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人们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通过思考和总结后形成的一种体验与感悟的表达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认识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在暑期期间,为了体验父母长期以来为了我们整个家庭的和谐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借大学暑期社会实践这个好机会,我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家庭角色体验的实践活动。以此来了解父母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给予我们的东西,以及多年来为我们整个家庭所付出的点点滴滴。从而,认识自己对于家庭的责任,激励自己,提升多方面的能力,包括实践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能够更好的认识与接触社会。也借这次机会来充实假期,使假期充满意义。
假期即将结束,社会实践也伴随着结束了。经过这几十天的的家庭角色体验社会实践活动,我对自己有了新的认识。不知不觉我已经不再是什么也依赖父母的年纪了,进入大学就意味着自己的一切都要自己动手。然而实际参与到家庭角色体验中我才发现自己仍旧有很多方面需要提高,很多事情自己仍然一知半解。虽然只是一些生活小事,对我来说,有时候还是难以得心应手。回想自己呆在家里时父母忙上忙下,将家里整理的井井有条,而自己却在一旁插不上手,心里真是有点过意不去。现在,当我因为一件小小家务而烦恼,因为疲乏而烦躁时,我真实的体会到了父母的不易。虽然读书学习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也是我们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但是我们绝不应该拿他当做借口。作为家庭的一份子,也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能够自立自强的人,无论学习有多么重要,我们也不能忽视实践,因为最终,我们需要依赖的是实际的生活能力,现实的生活需要理论知识,更需要点点滴滴的生活实践能力。
这次社会实践令我印象深刻,虽然时间只是短短的一个月,但是在这为期不长的时间里,我所做的事情还是不少的。虽然只是做一些家务什么的,与父母对于家庭的付出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但是通过认真完成这些事情,经历坎坷与羁绊后获得成功与父母的肯定,我心里有难以言语的开心。在我心底里,通过努力经历辛劳,自己所收获的远远要比自己付出的要多。下面,我简单叙述一下自己在这次家庭角色体验中的体验与所收获到的东西。
简单计划完家庭角色体验的大体部分后,我开始了第一天的活动。万事开头难,这事还真是不假。第一天我打扫了整个厨房,整理了几个房间。最难最辛苦的就是打扫厨房了,因为厨房是油烟最多的地方,墙壁也非常脏,平时酱油醋什么的都放在厨台上。这可真是一项伟大的工程,需要用洗涤剂洗。我用清洁球蘸了洗涤剂在每一个脏的地方用力的擦拭,再用干抹布进行最后的擦拭。整整花了几个小时我才把一间小小的厨房擦干净,而厨房里的用具也是一项大难题,瓶瓶罐罐都要清理,这可真是愁坏了我。好在我毅力还行,虽然浑身酸痛,我还是坚持整理完了厨房,后来又打扫了房间。看着在我辛勤劳动下好不容易完成的佳绩,我心里有说不出的舒畅。整个房间好像瞬间变得干净整洁,我都有点不相信这是我的杰作了。而身体的劳累告诉我,一切都是真实的,它也提醒我父母的不易。平时都是爸妈整理房间,这麽多年我几乎没有像今天这样打扫过,可想父母平时工作完还要顾家是多麽辛劳。自己竟然没有早些体会到这些,真是太不应该了。我真切的认识到,以后一定要多多参与到做家务中,为父母分担,同时也是提早为自己独立生活做准备。虽然自己的能力有限,所做的也是有限的,但是只要是自己做了也一定会减轻父母哪怕是很少的负担,我想,我们心中也一定是非常开心的。
生活就像是一个颜料桶,装满了各色颜料,其中处处也存在着趣味,纵然只是小小的一件事也让我受益匪浅。买菜的经历我仍就是历历在目,没想到自己在这件小小的事中我也享受到乐趣。说句实在的,自己在买菜这方面可以说是毫无经验,虽然说是小时候也经常跟着妈妈奶奶去菜市场,但是那都只是跟在大人们身后,有时候帮忙拿些东西。而现在,当我第一次独自闯入菜市场时,那些琳琅满目的菜着实让我感到有些无所适从。虽然都是一些平常的菜,但是也总是觉得有些距离感。我壮着胆子,打算多买些菜。然而我却不知道到底应该买什么样的,也不应该到底什么菜多少钱。说实话,这次还真的让我学到了不少。我不仅认识到,芹菜有根的保存的时间长,苹果长得丑外皮粗糙的更甜,还认识到黄瓜带花的存放的久。总之,通过这次体验,我不仅意识到有些看上去很简单的东西其实真正做起来很难,也学到了一些日常的生活常识。没有想到,生活中确实存在着很多小知识,学会这些东西,就会为我们的生活提供方便。洗衣服,一开始我还想着这个应该是最简单的,所以我把它当成家庭角色体验活动的一大部分。因为家里人比较多,爸妈的衣服换的比较勤,所以要洗的衣服也很多。加上我的妹妹的,脏衣服堆了一大堆。我想用洗衣机吧,洗衣机方便啊。可后来一想,自己应该亲身体验,才算认认真真完成了家庭角色体验,才算真正体验到爸妈日常生活中的辛劳,对于家庭的付出。于是我决定手洗。小件的衣服还比较好洗,可是个头比较大的就不行了,又费力有耗时。天气很热,一边洗衣服还一边擦汗,可把我累坏了。我想起了初中高中时,每两个星期回家,我都会把自己几天的脏衣服换下带回家,这时妈妈总会帮我洗。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啊,自己不但没有帮忙还给家人添麻烦。现在我已经不是以前的自己了,作为一个大学生,我现在更加应该自立自强,我要努力完成自己的事,不能让家人操心自己的事。
劳动是喜悦的,当我完成工作拿得应得的工资时,我特别开心,几天来的疲惫一扫而光。虽然这些钱对于父母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但是这确实是我第一次辛勤劳动,亲手赚得的。在工作时,我体会到了从未体会到的东西,包括那种真正步入社会的喜悦,自食其力的开心,当然也少不了辛劳。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自己要完全听从他人的指挥,必须按要求完成。这是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所必须付出的。虽然只是短暂的兼职,我却收获很多。我看到了钱的来之不易,意识到了父母的艰辛。更加懂得自己应该回报父母,也要珍惜自己拥有的来之不易的一切。我相信,这次经历是一份宝贵的财富,我也会将它珍藏在自己心底。在这次家庭角色体验中,我不仅做了许多自己以前不常做的事,例如拖地、炒菜、帮妹妹洗澡,和家人一起包饺子,一起玩乐,一起体验家庭的温馨。通过社会实践过程中的许多事,我也加深了对于社会的认识。总之它让我获得了许多东西,包括意识与思想的改变,行为方式的改善等等。家庭角色体验不仅仅让我体验到了父母的辛劳,让我学会了如何体贴父母,也教会我如何真正融入社会,如何做事做人。首先我们要照顾好自己,好让父母放心,不为他们增添烦恼。然后我们应该多帮父母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做一个懂得孝敬父母的合格大学生。我们要真正了解社会,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努力使自己能够适应社会生活,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
感谢学校提供给我们这次宝贵的机会,让我们能够有这个平台认识自我、发展自我。这次的社会实践活动让深刻的我明白了父母的不易,也让我知道了自己所面对的责任与担当。然而,我们也不应仅仅是为了完成实践活动才想到帮父母做些什么。我们应该要随时记得,自己已经成年了,我们应该尽自己的所能为家里分担,不能还是像小时候一样依赖父母。父母们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为我们付出了很多。我们应该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要让他们看到一个全新的自己,一个能够自食其力而又可以为家庭承担责任的自己,要让他们看到自己的成长,真正的成长,让他们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同时这次家庭角色体验也为我以后的社会实践活动打下了一个基础,让我明白了社会实践活动的真正意义,我也会在之后珍惜这样的机会,认真完成每一次社会实践。这次社会实践,让我受益匪浅。我相信,这是一次好的开始,是我不断成长的新的开端.以后我会更加努力地将自己融入社会,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成为一个适应社会独立自强的人。
孔欣是高中一年级学生,她在学校是一位乖巧的好学生,在家里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她的父母都特别爱她、宠她。她一直饭来张口,钱来伸手。在他们看来,只要孔欣学习好,考个好学校就行。
一天晚上,放学后不久,孔欣父母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的一头传来了一个凶恶的声音:“你女儿在我们手里,如果想要她活着,拿10万元来!不许报警!”接着,传来了孔欣的哭声:“妈妈来救我!这里好黑!”妈妈一听,顿时呆住了,女儿被绑架了!爸爸一把夺过电话:“你到底是谁?”电话那头只说把钱放在某处,然后就挂断了。
孔欣平时花钱如流水,每个月都要2000多元,父母开始对她平时花销有所控制,哪知发生了这种事。
孔欣的父母坐立不安,突然发现孔欣的书包扔在了床角,就赶紧翻看女儿的书包,结果翻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的和陌生人说的一模一样,字迹却是孔欣的!
爸爸明白了几分,这时电话响了:“钱准备好了吗?送到……”爸爸突然问:“小欣,是你吗?快回来吧,这可是犯法的,如果公安局进行调查,你就涉嫌敲诈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后来,孔欣回了家,她承认自己是想诈一诈父母,才自编自导了这场闹剧。
孔欣是个聪明的孩子,父母也望女成凤,但差点儿犯了法,因为孔欣在父母的溺爱下,大手大脚惯了,当她的行为受到控制时,她受不了,才发生了这场闹剧。所以青少年要多学习法律常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同学们,当个“法盲”可不好呀!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仅仅靠具有某一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已无法解决,而是大量需要具有综合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学技术的不懂法律,就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更好地利用现有的政策法规来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它日益受到高等院校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重视。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人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已把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要求自己。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法规﹑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法。新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法。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等。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
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相信学校有决心进一步集思广益,积极探索,常抓不懈,培养新世纪合格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而我们当代的大学生在学习了这些法制知识后,更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大学生。在这样一个充满人文教育和关怀的校园里,是多的幸福和畅快啊!
衷心希望我们学校发展的越来越好,我们学校的法制教育可以进行下去,让我们学校的每一个学生都是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当代大学生!
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的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
据报道:去年7月至9月,安徽当涂县城几十家居民及企业单位被盗,每起盗窃案数额不大,但作案手段高明,案发现场几乎不留痕迹,搞得当地人心惶惶。办案人员奔波数月破案后发现,作案者竟是14个8至13岁的小女孩。其中的“大姐大”13岁,组织“团伙”入室盗窃,是其“心血来潮”的招数。每次作案由她安排,一个暑假,她一人就获取赃款近万元,还制定了开学后每周末偷一次的计划。令人瞠目的是,一些孩子的父母对孩子偷盗来的金银首饰等赃物竟坦然“笑纳”,不加追问。那些犯罪孩子的父母有的只是一昧的责怪孩子,却没有想过自己所犯下的一点点错,就有可能造成孩子的犯罪原因。还有的竟是对孩子所给的赃物不加追问,就坦然“笑纳”。促使孩子的'犯罪数额越来越大。我们小学生现在最缺乏的就是法律知识,如果知道了法律知识也就有可能不会犯罪,可就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孩子所犯下的可能就是弥天大罪。就如同给自己色彩斑斓的生命,增添了一笔污黑的颜色。
法律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可能有些学生认为“只是违反一下学校纪律而已,没问题的,以后我就不违法了。”请你快点打消这个念头。因为现在一次小小的放松就很有可能驻成一次大错。我们作为学生,总是要离开校园,来到这个社会打拼。才真正的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好公民。所以就要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知识,预防犯罪。
总而言之,在履行自己的义务中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不能让别人来代替自己。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党的十八提出以后,俨然已成为我国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真言。每个国家都崇尚法治,都期待形成全面系统的法制国家。从古至今,各个朝代关于规范性的法律条文都是以当时的具体形势而提出并成文。立法为执法,为政府的行政行为或是人民群众的权益利益作保障,出不得差错,更少不得关注度。
立法的科学化是防止不切合发展实际从而造成法制产生的执行标准,怎么样的立法程序是科学的,形成的法律法规是契合发展需要的?反腐力度的逐渐加强,对法律执行的要求就更加严格,对于反腐倡廉及党内法规中制度的建设更提出了新层次的要求,必须要确保对反腐行为的预防和控制力度。
执法的严格性更是对法律实施过程的保障。任何法令的形成都必须要扎实可行的予以实施,并且确保执法的过程无偏差,不给群众造成生活和生产上的难题,这是其一;执法过程必须要公正严格,秉持公正,不凸显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这是其二。
司法的公正性是每一个涉及司法案件的人民迫切需求的,这需要司法机关必须要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基本的行动准则,将犯罪治理法律化,公正化,容不得一丝错漏。要禁止司法行为中出现权钱交易现象,这一现象的产生无疑是给我国法制的执行平添败笔,更影响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其首要的行为准则当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约束行为,以法律认知行为,以法律辨别是非。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少不了全民的参与,需要全民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和谐健康水平。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特意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对于我们来说真可谓是意义重大。
这堂法制教育课里面讲了很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真实案例,围绕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各方面原因展开论述,使同学们更好地认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
学校,是第二个影响青少年的地方。例如,一些青少年因为和同学一时怄气,就影响了彼此之间的友谊,还很容易导致心灵或肉体上受伤。又例如某某同学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如果接受不了,就会怀恨在心,便处心积累想谋害老师。罪恶,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一些不经意的事情中造成的,缺少了胸襟,那么,你就会成为罪恶的“猎物”.
第三,便是自身原因。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就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就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
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
总之,作为一名中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很多,很多。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才能让自己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蓝天,它的内涵是七色彩虹,洁白云朵,但总少不了密布的乌云;太阳,它的蕴意是莹莹光无尽,绚烂璀璨,却总抹不去太阳黑子……社会,它的含义是技术先进,经济发达,而洁白中却存在污点——违法犯罪。
一失足成千古恨。
忠言逆耳利于行。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当张浩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自由。他的面孔那般老实,没想到他却是一个犯人。他的从前又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他原本成绩还算较好,可却善恶不分,认识了一帮“二流子”,整天混在其中,慢慢地行为由善到恶,从小错到大错。之后,学与不学就不是他谈论的了,他讲的是义气。敲诈、打架频频发生,终于狼锒铛入狱,狱中还顽固不化,可痛苦使他途迷知返。“回首过去,我体会到了犯罪的危害与可怕……”
三个犯人的教训,我们应该谨记,张警官的“苦口婆心”,我们应该熟虑。
学法、懂法、守法,是反纪的“五指山”,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青少年必须自尊、自重、自强、自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青少年儿童,教育则是打开知识殿堂大门的钥匙。要是人人都从小接受良好的法制教育,许多人就不会一失足成千古恨,酿成许多悲剧。而学校就是我们接受法治教育的最有效渠道。
由此如许多同学经常在男生厕所内吸烟,打架斗殴,屡次发生严重后果。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部分学生法制观念的淡薄。一个人如果在上学时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人文素养,那么他的'人生之路将会有更多的艰难险阻。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黄金时期,具有可塑性强,自控能力差等特点,如果任由一些学生在厕所内胡作非为而听之任之,不加以取缔的话,学校的风气将会被极大的破坏。
学校,不仅仅是学习知识的殿堂,更是学习做人的地方。我们应当加强自身修养,争取做一个说话文明、举止得体的“绅士”或“淑女”,而不是一个满嘴脏话,举止粗鲁的村夫莽汉。我们更应该努力地了解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做一个守法、知法、用法的人。只有这样,我们的校园才能欣欣向荣。我相信、在学校和全体学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学校一定会成为一个法制的学校。
让法治之花在校园绽放!
党的事业发展,既要求管好党、治好党,又要求建设好党。我们党是一个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党的建设任务极其繁重。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必须不断加以完善,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
拥有一整套党内规则,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就是靠严明的党纪,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长期革命斗争中,把“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渗透到了骨髓里。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党规党纪成为管党治党的重器。经过长期实践探索,我们党逐步形成了完整的党内规则制度体系,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7种类型。党规党纪明确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目标、组织保障、行为规范、纪律约束,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保证。
要实现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凡是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党规党纪就应不再重复。党规党纪要体现自己的特点,着重规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情操。制定党规党纪不能追求大而全,要找到最大公约数,兼顾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循序渐进,先从提出要求入手,不断总结经验,逐步上升为制度。制度制定出来,就得让大家记得住、做得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要抓紧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要着眼于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借鉴各国有益经验,把实践中具体可行的政策和办法,转化为党规和法律。
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健全完善党规党纪,对于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总结我们党93年、无产阶级政党100多年、世界政党300多年制度建设理论和实践经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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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我有幸参加了经开区教研室组织的一二年级《道德与法治》新教材教师培训。通过这次的培训,使原来懵懵懂懂的我收获颇多,专家和老师们的讲解,为我今后的教学指明了方向,下面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通过老师的经典剖析,使我认识到应该怎样突破新教材的重点难点;怎样才能深入浅出;怎样才能顺利打通学生的思维通道、掌握一定的学习要领,形成良好的政治素养。我已经认识到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应主动学习,教师处于主导地位,加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新教材贵在强调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让学生在通俗易懂但却蕴含人生哲理的知识点中轻松愉快的提高内在的政治素养,形成科学合理的人生观,价值观。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课主要是培养学生的生活能力。一年级是培养行为习惯的最佳时期,作为教师,应在道德与法治课中,以培养学生优秀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为目标,抓细抓实,让学生在愉快的课堂氛围中学习新知识,同时让学生在活动中加强行为训练,使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主动学习,爱上学习。
这次培训使我受益匪浅,今后在实际教学中,我们要认真、细致地解读教材,真正领悟编者的设计意图,一切要从以学生的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学生的创新思维,让孩子们爱上《道德与法治》这一门课,让孩子们在快乐中学习。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也有学校的校规,谁也不应该违反,谁也不能违反,这就是法治人物教育我的。
法治就像游戏的规则,谁违反谁就只能退出。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姜德善伯伯捕捉贪官的事迹。他大公无私,为了国家的利益,他顽强的与那些贪官污吏做斗争。尽管里面有比他官职还大的人。可他为了人民,为了国家,从不放过任何贪污人民、国家财产的人。值得我敬佩学习。
我很有感触,法律是多么重要,我们如果生活中没有法律,那么天下迟早大乱。犯法了并不可怕,只要勇于承担责任。可这不代表法律可以不重视,不管是谁犯了法,都要接受惩罚,俗话说得好天子犯法与蔗民同罪。《刑罚》419条规定,是做一个好学生、好公民、好职工、好老板的基本准则,如果没有它,天下就成为小偷的、强盗的、贩子的!我们还要远离毒品,因为那些是害人害己害家庭害天下的东西!
最后我对社会承诺我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礼貌,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务必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务必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务必加强法制。务必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_”,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透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务必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xx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透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务必树立有效的,没有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能够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务必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必须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务必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务必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的性和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首先要维护宪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务必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与尊严。也就是务必树立执法和司法。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透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也要透过执法者的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必须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样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礼貌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礼貌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但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样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此刻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务必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一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务必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明白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完美、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贴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贴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贴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职责。个性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用心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持续清醒的主角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理解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理解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善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礼貌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理解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忙、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理解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务必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理解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理解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理解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理解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个性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最近,在我们村上经常会回荡着一阵阵吆五喝六的喊叫声和打麻将时发出的“哗啦哗啦”声,我一直在为这事而纳闷着,妈妈却告诉我说“这是邻居陈鸡火家发出的,最近,他家成了全村所有赌鬼的游乐场,每天连夜连日地赌,前天某某还输了三千块钱呢……”天哪,在我身边竟隐藏着这样一颗危险的炸弹。我的目光不由转向了他家,转向了那间“灯火通明”的房屋。
每天,放学路过他家门口总回会听到那阵熟悉的噪音。时间一长,顾客当然越来越多,输赢打闹当然也很平常。这不,前几天由于赌博,一对夫妻竟在大庭广众之下打了起来,女的被打哭,男的则面红耳赤,口吐脏话。悲剧在这里一天天上演着,一个又一个村民沉迷于赌博之中。
这天,我依旧放学回家,依旧走着那条水泥路,依旧路过他家门口,但今天可比往常“热闹”多了,人山人海,议论纷纷。他们有的指指点点,交头窃耳;有的伸长脖子,翘首遥望……“咦,怎么这么多人?”我嘴里嘀咕着,好奇心促使我钻进了人群,天哪,警车,一辆警车停在人群中央,一位头戴警帽,身披警服的警察坐在车中透过玻璃窗看着车外的情况,紧接着两位警察带着几位村民从屋里走了出来,脸上没了以往的神气,那垂头丧气的样子真让人觉得好笑。他们低着头上了车,随着一阵警报的拉响,他们被带回了派出所。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去他家,就算去,也只是聊聊天,没有人敢动赌博的念头,。因为他们知道赌博的后果是法律的严惩不待。是法律惩治了那些成天不干正事的赌鬼们,是法律救了他们,把他们从深陷的泥潭中拉了出来。
“法律”这一鲜明的词永远不会随着时间而淡化,它永远会在关键时刻给违背良心的人沉痛的一击,它也永远会像守护神那样时时守护着公民的利益,公民的安全,公民的一生!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没有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治,又称为依法而治,是一个对法律存在目的的认识和信念,即法律是政府管理国家、社会的工具。今天东星资源网小编整理了法治实践活动感想范文5篇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在学习讨论过程中,大家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针对当下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畅所欲言,纷纷表示要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会议精神,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争当依法治国的推进器。
京润律所张志同主任认为,作为承办征地拆迁业务的专业律师,所代理的诉讼基本上都是行政诉讼,被告基本上涵盖了与土地开发及项目建设的各个行政机关。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矛盾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和焦点,因此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依法治国任务,与我们的工作息息相关,比起其他专业的律师,我们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律师通过对行政行为的司法性审查,监督并促使他们依法行政,依法拆迁,督促行政机关能够加强自身建设,自觉依法行政。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律师是行政机关自我审视的铜镜,通过律师直接折射出是否做到了依法行政。我们代理的诸多案件,诉讼后行政机关主动撤销行政行为,让拆迁户看到了一个知错就改的好政府。如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村的房屋征收决定、花溪区竹林村丫河寨的强拆决定,都是在复议后自行撤销的。这样就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非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律师尽是在和行政机关找碴”的质疑,合伙人李海霞律师表示,这是他们对律师在征地拆迁中作用的认识不足。她认为,征地拆迁的矛盾主要来源于行政审批不透明、征地补偿立法严重滞后、一线工作人员官僚主义太严重等原因,当然也有个别违纪官员官商勾结侵害老百姓的拆迁利益。如果政府部门以及法律工作者能积极的去引导拆迁户合理的表达诉求,采用诉讼维权,将矛盾的化解集中到司法机关,而不是采用盲目、盲从的上访。从而通过律师的引导采用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补偿问题,这对于建立有序的法治国家是非常有利的,也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律师还是解决征地拆迁矛盾的润滑剂,是矛盾双方的缓冲器。
“我认为律师是依法行政推进的排头兵”。合伙人默立贤律师律师说:“在座的每个人每年代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有200多件。行政机关通过一场场的诉讼,法律意识大为增强,法律知识也大幅提高。某种意义上讲,律师以及行政诉讼案件,是政府公务人员很好的法律老师。”
其他律师也纷纷表示,在征地拆迁业务代理过程中,一定积极的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引导他们依法维权,放弃不合理的维权方式,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做到维护团结稳定的社会秩序,做好本职工作,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
在学习讨论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打击腐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作为专业承办征地拆迁的法律工作者,律师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力量,争做依法治国的推进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__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实施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否则,经济活动中的种种弊端和不良倾向就会滋生蔓延,如投机倒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直至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猖獗。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需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按国际经贸和民商事领域的通行规则和惯例办事。而这些惯例和通行规则已成为各成员国制定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基础。因此中国的经济要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法律还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这样才能平等地参与竞争,不至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判罚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
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
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
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
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_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创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绝对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作用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潜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
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害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十八届四中全会无论从整个中华民族的政治发展史来看,还是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历史来看,都具有突破性意义。从长远看,其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从目前看,其对于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一方面,三中全会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当作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中全会则着力为公平正义构筑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三中全会确立了“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四中全会则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后者是前者的展开和延伸。
落实公平正义的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对于实现公平正义而言,最重要的制度保障,便是法治。法治的实质意义,是宪法和法律是国家治理的最高准则和最高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公正与法治相辅相成,法治是公正的必要条件。公正既是法治的目标,也是法治的生命。
法治体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内容,法治既是善治的基本要素,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善治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活动和治理过程,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想状态,民主和法治是实现善治的基本途径。
对于实现公平正义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而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最重要的是要做到以下五点:
崇尚法治,则必须敬畏民意。离开法治对待民意,就有导致民粹主义的危险;
离开民意对待法治,则有导致精英主义的危险。
第二,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因此要建立科学而完备的国家法律体系。一方面,对于重要的政治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都要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通过民主和科学的程序制订国家的法律规范,使国家的法律充分体现民意,并且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在国家治理中,树立宪法和法律的至上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运行,这也是宪法与党章的基本要求。
第四,实现司法公正,通过司法公正来促进和保障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正如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的那样,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另一方面,党必须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党在推进我国的民主法治事业中始终起着引领作用,要坚决遵循国家事务中“宪法至上”原则和党内事务中“党章至上”原则,以党在依法执政中的模范作用来带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总之,依法治国既是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举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肩负起人民法院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责任,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任务艰巨,没有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人民法院工作就会举步维艰。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要让群众信任,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的责任。各级党组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斗堡垒。要切实把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贯穿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的工作机制,让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贯穿到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打造一支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
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的论述和要求,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做到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征程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展开翅膀,放飞梦想。
根据重庆市大学生暑期带薪实习活动的总体安排,我被分派到重庆市xxx乡政府社保所实习,在这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完成了一些有意义的工作,感触颇深。
下面,我将对这次实习作简要阐述与大家分享:
首先,本次实习,是我这么久以来第一次有这样的机会参加工作,因此,心中不免多了几分严肃与认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顺利成功地完成实习任务。其实,要真想学到东西,不一定只能通过做事,在人们的言行举止中同样可以学到很多有价值的东西。在我的内心,一直都觉得自己比别人的实践能力低很多,我也一直希望能有机会锻炼自己的独力的社会生存能力和良好自然的人际交往能力。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从学校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开始,我就已经将自己的角色定义为了一个实习生,而不再是无忧无虑的不用思考任何问题的靠父母挣钱养我的孩子了。通过实习前学校的这个启动仪式,我更加坚定了自己在暑假高效完成实习任务的必胜的决心。其实最本质的一面,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有所学,有所得,有所悟,有所解。
小时的乡政府,这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的。因为我在工作之余还能感受家里面的温馨和谐,从内心真是很感谢巫山社保局这么体贴细致的安排。
再次,工作中,我的责任是辅助办公室社保所郭主任和村官杨大哥为前来办理养老保险的乡民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以及给一些不懂相关政策的乡民作更细致的讲解。起初,我对此业务真可谓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就连有些基本的社会常识都模糊不清,闹了一些笑话。还好,郭主任和杨大哥并不在意我的无知,而是更加耐心地给我作讲解相关常识以及办理手续的流程和资料收集。于是,一次又一次,一天又一天,我渐渐地熟悉并掌握了这项业务的流程及注意事项,我甚至可以独立完成这整套手续了,打心底里感谢他们的帮忙和对自己的成绩表示欣慰。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还要感谢一个人,那就是我们乡的唐乡长,他虽然外表看起来黑黑胖胖,但是一点也没有官架子,他对待任何工作人员都好像朋友一样,这打消了我长期以来在心里认为一般官员都有官架子的不良形象。
然后,本次实习,有很多令我印象深刻的事情。这里,就列举一两件与大家分享吧。一次,村官杨大哥下村去了,郭主任也搬到其他办公室了,并且又是中午大家休息时间,整栋办公楼都没有多少人在,我由于中午回家不便,于是在办公室玩电脑。不一会儿,有一位将近八十几岁的老人步履蹒跚地走了进来,然后以农村老人特有的嗓门对我说:“同志,我来问一下我的钱怎么没有到啊,我的五保户也无缘无故地被下了,我都这么一把年纪了,现在一个人生活,儿子不认我,说不和我一个姓,我命苦啊,麻烦你帮忙查一下嘛。”边说,她眼中同时滚动着热泪。这可着实把我难住了,因为我只知道怎么办理手续,对于查那些属于政府内部的数据,我也就没有怎么了解。但此时又没有人在,可怎么办呢?于是我只好让这位老人暂时坐在办公室休息一下,等郭主任下午上班了再帮忙查。在这段时间里,我和老人谈起了心,了解了情况。下午,我向郭主任讲明了老人的事情,随后,郭主任也作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发现问题确实有点麻烦,因为老人什么都不懂,大字也不识一个,就连自己存折的密码都不知道,这可苦了大家了,忙东忙西。最后,在郭主任和袁乡长的协力办理下,帮助老人解决了问题。工作中,遇到这样的老人我便格外的认真,因为他们真的什么都不懂。不只工作中如此,回家后,我依然不忘自己是在政府工作,因此看见百姓有问题,我也好像一个干部一样对他们的问题表示关心。就在我们村里,也有一个八十几岁的老人,由于农村的老人如果有几个儿子,那么他和自己的老伴就是由几个儿子分开来养的,不巧的是养他的那个儿子前几年在挖煤工作中不幸身亡了,于是养他的任务就落在了他的儿媳身上。问题就在于他的儿媳在我认为并不是一个孝顺的儿媳,经常让这么大年纪的公公下地干活,还嫌他一天吃饭吃得多。哎,可惜我没有说话权,因此我纵然有很多想法也只能埋在心底。但是行动上我并不如此,每当看见老人背东西或者干什么重活,我都会主动去帮忙。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我心里才安稳,我不希望自己是一个只知道发表感想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
总之,如果不是参加这个实践活动,我不会有这么多感悟和想法,如果不是这个实践活动,我可能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理解政府的办事流程和其中的规则,也无法从心里为百姓群众的衣食担忧,是这次实习让我明白了我们大学生的责任的重大,让我明白了不实践是永远也不可能有最真实的感觉的,让我明白了在我们的背后同样还有一个关注我们成长的学校、国家。感谢学校,感谢政府,感谢本次实习的带队老师,感谢一切帮助我的人们!
以后,如果有机会,我还希望自己能更多地参加这样的实践活动,也希望大家都能加入进来,为了自己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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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参加法治实践活动都有哪些心得?下面豆花问答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参加法治实践活动的个人心得范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上星期上午,学校举办了“法制大会”,讲了许多有关青少年犯法的不良行为,从而教育我们作为一个中学生要懂得遵守学校的纪律,国家的法律,将来做一个为他人,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有用之人。遵守学校法则,是我们作为中学生必须遵守的原则。
我们的社会属于文明社会,可是却总有不少的青少年做出一些违反学校纪律,国家法律所不容忍的事情,如:抽烟,斗殴,喝酒等,偷窃,抢劫,害人等等,这些都是属于违法行为,这些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这些行为却会成为他们一生中无法抹灭的污点,会一生伴随着他们。
现在有许多不良青少年总是诱惑未成年人犯罪,如:吸毒,抢劫,偷窃等。当这些事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如:报警等,面对这些不良行为时,我们要理智的拒绝。远离这些不良行为,从而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我们在学校读书,要好好努力的学习,锁定自己读书的目标,不让自己对未来迷茫,将来在社会做一个有用的人。
自“法制大会”后,我们要学会学法,守法,用法,创造文明的社会,从小事做起,从学校做起,形成一种文明的行为:思沉学习,目标,好好学习,将来做国家未来的栋梁。
我对全面依法治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应躬身践行、率先垂范,争做遵法守法的引领者、依法行政的带头人、依法治国的守护者。
一、提高认识,做学法、守法、用法的引领者。
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学法懂法。法律作为一种特别的社会行为规范,对全社会每一个个体或者机构都具有约束作用。依法治国就是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行,确保社会生活的有序、安全、和谐和文明。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每一个机构或者个人都必须熟悉法律规则。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老话叫做“不知者无罪”,这句话在日常生活当中或许适用,但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却不能以“不知法”为由免责,事实上有很多人是不知法而犯法。因此,作为纪检监察人员首先要学法、懂法,熟悉各项法律法规。
其次,要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守法用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培养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信念,自觉守法、按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办事。
随着《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出台,诉讼与信访彻底分离。2014年9月12日,宁夏中卫的农民王金富决定结束长达3年的上访奔波,改为向法院提起申诉,“现在走到哪里,都说要走法律程序,找领导也没用了。”作为社会公民,我们要树立法律素养,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养成用法习惯,做到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善于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
第三,要提高法律信仰,自觉尊法护法。“让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谈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时,非常鲜明地提出了这一目标。“尊法”不同于“他律”的“遵法”,是源于尊重法律的基本价值观和一种内心的崇尚坚守产生的“自律”行为,进而在生活中按照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并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与神圣不可侵犯,勇于同社会上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二、依法办事,做依法行政、为民谋利的带头人。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进作用,也可以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阳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做好群众的信访工作,有求必应、有诉必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充分结合实际,积极拓宽群众反映渠道,主动公开公布群众举报方式,两年来,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2532件(次),立案857件,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强化业务学习,打牢依法办事基础。纪检监察人员要认真领会全面依法治国论述的精神要求,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正确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加强依法治国理论与法律法规的学习,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
要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认真履职、依法行政、为民谋利。各级领导干部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要以法治思维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在执法、司法活动中确保公平公正,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引导群众依靠法律解决问题。
要强化权责意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要明确职权法定,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各类腐败的程度不断刷新纪录,同时一批小官巨贪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如河北秦皇岛的马超群,虽身为一供水公司总经理,本应为市民和单位提供基础公共服务,却以此为“摇钱树”,大肆受贿索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发后其家中被搜出亿元现金、数十公斤黄金及68套房产手续。马超群之所以堕落成为“小官巨腐”的代表,大肆侵吞国家资产,鱼肉相亲百姓,一方面是其在权力中迷失了方向,将手中的一点权力作为发家致富的途径,另一方面是缺乏各方面的有效监督。作为公职人员,应时刻牢记手中权力取之于民,要用之于民,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三、
严格执纪,做依法治国的坚定守护者。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的历史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严明党的纪律、保证党的决策执行和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等重要职责。纪检监察干部就是执行党纪国法、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守护者。两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既严打“老虎”,又快拍“苍蝇”,既严肃查处腐败等严重违法行为,又严厉问责“四风”等违纪问题,共处分85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3人,乡科级干部93人,移送司法机关5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56亿元。
纪检监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全会精神,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中纪委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为履行好肩负的职责打下坚实基础。要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结合“三严三实”学习实践活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强化“忠诚”“专业”“自律”的精神品质,深化落实“三转”要求,增强纪律意识,加强纪律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刻苦钻研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杜绝“灯下黑”现象。
要落实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监督力度,促进各级行政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各项权力的规范运行;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大对贪赃枉法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以案倒逼,促进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促进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
要推进法治反腐。“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依法治国的精神内涵运用到反腐斗争中去,以法治化开创反腐倡廉新局面,大力培育反腐败文化,营造不敢腐、不能腐的环境,充分发挥司法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不断完善反腐制度建设,形成反腐倡廉的制度化、常态化,以达到治本效果。
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现在就六五普法学习内容,体会如下:
一、学以致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在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此次普法活动的开展,是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学习了《教师法》、《食品安全法》《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后,我更加明白,作为一名教师,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全心全意做好自己分内工作;要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认识,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成;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的本领,加强和同事间的协调沟通,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规矩做人,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
二、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
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三、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
对学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学生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学生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四、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
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学校通过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以及让教师自学的形式完成普法学习,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并运用到依法执教的实践中,收到明显成效。
总之,这次普法学习不仅使我学到了法律的相关知识,还让我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因此,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更加明确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证我们享有的权利。
罗列现象,分析问题,深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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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9号,我们来到了红树林进行实践活动。
下午3点,在班长和团支书带领下,我和我们班60同学进入红树林,在经过一系列简单的净滩准备和垃圾分类培训之后,我们班级分为两队,每队由一名清滩志愿者带领,认真清理树林里的垃圾,并对每一块垃圾进行分类登记。
红树林保护区有海漆、木榄、秋茄等珍稀树种,同时也是鸟类栖息嬉戏的天堂。游客随手扔下的垃圾都会对红树林的生态造成破坏。
听组织4月9日活动的各位班干部说,选择在红树林这个游人比较多的地方举办这样一个环保活动,就是希望能通过他们的行动影响更多的市民。
虽然只是红树林捡捡垃圾,但是这个小小的实践活动,却体现深圳大学学生的内涵和底蕴!徒步行走大半个红树林,大家确实很辛苦,但是大家热情很高,很光彩,很快乐!不为物质报酬,良知信念和责任激励着我们,自愿为这个社会提供义务的服务和帮助!让我们手牵手,肩并肩,共同体现深圳吧吧友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多年后我们不悔当下的付出,因为我们都是有爱心的,有奉献精神的人。 这个双休日实践活动的项目已经实施几年了,而且十分“热门”。有个同学告诉我,活动开始前的一个星期,组长需要到公园管理处申请活动,并上交参与同学的学生证。
60名学生分成三个小组,在两个小时内,分别在公园内不同的区域清理被遗弃的垃圾。有的同学到海边、过道上捡垃圾,有的去草地上扫枯叶。在实践反馈中得知,红树林公园的过道上,每隔两百米左右有一位环卫工人,因此垃圾较少,但是岩石缝中、沟里的垃圾就非常多,多数是游客留下的矿泉水瓶、零食袋等。
我在活动中看到一位同学,在捡垃圾的时候,有小朋友对我们的行为感到不解,小朋友的妈妈告诉小朋友:“哥哥姐姐们在捡垃圾保护环境呢,你不能随地扔垃圾哦!你长大之后也要向哥哥姐姐们一样保护我们的家园呀!”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让他感受到,原来自己的行为可以感染到身边更多的人。”
这次捡垃圾的活动,身体上虽然很疲惫,但在精神上却是很享受的。把志愿活动和做环保结合在一起,不仅可以学习发扬吃苦耐劳,无偿为人们服务的精神。同时还帮助我们身旁的环境做出了一些小小的贡献,不仅是这样,最重要的还是通过我们的努力。也能给身旁的人带来一点点感化。跟着我们的思路走,保护我们的家园,人人有责。这是需要大家长期不断努力才行的,所以,这次活动虽然结束了,但环保意识永远活在我们心中,我们应该无时无刻,无时无地的发扬我们的环保精神。
未上大学前,在很多人眼中,大学是一片没有被污染的净土,还美其名曰“象牙塔”。但是,真正的大学没人们想象的那么“纯洁”。在一点一滴的小事上,校园文明正在遭受悄悄地践踏。在此并非吹毛求疵,因为许多小事恰恰反映了校园里的一种风气和不良习惯,对当代大学生的要求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拥有优异的成绩了,更加重要的是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水平要提高,有德之人远远比有才之人对社会有用得多!
今天其实应该是大一新生的第一次政治学习,但是我们改为去捡垃圾,我认为这对我们同样也是一种思想的净化,对我们一种自省的警惕,之前我一直认为随着人们的素质越来越高,像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的行为应该减少很多了;但通过这次活动,使我改变了想法。在我们捡垃圾的时候看到有的行人把那些没有用的食品袋,烟头毫无顾忌的乱丢,其实垃圾桶就在他们身旁,而且我可以确定的是他们一定看到了……才一会的功夫,我们就捡了一大袋子的垃圾,看到那一大袋子的垃圾,我们真不知道是应高兴还是难过。或许有些人认为只是个垃圾袋,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我们也应认识到人的整体素质就是从这一点一滴看出来的。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这些坏毛病大概已经成为一些人的习惯,可回头想想,想改并不难,只是看你有没有心,又没有一颗爱国心。其实这都是些举手之劳,或许只是你一个很顺手的动作,就能体现出你的素质,方便自己,方便他人,又何乐而不为呢?在我们捡白色垃圾的时候,我们深深的体会到了清洁工的辛苦,清洁工的工作又脏又累,又是还被路人嫌弃;他们每天天还没亮就已经开始工作,从这条街扫到下条街,风吹日晒从未间断过。再想想,如果行人都能把垃圾仍到垃圾桶中,他们的工作或许会轻松很多。所以希望那些还在自顾自的乱丢垃圾。
法制,一个耳熟能详的词语,你是否觉得它离我们的生活很远呢?不,其实它每天都陪伴在我们的身边,比如:《交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记得西塞罗曾经说过:“大海和陆地服从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没错,法制很是重要,这让我想起了刚发生在不久之前的一件事。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六,我们一家开着车去奶奶家玩。一路上都在堵车,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车开得跟蜗牛似的。过了很久,终于上高速了,这下好了,我爽极了,一边哼着小调,一边欣赏着路边的美景,煞是惬意!正当我躺在车椅上享受着疾速带来的快乐时,忽然一个急刹车,把我从“天堂”带到了“地狱”——我的鼻子被前排靠椅猛的碰了一下,疼得我呱呱直叫。正当我要问爸爸怎么回事时,便听见爸爸厉声呵斥,我定睛一看,原来是爸爸在教育两个孩子:“干啥了!难道你们不知道人是不能在高速路上行走玩耍的吗?真是不要命了!如果酿成了大祸,你们的爸爸妈妈伤心急了,所以要遵守好法制法规,一定要把法制法规牢记心间!”原来这两个小孩是从高速路旁的护栏翻入的,在高速路上嬉戏打闹,要不是爸爸反应快,否则一定会发生悲剧的。训罢,两个小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便赶快离开了高速。我们也随之开车走了。爸爸行驶着,我的鼻子已经不再疼了,我便思考起爸爸的话来:是呀,我们作为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就应该时时刻刻把法规法制牢记心间,就像这普普通通的交通法则,不遵守的话就会酿成大祸。
法制在我心中,法治就像圆规一样,有了规矩才成方圆,并告诉我:学法让人生更美好,学法使社会更和谐!
“与有肝胆人共事,从无字句处读书”
——周恩来。
20__年12月,在我参加的某一次活动之中,我在远处看见了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正围成一个小圈认真地开着活动前的最后一次会议。那是我第一次遇见晋江团市委的哥哥姐姐们,他们眼神中的那份团结与用心,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在心里暗想:“如果有一天,我能够与这样的一群哥哥姐姐们一同共事,那真是太美妙了”。
当我在心里埋下了这一颗种子后,没曾想过竟在寒假就长出了萌芽。我幸运地遇到了20__年晋江大学生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此次宝贵的机会,我很荣幸地成为了一名晋江团市委的实习生。
实习前的一个晚上我伴随着期待与紧张入睡,第一份实习工作让我担心起自己的能力是否能够胜任。但当我第二天早早到达办公室后,一位位和善的哥哥姐姐们打破了我内心的焦虑与不安。大家给予了我许多的包容和帮助,在悉心的指导下我完成了一份份不同工作:20_年团市委大事记整理、暖冬公益行动前期准备、20_年活动资料整理……时间一天天流逝,实习生活也已然结束。在那段短暂的日子里,我经历着从未接触过的事务,在实践中不断成长进步,也发现了自己身上的许多不足。感谢“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给我这次机会,与这样一群可爱的人共事,我何其有幸。
20__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成立100周年。在这个时代里,我深知青年的使命与担当。未来的日子,我希望不断提升自己,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并用所热爱的知识,为祖国与家乡尽一份绵薄之力。笃行致远,不负芳华。
“法之令,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相信这些话是在同学们耳畔经常响起的,法制,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安全,更文明的未来,只要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祖国的未来将是一片繁荣似锦的新时代!
在法制的蓝天,我们可以肆意翱翔;在法制的蓝天,任何人都要直面自己的内心;在法制的蓝天,一切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法制的蓝天,我们从羽毛未丰满的小鸟转换成展翅腾飞的雄鹰。而这些美好的想象,都要靠我们这一代青少年的努力。学校让大家认真学习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乏能够给我们的法治理念输送营养的精神粮食与宝贵财富。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运用好法律,当遇到风险的时候,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可以维护别人的权利,祖国的未来掌握在我们手中,所以我们的每一个选择都要想着“法”。法律,是一个能够造福人类的无价宝,但是,仍然有许多青少年,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前段时间的法院开放日,让我的心灵受到了震撼。
我们家乡这个人杰地灵的小城,人口不多,但吸毒的青少年远远超过一个学校的人。这一数据深深抨击了我的内心,但是,当那位法官阿姨接二连三的报出判处故意伤害罪,偷窃罪等青少年的数据时,我们一行人无不惊讶得目瞪口呆。
作为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侥幸心理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学生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法律是如此的重要!如果没有法律,还会有多少人的财富将“不翼而飞”?还有多少人的生命会离我们而去?在这里,我希望大家从自己做起,感染身边的人们,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让法律的花开满每个人的心灵。当这世界成为一个花海,就不会有人再触犯法律,而我们也能更好地成长,引领世界,走上一个更文明、更美好的道路!
“法之令,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旨在告诉人们,法律是百姓生存的根本,是治国的保障。所以让我们与法律携手同行,共创美好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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