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是通过提出一系列的理由、证据和观点,来证明或支持某一立场或观点。坚持正确认识自己的优点和劣势,才能更好地成长。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相信会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加强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管理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份,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必须通过董事会经行交易,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二)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四)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第八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意深交所及时公布其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公司应当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及时反馈确认结果。
第十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票,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可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限售。
第十五条在股份锁定期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依法享有收益权、表决权、优先配售权等相关权益。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五)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对于多次买入的,以最后一次买入的时间作为6个月卖出禁止期的起算点;对于多次卖出的,以最后一次卖出的时间作为6个月买入禁止期的起算点。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其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四)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四)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上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参照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二)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三)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四)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五)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六)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本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应及时披露以下内容:
(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份的情况;。
(二)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
(四)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还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经常性的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负责制定、修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严守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新进厂职工的“三级”教育,特殊工种的培训和安全知识考核。
5、进行安全解剖,对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对紧急发生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有关人员工作和生产,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6、组织编写安全计划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7、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8、加强对机动车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到车定人,人定岗、严禁无证驾驶。
9、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车”的安全管理职责。
10、负责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认真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同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实行。
(一)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对公司厂房、办公用房、辅助用房的安全性鉴定,建立烧结厂生产经营用房安全档案,对危房采取有效的预防加固和监控措施。
(二)为确保烧结厂产经营用房的安全使用,定期制定房屋维护修缮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经常对烧结厂内房产进行安全性检查,发现问题(包括屋檐腐朽脱落、墙体脱落、墙体松动、漏雨、下水不畅等)及时落实修缮。
(四)雨季来临之前及时组织对下水道进行疏通,以防引起水灾。
(五)冬季来临之前做好防寒、防冻、防雪灾工作。制定门窗修缮计划和危房加固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六)经常检查烧结厂路面状况,发现坑沟及时安排修缮。
(七)关注气象变化,风暴、寒流来临之前通知各部门关好门窗,做好预防风暴寒流灾害准备;大雪之后及时组织扫雪、清理危房积雪。
(八)严格执行“相关方管理制度”。在接待外来维修人员时,告知烧结厂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在签订外包合同、承租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在接待短期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同时要求施工队伍填写“施工队伍安全信息表”,并口头或书面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九)在进行树木移栽时或修剪时,应充分考虑操作过程的安全问题,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报部门领导审批(必要时报生产安全部审查)后实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树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1)酒店管理人员是指酒店管理员(主管)及其以上管理人员。分为店级管理人员、部门级管理人员和管理级管理(主管)人员。
a、店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经理)和总经理助理;。
b、部门级管理人员是指部门经理(主任)、部门副经理(副主任)、部门经理(主任)助理。
c、管理员级管理人员是指管理员、大堂副理及同级管理人员。
(3)酒店人力资源部是管理部门级管理人员和管理员级管理人员的职能部门。
(2)部门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总经理任免,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3)管理员级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由部门负责人任免,人力资源部备案。
(1)店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按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部门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总经理负责,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3)考核分为任免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考核结束,实事求是地写出考核材料,作为管理人员晋升、留任、免职和奖惩的依据。
(1)管理人员调整工作按照'统筹兼顾,调剂余缺,知人善任,用其所长'的原则,按管理人员任免程序组织实施。
(2)管理人员因晋升、调离、辞职、退休、死亡的,职位空缺时,由总经理在酒店内选聘,或从人才市场招聘;调整或招聘手续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2)外派人员完成外派任务,酒店人力资源部按照不低于外派前的职务或岗位进行安排,部门经理级以上职务的外派人员,按任免程序由总经理聘任。
(3)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若有严重违纪行为的,酒店视情况将其调回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1)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后备管理人员选拔机制,加强后备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2)酒店领导班子,应积极将优秀部门正职管理人员,作为店级后备人员的储备。
(3)对年纪轻、高学历、有知识、懂外语的优秀管理员级管理人员要积极培养,人力资源部在考核的基础上,积极向酒店总经理推荐,作为后备部门级管理人员的储备。
(4)通过'实际工作锻炼','参加学习培训'等多种途径和方法培养后备管理人员,扩大后备管理人员队伍。
(1)建立管理人员的奖励制度,鼓励管理人员中的先进人物发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政治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2)对管理人员违纪的处罚按照酒店《员工手册》办理,并按管理人员的管理权限具体组织实施。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任命。
1、公司总经理: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任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2、管理部:根据安全工作需要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3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1.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经理、主管、职工代表组成。
1.7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作安全办公室,也是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管理部。
2、安全生产机构图: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任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总经理任命并签发文件。
1、组长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1.5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1.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8负责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1.9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兼职安全员(兼职)主要职责:。
2.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2.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各种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2.5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6负责各级安全责任制的签订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2.7负责安全会议的记录,并追踪执行情况;
2.8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和管理;
2.9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10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组长报告。
3.成员主要职责:。
3.1负责所属部门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2现场监督本部门有危险性工作的作业;
3.3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4对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3.5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并协调整改;
3.6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全办公室报告;
3.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8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5、附记:无。
矿山安全员是整个矿山工作中最关键的岗位之一,直接关系到矿山的正常生产、生存发展,岗位十分重要。为确保矿山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矿山安全员岗位责任制,望遵照执行。
一、制定整个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用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意见;并交企业备案。
三、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作好日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安全生产”的思想。
五、安全员必须在生产现场随时巡视,不得滞留在办公室。在巡视过程中督促检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防患于未来。
六、凡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安全员必须立即向主管负责人报告,并提供真实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妥善处理,安全员必须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合同有关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人。如属安全员失职造成的事故,安全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重点妥善组织开山班严格按规定时间放炮,并与其一道共同负责检查督促放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放炮现场设置警示牌、警戒线,拉响警报,确保放炮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在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服从主管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兼任砂石选题监督的工作,控制挖掘机对砂石采集的含泥量,保证砂石质量。
九、安全员兼职空压机房的开机管理维护。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除煤矿企业以外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提供技术服务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准则,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职业危害事故。
第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十二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二)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三)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四)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第二十二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第二十六条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应当知悉其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故意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从业人员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者终止与从业人员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危害事故。
第三十五条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二)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三)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情况;
(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结果公布情况;
(七)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情况;
(八)职业危害事故报告情况;
(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三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职业危害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从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从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等工作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地开展检测、评价工作,并对其检测、评价的结果负责。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四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格遵守执法规范;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及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了解有关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复制被检查单位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文件、资料,采集有关样品;
(三)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职业危害防治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十四条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和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三)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的;
(五)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未按照规定存档、报告和公布的。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的;
(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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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
第四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六)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八)拒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一)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而采用的;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
(四)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
(五)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产生职业危害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
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已经对从业人员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备案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危害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所规定的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违法行为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未规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其他有关事项,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1、服从营销总监及业务副总安排,负责售楼处日常工作。
2、组织销售人员进行项目的前期市调。
3、根据《项目营销策划报告》及项目具体情况,编制《项目销售计划书》。
4、编制培训资料,组织销售人员上岗培训。
5、负责售楼处需开发商协调解决的工作衔接。
6、定期向销售总监和策划部反馈销售信息。
7、制定阶段销售计划。
8、编制培训资料,组织销售人员上岗培训。
1、服从专案经理安排,负责售楼处日常工作。
2、协助销售人员做好楼盘销售工作。
3、汇总客户来访登记表,对销售状况作出分析,及时提交策划部。
4、督促销售人员协助开发商办理银行按揭、合同登记以及尾款收取等工作。
5、负责售楼处需开发商协调解决的工作衔接。
6、负责客户档案保管工作。
7、定期向销售总监和策划部反馈销售信息。
1、服从专案经理安排,负责售楼处日常工作。
2、汇总客户来访登记表,对销售状况作出分析,及时提交策划部。
3、督促销售人员协助开发商办理银行按揭、合同登记以及尾款收取等工作。
4、负责客户档案保管工作。
1、服从专案经理安排,协助专案经理做好售楼处日常工作。
2、协助专案经理做好前期市调工作。
3、协助专案经理做好销售人员的上岗培训。
4、协助销售人员和见习销售人员做好楼盘销售工作。
5、收取销售人员和见习销售人员填写的客户来访登记表,汇总交女专。
6、负责客户档案的建立工作。
1、服从专案经理、女专、组长安排做好楼盘销售工作。
2、做好项目前期市调和定期市调工作。
3、认真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交组长。
4、协助开发商办理银行按揭、登记等手续及尾款收取等工作。
5、及时反馈销售信息,及时向专案经理、组长反映销售中的问题。
2、勇于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创新意识:
1、经营理念上的不断创新;
2、新产品的不断引进和开发;
3、不断开拓新市场;
4、不断开拓新领域。
第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着重培养的优良品质:
1、爱心、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谦虚谨慎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为目的。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根据市场新的变化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及时迎合迅速发展的市场需求。
第六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根据市场变化确定公司营销基本策略: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对市场调查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
3、对竞争对手进行认真的分析调查;
4、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营销策略。
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明确公司的基本战略目标和基本经营方针;
2、培训相应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3、培训相应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应坚持:
1、支持下属,理解下属,为下属的发展创造合理的空间;
2、合理安排,使下属有公平感;
3、真诚守信;
4、发布命令或进行指导时要善于思考。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备相关工作的知识技能;
2、熟练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巧;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高尚人格。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1)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2)掌握相关事实;
(3)以科学规范的方式从事调查;
(4)拟定实葬方案。
2、组织能为。
(1)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2)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
(3)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4)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1)执行制订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2)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1)条理清楚,切合主题,思想明确;
(2)确定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3)保证传达明确性;
(4)明确注意事项;
(5)回答问题有耐心。
2、书面指示。
(1)明确标明目标,逐条例举;
(2)明确要注意的问题;
(3)必要时用口头命令补充;
(4)检查命令的执行程度。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相关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乐于接受批评和建议;
2、善于合作;
3、不越权行事;
4、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如下: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称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他们正确的意见保留;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从侧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产生荣誉心。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雄的协调、沟通勤,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第二十一条基层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公司实际工作的最基层管理者,他们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是:
1、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有: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有: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有:
1、领导能力及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附则。
第二十九条凡公司管理人员(含高层、中层、基层)的教育培训均按本制度执行。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办公室负责监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
2、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卫生部第23号令)的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1)要与依法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由委托单位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2)必须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包括民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3)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在岗职工进行不定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4)工人因各种原因脱离原有害作业时必须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5)不得以常规体检代替职业健康检查。
3、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处理。
(1)对上岗前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劳动。
(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要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要对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表要实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1)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如实地告知被检查者本人。
(2)健康检查结果要实施保密制度,不可将本人的检查情况随意泄漏给其他人员。
5、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应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中,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中,实施专款专用。
(1)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由办公室每年制定费用计划。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
(2)不得无故拖延、克扣、拒付有害作业人员(包括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的相关费用。
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1)健康监护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2)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随意外传。
(3)职工本人有借阅、复印其本人健康档案的权利,单位领导和档案保管人不得拒绝职工借阅、复印其本人档案。
7、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未成年工、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5月26日,星期六天气格外的凉爽,**县、三个联社所有信贷员、主任、会计在**市五星级酒店---国际酒店组织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培训,为期二天半的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培训转眼即逝,这里留下了我们静静聆听前辈教导的身影,这里留下了我们最真最灿烂的笑容。暮然回首,这样欢聚一堂的机会已然不多,我们即将浩浩荡荡的奔赴工作岗位,以全新的精神面貌迎接新的挑战,内心诚惶诚恐,却又满心欢喜和期待。
如果有人问我,这次为期二天半的中层干部管理培训期间给你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我想大声的说,是知识的力量。每一位为我们授课的教授,他们对信用社全面风险、精细化管理、和如何营销等讲座都深深的感染着我们,他们博学多才,他们经历丰富,他们谦逊有礼,他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甚至连培训班每天与我们朝夕相处的老师,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服务精神,都令人为之动容。在此感谢培训班的老师为我们真诚而温馨的付出,感谢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给我们提供的培训机会,带给我们全新的经营理念、风险管理理念、营销理念等。
如果有人问我,培训期间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我想说,是让我们每个信合员工学习到了更多的知识。在这里,我们了解了对风险防范、精细化管理、以及营销手段。通过系统的学习,让我进一步认清了岗位职责、净化了思想、提高了营销能力下面对这次培训谈点我的体会。
首先,增长了自身知识,改善了我的知识结构。本次培训主要安排了三个方面的讲题,第一;银行精细化管理培训,如精细化管理工程、精细化管理可采用的方法,还包括有与我们日常工作紧密相关的一些内容,如精细化管理的实践和经验,等等,第二;全面风险管理培训,如如何控制风险、风险管理的七到位、八到措。第三;客户营销策略与技巧,如如何与客户沟通、如何去营销等等。担任授课是全国有名的三位刘先明、周捷、洪进教授,他们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讲解,从方方面面帮助我们增长了见识。毫无保留地合盘托出,如此近距离聆听业界权威们的耐心细致讲解,我觉得这样的机会对于我来说真的是非常难得、非常宝贵。众所周知,当前社会是一个学习型社会,我们自身工作中所面临的知识更新频度更快、任务要求更高,此种形势下,此次培训为我们提供的知识养分,对于丰富我们的知识积累、改善我们的知识结构,促使我们在现实挑战面前游刃有余地做好本职工作,尽管说有些杯水车薪,但无疑是雪中送炭,益处多多。
其次,加强了同行交流,汲取了有益经验。本次培训,还穿插了游戏、讨论、交流环节,这为我们学员相互之间沟通了解、取长补短创造了契机。此次参加培训的200名学员,分别来自联社、**县联社、联社,虽然说我们大家都在不用的联社网点工作,但毕竟,各地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在工作认识上每个人会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在工作开展上不同单位也会有自己独到的经验。事实也确实证明了这一点,通过这次培训班,使我对今后如何立足本职岗位高效做好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通过三位知名教授培训,使我对以后在信用社工作如何做好全面风险管理、精细化管理以及如何营销等方面先进的工作经验,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此次培训不仅为我们基层央行工作者搭建起了一个学习知识的平台,同时也为我们打通了一个彼此交流实践经验、共同促进信用社稳步前进的有益通道。
再次,明晰了身份定位,把握了工作方向。老师讲到对企业讲忠诚。就是把内心对信用社真挚的爱化作愿意把自己的一切贡献给信用社未来与发展的力量。作为信合人,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从维护企业的形象与大局出发,时刻树立企业光荣我光荣,企业衰败我可耻,我为企业争光荣的意识;就是要把企业当作自己名副其实的家,真正成为家庭中负责任的一员,而不是旁观者。想家庭之所想,急家庭之所急,就是要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是领导员工的基础。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所以中层管理干部必须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凡事想在前,做在先。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了明确的方向,提高了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及市场营销能力,在今后工作中如何更好地把握自我、如何更好地发挥自身作为一名信合人员作用,在本职岗位上扎扎实实履行职责建功立业。
当然了,此次培训,还使我有缘结识了来自三个地方的农信社朋友,收获了友谊。使我有缘领略领导、学者们的风采,不只是学识上的风采,更兼职业道德、人格方面的魅力。比如像三位知名授课,虽说他们身居一定地位,但他们非常平易近人,上课前后会非常恭敬地向在座学员鞠躬致敬、回答学员们的问题时非常耐心,而且循循善诱,三个小时一直站着给学员们授课,力图给学员们讲解更多关于风险管理、营销等相关知识;而像这些教授们,他们讲解中所透露出的对于学习、研究的孜孜以求精神,也极大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们。这些方面,虽然不是具体的理论知识,但它作为一种精神财富,会对我们今后为人处事、待人接物等方面产生潜移默化的良好作用。
难忘的两天半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培训时间转瞬即逝,在此,由衷地感谢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给我们这次机会,为我们提升素质提供了宝贵时机,感谢国际酒店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周到的服务、无微不至的关心。也希望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班能长期举办下去,越办越好。
按照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书,为实现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将安全责任分解到各施工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使项目部各施工管理人员、各班组共同为安全责任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考核。
二、考核人:项目经理。
三、考核期:每月。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不合格。
六、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适时给予奖罚兑现。
3、维修在线不良品、确认不良物料,处理在线异常问题;整理不良数据,提出改善建议;。
4、辅导在线检验人员的技能学习,确认培训效果;。
5、配合工程师开展质量改善措施、工程变更的落实。
6、跟进ec、产品返工的落实效果。
前厅部管理人员应当有能力应付各种情况,处理各种问题。他以前作为行李员、前台接待员、收银员、预订员等的经历为他提供了良好的培训基础,使其能够更好地理解员工、使用前厅设备、掌握客房情况、理解预算的制约、发现现场销售机会等。这些基本的经验,加上他在校期间学到的理论知识,为其管理技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学会“时间管理”
管理人员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做,而时间是有限的。很多管理人员总是感觉时间不够用,有干不完的工作,处理不完的事情,从早忙到晚,还是觉得有很多该做的事没做,工作缺乏效率。这是不会管理时间的表现,缺乏时间管理的意识和艺术。
前厅部事务繁杂,管理人员要对每天要做的事情按照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梳理和排序,并对有限的时间进行适当的分配,这样才能争取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
第一优先:先处理紧急而且重要的事情。
第二优先:不急,但很重要的事情。
第三优先:紧急,但不重要的事情。
第四优先:不急,又不重要的事情。
附:
管理时间的诀窍
一天,讲师把一个空罐子放在桌上,接着他从桌子下面拿出一些鹅卵石,这些石头正好可以放到罐子里去。讲师把鹅卵石放到罐子之后,问道:"你们看,这罐子装满了吗?"
"是!"学生们一起回答。
"是吗?"讲师笑着说。他接着从桌子底下掏出一些碎石子,他把碎石子倒进罐子,摇了摇,又加进去一些,他问学生:"你们看,这罐子现在装满了吗?"
这一次学生回答得不敢太确定了:"可能没满。"
"很好!"讲师说完,又掏出一袋沙子。他倒进去后,又问学生:"现在你们说,这个罐子现在装满了吗?"
"没有。"这次学生们学乖了,他们很自信地回答。
"好极了!"讲师又拿出一大瓶水,他把水倒进罐子。
做完这些事,讲师严肃地问他的学生:"从刚才这些事情里,你们知道了什么重要道理?"
有个学生回答:"我们的工作无论多么紧张,日程排得多满,要是压缩一下,还能做更多的事。这件事是在阐述时间管理。"
讲师听了他的回答,点头微笑道:"答案是对的,但我要告诉你们的重要观念并不是这个。"讲师说着,稍微停顿了一下,他的目光扫视着全班同学。他说:"我想告诉你们的重要观念是,如果你刚开始不把鹅卵石放到罐子里,以后也许永远没有机会再把它放进去了。"
二、做好客情预测
三、管理技巧
对员工进行管理的艺术,不仅在于你掌握了多少管理学知识,还在于你有多少管理经验。管理专家们研究了人力资源管理的复杂性。管理学教科书会详细解释管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这里,我们介绍几个会帮助你形成自己独特的管理风格的概念。请注意,你决不是在模仿他人的管理风格!
形成自己的管理风格的第一步是看一看自己在酒店管理团队中的位置。作为前厅部经理,你被赋予一定的管理职责,同时,也被授予相应的管理权限。这些就是你参与管理、个人发展和在管理队伍中受到限制的领域。尽管这是对管理队伍一个简单化的总的看法,但它确实会帮助你理清思路。此时,你还需要反思一下你在该酒店中的职业发展目标。比如,向酒店总经理的目标迈进。你会明白酒店的哪些部门和岗位会给你表现才华、获取经验的机会。一旦你明确了你的“竞技场”和发展目标,你就可以决定如何带领部下努力工作,使酒店取得经营成功。
1. 技术启蒙
1977年的5月我进了宿迁无线电厂。今天已极少有人知道这家厂, 但当时这家厂还是有些名气的,因为当时设计新产品技术队伍中有在文-革中遭解散的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的校长,教导主任,系主任,各科教师。其中有中国的第一代电化学专家叶厚禺,第一代无人驾驶康拜因(拖拉机)的无线电控制设计者赵骥,第一代雷达设计师赵柏林,第一代无线电专家洪瑞楫,第一代飞机机械师龚维蒸,还有靠“自学成才”的60年代即是华电工程师的张世昌。这些人才,多是因政治运动,先被排挤到学校再被下放到宿迁。当时工厂设计的晶体管图示仪和集成电路测试仪以及微波测试仪器产品畅销全国。
张世昌老师家居图书馆,他太太是50年代的北大图书馆系毕业生。当时是县城图书馆馆员,星期天我去借书时,常看他一家都在图书馆院中读书,他看的杂志,书籍面非常广,比如象《化石》,《乐器制作》。我从小就养成了阅读的习惯,但限于文学类,进工厂后,因工作需要也常借技术书看。受他的影响,我开始读《地理知识》《航空知识》《科学画报》《化石》《考古》《摘译》等五花八门的杂志。
2.三年寒窗
大学的三个要素:名教授,图书馆,实验室。实际上电大仅具备了第一个。当时授课的大多是清华,北大老师。电大也成就一批名师,象教basic语言的谭浩强,教英文的郑培蒂被媒体评为全国最多学生的老师,他们走到哪里,都被优先照顾,因为到处都有他们的学生。电大是全国统一教材,统一上课,通过电视同步传到各地。由于还没有线电视,用无线接收。电视差转台常出故障,刮风下雨,天线摇摆,转播效果更差,屏幕上往往是雪花飘飘。一节课耽误了,就无法弥补,全靠自学。电大采取的是宽进严出,考试是全国统一试卷,考试地点是相对集中。我们是在地区市的淮阴。完全没有普通大学老师学生面对面的种种便利。
我的毕业设计是“rl-2微波漏能结构设计”那也是我们工厂实际研究设计的一个新产品。用来探测微波设备的微波泻漏能量。微波设备包括雷达,电视发射台等,超过30mw/cm3的微波对人体是有害的。在毕业设计答辩上,我从探测原理讲起,结合挂图介绍了主要器件传感器,又介绍了为将传感器上获得的讯号能在表头上显示出来,需放大电路和转换电路,这就是电路设计工程师的工作。另一方面,为了让电路板能放在合适的位置,也为了电路不受干扰,又为了传感器要有合适的形状便于手握,又因为是移动中使用的产品,特别要考虑防振设计,而这些就是电子产品的结构设计。我还重点介绍了产品中需要的一种材料:它即要能够被制成异型。又要能耐高温不变形,还要对微波无反射。为找到这种材料(氮化硼)所做的研究过程。我的报告受到了内行和外行的好评。
我之所以要比较详细的说这件事,是象这样真正的原创性的研究和设计是非常锻炼人的,也非常有挑战性,在我后来的20年研发工作这样的项目不多。事实上在很多it公司的研发部门也是如此,我见到的一家国内大公司的名校毕业生,津津有味的在做整机级测试,没人告诉他们,这不能算是研发。我的一个感觉是这些年来国内很多it大公司研发做的越来越浅,远不如80~90年代的企业。所以,整体上我们工业技术可能与发达国家比现在离得更远。当然有些公司除外象华为,中兴等。
3.十年磨一剑
龚维蒸老师看我想真学技术,就对我说,要想学透一行,要花十年工夫。先用3年时间,将这一行需要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再用3年时间将这一行的书,文章全部找来读,了解这门技术的来龙去脉和当前的发展状况;再用3年时间选择其中薄弱分支进行研究,这样你就可以有所成就。
塑料因为可以设计成复杂零件,这特别考验一个人的三维空间想象能力。业界一直有两类设计师,一类是先设计个大概轮廓,再做一个手板,根据手板,再完善细节设计。另一类是完全想好细节,并用图纸完整表达,再去做手板,这种做法,改动会很小。但非常考验设计者的功力。我是一直坚持后者的做法。同理,做一个整机结构设计,首先要划装配图,没有精细的装配图就匆匆划零件图也注定会反复甚至翻船。
4. 男怕入错行
92年有个同事要到深圳去闯天下,我们做的音响这一行,在深圳薪水高很多。因为他是做电路设计的,我是做结构的,所以希望我和他一起去,这样就可以搭档做产品。我对他说,你还没做好准备,技术上你还要积累,而且这个行业现在我也不看好。结果是他去了,我没去。一年后的年底,他神采飞扬的'回来,请大家吃饭。说他月薪6千块。而我们那时月薪才1千块,结果是有一批人跟出去做音响。而我是准备转行了,再过2年后我也到了深圳,只是做了it业。后来那些同事碰面,都说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薪水几年没加。而我的薪水确实是年年在加。
这一次的人生转折,是一次正确的选择。我的大部分同事还在国企里面耗着,有时看到他们面带菜色,就知道他们的处境。成功的转折来自于对社会,行业,自身的了解和极积的准备,来自于忧患意识,这样才能抓住时机。
5. 化蛹为蝶
我认为中国的it企业之所以没有成功的掌握深层次技术与其r&d的组成人员来源有关,他们差不多都是学计算机的新大学生。很多公司靠这批没有工厂制程的新人做板级研发时,遭遇了失败而在研发路上缩了回去。当时有大批的成熟电子工程师,他们没有及时的向计算机行业转移,是国家的损失也是他们个人的损失。因为实际上除了软件工程师,其它象硬件,测试,结构,品质工程师,他们都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如果有一批人转了过来,再加上新大学生计算机知识的优势,至少中国的pc的板级研发有的跟台湾一拼。今天说这些,确实是过时,但在it目前又一轮的技术变革面前会有借鉴之处。
6. 激-情岁月
那时候it公司头上有许多光环,在it公司工作是时尚,先进,高薪,有前途的象征,公司又是军方和省市政府投资的公司,总裁又极富鼓动力。公司在高速扩充中,尤其是销售人员,很多毕业一年的大学生,就做了负责一个省的销售公司经理。大家都热血沸腾,希望能成就一番事业。别说我们,就是国家科技部朱丽兰到南京时,开始不愿意到公司来参观,在市领导的劝说下,才答应来10分钟,来了也不愿坐,想看一下新品陈列室就走,结果总裁才介绍了5分钟,就把她吸引得坐了下来,一直听了40多分钟。
研发中心相对独立实际上是一个有普遍意义的举措,因为不论是薪资待遇,工作模式,管理模式和研发人员特质都与公司其它部门人员不同,我看到有的公司在将窗户封闭的房子里做研发,大好新鲜空气被隔在窗外,进出要过安捡门。看到这些,更感到要好好交流各自经验和感受。
为了确保成功,也为了满足大家跃跃欲试的心情,我们成立3个主板设计组,设计同一块主板,我们根据能获得的技术支持资源,决定做via mvp4 chipset 支持100外频主板。同时,我们还安排了10/100mhz自适应lan card和56k modem card的设计以及10/100mhz自适应16port hub的设计,我们采用的主芯片都是芯片厂商刚刚推出的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在研发中心副总的位上我自然比别人要多研究新产品的管理方法,而不是陷入技术细节之中。我制定了一系列的研发流程,包括一些子研发流程,例如,pcb layout流程,测试流程;也建立了非常open的技术研讨会制度;对每个产品都定了schedule,每周update一次,因为新手比较多,我特别注意了过程管理,在每一个研发阶段都会举行技术评审会。
7. 走入海尔
在一个社会大变革的时代,有时不是你不想稳定,是企业做着做着就不行了,你不得不做新的选择。1998年国家规定军队不准经商,在军队彻资,集团人事变更,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影响下,公司从全国性的大公司收缩成地方性的小公司,研发中心难以为续,宣布解散。我面临新的选择。这时国内有很多家电企业想进入it业。经过几年的it产品研发,我对it产品有了一定的技术和市场感觉。我给tcl李东生,海尔张瑞敏,康佳陈伟荣,新科秦志尚,创惟黄宏生分别写了mail 和fax。海尔回复最快,结果是在深圳成立了深圳海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我们重新招聘了员工,这实际上是一个design house 有25人。 海尔集团总裁杨绵绵兼总经理,我为常务副总经理,我在同创的同事杨宏春为副总经理。
这两个产品研发时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先做最简功能推上市,然后再进一步做成系列产品,即一次规划,分次实现;一种意见是,一次规划,一次到位,能够一鸣惊人。我的想法是前一种。杨宏春和集团的计算机公司技术主管的想法是后一种,鉴于计算机公司实际上是我们的客户,也考虑海尔付得起这个学费,我同意按他们的想法做。结果由于技术上要解决的问题太多,产品上市一再推迟。
海尔有个“8号会”,即每月的8号,集团的经理级以上的干部会,大家天南海北的集中到青岛,地点在总部的海尔大学的阶梯形教室,开会时用多个投影仪,每人坐位上有麦克风。一般会上有三个内容,第一部分是各生产公司,销售公司的营业额排名,有准备好的报表,时间10几分钟;第二部分是重点,是案例讨论,案例有专人准备。用录象,录音客观反映这一个月发生在某个生产,技术,销售环节的一件事。然后讨论这件事的全过程,哪个环节做的对,哪个环节做的不对,对在那里,错在那里,怎样改善,这个案例重点放在管理层面,避开技术细节,以让大家均可参与。讨论由张瑞敏自己主持,这个时候,特别能体现张瑞敏的视角独到之处,体现他的逻辑能力,洞察力和把坏事变为好事的能力。
8. 学历 能力 绩效
这里我抄一个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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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代表过去,只有学习力才能代表将来
这下子博士更是差点昏倒:不会吧,到了一个江湖高手集中的地方?想着, 想着, 博士生也内急了。这个池塘两边有围墙,要到对面厕所非得绕十分钟的路,而回单位上又太远,怎么办?博士生也不愿意去问两位所长,憋了半天后,也起身往水中跨:我就不信大学毕业生能过的水面,我博士生不能过。只听到 “噗咚” 的一声,博士生栽到了水里面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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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人脉关系
工作中建立起来的人脉关系因该说是自然形成的,互相间觉得比较投缘,就多了一些来往,各自工作中碰到技术问题,也可以交流一下。因为工作了20年,走过几家公司,各种知识背景的人都认识一些。每一次的工作变更,我都会把工作交代的清清楚楚,好聚好散,也使我有比较多的人脉关系,这给后来的工作带来很多方便。也有些人并没共过事,仅一面之交,但也为今后留下了某种机缘。
10. 台资企业
上个世纪末,大型台资it企业纷纷投资长三角地区,特别是在苏州地区。台湾主板厂abit公司也又一次布局大陆。他们找到了我,希望我去帮abit筹建和管理abit大陆研发中心,这缘于前几年在技术业务来往中建立的人脉关系和相互的了解。我想有几件事给他们留了印象:有一次是他们供给我公司的产品有品质问题,我一层层追踪得不到结果的时候,打了很多电话,得到了他们研发处长的家庭电话,打过去,终于联系上了,得到了明确的答案。那天是中秋节。我不是不知道公事一般不打家庭电话,但是做事突破常规,才能做成别人做不成的事。还有一次是一个项目的论证会,当报告者在报效益评估数据卡壳时,我报出一连串数据,帮助解了围。另外是他们看到我们的团队人员工作时的活力和我们的工程师与他们的工程师有冲突时我的客观处理态度。
大型台资it企业在台湾都是股市上市公司,他们一般都已经过了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经营上比较平稳,不是那么急功近利,特别是在遵守政府法规,对员工的薪资福利方面是“明码标价”很规范的,包括对新来的员工和流失的员工,做的够人性化。不象在大陆,即使有些名气的一些公司做的也很不规范。
11.建立规则
我们很难说有些行为准则一定是对的,事实上行为准则是根据公司的状况的一种选择和正确的运用。是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一种平衡。我始终认为,没有最好的管理只有最合适的管理,在a公司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不一定在b公司有效,因为背景条件不同。
比如采用“团队合作”或“个人英雄”的做法。面对一个技术难题,在基本上都是新手的team中,我们一定会多用“团队合作”,先大家讨论分析再debug的做法,依靠大家的智能来解决问题。而对一个成熟工程师,我们多会用“个人英雄”的做法,因为可能对他来说,你还没讨论完,他已经搞定了,在这一阶段靠的是个人的力量。而后续,我们还是“团队合作”的思路,会要求他写出debug的思路和方法,以做技术传承。有的工程师不愿意写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否决项。不愿意做技术传承的工程师,不能在这个中心工作,这就是我们的一个“天条”。
12.管理方法
管理有4个境界,最高境界是“无为而治”用现在的语言就是建立“学习型组织”,到达这个境界的团队已经高度成熟,会自我调节以适应外部的变化达成目标。 第2境界是用电子和网络的手段,制定一系列流程,规则,方法让员工在既定的轨道里运行,使得团队不会出大问题。第3境界是仅有粗糙的,不俱备可执行细节的规章制度,执行起来需要个人比较大的弹性发挥才能做事或经常需要请示上司才能做事。第4境界是仅有的一些规章制度也被束之高阁,老板发号施令,公司员工基本上看老板脸色行事。这种公司中阶层人员善于揣摩上司的心态,适时调整数据,弹性解释事实;基层员工大多心存“你说你的我做我的” 弹性作业。
管理靠流程,规则,方法这是管理的科学性一面,但管理还要面对人,而人的思想是千变万化的,要选择一种他能接受的方式去沟通,这就需要管理艺术。一个团队需要的这种管理艺术越少越好,如果每一个人都能直面事实,不要考虑“面子”,个人利益,为什么还要艺术呢?所以“直面事实”是我们的终极追求。
管理靠方法,才能少出错误,我们的软件工程师有时一天update几次程序,可往往最后的一次更改,不是在上一次的程序上,错改到上上次的程序上,这是缺少版本号的管理。借助一些规范化的表格,比如设计文件list,debug分析纪录list,试生产check list,测试项目list,测试表格等也会保证所做工作不被遗漏。
13. 技术传承
当没有其它激励时,几乎任何一个人都是,当他总是在向别人分享他的知识,而得不到别人的知识反馈,慢慢地他会停止这个行为 。所以技术传承要做的好,就要保证技术双向传播,技术共享,各取所需,共同提高。
* 为什么要买这本书?
* 有几种方法可买到此书?(应该有10 种以上方法,你能想到几种呢?)
* 各种方法需要的时间为多少?
* 各种方法钱的花费为多少?
* 对各种方法,先用哪种,后用哪种?
* 哪种方法综合效果最好?
* 当买不到书时,有何变通方法?
这是一件工作中的小事,但良好的习惯靠平时养成。做任何事,当你能够理性地去进行分析,往往就成功了一半,相反,则埋下了失败的因子。有时,即使是成功了,也是一种运气而已。再举例。
14. 怎样留人
a) 生理需求包括食物温暖住所;
b) 安全需求稳定的环境工作人身安全;
c) 社会需求亲情友情爱情;
d) 尊重需求自我意识增强需要别人的尊重;
e) 自我需求要求自我实现有独立的精神和人格对事物有深刻的认识力。
自我需求就是一种最好的激励。怎样使得大家有工作激-情,我的体会是首先要从招聘开始。多年的经验表明。如果一个人做他喜欢做的事,可以省掉很多管理上的要求。他的进步也会很快。我的副手李兴中就是,从中学开始就喜欢电子和计算机有很多知识和动手能力是在工作前就具备了。上班在做设计,下了班休息一下,大部分时间还是在研究计算机技术,工作的内容就是他的爱好。所以选择“做我所爱,爱我所做”的人是最合适的。可是,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大多数人还是为了生存,或者说是为了生存的好一点,才来做it。象本人就是,完全就是为了家庭和孩子能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水准。虽然也很勤奋的工作,但我的感觉和李兴中是不一样的,我是靠对一种家庭和职业的责任在支撑。
15. 两岸的工程师
目前中国处于社会变革的时期,整个社会显得浮躁。大陆的青年工程师已极少有人愿意“十年磨一剑”。往往做了一年项目助手,第二年就想做主要角色,第三年就要做leader。而且一旦达不到个人目标就频繁跳槽,致使成不了真正的技术精深的专家。而台湾的青年工程师即便是一个普通的测试职位也往往愿意一做十年不改行,成为专家级的工程师。
16. 吃亏是福
为加强科室管理人员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掌握,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科室正职管理人员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4次,带班下井不少于10次,其他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次数不少于18次。
1、掌握井下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针对井下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巡回检查力度,现场指挥安全生产。
2、检查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积极组织解决井下现场存在的挡手问题。
3、带班下井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产撤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治理。
4、井下发生事故后,带班管理人员要盯在现场,协助矿有关部门对事故的救援和处理。
1、各单位每旬要制定管理人员带班下井计划,矿调度根据计划严格落实管理人员带班情况。
2、带班管理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带班下井考核的有关规定,不得以开会、公出等为借口回避带班下井。
3、带班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在下井后、工作中、出井前在工作现场向矿调度室进行三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姓名、入井时间、发现的问题、隐患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
4、建立健全科室管理人员带班上岗台帐,逐班记录;安监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将抽查结果通报并进行考核。
1、带班下井将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作为经济奖罚、评优、晋级、提拔的依据之一,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的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2、带班上岗管理人员因公暂不能带班下井,本人当月超额或奖金按50%支付,但必须经分管矿长和生产矿长批示。
3、带班上岗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带班天数上岗(夜班带班天数不少于3天),缺一次,扣罚500元。
4、带班上岗的管理人员,必须与员工同下同上,未经生产调度和矿领导批准,不得提前出井,未经批准提前出井的,当月发现一次,扣罚300元;再次发现,扣罚500元;发现三次以上给予行政处分。
1.对学校不同班级学生数要清楚,做好不同年龄段的预防接种工作。
2.接种前做好疫苗和器材准备工作,接种后有登记。
3.配合校医在不同季节进行不同疾病的防病知识宣传。
4.对学校保健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的职能,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根据上级公司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安全员是公司级的管理人员,执行24小时现场轮流带班制度,随同职工共同下井、升井。
2、每班要有一名单位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在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带班作业(班组长要随同职工共同下井、升井)。
3、各单位要排出管理人员带班表,按时(每月18日前)报生产安全处和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4、带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在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巡回安全检查。严禁脱岗。
5、相关部门的人员要不定期的抽查带班作业情况。
6、做好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2.2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3.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4.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1.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4.1.7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1.8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4.1.9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1.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4.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2.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2.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
4.2.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2.4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2.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2.6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2.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3.1负责所属部门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2现场监督本部门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
4.3.3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3.4对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3.5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4.3.6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全科报告;
4.3.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3.8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3.9安全员每月定期向单位安全科书面报告所在部门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本制度规定了运输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运输人员档案管理。
(1)公司事物管理员负责对车辆各种技术资料的保管。
(2)车辆管理员负责保管人员及车辆证件复印件及监督证件的有效性。
(3)各岗位人员负责保管随身携带证件,并保证证件的有效性、完好、清洁。
(4)车辆主驾负责保管责任车辆的随车证件,并保证证件的有效性、完好、清洁。
(1)人员管理,运输人员的招聘由销售部。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初选,经公司级培训合格后进入销售部试用,经试用及部门培训合格送各相关部门学习取证后方可正式上岗。
(2)经公司培训取得相关证件者,必须与公司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内离开公司时,企业有权扣回相关证件的取证费用及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驾驶员分为机动驾驶员、、主车驾驶员,经考核合格实行逐级晋升。
(5)各岗位人员负责保管各自持有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并保持证件有效完好。
(6)各岗位人员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扣证或证件失落,无证期间公司发给300元/月基本工资;如因企业原因造成扣证,扣证期间发给500元/月基本工资;以上两种情况均要求无证人员服从公司安排,另发工资按新安排岗位核发;不服从公司安排不发给基本工资并作旷工处理直至开除。
(7)车辆档案管理。
(8)在车辆购进上牌,所有手续办理结束后,经办人及时将所有资料转交车辆管理员负责统一保管。
(9)新车上牌结束后,经办人将车辆运行所需的所有证件移交给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根据证件将数据证号等记入“车辆档案”,并将证件复印件存档。
(10)车辆管理员在证件复印存档后,将证件原件、随车工具等交于指定主驾司机且应有交接手续。
(11)车辆驾驶员保管随车证件正本,并保证证件的`有效性、完好、清洁。
(12)车辆管理员保管车辆证件的复印件,监督证件的有效性,对即将到期的证件提醒相关责任人,公告栏予以公布。
(13)出现下列情况由车辆责任人负担损失:。
a、因保管不当造成证件失落。
b、证件失落未及时上报造成罚款或其它责任事故。
c、证件过期失效造成罚款或其它处罚。
(14)危险品高速通行证由车辆管理员到相关部门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性。
(15)车辆所有证件的移交必须有相关“证件移交记录”。
物业车辆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车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为激励车辆管理人员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考核对象:部门全体在职车辆管理人员。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详见车辆管理人员考核表。
3.等级评定:根据考核得分评定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4.考核程序:。
(1)由专人负责员工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报部门经理备案。
(2)考核工作须定期、按时进行,原则上每月考核1次。
(3)每年12月由本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全体在职员工进行年终考核,考核标准同日常考核标准。
(4)对于车辆管理主任的考核由保安部经理负责。
车辆管理人员考核内容根据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和车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车辆管理人员考核内容如下:1.按着装规定上岗,佩戴工牌,精神饱满,举止文明,手势规范。
2.服从领导,按照要求指挥疏导车辆,使车道或车辆出入口不发生堵塞现象。
3.按照规定收、发卡,按照收费标准收费,登记时迅速、准确。
4.熟悉车主相貌特征、车牌号、车辆外形、颜色等。
5.入口出现故障车辆不能进入时,要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立即采取措施疏通车辆,保证车道的通畅。
6.发现嫌疑车辆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车辆从出入口逃离。
7.经常检查监管车场内的交通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破坏或丢失。
8.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1.根据总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及营业部的财务管理规定,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复核会计凭证,办理资金调拨,审批所有业务的付款手续。
2.负责员工工资、奖金、补贴的发放,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
3.负责财务监管工作,确保财务状况安全。
4.按照总公司、营业部的财务制度及领导批示办理有关财务手续。在业务上对会计、出纳岗位有指导职能:
5、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管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其它货币资金明细账;。
6、确保库存现金、外币,定期进行现金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7、做好财务出纳资料的整理的归档,对财务数据和财务信息严格保密;。
8、定期按公司要求进行资产清查、仓库核查。
一、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区长、队长、班组长及特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依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岗位职工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同时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三、考核对象
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区长、队长、班组长及特员)以下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各分管人员逐级考核,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最终考核。
4、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时间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 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注:由煤矿相关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不参加年终考核。
六、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紧急问题的处理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七、考核标准
1、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扣分记录,以自然年度1年为考核扣分周期,满分为12分。在考核周期内未扣完12分者,不计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记录将作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参考条件。
2、根据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的不同,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对应的考核扣分标准分别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标准在阶段内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12分至9分。
(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造成连续三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因同一采掘地点发现存在同样(或类似)事故隐患且一年内连续被监管(监察)部门下达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性质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对他人检举揭发“三违”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扣打击报复者和相关人员)。
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9分至6分。
(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设计、施工、作业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隐患突出的(扣矿长1/2、技术负责人)。
(3)未按时完成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或瞒报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明确,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新增、替换采掘头面未经过煤管所审批擅自组织生产的(扣矿长、技术负责人)。
(7)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组织生产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8)安全检查时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三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6分至3分。
(1)因违章指挥或制止违章行为不力,造成轻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计、规程、措施安排作业的(扣技术负责人)。
(3)对“三违”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按相关规定处理和汇报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的;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安全会的;对各类规程措施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的(扣责任副矿长)。
(5)不按规定记载、汇报各类事故或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四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3分至1分。
(1)违反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或在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轻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未层层落实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其它一般违章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7、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有2种及以上违规安全生产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计扣分。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季度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煤矿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5)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6)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2.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煤矿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罚,不享受年终奖;
九、具体要求和规定
1、针对煤矿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扣分的多少对其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强制学习和考试、停职、不准在本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措施。
2、对累计扣分达12分的管理人员不准在本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将视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该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
3、对累计扣分达9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停职3个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4、对累计扣分达6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严重警告,将予以停职1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5、对累计扣分达3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6、在一个考核扣分周期内安全管理人员累计扣分达到9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煤矿管理工作。
十、考核纪律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本办法自二0xxx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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