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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管理制度(优质16篇)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优质16篇)



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统一团队成员的行为标准,避免冲突和摩擦。范文五:规章制度是为了实现公平和公正,确保每个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终是整个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务。各楼层生活老师、教官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者;各班生活委员和各寝室室长兼任安全委员,负责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现、报告与防范,监督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关空调、关饮水机,禁绝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生活老师、教官,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物,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德育部要组织生活老师、教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救生常识等,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防设施。

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交班主任管理。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一层楼各宿舍要及时关锁窗户,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相关寝室长要严把此关,绝无疏漏。

上下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上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楼层生活老师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要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值班安全

每天宿舍楼区值班老师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上课(含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外来陌生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许窜床窜宿,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闹、推桑起哄。寝室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1、开门及锁门时间:

早上:开门时间 6:00

锁门时间 7:10

中午:锁门时间 12:40

开门时间 14:00

下午:锁门时间 14:30

开门时间 20:30

晚上:锁门时间 22:00

注: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

2、所有住宿生必须准时出入宿舍楼,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宿舍楼。

3、上课(含自习、活动课)期间学生不得滞留或回归宿舍,特殊情况(生病等)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专用证明单,并进行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

4、外来陌生人员确需入楼者,必须由生活老师、教官核实身份、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杜绝闲杂人员滞留等。

集体住宿生活必须统一作息时间、统一规章制度、统一严格管理。因此,学校已制定和实施了关于宿管工作的一系列条例、办法、守则、职责等。为了进一步严格落实这些规章制度,我们将对那些集体观念差、严重违规违纪、屡教不改、不适合宿舍生活的同学给予严肃处理。重则责令停宿、退宿,给予校纪处分:

2、 不能和他人和谐相处、拉帮结派、闹矛盾、打架斗殴者;

3、 有喝酒抽烟、小偷小摸、自由散漫、不良习气者;

4、 窜床窜宿、高声喧哗、严重影响他人休息、引起公愤者;

5、 熄灯后放音响、违规使用电器、造成不安全事故者;

6、 恶意污染墙壁、损坏公物、造成严重后果者;

7、 生活自理能力极差、内务卫生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者;

8、 翻越门窗、围墙,造成恶劣影响者;

9、 其他严重违反宿舍有关规章制度者。

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切实遵守,不抱任何侥幸心理。我们对违规者将严肃追究,坚决退宿,毫不姑息。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活动时班主任是本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2、外出活动班级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使用的各种车船要有国家交通部门通过的验收合格的证,并与其签订合同。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7、严禁班级或个人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违者严惩。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

3、学校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学校门口至上车线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4、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5、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九不准:不准在上车线路段内骑车、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6、夜自修结束后回家,路上尽可能保证两人以上同行,骑自行车回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骑速不可太快。

7、本岛住宿生星期六回家凭班主任签名后的离校出入卡才能离校,星期天返校,离校出入卡需家长签名。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

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9、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1、学校出操集会铃响后,各班按次序依次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班与班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2、排队行进中集中注意力,不开小差,不讲空话,保持队伍整齐。

3、出操集会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

4、学校各部门举行大型活动,须在活动三天前将《大型活动审批表》报校行政办备案,经学校行政办批准后方可举行。

5、大型活动组织部门应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安全工作负责人,向活动学生讲清安全注意事项。

6、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出现突发事件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1、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报县教育局比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

2、动用车辆按公安局、交警队规定进行报批。

3、组织集体外出活动事先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拟订详细活动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教师带队。原则上多少学生出去,多少学生带回学校。

4、外出前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5、外出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征和身体健康状况。

6、如发生意外事故,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同学们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回宿舍,按时休息,在宿舍休息期间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否则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2、离开宿舍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并将钥匙及时送到值班室,放到指定位置。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3、住宿生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宿舍,如有现金要及时存好或锁在自己的橱柜里,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否则若有损失,后果自负。

4、宿舍内不得使用火柴、蜡烛、打火机等。

5、上课期间、课间活动、晚自习时间,除因病经班任签条带班领导签字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宿舍。

6、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7、不能在校住宿时必须向班任老师请假,由班任开假条,舍务主任签字,否则擅自离校者,按漏宿处理。

8、住宿生不得攀越学校围墙、各种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从宿舍或楼道窗户跳出或进入宿舍。

9、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严禁替宿、串宿和漏宿。如有违犯,一律劝退。

10、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棒、各种充电器等电器产品。

11、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赌博;不得带各种含有酒精的物品(如啤酒等)入宿舍;凡在宿舍饮酒、吸烟的,一律劝退。

12、除住宿生、老师、舍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家长进入学生宿舍必须登记签名。对学生及家长带出宿舍楼的包裹,值班老师可要求检查。

13、不得在宿舍楼里使用一切烹调设备,如酒精炉等自制或热饭菜或烧开水,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14、住宿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排风扇、电源开关、门窗及窗帘、橱柜、各种水龙头、消防器材、扫除工具等公共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有关责任人给予赔偿。

15、住宿生要经常检查自己的床铺有无损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舍务老师汇报。

16、宿舍里严禁高声喊叫、喧哗、打闹等。

17、共同维护宿舍卫生,注意饮食安全卫生,不随便在校外吃没有卫生保障的饭菜、食品,不准在宿舍用餐。

18、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舍务老师的管理和指导。遇有紧急情况应沉着冷静、灵活有序,保护现场,及时汇报。

大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创造稳定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妥善处理涉及校园秩序管理的各种问题,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秩序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好本部门人员,共同做好校园治安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在校园活动的所有人员,都应当遵守本规定,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保证学院大局的稳定。

第五条:进入学院的人员,应当佩带校徽或持有学院的学生证、工作证、听课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否则,保卫部门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内。

第六条国内新闻记者进入学院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在通知学院党委宣传部后,方可进入学院采访。

外国新闻记者和港澳台新闻记者进入学院采访,必须持有省人民政府外事部门或港澳台办的介绍信和记者证,并在进校采访前与学院党委宣传部联系,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院采访。

第七条外国人、港澳台人员进入学院进行正常公务、业务活动,应当经过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并告知学院后,或按学术交流计划经学院主管领导研究同意后,由学院办公室安排活动。

自行要求进入学院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当经过学院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入学院。

接受师生员工个人邀请进入学院探亲访友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当履行门卫登记手续后进入学院。

第八条依照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入学院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危害校园安全。

对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和本条前款规定的人员,师生员工有权向学院保卫处报告,保卫处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或者责令其离开学院。

第九条学生宿舍的管理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各系配合管理,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校外人员,更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异性。违反此款规定的,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留宿人离开学生宿舍。

第十条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当张贴在学院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未经学院有关部门批准,不准散发宣传品、印刷品。

情节轻微的,学院保卫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在校园设置临时或者永久建筑物以及安装音响、广播、电视设施,设置、安装者应当报请学院相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安装。

除职能部门外,使用学院的广播、电视设施必须报请学院党委宣传部批准,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使用学院广播、电视设施。在校内举行文化娱乐活动,不得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

违反规定的,学院有关机构可以劝其停止设置、安装或者停止活动,已经设置、安装的,学院有关部门可以拆除,或者责令设置、安装者拆除。

第十二条:在学院内举行集会、演讲等公共活动,组织者必须在举办3日前向学院保卫处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目的、人数、时间、地点和负责人姓名,保卫处在举行前24小时内将审批决定通知组织者。

集会、讲演等应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反对我国法律确立的四项基本原则,不得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国家财产和公民的权利。

第十三条: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组织者应当在5日前分别向学院保卫处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报告人和负责人姓名,保卫处在活动举行3日前将审批决定通知组织者。

讲座、报告内容不得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第十四条校园内禁止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第十五条禁止无照人员在校园内经商,校园内的商业网点必须在指定地点经营。

违反前款规定的,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经商活动或离开校园。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师生员工或其他人员,学院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保卫部门报请公安机关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优化育人环境,建设文明校园,维护校园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现对我院学生进出校门作如下规定:

一、全院学生出入校门时必须出示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服从值班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对于着装不符合学院管理规范要求、未出示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未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的学生,值班人员将详细情况登记好并将登记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

二、学生在如下时间严禁外出:1、周一至周四8:00—11:40,13:40—15:25,18:00以后。2、周五8:40—11:40,21:00以后。3、周六、周日21:00以后。确因特殊情况外出者,需出具由辅导员签署的放行条,并携带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方可外出。

三、每天23:00以后回校的学生不准回宿舍就寝,可到学院招待所免费住宿,但每学期超过三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学生需要携带贵重物品离校,必须由辅导员检查并开具物品放行条,由宿管员签字才可放行。

五、严禁学生携带烟、酒、盒饭、生食(肉、米、菜)、违禁电器、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值班人员有权要求进校学生对自己的书包、行李箱、行李袋、电脑箱等进行有侧重的自查,学生应主动配合,对不配合者交由学部处理。一经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没收并登记在案。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进出校门者,由值班人员登记,并按《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一、根据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家长应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三、学生出入校门必须出示有效证件,不得擅自离校。

有效证件是指学校制作的红、黄、蓝《学生出入证》和《学生出门条》。

四、每日上、下学时,接送家长不得入校,学生自行到校门口(小学部委派值班教师护导)。晚自习课后回家的,小学低年级学生由老师送到校门口。持红色出入证的走读生自行进出(须经家长签字同意)。

五、周末和节假日,家长可持证进入校区接送。持蓝色出入证的学生可自行离校,持黄色出入证的,须由家长接送。小学生离校必须由家长凭黄色接送证接出校门。所有委托代接的,一律由班主任确认后开具出门条。

六、学生在非正常离校时间出校门的,须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在与家长联系后开具的《学生出门条》,报学生处或学部的值班领导批准。学生擅自涂改和自己填写和/或未加盖批准人名章的出门条视为无效。

七、周末和节假日留校的学生如需外出,由公寓部值班老师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开具《学生出门条》并盖章。外出学生的走向和返校时间均应明确并登记。

八、学生生病或发生意外时,由医务室开具出门证,必要时陪同就诊。(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家)。

九、严禁学生在任何时候无证强行闯出校门或翻越围墙离校,违者依规处罚。

十、证件遗失的,须凭出门条出门并及时补办。

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详见《作息表》)。

3、进校时,学生应按照路队先后,有序进入;。

4、进校时,学生应主动向护导老师和值勤同学问早;。

5、进校时,学生应保持服饰整洁,形象端庄大方;。

6、离校时,学生应在路队长和带班老师的指挥下排队集体离校。如遇雨天,应在家长带领下及时离校,不得在校内逗留,玩耍。

8、离校后,学生应及时回家,不得在校门周边长时间逗留,以免发生意外;。

9、在校期间,学生不得中途离校;。

10、如遇病事假,学生应主动持班主任老师开具的出门条,在门卫。

处做好登记,由家长将孩子领回家。

备注:以上条款,请全校学生遵照执行,并督促家长共同遵守。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根治安全隐患,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研究决定,对学校安全工作作如下补充规定:

1、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制度,按时放学,实行“清校制”。在规定的放学时间后,不得有学生留校,每天下午放学值周教师必须加强巡视检查,确保学生全部离校。

2、严禁引导学生提前到校,晚上放学后,不得留学生补课或安排学生做其它事务。造成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3、学生在规定时间到校后,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

4、加强课间安全巡护工作。值周教师按照值周领导分工安排,分楼层管护学生课间活动安全,严禁追逐打闹,滑楼梯扶手等现象发生。

5、中午所有带班同志必须全程负责该班学生中午在校期间的安全纪律,负责夜班值宿的同志必须严格执行值宿纪律,负责在校就宿学生安全。

6、任何班级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得随意由家长或其亲戚将学生带出校园,学生在校期间出校门,须由班主任出具手续,经保安确认后,方可离校。

7、任何教师在课上无论什么原因均不得将学生拒之教室门外。

8、严禁私自调课,随意改变课堂教学的组织形式。

9、任课教师须按作息时间上、下课,不得迟进课堂、下课拖堂。

10、重点关注身体有异质的学生,合理安排他们的活动方式、活动时间,发现异常及时处置,保证其在校安全,并通知监护人,同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11、班主任必须掌握本班学生当日上、下午到校情况,对迟到学生要查明原因,对缺席学生要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值周教师必须了解各班出勤情况,做好记载。

12、所有班级学生早自习时间一律不得进行室外打扫,必须在班参加自习。确因环境整治需要,可由值周教师安排值周班级少数学生进行短时间整理。

13、值周班级学生的值周工作必须在全校放学之前完成。学校集队放学时,该班学生必须按时到队,准时离校。

14、严格执行路队护送制度。在规定的区域内,任何人不得无故缺送或擅自改变护送方式或路线,否则责任自负。以年级为单位放学,任何班级不得拖延时间。

15、严禁以布置超量作业作为惩罚手段。家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周五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学校门口实行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中。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接送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证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九、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配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

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为加强学校正规化管理,端正学风,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学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长必须在上课之前将学生送进教室大门,在下课之后于教室大门口将学生接走,防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并做好人员交接手续。无故不得旷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由于学生较多,老师无法关注到学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因此,学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由家长监护,教室内的学生安全由本校监护。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老师不得安排学生独自离开教室;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未经老师同意不准私自离开教室。如遇特殊情况需离开学校,需经老师与家长联系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到校将学生接走,并做好人员交接手续。

三、对接学生的可疑人员,老师要严加盘询,必要时查验有关证件,与家长电话联系,坚决杜绝学生随同陌生人离开教室;一般情况下,家长应当在教室门口等候,防止可疑人员混进教室冒充家长以蒙骗手段将学生接走;学生应当提高警惕,坚决杜绝随同陌生人离开教室。

四、放学时,如果家长因故未能按时来接,学生不准独自离校;老师应当耐心等待家长;家长因故不能及时到校接学生,应事先安排成年亲属接送并通知老师;对因特殊情况造成学生当天确实无法被接走,且学生家庭住址在九江县城和九江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当班老师应当视情义务护送学生回家,并做好人员交接手续。

五、学生不准携带刀具、玩具、游戏机进入教室,一经发现即予收缴,不得携带贵重物品、食品进入教室。培训期间,严禁推拉打斗,严禁触摸电源,防止笔尖伤人,自觉守纪,爱护卫生,讲文明,知礼仪,空闲时间可进行阅读和练字。

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不准穿暴走鞋,不得穿拖鞋和鞋底易滑的鞋子,应当服从老师和班干部的'管理;采风期间,必须听从老师和班干部的指挥。

七、本校保留对屡次三番严重违纪、屡教不改的学生劝其退学的权力,同时退还家长相应的学费,以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

八、为便于安全管理,非本校学生不准进入教室。

九、未尽事宜,敬请家长与本校商定。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学生宿舍内严禁焚烧纸张、杂物;严禁使用蜡烛、蚊香、酒精炉等明火设施;严禁使用电吹风、电饭锅、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功率在200w以上);禁止在公寓(宿舍)内自炊。

(2)在学生公寓(宿舍)内,学生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拆移照明、供电、通讯等设施。

(3)学生不准在公寓(宿舍)内吸烟,学生公寓(宿舍)内不准存放管制刀具、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危险物品。

(4)学生十点半之前必须回到宿舍,不得在外过夜,如有特殊原因必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将假条存放至宿管值班室。十一点半准时熄灯休息,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5)在晚上就寝、休息时间和寝室无人的情况下,养成锁门关窗、切断电源等良好习惯。学生的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寝室内不要存放过量现金(限额100元/人以下);对搬出公寓(宿舍)的一切物品要经值班室核对登记。

(7)学生需增强消防意识,熟知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破坏、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发生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尝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及时向宿管值班室、保卫处及宿管科汇报,必要时,及时拔打报警电话。

(8)学生进出公寓楼,必须刷卡进出,未带一卡通的需登记姓名、班级、宿舍,进出时间等。

(9)学生不得引带校外人员进入公寓(宿舍),禁止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学院原则上不准学生家长、亲朋在学生公寓留宿,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向系部申请,经宿管科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造成的安全事故等问题由申请人和留宿者本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来访客人须在宿管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证件领取会客单后方可进入宿舍,会客结束取回所押证件。无特殊原因女性不允许进入男生宿舍楼,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楼(经宿管批准的工作人员除外)。无特殊原因,晚上熄灯就寝后,各宿舍禁止人员进出互访。

(11)为保证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利益及公寓的秩序,未经学生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公寓楼内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事经营活动或进行宣传活动。学生和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拒绝,一经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处和保卫处汇报。

(1)学生在公寓(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带入带出宿舍时,须到宿管处登记,并自觉遵守国家和我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因违规用电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2)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储物柜及时上锁,防止财物丢失。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宿管、保卫部门。

(3)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不许随便更换锁,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

(1)在室内,走廊无端大声喧哗,打球.高声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2)在宿舍楼内乱张贴.乱刻画,污损宿舍或走廊墙面。

(3)私自调换门锁,拆搬床位.门窗。

(4)向窗外和楼道上乱倒污水.垃圾.剩饭剩菜;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

(5)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活动及其他收费性服务活动。

(6)宿舍夜间关门后,爬窗.翻门等进出宿舍。

(7)私自调换宿舍或将自己的床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

(8) 宿舍脏乱,卫生检查不合格并未及时整改。

(9)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

(10)在宿舍楼内吸烟。

(11)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12)擅自搬迁.拆换家具或其它公用设施。

(13)不按时熄灯休息,影响他人休息。

(14)无故迟归三次,一次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1)故意破坏家具、宣传栏等公共设施或挪公归私。

(2)浪费水电资源,情节严重。

(3)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包庇责任人或隐瞒事实真相,影响工作人员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5)以上未列明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

(1)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射性等物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

(2)宿舍内存放、使用违章电器(如使用电炉、电锅、电热杯、电热锅、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饭煲、饮水机、应急灯、电烫斗以及未经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电器设备等)。

(3)多次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

(5)其他未列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上车,上车后服从班车长和司机的管理,按座位就座;车辆行驶时不准离开座位前后走动,车辆未停稳,学生禁止上下车。

二。学生上下车时要注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奔跑或横穿马路,以免发生意外。

三。学生凭卡乘车,乘车卡是乘坐班车的唯一凭证,无卡不准乘坐;若乘车卡丢失请及时联系所坐班车司机补办,以免耽误乘车。

四。学生要爱护车内设施,禁止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损坏车内设施的学生移交学校政教处进行处理,并将其行为计入学生档案。

五。严禁学生在车内写作业,严禁使用小刀和笔,严禁食用带扦子的小食品,如肉串等。上述存在尖锐棱角的物品,极易在行车中遇特殊情况采取紧急制动时对学生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如有发现违规者一律全校通报批评,拒不改正将取消其乘坐班车资格。

六。学生乘车时不许大声喧哗打闹,更不允许抢占座位,以大欺小,威胁恐吓年龄小的同学。学生乘车时要注意文明礼貌,互相关心照顾和帮助,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七。严禁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禁止食用小食品,向车窗外抛物,不得在车上吐痰、乱扔垃圾。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及有损身体健康的物品上车(包括刀具等)。

九。如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时,学生要服从驾驶员和班车长的指挥,不要拥挤,有序疏散。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教育,责任管理,防患于未然。

1、学校安全工作总负责:马国智(校长)。

2、具体落实工作,既全校性的宣传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海世虎(副校长)。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学校每学期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做出具体安排,各班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主管领导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2、进一步做好路队护送工作,由值周领导负总责,各班主任各负其责,值周教师负责检查登记。

3、活动时间学生不能随意出校门。

4、严禁教师指派学生到校外替老师买东西和干其他事情。

5、学生早、中午上学要及时进学校,不准在校门周围逗留,玩耍等。

6、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严格预防传染病。

1、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

2、在预防传染病的非常时期和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主管领导要指定相应措施。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班主任老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3、各班要建立晨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学校领导和老师要根据分工,始终做好室内、厕所、饮用水源等有可能产生传染病源处的清洁卫生工作,坚决杜绝学校内出现传染源的可能性。

5、值周教师和主管领导继续加强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和通报工作。

(三)严防食物中毒。

1、各班要从原则上杜绝学生外出买零食吃。

2、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对学生进行基本的预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阅读食品说明书、辨别保质期、不食霉烂食品等。

3、学校要与校园周围的商铺进行食品管理卫生方面的协议、商讨、检督等工作,有必要时还要进行交涉、举报等。

(四)做好楼层、楼梯和楼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学校要以《教学楼管理“十不准”》严格要求各班,各班主任要以此为标准,大力加强宣传,以百倍的警惕性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2、在学校学生集中上下楼时各班一定要按学校规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师要认真值勤,各相应的授课教师管理好本班学生,严防拥挤、推搡、滑倒、学生逆行等现象。

3、坚决杜绝学生在护栏上滑行的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4、冬季时间楼梯、楼道要尽量少洒水,教师不能随意从办公室向外泼水,以防结冰。

(五)防火、防漏水、防煤气中毒。

1、各班要及时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气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让学生具备最基本的防范和自救意识;抢救常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2、不经校领导同意,教师不准带学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带队教师要负起一切责任。

3、“三防”内容要成学校每次家长会宣传的重要内容。

全面,学校主管领导一定要将检查落实工作做好,解决不了的,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隐患排除前的安全预防工作。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钝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5、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6、新生入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

7、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教育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8、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9、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0、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11、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2、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3、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14、当与他人发生矛盾,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15、不与社会上不法人员或其他闲散人员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其他不熟悉的人离开学校,不准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16、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17、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正规化管理,端正学风,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学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长必须在上课之前将学生送进教室大门,在下课之后于教室大门口将学生接走,防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并做好人员交接手续。无故不得旷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由于学生较多,老师无法关注到学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因此,学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由家长监护,教室内的学生安全由本校监护。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老师不得安排学生独自离开教室;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未经老师同意不准私自离开教室。如遇特殊情况需离开学校,需经老师与家长联系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到校将学生接走,并做好人员交接手续。

三、对接学生的可疑人员,老师要严加盘询,必要时查验有关证件,与家长电话联系,坚决杜绝学生随同陌生人离开教室;一般情况下,家长应当在教室门口等候,防止可疑人员混进教室冒充家长以蒙骗手段将学生接走;学生应当提高警惕,坚决杜绝随同陌生人离开教室。

四、放学时,如果家长因故未能按时来接,学生不准独自离校;老师应当耐心等待家长;家长因故不能及时到校接学生,应事先安排成年亲属接送并通知老师;对因特殊情况造成学生当天确实无法被接走,且学生家庭住址在九江县城和九江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当班老师应当视情义务护送学生回家,并做好人员交接手续。

五、学生不准携带刀具、玩具、游戏机进入教室,一经发现即予收缴,不得携带贵重物品、食品进入教室。培训期间,严禁推拉打斗,严禁触摸电源,防止笔尖伤人,自觉守纪,爱护卫生,讲文明,知礼仪,空闲时间可进行阅读和练字。

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不准穿暴走鞋,不得穿拖鞋和鞋底易滑的鞋子,应当服从老师和班干部的管理;采风期间,必须听从老师和班干部的指挥。

七、本校保留对屡次三番严重违纪、屡教不改的学生劝其退学的权力,同时退还家长相应的学费,以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

八、为便于安全管理,非本校学生不准进入教室。

九、未尽事宜,敬请家长与本校商定。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认真落实学校领导、教师值勤制度。学校领导、值班教师要坚持到学校门前维持交通秩序,以防止出现拥挤现象,确保学生安全通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大力推行放学路上互相照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学生上下学必须靠右走人行道,禁止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并排骑车,横穿马路要停车观察左右车辆行驶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通过。建立学生考勤制度,对缺勤学生要及时查清原因;必须严格遵守文教局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学、放学,禁止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如需个别学生留校晚走,必须提前与学生家长联系,并确保学生安全。

(四)引导学生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载车。要定期对本校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违规现象,要积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乘车安全:乘公共汽车要停稳后上下车,在车上要抓好扶手,头、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边物品,防止扒窃。

(五)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安全:不满16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车、摩托车;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不在恶劣天气骑车。

(六)建立恶劣天气教师护送制度和停课、复课告知制度。遇到台风、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教师要护送学生安全回家;因特殊天气造成学校停课的,学校要尽早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告知复课时间。

(七)大力加强上学放学途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必要课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途中安全教育,要运用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手段,广泛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系,结合具体案例,开展上学放学途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我校学生乘车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同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

2、严格落实学校门口、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在学生放学的集中时间,安排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

3、凡用于学生接送的车辆,必须由教育和公安车管部门确认,并签订《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4、认真统计乘车学生人数,科学规划接送学生的路线,合理协调接送学生数额。

5、定期召开车主会议,组织车主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指导建立健全车主自律制度和奖惩办法。

6、定期组织车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的安全栓查。

1、车主及驾驶人须严格执行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服从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的监督。

2、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3、严禁聘用不具备驾驶客运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龄。

4、严禁私自拆除或增加车辆座位,严禁无牌无证或报废车辆从事接送学生的服务活动。

5、车主及驾驶人在出车前,必须保持车况良好,专车专用,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要做好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查、修复,配备、配齐车辆安全设备。车主及驾驶人保证不带病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无证驾驶;行车时,不违法上下客、不超载、不超速、不人货混装、不搭载违禁物品。

1、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要乘坐经学校审核,各项手续齐全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摩的、三轮出租车及其他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机动车辆。

2、按指定班次和站点上车、下车,不迟到、不抢车,等车停稳后,按先低年级后高年级的秩序排队上车、下车,上下车时,不拥挤、不推拉,自觉接受驾驶人员和随车管理人员的调度。

3、注意乘车安全,坐稳并拉好扶手,不把头、手伸出窗外。

4、保持车厢环境卫生,不吃零食,不乱扔垃圾。发扬互助友爱精神,主动照顾小同学和晕车同学。

5、自己保管好书包和随身携带物品,做到不乱放,雨天带伞须放在座位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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