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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方案范文(20篇)

乡村治理方案范文(20篇)



在计划书中,我们需要明确目标、制定具体的计划步骤和时间安排。以下是小编搜集的精选计划书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对你的规划有所帮助。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五水共治”专项行动的整体部署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强市名城为目标,以“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实现农村村庄的环境优美和生态和谐。

目标任务按“三年三步走”分解落实。20xx年为全面启动年,要完成所有未开展治理行政村的管网与终端设施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60%,使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5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7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100%,自然村覆盖率100%,农户覆盖率提高到70%。

通过3年(20xx-20xx年)的努力,全面完成未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任务,改造提升已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管网与设施,全面改造农厕和化粪池,使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彻底改变,全面实现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新农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各村要对辖区内污水处理方式作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检查,因村制宜,各行政村根据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现状和污水排放量,制定切实可行治理方案。镇政府将制订集镇总污管网走向图和村庄示意图,对于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将生活污水进厂处理。对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要综合考虑村庄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单户型等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鼓励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池治理模式,确保20xx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要求。

(一)新建一批,提高美化水平。各村要按照工作目标中的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规范操作。靠近且满足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入集镇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集中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的村庄,应通过铺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采用生态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貘复杂的村庄,宜就地就近分散处理,建设人工湿地或稳定塘,也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建设和管网配套应符合规范,雨污分流,出口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做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人工湿地种植亲水性植物,对池面进行覆土、绿化,美化环境。

(二)整改一批,提高处理效果。

(2)修复原有处理设施。对原有处理设施存在管网破损、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处理效果较差的,要完成管网修复、窨井防渗、配套管网建设等,纳管率达到60%以上,并达标排放。

(3)提高标准整治一批。对于各方面条件较好的精品村,应在20xx年度整改完善,提高纳管率,尽早成为污水治理全覆盖村。

(4)按照上级要求,对于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目前污水处理效果不是太理想的、应当整改设施,做好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处理加人工湿地模式,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一批,落实长效管理。

(1)完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各村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加强对农户户厕的规范化改造,针对农村化粪池构造不合理、建造不达标的情况,要做好政策处理,动员村民弃旧建新,建造防渗化粪池。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

(3)要求各村将已建的排污管道、窨井进行清掏沉淀物和杂物清理,对缺损的人工湿地亲水性植物进行补种、修枝等养护,保持人工湿地不堵塞,保障治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4)将农村门口塘治理、农村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通盘谋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一片,水清一片。

全镇3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都有任务,安排在20xx年度的1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其中新增治理行政村10个、24个自然村,提升治理行政村3个、15个自然村,分三个阶段来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规划在20xx年度实施的共13个行政村。安排第一批次3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第二批次6个行政村,第三批次4个行政村。在20xx年3月初至4月底,要求1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新建设施的设计、规划、预算等工作。第一批次的行政村在20xx年3月底前,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xx年4月初,第二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xx年4月底,第三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到20xx年12月底,13个行政村完成工程验收、文本制作、项目申报等各项收尾工作,各行政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镇政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和自然村是作为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求各村建立相应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编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年度计划,做好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各个工作片,每月10日前向镇农办上报建设进度,由镇农办统一汇总,报市农办。

严格按照财政补助相关政策,对项目资金补助进行申报。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报镇政府,审核后报市财政局进行补助。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20xx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经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高质量推进我县“徽风皖韵”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新时代徽风皖韵美丽乡村,打造具有金寨特色的原生态山村品牌,为全县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着力形成以县域、乡镇、行政村或跨行政区片区整体推进和中心村带动周边自然村面上全域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等有机融合,扎实推进三项工作。

(一)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对照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加快在建工程和环境整治进度,加速推进产业发展工程,提升乡风文明和村民自治水平,完善档案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确保第三季度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和民生工程绩效评价。

(二)高起点启动20xx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根据省委农工办《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农工办〔20xx〕26号)和20xx年省级民生工程任务安排,对照标准,因村施策,优化建设规划,细化工作方案,高起点快速度推进20xx年度10个省级中心村(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完成整治类、工程类建设任务,同步建立村民自治组织和长效管护机制。

(三)高标准推进已建美丽乡村的长效管护。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村级组织、村民自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已建成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管护与运行回头看,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完善长效管护制度,健全监督和运行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和保障。把美丽乡村的长效管护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威振风超市评比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有机结合,加大监管力度,以管促治、以管促新,逐步提升自治、德治和法治水平。确保美丽乡村运行正常,永续利用,使其真正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优质模板,乡村振兴的活力源泉。

(一)合理规划(3月-6月底)。

1、宣传动员。各乡镇可采用会议、广播、标语、明白纸、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2、落实任务。按照推进在建、启动新建、管好建成的总体要求,各乡镇对照标准,梳理任务,逐项落实。

3、制定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则,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进而逐村细化具体实施步骤,明确建设内容、建设工艺、工作路径、工作保障、责任分解和时限安排等事宜。

(二)环境治理(3月-12月)。

1、集中整治(3月-5月)。结合“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村庄环境整治,阶段性开展新建中心村环境整治工作,着力提升在建和建成中心村环境状况。

2、持续实施(6月-12月)。建立健全乡村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机制,加强督导力度,确保常态化运行。

3、督查检查(7月下旬-12月中旬)。7月下旬对已建省级中心村长效管护情况进行全面督查;12月中旬对已建和新建美丽乡村中心村实施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工程建设(4月中旬-12月底)。

根据各村实施方案,梳理新建、在建和管护中心村工程类建设任务清单,明确项目内容和资金筹措来源。各中心村对县级下达新建项目,要尽快有序启动建设,严格招投标管理制,强化施工过程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11月份主体工程完工,本年度内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报账。

(四)提升完善(4月-12月底)。

及时开展建设工作“回头看”,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依据美丽乡村中心村档案建设要求,及时对内业资料进行整理保存。20xx年度建设的中心村档案应于8月底前整理完成,确保省市验收无误。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扎实做好方案编制、项目谋划、组织动员、进度督查、推进实施等各项具体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美丽乡村建设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各司其职,一方面要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业务指导,另一方面要将资源向美丽乡村倾斜,协同发力,形成合力。乡镇要发挥主体作用,搭好资源整合平台,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从长计议,点面并进。

(三)持续保障投入。一是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原则上每个新建省级中心村给予不低于15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继续整合部分涉农项目资金,优先支持美丽乡村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工程建设。三是广开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能人大户和优质客商支持建设、参与经营。

(四)保证建设标准。省级中心村要对照省级标准,突出农户改厕、污水治理和基础设施配套等重点,抓好产业培育、乡风文明和长效管护等工程,确保无漏无误,软硬件齐达标。同时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防止贪大求洋等形象工程偏离建设标准。

(五)严格督查考核。一是继续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考评,进一步优化考评办法,注重工作实绩和绩效。二是加强经常性督查,继续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评分依据。

(六)规范项目管理。一要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管。规范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强化“质量至上”意识,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定期调度工程进度,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的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大巡监力度,关键工序监理人员务必在施工现场,跟班作业,对施工技术不规范、建材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要及时纠正。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金寨县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把进度关、程序关,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责任。三是规范档案建设和管理。高标准整理综合档案,严格档案管理程序,确保档案资料记录详细、真实、准确。

乡村治理平台方案

中方县于1998年2月建县,是全省最年轻的县,辖12个乡镇、130个行政村、16个社区居委会,国土总面积1515平方公里,总人口29.4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5.1万人。中方区位优势明显,三面环抱怀化主城区,是怀化鹤中洪芷生态城镇群的核心引擎,规划为全省重点开发主体功能区及怀化“一体两带四区”发展战略的核心区。中方生态环境良好,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8%,已成功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中方是全国平安县,荣获全国综治工作最高荣誉“长安杯”,获评全国全省信访工作“三无县”。中方是发展快县,先后荣获“湖南省全面小康经济发展快进县”、“湖南省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前十位县”、“湖南省经济快进县”等称号。20xx年率先成为全省首批5个脱贫摘帽县之一,20xx-20xx年连续四年荣获省、市脱贫攻坚先进县。20xx年荣获“中国十佳脱贫攻坚与精准扶贫示范县”,20xx年被定为全省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长效机制试点县(全省2个),20xx年被国家扶贫中心定为过渡期脱贫县脱贫村定点观测县(全国20个,全省仅1个)。在充分立足县情基础上,县第六次党代会提出,五年内将中方县打造为武陵山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宏伟目标。

准确把握新阶段新要求,努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坚持精准施策,守住防止规模性致贫返贫底线。制定《中方县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和《中方县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监测对象识别和风险消除工作,做到应纳尽纳。20xx年我县新识别监测对象162户295人,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共12户37人,截至目前,我县有脱贫对象11169户39611人,监测对象794户2003人(其中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646户1752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148户251人)。所有监测对象均已安排有能力的干部进行结对帮扶,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均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无一户一人发生致贫返贫。

2、拓宽增收渠道,群众收入持续增加。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从20xx年的12556.39元/年·人,增长到20xx年的13946.32元/年·人,增幅为11.1%。一是产业帮扶促增收。20xx-20xx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共计900万元,帮扶人口共3820人,分红65.92万元。全年新增小额贷款483户2318.1万元,实现应贷尽贷,贷款不良率高于贷款银行机构各项贷款不良率目标控制在1.63个百分点。二是就业帮扶促增收。继续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就业服务平台全面覆盖,并为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劳务协管员;落实“311”就业帮扶工作,实现脱贫人口转移就业17811人,同比增长11.3%。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08人;培训城乡各类劳动者1517人、脱贫人口503人。开发就业岗位3865个,农村公益性岗位数量350个,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三是农村电商促增收,今年来通过网络媒体、自媒体、短视频等渠道进行宣传造势,完成农产品上行交易额1.24亿元。

3、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成果,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是社会兜底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全县新增农村低保对象329户495人,取消低保对象1500余人,1-10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971万元、特困供养金633.3万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463.16万元。投入57万余元,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期间护理保险,投入296.34万元,为全县城乡户籍人口购买精准防贫综合保险,进一步增强了困难群众抗风险能力。100%落实好2569名留守儿童照护责任。二是义务教育保障“一个不漏”。为89名残障、精神疾病等适龄儿童开展送教上门,实现无一个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失学辍学。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五类”学生做到应补尽补,落实各类学生补助资金1373.08万元。三是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困难群众财政全额资助参合率达100%,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慢性病规范管理及大病专项救治率达100%。继续实施县城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信息化结算,结算各项补偿资金6523万元,县域内住院补偿9550人,补偿金额2514万元,县域内就诊率达89.92%。四是住房安全保障“应改尽改”。组织人员对监测户住房状况进行全覆盖鉴定,经过筛选审核,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20xx年全县危房改造共198户,其中监测户16户,已经全部完工。五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有力。突出搬迁后“稳得住”这条主线,对集中安置区实行社区化管理,改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1009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不动产权证全部办理完毕,338人享受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完成搬迁群众技能培训200余人,开发就业帮扶特岗52个,消除“零就业”家庭;大力鼓励支持自主创业,20xx年度搬迁户自主创业8户35人,通过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项目4个,搬迁户就业67人,年增收3万余元,依托合作社入股分红形式,达到产业帮扶全覆盖,易地扶贫搬迁户增收稳定,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六是农村安全饮水有保障。投资320万元完成10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改善农村7430人供水问题,投入440万元用于“7·3”洪灾水毁饮水工程恢复建设。加强安饮工程管护,各乡镇、村均成立供水机构,明确专人管护及收缴水费等,农村安全饮水保障率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8%。

4、积极推进产业振兴,乡村产业态势良好。稳定粮食生产方面,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9.79万亩,粮食总产12.49万吨,完成20xx年2.1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正全力推进20xx年2.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湘猪工程方面,制定了工作方案,强化了疫情管控,现有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262家,前三季度,全县生猪存栏12.27万头,出栏16.02万头,预计12月底全县生猪存栏可达16.5万头。千亿产业方面,强化政策落实,安排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净增规模以上企业5家,全产业链产值92.07亿元,增长8.65%。六大强农行动方面,刺葡萄是省“一县一特”农产品,新增云顶黄金贡柚等3个绿色食品;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申报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1家、家庭农场3家,创办省级最佳家庭农场1家,泸阳镇成功申报省级特色产业强镇;完成上年度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建设,争创培育省级示范园1个、市级特色产业示范园1个、县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2个;全年开展农民素质教育培训8500余人次,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40余人;建成供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11个,认证产品18个,面积8561亩。

5、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村集体经济实力全面增强。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对全县村集体资产进行清查核实,摸清集体资产家底,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全县130个行政村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105个行政村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25个村建立了农村股份合作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挂牌、登记赋码及颁证率达到100%,村级“三资”管理系统平台初步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整理、立卷、归档和移交任务完成率80%。实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五个十”工程,全面增强村集体经济整体实力,截至目前,全县130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均高于5万元,无村集体经济薄弱村。

6、不断健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人民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一是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投入4776万元,完成旅游路、资源产业路35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20公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管养总里程667.829公里,今年投入605万元对93公里农村公路进行了管养,通过县级质检,我县优良路率达73.19%。二是全力提升文教卫等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向公众开放运行制度,经常性向公众免费开放活动场所和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投入1026万元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每个乡镇配备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2名全科医生,每个行政村配备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和1名合格村医,12所建制镇卫生院均按照标准建设中医馆,均能正常开展中医服务;有46个村(居)建立了互助型养老服务机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村(社区)覆盖率达到31.5%。三是积极开展乡村治理。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三项清单”落实工作,实施农民维权减负行动。加强乡镇、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目前全县12个乡镇均按“六有”要求成立了“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146个村(社区)按“三有”要求成立了“应急站”。全县146个村(社区)均成立村民理事会,完成村规民约法制审核备案,积极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创新推广“雪亮村庄”三方共建共治共享模式建设,荆坪村被认定为国家乡村治理示范村,新建村已申报创建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四是有力推动乡风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在全域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目前我县共有县级以上文明村65个,其中县级文明村52个,市级文明村10个,省级文明村2个,全国文明村1个;有市级文明镇1个,县级以上文明镇5个。

7、切实强化统筹管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一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制定《中方县20xx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调整方案》。整合涉农资金13373.265万元,资金分配额度100%,实际支出进度100%;二是抓好项目库管理。制定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入库项目326个,总投资27079.9969万元,入库储备资金量和去年同期相比,增幅6.68%。2022年计划入库项目320个,总投资32107.8624万元,储备资金量同20xx年比,增幅达18.57%。三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资金后续管理。制定《中方县扶贫项目资产资金后续管理办法(试行)》,对20xx年以来所实施的扶贫项目分类建好资产台账,明确项目资产的权属,资产管护责任人,管护责任单位及资产的收益分配等。经清查摸底,20xx至20xx年我县扶贫项目资产共计7.6923亿元,其中公益类资产5.2194亿元,经营类资产0.389亿元,到户类资产2.0839亿元,确权比例为100%,已经按要求全部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

8、深入开展“四美”共建,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制定《中方县20xx-2025年城乡人居环境“四美”共建实施方案》《中方县农村人居环境“十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落实1000万元经费保障,全面推进美丽县城、美丽集镇、美丽乡村、美丽园区“四美”共建行动,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开展治废、治水、治厕、治房、治路、治气、治土、治牌、治赌、治陋“十治”行动。全县农作物秸秆利用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实行农村生活垃圾集运的行政村达100%。建立集中式、分散式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行政村达70%,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管控村达80%。完成农村户厕改造2335座,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普及。积极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行动,新建镇被列入省级全域美丽乡村示范创建镇,中方镇塔灯田村、新建镇黑禾田村被列入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桐木镇大松坡村被列入省级特色精品创建村。

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

1、科学精准谋划部署。研究制定了《中方县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方案》等文件,相关行业部门均制定子方案。明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九大任务,实施乡村振兴十大行动,努力打好特色产业、农旅融合、“六美”乡村建设三张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基本编制完成。

2、建立健全机制体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中方县乡村振兴工作责任机制的实施方案》《中方县乡村振兴督查巡查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构建了“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领导体系、“八个包干”全覆盖责任体系、行业部门协同推进责任体系、常态化全覆盖的督查巡查体系,以及赏罚分明的正向激励和监督问责机制。调整中共中方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同时下设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工作专班,皆由分管的县委常委担任专班组长。

3、有效衔接帮扶工作。一是政策衔接到位。制定了《中方县防止返贫致贫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政策汇编》,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延续或调整脱贫攻坚期间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就业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兜底保障等政策,新增了防贫保等政策。二是驻村帮扶全覆盖,对有脱贫户的131个行政村(社区)和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全部选派了县级以上工作队,并按照重点帮扶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脱贫村不少于3人,其他村不少于2人的标准选派。三是结对帮扶全覆盖,明确原脱贫户的帮扶联系人坚持5年过渡期帮扶责任不变,继续开展走访、帮扶和监测,对新纳入的监测户由驻村工作队和乡镇统筹安排有帮扶能力的干部结对帮扶。稳定脱贫户,结对帮扶联系人每季度走访一次,监测户,结对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一次,监测对象风险不消除,帮扶责任不脱钩。

4、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一是深入实施“红色堡垒”工程,持续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升级,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进行“回头看”,巩固零软弱涣散村成果,带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能力提升十项举措,深入实施乡村振兴能人带动工程,重点培育一批能力强、懂政策、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党员干部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村“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等基层干部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三是以乡村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五个到户”专项行动为载体,积极构建完善“村(社区)党组织—村民小组(网络)党组织—党员联系户”农村党组织体系,科学划分147个网格、4329个微网格,推动8598名乡村党员干部联系群众79898户。全面开展“五个到户”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便民联系卡79898张、民情日记8598本,上门走访农户114440余次,收集汇总困难问题1301个,召开民情碰头会、民情例会630场次,解决问题1124个,切实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四是深化“一门式”公共服务,推动全县146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改造升级,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对45项下放村级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创新推行“12110”、“窗口坐班+上门服务”、“线上受理+线下办理”三项便民服务制度,实现了一门式服务和一站式办结。

5、狠抓思想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领域作风问题治理,制定《中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领域一专题”治理监督清单》,对“一领域一专题”治理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今年主要是抓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由25个业务主管部门对20xx年1月—20xx年7月“一卡通”资金发放中的疑似问题数据进行逐一核实,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正在全力追缴违规资金。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一卡通”案件4件,查处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2人,追缴资金4.929万元,退还群众资金4.5748万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8个,发现职能部门问题9个,处理3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人,推动整改问题115个,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6个,为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作风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聚焦农业产业发展,以产业振兴引领和支撑乡村全面振兴,坚持用工业化思路推动乡村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

一是集中力量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县第六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深入实施“一二三四五”工程:创建一个以刺葡萄产业融合发展为主体,以油茶和金秋梨为两翼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桐木、铁坡两个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三大特色产业基地,即建设三万亩奥谱隆优质稻制种基地,建设五万亩以龙牙百合、艾叶、鱼腥草、金银花为主导的中药材基地,建设十万亩以蓝莓、金秋梨、葡萄为主的精品水果基地;培育天天食品、南方葡萄沟酒庄、康润农业、金糯咪四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抓好新建龙牙百合、袁家鱼腥草、铁坡金秋梨、半界黄桃、泸阳艾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

二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突出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将天天食品、南方葡萄沟酒庄、康润农业、金糯咪打造成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持续推进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全产业链建设。积极培育乡村民宿、森林康养等新业态,重点培育桐木葡萄小镇、泸阳工业小镇、铜湾户外运动小镇、新建森林康养小镇、新路河水上风情小镇、铁坡梨花小镇等特色小镇。积极配合怀化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培育一批优质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和企业,奋力打造10亿元以上绿色食品产业集群。

三是积极推动乡村产业品牌化发展。实施“品牌中方”战略,加大农产品品牌财政奖励支持力度,继续大力扶持“湘珍珠”刺葡萄品牌,抓好新建龙牙百合、袁家鱼腥草、铁坡金秋梨、半界黄桃、泸阳艾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加大“中味方好”品牌宣传推荐力度。健全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

四是不断健全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健全完善“三社合一”体制机制,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以创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抓手,培育物流龙头企业,突出抓好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现乡镇村物流配送站点全覆盖,全面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特别是积极推动中方县云物流特色小镇项目纳入怀化东盟物流产业园项目整体规划、统筹建设,加快中方农业“走出去”的步伐。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加快我村美丽乡村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巩固扶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进程。根据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要求,结合x村建设实际,按照示范统筹布局,科学规划,经济合理,效益明显的原则,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全村紧紧围绕“三园一寨”(生态富硒茶叶园,药材观光示范园,柑桔体验采摘园,乡土文化香浓寨)总体规划,以三园产业发展为主体,“乡土文化香浓寨”品牌市场为核心,打造香浓寨观景平台,带动特色民居改造,提升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观大山风景、游田园风光、住特色民居,购生态产品的农旅有机结合。

xx年实施香浓寨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观景平台打造,巴鹤省道路边经济带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连片特色民居改造试点。

x县x镇x村美丽乡村建设。

1、基础设施建设:

(1)香浓寨观景平台至易迁安置点连接道路加宽800米。

(2)新建香浓寨观景平台至药材观光园游步道6000米。

2、产业配套建设:香浓寨易迁安置点路边经济门面房建设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3、提升人居环境:新建香浓寨观景平台200平方米,停车场800平方米及公厕1处。

x村有得天独厚地理区位优势,结合目前发展现状,具备稳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村民思想开放、民风淳朴,美丽乡村项目的实施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可以辐射周边农旅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既巩固了扶贫成果,又推进了乡村振兴。

1、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打造该村农旅结合的产业发展试点,同步引进市场主体,建设观景平台及特色民宿酒店,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及劳动就业,带动易迁民宿产业发展。

2、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建设可以推动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全民居家环境质量,改变农民依靠传统农耕发展理念,逐步实现农旅结合产业发展模式,打造乡村旅游。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

3、产业配套建设可以引进市场主体形成路边经济集结带,开发农副产品销售市场,带动易迁配套产业、就业,便捷乡村旅游消费,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1、建设内容、标准、概算:道路改造长度800米,宽度6米。香浓寨观景平台200平方米,停车场800平方米,公厕建设40平方米。游步道6000米,宽1米,路边门面房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2、建设时间:xx年x月至xx年x月。

3、投资概算:400万元(道路改造40万元,观景平台100万元,停车场及公厕20万元,游步道60万元,门面房250万元)。

4、后期管理:项目实施后明确村民委员会为管护主体,督促村委会制定管理制度,实行市场主体及受益居民进行日常使用管理,管理经费由村民委员会自行统筹安排。

省财政美丽乡村奖补专项资金300万元,县财政美丽乡村奖补专项资金100万元,村自筹资金(投入义务工5000个),市场主体投入运营配套资金。

1、组织领导:成立x县x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项目办、村镇办、财政所负责人及x村村支两委干部。

2、建设程序:根据该项目布局,进行统一设计,分项预算,采取挂网招标确定施工单位,选派业主代表,聘用专业监理进行质量监管。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及竣工决算审计拨付。

该项目的实施建设有利于促进x村旅游产业发展,可以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农旅产业经济,推动农副产品销售市场,具有巩固扶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引领作用,真正能够实现社会发展及农民增收双重效益。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为努力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省、xx市、安宁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制订xx年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基本方略,以全国文明城市成功创建为新起点,按照安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深化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奋力开创滇中产业高地、现代花园城市建设新局面,将连然农村地区建设成为现代与古朴和谐共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新农村。

(一)农村改路。全面实施我街道“十三五”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工程,逐步启动有重要经济作用、对路网功能作用较大大联网公路,进一步完善连然街道公路路网。全街道自然村公路通达率、通畅率及10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化率巩固在100%。(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二)农村改房

1. 积极组织开展《安宁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xx—20xx)》专家评审及规划报批工作,以便能尽快对我街道新一轮乡村建设工作予以指导;制定、设施《安宁市农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有条件办理规划手续的农房建设100%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继续完善《村庄规划专管员制度》,不断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结合连然街道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确定连然域村庄建设体系布局图及各片区村庄产业、村庄特色风貌发展方向,指导好各行政村、自然村村庄的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2. 圆满完成安宁市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照安宁市临危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抓好“控增量、消存量”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年度拆违任务。(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三)农村改水。有效解决0.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街道自来水覆盖率达100%,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率达在93%。(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四)农村改电。巩固提升农村通电率100%、1户1表改造率100%建设成果,完成投资702万元,因地制宜地做好电力设施升级改造工作,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要。农村电压合格率达98.5%,农村供电可靠率达99.87%。继续巩固行政村100%通光纤成果,力争70%以上的自然村实现通光纤,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五)农村改圈。积极做好农村畜禽圈舍改造工作,禽类规模养殖比重达85%以上,畜类达60%以上,处理利用畜禽粪污12万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六)农村改厕

1. 农村公厕。按照《安宁市城市公厕管理服务标准》,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创建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农村免费开放公厕管理服务质量达标并长期保持。(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2.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以整村推进方式,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174座。(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各村委会)

(七)农村改灶。推广农村省柴节煤炉灶200眼。(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八)清洁水源。依法依规对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和排污口、严禁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完成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确保水源地村庄污水处理100%覆盖。水源保护区界标警示标志设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九)清洁田园。做好秸杆还田示范推广工作,全年完成秸秆还田300亩,完成饲料化利用100吨,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率达95%。

全面推进农用薄膜资源化利用工程,因地制宜,因品种、因覆膜时期、因薄膜寿命对废旧农用薄膜进行综合治理,采用机械净化和人工净化等形式,对废旧农用薄膜进行清洗回收,防止随地丢弃形成白色污染和焚烧造成大气污染。建立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发体系和资源化利用产业化体系,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宣传废旧地膜残留污染危害的严重性,提高回收残膜的自觉性,使地膜覆盖和设施栽培的增产、增收潜力得以长期发挥,同时根据资金配套情况逐步推广生物降解膜覆盖技术,全街道农用地膜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十)清洁家园

1.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街道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100%的建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保洁制度和收费制度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15%。

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并积极推广示范村建设经验做法,同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效落实。持续推进落实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优先在农业比重较大的街道办开展农村阳光堆肥房建设工作,同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以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标任务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街道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巩固在100%,继续实施连然街道整镇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3个建制村、12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建制村100%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责任单位:经济发展中心、各村委会)

(十一)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安宁市关于xx-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创建名单的通知》要求,今年全街道力争创建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10月底前进行初验收申报。

(十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的基础上,持续把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有力抓手,重点做好清理陈年垃圾、整治“四乱五堆”、整治村庄道路环境、整治乱贴乱画四项清理整治工作,着力健全完善村庄保洁队伍管理、农户“门前三包”、农村公厕管理、保洁收费四项制度。推行农村环卫保洁划片包干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乡村环境卫生网络化管理格局。(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各中心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人员配备,安排充足经费,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督促指导各项年度计划任务落实。全面落实街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月报送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乡村治理平台方案

一是抓好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工作。我市彰武县章古台镇被认定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阜蒙县于寺镇官营子村、细河区四合镇黄家沟村、海州韩家店镇东瓦村被认定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去年3月中旬和4月初,利用两周时间市局分管副局长杨林同志带领农村改革科同志和县区相关人员深入到两县五区,重点对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镇、村进行检查指导。并要求全市各乡镇、村要认真学习这些典型经验,要认真学习这些典型经验,明确示范乡镇要着力推进政府治理、社会参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不断强化乡镇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直接责任,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加大乡村治理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力度,提高乡镇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水平,完善农村公共事务监督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示范村要着力加强村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増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大力弘扬文化道德新风,促进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按国家和省里的要求,阜新市完成了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四个典型经验编印工作。做到抓好试点,宣传典型。

二是按照市局制定的《关于开展全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省级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阜农领办[20xx]9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各县区积极申报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试点工作。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批复》(辽农领办[20xx]9号)文件,我市上报的阜蒙县建设镇德一村等7个村被确定为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村。具体是阜蒙县建设镇德一村、阜蒙县泡子镇努河土村、彰武县丰田乡双龙村、彰武县大冷镇大庙村、清河门区河西镇三道壕村、新邱区长营子镇七家子村、太平区水泉镇高德营子村。各试点村主要围绕五项任务开展试点工作,一是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党建工作,二是探索增强村民自治手段的路径,三是探索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四是探索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五是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新动能。

各试点村制定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并积极开展工作。

三是以点带面指导乡村治理,培育社会新风尚。阜蒙县建设镇把乡村治理放到乡村振兴和夯实党的基层执政基础的全局和高度去把握,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机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探索新路子、创新新模式,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实现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在充分发挥各村文化广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的基础上,在杨家店村实行爱心超市试点,制定积分卡制度,建立积分评定标准,设立产业增收、孝善诚信、参与公共事业、家居环境、“五美”家庭、保护环境等奖励积分,农户凭积分兑商品,激发群众爱家园、护环境的热情。在德一村建立6500平方米的红色文化主题广场和法治广场,传承红色基因,宣传法治政策,弘扬正能量,形成最强音。坚持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创建文明村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机结合,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镇政府成立环境整治办,统管专业队、车辆调度、保洁员队伍等相关工作,确保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升工作实效。全镇建成美丽乡村和美丽示范村6个,实现村强、民富、景美、人和。

1、乡村治理过程中,村民意识薄弱,参与乡村治理主动性不强,部分村民仍然存在“等、靠”思想,认为怎么搞乡村治理与己无关,观念保守。

2、乡村治理典型的宣传力度不够,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

3、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机制、手段不强,没有达到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事业化水平。

1、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营造自治、法制、德治的综合效应,激发村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2、要加大乡村治理典型的宣传力度,让广大村民认识到,体会到通过乡村治理享受到的获得感、幸福感。

3、要注重乡村治理的工作方式方法。一是要注重问题导向,聚焦农民反映集中、社会多方关注的突出问题,以此为突破口。建立完善有效的治理机制,相互促进,相互带动。二是要体现系统思维,充分认识农村社会的复杂性,注重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站在农村社会整体的角度、全局的高度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三是要突出探索创新,力戒形式主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在乡村治理领域不断创新发展。

乡村治理平台方案

我局与区法宣办、文广新局、司法局、科协共同制定《“小车大舞台你我乐起来”——文化、科技、法律进社区、村居、企业“三送三进”活动方案》,组织文化、科技、法律工作者走进社区、村居、企业,来到群众家门口,通过文艺表演、理论宣讲、政策解读、游戏互动、知识问答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为群众宣传、解读相关的科技、法律知识,提高市民科技法律素质和文明素养。自4月15日启动仪式以来,已举办了7场活动,有力的推动了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积极实施“市场环境净化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犯、假冒专利等行为,4月26日,我局邀请市知识产权局领导来洪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专利商品100余件,假冒专利案件立案29件,结案29件,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规范有序的知识产权市场环境,5月8日,我局联合区科协、市场局、文广新局、司法局、地震局等单位共同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广场宣传活动,参加单位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100余个。5月21日,我局与区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在崔朱社区开展党建联盟共驻共建活动,在集中学习后进行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5月22日,我局与科协等单位共同组织了科普宣传周活动,在全区营造了“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包干区巡查工作。每天组织人员前往包干区开展环境卫生巡查工作,对脏乱差的地方及时进行清洁整理。二是实行定期集中清理工作。每周四由主要领导带队,全体人员前往包干区对卫生死角、杂物、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顿。三是组织文明城入户宣传工作。制定印发宣传手册、张贴文明城宣传标语、印发调查问卷,提高市民创建知晓率。四是营造氛围。制作横幅和健康知识宣传栏,借助内容丰富的宣传举措,向城乡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和理念,提高健康技能。

一是继续做好“三送三进”活动,计划全年开展20场活动。二是围绕知识产权全年科学跨越发展目标任务,开展专利执法,整顿市场环境。三是继续开展文明城创建日常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文明氛围。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选派帮扶干部年度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4:4:2的比例分级承担,其中,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皖北三市九县、大别山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片区县工作队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1.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扶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市、县(区)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乡村卫生治理方案

20xx年街道爱卫办将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正确领导下,以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树立环卫行业新形象为抓手,依照标本兼治、重点突破、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xx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环卫工综合素质,做到运行体制上求新、在工作方式上求变、在日常管理上求实、在工作效果上求好、在卫生质量上求高、在社会影响上求广,全力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卫生,努力实现xx城乡环境管理工作新跨越。

继续坚持贯彻落实《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照城乡综合环境提升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结合街道实际,立足本职、攻坚克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以环境整治为主线,以历届“吴中市容环卫杯”竞赛活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农村环境“三位一体”长效管理考核,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升社区环境面貌,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建设,积极打造“人文吴中,财富xx”品牌形象。

(一)积极探索“三位一体”、网格式管理、全过程跟踪、错时式巡查等各项工作机制,实现管理时间、管理区域、管理内容、管理方法的四大突破,全面展现xx环境卫生新面貌。

(二)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努力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居民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自觉性、积极性。

(三)继续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和农村卫生综合整治,做到市容环境卫生整洁、美化、规范、有序,基本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

(四)抓好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垃圾实现日产日清,垃圾清运率达100%。

(五)积极配合吴中区“市容环卫杯”竞赛活动,增加环卫工人数,使环卫职工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加强市容环卫督查队伍和环境卫生专业队伍的管理力度,实行人机结合清扫,提高清扫保洁质量,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六)加大辖区公厕的'管理力度,继续抓好流动红旗评比活动,保证公厕内设施完好,并定时、定人保洁。

(七)加强河道打捞保洁力度,重点清理河道两侧的水生植物,沿河驳岸积存垃圾。

(八)积极落实中心城区沿街经营户环卫责任制,针对主要道路的沿街经营户实行每天两次定时上门收集垃圾,不断提高沿街经营户的环卫责任意识,切实改善主要道路两侧的市容环境。

(九)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落实农村环境“三位一体”长效管理考核,努力做好城管、爱卫日检查和周检查制度。

(十)加大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改善保洁人员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逐步淘汰、更新、添置部分环卫基础设施。

(十一)严格按照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三位一体”的具体要求要求,对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逐一逐条进行整改,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十二)认真做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三位一体”督查指导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健全和完善卫生管理网络,确保“三位一体”考核经费专款专用,及时、足额下拨到位。

(十三)认真做好各种基础台账资料,并及时、准确上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场硬仗,践行为民宗旨、厚植民生情怀,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按照县农村“五治”工作部署,结合x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五治”(治房、治水、治垃圾、治厕、治风)为重点任务,大力整治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不良行为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婚丧陋习,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实现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

建立政府引导、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筹集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建、管、养、用”长效机制,确保农村户厕等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得好用得上管得长,稳定持续发挥效益。

(二)坚持农民主体,激发动力。

广泛发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根据农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顺序和改厕模式标准,动员农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五治”的自治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根据村庄规划布局,结合地形地貌和村民生产生活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科学选择合理适用的“治房、治水、治垃圾、治厕、治风”有效模式,确保“五治”取得实效,得到群众认可。

(一)全力打赢“治房”攻坚战。

健全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规范开展宅基地审批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建立审批台账,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严格建房规划管理,加强农村房屋风貌引导。倡导集中建房,切实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新建农村住房必须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和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违规违法建筑清理,以20xx年x月x日为时间节点“控增量、减存量”。加大农村违规违法建筑和危房建筑的摸排清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目标任务,在尊重农户意愿前提下开展危房建筑拆除工作,对于历史形成的违规违法建筑按照依法、稳妥的原则进行整治,对于乱搭乱建棚架、废弃建筑残墙断壁要坚决拆除,严禁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二)全力打赢“治水”保卫战。

完善“治水”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污水、臭水、饮水“三水同治”。确保饮用水安全足量,加快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对农村供水水源的保护和供水水质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摸清全x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治理效果。对人口较少,分散的村寨,结合农村改厕将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在庭院内消纳利用或就近自然生态消纳。对设备、管网损坏的进行修复,设备老旧的进行更换,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排放不达标的进行提标改造。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组建村级巡河志愿队,强化常态巡河、常态清淤、动态排查,坚持“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相结合,一旦发现黑臭水体,立即整治,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xx%。

(三)全力打赢“治垃圾”阵地战。

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制定便于实施、易于监督的农村垃圾分类激励措施;主要从“干”“湿”两类入手,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分易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惰性垃圾和其他垃圾“五类垃圾”进行处置;探索建设“厌氧沼气池”等方式就近处理湿垃圾,易腐烂垃圾就近堆肥、惰性垃圾就近消纳,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坚持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原则,规范运输、无害处理,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拓宽资金渠道,保障农村垃圾治理投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鼓励有条件的村扶持村集体对可回收物进行加工形成产业反哺。

(四)全力打赢“治厕”歼灭战。

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切中肯綮;用钉钉子精神推动改厕,加强政策宣讲,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科学编制切实可行的x级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重点改造无厕户和旱厕户,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改厕目标任务。要对照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把改厕与改房、改厨、改圈相结合;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改厕主体作用,引导农户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组建专家技术服务队伍,每个村明确x名以上改厕技术指导员,培育农村厕所改造施工队伍、成立村级监督队伍、鼓励建立厕所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队伍;积极采取社会化服务开展改厕工作,严把审批建设关、招标采购关和竣工验收关,积极探索“首厕过关制”,确保改造后的户厕达到“能用、管用、实用、好用、耐用”;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一体谋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

(五)全力打赢“治风”持久战。

积极推进乡风移风易俗,培育乡风文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农民精神风貌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聚焦农村酒席泛滥、人情成灾、大操大办、婚丧陋习、烂俗表演、封建迷信、孝道衰弱等陈规陋习和不良社会风气,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风尚。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规范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黄协会等群众组织运行章程和制度。开展农村滥办酒席、低俗婚闹、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农村宴席规范管理,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一律不办,大力推进绿色、文明、惠民殡葬,提倡文明祭祀。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黄赌毒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引导农民群众改变落后生活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乡农村“五治”工作领导体系,由x主要领导总牵头,成立x级农村“五治”工作领导小组,书记、x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中心,农业中心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总统筹;涉及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持续推动农村“五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

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措施,紧盯目标任务,精准摸排、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坚持目标导向、工作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确保“五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x村两级宣传栏、村委会宣传音响、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载体,制作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小视频等广泛宣传农村“五治”的相关政策和知识,提升农民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推进农村“五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机制建设。

建立调度机制,书记、x长亲自安排、定期调度、确保农村“五治”工作稳步推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强督查机制,x纪委、督查室要强化督查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结合当前作风问题整肃,扎实开展督察检查,对在工作推进中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建立考核机制,农村“五治”统筹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行动重点内容,将x相关部门、各村实施农村“五治”情况纳入xxx年度综合考核范围。xx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五治”的督查,针对考核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约谈。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15个选派村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13个脱贫村和2个乡乡村振兴重点推进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每名选派干部每年安排1万元办公经费,按2:2:1的比例,由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1.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县委组织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县委组织部将会同财政、乡村振兴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强化村级组织功能,完善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构建一核多元的主体协同治理格局。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因地制宜,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常态化机制,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三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村党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一是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改革。二是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实施“四议两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三)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一是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意识。重点加强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拓展村组干部法制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把基层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三是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四是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五是大力推进法制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法制带头人”双培养工程。

(四)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一是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建立“好人档案”“道德银行”,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褒扬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精神,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遏制陈规陋习,重点治理封建迷信、“黄赌毒”和乱埋乱葬等,树立新风正气。

(五)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一是培育孵化社会组织。

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区社会组织。二是搭建完善协商平台。进一步夯实社区协商平台的群众基础,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为村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三是培养激发参与意识。采取协商会议、走访式协商、书面征求意见协商以及网络交流群等方式,开展线上协商和线下协商相互动的工作模式,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本村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促进乡村干部履职尽责;持续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每个村都配备至少2名后备干部。设立乡村振兴专干,每个村(居)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一名乡村振兴专干。深入排查、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重点针对带领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能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正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采取“一村一策”等措施精准整顿。开展新型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实施百村培强、千村扶优、万村提升“百千万”工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部、农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农村党员干部本领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推广“四联四帮”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加强对有困难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的关爱服务。(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査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从源头上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防止频繁填表报数。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农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合,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指导。逐步推广运用积分制,对农民日常行为进行积分,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村民充分表达意愿,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参与监督管理等自治活动。(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乡贤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深化村级民主协商,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推进农村协商示范点建设。(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

(六)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理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组织部、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明实践站等平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开展经常性系列宣讲活动。注重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测评。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形成党员带头、干部示范、人人守诚信、村村讲信用的良好氛围。推动农村志愿服务经常化。不断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部、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团县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领,鼓励地方对农村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加强纪律约束推动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组建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徳评议会和禁毒禁赌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東性措施,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宣传部、农办、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纪委监委、文旅体局、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挥道徳模范引领作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服务典型等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寻找最美家庭等选树活动,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实施广电文化惠民工程,着力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乡村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结合传统节日,广泛开展乡村文化旅游活动。挖掘文化内涵,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助推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宣传部、文旅体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制化轨道。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普及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平安乡村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农村技防系统。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大力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推进农村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基层救灾减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査和专项治理。(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纪委监委、统战部、法院、检察院、经科信局、公安厅、民政局、司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人行太湖支行、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以驻村法律服务、巡回法庭等方式指导乡村人民调解员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平合等多元化解平合建设,推动调解、仲栽、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有机街接、协调联动。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坚持人民法庭与地方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多方联动,将“茶室文化”、“六尺巷文化”等地域文化、传统文化精髓融入纠纷处理中,促进法理情的通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明确小微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突出问题,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把小微权力行使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加强问题线索巡察发现和重点督办,严肃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纪委监委、财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功能。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合建设升级和融合发展,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注重吸纳农村妇女群众中热心村务、影响力强的小组长、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妇女代表担任村“两委”。拓展村级团组织服务阵地,激发和增强村级团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鼓励返乡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企业家及其他贤达之人发挥价值引领和文化治理作用,参与乡村治理。(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司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文旅体局、团县委、妇联、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依法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重心下移,优化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完善乡级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持续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建立党群服务中心,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合理设置为民服务大厅窗口,提高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能力。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当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政法委、编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工作安排。

试点示范工作由县委农办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1.开展治理宣传。组织开展乡村治理宣传,各乡镇要通过宣传栏、宣传单以及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媒介平台,在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中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

2.指导示范创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指导各试点示范乡镇、村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各试点示范乡镇、村要结合优势,充分挖掘长处,发扬自身典型做法,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新手段。县委农办适时组织各试点示范乡镇、村开展互看互学,组织经验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3.强化落实措施。省级试点示范乡江塘乡和14个省级试点示范村(具体名单附后)要先行先试,聚焦乡村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关键环节,按照《太湖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采取有力措施,形成示范典型。

4.总结典型经验。各试点示范乡镇、村要认真总结乡村治理的创新做法,认真提炼总结,形成试点乡镇,试点村的典型经验。典型经验要紧扣乡村治理有效的主题,突出主要做法和重点工作,彰显地方特色,侧重于乡村治理某一方面典型做法与经验的总结,避免面面俱到,内容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事例鲜活、文字凝练、形式多样,引领性强,保证典型经验的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案例。县委农办将各地典型经验材料编印成册,供大家学习借鉴。

5.组织评先评优。县委农办将根据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乡村治理典型做法和单位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乡村治理评先评优活动,对评为乡村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对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镇村,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二)时间安排。

试点周期3年,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xx年11月。全面调查摸底,优选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制定《太湖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试点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安排,分项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负责工作人员,各乡镇、各试点村要结合自身典型做法,明确试点思路,明细试点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1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工作计划,各试点乡镇、试点村要按照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在全县推广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协调调度,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解决,定期对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试点进展情况,研究会商具体工作,确保能按期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3.典型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县委农办将牵头组织对全县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在全县复制推广,形成我县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4.申请验收阶段。20xx年1-3月,申请对试点示范村镇进行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县委将把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每年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县委农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纪委监委、民政、司法、公安、财政、农业农村等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指导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专干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开展工作,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形成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立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制订工作计划,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五)严格督促检查。开展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县委农办将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适时督促检查,查找剖析问题,开展研究会商,推动促进工作进展。对在推进此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不敢担当的,将及时下发督查通报,点名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整改效果不佳,导致工作被动、进度滞后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纳入综合考核。县委、县政府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县“两查一考”办公室将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运用到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乡村卫生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负责、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以整脏治乱、完善设施、建章立制、确保长效为工作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乡村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建设清洁美丽海南、全面提高乡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全面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创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村镇人居环境,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二)整治依据。

(略)。

(三)整治目标。

利用两年半时间,对全省乡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卫生净化、道路硬化、村道亮化、环境绿化、房屋美化建设,普遍改善乡村环境面貌。着重抓好“五整治”、“五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破损道路及建筑、农业废弃物,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净化美化水平、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乡村环境管理水平、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主要目标:

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得到有效治理,乱堆乱放得到全面清理,村容村貌得到普遍整治,环卫保洁机制全面建立。

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自然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和集约利用,绿化美化水平显著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

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山水田林自然风貌得到保护,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得到弘扬,美丽乡村建设彰显海南地域特色。

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推进乡村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环卫、清洁能源、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达村到户,乡村公共管理、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规范有序。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对村镇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管理,规范引导村镇科学建设,遏制和打击村镇违章建筑,提高村镇建设水平。

具体指标:

20xx年年底前,乡村存量垃圾得到全面清理。

20xx年年底前,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建成,全省规划建设的124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村庄收集设施设备、收运保洁人员配备到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初见成效,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0xx年,建立起合理的村庄、乡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清运机制,乡村环境垃圾卫生实现常态化管理。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一)全面开展乡村存量垃圾清理活动。

发动村民、村委会、学校和企业积极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大力清扫、清运屋边、路边、水边、田边和树林中的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等,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切实改善乡村环境“脏乱差”面貌。

(二)建立村、镇环卫清扫保洁体系。

一是配备垃圾清扫收运保洁人员。全省所有村庄,要根据人口规模合理配置收运保洁人员。

二是推行“村规民约”管理。乡镇政府要通过村委会组织村民小组制定本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村规民约,对垃圾的清扫、收集、清运和处置以及污水排放和处理等进行约定,营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参照“门前三包”管理,乡镇政府分别与村里的学校、企业、商店、农贸市场、娱乐室以及村委会、村民小组签订卫生保洁责任书,明确单位、村庄、村民(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责任范围,明确要求村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和集中投放。

三是推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标准,逐步建立“户清扫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实现农村垃圾就地减量和分类处理的目标。

合理选择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或分散处理等治理方式,突出南渡江流域、万泉河流域、松涛水库、一线海岸线等重点区域,优先推进水源保护地、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建村庄生产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伐,实现污水达标排放。规划布点“乡村游”、“农家乐”的村庄,原则上应配建水冲式公共厕所。

(四)配套建设完善村镇基础设施。

村庄要重点规划建设垃圾屋、垃圾池,或配备垃圾收集箱;将“村村通工程”向村道延伸,硬化村庄道路;安装路灯;建设停车场、活动室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和配套给排水设施;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建设;加强渔港公共厕所建设。乡镇所在地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在乡镇配套建设或改造农贸市场。结合客车停靠站、货车临时停车点,综合建设停车场。在镇区建设排水管道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建立村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要求,规划建设垃圾转运设施、购置清运设备。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配建公共照明设施,基本做到“有路就有灯”。

(五)抓好旅游景区的环境卫生整治。

各相关管理单位要组织清理景区、景点及其交通沿线可视范围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改变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面貌;加强景区、景点的排水、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加强景区旅游公厕建设管理,按星级标准配建,并实行全日制保洁;旅游景区、景点的宾馆、饭店、饮水摊点的卫生实行责任区三包管理,签订责任书,加强监督管理,取缔非法经营摊点,保障游客饮食安全;认真治理在景区、景点乱停车辆、乱摆摊点、拉客兜售等不良现象,形成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环境。

(六)抓好通道环境卫生整治。

一是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结合通道作业特点,将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的垃圾清扫收运工作纳入公路养护班组工作职责,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路沿线建立起卫生保洁作业机制,确保沿线卫生整洁。

二是结合“绿化宝岛”行动要求,采用观花、观叶树种及乡土常绿树种为主,建成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多色彩、多效益的具有海南热带风光特色的绿色景观长廊,特别要做精做美旅游线路沿线的生态景观绿化。

三是全面加强清理村庄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小广告(含乱张贴),确保铁路、高速公路、省道、县道沿线两侧广告牌无破损,画面干净清晰。

四是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的.卫生整治,杜绝占道经营,确保市场周边通道的卫生整洁。

(七)抓好水域的环境卫生整治。

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结合水域作业特点,在江、河、湖、水渠、渔港、渔排、海岸线水面和岸上可视范围内建立起卫生保洁作业机制,确保水域干净卫生。沿海市县政府要组织沿海村民结合海岸线防护林带建设,大力种树植热带树种,建设具有热带椰风海韵风光特色的环岛海岸线景观防护林带。

(八)抓好中小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厕所建设管理。

要加强中小学生、学前幼儿卫生文明素质教育,加大校园卫生、教室卫生及环境整治力度,创建花园式校园。学校厕所的建设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公共厕所管理的卫生标准和管理制度。学校必须安排专人对厕所全日制保洁,提高我省中小学校厕所整体服务水平,保证广大学生的基本如厕环境。各市县、各单位要对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0〕43号)的建设任务要求,全面完成计划建设任务量,并根据发展需要按标准同步配套建设新的公共厕所。同时要加强对公共厕所的规范管理,在优先落实保障景区景点、加油站、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和重点区域的公共厕所保洁服务的同时,全面提高公共厕所整体管理水平,确保每座厕所有专人管理和经费,每座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文明卫生。

(九)结合“绿化宝岛”行动,实施村镇绿化工程。

村庄绿化要充分发挥海南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气候条件优势,组织村民在村边、房前屋后、路边、水边植树造林,大力推进“百树户、千树组、万树村”和村道绿化。同时,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在全省村庄增种树木、花草,消灭黄土露天,改善、美化村庄环境,建设花园村庄,形成“村边树林茂密,村内花果飘香”的乡村美景。乡镇要结合“绿化宝岛”行动,建设镇区公园,为乡镇居民提供休闲娱乐锻炼场所;结合特色旅游风情小镇建设,每个镇重点建设一条特色风情街;根据乡镇资源特点,利用园林绿化打造乡镇特色景观。

(十)加强村镇交通秩序管理。

针对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等现象进行整治。在固定区域、固定地段进行划线停放管理;对交通量小的道路,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可考虑设置限地段、限时间的临时停车位。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提高设施服务水平。

(十一)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各市县要力争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2542个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的规划编制,确实有困难的要保证在20xx年完成。要尽快发挥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作用,认真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对乡镇、村庄建设项目实行规划、施工报建管理,坚决遏制和打击村镇违章建筑。

(一)动员部署,开展垃圾大扫除活动阶段(20xx年8月至12月)。

召开全省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各市县政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责任分工,明确整治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保障措施和考核办法,在全市县村庄组织开展垃圾大打扫除行动,清扫、清运、处理垃圾,切实解决“垃圾围村”问题;为确保此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局,20xx年年底前,省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检查、考核等形式督促市县抓好第一阶段工作落实。

(二)建章立制,建立整治常态化阶段(20xx年1月至12月)。

各市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各部门按照方案,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建立整治常态化机制,在自然村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将乡村卫生清扫保洁收运所需经费列入市县经常性财政预算,并建立完善通道、景区景点、水域的卫生保洁体系。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三)完善提高,实现长效化管理阶段(20xx年1月至12月)。

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开展评议和考核,进行表彰和问责。完善提高,实现长效化管理,稳步提升乡村环境质量水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大力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建设国际旅游岛、实现海南绿色崛起的迫切需要,也是我省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统筹城乡建设的迫切需要,更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建设美好家园的迫切需要。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增加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提升市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规格,由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二)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难点问题、敏感问题多,且时间长、工作量大。因此,要把不间断的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宣传和推广一些好经验、一批好典型。同时,要全力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个整治活动健康深入地发展。

(三)切实把握整治工作的重点,突出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础工程。

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从实际效果出发,以解决问题的基点,作为突出整治的重点,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实施,逐步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硬件建设上,要舍得投入,着重解决基础设施配套投入不足的问题。一是设置足够的垃圾容器,解决垃圾无处可倒或暴露存放问题;二是严格做到生活垃圾进中转站外运处置,解决垃圾随意处置和“垃圾围村”现象;三是配备必要的垃圾运输车辆,建立专门的保洁队伍,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四是整修道路、硬化村巷,疏通排水管沟,解决群众出行的问题;五是安装路灯、种植花草树木,亮化绿化美化环境;六是着力整治乡村乱堆乱放、农业废弃物、破旧建筑物,有条件的抓紧做好乡村街景立面改造工作,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在软件建设上,要从完善管理机制入手,建管并举,在思想道德教育、健康教育、文明意识与卫生习惯养成、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方面,建立村规民约,逐步建立和形成一套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推动乡村环境卫生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建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保障机制。

要建立多层级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机制。省政府20xx年、20xx年将继续安排资金用于乡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市县政府要根据整治任务将农村垃圾处理、园林绿化、道路、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环境卫生作业机构人员工资、作业设施设备购置维护等经费列入本市县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环境综合整治经费到位。省直各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市县财政的各项涉农资金要整合使用,争取最大化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全省统筹,地方负责,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工作繁重,任务艰巨。全省实行统一目标、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市县政府负总责抓实施,相关部门按职责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环卫、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综合指导和检查;负责乡村基础设施、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服务监督指导;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乡镇交通秩序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交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镇交通秩序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市县及乡村道路沿线通道环境卫生整治,“村村通工程”和村庄道路硬化建设的监督指导。

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文明行为方面的标准、宣传画和宣传录像的制作、宣传发动、教育和监督指导;负责各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万村绿化”工程和“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

国土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村镇污水集中处理和乡村水源保护区村庄垃圾处理的监督指导,做好全省医疗垃圾,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处理的服务监督指导。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库、河道、沟渠等水域垃圾收集和处置,配合国土环保部门做好村镇污水集中处理的监督指导。

卫生(爱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以乡村除“四害”、改厕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景区环境卫生整治的监督指导。

商务、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商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的监督指导。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文明卫生素质教育,加强对学校环境卫生和中小学校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的监督指导。统一制定我省中小学校厕所管理规定,将校园卫生与厕所管理纳入考评学校工作的内容。

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海洋渔港环境卫生、海岸带高潮线以下区域生态环境的监督指导。

农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各农场(生产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服务监督指导,配合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各林区(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监督指导。

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保障,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六)建立层级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实行问责制。

按照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一是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县、各系统、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巡查、暗查、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的整治任务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评,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市县、部门和单位的负责领导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要启动行政问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各市县政府、各部门要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效纳入干部工作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奖励和处罚。三是要建立全民参与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设立并向社会公布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鼓励群众采取“随手拍”等形式进行监督并给予适当奖励,对制造“脏乱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对群众举报的“脏乱差”问题,在海南主流媒体上设立“曝光栏”公开曝光,并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及时启动问责。

加强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我省农村环境面貌,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各市县、各部门要秉承真抓实干的作风,全力推进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确保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谱写出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城乡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持续、有效、扎实推进xxxx县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依据xxxx县20xx—2020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项目整合、资金捆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典型引路、连线扩面”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实际,现制定20xx年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协调发展、城乡共建”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以建设“县域经济富强、人民生活富裕、社会文明和美、生态环境优美”新xxxx为目标,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示范村建设为抓手,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状况,逐渐缩小城乡差距,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示范村建设有序推进。20xx年全力抓好36个示范村建设,其中:县级以上重点示范村12个,示范村12个,巩固提高村12个。

(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重点示范村主导产业收入占农民总收入6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以上,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以上,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比重达到30%以上,7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农业实用技术或其他技能。

(三)农民生活明显改善。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以上,且具有抗御本地区基本烈度地震能力,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电话(含移动电话)入户达到全覆盖,人畜安全饮水率达到90%以上。逐步扩大农村绿化面积,建设美丽新农村。

(四)村庄建设有序整洁。合理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和旧村改造规划,村间街道实现硬化、美化、绿化、新化、净化、亮化等,建有基本排水设施,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堆放、定时清运并实现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农户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60%以上。

(五)村级管理规范有序。“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80%以上,村两委会班子团结和谐、制度健全,“双高双普”目标全面实现,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落实,有完备的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图书室及健身设施。

(一)科学编制规划。坚持“节约土地、完善功能、方便群众、超前发展”原则,按照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要求,科学编制村庄建设及旧村改造规划,切实增强规划连续性、权威性、严肃性和实用性。(牵头单位:住建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住建局、新农办、农林局、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

(二)引领发展产业。根据各示范村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做好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高标准规划猕猴桃产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手工布艺等一批主导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引领全县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一村一品”彰显特色,产品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牵头单位:农林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农林局、新农办、财政局、发改局、畜牧局、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发办、科技局)。

(三)建设完善阵地。阵地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强基础、促发展、壮实力、构和谐的重要载体。20xx年结合新型社区建设,完成村级两委会阵地建设任务。(牵头单位:组织部;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纪检委、组织部、新农办、住建局、民政局、国土局、财政局、审计局)。

(四)建设文化广场。以繁荣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综合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为目的,切实加强村级文化广场建设,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20xx年全面建成15个示范村文化广场,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农家书屋,充分发挥其作用。(牵头单位:新农办;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新农办、财政局、国土局、文广局)。

(五)强化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达标,实现“六化”和“六个一”的目标,“六化”即:道路硬化,边沟围墙一体化,村道路绿化,环境净化,路灯亮化,文化活动经常化。“六个一”即:有一个科技文化活动室,有一个村级标准化卫生室,有一个幼儿园,有一个休闲健身场所,有一个便民超市,有一个农村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发改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发办、国土局、电力局、卫生局、教育局)。

(六)整治村容村貌。结合“四城联创”目标,扎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入户工程,积极实施“五化”、“一池四改”、“绿色家园”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实现村庄美、环境好,辐射带动全县乡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牵头单位:新农办;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新农办、城管局、住建局、环保局、卫生局、创建办、农工部、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交通局、财政局)。

(七)强化技能培训。按照各村产业发展实际,因村、因人、因时而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分期分批进行农民实用技能培训和乡土人才培养,重点加强对猕猴桃产业和手工布艺从业人员的培训,实现“一户一策”、“一人一技”,提高广大农民实用技能水平,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农林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农林局、人社局、畜牧局、科技局、农发办、财政局、教育局、科协、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党校、教育局、工商联)。

(八)创建学习型村镇。按照《创建学习型村镇实施方案》要求,以“一镇两村”示范点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管理功能,加强指导、强化落实,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增强群众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文化修养和知识水平。(牵头单位:宣传部;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宣传部、新农办、信息办、广播电视台、妇联、团县委)。

(九)提高农民素质。利用春节、农村古庙会、夏日纳凉晚会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按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对全县12个重点示范村进行精神文明户创选评活动,对评选出的“十佳好公婆、好媳妇、十大孝子”进行表彰。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身边好人好事和见义勇为等行为宣传报道,加大群防群控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宣传部、政法委;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文明办、计生局、广播电视台、信息办、团县委、妇联、信访局、文广局)。

(一)规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1日—3月31日)。按照新农村建设任务和工作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同时做好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的选址、村庄建设、旧村改造、产业发展、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和各个项目的前期资金筹措等工作。特别要做好猕猴桃产业发展前期的土地流转、规划、苗木购置、栽植及春季田间管理工作,以及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11月10日)。具体实施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是推进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的建设,积极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壮大发展“一村一品”。要根据农时气候及猕猴桃生长特点,及时加强实用技术培训。结合“三夏、三秋四禁止”活动,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对农村环境卫生及村容村貌进行整治,确保乡村环境卫生取得明显成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1日—12月31日)。对新农村建设20xx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和考核验收总结等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继续采取县级领导包抓、部门帮扶、各镇(中心)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包抓机制。牵头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各级干部要带头宣讲新农村建设理论政策。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美丽新农村、新风貌、新农民、新科技、新政策等。及时推广新农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将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融入新农村,丰富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

(三)加大投入,增强后劲。县上继续按照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部门帮扶、项目捆绑”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阵地建设、文化广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各涉农部门要积极争取省、市涉农项目和补助资金,重点向示范村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引导资源向农村有序流动,夯实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逐步缩小城乡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真正实现农村农民共享改革成果。同时,要严格按照《xxxx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xxxx县新农村建设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类规划设计指标完成情况,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投入情况等全面进行考核。

(四)合力共建,齐抓共管。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充分利用地缘、亲缘、人缘等关系,组织引导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新农村建设。通过企业帮扶,增强村企之间的联系,共同发展实现双赢。通过“同乡联谊”活动,吸引县外能人回乡投资建设,为家乡做贡献。邀请曾在我县工作过的领导干部回乡视察指导,为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帮扶单位与镇(中心)、村的联系,充分调动帮扶单位和包村干部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推动新农村建设。

(五)明确主体,发挥作用。加强对农民的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以奖代补”谁投资谁受益等奖补政策,调动农民群众自己投入发展产业、改善环境的积极性。对于村内集体公益项目建设,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坚决杜绝村集体举债搞建设,倡导农民办好自己的事,建设好自己的家园。

(六)示范引领,树立典型。县、镇(中心)、村都要着力培养和选好各类典型,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以典型示范、典型带动促进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

(七)加大督查,严格奖惩。将新农村建设纳入镇(中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全年新农村建设成绩突出的镇(中心)进行表彰,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镇(中心),全县通报批评,电视曝光。对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排在最后一名的镇(中心)给予经济处罚,由纪委、组织部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按效能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对帮扶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成效显著的包扶单位,在次年农业农村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农村道路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改善我乡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增强路面通行保障能力,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经乡政府研究,就20xx年我乡村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全乡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要认真贯彻落xx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1、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已纳入省交通运输“十二五”通村通畅规划。

(2)通过“事一议”程序,形成《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填写《通村通畅工程开工建设申请表》。

(3)通过“一事一议”程序,自筹部分的建设资金已到位,并交乡财政所。

(4)通过“一事一议”程序,由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项目建设质量监管及外部环境协调小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小组”,每个小组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小组”完全由村民代表组成。

(5)已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项目业主为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乡交通管理站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

3、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要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拟申请实施的项目,由各村提出申请,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放线,提供标准设计图纸(标准横断面图,路面结构图,会车道平面设计图,挡土墙、边沟、涵洞、警示墩设计图等),各村在乡交管站的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实施。

4、施工队伍由各村在县交通部门提供的诚信施工队伍库中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开展竞争性选择产生。

5、实施项目公示制度。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必须在村委会以及施工现场设立项目公示牌,公示牌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业主,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筹集和使用安排,施工单位及联系人,主要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监督人员及举报电话等。设立的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该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止。

6、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占用土地、房屋及其他拆迁工作,由各村民委员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自行调整和解决,并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施工外部环境良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7、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工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8、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采用项目合同制。县交通运输局制定标准合同范本,规范业主与施工方权利义务。

9、技术标准:路基、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转弯半径不小于15米,纵坡坡度不大于12%。会车道数量每公里不少于3处,每处宽度不小于2米,长度不小于20米。

10、质量要求:

(1)路基工程:路基须平整、密实、稳定,碾压后无车辙,路线平纵线形顺适,边坡稳定,挡土墙符合要求。

(2)路面工程:5%水泥(或石灰)稳定碎石基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宽度不小于3.5米;c30水泥混凝土面层(抗折强度4.5mpa)厚度不小于18厘米,宽度不小于4.5米。

(3)排水设施:浆砌边沟泄水断面尺寸(不含路面厚度)不小于40厘米×40厘米(宽×高),且须m15砂浆趟底,外壁整齐高于路面5厘米且须抹面。涵洞设置须满足排水要求,保证排水通畅。

(4)原有路线因地形地质限制、需深挖高填或拆迁较多才能满足4.5米宽度要求的,或原有路基情况较好,不设水泥(或石灰)稳定碎石基层可满足需求的,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交通部门现场调查,书面批准并提出实施方案。方可实施建设。

(5)未设置水泥(或石灰)稳定碎石基层的路段,c30水泥混凝土面层(抗折强度4.5mpa)厚度不得小于22厘米。

11、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同时设置各种安全设施、标志标牌等,减少安全隐患。

xx通村通畅工程补助标准(含上级补助资金)为:少数民族乡40万元/公里,项目不足资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广泛发动群众自筹资解决。

13、通村通畅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路基工程必须经县交通运输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路面工程。项目建设完工后,必须经乡初验合格,由村民委员会填写通村通畅工程交工验收申请表,向县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交工验收申请,由通村通畅工程验收组进行交工验收。

14、验收合格的通村通畅工程,交由项目所属村村民委员会进行养护管理。

xx通村通畅工程项目,在乡政府积极争取下,县下达我乡10.2公里。由于今年项目要求高,建设难度大,各村在任务下达后,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通村通畅工程项目。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二)村庄实施方案预算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xx年7月-20xx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乡村卫生治理方案

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方针,因地制宜拓展提高“五清一改”标准,着力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各村(社区)成立行动领导机构,制定行动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行动台账,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相关责任人。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层层宣传发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迅速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高潮。

(二)持续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

各村(社区)要继续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体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和帮助。农业农村办要做好组织协调、统筹服务工作。镇妇联、镇团委、教管委要通过开展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动。

(三)全面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

各村(社区)要聚集人力、物力、财力,结合各自具体整治任务量,按照整治内容、标准及要求,拟定详实方案,发动群众支持、参与,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重点区域、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不断推动整治行动纵深前行,充分抓住五一、中秋、国庆等返乡人员较多的主要节点,集中资源、项目、力量做好村容村貌的整体巩固提升。

(四)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村(社区)整治任务完成后,由镇农业农村办牵头,联合镇环保办、镇财政所、镇宣传办、镇创建办等部门对村、社区开展考核验收,总结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验收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五)持续整治阶段(常态化)。

建立健全村庄清洁行动机制,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确保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持续开展“清洁村庄”评比考核工作,总结并提炼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村庄清洁工作方法和运行管护机制。

(一)清理黑臭水体。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全面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村庄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较差水体。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严禁生活污水外露外溢,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

(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全面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严禁村庄内畜禽散养行为。严禁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

(三)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全面清理农户房前屋后、院落、空闲场地、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的柴草垛、生产用具、粪堆肥、粪桶粪缸,做到各类柴草杂物有序整齐堆放。对乱堆乱放的砂石、砖块、钢筋、木料等全面清理或做到有序整齐堆放,全面清理和拆除各类违章搭建的板房、木棚、柴火棚、广告牌匾、遮阳棚;全面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四)清理废旧广告牌。全面清理乡村道路沿线及村庄内电线杆、建筑墙体、宣传栏、桥护栏上黏贴的各类牛皮癣,清理悬挂于墙上的、树间的横幅广告,拆除、更换破旧和与整体风貌不协调的店招广告。

(五)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整修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垣断壁、破旧篱笆、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违建拆除余物等。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文明村规民约,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鼓励通过集体倡议,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一)分类指导、因村施策。

对一般整治村庄,加大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力度,规范畜禽养殖、柴草堆放、农机具停放、宣传栏设置、广告贴放等,清理村内沟塘,清理乱搭乱建,治理残垣断壁,加强“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管控,着力由“清脏”向“治乱”转变,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对与邻县交界的重点村庄,相关村要在完成“五清”任务的基础上,有序统筹推进村庄改水(污水治理)、改厕和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工作,整体提升村容村貌,着力由“清脏”向“美化”转变,与发达地区全面对接,展现姚村美好形象。

(二)统筹协调、全局推进。

着眼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有机结合,实现村庄有效治理。推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建设水平。推动美丽经济发展,鼓励农民将清理出的'场地建成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小游园等,既美化环境、又促进增收。

(三)以改破局、化风成俗。

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围绕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抓住疫情防控期间农民群众普遍重视卫生健康的契机,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要组织动员村干部、党员、志愿者及亲属,带头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广泛动员更多农民群众自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将村庄清洁、环境整治等纳入村规民约,结合“生态美超市”、“三美银行”创建等工作,潜移默化转变农民生活习惯,培育向善向上的文明乡风,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让绿色卫生健康理念化风成俗。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政府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由镇农业农村办牵头,有关单位、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镇农业农村办、镇环保办、镇财政所、镇城管执法大队、镇宣传办、镇创建办、镇团委、妇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把村庄清洁行动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两香家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要强化与创建办协作,在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评选中充分考虑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推动各村(社区)组织文明实践志愿者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二)动员农民参与,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推动下,积极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推介,发放张贴农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村庄清洁行动宣传画、对联、标语等,营造村庄清洁行动氛围,调动农民群众自主清洁家园的主观能动性。指导各村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发动干部群众及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自觉性。

(三)持续资金投入,强化有关保障。各村(社区)要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加大投入,对辖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提供要素保障。继续统筹安排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的项目资金,集中推进农村清洁行动。镇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以每个自然村4000元的标准补助到各村(除省级中心村),各村成立理事会开展工作,资金用于人工、机械费用。镇农业农村办将按季度考核,每一次考核分值占年度总分的25%,年末将按照年度总分发放补助资金:年度考核均分在90分以上的全额发放;年度考核均分在80-90分的发放全额的90%;年度考核均分在80分以下的发放全额的80%。

(四)建立监督机制,加强督导调度。进一步拓宽群众意见反馈渠道,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组,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建立督查调度机制,做到每季度一调度、一督查、一通报,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村为单位进行验收评比。要将整治工作纳入本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及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督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乡村卫生治理方案

组长:陈朝晖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周光辉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员:胡星、李代清、王良好、曾令秋、邹迎晓、王新。

刘君林、文军军、邓冀军、许成元、王龙祥、王奕为。

龙敦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城管环卫整治办主任胡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全民参与、集中整治、属地管理、村组为主”的原则,以集中清理积存垃圾为重点,通过整治,做到房前屋后整治干净,无污水,无可见垃圾,公共区域积存垃圾清运彻底,无卫生死角,水塘无漂浮垃圾。坐落单位及重点项目周边环境卫生由村与坐落单位或项目施工方协调。

乡村主要交通要道、集市、村民聚居区等公共部位要安排专人清扫保洁,确保看不到暴露垃圾。背街小巷、居民楼栋的垃圾必须定时定点收集及清运,消除污泥积水,督促沿街各单位及经营户、居民签订好“门前三包”承诺书,自觉维护好门前环境卫生。

经费由乡、村二级按既定方案共同承担,临时突击工作由城管环卫整治办向领导小组报告,一事一议。

由乡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每月对各村及居民小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交叉综合考核。

见附件:和平乡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扣分细则。

1、每月对各村城管环卫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考核评比,并对每季度评比受奖励的`该村主任及城管环卫专干进行个人奖励,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名奖励6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当季度兑现。评比最后一名的单位,第一次通报批评,连续两次通报取消该单位本年度工作评优评先资格,连续三次通报取消该单位本年度工作评分良好资格。

2、被市、区通报批评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不影响该季度评优评先资格,没有整改到位的,取消该单位本季度城管环卫工作评优评先资格,并严格落实奖惩。

乡村卫生治理方案

严格对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要求,全面动员,广泛参与,认真排查不足,逐一落实整改,高起点高目标追求,确保20xx年内顺利通过国家卫生乡镇复审。

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五小行业整治等“五大攻坚战”为重点,着力补齐和巩固国卫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提升国卫创建成果,推动国卫巩固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精细化,全面迎接国家、省、市的综合评估检查。在迎接国卫巩固阶段,要打好“五大攻坚战”,抓好“八项工作”。

(一)五大攻坚战。

1.打好重点问题整改攻坚战。

要根据省、市、县检查反馈意见,切实做好省、市、县暗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抓好重点部位和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所梳理的重点问题,制定专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重点突出问题整改,并保持长效举措。对照国卫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纠,个性问题即查即改,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带动面上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要立足治本、长效管理,针对存在问题,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投入保障、查找问题、精细化管理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乡镇管理水平,推进国卫创建工作。(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

2.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攻坚战。

(1)以“美丽兴发、全域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全民大扫除活动,要全面发动群众和组织干部在集镇、村、农户、等定期开展全民大扫除活动。清洁家园,清扫卫生死角,消除暴露性生活垃圾、陈旧垃圾、建筑垃圾、杂草等,清洗垃圾容器,清除散养家禽。同时,加大集镇区域保洁力度,实现保洁向集镇区向各村延伸,强化提升村居卫生保洁水平。(责任单位:乡整治办、各村)。

(2)遏制乡村“牛皮癣”。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清理车站、主次干道、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和村居楼栋的乱涂乱画乱贴现象。坚持疏堵结合,注重源头治理,在村设置信息统一发布栏;针对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企业乱贴小广告现象,建立约谈制度。(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各村、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

(3)清理河道水体。落实河长制和网络化管理办法,做到责任到人,开展对“垃圾河”的排摸和清理,清除水面漂浮物和边坡垃圾,并落实长效保洁工作。(牵头领导:杨忠富;责任单位:水利站、整治办、各村)。

3.打好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攻坚战。

(1)环卫设施整治。按照城市管理标准配齐垃圾桶(箱)、垃圾车等基本环卫设施,并保持设施完好、干净整洁;其次要加快改造,确保垃圾中转站整洁、卫生、无异味。(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2)破损道路整治。对辖区内破损道路(包括背街小巷)进行一次大排查,严禁开放式道路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落实围挡,保持整洁,严控扬尘。(牵头领导:各村联系领导;责任单位:整治办、村规站、安监站)。

(3)公共厕所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推行公厕统一管理模式,实施专人保洁制度,全面规范公厕标识标志设置,公厕设施及环卫洁具各项卫生指标符合要求。加强公厕管理维护,公厕全部免费对外开放。积极引导鼓励沿街单位、商业服务窗口等内部厕所对外免费开放。(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文化站)。

(4)空中管线整治。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相关部门分片分区域负责制,统一整理。原则上空中管线一律入地,废弃杆架一律拆除。一时无法入地的,全部捆扎成束,消除安全隐患。(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移动、联通、电信、各村)。

(5)公共绿地整治。抓好绿化建设养护,公园和主次干道的绿地无缺株、死株,树穴黄土不露天;绿化带边上侧石无破损,泥土无裸露。大力整治绿化带乱搭乱挂、晾晒衣物、借树搭棚、擅自种菜、占绿毁绿等乱象,有效提升绿化景观化水平。(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6)招牌广告整治。规范店招店牌设置,达到规范化、个性化和艺术化的效果,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店铺放置在店门外的各种立牌式广告、灯箱等一律清除。(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

4.打好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攻坚战。

(1)加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和清扫保洁,确保干净、整洁有序。(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兴发村)。

(2)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小菜场内部要货物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无出摊经营、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横流,无活禽交易,经营卤味、熟食摊点有“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二次更衣间。其余市场要做到整洁有序,无占道经营、出摊设点,清扫保洁落实,无卫生无死角和陈旧垃圾。(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分局、各村)。

(3)市场周边管理。要抓好市场周边环境和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问题的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确保暗访期间市场周边无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分局、整治办)。

(4)马路市场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力度,确保辖区内无马路市场、无违法流动摊点。对设立的疏导经营点强化管理,做到便民不扰民。(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分局、整治办)。

5.打好五小行业整治攻坚战。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小餐饮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店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采取“无证整治、有证提升”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持证小餐饮、小食品监管实现全覆盖;清洗消毒、餐厨垃圾处理、防“四害”工作等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室内外环境整洁,“门前三包”到位,内部软、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要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持证上岗。(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分局)。

(2)加强“四小”行业监管。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旅店等“四小”行业业主和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四小”行业要持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四小”行业消毒管理台账齐全,内部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强化监督抽检,定期开展“四小”行业公共用品用具监督抽检,强化对业主的指导督促力度。(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二)八项工作。

1.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坚持严管重罚,巩固我乡重点路段“乱停车”整治成果,对支小路进行重点整治,重点查处车辆占用斑马线、路口停车、无序停车、禁停标志下停车、僵尸车、人行道停车等违法停车行为。科学划定路面停车泊位,确保有序停车。(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2.加强建筑工地闲置地监管和整治,对建筑工地、闲置地进行整治,确保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建筑垃圾堆积。严厉打击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抛洒滴漏、污染道路行为。(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村规站、各村)。

3.加强废品收购行业管理。按照堆放整齐,环境整洁,不影响市容的要求,疏堵结合,加强废品收购行业管理,严防废品乱堆放,保持整洁有序。(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4.抓好窗口单位等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及控烟宣传。加强汽车客运站、卫生院、学校、宾馆饭店、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卫生整治,确保基本硬件达标,卫生整洁有序;狠抓政府机关单位、卫生计生系统、教育系统禁烟工作。禁止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控烟措施落实到位。(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党政办、文化站、各村)。

5.规范传染病防治。规范医疗废弃物收集、储存、转运工作,及时处置医疗废弃物。加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院感消毒工作;及时打击非法行医。(牵头领导:连贵忻;责任单位:卫生院、各村)。

6.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整治相结合、政府组织和专业消杀相结合的方针,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长效防治措施,发动广大市民群众,全面清理各类卫生死角,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切实降低“四害”密度,定时开展病媒生物的消杀,重点行业和单位应设有防蚊蝇和防鼠设施,防制设施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7.抓好国卫宣传和健康教育、促进工作。一是在全乡范围内营造国家卫生乡镇创建范围,引导群众以主人翁的`身份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二是对健康教育宣传栏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农贸市场、社区及窗口单位的健康宣传栏设置齐全,内容及时更新并在主要路口、大道沿线设置醒目的创卫宣传展板等。(牵头单位: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8.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加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文化站、各村)。

(一)准备阶段。召开巩固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发动,根据创建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实施阶段。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的要求,建立分工清单、细化任务,落实各线工作职责,建立销号制度,分工协助推进国卫等各项重点工作。

(三)检查督查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邀请市、区爱卫办成员莅临指导,针对薄弱环节,积极加以整改。

(四)迎接验收,接受考核阶段。做好整理台账等汇报材料,查漏补缺,迎接国家卫生镇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国卫巩固“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强势领导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对国卫创建工作全面梳理,切实掌握工作进展,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量力而行、先急后缓、突出重点、适度建设”原则,从资金上对国卫巩固予以保障。

(三)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开展领导督查,全面督促整改,确保实效。二是建立督办通报制度,整治办开展经常性督查,督办整改并通报,切实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力而影响暗访考核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主要道路、沿街各临街建筑物、公共场所、各窗口单位宣传栏大力增加国卫创建宣传内容,发动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国卫创建迎检工作。乡村联动强化国卫宣传,爱卫、宣传、城建、执法要发挥各自职能、场所、资源等优势集中开展国卫创建活动。

乡村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按照省、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县乡乡村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宣传推动。各村要采取多样化宣传媒介,坚持因时、因事、因人制宜地选择适当的宣传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把《指导意见》精神讲全面、讲明白、讲透彻,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各村要结合本村工作实际,全面学习传达、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认真硏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各站办所每年在乡里发表以“乡村治理”为主题的宣传稿件。

(ニ)强化组织推动。各村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村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时,要将乡村治理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三)抓好试点示范创建。在乡村分别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根据我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结合”新路径、新模式。

(四)纳入绩效考核。各村要认真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对涉及本村的工作任务逐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建立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履行好各自职能。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

(三)増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垦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四)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値观、培育乡风文明。

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民夜校等渠道,组织农民群众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

(五)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

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村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六)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

(七)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

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加强妇联、团支部、残协等组织建设。积极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坚持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完善培养选拔机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乡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

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鼓励各地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輿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

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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