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如交通拥堵、能源消耗、环境污染等问题。下面是一些成功运输案例的分享,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经验。
本合同由以下甲、乙公司:
甲方:宁波港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促进无水港的开发建设,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各无水港的集装箱运输服务。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一、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1负责引进船公司,并做好箱管工作。
1.2负责船公司、货代、客户和无水港的协调沟通。
1.3负责开发提还箱公共信息系统平台,推动各无水港堆场提还箱点业务的发展。
2、乙方职责:
2.1乙方为甲方提供集装箱运输服务。
2.2派专人负责集卡的调度,并根据甲方指令合理安排作业计划。
2.3负责集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并接受各无水港的现场作业管理。
二、责任划分:
1、甲方应合理调配各无水港集装箱的箱主、箱型、堆场存箱量,尽力满足客户在当地的提还箱需求。
2、甲、乙双方应在卡口对箱体和铅封的完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交接并书面确认。残损的交接记录必须在集卡出门前完成。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把箱子拉到指定的堆场。如由于双方各自原因造成箱子退关,或者产生提前进重、迟到进重费用及滞箱费,按责任划分各自承担对应的责任。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或货运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驾驶员在进出堆场时,应遵守无水港的有关规定,非作业车辆和人员不得在作业区内长期滞留。如乙方驾驶员从事有碍安全行为,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从宁波拖运到无水港的空箱必须为适货箱,如发现残损等问题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费率与结算方式:
1、具体费率见附件。
2、每月初甲方及各无水港定期和乙方进行账单核对,如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账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逾期将被视作确认该笔费用。乙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产生的费用打到指定账户。
3、因市场调整而造成协议价变动的,双方需通知对方予以确认,如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但仍需从合同终止之日起为对方提供服务1个月。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进行操作而造成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双方均应按上述第三条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支付费用的5‰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未支付费用超过三十日,收款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协议。
五、协议的终止与转让。
1、本协议在甲方送达终止的书面通知90天后自动终止。
2、协议终止时,乙方不再从宁波运回空箱,但剩余在物流中心堆场的箱子仍按约定的协议规定操作,直到这些箱子全部处理完毕。
3、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的同意情况下,不准私自将业务进行出售、转让、承包。如果发现,此协议立即失效,并由违约方承担一切后果。
六、本协议自20__年4月1日起至20__年4月1日,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盖章盖章。
为确保吴家山铁矿矿石正常运输,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商议,就矿石运输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二、货物运输价格统一为15元/吨(含税),若市场柴油价格波动,可适当调整。此运输价格包含乙方的安全风险。
五、保证条款:甲方保证每月10日左右对乙方上月吴家山运输费进行结算。乙方必需保证甲方的货物及时运输,若出现因乙方运输不力,造成甲方吴家山货场货物积压,视为违约(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六、违约责任:若有一方违反保证条款内容,视为违约。若甲方违约,未及时结算运费,应赔偿乙方当月运输费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工程队无法正常生产,导致吴家山货场矿石积压,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或者根据货场矿石积压量在乙方下次运输时按10元/吨的标准支付该批积压货物的运输费。
七、此安全运输协议书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略阳县白水江铁矿乙方:
代理人:
签字: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1、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止。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4、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5、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________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6、运输问题赔偿。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7、经济损失赔偿。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8、逾期责任。
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9、争议处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0、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的运输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运输范围:至;
元/吨到项目结束。
三、运输事项: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次日运输量,如运输量超过吨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甲方通知的数量足量运输(除不可抗力外,如自然灾害、甲方发货原因、道路运输大检查等)。
货物出厂后,质量(自身质量除外)数量和运输安全由乙方负责,运输数量与需方过磅数差距超过千分之三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负责人联系查明原因,经核实后确属甲方责任的(供需双方地磅故障)由甲方负责,如确因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数量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确后,由乙方按照当时的货物出厂价格据实赔偿给甲方。
四、结算方式:每月的日至按月凭需方的签字单数量与甲方结算。
五、付款方式:按月结算,隔月支付。
六、付款时间:甲方应在乙方的运输发票送到甲方后付清。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满足自备车辆运输的前提下,将所需托运的货物交由乙方承运。甲方托运的货物须包装完好,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二、货物运输方式:门到门,即起运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到达地点为甲方送货单所注明的收货单位及其地址。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对所托运的货物保价金额的4‰收取保价费。甲方选择货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托运的同一批货物每件之间价值不同,应分别保价并在合同上另行注明。不分别保价的,按保价总金额平均计算出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其中每件货物内装有小件的,按单件货物保价金额和内装数量平均计算出每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对于价值较高的货物,保价费收取标准可以另行协商。
三、乙方应安排专人并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甲方储运部门衔接工作。
四、乙方应保证在接到货运通知后及时提供安全适载的车辆到指定地点装货,要求车况良好、手续齐全、无漏湿现象,车厢干净卫生、无毒无污染。
五、乙方在装载货物时,必须轻拿轻放,按规定装载,并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1。货物装载高度规定:从装载安全及保证产品质量考虑,产品装载高度从货厢底部算起,不超过2。2米。篷车原则上不揭蓬装货,若需揭蓬,其装载高度从货厢底部算起,不超过2。2米。
2。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导致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为:若甲方选择保价运输,乙方最高赔偿限额为甲方对该损毁、灭失货物的保价金额;若甲方选择非保价运输,乙方最高赔偿限额为该毁损、灭失货物运费的两倍。乙方的赔偿范围仅限于货物本身的损失,乙方对于甲方(或收货人)遭受或者可能遭受的其他损失和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3。在货物装车过程中,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在现场清点货物及随货同行票据,乙方确认无误后应在甲方送货清单上签字,办理货物及票据交接手续。
4。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承运人应与收货人在现场清点货物,并要求收货方按甲方的规定在送货清单(或委托书)上签字盖章带回。若发生拒收货物,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要求客户注明退货原因。
5。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签字盖章(如为保障客户的商业秘密,要求收货方只能在委托书上签字盖章,承运人不能将带有产品价格的送货清单交收货方签字盖章等情况),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与收货方完善交接手续。若未按要求签字盖章而导致甲方商业秘密泄露,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另处以500元/次以上的违约金。
六、乙方必须保证原装原运,承运过程中产生的货差货损由乙方按货物的销售价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运输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道或迂回运输等而造成的运输成本增加,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每次处以500元违约金,并无偿送到正确的到货地点,若因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及其它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七、乙方应按以下要求将货物安全无损地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约定完成交接手续:
1。应及时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并按期交回送货清单返回联。
(1)货物运输时限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运输方案第八条为准。
(2)乙方须在指定收货人签收相关单据后的第二天以邮政快递寄回甲方。
(3)若发生票据遗失,按/票处以违约金,重新打票完善票据签章手续,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每批药品都附有质检报告随货同行,要求与送货清单一起交收货单位,并签收,发生错、漏、遗失等情况,每份处以违约金10元,每次最低处以违约金30元。
八、由不可抗力造成一方违约的,依法免除违约责任;但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如因一方过错使损失进一步扩大,该方必须赔偿扩大部分的损失。
九、对于甲方可能出现的大宗轻泡货物,按如下办法计算:首先核算该批货物的重量与体积的比值,如果低于0。333吨/立方米,则按0。333吨/立方米的标准乘以货物的实际体积来计算重量和运费;如果比值高于0。333吨/立方米,则按实际重量计算运费。
十、合同价格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国家政策调整造成原价格不能履行时,双方可平等协商解决。在合同期内,如果油价(以重庆市场零号柴油零售价格为标准)波动(包括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下(含5%),则运价维持不变;如果油价波动幅度超过5%,则运价随之调整,其调整幅度为油价波动幅度的30%计算(如油价上涨6%,则运价上涨6%×30%=1。8%,依此类推)。
十一、乙方每月按要求统计运输费用,汇齐所有相应的报表、收货方签章送货清单结费联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交甲方货运部门审核,如无异议,乙方开具正规的运输发票,按月与甲方结算运费,原则上甲方在此后三个月内分期付清账款。在支付运费时,甲方将根据资金状况支付一定比例的三个月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乙方不得拒收。运费应按附件所确定的价格和里程数结算。
十二、为保证运输服务质量,乙方不得向他人整体转包运输项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乙方运输服务不到位造成甲方形象受损(不提供门到门服务、谎报到达时间、货物交接时造假、与客户争吵甚至打架等),每次处以200元以上的违约金,如影响到甲方的正常销售,甲方有权提出警告或暂停合作,情节严重的,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对于运输造假、单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工商执照、法律文件及私车挂靠协议和机动车辆保险单等复印件,供甲方审核存档备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公众透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名誉损失、经济损失等)。
十五、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运输始发地人民法院申请处理。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也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运输方式
乙方于_______ 年 _____月____日将货物集中于出发港,由甲方负责装船(也可以由乙方装船,甲方指导)。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日内装完货物。
第三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船之______日起日运至到达港。逾期运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______违约金。
第四条 卸船时间
船舶到达后,乙方负责卸船。乙方应在______时内卸完货物。因乙方责任迟延卸货的,每迟______支付______违约金。
第五条 运输质量
甲方应当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灭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运输费用 双方约定,乙方按每吨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______元。港口装卸费用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元。在卸货后,双方据实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承运人: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促进运输及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海运出口业务代理人,具体代理承办如下业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必须准确及时提供托运的货物及相关单证,并保证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2.1.2?订舱时,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方正确之托运单,并加盖甲方“订舱公章”或“公司业务章”。甲方对所提供指示、唛头、标签及联系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2.1.3甲方订舱,亦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应提供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应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及国家规定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1.4甲方委托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以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与甲乙方操作人员电话确认,甲方承担因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若情势已发展至无法更改,或违反船公司、海关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变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时经妥善包装且坚固适货的,能经受正常装卸及远洋运输。
2.1.6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怕挤压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危险物品、活动物等必须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货物性质及其防护措施和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国家不允许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协议第2.1.1至第2.1.7条款各方面责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或损坏,甲方负责;若因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负责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运,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运,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40天内乙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甲方。
2.2.3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负有妥善保管责任,不得遗失。
2.2.4对于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延迟,甲方作为托运人无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因其过错确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应于损害发生后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乙方不负赔偿责任。对于有保价的货物,乙方按保价金额赔偿;货物没有保价的,乙方按《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三、结算条款。
3.2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应立即核对金额。如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确认发票金额。乙方垫付的费用,甲方实报实销。
3.3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结清费用。
3.4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四、特别条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动、体积、重量、件数不符,应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电话通知确认,甲方亦得及时与乙方书面确认上述更动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乙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
4.2拼箱货物,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甲方付款暂以乙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运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确体积,重量为准,采取多退少补之方式双方共同确认运价。
4.3甲方付费必须按时结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之任意单证及货物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费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货人,经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或放弃货物,目的港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及退运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在执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经协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在协议期内,双方从事得所有海运出口代理业务完全遵照本协议之规定,不再另签单独协议。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溢短装: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________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
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卖方: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定供货合同如下:
1、乙方必须将本公司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乙方的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破损。储存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尘防鼠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
3、乙方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的客户一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价格按照批发价或优惠价确定。
6、货款按月结清。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北京云鼎伟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北京志良玲家商贸有限公司。
20xx年1月6日。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内容:乙方安排车辆为甲方运输货物,运输价格采取一单一议形式,双方协商确定。
二、地点:运输起止地以每批次货物运输的实际发生地点为准,签约地为山东济南。
三、结算:不开发票,运费打农行现金卡,结算金额以实际发货量为准:
四、双方应尽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
2、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丢失、短少及损坏等情况,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3、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必须将收货方验收并签字盖章的回执带回;
5、乙方必须在约定时间内装货发车,并且在装好车后于第一时间主动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货物未能按时到达的,每耽搁24小时甲方有权以10元/吨的价格在当次协议中扣除,如果因此而造成客户索赔或退货等情况,其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在装货过程中若产生其他费用(如出库费),以及发现有目测可见明显质量问题(如严重锈蚀、变形、破包或规格、长度差异较大等情况)时,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装车,否则此项费用及客户可能退货产生的费用甲方概不承担!
6、注意事项:不要带给客户任何单据!!!
五、争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则: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及复印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运输明细:此次货物由 发往 ,运费 元/吨,约计 吨。
装货(签约)时间: 年 月 日,到货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车号1: 驾驶员: 证件号及联系方式: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乙方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运输业务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2.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照本合同条款和本合同列明的条件,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运输及相关服务。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货物并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事项
1.1 货物种类:甲方指定的食品饮料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宣传促销品及其它生产辅助材料(以下简称甲方货物)。
1.2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1.3 货物堆高要求:不超过2.5米(顶层货物与底层货物的落差距离)。
1.4 货物包装:纸箱、瓶格、塑包或纤维袋等。
1.5 货物起运地点:甲方指定配送工厂或中心仓库。
1.6 货物送达地区:具体地址以甲方送货单据指定地点为准。
1.7 运输价格:各线路的价格由双方签署《运输价格表》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若回程时有瓶格拖回,则回程运费根据实际回空数量结算。
第二条:乙方资质及运输车辆要求
2.1 乙方承诺:乙方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之食品饮料货物运输的合法资格和充分能力,乙方指派用于运输甲方货物的车辆(以下简称“乙方车辆”)均具有合法、齐备的营运资格,乙方指派驾驶乙方车辆的司机(以下简称“乙方司机”)均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和丰富的驾驶经验,乙方依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乙方及乙方司机不会利用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机会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如违反上述承诺,乙方除应独立承担相关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商誉在内的一切损失。
2.2 乙方车辆必须符合食品饮料运输安全、卫生等法规及商业惯例的要求。除用于承运特定货物外(双方另行约定),乙方车辆的运输车厢应干燥、卫生、平整、无污染、无毒害、无异味,并且具备防雨、防晒、防止货物掉落之设施。
2.3 乙方不得使用有污染、有腐蚀性、车箱破漏或其他不适合装运食品饮料情况的车辆装载甲方货物;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装车,由此给甲乙双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4 严禁将甲方货物与有毒、油腥、易污染物品、违禁品、化工化学类物品、危险货物等不适合与食品饮料类产品共同存放的物品混装;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5 若甲方部分客户的仓库对驶入的车辆型号有限制要求的,乙方有义务按收货人的要求选派合适的承运车辆。
第三条:运输质量及保险
3.1 乙方必须确保所承运的甲方货物的安全。甲方货物由完成起运交接手续至送达交付前,货物的安全及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3.2 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为其所承运的甲方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乙方的运费已包含该货物保险费用。
3.3 乙方承运的甲方货物途中遇险,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及甲方合同代表。
3.4 甲方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雨淋、污染、破损、冻损等,无论乙方是否获得保险赔偿,乙方均应负责按市场价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第四条:货物交接和验收
4.1货物发运时,双方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发货地点,双方应在发货现场当场办理货物的交接验收手续,乙方所接收的货物以甲方送货单上所载明的品种、规格及数量为准;同时,以乙方的车板为货物风险责任转移的界线。
4.2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安全及时将货物送至指定位置并请客户在送货单上签收以明确实收货物、促销品数量以及回收物品等情况。
4.3 货物的装卸若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装卸货物的费用及货物装卸过程中的风险。
4.4 在运输回程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拖回空瓶、格,具体数量以甲方开具的送货单注明的数量为准。
4.5 乙方负责运输的全部货物在收货人验收合格、正式接受并签署书面验收单前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因收货人违约未及时在约定的期限内检验及验收货物的情况除外。
第五条:回空瓶、格:
5.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客户的回空瓶、格进行检验,乙方在装货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和质量拖回空瓶格,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瓶格不得拖回。
5.2 甲方要求整车回空,但实际回空量不足时,乙方应该及时与甲方联系,经甲方同意后在送货单上注明其缺少原因,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 因乙方原因导致拖回的塑格或空瓶的数量和质量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的,或未得到甲方同意不带或少带塑格或空瓶,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运费,扣除的标准为:塑格15元/只、空瓶0.50元/只。
5.4 回空装卸若由乙方负责,回空装卸时必须轻放;若发现野蛮装卸的,甲方有权将该批回空数量与实收数量的差异总数,按塑格15元/只、空瓶0.50元/只的价格从甲方支付乙方的运费中足额扣除。
5.5 甲方有权对委托乙方拖回的塑格和空瓶进行抽查,抽查方法及要求以甲方相关规定为准。
第六条:服务价款:
6.1本合同所约定的运输价款均指本合同最终的一揽子合计价款(即已经包括了装卸费、代理费、港口或车站审批、检验及全部杂费,运输费、税费、司机劳务费、过路、过桥费、车辆违章处罚、审批、检验费等与本合同有关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2 甲方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外,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特殊或间接或意外或后续的损失和应由乙方负担的税金和其他款项等。且在运输过程中,若因乙方所安排的车辆或人员之超载、违章驾驶等原因受到处罚而造成送货迟延或甲方人员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经济赔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3 税费: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各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自行承担或由甲方依法代扣代缴。同时,乙方必须提供与本合同抬头以及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数量相一致的合法发票,否则由于乙方违规操作而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七条:运输价格约定
7.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乙方成本费用下降、市场竞争环境发生变化等因素,甲方认为可以下调运费的,甲方有权下调运费价格或保留解除本合同及重新确定运输商的权利。
7.2 如因政策调整引起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合同价格”确实严重背离市场价格的,希望调整价格一方可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调价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达成解决方案之前,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
7.3 如乙方希望扩大业务合作份额并愿意下调“合同价格”的,经双方同意可重新调整运费价格。
第八条:费用结算方式
8.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和相关服务后,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将根据乙方实际承运并及时、如数、安全送达各送达地点的货物重量(吨)和双方事先约定的运输价格(详见附件《运输价格表》),按本合同安排结算和支付。
8.2货物重量以约定毛重为标准;无约定规格的,货物重量以外包装上标注的毛重为标准;货物外包装上无毛重的,以货物实际称重为准。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外包装上标注的重量有误时,以甲方通知为准。
8.3 甲方随车配送的宣传促销品,重货(1吨小于3.0个立方米)按照实际重量及本合同价格执行,轻泡货(1吨大于等于3.0个立方米)按每3.0个立方米折算为1吨计算运费。与甲方产品同一车配送的宣传促销品不足1立方米的,乙方负责免费承运。
8.4 甲方运输的原辅料,重货(1吨小于3.0个立方米)按照实际重量及本合同价格执行,轻泡货(1吨大于等于3.0个立方米)按每3.0个立方米折算为1吨计算运费。与甲方产品同一车配送的原辅料不足1.0立方米的,乙方负责免费承运。
8.5 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截止上月底(会计结算月)由甲方签发,并经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并加盖收货单位公章或收货单位收货专用章的“送货单据”的回单联原件交甲方核对运费金额。甲方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运费发票(发票抬头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交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运费发票必须是甲方能抵扣税款的国家统一运输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完整的运费结算单据及发票后,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将运费支付给乙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甲方因此无法抵扣的税款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运费中直接扣除。
8.6 “送货单据”的回单联原件遗失、损毁或一个月内不能返回甲方,乙方可以在一个月内凭甲方认可的收货单位书面收货证明结算运费,但必须向甲方支付每张单据50元的违约金。如果“送货单据”的回单联原件遗失、损毁或一个月内不能返回甲方,且乙方又不能在一个月内提供收货单位书面收货证明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运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与该批货物等值(按甲方货物市场价)的款项。
8.7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结算运费:
“送货单据”回单联原件无指定收货人签收,或无收货单位公章或收货专用章确认收货的;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承运后四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合格完整的运费结算单据及发票,且未向甲方提交书面延期结算申请的。
8.8 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需要承担的违约金、赔偿款等,甲方有权从乙方运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取。
第九条:服务指标承诺与考评
9.1 为使甲方能及时掌握货物送达及交付信息,乙方应及时追踪货物的送达及交付情况,并于次日上午12点前将前日发运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指定联系人。
因服务指标不达标而收取的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月。
9.4 春节特定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kpi指标适当下降,下降幅度由甲方确定。
第十条:保密
10.1乙方对本合同具体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晓的有关甲方的任何商业资料及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未获得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此类资料或信息直接及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知悉。且乙方不得因本合同而利用甲方名义为其进行宣传。
10.2 除非另有约定,乙方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时间。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1.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1.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货物送达地点。
11.1.2 连续两个月,每月累计有3次属乙方责任的有效投诉。
11.1.3 连续两个月或累计有2个月乙方kpi指标订单完成率不能达到合同承诺。
11.1.4 甲方经过核实,发现乙方有谎报kpi服务指标的行为。
11.1.5 连续两个月,乙方每月累计有10次不能按时到货或每月累计有10次发生途损(经甲方工厂配送及财务负责人确认的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11.1.6 连续两个月,乙方每月累计有10张“送货单据”回单联原件遗失且不能在一个月内提供收货单位书面收货证明或不能在一个月内返回甲方。
11.1.7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 10万元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未补足。
11.1.8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义务或不能按照甲方20xx年业务发展之需要而临时提供必要服务(提前7天通知,不增加额外运输成本),甲方保留随时解除合同和取消或变更乙方承运区域的全部或部分运输配送的权利,并将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
11.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2.1 因甲方原因,甲方连续两个月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运费给乙方。
11.2.2 乙方按本合同承运甲方货物的运费,连续三个月均不足履约保证金50%,且甲方不同意降低履约保证金数额。
第十二条 保证金
12.1 为保证甲方产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乙方同意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_壹拾万元整__)(本保证金甲方仅负保管义务,退还时不计利息)。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的基础上,至本合同有限期届满,甲方将足额退还乙方该保证金本金。
12.2 若乙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约定的各项条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扣除乙方当月运输费用,若乙方当月运输费用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同意甲方在其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且乙方必须在7日内补足保证金。
12.3 乙方全年履约率不足80%或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终止本合同或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甲方将不予退还,且甲方保留继续追索损失的权利。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托运 ,共 件,价值人民币(大写) 元,由乙方安全把货物送到 交付接收。运费 元,已付 元,剩余 元。货物安全送到,经验收无差错,运费一次性付清。如运输中出现货物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并赔偿全部损失。
本合同签字生效,双方负法律责任,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客商电话:
甲方:乙方:
地址:车号:
电话:发动机号:
手机:档案编号:
联系人:驾驶证号:
家庭住址:
手机:
甲方:
乙方: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承建的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所有垃圾、渣土的运出、消纳,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单价,每方 10 元。
二、甲方施工现场的所有垃圾、渣土,由乙方负责用运出场及消纳,
车辆进出场内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及其它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负责办理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生活及建筑垃圾消纳证等相关证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需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随叫随到,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到垃圾、渣土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
五、甲方尽可能的在乙方车辆进场过程中提供便利的条件,以确保垃
圾、渣土装运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乙方装车前需甲方相关人员在场监督,以防甲方有价物品随车流失。
七、乙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调度管理及门卫的检查,每运出一车,必须由甲方指定的人员在垃圾、渣土清运签认单上签字确认后生效(注明方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行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八、渣土外运费结算,每方10元,工程完工后,一次结清全部款项。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乙份,乙方执一份。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违反上述协议内容的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总价款的10%计取对方违约金。
十二、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委托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的____运输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运输范围:____至____;
二、运输单价____元/吨到项目结束。
三、运输事项: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次日运输量,如运输量超过____吨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甲方通知的数量足量运输(除不可抗力外,如自然灾害、甲方发货原因、道路运输大检查等)。
货物出厂后,质量(自身质量除外)数量和运输安全由乙方负责,运输数量与需方过磅数差距超过千分之三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负责人联系查明原因,经核实后确属甲方责任的(供需双方地磅故障)由甲方负责,如确因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数量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确认后,由乙方按照当时的货物出厂价格据实赔偿给甲方。
四、结算方式:每月的____日至____日为结算周期,乙方按月凭需方的签字单数量与甲方结算。
五、付款方式:按月结算,隔月支付。
六、付款时间:甲方应在乙方的运输发票送到甲方后____付清。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为甲方运送油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其具有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从事危险品公路运输业务的资格和能力,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车辆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及相关资料;其运输人员必须具有运输危险品的上岗证及相关证件。
二、乙方用于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应符合甲方所规定的适于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最低标准。
三、乙方车辆必须按规定要求购买足额的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商业险。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出示保单和已付保险金凭证。
四、因乙方送货车辆或司机原因在运输途中或甲方及甲方指定地点单位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司机出库前应自觉做好试水、量缸容、量密度等相关工作,在确保该车油品数量、损耗在正常误差范围内才打封条出库,到达甲方及甲方指定地点单位时封条必须完好,如封条破损,则该车油品数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确保油车运输损耗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超耗部分则由乙方赔偿(注:柴油超过千分之三以外、汽油超过千分之五以外)。甲乙双方相互监控油品质量。
六、乙方司机、押运员有偷盗油品行为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七、乙方按时、足量、准确地将甲方油品送到指定地点后,及时把甲方客户签收单、送货单等单据返回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正规运输发票、代运车辆运输清单,运费以每次确定的价格按月核算,双方核清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运费。
八、乙方不得将承运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九、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并将配送计划(或油品配送单)以传真等方式传递给乙方并电话予以确认,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该计划(或油品配送单)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及任务安排双方共同商定的可行办法处理并严格执行。
十、有效期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十二、若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附件:《代运车辆清单及运费价目明细表》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20xx年 月日 日期:20xx 年 月日
甲方:__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合作前提下就甲方运输公司砂石料外运(从灵武市宁东镇永利村石料厂至宁东中化三建拌合站)与我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甲方外运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外运路段总长约为45公里以内,以20元/吨计算,承包给乙方,外运总量20万吨。
1、乙方必须保证本车队的完好性、必须服从甲方调度员的安排。
2、车辆入厂后驾驶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
3、乙方凡新增车辆必须告知甲方。
4、如乙方不能保证甲方的.拉运,甲方有权调动其它车辆。
1、乙方运输到总量的50%时,甲方必须一次性付运费的50%,即______元,如结不请乙方有权停止拉运。
2、待砂石料全部拉运完甲方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船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继续有效。
(四)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
保险单号次
________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数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________
保费________费率________装载工具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自______至______
承保险别:______
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保险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______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
出单公司地址______
营业部_____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行车证号:_______
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定,甲方委托乙方把沙糖桔_____件
自_____运往_______全程运价为______元正;途中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一切费用。
二、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货物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途中不得出现缺斤少件现象;否则要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三、 如发生事故,驾驶员要速换车将货物准时、安全运达收货单位,否则一切损失由驾驶员负责。
四、 甲方预付运费__________元正,货到经卸车,清点货物无误后一次性结清运费。
卸车联系电话:
甲方:
乙方:
甲方电话:
驾驶员电话:
身份证号:
行车证:
驾驶证:
年 月 日
承运单位:xxxx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xxx市大庆中路108号。
托运单位: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xxxxxx。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根据货物托运单,按乙方要求,采用公路运输形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
2)乙方按运输规定将货物包装好,捆扎劳固。
1。甲方权利义务:
a)甲方按“货物托运单”要求完成托运任务。
b)以托运单为依据,甲方承运所发生的运费及相关费用采用月结方式向乙方收取。
2。乙方权利及义务:
a)乙方托运所发生的费用方式以“月结”方式在托运单上注明。
b)乙方托运应按照“货物托运须知”认真填写运单,不得在货物中夹带爆炸性,易燃性,腐化性。放射形等危险品,xxx和现金等禁运货物。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乙方无故未按时结清甲方货款超过15天内应承担违约责任(0。3%)。
2)一方有意中止合作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的,应承担费对方最后一个月费用的30%。
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双方依照上述条约中止合作关系之日结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后八轮出让()汽车总价以60万元出让给乙方。出让后乙方负责甲方生产所需的砂石运输业务。
二、运输服务期限及对象
1、乙方购买甲方的两台后八轮,全部服务于甲方经营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的砂石运输业务;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两台车辆不对外承租,并保证完成甲方所提供的运输量。
2、乙方的两台后八轮在甲方享有两年运输经营权,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承包权。
3、甲方经营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机制砂及石料运输业务全部由乙方运输,江砂及河砂运输业务由甲方生产安排,在甲方认定乙方运输力不足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增加相应车辆,若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增加车辆,甲方可自行安排车辆。
4、乙方车辆运输应服从甲方的生产安排及高度,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生产所需的合理调配,对甲方上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三、结算方式
1、乙方为甲方运输砂石的数量以甲方过磅单为准,每月底同甲方财务结算清上月运输费,凭磅单结算,不开税票。
2、甲方按下列标准付给乙方运费;蛟龙采石场按3元/吨;北山石料按5元/吨,枫坛机制砂按7元/吨结算。在柴油价格低于7500元/吨时,甲方按下列标准付给乙方运费;蛟龙采石场按2.50元/吨;北石山料按4.5元/吨。
四、与车辆相关的纠纷处理乙方的车辆在经费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车辆的所有税费和经费,一切安全纠纷和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履行内容如因政策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无法经营,则本协议书自行终止。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场所,乙方司机进餐按5元/餐收取。
2、乙方车辆的上牌、税费、保险、加油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车辆及司机自行管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章、交通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明示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并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协议的全部约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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