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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9篇)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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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分析论文【】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教学方法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法律知识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3.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白话文…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毕业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3.2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入职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分析论文【】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

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

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

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分析论文【】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文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教育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新闻伦理与职业道德研究综述的论文

1983年,美国利用转基因技术获得第一例转基因作物--转基因烟草.1994年,美国实现第一例转基因植物--延迟成熟转基因番茄的.商业化种植.随后,转基因作物在一些国家像美国、阿根廷等逐渐推广,中国也种植少量的转基因作物.目前,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已达几千种.转基因食品将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利益,但也有许多风险和负面影响.由此,对转基因食品伦理问题的研究成为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热点.

作者:毛新志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武汉,430081刊名:哲学动态pkucssci英文刊名:philosophicaltrends年,卷(期):“”(8)分类号:b82关键词:。

新闻伦理与职业道德研究综述的论文

摘要: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改革中提出了一个核心理念: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中职学生通过学习“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不但能对自身行为进行规范,还能有效提升自身的生活发展水平。本文首先介绍了体悟教学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意义,总结了体悟教学方法的特点,进而基于意义和特点提出了体悟教学法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新应用策略。

关键词:体悟教学;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

一、体悟教学法的意义。

体悟教学法内容主要包括了两个核心关键点,一个是“体”,另一个是“悟”。“体”指的是体会、体验,通过自身亲自实践收获某种感受;“悟”指的是感悟,不但可以亲身感悟动态的过程,又可以通过实践感悟获得静态的结果。[1]体悟指的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在认识和理解的过程中参与个人的情感,并将情感、行动和思维三方面进行充分结合。

二、体悟教学的特点。

特点一,不可重复性。体悟教学的过程不是简单地积累客观知识,也不是简单的情感向道德的过渡,体悟教学的方法超越了逻辑思维的框架,因此具有不可重复性。特点二,非理性思维。体悟主要是对知识的升华,体悟教学是教师智慧对学生智慧的启迪,教师感情对学生感情的激发,所有理性分析都不能得到最佳的效果。[2]特点三,主动性。体悟是一种主动的学习方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了学习行为的自我反思,主动性的来源有兴趣、榜样等。特点四,开放性。体悟教学不需要在计划中进行,只要学生的情感体验达到一定的程度就可以开展。当积累的量成熟后,随时随地都能出现引起质变的情境。

三、体悟教学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应用策略。

1.创设教学情境。

体悟教学的重点是“体”和“悟”,在教学过程中使用体悟教学方法时,教师应提前创造好条件。“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开始前,教师可以提出几个有意义的实际问题,引发学生的思考。例如,在“展示职业风采”这一课的教学中,教师提出问题——如何展示职业风采,引导学生去发展职业风采,进而展示职业风采。而在课程教学中,创设教学情境的方式方法更是多种多样,在职业道德课程中,教师可以通过使用多媒体技术营造出相关的氛围,让学生在画面、声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继而产生感悟,激发学习兴趣。

2.表演体悟。

表演体悟的方法就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让学生进行表演的形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在观看完表演后能产生相应的感悟,从而能更便于教师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表演的方式主要以小品为主,小品具有风趣幽默的特点,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活跃课堂气氛。例如,在“文明语言”的教学中,教师让几位学生给大家表演一段小品,学生的表演引得其他学生开心不已,个个开怀大笑。学生的兴趣和热情都被充分调动起来。学生在表演和观赏的过程中,感悟到文明语言的重要性,进而提升学生的道德素养,提高教师的教学效果。

3.对话讨论。

由于学生之间有差异性,因此针对某个问题常常会出现不同的.理解,有不同的解释。体悟教学法对教师提出了要求,要求教师应以平等的态度与学生进行交流。学生在和谐自由的交流环境中能吐露自己的心声,将自己最真实的想法讲出来。教师对学生真实的想法表示尊重,就能赢得学生尊重,两者在互相尊重的氛围中共同学习,平等交流。总而言之,体悟教学方法不但是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新的教学方式,更是一种新的教学思想。“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不再像从前一样只是为了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而是提高学生职业道德与法律素质的过程,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式,体悟教学方法能切实促使学生体悟学习,从而提高教学效果。

作者:吕田甜张晶单位:大连长兴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参考文献:

[1]谢利.体悟教学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中的实施与运用[j].文教资料,2014,(21).

[2]王飞燕.体验式教学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德育课程中的应用[j].

家庭伦理剧的人文关系论文

戏剧开篇引入布朗德的牧师身份,以及他作为一个牧师所该做的事情:冒死去为峡湾一个有罪的男人举行临终圣礼。布朗德的信仰充分体现了被“被选中”、“被拣选”的荣幸及其伦理职责。布朗德自幼立志成为上帝的代言人,做一个圣神的牧师。在布朗德看来,他的牧师身份是上帝赋予的,是上帝早已安排的使命。布朗德自己声称:“伟大的主宰赋予我一项圣神的使命”(易卜生,1995:215)①。在布朗德心里,他建构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上帝:性格温和、公正严明、普度众生、高大伟岸、年轻有为,他对上帝的奇迹赞誉不已。布朗德深深地痴迷上帝以及上帝的伟大事业。因此,在布朗德心中,也希望自己做出种种不凡的事迹来,以此完成上帝交给他的圣神使命。与此同时,作为一个牧师的布朗德却对宗教的教义不屑一顾。在布朗德心里,有着自己的教条:“全有或全无”(allornothing)。尽管如此,人们也从未怀疑过布朗德作为一个牧师所履行的伦理职责,因为布朗德尽心尽责,从无怨言。布朗德和耶稣基督一样,无怨无悔,忍住痛苦、忍住悲伤,履行着上帝所安排的职责,哪怕会为之付出生命,因为在他看来,死亡并不等于毁灭。

布朗德对自己立志从事的牧师职业信心满满、志在天下,但却对自己面对的亲人、教民的信仰目标甚为忧虑。教民们关心的是世俗生活,在他们看来牧师传播的思想填不饱他们的肚子,也解决不了他们的疾苦。无论布朗德自己是如何做好了思想准备,他所工作的峡湾教民却没有做好准备。布朗德指责他的教民,左眼望着上苍,右眼盯着尘世,信仰问题不彻底。为此,布朗德曾一度沮丧、灰心。在布朗德的眼里,峡湾的人们活在一种自我构筑的痛苦之中,每个人都像猫头鹰和鱼:猫头鹰害怕在黑夜里生活却终生不得不如此生活,鱼儿患上了恐水症却不得不终生和水生活在一起。每个人都惧怕失去性命,每个人都把性命看成是最为珍贵的,而布朗德,却随时准备好了为上帝献身。布朗德主要对三类人的信仰不满:一类是整天无忧无虑、嬉戏打闹,不考虑未来,不考虑现实处境的乐天派;二类是杞人忧天、顾虑重重、坚守成规旧习的悲天派;三类是野性难训、无法无天、是非不分的盲目派。因此,布朗德清楚自己的使命:与由这三类人组成的世俗世界做斗争,把他们从病怏怏的世界解救出来。布朗德认为峡湾的教民们信仰不彻底,因此需要彻底改变,使得他们能完完全全听从上帝的旨意,服从上帝的安排。尽管布朗德眼中的“罪孽之山”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但是布朗德在“上帝之光”的照耀下,努力构建自己的理想事业。布朗德给自己描绘了一幅盛世图景,他犹如上帝之光普照大地,人们礼赞他的丰功伟业,犹如人们礼赞耶稣的神迹一样。此时的布朗德在信仰问题上毫无半点犹豫、徘徊和怀疑之心,虔诚地唱着上帝的圣歌。

为了成就自己的宗教事业,作为牧师的布朗德先是压抑住自己的感情,无视母亲临终祈祷的要求;紧接着为了上帝的事业,布朗德坚守在峡湾最艰苦的环境里生活,导致自己的幼儿因为饥寒交迫而夭折,以及妻子因此而绝望自杀。“亚伯拉罕因为信仰而获得了以撒,但是布朗德,因为没有信仰,或至少说因为信仰他自己的意志而失去他的儿子沃尔夫”[3]。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布朗德为了上帝的事业,完成了向上帝“献祭”(immolated)的使命。最后,布朗德把他自己的生命向上帝做出了“献祭”,某种程度上也实现了他赎罪的心理诉求以及经受其妻子绝望自杀的惩罚。布朗德制定的“全有或全无”的教义首先就从他的亲人施行,从而面向广大教民。因此,为了彻底颠覆峡湾教民们愚钝的信仰和麻木的灵魂,布朗德在集会上带领着民众走向“生活的大教堂”。所谓生活的大教堂也是布朗德一厢情愿的梦想,这座教堂无边无际,以苍穹作顶,底下是绿色的大地、高原、草场、大海和峡湾。在那里,人们安居乐业,把劳动号子当成唱诗班的歌声,没有日常劳作与教规教义的冲突,把生命与信仰融为一体,这是一幅美好的盛世太平图景。布朗德所提倡的深入生活,就是把世俗的生活作为教堂,把广袤的大地作为战场,与人性的软弱和无知进行拼死奋战,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布朗德提出“生活的大教堂”作为完成上帝使命的最高境界:即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成为真正的自我,每个人都是主宰自己的牧师。

由此可见,作为一个牧师,布朗德对上帝的信仰及其使命任务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他听从“伟大的人的差遣”,遵从上帝的意志,甚至不惜冒着牺牲自己的生命的危险去实践耶稣海上行走的伟迹,布朗德在冰湖上行走,追寻接近上帝的真理。那时候的布朗德对自己从事的牧师职业颇为自信,对未来充满着憧憬,对自己的使命也尽心尽责。由于自己积极向上、全心全意为上帝服务,上帝为此派了一个美丽的女子跟随着布朗德,使布朗德不孤独、不寂寞。阿格奈斯的勇敢、无私的爱情,让布朗德称心如意,顺风顺水,远近闻名,好不惬意。布朗德也克服了峡湾艰难的生活条件,努力去改变峡湾人们几乎愚钝的信仰状况,布朗德成为人人称赞的好牧师。第二个阶段是布朗德与阿格奈斯有了自己的爱情结晶之后,直到阿格奈斯死去。这期间,布朗德对上帝的信仰是坚定的,是公平的。无论是对自己的家人,还是对广大的教民,布朗德奉行一条标准:即全有或全无。之后,布朗德的母亲、儿子和妻子相继离开人世,留下布朗德一个人继续为他的宗教事业奋斗。第三个阶段就是布朗德失去了自己所有亲人之后,用母亲的遗产为峡湾修建教堂,最后完成一个殉道者的所有的赎罪历程。由此可见,布朗德肩负着的神圣使命,是布朗德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布朗德爱恨情仇的所有焦点。布朗德给自己建构了一个自我认知:他是上帝的化身,他是上帝在他所在的环境里的代言人,他以他自己坚强而刚毅的意志和“上帝之光”履行着他制定的教义(doctrine):“全有或全无”。

宗教伦理与禁忌:举着伪善的道德旗帜。

无论是摩西十戒,还是保罗书信,基督教伦理价值核心之一就是重视道德情操与大爱之心,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圣经加拉太书》归纳着基督教九种伦理核心价值:仁爱、喜乐、和平、忍耐、仁慈、善良、温柔、节制等,体现着基督教教义对伦理道德的重视。布朗德肩负着上帝的神圣使命,全心全意地履行自己的牧师职责。然而,峡湾的教民们对于布朗德“全有或全无”的教规不领情,甚至对布朗德个人的道德行为给予了沉痛的一击。那么,布朗德是否遵循着基督教伦理规范呢?布朗德所作所为是否有违作为一个牧师所应该履行的'道德法则?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任务是“回到历史的伦理现场,站在当时的伦理立场上解读和阐释文学作品,寻找文学产生的客观伦理原因并解释其何以成立,分析作品中导致社会事件和影响人物命运的伦理因素,用伦理的观点对事件、人物、文学问题等给以解释,并从历史的角度做出道德评价”[4]。易卜生塑造布朗德可谓用心良苦,一方面让布朗德履行自己的伦理职责,另一方面却让布朗德陷入自己的“道德沼泽地”。布朗德奉行“全有或全无”的人生信条,克己律人,以超人般的坚强意志完成上帝的使命。“布朗德追求真理的热情为超强的意志而服务,导致了理性的丧失,无可救药的狂妄的蔓延”[5]77。

从布朗德对待他母亲的财产和母亲的要求来看,布朗德无疑是一个“不孝的儿子”。由于布朗德的母亲病危,先后两次送口信要求身兼牧师和儿子的布朗德回去为临终的母亲行圣礼。两次送口信的人都极力劝说布朗德前往看望临终的老人,连布朗德的妻子阿格奈斯也表达出了忧虑,建议他前去为母亲行圣礼,后来乡长特地前来游说,要求他不仅要履行牧师的伦理职责,也要履行儿子孝顺母亲的伦理职责。然而由于布朗德的母亲不愿意完全放弃财产,哪怕他的母亲已答应放弃十分之九的财产,布朗德却只有一个条件:“全有或者全无”。尽管他母亲苦苦哀求,希望得到原谅,得到救赎,布朗德依旧无动于衷,最后,布朗德的母亲抱憾归西。布朗德曾经冒死前去为一个有罪的人举行临终圣礼,聆听临时的人的忏悔,却不能为自己的母亲举行临终圣礼。无论布朗德基于何种宗教伦理的义务与责任,劝说他的母亲放弃财产才能得到救赎,只有他母亲完全放弃财产他才同意为其母亲做临终圣礼;然而布朗德的伦理选择却有悖于他个人作为一个儿子应该孝顺母亲的基本道德行为,何况他是一个牧师,为每一个人举行临终圣礼是他的基本伦理职责。从布朗德对待他的幼儿及其妻子的行为和态度来看,布朗德无疑又是一个“不慈”的父亲和一个“无情”的丈夫。在遇到布朗德之前,阿格奈斯不信仰上帝。由于被布朗德冒死前去为一个有罪的人举行临终圣礼所感动。阿格奈斯决定与布朗德一起冒死前往,为布朗德掌帆,做布朗德的助手,为布朗德的圣神使命唱赞美诗。此时,阿格奈斯和布朗德一样坚信,上帝将与他们同在,之后当阿格奈斯舍弃自己的恋人、亲人,心甘情愿地与布朗德过着清贫的生活,承受着峡湾教民对她的微词和议论。后来阿格奈斯为布朗德生下一个可爱的儿子,依旧住在峡湾最艰苦的房子里。这里常年见不到阳光,条件极其艰苦,为了与布朗德一起承担着上帝的使命,阿格奈斯忍受着身心的痛楚,以极大的勇气和承受能力接受着上帝的安排。当医生警告如果继续居住在峡湾洞穴里,他们将失去他们的爱子。阿格奈斯举起自己的孩子向上帝说道:“上帝啊!你敢于要求这件祭品,我就敢于举起他来献给天国!引导我度过生命的劫火吧。”(易卜生,1995:212)此时的阿格奈斯,依旧陪同着布朗德选择继续在峡湾居住,以便完成上帝的差遣;很快,他们的儿子便夭折。

之后,布朗德以极其残忍而粗暴的方式对待阿格奈斯的丧子之痛,对阿格奈斯敏感的神经一再刺激,对她的感受置之不理,对她憔悴的身心不予关怀。每当阿格奈斯思念自己的儿子,布朗德就粗暴地阻止,要求阿格奈斯忘掉悲痛,毫无保留地奉献她全部的爱。布朗德要求阿格奈斯供献她的悲伤、她的记忆、她的渴望,甚至是她有罪的叹息,以及她那颗破碎的心。由于布朗德听了吉普赛女孩说的一席话就动摇了去南方生活的打算,继续留在冰窟窿里生活,导致自己的儿子病死在冬季里。当一个吉普赛女人抱着饥寒交迫的儿子来乞讨时,布朗德却心怀上帝仁慈之心,给对方衣服和食物,同时逼迫阿格奈斯舍弃她与自己孩子之间的一点点相思,把所有的衣服甚至最后一顶童帽都给了吉普赛女人。阿格奈斯就是在布朗德的道德说教中一步一步陷入泥潭不能自拔,她忍住内心的伤痛,甚至对从儿子坟墓上取回的树枝也视若珍宝。阿格奈斯擦拭着心灵上的血液,用生命最后的力量陪伴着布朗德,尽到作为妻子最后伦理义务。最后阿格奈斯怀着满心的悲伤,对儿子的思念,对生活的绝望,选择了自杀离开了布朗德,离开了布朗德心中的上帝所管辖的人世。“布朗德为追求他的理想到达了一个又一个献祭的高度,却陷入一个又一个谋杀般的深渊”[6]47-48。

由于布朗德过于苛刻的教义,教民们对布朗德给予理性的审判:“一个不孝的儿子,一个不慈的父亲,一个无情的丈夫!你们能找到一个比他更坏的基督徒么?”(易卜生,1995:274)。由此,从布朗德的个人道德行为上来看,布朗德被评价为“不孝”、“不慈”和“无情”。这正好体现了布朗德处理母子、父子和夫妻之间的伦理关系的态度,布朗德以耶稣的名义履行着他的牧师职责,却没有履行他身为人子、人父和人夫的伦理责任。基督教的伦理责任要求布朗德履行牧师责任,然而这一切的一切却与最基本的生命伦理责任相冲突。因此,布朗德个人的道德准则与峡湾教民的集体道德准则相冲突,即“全有或全无”与“行人道”相冲突。布朗德所奉行的基督教伦理过于强化“恨”,与耶稣所提倡的“爱人如己”相背离,布朗德可谓是“爱之不足、恨之有余”。布朗德举着上帝的道德旗帜,以他自己的道德准则要求他身边的人,履行他所理解的上帝的职责,而这种道德力量却是缺乏最基本的人伦之爱。因此,布朗德的道德游说实际上与道德的本质相背离。

灵魂毁灭与救赎:践行自我赎罪的诺言。

布朗德多次声称,童年的悲惨记忆充斥着他的全部心思,让他不堪回首。布朗德的学校生活也是不尽人意。在老师的眼里,他的想法近乎疯狂。布朗德小时候总是坐立不安,渴望着离家出走。在布朗德缺乏父爱的童年里,同样缺乏母爱。童年的不堪回忆为布朗德心里留下了仇恨的种子。由于布朗德的母亲本有自己的心上人,然而父母之命使得她嫁给了布朗德的父亲。在布朗德很小的时候,亲眼目睹了父亲去世的时候,他的母亲不管父亲的死活只是寻找着他父亲留下的财产。这给幼小的布朗德留下了痛苦的心灵阴影。从此,布朗德离家出走,游走四方。对于布朗德的母亲来说,她牺牲自己的爱情换来这一场无爱的婚姻。婚后更是忍辱负重,吃尽各种苦头,用自己的双手使得自己的家产翻一番,过上了不愁吃穿的日子。但是她心知自己没有完成自己的伦理义务。因此,布朗德认为他的母亲不顾他父亲的死活,只是关心他父亲的财产,因而认为她的母亲是有罪的;同时布朗德因为不肯原谅母亲拒绝为其母亲举行临终圣礼,对他母亲抱憾归西心怀内疚,加之自己的妻儿因为他而相继去世。因此,布朗德认为自己是一个有罪的殉道者(martyr)。按理说,布朗德作为他母亲的唯一继承人,拥有大量的田产、大量的山林,继承遗产的布朗德,原本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甚至成为当地颇有家产的财主。可布朗德却过着贫寒的生活,长期居住在峡湾的洞穴搬的小房子里,直接导致了他自己儿子的夭折,进而间接导致了其妻子的自杀。与此同时,布朗德在继承了母亲巨额财产之后却不去享用,而是选择全部捐献修建一所教堂。

为此,布朗德开始了艰辛的赎罪历程,一方面布朗德由于内心的愧疚,为死去的妻儿哀鸣,通过自我惩罚来进行自我赎罪;另一方面,布朗德要为其母亲赎罪。布朗德的自我赎罪之路,充满着殉难(martyrdom)的历程。布朗德的自我赎罪之路是一条充满着艰辛、痛苦之路。布朗德声称,意志必须满足法律对正义的渴求。凭据意志不仅要做会带来痛苦和麻烦的事,还须仗着意志坚决而愉快地历尽种种恐惧的考验。被钉上十字架痛楚并愉快地死去才算殉道,即使在肉体极度疼痛,精神受到极大煎熬也不改初衷。唯有这样才能救赎世人。布朗德动用母亲的遗产修建了一座崭新的教堂,原本他以为修建教堂之后,人们的信仰问题得到解决,布朗德自己的罪孽能得到洗刷。然而,布朗德对新建的教堂不满意,因为人们的信仰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改善;布朗德自己的失落也使得他自己毫无成就感,内疚、痛苦和迷茫依旧侵蚀着他的灵魂。他母亲死前的怨恨、他幼儿死前的无辜和他妻子死前的绝望无不使得他的内心充满着复杂的愧疚之情。在教堂修建好之后的捐赠仪式开始之前,布朗德对乡长、副主教、广大教民进行逐一的批判,同时自我否定使他的捐赠变成了他的反叛。最后,布朗德把新教堂的钥匙扔进河里,带领盲目的民众开始了所谓的战斗,从而使他丢掉了被封为贵族的机会和做主教的前程。

作为一个意志坚定的牧师,布朗德的自我救赎之路却最终以失败告终。布朗德带领着众人冲上山坡,随着路越来越陡峭,人们饥寒交迫,众人开始呼唤他们跟随着的上帝的代言人,期望布朗德像耶稣行迹一样来一个奇迹,让众人不再饥饿,不再疲倦。然而,布朗德毕竟不是上帝,行不了神迹,做不了主。布朗德要求众人破除种种疑虑,遵从“全有或全无”的戒律。当众人问及这么做有何回报的时候,布朗德强调只有完整无缺的意志,昂扬的信仰,和谐的灵魂,乐于牺牲的精神境界,这本身就会给你们带来欢乐,直到人们进入坟墓才得到救赎。最终,乡长、副主教等人用海湾来了数百万条鱼的谎言引导着众人下山了,众人背弃了布朗德。最后剩下布朗德一个人继续前行,以“完整无缺的意志”,追寻他心中圣神的上帝之光。布朗德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向战场,他一个人的战场,也是他的审判场,也是他最后的刑场。布朗德失去了一切,无论是他的妻儿、他母亲遗留给他的巨额财产和他终生为之奋斗的宗教事业,乃至最后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充当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殉道者。正如布朗德自己所说:“我盲目地以为我是为了我的使命,上帝的召唤,牺牲了所有的一切。”(布朗德,1995:258)布朗德最后被钉在高山的“十字架”上,他葬身悬崖雪山的时候,山上传来一声“上帝是仁慈的”。布朗德最后成了心甘情愿走向十字架的殉道者,按照他的意志和斗志,完成了他最后悲剧搬的殉道。“布朗德凭借着他坚韧的毅力实现了他不可妥协的完整性,然而,他对于生活的概念却是不完整的,以及因他冷酷的个人主义而付出生命的代价。”[7]在通往天堂之路上,他幼小的儿子、较弱的妻子和年老的母亲,成为他殉道历程的陪伴者。正如布朗德所声称那样:“我是以殉道者的精神接受我的使命”(易卜生,1995:191)。叙述者一方面关注布朗德的道德行为及其布朗德周边人们对布朗德的道德评价,一方面以内视聚焦关注着布朗德充满着自我牺牲的赎罪的心路历程。

结语。

综上所述,布朗德在追求所谓的“全有或全无”的宗教事业过程中,由于布朗德伦理意识的淡薄,先后背离了自己作为“人子”、“人父”和“人夫”的伦理责任与伦理义务,以过于偏执的狂妄和不切实际,追求着上“上帝之光”,逐渐丧失了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理性,失去了对自己的控制,最终酿成家破人亡的悲剧。换句话说,由于布朗德的伦理意识比较薄弱,专注于自己的牧师使命,坚信“全有或全无”的教条主义人生法则,成为布朗德悲剧的主要原因;此外,布朗德童年的不堪回忆造成了他孤僻、冷漠、狭隘、自负和自私的性格,对亲情伦理不予重视,他伪善的道德观念也是造成他以及他的亲人毁灭的间接原因;同时布朗德过于偏执和狂妄,对他的教民的生存和感情不关心,一味进行空乏的道德说教,最终由于他伪善的道德行为使他失去了人心;最后,布朗德苦苦为之奋斗和战斗的事业与其道德说教一样空泛,斗争对象和斗争目标不明确,行动上缺乏策略,以空想主义观念成使得他为之奋斗的事业成为海市蜃楼与空中楼阁。结合易卜生所创作的其他戏剧中的牧师形象,比如《罗斯莫庄》里的罗斯莫,《群鬼》里的曼德牧师,《玩偶之家》里的幕后牧师教导者,易卜生对于牧师形象是持批评态度的,尽管易卜生作为一个虔诚的信徒,以及一个有着强烈的道德责任感的诗人与剧作家。然而,易卜生所说布朗德是“最幸福时刻的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剧作家怀着十分虔诚和崇敬的态度,极力塑造一个全心全意为上帝而奉献的“布朗德”,正如易卜生自己在十九世纪孤军奋战,用自己的笔触揭示挪威社会的种种弊端和矛盾;另一方面却对在社会变迁、道德沉沦的社会现实生活中,布朗德的思想和行为又显得不合时宜,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易卜生深怀同情之感书写布朗德的悲剧以及布朗德给他人带来的伤害,体现着剧作家对人类理想的道德法则的追求和向往。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为的论文

(一)法律的含义。法是一种人们的生活行为准则,它通过立法者的制定或认可,进而形成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他规定的是人们的权利行使界限,只要我们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我们就是自由的。法律包涵自由、平等及秩序等价值。

据此可知,法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一种工具,它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用一定的形式固定下来,由大家共同遵守。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是随着历史的发展直到阶级的出现才产生。法律从一诞生,就带有强制性、阶级性及国家意志性。法的国家强制性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只有当人们违法或者抵抗法律时才会受到国家暴力机关的处罚,而平时国家强制力则不会显现。阶级性主要讲的是法律的本质,在原始社会虽然也有一定的规范,但那不是法律,与法律不具有同一性,而法律的真正出现是在阶级和私有制产生后才出现,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制定法律。对于国家意志性,法律表现的很明显,在古代,国家既是帝王的私人财产,所以法律由皇帝制定。而现在随着民主的发展,立法的完善,法律也更能体现民众的意愿。

(二)道德的含义。道德也是一种社会调整方式,并且它产生的比法律还要早。在古代,主要是把道德作为社会的主要调整方式道德的主要内容是为了强调一个字,即善。它通过对人们善的指引来达到统治的目的。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正是说明了道德的作用。道德主要是通过调整人们的内心,来达到维护统治的结果,相应的道德的载体是乡规民约,而非以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方式确定。因此,它是靠社会舆论、民间习俗和民众内在的信念来保证实行的。道德的内容归根到底来是人们内心向善的意念决定的,只不过被统治者利用了罢了。

一定的道德也反映了一定社会的现状,当今社会随着道德的沦丧,产生了很多有违道德的现象,这也是只强调法律而忽视道德作用的结果。所以,必须靠道德的内心调节作用来促进法律外在作用的发挥。

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他们都是社会调整的手段,同时他们追求的目标也是相同的,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看,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方面,都需要道德与法律。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益、相互推动的。同时又是有区别的,所以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1.都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法律通过调整人们的外在行为来达到调控的目的。而到的主要是对人们的思想进行调整,来达到规范行为的目的。二者侧重点不同,但目的是相同的。

2.法律是道德传播的有效手段。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对法律的遵守,就是对道德的认可。道德的传播通过法律也可以有效的进行,法律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3.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正确的法律是必然符合道德的要求的,“恶法非法”就很好地说明了法律如果不符合道德就会成为恶法。道德的产生早于法律,人们对道德的接受早于法律,所以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如果法律不符合最基本的道德就不会被人们所接受。

4.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在当今社会,某些法律调整转化成了道德调整。这就是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强调的是统治者以自己的一直将某些道德上升为法律,用道德的形式规定下来;法律道德化强调的是将一种强制的法律义务转化为自觉地道德义务。道德和法律就是在这种嬗变中不断发展并发挥其社会调控作用的。

(二)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二者是有区别的。

1.产生的时间不同。法律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奴隶社会,人类进入私有制经济时期,为了更好的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把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法律。现在意义上的法律,是人类进入资本主义时期才产生的。而道德是随着人类的出现而出现的,可以说是和人类一同出现的,例如早期的宗教等。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的形成是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它的形成有严格的程序性,并且它也以固定的形式存在,这样可以保证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法律比较具体。而道德的形成则是潜移默化的,它很少有具体的表现,往往是通过一个人内心来表达,进而影响一个人的行为,道德比较抽象。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法律仅仅调整人的行为,而不涉及人的思想,在法律上对思想犯不予认可。而道德对于人的行为和思想都进行调整,但更侧重于对人的思想的调整,道德更强调对人内心意念进行改造,进而达到对人行为改造的目的。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如果一个人违反法律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构成犯罪还会受到刑事处罚。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一个人道德的好坏与法律无关,只要不触犯法律,法律就不会碰触你。

5.内容不同。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则是更强调义务。基本不涉及权利。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这样只会让人们对道德更加反感,不利于道德社会作用的发挥。

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不免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长期以来,人们的行为都是以道德准则来加以规范。在法制社会建设进程中,法律与道德不免会发生一些冲突。

法律虽然必须与社会道德相一致,但同时必须给私人的道德和不道德留下一点余地。法律不是万能的,有些民事活动根本不干法律的事,法律无法调整或即使调整也调整不好。法官判案仅遵从于法律,不用遵从于道德。法庭是法律殿堂,不是道德裁判所;法官是护法使者,不是道德卫士。法官不能根据“民意”、“民愤”、“情感”和社会舆论来判案。法律虽然与道德相通,但也有相冲突的一面。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法官要恪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要超越法律去插手道德上的事情。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不能以破坏法制为代价。严格遵守法律才是符合民众的最大利益,才是最崇高的社会公德。

四、结语。

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而道德也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社会生活。道德是有标准的,不可能人人都具有高尚的道德,并且道德是调整人的内心,这本身就很难把握,因此就需要寻找折中的办法,法律就产生了。法律本身就包含了最普遍的道德要求,并且也通过规范人的外在行为来作为执行方式,更能发挥功效。因此,法律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只有实现法律与道德最大的相融才能实现法治社会。

于在生物科技的伦理道德争

摘要法律是通过授予一部分人权利使其享有合理的利益从而使人的积极性与进取心得到肯定,使人的社会本性与价值得到呈现与褒奖,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它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平衡利益分配与增加社会的整体福利。法律良心必须向道德要求开放,然而在专利法的传统中,被认为高度技术化的专利法领域,历来缺少伦理审视。功利主义成为影响专利法实践的主要因素。功利主义伦理观对专利法实践发挥着实质性影响。其内在的理论缺陷促成了分配非正义和忽视人权等基本价值的现实局面。本文指出专利法应该建立在伦理正当性的基础之上,从功利回归道义的专利法正义观,其中应包含社会利益的考量。

以生物技术为主导的科技革命使生物经济成为了各个国家在高新技术领域着重投资并展开激烈争夺的领域。迄今为止还没有哪项科学技术像基因技术这样对人类社会既存的伦理观念与准则提出了如此广泛、严峻的.冲击和挑战,从转基因动植物、胚胎干细胞、克隆人到基因诊断、基因治疗、基因修饰,纷纷要求社会伦理道德给予正确的价值评判,继而要求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的法律相应做出调整,专利法作为直接调整保护科技成果及其利用的法律规范不可避免地也要回应这些冲击和挑战。

对专利申请进行伦理道德考量的过滤机制是通过专利法中的公序良俗规则得以实现。我国《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欧洲专利法公约和日本专利法也有类似公序良俗的规则。美国专利法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判例法的发展使得法律实践操作中将公序良俗解释为实用性的要求。

华尔街日报重要新专利的专栏里描述美国农业部和岱字棉公司的研究人员发明了一种方法,通过修改控制生长的基因片段,可以阻止植物产生能够发芽的种子而这项新发明加强了对种子的商业控制,使得农民必须每年从种子公司购买所需要的种子。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称这项新技术为“终结者”,是对农民,生物多样性和食品安全的一种全球性威胁。如果终结者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将赋予种子和农业跨国公司以控制世界食品供应的前所未有的,极其危险的能力。

当孟山都宣布收购岱字棉之后,孟山都和岱字棉公司的交易最终被政府反垄断管制否决了。

在给投资者的信中,休·格兰特称:“当我们不能控制天气、生产面积甚至现货价格,我们仍然可以控制住那个直接使我们业务增长的因素——种子。”种子里面的转基因链,是孟山都持续裂变出金子的法宝。”

发展。

《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遗传资源的利用应当遵循国家主权、知情同意、惠益分享的原则,并明确规定,专利制度应有助于实现保护遗传资源的目标。目前,一些国家已经通过专利法律制度保护遗传资源。为防止遗传资源流失专利法修改剑指“基因窃取”。

新闻伦理与职业道德研究综述的论文

当今中国,随着传媒业的迅速发展,传媒对人们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作为“把关人”的传媒从业者,就更要认清传媒职业属性,做一个正确舆论的引导者。可是现实社会中,有关传媒人的新闻伦理失范和对新闻当事人及受众所造成新闻伤害的事件却频频发生。“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的报道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本文通过对此案报道的分析,探析新闻伦理失范原因,并探讨相关应对策略。

案例分析。

(一)新闻事件回顾。

10月23日晚上,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闯进王娟(化名)的家中,一通乱砸后,对她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她的丈夫杨武(化名)则躲在几米外,不敢做声,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

月8日,《南方都市报》刊登第一篇关于此事的报道:《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时》,随即引发广泛关注。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搜狐网、金羊网等多家新闻网站了南都的文章,大批媒体记者赶赴杨武家进行采访。11月9日,安徽《江淮晨报》整版报道此事,大标题为《“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是的,你还好意思说!》;东南快报的标题是《“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网上广泛转载着几张照片:王娟侧卧在堆满了衣物和床单的床上,两手抓着床单,将脸捂得严严实实,而几只指甲涂得鲜红的手握着采访话筒凑到王娟头边。不管是平面媒体还是电子媒体,对当事人的脸部未作任何技术处理,而且将其详细资料公之于众。从此传媒的报道走向了极端,众人都在指责杨武的懦弱,仿佛这一切都是因他而起,而没有人去指责施暴者,去真正地推动事件的进展。不久,网络上转而开始反思媒体的伦理失范。有网友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一个不负责任的社会,会把地位卑微的老实人变成“世上最窝囊的男人”;一个迷失了方向的舆论群体,也会把原本善良无助的正常人逼向崩溃的边缘。

(二)媒体新闻伦理失范浅析。

1.滥用议程设置理论,误导舆论。所谓议程设置是用来说明媒介有意无意地建构公共讨论与关注的话题的一种理论。该理论强调,大众媒介对事物和意见的强调程度与受众的重视程度成正比,受众会因媒介提供的议程而改变对事物重要性的认识,对媒介认为重要的事件首先采取行动。

我们看到最早报道此新闻的《南方都市报》的版面,作者把杨武的话“我是世界上最窝囊和最没用的丈夫”放在新闻标题的右侧,字体与新闻标题几乎等大。在与杨武对话的新闻稿中,作者直接对杨武说:“你太懦弱了。”安徽《江淮晨报》更是整版报道此新闻,并放上具有鲜明立场倾向的大标题《“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是的,你还好意思说!》。我们再看照片,《南方都市报》最大的照片为“杨武与妻子相拥而泣的照片,而《江淮晨报》则在新闻标题上放上了“杨武痛哭流涕的照片”,作者似乎在用一切材料来佐证杨武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就这样,作者践踏在当事人的尊严、人格之上,把这个新闻写成了故事情节曲折复杂,黄、性、腥穿插其间的吸引受众眼球,引导媚俗倾向的故事。受众在作者的引导下,把一切都归因于杨武的懦弱无能,把严肃的新闻当成了趣闻、笑料。电视媒体更是借助其直观的报道优势继续按照这些媒体人的议程设置发展。不加任何技术处理拍摄受害者,外加冷嘲热讽,如某卫视“今日一线”主持人在节目中说:“看到这里很多人都不敢相信,做丈夫的杨武怎么能窝囊到这种地步。”

我们知道媒体的义务在于通过报道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并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可是在这次报道中,媒体完全走向了错误的极端,反而像在为“娱乐至死”做呼应。

2.滥用新闻自由,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新闻自由是新闻媒体依法采集、发布、发送和收受新闻的自由,包括报刊的出版自由、电视台和电台的播放自由,新闻采访和报道的自由,以及发表意见和进行新闻批评的自由。但是,媒体的新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行使。新闻侵犯隐私权是指在新闻作品中公开他人隐私而使他人隐私权受到伤害的行为。

我们看“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的采访报道,记者强行闯入杨武家这样的私人空间,非公开场合进行采访,逼问已经濒临精神失常的王娟,一次又一次请当事人讲述“当时的情形”“当时的感受”。记者在报道中详细描述强奸时的场景、动作、声音等细节,暴露杨武的家庭住址,母亲、女儿的形象;杨武痛哭流涕的窘相更是被公开传播。王娟被杨喜利施暴的监控录像在网络上和电视上广为传播。根据我国的法律,他可以据此起诉侵权的传媒和记者:传媒为了煽情而披露公民的隐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可是,杨武一家不知道自己的隐私权可以受法律保护,他只能无助地跪在地上,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我忍受的是所有男人不能忍受的耻辱和压力,我不愿意回忆,求求你们了,出去好吗?”

至此,在此次新闻报道中,新闻媒体已经将新闻自由变成了媒介话语霸权,违反法律,侵犯受害人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一遍又一遍地戕害着受害人的身心。

3.妄加道德审判,施行媒介暴力。此次“杨武事件”的报道中,记者从一开始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责杨武,所有的评判就像央视记者柴静所说“像刺一样扎在人心里”。媒体本应客观报道事件,将信息公开于公众,让公众自己去评判,可是这次媒体完全丢失了新闻的客观和公正。

媒体为了吸引受众眼球,一次又一次对受害者施行媒介暴力。杨武的妻子不堪忍受媒体的侮辱而选择自杀,可是媒体丝毫不关心这位受害者的心理感受,还在不断地追问她“当时的情形和感受”,即使她有精神失常的.迹象也不放过。柴静在博客中写道:“他们确实不知道怎么反抗暴力,对自己最脆弱的保护,只能用袖子掩住脸,来避开采访。是的,这是一场羞辱,但不是他们的。”

媒体妄加道德审判和肆意施行媒介暴力,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人文主义关怀。所谓人文关怀,就是对人存在的关注,对人的价值、人的命运等有关人生存的根本问题的眷顾与沉思。记者应站在与采访对象平等的角度采访,记者应换位思考避免媒介暴力对受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凤凰记者闾丘露薇说:媒体有追问真相的义务和权利,但是同时也有伦理底线,要尊重受害者的隐私和感受,在穷追猛打的时候,至少要分清公权和私权,也不要自己进行道德审判。(三)对当事人的新闻伤害。

从上面的媒体新闻伦理失范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媒体错误引导舆论,使受众向着媒体设置的议程偏向:斥责杨武懦弱,没有推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反而把这一悲惨的事件当成了笑料和媚俗的黄色新闻。媒体侵犯了受害人一家的隐私权,使全家人暴露在公众视野中。媒体将强奸的细节详细描述并呈现在报道中,使王娟的名誉受到侵害。媒体在这次报道中没有关心同情受害者,反而一个劲地揭伤疤,使受害人心理受到巨大伤害。

新闻伦理失范的原因分析及应对。

(一)新闻伦理教育的不足或缺失。随着传媒业的竞争加剧,一部分媒体从业者忽视了自身素养的提高,更是忽略了对新闻伦理相关知识的掌握。他们认为只要能够吸引受众眼球,提高发行量,提高收视率,就可以公开一切,就可以传播一切。可是,却忘记了新闻伦理要求的真实、客观、公正,平等。不知道“电视台播放的、报纸刊登的这些内容,都是事实,但并非所有事实,都适合向大众传播”“不传播不适宜传播的内容,是媒体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中国高等院校新闻教育对新闻伦理学的重视依然不够,新闻伦理课多作为选修课来设置。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沃尔特・克朗凯特新闻传播学院院长乔・福特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我认为,新闻传播教育的最终使命是培养社会责任感。人们希望我们不仅要教会学生做记者的技能,而且要让他们明白他们的工作对社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因此,高等学校在培养新闻人才的时候应加大新闻伦理、社会责任感的教育与熏陶,传媒机构更是要加强对新闻记者的岗前培训,着重强调新闻伦理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

(二)传媒制度导致的利益驱动与把关不严。面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深刻变化,我国的新闻媒体重新界定了其行业本质,即“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双重属性。媒体一方面要传播新闻信息、引导舆论,另一方面又要以获取利润为目标。而当代中国传媒产业迅速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某些媒体为了利益而疏忽了自己担当社会责任的职责。

(三)新闻法律缺失。新闻伦理属于道德范畴,而道德自律靠的是媒体人的自我修为,要求每位媒体从业人员要达到“慎独”的道德境界显然不可能。而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一种非人格化的制度,它通过建立一套客观的、理性的规则去引导、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律的这套规则一旦制定,便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从而显示出高于一切的权威,迫使人们不得不自觉遵守,从而达到监督、规范权力运作的目的。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成形的新闻法,只是借助其他相关法律对传媒进行约束,这样就使得有些人打擦边球。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快推进新闻法的出台,使新闻传媒业“依法治业”与“以德治业”相结合,这样传媒业才能得到良好发展,才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新闻媒体担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新闻从业者必定要从以往的新闻伦理失范中吸取教训,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自我修养,真正肩负起“社会守望者”的社会职责。(项目名称: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国当代新闻学研究范式的转换”项目号:11fxw001)。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栏目责编:曾鸣。

新闻伦理与职业道德研究综述的论文

当今社会,商业活动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以德治商,文明经商,遵循商业活动中的道德规范从事商业活动,这是商业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目前伦理学界对商业伦理的研究中,主要围绕以下理论话题而展开,即如何从理论上阐明产品责任的归属问题,商家自利与利他问题,商业腐败问题,商业诚信等等.

作者:王中原罗文俊作者单位:王中原(中南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罗文俊(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长沙,410116)。

刊名: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ofhunantaxcollege年,卷(期):16(2)分类号:b82-05关键词:商业伦理产品责任问题利己与利他商业诚信商业腐败。

新闻伦理与职业道德研究综述的论文

广播电视编辑加强新闻的舆论引导作用把关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是我们把它们分成两方面来讲,一方面是把关的问题。编辑的把关,从逻辑上来讲,它是一个正题,也就是说把关工作是我们编辑的日常必须要接触的,必须要做的,也是必须要做好的。但是,如果把关的工作做不好,那么就有可能造成新闻的舆论引导走向另一面。舆论引导的失误就是我们说的反题。把关和舆论引导两者实际上是有一定的关联的。如果把关过度或者是违反了某些规则,我们就认为它是社会责任的失范。

1新闻道德沦丧的原因剖析。

1.1经济利益的驱使。

在周克华被击毙后,有的媒体为了吸引公众的眼球,在没有打上马赛克的情况下,展示他不堪入目的“死相”,而不顾此类血腥的画面将造成的影响。这归根到底是某些新闻工作者单纯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职业道德素养的表现。

市场经济背景下,竞争机制的引入刺激并推动了新闻传媒行业的蓬勃发展。与此同时,媒介技术的革新与发展,也给新闻工作者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然而,随着媒体生存环境日渐窘迫和行业竞争压力的剧增,一些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底线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动摇,职业道德的约束在金钱和利益的诱导下逐渐变的松弛了。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物质建设发展速度较快,然而在道德精神层面的建设却相对匮乏。有的媒体以戏谑的态度描述周克华被击毙这一事件,不少新闻报道甚至呈现出娱乐化的态势。这其实是一种严重缺乏同情心的表现,不仅给周克华的'家庭带去了深深的伤害,也污染了社会文明的风气。没有道德,就没有灵魂,没有灵魂,就没有定力,没有定力就很有可能做出有害社会的行为。造就当前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行业自律的缺失。由于没有严格的行业道德标准,或者说行业道德在经济利益系统支配下的失效,致使某些媒体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沦陷。

1.3管理人员责任的缺失。

当前,新闻事业的管理人员水平良莠不齐,缺乏基本的新闻职业道德,对有违新闻职业道德的现象视而不见,部分人员甚至还亲身参与到一些有损职业道德的事情中。新闻事业管理人员的价值取向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媒体的编辑方针和风格定位。“上梁不正下梁歪”,新闻事业管理人员的失职极其容易造成连环反应,从而导致整个新闻行业职业道德的败坏和染毒。王韬在《|园文录?外编》中曾提到对报社主笔人的要求:“顾秉笔之人不可不慎加遴选,其间或非通材,未免识小而遗大,然犹其细焉者也,至其挟私讦人,自快其忿,则品斯下矣,士君子当摈之而不齿。”虽然是在新媒体时代,但王韬所提出的这套选拔报纸主笔人才的标准依然有其现实意义。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外界环境对事物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良好的媒介生态环境和新闻道德环境对提升新闻职业道德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社会道德环境的好坏首先可以影响人的认知,进而影响人的情感认同。注重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对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的提升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基于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切实改变新闻道德环境。

一是优化相关制度。道德不同于法律法规具有强制性,它的约束作用主要源自于社会舆论和社会规范。这就导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相关制度的实施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只有优化制度,才能使得新闻工作者将职业道德内化,自觉地培养新闻专业主义的精神。

三是强化新闻工作者的公德意识。新闻工作者是社会航船上的t望者,作为信息的“把关人”,应始终把新闻的真实性作为第一信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自觉按照社会公德的内容与要求主持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在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时,深入基层是最具操作性的精神教育形式。基层的示范作用具有强烈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从基层获得的数据资料具有更形象的认知感,这些都是在课堂教学中所不具备的。充分利用媒体的资源优势,开展干部深入基层磨炼教育,体验基层生活冷暖,从而消减新闻工作者的物质欲,唤醒和增强新闻工作者的时代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是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

2.3强调社会责任意识,增强新闻自律。

新闻媒体自律有助于增强媒体责任感,它包括行业自律和媒介个体自律两个部分。陈力丹认为在处理新闻职业道德沦丧的问题上要首先解决行业自律问题,需要新闻媒体自身有一套完备的行业自我监督规范。

2.4提高记者的作风。

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以忠诚于党,取信于民。笔者认为,提高记者的道德修养,关键在于提高记者的作风。新闻报道工作是一项光荣的工作,记者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所选记者的职业,我们必须是值得的记者的光荣称号。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敬业,创新的目的精力都用在工作,更多的工作,更多的好作品,新闻和信息,以满足人们的需求。

做诚实和公正的为文的第一人,记者应该是一个诚实的人。记者不说假话,不能搞假新闻。为什么党和人民的信任记者,因为忠诚和诚实的记者,新闻需要务实的记者报道新闻的理由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不要为了达到个人的某种目的,捏造事实,歪曲事实。记者,虽然不是法官,但需要正义,只有正义和法官讲真话,讲真话。谁给的好处对谁说话,违背了记者的基本职业道德的事件。忘记的廉洁和公正是一个记者的责任,长此以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记者的形象受到损害信任的质疑。

我们不能够要求别人的同时,必须做好自己的事情,用严谨的、认真的、端正的工作态度来看待记者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完善一个最基本记者的本质。

3完善自律监督机制。

媒体自律系统,给新闻工作者一个可靠的依据,进行自我检讨和自我约束。因此,新闻自律还需要完善自律监督机制,这个体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一是实行奖惩措施,赏罚分明,尤其是抓典范治理那些在新闻工作者弄虚作假的新闻工作者;二是建立专门的监督部门。例如设置审查科,对于报道的新闻给予专业的审查是否真实、是否有损社会形象等;三是建立淘汰机制,对于那些经常发布容易引起非议新闻的工作和给予淘汰;四是建立个人职业道德自律档案和新闻工作者联合诚信系统;五是设置新闻工作者自律的评价标准。

大学生信息伦理道德教育及对策研究论文

前面讲了,清净智慧你才有方法安立;你没有智慧,如果凭感情用事,设立许多机构,时间不久就出问题了。现在这个社会,问题真是层出不穷,你要问什么原因?没有教。教学为先,他把教学疏忽了,也就是说教育没有办好。现在学校很多,但学伦理道德教育校教育偏了,它不是全面发展,它偏了,偏在科技,偏在经贸,偏在这上面。伦理道德人文疏忽了,这个东西不教了,像鸟两个翅膀只有1个,那个翅膀没有了,飞几下就掉下来了,就这么回事情。

教育的根本是伦理道德,伦理道德是教你做人,人,在接受科学技术的教育,他能够为社会大众造福。为什么?他不为自己。伦理道德要是失掉了,人自私自利,他没有科技还好1点,有了科技,尽量整别人,起心动念1切作为决定是损人利己,他干这个。今天社会的**没有别的,就是这个,你们诸位想想,对不对?为了自己利益,置人于死活在所不顾,这还得了!这是世界末日。

往年我在台湾,我听台湾同修告诉我,台湾的农民种植的蔬菜,菜拿出来样子好,真好看,拿到市场卖,大量喷农药。那个菜他自己吃不吃?他自己不吃,他自己吃的是另外种1点点,他自己吃,家里亲戚朋友他都关照那个菜不能吃,有毒。有毒拿到市场上去卖给人家吃,这不叫谋财害命?损人利己,这个话讲的很文明,讲得不好听,谋财害命,干这种事情。

医生不错,念书念得很好,医学院毕业出来当医生,如果没有足够的钱让他满意,见死不救。什么原因?伦理道德教育没有了,你只偏重这1边。农家种粮食,米,我们看到米很漂亮,在市场上卖,米里面掺杂着滑石粉,所以很好看。他自己吃的米跟他卖给别人的米不在1起种,卖给别人的那些米,农药都很重,自己吃的是另外的,现在讲是有机的,他自己种植1点点,自己吃,自己用。卖给别人的那真正叫「损人利己」,现在仔细想想,哪个行业不是干的「损人利己」?好像不干害人的事情,我自己就得不到利益,这个观念错误!

印光大师1生当中极力提倡《了凡4训》,什么用意?我发现他老人家针对现在众生错误的思想来对治的。《了凡4训》你要真正看明白,看懂了,你决定不会做害人的事情。为什么?害人是真正害自己。你得到那1点点利益都是你命里有的',你命里头没有的,你决定得不到。何苦害人?何苦用不正当的手段?大错特错!

《了凡4训》要大力的提倡,让人明了,1个人1生在世间,确确实实「1饮1啄,莫非前定」。你1生能得多少财富,命里定的;你能活多大岁数,也是命里定的,真的是「1生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但是佛法给你讲,命运有,但是命运不是1成不变,命运从哪里来的?是自己造作的。前世造作善恶业因,这1生得的吉凶祸福的果报。

大学生信息伦理道德教育及对策研究论文

伦理学是一门专门研究道德现象中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揭示道德的社会实质和发展规律,以规范人类道德生活行为的具体理论。对大学生伦理道德的研究不仅缘于伦理学教学理论研究的需要,更迫于大学生伦理学学习效果欠佳的现状。

一、大学生伦理学学习效果欠佳的重要成因。

(一)高校人文科学教育的边缘化影响大学生学习伦理学的兴趣。

伦理学理论隶属于人文科学,人文科学主要涉及善与恶、该与不该等价值问题,其效用是善化心灵、规范行为,提高人性的涵养。但是,自近代始,相对于揭示客观事物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的自然科学,以及效仿自然科学的量化研究方法而日益追求社会现象的确定性和公信度的社会科学来说,无法立即为人们提供实证知识或实用职业的人文科学一直难以得到人们的器重。很多时候人文科学教育成为了学校的一种装饰和摆设,失去了它在学校教育系统中应有的位置。一些大学生之所以只对计算机、经济学、各种自科类课程等所谓的“正课”、“主课”倍加关注,而对学习伦理学不感兴趣,这与伦理学这类人文学科在受到实用主义教育的排挤后被沦为一种边缘化的学科直接相关,因为在崇尚“惟实用是真、惟就业是用”的大学生和教师心中,“成才”是比“成人”更具实际意义的事情"。导致在一些大学里,学习伦理学理论几乎成为了大学生的一件敷衍之事,不少大学生的内心甚至从来就没有爱学的倾向。

(二)有效教学方式的供给不足影响大学生对伦理学理论的认同。

大学生通过伦理学教学能否产生自觉认同伦理学理论的学习效果,其关键就在于教师能否立足教材中的那些利于大学生准确把握自身存在意义和公正合理地应对各种现实利益关系的`内容,使大学生在得到有效教学方式的供给中能够自觉认同正确的道德原则与道德规范,为他们主动践行伦理学理论奠定必要的道德心理基础。

遗憾的是,在我国高校,一些伦理学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一些教师由于忘记了伦理学的学科性质是一门育人课程,错误地将伦理学看成是一门纯粹的政治意识形态教育课,这就决定了这些教师的教学经常是出于“完成政治任务”的需要,热衷于向学生简单地讲解伦理学的基本内容,并强制要求学生把这些内容当作确定的“知识”予以背记,其结果是由于大学生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困惑没能得到有效的化解,致使大学生们常常以囫囵吞枣的方式来接受这一理论,而且所接受的理论也只能成为一个个硬结,不是被融入而是被嵌入到大学生的文化知识结构之中,引发理论认同的缺失。

(三)伦理学理论传播主体的可信赖性缺失影响大学生对伦理学理论的践行。

当代大学生的道德认识符合社会道德要求的比例很高,这说明大学生的道德理论认知水平并不低。一些具有高道德认知水平的大学生并不具有高几率的道德实践,一个突出的表现就道德理论的知行分离。这表明,当代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其通过对伦理学理论学习而具备较高的理论认同度后并不会必然地导致伦理实践的发生。大学生践行伦理学理论,除了需要对该理论的高度认同,还需要责任感、义务感、正义感等道德情感的催化。

净化社会伦理道德环境以培育大学生伦理道德情感,从而促进大学生能够主动践行伦理学理论的关键就在于保持伦理学理论传播主体在倡导和践行伦理学理论时的可信赖性。令人惋惜的是,一些伦理学理论传播主体在践行伦理学理论方面并没有赢得大学生的充分信赖。学校在宣传和倡导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观时由于经常不能得到一些主流媒体和学生家长的积极配合,导致大学生对学校教育失去信任。

有些时候即使大学生在学校准确理解了应该掌握的社会道德生活准则和要求,一旦他回到家庭或进入社会后看到家长和主流媒体坚持的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道德生活准则和要求,这就易使大学生怀疑学校伦理学教育的必要性和正确性,其对伦理学理论的怀疑就变得更加严重,对践行伦理学理论更是心灰意冷。

大学生即将成为国家的建设者,大学生的伦理观对于具有高学历、高技术的大学生来说,形成一种与其身份相符的思想意识和伦理道德是尤为重要的,因为这种意识就决定了,他们会去如何与人相处、如何去运用手中的知识和能力,是用来造福社会还是危害社会。因此,大学生的伦理学教育不仅关系到学校、社会、家庭的稳定与和谐,也是培养现代化人才的一项内在要求,是一项重要的道德指标。就像我们社会公认的:一个人的健康不仅是身体上的没有疾病、更是心理上的没有疾病,及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因此,对大学生加强伦理学教育,即使从道德层面使他们接受正常的心理教育,帮助他们提高个人素养及道德品质,不仅仅是一种防范性的减少道德事故的手段,更是有利于他们最大化提升自身道德修养,加快自我发展的积极措施。总而言之,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立德为先。

参考文献:

[1]蒋凯.跨越知识与道德的鸿沟[j].现代大学教育,(3):14.

[2]孟三爱.大学生诚信教育有效性的伦理学思考[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8).

[3]郝晓玫.网络文化背景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探析[j].长沙大学学报,(1).

浅谈道德关系重建的重要取径论文

家庭中最核心的内容是婚姻,如何选择伴侣、选择一个怎样的伴侣成为现代人最重要的人生课题之一。当整个社会步入经济理性时代,婚姻这一神圣的关系也随之进入了理性范畴,各种力量开始围绕婚姻博弈,男女的结合更像是“财貌”的配对,而不是感情的融合。在《我的媳妇是女王》中,开心与汤帅完全是基于爱情而把对方认定为自己终生伴侣的一对“纯爱”情侣,但却遭到了男方母亲安琪儿的反对。为了与开心结婚,汤帅放弃了母亲事业的继承权。妮妮是开心的同事、闺蜜,她的丈夫在她眼里是一个懦弱无能的人,婚姻生活一直不顺畅。该剧第十集中,在面临离婚的危机时刻,大伟真诚地向妮妮忏悔,也用最质朴的话语表达自己对她一直不变的爱。妮妮最终被大伟打动,与他哭成了一团。在该剧中,情感战胜了世俗的功利计较,让观众看到了爱情的伟大力量,让观众相信,只要有发自灵魂深处的爱存在,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电视剧中穿插的安琪儿与男友刘永志的“功利爱情”,陶然对开心、小美对汤帅的单恋都没有结出甜蜜的`爱情果实,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男女双方发自真心的爱情的重要性。电视剧突破了当前多数都市情感剧“情感缺位”的现状,把男女之间的情感纠葛演绎得惟妙惟肖,激发了观众对于婚姻的理性反思。同时,该剧也回击了当今媒体舆论中一些对于女性在婚姻选择上“以偏概全”的偏见,还原了当代中国女性对纯真爱情的不懈追求,让观众相信:在世俗中爱情照样活着;只有以爱情为基础,婚姻才是道德的,才会天长地久。

二、处理好亲子与夫妻的关系:倡导以夫妻关系为主的婚姻。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当夫妻关系面临家庭中的其他关系,比如亲子关系、婆媳关系等时,夫妻关系往往会做出退让。在这种思想主导下,婚姻成为一个多重关系并重的综合体,没有了主次,导致很多家庭悲剧在生活中不断上演。一些文学艺术作品能够呈现婚姻中的矛盾和纠葛,却指不出矛盾的症结。近年来,部分综艺节目开始介入婚姻家庭问题,然而这些节目大多是针对某一个具体问题进行分析调和,并没有把问题上升到一个普遍的高度进行深入的反思。情感类电视剧如果能把婚姻关系的核心通过故事情节艺术地展现出来,势必会触动许多有类似经历的观众,进而把婚姻关系的核心理念化入观众的头脑之中,成为指导他们婚姻生活的价值观。

《我的媳妇是女王》可以说是少有的几部将家庭次序的重要性演绎得深入人心的电视剧之一。近年来,随着心理学研究的进步和研究成果的及时发表,家庭中夫妻关系第一、亲子关系其次的主张被不断提及,一部分在家庭中遭遇次序纠葛的夫妻也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慢慢地调正了关系。该剧中,开心的闺蜜、家庭主妇大梅在怀孕后只顾着胎教,使丈夫李涛受到冷落,有所企图的女秘书乘机勾引李涛。虽然李涛出轨,但其内心深处对大梅的爱始终不变。大梅知道实情后,开始改变自己和丈夫的关系,终于收回了他的心。而开心和汤帅的关系也没有被婆媳关系搅乱,他们不让安琪儿的胡闹干扰夫妻关系。这两个故事把重要的婚姻原则讲诉得相当到位,给观众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马尔库塞在《审美之维》一书中指出:“艺术的使命就是让人们去感受一个世界。”电视剧《我的媳妇是女王》通过形象的故事,给纠结于夫妻与亲子关系孰轻孰重的夫妻一个有效的启发。这种带有问题意识并致力于提供思路的都市情感剧彰显了创作者的理性思考与人文关怀。近年来,电视界从不同的角度关注中国人的婚姻危机和情感危机,充分体现了他们高度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我的媳妇是女王》就是这种背景下的优秀成果。

三、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平衡女性工作和家庭角色。

当代中国都市女性大都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因此很注重职业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而在现实中,女性在家庭中需要付出的牺牲更大,这给职业女性带来许多困扰:要事业还是要天伦之乐?随之而来的家庭矛盾也不断增加,这几乎发生在每一个都市家庭中。竞争日益激烈的职场环境又对女性的职业生涯提出了更加苛刻的要求,这种要求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的曝光,给当代女性带来较为严重的职业焦虑,从而影响了她们对工作和家庭关系的协调。以往的电视剧很少单独站在女性的角度深刻反映这种问题,如何通过电视剧作品把都市女性遇到的现实困境深刻而又艺术地展现出来,成为摆在电视剧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电视剧《我的媳妇是女王》中,妮妮就面临家庭和事业不可兼顾的现实矛盾。作为媒体编辑的妮妮是一个要强的职业女性,她的丈夫段大伟生性温和老实,并承担着照顾儿子的重任。第三集中发生的治病纠纷把职业女性面临的“事业与家庭困境”演绎得比较充分,触及到了相当一部分无法兼顾家庭的职业人士的痛点。经历了家庭纠纷和丈夫的精神疾病等磨难后,妮妮认识到了丈夫对于自己的重要性。她纠正了之前对家人的偏见,开始将精力投入家庭,使家庭走向和睦。该剧将这种困境真实地演绎出来,以期引起人们的重视,进而通过社会、单位、家庭和男女个体的智慧共同寻求解决办法。电视剧《我的媳妇是女王》剧情贴近生活,尤其在展现当代都市人的生存困境上下了很大功夫,这也为都市剧今后的发展做出了榜样。都市剧理应展示社会的焦点现象,而不是讲述无关痛痒的事情。

四、处理好家庭与社会的关系:建立良好的家庭社会支持系统。

进入现代社会,家庭和个人越来越原子化,家庭已从传统社会的庞大家族体系中独立出来,而个人也远离了传统的社会支持系统,因此当家庭和个人面临各种危机时,其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致使家庭解体,个人出现精神困扰。社会科学研究表明,当一个家庭有稳定而紧密的亲友关系、有机的社区支持系统,这个家庭就相对和睦,这种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就有比较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社会关系,老人的晚年生活比较幸福,夫妻关系也较为和谐。

电视剧《我的媳妇是女王》呈现了三个闺蜜各自家庭出现的各类型问题和家庭矛盾,剧中巧妙而合理地安排了三个家庭通过三个闺蜜这条纽带互相支持,帮助彼此走出困境。该剧通过三个闺蜜的公婆们这些角色,把他们置于社区这个有机的社会纽带上,在个人关系之外加入社会力量,这也是当代中国最为稀缺但又迫切需要的资源―社区支持系统。该剧为观众展示了一个浓浓的社区氛围,激发了他们的社区意识,把社会学研究者呼吁和倡导的社区理念形象地展现在观众面前,促使这些研究成果轻松落地,为现代社会服务。

电视剧《我的媳妇是女王》之所以赢得观众的好评,不仅仅在于演员的演技和故事的精彩,还在于它触及当代都市男女和都市家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时,为其提供了现实参考,这也正是该剧具有魅力的深层次原因。

家庭伦理关系中的审美表现研究论文

摘要:公共管理是一种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在公共管理中,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处在一种平衡的互动之中。

权力关系、法律关系是它在以往的社会治理模式中继承而来的,而伦理关系则是公共管理关系体系中独特的职业关系。

公共管理伦理关系赖以生成的客观依据是社会的服务期望,而主观根据则是公共管理者的道德觉识。

人与人之间平等化的历史进程,是理解公共管理伦理关系生成之历史必然性的锁钥。

关键词:公共行政管理;伦理基础;公共伦理。

一、问题的提出。

长期以来,无论是西方主流的行政管理学,还是中国的行政管理学,在工具理性的指导下,存在着将公共行政管理简化为一套行政程序、管理技术、生产工艺的倾向,将公共行政管理的功能仅仅局限于执行法律和实施政策,缺乏对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价值、目的和目的的合理性的探讨与反思。

这种倾向越来越不合时宜了。

实际上,伦理道德和公共行政管理并不是格格不入的。

公共行政管理不仅是一个执行法律和实施政策的过程,而且是一个实现伦理价值的过程,它有着丰富的伦理学内涵。

二、公共管理伦理的基础及现状。

当今中国正处在以城市化为主导的'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

改革开放以来,飞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使社会出现了发展的种种不协调,如人口流动量的突增,城市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却缺乏必要的整合;传统单位制的衰微,职工对单位的归属感弱化、游离性增加,使城市管理常有失衡;政府转换职能,社会却缺少承接政府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的相应中介机构,等等。

不可否认,市场经济以不可阻挡的势头,促成着社会公共生活日益繁杂、多元,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公共伦理的“空场”。

为此,作为具有特定的价值性认同与互助性交往的共同体―――“社区”(community),从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凸现出来,成为基层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着落点”。

公共伦理是以公共理性为核心的社会精神价值取向,它直接决定着社会民众的道德走向与精神建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致使以往计划经济条件下盛行的“国家主义”精神价值取向日趋衰微,而与西方人文背景相协调的“个人主义”精神价值取向又难以在中国本土全面移植,因而,公共行政管理的伦理规范主要内容为公益至上、有害不为、慎用权力、社会责任、平等竞争、增进信任。

这些规范为公共行政管理奠定了伦理基础。

三、公共管理中的伦理关系。

公共管理中的伦理关系也是指那些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可以根据道德原则来加以判断的职业关系。

公共管理中的伦理关系具有多重向度:在整体层面上主要是指公共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伦理关系;在个体层面上主要是指公共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以及公共管理者之间的伦理关系;在整体与个体的联结处,则是指公共管理组织与公共管理者个人之间的伦理关系。

由于伦理学的考察视角是立足于个人的存在及其行为之上的,即使是考察制度及程序的合道德性时,也是从个人出发的。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伦理关系的主体主要是指生活在特定条件下和从事某类特定活动的个人。

这样一来,公共管理伦理学所考察的公共管理中的伦理关系也主要是指以公共管理者个人为核心的那些由于公共管理职责和行为所引发的伦理关系。

(二)群体间伦理关系与权力关系和法律关系的差异。

公共管理活动是以组织的形式展开的,在政府公共管理组织与社会公共管理组织之间、公共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也存在着群体性的伦理关系。

可是,这种群体间的伦理关系与权力关系和法律关系在实现方式上是不同的。

权力关系在群体间是以层级节制的方式实现的,法律关系则是通过群体间的不同职能和职责定位确立起来的。

群体间的权力关系和法律关系都会要求群体中的代表承担关系链中联结纽带的职能,但这些代表并不是作为个体的人而存在的,而是直接代表着整个群体。

所以,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在群体间就直接地是群体性的关系,并不直接地涉及作为群体成员的个人。

只有进入到群体内部,作为群体成员的个人才会成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的承担者。

公共管理中的伦理关系则恰恰相反,它首先是公共管理组织群体成员个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其次才是组织群体间的伦理关系,即使以组织群体间关系的形式存在,也只有经由个人和通过个人,才是具有现实性的关系。

这就要求在认识公共管理中组织群体间的伦理关系时,也需要以个人为基点。

可见,公共管理中的伦理关系与权力关系、法律关系有着正好相反的路线。

在作用方式上也是如此。

权力关系、法律关系的确立首先是在组织群体的层面上,但其目标是要深入到群体的内部。

也就是说,在群体的层面上,为群体的性质、职能、职责进行定位,然后进入到群体的内部,使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的职能、职责都明确化。

只有在群体和个体两个层面上都实现了职能、职责的明确化,公共管理组织才拥有了由权力关系、法律关系编织起来的合理性结构。

但是,如果公共管理组织仅仅拥有了这种合理性结构的话,那么与传统的官僚制组织结构并没有根本性的区别。

公共管理的组织结构之所以不同于传统的官僚制组织,是由于公共管理组织中的伦理关系的显性化。

伦理关系在公共管理组织中的作用路线是以个人为起点的,通过个人去实现组织成员间的积极合作和有效协调,然后上升到群体的层面。

在群体之间,也是通过个人来促进群体间的积极合作和有效协调的。

所以,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路线是从群体到个体、从集体到个人,而伦理关系的作用路线则是从个体到群体、从个人到集体。

大学生信息伦理道德教育及对策研究论文

刍议“大学生信息伦理道德教育”,是基于大学生理论层面不断丰富、现实领域不断成长的需要,也是源于时代的“信息不可或缺性”,也受信息自身意义不断解蔽,并受“伪信息”逐步呈现的影响。当下,大学生信息道德问题日益引起高校、社会等层面的关注,需要从学术层面理清“信息道德”的兴起以及大学生信息道德教育相关问题的存在背景、理论内容和反思。

信息技术不是“中立的”,不仅仅涉及“技术探索领域”,也关联到“现代道德伦理领域”,两个方面都是“后工业时代”、“信息社会”、“互联网社会”等等概念实指的客观时代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两个方面属于信息技术的“车之双轮”、“鸟之双翼”。信息技术不仅仅促生着新技术理念的产生,而且也一直与“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和“认知科学”等汇聚技术一起,被学者们认为是“可实证的道德问题的源头”,对于当下大学生而言,如何在一种“信息鸿沟”、“数据民主”的环境中寻找一种“信息平等”、“信息高尚”、“信息道德”呢?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中形成自身看待世界和处理问题、参与实践的道德方式呢?这些疑问是笔者一直思考的问题,也是贯穿本文的逻辑主线。

万维网(www)逐渐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如同詹姆斯・摩尔(jamesmoor)所言,“it已经成为无处不在的代名词”[1],在信息环境中,我们可以通过“信息编程”,实现“办公自动化”、“购物消费”、“电子游戏”、“获取新闻”等等,甚至与“我”沟通的对象也在发生着“信息化改变”,潜移默化地,互联网还影响着人类的感官体验、思维方式以及道德概念认识。比如,在“信息道德”方面,如何认识“分享”与“产权”道德问题?网络友谊真实吗?“信息道德”的全球性问题如何认知?计算机能对所谓的“道德失范”负责吗?“道德评估”如何认识?针对这些问题,国内外学者已经开始不断涉猎,比如华南理工大学的肖峰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重点项目《信息文明的哲学研究》就是试图在此领域进行体系化研究,国外的学者在此领域的投入更是十分强大,比如来自美国圣路易斯大学的詹姆斯・伯海曼(jamesbobman),澳大利亚国家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学院教授杰弗里・布伦南(geoffreybrennan),挪威卑尔根大学达格・伊拉斯姆(dagelgesem),牛津大学的卢西亚诺・弗洛里迪(lucianofloridi)等等都是信息道德研究领域的排头兵。

本文的研究基于两个理论假设,那就是“大学生现在并将来一定会生活在一个令人激动不已的技术时代”,同时,“大学生不能再依照往常的道德规范那样去生活”。大学生是信息环境下的“道德受体”(moralpatients),在当下,信息道德问题严重,比如信息伤害(information-basedharm)、数字鸿沟,远程监控问题以及游戏作弊和个人隐私问题等等。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电脑的普及,网络成为大学生信息来源的重要的途径之一。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利又有弊,在增强大学生与外界沟通和交流的同时,也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带来信息道德问题,很多大学生信息道德问题能够通过当下的政策与教育来解决,但是一些信息道德问题,如,“信息霸权”、“人际疏离”、“网络犯罪”、“情感冲突”等道德失范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些“道德中的真空问题”是大学生信息道德教育理论反思的重点所在。

信息(通信和控制)本质是“人内在生命的实质”,信息技术的每一次进步,我们都要重新审视人性和美好社会,但是,我们既要避免走上“道德教条路线”,同样,我们也不能无视大学生道德问题以及出现的教育问题。目前,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将信息技术与信息道德结合起来。

总而言之,大学生信息伦理道德教育,作为一种新兴研究领域,概念与歧义不断,并且将会伴随着问题不断增加起来,更多的人和更多的技术将会参与进来,一些概念性的理论问题可能会面临更大的挑战。作为研究者,应该尝试预期更多的伦理问题,尽可能促使高校道德学家、科学家与技术人员的无缝合作,发挥高校的智力优势。

家庭伦理关系中的审美表现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试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分析美国现代悲剧作家阿瑟・密勒的经典剧《推销员之死》中主人公威利・洛曼梦想破灭、人格分裂、家破人亡的伦理学意义,讨论发生在他身上的不可避免的伦理冲突和悲剧命运,探讨这一伦理悲剧与冲突的原因、结果和社会根源,即传统伦理道德理想(美国梦)与商业丛林法则(道德异化)的错位,指出商业化大潮给社会伦理带来的破坏和对人类生存处境造成的危害,揭示出作者对商业社会中人的精神危机的深深担忧和对人类伦理建设的深切关怀。

关键词:阿瑟・密勒《推销员之死》伦理冲突悲剧。

《推销员之死》(1949年)是美国现代悲剧作家阿瑟・密勒的经典剧作之一。剧作一经问世便创下连演742场的骄人记录,为他赢得“普利策戏剧奖”、“纽约戏剧评论家协会奖”和美国舞台艺术成就最高奖项“托尼戏剧音乐奖”等三项大奖。1983年,该剧被搬上中国舞台,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对中国话剧创作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戏剧观念、人物心理表现、舞台艺术等方面,成为中国许多著名话剧(尤其是80年代话剧)的范本。该剧以巧妙的艺术手法,揭示了剧中主人公威利・洛曼所遭受的传统伦理道德与商业丛林法则的冲突,剖析了威利梦想破灭、人格分裂、最后家破人亡的伦理学意义,由此唤起人们对商业社会的伦理道德状况和精神危机的关注与思考。

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目的“不仅在于说明作品的伦理和道德方面的特点,更在于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研究作品以及文学与社会、文学与作家、文学与读者等关系的诸多问题,其目的在于倡导文学的道德价值观念并建立其道德评价体系”(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文学批评方法新探索”20)。文学作品的伦理价值和审美价值“并非对立,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伦理价值是第一位的,审美价值是第二位的,只有建立在伦理价值基础上的文学的审美价值才有意义”(聂珍钊,“关于文学伦理学批评”118)。关于这一点,也充分体现在《推销员之死》中。阿瑟・密勒说:“在戏剧结构方面,我的目的在于创作出具有真实生活面貌的戏”(172)。剧本叙述的是推销员威利一生的悲惨遭遇。威利年轻时怀揣着美好的“美国梦”而勤勉向上,走街串巷,年老体衰时,要求在办公室工作,却被老板霍华德辞退。懊丧之下,他责怪两个儿子不务正业,一事无成。儿子反唇相讥,嘲笑他不过是个蹩脚的跑街罢了。做了一辈子推销员的威利美梦幻灭,自尊心严重受伤。为了使家庭获得一笔人寿保险费,他深夜驾车,撞车身亡。戏剧以家庭关系为焦点,直面现实生活,借助推销员之死揭示发生在普通家庭中的悲剧事实,寻找个人悲剧和家庭悲剧背后的社会根源,引发人们对商业社会中伦理道德现状的思考。

《推销员之死》深刻地反映了美国生活中的伦理悲剧。人们追求自由幸福的天性与生活中各种伦理枷锁的尖锐冲突在《推销员之死》中表现为金钱毁灭人性、毁灭良知、毁灭社会道德基础的深刻命题和“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人类生存处境的残酷,揭示了商业社会对人的异化作用以及普通人面对社会的无能为力。

《推销员之死》全面地展示了“美国梦”的辉煌与幻灭,是“美国梦”的美好与破灭过程的真实写照。所谓“美国梦”,是指美国所宣传的赖以立国的民主、平等、自由的理想,即美国宪法和独立宣言所承诺的给予所有的人以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传统意义上的“美国梦”是自由和平等的象征,聪明、勤奋与坚忍不拔是实现“美国梦”的必要条件。威利的父兄就是那种富兰克林式的英雄,他们远离城市,像早期的西部英雄一样,开疆拓土,到旷野中寻求和实现自己的梦想。父亲在悠扬的笛声中,以一种粗犷的豪情带领全家流浪,这在威利的脑海中形成了永恒的浪漫定格,兄长本更是以传奇的经历和财富证明了“美国梦”的可能。但进入后工业社会后,“美国梦”渐渐异化为商业成功的标志,为了追求在所谓竞争借口掩饰下的成功,所有的活动都转化为单纯的买卖活动,为了实现所谓的“美国梦”,人们出卖一切,满足人类生活基本需要的交易活动变成了单纯追求商业利润的竞争,人们放弃了理想追求,占有物质财富变成了成功的唯一标准。人与物、人性与金钱的冲突空前激烈,传统的伦理秩序已经失效,金钱成了衡量人类生活的尺度,社会需要的已经不是勤奋、理想、人格和尊严,而是财富的数字显示。正如奥尼尔所指出的:“我们大谈特谈美国梦,并向全世界宣扬我们的美国梦,但是就大多数人而言,这场梦难道不就是一场追求物质财富的梦吗?”(鲍恩406)。

当代美国社会中所奉行的商业伦理价值观念实际上就是丛林法则,它的典型特征是弱肉强食、惟利是图、尔虞我诈、不择手段。丛林法则视金钱为上帝,以奸诈与投机为手段,以毁灭对方和赚取最大利润为最高价值目标,不讲诚信,不讲道德。《推销员之死》反映的正是在商业大潮的滚滚洪流中美国社会生活的现实,传统伦理道德与现代社会丛林法则的冲突在威利身上得到了集中体现。从威利的失败可以看出,他的悲剧主要源于价值观念的错位和价值追求的偏执。他自幼受教于“美国梦”,羡慕父兄的勤劳致富和有尊严的人格与生活。可悲的是他选择留在高楼林立的都市实现自己的“美国梦”,虽然梦想并未真正实现,却大谈“成功经”,根本不理解“美国梦”的伦理内涵,也不了解真实的自己。他一腔热血,志向远大,希望用善良赢得财富,用好人缘换来金钱。实际上,他根本不懂得现代丛林法则的残酷,在本质上并不是一个奸诈的商人,因此他缺乏奸诈的智慧和投机本领,最后犹如羔羊误人丛林,无所适从,无路可走,最终毁灭了自己。

“文学是现实生活的反映,既然人类生活中存在各种道德伦理现象,那文学作品中就一定会存在伦理道德的问题”(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文学研究方法新探讨》87)。生活在社会伦理之中的个体,不可避免地受到伦理和道德的约束和影响。美国伦理学著名学者诺兰认为:“在任何既定的时间内,道德选择的范围都是狭窄的。多数个人可以进行的选择是有限的,他们的观念也是命定的”(19)。诺兰的这种观念也从主人公观念错位和行动的偏执上体现出来。十八九岁时,威利看到大卫・辛格曼“八十四岁还能拿起电话在三十一个州招揽买卖”(81),尤其是辛格曼的绿丝绒拖鞋和宏大的葬礼场面使他受到震动,决心做一名成功的推销员。从此,“讨他人喜欢”成为他当推销员的行动指南,也成为他教育孩子的道德纲领。为了好人缘,他背叛妻子,在最珍爱的儿子眼里,他成了罪人,背上了一副沉重的心理枷锁。他误导孩子,使他们误以为好人缘就是成功。在孩子面前,他大吹大擂自己的好人缘:“在新英格兰,我的车想在哪儿停就在哪儿停,那里的警察像保护自己的车一样保护我的车”(31)。由于他的吹嘘,在儿子眼里他是无所不能的神,他也以儿子的好人缘而感到自豪:“上帝,还记得上高中时人们是怎么围着他转吗?当他冲他们微笑时,他们的脸上都放着光”(16)。如果说“讨他人喜欢”是威利的道德教条的话,那么本就是他的精神导师。本在剧中第一次出现时有两句非常关键的话,影响着他此后的生活。第一句是“我十七岁那年闯进丛林,二十一岁闯出来,天呐,我发大财了”(48)。第二句是“永远不要和陌生人讲公平,小子。那样你可休想闯出丛林”(49)。这两句话的确是本的经验之谈,可威利重复了类似于他在辛格曼身上所犯的错误,错将成功的结果看成成功的条件。在剧中,威利的脑海中经常闪现本的第一句话,却没有出现对于一个追求商业成功的人更为重要的第二句话,正是这第二句话代表那种视金钱为上帝,为了财富不择手段的现代商业丛林法则。威利回避本“不择手段”的提醒正是他内心还保留着传统道德的底线。他曾对本说:“做生意不是什么好事,是谋杀,当然,我可不干这样的事儿”(51)。结果本成功地闯出原始丛林,而“不干这种事的”他却在寻梦的历程中倒在了钢筋水泥的丛林里。身为推销员,却不明白推销的实质。邻居查理一针见血地说:“你给老板取过名字有什么用啊?能当商品买吗?只有卖得掉的东西才是你唯一拥有的,可笑的是你这个做推销的却不懂这一点”(97)。

威利生活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他怀抱过去的价值观念,崇尚古老的教条和美德,期望用好人缘和感恩处理人际关系,幻想在美好的传统社会里做一个成功的现代商业人士。可他根本没有意识到他在本能上不愿接受残酷的丛林法则,没有看到物欲的主宰作用正以不可阻挡之势摧毁着传统的一切。物质的繁荣渐渐摧毁了给人以温情和安慰的传统观念,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了纯粹的利益关系。人们追求的是地位、金钱,而不是什么好人缘和个人魅力。这样,威利在残酷的商业竞争中自然是不堪一击,他用生命换来的抚恤金只还清了最后一笔房款,家庭纽带由此遭受前所未有的打击。他自认为“来者云集”(126)的葬礼冷冷清清,这真是对他“美国梦”的无情嘲弄。无可否认,“美国梦”有着强大的诱惑力。作为美国社会价值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它能够满足美国人富于幻想的伦理需求,填补现实社会中无法实现自我理想,获取暂时的精神慰藉和心理满足。可辛格曼作为推销员的成功能保证威利的成功吗?本的成功能保证威利也可以一夜暴富吗?为什么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的查利父子能够成功?可见,社会提供的只是成功的可能性,而成功的现实性更关乎社会给予的法则和个人的生存能力。威利虽然为其“美国梦”作了几十年的努力,却缺乏正视自我和现实的勇气与智慧,不愿意接受美国社会奉行的血淋淋的现代丛林法则的现实,而一味沉溺于自己一厢情愿编织的好人缘的白日梦中,最后毁了自己。

威利既想遵从传统的伦理道德,又不能避免冷酷的商业竞争的丛林法则,在二者的冲突中,威利的人格分裂了。他的两个儿子比夫和哈比成为他分裂人格的两极代表,前者代表着他真实的传统道德,善良、勤勉、上进和浪漫;后者代表着商业竞争的丛林法则,虚伪、自大、冷酷和无耻。而威利始终处于伦理矛盾之中:他以为曾给自己的老板取过名字,老板会顾念这份感情而给他换一份轻松的工作,但是却没料到像“吃完了橘子的橘子皮”一样被扔掉。他把“讨他人喜欢”奉为人生圭臬,但与此背离的是他从不讨家人喜欢,比如面对妻子的体贴,他常常粗暴无礼,面对比夫真诚的劝导,他认为是与自己过不去。他常吹嘘自己朋友遍天下,到头来才发现他最瞧不上眼的、最没人缘的查理才是他唯一的朋友。他声称要出人头地,对大儿子比夫向往的西部田园生活嗤之以鼻,可又时时流露出对于田园生活的留恋和期盼。他为家庭奔波一生,“无私”奉献一切,却没有一个人真正理解他。他害怕被抛弃,但又不得不接受不断为他人所抛弃的事实。如果说推销员的工作本身就是不断被顾客所接纳和抛弃的话,那么老板霍华德和比夫对他的抛弃则是对他致命的打击,前者导致他事业上的彻底失败,后者则导致他信仰上的彻底破产。

正是在“美国梦”的诱惑下,威利的人格出现分裂,即现实中的威利和梦幻中的威利。郭继德教授曾指出:“作者用的分身法(现实中的失败者和梦幻中的成功者)代表了威利思想中矛盾着的两个方面……把这兄弟俩合在一起看,其社会意义也就显而易见了”(郭继德,“阿瑟・密勒的戏剧创作”87)。威利一生都在人格分裂中生活,徘徊于过去和现在、真我和假我之间。可悲的是,威利到死都未懂得这一点,剧名《推销员之死》意味深长,辛酸而讽刺。威利的悲剧在于,他梦想成为商业社会大众所认同的角色,但是他的人格力量又导致他不能完全进入那个残酷野蛮的资本主义社会,不愿意完全接受缺乏人性的商业丛林法则。他始终在无意识中坚守真实的自我和追求虚幻的“成功”,这正是威利无限焦虑的根源,是造成威利人格分裂的原因。他就像波涛汹涌的商海中一只无法靠岸的小破船,最终船毁人亡,只能带着自己永远也实现不了的美丽梦想离开这个弱肉强食的野蛮世界。他的死是对现实社会的逃避。作者本来要用《他大脑中的内幕》的剧名作为这个戏剧的名称,其创作初衷是要再现主人公思想性格深处的矛盾,以及揭示这种矛盾来自于传统与现实的.尖锐对立,来自于以生命为代价的所谓理想追求和具体生活价值之间的背离。

威利的人格分裂导致他事业的失败、家庭的破碎和亲情的疏离,造成自己和家人的悲剧。在威利的时代,美国已成为一个完全以物质利益追求为最高价值的“金元帝国”,物化倾向严重,在资本主义社会各种价值观念压抑之下,正常的人性遭受压抑和扭曲,已经成为美国社会的普遍现象,威利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代表。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美国社会中,现代美国人也开始意识到个体存在和伦理关系的荒诞:人的价值和尊严不在于人自身,而倚赖于外界的承认和评价;人对于自我实现的追求淹没在无法定义自我的焦虑和精神分裂中。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遭遇到道德诘问的挑战,现实社会中的生存悖论已经成为人们焦虑的根源。进退两难的威利与其说生活在追逐“美国梦”的幻境里,不如说是生活在“定义自己”的焦虑中。威利是一个自尊心极强、自爱甚至自恋的人。他并非死于惊恐和畏惧,而是死于幻境的破灭,内心的焦虑煎熬,幻像的被毁,一个理想主义者和完美主义者的梦想的破灭。他的死,还带有他对清净、安宁和自尊的渴望。但是,他的死是他逃不掉的宿命。他想回到传统的道德生活中,可是社会不允许;他想接受社会现实,理性又使他不能。剧本一开始,疲惫不堪的他拖着两个巨大的、破损不堪的黑色样品箱,这两个笨重的样品箱就像他拖了半辈子的“两个儿子”,是他背在身上的十字架。这正是主人公威利的悲剧人生的象征。

在家庭生活中,威利也生活在虚幻的道德理想中。作为丈夫和父亲,他并没有真正懂得应该遵守什么样的伦理规则,不知道自己应该坚守什么样的道德信条,不知道树立什么样的榜样。威利并不真正懂得家庭对于他的伦理价值,而是把商业丛林法则带进了家庭。他不仅是一个悲剧人物,同时也是一个制造悲剧的人。威利是一个身受传统伦理道德影响的人。生活在传统道德理想中的威利想担负起好丈夫、好父亲的家庭责任,为了这个家,他任劳任怨几十年,当意识到自己正堕入失败的深渊时,他毅然决然选择了自杀,心中念叨的是大儿子会因他的死而获得两万美元的寿险抚恤金,从而走上“胜过别人五倍”的成功之路。

作为父亲,威利没有树立一个好榜样,也没有给孩子正确的教导。他只强调人缘的重要,却忽略儿子的学业和品德发展。他甚至向查理炫耀偷木材的儿子比夫有“无畏性格”。

这样的教育导致长大后的比夫有偷窃癖。与此同时,他把自己的不切实际的梦想灌输给儿子,让他们相信自己高人一等,将来肯定能在生意场上出人头地,即使在学校功课没有查理的儿子好也没关系。他想将儿子塑造成他所期望的人,一旦与愿望相反,便愤然不已,从未试着去理解儿子,也从未思考是什么原因导致儿子的失败。

虽然威利想做一个好父亲,当发现比夫还爱他时,毅然赴死,为了儿子的“成功”将自己摆上祭坛。但这仍然是一种讽刺,揭示的是威利到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失败,儿子为什么与他格格不入。这是他做父亲的失败。最后,经历过一次次痛苦的比夫终于觉醒了,他勇敢面对真实的自己,尽管他所发现的自我与父亲对他的期望南辕北辙,但他还是决心走一条回归自我的路。“比夫”这个词汇的原意是“惊讶,大吃一惊”。对于比夫来说,远离他厌恶的充满铜臭味的城市,走进他渴望的自然和自由生活,谁能说在他的新生活中不会惊喜连连呢?至于下决心要为父亲实现“成功”梦的小儿子哈皮(happy原意为“快乐”),在接受父亲失败的教训后,他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之战中,可能会成为另一个威利,也可能会成为又一个惟利是图的霍华德,但他不大可能成为既成功又有人缘的辛格曼(singieman原意为“唯一的人”)。正如名字所表明的那样,辛格曼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骄子,是记忆中美好的回忆。哈皮会象他的名字所预示的那样幸福快乐吗?我们无从知晓,但我们知道的是,他父亲的悲剧就是源于不了解自己内心的真正需要,不懂得什么可以给他带来快乐和成就,相反,他却一味追求社会所认同的辉煌人生。而这种伦理价值的追求是不会为他带来真正的幸福的。

作为丈夫,威利不仅在肉体上背叛了妻子,精神上与妻子也无真正的交流。他只是在物质上尽量满足妻子的需要,而从不考虑妻子的精神需求。商务上的事,他不屑与妻子交谈,即使告诉妻子的也只是他所编织的白日梦。他在明知自己无力维持家庭生计时,宁愿一再向查里借钱也不愿向妻子承认失败。对他而言,家庭不是心灵休憩的港湾,而是自己的另一个实验场。在威利的世界里,一切都是以他的商业价值观为中心,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他的粗暴让一旁的比夫实在受不了,父子矛盾再次爆发。而妻子自始至终不能理解他的行为:“我不明白,你到底为什么要这样?……我想找原因。我找啊、找啊,可我还是不明白……(139)可见她并不理解丈夫,某种程度上,她也是将丈夫推向悲剧深渊的力量之一。她从未劝阻过丈夫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当丈夫想跟本一起去阿拉斯加时,她生气地说:“你在这儿的人缘这么好,有朝一日你就能当上公司的合伙人”(85)。她甚至比丈夫更相信那个虚无缥缈的“成功梦”,夫妻二人都没有真正理解“美国梦”的虚幻本质。生活中,家庭的伦理已经变质,联络的纽带只是一种需求关系,相互的交流只是相互的欺骗,正如比夫悲叹的那样:“这个家里讲真话不超过十分钟!”(109)。

综观威利的一生,他的伦理价值观念严重错位,人格严重分裂,生活在“伦理混乱(聂珍钊,“《老人与海》与丛林法则”89)之中。他是“美国梦”的追随者,商业丛林法则的受害者。他一生都在追寻“美国梦”,正是这个外表绚丽的梦幻,把威利带进了悲剧中,而且到死也没有清醒过。

正如密勒所说:“对于威利来说,只有等级、权力、胜利感……才是真实的――城市屋顶夺目的光彩反射在天空,他却以为是真正的星星”(84)。人生最终的目的是什么?最合人道的生活是什么?密勒确信,这不仅是他一个人的困惑,也是带有普通意义的问题:“我认为,不仅在美国,而且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着一个迷失方向的问题,人们对未来茫然无知”(郭继德,“访阿瑟・密勒”40)。威利想通过自己的勤恳努力成为一个使家庭富裕、讨人喜欢的丈夫和父亲,但是,由于不能面对真实的自我,无法应对残酷的现实,他的一生最终被“美国梦”毁灭了。不过,威利的死并非毫无价值,他的死结束了他人格分裂的痛苦,并最终使他的儿子经历了一次脱胎换骨的转变。

戏剧“必须去探索人存在的本质,找出他的需要是什么,以使这些需要在社会中受到重视,得到满足”(密勒123)。密勒塑造的威利之所以引起共鸣,是因为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他的影子,他的孤独、寂寞、无奈、绝望、年老体衰和永无休止的道德困境。密勒将现代与传统融于一炉,将传统伦理题材与现代创作技巧完美地结合,使观众在感触传统的同时也体验到现代人价值失落、道德意义无处诉求的生存困境和伦理冲突。他对伦理道德问题的追索,对社会生活危机的刻画,深刻揭示了商业化给社会伦理带来的破坏和对人类生存处境造成的危害,表达了作者对商业社会中人的精神危机的深深担忧和对伦理建设的深切关怀。

浅谈道德关系重建的重要取径论文

论文摘要:传统的职前教师教育难以使职前教师的教育素养得到充分发展。本文对模拟教学的目标、内容、过程和效果等进行了探讨。实践证明,模拟幼儿园教学是职前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传统的职前教师教育中,职前教师的教学实践知识、教学技能和教学态度等教育素养的发展受到了很大制约。“传统教师教育可以培养出‘纸上谈兵’的教师,他们可以把书本上的新理论讲得头头是道,但在实践中却不知所措。”“长期以来,不管师资的职前培养采用何种模式,是定向式还是非定向式,毕业生都很难避免带有一些共同的缺陷,即缺少实际的教学经验而使工作适应期延长。”

舒尔曼教授认为:“强调从实践中学习,允许职前教师参加从观察到有限的参与直至最后全权负责管理的全过程,能促使职前教师学会实际的、有判断力的、智力性的工作。”为了更好地促进职前幼儿教师教学实践知识、教学技能和教学态度等教育素养的发展,我们在((学前儿童健康教育》等教法课中,对模拟幼儿园教学(以下简称“模拟教学”)这一职前幼儿教师的教学实践活动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一、模拟教学的探索与实践。

模拟教学是指职前幼儿教师模拟幼儿园教师教和幼儿学的教学实践活动。它主要在职前幼儿教师的五门教法课中进行,每个班模拟教学的时间约为so课时。

模拟教学借鉴了微格教学的理论和方法,重视教学反馈、反思和合作,重视现代教学技术的运用。一般说来,微格教学强调导人、讲解和提问等单项教学技能的训练,对教学时间、设备和场地等要求较高。而模拟教学则是多种教学技能的综合训练,是教学实践知识、教学技能和教学态度等的综合训练。与微格教学相比,模拟教学具有综合性和灵活性,可以在较短时间内促进职前幼儿教师多种教育素养的发展,更符合职前幼儿教师培养的实际情况。

(一)教学目标。

模拟教学的目标是促进职前幼儿教师在教学实践知识、教学技能和教学态度等方面得到初步发展。

(二)教学内容。

模拟教学内容涵盖学前儿童的健康、语言、科学、社会和艺术五大领域,职前幼儿教师可以选择其中一个领域的内容,也可以选择两个以上领域的整合内容。

(三)教学过程。

经过教育理论阶段的学习,职前幼儿教师掌握了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在此基础上开展模拟教学活动。模拟教学包括以下五个环节:。

1、观摩。

观摩是职前幼儿教师对幼儿园教师教和幼儿学的观察或学习。通过观摩,职前幼儿教师可以积累教学经验,能够加深对幼儿的理解和认识。观摩包括在幼儿园教学现场观摩、借助优秀教师的课堂实录进行观摩两种方式。观摩之后,我们一起对这些课进行了评议。教学观摩开阔了职前幼儿教师的视野,为她们扮演好教师与幼儿的角色提供了示范和样板。

2、备课。

职前幼儿教师的备课主要是设计教案和制作教具,主要目的是锻炼教学设计和教具制作技能。备课时,职前幼儿教师要全面了解“幼儿”的情况,认真分析教学内容,确定教学方法,并制定完整、具体的教学活动方案。根据教学需要,职前幼儿教师往往要准备一些教具,以帮助“幼儿”理解、掌握教学内容,增加教学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在这一环节中,教法课老师的主要任务是指导职前幼儿教师设计出较为科学、合理的活动方案,并制作出合适的教具。

3上课。

上课是模拟教学的中心环节。一个职前幼儿教师扮演教师角色,登上讲台授课,其他职前幼儿教师则扮演幼儿角色。上课期间,“教师”要扮演好教师角色,努力促进“幼儿”在知识、技能、态度和习惯等方面的发展。“幼儿”则要扮演幼儿角色,要思想幼儿的思想,体验幼儿的体验,按幼)l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参与教学活动。同时,“幼儿”也是教学活动的观摩者,要注意观察、分析和借鉴“教师”的教学经验。一般说来,每个职前幼儿教师有1-3次上课机会,每次上课时间一般为15-30分钟。

教法课老师要注意观察“教师”和“幼儿”的表现,并做好记录,为教学评议做好准备。

4评议。

评议的内容是“教师”的教和“幼儿”的学,其中,“教师”的教是评议重点。评议时,一方面要肯定“教师”教学中的优点和长处,以培养其教学自信心和积极态度;另一方面,要针对其教学中的缺点和不足,指明改进教学的策略。

5反思。

反思是职前幼儿教师对自身教学观念和行为的思考。美国心理学家波斯纳认为:“没有反思的经验是狭隘的经验,至多只能成为肤浅的知识。如果教师仅满足于获得的经验而不对经验进行深人的思考,那么他的教学水平的发展将大受限制,甚至有所滑坡。”他认为,教师的成长二经验十反思。的.确,通过反思,教师可以确认、坚持和推广正确的教学思想与行为,可以纠正错误的思想和行为,使教学活动更加科学、合理。

我们非常重视职前幼儿教师的教学反思。每一位“教师”上课后要及时回顾、分析自己的教学观念和行为,并写出教学后记。我们把每一位“教师”上课过程用摄像机拍摄下来,通过看录像,职前幼儿教师可以更好地反思教学。

二、模拟教学的效果。

职前幼儿教师普遍认为,模拟教学比传统教法课教学的收获更大:她们的教学实践知识得到了丰富,教学设计、应变、组织、表达和评价等技能得到了提高,反思、合作的意识和积极的教学态度得到了增强或发展,加深了对学前儿童的理解与认识。张斐在教学后记中写道:“这节课,我感到很有收获。这样的机会对我来讲是一种挑战、一种锻炼和一种跨越……通过这一节课,我感到了作为老师的苦与乐。即将成为教师的我们,要有一颗爱心、一种耐心、一种信心,要做合格的、小朋友喜欢的幼儿教师!”对在职幼儿教师的调查表明,人职前的模拟教学有助于她们尽快进人教师角色,对她们现在的幼教工作很有帮助。

三年的教学实践证明,模拟教学是联系教学理论和实践的纽带,能够促进职前幼儿教师教学实践知识、教学技能和教学态度等多种教育素养的发展,是促进职前,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

浅析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内容论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论述了关于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问题。当代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承担公民道德建设的重任义不容辞。我们应结合时代发展要求,创新传统伦理道德在新时期大学生道德建设中的内涵,充分认识传统伦理道德对大学生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并将其引入大学生道德建设的过程中,切实加强大学生道德建设工作的实效性。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结构的调整、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变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断冲击着大学生们的思想,道德失范现象频繁发生。

“仁爱孝悌”、“谦和好礼”、“诚信知报”、“精忠报国”、“克己奉公”、“修己慎独”、“见利思义”、“勤俭廉正”、“笃实宽厚”、“勇毅力行”等优秀的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在当今大学生中日渐式微。很多学生“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内涵不了解,对传统伦理道德的意识和感悟较浅,对传统伦理道德的价值认识不足”。认为传统伦理道德是过时的,不适合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由此造成的后果是,目前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着个人功利主义思想严重、诚信缺失、缺乏责任感、好逸恶劳等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道德认知和道德实践脱节,当代大学生群体中还存在一些道德失范的行为,比如:不尊敬师长、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自制能力差等等,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比如:马加爵事件、北大学生硫酸泼熊、药家鑫事件、复旦大学投毒事件等悲剧不绝于耳,令人叹息。大学生的道德建设也因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这种践行不足最终会导致社会范围内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认同危机,最终不利于和谐校园和和谐社会的建成。

“目前高校的德育课程存在严重的结构性缺失,政治性的内容所占比例过重,传统伦理道德内容没有占到一席之地。学校基本上没有建立起传统伦理道德教育平台,没有找到大学生道德建设与传统伦理道德的契合点”。虽然一些高校举办过有关传统伦理道德方面的论坛、讲座,但一般都是专业性较强的学术报告,不具有教育性和普及性。

“马克思・韦伯认为现代道德与传统道德之间具有连续性、同一性的关系”。传统伦理道德在现代社会中依然具有适应性与教育意义,并且这种传承性依然可以并有必要在大学生道德建设过程中加以延续。

(一)知识目标方面。

引入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的精髓,使学生了解关于立志、修身、勉学、处事、治家等方面的经典章句,了解所蕴含的人生观、价值观。中国传统伦理道德重视人文精神和文化教养的特点对今天市场经济发展之下的大学生道德建设,具有十分深刻的启发意义。“这些思想和传统美德,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时代精神,成为大学生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成为个人道德修养的标尺,使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和规范着大学生的行为举止”。

(二)能力目标方面。

通过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学习,培养大学生自省能力,自我判断能力,具备判断是非和初步的人生规划能力,在个人生活和家庭生活中,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通过所学所悟,增加服务社会的能力。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有利于大学生个人行为的规范和自律,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序、进步和发展。

(三)情感、价值目标方面。

通过学习教育,使大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对家庭、他人、社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道德建设过程中,汲取传统伦理道德可用之精华,教会学生们做人处世的道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三国志・蜀书・先主传》)”。

如何借助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的道德建设的具体工作是目前迫切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需要从教育手段和教育环境两方面入手,寻找工作的着力点,提升道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一)教育手段方面。

在教育内容上重点加强诚信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和感恩教育。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使其养成真诚做人、认真做事的习惯。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关于民族精神的表述不胜枚举。吸收传统伦理道德中关于感恩精神的表达,加强大学生的感恩教育,感恩自然、感恩长辈、感恩社会。以课程为载体,以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精髓为依托,对大学生进行道德规范教育。

2、积极开展社会教育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高校必须重视大学生传统伦理道德实践活动的开展。拓宽渠道和平台,丰富实践内容和形式,建立多样的教育实践基地。把说服教育与实践教育结合起来,变宣传教育为灵活多样的体验教育,显性课程教育与隐性课程影响配合,让学生在实践中接受新知,坚持知识、情感、行为的有机统一。

3、充分运用网络等现代道德教育手段。

网络在大学生当中已相当普及,可以把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内容做成网页、网站,利用动漫、视频、电视台、学校刊物等传媒手段加大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宣传力度,使课堂教育转变成自我教育,使强制教育转变成自我约束。无形当中使道德教育的场所无所不在,增加了受教育的机率,丰富了教育的内容,提高了教育的实效性。

(二)教育环境方面。

1、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伦理文化。

学校作为育人场所,要积极营造一个弘扬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校园环境。以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为载体,把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渗透到学校的建筑、教学设施和各种人文景观当中,让大学生们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学习、生活,在耳濡目染之中时时接受教育。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教育机制。

学校领导要关心、重视大学生道德建设,学校各部门要齐心合力开展工作,为大学生道德建设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和保障。鼓励对不道德行为进行斗争,促进针对违反学术道德、学术伦理的惩治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让大学生更加理性的对待学习生活中出现的不道德行为。

四、结语。

罗国杰先生说过:“一旦一个民族抛弃或失去了自己的民族传统,或者被别的民族的文化所征服,那么这个民族的生存也就岌岌可危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对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无启发。继承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是提高大学生道德素质的重要一环,从而使他们自觉按照党的报告中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与时俱进,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刘婉楠,刘晚霞。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与思想政治教育[j]。科技信息,2011(29)。

[3]任锦香,张三继。从传统伦理道德中汲取营养强化高校德育[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

[4]罗国杰。我们应当怎样对待传统[j]。道德与文明,1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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