并综合利用各种信息和数据,做出正确的判断。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逐渐提升自己的研判能力,以更加灵活和高效的方式来处理各种复杂情况。
再次,柔性执法强调的是协商和合作。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注重与社区、企业和其他执法部门的有效沟通,积极协调各方的利益和诉求。通过主动寻求共识和解决矛盾,使执法过程更加和谐和稳定。例如,在针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执法时,我们与相关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寻求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合作,以实现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的双赢局面。
此外,柔性执法也要求我们具备全方位的能力。执法不仅仅是对某一个案件进行处理,更需要关注社会问题的根源和本质,采取综合手段进行预防和干预。例如,在打击偷盗犯罪方面,我们注重了解贫困地区的社会背景和经济压力,通过帮扶政策和公共安全宣传来预防犯罪的发生。这种全方位的思考和应对能力是柔性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后,柔性执法的实践也提醒我们要保持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执法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并且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在工作中,我们时刻牢记自己是服务公众的守护者,要严格遵守执法纪律和操作规程,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和透明。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不断学习和进步,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综上所述,柔性执法体现了人性化、研判能力、协商合作、全方位思考和专业职业的重要性。在未来的执法实践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柔性执法的理解和应用,不断完善自身的执法能力,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更加重视柔性执法的价值和意义,共同推动执法方式的创新和进步。只有通过柔性执法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和挑战。
为进一步夯实城管执法队伍的理论基础,拓宽知识视野,优化队伍形象,提高队伍的执行力和凝聚力,根据2016年城管局主要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春季业务培训活动,此次培训所学知识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对今后在工作中思考问题、处理问题、创新工作方法上都有很多启发:
培训伊始,我们就聆听了局负责人以"为人民管理城市,创人民满意城管"为宗旨,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强塑队伍形象,不断增强全体城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的讲话,通过这些我们不仅得到了激励,也增强了责任意识,坚定了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
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军训又一次让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记,站军姿,练转身,走正步,练队形。无数次重复的口令曾经让教官的嗓音沙哑,无数回对动作的纠正也曾让教官眉头紧皱,虽处于乍暖还寒的初春,但一遍遍的动作示范却让教官的额头布满汗滴。没有鲜丽的外表,橄榄绿的制服下掩盖不了我们的认真,训练的每一个动作,都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团结的力量,合作的力量,以及团队精神的重要,我相信,它将使我终身受益。
下午的理论课是局领导特意请来的专家、教授为我们讲授了市综合管理,建设城管的知识,传授了城市经营管理的各种理念,使我了解到城管机构的产生与发展,学习了城管的职权与责任,以及工作的纪律与规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也是此次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学习与自学,使我进一步领会到要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新特点新要求,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虚心向群众学习,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始终植根人民、造福人民,/fanwen/1565/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通过学习以及一年来的自身体验中,使我对城管工作的现状、执法的经验、教训都有了更深的认识,在坚定了信心的同时,也使自己更多的思考着如何才能更好在做好城管工作。面对着当前城管执法对象复杂,工作强度大,我更应该要求自己踏踏实实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一个好的精神状态、一个好的工作作风、一个好的工作业绩、时刻牢固树立"为人民管好城市,创人民满意城管"的理念,争当城管先锋创佳绩。
"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让群众生活更幸福"是城管人的使命,我相信海安新一代的城管人一定不辱使命,用心血、智慧和汗水让城市的环境更美好,让市民的生活更幸福!
以上这篇是城管执法培训心得体会。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学习心得尽在:心得体会望大家多支持本网站,谢谢。
城市管理(城管)是维护城市秩序和改善市容市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核心内容。自从我加入城管队伍以来,我一直致力于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并从实践中不断汲取经验和体会。在城管执法的过程中,我有幸与各类人群接触,从中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下面将从个人经历出发,探讨城管执法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段落二:坚定信念,履行职责。
作为城管人员,我们肩负着改善城市环境和维护市容市貌的职责。在执法中,我们必须始终坚定自己的信念,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有时,我们会遭遇到各种困难和阻力,甚至受到一些人的冷嘲热讽,但这并不能动摇我们作为城管人员的使命感。只有坚守初心,敢于面对困难,我们才能真正发挥出城管执法的作用,让城市变得更美好。
段落三:注重沟通,化解矛盾。
城市执法工作经常涉及到与市民的交流和沟通。在执法过程中,理解市民的需求和意见非常重要。我曾遇到一次市民投诉,原因是我曾在不合适的时候拆除了一家小商铺,给商家带来了损失。在接到投诉后,我第一时间与商家进行沟通,并向他们道歉。通过与商家的沟通,我了解到自己之前的执法方式可能不够妥善,因此我向上级提出了合理化建议。这次经历让我认识到,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才能化解矛盾,减少误解,更好地完成城管执法工作。
段落四:严格执法,公正无私。
城管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做到公正无私。在实际工作中,我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执法者,应该秉持公正的原则处理每一起案件。执法过程中,我始终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对于违法行为不偏袒,对于合法行为给予支持。我也鼓励我的队员们,要严格遵守执法规程,不要为个人情感左右自己的判断。只有以公正无私的态度对待所有人,我们才能赢得市民的信任和尊重。
段落五:不断学习,提升自我。
城市管理的形势不断变化,城市执法的任务也不断更新。作为城管人员,我们不能停止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我时刻关注新的法律法规和执法方法,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在城管队伍中,我们定期进行执法技能培训和经验交流,以便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求。我还从每一次执法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反思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学习和提升自我是城管人员应该坚持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结论:
城管执法工作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坚定信念、注重沟通、严格执法以及不断学习,我们能够更好地履行城市管理的职责,为市民提供更美好的生活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保持初心,不断进取,为城市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城市管理是一项永无止境的事业,只有我们不断努力,才能让城市变得更加美好。
多年来,我市对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都十分重视,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并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丰硕的“创建”成果,取得了“国家园林绿化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全国性荣誉称号,全面提升了我市的知名度、美誉度、舒适度和影响力。高品位的城市创建成果,要靠高效能的城市管理来维持。美好的城市基础环境,要靠完善的城市法制环境来保障。开展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就是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解决城市管理体制中的弊端,营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创造一个高效、廉洁、优质的政府环境,进而打造出优美、舒适、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第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这部法律的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职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改革我国的行政执法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国务院十分重视,在1996年的《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由此可见,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法律上已有坚定的法律依据和明确要求。
第二,宪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奖惩行政工作人员”。地方组织法第六十四条中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些规定清楚的表明,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政府批准后,有权设立和调整其工作部门,并确立其承担的责任。《行政处罚法》还规定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调整和重新配置行政处罚权,改变了单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合理造成行政执法机构过多、过滥的问题。综合上述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赋予了充分的调整权利。
第三,根据我国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法制要求和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执法体制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审批权(行政许可证)与监督处罚权相分离,行政决策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由不同的行政机关分别行使,是为了在行政权力之间保持一定的制约关系,防止行政权力滥用,相互又具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同时又进一步理顺了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关系。一方面能有效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督处罚的执法力度;另一方面又可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这样从体制上克服了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弊病,充分体现了公正执法要求和严格依法行政的要求。这也就说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在要求。
(一)综合执法主体法定原则。《行政处罚法》规定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权为国务院以及经国务院授权的盛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因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能否成立,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享有独立行政处罚权,是否符合法定设置条件,并不是取决于城市人民政府的主观意志,而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才能取得。
(二)综合执法内容法定原则。综合执法即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一种跨行业、跨部门的行政执法,它将原来若干行政机关行使的执法权,交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是行政管理主体与行政处罚主体相分离的行政处罚。对相关的行政处罚内容相对集中,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确定。这说明行政处罚权内容一旦依法予以确认,原执法主体的执法权力即消失,而新的执法主体就应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处罚权内容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三)“一步到位,分步实施”的原则。对行政处罚权一次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后,鉴于综合执法授权范围较广,对部分专项执法的某些处罚条款的转移和某些区域的实施,对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在不违反“一步到位”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分步实施,对某些具体条款暂定保留在主管机关中,分阶段、分步骤、分区域逐步推进,直至全部划归和全区域覆盖。执法范围在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后,人民政府不得随意变动,必须在明确的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若超越范围就成为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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