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策划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项资源的限制和利用方式,以最大化项目效益。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活动策划范文,通过阅读和学习,我们可以了解到活动策划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实际操作。
20**年“12.4”是第**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嵊教基116号精神,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在全校范围内,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结合教育实际,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广大师生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德育处、大队部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和监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1、利用周一(12月1日)国旗下讲话时间,作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正式启动。
2、大力开展学法活动。周一到周五各班利用晨会时间开展学法活动,学习内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宪法》等一些基本知识。
3、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法律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或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法制讲座),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4、12月2日的班队(会)课,1-6年级开展一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班会课,目的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德育处进班级拍照)。
5、学校大队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黑板报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各班出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黑板报。(可与好书为伴结合)。
6、12月10日前德育处及各班级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材料及照片的归档,上报教育科。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发挥黑板报、校园网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2.预防青少年犯罪;
3.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
学生主持,加以学生表演等形式。
一、身边的法律(班长主持开场)。
1.案例一:
20xx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2.学生谈感想、讲身边的事情。
3.请学生指出所知的违法行为。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
4.国家的有关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
1.案例二、三、四。
案例二:
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边的广告语“当你有困难或麻烦时,请你拨打110”,灵机一动,谎称自己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家门。赶来的警察识破了他的谎言,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小伟。一向娇惯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很好地批评和教育小伟。而小伟却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产生了畸形的报复心理。从此,他经常拨打“110”,进行干扰或谎报假警,一个月竟多达三十多次。终于在一次利用磁卡电话进行假报警制造恶作剧时被警察当场抓获。小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例三:
闵某,15岁,是河南省岁三县某中学负责纪律的副班长,10月15日,因午睡时潘某说话,闵上去用小棍敲打潘某不小心打在同桌沈某的头上。沈某挨打后就骂闵某,两人并发生撕打,被同学拉开。10月18日中午12点多钟,闵某约沈某在后山谈发生争执的事,沈对闵的“权威”仍不服气,闵某认为沈没有把他这个副班长放在眼里,一拳将沈打倒在水沟里,并用削笔的小刀在沈某颈部划了两刀,当沈某求饶时,闵某又抓起一把土塞进沈某嘴里,然后解下皮带将沈某勒死。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近,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四:
武汉市某中学林某在校园里,不慎将姑母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派克钢笔弄丢了。该校钟某刚好路过,他拾起钢笔回班上课。林某的同学张某、宋某正好目睹钟某所为。林某得知钢笔被钟某拾到便找他索要,钟某先是佯装不知,后见有人作证,便搪塞说放在笔盒里不知被谁拿走了。学校多次做工作,钟某依然不肯归还。林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依据《民法通则》判决钟某限期归还,否则赔偿林某经济损失200元。
2.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3、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
1.预防犯罪的'一些措施。
2.学一点法律知识。
你从今天的班会中得到了什么启示,以此为题写一篇周记。
12月4日是第十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普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普法精神,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学法、知法、遵法、守法意识,不断提高全省青少年法律素质,推进法制文明校园的建设。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如下:
一、成立普法领导小组。
二、活动主题法制在心中共圆中国梦。
三、宣传教育重点和目标。
(一)大力宣传党的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知识和相关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引导全校师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二)大力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法治学校”建设。
(三)学习宣传《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学生自觉守法,加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时间安排。
12月3日——12月6日。
五、活动内容。
围绕活动主题,具体活动内容和安排如下:
(一)开展法制讲座,面向全校同学讲解法制知识。制作法制宣传标语在电子屏滚动播放,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团委)。
(二)以班级为单位制作一期法制宣传手抄报以及黑板报。(各班团支部)。
(三)在校园之声广播站开辟一期法制教育专栏,及时宣传普法知识。(团委)。
(四)各班级召开一次“法制在心中共圆中国梦”主题班会,学习宣传交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安全相关知识。(团委牵头负责,各班主任具体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并精心组织实施,使其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舞台和推进依法治校的有效手段。
(二)注重实效,创新形式。要结合教职员工和青年学生的需求,充分考虑他们的兴趣爱好,努力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通过大家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2.预防青少年犯罪;
3.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
学生主持,加以学生表演等形式。
一、身边的法律(班长主持开场)。
1.案例一:
20xx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2.学生谈感想、讲身边的事情。
3.请学生指出所知的违法行为。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
4.国家的有关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
1.案例二、三、四。
案例二:
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边的广告语“当你有困难或麻烦时,请你拨打110”,灵机一动,谎称自己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家门。赶来的警察识破了他的谎言,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小伟。一向娇惯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很好地批评和教育小伟。而小伟却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产生了畸形的报复心理。从此,他经常拨打“110”,进行干扰或谎报假警,一个月竟多达三十多次。终于在一次利用磁卡电话进行假报警制造恶作剧时被警察当场抓获。小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例三:
闵某,15岁,是河南省岁三县某中学负责纪律的副班长,1999年10月15日,因午睡时潘某说话,闵上去用小棍敲打潘某不小心打在同桌沈某的头上。沈某挨打后就骂闵某,两人并发生撕打,被同学拉开。10月18日中午12点多钟,闵某约沈某在后山谈发生争执的事,沈对闵的“权威”仍不服气,闵某认为沈没有把他这个副班长放在眼里,一拳将沈打倒在水沟里,并用削笔的小刀在沈某颈部划了两刀,当沈某求饶时,闵某又抓起一把土塞进沈某嘴里,然后解下皮带将沈某勒死。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近,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例四:
武汉市某中学林某在校园里,不慎将姑母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派克钢笔弄丢了。该校钟某刚好路过,他拾起钢笔回班上课。林某的同学张某、宋某正好目睹钟某所为。林某得知钢笔被钟某拾到便找他索要,钟某先是佯装不知,后见有人作证,便搪塞说放在笔盒里不知被谁拿走了。学校多次做工作,钟某依然不肯归还。林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依据《民法通则》判决钟某限期归还,否则赔偿林某经济损失200元。
2.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3、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
1.预防犯罪的一些措施。
2.学一点法律知识。
你从今天的班会中得到了什么启示,以此为题写一篇周记。
3.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
学生主持,加以学生表演等形式。
一、身边的法律(班长主持开场)。
1.案例一:
20xx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2.学生谈感想、讲身边的事情。
3.请学生指出所知的违法行为。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
4.国家的有关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
1.案例二、三、四。
案例二:
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边的广告语“当你有困难或麻烦时,请你拨打110”,灵机一动,谎称自己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家门。赶来的警察识破了他的谎言,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小伟。一向娇惯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很好地批评和教育小伟。而小伟却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产生了畸形的报复心理。从此,他经常拨打“110”,进行干扰或谎报假警,一个月竟多达三十多次。终于在一次利用磁卡电话进行假报警制造恶作剧时被警察当场抓获。小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例三:
闵某,15岁,是河南省岁三县某中学负责纪律的副班长,1999年10月15日,因午睡时潘某说话,闵上去用小棍敲打潘某不小心打在同桌沈某的头上。沈某挨打后就骂闵某,两人并发生撕打,被同学拉开。10月18日中午12点多钟,闵某约沈某在后山谈发生争执的事,沈对闵的“权威”仍不服气,闵某认为沈没有把他这个副班长放在眼里,一拳将沈打倒在水沟里,并用削笔的小刀在沈某颈部划了两刀,当沈某求饶时,闵某又抓起一把土塞进沈某嘴里,然后解下皮带将沈某勒死。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近,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例四:
武汉市某中学林某在校园里,不慎将姑母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派克钢笔弄丢了。该校钟某刚好路过,他拾起钢笔回班上课。林某的同学张某、宋某正好目睹钟某所为。林某得知钢笔被钟某拾到便找他索要,钟某先是佯装不知,后见有人作证,便搪塞说放在笔盒里不知被谁拿走了。学校多次做工作,钟某依然不肯归还。林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依据《民法通则》判决钟某限期归还,否则赔偿林某经济损失200元。
2.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3、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
1.预防犯罪的一些措施。
2.学一点法律知识。
你从今天的班会中得到了什么启示,以此为题写一篇周记。
结合学校法制宣传周活动,通过本次讲座,加强学生的法制意识,使学生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个案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
2、举案说法。
下面将展示两个真实的个案,请同学们听后仔细思考。
个案一、南方一座有近600万人口的城市,1991年分4批判处了172名罪犯死刑,其中18-25岁的年轻罪犯115名,占被处死人数的66.9%。为什么这么多的年轻人走上了断头台?调查研究说明,他们违法犯罪均起于少年时期,30.5%曾是少年犯,61.5%少年时犯有前科,基本都有劣迹,从小就有不好表现。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有多方面原因,家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分析,这些孩子的不良家庭影响是:
一、不懂得如何教育孩子,管教无方,法制教育更谈不上;
三、父母思想意识不健康,自身就缺乏法制意识,甚至家人中就有违法乱纪现象;四、家庭感情不和,父母离异,孩子缺少家庭温暖。
个案二、初中生张林和几个同学在公园里打球,碰上了几个熟悉的学生,两拨人在一起玩球的过程中,张林与谭华发生了口角,谭华骂了张林,张就与他打了起来。第二天,谭华为了报仇就找了不少“哥们儿”,把张林劫到了公园里,他们把张林双手捆住后,就轮番殴打他,并用刀子划张林的脸,无论张林怎样求饶都不行,只打得他满脸是血、浑身是伤、已奄奄一息了,这帮人才离开公园。张林在被别人送往医院的途中不治身亡了。
当张林的父母听说自己的儿子被人打死后,父亲的高血压病复发而引起了半身瘫痪,母亲则当场就晕了过去,从此,其母就整日疯疯癫癫,直至卧床不起。
3、案例分析。
总观上述两个个案,他们之所以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原因可以归咎于以下几个方面:
家庭原因:
社会原因:
自身修养原因:
好奇青少年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这是他们的天性。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有时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如少女禾某,本是一位品学兼优、多才多艺的中学生,因看到一些大龄青年吸食毒品,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也试了试,结果一发而不可收,最后发展到以卖淫换取毒资的地步。
盲从。
在一些共同犯罪中,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并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随其他成员盲目干事,人云亦云,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如一个少年抢劫、盗窃团伙,6人中有3人不满12周岁,这3人跟随一个16岁的“头目”在两年内作案数十起。当问到他们为什么犯罪时,他们都说:“他(指‘头目’)让我们干的。”像这样的作案人占总数的20%还多。
攀比虚荣。
近年来,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里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导致他们不择手段地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利。
一个年仅18岁的姑娘杨某,只是为了把自己和男友打扮得漂亮潇洒,就在四年中侵吞公款60余万元。因贪慕虚荣而走向犯罪是近几年青少年犯罪最突出的特点,在56起案件中有17起,占30.35%,特别值得警惕和关注。
4、实话实说——由同学来谈看法(15分钟)。
5、结论。
为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政法〔20xx〕13号)和《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贯彻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教工委宣〔20xx〕1号)、《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厦门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七个一”活动的通知》(厦教安〔20xx〕18号)等文件和通知的精神要求,整体提升我区中小学生的法律素养,促进校园法治教育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做好我区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解奋斗。
按照全面实施法治教育的基本要求,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不断开创我区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局面。学校应通过切实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本校学生的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学法、守法、护法、用法能力,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违法犯罪,使他们树立崇尚法治的现代理念,引导他们全面健康发展,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小公民。
(一)加强对学生的宪法教育工作。
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加强中小学生宪法教育。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教育体系,渗透到学科教学中。要大力培育校园宪法文化,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深入开展“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将宪法精神有机融合到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落实到中小学生守则行为规范中。要加强宪法教育实践,引导本区中小学生在体验与实践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二)认真开齐开足上好法治课程。
各校要认真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相关课时安排要求。小学低年级要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课时,小学高年级法治教育内容占道德与法治课的比重原则上不少于1/3。初中阶段要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教学单元或集中以专册方式实施教学。高中教育阶段要在思想政治课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并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的课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根据《大纲》要求编写法治教育校本教学材料,在校本课程中设置法治课。
(三)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网络学习平台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防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国际禁毒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周、珍稀动物保护日等,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其中,重点活动开展要求如下:
1.国家宪法日。
于每年12月4日全国宪法日来临之际,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根据不同年龄段中小学生的认知特点开展相适应的“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知识点为重点,全面动员、精心组织,营造全区中小学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积极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中央部委和省里组织开展的法治动漫微电影公益广告等作品征集展播(映)活动、“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活动等。
2.国防教育日。
利用每年9月第三个星期六“全民国防教育日”的时间节点,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培养爱党爱国、心系国防、崇尚英雄的中小学生。
3.食品安全周。
各校应将食品安全、学生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每年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不少于10课时。学生食品安全知晓率和行为形成要求逐年提高。充分利用“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学生安全知识竞赛平台”等网络平台,落实师生食品安全在线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少先队活动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国际禁毒日。
于每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期间,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共福建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七个一”活动的通知》(闽教思〔20xx〕17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教安〔20xx〕18号)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落实《中小学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和《全市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范(20xx—20xx)》,持续推动在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普遍开设毒品预防教育课程,并确保每学年安排2课时,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做到教学计划、大纲、师资、课时、教材“五落实”。以“学生不涉毒、校园无毒品”为目标,以提升中小学生尤其在校学生识毒、防毒和拒毒能力为重点,以学生知识结构、认知能力等情况,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方法和新形势扎实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重点开展“七个一”活动(详见附件1),守住校园净土,筑牢毒品预防防线。
5.珍稀动物保护日。
于每年4月8日“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日”期间,坚持不懈开展“保护大象、保护濒危物种,主动拒绝非法的野生动植物工艺品”等有关宣传教育,可通过发放宣传材料、led显示屏播放等方式加强宣传。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保护动物法》法律宣传和“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宣传活动,引导中小学生自觉抵制象牙及制品非法交易行为,营造有利于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良好社会环境。
每年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及时做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总结,并于活动开展后3天内,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版(含照片)形式报送hulideyu@。
(四)多方搭建法治实践活动平台。
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入学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入队入团仪式、成人仪式、班团会等活动中,让学生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感悟法治精神。要开展中小学模拟法庭、小法官夏令营、中小学生普法进社区进家庭等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班级”、“法律进社团”等活动,要根据学生实际,引导、支持学生自主制定班级管理规则、社团管理规定等,逐步培养学生参与群体生活、自主管理、民主协商的能力,养成按规则办事的习惯,引导学生在学校生活的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培养法治观念。具备条件的,要积极支持学生组建法治兴趣小组、法治实践社团等,加以正确引导,使学生以适当方式研究法治问题、参与法治实践。
(五)积极完善学校法治阵地建设。
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中小学法治教育网络,进一步加强与综治办、司法行政、公安、法院、检察院、共青团、关工委,以及律师协会等部门、组织的协作,主动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法治教育资源,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积极争创条件为我区中小学生提供更丰富的法治教育资源和校外实践基地。完善家校合作机制,提高家长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家长及时督促改正中小学生的不良行为,预防违法行为。
加快推进中小学法治基地建设,积极创建“林则徐禁毒宣教室(廊)”,创新基地教育模式,打造适合中小学特点教育平台,完善轮训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探索设立具备一定实践性、互动性教学功能的“法治教育教室”。
(六)加强学校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全区各校要把法治教育作为校长和全体教职工继续教育和培训的重要内容。各校要将法治教育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和校本培训计划,定期对学校法治教育专、兼职教师及法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结合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培养一批优秀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适时举办法治教育教学观摩、公开课、评优课、研讨会等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法治教育课程质量和水平。鼓励大中小学政治(法治)教师参加法律专业的进修。要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积极从法院、检察院、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聘请专业人士,担任学校的校外法治教育辅导员,对学校的法治教育进行指导和帮助。推广普及全各校均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配备法律顾问,参与学校法治教育工作。
(七)全面落实依法治校工作目标。
加强依法治校达标校示范校建设,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自主管理、一校一章程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精神融入学校精神、校训、办学宗旨、校风、学风等,引导师生形成良好的法律思维和习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将法治元素融入校园环境文化,利用围墙、走廊、橱窗、电子屏、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浓厚校园法治氛围。学校图书馆要选配符合中小学生认知特点的普法读本、影视、动漫作品等,引导学生阅读、观看、讨论。
有关部门将依照文件对学校(含教师)法治教育工作建立督导考核机制,把法治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和教师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各校应对法治教育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切实结合本校实际把法治教育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各校应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法治教育实施方案。
教学目的:
提高安全意识,愿意自觉去学习《道路交通法》的有关知识,在学习中增强与同学的合作交流意识;初步了解《道路交通法》的有关条文,知道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明白交通安全重在预防。
教学重点:
自己能改变生活中不遵守交通法的不良习惯,提高对生活中违反交通法的行为的辨别能力。
教学过程:
一、问题情景。
观看动画视频,思考“大脑瓜”什么地方做的不对,有什么危害?教师小结。
二、学生活动。
展开小组讨论:日常生活中,你见过哪些不良行为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或发生危险呢?
(不走人行横道、在马路上玩耍打闹、不按灯行走、翻越护栏等)学生汇报,可以用表演的方式,对于表演好的组进行鼓励。教师小结。
三、教师讲解:
(1)不良的行为习惯不但会影响交通秩序,更有可能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因此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观看事故视频。
(2)血的事实告诉我们,一时的疏忽可能会造成终身的遗憾,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亲爱的同学们:为使同学们进一步的熟悉和掌握相应的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下面我来告诉大家应该如何去做。
(3)怎样走路:
1、在道路划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走,在没有划分上述车道的道路上,行人要靠道路的右侧通行。
2、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班马线等交通设施的路口时,要按信号指示走人行横道线。
3、在通过没有交通设施路口时,要注意过往车辆,在确定安全后方可通过。
4、不许在公路上、街路上和机动车道上坐卧、停留、打闹、来回奔跑、相互追逐,随意突然横穿公路。
5、不许追车、扒车、拦车、向车上抛物。
6、不许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
7、不许跨越、倚座道路隔离设施,或在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上逆向行驶。
8、学龄儿童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方可在道路上通行。
(4)怎样乘车:
1、乘座公共汽车或者长途汽车时,要在站台或者指定地点依次侯车,待车停稳后,依次上下。
2、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3、不得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的左侧上下车。
4、乘座公共汽车和客运车辆时,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5、乘座摩托车时,必须戴头盔。
6、不准跳车,乘货运车辆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7、上下车时,不要拥挤,要排队按先后顺序上下车。
8、不要乘座家用车,拖拉机,报废车,超员车上下学。
四、深入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因为道路上车辆行人很多,年纪小的同学很难驾驭,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此项规定,否则不但危险,你的行为也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2、对于家里有私家车的同学,老师要问你们一个问题,平时你都坐在哪个座位呀?
(学生回答。)。
那你们知道交通安全法对少年儿童乘坐私家车有哪些规定吗?
驶人开车。因为相对于成人来说,小孩的上身比较短,气囊崩开的位置往往是在孩子的头顶,非但保护不了孩子,反而会造成伤害。此外,气囊瞬间张开的爆发力很强,像是一记迎面击来的猛烈重拳,大人如果直接挨上都会受不了,更何况孩子。所以,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坐在后排。
此外,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2)绝对禁止家长抱着儿童乘车;
(4)不要让儿童绑成人安全带,它是为成人设计的,并不适合你的体形。如果安全带绑得太紧,可能在车祸发生时会引发对你的颈部勒伤或对腰部的挤压伤;如果绑得太松,则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5)儿童乘车时不要吃东西或饮水:道理很简单,汽车的颠簸会导致食物进入气管,极其危险。
(6)不要让孩子把身体探出车外:第一,在错车或超车时将你的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车外都是非常危险的,也是交通法规严格禁止的;第二,有些汽车的电动车窗会有自动关闭功能,此时将身体、尤其是头探出车外,都会因车窗关闭而引发意外;第三,车外汽车的尾气,也对你的健康不利。
为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全校初步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平安荣成,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就我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安排如下: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3月11日至3月20日。
1.利用班会课、红领巾广播站的时间对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利用政治学习的时间,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有关依法治校的文章。
3、邀请我校法制副校长做法制报告。
4、各班出一期法治专题黑板报。
5、开展一次法制主题班会。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
根据全市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宣传月的工作目标,我们认真制定了活动月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将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二、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主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法制教育宣传员等同志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室为龙头,以德育处为主体,以法制教育教师、班主任为骨干,以少先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在当地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我们由法制教育辅导员有计划的利用课内的时间,对各班进行开展法制讲座活动;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
3.28全国法制宣传日,是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3月28日的主题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一个3.28全国法制宣传日。围绕着总的指导思想,我们计划开展以加强法制观念,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从传统的普法教育着手,宣传基本法律知识,加强全校同学的法制意识,让大家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营造一个更加平安,更加和谐的校园而献计献策!
加强法制观念,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20xx年3月21日3月28日。
本次法制宣传活动采取传统形式和特色形式相结合的实施办法,其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形式:现场咨询和发放传单。
3月26日利用周末时间,在市区人群聚集地设点咨询,以横幅为背景突出本次活动主题。通过法学专业老师现场为市民解答疑问和同学散发传单的形式向广大市民做普法宣传工作。
3月28日法制宣传日当天,在校内文化长廊设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安排学生散发传单,讲解有关宣传内容,通过此活动在校内形成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
以3.28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题举办特色知识竞赛。
雷锋精神是一笔宝贵精神财富,通过三月“学习雷锋月”,让雷锋精神深入人心,让“学习雷锋好榜样”不再是一句口号。利用学习雷锋的契机,通过一系列的活动,把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和学雷锋、树新风结合起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培养他们关心他人,热爱集体的精神。
二、活动内容。
(1)各班开展以“雷锋就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队会,对学生进行传统教育,向全体学生宣传,让学生明确学习雷锋的意义。
(2)利用班会读雷锋日记,讲雷锋的故事,了解雷锋精神的实质。
(3)出一期有关于雷锋精神的黑板报。
(4)观看雷锋的电影。
(5)班内开展“温情手拉手”活动,开展优生和困生的一帮一活动。
(6)组织学生为学校做好事。
一、活动主题:“奉献月里献爱心,万千雷锋创奇迹”
二、活动背景:救助贫困及需要帮助的人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沉重的话题,同时借助于本月为雷锋月,雷锋是一个非常具有奉献精神的传奇人物,进行此次活动同时也有助于同学们更加了解雷锋,像雷锋同志学习。我们青年志愿者本着以奉献社会、传递爱心,传播文明为宗旨特此举办爱心募捐活动。
三、活动目的:通过组织这次活动,为需要帮助的福利院的老人和小孩们筹集一些东西,以我们的微薄之力,传递爱的希望,让受捐助的老人和小孩们感受到我们赣南教育学院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帮助他们树立起战胜困难、勇敢面对生活的勇气。同时,通过这次募捐活动,可以进一步提高团委学生会的团结凝聚力,使大家相互增进了解、增进友谊。
四、活动时间:3月。
五、活动地点:校主干道。
六、活动对象:全院师生。
七、主办方:校团委。
八、策划承办方: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
赞助方:
九、主要负责人:哎哎哎。
十、募捐活动安排:
1、募捐前期准备工作。
1)宣传部在3月10日前进行前期的宣传工作(通知、海报)。
2)准备好一个募捐箱、一条横幅、登记表·倡议书。
2、募捐活动的开展。
1)志愿者们通过向同学们宣传雷锋的感人事迹,鼓励同学们进行募捐;。
2)专派几个志愿者站在募捐箱旁登记募捐人愿意留下自己的姓名和募捐物品募捐箱的收发。
3)活动中进行拍照。
3、募捐后期安排。
1)把募捐的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进行最后物品的统计,并做好登记。把募捐到的物品及时交给需要的福利院老人和小孩手中(此项活动由校团委学生会组织)。并对资料进行整理(照片、总结、简报等)。
2)活动结束及时做好总结工作。
十一、注意事项:
1、此次募捐应完全的自愿。
2、活动期间不能出现不公开行为。
3、必须有负责人在现场处理应急事件。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他们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现学校决定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希望通过活动,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使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守法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10月28日下午第三节课(4:15开始)。
各班课室。
全校师生。
1、各班主任在下午第二节下课后马上打开电视。
2、各班主任要组织好学生参加这次讲座,并且在讲座完后,要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和小结。
1、演播厅卫生(胡人川)。
2、音响(陈伟华、张斌焘)。
3、横额、拍摄(黄伟新、张汉波)。
以上工作希望有关的老师和班级按要求做好,使该项工作能顺利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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