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应该具备良好的逻辑结构和条理性,以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申请者的思路和要求。通过阅读以下更多申请书范文的例子,你可以学习到一些写作技巧和表达方法。
我院是集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全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医院,科研工作是我院的重要工作之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其“自由申请、同行评议、公平竞争、弹性资助”的竞争机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科技人员参与,竞争日趋激烈。“十二五”以来我院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391项,总经费累计达20675万元,居全国医院前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有效支持,使我院的基础性研究充满活力,保持和发展了我院的特色和优势,提高了我院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促进了我院的学科建设。
1广泛动员、鼓励创新,做好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要求申请者具备扎实的研究功底,掌握学科最前沿的知识,其宗旨在于提高我国基础性研究的水平,为社会发展进步进行科学技术贮备。在每年度的基金申报工作中,医院提前召开动员大会,将《项目指南》下发到各科室,积极宣传基金委的“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评审原则和“控制规模、提高强度、拉开档次、支持创新”的资助方针,强调只有争取更多国家的高层次研究基金才能保持学术地位和学科优势,使更多的杰出人才脱颖而出。创新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灵魂,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所谓创新管理,就是在管理工作中,善于总结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并结合当前发展的新形势,提出新的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资助基础研究,基础研究的规律证明,取得具有原始性创新的研究成果并不完全取决于研究过程,更多的是取决于研究者的创新思想、创新思路、以及良好、宽松的研究环境和条件[1]。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的选题上,我们注意发现、选择、组织有创新性研究前景的课题申请科学基金,结合自身和我院的优势,选准研究方向,瞄准国际前沿,提出新的学术见解和独到之处的申请项目,并采取情报检索查询、同行专家及学术委员会把关等措施,力求申请项目能以新取胜,以优取胜,从而增强了申请项目的竞争力。
2加强学科建设,强化服务意识。
学科建设是医院建设工作的核心内容。学科建设的两个主要要素是学术水平的高低以及高层次的人才队伍,只有充分利用医院各类资源,提高学科建设的成效,才能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抓好学科建设是医院顺利开展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基础,是医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在重点学科建设中,科学研究是学科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推动学科建设最重要的因素,是评价学科建设最客观的指标。首先,应选准研究方向,既要有广度、深度、还要切实可行,既要着眼于学科发展前沿,又要根据学科自身实力、优势和特色来选择主攻方向,使该研究领域能在国际或国内有一席之地。医院顺应跨学科技术发展的趋势,扩大了学科交流的领域,给科研人员提供了一个高起点,为科学基金申报提供了一个多领域的平台。科学基金管理工作者应有较强的主动服务意识,要不断努力学习科学基金管理新办法、新理论和信息技术的新知识;对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要有足够的认识;勤学相关管理论著和管理文献;将创造性思维方式引入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中,不断强化竞争意识,提高自身管理素质。从一定意义上讲,管理也是服务。管理部门是为广大科学家和科研工作服务的,所以基金管理部门的管理要体现在做好服务工作上。
3扩大学术交流,努力提高申报基金项目的竞争力。
仅仅熟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操作程序还远远不够,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和雄厚的研究基础才是最基本的工夫。因此,医院积极支持与国内外同行专家建立联系,进行广泛的学术交流。加强专项培训,邀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及有经验的管理者进行讲座,让科研人员熟悉动态,把握指南的要点,了解标书的撰写要求和申报学科的特点,有效地组织项目申请者进行标书撰写。科技处同时组织专家对标书进行一审、二审,严把标书质量。针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基础研究的特点,鼓励科研人员多进行检索查新、宣传sci、ei等重要文献收录的意义,使科研人员做好科学研究的积累。每次申报工作开始之初,医院都通过召集有关科研人员进行座谈、选题论证、优化组合研究人员梯队,严格把关标书撰写,尤其是研究路线和思路,提高申报质量。
4抓好科学基金项目的中、后期管理,保证项目保质保量地完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期管理是整个管理过程的中间环节。这一环节主要是对获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要求负责人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包括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2]。对每一个项目执行期的情况都应进行严格的审查,避免不良情况的出现。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中期管理情况的分析,以及在检查评估中发现的若干问题,研究认为中期检查评估能够起到较好的督促与纠错作用。对于可控因素,通过科学的过程控制可以及早识别隐患,通过合理配置资源克服技术难点并化解风险,对于一些不规范现象予以进一步规范。例如,对于研究内容需做较大调整,建议项目负责人提出正式申请报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知晓并批准,特别是在技术遇到瓶颈或是实验可能失败的.情况下,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为其提出解决方案、参考或找出新的研究点。对于检查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无法顺利按规定时间完成的项目,要及时提醒,尽早按规定时间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延期申请。但对于科研本身,如果过分干预,对课题进行频繁检查,也违背了科学研究的规律,在一定程度上会干扰项目团队的研究工作[3],走向事物的反面。总之具体的管理方式应有利于创新性成果产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期管理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环,在结题阶段,及时对研究经费进行决算、审计,敦促科研人员整理出研究成果,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奖项等,对于有应用价值的项目,则进行应用前期的研究和开发,探索产业化的可能性。同时,医院始终关注科研工作的延续性,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总结,勇于探索,将项目间的申报、实施和总结结合起来,形成系列化的研究。这样研究基金的绩效比较明显地突出出来,增加了研究者进一步申请的积极性,也为再次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打下良好的基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及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制定相应的政策,加强科研管理,有效地提高了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率。然而,科研管理人员和研究工作人员还应该深刻理解国家设立科学基金的指导思想,准确把握科学基金战略定位,贯彻工作方针,坚持更加侧重基础、更加侧重前沿、更加侧重人才的战略导向,推动科学基金又好又快发展。因此,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重视人才培养,着眼优先领域,兼顾学科发展,整合创新资源,加强青年基金和重点基金的申请工作,使我院的科研水平迈上一个更新、更高的台阶。
[参考文献]。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和国家财政财务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资金,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用于资助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财政部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金需求和国家财力可能,将项目资金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并负责宏观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依法负责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并对项目资金进行具体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依托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和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依托单位应当落实项目承诺的自筹资金及其他配套条件,对项目组织实施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据实编制项目预算和决算,并按照项目批复预算、计划书和相关管理制度使用资金,接受上级和本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实行定额补助资助方式。对于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研究目标明确,资金需求量较大,资金应当按项目实际需要予以保障的项目,实行成本补偿资助方式。
第二章项目资金开支范围。
第八条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九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会议费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
劳务费应当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
(十)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直接费用应当纳入依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十条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依托单位为了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以及绩效支出等。绩效支出是指依托单位为了提高科研工作的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第十一条结合不同学科特点,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比例如下:
(一)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
(二)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3%;。
(三)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10%。
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间接费用核定应当与依托单位信用等级挂钩,具体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间接费用由依托单位统一管理使用。依托单位应当制定间接费用的管理办法,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结合一线科研人员的实绩,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体现科研人员价值,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依托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十三条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应当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项目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应当按照从各种不同渠道获得的资金总额填列。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资金以及从依托单位和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项目需求,按照资金开支范围编列,并对直接费用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作出说明。对仪器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原则上不得购置,确有必要购置的,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合作研究经费应当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
第十四条依托单位应当组织其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汇总编制。
第十五条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八、九、十、十一条的规定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十六条对于实行定额补助方式资助的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和资金预算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并参考同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确定项目资助额度。
对于实行成本补偿方式资助的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或择优遴选第三方对项目资金预算进行专项评审,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预算。
第十七条依托单位应当组织项目负责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资助额度,按规定调整项目预算,并在收到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核准。
第四章预算执行与决算。
第十八条项目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支付给依托单位。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按预算和合同转拨合作研究单位资金,并加强对转拨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自然科学基金委核准的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报批。
实行定额补助方式资助的项目,预算调整情况应当在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中予以说明。实行成本补偿方式资助的项目,预算调整情况应当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
第二十条项目预算有以下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经依托单位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
(二)同一项目课题之间资金需要调整的。
第二十一条项目直接费用预算确需调整的,按以下规定予以调整:
(一)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依托单位审批。
(二)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
(三)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依托单位审批后,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
项目间接费用预算不得调整。
第二十二条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科研资金支出管理制度。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应当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设备费、大宗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第二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劳务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严禁使用项目资金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
第二十四条对于实行成本补偿方式资助的项目,项目中期评估时,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财务检查或评估。财务检查或评估的结果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项目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科研、财务、资产等管理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项目资金决算,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依托单位应当组织其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项目资金决算,并签署意见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二十六条对于实行成本补偿方式资助的项目,依托单位应当在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资金决算进行审计认证后,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财务验收。
第二十七条依托单位应当按年度编制本单位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全面反映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及取得的绩效等。年度收支报告于下一年度3月1日前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二十八条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且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未通过结题验收和整改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或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应当在验收结论下达后30日内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后如需继续使用结余资金,可以向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十九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故终止执行的项目,其结余资金应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因故被依法撤销的项目,已拨付的资金应当全部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因特殊情况退回资金确有困难的,应当由依托单位提出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核准。
第三十条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资产管理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使用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一般由依托单位进行使用和管理,国家有权进行调配。企业使用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项目资金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依托单位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当接受国家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检查与监督。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报告。
第三十二条自然科学基金委、依托单位应当建立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制度,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评价。
第三十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建立承诺机制。依托单位应当承诺依法履行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责。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提供真实的项目信息,并认真遵守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项目资金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作为对依托单位信用评级、绩效考评和对项目负责人绩效考评以及连续资助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项目资金管理建立信息公开机制。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及时公开非涉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依托单位应当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资金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项目组人员构成、设备购置、外拨资金、劳务费发放以及结余资金和间接费用使用等情况。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项目资金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有权检举或者控告。
第三十七条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不按时报送年度收支报告、不按时编报项目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截留、挪用、侵占项目资金的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照《预算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4月15日起施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6月颁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65号)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4号)同时废止。
尊敬的各位校领导、老师:
本人虽家庭经济困难,但生活上的困难并没有消磨本人的意志,而是激励本人更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也很突出,在上一学年的专业成绩中也名列前茅,这都充分表明本人是一个勤奋努力的学生。此外,本人除学习上勤奋努力外,工作上、生活上也都很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在思想方面,本人积极进取,思想觉悟高。本人觉得一个人的价值体现,不在于他有多么成功,而在于他对社会贡献的多少。学校给予了本人知识的蓓蕾,学习的舞台,让本人得以尽情展现自己,让本人学会感恩,本人能做到的最真的回报就是更加刻苦努力学习,更加拼搏进取,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未来为社会、为学校做贡献。另外,本人闲暇时会去图书馆学习,以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扩大自己的视野。
在学习方面,本人积极上进,勤奋好学,目标明确,并能为之坚持不懈,直至达到目标。本人英语虽不怎么好,但经过一个学期的坚持与努力,本人一次通过了四级。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本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尽管如此,本人并没有松懈、骄傲,而是更加努力奋斗,争取让自己取得更好的成绩。为提高自己的知识见解,拓宽视野,本人还参加社团活动,让自己的知识见解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同时,本人能分享自己的知识见解,与同学间相互学习,促进同学间共同进步。生活上,本人勤俭节约,不攀比,不盲目跟风,能够理性消费,有良好的生活作风。为此,本人每月都会记下自己的花销,并总结,以节制自己金钱的花费。为减轻父亲负担,本人会参加一些兼职,兼顾学习的同时,学会独立自主。在为人处世方面,本人懂得谦让、包容、换位思考。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本人特向学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不仅在经济上给予本人极大的帮助,同时更是对本人学习上的一种激励。学院若能给予本人这份荣誉,将会是对本人的一种莫大的鼓励与支持,激励本人更加积极上进,刻苦努力学习,将来为社会作贡献。
申请人:__。
20__年x月x日。
各依托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业经7月3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9月1日起施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7月3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学天元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天元基金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学天元基金是为凝聚数学家集体智慧,探索符合数学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资助方式,推动建设数学强国而设立的专项基金。天元基金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结合数学学科特点和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培育青年人才,促进学术交流,优化研究环境,传播数学文化,提升中国数学创新能力。
第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天元基金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学天元基金学术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术领导小组);
(二)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指南;
(三)受理项目申请;
(四)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批准资助项目;
(六)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
第四条天元基金项目包括研究项目和科技活动项目。
第五条天元基金项目的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学术领导小组。
第六条学术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开展战略研究,筹划数学发展;
(二)拟订年度项目指南;
(三)负责天元基金项目申请的会议评审;
(四)检查资助项目的实施情况;
第七条学术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术造诣深、学风严谨、办事公正的15至21名数学家及相关专家担任。
学术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
第八条学术领导小组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
第九条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基金发展规划、学科发展战略和基金资助工作评估报告,对学术领导小组拟订的年度项目指南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年度项目指南。年度项目指南在接收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开发布。
第十条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天元基金项目: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三)符合年度项目指南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申请天元基金项目的数量应当符合年度项目指南的要求。
第十二条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天元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天元基金项目执行期限根据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
第十三条申请人应当按照年度项目指南要求,通过依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统一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申请人可以同时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项目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自天元基金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的;
(四)申请人、参与者在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处罚期内的;
(五)依托单位在不得作为依托单位的处罚期内的。
第十五条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组织同行专家对受理的项目申请进行评审。项目评审程序包括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
对于科技活动项目,可以只进行会议评审。
第十六条评审专家对项目申请应当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提出评审意见时,还应当考虑数学领域发展的总体布局和特殊需求。
第十七条对于需要通讯评审的项目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根据申请书内容和有关评审要求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对内容相近的项目申请应当选择同一组专家评审。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不适宜评审其项目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每份项目申请的有效评审意见不得少于3份。
第十八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组织学术领导小组对项目申请进行会议评审。必要时可以特邀其他专家参加会议评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向会议评审专家提供年度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和通讯评审意见等评审材料。
会议评审专家应当充分考虑通讯评审意见和资助计划,结合学科布局和数学发展需要形成会议评审意见,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建议予以资助的项目应当以出席会议评审专家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九条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会议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项目。
第二十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申请项目名称、拟资助的经费数额等;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提供。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申请的理由。
第二十二条天元基金项目评审执行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评审回避与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决定予以资助的项目,应当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以及资助额度等制作资助通知书。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公告予以资助项目的名称以及依托单位名称,公告期为5日。公告期满视为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收到资助通知。
依托单位应当组织项目负责人按照资助通知书的`要求填写项目计划书,并在收到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自收到项目计划书之日起30日内审核项目计划书,并在核准后将其中1份返还依托单位。核准后的项目计划书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检查和结题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除根据资助通知书要求对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逾期未提交项目计划书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接受资助。第二十四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组织学术领导小组对天元基金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十五条天元基金项目实施中,依托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自然科学基金委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工作的;
(三)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第二十六条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参与者的稳定,参与者不得变更、增加或者退出。
第二十七条天元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内容或者项目计划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第二十八条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6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第二十九条自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填写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当对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自收到结题报告之日起90日内审查结题报告,对符合结题要求的,准予结题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对未按时提交结题报告的,责令其在30日内改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尊敬的老师:
众所周知,上大学不仅仅只是为了学好关于本门的专业知识,还有尤为重要的一点是,再学习好相关的专业课程之余,积极参加学校或系内举行的各项文艺活动,这样不仅能丰富了自己的大学生活,还能培养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形成相应的特长爱好,这对以后离开大学,步入工作岗位也会是一种优势。只充斥着课本的大学生活不能称得上是一个完整的大学生活。
在过去的大一一年里,我积极参加校里、班里的各项文体活动,并且取得了许多骄人的成绩。
上学年参加了“迎新杯篮球赛”、话剧表演,双蛋晚会,冬季长跑等文体活动。
下半年参加了学校举办的歌舞大赛、“西电运动会”,并且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这一点,我的各项荣誉证书可以作证。我觉得大学,正如一次登山的过程,山顶上有我们初入校门时为自己许下的豪言壮志,作为一名普通的生我没有超自然的能力,使自己一跃到达山顶,我有的只是自己的双腿和意志。大学一年的努力使我具有了为目标冲刺的能力。此时的我要做的不是环顾山间美丽的景色,不是回头俯视山脚下那熙熙攘攘的人群,也不是思索是否应该放弃自己起初的目标,我要做的是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尽管登山的过程充满着艰辛,但前进的喜悦会令我倍感充实;尽管山顶上那荒凉的景会令我感到孤独、寂寞,但毕竟还有我的竞争对手与我作伴。我不会放弃,因为我始终坚信:“老天自有公道,付出才有回报”。
如果我能有幸获得“文体活动奖学金”,这将是对我的一种鼓励和肯定,必将激励我更加努力的投入各种集体活动中,若因为各种原因,我与之失之交臂,我也会本着热观的生活态度加倍努力,争取下次获此荣誉。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20__年x月x日。
1、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填写完申请书后,在顶端左侧进行“检查保护”,再设置密码,生成文档版本号,然后就可以打印了。
提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没有明文规定纸张打印的样式,需根据依托单位的审查要求,执行其规定的纸张打印要求(纸张类型、大小等),并相应进行单面或双面打印。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酷暑、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各学部德育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各学部德育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1、领导小组及职责以园长xxx为组长。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及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3、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课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4、善后处理及职责。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8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更多精彩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对推动科学基金依法管理和完善科学基金各项法制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8年多来,《条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对《条例》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条例》已经列入了20国务院立法计划,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政策局牵头的《条例》修改工作于年正式启动。
为了尽快完成对《条例》修改工作的研究论证,欢迎各依托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对《条例》修改提出宝贵的意见。请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政策局。
联系人:张兴伟。
电子邮件:fgc@。
2015年9月21日。
学籍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且入学一年以上、表现优异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根据我校上级主管部门今年下达的分配名额,化学工程学院1-2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所在宿舍安全卫生合格。
四、评审组织。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研究生工作部(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有关部门统一保存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各培养依托单位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二级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二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差额评审、公开答辩。
五、评选程序。
1.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及相应的支持材料,向化工学院研究生秘书提出申请。
2.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审,评审主要考核学生的科研成果,如学生在其他方面(包括:道德风尚、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表现非常突出,可予以兼顾;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培养化工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评审委员会确定化工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化工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
3.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化工学院公示阶段向化工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化工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4.获奖研究生填写《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申请材料由研究生工作部(处)备案。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研究生学籍档案。
六、评选办法。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原则上以硕士课程成绩、科研表现、综合素质加权后的得分为主要依据。化工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小组参考以下方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奖学金评定细则。
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学金评选,原则上以硕士课程成绩、科研表现、综合素质加权后的得分为主要依据。
《加权成绩计算公式说明》附后。
七、其他事项。
1.评审过程中所有上报材料均不再退回。
2.可重复获奖,但第二次申请奖学金时,前一次获奖时申报用过的成果清零,不得再用。
3.当总评定分值相同时,以学院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获奖者。
4.在此期间,如有上级新文件下发,按上级规定执行。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化学工程学院。
20xx年9月26日。
一个大的变化是没有中级职称的青年科学家都可以申请国家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三类项目。
1、对于面上项目和地区项目,规定如下:
(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4)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面上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依托单位申请。
2、对于青年基金,规定如下:
(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3)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4)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5)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但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且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依托单位申请。
1、“项目组成员”应该只列入那些“有用”的人。千万不要将没有多少学术积累的科主任或者前导师硬拉进来。项目分工尽可能明确,切不可使用“参与实验”等之类模糊的语言。特别注意,不要留下“理论指导”或者“实验指导”这类自杀性把柄。作为申请者,还需要别的人来给理论指导,这就等于告诉评委还不具备主持研究项目的能力。最后,没有人可以为一个面上项目花上12个月,那样也太不可理喻了,何以维持生计?没有别的事要做了吗?“项目的立论依据”绝非越长越好,切不可写成一篇面面俱到的综述,不会有太多的人有时间和心情来阅读那些与自己工作关系不大而又不得要领的长篇大论。
2、“参考文献”列出10条左右就足之有余,没有必要告诉别人已经阅读了浩瀚的文库。这些文献如果有一两条自己发表的文章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但又不能太多,否则评委有可能认为除了自己,感兴趣的人不多。
3、“研究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可以各列出2~3条,不能罗列太多,更不可大段描述。
4、“研究方案”是整份申请书的灵魂部分,许多认真的评议人和评审专家就是主要依据该部分来判断一份申请书优劣的。申请者应该将技术路线和方法仔细阐述清楚,不可因为所谓的“保密”需要而有意省略一些必不可少的实验步骤。在这种情况下,评委除了认为填表不认真或者不得要领之外,恐怕不会故意另辟蹊径去相信申请人有能力。
5、“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的特色和创新之处”实际上是说明自己有能力,不能装斯文扮低调;但更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过分夸大自己的业绩通常都逃不过评委的眼睛。“申请人简介”,有几斤几两,全都在这里摆晒出来。不少评委拿到一份申请书第一手就直接翻到这一页,看看有没有相关的研究背景。如果没有,那是很不好说话的;相反,如果有充分的资料显示有能力完成所申请的项目,其他部分受关注会减低。
7、“主要研究领域”。该填写的是“领域”或者一个相对固定的“研究方向”,不少人却填写一个具体的研究项目的名称,显然不合适。
8、“摘要”只可以填写400个字。经常发现一些申请者浪费这一珍贵的空间,花掉过半甚至大半的字数来描写背景资料。切记,评委大都很忙,有时候“摘要”成为他们了解你全部亮点的主要途经,应该在这部份尽可能多地谈论自己的东西。本人通常用第一句话了简介最精要的立论依据,用最后一句话来阐述研究的学术意义,中间的大部分文字则用来介绍申请项目的核心内容,也就是最容易打动评委的那些闪亮。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用于资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的基础研究。
第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捐资。
第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
第五条确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基金资助项目),应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六条国务院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
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依法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预算、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规划。
第七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基金发展规划应当明确优先发展的领域,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规定优先支持的项目范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
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广泛听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有关国家机关、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在受理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机构,可以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为依托单位。
本条例施行前的依托单位要求注册为依托单位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注册。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注册的依托单位名称。
第九条依托单位在基金资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二)审核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提供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时间;。
(四)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
(五)配合基金管理机构对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基金管理机构对依托单位的基金资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以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项目超过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量的。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聘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同行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聘请评审专家的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评审专家对基金管理机构安排其评审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断或者没有精力评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还应当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基金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申请人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情况以及继续予以资助的必要性。
会议评审提出的评审意见应当通过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对通讯评审中多数评审专家认为不应当予以资助,但创新性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经2名参加会议评审的评审专家署名推荐,可以进行会议评审。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除外。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以与评审专家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为由否定专家的评审意见。
基金管理机构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拟资助的经费数额等;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提供。
第十八条申请人对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审请求。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应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认为原决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维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原决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撤销原决定,重新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
第十九条在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中,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
(二)评审专家自己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与申请人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参与者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经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基金管理机构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第二十条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披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
第四章资助与实施。
第二十一条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收到基金管理机构基金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按照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填写项目计划书,报基金管理机构核准。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计划书,除根据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和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二条基金管理机构对本年度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国务院财政部门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预算拨款。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除外。
依托单位自收到基金资助经费之日起7日内,通知基金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使用基金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负责人使用基金资助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基金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二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作好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审核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并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依托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基金管理机构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协商不一致的,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六条自基金资助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结题报告;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建立基金资助项目档案。依托单位审核结题报告,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
第二十七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审查结题报告。对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摘要予以公布,并收集公众评论意见。
第二十八条发表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依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抽查结果应当予以记录并公布,公众可以查阅。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的信誉档案。
第三十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建立评审专家信誉档案;对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评审专家,不再聘请。
第三十一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公布本年度基金资助的项目、基金资助经费的拨付情况以及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情况等。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基金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公布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作为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评审专家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后,申请人可以就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基金管理机构在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进行评估时应当参考申请人的意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可以检举或者控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
第三十三条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外公开有关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其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3至5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参与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暂缓拨付基金资助经费,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不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的;。
(二)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或者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提交弄虚作假的报告、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的;。
(五)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六条依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3至5年不得作为依托单位:
(一)不履行保障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条件的职责的;。
(二)不对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或者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的;。
(四)纵容、包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弄虚作假的;。
(五)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
(六)不配合基金管理机构监督、检查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
(七)截留、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第三十七条评审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聘请其为评审专家:
(一)不履行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评审职责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三)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四)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不公正评审的;。
(五)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八条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二)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三)干预评审专家评审工作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吞、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的。
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因前款规定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四十条违反有关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施行前已决定资助的研究项目,按照作出决定时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资助工作中,涉及项目组织实施费和与基础研究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基础研究环境建设活动的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4月1日起施行。
尊敬的校园领导:
你们好,我是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生技09-2班的学生,我家有亩地,我家经济来源主要来自农业方面,其他方面基本上没有收入来源。我家人比较多,种地较少,所以家庭的一年的收入不如另一年。20__年我成了新疆大学的一名新生,这时候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我则主要靠国家助学金资助,以及假期兼职补贴。在亲人和亲戚,的帮助下家里人都积极乐观努力地生活着,只是现在是学习繁忙的大四,我希望借着这次助学金申请解决生活的物质之忧以更好地完成学业,所以我恳请学院领导批准我的申请。
我也明白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比我更困难的同学还有很多,因此,如果学校经过权衡后并未批准这一申请,我也当释怀,我依旧会继续努力,尽力地完成好各门功课,力争拿到学位证寻得好工作,到那时,一切问题便迎刃而解了。最后感谢党和国家的助学金政策让我们这样的贫困学子在艰苦的环境中多了一份快乐的希望。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20__年_月_日。
项目名称: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
受委托管理单位: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桂科计字[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广西科学基金项目_________。为保证项目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广西科学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及受委托管理单位共同协商,达成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主要研究内容和要达到的目标(包括项目考核指标如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社会效益等,可加页):
_____。
_____。
_____。
第二条项目将提供的研究成果及形式:
1.结题验收所需的整套资料。
2.研究论文、专著(须在文章相应部位注明“广西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字样及合同编号):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_________篇,其中: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_________篇。
(2)专著_________部。
3.专利_________项。
4.人才培养:_________人,其中:博士后_________人,博士_________人,硕士_________人。
5.其它:_________。
第三条进度和阶段目标。
第四条项目承担单位、主要协作单位及其分工。
承担单位:_________。
协作单位:_________。
第五条项目组主要成员及分工。
第六条项目经费性质及总额。
第七条其他条款。
一、乙方同意接受该研究项目,并按本合同的'研究内容和计划进度等组织实施,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条件。
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费。甲方及受委托管理单位根据科技经费开支的内容,监督经费的使用。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甲方有权提出调整处理意见或暂停拨款。
四、凡用甲方提供的无偿使用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及其他财产物资,所有权属甲方。其中仪器设备,甲方有调出或组织力量吸收、消化的权利。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这一工作。
五、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必须立即退还甲方所提供全部经费,并罚收每月20‰资金占用费。若因客观原因,乙方中途要停止本项目实施,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在项目停止实施后一个月内对甲方所提供经费及其购置的财产物资进行清理,开列清单,作出结算,报甲方处理。
六、本项目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有,甲、乙双方对项目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散失,不得由个人占有。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单方不得出售、转让或在对外发表论文中引用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七、受委托管理单位协助甲方对项目实施的管理,负责跟踪、协调项目的执行过程,并将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甲方。
八、乙方有义务填报合法的项目有关情况调查表。
九、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删,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签约各方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按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分存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自治区财政厅1份,受委托管理单位1份。
十二、本合同甲、乙双方及受委托管理单位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章):_________项目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签章):_________财务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受委托管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1.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计划这是由国家计划部门和国家科委等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各部门科技发展规则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包括在情报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同类研究单位,以及向专家的调研,综合分析,组织论证,并进行综合研究和平衡后,而编制的攻关项目计划。这是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由国务院批准后,提交人大通过而下达实施,这类课题,如“八五”、“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课题此外,各部门的课题仍然需要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组织论证方式,确定各部门的重点课题,便于有关单位投标竞争。
2.个人选题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常会遇到一些疑难问题,就应该提出问题,捕捉联想,形成一种意念;随之查阅文献,建立假说,选择科学手段来证实假说。这样在有了科学的假说、证实假说的手段、合理的构思,再用确切的文字表达主体来确定课题,这就是个人选题、立题的基本过程。在确定选题以后,准备申报标书之前,为了增加获准的机会,应该初步写一份意向书,在本科室有关人员之间进行讨论,论证本课题的科学性以及证实假说的手段是否恰当,这样有利于标书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但是,有一些临床科技工作者,自选课题后,查阅资料闭门造车埋头书写标书,既不想找上级讨论,更不愿在科室集体讨论,自以为标书一定合格。这类的标书上报,很多是不合格的,甚至连院部的评审都不能过关,当然更不可能得到资助,这样的标书上报,很多是不合格的,甚至连院部的评审都不能过关,当然更不可能得到资助,这样就会影响申请者的积极性。因此,个人选题进行论证是非常必要的。,应集思广益,使标书更趋完善,这是申请过程中不宜忽视的问题。
(二)具体措施的选择。
临床科研选题途径有投标、接受委托和从自己的临床实践中自选题目,不论是哪种方式,在实施过程中都应注重下面的具体措施。
1.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全国科技体制改革后,竞争体制引入科技管理。国家攻关项目、部门重点科研项目和基金项目,都是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落实。在这种情况下,所选择的科研课题必须有较强的竞争力才能中标,从而得到科研经费的资助。为提高竞争力最重要的办法是善于发现自己的特长,努力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形成“拳头”课题。各地、各部门情况不同,科技人员素质也不一致,总之都各有自己的优点。在全国或全省,如果把各方面的优势都集中起来,肯定会形成很强的科研力量。就单位而言,如能组合各科室的优势,进行课题协作,也会形成强有力的科研队伍。
2.充分利用、人力物力临床医学选择课题,要遵循卫生事业及经济建设同步前进、协调发展的原则,不能超出经济力量所允许的限度。我国卫生事业经费一般占国家财政支出的26%,而医学方面的科研经费仅占卫生事业费的3%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由于我国国民经济总产值较低,因此用于医学研究经费绝对值与发达国家相比更为悬殊。而且近几年内不可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和确定科研课题,绝对不能把课题搞得太大,内容太分散;必须集中使用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出成果、出人才。
3.应用研究为主、加强开发研究临床医学是属于应用性很强的一门科学,这就注定了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必须以应用研究为主。基础研究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是应用研究的科学依据,没有相当的基础研究力量和成果,应用研究也很难有较大的突破。因此在高等院校中,在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同时还必须加强基础科研研究,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随着科技体制的改革,科技开发越来越得到科技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的重视。今后还需加强开发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特别是省市以下科研机构,主要应当搞好成果推广应用和开发研究。从全国来讲,科研课题经费比例卫生部要求基础研究占15%!20%,应用研究占65%!75%,开发研究占10%!15%。
4.分层次找目标、避免低水平重复我国的经济建设以计划管理为主,反映到科技政策上,也是以计划管理为主。从国家级科研课题、卫生部招标课题、卫生厅申报课题,各有不同层次。每位医药卫生科技人员,固然要发挥自己的特长,同时,还要评估自己的科研水平与技术力量,申报力所能及的课题,应以地区或国内先进水平为起点,开展研究工作,避免同类工作低水平的重复。
1.国家级科研课题主要分四个层次。国家和各部门分不同层次,开辟了许多资助科研课题的渠道,其中与医药卫生关系比较密切有下列几种。
(2)高科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为了跟踪世界新技术革命中先进技术,国家安排了高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其中与医学关系密切的生物技术,主要是各种基因工程疫苗、生物活性物质、单克隆抗体、肿瘤的基因治疗等。这些项目国内能够承担的单位不多,招标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宜面向社会。国家计划的攻关项目或高科技计划,多属于指令性计划下达的科研任务,即通过政府文件下达的计划,要求承担单位和参加研究的科技人员,都要全力以赴,完成这项特殊的国家级科研任务。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该基金在临床医学上主要资助临床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每年印发《项目指南》,供申请者投标时选择课题。该基金资助的范围相当广泛,此外,还有鼓励研究领域。故拟申报基金者,每年都要关注《项目指南》,一般在年底发出,于次年第一季度各单位申报完毕,一旦被批准,资助额度相当可观。
(4)国家教委博士点基金:为了配合博士生培养,国家教委设立该项基金,资助部分医科大学博士点导师开展科研工作,以提高博士的科研、教学质量。招标时虽有招标通知,但并没有具体课题,只规定申报大学的课题限额数及经费额度,有关单位可根据招标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部、省级科研课题基金。
(1)卫生部医学科研基金为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和医学科学水平,面向全国医药卫生部门招标、资助有创造性与开拓能力的科技工作者。每两年申请一次(双年申报),申报范围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传染及地方病、药物、新技术和新方法、社会医学及软课题研究、中西医结合研究等。目前是各级医学院校及各级医院医学科研经费资助的主要渠道,因而凡具有科研能力的科技工作者,应结合自己研究课题的性质和特点,通过投标途径,选择适合的科研课题。
(2)卫生厅医学科研基金各省卫生厅,每两年也有招标通知,根据各省特点制定相应内容,提供省内各医学院校或医院申请,虽然资助额度不高,但足以作为苗圃工作,奠定科研基地,为今后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青年科学基金中国科学院、卫生部及部分省市都建立了有关的医学青年科研基金,资助范围是35岁以下的医学青年科技工作者。目的是发现、培养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科学思维体系,促进他们尽快成才,给他们创造脱颖而出的条件。招标时发招标通知,同时还公布招标课题和范围。
(4)省科委科研课题基金各省科委不同时期有重点不同的课题,包括理、工、农、医各项课题,科技工作者应在招标时,向科委了解有无适合本人研究性质的课题,以便按时投标申请。
3.地区及市级科研课题基金地区及市卫生局根据当地财经预算情况,多数均有一部分资金提供科研基金,所属地区医院或市级医院科技人员,每两年可向有关当局咨询科研课题基金招标情况,由于范围较小,竞争性也比较小一些。因此,估计申请省级课题基金水平不足者,不妨转向地区或市内申请,以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来源。
以上是申报科研课题基金的不同渠道,青年科技工作者,应通过不同层次进行申请,不能因为一两次投标失利而丧失信心,要知道“失败乃成功之本”,要不断创造科研条件,写好标书,不断争取科研课题经费。
(四)可行性的评估我们对申报课题的可行性评估时,既要考虑到课题本身的科学性与创新性,还要考虑到申请者的研究能力与基础设施,评估时要依照下列几个条件,作好综合分析。
1.立题的科学性首先要看申请者立题的科学依据,对国内、外情况分析及掌握国内、外动态是否十分清楚,以及该项课题研究目的及其科学意义是否十分明确。科研课题的提出如缺乏科学性或者立题依据不充分,就失去了研究的意义,也更谈不到可行性的问题。
2.研究水平的估计申请者在文献复习以后,对国内、外研究水平应有明确的分析与了解。结合自己所提出的课题,可以看出是否达到国际水平或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无创新之处,与国内其他单位研究的重复性是否过多。如果一个课题有创新特点又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就可增加在申请科研基金中的竞争性。要是一个课题与他人重复较多,没有新的见解,处于低水平重复的状态,在评审中就完全失去了竞争性。因此,对自己申报课题进行研究水平的比较,在可行性的评估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3、技术路线可行性分析在计划书中的实施方案必须要明确、具体,然后在方案实施中的技术路线也要清楚,这样就可评估技术路线或研究方法的先进性与可行性。有部分申请书的实施方案,只提了一些实验技术的名称,如pcr、斑点杂交、southern印迹杂交、dna分析、基因克隆等,而在其后面缺乏具体内容,这样会使评审者认为申请人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实验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就这会降低可行性的评估。
4.经费预算及标本数量经费是进行科研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要完成标书中的实施方案必需有确切的经费预算,而且要符合招标单位的额度要求,经费估算过高也是失败原因之一。再者,样本数量也需要作合理的估计,例如,研究急性心肌梗死需80例患者,但每月平均能收治5!6例,要想一年内完成该项研究工作可行性就成了问题,这就需要申请者延长研究时间或与他院协作进行研究来完成这项任务。
5.研究技术水平与实验条件申请者已有的研究基础和良好的实验设备条件是完成科研的保证。选择科学手段证实假说,再配合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技术水平,就会出色地完成这项研究。如果没有研究工作的积累,实验条件下完善,专业技术水平一般,研究梯队不健全,这样的情况要想完成高质量的课题,就会有很大的困难,可行性也很低。
综前所述,课题研究的横向联系和纵向深入是促进创新性和效能性转向一致的手段,也是保证可行性的一种途径。对课题可行性的评估,一定要从不同角度进行调查作出评估,以免真正具有创新性的良好课题而不幸夭折。
二、标书的书写。
科学研究基金课题申请书又称为标书,虽然在内容上与课题计划书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在书写格式上却不尽相同,现就标书的书写方法分述如下。
(一)标书的格式。
在国家级标书中,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基金”的标书与卫生部科研基金申请的标书,项目上有一些差别,但格式大致相同。现以1998年《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为例,其格式及项目如下所述。
1、先查阅资料确定你的研究主题和内容。
2、对你确定好的研究点进行查新(也就是请有科技情报查新资格的单位帮你检索查阅你的研究点是否新颖,一般是查不到或很少查到已经有研究结果则可认为新)。
3、到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或其它单位)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按照里面要求的条款和资料逐项填写好,也就是常说的填写标书。这部分的工作至关重要。
4、将写好的标书和要求的相关材料上交你项目的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在高校的话这部门通常是科研处或科研部)。
5、审核通过后,填写承诺书、签字盖章等。
6、最好将所有相关申请材料上交给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纸质版和电子版的都要。同时将电子版上传到国家自然基金委指定网站和项目申报系统。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布结果。大概的申报过程就这些,全程大约7到10个月。若问细节就一言难尽了。写标书也需要技巧,如果真要申请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准备的,可在网上找一些申报技巧和标书范本来看看。最后,祝你成功!
申请者的科研诚信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xx科技大学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xx科技大学科技处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者(签章):
年月日填写说明1、封面上“登记号”,“项目序号”不填。
“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如“数学”。申请者需要同意诚信承诺并签字,“负责人所在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请如实全部填写申报书的表格。项目名称尽量减少特殊字符,不超过25字,录入系统时项目名称不能有“/”。
“学科领域”——按《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11月1日发布)对照填写。如:一级学科数学,代码110;二级学科数理逻辑与数学基础,代码110.14;三级学科递归论,代码110.1430。请在科技处样表下载里查看《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
3、一般情况下、项目组成员不超过10人;参与人员必须本人签字。
4、关键词最多五个并用分号分开。
5、请不要改变版面、字体、字号;用计算机填报,若表格有限,请另附活页,并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一式二份,由所在部门统一将申请人的纸质材料、电子版以及部门申报清单报送科技处项目科。
6、项目申请书若不加盖部门公章、参与人没有亲笔签名、不按填写和打印装订要求、不同意“承诺”、使用老版本、超过申报期限等,恕不受理。
7、请在科技处主页“科技政策”查看有关管理办法;有关表格在科技处主页“资料下载”里的“xx科技大学校级科研项目有关表格”下载填写。
4一、数据表申请者姓名性别出生于年月所在部门专业最后学位职称电话手机e-mail研究项目项目名称学科领域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三级学科名称名称名称代码代码代码研究类别起止时间预期成果项目总投资万元申请学校经费万元依托学校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主要参加人员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从事专业所在单位项目中的分工本人签名关键词研究内容及意义摘要(400字以内)。
5二、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6
三、
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1、研究目标、研究内容。
72、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试验方案。
8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4、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9四、最终成果形式及成果预期水平请参考《xx科技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审批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填写。
五、成果转化措施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限应用型项目填写)。
12九、评审意见部门审查意见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立项或者此次不立项的原因(课题的学术水平、意义及研究人员完成本课题的条件):
学校科技处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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