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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20﹞5号)文件精神,全力打造“四最”商务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商务领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商务领域办事不畅、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商务营商环境,为九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商务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组 长:黄家杰。
各科室科长、贸促会秘书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江凌云同志兼任。
三、任务分工。
1.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在商务领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2020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商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多渠道对外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2020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外商投资法》及配套细则等有关政策,取消外资领域的商务部门审批备案,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做到市场开放。二是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制度。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通知至各县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放宽投资领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投资空间。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加强与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并对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前台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及时更新相关的办事指南,提供办理事项二维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李晓、邹余礼。责任科室:外国投资管理科、政务服务科)。
2.提升交通物流水平。全面落实物流业发展支持政策,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2020年物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支持方向、重点、标准和申报程序、办理时限等。(责任领导:饶官良。责任科室:物流电商发展科)。
3.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大力开展家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落实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市直有关单位补贴性培训计划,组织城区骨干家政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在2020年11月底之前完成200人次市本级培训目标。(责任领导:朱轶。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
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是对商务干部强化教育引导,执纪监督。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与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讲与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省、自律、自警、自励,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红线和底线,自觉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工程领域、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等行为的排查;依法依纪依规对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的执行政策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处理。二是建立机制,强化服务。根据已出台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商务系统负责人与企业代表组织、民营企业家沟通机制,每季度定期收集企业困难和问题。在制定商务系统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充分听取驻巡商会及相关企业家意见。(责任领导:朱轶、杨东。责任科室:国内投资合作管理科、机关党委)。
5.实施政策“清单化”管理。一是梳理、归集2018年来商务系统出台的涉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实施滚动式管理。二是在下半年开展一次2020年招商引资承诺政策兑现活动,要求各地招商引资政策必须在年内完成兑现工作。(责任领导:朱轶、王后强、饶官良、杨东。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法规科、物流电商发展科、外贸外经管理科)。
四、工作步骤。
1.动员宣传。2020年6月25日前局机关完成宣传动员,召开全局“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20﹞5号)文件精神。各科室结合科室职能,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实施本方案营造深厚舆论氛围。
2.查摆问题。动员宣传后至6月30日,各责任科室按照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各责任科室查摆的问题于7月31日前交法规科汇总。
3.集中整改。6月底至10月底,各责任科室结合上一阶段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每项问题整改及时、到位。未查摆出问题的,整改阶段结束后,责任科室应针对任务分工,书面说明任务落实情况并交法规科。
4.总结提升。整改阶段结束后,各责任科室应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并交法规科,法规科将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整改材料和考评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各科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科长或科室负责人需亲自谋划推动并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各责任科室应对照任务分工计划抓好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要将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型”政府建设相结合,确实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和能力。
3.营商环境工作考评是绩效工资的重要考评依据,相关工作内容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各责任科室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交相关考评或督查文字材料,确保我局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优秀成绩。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鞍委办发﹝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制,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八)提高商事服务水平。将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纳入登记制度。把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放宽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业名称初审管理权限,“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适用范畴扩大至市域范围。全面推广审批事项“双告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一)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30日内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过程控制。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或行政执法机构考核、利益挂钩。健全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离、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查)批准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离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履行《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强化案卷档案管理和评查,建立企业回访制度,落实处罚案件问责制度,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舆论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投诉反映问题重大、久拖不决的问题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查办,限期办结。涉企投诉案件及结案情况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进入、生产经营和退出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等相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县商务局在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主要涉及市场开放度指标。该指标评价调查方式和方法主要是统计分析和数据对比,主要涉及指标有实际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对外投资等。为全面做好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落实《县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职责分工》通知的重要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资金到账,着力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商务发展核心,以优化企业服务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落实商务惠企政策,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促进自主开放进程,落实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努力推动投资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增强吸收利用外资的竞争力。力争实际利用外资和外贸进出口指标实现新突破。
(一)认真落实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工作。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落实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二)做好“外商服务大使”工作。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围绕当前外资工作的难点、热点和影响外资持续稳定发展的痛点、堵点等问题,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制、信息传导机制及咨询和问题解决机制,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贴心服务。
(三)深入调研,与企业开展面对面交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深入外资企业、外贸企业,宣传解读国家省市政策,收集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涉外单位层面能够解决的,协调相关单位解决;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提请市商务局研究;需省级层面解决的,积极争取省商务厅帮助协调解决。
(四)持续做好涉外政策推送宣讲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标准化要求,对于服务对象面广量大的工作,建立有效的制度供给,全面梳理汇编中央和省、市涉外政策,加强涉外扶持政策推送,会同涉外单位分片分期开展政策宣讲培训,政策资金类做到公平、透明、简便、可查询;政策服务类做到推送全覆盖,切实帮助企业学好用好各级各类涉外扶持政策。
(五)加强对外商投资重大项目的调度。对重点外资项目、外资企业实行专项台账管理,分别建立静态和动态管理台账,建立外企项目、外资企业沟通联络“直通车”,强化对重点外资项目的调度督导,力促签约项目升级落地、在建项目外资到账。
(六)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化解。健全外商投诉争端调处机制,对外商投诉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属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厘清责任,勇于担责;属于企业之间的纠纷,努力协调,妥善化解。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实施。成立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外资科、外贸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常态工作,要求各科室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具体的惠企优企举措。
(二)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在派出招商骨干人员赴浙江省桐庐县学习的基础上,组织业务人员到上级部门和先进地区学习招商引资利用外资、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对标全国发达省份和地区,寻找差距,更新理念,总结经验,全面提升了改善营商环境的标准和水平。
(三)严格纪律要求。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禁在执行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中“打折扣”“设路障”;严禁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搞形式主义、推脱责任;严禁在惠企优企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或设置不合理前置条件;严禁在涉企服务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严禁其他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国家“一带一路”提供的有利时机,大力做好我县营商环境的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外商投资接洽会、项目推介会等方式,让外界更加全面的了解我县的发展和优势。同时,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典型经验宣传,全方位总结和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好做法、新成效,及时听取企业、行业协会等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20﹞5号)文件精神,全力打造“四最”商务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商务领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商务领域办事不畅、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商务营商环境,为九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商务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组 长:黄家杰。
各科室科长、贸促会秘书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江凌云同志兼任。
三、任务分工。
1.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在商务领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2020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商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多渠道对外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2020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外商投资法》及配套细则等有关政策,取消外资领域的商务部门审批备案,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做到市场开放。二是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制度。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通知至各县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放宽投资领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投资空间。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加强与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并对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前台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及时更新相关的办事指南,提供办理事项二维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李晓、邹余礼。责任科室:外国投资管理科、政务服务科)。
2.提升交通物流水平。全面落实物流业发展支持政策,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2020年物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支持方向、重点、标准和申报程序、办理时限等。(责任领导:饶官良。责任科室:物流电商发展科)。
3.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大力开展家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落实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市直有关单位补贴性培训计划,组织城区骨干家政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在2020年11月底之前完成200人次市本级培训目标。(责任领导:朱轶。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
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是对商务干部强化教育引导,执纪监督。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与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讲与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省、自律、自警、自励,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红线和底线,自觉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工程领域、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等行为的排查;依法依纪依规对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的执行政策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处理。二是建立机制,强化服务。根据已出台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商务系统负责人与企业代表组织、民营企业家沟通机制,每季度定期收集企业困难和问题。在制定商务系统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充分听取驻巡商会及相关企业家意见。(责任领导:朱轶、杨东。责任科室:国内投资合作管理科、机关党委)。
5.实施政策“清单化”管理。一是梳理、归集2018年来商务系统出台的涉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实施滚动式管理。二是在下半年开展一次2020年招商引资承诺政策兑现活动,要求各地招商引资政策必须在年内完成兑现工作。(责任领导:朱轶、王后强、饶官良、杨东。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法规科、物流电商发展科、外贸外经管理科)。
四、工作步骤。
1.动员宣传。2020年6月25日前局机关完成宣传动员,召开全局“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20﹞5号)文件精神。各科室结合科室职能,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实施本方案营造深厚舆论氛围。
2.查摆问题。动员宣传后至6月30日,各责任科室按照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各责任科室查摆的问题于7月31日前交法规科汇总。
3.集中整改。6月底至10月底,各责任科室结合上一阶段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每项问题整改及时、到位。未查摆出问题的,整改阶段结束后,责任科室应针对任务分工,书面说明任务落实情况并交法规科。
4.总结提升。整改阶段结束后,各责任科室应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并交法规科,法规科将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整改材料和考评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各科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科长或科室负责人需亲自谋划推动并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各责任科室应对照任务分工计划抓好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要将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型”政府建设相结合,确实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和能力。
3.营商环境工作考评是绩效工资的重要考评依据,相关工作内容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各责任科室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交相关考评或督查文字材料,确保我局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优秀成绩。
为贯彻落实《2020年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市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十大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开明开放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推动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对标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着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以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机制最活、支持最强、效率最高为目标,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做大做强做优我市商业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严实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问责,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一)转变机关作风,领导包干下基层。
1.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分片包干,开展“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大走访”活动和“十大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亲临一线对接沟通,形成常态化,实现精准帮扶、精准发力。
2.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列清单解难题。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强化政策宣传,了解企业现状,倾听企业诉求,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3.建立政策储备制度,降成本优环境。针对企业发展需求,精心研究,全面部署,制定一系列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效果的促进商贸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进一步优化商贸经济发展环境。
(二)创新服务模式,激发市场活力。
1.创优政务服务环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梳理权力清单,落实国务院取消、调整或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激发市场活力。
2.创新帮扶服务方式。主动靠前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推进全市重点重大商贸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督导调度,定期通报。
3.创立企业绿色通道。协调海关、边检等部门,打通进出口物流快速通关的“绿色通道”,优化进出口企业和跨境电商通关流程。
(三)立足民生工程,创优市场环境。
1.加快建设改造力度。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集中精力、财力抓好高句丽风情街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升级改造,使我市特色街区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加强执法规范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注意文明用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不断积极探索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真正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3.提高窗口质量、信息透明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
(四)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权力运行。
1.严实工作作风,建立问责机制。对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及时处理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个人主义严重和工作懈怠的人和事,为建设高素质商务干部队伍提供保障。
2.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机关制度。加强公职人员教育管理,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休假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报销制度等,加强纪律执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公开。
3.严格工作考核,健全考核制度。完善公职人员考核和奖惩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到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屡查不改、屡促不改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履责约谈、通报批评,及时处理不敢担当、不能担当、不愿担当的人和事,打造能者上、庸者下的高效政务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是注重工作实效。入企帮扶重在解难题、求突破、促发展,要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帮扶企业攻坚克难,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要认真倾听企业诉求,收集企业建议,实事求是反映企业状况,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合力帮扶攻坚,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全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以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杜绝推诿扯皮,杜绝消极懈怠,杜绝工作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涣散等现象发生。
县商务局在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主要涉及市场开放度指标。该指标评价调查方式和方法主要是统计分析和数据对比,主要涉及指标有实际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对外投资等。为全面做好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落实《县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职责分工》通知的重要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资金到账,着力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商务发展核心,以优化企业服务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落实商务惠企政策,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促进自主开放进程,落实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努力推动投资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增强吸收利用外资的竞争力。力争实际利用外资和外贸进出口指标实现新突破。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工作。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落实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二)做好“外商服务大使”工作。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围绕当前外资工作的难点、热点和影响外资持续稳定发展的痛点、堵点等问题,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制、信息传导机制及咨询和问题解决机制,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贴心服务。
(三)深入调研,与企业开展面对面交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深入外资企业、外贸企业,宣传解读国家省市政策,收集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涉外单位层面能够解决的,协调相关单位解决;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提请市商务局研究;需省级层面解决的,积极争取省商务厅帮助协调解决。
(四)持续做好涉外政策推送宣讲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标准化要求,对于服务对象面广量大的工作,建立有效的制度供给,全面梳理汇编中央和省、市涉外政策,加强涉外扶持政策推送,会同涉外单位分片分期开展政策宣讲培训,政策资金类做到公平、透明、简便、可查询;政策服务类做到推送全覆盖,切实帮助企业学好用好各级各类涉外扶持政策。
(五)加强对外商投资重大项目的调度。对重点外资项目、外资企业实行专项台账管理,分别建立静态和动态管理台账,建立外企项目、外资企业沟通联络“直通车”,强化对重点外资项目的调度督导,力促签约项目升级落地、在建项目外资到账。
(六)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化解。健全外商投诉争端调处机制,对外商投诉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属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厘清责任,勇于担责;属于企业之间的纠纷,努力协调,妥善化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实施。成立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外资科、外贸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常态工作,要求各科室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具体的惠企优企举措。
(二)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在派出招商骨干人员赴浙江省桐庐县学习的基础上,组织业务人员到上级部门和先进地区学习招商引资利用外资、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对标全国发达省份和地区,寻找差距,更新理念,总结经验,全面提升了改善营商环境的标准和水平。
(三)严格纪律要求。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禁在执行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中“打折扣”“设路障”;严禁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搞形式主义、推脱责任;严禁在惠企优企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或设置不合理前置条件;严禁在涉企服务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严禁其他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国家“一带一路”提供的有利时机,大力做好我县营商环境的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外商投资接洽会、项目推介会等方式,让外界更加全面的了解我县的发展和优势。同时,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典型经验宣传,全方位总结和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好做法、新成效,及时听取企业、行业协会等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暨服务企业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钦政通〔2018〕37号)的要求,为确保我局负责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任务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以建设“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为总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解决对商贸企业实际困难、问题,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公平、稳定、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商贸业经济增量提质、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商贸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
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和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满意度排到全区前列,推动我市商务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研究起草我市促进进出口贸易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等新的政策措施;梳理并协调解决我市商贸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争2018年全市外贸进出口增长13%左右,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
(一)调查摸底。组织开展我市商贸企业情况调查,召开有关工作部署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掌握我市商贸业总体发展现状,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剖析问题和原因,形成调研报告。(完成时限:2018年4月中旬)。
(二)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总体方案和专项工作方案。根据钦州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要求,制定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方案和服务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时限:2018年5月中旬)。
(三)梳理问题,精心服务,跟踪帮办。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落实责任,限时落实解决,对需综合协调解决的问题,提交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领导小组相关专项工作组解决。
(四)总结汇报。对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服务业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汇报材料,报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领导小组。
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提高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认识,进一步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意识。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我局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的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订帮扶措施,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企业沟通联系制度。定期沟通联系企业,责任领导和科室每个月需走访或电话联系对应企业1次以上,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企业进行帮扶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专责小组、各科室需按要求将服务工作实施推进情况、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服务活动中的好措施、新成效、新亮点等报送信息组,信息组整理后上报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全省商务系统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
(一)优化创新创业的投资环境。尊重企业主体地位,着力解决企业办事难、项目推进难等问题,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努力提高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二)营造便利高效的贸易环境。加强制度创新,优化办事流程,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相待,有效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三)建设规范活跃的消费环境。积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加强产销衔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精准调控增强市场保供能力。
(四)打造重诺守信的政务环境。强化“四个意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面提高全省商务系统公信力,展现新时代全省商务系统干部新形象。
重点任务。
(一)为投资客商提供便利服务。多渠道征集我省十大生态产业招商项目,编印全省重点招商项目册。针对不同的招商活动和展会特点,单独编印针对性强的招商项目册。重点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活跃区域,策划组织重大招商推介活动,深入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充分利用兰洽会、文博会、药博会等重大节会活动和省外境外专业展会平台,有效开展内外联动招商。(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二)做好重点企业跟踪服务。落实“三重”“三一”工作要求,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立清单管理制度,组建专门班子、明确包抓领导、责任单位,提供“全程式、跟踪式、保姆式”服务,完善“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工作机制。用好全省招商引资项目综合管理软件系统,从项目签约、筹建、证照手续办理、生产准备、投产经营全过程实行跟踪服务。督促市县政府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领导包抓责任制,确保项目落地实施。(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三)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梳理汇编国家、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强与省直部门工作衔接,推动项目承接方积极落实和用足用好支持相关产业发展的各项财税、金融、土地和奖励政策。广泛宣传我省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四)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流程,落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等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登记。对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事项,审批时间由45-9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进相关制造业及服务业等在我省对外资开放。(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五)优化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机制。将内外资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对待,按照“谁招商、谁负责”和“谁签约、谁落地”原则,强化市州政府主体责任,保障土地供应、基础设施配套、金融信贷等要素供给,促进项目顺利建设。对跟踪发现和客商反映的突出问题,设立台账,督促有关部门和市州政府尽快解决。适时召开座谈会,不定期向客商反馈有关情况,直至反映的问题解决销号。(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六)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将企业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已下放市州)、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进出口许可证办理、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等,在企业提交的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统一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办结,而后再补齐相关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对帮助企业向商务部许可证事务管理局更新申领电子秘钥的,通过提前告知服务使企业办理业务,1天办结,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牵头单位:厅外贸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省贸促会)。
(七)改进口岸通关服务。落实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具体要求,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对进出境货物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深化通关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口岸通关流程、收费和意见投诉服务“三公开”工作,清理规范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不合理收费,2018年实现通关准备、货物提离时间压缩三分之一。(牵头单位:省口岸办,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八)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承接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各项功能在我省推广使用,加快建设地方特色服务功能,向口岸物流、口岸数据、口岸政务、口岸综合等服务领域拓展,推动中国(甘肃)“单一窗口”逐步成为企业面对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主要接入服务平台。落实好“单一窗口”免费申报制度,进一步提高“单一窗口”主要业务覆盖率,确。
保2018年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省口岸办,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九)强化平台企业服务。依托口岸平台引进运营企业,落实好进境粮食、木材、水果、肉类等指定口岸扶持政策。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省内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市场开拓、通关、运输、保险、外汇、退税、融资、认证等集成式供应链服务。围绕完善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舌尖”的服务链条,积极建设冷链设施,开行农产品冷链物流班列和市州专列,保障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外贸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加强产销衔接服务。引导各市州创新方式办好“消费促进月活动”,保证重要节假日市场价格稳定、货源充裕,优化消费环境。积极发挥内贸流通企业联盟作用,每年赴发达地区举办2-3次大规模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定期收集研究并及时发布重点市场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特色产品展销会,培育农产品企业(市场)外贸功能,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场建设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一)大力规范市场秩序。聚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销售、家庭服务、成品油流通等关系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违法违规问题易多发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不正当竞争、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保护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适时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抽查频次,提高精准监管执法效能,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建设商务领域诚信体系。(牵头单位:市场秩序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二)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阳光行政,通过商务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依法惩戒因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的失信行为。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坚持动态分析、实时监控。(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严格落实“十不准”要求,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围绕实现“亲”的目标、坚守“清”的底线,加大督查力度,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政务环境。(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四)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能力。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帮扶形式,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活动,深入市州、企业和项目建设工地,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不定期组织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方、企业负责人、相关园区,对各相关单位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培训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全力推动商务发展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顺利实施。(牵头单位:政研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五)完善评价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从商务发展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统计入库、资金到位、形象进度、投资完成、配套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投资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严格落实月报告、季分析制度,分半年度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年度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年度考评范围,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结果运用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政研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厅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市州商务局、经合局(招商局)、兰州新区商旅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省商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政研室,具体负责问题受理、任务分解、督办通报等日常工作。省贸促会、省经合局也要成立工作机构,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领导。
(二)拓宽投诉渠道。设立全省商务系统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邮箱号:),统一受理问题线索,定期汇总分析,及时转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接受客商及群众投诉,了解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省商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凡实名投诉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需进一步核实、研究解决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回复渠道与反映渠道相同。
(三)强化监督问责。对举报的问题,采取明查暗访、信访核查、常态化检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定性。对企业反映的有关发展软环境方面的问题,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对因服务企业不优、工作效能不高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中层梗阻、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经查实后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追责,对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为贯彻落实《20xx年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市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十大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实施方案》,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开明开放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推动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对标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着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以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机制最活、支持最强、效率最高为目标,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做大做强做优我市商业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严实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问责,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一)转变机关作风,领导包干下基层。
1.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分片包干,开展“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大走访”活动和“十大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亲临一线对接沟通,形成常态化,实现精准帮扶、精准发力。
2.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列清单解难题。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强化政策宣传,了解企业现状,倾听企业诉求,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3.建立政策储备制度,降成本优环境。针对企业发展需求,精心研究,全面部署,制定一系列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效果的促进商贸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进一步优化商贸经济发展环境。
(二)创新服务模式,激发市场活力。
1.创优政务服务环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梳理权力清单,落实国务院取消、调整或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激发市场活力。
2.创新帮扶服务方式。主动靠前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推进全市重点重大商贸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督导调度,定期通报。
3.创立企业绿色通道。协调海关、边检等部门,打通进出口物流快速通关的“绿色通道”,优化进出口企业和跨境电商通关流程。
(三)立足民生工程,创优市场环境。
1.加快建设改造力度。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集中精力、财力抓好高句丽风情街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升级改造,使我市特色街区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加强执法规范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注意文明用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不断积极探索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真正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3.提高窗口质量、信息透明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
(四)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权力运行。
1.严实工作作风,建立问责机制。对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及时处理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个人主义严重和工作懈怠的人和事,为建设高素质商务干部队伍提供保障。
2.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机关制度。加强公职人员教育管理,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休假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报销制度等,加强纪律执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公开。
3.严格工作考核,健全考核制度。完善公职人员考核和奖惩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到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屡查不改、屡促不改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履责约谈、通报批评,及时处理不敢担当、不能担当、不愿担当的人和事,打造能者上、庸者下的高效政务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是注重工作实效。入企帮扶重在解难题、求突破、促发展,要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帮扶企业攻坚克难,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要认真倾听企业诉求,收集企业建议,实事求是反映企业状况,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合力帮扶攻坚,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全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以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杜绝推诿扯皮,杜绝消极懈怠,杜绝工作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涣散等现象发生。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全力打造“四最”商务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商务领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商务领域办事不畅、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商务营商环境,为九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成立市商务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组 长:黄。
副 组 长:。
各科室科长、贸促会秘书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江同志兼任。
1.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在商务领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和《20xx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商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多渠道对外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20xx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xx年版)、《外商投资法》及配套细则等有关政策,取消外资领域的商务部门审批备案,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做到市场开放。二是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制度。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xx年版)》通知至各县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放宽投资领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投资空间。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加强与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并对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前台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及时更新相关的办事指南,提供办理事项二维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李晓、邹余礼。责任科室:外国投资管理科、政务服务科)。
2.提升交通物流水平。全面落实物流业发展支持政策,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20xx年物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支持方向、重点、标准和申报程序、办理时限等。(责任领导:饶官良。责任科室:物流电商发展科)。
3.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大力开展家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落实20xx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市直有关单位补贴性培训计划,组织城区骨干家政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在20xx年11月底之前完成200人次市本级培训目标。(责任领导:朱轶。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
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是对商务干部强化教育引导,执纪监督。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与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讲与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省、自律、自警、自励,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红线和底线,自觉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工程领域、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等行为的排查;依法依纪依规对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的执行政策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处理。二是建立机制,强化服务。根据已出台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商务系统负责人与企业代表组织、民营企业家沟通机制,每季度定期收集企业困难和问题。在制定商务系统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充分听取驻巡商会及相关企业家意见。(责任领导:朱轶、杨东。责任科室:国内投资合作管理科、机关党委)。
5.实施政策“清单化”管理。一是梳理、归集20xx年来商务系统出台的涉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实施滚动式管理。二是在下半年开展一次20xx年招商引资承诺政策兑现活动,要求各地招商引资政策必须在年内完成兑现工作。(责任领导:朱轶、王后强、饶官良、杨东。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法规科、物流电商发展科、外贸外经管理科)。
1.动员宣传。20xx年6月25日前局机关完成宣传动员,召开全局“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各科室结合科室职能,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实施本方案营造深厚舆论氛围。
2.查摆问题。动员宣传后至6月30日,各责任科室按照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各责任科室查摆的问题于7月31日前交法规科汇总。
3.集中整改。6月底至10月底,各责任科室结合上一阶段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每项问题整改及时、到位。未查摆出问题的,整改阶段结束后,责任科室应针对任务分工,书面说明任务落实情况并交法规科。
4.总结提升。整改阶段结束后,各责任科室应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并交法规科,法规科将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整改材料和考评材料。
1.各科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科长或科室负责人需亲自谋划推动并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各责任科室应对照任务分工计划抓好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要将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型”政府建设相结合,确实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和能力。
3.营商环境工作考评是绩效工资的重要考评依据,相关工作内容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各责任科室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交相关考评或督查文字材料,确保我局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优秀成绩。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全省商务系统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
(一)优化创新创业的投资环境。尊重企业主体地位,着力解决企业办事难、项目推进难等问题,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努力提高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二)营造便利高效的贸易环境。加强制度创新,优化办事流程,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相待,有效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三)建设规范活跃的消费环境。积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加强产销衔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精准调控增强市场保供能力。
(四)打造重诺守信的政务环境。强化“四个意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面提高全省商务系统公信力,展现新时代全省商务系统干部新形象。
重点任务。
(一)为投资客商提供便利服务。多渠道征集我省十大生态产业招商项目,编印全省重点招商项目册。针对不同的招商活动和展会特点,单独编印针对性强的招商项目册。重点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活跃区域,策划组织重大招商推介活动,深入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充分利用兰洽会、文博会、药博会等重大节会活动和省外境外专业展会平台,有效开展内外联动招商。(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二)做好重点企业跟踪服务。落实“三重”“三一”工作要求,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立清单管理制度,组建专门班子、明确包抓领导、责任单位,提供“全程式、跟踪式、保姆式”服务,完善“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工作机制。用好全省招商引资项目综合管理软件系统,从项目签约、筹建、证照手续办理、生产准备、投产经营全过程实行跟踪服务。督促市县政府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领导包抓责任制,确保项目落地实施。(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三)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梳理汇编国家、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强与省直部门工作衔接,推动项目承接方积极落实和用足用好支持相关产业发展的各项财税、金融、土地和奖励政策。广泛宣传我省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四)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流程,落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等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登记。对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事项,审批时间由45-9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进相关制造业及服务业等在我省对外资开放。(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五)优化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机制。将内外资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对待,按照“谁招商、谁负责”和“谁签约、谁落地”原则,强化市州政府主体责任,保障土地供应、基础设施配套、金融信贷等要素供给,促进项目顺利建设。对跟踪发现和客商反映的突出问题,设立台账,督促有关部门和市州政府尽快解决。适时召开座谈会,不定期向客商反馈有关情况,直至反映的问题解决销号。(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六)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将企业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已下放市州)、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进出口许可证办理、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等,在企业提交的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统一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办结,而后再补齐相关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对帮助企业向商务部许可证事务管理局更新申领电子秘钥的,通过提前告知服务使企业办理业务,1天办结,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牵头单位:厅外贸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省贸促会)。
(七)改进口岸通关服务。落实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具体要求,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对进出境货物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深化通关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口岸通关流程、收费和意见投诉服务“三公开”工作,清理规范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不合理收费,20xx年实现通关准备、货物提离时间压缩三分之一。(牵头单位:省口岸办,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保20xx年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省口岸办,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九)强化平台企业服务。依托口岸平台引进运营企业,落实好进境粮食、木材、水果、肉类等指定口岸扶持政策。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省内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市场开拓、通关、运输、保险、外汇、退税、融资、认证等集成式供应链服务。围绕完善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舌尖”的服务链条,积极建设冷链设施,开行农产品冷链物流班列和市州专列,保障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外贸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加强产销衔接服务。引导各市州创新方式办好“消费促进月活动”,保证重要节假日市场价格稳定、货源充裕,优化消费环境。积极发挥内贸流通企业联盟作用,每年赴发达地区举办2-3次大规模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定期收集研究并及时发布重点市场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特色产品展销会,培育农产品企业(市场)外贸功能,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场建设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一)大力规范市场秩序。聚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销售、家庭服务、成品油流通等关系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违法违规问题易多发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不正当竞争、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保护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适时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抽查频次,提高精准监管执法效能,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建设商务领域诚信体系。(牵头单位:市场秩序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二)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阳光行政,通过商务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依法惩戒因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的失信行为。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坚持动态分析、实时监控。(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严格落实“十不准”要求,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围绕实现“亲”的目标、坚守“清”的底线,加大督查力度,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政务环境。(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四)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能力。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帮扶形式,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活动,深入市州、企业和项目建设工地,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不定期组织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方、企业负责人、相关园区,对各相关单位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培训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全力推动商务发展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顺利实施。(牵头单位:政研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五)完善评价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从商务发展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统计入库、资金到位、形象进度、投资完成、配套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投资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严格落实月报告、季分析制度,分半年度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年度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年度考评范围,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结果运用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政研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厅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市州商务局、经合局(招商局)、兰州新区商旅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省商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政研室,具体负责问题受理、任务分解、督办通报等日常工作。省贸促会、省经合局也要成立工作机构,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领导。
(二)拓宽投诉渠道。设立全省商务系统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邮箱号:
[email protected]。
),统一受理问题线索,定期汇总分析,及时转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接受客商及群众投诉,了解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省商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凡实名投诉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需进一步核实、研究解决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回复渠道与反映渠道相同。
(三)强化监督问责。对举报的问题,采取明查暗访、信访核查、常态化检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定性。对企业反映的有关发展软环境方面的问题,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对因服务企业不优、工作效能不高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中层梗阻、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经查实后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追责,对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钦政通〔20xx〕37号)的要求,为确保我局负责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任务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以建设“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为总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解决对商贸企业实际困难、问题,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公平、稳定、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商贸业经济增量提质、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商贸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
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和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满意度排到全区前列,推动我市商务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研究起草我市促进进出口贸易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等新的政策措施;梳理并协调解决我市商贸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争20xx年全市外贸进出口增长13%左右,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
(一)调查摸底。组织开展我市商贸企业情况调查,召开有关工作部署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掌握我市商贸业总体发展现状,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剖析问题和原因,形成调研报告。(完成时限:20xx年4月中旬)。
(二)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总体方案和专项工作方案。根据钦州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要求,制定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方案和服务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时限:20xx年5月中旬)。
(三)梳理问题,精心服务,跟踪帮办。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落实责任,限时落实解决,对需综合协调解决的问题,提交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领导小组相关专项工作组解决。
(四)总结汇报。对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服务业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汇报材料,报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领导小组。
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提高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认识,进一步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意识。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我局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的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订帮扶措施,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企业沟通联系制度。定期沟通联系企业,责任领导和科室每个月需走访或电话联系对应企业1次以上,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企业进行帮扶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专责小组、各科室需按要求将服务工作实施推进情况、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服务活动中的好措施、新成效、新亮点等报送信息组,信息组整理后上报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三、
职责分工。
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流程再造。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切实厘清省、市、县三级审批事项和类别。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机制,探索推行重点项目模拟审批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1.积极落实已出台优惠政策。针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地”不够的问题,特别是“三个大幅度降低”落地情况,创新政策推送方式,增强政策透明度,细化实化每项政策、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和落地时限,推动各项惠民利企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2.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制定年初检查计划,必须检查的要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坚决防止反复检查,真正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做好对规模以上企业检查或处罚前备案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目标要求,制定各行业实施的操作方案、具体办法,并要明确时限要求。归集整理各类主体的信息,建立信用档案。依据信用“四张清单”,确定各行业红黑名单。制定行业标准格式的信用承诺,和服务对象签署并公示。建立奖惩、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机制。开展信用政策的解读和培训,通过省级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的联合奖惩案例数量不少于1例,各有关单位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报“双公示”信息。(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四)共创营商环境协同力。
1.继续提高对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营商环境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省市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组织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市软环境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2.开展多形式、广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集中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每月上报市软环境办1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信息,积极向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刊发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信息,全年不少于2篇。(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3.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大力开展“五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贯彻执行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和指导好本系统政务服务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参加全市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和维护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
4.持续深化“放管服”及“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努力实现“无差异、均等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部署和《市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及“只跑一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提升高频事项服务水平。高频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5.统筹推进各项政务服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6.抓好“数字政府”建设。制定内容详细、通俗易懂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按照政务大厅的统一要求印制成册,供办事群众查询和领取。许可事项标准清晰,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不存在模糊性表述或兜底性条款。积极配合上级完成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发和利用。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7.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干部队伍管理。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规范执法行为”等内容向全市企业和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8.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落实。健全重点项目包保、服务秘书工作,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项目建设动态,研究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实际困难。按照《百名机关干部助力百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活动。(责任科室:科技产业办公室)。
9.加大涉软问题线索查办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辟涉软案件线索,加大涉软案件查处力度,对典型涉软案件加大曝光力度,自查涉软问题(案件)不少于1件。严格落实服务责任,把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效果不好以及推诿扯皮不作为、懒政怠政慢作为、吃拿卡要乱作为当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严肃问责。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对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追究责任。(责任科室:纪检办公室)。
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突出特点特色,研究“一招鲜”改革举措。(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为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责任科室科长为具体责任人。牵头科室为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工作。
2.责任科室要按照方案分工,落实好各项工作。职责分工有交叉时,排序第一位的责任科室负责协调落实,要积极主动与其它科室做好沟通,各科室要做好配合,禁止推诿扯皮,不作为。
3.做好阶段性。
总结。
行政审批办、法制科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篇工作信息3月、6月、9月、11月20日前向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软环境办公室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次软环境案件查办信息。
4.各责任科室要不定期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档案材料,创新工作方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
为全面贯彻x市、x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x市、x县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我们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来宾市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凡企业在其他乡镇能办到的,在我镇也应能办到,企业办同样事项在我镇跑办次数少,办结时限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各级干部为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4、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深化“平安xx”建设,提高社会安全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企业投诉的行为,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一)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梳理“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梳理归集,减少群众办事环节,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让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办事。
(二)打造宜商宜居的城乡环境。
1.营造良好文化氛围。通过第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契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通过广告牌、宣传栏、板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三是定时清运。一些工作量较小、卫生基础较好的村,配备相对固定的清运设备,定时进行垃圾的集中清运,做到日结日清。
3.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就业、社保、教育助学、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六项便民服务落地,力求村民办事不出村。
(三)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建立村级巡逻队伍,加强日常巡逻,严厉打击赌博、盗窃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联合综治办、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形成合力,力争最大程度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2.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联合药监所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及各药店的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按照工作要求,成立镇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参照市、区做法,成立专门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干部职工作风整顿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科室、岗位和责任人。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督导,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共同推动全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五)加强统筹协调。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做好本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检查、通报、总结,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县商务局在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主要涉及市场开放度指标。该指标评价调查方式和方法主要是统计分析和数据对比,主要涉及指标有实际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对外投资等。为全面做好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落实《县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职责分工》通知的重要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资金到账,着力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商务发展核心,以优化企业服务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落实商务惠企政策,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促进自主开放进程,落实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努力推动投资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增强吸收利用外资的竞争力。力争实际利用外资和外贸进出口指标实现新突破。
(一)认真落实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工作。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落实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二)做好“外商服务大使”工作。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围绕当前外资工作的难点、热点和影响外资持续稳定发展的痛点、堵点等问题,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制、信息传导机制及咨询和问题解决机制,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贴心服务。
(三)深入调研,与企业开展面对面交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深入外资企业、外贸企业,宣传解读国家省市政策,收集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涉外单位层面能够解决的,协调相关单位解决;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提请市商务局研究;需省级层面解决的,积极争取省商务厅帮助协调解决。
(四)持续做好涉外政策推送宣讲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标准化要求,对于服务对象面广量大的工作,建立有效的制度供给,全面梳理汇编中央和省、市涉外政策,加强涉外扶持政策推送,会同涉外单位分片分期开展政策宣讲培训,政策资金类做到公平、透明、简便、可查询;政策服务类做到推送全覆盖,切实帮助企业学好用好各级各类涉外扶持政策。
(五)加强对外商投资重大项目的调度。对重点外资项目、外资企业实行专项台账管理,分别建立静态和动态管理台账,建立外企项目、外资企业沟通联络“直通车”,强化对重点外资项目的调度督导,力促签约项目升级落地、在建项目外资到账。
(六)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化解。健全外商投诉争端调处机制,对外商投诉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属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厘清责任,勇于担责;属于企业之间的纠纷,努力协调,妥善化解。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实施。成立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外资科、外贸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常态工作,要求各科室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具体的惠企优企举措。
(二)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在派出招商骨干人员赴浙江省桐庐县学习的基础上,组织业务人员到上级部门和先进地区学习招商引资利用外资、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对标全国发达省份和地区,寻找差距,更新理念,总结经验,全面提升了改善营商环境的标准和水平。
(三)严格纪律要求。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禁在执行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中“打折扣”“设路障”;严禁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搞形式主义、推脱责任;严禁在惠企优企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或设置不合理前置条件;严禁在涉企服务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严禁其他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国家“一带一路”提供的有利时机,大力做好我县营商环境的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外商投资接洽会、项目推介会等方式,让外界更加全面的了解我县的发展和优势。同时,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典型经验宣传,全方位总结和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好做法、新成效,及时听取企业、行业协会等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宿发〔2016〕24号)、《“新常态下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宿办发〔2017〕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公正、稳定、高效的营商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豫提供有力保障。
(一)构建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程序制度,完善关于表明身份、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送达、执行、时效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各项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同时,要将制度文件通过公示栏、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2.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各执法部门要建立和优化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结合执法实践,对执法幅度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防止执法的随意性,遏制“人情案”“态度案”等问题。对于行政处罚,应当明确规定适用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和停止执行处罚的具体情形;对于行政许可,应当明确规定适用撤回、变更、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具体情形;对于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执法行为,应当根据法定裁量因素,结合酌定裁量因素作出具体规定。
3.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各收费主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将收费清单向社会公布,做到明白收费,凡未列入的收费项目,禁止收费;经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应当按照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摊派,不得强迫行政管理相对人捐赠、集资、赞助,购买指定商品,加入收费性质的学会、协会,订阅报刊、刊登广告等。
4.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各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制度,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其他行政执法案件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由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法制工作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将执法的依据、程序公之于众,并告知当事人相应的申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推动执法行为全时段全领域公开透明。同时,涉企检查处罚要严格执行备案制度,要按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软建办备案。
(二)构建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四公开”和“三项制度”,将本单位权力事项、办理时限、流程、条件,收费标准、依据,服务承诺及咨询电话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制作成办事指南置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供群众查阅;设置动态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开公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申请公开事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还要通过报刊、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向群众承诺。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相关部门要推进政务云审批改革,创新“互联网+”政务新模式,促进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优化审批模式,推进“并联+串联”审批模式,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深化“多评合一”试点,组建“多评合一”窗口,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深化工程建设“思而学教育合”改革,实现一窗受理、同步办理、限期完成、统一发证。
3.落实服务承诺制度。“窗口”服务部门要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单式收费、一条龙审批、一场式交易”五个一机制,深入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延时服务制、ab岗等制度;开展“微笑服务月”、双“十佳”评选等活动,不断强化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激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4.优化帮办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两访两帮”“百名干部帮百企”“我为企业办实事”等活动,推动各相关单位深入企业、项目建设工地、园区倾听企业呼声,办企业之所需,解企业之所困,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组织企业负责人、项目投资方、相关园区对各帮办单位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相关帮扶单位及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改进方法,切实提高帮办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构建重信守信的信用环境。
1.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研究信用产品行政管理需求、市场需求、区域性需求等,制定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用计划;按照“应归尽归”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记录、数据归集标准,落实数据归集工作;出台信用产品应用相关制度,建立科学、统一的信用评价模型,推进信用信息有效、合理、规范运用。
2.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以及《宿豫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梳理和目录上报与公示工作,按照规定标准、规定渠道、规定时间落实好“双公示”工作。
3.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生产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
4.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严肃惩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等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行为;严肃惩治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依法平等保护所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构建风清气正的作风环境。
1.拓展监督举报渠道。实行“经济110”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客商及群众投诉;建立微信公众号,搭建随手拍、微视频举报平台;加强与“12345”联动,及时查处网络问政中暴露出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设立“软环境监测点”,定期发放问卷调查表,多层次、全方位收集社情民意,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软环境建设情况的意见、建议。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对违反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规定和行政审批服务质效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全方位督查机制。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浮拖”等不作为、不善为、不快为问题,开展懒政怠政专项治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3.严格实行问责追责。健全涉企投诉快速受理和查处机制,对企业反映的发展软环境方面问题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对因涉企帮办不力、服务企业不优、工作效能不高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中层梗阻、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经查实后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追责,公开通报曝光。
自2017年5月6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实施阶段(5月6日至5月31日)。
1.制定方案。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部署落实。(时间安排:5月6日-5月10日,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2.开展收费清单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将收费清单向社会公布,做到明白收费,凡未列入的收费项目,禁止收费。(时间安排:5月11日-5月31日,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3.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结合收费清单宣传月活动,同步开展;要将本系统、本部门惠民、惠商、扶持等政策向特定服务群体进行宣传,并做好解释和帮扶工作。同时,要将政策内容及适用范围报送至区软建办。(时间安排:5月11日-5月31日,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4.开展企业难题集中化解月活动。根据帮办服务实际情况,深化“进一线、查问题、办实事”活动。(时间安排:5月11日-5月31日,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二)推进落实阶段(6月1日至12月20日)。
1.开展帮扶成效检验月活动。组织对“进一线、查问题、办实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服务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问责,并予以曝光。(时间安排:6月1日-6月30日,责任单位:区软建办、区“三服务三促进”办公室、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办)。
2.开展规范执法整治月活动。对执法程序制度、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执法公示制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严肃查处执法主体不适格、程序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等执法不规范行为;遏制暴力执法、越位执法、趋利执法等问题;杜绝态度案、人情案和关系案。(时间安排:7月1日-7月31日,责任单位:区软建办、区法制办)。
3.开展优化服务督查月活动。通过走访座谈、实地查访、随同办事、模拟办事等形式,对各部门、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承诺制度落实、文明用语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公开曝光。(时间安排:8月1日-8月31日,责任单位:区软建办、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办)。
4.开展违规收费行为治理月活动。组织对各部门、单位及社会团体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杜绝乱收费,指定服务、捆绑服务,违规强制入会、摊派会费等问题。(时间安排:9月1日-9月30日,责任单位:区软建办、区法制办、区物价局)。
5.开展政策知晓率测评月活动。通过走访、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服务对象政策知晓率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全区排名通报,对知晓率低的单位通报批评;同时,在活动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督查发现涉嫌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从源头上杜绝截留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时间安排:10月1日-10月31日,责任单位:区软建办、区民意访评中心、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办)。
6.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月活动。组织对信用信息记录、数据归集、“双公示”、失信惩戒等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拓展应用,积极营造诚实、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时间安排:11月1日-11月30日,责任单位:区软建办、区信用办、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办)。
7.开展帮扶工作考核月活动。组织对“三服务三促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对在帮办活动中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服务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问责,并予以曝光。(时间安排:12月1日-12月20日,责任单位:区软建办、区“三服务三促进”办公室、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结合新的情况完善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工作成果;要将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转变作风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归纳梳理,“固化”下来,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12月31日前,将方案、过程性资料及成果按目标任务分类归档后报送至区软建办。(时间安排:12月21日-12月31日,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发动,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要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地宣传报道活动成效,及时推广在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力推进、务求实效。对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要紧抓不放,跟踪督办,直到企业、群众和社会满意为止;对在活动中马虎应付、敷衍了事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要从严处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0〕34号)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与促进“六稳”工作、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相结合,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10+5”行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落地率达到70%以上,争取一批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获得省市层面认可。全县综合信用指数排名在全市只进不退,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力争进入全省前50名。
1.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按照全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完成)。
2.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参照市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建立健全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确保高效运转。(县委编办牵头,发改科技局配合,6月底前完成)。
3.加强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培训。司法局要开展送《条例》到街镇部门、园区、企业,宣传解读活动不少于12次。积极参加省市或邀请市上专家开展贯彻落实《条例》等培训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各有关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宣传活动,全年各不少于1次;要提高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及时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4.健全营商环境工作制度。按照《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和《榆林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修订我县考核办法和制定出台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作用,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可预期性和获得感。(发改科技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
(二)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
5.围绕目标导向扎实开展工作。按照“挖潜提升、巩固成果、补短强弱、狠抓漏项”的分类推进思路,围绕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50名的目标,对标中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夯实各牵头部门营商环境评价一级、二级指标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6.通过复制先进经验带动工作创新。持续抓好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在我县的复制推广工作,确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中各项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复制推广。对标中省市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标准,审批局、税务局、不动产局、市场监管局要分别培育1项获得省级层面认可的工作亮点。(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年底前完成)。
7.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企业满意度调查,评价和调查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三)着力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
8.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60号)要求和市县同步、事项对应、上下协同的原则,对办理条件相对简单的事项要尽快全面移交;审慎推进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尤其带有制约性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事项的划转工作。健全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审管协同推进。(审批局牵头,各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9.大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出台我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市场监管局、审批局牵头,各部门配合,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年底前全面实现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1.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完成)。
12.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0年版)和全省统一部署,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推动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审批局、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3.狠抓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以使用需求为导向,4月底前全面打通数据壁垒,完成事项梳理录入;9月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可办,不少于200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审批局负责,9月底前完成)。
14.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按照市上统一制定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市县同步开展的原则,制定出台单部门、跨部门事项各不少于20项的目录清单、办事指南,7月底前全面实施。(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完成)。
15.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对接联通工作。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6.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作。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等行为,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保障政务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安全,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供大数据支撑。(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7.加强街道(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方便群众、集约整合的原则,充分利用街道(社区)服务大厅既有场地和设施,将残疾证申领、流动人口婚育等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老人优待证等事项延伸到街道(社区)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密集的服务网点、终端或通道。市审批局6月底前编制完成街道(社区)办理事项参考目录(原则上街道和社区办理事项分别不少于20项和5项)。我县要确定银州街道办和至少1个社区作为试点,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项授权、确定办理人员、再造办理流程等保障工作。(审批局牵头,银州街道、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9月底前完成)。
18.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按照“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的思路,灵活采取网上评价、扫描二维码评价、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充分倾听企业和群众意见,改进政务服务质量。利用市审批局制定出台的全市“好差评”工作方案,明确“好评”激励机制和“差评”纠偏整改时限、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审批局负责,9月底前完成)。
(四)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19.创新企业开办(注销)服务。企业开办实现3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6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探索开展企业电子印章生成和应用。(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0.继续优化企业水电气服务。深化“互联网+”服务,持续提高水电气供应的可靠性和费用的透明度指数。进一步优化报装流程,所有涉及报装的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推行线上“不见面”、线下“最多跑一次”服务;全面取消线下报装“申请书”,水气报装材料压缩至3件以内。全面推行小微企业电力接入“三零”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用户报装容量,试点区域提升至160kva;小微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低压项目、高压项目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和20个工作日以内;其他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分别压缩在35个工作日以内和50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城区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发改科技局、住建局、水利局牵头,交通局、公安局、供电局配合,9月底前完成)。
21.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模式,推行“个人土地出让价款补缴”纳入一窗受理;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业务一周办结率提高到90%。(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22.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质量。完善和推广“易信贷”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积极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高于1.5%。持续优化企业信贷办理时限,在2019年的基础上再压缩8%以上。全力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力争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探索建立“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金融办牵头,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人行米脂县支行配合,持续推进)。
23.大力推进纳税便利化。压缩办税时限,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3小时以内,出口退税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贯彻落实个税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税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完成)。
24.稳步提升跨境贸易服务。全面推行进出口单证“容缺办理”、当场办结;年底前实现企业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自理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1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一窗口”报关报检100%全覆盖。深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无纸化审核审批、无纸化退库试点工作。(工贸局牵头,审批局、人行米脂县支行、税务局配合,年底前完成)。
25.抓好企业运行降成本工作。全面落实、用足用好中央和省市县内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政策,重点抓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等方面工作;继续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对存在分歧的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26.持续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在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和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7.提升投资便利化服务。制定投资便利化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并实时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拜访、对接工作动态信息库,开展招商引资服务质量评价;及时向来米投资企业提供煤价、水价、电价、气价等市场要素信息;随时掌握外来企业投资动态和遇到的问题,及时解答企业疑惑,缩短招商引资洽谈落地时间。(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街镇、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8.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督导服务。着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推行“一个企业(项目)、一个工作组、一套督导服务措施”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着力解决企业经营、项目落地中的难题。(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牵头,相关街镇、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9.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方式融合,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和“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建立联合抽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统一编制工作细则和指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重点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全覆盖。(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30.打造阳光透明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全面推行目录内公共资源统一进入中心交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招投标领域全过程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31.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基础建设,完成个人信用数据专题库建设;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领域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形成“逢办必查”长效机制。全面推广运用“桃花分”,大力推进“信易+”惠民便企工作,全年新增不少于2个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和完成“信易+”应用任务。加强诚信宣传,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场次信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32.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制定本部门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年底前实现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目标。
33.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
34.加强督查调度。营商办要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按月调度分析、季末总结评比,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要按季度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对确定的典型问题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xx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x纪发〔2022〕1号)和《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和商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和省市统一工作部署,着力优化商务系统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为企服务、营造文明和谐的法治社会环境。
一、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显著成效
市商务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现“保七争三夺第一”的工作目标,以提质升位为核心全面推进商务工作,成功筹办首届x新文旅商务节,狠抓产业链招商、全力以赴稳外贸稳外资、多措并举促进消费,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
——商务指标实现新突破。商务系统承担的4项重点经济指标,今年增幅排名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1年,引进内资到位xxxx亿元,增幅xx%,增幅排名全省第二位,全年预计完成xxx亿元,增幅xx%。2021年,实际利用外资(商务部口径)完成xxxx万美元,同比增xxxx%,增幅排名全省第一位。限额以上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同比增长xxxx%,增幅排名全省第一位,全年预计增长xxx%。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xxxx亿元,同比增长xx%,增幅排名全省第二位,总量和排名均超历史最好水平,预计全年完成xxxx亿元,同比增长xxxx%。
——招商引资扎实推进。嘉寓集团氢能产业基地、徐工集团高端智能化除雪装备产业基地、远景集团智能风机总装基地等一批规模体量大、科技含量高项目相继落地,推进了我市重点产业的延链、补链、强链,进一步推进我市与京津冀等重点地区开展深度合作。
——消费引流平台迅猛发展。通过打造、借助有影响力的节庆活动吸引域外人流,以节兴商、以节聚势、以节兴市,通过成功承办首届xx文旅商务节暨第十六届xx·xx玛瑙节系列活动,引进草莓音乐节、中国国际飞行器设计挑战赛等大型活动,吸引和邀请域外消费者来x,拉动住宿餐饮、旅游购物等消费。
——商贸市场呈现新气象。积极推动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围绕改善购物环境、提高服务功能、提升商业品质,指导东市场、花园市场等传统农贸市场全面升级,改造后,商户数量和营业额均显著提升。促进鑫维玛瑙城和福光玛瑙战国红市场等商贸市场融入新业态,商户均逐步开通电商直播渠道,营业额大幅增长,其中福光玛瑙战国红市场每逢集中交易日线上交易额就达xxx万元,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长约xx%。
——县域电商又获新平台。继2020年xxx县获评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后,今年彰武县成功获批2021年度国家级示范县,使我市成为全省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国家级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覆盖城市,并可为xx县争取国家扶持资金xxxx万元,这将为我市县域电商长远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开发区建设实现提格升位。今年xx工业园区、xx市煤化工产业基地成功晋升省级经济开发区并分别更名为xx海州经济开发区和xx新邱经济开发区,这两个园区的晋升使我市的省级开发区达到x个,这标志着我市在实现“十四五”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目标(即实现每个县区有1个省级以上开发区)的道路上又跨出了坚定的一步。
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市商务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在局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充分认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推进商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细微处做起,推进商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在全局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学习力度,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学习,将学习《xx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及各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学习,要求职工干部熟悉并掌握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条例,并主动签署《营商环境建设承诺书》,增强责任意识,维护好政策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立足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参与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作风转变、提供优质服务,以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完善政策措施,为投资企业提供良好环境。在全力争取上级支持,落实好优质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政策的同时,积极宣传落实2020年新出台的《xx市关于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意见》(x委办发〔2020〕5号)和《xx市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办法》(x委办发〔2020〕6号),为吸引更多项目落地、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具有xx特色的投资环境。并且出台《2021年xx市“双招双引”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有效地指导了各县区有序开展招商工作。三是积极支持企业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引导企业主动抢抓市场机遇。针对xx市重点发展产业,积极对接相应的全国和区域性商会、行业协会,寻求支持和合作。利用展洽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市场。组织德尔汽车、福壹实业等超过100户次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中东欧国家采购对接会、跨过采购洽谈会等,不断接洽客户,帮助企业获得意向订单近亿元,拓展了国际市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四是全力做好涉外管理和服务工作。重点抓好严防新冠疫情境外输入,积极服务涉外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领事保护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县区、园区、企业开展外事政策培训服务基层活动,加强外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稳妥完成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文化领事一行访问我市受捐学校工作,与省对外友协联合举办“感知中国·魅力xx”非洲留学生xx行活动,不断拓宽我市对外交往渠道。
(二)建立长效机制,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全力提高工作效能,严格落实市商务局自身制订的制度性文件:诸如《xx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xx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x商发〔2022〕1号)、《xx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度》(x商发〔2021〕16号),里面包括《xx市商务局行政行为否定备案制度》等10项制度、《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实施内部审查工作程序的通知》(x商发〔2017〕184号)、《xx市商务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优化准入服务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x商发〔2018〕72号)。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公平营商创造条件。2021年末,我局集中对建国以来所有制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文件进行废止和修改,并将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在市公平竞争审查专栏网站上统一公示。
(三)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县区、联系企业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商务部门法定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定期走访企业、联系企业,把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不定期地组织企业参加省商务厅、市商务局举办的“商务大讲堂”,让企业及时了解国家、省有关政策导向和国际、国内市场前沿信息。扎实开展与“千千结”结对村共建,深入村集体经济企业研究长远规划、利用商务职能帮助招商引资、农村电商发展、对接农产品市场,谋划乡村振兴工作,通过开展讲党课、义务植树、赠书、捐款、创城宣传等活动,推进交流互动,进一步提高了互学互帮互促水平。
(四)落实限额以上企业项目管家制度。按照全市项目管家覆盖限额以上企业的要求,市商务局牵头建立了限额以上流通企业项目管家制度,并及时根据限额以上企业调整情况对项目管家进行更新。目前,全市限额以上企业xxx家,由各县区商务部门配齐项目管家xx人,定期到企业走访对接,及时梳理项目管家台账。组织各县区商务部门制作项目管家公示牌,张贴在各企业。
三、积极帮服企业办实事
(一)多措并举促消费
一是搭建平台活跃消费市场。聚焦重点领域和新兴热点消费,以“全民乐购 约惠xx”为主题,组织汇聚购物节、xx优品展销会等大型活动xx场,涵盖购物、餐饮、生活服务等业态的240余个商家参与促消费,直接拉动消费近xx亿元。搭建异业合作平台,加强政商银企联动协同,发放刷卡消费补贴约xxx万元,极大活跃了我市零售、餐饮市场。二是行业引导加快商贸业态升级。推动新玛特、大润发等大型零售业态向复合型、体验型转变,形成“商品+服务”并重的模式,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推动餐饮业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开展了美食评选及“优选饭店”推荐活动,认定了“xx八大美食”,评选出xx家“优选饭店”,形成特有的xx美食品牌和固有的xx美食印象。引导绿色餐饮创建,推荐宝地温泉度假酒店、禧雁之约酒店创建xx省5a级绿色餐饮企业。三是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组织我市电商企业积极参与2021全省网上年货节活动、省第二届电商直播节等线上活动,有效推动了消费升级、潜力释放和供应链对接。重点培育了x蒙县十家子直播基地、九美电商直播机构等xx个电商直播机构。其中,xx短视频直播基地、团异电商基地成功获评省电商直播示范基地。推动传统消费与“互联网”相融合,引导实体商业数字赋能和理念创新,不断拓展电商在消费领域应用场景和服务领域。四是促进家政等服务消费提质升级。评选出我市家政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先进企业、优秀家政服务员,组织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活动,组织人像摄影企业参加省星级评定,我市“龙摄影”获评省“五星级”摄影企业。
(二)充分发挥“商务服务员”职责。
一是为全市重点外资企业配备商务服务员,成功推动正大畜牧、劲达机械、远顺风力发电、力劲增资等重点外资项目。二是建立外贸数据直报、重点企业工作台账等外贸调度机制,及时了解企业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协调海关、税务、外汇、信保,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进解决企业通关一体化、出口退税、收付汇、信用保险、融资等实际难题,促进企业稳订单,快速发展。
四、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一网通办”要求
我局认真落实《xx市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本部门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在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细化责任目标、工作措施,并积极推进。2021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累计办件量92件,其中新办xx件,变更xx件;《境外投资备案初审》累计办件量x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核》总办件数xx件,其中变更xx件、遗失补证x件、新设立审批x件。我局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按照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各项工作和“一网通办”相关工作。
(一)依据xx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局窗口以一体化平台依申请(6+1)类事项为基数进行梳理。商务局可容缺受理事项一共x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核准、成品油资格信息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扩建迁建审批、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方案审查、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
(二)根据全省“一网通办”的工作指导要求,xx省一体化平台事项库维护常态化。一是依据《xx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事项库维护通知精神》文件,先后多次对计时环节、申报材料及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目录,做到详细逐条逐项的精准维护。二是办事指南内容标准化。按照营商局工作要求,做到事项分类为无差别受理、可容缺受理, 事项名称、审批时限、申报材料、网办深度等做到省市县统一。对办事指南中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来源或出具单位、申请材料数量要求、申请材料类型和形式、办理流程、到办事现场次数、表格及样表下载等要素信息进行逐项检查。特别要对办事指南中的网办地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跳转地址准确可用。行政许可类事项的承诺时限压缩比例达到84%以上,压缩平均跑动次数达到0.22以下,网上办理深度6级和“零跑动”事项比例达到80%以上,行政许可类事项即办件比例达到50%以上。三是针对“一网通办”数据共享指标要求,对xx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及xx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做到了精准维护。完成了政务事项目录中的供求信息、需求信息及其他信息目录编制及目录数据的挂载工作。其中目录挂载完成数量16项;库表挂载完成数16项,百分百完成任务指标。四是对各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依据营商局下发的新的模板格式逐条逐项重新做了修改和完善。五是保质保量完成我局电子证照录入系统工作。
五、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局开展对《行动方案》和《xx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条例》的学习研讨,挖掘各领域典型人物和经验成果,开展推广宣传,凝聚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做好服务、转变观念。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县区、联系企业制度,要求全局职工干部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找准定位,转变观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组织机关干部到县区、到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三是管理规范、便民利民。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及时调整更新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两项政务服务事项作为重点关注的涉及权力运行的业务,加强规范化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推进“互联网+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有序开展网络系统政务服务,提高商务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四是有机结合,促进发展。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全局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工作紧密结合,以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为宗旨,以促进外贸进出口指标、内贸消费指标的稳步增长为目标,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确保全局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在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快形成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举措。
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工作规范,增加执法公正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政问题的产生。
(二)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企业。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促进依法办企。组织律师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为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鼓励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健全公司律师参与投资风险评估、决策论证等工作机制和平台。组织开展律师重点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升律师服务企业水平。
(三)加强企业经济活动的公证服务。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争议解决等过程中有关合同和保全证据等事项的公证服务,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公证机构主动配合银行等相关部门,为企业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股权质押等提供公证服务,帮助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
(四)强化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分析研判、联动调处、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对企业排查的矛盾纠纷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定纷止争。积极拓展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渠道,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基层社区等单位和组织在化解纠纷、平息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社会矛盾调解大格局,及时便捷、优质高效化解纠纷。
(五)积极做好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提高企业员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应援尽援。在坚持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通过调解促成企业和员工和解,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六)深化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开展“企业发展·法治护航”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指导民营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开展以案释法,帮助管理层和员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三、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县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应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唐建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徐红玉同志担任,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三)强化协作配合。局属各股室、各律师事务所对照目标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完成好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任务台账,跟踪落实情况,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程监督,定期通报任务进展情况,加强监督问责。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主战场、便民服务的主力军、展示政府形象的主窗口。数据局围绕“产业项目建设年”“优良作风建设年”活动,以“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为抓手,全面实施“马上办、立即办、网上办、掌上办”,打破“数据壁垒”,推动数据整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一)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皖事通办”平台不断完善。组织县直单位、乡镇、村近300人动态调整27183个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100%,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事项的五端办理。进一步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颍上分厅上线的政务服务事项平均申请材料压缩到2.09个,平均承诺时限压缩到1.04个工作日。皖事通注册666651人,位居全市第一,上线特色应用55个,总访问量519.6万人次,其中高频服务数21个。“一门服务”不继优化。协调供电公司、供气公司、经开区、税务局等入驻大厅,现大厅进驻窗口36家,服务窗口121个,可办理事项1618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全年全县办件量1162620件,网上办件1157978件,网上办件率99.6%。今年新建7x24小时政务服务大厅,配备公安、税务、不动产、市场监管等单位自助服务设备21台,宣传推广7*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倡导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不断扩展。整合多部门业务流程,设置了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审批综合窗口,持续提升综合窗口服务能力,实现“一事跑一窗”向“一窗办多事”的转变。配合县经开区改革,在大厅开设“经开区窗口”,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基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长三角“一网通办”省、市牵头精品事项在我县的对接工作,期完成工作任务,开展电子印章、电子云签、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库建设和应用,已制电子证照11类、电子印章1998枚,梳理61个“办好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
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配合县营商办制定《颍上县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细化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具体任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提升行动方案》,落实完善新型政务服务“皖事通办”平台、大数据中心等8项措施。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按照《颍上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结合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第三方测评发现的,认真梳理积极整改,推进税务事项全部进驻,投资20万元上线预约叫号系统,改善了大厅的办事秩序。审批改革有序推进。按照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协调水、电、气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一门办理。项目服务全程优化。制定产业项目审批服务提速增效工作方案,配套制定《产业项目审批服务代办制实施办法(试行)》,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提前介入、代办帮办等举措,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加快了全县22个产业项目落地实施。大力推动“互联网+监管”。按照“应领尽领”原则,对照《省级监管事项清单》,县直各单位完成国家监管事项认领工作,认领率100%;按照“应编尽编”原则,完成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工作,编制率100%,各单位监管行为录入6554条,数据覆盖28.38%监管事项。
(三) 立足长三角一体化,谋划“数字颍上”
“数字颍上”规划有序推进。围绕长三角一体化认真编制十四五“数字颍上”规划。制定《关于加快建设“数字颍上”实施意见》,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项目管理更加科学。修订完善《颍上县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持续、科学开展信息化项目审核工作,评审通过7个信息化项目。重点项目持续推进。成功招标颍上县大数据平台项目,目前大数据平台建设有序推进,积极谋划政务服务大厅扩建,努力争取“城市大脑”项目试点。
(四)发挥数据作用,扎实推进防疫工作。
一是大力推动“安康码”推广应用。安康码申领152.1万余人,人均扫码核验次数6.03,为全县疫情防控提供了有效的数据基础。二是紧贴防疫需求,先后自主开发出10个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其中“复工企业预约申报系统”,共为74家企业提供了服务咨询和上门服务;“疫情防控在线填报系统”为巡查员们提供实时在线填报功能,极大地提高了巡查效率;三是在全市率先推广使用“安康码”。为企业防疫和复工复产提供安全技术保障;在全市率先通过“皖事通”发放消费券400多万元,促进市场回暖,提振消费信心。
一年来,我局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现有大厅面积有限,不能满足所有事项进驻大厅,“一门”无法实现;二是数据壁垒严重,线上线下服务融合还不够;三是全县信息化项目低水平、碎片式建设,尚未实现统筹管理。结合实际,谋划出2021年努力方向。
一是纵深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支撑,扩大长三角区域“一网通办”事项和范围,聚焦企业开办和注销、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等高频关联事项,推进全流程优化整合和信息共享,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积极与浙江省玉环市密切合作,探索跨省通办,在此基础上谋划,我县外出人员较多的长三角城市实现跨省通办。
二是积极创新“皖事通办”平台应用。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目录清单,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及时更新、线上线下标准统一。持续丰富“皖事通”特色应用,大力推动“安康码”民生工程落地落实。不断推广7x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使用,建立覆盖窗口端、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端、电视端的服务平台,让企业群众办事更省心。
三是全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推动县政务服务大厅扩建,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推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场所智能化建设,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向2.0的跃升;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改革,实现权力在监督下运行;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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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不断强化信息化项目管理。站在全局高度,高水平编制“数字颍上”规划,统筹谋划信息化项目,统筹使用信息化资金。上线县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推动信息化项目从立项到招标、建设、验收、使用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涉及全局的重点信息化项目由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实施,以减少新的“数据孤岛”和“数据烟囱”产生,实现全县信息化建设高水平、一体化发展,避免重复建设,确保数据安全。
五是大力夯实数字颍上基础。充分发挥“数字颍上”大数据平台作用,将全县新建信息化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完善梳理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打造全县统一、可信、可靠、安全、鲜活的“数据池”,实现全县数据资源统一管理,为推进“数字颍上”建设、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提供大数据支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医疗保障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调动和激发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性,推动我市营商环境迈入全省前列,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更快更好更方便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放管服改革工作,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和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服务模式,努力打造高效的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办事环境和优质的营商环境。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坚持改革创新、上下联动。坚持问题导向、纾堵解痛。坚持对标先进、长抓不懈,促进医保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达到一流水平,营商环境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任务目标。
(一)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和放管服改革要求。
1、简政便民,简化流程。
(1)取消各类非必要盖章及证明材料。凡通过医保系统能够获取的信息,无需参保人员重复填报、提供。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慢性病鉴定、市外转诊转院、异地急诊报销、异地居住备案手续时,取消所在单位(学校、居委会)盖章或非必要证明材料。
(2)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时,直接备案到居住地市(地级),不再选择具体医疗机构,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就医地任意一家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3)规范异地非联网结算医疗费用报销材料。参保人员在市外就医非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凭有效住院票据、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限转诊转院)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2、提速增效,缩短时限。
(1)缩短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时限。各医保经办机构在审核定点医药机构按时报送的结算材料后,及时做好结算。结算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2)缩短医保个人垫付费用报销时限。参保人员报销暂缓结算、异地非联网结算费用的,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要及时将报销费用打入参保人员账户。个人报销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2个工作日(涉及可疑票据需实地稽查或外地协查的除外)。
(二)扎实做好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工作。
落实缴费财政补贴政策,积极组织贫困人口参保;开展“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五减免”,25种大病专项救治、意外伤害、特殊药品扶贫医疗保险政策。
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与22家救助定点医院完善服务协议,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结合“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对经过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通过财政出资设立的“大病兜底资金”再次给予补助,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比例提高到90%、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确保绝大部分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三)切实提高协议管理服务水平。
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增幅调控”的原则,根据当年基金收支预算及上三个年度基金决算情况,在预留当年异地就医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控制风险储备金后,结合医疗机构级别和服务范围等因素,细化制定总控指标。
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查和暗访、举报查处等监管工作,加大对履行医药服务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经办机构每年开展专项重点检查不少于3次,对每家医疗机构至少开展2次实地日常检查。
(四)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覆盖面。
将符合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纳入异地结算管理范围,继续扩大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积极落实“三个一批(简化备案纳入一批、补充证明再纳入一批、便捷服务帮助一批)”要求,切实解决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和外地参保人员来我市医疗机构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覆盖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党组书记同志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为专职联络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认真梳理排查问题隐患,设立工作台账,将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细化时间表,督促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不出问题。
(三)强化督导检查。
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查缺补漏,着力解决医保参保人员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通过优化流程、减少材料、缩短时限、下放权限,全力为参保人员和定点机构提供方便快捷贴心周到的服务,努力提升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和社会满意度。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工作部署和省、州纪委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派出纪检组政治监督职能,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就专项检查惠企政策落实情况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督促***各乡镇、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营商发〔2021〕1号)和《**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营商发〔2021〕2号,部署要求,部室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及时精准直达市场主体,切实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提振企业信心、助推企业发展,为推进全县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21年6月至12月。
重点检查《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9个。
方面(共29条措施,详见《***纪委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任务清单》):。
(一)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推动“非禁即入”政策落实、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推进证照制度改革、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促进创新人才聚集、优化招投标服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化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二)优化市场环境,保障企业发展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优化登记财产服务、优化用水用电用气服务、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深化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提高金融服务便捷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纳税服务质效、降低物流成本、规范中介服务、降低用水用能成本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三)优化法治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安全共享应用、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立审执”提速增效、强化对涉市场主体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政策落实机制、完善督办整改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机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专项检查不划阶段、不分步骤,重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机制、补齐短板。
(一)督促全面自查自纠。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半个月左右时间,对照《重点任务清单》中涉及本部门任务,逐项进行深入自查自纠,掌握政策落实进度,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整改。纪委监委各相关监督检查室会同纪检监察组适时对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严不实、整改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收集问题线索。6月份,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公布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督促驻在部门用好现有投诉举报平台,广泛收集惠企政策落实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账,按规定进行办理。纪委监委信访、案管部门对2020年以来收到的相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及时分办查办。
(三)开展重点检查。纪委监委各相关监督检查室会同派出纪检监察组,深入问题较多、市场主体反映较为集中的部门和企业生产经营一线,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访谈、走访调研、暗访体验、电话询查、调查核实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查办。
(四)加大查处力度。紧盯惠企政策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发现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新官不理旧账”“微笑不办事,热情不服务”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对以落实优惠政策之名损害企业利益、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的,坚决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和案件一律曝光。
(五)督促建章立制。坚持边查边改边治边建,通过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惠企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巩固拓展专项检查工作成果。
(一)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要学透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发挥贴身监督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专班要抓好综合协调,及时汇总、梳理、报送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工作推进中的有关政策问题。
(二)专项检查要注重“抓重点、动真格、见成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简单看材料、看台账、看报表。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查处问题,推动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专项检查实行分级负责,各乡镇纪委要结合本地实际,比照省纪委监委做法,同步开展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委在抓好本级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做到上下联动、一体推进。
(四)从7月份起,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每月底前将开展专项检查进展情况(包括部门自查情况、线索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情况、查处问责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等)分别报优化营商环境专班,12月30日前报专项检查总结。
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xx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在自治县第三方机构组织的20xx年各市营商环境评估中,xx市荣获全县第一名。其中,xx港口岸营商环境也不断优化,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但与上海、广州等发达城市相比,xx港口岸营商环境还存在一些不足。
营商环境现状xxxx县于xxxx年xx月xx日开港,xxxx年x月xx日获批临时口岸开放,xxxx年x月xx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印发第xx号公。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告《关于广西xx港口岸扩大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的公告》,对外宣布xx港口岸正式扩大对外开放。
xx港口岸为国家一类口岸,xx港域目前由xx县、xx县、xx县等x个枢纽港县和xx港点、xx港点、xx岛港县等x个小港点、小港县组成。xx港域共拥有泊位xx个,泊位总长xxxx米,航道最大通航能力xx万吨级。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xx个,万吨级以下泊位xx个,现有开放泊位xx个。口岸营商环境工作成效:
一是推广应用多种申报模式,口岸通关效率不断提高。积极推行“提前申报”模式。企业进口货物在抵港前、出口货物在运抵监管场所前x天向海关进行申报,提前完成接单、税费处理等申报流程,非布控货物运抵即放行。x-x月,共完成“提前申报、货到验放”xxxx票。率先推广进口货物“两步申报”作业。企业不需要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信息及单证,可分成两步走,提高企业提货速度,减少货物在码头的滞留时间。x-x月推广应用进口“两步申报”报关单共xxx票,占进口报关单的xx.x%,应用数量和占比分别居于全县第一、二。xx港口岸xxxx年x-小时,小时;小时,小时。
二是简政放权,单证办理程序进一步优化。港口公司启用“一站式业务大厅”,在业务受理方面统一化管理,整合财务、港务港建费代收等多项功能,企业办理时间由原来x-x天压缩到xx分钟办结。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快速签发,引导企业原产地证自助打印和提供免费邮寄服务。xxxx年x-x月共签发xxxx份,签证金额x.x亿美元。精简监管证件。由原来xxx种监管证件精简掉xx种,精简比例达xx%。
三是智能查验,作业方式进一步优化。优化查验场所全程监控和查验作业全程记录机制,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查验陪同方式,推广查验货物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协助查验机制,简化现场查验流程。推广网上预约服务。车辆方与港方可以互相了解到港车辆的预约情况,便于车辆错峰和港方的提前组织,加快车辆装卸,提高货物运抵效率。
四是调减收费,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降低。自xxxx年x月x日起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移泊)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的收费标准分别降低xx%、xx%、xx%和x%;疫情期间,免除货物港建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收费标准分别再降低xx%。给予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集装箱执行优惠政策,免收码头汽车提卸箱费用,下调港内铁路专线至码头堆场的作业费,从xxx元/xxgp下调至xxx元/xxgp,免费堆存期由x-xx天延长到xx-xx天。
五是完善设施,口岸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大力推进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铁山港x#-x#泊位进港铁路已通车运营;持续推进铁山港x#-x#扩大开放验收工作,目前已完成航道锚地、码头泊位、后方堆场等各项设施建设,已于x月xx日通过预验收。存在问题部分收费标准依然较高。一是船公司收费标准高,如船代公司代征的thc码头操作费、船方文件费都是由船公司收取的,转嫁在外贸企业的费用成本中。二是xx港外贸业务量相比东南沿海港口较少,再加上人工成本等费用逐年增长,导致报关费用较高。
港口基础设施薄弱,现代化程度不高。xx港口岸港口建设相对滞后,港口规模偏小,目前万吨级以上泊位占全港泊位数的比例远低于全国沿海平均水平,现代化水平与国内发达港口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对策及建议。
加快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航道、泊位、码头等设施设备建设,尽快实现铁山港县3#-4#扩大开放及铁山港公共执法码头投入使用。二是加快推进口岸信息化建设。海关、港口、企业等多部门联动,优化各环节流程规范,加大科技投入、推动作业流程信息化、智能化,进一步缩短通关作业时间。
持续规范清理口岸收费。联合物价监管部门加强口岸收费清理工作,规范口岸收费企业收费行为。进一步向船代、货代、报关等相关企业宣传口岸提效降费政策,推动降低口岸部分市场调节收费项目。
加快无纸化项目建设。积极配合自治县商务厅推进中国(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港口岸通关物流作业无纸化项目建设。打造数据互联互通、业务高效协同的通关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舱单申报协同、理货作业协同、查验作业无纸化等功能应用。
持续提高货物通关效率。加大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不同申报模式覆盖面,加快货物通关效率,同时进一步优化通关电子化流程,提高报关的准确性,提高效率的同时降低人工成本。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鞍委办发﹝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制,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八)提高商事服务水平。将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纳入登记制度。把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放宽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业名称初审管理权限,“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适用范畴扩大至市域范围。全面推广审批事项“双告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一)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30日内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过程控制。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或行政执法机构考核、利益挂钩。健全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离、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查)批准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离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履行《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强化案卷档案管理和评查,建立企业回访制度,落实处罚案件问责制度,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舆论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投诉反映问题重大、久拖不决的问题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查办,限期办结。涉企投诉案件及结案情况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鞍委办发﹝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制,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八)提高商事服务水平。将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纳入登记制度。把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放宽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业名称初审管理权限,“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适用范畴扩大至市域范围。全面推广审批事项“双告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一)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30日内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过程控制。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或行政执法机构考核、利益挂钩。健全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离、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查)批准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离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履行《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强化案卷档案管理和评查,建立企业回访制度,落实处罚案件问责制度,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舆论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投诉反映问题重大、久拖不决的问题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查办,限期办结。涉企投诉案件及结案情况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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