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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广播稿范文(21篇)

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广播稿范文(21篇)



广播稿是一种针对广播媒体的特点而编写的文稿,它需要注重语言的生动性和表达的清晰度。通过阅读以下的广播稿示例,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广播写作的技巧和要点。

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广播稿

尤其是青少年学生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下面是有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

广播稿。

欢迎参阅。

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4月是法制宣传教育月。接下来,我们来听二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甲:敬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甲:伴随着欢快的乐曲,我们干嘛小学“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乙:我是主持人甲:我是主持人。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乙:我知道,今天是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甲:本次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甲: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乙: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

甲: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乙: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结束句:

乙:我是主持人xxx。

合:谢谢大家的收听,再见。

同学们:

你们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月,今天,我们借红领巾小广播给大家讲讲这方面的话题。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

规章制度。

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再就是一个发生在20xx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学们,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下面给大家介绍自我保护12法。

小学生自我保护12法。

1、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2、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来往行人车辆。

3、携带劳动工具或用具,应注意误伤他人。

4、不拿石块、硬棍丢人,不小心摔、砸、碰伤流血时应迅速报告,及时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处理。

5、离校没有家长接着的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小便宜。不因贪吃、贪玩上当受骗。

6、当路遇他人索要钱财,要留心坏人的特征,尽量拖延时间,巧设计谋,瞅空溜走报告老师或家长,也可向路人呼救。看到同学被威胁利诱,随行同学应主动迅速报告。

7、遇到电线断头,切不可随意拉、拔。不熟悉的电器不乱摸,以免危险。

8、若遇闪电打雷,刮台风,要尽量避开大树和危险建筑物。平时不到建筑工地手脚架下或危墙、广告牌下玩耍。

9、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10、自行参加社会活动,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挤伤踩伤。

11、不在公共场所、校园内放鞭炮,也不围观他人放鞭炮。

12、不在楼梯、栏杆旁、阳台上拥挤、打闹、捉迷藏或探头捡东西。不从楼梯栏杆上往下滑。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小学生法制宣传广播稿

乙:放飞少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甲: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乙、今天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本次节目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乙:同学们,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xx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15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

乙:接下来,我们来听两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

乙: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甲: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甲: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甲: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聊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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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广播稿

(男)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今天,我广播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女)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男)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女)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男)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女)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男)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家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女)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男)接下来我们为大家送上一篇文章《为自己鼓劲》。

扬起自信的风帆,驶向成功的彼岸,为了目标,为自己鼓劲,为自己呐喊,为自己喝彩……。

学会为自己鼓劲,就是给成功增添砝码。

(女)很久以前有两个朋友想穿越沙漠,当他们喝完最后一滴水时,一个朋友绝望了,他无助地坐在那儿渴望能够遇到一个救星来拯救绝望的他,而另一个朋友则不断地为自己鼓劲,给自己信心,给自己力量,这个生存的目标在引诱他,他不气馁地寻求着出路,拼命给自己加油呐喊……最后,这个朋友死在了沙漠中,而他成功地存活了下来,成为了一个有名的冒险家。

(男)学会为自己鼓劲,就是给成功之路上多放置一块垫脚石。任何人都是被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上帝是公平的,正因为如此,才让乌龟顶着自不量力的骂名,自信地接受了高傲的兔子的挑战,路途漫漫,乌龟给自己鼓劲成了动力的源泉,让它毫无争议的战胜了目空一切的兔子。

学会为自己鼓劲,才能看见成功,才能触及成功。

(女)波兰艺术大师梵高的鼎盛是在其辞世之后的一百多年,当时梵高800幅油画,700多幅素描无人问津,仅仅卖出了可怜的一幅,他气馁了,不断怀疑自己的能力,所以,梵高遗憾地错过了他应有的及时的成功,只有他的灵魂才看见了他的成功,这种遗憾多么令人惋惜啊!

为自己鼓劲,让自己穿过困难的荆棘;为自己鼓劲,让自己跨越困难的沟壑;为自己鼓劲,让自己战胜骇人的巨浪;为自己鼓劲,让自己翱翔在苍穹的宁静中;为自己鼓劲,让自己稽留在成功的王国中。

让我们把这一份信念变对成功眷恋不舍为牢牢把握,让我们为自己鼓劲,让我们穿越障碍,走向成功!

(男)接下来我们再来讲一讲良好的学习习惯。

一个人一天的行为中大约只有5%是属于非习惯的,而剩下95%的行为都是习惯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按时上课,勤学好问,作业认真及时总结等,对你的学业上提高具有重要意义。科学研究表明:个性决定人的一生。我想一个坚忍不拔,不畏艰难困苦,孜孜不倦奋斗的人,一定会有美好的人生。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自然规律。社会也一样,时代不可怜落后者;社会也不会可怜懒惰者。同学们充分利用丰小的优雅的学习环境和优越的学习条件,为了我们的幸福生活——奋斗吧,拼搏吧。

(女)今天的节目到此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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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广播稿

1.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5.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6、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7、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8、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9、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0、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1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12、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13、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14、崇尚法治,建设法治,厉行法治。

15、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16、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17、建设法治社会,树立法治信仰,促进全民守法。

18、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树立法律权威。

19、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20.坚持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

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广播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好学生》。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一所学校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

去年,新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已经实施了,新的《小学生守则》共有十条,这十条,作为小学生要人人会牢记,并且所有同学都要按照《守则》的要求去做,新的《规范》共有二十条,同样要学,并且要按照《规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争做讲文明、讲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

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

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

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

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

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

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

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一些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最终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

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

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好!今天广播的题目是:校园安全小常识。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

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

作为21世纪主人的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跨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

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

广大少年儿童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之处。

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跨世纪合格公民。

下个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

广大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邓小平同志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使中国走上了振兴和发展之路。

21世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少年朋友的肩上。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

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和经济腾飞。

祝愿少年朋友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小学生法制宣传广播稿

甲: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乙: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甲:敬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甲:伴随着欢快的乐曲,我们干嘛小学“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乙:我是主持人甲:我是主持人。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乙:我知道,今天是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甲:本次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甲: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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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宣传广播稿

尊敬的老师和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xxx,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

今天我们讲的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21 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 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

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 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 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

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

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 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 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 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 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

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 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 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 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

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 自愿地运用法律。

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 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点滴小事,积累成山。

别看这“学 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

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不要小看一件小事 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 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

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

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

以***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

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

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

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

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

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

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

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

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

作为每一个新世纪的青年人,应该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小学生法制宣传广播稿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下面本站小编了小学生法制宣传。

广播稿。

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4月是法制宣传教育月。接下来,我们来听二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同学们:

你们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月,今天,我们借红领巾小广播给大家讲讲这方面的话题。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

规章制度。

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xx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再就是一个发生在20xx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学们,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下面给大家介绍自我保护12法。

1、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2、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来往行人车辆。

3、携带劳动工具或用具,应注意误伤他人。

4、不拿石块、硬棍丢人,不小心摔、砸、碰伤流血时应迅速报告,及时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处理。

5、离校没有家长接着的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小便宜。不因贪吃、贪玩上当受骗。

6、当路遇他人索要钱财,要留心坏人的特征,尽量拖延时间,巧设计谋,瞅空溜走报告老师或家长,也可向路人呼救。看到同学被威胁利诱,随行同学应主动迅速报告。

7、遇到电线断头,切不可随意拉、拔。不熟悉的电器不乱摸,以免危险。

8、若遇闪电打雷,刮台风,要尽量避开大树和危险建筑物。平时不到建筑工地手脚架下或危墙、广告牌下玩耍。

9、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10、自行参加社会活动,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挤伤踩伤。

11、不在公共场所、校园内放鞭炮,也不围观他人放鞭炮。

12、不在楼梯、栏杆旁、阳台上拥挤、打闹、捉迷藏或探头捡东西。不从楼梯栏杆上往下滑。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甲:敬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甲:伴随着欢快的乐曲,我们干嘛小学“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乙:我是主持人甲:我是主持人。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乙:我知道,今天是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甲:本次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甲: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乙: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

甲: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乙: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结束句:

乙:我是主持人。

合:谢谢大家的收听,再见。

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简报

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健康生活意识,我校举行了一系列普法活动。

一、学校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学校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对法制宣传日活动做出全面安排。

二、结合学校实际,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精心组织,有针对性的、广泛深入的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以帮助广大师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养成懂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

三、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宣传“12·4”的法制宣传口号“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和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教育宣传气氛。

四、开展了一次法制宣传主题班会。利用班会课时间,召开了一次“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

五、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收听收看普法栏目。引导广大教师掌握基本法律,提高法律素质,营造一个学法律、懂法律、用法律的良好环境,形成科学执教、民主执教、依法治教治校的良好局面。

六、组织全体老师积极参与“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极大地推动了我校“六五”普法的落实。通过师生共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师生的法律意识,转变了观念,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不断增强,以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局面逐步形成。

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简报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xx小学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活动,一至四年级的学生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在教室收看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直播节目。五年级两个班的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龙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参观学习。

进到法院大厅,工作人员问了孩子们一些问题:今天是什么日子呀?法院主要做什么工作呀?这些问题一下子激起了孩子们参观学习的兴题。

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孩子们首先来到了接待大厅,了解了各个窗口的工作性质。比如,诉前鉴定是什么意思,民事立案又是怎么回事。紧接着一排现代化机器引起了孩子们的兴趣,通过听讲解,原来这些机器个个都有它的作用,有的可以用来自动生成诉状,有的不用人工就可以完成立案,真的是太神奇了。

随后孩子们被带进了一个审判厅,顿时感觉到了庄严肃穆。在工作人员的解说下,孩子们明白了审判长的位置坐在哪里,原告、被告的位置又在哪里。光听还不过瘾,孩子们又亲自穿上了法袍,拿起了法锤,模拟了一次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

最后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孩子们,咱们从小就应该知法守法,做一个宪法小卫士,并告诫家人朋友,一定要做一个合格守法的好公民。

通过本次活动,使孩子们对宪法的观念又加深了一层,对孩子们从小树立法律观念和意识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法制教育广播稿小学生

如何避免小学生违法犯罪的行为?如何向小学生宣传法律知识?通过法制教育广播稿,向小学生传播更多的法律知识。

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小学生法制教育广播稿,以供学习。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好学生》。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一所学校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

去年,新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已经实施了,新的《小学生守则》共有十条,这十条,作为小学生要人人会牢记,并且所有同学都要按照《守则》的要求去做,新的《规范》共有二十条,同样要学,并且要按照《规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争做讲文明、讲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

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

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

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

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

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

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

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一些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最终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

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

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好!今天广播的题目是:校园安全小常识。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

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

作为21世纪主人的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跨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

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

广大少年儿童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之处。

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跨世纪合格公民。

下个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

广大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邓小平同志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使中国走上了振兴和发展之路。

21世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少年朋友的肩上。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

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和经济腾飞。

祝愿少年朋友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

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

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

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

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

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

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

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

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

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广播稿

乙: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甲:伴随着欢快的乐曲,我们干嘛小学“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乙:我是主持人**甲:我是主持人**。***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乙:我知道,今天是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甲:本次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甲: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乙: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

甲: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乙: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结束句:

乙:我是主持人xxx。

合:谢谢大家的收听,再见。

小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校园广播稿

合:大家中午好!

乙:红领巾广播站又和大家见面了!大家好!我是301中队的芮子豪。

甲:我是401中队的张竞月。

(甲):我们每天看到同学们不管是在家里,还是放学后,都喜欢吃零食,今天我们想与大家来谈谈有关儿童的食品问题。

(乙):我们先给大家听一个新闻:

广州市最大的一家食品批发市场——德路特色商业街的情人梅、相思梅等蜜饯的调查。看到这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场面,真让我们难以相信,这就是我们平时最喜欢吃的。

(甲):接下来我们来谈谈《儿童食品十大安全问题》。

(乙):近年来,以儿童为主要消费对象的食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儿童正餐外的食品费用已成为家庭的重要开支项目之一,且儿童食品在孩子们膳食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但由于多数家长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因此,在儿童食品的消费中存在着一些健康安全方面的问题,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

近日,记者在采访北京石景山区消费者协会时了解到,消协除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之外,还有指导消费者消费的功能。消协的赵副会长向记者介绍,他们同一些儿童食品健康专家在对儿童食品消费的调查中发现,儿童食品消费中存在的十大健康安全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家长缺乏儿童食品健康安全意识,希望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家长们注意避免、减少出现这些问题。

(甲)问题一:食品中的添加剂“三精”未引起高度重视。“三精”,指糖精、香精、食用色精。在食品中的使用是有国家标准规定的,很多儿童食品也确实符合有关标准,但食之过量,会引起不少副作用。

(乙)问题二:分不清食品的成分和功能。不少家长往往分不清奶乳制品与乳酸菌类饮料,乳酸菌类饮料适用于肠胃不太好的儿童,两者选择不当,反而会引起肠胃不适等症状。

(甲)问题三:过分迷信洋食品。从有关部门的抽查结果可以看出,进口儿童食品也并非100%完美。其实,如今的国产儿童食品从质量和包装上来看,比前几年已有很大改观,有不少已达到出口标准,因而不能迷信于一个“洋”字。

(乙)问题四:用方便面代替正餐。方便面是在没有时间做饭时偶尔用来充饥的食品,其中以面粉为主,又经过高温油炸,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均严重不足,营养价值较低,还常常存在脂肪氧化的问题,常食用方便面会导致营养不良。

(甲)问题五:多吃营养滋补品。儿童生长发育所需要的热能、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主要是通过一日三餐获得的。各种滋补营养品的摄入量本来就很小,其中对身体真正有益的成分仅是微量,有些甚至具有副作用。

(乙)问题六:用乳饮料代替牛奶,用果汁饮料代替水果。现在,家长们受广告的影响,往往用“钙奶、果奶”之类的乳饮料代替牛奶,用果汁饮料代替水果给孩子增加营养。殊不知,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饮料根本无法代替牛奶和水果带给孩子的营养和健康。

(甲)问题七:用甜饮料解渴,餐前喝饮料,饮后具有饱腹感,妨碍儿童正餐时的食欲。若要解渴,最好饮用白开水,它不仅容易吸收,而且可以帮助身体排除废物,不增加肾脏的负担。

(乙)问题八:吃大量巧克力、甜点和冷饮。甜味是人出生后本能喜爱的味道,其它味觉是后天形成的。如果一味沉溺于甜味之中,儿童的味觉将发育不良,无法感受天然食物的清淡滋味,甚至影响到大脑的发育。同时,甜食、冷饮中含有大量糖分,其出众的口感主要依赖于添加剂,而这类食品中维生素、矿物质含量低,会加剧营养不平衡的状况,引起儿童虚胖。

(甲)问题九:长期食用“精食”。长期进食精细食物,不仅会因减少b族维生素的摄入而影响神经系统发育,还有可能因为铬元素缺乏而“株连”视力,造成近视。

(乙)问题十:过分偏食引起过敏。儿童食物过敏者中大约30%是由偏食造成的。因为食物中的某些成分可使人体细胞发生中毒反应,长期偏食某种食物,会导致某些“毒性”成分在体内蓄积,当蓄积量达到或超过体内细胞的耐受量时,就会出现过敏症状。

甲:下面就请大家欣赏每周一歌《健康歌》。

甲:伸出你的手。

乙:伸出我的手。

甲:让我们携起手来把红领巾广播站越办越好,欢迎大家勇跃投稿。

乙:本次播音到此结束,

齐:老师们,同学们,再见!

亲爱的广大的经营户:

大家好!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着子孙后代的幸福和民族的兴旺昌盛。不讲食品安全,哪怕是一块豆腐,一根豆芽,都能让你身体残缺;不懂食品安全,哪怕是小小的一包盐,就能中断免疫系统的正常运行;不要食品安全,哪怕只是小小的一个意念,就能让生机勃勃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是什么让这些食品商如此做呢?一是部分厂家见利忘义,不负责任,泯灭良心。“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一名成功的经营者,不仅要考虑赚钱,也要考虑自己的社会责任。但我国的一些商家却是见利忘义,见钱眼开,只要赚钱,什么方法都用。二是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经营者对食品的安全隐患的意识不高,喜欢拿生命开玩笑。更加说明了某些人的素质在下跌,人们的安全意识在下降,不道德的人越来越多。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卫生法》一无所知;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整体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还比较低。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食品安全不仅关乎他人的健康,也关乎大家自己的健康和长远利益。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人,你们有没有想过,假如有一天,受害者是你自己,或是你的子女呢?你希望你的宝宝变成“大头娃娃”吗?广大经营者应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全面深刻的理解食品安全的意义。还要全面落实自律制度,诚信经营,文明经营,从正规途径进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上柜台,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的食品。

国家对此相当重视。我国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法规都对食品安全做出了严格的规范。对于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不法商人,国家会对其进行严厉的惩罚。不仅会进行罚款,严重者还会负刑事责任。食品安全非同小可,你很有可能会为此坐牢。大家不要存侥幸心理,食品安全立法并非虚设,政府相关单位已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将食品安全违规行为者送上法庭,严重者送入监狱。国务院办公厅也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食品安全需要你我的参与;食品安全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为了少年儿童的茁壮成长,为了千家万户的幸福,为了广大业主和我们市场更加灿烂的明天,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好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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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标语

1.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5.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6、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7、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8、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9、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0、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1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12、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13、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14、崇尚法治,建设法治,厉行法治。

15、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16、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17、建设法治社会,树立法治信仰,促进全民守法。

18、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树立法律权威。

19、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20、坚持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

小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校园广播稿

食品的安全关乎人的生命健康,身为小学生,由于自身的安全意识不够,更应该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了小学生食品安全。

广播稿。

希望对你的演讲能力有所帮助。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x年级x班的*同学,今天我们广播的内容是关于饮食卫生安全的知识。

食品的安全关乎人的生命健康。在校园生活中,我们时常会与老师、同学一起开展一些户外活动,而在活动中有时会带一些零食,为了求方便,有些同学会从路边的小摊随意买一些。有卖羊肉串的、炸排的、烤鸡翅的……同学们只为了一时的享受,却殊不知这些发出阵阵香味的食物,是来自地下工厂、非法制造的、有些炸食品的油还是反复使用的。吃了这种不健康的食物,容易损伤胃粘膜,轻则拉肚子,重则胃肠炎、胆囊炎等。另外,有的同学刚玩过,手弄得脏兮兮的,便吃东西;有的同学吃东西的时候不注意节制,暴饮暴食。这样都可能会危害我们的健康。

所以,我们首先就应该注意食品安全。

曾经,一篇新闻一度轰动:劣质奶粉与“大头娃娃”头大,嘴小,浮肿,低烧。这些幼小生命的罪魁祸首竟然是本应为他们提供充足“养料”的安徽阜阳生产的奶粉。造成171名婴儿致病,13名婴儿死亡的事例,着实让我感到心寒与心痛:现在的生产厂家太缺德了,不管对别人的身体健康会造成怎样的伤害,只顾着赚钱。

现在,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标准不统一、多头管理问题,成为摆在食品安全上建设面前的首要难题。处于我们现在这个开放的时代,超市的食品架上增加了许多新品种,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副食品;农贸市场里蔬果的颜色,红的红,紫的紫,黄的黄,五花八门的东西总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可是难道它们真的是让人可以放心的食品吗?从它们表面看上去是要多好有多好,但有些恰恰是我们的头号健康“杀手”。

食品安全是我们老百姓日益关心的话题,工商部门积极管理的同时,也常常实施着食品的检查工作。在人的生活当中,衣食住行,样样都不得。古人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由此可见食品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要警钟长鸣,不容忽视。稍不留神就会影响健康,甚至危及生命。一句话,为了大家的利益、健康和安全,我们呼吁:“让全社会都来重视食品安全吧!”

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学会合理的选择食品,拒绝三无产品,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合:校园广播台今天为大家准备了一期“中学生食品卫生与安全”特别节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女:保尔·柯察金曾经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而我们少年儿童的生命更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花儿,娇嫩纤弱,应该珍爱。然而,在我们身边,随时都可能因为某些举动而发生危及我们生命的事,所以,我们从小就应该提高安全意识。

男:食物是我们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但食物的质量问题和人在饮食时的不注意也会导致一些疾病甚至食物中毒,而我们小学生由于幼稚无知可能是最大的受害者。

女:食品的安全关乎人的生命健康。在校园生活中,我们时常会与老师、同学一起开展一些户外活动,而在活动中有时会带一些零食,为了求方便,有些同学会从路边的小摊随意买一些。有卖羊肉串的、炸排的、烤鸡翅的……同学们只为了一时的享受,殊不知这些发出阵阵香味的食物,是来自地下工厂、非法制造的、有些炸食品的油还是反复使用的。吃了这种不健康的食物,容易损伤胃粘膜,轻则拉肚子,重则胃肠炎、胆囊炎等。另外,有的同学刚玩过,手弄得脏兮兮的,便吃东西;有的同学吃东西的时候不注意节制,暴饮暴食。这样都可能会危害我们的健康。

女:所以,我们首先就应该注意食品安全。

曾经,一则新闻一度轰动:劣质奶粉造成了许多“大头娃娃”,他们头大,嘴小,浮肿,低烧。这些幼小生命的罪魁祸首竟然是本应为他们提供充足“养料”的安徽阜阳生产的奶粉。造成171名婴儿致病,13名婴儿死亡的事例,着实让我感到心寒与心痛:现在的生产厂家太缺德了,不管对别人的身体健康会造成怎样的伤害,只顾着赚钱!

男:现在,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标准不统一、多头管理问题,成为摆在食品安全上建设面前的首要难题。处于我们现在这个开放的时代,超市的食品架上增加了许多新品种,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副食品;农贸市场里蔬果的颜色,红的红,紫的紫,黄的黄,五花八门的东西总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可是难道它们真的是让人可以放心的食品吗?从它们表面看上去是要多好有多好,但有些恰恰是我们的头号健康“杀手”。

女:食品安全是我们老百姓日益关心的话题,工商部门积极管理的同时,也常常实施着食品的检查工作。在人的生活当中,衣食住行,样样都不得。古人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由此可见食品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合: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大家,病从口入,一定要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

女:那么在购买食品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男: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女:打开食品包装后,要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异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男: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女: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

男: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女:在选购冷饮食品要看包装是否严密无损、商标内容是否完整,品名、厂名、厂址、净重、主要成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是否清晰可见。

男:要看色泽:产品色泽应与品名相符,若其颜色过于鲜艳,失之自然,就有可能是添加了过量色素所致,不要购买和食用。

女:还要闻香味:产品香味应与品名相符,应香气柔和,无刺鼻,无异臭味。若有异味,则表明已变质。

男:也要品滋味:产品滋味应酸甜适宜,不得有苦味、涩味、酒味(酒精饮料除外)。

合: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a:南通中心小学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b:我是主持人。

a:我是主持人。

b:今天我们为大家准备的栏目有《食品安全》和《你点我播》。

a:我们每天看到同学们放学后都喜欢吃零食,今天我们想与大家来谈谈有关儿童的食品问题。

b:大家可要认真听了,关系到我们小朋友的健康问题呢。

a:近年来,以儿童为主要消费对象的食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儿童正餐外的食品费用已成为家庭的重要开支项目之一,且儿童食品在孩子们膳食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但由于多数家长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因此,在儿童食品的消费中存在着一些健康安全方面的问题,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

b:问题一:食品中的添加剂“三精”未引起高度重视。“三精”,指糖精、香精、食用色精。在食品中的使用是有国家标准规定的,很多儿童食品也确实符合有关标准,但食之过量,会引起不少副作用。

a:问题二:分不清食品的成分和功能。不少家长往往分不清奶乳制品与乳酸菌类饮料,乳酸菌类饮料适用于肠胃不太好的儿童,两者选择不当,反而会引起肠胃不适等症状。

b:问题三:过分迷信洋食品。从有关部门的抽查结果可以看出,进口儿童食品也并非100%完美。其实,如今的国产儿童食品从质量和包装上来看,比前几年已有很大改观,有不少已达到出口标准,因而不能迷信于一个“洋”字。

a:问题四:用方便面代替正餐。方便面是在没有时间做饭时偶尔用来充饥的食品,其中以面粉为主,又经过高温油炸,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均严重不足,营养价值较低,还常常存在脂肪氧化的问题,常食用方便面会导致营养不良。

b:问题五:多吃营养滋补品。儿童生长发育所需要的热能、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主要是通过一日三餐获得的。各种滋补营养品的摄入量本来就很小,其中对身体真正有益的成分仅是微量,有些甚至具有副作用。

a:问题六:用乳饮料代替牛奶,用果汁饮料代替水果。现在,家长们受广告的影响,往往用“钙奶、果奶”之类的乳饮料代替牛奶,用果汁饮料代替水果给孩子增加营养。殊不知,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饮料根本无法代替牛奶和水果带给孩子的营养和健康。

b:问题七:用甜饮料解渴,餐前喝饮料,饮后具有饱腹感,妨碍儿童正餐时的食欲。若要解渴,最好饮用白开水,它不仅容易吸收,而且可以帮助身体排除废物,不增加肾脏的负担。

a:问题八:吃大量巧克力、甜点和冷饮。甜味是人出生后本能喜爱的味道,其它味觉是后天形成的。如果一味沉溺于甜味之中,儿童的味觉将发育不良,无法感受天然食物的清淡滋味,甚至影响到大脑的发育。同时,甜食、冷饮中含有大量糖分,其出众的口感主要依赖于添加剂,而这类食品中维生素、矿物质含量低,会加剧营养不平衡的状况,引起儿童虚胖。

b:问题九:长期食用“精食”。长期进食精细食物,不仅会因减少维生素b的摄入而影响神经系统发育,还有可能因为铬元素缺乏而“株连”视力,造成近视。

a:(1)食品包装一定要具有标识,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而没有标识的食品希望同学们不要购买。

b:(2)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没有这三项内容的属于"三无产品",建议同学们不要到无证摊贩处购买食品,也不要买"三无"食品。

a:(3)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食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

b:(4)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例如大米、面粉、酱油、食醋、植物油),其包装上应当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记。以上五类食品的外包装上如果没有大写英文字母"qs"(意思是质量安全),请同学们告诉家长不要购买。

a:(5)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食用要求,需要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应当相应予以标明。

b:(6)食品标识应当标注有效的产品条码。

a:今天我们俩为大家介绍了关于食品安全的一些知识,希望对同学们能有所帮助。

b:接下来我们为你播出的栏目是《你点我播》。*同学为点了歌曲《xxx》,……(。

祝福语。

)

播放歌曲~。

a:本期南通中心小学红领巾广播到此结束。

b:老师、同学们再见!

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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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宣传广播稿

乙:放飞少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甲: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乙、今天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本次节目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乙:同学们,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xx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15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

乙:接下来,我们来听两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

乙: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甲: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甲: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甲: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聊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乙: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小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校园广播稿

合:校园广播台今天为大家准备了一期“中学生食品卫生与安全”特别节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女:保尔·柯察金曾经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而我们少年儿童的生命更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花儿,娇嫩纤弱,应该珍爱。然而,在我们身边,随时都可能因为某些举动而发生危及我们生命的事,所以,我们从小就应该提高安全意识。

男:食物是我们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但食物的质量问题和人在饮食时的不注意也会导致一些疾病甚至食物中毒,而我们小学生由于幼稚无知可能是最大的受害者。

女:食品的安全关乎人的生命健康。在校园生活中,我们时常会与老师、同学一起开展一些户外活动,而在活动中有时会带一些零食,为了求方便,有些同学会从路边的小摊随意买一些。有卖羊肉串的、炸排的、烤鸡翅的……同学们只为了一时的享受,殊不知这些发出阵阵香味的食物,是来自地下工厂、非法制造的、有些炸食品的油还是反复使用的。吃了这种不健康的食物,容易损伤胃粘膜,轻则拉肚子,重则胃肠炎、胆囊炎等。另外,有的同学刚玩过,手弄得脏兮兮的,便吃东西;有的同学吃东西的时候不注意节制,暴饮暴食。这样都可能会危害我们的健康。

女:所以,我们首先就应该注意食品安全。

曾经,一则新闻一度轰动:劣质奶粉造成了许多“大头娃娃”,他们头大,嘴小,浮肿,低烧。这些幼小生命的罪魁祸首竟然是本应为他们提供充足“养料”的安徽阜阳生产的奶粉。造成171名婴儿致病,13名婴儿死亡的事例,着实让我感到心寒与心痛:现在的生产厂家太缺德了,不管对别人的身体健康会造成怎样的伤害,只顾着赚钱!

男:现在,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标准不统一、多头管理问题,成为摆在食品安全上建设面前的首要难题。处于我们现在这个开放的时代,超市的食品架上增加了许多新品种,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副食品;农贸市场里蔬果的颜色,红的红,紫的紫,黄的黄,五花八门的东西总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可是难道它们真的是让人可以放心的食品吗?从它们表面看上去是要多好有多好,但有些恰恰是我们的头号健康“杀手”。

女:食品安全是我们老百姓日益关心的话题,工商部门积极管理的同时,也常常实施着食品的检查工作。在人的生活当中,衣食住行,样样都不得。古人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由此可见食品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合: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大家,病从口入,一定要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

女:那么在购买食品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男: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女:打开食品包装后,要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异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男: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女: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

男: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女:在选购冷饮食品要看包装是否严密无损、商标内容是否完整,品名、厂名、厂址、净重、主要成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是否清晰可见。

男:要看色泽:产品色泽应与品名相符,若其颜色过于鲜艳,失之自然,就有可能是添加了过量色素所致,不要购买和食用。

女:还要闻香味:产品香味应与品名相符,应香气柔和,无刺鼻,无异臭味。若有异味,则表明已变质。

男:也要品滋味:产品滋味应酸甜适宜,不得有苦味、涩味、酒味(酒精饮料除外)。

小学生法制宣传广播稿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学们,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下面给大家介绍自我保护12法。

小学生自我保护12法。

1、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2、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来往行人车辆。

3、携带劳动工具或用具,应注意误伤他人。

4、不拿石块、硬棍丢人,不小心摔、砸、碰伤流血时应迅速报告,及时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处理。

5、离校没有家长接着的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小便宜。不因贪吃、贪玩上当受骗。

6、当路遇他人索要钱财,要留心坏人的特征,尽量拖延时间,巧设计谋,瞅空溜走报告老师或家长,也可向路人呼救。看到同学被威胁利诱,随行同学应主动迅速报告。

7、遇到电线断头,切不可随意拉、拔。不熟悉的电器不乱摸,以免危险。

8、若遇闪电打雷,刮台风,要尽量避开大树和危险建筑物。平时不到建筑工地手脚架下或危墙、广告牌下玩耍。

9、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10、自行参加社会活动,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挤伤踩伤。

11、不在公共场所、校园内放鞭炮,也不围观他人放鞭炮。

12、不在楼梯、栏杆旁、阳台上拥挤、打闹、捉迷藏或探头捡东西。不从楼梯栏杆上往下滑。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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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标语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法律素质。

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与法同法,社会和谐。

同筑法制长城,共享法治阳光。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法治。

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

遵纪守法,利人利己。

学法用法守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加强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

普及法律知识,构建和谐社会。

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全面实施普法规划,努力构建平安柯桥。

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坚持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

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学法人人受益,守法处处和谐。

让法律与我们相伴,让文明与我们相依。

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宣传广播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红领巾广播站带给大家的是有关防溺水的一些提醒,希望同学们不要忘记。

1.严禁学生私在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别是中小学生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救生圈。

3.严禁学生私自外出钓鱼、抓蝌蚪,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

5.小学生参加游泳应结伴集体活动,不可单独游泳,最好要有成人的带领。游泳时间不宜过长,20到30分钟应上岸休息一会,每次游泳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

6.小学生不宜在太凉的水中游泳,如感觉水温与体温相差较大,应慢慢入水,渐渐适应,并尽量减少次数,减低冷水对身体的刺激。

7.小学生一般不要跳水,可以在水中玩抛水球的游戏,但不能起哄瞎闹、搞恶作剧,不能下压同伴、深拉同伴或潜水“偷袭”同伴。对刚学会游泳的同学更不能这样做。

8.游泳应在有安全保障区的游泳区内进行,严禁在非游泳区内游泳。农村的少年儿童应在选择水下情况熟悉的区域。

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宣传广播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游泳是一项十分有益的活动,同时也存在着危险。要保证安全,应该做到:

1、要慎重选择游泳场所。游泳要到正规游泳池去游,不要到江河湖海去游泳,因为这些场所我们不了解水情,水中暗流、漩涡、淤泥、乱石和水草较多,易发生危险。

2、游泳需要经过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中耳炎、皮肤病、严重沙眼等以及各种传染病的人不宜游泳。

3、下水前要做准备活动。可以跑跑步、做做操,活动开身体,还应用少量冷水冲洗一下躯干和四肢,这样可以使身体尽快适应水温,避免出现头晕、心慌、抽筋现象。

4、饱食或者饥饿时,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5、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

6、发现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前来相助。

7、没有家长的陪同,严禁私自下河(塘、库、沟、溪)游泳洗澡、玩耍戏水。

8、遇暴雨天气,河沟塘库涨水,千万不能冒雨上学,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在家自学,以免被洪水冲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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