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是一种反思和思考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需求和目标。在总结时,需要抓住关键点,突出重点,避免内容过于繁杂。以下是一些值得参考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家可以通过阅读和借鉴来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近年来,消费者的地位越来越受到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每年的3月15日被定为“消费者权益日”,我们抓住这个机会参与了一系列的消费者保护活动。通过参与体验,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并收获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与体会。
首先,我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参与活动中,组织者向我们传授了大量的“消费者权益常识”,例如合理消费,良心经营等等。通过这些知识的学习,我明白了作为消费者,我们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被商家欺骗。这不仅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整个消费者社会的负责。只有当广大消费者团结起来,共同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推动商家诚信守法经营,从而构建一个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
其次,我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行动。在活动中,我们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知识,更加需要主动行动起来。活动组织了模拟购物、消费教育宣讲等环节,让我们亲身体验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权益纠纷。通过这些体验,我逐渐意识到,只有当我们主动地争取自己的权益,积极地维权,才能在消费中享受到真正的权益。所以,作为一个消费者,我们要积极参与消费者协会,关注消费者权益的动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再次,我了解到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法律起着重要的作用。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保护消费者权益也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在活动中,主讲人向我们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相关法律文件。通过学习,我了解到了法律法规在解决消费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也明白了我们作为消费者有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当我们了解了法律,懂得如何维权时,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才能更有力地向商家施加压力,推动他们规范经营。
最后,我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个涉及到广大消费者和商家,以及政府、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在活动中,我们看到了许多商家积极配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的举行,提供优惠的政策和关心消费者的服务。这表明,只有当全社会共同参与,商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关注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才能取得更大成效。因此,我认识到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商家和消费者、政府和协会需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展。
通过这次消费者保护日的参与,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更加珍惜自己的权益。我明白了,只有当广大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展,我们才能在购物中享受到更加安全、放心、便捷的消费体验。同时,我们也要引导商家规范经营,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和谐的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关系,实现双赢的局面。让我们一起行动,共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xx年上半年xx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xx区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1、各项工作任务3月14日,xx区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在秋浦影剧院设立主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耐心解答消费者咨询。重点宣传《消法》、《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共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及下设8个分会共受理投诉40件,受理咨询50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取得了明显实效。
2、依法调处消费纠纷。上半年共调处各类消费纠纷32件,成功调解32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776.00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89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居首位,投诉10件,占投诉总量的58.8%;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8件,占投诉总量的47.3%;。从而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3、全面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区消协在“一会两站”全面建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鼓励消费者与经营者实行和解。全区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80件,其中:商品类和解66件;服务类和解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538.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4、切实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xx区消费者协会以文件的形式请示xx区人民政府建立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办公会议制度及解决xx区消费者协会办公经费,二个请示有望得到批复。
5、严格开展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推荐工作及对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进行清理复查工作。全区范围内推荐5家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清理和复查了450家(种)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均取得了预期效果。
6、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7、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安徽省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入盟企业和解情况季度统计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区消协每季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9、努力完成省市消协、区工商分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半年,xx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消费者的需求和形势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1、区消协工作人员创新能力、主动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2、“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很不规范,作用也很不够明显;
3、区消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1、充分发挥消协理事单位作用。区消协要加强与消协理事单位配合和联系,发挥理事单位的职能作用,方便、快捷地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努力构建功能完善的维权和服务网络。区消协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将加大对“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力度,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区消协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继续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区消协将联合市消协组织开展1次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动消费持续恢复”,为此,除了“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消费能力”,还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从中不难看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媒体力行监督报道之责,守护的是消费者权益,呼应的是国家部署。
近年来,国家为促进消费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安排。从出台《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到《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再到出台《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每一项制度设计都有明确目标,也与经济社会大局息息相关。
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要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一个都不能少。无论增强消费市场主体活力,还是办好消费促进活动,乃至打造消费升级平台,每一种助力都有积极效果。而在这个过程中,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将点燃消费者的消费热情。
“315消费者权益日”是国际性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概念是由一家非盈利组织“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在1983年确定的,宗旨就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且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xx社:
根据xxx《关于加强广东省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意见》和xx《转发关于联合开展广东金融业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大型公益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推进我县农村信用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维护辖区金融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和谐的金融环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县联社在全县开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月”活动。
根据县联社的要求,我所在这次宣传活动中围绕:和谐金融、幸福广东这一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银行卡、网上银行等金融产品知识及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和机制(包括投诉处理制度、电话、部门和具体的程序等内容)和人民币反假等知识。以下是我所在这次宣传活动中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联社要求,我所对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以xxx负责人为组长,xxx等同志为成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工作小组,负责x所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并结合日常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在我所范围内宣传金融知识,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的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同时,我所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详细介绍我农信社的收费政策。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我农信社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我农信社当前的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知识,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权益。
二、在宣传方面,我所组织员工进行现场设点宣传,在营业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台进行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银行卡、网上银行、假人民币等相关业务知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有关法规政策等,并与广大群众密切的交流。同时营业厅内的醒目位置公布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电话等。并设专人投诉处理工作台,深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在金融知识推广普及活动方面,发放《安全用卡指南》等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用卡意识。
值此宣传活动之际,我所加大金融知识及消费者维权宣传力度,提升宣传的时效性、客观性、全面性,营造有利于促进我农信社与金融消费者关系的舆论气氛,完善我所的服务水平!
20xx年,我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年初的安排部署,结合20xx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尽力整顿规范生产流程和监管流程,竭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配合有关部门相关工作,切实努力地为消费者生产合格商品。
一、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导商品的质量监管。
今年我公司按照公司生产和管理流程,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与制度来加强与指导商品的质量监管:如《关于正兴酒业成品酒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制度》、《包装物的不合格品处理流程》《生产现场不合格品处理流程》等,从源头上把握公司的质量监管,用流程来指导并处理生产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二、强化员工管理制度,明确奖惩。
制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公司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明确奖惩原则,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定期考核。特别是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生产部门(生技部)、监管部门(质管部)更是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与管理,做到了“制度上墙,质量上心”。
同时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定期组织公司全体员工食品基本知识及相关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岗位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管。
为保证我公司经营产品的质量,根据iso9001:20xx国际质量体系及其他监管文件的要求,对企业品种进行严格的审核,建立企业产品品种的档案。同时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完成对有业务往来客户证照的统计和催收工作,保证了公司购进产品的合法性。
同时我公司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抽查工作,对公司产品进行自查自纠,使其符合管理要求。定期对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检工作,坚决杜绝不合格品流出生产线。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15日。
消费者保护日是每年的3月15日,旨在提醒人们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促进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我有幸参加了今年的消费者保护日活动,并且深受启发。通过参与活动,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对当前的消费环境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首先,消费者保护日活动是一个重要的宣传教育平台。活动当天,有很多政府机构、消费者协会以及相关企业组织了展览、讲座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展览上,我看到了许多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实践案例,这让我对自己的权益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在讲座上,专家讲解了消费者常见的权益侵害情况以及如何维权的方法,这些知识对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消费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通过这些宣传教育活动,我认识到保护自己的权益是一个需要积极参与的过程,而不仅仅依赖于他人。
其次,消费者保护日活动还强调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在活动中,我了解到一些企业为了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不仅仅要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还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这使得我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选择那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为这些企业加油鼓劲,同时也要对那些不负责任的企业说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不仅依赖于法律和政府的监管,更需要消费者拥有明智的消费意识和消费习惯。
再次,参与消费者保护日活动让我意识到互联网时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新情况和挑战。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的选择更加多样化,但同时也陷入了信息不对称的困境。尤其是在电子商务领域,虚假广告、瑕疵商品等问题层出不穷。因此,消费者保护日活动的组织者也更加重视利用互联网平台来传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和案例,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作为消费者,我们要善于运用互联网工具,积极获取相关信息,增强自己的判断和识别能力,以免落入不法商家的陷阱。
最后,消费者保护日活动还强调了个人消费责任的重要性。在活动中,我了解到除了法律和企业的保护,个人消费者的自觉行动也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环节。我们作为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不盲目追求时尚潮流,不为了所谓的打折、促销而买不需要的东西。我们应该树立环保消费观念,拒绝购买低质量、高浪费的产品,选择那些能够回收再利用的商品。我们还应该维护公共环境的整洁,不随意乱扔垃圾,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履行好个人的消费责任,才能够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性循环。
通过对消费者保护日活动的参与和了解,我深刻感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以及我们每个人参与保护的责任。只有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我们的消费环境才能更加公平、安全、可持续。因此,我会在今后的生活中积极履行个人的消费责任,并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动态,共同为实现公平、透明、安全的消费环境而努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学生消费水平也随之提升。而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常常受到损害。因此,加强对大学生消费者保护的共识和实践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现实需要。在这方面,我有一些个人心得和体会,在此与大家分享。
第一段:倡导自主消费理念。
在提高大学生消费者保护意识的过程中,我们应当积极倡导自主消费理念。所谓自主消费,就是消费者应该具备识别虚假宣传和商品质量等方面的能力,自主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商品和服务。为了更好地实现自主消费,大学生可以通过多方面的途径来提高自身的消费能力和素质。比如说,利用网络平台获取信息,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自教,增强消费者对商家的约束力。
第二段:学会识别各类消费陷阱。
大学生消费者保护的另一个方面就是要学会识别各类消费陷阱,从而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失。比如说,在购物时应该留意商家是否存在过期货或者商品欺诈行为等,娱乐消费时切勿因为便宜而心急上马,小心上当受骗。如果在消费中遇到问题,不妨通过各种渠道获得有关消费者维权的知识,及时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第三段: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保障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多项权益,如七日无理由退货、维护个人隐私等。当我们的消费权益被侵害时,我们要及时维权,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大学生可以通过向有关消费者权益维护组织投诉、通过法律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大学生也可以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和身边的朋友群体,共同维护消费者的的公平权益。
第四段:拥有理性消费观念。
出自 FanwEN.cHAzIdiAN.cOM
在普及大学生消费者保护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努力培养大学生消费的理性观念。有时候,过度崇拜名牌、追求物质享受,容易导致决策失误。理性消费思想强调对商品、服务价值的客观评估,从而实现价值与资金的有效匹配。大学生在接到收入后,应理性消费,分配好每个月财务预算,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第五段:倡导文明消费文化。
最后,更进一步,我们在提倡大学生消费者保护的同时,也应该积极倡导文明消费理念。这不仅包括文明的消费行为,还包括文明的消费态度和文明的消费文化。在日常生活中,大学生们应该充分表现出自己的文明素质,尊重他人的感受,遵纪守法,推动消费行为向着更加求成熟、理性和充满活力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提高大学生消费者保护的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然而,只要我们不断强化自己的意识和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消费能力和素质,并结合实际行动积极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我们一定能做到“理性消费,文明消费,保护消费权益”,在创造个人价值的同时,也为全社会的消费发展做出了努力和贡献!
20xx年至20xx年又是一个五年普法,五年来,悦来乡党委、乡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普法工作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工作态势,紧紧围绕全乡工作大局,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创新载体、注重实效,有力地促进了我乡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
五年来,我乡治安形势持续稳定,通过对乡、村、社和进行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有所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村务财务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民主法制村”创建面达80%以上;依法治乡工作成效明显,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基本纳入了法制轨道。
一、普法工作,党政重视、齐抓共管。
“六五”普法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普法工作对于提高我乡全民法律素质与乡村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乡党委政府对普法工作高度重视,将“六五”普法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专题研究,签定责任书,在人员、经费、措施、宣传上落实到位。
(1)人员到位。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普法工作的实施。
(2)经费到位。落实专门普法经费,保障日常依普工作的顺利开展。
(3)措施到位。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悦来乡六五普五年法规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村各单位;及时召开了由全体乡干部、村书记、主任与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六五”普法动员大会,要求各村、各单位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本村、本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周密计划、精心实施;将普法工作与单位的目标考核及领导的实绩挂钩,进一步强化组织网络,要求各村各单位确定一名普法骨干,负责普法工作的具体事项。
(4)宣传到位。层层发动,广泛宣传,积极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使大家明白“六五”普法工作的意义与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干部参与普法的自觉性与责任心,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
二、在普法对象上,重点突出、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
我乡“六五”普法的对象包括:工人、农民、干部、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生和个体劳动者及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其中重点普法对象既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同时又兼顾全面、整体推进。一是抓好乡、村两级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和培训了《宪法》、《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计划生育法》等,通过法制学习和培训使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了大幅提高。通过有针对性的法制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我乡村主要领导规范办事、依法办事的意识。对乡干部,我们通过“六五”普法考试的形式,大大激发了乡干部学法的积极性。二是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与法制教师的辅导制度,法制副校长与法制教师每学期都要为学生举办一次以上法制讲座与法制辅导。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对学生进行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形式、多种载体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学生的学法守法意识。三是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主要开展了《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食品安全等法规的宣传活动,以此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与信用意识。四是抓好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配合农办、团委、计生办等部门开展了“农、林、水利、计生、环保、等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办板报、专栏、小册子、发宣传单、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使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深入人心。对于“两劳”放回人员,以帮教为主,及时掌握其思想状况,并通过谈心等方法进行针对性的教育,防止重新犯罪的发生。
三、在普法内容上,围绕中心、注重热点。
在普法内容选择上,我们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近几年来,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不断进入我乡,一是城、绵、乐高铁经过我乡,全长8.7公里,涉及6个村;二是天然气管道的安装、三是四号大桥的修建等。这些重点工程政策法律性强,老百姓又特别敏感,所以,我们就加大了对老百姓进行与土地和拆迁有关的法律进行宣传。将老百姓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普法的主要切入点。通过普法教育帮助老百姓提高认识,从而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奠定基础。又如,针对我乡的林权纠纷和土地经营纠纷较多和较难的问题,重点开展了《林业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增强了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事实证明,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工作,见效快、效果好,针对性强,对工作的促进作用十分明显。
四、在普法方法上,加强联系,注重结合。
“六五”普法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为此,我们在工作中注重与其他部门、其他工作相结合,力争形成合力。在同上级部门的联系上,在同其他部门的联系上,我们同工办开展了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同妇联开展了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同团委开展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制教育工作,同老年协会开展了老年权益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等。在同其它工作的联系上,我们将六五普法工作与“平安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机结合,互动促进。综治办、司法所、调委会等部门将日常调处工作与普法教育相结合,起到了调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总之五年来,我乡累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50余场,张贴标语300余张,悬挂横幅200多条,图片展览10余次,举办法制橱窗100余块,受教育面达90%以上。
五年来的普法成效是明显的,通过“六五”普法,干部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有所提高,老百姓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促进我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有益的作用。
但总体来看,离高标准、严要求还有距离,主要是普法范围还不够广泛,普法效果还不够明显,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问题还较多存在,开展全民普法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如,我乡道华村有的干部就是因为不学法,把自己送进了监狱;中心小学的领导干部因为贪婪,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但这毕竟是少数,我们大多数的干部是懂法守法的。我们相信,只要我们不限努力,同心同德、真抓实干,这项工作一定能做得更好,普法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变化,大学生的消费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消费方式也变得更加多样化。然而,有时候消费者容易被商家的欺骗所蒙蔽,对自己的利益产生影响。因此,大学生应该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做到理性消费,避免受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在此,本文将就大学生消费者保护心得体会进行探讨和总结。
第二段:购物前的态度和准备。
在购物前,大学生应该有一种科学的消费态度,建立起信任和风险意识。首先,消费者应该了解商品的相关信息,比如品牌、性能、保修等,可以通过多家门店了解价格差异,对比和选择最优惠的购买途径。其次,大学生要提高警惕,避免接受虚假宣传或不合理的“促销”,要知道自己真正需要和适合的商品,并仔细核对商品标示上的信息,不轻易支付订金,尽量保持现金购物,遇到问题及时和商家沟通解决。
第三段:维护个人权益的方法。
在消费过程中,大学生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以便在遭受不良服务或争议时有所保障。首先,大学生应该要求商家提供发票、保修卡等合法证件,如有问题可以及时找商家解决,避免错过服务周期。其次,应该保存好购物交易记录和有关证据,以便维权时有证据可依。此外,大学生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购物APP等渠道寻求帮助和解决问题,提高自我维权的能力。
第四段:合理维权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当遇到商家不诚信或商品质量问题等情形时,大学生需要积极采取行动维权。首先,及时向商家投诉,提出清晰、有据可依的诉求,尽可能撤回传播有误导性的意见。其次,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通过消费者协会、网上曝光等方式维权。最后,钱的事情,两个好商量,大学生需要合理讨论,平和解决问题,不要轻易采取不理性的暴力行为。
第五段:总结。
作为年轻一代,大学生在购物消费的同时,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尽可能避免受到经济损失。消费者的维权不仅有利于自己,也可以推动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因此,大学生应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了解和认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维权,敢于发声并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20xx年3月15日晚上8点,我们一家围在一起,全神贯注地盯着电视机的萤光屏,你一定感到奇怪吧,一家子干吗瞪大眼睛围在一起盯电视机的萤光屏呢?其实我们在观看中央一台的3.15睌会呢!
在晚会中,我看到有几位内幕人士戴着口罩在昏暗的灯光下,曝光商家的不良轨迹。在媒体报导中,令我们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我们经常用的`餐巾纸竞然不如卫生纸干净。怎么样?不敢相信吧?亊实就是这样,商家们为了节约商品成本,偷工减料,用回收的脏兮兮的书本及空药纸盒……放入缸里,添加烧碱,不一会儿灰白色纸桨就做出来了,再添加萤光增白剂餐巾纸更白,所以餐巾纸擦到那,都有萤光小颗粒擦也擦不掉,且纸巾附着很多细菌,一点儿也不干净。王小丫主持人提倡道:“还是用手绢吧!手绢比较环保和卫生。”
看完3。15晚会,我觉得从我做起:提高我们作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及素质,加强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让不法商家无处藏身,这样我们的国家就健康了。
xx市联社积极响应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及上级联社的号召,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以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强化服务意识,统一安排,协调集中举办了丰富多样的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使广大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权、诉求权得到进一步维护。现将联社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联社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通知下达后,班子成员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精神,对本单位开展好该活动做出详尽安排。安排全辖共35个营业网点为主要参与单位,在辖内各营业网点组织开展主题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众宣传教育活动。
(二)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方式。为扩大我社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宣传面,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得到金融知识的普及,我社利用各种资源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我社围绕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旨,在全辖网点利用led屏滚动播出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各社营业厅内液晶电视播放短片,宣传卡安全、atm机使用、人民币真伪鉴别、反洗钱等内容;三是由各社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在营业室门前通过设立户外宣传台向过往社会公众宣传卡安全、atm机使用、信用社存贷款业务品种简介等内容,共散发宣传资料34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广大受众的维权意识;四是为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结合我社开展的“阳光”工程,各社在显著位置增设了“业务宣传栏”,及时全面介绍信用社推出的各项新业务,同时做好风险提示工作;五是为方便广大客户表达诉求,联社在各网点营业室内设置意见簿,公示联社的维权热线xxxx及当地人民银行的投诉监督电话xxxx,加强对农户宣传力度,让客户时时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相关内容分享:
为推动银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诚信的金融环境,配合全市开展“金融普惠年”——六安市金融系统20xx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根据人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及分行办公室的有关活动方案要求,我行于20xx年3月15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根据活动要求要求,我行在这次宣传活动中围绕:负责经营、理性消费、依法维权这一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银行卡、网上银行等金融产品知识及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和机制(包括投诉处理制度、电话、部门和具体的程序等内容)和人民币反假等知识。以下是我行在这次宣传活动中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部署。
接到通知后,我行首先立即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支行行长为组长,市场部、营业部人员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并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县消费者协会对接,利用金寨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活动”的契机,到现场设立宣传咨询站台,以扩大宣传范围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活动当日结合日常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宣传金融知识,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的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同时,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我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我行当前的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知识,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权益。
二、活动宣传。
1、网点宣传。
我行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并在支行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帐,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其次我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用卡意识。
2、现场宣传。
3月15日上午8:00—11:30,我行员工来到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设立了户外“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台”,拉起“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横幅,同时摆放了涉及电讯诈骗风险防范、银行卡使用手册、理财产品、按揭贷款、存款利率等多方面的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解答客户疑问,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活动现场除了“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卡”、“个人理财”金融知识折页,还准备了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折页、卡片、宣传海报,货币反假知识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等。鉴于许多中老年客户对各种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不太警觉,同时又对各种产品的概念模糊,所以在具体介绍宣传内容时,我行员工着重介绍了宣传折页里的内容外,还提醒客户仔细阅读、平时多注意了解相关知识。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精美有益的宣传单页发放都让客户在活动现场深深感受到了我行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拉近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巩固我行在金寨的品牌形象。
经过一天的活动宣传,我行共向客户发放“个人理财”、“金融风险防范”、“银行卡”以及我行反假币、防诈骗等宣传资料共计20xx余份、接待客户人次超700人次,并且将生活必备的金融知识、金融技能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授给消费者,全面展现了徽商银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此次活动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任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由于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缺乏这方面的服务意识,所以与预期的效果有一定的差距;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针对这些问题,我行一方面需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培训,从思想上强调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使员工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意义;另一方面,制定一定的激励政策,鼓励在这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此外,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我行需积极创新经营模式。这既能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同时也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所以需要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根据客户购买的产品与服务,我行应定期与其联系,充分提示其产品的风险,询问其对我行业务的满意程度。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和加入G20成员国的身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为了加强消费者保护意识和知识,近年来在各个地方出现了诸如“消费者保护小课堂”之类的活动。通过参加消费者保护小课堂活动,不仅能够学到法律知识,还能够在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权益的保护和维护,对消费者的保护意识的提高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本文从自己的亲身经历出发,探讨参加“消费者保护小课堂”带来的收获和心得体会。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消费者保护小课堂”。它是针对消费者面对各种消费陷阱和消费维权的情况,由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公众联合发起的,通过多种形式,对广大消费者进行法律和知识教育、宣传引导和维权援助,为消费者提供一种全面便捷的维权手段。通俗来说,所谓的“消费者小课堂”就是一场以提高消费者保护为目的的短期培训课程,消费者可以通过参加这些活动,了解到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在大学期间,我就有幸参加了消费者保护小课堂。一开始,我们的老师为我们讲解了法律中与消费相关的条文,并要求我们仔细阅读。同时,老师还介绍了几种可以维权的途径,如检举投诉、起诉和调解等。这让我们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权意识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在学习期间,我们还利用网络搜索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和案例,掌握了更多知识,同时也增强了自己的维权能力。
在参加“消费者保护小课堂”后,我对自己的消费行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以前在购物时,仅仅只是对价格和质量进行比较,而现在我会更加注重商家的信誉度和售后服务。此外,我也会更加注重仔细阅读合同和各种消费须知,特别是一些条款和内容。如果存在严重的消费纠纷时,我也会更加积极地参加维权,并主动与商家和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第五段:总结收获。
在消费者保护小课堂中,我学到的知识虽然并没有特别深入,但这却激发了我更深入地了解消费者保护领域的欲望。通过参加消费者保护小课堂,我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掌握了一些简单的维权技巧,在以后的消费过程中具备更强的保护自己权益的能力。因此,我深信,“消费者保护小课堂”不仅仅是普及法律知识,更是起到一个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守护自身权益的作用,值得更多消费者加入。
为推动xx银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诚信的金融环境,配合全市开展“和谐金融诚信服务”xx银行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周活动,根据xx市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分行办公室的有关要求,我行于2017年3月15日在全市各区县百家支行网点广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当日尽管寒风凛冽,但是我行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感染着过往的每个客户群众,积极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我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行业服务典范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我行始终“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为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从客户角度出发,想客户所想,全辖百家网点共同参与,积极投入活动,通过宣传单页的发放和现场设摊接受客户咨询,取得了良好的活动效果。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2014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修订后正式实施,新法修订后,有以下几大亮点:赋予消费者反悔权(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有权七日内无理由申请退货)、个人信息保护(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加码消费欺诈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可以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的价款的三倍)等,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如消费者的维权问题,金融、医疗、教育、房地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消费问题等,都已经暴露出在实际实施中还有着缺陷和不足。本文试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三个方面作以论述。
(一)保护消费者保护权益。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
(二)维护社会秩序。通过规范经营者应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承担何种义务,特别是要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即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重要的维护作用。
(三)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消费者个人之事,当代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密不可分,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消费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均衡发展。没有消费,也就没有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彻消费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预付款消费问题,四个方面分别加以论述。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新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没有配套的法规和措施的出台,面临防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问题,消费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面临举证困难等情况。在目前阶段,新消法对于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的帮助仍十分有限。消费者最实际有效的做法就是可以拒绝商业信息的推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商业性信息或其他垃圾信息所带来的烦恼。管理部门需要尽快从制度、法律、措施、企业责任、消费者自我防范等多方面予以解决。
(二)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部分商品除外)。但在实际实施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的确认程序;退货标准过于严苛,导致退换货投诉增多;无理由退货是否等同于无条件退货;商品是否完好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所谓七日起始终止日该如何计算等等,管理部门需要对此进一步完善,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在“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上受益。
(三)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
医疗行业消费问题主要是过度检查治疗费、医院药品价格高于普通药房、专科医院收费普遍高于综合医院;而教育行业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学习资料收费、节假日补课费和搭车收费泛滥上。对于医疗、教育行业是否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对于医院的患者而言,不仅仅是医生的治疗对象,也是消费主体即消费者,接受医疗服务的行为显然是消费行为。对于在校学生,同样缴纳学杂费和书本费,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尽管医疗和教育服务相对于一般的商品买卖确有其特殊性,但就其服务性而言,医疗、教育服务应当属于消法的调整范围。医疗、教育行业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特殊位置和公益色彩,但是不能以公益属性掩饰其本质上的服务属性。接受服务就是广义上的消费行为。因此,医疗、教育行业可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但是需要一定的明文规定,哪些消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哪些不在范围内。
(四)预付款消费问题。
近年来,在美容美发、洗浴、健身、洗车、网吧、餐饮等行业以及一些大型的商场、超市盛行预付款式消费。通过给消费者办一张会员卡,再预先往卡里充入数百甚至数千元现金,在消费结帐时直接通过刷卡就行了。通过办卡既稳定了客源,同时因其能减少支付现金的麻烦、价格优惠、方便快捷等优点,也受到了消费者青睐。
但是,随着这种消费模式的盛行,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1、商家的诚信问题。
一部分商家一旦通过发放“会员卡”取得了固定客源后,就会存在服务打折的现象,造成消费者的不满。
2、霸王条款屡见不鲜。
在许多预付式消费卡上,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店”、“此卡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有效期满卡内余额一律作废”等格式条款屡见不鲜。
3、消费者的隐私权难以得到保障。
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常常被泄露,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四是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有的消费者在购卡后发现商家没有兑现之前许诺的服务,给后期维权工作带来了困难。
对此解决预付款式消费问题的对策,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能,出现纠纷时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可以有法可依。二是把好准入关,加强预付式消费的行业规范。工商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积极推行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防止以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利益。三是强化消费引导,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预付款时,首先要了解清楚商家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其次要认真阅读会员细则,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要被经营者的各种促销优惠所迷惑;最后办卡时要理性冷静,签订书面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时间及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约定。
近年来,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促使日常生活消费水平不断升级。2014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后,人民消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20xx年x省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12534起,比上年增幅16.51%。其中网购投诉猛增,比上年增长117.3%。结合我省实际,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没有真正落实。
从目前情况看,无理由退货产生的争议已经上升为网购消费投诉的第一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退货范围。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商品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存不清楚,导致争议发生。二是对商品完好的解释。有的商家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
(二)惩罚性赔偿是否适用网购,值得商榷,适用比较困难。网购商品中,六七成箱包和鞋不合格,商家明知存在质量问题,还在网络平台上大肆宣传销售。对于新《消法》中“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实际实施过程中,网络商家的欺诈行为很难得到处罚。同时缺乏网络交易市场实时监管。同时适用惩罚性赔偿比较困难,除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外,在执法中还存在着对经营者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存在不同认识,往往以不能认定为欺诈而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三)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各职能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投诉热线。如12315(工商)、12365(质监)、12331(食药监)、12358(物价),由于热线电话号码众多,各个平台之间又缺乏互联互通,加上平台接线人员政策法律和专业水平有限,无法完全准确答复跨部门的问题。许多消费者明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但由于维权渠道的因素,导致许多消费投诉被“踢皮球”,引起消费者的不满。
结合我省实际,建议通过以下几点,改善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结合新《消法》,进一步制定和完善《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完全明确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惩罚性赔偿、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和所适用范围,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
(二)管理部门可以借助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充分宣传新《消法》,详解解释新《消法》的内容,让广大消费者真正的知法、懂法、会用法,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进一步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建议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部门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协调行政执法和应对重大消费事件。加强消费维权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统一数据标准,整合各部门现有的投诉平台;大力支持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上半年,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消保科、12315指挥中心的业务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度绩效考评的要求,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我局1-6月份消保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我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年初的安排部署,结合20xx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尽力整顿规范生产流程和监管流程,竭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配合有关部门相关工作,切实努力地为消费者生产合格商品。
一、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导商品的质量监管。
今年我公司按照公司生产和管理流程,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与制度来加强与指导商品的质量监管:如《关于正兴酒业成品酒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制度》、《包装物的不合格品处理流程》《生产现场不合格品处理流程》等,从源头上把握公司的质量监管,用流程来指导并处理生产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二、强化员工管理制度,明确奖惩。
制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公司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明确奖惩原则,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定期考核。特别是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生产部门(生技部)、监管部门(质管部)更是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与管理,做到了“制度上墙,质量上心”。
同时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定期组织公司全体员工食品基本知识及相关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岗位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管。
为保证我公司经营产品的质量,根据iso9001:20xx国际质量体系及其他监管文件的要求,对企业品种进行严格的审核,建立企业产品品种的档案。同时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完成对有业务往来客户证照的统计和催收工作,保证了公司购进产品的合法性。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qitafanwen/923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