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合理的工作方案可以帮助团队成员在工作中更好地协作,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工作方案的编写过程中,可以适当引用一些相关的数据、报告等资料,增强方案的可信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20xx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教育部之前印发的《中小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方案》中对抓好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制管理等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并优化学生睡眠管理,探索科学有效的睡眠管理方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睡眠管理做具体方案如下:
睡眠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提高课堂的效率,需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可见学生的睡眠情况是高效课堂的关键,要积极做好和改善学生的睡眠情况,引导学生家长关注学生的睡眠质量并宣传睡眠重要性和睡眠不足的危害性,从而达到家校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特成立了学生睡眠管理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家委会成员。
1、加强宣传。通过晨会、主题班会、专家讲座、橱窗宣传等方式,让学生知道:睡眠是机体复原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
2、调整学校作息时间。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学生一天在校时间不多于6小时,为确保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提供保障。
3、建立家庭作业监督小组。学校由一把手校长任组长,班级由班主任任组长。一二年级每天不允许有书面的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班主任每天放学前汇总各学科作业,基于中等学生计算出大概的作业时间。如发现总作业时间超过1小时,要协调各学科调整作业。学校家庭作业监督小组不定期进行家庭作业量的调研,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批评。同时,学校家庭作业监督小组还将对作业内容进行分析,坚决杜绝一句话作业、严重重复机械性作业。
4、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家校合力,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睡眠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睡眠动态。家委会定期开展有关睡眠情况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本校学生的睡眠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规范要求,从制度上规范家长和学生睡眠情况的落实。建立学生睡眠常规检查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以班主任和家长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注重对学生睡眠质量的反馈,确保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达到要求。
2、强化督查,完善评价。学校将班级睡眠开展情况作为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学生睡眠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
各学校要科学安排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生可提前10至20分钟到校进行课前准备活动,但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制定应对预案、妥善安置。
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每日书面作业总量统筹调控机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小学三至五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参加课后服务的小学生,原则上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要全面落实作业差异化、个性化设计要求,为不同学习水平学生设计不同数量和难度的作业。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即时停止作业就寝休息,教师不得以未完成作业为理由惩戒学生。
要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给学生布置作业。对违反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约谈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再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引导家长不盲目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报班,不自行任意给孩子布置作业,避免出现学校减负、家庭加负挤占学生睡眠时间的现象。
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确保每天小学生睡眠时间达到10个小时,初中生达到9个小时,高中生达到8个小时。家长应督促子女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
各学校要合理确定学生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下午上课时间,保障学生适当午休时间,培养学生良好午休习惯。对中午走读的学生,要加强家校沟通,指导学生在家午休,保障睡眠,提高效率。对需要在校午休的,要坚持有解思维,利用现有宿舍、教室、音乐舞蹈室、实验室、阅览室、体育馆等空间,探索采用睡眠垫等方式,尽可能为学生午休提供便利条件。
教育部门要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进一步加强监管。要把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学校要设置睡眠监督员,负责监督、指导各班级落实睡眠工作要求。要依据睡眠时间要求,逐生调查,逐生确认,确保每个学生睡眠时间均能达标。对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的学生,要逐生分析,找出睡眠不足的影响因素,家校合作,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要加强睡眠宣传教育,为教师、学生和家长开设科学睡眠专题教育课,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班会课、团队活动等渠道,对在校学生进行睡眠知识普及,提升学生健康睡眠意识。邀请卫健等方面专家,入校园进行健康睡眠知识讲座,进行健康睡眠专业指导。通过专家讲座、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渠道,向家长广泛宣传健康睡眠意义,家校携手做好学生睡眠管理。
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_〕3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_〕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立足全市中小学校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全面改善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保障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对全市中小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各种各类自然灾害的防灾避险要求。
(二)主要任务。从_年开始,用3年时间,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基本消除现有d级危房,改造、加固b级和c级危房,迁移处于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_年及以后新建、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防震减灾法》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设,确保校舍安全。同时建立全市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校舍安全状况,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提供服务。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中小学校舍情况。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教育、建设、房产、国土资源、水利、地震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危房底数,查实校舍所处地域灾害隐患程度,掌握总体情况,并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要于_年8月15日之前不漏一校、不漏一栋地完成所有中小学校舍的排查,并形成排查报告上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_年2月15日前完成所有鉴定工作(_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不再重新进行鉴定)。为保证排查工作的高效运行,排查阶段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排查阶段组织相关部门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各级财政要做好排查、鉴定、办公等专项经费的保障工作。
(二)制定中小学校舍改造规划。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于_年8月15日前制定出本地区_年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规划;_年12月1日前制定出本地区_年、和_年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规划。要根据校舍安全鉴定报告,按照国家确定的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详细制定每个项目的实施方案,一并上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
_年12月15日前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在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危房改造和正在实施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建设等专项工程,制订出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上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待批准后实施。
(三)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根据经过批准的实施方案和分年度规划,区别情况,有计划、分步骤组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对通过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改造加固;对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照高于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舍进行评估后实行避险移地新建;对废弃无改造价值的校舍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对已经完成鉴定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应尽快予以改造,本着鉴定一所,、改造一所的原则,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_年底之前要完成3年总工作量,检查验收面要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丹东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彬担任。工作人员从教育局抽调,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根据省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也要成立本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由县(市、区)长担任组长,负总责,组织工程的具体实施。教育、建设、房产、国土资源、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要抽调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职责分工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做到明确责任,科学分工,建立相应的制度。要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设立办公电话,保证工作经费,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统一组织工程实施。
(二)明确责任。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勘察鉴定和设计、施工、监理力量,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对本地的校舍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要在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对校舍的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
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教育部门:会同建设、房产等相关部门对本地区现有的中小学校舍危房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建立详细的校舍安全工作档案;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根据校舍安全排查情况制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编制本地区校舍建设改造3年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财政部门协调,对校舍建设改造资金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积极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制发有关文件。
发展改革部门:把校舍安全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专项投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监管,对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指导编制工程规划;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校舍安全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部门:把校舍安全工程列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并向同级人大报告执行情况;保证校舍安全工程所需鉴定、检测、加固、改造、新建、迁移等专项资金,负责筹措本级配套资金;加强工程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与措施,保障中小学校舍日常维修的需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予征收。
建设部门:对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严格按照有关建筑抗震设防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抓好工作落实。
房产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中小学危房进行鉴定并出具危房鉴定报告。
国土部门: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范围,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供地质构造等方面的信息,负责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地质灾害情况的指导和鉴定。
水利部门:划定洪涝灾害易发区域范围,提供水文资料,负责对中小学校舍进行洪涝灾害情况的指导和鉴定。
地震部门:划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范围,负责对中小学校舍的抗震加固和新建工程提出设防要求,并对校舍地震灾害鉴定工作给予指导。
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舍预防火灾工作,负责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建筑消防设施配套建设情况的鉴定。
气象部门:划定气象灾害易发区域,提供气象资料,对中小学校舍进行气象灾害危害情况的指导和鉴定。
监察、审计、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能,建立健全工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做好工程预决算审计,严格查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与重点案件。
(三)建立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足额安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并与省以上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市县(区)两级政府把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所需配套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从_年起三年内3年内,对国家和省下达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结合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确保建设资金全部投入到位。
(四)规范管理,严格质量。所有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新建校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严格落实各项建设监管规定。项目实施方案质量标准如下:
1.凡新建项目校舍必须高于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对于_年5月1日以后新建(重建)项目的场址,必须组织专家对周边地质、交通、环境等主要条件进行科学测评,确保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符合教学育人需要。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在交通方便、环境适宜、地势较高、场地干燥、地质条件较好的平坦地段,必须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洪水沟口或泄洪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不能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对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新建校舍,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对于经过鉴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舍,原则上予以拆除:
(1)建筑使用时间超过了设计使用年限的80%,需要进行加固、改造的校舍;。
(2)加固、改造费用过高,超过新建同类建筑物费用70%的校舍。
3.对于校舍建筑没有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没有建设档案或档案不全的校舍,要通过专门技术论证决定建设方案;如经确认不需要拆除,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加固、改造。
4.校舍重建、加固和改造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报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备案。
5.对处于各类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要在建设、国土、水利和地震等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之后,根据评估结果采取迁移避险等相应防治措施。
(五)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并对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对进度缓慢没有完成当年改造任务的,扣减下年度的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并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程管理和责任追究。
(一)工程管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项目管理。要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项目规程运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做到规划设计有证、施工有照、全程监理,不得简化程序,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在工程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展行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杜绝各种事故和质量隐患。
(二)资金管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本级配套资金、部门资金、社会或企业捐赠资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处置所得资金等。从_年起3年内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建设的各类资金都要集中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并视财力情况予以增加。民办中小学校舍经鉴定为危房的,要按照本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维修加固,所需资金由学校的.举办者负责筹措。
资金管理要与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验收、监督审计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管理,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各级财政要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
(三)检查监督。各县(市)区政府要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做到定期逐级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运行。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组织专家对本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每项工程完工后,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要提出处理意见,坚决杜绝“豆腐工程”和重大事故。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建设工程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要建立工程项目公示制度,各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工程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房产、建设等部门每年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工程实施情况,主动接受法律和民主监督。所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都要将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人员姓名、项目总投资、投诉电话等信息在项目公示牌上明确标注出来,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公示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验收单位、验收结果等信息,便于群众监督。所有项目招投标、工程验收均要请当地媒体、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切实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成为“阳光工程”。
(四)责任追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层层实行目标管理,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的县(市)区长是本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的各项工作。相关中小学校的校长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严格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所有行政领导、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或延误工期的,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工程资金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及其领导的责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20__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教育部之前印发的《中小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方案》中对抓好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制管理等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并优化学生睡眠管理,探索科学有效的睡眠管理方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睡眠管理做具体方案如下:
睡眠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提高课堂的效率,需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可见学生的睡眠情况是高效课堂的关键,要积极做好和改善学生的睡眠情况,引导学生家长关注学生的睡眠质量并宣传睡眠重要性和睡眠不足的危害性,从而达到家校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特成立了学生睡眠管理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家委会成员。
二、认真实施,确保学生睡眠质量提升。
1、加强宣传。通过晨会、主题班会、专家讲座、橱窗宣传等方式,让学生知道:睡眠是机体复原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
2、调整学校作息时间。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学生一天在校时间不多于6小时,为确保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提供保障。
3、建立家庭作业监督小组。学校由一把手校长任组长,班级由班主任任组长。一二年级每天不允许有书面的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班主任每天放学前汇总各学科作业,基于中等学生计算出大概的作业时间。如发现总作业时间超过1小时,要协调各学科调整作业。学校家庭作业监督小组不定期进行家庭作业量的调研,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批评。同时,学校家庭作业监督小组还将对作业内容进行分析,坚决杜绝一句话作业、严重重复机械性作业。
4、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家校合力,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睡眠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睡眠动态。家委会定期开展有关睡眠情况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本校学生的睡眠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规范要求,从制度上规范家长和学生睡眠情况的落实。建立学生睡眠常规检查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以班主任和家长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注重对学生睡眠质量的反馈,确保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达到要求。
2、强化督查,完善评价。学校将班级睡眠开展情况作为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学生睡眠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学校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安全伴我成长"的主题,通过宣传教育,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师生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先进单位。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学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并从人力、制度上进行落实,确保安全工作的实施。故此我们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确保学校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学校成立以周盛球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吴梅珍副校长具体负责日常安全工作,详细记载安全工作台帐。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负其责,配合派出所、法制副校长,严密防范做好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努力清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保障全体师生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2健全制度,提高认识。
要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就必须有章可循,我校制订"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和"学校消防工作制度",确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小学安全教育手册》等,定期出版板报、专栏,定期开展广播,播出安全知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课等开展安全讲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3、措施到位,预防为主。
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我校将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每天都要安排值周行政和值日教师对校门口、校园等地方的巡逻,每天晚上及节假日都要安排保安值班巡逻,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每天上下学都有值周行政协助保安维持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严禁校外车辆未经同意私自进校。加大对校门口周围的整治力度,尤其是不让小商贩在校门口的道路上摆摊设点,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全面检查,及时整改。
学校将对每个角落进行地毯式的大搜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特别是教室的门窗、走廊、栏杆、消防设施、供电等更要定期检查,对较旧的电气设备、电线、灭火设施等进行更换,杜绝隐患。健全安全工作台帐资料,即安全、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安全工作检查情况、安全工作整改情况、安全工作教育内容、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和要求。
5、总结经验,常抓不懈。
每学期都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找出差距,不断完善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对在这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师生,要给予表扬或者奖励,以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
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是我们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安全教育要警钟长鸣,每天都要提醒学生勿忘安全,特别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教育教学安全:
(1)具体制定常规教育制度,加强督查。上班时间教师必须在职在岗,严格按规定执行,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切实做好登记和善后处理,并与教师的考核挂钩。
(2)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教育学生课间不玩危险性游戏,不拥挤、不跳跑,检查在活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3)各科任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师要先认真检查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5)体育课及其它室外游戏,教师应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活动量较大的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6)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来,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2.交通安全: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学校组织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天晨会的必讲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严禁在走廊里奔跑追逐。
(2)严禁12周岁以下儿童骑车上学。要求离校2公里范围内的学生步行上学。
(3)班主任老师要加强责任心,各班要坚持排队放学制度,必须把学生送到校门口,完成交接仪式,才可离开,切实执行学校按时清校的规定。
(4)加强保安室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校园车辆停放有序,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续。
3.校产校舍安全:
(1)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一学期不少于两次,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2)学校要定期检查各类器材、校舍,教师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强校舍改造、操场改建、校园绿化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
(4)加强保卫工作,防盗防火。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留,专人负责,学校财产借用出校门必须要有手续。
(5)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止乱拉电线。
(6)完善防火设施,加强操作培训,设置警示标志。
安全是学校的第一等大事,让我们全体教职员工行动起来,人人讲安全,个个关心安全,时时处处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懈怠不放松,为把我校建成安全文明校园而努力。
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是是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下,安全办公室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一、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注重学生在校安全教育,加强遵纪守法,安全防范,饮食卫生和校规校纪教育。
二、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突发事故抢险预案。
三、检查督促本部门所辖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要有安排,有检查,有反馈,有整改。
四、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围墙,教学楼,大型体育器械,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实行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
六、定期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各种安全逃生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有效应对,力争将损失降至最低。
七、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建立导辅师岗位责任制,对学生课间活动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八、建立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加强保安的管理,建立访客进出校园登记制度,学生上课期间离校登记制度。
九、遇到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组织人力积极稳妥地迅速做好师生撤离,善后处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20xx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兴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等文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抓好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制管理等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并优化学生睡眠管理,探索科学有效的睡眠管理方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睡眠管理做具体方案如下:
睡眠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提高课堂的效率,需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可见学生的睡眠情况是高效课堂的关键,要积极做好和改善学生的睡眠情况,引导学生家长关注学生的睡眠质量并宣传睡眠重要性和睡眠不足的危害性,从而达到家校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组长:丁伯忠、陈志坚。
副组长:盛晓英、周丽静、姚诚。
组员:各班班主任。
1、立足学校作息时间,整体考虑学生居家的作息时间,确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为10小时。
2、学校切实做好减负增效工作,加强作业管理,控制作业时间,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回家作业,三至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
3、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家校合力,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睡眠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睡眠动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
4、教师对于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系统、科学、合理制定学生的睡眠计划,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形成习惯。
5、全校班级开展睡眠专题班会,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班主任通过家长加强对学生睡眠情况的监控,把好关,形成学生个人备案。定期开展有关睡眠情况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构建本校学生的睡眠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规范要求,从制度上规范家长和学生睡眠情况的落实。建立学生睡眠常规检查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以班主任和家长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注重对学生睡眠质量的反馈,确保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达到要求。
2、强化监督,完善评价。
学校将班级睡眠管理开展情况作为班主任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的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将学生睡眠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3、制定措施,保障睡眠。
(1)学校设定夏令时间(5月1日—9月30日),将每天中午午餐过后的11:30—13:45;冬令时间(10月1日—4月30日),将每天中午午餐过后的11:30—12:00这两个时间段内,作为全校学生在校午休时间。此项措施是基于立足学校作息时间,整体考虑并保障学生的作息时间。
(2)针对有部分学生不是由父母亲照顾,而是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有的是家中其他亲戚成员照顾。他们学习有困难,家中又无人辅导或者帮助的情况,学校采取这部分学生的在校作业辅导工作,以学生能够回家后可以不因为作业无人辅导而导致就寝时间的推迟。
合理的睡眠,能够保证学生身体健康成长,有助于第二天课堂中良好听课效果提供保障。
(3)开展睡眠时间打卡活动,监控学生每日睡眠时间,定期反馈整改,家校合作,共同监督,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
我校会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20xx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制管理等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并优化学生睡眠管理。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
1.组长是“五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分工负责制定“五项管理”工作的措施要求,定期督查反馈改进。
3.组员负责落实“五项管理”的相关要求。
(一)加强作业管理,确保科学适量严格落实《xx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意见》,确保“八要八禁”。
1.要紧扣课程标准,严禁布置超课标、超进度、超学生能力的作业。教师布置作业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以帮助学生巩固知识、提高能力、实现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学生实际学习情况为主要依据,以课本所附练习题、课后练习为主要作业内容。
2.要严控作业时长,严禁布置教师未审核的偏题、怪题、错题。
(1)基础作业申报。每学期初进行各学科基础作业申报审核,各年级各学科对本学期学科作业量、要求做好总体规划,写在基础作业审核表中。
(2)定期作业检查。每学期至少进行作业检查反馈三次,及时发现作业布置和批改中的问题,厉行厉改,确保做到“八要八禁”。教师在布置作业前必须先进行作答,并加以筛选和整合,杜绝不加选择地成册布置作业。
(3)作业总量监控。年级组长做好课后作业量的学科平衡工作。每班选定一到两名教学监督员填写班级日志,并对每日作业进行记录,每月教导处查看班级日志,并对作业总量进行问卷调查或谈话调查。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完成书面作业的总时间最多不超过1小时。
3.要创新作业形式,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的低效作业。按照学生实际和学习内容布置系统性、多样性、趣味性的书面作业、实践作业和探究性作业,积极探索布置学科综合性作业。采用“基础作业+弹性(特色)作业”的模式,“弹性(特色)作业”要体现分层,灵活要求,供学生自主选择。
4.要严格执行“一科一辅”,严禁以套题、练习册代替作业的现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提供的教辅目录选择教辅资料,教师不得将练习册、复习资料不加选择地作为作业使用。
5.要规范作业布置方式,严禁使用微信、群布置作业。作业应当堂布置,严蒸使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和审核的教育类app布置作业。学校要规范使用微信群、群,不得在群里发布学生作业情况、考试成绩、批评表扬、拉票评比等。
6.要落实教师主体责任,严禁要求家长参与作业批改。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不得将家长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
7.要强化作业反馈,严禁只留不改或不认真批改。作业要做到全批全改,采取多样化评价方式,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并认真分析学生作业错误的原因,改进教学、帮助学生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教师不得在作业本上只批注日期或“阅”。对于个别学生的个性化作业,要坚持面枇面改。
8.要强化家校合作,严禁“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各学校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教育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作业观,科学适度进行课外兴趣拓展、能力培养。利用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指导,做好日常宣传工作。
(二)加强睡眠管理,确保睡眠充足。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完成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最睡眠时间。提示家长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
4.提高学生睡眠质量。教师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好回家的时间,做好计划,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
(三)加强手机管理,确保必要沟通。
(四)加强读物管理,确保育人功能。
1.加强审核把关。使用《20xx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校本课使用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主题诗文诵读》教材。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重视阅读教学。把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持续推进阅读工程,保障晨诵、午读时间,开展好市级案例《整本书阅读教学研究》,开展整本书阅读项目,上好阅读课。
3.开展读书活动。开展好读书节活动、做好班级读书吧建设,,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经典诵读、好书分享、诗词品读等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4.推荐成长书单。学校要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指导学生制定阅读计划。
(五)加强体质管理,确保体质健康。
落实特色体育课。课表当中每周安排一次足球特色体育课。目前体育教师短缺,无法开设每周五节体育课,学校一是向教育局申请要体育教师,于20xx年8月前保证每周四课时体育课的开设,另外一课时安排心理健康或体育特色活动等非文化课。
1.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做好师资保障。做好体育教师的补充工作,加强美术和语文教师书法指导专业能力的培训,以适应教育教学改革需要。
3.营造社会氛围。各口对“五项管理”要加强督导考核,通过各种宣传平台,加强对学校落实五项管理的具体举措、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潜江、石首两地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批示精神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事物中毒事故发生,总务科将于近期开展20xx年我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巩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促使我校食堂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在校师生的餐饮安全。
整治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整改阶段,时间为2月21日至3月1日;第二阶段为专项检查阶段,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第三阶段为督查落实阶段,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31日。
1、主体责任是否落实。
2、卫生管理上否坚持。
3、采购管理是否规范。
4、过程控制是否严格。
5、废弃物管理是否妥当。
6、传染病防控是否到位。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精心组织,明确责任。
3、提档升级,形成长效。
4、总结经验,督查落实。
为贯彻落实《郴州市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教整治﹝20xx﹞1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县中小学学生食堂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学生食堂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以《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xx﹞6号)要求为依据,着力整治全县公办中小学(含职业中专、公办幼儿园)在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经营管理学生食堂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彻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学生食堂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落实《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相关规定,切实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学生食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确保学生伙食质量明显改善、伙食价实相符、吃得营养健康。
(一)重点对象。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严肃查处在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以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问题。
2.强制学生搭餐或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问题。
3.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费用等问题。
4.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问题。
5.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问题。
6.在托管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7.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8.未按规定使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问题。
9.因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引发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8月起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20xx年8月)。
1.成立机构。成立宜章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局长欧阳华任组长,副局长吴志强、李辅忠、肖晋、县纪委县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谭剑、主任督学彭瑶军、副主任督学杨火茂任副组长。驻局纪检监察组、局作风办、办公室、计财股、督导室、安稳办、基教股、教育科学研究所、营养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设在教育局作风办,由曾武任办公室主任,刘文标、宋建平、黄福超、周学永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事务。专项整治办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案件查处指导组。综合协调组由计划财务股牵头,宣传报道组由办公室牵头,案件查处指导组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局作风办牵头。各成员股室和各工作小组在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计财股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学生食堂收支情况的审计调查、推进和完善学生食堂建设和学生食堂管理办法、调度和部署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等;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在相关媒体的新闻报道等;督导室负责将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纳入县教育行政管理年度工作考核重点内容等;驻局纪检监察组、局作风办负责指导各学校学生食堂经营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和调查处理,明确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违纪违规政策界限,按照干部权限问责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人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学校勤工俭学基地的管理和指导,协助计财股抓好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营养办负责制定学校学生食堂食品、食材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安稳办负责学生食堂食品、食材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导督促各学校制定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2.制定方案。制定下发《宜章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整治(20xx年9月至11月)。
1.自查自纠(20xx年9月10日-9月30日)。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学校专项整治办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辖区各中小学校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责令学校限期全部清退。违规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部收缴上交县财政账户(由县教育局计财股指定)。在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经营管理情况,依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xx﹞6号)进行自查自纠。9月1号之后,按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和《关于20xx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郴发改发﹝20xx﹞159号)有关规定执行。
2.问题核查(20xx年10月8日-10月15日)。县专项整治办对全面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落实。
3.汇总分析(20xx年10月16日-10月20日)。各学校专项整治办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10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办。
4.实地检查(20xx年10月21日-11月10日)。县专项整治办深入各学校明察暗访和实地检查自查自纠和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和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列为专项整治重点剖析学校;对问题突出的学校,实行挂牌督办;对一些重点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协同县发改、县财政、县审计、食药监管等部门组织联合督查组,开展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督查和暗访,并通报督查和暗访结果。
5.责任追究(20xx年10月21日-11月30日)。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问题突出、工作不实、整改不力、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地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力、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导致本校发生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职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在20xx年9月1日后,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中仍然存在重点整治问题或未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相关规定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规处理案件随查随报,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三)建章立制(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各学校要建立学生食堂经营管理内控制度,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规范巩固(20xx年2月至12月)。
1.建立联动责任机制。建立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各中小学校为责任主体,校长负责制的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教育局联系局领导和联系股室分片包干责任机制。
2.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建立中小学学生食堂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实施学生食堂阳光管理。
3.健全工作问责机制。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对落实《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不力,对挤占、侵吞、克扣学生伙食费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4、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中小学食堂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改善学生用餐环境。加大学校基本公用经费保障力度,严禁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挤占、挪用学生食堂经费。
(一)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学校食堂管理的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员为监督责任人。各级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把握时间节点。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学校要按照工作步骤确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快查快结。
(三)注重整治实效。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对学生食堂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要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工作预期目标。
(四)认真吸取教训。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学校要从本次专项整治中查处的问题和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学生经营管理中损害学生切身利益问题,并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真正做到从个案问题中找出带有普遍性问题,查办一个案件找准全行业风险点,治理一个层面推动治理多个层面。
(五)及时报送信息。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各职能股室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处。各学校专项整治办于20xx年9月20日前报实施方案,自查和整改情况以学校为单位填报《宜章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伙食费收支情况自查统计表》、《宜章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伙食费收支情况自查汇总表》于10月20日前将报表及自查整改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确保情况明、数字准、内容实。各学校专项整治办于20xx年12月前报送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饮食卫生安全长效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确保食品卫生质量,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规范卫生许可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督促食堂、小卖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并加以完善。
2、加强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指导。食堂、小卖部要坚持“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食堂、小卖部卫生安全管理,禁止非食堂、小卖部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工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投毒事件;食堂物资要实行准入制度,食品原料要定点采购;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防止环境和水源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3、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学校食堂、小卖部设立专职和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各1人。
4、管理人员对食堂、小卖部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监督人员每天检查1次,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每月召开一次从业人员会议,共同分析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法,并对从业人员加强食品卫生教育、安全教育、服务意识教育,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
(一)原料采购
1、采购原料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
2、对大宗食品采购单位要定点,并必须索证,同时要组号采购记录,并建立台帐。
3、对零星小额食品的采购也应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供货渠道的稳定、畅通和安全、卫生。
(二)粗加工及切配卫生要求
1、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的,不得加工使用。
2、易腐败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即时使用和冷藏。
3、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材料分开存放,并根据食品性质分类存放。
4、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5、净菜、切配菜等食品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要配备离地15cm以上的地脚架,以防污染食品。
6、学生食堂严禁野生菌类、凉拌菜、四季豆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品上架。
7、食品存放应又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摆放和无人看管。
8、食堂应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毒清洁设备。
(三)留样
1、食品成品留样在学生集体供餐中式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食品成品留样式说明当餐饭菜卫生质量的唯一根据。
2、留样食品应按照品种盛放于清洁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再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00g。
3、留样要有时间、名称。
4、留样的各种样品要分别装放。
(四)对从业人员的要求
在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要求身体健康,不带任何传染病,每年定期到县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并把健康合格证交总务处查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为加强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绥化市教育局绥化市公安局绥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转发省各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食为政首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加大对校园等重点区域和对象的日常监管,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和群众反映的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整治,持续增强学校校园和周边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经营,使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为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陈宝权为组长,副局长王殿林为副组长,各分局负责人和各餐饮稽查队长为成员。
学校食堂(包括幼儿园)和学校周边200米内的餐饮单位、校外托管机构、食杂店等。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检查米、面、油、肉(水产品)等食品(食用农产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贮存情况,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的排查治理,严禁超范围经营,超能力加工食品,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1.查责任是否落实。学校应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学校应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2.查制度是否健全。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晨检、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清洗消毒,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留样、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虫鼠害防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查记录是否齐全。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对相应工作按要求进行记录,并建立档案保存。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查验记录,餐饮具的清洗消毒记录,每日晨检记录,留样记录以及从业人员培训记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检查记录。
4.查培训考核是否到位。严查学校食堂是否按规定组织相关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接受统一培训,是否定期对所有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并进行考核并保存有相关记录,餐饮从业人员是否先培训,后上岗。
5.查整改是否到位。严查学校食堂是否按专项整治要求,对食堂的场地、设施、设备进行了完善和更新,是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6.查行为是否规范。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核准的餐饮服务许可(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对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或许可事项发生变更,要依法责令办理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对逾期拒不办理的,依法查处。
(2)查健康证明。看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对检查中发现的聘用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及健康证明过期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查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情况。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如实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对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义务的、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食品及食品仓储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4)查环境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内外环境不整洁的,冷冻、冷藏、消毒、保温等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餐具的清洗、消毒未得到有效落实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5)查贮存场所,看贮存场所内是否有五无、过期、变质食品和食品原料。如发现有使用上述食品或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6)查食品加工场所,看是否使用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看学校食堂是否存在制售冷荤凉菜和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行为。检查中如发现使用三无、过期、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7)查工用具。贮存、盛放、加工和包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应当安全、无害、清洁。尽量减少塑料容器的使用,防止塑化剂迁移。鼓励学校食堂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的容器、工具和用具。
(8)查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看是否有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在检查中如发现有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及在小麦粉及其制品(馒头、面条等)加工中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9)查餐饮具清洗消毒。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规范清洗、消毒、保洁流程。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10)查学校食堂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情况,看学校食堂是否专门购置食品留样柜,留样盒、留样量、留样标签是否符合要求,留样品种是否齐全,是否如实建立留样记录。
(11)查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使用自备井水的学校食堂,要查看水质检验报告,对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要督促其将自备井水进行送检。
(二)加强对托管机构的监管。
1.各餐饮稽查队要对学校周边的校外托管机构(又称小饭桌)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账。摸底统计的信息应包括小餐桌的基本信息如:小餐桌名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小餐桌地点、就餐学生数量、是否依法取得证照、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是否有独立的加工、操作、用餐场所、是否有清洗消毒、冷藏冷冻设施、食品原辅材料采购索票索证和台账记录建立是否完善、是否落实留样制度等。
2.对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桌,要依法查处取缔。对取得许可证的小餐桌参照上述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内容要求进行监管。
(三)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整治工作。
1.各分局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超市、商店、小卖部的监管。要逐户建立监管档案。检查时要如实做好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记录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食品经营单位,一份存入为其建立的监管档案内。
2.查主体资格,看学校周边食品超市、商店、小卖部是否持有并悬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及营业执照;证照核定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擅自改变许可项目及经营条件。对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或许可事项发生变更,要依法责令办理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对逾期拒不办理的,依法查处。
3.查从业人员,看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
5.查销售食品,看是否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尤其要重点检查儿童喜欢购买的小食品,如“五毛”、“一元”及师生家长及公众反映强烈的辣条、小饮料等油炸食品、面制品等食品。
6.查散装食品,是否有防护设施,在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规定内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7.查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并符合法律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是否按照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销售食品。
8.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销售食品。
9.查向学校周边地区批发配送食品的食品供货商,看其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条件是否持续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销售的食品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义务、是否如实向购货方开具销售凭证、是否有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行为等。查看“一票通”使用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应责令改正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及依法应直接查处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一)督促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做到检查无死角,隐患无遗漏,自查有成效。
(二)各分局、稽查队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情况进行摸排,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以利于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各分局、稽查队要结合此次整治,务必逐校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档案。在检查时务必强化监管痕迹,以防范监管风险和监管责任。
(四)各分局、稽查队要围绕整治重点内容,结合辖区,扎实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要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五)各分局、稽查队要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要及时总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
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具有就餐人数多、人群敏感、社会影响面广等特点,要切实提高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树立如履薄冰的思想,坚决杜绝一切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覆盖率,加强监管痕迹管理。
局党委要求在此项整治工作中,各分局稽查队要加大对本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及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以上。整治期间,要务必加强监管痕迹管理,监督检查记录、照片、责令通知书、行政指导(约谈)、学校食堂自查表、处罚决定书等要及时归档保存。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分局、稽查队要建立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网格包保监管责任制,做到对辖区内每所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监管区域、监管任务、监管职责明确。要针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开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分局、稽查队要通过举办食品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聘请学生家长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等方法,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采取展板、广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保障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防控,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各稽查队要加大对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防控力度,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专项整治时间安排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4月20日。各分局稽查队在20xx年4月19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食品监管分局。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教基字〔2009〕3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教〔2009〕40号)、《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09〕42号)及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启动视频会议精神,制订本评估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全区“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通过建立评估验收制度,促使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一)全面覆盖原则。按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布署,即时启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覆盖到全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二)突出重点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重点在农村地区,难点在薄弱学校。通过参与“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促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常规管理四十二条的基本要求,最终实现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三)分级负责原则。我县评估工作分县、淋病二级自下而上逐级开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原则。学校常规管理体现规范性、长期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以评促管,以评促建,通过评估促使义务教育学校逐步建立起常规管理长效机制。
成立柳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梁根全县教育局局长。
王廷继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名单如下:
主任:韦师(兼)。
副主任:韦恒飞(兼)。
谭以华(兼)。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工作的文件起草、方案制定、学校宣传、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等日常工作。
(一)方案起草公布阶段,时间为2009年6月。由基教股负责。
(二)学习宣传及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规范管理自评达标阶段,时间为2009年6月—12月。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各负其责,做好落实工作。
1、2009年6—8月,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学习相关文件及评估方案,同时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校园文化宣传标语汇编。基教股负责。
2、2009年6月—12月,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常规管理自查和整改阶段。由基教股牵头,相关成员股室根据常规管理规定中涉及的部门职责给予支持配合。
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自查自纠,整改达标,并按自治区评估要求汇集材料,建立档案。凡自评达400分以上,可向县教育局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
(三)县评估阶段,时间为2010年3月—5月。县教育局对辖区内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进行评估检查。
(四)由县教育局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配合,并将各股室设立的单项评估纳入此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2010年3月,县教育局基教股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抽8名专职人员,负责评估验收时间安排、评估培训、评估材料整理等日常工作。
2、2010年4月成立个县级评估组,每个评估组由1名组长、1名副组长、5名成员组成,由县教育局内相关股室、教研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等单位抽调。
3、个县级评估组向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评估结果,评估领导小组以通报的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表彰,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迎接市级评估阶段,时间2010年6月—7月。
(六)迎接自治区级评估阶段,时间2010年8月—12月。8月份为整理评估结果及向自治区评估组申请自治区级评估,9—12月迎接自治区检查评估。
(七)自治区公布评估结果阶段,时间为2010年12月底或2011年1月。以通报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基教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本级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局办提供相关信息供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指导和检查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县级各阶段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督导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基教股组织县级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财务基建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常规管理评估工作的经费安排,参与评估工作。
政策法规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治校,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参与评估工作。
党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校长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局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启动的宣传工作,评估检查用人用车等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
纪检监察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违规办学行为依法查处,参与评估工作。
教研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电教仪器站: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做好教学仪器的调拨,指导学校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
柳江县教育局。
20xx年7月10日。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学校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学校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消毒制度。
1、在无流行性的`传染病期间,校内各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电脑房等专用室每月消毒一次。(每周星期五放学后)。
2、在流行性的传染病期间,校内各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电脑房等专用室每周消毒一次。(每一天放学后)。
3、食堂餐饮具每餐消毒,持续洁净。
4、饮水器隔天消毒,持续洁净。
学校所有教室、走廊、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功能室、垃圾库、下水道以及手能够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使用1:100的84消毒液进行全方位消毒。
消毒员对地面、桌椅、门扶手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消毒。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每一天消毒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消毒员消毒工作。
消毒员工作时,务必带好卫生帽、卫生手套、卫生口罩。
1、对患传染病学生上课的教室、及时进行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2、每一天有专人负责督促各教室、寝室的通风。
消毒员要每一天将消毒状况填入消毒记录登记表,后勤处负责督促资料完成和工作落实。
一、学校设立各室负责人一名,负责各室学校财产的登记、注册、保管和收发。
二、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全面详细登记注册,一式两份,保管留一份,交总务处一份备案。
三、各室负责人员要切身负责,财产要统一保管,借出要做好登记,不得进入私人住宅,属工作需要,领物人要打出领条,注明价格和归还日期,到期归还时取领条,如有损坏或失落者照价赔偿。外单位借物须经校长同意,总务处签发后,保管凭条放物。
四、各班教室和教师办公室的财产每期初登记一次,班主任和各教研组长签名。每期未清理核对,如有损坏失落的班级或个人,不仅照价赔偿。依据情节轻重,还要在期末考核中对班级和个人分别酌情扣分。门窗、黑板有损坏的发生一起扣1分,课桌凳损坏超过5%的每一升一个百分点扣0.2分。在新装门、窗、墙、桌上乱写乱画发生一起扣语数老师分数0.25分。个人保管的财产发生一起失落、损坏、私自拿回家的扣0.5分。电视机罩、微机桌每学期清选一次,否则扣1分。
五、图书室、仪器室、电教室、体育器财室、美术室等专用室的财产一律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各室要建立财产清册。一式两份,交总务处一份备查。每学期末清理核查一次,如有损坏和失落的由各专用室负责人负责,并在业绩考核中扣分。
六、学校每期添制的财产,一律实行物品购回后,先由保管员登记入册,在发票上签收后,才交校长签字,再到会计室报账。
七、每学期结束时,总务处对各室进行一次清理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各室负责人的工作考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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