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以维护成员权益和组织利益为出发点,达到统一行为标准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第一章管理大纲 (109)
第二章员工守则 (110)
第三章财务管理 (110)
第四章人事管理 (116)
第五章招标代理管理手册 (120)
第六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手册 (121)
第七章项目管理操作规程 (124)
第八章岗位职责 (141)
第九章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147)
第十章档案管理制度 (147)
第十一章附则 (149)
第一章管理大纲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第三条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股价稳定。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种。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二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四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五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六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三条公司设总会计师。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四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2.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第五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3.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第六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八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九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公司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十一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十三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四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五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十六条公司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十七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十八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二十条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第二十二条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第二十三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二十四条计划财务部和各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十五条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二十六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二十七条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八条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二十九条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会款审批权限如下:1万元以上的(含1万元)由总经理审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三十条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三十一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三十二条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三十三条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三十四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第三十五条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总经理掌握使用。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第三十六条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上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七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节工资及奖金
第三十八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三十九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四十条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总会计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第六节税收及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公司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第四十二条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四十三条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四十四条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第四十五条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第四章人事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第四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五条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第六条各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七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八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九条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股东大会聘任;
2.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由总经理提名股东大会聘任;
3.其他员工,由总经理批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第十条各部门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内部调整;
2.本公司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招聘。
第十一条新聘(雇)员工,用人部门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办公室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第十二条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用人部门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十三条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办公室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第四节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十七条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办公室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第十八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十九条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五节辞职、辞退、开除
第二十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二十一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公司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经予办理辞职手续。
第二十三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二十五条员工必须服从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
第二十七条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二十八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办公室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二十九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三十条员工辞职、被辞退、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业务质量,更好的贯彻公司“成功在于信誉”的创立宗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业务工作实行以项目经理制度为核心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公司业务工作质量实行以总工牵头的三级质量复核制度。
第二节项目经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业务工作以项目为依托,实行项目小组制度,项目小组根据需要,可以由公司各部门人员组成。
第五条项目小组在项目开展时按总经理要求成立,在项目主要工作完成后解散,人员回归各部门。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管理项目小组,有权要求公司各部门配合工作,只对总经理和总工负责。
第七条项目小组职责:
一、项目经理:
l、负责受理业务,核查点收委托方报送的业务资料;
2、负责统筹业务的工作进度,保证工作如期进行并圆满完成;
3、负责整体把握、审核经办人员完成的业务工作质量,保证工作的准确度和正确性;
5、负责统筹承办的业务的档案整备,并与档案员交接。
二、经办人员:
1、按项目经理的安排,如期、保质的完成自己负责的部分业务;
2、负责承办的业务的档案整备,并完整的交付给项目经理;
3、按项目经理的安排,对其它经办人员完成的业务成果进行复核,并保证复核后的业务成果的准确度和正确性。
第三节三级复核制度
第八条一级复核由项目经理安排项目小组经办人员进行交叉复核,经办人员复核完成后,签字后连同复核意见一起报项目经理。
第九条二级复核由项目经理负责,复核完成后,签字后连同复核意见一起报总工。
第十条三级复核由总工负责,复核完成后,签字后连同复核意见返回项目小组。
第十一条总工和项目小组若有意见分歧,报总经理决策。第六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手册
第一条总则
1.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依法进行经营活动,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2.本制度所称职业质量控制是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标底的编制和招标代理的服务工作的质量控制。
3.从事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编制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执业道德行为准则》和相应的规范、技术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诚实守信,以可靠的工作质量求信誉。
第二条建设工程标底编制的质量控制
1.建立项目标底编制岗位责任制,按主管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造价员的岗位责任,对标底编制过程及最终结果进行程序控制。
2.认真执行编制依据、原则和方法,科学、合理确认标底价格。
2.1了解、熟悉和全面掌握招标文件及标底的编制依据,包括招标文件的招标内容和范围、标底编制的要求和格式、投标须知;工程施工图纸、图集和规范;合同形式、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及价格的确定,施工现场的地质、水文、地上情况,掌握这些基础资料的内容、要求标准,做到心中有底。
2.2分专业拟定标底编制实施方案,制定作业计划,填写标底编制任务单,保证标底质量和进度。
2.3遵循现行预算定额的计价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项工程项目划分的规定和内容。
2.3.1准确地识图,按照施工工序和定额规定列项,不添项、不漏项,做到内容完整,所列的内容与深度应符合招标文件与规范的规定。
2.3.2按照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准确无误地计算工程量,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是保证合理确定标底价格的基础,要求编制人员具有迅速准确的计算能力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努力把误差减少到最低限度。
2.3.3准确地套用定额子目,选用正确的市场信息价格,合理计取各项费用,正确地使用软件,尽可能地使标底价格与市场实际价格的差额降低到最低水平,只有接近实际的标底,才能称为科学合理的标底,才能有效地推动建筑企业的公平竞争。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动态掌握标底成果文件完成的实施状况,审查及确定各专业界面,协调处理各子项、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和技术意见,保证标底计价内容和图纸与招标文件完全一致。
4.标底成果文件应含综合编制总说明;总目录(或单项工程目录)标底编制预算书;实体性消耗单价表,人工费单价表,机械费单价表;三材含量表;非实体性消耗材料的计算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内容齐全,表述清晰规范。
5.实行自检、互检、审定的审核、复核工作制度。
5.1专业人员对编制的标底要认真进行自检,做好标底质量的自主控制。同专业要互检,遵循业务标准与准则,标底结果经校审后,负责按校审意见修改,对所承担的标底价格和进度负责。
5.2技术负责人审阅标底成果,对审定的标底成果质量负责;项目负责人审核标底成果文件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后为最终稿对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并按规定签发。
6.完整地,高质量的编制答疑文件,包括投标单位提出的质疑和本专业自提并已得到解决的问题。
7.项目投标报价完成后,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和专项经济指标,与本单位的标底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和原因,提高标底编制水平,并填写《项目报价分析报告》。
8.提高编制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8.1标底专业编制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职业道德的修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树立起为客户服务的意识,公正廉洁,排出一切人为因素不谋私利,保守秘密,发扬吃苦耐劳,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
8.2标底专业编制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不但要有较强的专业业务知识,还要学习一定的设计知识建筑工程知识施工组织设计等综合性的建筑科学知识,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在科学的基础上公正、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
第七章项目管理操作规程
第一条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的业务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下称“咨询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咨询业务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咨询业务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操作指导规程。
1.2咨询业务范围
咨询业务是指咨询单位向委托人提供的专业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投资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及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编制或审核工程概算、预算、竣工结(决)算、项目后评估;项工程中招投标策划,编制或审核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及合同管理(含工程索赔的管理)、工程造价的鉴证、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二条一般原则和程序
2.1一般原则
咨询业务的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要求,体现公正、公平、公开执业原则,诚实信用,讲求信誉。
2.2一般程序
咨询业务操作可由业务准备、业务实施及业务终结三个阶段组成。操作的一般程序如下:
2、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咨询标的、目的及相关事项;
3、接受并收集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了解情况;
4、制定咨询实施方案;
5、根据咨询实施方案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确定、控制和其它工作;
6、形成咨询初步成果并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
7、召开咨询成果的审定会议或签批确定咨询成果资料;
8、咨询成果交付与资料交接;
9、咨询资料的整理归档;
10、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11、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
第三条操作人员配置
3.1公司技术总负责人
公司设立独立的技术管理部门和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咨询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的控制程序、方法、手段等进行管理。
技术总负责人的职责如下:
(l)审阅重要咨询成果文件,审定咨询条件、咨询原则及重要技术问题;
(2)协调处理咨询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负责处理审核人、校核人、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审定的咨询成果质量负责。
3.2咨询业务专业人员
参与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可分为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担任)、专业造价工程师、概预算人员三个层次(对于较为简单的咨询业务,操作人员配置可适当从简),各自的职责如下:
1、项目负责人
(1)负责咨询业务中各子项、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4)综合编写咨询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相关成果文件最终稿,并按规定签发最终成果文件和相关成果文件。
2、专业造价工程师
(1)负责本专业的咨询业务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概预算人员的工作;
(3)动态掌握本专业咨询业务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组织编制本专业的咨询成果文件,编写本专业的咨询说明和目录,检查咨询成果是否符合规定,负责审核和签发本专业的成果文件。
3、概预算人员
(4)完成的咨询成果符合规定要求,内容表述清晰规范。
3.3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控制程序
(4)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校核出的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能签署并提交审核。
2、审核人员
3、每份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校核、审核人员须由不同人员担任。
3.4咨询成果文件的签发
凡依据咨询合同要求提交的咨询成果文件须由规定的造价工程师签发。
第四条准备阶段
4.1签订咨询合同
签订统一格式的咨询合同,明确合同标的、服务内容、范围、期限、方式、目标要求、资料提供、协作事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
4.2制订咨询实施方案
询质量目标及操作人员配置等。该咨询实施方案经技术总负责人审定批准后实施。
4.3配置咨询业务操作人员
为咨询业务配置相应的操作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相应的各专业造价工程师及概预算人员。
4.4咨询资料的收集整理
1、根据合同明确的标的内容,开列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清单。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下述要求:
(1)资料的真实性,委托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凡从第三方获得的,必须经委托人确认其真实可靠。
2、咨询业务操作人员在项目负责人的安排下,收集、整理开展咨询工作所必需的其它资料。
第五条实施阶段
实施阶段包括项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及项目后评估阶段等五个阶段以及其它相关咨询业务。咨询单位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可从事建设项目全过程或某阶段的咨询业务。
5.1项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规程
l、项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工作
建设项目投资策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及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目的是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及作出判断和决定。
2、收集和熟悉有关咨询依据
(1)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任务和技术经济政策;
(2)项目建议书和咨询合同委托的要求;
(3)有关的基础数据资料,包括同类项目的技术经济参数、指标等;
(5)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项目前期评价的基本参数和指标。
3、咨询成果文件的校审
(2)项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内容应符合并达到国家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与要求,项目齐全、指标正确、计算可行。工程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应、环境效益)分析方法正确,符合实际,结论可靠。
校审后的咨询成果文件由技术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发,并对其质量负责。
4、准确确定项目造价控制目标值
随着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不断深入,咨询单位所编制的投资估算应根据各阶段特点不断深化,并形成项目造价控制的目标值。
5.2项目设计阶段工作规程
1、项目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
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价值工程分析、设计概算的编制或审查、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查、项目资金使用初步计划的编制。目的是通过工程设计与工程造价关系的研究分析和比选,确保设计产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2、收集和熟悉有关咨询依据
(3)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技术经济资料。
3、咨询成果文件的校审
(3)概算与预算的咨询成果文件内容与组成完整应包括编制说明、总概(预)算书、综合概(预)算书、单位工程概(预)算书及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和主要建筑材料与设备表;依据齐备,附表齐全,深度符合规定要求。
校审后的咨询成果文件由规定的造价工程师签发,并对其质量负责。
4、咨询成果文件的各项计算书不对外印发,经校审签署后整理齐全保存备查。
5.3项目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
1、项目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
策划建设项目招标方式、编制招标文件(含评标方法及标准、实物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提供评标用表格和其它资料、起草评标报告、起草合同文本并参与合同谈判与签订。其目的是依据合适的建设工程招标程序,通过施工合同来确定工程的施工合同价。
2、收集和熟悉有关咨询依据
(1)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规定、程序、要求等内容;
(2)项目的实施要求,包括工程拟招标的方式、范围;
(4)与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相关的其它资料。
3、咨询成果文件的校审
(5)建设工程招标标底应在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编制,内容应与招标范围相一致,计价应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条件及市场竞争状态。内容一般应包括编制说明、工程量计算、市场单价、合价及其它相关的施工费用。标底应依法保密。
校审后的咨询成果文件由项目负责人签发,并对其质量负责。
4、所有涉及工程量清单或标底的计算书不对外印发,经过校审签署后整理齐全保存备查。
5、咨询单位应对合同图纸登记编录,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作为今后施工阶段设计变更时调整工程造价的依据。
5.4项目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
1、项目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
工程款使用计划的编制与工程合同管理、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确定、工程变更价款的审核与确定、工程索赔费用的审核与确定。其目的是以工程合同为依据,达到全过程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
2、收集和熟悉相关咨询依据
(1)施工合同,特别是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工程进度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等内容;
(3)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沟通协调,并确定作为工程结算计价依据的相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的程序与职责。
3.咨询成果文件的校审
(3)工程变更与工程现场签证审核的依据应充分,设计变更手续、签证程序应齐全,内容与实际情况应相符,所选用的计价方式应合理并符合施工合同规定,工程变更的数量(包括核增与核减)应考虑全面。
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价格的审核与确定应由相关的专业造价工程师签发,工程款使用计划书、工程进度款审核报告(或付款证书)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发。
4、所有涉及工程量计算及计价的计算书不对外印发,经过校审签署后整理齐全保存备查。
5.5项目竣工结(决)算及项目后评估阶段工作规程
1、项目竣工结(决)算及后评估阶段的主要工作
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决)算报告、竣工项目可行性后评估分析。其目的是反映建设工程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
2、收集和整理核对相关咨询依据
(2)项目经批准的概算或相关计划指标、新增生产能力、完成的主要工程量等内容;
(6)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据资料。
3、咨询成果文件的校审
(1)编制咨询成果文件所需依据的完备性,成果结论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3)项目工程财务决算及后评估报告应按竣工项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汇总、分析,确保咨询成果的严肃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4)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并达到国家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与要求。审核后的咨询成果文件由技术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发,并对其质量负责。
5.6其它相关咨询业务工作规程
1、其它相关咨询业务的主要工作
包括投标报价书的编写、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工程造价的鉴证等内容。其目的是依据造价工程师的专业知识向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达到相应的咨询成效。
2、公司应参照前述规程原则,依据委托咨询的内容与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在咨询实施方案中制订切合实际要求的业务操作规程。
第六条终结阶段
6.1咨询成果文件的完备性
咨询成果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体现,其中间成果文件及最终成果文件须按规定经技术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业造价工程师签发后才能交付。所交付的咨询成果文件的数量、规格、形式等应满足咨询合同的规定。
6.2确定咨询成果文件的完备性
在咨询服务的终结阶段,项目负责人应确定所交付的咨询成果文件已满足咨询合同的要求与范围,且所有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深度等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标准。
6.3咨询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订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咨询资料收集、整理与留存归档制度。咨询资料应在技术总负责人领导下,由项目负责人或专人负责整理归档。整理归档的资料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咨询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2、作为咨询依据的相关项目资料、设计成果文件、会议纪要和文函;
3、经签发的所有中间及最终咨询成果文件;
4、与所有中间及最终咨询成果文件相关的计算、计量文件、校核、审核记录;
5、作为咨询单位内部质量管理所需的其它资料。
6.4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1、学生设社团理事会。
2、每个社团聘请一名以上校内指导老师。
3、学生社团部由团委、教育处管理。
1、负责老师(2名)指导社团理事会的日常量化管理工作。
2、主席(1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检查、评比社团活动。按时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
3、副主席(1名):负责协助主席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4、宣传委员(2名):协助主席进行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负责接待解说工作,并对各社团小解说员进行讲解培训。
5、组织委员(2名):活动和例会的组织、实施和总结。负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6、干事(2名),协助主席开展组织、宣传、检查、评比活动等方面工作。
1、社团理事会需遵守社团制度并维护社团章程、利益。
2、社团理事会成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延迟或取消例会或正常活动。
3、有如下情况者不得做为社团理事会成员: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处分者;因违纪受到过社团罢免的负责人。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过班主任和家长的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各社团成员指导老师应统一备案。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需上报管理部门,并做好相关手续登记,并报社团理事会登记备案。
1、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2、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3、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4、有规范的章程。
5、新社员的招募: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年的第二周周三下午第三四节课。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报名表进行统一登记。
(3)由各社团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社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毕后,社长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b、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c、社团成员登记表;社团负责人名单。
1、社团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注销社团。
2、由于特殊原因,本社团难以继续的,可以自行解散。
3、社团活动没有达到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发展学生素质要求的,予以注销。
4、社团活动卫生差、纪律差、出勤差、效果差,或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的,予以注销。
社团注销前应提前向上级部门提交注销申请,经学校团委、教育处同意后,予以注销并做好备案手续。
1、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每学年结束,享有转会的权利。
4、社团成员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须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后要有总结。
1、活动时间或次数:每周三第3、4节。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3、社团活动每学期要有详尽的计划和总结:每节课做好社团活动记录。
社长、副社长每次活动要注意室内卫生、纪律、成员参与度,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况要进行准确登记,活动后与社团各负责人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社团例会前上交社团理事会。
4、社团活动的检查:
社团理事会将对各社团活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纪律情况、场地卫生、出勤情况(师生)和成员参与度等,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量化成绩统计,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依据之一。
5、指导教师不在,社长必须大胆管理,带领同学们正常活动。
6、每个社团应选出一名口才较好的小解说员,由社团理事会宣传委员进行统一培训。以备参观指导时宣传社团活动情况。
7、每个社团都要对自己的优秀成员进行表彰,以资鼓励。理事会也会根据各社团社长的表现对优秀社长进行表彰。
社团理事会例会定于每月第一个周一下午第四节课召开,理事会成员及各社社长不得无故缺席,会上由社团理事会主席对上月各社活动量化考核成绩(场地卫生、出勤情况、纪律情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反馈。
各社团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纪律、卫生、出勤和参与度情况,并可在会上讨论以后的活动安排。
一、每学年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对学校做出的贡献,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学校还将在全校组织社团活动成果展示活动,对校级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予以表彰。
三、不遵守社团章程,一学期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违反校规校级被学校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将给予除名。
***公司为了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科学地考核和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激发其工作热情和潜能,促进个人绩效目标和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实现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全体在岗人员(包括因请假、停班等月度出勤不足者)。
根据考核管理的需要,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业绩考核、素质考核和特殊贡献三部分。
业绩考核主要是指对被考核人员完成的岗位工作、上级交付任务以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业绩情况。
素质考核主要是指对被考核人员基本业务技能、核心能力、职业道德、特有素质进行综合评议。
特殊贡献主要指对公司发展的特殊贡献及工作过程中的创新、突出亮点等。
(一)中层管理人员:
1、中层管理人员月度考核成绩由四部分部分组成,即部门月度考核成绩、自评分、月度评议成绩和加减分值。部门月度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自评成绩占总成绩的10%,月度评议成绩占15%,加减分占总成绩的15%,即:
中层管理人员月度考核成绩=部门月度考核成绩×60%+自评考核成绩×10%+月度评议成绩×15%+奖分、扣分(范围为0—15分)。
其中:
(1)部门月度成绩按部门(或单位)月度考核成绩计算,如部门月度考核成绩因特殊情况无法计算时,按85分计算。
(2)自评成绩以自评附表1的考核分数为准;。
(3)月度评议成绩由直接主管考核成绩、部门员工评议成绩组成。即月度评议成绩=直接主管考核成绩×60%+部门员工评议成绩×40%。副职的直接主管为本部门正职,正职的直接主管为分管经理。评议表见附表1-2。
(4)部门(单位)负责人加减分值以公示的奖励加分和处罚扣分为准。副职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实绩确定加减分值,部门和下属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考核成绩要附带加减分数明细。
2、如出现职业禁区里规定的情况,情节轻微者,一次扣掉20分;情节较重者,一次扣掉30分;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本月度考核成绩为零:
(1)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及法规规定的;。
(3)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4)出现职业禁区中规定绝对禁止行为的;。
(5)有任何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公司的行为;。
(6)在业务交往中私自收取回扣,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
(7)利用公司资源招揽、从事私活,谋取私利的;。
(8)不服从工作安排及拒绝执行公司管理规定的。
(9)具有《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的自由主义表现之一者,尤其是具有在公司散播谣言、对上级阳奉阴违、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等不利于内部团结,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者。
3、考核等级。
a级(优秀)90—100分工作成绩优异,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占总人数的10%。
b级(良好)80—90分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出;占总人数的65%。
c级(合格)70—80分工作成果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占总人数的20%。
d级(基本合格)60—70分工作成果未完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但经努力可以达到;占总人数的5%。
e级(不合格)60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4、月度考核流程。
注:本流程规定时间随具体情况变化而变化。
(二)员工。
员工考核由各部门、下属各单位参照中层考核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内容及所占权重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确定。同时,为保证考核工作收到成效、见到实效,以利于激励先进、鼓励后进,员工月度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的比例原则上分别占到总人数的10%、65%、20%;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人数的5%。
(1)考核者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因为个人好恶予以过高或过低评价,一经发现上报考核委员会酌情扣分。
(2)考核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各种资料不能按时报送者,每迟报一天扣单位3分,依次类推。
1、申诉。
人力资源部每月公示员工成绩后,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网上或填写申诉表向人力资源部进行申诉举报,人力资源部及时进行调查落实,将调查情况上报考核委员会审定。
2、考核面谈。
考核成绩不理想的员工要及时沟通反馈,沟通主要以面谈的方式进行,由人力资源开发部组织面谈。肯定成绩,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任务、范围与依据。
第四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
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范围:
(一)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七)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九)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十)对国家税款的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
(十一)对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十二)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六条内部审计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三)公司经营方计、计划、目标。
(四)经营责任单位的经营责任制度、责任状及合同。
(五)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各种管理措施。
第七条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
(一)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二)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的事前审计;。
(五)参加有关会议;。
(六)对审计涉及到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九)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十一)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承包指标提出鉴证,承包状按审计结果兑现。
(十二)参与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实施审计前,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领导临时决定的突击性审计任务除外)。
第九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的建议。审计终结,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决定,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工作。
第十条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对拒不执行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审计机构应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处置意见。
第十一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七天内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分管领导应当及时处理,在领导未做出处理意见前,必须执行审计意见的审计决定。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一)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财经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三)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的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五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独立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在总会计师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至少是会计师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内审人员在企业内部的技术职务资格的确认和公开聘任,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实行内审回避制度。凡有内审人员直接参与被按时计单位实际经济活动的,必须回避对该单位所进行的内审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特邀内审员制度,特邀内审员用于临时补充内部审计力量不足,协助解决内审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特邀内审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在审计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在内审人员不足时,由总会计师提出建议,报经总经理同意,正副董事长批准方可聘请特邀内审员。
第六章审计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审计部门应当建立建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审计档案的归档、保管由内部审计人员负责。
第十九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一)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二)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三)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四)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五)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六)审计处理决定及执行情况报告;。
(七)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八)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九)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具体办法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执行。如借阅审计档案,应经有关领批准。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后即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公司全体在岗人员(包括因请假、停班等月度出勤不足者)。
根据考核管理的需要,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业绩考核、素质考核和特殊贡献三部分。
业绩考核主要是指对被考核人员完成的岗位工作、上级交付任务以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业绩情况。
素质考核主要是指对被考核人员基本业务技能、核心能力、职业道德、特有素质进行综合评议。
特殊贡献主要指对公司发展的特殊贡献及工作过程中的创新、突出亮点等。
(一)中层管理人员:
1、中层管理人员月度考核成绩由四部分部分组成,即部门月度考核成绩、自评分、月度评议成绩和加减分值。部门月度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自评成绩占总成绩的10%,月度评议成绩占15%,加减分占总成绩的15%,即:
中层管理人员月度考核成绩=部门月度考核成绩×60%+自评考核成绩×10%+月度评议成绩×15%+奖分、扣分(范围为0—15分)其中:
(1)部门月度成绩按部门(或单位)月度考核成绩计算,如部门月度考核成绩因特殊情况无法计算时,按85分计算。
(2)自评成绩以自评附表1的考核分数为准;。
(3)月度评议成绩由直接主管考核成绩、部门员工评议成绩组成。即月度评议成绩=直接主管考核成绩×60%+部门员工评议成绩×40%。
副职的直接主管为本部门正职,正职的直接主管为分管经理。
(4)部门(单位)负责人加减分值以公示的'奖励加分和处罚扣分为准。副职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实绩确定加减分值,部门和下属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考核成绩要附带加减分数明细。
2、如出现职业禁区里规定的情况,情节轻微者,一次扣掉20分;情节较重者,一次扣掉30分;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本月度考核成绩为零:
(1)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及法规规定的;。
(3)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6)在业务交往中私自收取回扣,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7)利用公司资源招揽、从事私活,谋取私利的;(8)不服从工作安排及拒绝执行公司管理规定的。
(9)具有《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的自由主义表现之一者,尤其是具有在公司散播谣言、对上级阳奉阴违、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等不利于内部团结,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者。
3、考核等级。
a级(优秀)90—100分工作成绩优异,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占总人数的10%。
b级(良好)80—90分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第4页共50页。
出;占总人数的65%。
c级(合格)70—80分工作成果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占总人数的20%。
d级(基本合格)60—70分工作成果未完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但经努力可以达到;占总人数的5%。
e级(不合格)60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4、月度考核流程。
注:本流程规定时间随具体情况变化而变化。
(二)员工。
员工考核由各部门、下属各单位参照中层考核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内容及所占权重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确定。同时,为保证考核工作收到成效、见到实效,以利于激励先进、鼓励后进,员工月度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的比例原则上分别占到总人数的10%、65%、20%;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人数的5%。
(1)考核者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因为个人好恶予以过高或过低评价,一经发现上报考核委员会酌情扣分。
(2)考核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各种资料不能按时报送者,每迟报一天扣单位3分,依次类推。
1、申诉。
人力资源部每月公示员工成绩后,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网上或填写申诉表向人力资源部进行申诉举报,人力资源部及时进行调查落实,将调查情况上报考核委员会审定。
2、考核面谈。
考核成绩不理想的员工要及时沟通反馈,沟通主要以面谈的方式进行,由人力资源开发部组织面谈。肯定成绩,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
2、制定幼儿园工作目标、规定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出总结;
3、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聘任、调动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6、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7、定期召开园务工作会议,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8、管理好园舍、设备和财产,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9、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合理安排使用经费;
10、负责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加强与社区联系和合作,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工作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现场,出现重大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一、会计、出纳在一区物业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财务工作。二、严格建立两帐,即会计帐、现金帐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按月公布帐目。
三、认真执行会计法,每月末向经理报表。
四、严格控制资金流向,不经批准禁止动用各项资金。五、建立实物领取登记制,凡领取实物、工具的'责任人必须交旧领新(原先没有的除外)登记后方可领取,并对照检查所领实物对路、合格与否。如有丢失或故意损坏,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
六、严格财务公开、公正、准确、保密制度,未经批准禁止向外界提供一切数据,防止国外情报人员窃取经济情报。
1、建立银行支票的购入、领用、结存登记、作废注销制度。购入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后,应先在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逐张登记支票号码,并由主管会计审核签章。
2、使用银行支票时,应同时在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并与存根联装订在一起,以备检查,并在银行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年末,将本年度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整理装订、归档。
3、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使用制度。购入支票、批准签发支票、具体签发支票和加盖印鉴,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不得一人办理。不得将支票及全部印鉴集中在一人手中保管、使用。转帐支票的收款单位必须与发票印章上的单位名称相符。不得开据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支票的开出日期、收款单位、支付金额(大写及小写)、支付用途要填写齐全、准确,不得留空。
4、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领用制度,因特殊情况要携带空白支票时,需经法人代表批准,并办理借用支票的登记手续,填明接收该支票的收款单位、划定最高限额和款项用途。持票人应根据支付凭证及时报帐。银行支票的借用期限为一天,不论支票是否使用,支票领用人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部门报帐。已使用的,将支票底根及审批过的发票或单据一并报帐;未使用的,则应将支票完整地交回财务部门。财务人员要及时进行银行帐核对,如发现银行支付金额与支票底根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如有违纪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借用支票仅限于本单位公务,私人及外单位不得借用本单位银行支票。
1、财务专用印鉴要分别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购支票及其他单据时,需盖财务印鉴的,要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不得将印鉴交由一人办理。
2、使用印鉴时,须在填写完整的支票或银行付款凭证上盖章,不得在空白支票或银行付款凭证上提前盖齐印鉴。财务印鉴必须是专章专用,不得将财务专用印鉴用于其他方面,更不得私自盖章。
3、财务专用印鉴的管理,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凡因印鉴保管不善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印鉴保管人员的`责任。
1、现金会计必须认真细致审核原始单据,收付现金后,必须在收付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并入帐核算。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单据应予以退回,待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
2、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单位公务借款须以正规借条审批后入帐,严禁出现以借条、白条抵库现象。
为了加强财务开支管理,严格财务监督,规范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财务开支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可能的节省管理费用,用于发展业务。
2、各项财务开支,坚持实行法人代表审批制度,一切费用、支出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凭单报销。
3、各部门人员报销费用时,应先到财务部门进行单据初审,合格后,填费用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法人代表审批,财务报销时间定在每周一和周四两天。
4、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必须统一由办公室购置,并持采购单、发票报销。
5、凡报销员工都应事先填写用款申请单,并报法人代表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6、财务人员应根据合法的、要素齐全的的发票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一律退回,待符合要求后再办理。
7、每月货款付出前先做预算报法人代表审批方可付出,货款付出定在每月的25日至31日,特殊情况除外。
1、加强对借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借款数额,原则上借款只用于本单位公务需要,职工个人不得随意向单位借款,如确因个人及家庭急需,可向单位说明原因后申请借款。
2、本单位借款金额可视公务需要而定,但必须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其借款数额不得超过本月该员工的工资额。
3、用于单位公务需要的,经办人员需填制正式借款借据,写明具体原因,还款时间。
4、无论是本单位公务借款还是职工个人借款,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或者凭合法的票据报销,单位公务借款及个人借款期限均为15天,超过规定期限未还清者,财务部门将从其薪酬中扣除,直至扣清为止。职工个人以前借款未还清者,不得继续借款。
1、交通费、住宿费标准。
2、住宿费开支办法。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
由于工作原因参加会议、培训或办理其他公务的,出差人员可凭往、返的车票据实报销。
4、招待费开支办法。
员工因公务出差(市内),报销餐费10元/次(外省出差除外),外地出差补贴另定。
第1条为规范本企业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职工包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本企业职工是指被迎嘉食品公司录用并与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同时按协议履行劳动义务的人员。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以上,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事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
介绍信。
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扣除一个月工资,如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8条企业加强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与创业精神。
第9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不定期聘请专业人士为职工提供技能培训,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酌情选送优秀职工进行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培训事宜,由。
劳动合同。
或培训协议另行签约。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10天学习适应期与1—6个月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4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15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无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流程及制度的;。
(4)严重失职,徇私作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职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9条上班满2年以上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对上班满一年以上的职工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职工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上班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10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应达到协议期满。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2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3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24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企业与职工双方对职工赔偿计算有异议,*普通职工可按职工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满未履行1年赔偿3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赔偿2个月工资;不满未履行6个月赔偿1个月工资。*技术与管理人员按录用时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25条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相关交接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企业实行普通员工9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技术岗位的职工:,管理岗位的职工:
第28条职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下午-----。
第29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
第30条其他休息休假按每月4天假期,基本上按每星期日或根据情况临时调整。如果请假与休假超过4天的每天罚款40元但除病假外。
第四节工资及福利。
第31条*职工工资: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月,外加业绩奖励与考核等奖励。
第32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
协议书。
为准。
第33条因订单需要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计件或平均工资补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也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所发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6条企业因季节或特殊情况等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上班满一年以上的职工按500元/月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7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罚款的,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
第3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协议或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39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40条*企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41条职工必须遵守以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无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
(6)每次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满勤奖:每个月按约定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并中途不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的,每月奖励100元。
(10)职工辞职由个人申请到部门经理签发意见再由主管签发同意批准,辞职获准后,凭《离职通知书》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否则扣除离岗前一个月工资。
第42条职工必须遵守以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和穿着工作服;。
(2)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和岗位责任制;。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10)上班时间按流程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43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第44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等。
第45条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第46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2)减低内耗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推荐优秀技术或管理人才到公司上班满一年的。
第47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48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至20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或带小孩到班上影响工作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在禁烟区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20至5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接受别人的贿赂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4)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5)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0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
(4)盗窃、贪腐、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1条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52条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车间主任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20日。
第53条职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申诉程序:第一步向车间主任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二步对车间主任再次处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门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三步对人事部门再次处理不服的,向总经理室申辨事实与理由,总经理室作出的再次处理决定为本企业最终处理决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54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55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56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57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暂未出台的营销方案、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58条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内部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9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60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61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62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项目。
第63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企业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产品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职工离开企业前一年从企业获得报酬总额的1/2按月支付,职工违约金为补偿金的2倍。
第五章安全要求及工伤规定。
第64条职工上下班途中要按交通规则规定行使,严禁违规行使;。
第66条职工在上班时间内,严禁串岗,因串岗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68条工伤前提条件认定:*与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在公司从事自己岗位本职工作的﹑公司临时安排其他岗位工作的,不包含上班时间从事私事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69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
第70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71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72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73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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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使我院社团更健康、更有效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性质: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经学校批准而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
2、宗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在校团委和院大学生科协指导下开展工作。
3、原则:社团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人才全面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知识性、学术性与趣味性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
1、学生社团由院团委统一领导,院大学生科协配合团委对各社团进行具体管理。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招收会员。
3、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有明确、规范的社团章程。
(2)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接纳社团成员的办法。
(3)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
(4)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4、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向院团委提交下列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3)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年龄、简历;
(4)成员范围以及计划招收的成员数量;
(5)指导教师或有关指导部门。
5、各学生社团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社团组织的名称;
(2)社团的性质和宗旨;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5)社团组织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1、各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可以收取一定的会费作为活动基金。社团活动基金要有专人管理,及时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要清晰。院团委定期检查监督。
2、团委根据社团的需要提供一定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奖励。
3、需利用学校资源获得外单位赞助,应由大学生科协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归口管理赞助经费。
1、禁止成立带有狭隘区域性的社团,如老乡会等。
2、学生社团在校园内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3、各社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要以书面形式将社团学期总结报大学生科协。
4、学生社团组织的对外交流和对外活动必须提前报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5、各社团应积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并填写活动记录表。大学生科协配合院团委进行考核,院团委每年表彰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
6、对半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的社团,予以注销。
4、本社在团结我系学生文学爱好者的同时与其他社团共同学习进步,提高自身素质;
6、凡我社成员有选择与被选择权;
7、社团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8、社员在任务与内容不清楚、有疑难的情况下有主动要求负责人在宣布的权利;
9、社员有权监督指出社团负责人的错误;
10、本社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11、社团成员要按时按量完成社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12、本社成员要积极收集相关资料;
14、本社团成员两次无故不到,多次找不正当理由请假者,本社有权劝其退出;
15、本社成员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须退出本社团,必须写申请书,一式三份;
16、本社成员不得互相打闹,产生矛盾及时化解;
17、本社成员不得借社团活动而旷课;
3、音乐社团宗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学术交流,激发同学自我展现热情,提高学校艺术底蕴,锻炼学生交际能力,增强学生表达能力、君不闻,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如果你有心与我们经历不同的学习体验,谈笑人生,音乐社团欢迎你的加入,一起引领潮流、凡热爱音乐并承认本章程的同学均可加入成为本社成员、音乐社团竭诚欢迎各级有志同学加入!
2、招新:招新时认真登记招新表、
3、面试:经本社考核后,符合本章程要求的可为本社社员、
4、社员权利:
1)社员有权对本社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监督本社社团干部的工作,可以向上级反映要求撤换不称职的社团干部、
5、会员义务:
2)遵守校规校纪,文明礼貌,社员之间团结互助,乐于奉献、
3)积极向大家讲坛社团提出宝贵意见,不参加非法活动、
4)会员参加活动要爱护场地设施,保持文明举止端正、
(一)活动形式:
音乐社团以学生才艺展示为常规活动,将定期举办、
(二)活动安排:
1、一定要分工明确,具体职责到人、
(三)活动内容:
(四)活动具体流程以及负责人:
第一步、活动前:
1、策划:策划进行什么活动、
2、组织:由活动负责人安排活动时间和地点、
第二步:活动时:
1、组织:由活动负责人组织成员进入活动现场,维持纪律、
2、主持:由活动负责人安排人主持活动、
(五)活动纪律:
1、音乐社团会议要求全体社员参加,无社长批准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退社;
2、各部成员必须服从老师及社长的安排,,凡是集体活动严禁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
社长或副社长请假;
3、大家讲坛是一个言论自由的组织,有不同观点,意见可以进行讨论、辩论,不得有。
不文明的行为发生,如有发生情节严重者,不论双方对错均取消社员资格;
4、大家讲坛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协作,相互促进,不得有推卸责任情况发生;
(1)社团活动:
1、活动时间:每周四中午12:00。
2、活动地点:五楼多媒体教室。
3、活动人员:音乐社团全体成员、
4、活动组织:由社长和老师召集、
(2)综合汇报演出。
1、活动时间:每学期期末。
2、活动地点:五楼多媒体教室。
3、活动内容:
(1)内容主要为小结以前工作情况,讨论并决定以后的工作计划、
(2)根据具体情况,讨论社团事情,并做出决议、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党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为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集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财务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定期对各社团查帐一次,平时也将进行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帐后,各社团需在规定期限内把账本交到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年对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重要依据。
具体参照《学生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1.阻挠、拒绝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检查者,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并通报警告。
2.出现假账、隐瞒账目及出现经费亏空的社团,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如情节严重,则按规定对其实施注销。
社长:
副社长:
社员:
总则。
第一条社团作为一个新生的团体,在学员学习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完善社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活跃学习气氛,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拟订本章程。
第二条社团是由我校在籍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组织。社团应遵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等。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开阔学习范围。
活动内容。
1.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拓同学们的思维,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2.收集社员在学习方面有关问题,定期进行交流、总结,开阔社员的知识方面。3.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其它有益活动。
总负责机构。
社团联合会(有本班各个社团社长副社长等共同组成)。
社长纪律。
2、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应自觉严格遵守社团各种规章制度。
社长要求。
一、本社团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上进。
2、热爱社团工作,能严格要求自我,以身作则,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各项任务。
4、作风民主、团结同学、自觉接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社员要求:
1.组织纪律性。
2.奉献精神。
3.整体精神。
4.有加入本社的意愿。
5.对本学习有兴趣的学生。
1.提交入社申请。
2.经本社负责机构讨论通过。
3.经登记,即为本社正式社员。
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以本社名义举办的活动。
3.对本社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建议权。
4.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社决议,接受协会监督。5.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和各项活动。
社员退社以书面申请为准,四次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社章程行为或有严重损害本社团声誉的行为,予以开除。(若有特殊情况须对正副社长或组长请假)。
5.社团团员不交团费,给予开除社团,并给予“警告处分”。
个部门的管理要点,以下是本社团管理要点。
本社团有五个部门各部一名部长,1、宣传部,2、财务部,3外联部,4信息部。副社长有三名,社长一名。
第二条:
1、宣传部。
负责我社全部宣传工作,包括制作海报,网络宣传。
2、外联部。
负责对外联络事宜。
3、策划部。
4、负责组织团里所有适宜。
5、秘书组。
负责社团的人事,财务事务及后勤事宜。
第三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本社团必须按照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有关规定收取社员会费。
第五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第六条:秘书部设会计出纳各三名,实行财帐分管,每次活动后结算,正规发票经经手人签字后标明用途,并由社长签字报销。会计学期整理一份财务报表,连同原始凭证,帐本上交院团委监督审查。
第七条: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八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团委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社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员公布。
第九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院团委的财务审计。
第十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一条:社员。
本社团实行会员制,以个人为社员。
入社条件:。
热爱计算机;
遵守拥护本章程;
为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在校学生;
第十二条:入社团程序。
提交入社申请;
社团团委组审查通过;
交纳入社费;
由社团发给社员证;
采集社员信息,建立社员档案;
第十三条:例会制度。
社联大会:每学期在学期初和学期末举行,如有重大活动,可加开会议,由社联全体人员参加.人员由各部门部长负责召集本部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各部门负责人和社团委请假.
第十四条:
部长以上会议:每两周定期举行副部长以上会议,主席团全体成员,各部长(主任)副部长(副社长),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社长请假.
第十五条:
各部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由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委员和干事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本部部长请假.
第十六条:
考勤制度:社联大会由办公室负责,副部长以上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部门会议由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无故缺席两次取消评优资格,缺席三次作自动退出社联处理.
为了有序并高效地对战狼进行管理,增加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发挥每个人的工作能力与特长,故制定以下团队管理制度,并按其严格执行。
第一条团队名称————《+++++++》。
第二条团队文化。
团结一致,积极向上;执行有力,令行禁止。
第三条团队标语。
众狼一心,齐力断金!征战四方,一呼百应!
第二章团队的义务与要求。
第一条自觉遵守望公司与团队日常管理制度,并执行团队决议。
第二条以团队利益为先,个人利益为后,以集体荣誉感为出发点,决不影响团队团结和拖团队后腿。
第三条踊跃参加团队的各种集体活动与会议,热情参与及积极与其它成员沟通。
第四条助人为乐,团队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最亲密的战友,不抛弃,不放弃!
第三章团队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团队的每个成员都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与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每个目标。
第二条服从上级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
第三条每天的例会,无特殊情况,要求人人必须参加,并极积响应。
第四条无故不得请假,早退,迟到,团队的每个会议。迟到或缺席三以以上者,提出严历批评并交由公司处理。
第五条为打造一支高效执行力的团队,工作执力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嬉笑打闹的情况,提出警告无效者,提出严历批评并交由公司处理。
第六条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允许交头接耳,来回走动影响办公室环境气氛,打乱正常工作。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第七条硬性工作指标责任到人,团队任何一个人都要为之努力工作,工作热情与成绩都没有达到要求的,要作出深刻反省。
第八条团队队长与副组长要严格执力公司的每一个决策。拒绝欺上瞒下而做出有违团队利益的事情。同样,团队成员的工作都要向队长与副组长负责。
第九条团队要求每月初作出工作计划,月底作出工作总结,任何人都不得推委找介口。
第十条沟通:所有成员要求以qq,邮箱,电话msn等方式进行交流或沟通,促进团队和谐和凝聚力。
第十一条每月制定一次户外拓展训练或者集体活动,要求人人必须参加。
第十二条不得对团队的成员进行背后或是人身攻击,不得刻意针对某人某事。一经发现,立即清出团队,永不录用。
第十三条团队任何成员都可以对团队的日常管理及工作提出自己的个人看法和建议。
当团队管理日常工作中,遇到极个别屡教不改,心态与工作都不达标合格的组员,相应进行行政或者是物质上的处罚,情况严重作请辞处理。如果在团队日常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成员,可以优先向公司推荐管理人候选和提供物质及精神上的奖励。
供参考。
为了保证“电子制作小组”活动有计划、有实效地开展,加强活动的过程管理,特制定本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电子制作小组。
2、自觉爱护活动器材、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场地整洁,教学期间必须保持严肃、严谨,保持室内工作有序进行。
3、自觉遵守安全用电制度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4、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移动实验设备,损坏仪器者,照价赔偿。
5、学生需按指导教师要求进行试验,对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教师有权要求停止并取消参加该爱好小组其他试验的资格。
6、实习操作结束后,学生应协助指导教师按规定清理场地,检查仪器设备的状态。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教室,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6、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及旷课。
电子竞技体育就是利用高科技软硬件设备作为运动器械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运动。通过运动,可以锻炼和提高参与者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心眼四肢协调力和意志力,培养团队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正是因为电子竞技运动这样的内涵和功能,20xx年11月18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将电子竞技列为第99个正式体育竞赛项目。
作为当代大学生,无不面临着各种社会竞争。考虑到我校学生竞争意识的现状,所以决定在校内创办电子体育竞技社团。可以让大家利用社团活动时间增强社会竞争意识,支持并发展国内电竞事业。
第一条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上海大学电子竞技社团”,简称为“上大电竞社”
第二条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由我校宝山校区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接受上海大学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社团宗旨。
本社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配合学校育人工作。
本社团通过开展技术交流和社团活动,落实学校文化建设,提高社员社会竞技意识以及竞争能力,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激发大学生对课外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态,激发大学的合作与竞争意识,为构建多彩校园文化与和谐校园氛围贡献一份力量。
给电竞爱好者一个集体,树立其正确的电子竞技思想,引导他们健康竞技、绿色竞技。提供一个健康的、属于他们自己,展示他们自己能力的平台。
第四条社团口号及社团会歌。
社团口号;青春在指尖飞扬,热血在胸膛涌动。
社团会歌:《渴望光荣》。
设有社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干部若干。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秘书处、管理部五个部门。
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工作态度端正。
(3)具有社团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交际、组织能力。
(4)工作热情,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职能。
第一条社团职能。
1、加强在校大学生之间的交流,挖掘大学生的思维意识能力,扩大会员的交流,以及加强人员交往。
2、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创作思维能力的培训视频,对社会竞争以及竞技活动方面组织谈论会。
3、为会员打造个性发挥的平台。社团里,开展会员之间的交流以及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健康竞技交流活动。
4、组织会员定期的接受培训,组织会员定期的开展比赛,加强对竞争意识的认识,以及合作精神的重要性。
5、及时向学生会及学校领导汇报和反映会员的意愿,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
6、指导和帮助社团有关部门的活动。
7、对竞技精神进行有效的宣传。
8、承办学校有关部门的委托活动。
9、组织社团联谊活动。
第二条社长职能。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和副社长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6、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工作簿,并且给予一定的指导;
7、根据工作簿及日常社团活动,归纳总结经验,写入社长簿,交由下任社长。
第二条各部门具体职能。
组织部。
(1)组织社团的日常工作的执行。
(2)策划社团活动的进行,并拟定策划书。
(3)处理社团计划的完善与审批工作。
(4)负责会员的招新工作的组织。
宣传部。
(1)负责设计制作宣传系列物品,并能做好宣传工作。
(2)在社团活动举办前期,做好外部宣传工作。
(3)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承担对外联商家的有效宣传。
外联部。
(1)加强与各企业间的联络,为社团的优秀活动争取商业赞助。
(2)负责社团活动场地的申请以及宣传所需要的展板等的申请工作。
(3)加强与其他社团之间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团结发展做出贡献。
(4)努力争取校内外各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争取社会资助。
秘书处。
(1)对每次社团活动作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并做总结,并上交社联秘书处。
(2)与各部门联系,并收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会长反映。
(3)能够及时向会员下发通知。
管理部。
(1)管理各级部门,对所有成员进行考勤调查。
(2)上报管理一切奖惩措施。
(3)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4)负责社团资金的管理。
第一条本社团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
第二条会员入会的条件。
(1)品行端正,思想上进,有正确的电竞精神,绝不沉溺于游戏。
(2)有加入社团的意愿,并能够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本学期,大一不能有超过一门的挂科。大二及以上不能有超过两门的挂科。
(4)身体状况良好,切体育科目没有挂科记录。
第三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向各个院所的负责人提交申请,并经社团审批。
第四条退会的有关规定。
(1)由于个人原因确定无法再按时参加社团活动者,需向各院所相关负责人提出书面说明,由该负责人统一报社团管理机构处理。会员如果半年不参加本社团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退出社团的成员仍可参与社团活动,但不再在社团留有备案,也不再享受社团内部的相关奖励。
(3)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及监督大会表决通过后,取消会员资格。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会员有参与社团任何活动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会员有参与社团工作的权利。
(4)会员有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权利。
(5)其他权利。
第六条社团成员的基本义务。
(1)会员有严格遵守社团章程的义务。
(2)会员有执行社团决议的义务。
(3)会员有自觉维护社团形象,利益,声誉的义务。
(4)会员有积极、按时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5)其他义务。
第一条会长产生及罢免程序。
(一)竞选社长前必须填写相关申请表,且由监察委员会审批,并交由组织部进行通知;
(三)新届社长上任后必须主持一次会员大会,宣布竞选结果;
(五)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并除名;
第二条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的产生。
竞选部门负责人。
(1)凡承认本社团章程,严格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本社成员,可以应聘为本社团干部。
(2)选拔部长及副部长为相关部门部长、副部长进行投票选举。
(3)保证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一条有关会议的规定。
(2)定期召开管理层会议,讨论研究社团事宜。
(3)定期召开全体会员会议,落实各部门的各项工作,讨论社团发展方向。
(4)所有会议由秘书处记录、整理和存档。
第二条有关考勤的规定。
(1)所有考勤由管理部处理。
(2)管理部由所有会员共同监督。
(3)考勤包括会议,活动等的成员出勤情况。
(4)所有违纪都由管理部记录并上报秘书处。
第一条活动经费的来源。
(1)在自愿条件下社团成员在入会时缴纳会费。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经费使用原则。
(1)经费使用的原则是:合理,公开透明,并能尽可能的服务大众,服务会员。
(2)经费的使用用途包括社团宣传费,组织活动的开支。
(3)本社团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所有的经费必须公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挪用。
(5)所有费用的支出与收入必须由秘书处审核,并接受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
(6)所有审核通过的费用都必须由秘书部记录并及时上报。
第三条管理经费的办法。
(1)所有的经费由管理部保管。
(2)对于所有的审核通过的的经费使用都必须由秘书部联系与转交。
(3)每个月都由秘书处和副会长对资金进行审核。
(4)所有的挪用行为都将移交学校处理。
第一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联、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由挂靠部门、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联合审议。
第二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需在联合审议后7日内,报给团委。
第一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的原因需要注销的,有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挂靠部门、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联合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本社团竞团委办理注销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五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上海大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1)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盗用本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社团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2)成员在会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有损国家,集体和社团的活动。如有发现,协会作开除处理。
第四条:“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自我管理”为工作理念,发扬“为他人植树乘凉”的奉献精神!按照:“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新、工作重点突出、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科学”六点要求完善自己的管理服务水平!
第五条本章程是本社团一切活动的基本准则,各会员必须遵照执行;
3、组织承办各类型校园文化活动;
4、加强培养协会干部的管理和社会实践能力;
第二条协会活动范围:
一、主席团、信息部、各部门工作部署及构想:
1、主席团(会长团):
2、信息部(秘书处):
3、学联部:
4、宣传部:
a、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b、负责社团横幅、海报的绘制和宣传;
c、负责社团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商务部:
6、策划部:
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筹备策划书)和制定招新宣传资料(运作方式、营销模式);做好二方面准备:通过对学院(市场)实际调查拟定对协会的工作、业务提出可性的方案和策划;备用活动的流程和实施方案;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7、业务部:
主管全权负责协会的各项业务工作,由协会信息部秘书长管理本部人员、业务资料;总代理和业务员负责1-3个不同的业务任务量;业务员必须从事1个业务为标准;主管根据业绩的程度可对优秀的业务进行奖励和提升优秀业务员晋升代理;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任务量和任务目标;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记录和总结向主席团、信息部回报工作内容;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勤工俭学工作,培养自己的销售水平和营销技巧!
8、人事部:(干部选拔、考核、培养建设方案)。
2、理论上:我们要建立适合我们学生会组织发展的章程和工作计划;
9、武术教练、武术助教:(负责培训“宏楠武术培训小组)。
第一条湖南科技经贸学院团委,院社团社团部是本协会的主管部门本社团受院团委、院社团社团部的直接领导,由院体育部协助指导管理工作,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第三条:协会全体成员大会职责。
1、制定、修改章程。
2、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和干部的选拔。
8、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条本社团设置会长一名和副会长三名,本社团的社团干部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由社团干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第一任正副会长由创始人担任和任命)。
1、社长职责: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处理本会的各项事务,对本会全权负责,对本会重大事务作出决定;有权调整本协会的组织机构人员;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负责与其他社团或校外单位联系;代表协会参加学校召开的社团会议,下达会议的具体情况忽然布置各项工作。
2、副社长职责:负责招新工作;与会长共同管理协会,如会长不在时,副会长有权对重大事务做出决定,可以召开各项会议,代表会长参加学校各项会议及处理相关事宜。
第四条:本社团的重大决议需以会员总数3/4以上出席,并由出席人数的过半通过后方起作用,更变社团宗旨,口号及解散社团,修改章程,任免正副会长,须由会员总数3/4以上出席,出席会议的4/5以上通过后方有效。
第一条本社团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收入、赞助和其他收入。
第二条普通会员入会时须交纳会费30元/期,社团成员须交纳会费。
20元/期,本社团开出会费收据和发放会员卡。
第三条财务部每学期需提交一份经费使用报告,并接受所有会员的监督。
第四条本社团本着量入为出、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的开支,本社团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宣传费用。
2、订购协会日常工作费用的费用。
3、开展活动所需经费。
4、奖励优秀会员的奖金。
5、临时的特殊经费(工作报销)。
6、协会购买武术器材支出。
其他一切项目不予支出,特殊经费需有会长和财务部共同通过。
1.》在工作上严重失职有损协会形象者:可立即终止其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
2.》损害协会利益或泄露协会机密者:可立即终止其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
7.》每一位成员都可以对协会开展的工作和规章制度,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正确的方案;
8.》本协会全体成员一律平等,只是“责任和分工”的不同;
10.》本协会的各位成员必须认真对待协会的各项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13.》以上的规定从20xx-3-26号起生效并严格执行;
注:本手册规定、解释、修改权最终归《快乐创业协会》;
第一条遵守校纪校规,服从院团委、院社团部和本协会会长的领导。
第二条会员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维护本协会的利益。
第三条不做有损学生自我形象和社团形象的事。
第四条不做有损社团和其他社团利益的事。
第一条会员有自由加入和退出社团的权利(退社必须书面通知社团,经社团统一方可退社)。
第二条会员向社团提出建议,指出社团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的权利。
第三条会员拥有参加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四条会员拥有竞选社团干部的权利,有权选举担任本社领导职务。
第五条会员拥有向协会提出组织比赛或其他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享受赞助商9折待遇(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遗失可以申请补办,一次10元)。
第七条优秀会员可可由本会推荐参加全国篮球裁判员资格等级证,合格后将获得全国统一的裁判员合格证书。
第一条会员的义务是必须履行协会的纪律(第六章)。
第二条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奖惩方法(第九章)。
第三条合理安排时间,协调处理好活动与学习的关系,按时、按质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按时交纳会费,逾期不交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一条在本社团所组织的各类活动中,给取得优异成绩的队伍和优秀队员以及积极参与者给予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张榜公布。
第二条在本社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如有不文明或过激行为的会员,经协会讨论给予相应的处罚,视其情节轻重,最高给以开除会籍的处理。
第三条对本社团有突出贡献的会员,社团推荐为“优秀社团干部”,并向该会员所属系院反映。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修改权属本协会会员大会。
第二条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校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团联合会),为加强社团办公室管理,促进社团工作积极有效开展,提高社团整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社团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守《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校社团联合会章程》,以及相关校纪校规。
:所有社团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准则》。
:社团办公室的规划、管理以及相关的工作应以本制度为前提,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社团成员应有“团结务实,创新高效”的进取精神,为提高学生素质,丰富校园文化而不懈努力。
1.社团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严令禁止穿拖鞋、背心入内。
2.社团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待外来咨询、访问或工作人员时必须待人热情,诚恳,使用礼貌语言。
3.社团任何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赌博或参与学习工作无关的聚会。
4.社团办公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把办公室内外打扫干净,社团办公室内所展出或张贴的书画作品应体现本社团的特色。
5.社团办公室内工作用品、资料、财物应摆放整齐,不准堆放私人物品。
1.负责社团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督查各部门的值班情况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存。
2.社团办公室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1:30必须安排至少一个值班人员,要有值班记录。 (值班时间随季度而改变)
3.社团各部门半个月开一次例会。校社团联合会每个月开一次办公室主任会议,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三晚上9:20,地点是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社团办公室主任例会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替代,如有特殊情况应上报校社团联合会,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不得无故缺席。
4.各社团办公室应有社团规章制度、社团资料、会员名单表、会议记录档案。
5.社团办公室成员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1.社团办公室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配合社团办公室的工作。
2.各社团办公室物品如需外借,应经社团会长同意之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出。
注:本制度自颁发之日生效实行,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校社团联合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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