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实施方案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大家的共识和配合。如果你需要一份实施方案的参考,以下范文可能会给你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路。
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切实提高民政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核心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认真落实民政各项惠民政策,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民政领域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确保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推进开福区养老事业发展,完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奖补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产业,对来开办养老服务业的单位及个人,明确专人负责,公开办事指南,精简办事流程,全力推进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努力构建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新格局。推进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网络化管理,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和行政审批表格全部在网站进行公开,增加信息透明力度。注重党建牵引,拓宽党组织的覆盖面,健康发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对社会组织干扰市场行为的坚决查办。
(三)精准落实民政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特困供养等民政保障政策,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全社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积极保障。
三、
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政部门担负着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职责,是党和政府的重要窗口,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优化营商环境民政部门责无旁贷。市民政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严禁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搞形式主义、推脱责任、不兑现承诺。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对照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表,逐项进行分解,扎实推进落实。每项工作要落实到具体岗位,每个事项要明确办理流程、完成时限,确保实现“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打造好“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品牌。要强化监督问责,对于不按时落实工作任务和影响营商环境的科室和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民政惠民利民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要掌握舆情导向,全程动态跟进,自觉及时地回应服务对象的关注,树立民政机关贴心为民的良好形象。要全方位。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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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0〕34号)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与促进“六稳”工作、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相结合,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线,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10+5”行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落地率达到70%以上,争取一批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获得省市级层面认可,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力争进入全省前50名,全市中上位次。
1.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按照省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镇政府、相关部门、产业创新园区管委会配合,7月底前完成)。
2.加强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培训。县司法局要开展送《条例》下乡镇、进园区、入企业活动,宣传解读活动不少于12次。县发改科技局要面向全县开展贯彻落实《条例》培训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县有关部门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等系列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要提高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及时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3.健全营商环境工作制度。制定出台《绥德县营商环境专项调研和督查制度》,将调研和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涉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令进行限期整改,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可预期性和获得感。(县发改科技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
(二)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
4.围绕目标导向扎实开展工作。按照“狠抓重点、补短强弱、全面提升”的推进工作思路,围绕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在全省前50名、全市中上等位次的目标,对标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夯实各牵头部门营商环境评价一级、二级指标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5.通过复制先进经验带动工作创新。按照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36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在绥复制推广工作。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选择1-2个典型地区开展考察学习,提高复制推广的实践能力。对标中央和我省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标准,“八办四组”牵头单位分别培育1项获得市级以上层面认可的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确保4月底前集中报送拟培育的亮点事项、按季推进的任务目标和成效等信息,力争年底前完成培育1项获得省级层面认可的亮点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按时间节点完成)。
6.发挥强化考核指标协调调度作用。按照县级对标省级标准的模式,要求“八办四组”及相关单位每月至少与上级部门对接汇报一次,及时掌握指标进度和存在问题。各指标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内部研讨会,盘点指标完成情况,完善细化工作措施。营商办不定期对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调度点评、督查通报和考核排名,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完成)。
(三)着力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
7.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60号)、《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榆办字〔2019〕93号)和《绥德县推进简政放权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德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放管服改革办发〔2019〕2号)文件要求,根据事项对应、上下协同的原则,对办理条件相对简单的事项要尽快全面移交;审慎推进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尤其带有制约性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事项的划转工作。健全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审管协同推进。(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8.大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出台我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9.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年底前全面实现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0.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公布县级层面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巩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成果,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县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完成)。
1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0年版)和省市统一部署,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推动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县行政审批局、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2.狠抓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积极配合推动县级平台与中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以使用需求为导向,4月底前配合市上打通市县数据壁垒,完成事项梳理录入;9月底前配合市上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可办,不少于200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13.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按照市上统一制定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市县同步开展的原则,制定出台单部门、跨部门事项各不少于20项的目录清单、办事指南,7月底前全面实施。(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7月底前完成)。
14.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配合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对接联通工作。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5.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作。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等行为,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保障政务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安全,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供大数据支撑。(县发改科技局和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6.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方便群众、集约整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服务大厅既有场地和设施,将残疾证申领、流动人口婚育等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老人优待证等事项延伸到社区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密集的服务网点、终端或通道。6月底前,县行政审批局要编制完成社区办理事项参考目录(原则上社区办理事项不少于5项),并至少确定试点社区1个,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项授权、确定办理人员、再造办理流程等保障工作。(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按职责负责,9月底前完成)。
17.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按照“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的思路,灵活采取网上评价、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充分倾听企业和群众意见,改进政务服务质量。县行政审批局要制定出台全县“好差评”工作方案,明确“好评”激励机制和“差评”纠偏整改时限、成效要求,完善“好差评”软硬件建设。严格按市上要求推行“好差评”工作,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按职责负责,9月底前完成)。
(四)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18.创新企业开办(注销)服务。全县企业开办实现3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6月底前实现全县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按照中省市部署,探索开展企业电子印章生成和应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9.进一步优化企业水电气服务。深化“互联网+”服务,持续提高水电气供应的可靠性和费用的透明度指数。进一步优化报装流程,所有涉及报装的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推行线上“不见面”、线下“最多跑一次”服务;全面取消线下报装“申请书”,水气报装材料压缩至3件以内。全面推行小微企业电力接入“三零”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用户报装容量,试点区域提升至160kva;小微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低压项目、高压项目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和20个工作日以内;其他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分别压缩在35个工作日以内和50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中心城区和县城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分别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和10个工作日以内。(县发改科技局、城市管理局牵头,交通局、公安局、电力局配合,9月底前完成)。
20.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模式,推行“个人土地出让价款补缴”纳入一窗受理;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登记业务一周办结率提高到90%。(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9月底前完成)。
21.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质量。完善和推广“易信贷”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单户授信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积极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高于1.5%。持续优化企业信贷办理时限,在2019年的基础上再压缩8%以上。全力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力争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探索建立“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人行绥德支行配合,持续推进)。
22.大力推进纳税便利化。压缩办税时限,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3小时以内,出口退税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贯彻落实个税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县税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6月底前完成)。
23.稳步提升跨境贸易服务。制定出台《绥德县促进外贸进出口奖励补贴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业进出口产品,稳步培育进出口企业,协调服务企业办理进出口产品相关手续。(县工贸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年底前完成)。
24.抓好企业运行降成本工作。全面落实、用足用好中央和我省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政策,重点抓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等方面工作;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对存在分歧的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县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25.持续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在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和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26.提升投资便利化服务。制定投资便利化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并实时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拜访、对接工作动态信息库,将投资便利化考核评价统一纳入营商环境平台管理,开展招商引资服务质量评价;及时向来绥投资企业提供煤价、水价、电价、气价等市场要素信息;随时掌握外来企业投资动态和遇到的问题,及时解答企业疑惑,缩短招商引资洽谈落地时间。(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27.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督导服务。着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推行“一个企业(项目)、一个工作组、一套督导服务措施”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着力解决企业经营、项目落地中的难题。(县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方式融合,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和“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建立联合抽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统一编制工作细则和指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年底前完成)。
29.打造阳光透明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意见的通知》(榆政函〔2019〕13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绥德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部门现场监督、资格预审线上运行,实现目录内公共资源进入中心交易,并试行分类统一的评标办法。强化监督管理,开通交易大厅线上、线下质疑投诉受理窗口,投诉举报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根据《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作要求,规范上线运行招投标领域中介机构服务管理;组织开展不少于8次招投标领域全过程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30.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底前实现信用平台与联合奖惩系统部署应用全覆盖;强化信用基础建设,完成个人信用数据专题库建设和“信用榆林”app2.0版升级工作;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领域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形成“逢办必查”长效机制。全面推广运用“桃花分”,大力推进“信易+”惠民便企工作,树立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加强诚信宣传,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5场次信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年底前完成)。
31.夯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制定本部门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年底前实现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目标。
32.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33.加强督查调度。县发改科技局要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按月调度分析、季末总结评比,将考评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要按季度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对确定的典型问题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围绕国家对东北地区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在全省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到2019年底,推动省局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迈入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办事最畅、效率最高的省份行列。
二、主要任务。
1.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与国家“网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平台建设。(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法规处牵头,行政审批办、科技处配合。)。
2.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现有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30%,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综合和规划财务处牵头,药品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行政审批办配合)。
3.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1)彻底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影响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优惠政策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3)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进规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研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为重塑营商新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省局法规处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2)深入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审批取消,能简化的证明简化,能压缩的环节压缩,确保权力放到离群众和企业办事最近的地方。拿出简政放权新目录、新清单、新举措,各部门要面对面、一对一梳理可放的权力,研究监管办法和服务规范。(2)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抓紧梳理审核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上下一致、层层打通,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实现“权责清单之外无审批、政务事项库之外无政务”。(3)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审批服务向一线充分授权,对部门内部交叉审核、多次审定、层层签批盖章等繁文缛节,一律压缩减少,积极推进“容缺受理”,把优秀人才放在审批环节,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行政审批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1)统筹推进监管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药监”建设,实现“两品一械”监管数据归集,推动监管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2)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上尽上,保质保量,经得起群众检验,实现便民、惠企、优政。(3)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扩大信用主体评价监管覆盖面,探索对“两品一械”市场主体及主要负责人监管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联合惩戒。(科技处、督查指导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全方位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围绕修复提升投资信心,重塑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正常交往。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进基层调研等形式,进一步贴近服务企业。(2)配合实施好“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正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1)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依据《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置故意捏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纪律法律追究、毁坏人格名誉、影响提拔任用等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3)强化政治引领,鼓励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应情况,积极参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4)加大对各类所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正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人事处、机关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省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问效。进一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的明察暗访,加大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力度,确保各部门承担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到位。
(三)抓好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省局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等渠道载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各类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信息,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近日,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督查室主任魏xx行六人来高新区督导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新区工委副书记程光磊,工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杨新国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督导调研。
会上,市督导调研组认真听取了高新区近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全市营商环境考核工作征求了意见建议。市督导调研组充分肯定了高新区前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出近年来高新区持续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走在全市前列,激发了市场活力。在科学规范审批事项管理方面,高新区及时承接落实上级取消及下放审批事项,调整优化区级行政权力清单,搭建审批中介服务平台,清理规范涉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在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高新区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加强行政服务大厅软硬件建设,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规范行政审批收费管理。
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副组长、工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杨新国表示,高新区工委、管委会会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将继续落实工委、管委会领导挂包责任制,牵头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他代表高新区工委,建议市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三最"城市领导小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科学调整考核排名方法,进一步明确考核要求和排名原则,及时将得分、排名情况反馈高新区各责任部门,便于做到查缺补漏,及时改进工作。同时希望市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通过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区县相关部门下放审批业务的指导,使审批人员科学高效行使审批权,提升区县审批监管水平,市级主管部门应加快融合各部门专网进度,实现行政审批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提高审批效能。
下一步,高新区将以此次督导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三最"城市建设,通过细化工作方案,超前计划,早谋划早开展,做到重点事项提前预备,预备工作重点明确,确保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
为深入贯彻《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公平高效的最优营商环境,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1+6”文件中提出的“把街道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转变为优化公共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环境”的精神,按照区政府“打造办事流程最简,监管成效最实,服务群众最优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示范区”的具体要求,结合衡复风貌区地域特点,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挖掘服务潜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街道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成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深化党建引领,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整合各类资源,汇聚各方力量,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一流标准,从解决企业最为关心、反映最为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入手,疏通制度瓶颈,破除隐性障碍,打造更加清新温情、公平高效的创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三)坚持服务为本。把企业满意与否作为衡量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标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效能,全方位对接企业需求,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挥街道属地综合管理优势,统筹协调功能区公司、属地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力量资源,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形成服务企业的强大合力,增强属地营商环境的吸引力与竞争力,让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
三、主要措施。
1、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董伟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魏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颖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俊湖南路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兰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区专项办主任张羽兼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
2、建立专员走访服务制度。加强与辖区企业单位的日常联系,主动上门倾听企业需求,落实服务政策,实现“企有所呼,我有所应”。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专员服务制,定期走访交流,时刻关注企业运行动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做到一家企业、一名专员、一套方案、一管到底,以优质的服务做好安商、留商工作。
3、设立营商环境服务热线。畅通营商环境投诉建议渠道,把街道网格中心“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客服热线,让企业“投诉有门、有求必应”,形成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常态长效机制。
(二)搭建政企沟通平台。
4、建立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与功能区公司对接,对辖区内企业的规模、性质、业务范围等实际情况进行梳理分类,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的形式,将企业与工商、税务、公安、劳动人事等政府部门紧密联系起来,实时互动交流,保证政企之间信息共享、沟通顺畅。
5、发挥楼宇物业桥梁作用。充分发挥楼宇物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政府与企业双向沟通机制,通过楼宇物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信息与诉求、及时宣扬政府服务政策,并引导楼宇企业与员工参与社区建设治理,实现共建共享共赢,提升企业的区域认同感。
6、成立湖南街道企业家俱乐部。依托商会成立湖南街道企业家俱乐部,以楼宇企业沙龙、座谈会、培训等形式,为企业搭建互动交流的平台,促进辖区企业凝心聚力,互通互助,打造共赢局面,形成共享经济,实现“以商养商、以商引商”。
7、加强非属地企业调研沟通。对不注册在湖南街道、但在辖区办公的优质企业实施重点关注,加强调研与沟通,深入了解企业内在需求和发展规划,及时跟进针对性服务,取得企业信任,消除企业顾虑,尽可能引导非属企业落地辖区。
(三)优化服务企业功能。
8、编制企业服务折页。针对企业发展需求,整合各级各行业服务资源信息,编制企业服务折页,涵盖从企业注册登记、纳税融资、上市(并购)到注销退出整个流程的服务信息,企业一册在手,就能实时享受便利快捷的政策资源服务。
9、扩展楼宇白领服务网点。借鉴世纪商贸梧桐space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扩展党建进楼宇工作,在重点楼宇因地制宜设立群团组织和白领综合服务点,将社区医疗、文体、学校、工青妇等公共服务资源更多的引入楼宇,服务企业职工,让企业在社区中找到归属感,实现企业社区融合发展。
10、实施涉企审批全程代办。加强与区产促中心、衡复公司、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对接联动,建立涉企行政审批无偿代办工作机制,主动为企业全程提供接洽、联系、申请、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店小二”服务。
11、落实政府服务窗口“全市通办”。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居民区服务站点的三级联动,将社会保障等161项政府服务事项纳入“全市通办”,同时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行政效能,把便民服务大厅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形象的前沿阵地和重要窗口。并持续推进“全市通办”项目进楼宇工作,打造“楼宇中”的政务服务,使白领办事更便捷。
(四)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12、开展精细化市容环境治理。按照城市治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结合衡复风貌保护区特点,做好街区商业业态调整,推进小区“美丽家园”建设,开展社区市容环境整治,打造优质宜居的社区公共环境和高品质的营商“硬”环境。
13、营造湖南特色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湖南街道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为企业搭建文化艺术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午间音乐会”等文化服务活动,满足企业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彰显属地文化品位和文化软实力,增强对优质企业的吸引力。
14、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致力于打造诚信守法经营、企业有序竞争的公平市场环境,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行为,坚决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扰企业经营问题,不断强化社会治安和风险防控,为企业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会环境,解除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相关保障。
(一)配优队伍。将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调整为优化营商环境,在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强专项办工作力量,将区域化党建、工会、协税、统计工作人员与专项办融为一体,协同配合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立例会制度,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沟通企业服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于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协同区商务委、衡复公司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席会商,及时高效解决问题。
(三)加强评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为街道目标管理的重点考核内容,细化工作任务,定期评估,不断完善改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展开、顺利推进。
附件:湖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名单附件:
为进一步提升街道服务企业成效,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根据徐汇区统一部署和《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徐商务﹝2018﹞13号)文件要求,成立湖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董伟湖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缨湖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副组长:魏兰湖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颖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俊湖南路派出所所长。
组员:姜斌上海衡复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范波徐汇区税务局第五分所所长。
钱继敏湖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莲海湖南街道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所长。
张勇湖南街道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所负责人。
张雷湖南街道城管中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俞晓洁衡复物业公司董事长。
刘德佳日盛环卫公司湖南作业队副队长俞群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玉文湖南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胡秀芳湖南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刘烨湖南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主任。
刘宁路湖南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兰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区专项办主任张羽兼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
以上成员如遇职务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自然递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宿发【##】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构建管理体系,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房庆忠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素青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处室、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宋德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2、明确工作职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接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并做好全局范围内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査、问责等日常事务工作。
-1-。
3、强化监督检查。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与市软建办、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加强联动与配合,广泛收集并协同处理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
4、注重意见反馈。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反馈到相关处室、单位、分局,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
5、优化企业服务。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定期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主动与挂钩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困难与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实行“审批信息共享推送制度”,定期为宿迁市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提供规划审批信息共享推送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6、强化效能提升。实行“窗口受理、网络传输、限时办结、全程监控”的网上业务审批管理,缩短审批时限。对中心城市重大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引资项目等工期紧、任务重的重大项目,从规划选址、方案论证到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保证重大项目高效推进。
7、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三重一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查、公示等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维护规划管理的公平公正。
四、强化工作规范,改进营商工作方式方法。
8、倡导马上就办。积极倡导“定了干、马上办、办到底”的服务作风,努力塑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凡是已确定的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必须坚定不移主动服务、坚持不懈跟踪到底,切实增强营商工作行动力和执行力。
9、强化工作规范。局监察室要对市软建办转办、交办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办理及反馈时限原则在1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30日。要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线索收集、立项交办、过程监管、调査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规范,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制度追责的运行体系。
10、落实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三服务三促进”工作,并作为年终对部门、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建设的人和事,根据情节轻重,釆取诫勉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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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大会精神,立足工业强市建设主体责任部门定位,率先打造“三最”机关,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最大限度简政放权、提速增效,对市经信委机关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在全省市级经信部门率先实现“零审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措施。
将市经信委原行使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即3项行政许可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
(一)取消事项。
取消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1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下放区县事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属地原则,全部由区县经信部门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六大高耗能”行业和直燃煤项目不超过5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4-。
2、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采取委托方式交由区县经信部门代为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3、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转为其他方式管理,市级权限全部下放区县,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落实承接主体。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办理工作,承接受理本区域内相关审批事项,制定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办理审批业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审批责任。
(二)做好上下衔接。委经济运行处、节能办、技术改造科、行政许可科负责建立完善审批信息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下放(委托)事项的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县经信部门按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文件和数据的上报工作。对确需市级审批或转报国家、省审批的事项,市经信委按照“区县审定,市经信委无条件审批或转报”的原则即时办理。
-5-。
务指导和培训,并制定取消、下放、委托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审批服务出现断档、脱节现象,确保承接和下放工作落实到位。
(四)完善下放(委托)手续。委行政许可科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并做好行政审批大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撤销工作。节能办负责修改市政府办公厅《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中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指导服务。市经信委主要领导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推进落实工作。市经信委相关业务科室要做好区县承接审批事项的业务指导,在人员培训、专家聘请等方面提供周密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做好承接落实。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承接方案,单位主要领导要靠上抓好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查找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好对上沟通。要加强对企政策宣传,为企业办理审批事项提供靠前服务。
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审批服务链,方便办事企业。要积极参与推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主审代办、一费制等相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部门内部积极探索推动节能审查与技改项目核准的联合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
(四)加强制度约束。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三最”城市部署要求,在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全面推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首席代表制、并联审批制等审批业务制度和服务评价、窗口管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及时修改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更多。
-7-。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优化我县营商环境,20xx年10月26日县优化营商专班工作人员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对2022年9月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涉及单位进行重点督查,查找扣分原因并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县市场监管局对于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良好,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完善细化行业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方案。
专班工作人员在督查过程中表示,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强化担当、提升站位,按照州委、县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对照此次督查通报中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细化措施、明确进度,持之以恒抓好整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营委发〔2017〕3号)精神,现制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庸懒散慢乱突出问题,纵深推进一批放管服改革任务,精准帮扶一批重点企业项目,严厉惩戒一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高效解决一批司法不公问题,监督规范一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梳理落实一批政策欠账,扎实开展一批金融服务活动,清理盘活一批闲置土地资源,为建设国内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内容。
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三)开展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实行重点企业项目包扶责任制,市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采取座谈、走访、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销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项困难、问题。
(四)开展治乱减负专项行动。集中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一批违规收费行为,彻底清除各个行政环节的利益输送,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五)开展司法公正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权大于法、钱大于法、情大于法的现象,公平高效解决司法不公问题。(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开展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集中梳理落实现已承诺的招商项目政策以及现已签订的招商项目合同,一对一、点对点,逐条、逐项清理政策欠账以及合同中未履行的条款,及时兑现。
(八)开展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积极开展银企对接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环境,解决企业贷款门槛过高、审核手续繁琐、利息和担保负担重等问题。(九)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抓紧建立国土资源使用情况动态数据库,实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清查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盘活土地资源,解决土地利用率低问题。
三、重点对象。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所属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服务窗口单位、各类企业及相关单位。
四、职责分工。
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笑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徐启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软环境办,负责收集汇总分解问题、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下设9个专项行动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应行动的专项检查、调度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移交处理意见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一)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行政审批清障提效专项行动组、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治乱减负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企业治乱减负组(市工信委)负责。
(五)司法公正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司法环境组(市委政法委)负责。
(六)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组、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
(七)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招商政策落实组(市招商局)负责。
(八)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金融环境组(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九)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土地问题清查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行动步骤。
九个专项行动中除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执行《营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坚决整治机关庸懒散慢乱不良风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委办发〔2017〕1号)的相关要求外,其他各专项行动原则上按照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3日至2月28日)1.会议动员。各专项行动组的牵头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针对具体《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集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建章立制。各专项行动组要组织协调好各地区、各部门,以夯实行动成果、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目标,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3.广泛宣传。各专项行动组要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等传播平台,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1日至10月31日)1.查找问题。各行动组要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采取自己找、互相帮、群众提、企业点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
2.具体落实。按照具体方案,结合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该帮扶的帮扶,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开展大抽查、大评比活动,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效果显著,各项重点行动内容落实得力,群众反映良好的单位予以适当奖励;对态度散漫、流于形式的坚决予以问责;对落实不彻底的专项行动、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回头看。在总结验收环节,对通过抽查发现的违反行动目的、谎报瞒报问题等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九个专项行动摆上日程,建立分级负责制,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双向发力。在总体工作上,要将开展九个专项行动作为创建《实施意见》六个环境的有力抓手和具象表现,坚持目标准、下手狠、见效快的原则,以专项行动闪电战的快速取胜,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
(三)健全机制,提高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通报制度,对各项行动每个月调度1次,并向全市通报行动情况。各专项行动组也要结合具体工作方案,制定通报制度,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严肃考核。各专项行动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将行动情况书面反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解决出现的突出、突发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各项行动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与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为认真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太和区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营商环境,制定了2017年太和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太和区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的战略部署,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以省政府确定的八个凡是要求为统揽,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四个着力要求,积极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的营商环境,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务实践诺的诚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环境、和谐开明的文化舆论环境,争创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为全区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太和区将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引领,注重对标一流标准。充分借鉴先进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经验,紧密结合太和发展实际,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全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坚持聚焦主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注重统筹设计和分步推进相结合,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通过落实时间表、路线图,实现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再提升。
重点任务。
会力量购买招商服务的实施办法》。统筹引进项目数量、质量与投资额度,签约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投产率等,制定项目落地量化评分和招商引资奖补办法。研究出台保障民营企业、外地企业市场准入规范,破除阻碍性、限制性的门槛和壁垒。
2.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以法定依据为准绳,梳理行政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事项,分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并对外公布。对接国家、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及时调整规范各部门权责清单。5月1日前组建运行区行政审批局,通过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名录之外无收费。推进区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加快打造审批服务升级版。建设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办公。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实施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办,为重大项目开办绿色通道,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
3.提升重点系统政务水平。国(地)税系统,以区局和基层税务所(分局)为重点,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打造互联网+专属纳税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营改增后服务品质和效率。协调公安交警以过境车辆、物流绿色通道等为重点,公安消防以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等为重点,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环保系统,以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统揽,科学统筹服务企业发展,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重点工程,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现的作出兑现承诺。建立招商引资承诺兑现责任制,动态公开全区招商引资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强力整治历史遗留的拖欠占和侵占企业财产等问题,重点整治政府占用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和资金、违规拖欠企业工程款等。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台交易目录清单和管理办法,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
涉企案件、长期未结涉企诉讼案件、涉党政机关的执行积案和涉发展环境的重点信访积案,做到半年见成效,一年基本完成。对涉企案件要做到快查快判快执。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不能因为执法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开展涉企百案复查、涉企案件百企回访活动,化解涉企社会矛盾。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依法保障企业产权。在公、检、法、司领域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以八个凡是为指向,打造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环境9.提升特定行业服务水平。以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等行业为重点,建立并公开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服务标准、资费标准。严查收费及相关规定不透明、借提供服务搭车乱收费、设定霸王条款强迫用户接受不合理条件等问题。对管理权不在我区的行业出现的问题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市软环境办公室反馈。
10.提升社会要素服务水平。高质量开展机场、高速出口综合整治,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窗口形象。实施卫生清理、市容美化,实现环境综合整治的再提升。电业部门要缩减项目审批、工程安装时限,国土、规划、征收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区政府成立金融办公室,加强与金融行业的沟通协调,强化对企业的金融服务。配合市相关部门重点治理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抽贷、断贷,贷款手续费过高,额外收取附加费用等行为。
范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严肃查处强制企业缴纳会费和评比达标、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向企业摊派及强制企业捐赠等行为。制定项目扶持政策,对新上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给予补贴奖励。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努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市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邓小文任组长,刘国斌、谭强、成盛强、黎世亮、陶胜华、文纯春、文晓林、周剑明、李皓、彭友谊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登记注册股。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也要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优化举措有序开展、落地生根。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逐项细化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2.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网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设立登记全程网上办件比例,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进一步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公章刻制0.5个工作日内、申领发票0.5个工作日内。(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3.进一步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依法审查企业名称登记事项,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4.深化产品准入制度改革。继续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完善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度。(责任股室:食品生产股)。
5.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鼓励市场主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促进质量提升。支持有关产品、技术、质量、品牌、服务等标准与国际接轨互认,推动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责任股室:标质股)。
6.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改革。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下沉基层,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理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保护维权提供便利。(责任股室:知识产权股)。
7.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深化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畅通银行与企业合作渠道,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服务两新组织高质量发展,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一对一服务,从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工作入手,推动形成高效服务的工作机制,解决营商环境中事难办的情况。(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党建办)。
8.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可以依法沿用原字号,行业特点、经营场所(住所)不变的,原登记前置许可有效证件、经营场所证明可继续使用。深化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与应用,加强部门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信息和数据的互联互通,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党建办)。
9.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普通注销制度,完善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拓展简易注销登记主体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各种类型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简易注销。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压缩企业清算公告时间,将在报纸公告45天改为免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告20天。(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二)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0.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加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及备案、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等信息归集。推进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防止滥用限制措施。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激励市场主体自警自律。(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
11.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涉及市场监管的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并实行计划管理、联合抽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将随机抽查的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直接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相应减少抽查频次。(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
12.加大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开展行政性垄断行为专项执法,严厉查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有线电视、邮政、排水与污水处理、交通运输、殡葬、气象等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垄断协议行为,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推动构建统一大市场。
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鼓励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防止出台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等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投资信心。(责任股室:执法大队)。
1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责任股室:知识产权股、执法大队)。
14.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特殊领域实行重点监管,防源头、管过程、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对公众聚集场所、故障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风险可控。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源发性的质量安全事故。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大缺陷信息收集、缺陷调查、行政约谈、召回监督等工作力度。(责任股室:食品经营股、食品生产股、药品股、医疗器械股、标质股、食品安全协调股、特设股)。
15.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分类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对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的苗头性问题,主要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引导企业健康规范发展。(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执法大队、其他具有相关职责股室)。
16.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安全底线”作用,加大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产品的强制性认证监管工作。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和服务认证,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按照市场规则开展社会通用的认证活动,推动认证结果广泛采信。(责任股室:计量股)。
17.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和完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和机制,畅通12315热线及平台投诉举报渠道,严格处置流程,加强部门间监管协同,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优胜劣汰,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责任股室: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18.加强民生价费监管和涉企收费治理。围绕保障民生权益,持续加强医药、教育、公用企事业、消费品等民生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和日常市场巡查。围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打通减费降负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责任股室:价监股)。
19.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严格落实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省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坚持合法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裁量原则,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精准执法。(责任股室:法规股、执法大队)。
(三)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20.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市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1.持续提升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便利化水平。对各类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对外省转移来湘乡的市场主体,经原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认定的相关许可、认证、评级资质,直接予以认定。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多个事项涉及相同申报材料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提交。推动事权下沉,将部分市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所。(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政务服务职责的相关股室)。
22.加大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力度,加快“领照即开业”在全市落地实施。对能够便利市场主体和群众、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并提供告知承诺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对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平等对待,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3.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4.使用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许可审批系统。按照系统集成的要求,省局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审批系统,届时我市按照上级部署统一进行使用,规范审批和许可行为,提高审批和许可效率,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审批和许可事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智能化引导服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5.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层级、跨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的优势,切实方便企业办事,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继续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基础工作,确保全市范围市场主体通过pc端和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均可以随时下载、实时验证和移动应用。(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26.提升企业电子档案查询和信息共享便利度。将依托省局建立企业电子档案查询服务系统,办事人员只需持身份证及电子营业执照,就可以在一体机上查询打印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档案信息。(责任股室:信息中心)。
27.发挥标准的引领支撑作用。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为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供合理可行的技术支撑。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标准实施,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股室:标质股)。
28.强化法治保障基础。分类梳理、汇编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布。严格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公平竞争审查关、廉洁性评估关。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考评,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组织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责任股室:法规股、执法大队、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强化认识。各责任股室要主动作为,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责任股室要围绕工作目标,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加强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精准落实。
根据《关于落实责任分工的交办函》(潭优办函〔2020〕3号)《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办〔2020〕10号)要求,市优化办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条例》《规定》的落实情况坚持“一季一调度、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将本单位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有关情况、落实《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情况于每季度末的20日之前报登记注册股。
(二)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局将对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各责任股室的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对本方案实施举措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根据各责任股室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加减分,确保各项预定目标如期实现。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股室要采取走访、问卷调查、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类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关于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举措的建议。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改革举措的宣传和解读,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一)提高营商环境执行力。
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流程再造。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切实厘清省、市、县三级审批事项和类别。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机制,探索推行重点项目模拟审批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牢固营商环境支撑力。
1.积极落实已出台优惠政策。针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地”不够的问题,特别是“三个大幅度降低”落地情况,创新政策推送方式,增强政策透明度,细化实化每项政策、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和落地时限,推动各项惠民利企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2.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三)增强营商环境驱动力。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制定年初检查计划,必须检查的要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坚决防止反复检查,真正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做好对规模以上企业检查或处罚前备案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目标要求,制定各行业实施的操作方案、具体办法,并要明确时限要求。归集整理各类主体的信息,建立信用档案。依据信用“四张清单”,确定各行业红黑名单。制定行业标准格式的信用承诺,和服务对象签署并公示。建立奖惩、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机制。开展信用政策的解读和培训,通过省级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的联合奖惩案例数量不少于1例,各有关单位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报“双公示”信息。(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四)共创营商环境协同力。
1.继续提高对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关于东北营商环境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省市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组织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市软环境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2.开展多形式、广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集中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每月上报市软环境办1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信息,积极向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刊发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信息,全年不少于2篇。(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3.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大力开展“五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
报告。
贯彻执行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和指导好本系统政务服务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参加全市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和维护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
4.持续深化“放管服”及“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努力实现“无差异、均等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部署和《市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及“只跑一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提升高频事项服务水平。高频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5.统筹推进各项政务服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6.抓好“数字政府”建设。制定内容详细、通俗易懂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按照政务大厅的统一要求印制成册,供办事群众查询和领取。许可事项标准清晰,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不存在模糊性表述或兜底性条款。积极配合上级完成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发和利用。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7.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干部队伍管理。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规范执法行为”等内容向全市企业和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8.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落实。健全重点项目包保、服务秘书工作,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项目建设动态,研究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实际困难。按照《百名机关干部助力百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实施。
方案。
》开展活动。(责任科室:科技产业办公室)。
9.加大涉软问题线索查办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辟涉软案件线索,加大涉软案件查处力度,对典型涉软案件加大曝光力度,自查涉软问题(案件)不少于1件。严格落实服务责任,把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效果不好以及推诿扯皮不作为、懒政怠政慢作为、吃拿卡要乱作为当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严肃问责。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对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追究责任。(责任科室:纪检办公室)。
(五)提高营商环境影响力。
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突出特点特色,研究“一招鲜”改革举措。(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1.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为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责任科室科长为具体责任人。牵头科室为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工作。
2.责任科室要按照。
方案。
分工,落实好各项工作。职责分工有交叉时,排序第一位的责任科室负责协调落实,要积极主动与其它科室做好沟通,各科室要做好配合,禁止推诿扯皮,不作为。
3.做好阶段性总结,行政审批办、法制科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篇工作信息,3月、6月、9月、11月20日前向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软环境办公室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次软环境案件查办信息。
为深入贯彻梅河口市委市政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领导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重塑营商新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创新监管理念方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强化服务的便利性,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打造门槛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秩序最优营商环境。
(一)全方位推动提升市场竞争开放度,围绕宽准入、强监管、降成本,重塑市场化的营商新环境.
1.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严格按照国家改革要求和梅河口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具有垄断性的行业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
2.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2019年10月底前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政府各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市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进行监管,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5)积极推进联合检查,促进全社会依规合法经营。
3.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1)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规定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及时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减轻企业负担。(2)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4.规范整顿中介服务。(1)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取消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政府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限额管理,打破行业垄断,严禁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和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2)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
5.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联合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每年度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直接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事项以及国务院、省政府临时部署以外的行政检查,同一部门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上级部门已经实施的行政检查,下级部门不得再次实施。
6.加强产权保护体系建设。(1)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产权依法保护制度,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加强域内自主品牌和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专利代理行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2)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3)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要求,提升商标注册受理窗口服务效能,扩大商标业务受理范围,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专利流程服务。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7.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推进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经营主体等评选活动,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政策支持。(3)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实现联合惩戒全覆盖,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4)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使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查询服务,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
8.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1)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鼓励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加快上市或挂牌,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2)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双创”企业更多便利,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效率。
9.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梅河”创建工程,培育壮大消费市场。围绕百姓“衣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需求,加快推动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提质升级。聚焦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以创建更多放心商场、放心商店、放心超市、放心市场、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放心民宿、放心金融、放心商圈、放心行业和放心城市为重点,不断提升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营商环境及软环境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业务服务工作,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闻媒体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引导,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并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不作为、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等作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治和服务企业意识提升,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和服务企业意识,有效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效率,使政策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等得到优化。
(三)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推进“互联网+执法基层执法效率,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实现”双随机”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区农业农村局现有的设施、技术、仪器,强化执法服务意识教育,提升抽查覆盖率。
(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区农业农村局现有的设施、技术、仪器、人才等优势,全力建设志愿服务队,对农业服务组织、企业、种粮大户及种粮农户合作社等,开展以专业化技术服务为主的服务活动,为营商环境优化做实事。
(五)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通过给农民、农业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在村内张贴省种子、农药、化肥公告,普及鉴定种子、农药、化肥方法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等方式,进一步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群众基础。
(六)提升投资环境满意度。通过秘书式服务招商引次农业企业,使得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能得最快,最优的解决,投资环境满意度全面提升。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软硬环境“短板”加快补齐,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一)精心安排、全面展开。
1、组织学习讨论。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二)攻坚克难、重点突破。局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围绕重点工作目标,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开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调查宣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所属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逐项归类,形成问题清单。将问题清单报局领导小组汇总。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区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整顿工作,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优化商环境整顿工作,定期定期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企业,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做解放思想、服务企业的排头兵,全面理清影响发展的思想、制度和体制问题,推动思想解放、加快发展。
(二)强化精准服务。找准企业发展困难的症结,寻找最有效帮扶方法,实施精准帮扶,确保服务到位,政策运用到位,引导企业不断发展,努力实现工作部署有新思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新举措、干部精神状态有新起色、体制机制创新有新进展、服务企业发展有新成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运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办好信息专栏、宣传板报和专题报道,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全局干部职工借机收受企业宴请和礼品,决不能给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添麻烦、增负担,杜绝吃、拿、卡、要的行为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x号)、《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xx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字[2021]x号),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同意,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街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街菅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xx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全面开展国家、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把《条例》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要把履行职责与《条例》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条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将《条例》的精神转变为政务服务的理念,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依法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发挥“赣服通”和“一网通办平台”优势,2021年底前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
3.开展服务提升行动。围绕开办企业、建筑许可、执行合同知识产权保护、不动产登记、纳税减税、获得用水用电用气、获得信贷、办理破产和注销等事项提升便利度,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沿海发达地区,开展专项提升行动。
探索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服务对象库,分期分批走访全街相关企业;
加强问题跟踪督办,做好问题收集、转办、反馈和督查的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5.加快惠企政策兑现。更新编印《xx市惠企政策汇编》和《办事指南》。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逐步将惠企政策纳入统的政策兑现平台。加强税、财、政、银、企的办事对接力度,确保各环节在第一时间办理好资金的申报、审批、兑现等事项。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6.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地位。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对企业设置门槛。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7.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保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助推文明执法。大力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
对于存在违规风险的潜在企业,实行告知公示;
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依法不实施行政强制。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9.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和营商服务员挂点服务企业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挂点企业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营商服务员要继续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做好优质“服务员”,承担起沟通桥梁作用。
10.建立企业落户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全过程跟进企业签约后在开办至投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能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提请上级部门帮助解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党建工作;
对优秀企业家进行宣传和奖励,提升企业家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监督和沟通作用。
三、有关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单位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菅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菅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xx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菅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街道营商办、街道纪委和街道宣传办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为贯彻落实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围绕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创新提升影响力、营商环境协同力、营商环境影响力4个维度,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工作执行、推进任务协同、工作创新方面,聚焦市场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科学合理、指向明确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监管领域改革不断深入,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按照《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任务分工,任务包括4个维度、12个一级指标、28个二级指标。
(一)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
1、加强基础建设。
(1)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计划,并在部门网站公开。
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并公开。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2)指定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考评内容及标准: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如有变更须及时报备。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3)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考评内容及标准:围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定的重点内容及年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4)行业禁令制定。
考评内容及标准:具有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制定规章制度和行业禁令等文件。
责任部门: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
(5)机关作风建设。
考评内容及标准:及时发现在机关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和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6)落实相关制度。
考评内容及标准: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2、强化工作执行。
(7)完成省标任务。
考评内容及标准:在省对我市评价中,所负责的各项二指标的评价排序。(涉及2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知识产权工作)。
责任部门:信息网络分局、知识产权科。
(8)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考评内容及标准: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策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好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责任处室:办公室。
(9)数据共享。
考评内容及标准:完成本部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
责任处室:信息中心、法规科。
(10)信用联合奖惩。
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标准化的行业信用承诺书并公开,及时共享和公开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信息分局。
3、推进任务协同。
(11)通报工作进展。
考评内容及标准: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责任处室:办公室。
(12)落实交办、督办事项。
考评内容及标准:对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追究。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二)创新提升影响力。
4、工作创新。
(13)学习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考评内容及标准: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
(14)研究“一招鲜”工作举措。
考评内容及标准:突出特点特色,研究“一招鲜”改革举措。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5、上级肯定。
(15)通报表扬。
考评内容及标准: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
责任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6、获得推广。
(16)媒体宣传。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17)简报刊发。
考评内容及标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被省软环境办采用,编写专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
(18)全省推广。
考评内容及标准:在全省软环境建设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营商环境协同力。
7、创新监管。
(19)明确任务要求。
考评内容及标准: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办法举措着实、责任时限清晰。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20)落实相关制度。
考评内容及标准:年度内至少发出以此软环境建设工作警示。
责任部门:消费投诉中心。
(21)投诉举报受理。
因没有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发生集体上访事件的。
责任部门:消费投诉中心。
(22)通报工作进展。
考评内容及标准: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责任部门:办公室。
8、信用建设。
(23)落实交办督办事项。
事实没有查清、纠正处理不到位、上报情况不实;
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以追究而未进行责任追究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督查室。
考评内容及标准:组织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四)营商环境影响力。
9、创新监管。
(25)通报表扬。
考评内容及标准: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的;
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
责任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6、获得推广。
(26)媒体宣传。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27)简报刊发。
考评内容及标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被省软环境办采用,编写专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
(28)全省推广。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局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将考核评价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立足职能职责,认真研究细化指标体系中的工作任务,了解掌握工作中的差距与不足,采取措施做好修改、弥补和提升工作。
(三)定期对考核评价工作进行督查,针对考评指标,按照任务分工逐项进行自我评价。办公室将定期调度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向局领导汇报并报省软环境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撬动各领域改革,奋力打造xx街道“三高一美”,不断开创高水平“三优xx”建设新局面。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核心,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遵循,以服务最优、门槛最低、负担最轻、机制最活、支持最强、保障最全、效率最高为目标导向,从三个“硬环境”、四个“软环境”入手,全面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力争我县在第三方机构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中排名进前xx位。
二、主要任务。
从打造一流的综合交通环境、城乡宜居环境和产业发展平台入手,为高质量提升营商环境夯实硬环境基础;从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金融生态环境、创新环境和平安法治环境入手,为高质量提升营商环境夯实软环境基础。
——着力打造一流的综合交通环境。紧紧抓住全省“大通道”建设有利时机,优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以“交通建设攻坚战”为主抓手,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铁路网规划建设,推进与沪杭同城的通勤化轨道交通体系建设;发挥“海河联运”的既有优势,推进高等级航道建设;快速推进街道内外交通连接畅通,缓解交通拥堵,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着力打造一流的城乡宜居环境。
1.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2.落实“乡村振兴示范县”街道层面工作,着力打造四季常绿、处处是景、城景交融、全域美丽的大花园。
完成县下达的五水共治考核任务。
完成县下达的五气共治考核任务,加强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污染治理,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xx%以上,pm2.5年均浓度保持在xx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领先。
——着力打造一流的产业发展平台。
完善各项机制,理顺平台关系,完成体制机制转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着力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持续加力实现数据共享。
6.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推广应用“浙政钉”,持续加力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全面完成县下达专网整合任务。
(二)持续加力实现项目高效审批。
7.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压减至xx天。
省级以上平台工业项目新增用地xxx%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省级以下平台工业项目新增用地xx%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
(三)持续加力提升企业获得感。
9.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加快落实党***、国务院和省、市、县降本减负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
10.开展“政企连心大走访、精准服务促发展”活动,进行扶持政策宣传讲解,点对点惠企服务指导。
11.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与民营企业家、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协调交流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倾听反映和诉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建立民营企业决策参与机制,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列席党工委、办事处重要会议。
——着力打造一流的金融生态环境。
12.召开银企对接会、经济形势(金融)分析会,构建金融服务信息对接机制。
——着力打造一流的创新环境。
13.大力发展“三高一美”产业,着力打造高端外资、高端制造、高新技术集聚区和美食产业园。
14.发挥科创园孵化器集聚作用,加快“两创”中心建设,为小微企业搭建各类创新创业平台,优化创业孵化环境。
15.采取点面结合的模式开展服务工作,畅通企业申报各项科技惠企政策渠道,提高服务企业效率。
依托科创园、特色小镇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众创空间等平台,为不同层次和不同成长阶段的人才提供创业创新平台。开展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让各领域各行业更多人才脱颖而出。
充分应用综合评价结果,健全差别化电价、水价、用能交易、排污权有偿使用、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制度,实现资源利用最优化。
——着力打造一流的平安法治环境。
18.强力推进扫黑除恶行动,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金融等行为。
加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建设,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实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法治宣讲、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公证护航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党群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工业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道营商环境建设和评价等具体工作。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营商环境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节点清单和配套措施。
(二)建立满意度评价机制。开展投资主体满意度评价,对各单位开展满意度定期评价,并对评价结果定期通报。加强与县级部门单位协调、对接,及时了解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实行清单标准量化评价和投资主体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各部门开展定期评价,不断完善营商环境政策举措。
(三)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督查、评估、通报、曝光等多种形式,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予以通报表扬,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对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同时,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责任豁免的机制。
(四)建立舆论引导机制。各单位要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编制宣传手册,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第一时间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广泛听取专业机构以及商会、行业协会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决策依据。加强舆论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要向投资者宣传推介xx街道营商环境,提升xx街道发展环境和发展前景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和认可度,打造xx街道新名片。
-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部署和责任分工,进一步创新思维,创新方法,补齐短板,拓展优势,通过树立科学招商引资理念,落实招商引资承诺,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等,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
-街道始终秉承“营商环境也是生产力,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要求,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坚持用硬措施治理软环境,用真情服务化解经济下行的寒冰。
一是加强领导促优化。营商环境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是地区形象的总代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力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是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街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辖区企业发展状况和领导分工,确定了领导干部包保企业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切实把优化环境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强化服务促优化。当前社会中,营商环境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服务。为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街道紧紧抓住“优质服务”这个牛鼻子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的层次,增强环境的竞争力。做到了定期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召开企业座谈会、向企业发放联系卡,充分了解掌握所联系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开辟政府与企业的绿色通道,听取企业呼声,解决企业困难,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做好协调促优化。注重加强跟踪服务,推进项目转化,为企业扩建、技术改造、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营造宽松的环境。主动对企业实行蹲点服务,驻地指导工作在一线,发挥作用在一线,出现问题就地协调,现场解决。对待企业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能独立解决的决不推脱,需要上级有关部门配合的及时协调、快速解决。
五是树诚立信促优化。开展信用政府建设,推行政务公开,按照“抓教育,树信用意识;立规范,建信用机制;攻重点,治突出问题;推典型,扬诚信风尚”的工作思路,做到依法行政、高效廉洁。开展企业信用建设,加强对企业经营思想的引导,倡导诚信新风。推进“不逃避债务、不制假贩假、不违反合同、不走私贩私、不逃税骗税、不做假账伪账”,即“六不”承诺作为企业基本经营守则,有效推动了企业内部信用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是打基础立长远的重要工作。要抓机遇快发展,就必须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当务之急、当务之重的大事。下一步和平街道将继续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服务工作,促进企业长远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队伍建设,建立优质软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落实的好不好,服务队伍能力与素质的提升是关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思想作风建设;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注重培养懂项目、懂经济、懂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工作队伍,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助推经济新增长。要发展,更要注重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在推动企业发展上,强化绿色环保理念,引导企业明确发展方向,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同时,深入研究开放性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以观念的转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注重引进外延型企业,对接优势资源,推动现有企业走出去,进一步提升和平街道招商、养商、安商、引商环境,提高招商引资能力。
三是动真碰硬治环境,长效机制促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必须下大力气,动真碰硬,刮骨疗毒。力争措施硬,措施和规定必须铁、必须硬。力争督查硬。督察必须坚持铁面孔、铁心肠、铁手腕,严格督查,狠抓落实,敢于较真格,敢于硬碰硬。做到处理硬。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从严打击,通过打击一批、震慑一批、教育一批,使营商环境建设深入人心。同时,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制度,促进各项经济工作不断进步。
以上是20-年和平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情况。今后将继续强化工作创新,以钉钉子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企业工作,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实现经济稳增长,为铁东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数字赋能、改革集成、系统推进,聚焦群众企业市场关切,实施清单化管理和动态调整,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实施“产业强区”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创新和优化提升,推进xxx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相关任务落实落地,实现政府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实现企业办事无忧、政府无事不扰,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全力打造“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营商环境最优区。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1.支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扩大适用主体和区域范围。对部分高频经营许可事项,探索实施“一证多址”改革,便利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将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纳入同城通办业务范围,依托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实现“集中受理、就近领照”。
2.便利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禁止在招投标领域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壁垒。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实现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推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客运、货运)等电子证照应用,并推进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二)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3.实施透明规范的市场准入。将社保、医保、公积金登记后续环节纳入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开办企业全业务“一网通办”,实现一个环节、30分钟办结、零费用,全流程网办率达90%以上。持续提升预约开户等银行开户便利度,探索三方代扣代缴在线签约及账号信息共享服务。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建立住所登记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统一地址库应用。深入推进企业变更登记“一件事”改革。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定期排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
4.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推进实施注销登记“同城通办”,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比例提升至55%以上。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市场主体,可作出除名决定。鼓励运用破产预重整制度,健全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明确破产企业的相关权利人对破产管理人的推荐权。加强府院联动,完善破产审判配套制度机制,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程序,探索建立重整成功企业信用快速恢复机制,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三)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5.深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项目服务,健全项目联动机制,为项目提供一站式保姆服务,集中力量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难题。实行工业项目(除需消防设计审查、特殊或重点设防类项目外)施工许可“分钟制”办理,对投资额小于200万元或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建筑设施工程取消施工许可手续。建立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加快推进“拿地即开工”新模式,政府部门通过流程再造、并行预审、全程代办、集中办证等综合举措,实现按“标准地”出让的保障扶持类工业用地签订出让合同后1周内可开工。推进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咨询和一阶段审批,简易低风险项目扩面至地上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高度24米以下的功能单一的标准厂房和普通仓库(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和消防特殊建设工程除外)。探索工业项目联合验收,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推行单独竣工验收。
6.优化建筑工程管理。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试点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推行工业用地“一地一码”模式,实现工业用地房地首次登记“零资料”、“零等候”、“零跑次”发证。
7.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优化“去申请化”供电服务模式,提升供电可靠性,全天候、全区域稳步推行不停电作业,力争用户接入工作不停电作业率达100%。
(四)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8.推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实施“腾笼换鸟”行动,加快平台有机更新,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促进产业有效转型,全面提升平台和产业能级。优化企业创新环境,迭代完善实体经济扶持政策,强化企业梯次培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优化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加强孵化器、众创空间动态管理。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创新信用贷款产品,多渠道拓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新模式,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转化。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
9.推动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逐步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等在不同医院互通共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打造“民生综合体”。提升婴幼儿智慧化照护服务水平。
(五)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10.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通道。加大对进出口企业规模提升、风险防控、物流保障、参展拓市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国际市场抗风险能力。利用xxx自贸区xxx片区、中国(xxx)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平台,有效探索“线上下单、线下展示、定点配送”“、数字清关”等跨境电商新模式,推进“一键找订单”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推进“库港联动”区域服务新模式,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通关效率。推行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出口退税服务,持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结时限,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11.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完善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政策体系。简化港澳投资者办理商事登记流程和材料,将更多涉外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完善涉外公共服务,对外国人来临工作、居留许可实行并联审批,构建多样化渠道,方便外籍人员在xxx投资、工作、生活。
(六)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12.强化公平竞争刚性约束。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化待遇,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享受政府支持政策。加强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虚假交易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中介机构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
13.营造公开透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实现全行业、全类型、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覆盖。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优化水利、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手续,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健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信用评价及结果运用。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全面实现政府采购供应商“免证明化”。
(七)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
14.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夯实监管责任,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
15.创新监管方式。深化“互联网+监管”,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开展新型监管机制“一体化、数字管”改革,推进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推广应用“家政安心码”,建立完善家政行业信用体系。打造“临里好生活”场景,构建覆盖镇街的家政服务系统及村社15分钟便民生活圈。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执法职责和力量向基层下沉,探索中心镇辐射周边乡镇模式,完成县域集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八)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16.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畅通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行政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企业和公众参与实效。建立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推进评估评价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17.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机制,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建立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登记承诺制度,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深化司法拍卖不动产“一件事”改革。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商标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调解,对已建立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运营机制按省市级标准进行完善。
(九)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18.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涉企事项“一网通办”、“一照通办”、“一窗通办”,进一步深化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间,持续推行企业开办零费用。强化部门联动配合,落实项目服务全闭环联合审批制度和项目推进机制。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用时最多80天。不动产登记“企业专窗”受理的业务简单高频事项60分钟办结,复杂低频事项8小时办结。打造智慧税收服务体系,通过线上预约、咨询沟通、线下大厅叫号等多渠道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服务,减少纳税人填报时间。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实现新办纳税人发票申领业务“非接触式”办理。深化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多税合一”申报,试行代征税款电子缴税并开具电子完税证明。
19.深化政府数字化改革。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在城市安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探索建设一批典型多跨场景。加强“亲清在线”等政企服务平台宣传,提升广大企业对平台功能及申报方式的知晓度,完善惠企政策兑付事前精准推送机制,全面实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实时兑现。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打造“无证明城市”。丰富应用场景,聚焦“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模式,探索向产业链级公共互联网平台升级路径,进一步增强数字化改革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20.优化服务企业机制。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针对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部门间的横向对接、镇街间的纵向联动,做到事事抓落实、件件有回应。加大企业的用地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导向、亩均效益高又有用地需求的存量企业,有计划进行供地。完善双招双引“一件事”工作机制,以“招商小组+中心”的模式,突出项目洽谈到项目达产“一条主线”,建立全程代跑代办、信息化支撑、企业诉求处置、审批“高效联办”等机制,做到全流程闭环管理和服务。
21.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在推进我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过程中,着力从干部精神状态、作风状况、工作实效上发现问题。对路径依赖、矛盾上交等不担当行为,敷衍塞责、坐等靠要、光说不干、“中梗阻”等不作为行为,随意决策、阳奉阴违、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乱作为行为,及时“咬耳扯袖”、纠正偏差,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2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围绕产业强区、富民安区、实干兴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支持实干者、保护担当者、鼓励改革者,在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便企业办事过程中,优化服务、精简流程,进行容缺办理、模拟审批、告知承诺或尝试推出改革创新举措,发生偏差的,依规依纪依法实施容错免责,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创业奉献。
2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决落实省市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制度要求,以“三张清单”为抓手,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等问题,强化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服务企业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着力构建积极健康、交往有道、和谐高效的政商关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活民营经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推动高水平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公平创新型中心城市和创建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的发展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分类施策、创新突破、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快营造政务服务更便利、行政审批更高效、市场竞争更公平、要素保障更具体、依法治镇更精准、公共服务更完善、开放合作更深化、政府公信力更提高的营商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有效优化提升我镇营商环境,成立xxx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制定、方案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李利健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琴兼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赵明刚、张光德、曾涛。办公室负责统筹开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贯彻落实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
围绕全市“一品一业、百业富贵”发展愿景,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标准导向,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专项指标改革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与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重点围绕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的12项评价指标体系和2020年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提升服务效能、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收费标准为硬性指标,帮助企业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政策集成,全面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营商环境。
(一)便利开办企业。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企业注册模式,并严格落实“先照后证”,进一步缩短企业开办时间。一是除国务院确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和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一律实行先照后证。二是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允许无污染、无安全隐患的行业使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试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三是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对企业注册登记严把审核关,对高污染、低效率,涉及违规用地和选址位于项目规划区内等情况的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估,并提交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
(二)提升企业信心。进一步优化提升全镇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热情,提振企业家投资创业的信心。推动落实好创业就业服务政策,为企业积极落实稳岗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驻我镇,并及时开展好创业服务。一是严格兑现项目手续办理承诺时限,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提高办事效率。二是以镇领导包保联系村制度为抓手,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问题。三是积极对接区用工服务平台,帮助各类用工企业和求职者进行无缝对接,大力解决用工荒和求职难的矛盾性问题。
(三)加强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就xxx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面向辖区企业的政策宣传推广,精准推送政策,提高政策可及性和覆盖面。
(一)严格责任落实。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奖励制度,对违反政策规定、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和行为实现“零容忍”。
(二)强化监督考核。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建立投诉督办机制,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等,对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和行为,进行严肃追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实现“零容忍”。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持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今年以来,太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合理安排部署下,在市营商局的正确指导下,集中力量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和“纠四风”专项整治,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各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为副组长,全区各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推行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次”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项目秘书制度,强化对窗口单位的监督问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
一是实行项目服务秘书制度。对全区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逐一配备项目服务秘书,秘书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对接指导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和反映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制度采取“一名项目秘书+1名企业联系人+n个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的方式,帮助企业项目建设提供全周期跟踪、全流程服务。20-年我区共配备项目服务秘书24人,其中续建项目秘书13人,新开工项目秘书11人。
二是深入落实县级领导包保联系企业(项目)制度,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我区投资重点项目实行分包责任制,成立跟踪服务协调小组,从项目跑办、洽谈、签约、审批、占地直至开工、建成全程负责。
三是严厉整治政府失信行为。区财政局向区内各预算单位下发《关于印发全区清理偿还政府工程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太财发〔20-〕31号文件),区各有关部门重点围绕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开展自查。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等部门进行督导检查。清查出目前我区拖欠工程款52万元,目前已偿还26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是规范执法检查。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区政府印发了《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在区政府网站公布随机抽查事项43项。我区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有9671家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96人。截至目前,6个部门共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展16次,其中联合执法监察6次,公示4次。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意见》要求,区法制办开展文明执法和规范自由裁量权检查,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并制定了太平区及各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
五是规范涉企处罚。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计划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及《阜新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区法制办进一步向区各部门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标准,将行政处罚案件中适用于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纳入到备案范围,并制定相关制度,全年共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件。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于4月下旬完成规范涉企处罚自我评查,区法制办对各单位行政处罚完成情况进行了抽查。
六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全区年轻干部、新任职干部、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入党积极分子等主体班次必修课程。5月下旬,邀请了市营商局常务副局长冯雅斌到我区为200余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外干部进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广大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认识。截至目前,太平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在各级新闻媒体累计报道100余次。同时,在太平区人民政府网站设立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栏。下设营商要闻、政策文件、投诉举报、专项整治四个子栏目,截至目前共发布营商环境信息36条,指导性文件4份。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区经合局“跟踪式服务”,促进项目建设提速,区市场监管局“绿色通道”出实效、市南供电公司供电服务“零距离”等典型案例在阜新日报、电台媒体上作为正面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同时在太平区政府网站曝光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七是配合开展辽宁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9月30日收到《辽宁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后,区营商局根据《方案》提出的涉及县区的7大项39小项考核项目进一步梳理出涉及我区的6大项33小项考核项目。立即组织区编委办和政府序列有关单位召开工作部署会,对考核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完成时限。此次试评价工作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统计分析等多种形式,经过各责任单位的努力和配合单位的支持,本次评价工作中涉及我区的考核任务全部保质保量完成。
八是市南供电公司制定实施《客户经理制实施方案》,服务企业做到一户一经理,开展个性化、定制化、差异化的“点对点”式服务。对政府将要立项和已经立项的项目,提前主动介入,从用户的角度出发,提出针对性方案。
九是太平消防大队创新提出了“检查+服务”的工作模式,积极为辖区企业破解消防难题,多次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座谈会,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主动服务企业,设立了除96119以外的公开热线6323585。
(二)优化审批环节,为企业“松绑”。
一是建设运行审批平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于5月22日正式运营,全区118个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针对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制定“一次性告知单”。设置常驻窗口3个,综合窗口1个,咨询窗口1个。
二是压缩办证时限。截至目前身份证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办理共压缩33天。其中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时限缩短,拟定邮政速递9个工作日,普通邮寄19个工作日(分别压减6个工作日);《企业营业执照》新设立时间、变更时间、核名时间从原来的5天、3天、1天,缩减到3天、2天、1天(商户材料齐全情况下当日即可下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时间从20天,压缩到10天;施工许可办理时限从15个工作日降低到7个工作日。
三是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再造。根据《阜新市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全面清理和压缩与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批事项,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使各审批环节无缝对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四是推进自助核名业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局6号窗口配备了企业自助核名专用电脑和自助核名指南,方便企业办事,提升工作效率。
(三)简化服务流程,为群众“解难”。
二是推行双休日服务制度。我区于7月4日制定并下发文件《关于改善双休日窗口服务的通知》(阜太软环境办发〔20-〕2号),自7月7日开始,要求一镇五街、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太平公安分局、太平区税务局、社保太平分局、太平交警大队、太平消防大队、市南供电公司在内的15个部门,57个窗口单位实行双休日无休服务,保证服务窗口和服务大厅涉企事项和涉及群众事项每周7天均可办理。双休日平均每天开放窗口99个,截至目前共安排窗口值班人员3740人次,双休日共办理审批业务0件。
三是编制太平区办事通(“办事指南”),围绕群众出生、上学、工作、结婚、退休等5个全生命周期阶段,初步确定群众一生所主要经历的出生、入学、工作、人力社保、个税、不动产、契税、公积金、车管、出入境、结婚、退休、殡葬等在内的14大项209小项办事指南,并在太平政务服务中心、太平区政府网站、太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全面公开。
(四)畅通投诉渠道,为监督“撒网”。
一是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先后对21家窗口单位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窗口设置不合理、窗口未实行最优最差制度、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公示不到位等问题,并形成了督查通报,提出了整改要求,各部门已经形成整改情况汇报,完成整改。
二是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在窗口单位和政府网站公示市、区、本单位三级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以及信函投诉地址。截至目前,接到投诉举报8起,均在7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结果,处理完结8起,投诉举报人满意率达到100%。
三是在政务服务中心引入叫号设备和服务评价系统,防止办件高峰期出现拥挤现象,充分拓宽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渠道,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坚持创新服务,为改革“添砖加瓦”。
一是推行“政务服务+ems”,确保群众最多跑一次。太平区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协调中国邮政将ems速递引入,给予8折收费优惠,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邮递各类申报材料和相关证照。自5月22日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已邮寄ems快递136件,为群众“最多跑一次”、“零跑腿”服务举措奠定了基础。
二是实现审管分离。目前,太平区118个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全面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初步实现了审管分离。审批过程中,窗口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的书面凭证、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书面通知、不予行政审批的书面決定,在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全部使用审批专用章进行审批。有效解决了过去“只挂号不看病”、群众办事两头跑的问题,大大提升了窗口的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
三是推行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窗口首席代表是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代表派出单位负责办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与管理办公室进行工作联系和处理有关事项,负责对本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备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向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凡即办件,原则上一律由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审批,及时办理,当时或当天办结。凡承诺件,由首席代表提出办理意见,并负责督促原单位按期办结。凡涉及我区重点招商引资、转型和联合审批项目,牵头部门的首席代表要及时提出联合办理的意见,报告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并积极参与整个项目办理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四是探索服务终端向镇(街道)延伸。根据《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要求,借鉴大中城市的先进老龄工作的经验,以方便服务百姓为宗旨,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我区将老年证办理权限及相关配套设施全部下放到镇街一级,全区共设置6处办理窗口,老年人办理《老年证》地点迁至水泉镇和5个街道。
五是区市场局将企业、个体工商户档案移交至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管理保存。目前我区存续状态个体户数量为10559户,企业1917户,为方便群众办理办事,区市场局用近2个月时间对所有证照档案进行整理,制定《做好各类市场登记主体档案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将所有证照档案移交至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管理保存,方便业户办事。
六是将动产抵押业务移交窗口办理,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一次性办结。为帮助企业架起融资"金桥",区市场局进一步放宽了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程序,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工作时限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
(一)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由于行政职权逐年下放,但人员编制没有下放,造成基层工作力量明显不足;二是审批监管工作需专业人员开展,我区缺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三是缺少相应业务指导,部分权利下放后,放权部门并未对承接部门进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二)政府职能不健全。
由于我区处于中心城区,一些审批职能是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国土、环保、规划、重要事项审批权限有限,造成我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多图联审”“联合勘验”等工作的中期、后期严重滞后,对项目入驻运营造成阻力。
(三)“一网、一门、一次”服务仍需大力推进。
一是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仍需完善,网上政务平台对于部分政务服务事项仅提供办事指南,并未真正实现网上全程办理。二是部分审批部门窗口业务人员尚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对照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发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33号)等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突破辽西北、县域经济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调动保护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营造“人人、时时、事事”的营商环境。
(二)具体工作安排。
1.以转变观念为先导,进一步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提和关键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一是提高认识。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增强创新力,提高竞争力。二是转变作风。坚持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干”在其中,使社会热力萌动、投资者信心重启。积极推进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中敢想、敢试、敢闯、敢干。三是对标先进。积极学习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江苏省“不见面审批”、武汉市“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佛山市“一门式一网式”、沈阳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等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因地制宜,为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2.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进一步补齐短板,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按照《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到20-年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一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持续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全面实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宣传容缺后补、限时办结、告知承诺和邮政送达等便利措施。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审批率,积极推进“8890”政务便民平台延伸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建立目录管理和审批、监管信息“双告知”“双反馈”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积极推进“双随机、一抽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解决监管过程中的重罚、重管、轻服务、轻指导的问题,深化推进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相互联动。
3.以便民利企为目标,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有障碍就破除,有堵点就打通,为经济社会特别是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不断优化办事和创业营商环境。二是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将一般性企业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三是继续深入推进“群众办事通”。在《阜新市群众办事指南(试行)》的基础上,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对企业开办注销、施工许可证办理、获得水电气暖、办理不动产登记、企业获得信贷等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进行优化再造并面向社会公开。
4.以督查监督为保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巩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果。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随机抽查和巡回督查相结合,不能让好的政策措施在执行层面、实施层面卡壳,在最后一公里搁浅。二是加大受诉问题解决力度。建立投诉问题受理、办理、督办、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做好营商环境建设的宣传工作。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xx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
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6、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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