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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优质6篇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优质6篇



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硬件条件基本没有差距,要想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教师”这一软资源就变得越来越重要,“教师轮岗”就应运而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借鉴或帮助。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积极稳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调配、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交流范围及交流方式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向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交流轮岗,经县委编委审批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之间交流轮岗、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之间交流轮岗、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交流轮岗,实行备案管理。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向非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按照《__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__编办〔20__〕__号)文件执行。

三、组织实施

(一)计划的申报、核准

县教体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岗位结构比例情况,按年度编制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计划,由县委编办审核,报县委编委审批。批准的使用计划,从批准之日起,原则上一年之内有效。

(二)人员的交流轮岗

1、县教体局负责拟定年度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经“县管校聘”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

2、工作方案印发至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3、组织自行报名;

4、资格审查;

5、采取考试、测评、考核等方式,开展择优竞聘工作;

6、在教育系统内部公示拟交流轮岗教师名单;

7、报县委编委备案;

8、办理编制、人事调整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有序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开展教师交流轮岗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均衡配置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县管校聘”联席会议制度,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科学研判改革发展形势,相互配合,统筹推进,确保“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三)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检查。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纪律,杜绝违规操作。如发生违纪违规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县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情况,加大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篇2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__教人〔20__〕__号)、《__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市教人〔20__〕__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县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和__届__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落实全区、全市教育发展大会和教师工作会议重要举措为抓手,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序、规范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和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逐步缩小县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逐步探索建立健全“县管校聘”管理机制,推进县优质教师、校长资源共享,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三、人员范围及方式方法

㈠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

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12年的教师必须交流。县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教师交流时间累计不少于3年。教师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教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没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教师优先交流。

校长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每次交流的年限按照校长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校长、副校长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职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新提拔的副校长原则上要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处于孕期、哺乳期、严重残疾或因病,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校长教师,在校内公示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暂不交流。正受各种处分(以相关执法部门相关处分备案为准)的教师不能交流,处分期结束3年后方可交流。

㈡交流轮岗的方式方法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原则上在本县域内公办学校进行,跨县交流按干部调动方式办理。交流轮岗坚持组织选派与教师个人自愿相结合,可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支教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有计划地选派县镇优秀校长到农村学校挂职锻炼,选派农村学校校长到县镇优质学校挂职学习。支持优秀校长、特级教师和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到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任职任教。尝试开展“优秀校长+教务主任+学科骨干教师”团队式交流。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县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的对口帮扶机制。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县直属学校每年适当选派优秀校长、教师到薄弱学校或乡村学校支教。

四、激励措施

㈠完善校长选拔管理和教师评优评先机制

完善校长选拔制度,有交流轮岗经历或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为推进校长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教师评优机制,对具有交流轮岗经历,特别是交流轮岗时间长、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各级评优评先时予以倾斜。参评特级教师时,必须有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从2018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加自治区级教师评优评先时,被评选人必须具有2所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或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满6年。

㈡发挥校长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导向作用

在职称(职务)评聘工作中,坚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参评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县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校长教师交流到新学校没有编制空缺的,可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用编。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部门跨校任命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交流到乡村及以下学校任教的教师,新学校没有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可采取拟聘岗位先进后出的方式,按原学校所聘岗位类别等级超岗聘用。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交流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须明确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的职责和任务。

在乡村及以下学校任教累计满20年,尚未取得中、高级教师职称资格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公示后直接申报更高一级教师职称。通过评审并取得职称后,可超比例聘用至相应的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聘任到岗后方可享受。

以不变动人事关系方式交流轮岗到乡村及以下学校的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可参与原单位岗位竞聘。具备中、高级教师职称(职务)资格但在原单位没有聘用到相应级别岗位的,任教累计满6年回到原单位工作后,可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取得的教师职称(职务)资格,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层次最低等级。

㈢完善交流教师培养培训机制

在自治区级名教师、名校长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中,优先向县镇学校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的校长教师倾斜,向优质学校交流轮岗到薄弱学校的校长教师倾斜。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校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专题研修,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

㈣依法落实工资福利待遇

要切实保障参加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确保不低于原工资待遇,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优先使用教师周转房。交流到乡镇或乡村学校的校长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按政策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

五、管理机制

㈠完善编制人事管理模式

在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工作中,要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统筹安排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方案,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岗位聘任的需要。义务教育学校中、高级岗位原则上应实行县乡(镇)之间、学校之间的均衡配置,并适当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将全县学校岗位进行集中管理,根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需要动态调剂,并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应确保边远艰苦农村地区中小学、薄弱学校不低于县镇同类学校岗位结构比例。

在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设置一定比例的编制,在全县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供保障。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于交流轮岗工作积极给予政策支持。

㈡规范交流轮岗管理工作

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调研、摸清教师队伍实际,会同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重点组织骨干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要注意保护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推进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共同发展,不断提高师资配置效益。

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交流的后续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交流教师档案管理机制,加强跟踪管理,加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和管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经历纳入其人事档案管理。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要多形式引导校长教师深入认识交流轮岗的重要意义,为参与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消除后顾之忧。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积极推进“区考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坚持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逐步缩小县域内县乡之间、学校之间师资配置差距。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推进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区考、县管、校聘”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制度。统一县域内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向农村边远学校倾斜。完善县域内学校教师考核机制,统一考核程序和办法,指导学校规范开展教师考核工作。

积极参与推动国家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示范区建设,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等。要从本县实际情况出发,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大胆探索教师队伍管理新机制。

六、责任分工

㈠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级指导协调、县级组织实施”的联动工作机制。资源县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负责资源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实施。领导协调小组由县教育局、组织、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

㈡明确职责分工

县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编制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规划,科学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交流轮岗工作长效机制。组织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理顺校长管理权限,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机构编制部门切实加强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并在编制政策上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为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岗位设置、聘用管理、职称(职务)评聘等人事管理政策方面做好衔接,支持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顺利开展。

㈢加强考核监督

20__年秋季学期前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单位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体系,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不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单位,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中作相应扣分。对交流轮岗工作滞后的学校负责人,以及不服从交流轮岗工作安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校长教师,予以责任追究。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篇3

为建立校长教师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优化学校校长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我镇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轮岗交流对象及条件

(一)教师交流对象及条件

教师轮岗交流对象为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2年的专任教师。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爱岗敬业,业务素质好,身体健康。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2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交流期限原则上为2年,交流期限满,申请继续交流的,需按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其中下列人员不属于轮岗交流对象:

1、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市教体局批假为准)。

2、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

4、其他特殊困难的教师。

(二)校长交流对象及条件

校长交流对象为学校正、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同一职务满5年的正、副校长原则上均应交流。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不满3年的正、副校长原则上不交流(提拔重用、违规违纪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交流形式及选派方式

(一)教师交流形式及选派方式

教师轮岗交流实行统筹安排。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教师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组织调配的方式确定。

1、调整型交流。人员编制富余学校教师向人员编制紧缺的学校交流。镇中心学校根据各学校实际编制、师资配置、学科结构、年龄层次等情况,对各村小教师进行调整型轮岗交流。

2、强制性交流。__初中和__镇中心小学教师,教学质量严重下降的;社会反响差的,不积极配合教育教学工作,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后仍旧不改正的,实行强制性轮岗交流。

①同级班次位于全镇同年级倒数前二名的。(虽名次靠后,但学生平均成绩与排名前一位的班级文科相差不到2分的、理科相差不到5分的例外。)

②同年级的班级数少于3个,与同级同科平均分文科低于5分、理科低于10分的。(如接手的班级原来相差很大,但后来教师接手后成绩有进步,虽名次未变,但缩小了差距的例外。)

③同一班级的学科名次与上个年度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全镇同年级同学科排列。但与前三位平均分相差文科不到2分、理科不到5分者例外。)

3、顺向性交流。在村小工作,连续两年教学成绩位列我镇同级同科第一的,由本人申请,经镇中心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轮岗交流到镇中心小学或初中的小学部任教。

(二)校长交流形式及选派方式

村小校长在全镇村小内部进行交流,校长交流由镇中心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校长考核情况确定交流去向。

三、保障机制

(一)职称评聘。

交流期间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变。岗位编制保留在原学校的,职称评聘、岗位晋级在原学校进行,轮岗交流期间的工作业绩及年度考核情况由交流学校提供;岗位编制接转到交流学校的,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级在交流学校进行。

(二)优惠政策(仅限顺向交流人员)。

1、职称评聘优惠。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出色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在职称评聘上给予优先考虑。

2、考核奖励优先。轮岗交流期间,由交流学校负责考核评优评先。在考核评优评先及各级各类表彰奖励评选活动中,优先考虑参加交流轮岗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3、培养培训优先。对轮岗交流人员,优先安排“国培”“省培”“市培”及其他各级各类中小学培训项目,在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教学能手等培养、评选中,优先考虑参加轮岗交流的人员。

4、__初中和__镇中心小学教师在轮岗交流期间,年度考核为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职称晋升和岗位晋级优先考虑;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可以申请回原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广泛宣传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精神和重要意义,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引导校长教师消除思想顾虑,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交流轮岗取得实效。

(二)交流学校要为轮岗交流人员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要加强对轮岗交流人员的管理,轮岗交流人员的考勤情况、年度考核、工作量评估、绩效考核等由交流学校负责进行。轮岗交流期限已满,要组织学生、教职工,公平公正地对其服务期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考核。

(三)交流轮岗人员在交流期间,要坚决听从交流学校的指挥,服从交流学校的分工安排;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勇挑重担,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接受交流学校的考核,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轮岗交流教师如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享受轮岗交流的优惠政策,并继续延长轮岗交流年限。

轮岗交流教师如拒不接受学校分工,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职称晋升和岗位晋级;对有严重违规违纪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要求,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__〕__号)、《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发〔20__〕__号)、《__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__府发〔20__〕__号)、《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指导意见(试行)》(__教发〔20__〕__号)、《关于逐步推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__教师字〔20__〕__号)、《__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意见》(__教发〔20__〕__号)、《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__教字[20__]__号)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和__届__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高教师资源使用效益,构建科学、合理、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为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奠定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扩大名师示范辐射效应,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不断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三、交流原则

(一)科学合理原则。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创新教师管理模式,有序推进城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校长、教师双向合理流动。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科学安排交流轮岗。

(二)试行渐进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有序开展。我县试行工作从20__年秋季开始。

(三)以人为本原则。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校长教师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四)促进发展原则。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义务教育校长示范带头作用、发挥名师和骨干教师引领作用,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质量整体提升。

四、交流对象、条件及年限

(一)对象。全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教师均有履行交流轮岗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每年交流轮岗的比例要达到应交流轮岗对象的10%。

(二)条件。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以当年__月__日为限);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达10学年的;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同级职务达10学年的;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10学年的;属招聘、定向师范毕业生入职教师服务期满5年以上的;

(三)交流年限。校长交流轮岗年限原则上为5学年,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在编在岗教师交流轮岗至少为3学年;中心小学人员交流到村小任教至少为2学年。

(四)暂缓交流人员。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教师;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并经县教体部门批准请假的患病教师;有配偶、子女或父母长期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教师和其它情况暂不能交流的教师都须经县教体部门批准同意。

五、交流形式

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培养、使用年轻教师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多形式、多层面地开展轮岗交流工作。

(一)合作交流。以县城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导,分别与农村薄弱中心小学和薄弱初级中学组建城乡教育教研共同体,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高薄弱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每学期应安排校领导和业务骨干到对应学校,进行帮扶指导;每学期安排优秀教师送教下乡,通过带班上课、主持或参加教研活动等形式开展传帮带工作。农村薄弱学校每学期也要派出校级领导到对应县城学校挂职学习;派出教师到对应县城学校顶岗上课,参与教学教研活动等。

(二)校长交流轮岗。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根据其综合水平,由教体部门采取定期定岗进行交流轮岗。对具有一定工作能力,能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又在同一学校任职较长的校长,采取在同层面的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使用。

(三)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交流。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都要进行交流轮岗。各校在每年7月初提出符合交流的行政人员名单及其申请的交流学校和岗位,由县教体部门统一安排到其他学校交流轮岗。

(四)普通教师交流。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都要进行交流轮岗。各校在每年7月初提出符合交流的人员名单及其申请的交流学校和任教学科,由县教体部门统一安排到其他学校交流轮岗。

(五)名师交流轮岗。凡获得特级教师、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师德标兵、优秀老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__书乡名师等称号的教师,必须到薄弱学校支教1年,原则上每学年派出名师占其总数的20%。

(六)选拔交流。县城学校因扩容等原因造成学校学科岗位空缺的,由县教体部门在现有的在编农村教师中选拔出人员补岗交流。凡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且在农村学校任教5周年及以上的现任农村教师,可通过考核补岗交流到城区学校任教。

(七)自愿交流。城区学校一般教师(含城区名师和中层干部),若自愿下乡支教,可不受交流轮岗任职任教年限限制,由县教体部门统一安排到农村学校进行支教,并享受“三区”支教补助。其他乡镇之间、城区学校之间等自愿申请交流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并按以往教师正常调动的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六、政策措施

(一)严格任职参评、参聘资格

从20__年__月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需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必须要有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对积极参与交流轮岗、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校长、教师,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每年从农村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退出的空岗指标中拿出部分指标,用于被交流到边远学校任教且表现突出的教师评聘。

(二)加大待遇保障力度

1、各农村学校要优先解决好交流轮岗人员的住房、生活等相关待遇问题。

2、交流轮岗人员,其编制保留在原单位(校长交流、选拔交流和正常调动等情况除外),但交流轮岗期间绩效工资考核纳入交流学校考核管理,绩效工资和其它福利待遇等纳入交流学校发放。

3、农村学校校长之间、教师之间交流,农村中心小学与村小教师之间的交流,可按交流后享受当地艰苦边远山区津补贴标准调整发放。

4、保留职务待遇。属正常交流的,原则上交流人员原有职务予以保留,交流到新的学校后,若有对应的职务岗位则继续任职,若无对应的职务岗位可改任同级职务。

5、交流轮岗期满后,交流人员回原单位任教(校长交流、选拔交流和正常调动等人员除外)。若任有行政职务的,根据需要尽量安排同级职务。若要求不回原单位的,须向县教体部门申请,获准后方可留在交流单位工作。

七、实施步骤

(一)动员学习。县教体部门召开动员大会,传达贯彻省市相关精神,部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学校要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对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全体教职工的思想。

(二)摸底造册。在开展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前,各校要对本校编制总额、人员情况、人员身份、专业技术职务等情况进行摸底,建立本校符合交流条件的人员花名册。

(三)制定方案。学校要根据《__县试行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本单位教职工充分讨论修改,提交教代会(职工大会)通过。

(四)组织实施。根据学校上报的实施方案组织教师交流到位。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加强对交流轮岗工作的领导,成立__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中小学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体局人事股具体负责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二)强化政策引导

各学校要站在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均衡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校长、教师合理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消除思想顾虑,尤其要做好交流教师的思想工作,确保平稳实施。要通过教师交流,激发教师敬业爱岗,奋发向上的热情,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工作氛围。交流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校要制定符合学校具体情况的教师交流工作的长期规划,预定每次交流的人数和范围,促使交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三)强化考核管理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各校干部管理考核体系,各校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要尽快摸底登记,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交流轮岗考核、档案、跟踪问效等管理机制。对交流期间不遵守派入学校规章制度、教育教学成绩低劣、违反师德师风等行为的人员除按相关规定予以处分外,责令其在派入学校待岗学习,待岗学习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对交流人员管理不善的学校校长要诫勉谈话。对参加交流轮岗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强化部门协作

1、人社部门

县人社部门要按标准核算当地义务教育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岗位数及等级岗位数;要切实加强管理,在聘任岗位数及等级岗位数总量内,根据交流轮岗工作需要,对核定的职数进行调剂并实行动态管理。会同县教体部门做好本辖区小学、初中在本校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聘任到农村学校交流的教师。

教师在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必须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的教师且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会同县教体部门及时办理当年校长交流、选拔交流和正常调动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

2、编制部门

及时衔接好交流轮岗后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与县教体部门共同做好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上级有关教职工核编标准(规定)统筹分配教职工编制,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财政部门

应根据县教体部门提供交流安排的情况,将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山区津补贴等划转交流轮岗所在学校予以管理发放。

本实施方案从20__年__月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篇5

为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__〕__号)、《__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__政〔20__〕__号)和《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__—20__年)的通知》(__政办〔20__〕__号)和《__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__教师〔20__〕__号)、县编委《关于印发〈__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__编〔20__〕__号)、__县教体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教人[20__]__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__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进一步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工作目标。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县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县管校聘”和“无校籍管理”改革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

(三)重点任务。建立规范长效的中小学教师、校长和重要岗位交流轮岗和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引导教师队伍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城区(郊)学校向偏远乡镇学校流动。

二、工作原则

(一)促进均衡。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推动发展。通过交流轮岗,拓宽广大校长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平台,增加锻炼机会,消除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促进校长教师专业化成长和学校创新性、可持续性发展。

(三)统筹兼顾。统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统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与培养、考核、使用;统筹学校需要与交流轮岗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传统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保持教师队伍的良好生态,维护学校教育教学良好秩序。

(四)公开规范。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公开制度,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现象发生。

三、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交流轮岗:

在同一学校任职满10年的校长(含副校长);

在同一学校任职满10年的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和财务人员。

在每学年度学校岗位聘用工作中落聘的教职工。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和教师,应当进行交流轮岗:

在同一学校任职满5年的校长(含副校长);

在同一学校任教6年以上的教师,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申请交流轮岗的校长和教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不列为交流轮岗对象,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年:

近6年内已有1年以上跨县域支教或2年以上县域内交流工作经历的;

现主持市级以上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校长和教师,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

处于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

经县以上医院诊断,身体状况确实不宜交流轮岗的;

其他经学校同意,报县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批准,公示无异议的。

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

每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人数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每年参与交流轮岗的校级以上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师和特级教师等不低于当年交流教师人数的20%。根据学校教师的学科结构和管理岗位干部配备情况,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校长、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进行交流。

五、校长、教师交流方式方法

通过定期交流、跨校竞聘、支教、挂职培训、紧缺学科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夕阳红”支教计划等,加强缺编学校及边远乡村学校骨干教师配备。

(一)定期交流

城区学校之间教师交流

城区学校教师交流一般在同一学段之间或者从高一学段向低一学段进行。通过交流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城区其他学校的优秀教师优先满足__中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编制、岗位有空额的情况下,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高中教师资格的优秀教师通过考核可以调入__中学任教。考核工作在县人社、编制部门指导下由__中学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

农村学校之间教师交流

农村学校教师的交流,原则上根据学科配套的要求,从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从城郊学校向边远乡镇学校流动;从学科教师富余的学校向紧缺的学校流动;从初中向小学流动。教师逆向交流,原则上必须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满6年,才能提出申请。请调申请需经双方学校签暑明确意见,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报县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教师逆向交流不得造成调入学校新的超编。

农村学校教师向城区学校流动

在城区学校编制有空额的情况下,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解决乡村教师向城区学校的流动,重点解决教龄长、群众满意度高的乡村教师。

在城区学校编制限额内,农村学校教师向城区学校流动,需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公开选聘,考试考核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编制、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中小学校长交流

中小学校长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为5年,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流动。在同一学校任职满两个任期的校长,应进行交流。

(二)跨校竞聘

在竞争上岗中落聘的教职工,可以在有空岗的学校参与竞聘。

(三)支教

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支教人选。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要根据农村学校工作需要(不受学段限制),经支教教师所在学校同意,报教育主管部门研究批准。

城区学校新补充招聘教师三年内须到乡村边远学校及教学点支教,时间不少于2年。

安排城区学校中层以上年轻干部到农村中小学支教,担任挂职副校长,参与农村学校的管理,将城区学校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运用于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农村学校的管理水平,同时让年轻干部得到更好的锻炼。

(四)挂职培训

选派农村中小学中青年教师到城区学校挂职培训,不断提高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同时缓解城区学校教师紧缺的矛盾,挂职培训期限1年。

挂职培训教师须填写《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挂职培训审批表》,经双方学校签暑明确意见后,由教育主管部门研究批准。

挂职培训期满的教师应返回原学校工作。因工作连续性需要延期的,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在城区学校连续挂职培训期限不得超过3年。

(五)紧缺学科教师走教

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可以在不同学校之间走教,兼任课程。

六、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保障机制

(一)完善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制度,在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总量、职称岗位总量内,县人社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编制配备和岗位设置,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均衡配置。每年暑期,县教育主管部门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涉及的编制、岗位变动情况事先报县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批准,接受监管。

(二)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和校长任用机制。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上限执行,实现教学点中级岗位全覆盖。城区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城区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城区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城区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在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量内,教师交流到新的学校后,按原有的教师职务及岗位细分等级聘用。

在中小学教师相应岗位总量内,凡在乡村任教累计满30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乡村教师,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

完善中小学校长任用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县教育主管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新任城区学校校长(含副校长)须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或城区薄弱学校任(挂)职经历。

(三)完善骨干校长教师培养、选拔与使用机制。从20__年9月起,开展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好校长等各种表彰评选推荐时,城区学校被推荐人选近十年内必须具有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或学校间交流经历。

(四)完善交流轮岗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和农村教师津贴制度,并将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校长教师纳入其中。优先将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通过加强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统筹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对参加交流轮岗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要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教育、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督导检查,共同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县编制部门要加强对教职工编制的总量控制,指导教育部门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县财政部门要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等方面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给予政策支持。

县教育主管部门要科学编制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交流计划,并落实到校、到人。根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办法,每年度负责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交流轮岗工作。

(二)注重政策宣传。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取得实效。要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轮岗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积极参与交流。要努力帮助校长教师解决交流轮岗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尽快帮助他们熟悉学校新的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校长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参与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合法权益。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维护参与交流校长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的稳定。凡符合交流轮岗规定的,必须服从大局,自觉参与交流轮岗。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交流安排的,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篇6

为促进县域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省市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__—20__)》、中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__〕__号)、《__省教育厅、__省财政厅、__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__教〔20__〕__号)、《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__〕__号)等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___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__大和__届__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县域义务阶段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促进均衡。以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扬长补短,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和素质结构,缩小校际、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激发活力。通过交流轮岗,增加锻炼机会,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可持续发展。

(三)有序流动。按照片区交流为主、县域交流为辅的原则,把校长教师交流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交流制度,明确交流程序与要求。制定交流计划,重点引导城镇学校、优质学校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交流,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交流。

(四)统筹兼顾。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实际情况,兼顾学校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教师队伍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公开规范。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办法、程序、结果公开等制度,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及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交流对象

在同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连续任职满3届每届任期3年的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和任教满9年的教师(含普通高完中从事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的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同一届任期内,连续2年考核评估在全县同层次倒数一、二位的学校校长,原则上应组织调整。干部交流轮岗的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一届,教师交流轮岗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以下人员不纳入交流范围或暂不纳入交流范围:

(一)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校长、教师(含中层以上干部),不纳入交流范围;

(二)已有2所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超过6年及以上的干部、教师,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暂不纳入交流范围;

(三)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暂不纳入交流范围;

(四)承担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暂不纳入交流,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年;

(五)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不满5年的新招聘教师,不纳入交流范围。

除上述第五条外,对没有达到交流时间或未纳入交流范围的干部教师,本人主动申请交流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经现学校同意,报县教育体育局批准,也可纳入交流范围。

四、交流方法

(一)学校干部交流。中小学校长实行聘任制、任期制、离任审计制,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职9年的校长、副校级干部、中层干部,经考核,能力强、业绩突出、且符合续聘条件的,一般应交流聘任到同层次学校。校级干部由县教育体育局在县域内统筹安排,中层干部由片区教研室在片区内统筹安排。全县每年的交流面不得低于应交流校长及副校级、中层干部总数的10%。

(二)骨干教师交流。建立县及片区骨干教师库,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以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为主,由县教育体育局在县域内进行统筹交流。鼓励各级各类骨干教师主动服务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延长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服务年限,投身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育事业。县域内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总数的10%。

(三)普通教师交流。以优质学校和超编学校为龙头,分别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结对安排,所交流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应属本校中上水平。交流主要采用个人申报和学校安排的方法进行,交流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本校应交流专任教师数的10%。对于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原则上按在本校工作年限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安排。对当年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学校,应鼓励其他教师积极参与交流;对教师超编的学校,坚持“只出不进”原则,鼓励教师积极向缺编学校流动,凡超编20%以上的学校,每年向缺编学校流动比例不低于超编人数的50%。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校长选拔和名校长、名优教师评选机制。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除直接选拔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外,原则上应有在两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优先聘任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评省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名师名校长及评优表彰时,申报人必须具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拟提任学校中层、副校级干部、优质学校干部,任职前应到边远或薄弱学校挂职锻炼,薄弱学校干部应到优质学校挂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回校任职。

(二)完善职称评聘、岗位晋升机制。加大对交流轮岗教师职称评聘、岗位晋升倾斜力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0__〕__号)和《__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__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__教职改办〔20__〕__号)精神,在职称评聘中严格执行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要有一年以上农村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规定。从20__学年起,对从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或从片区内优质学校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教师,在职称评聘和岗位晋升考核中,服务期满一年加2分,满两年加4分,满三年加6分。组织安排交流轮岗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满3年并继续留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竞聘高一级岗位。交流期间,教师职称评聘和岗位晋升工作由编制学校负责组织申报,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对农村校际间支教、走教教师,符合具体标准和条件,在职称评聘、岗位晋升考核中,服务期每满一年加2分,在量化考核分相同时,优先评聘高一级职称和晋升高一级岗位。任教满30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具体标准条件的,有岗位空缺的,同等量化分数条件下,优先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及时变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方案,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教师交流轮岗到新学校后,按原聘教师职务和岗位等级聘用。适当提高农村学校高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

(三)完善教师交流考核与培训机制。建立教师交流考核制度,逗硬交流教师工作考核,完善交流工作档案,做到公开、公正、规范、实效。教师交流期间,由流入学校按同校教师标准进行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占用流入学校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比例,考核结果由流入学校汇总上报。教师个人培训项目申报及日常管理由流入学校负责,参加培训产生的费用由流入学校报销。

(四)完善教师交流奖励机制。建立教师交流轮岗表彰制度,每年教师节集中表彰和宣扬一批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的交流轮岗教师。设立教师交流经费,用于交流服务期内的教师生活补助、骨干教师生活补助和考核奖励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交流到边远中小学校的教师服务期内除享受边远乡镇农村教师津贴外,按交流区域学校情况,每月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按不同类别享受相应的骨干教师交流生活补助。

(五)稳步推进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强县域内教师的统筹管理,稳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教师交流的管理体制障碍。根据国发〔20__〕__号关于“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要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的要求,县教育体育局要科学制定人事管理办法,规范人事管理。学校要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规定5年服务期限,负责教师使用和日常管理。严禁违规对系统外出借教师,严禁挤占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各种形式“吃空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并具体指导和协调学校开展工作。县委编办要根据事业发展及交流轮岗的情况建立学校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等方面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给予政策支持。县财政局要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健全管理考核。县教育体育局要建立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管理机制,负责全县教师交流的后续管理与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完善校长教师交流管理与考核办法。

(三)强化政策宣传。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取得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积极参与交流。要大力宣传教师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促进交流工作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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