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内容进行思考和理解的反馈,是对作者观点的评价和思考。6.以下是一些读者写的读后感范文,他们从不同的角度解读了同一本书。
最近,老师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了一本书给我们看,叫《顽童时代》。本文作者是钟丽思,这本书的内容就是讲述她儿童时,她亲身经历的事。
故事讲得是:一个名叫钟丽思的小女孩,由于父母有去很远的地方,不能带着孩子,就只能把丽思交给姨夫姨母抚养。姨夫姨母就把丽思带到了香港生活,由于丽思小时候经常感冒,生病,身子骨很弱,姨夫姨母就很宠着丽思,丽思一直是娇生惯养,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因为这样,丽思胆子越来越大。
后来,丽思的亲生父母来找丽思,想把丽思带回来,但丽思还是坚信他们不是她的亲生父母,是人拐子。丽思就很不听话,经常给家里找麻烦,丽思的父亲就开始严格训练丽思,让丽思自己洗碗;生病时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熬红糖姜汤;经常体育锻练……后来丽思的父亲让丽思上学校,可丽思总不听话,很顽皮,经常受到批评,还经常转班,被班里人成为——“害群马”但最后,由于丽思被杜老师的教育,慢慢将丽思教育成一个乖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你会知道,其实丽思小时候不但是个顽童,还是一个乐观,天真,活泼的孩子,就算被父亲打,被老师受批评,她还是很乐观,不为任何事而不开心,难过。她从来不会为了贪玩,而忘记学习的重要性,她虽然不乖,但学习从不落下,连老师都说她很聪明,但聪明得“聪明不走正路”。
钟丽丝的童年是充满:天真,快乐,阳光和无忧无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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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是曾经的顽皮儿童,可大多数人过了就过了,很无所谓,而有一本书——《顽童时代》,就写了作者的童年。
作者钟丽思因小时候父母打仗而到了姨父姨母家里,姨夫姨母十分宠她,丽思的性格宠顽皮了。丽思的亲父母回来了,他们将她带回了家,亲父亲是士兵,对丽思十分严格,不爱吃饭就不要吃了,饿死不管,调皮的丽思常常被当兵的父亲打的皮开肉绽,遍体鳞伤,体无完肤。但她还是不改顽皮,一向那么淘气。她十分聪明,成绩名列前茅,可表现一点也不好,在一张不入取通知上,小小的丽思开始了成长。
童年,值得珍惜与回味的东西。想得到的,会想一些鬼主意去争取。错了,好了伤疤忘了痛,下次在犯一个一模一样的。对了,欣喜若狂,下次努力再来一个一模一样的。童年是美好的,是许许多多人渴望再次得到的,是啊,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快乐儿童,多好啊!虽然有一点点小顾及(被家长打),但真的很好,大家只有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就像童年,你现在觉得不好,不快乐,想快点长大,但等你真正长大,长成一位不再顽皮的成人时,你才会发现,童年不见了,童年再也不回来了,那时,你会后悔,当初为什么不珍惜这宝贵的童年,为什么不尽力留住那颗幼稚的心!
珍惜这宝贵的童年吧,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什么是珍惜。
最近,张老师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了一本书给我们看,叫《顽童时代》。本文作者是钟丽思,这本书的内容就是讲述她儿童时,她亲身经历的事。
故事讲得是:一个名叫钟丽思的小女孩,由于父母有去很远的地方,不能带着孩子,就只能把丽思交给姨夫姨母抚养。姨夫姨母就把丽思带到了香港生活,由于丽思小时候经常感冒,生病,身子骨很弱,姨夫姨母就很宠着丽思,丽思一直是娇生惯养,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因为这样,丽思胆子越来越大。后来,丽思的。亲生父母来找丽思,想把丽思带回来,但丽思还是坚信他们不是她的亲生父母,是人拐子。丽思就很不听话,经常给家里找麻烦,丽思的父亲就开始严格训练丽思,让丽思自己洗碗;生病时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熬红糖姜汤;经常体育锻练……后来丽思的父亲让丽思上学校,可丽思总不听话,很顽皮,经常受到批评,还经常转班,被班里人成为——“害群马”但最后,由于丽思被杜老师的教育,慢慢将丽思教育成一个乖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你会知道,其实丽思小时候不但是个顽童,还是一个乐观,天真,活泼的孩子,就算被父亲打,被老师受批评,她还是很乐观,不为任何事而不开心,难过。她从来不会为了贪玩,而忘记学习的重要性,她虽然不乖,但学习从不落下,连老师都说她很聪明,但聪明得“聪明不走正路”。
钟丽丝的童年是充满:天真,快乐,阳光和无忧无虑。
读罢该书,我感受颇深。在她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就像是我身边相伴多年的老朋友,易趣相投,她是多么活泼灵动,似乎走出了阴霾,也让周围朋友感受到这份豁达,带给他们无限欢乐,带领他们一同体味到童年的明媚阳光。但与此同时,忧伤也伺机而待。正是这种夹杂着酸甜苦辣的童年,才会令所有人都依恋那段美好时光。
童年的纯真想一朵洁白的云,像一颗透明的水晶,记录着童年的点点滴滴,满怀梦想,永不言弃。
最近,我读了一本由钟丽思写的《顽童时代》,刻画了“我”是怎样生活的,怎样顽皮怎样聪明的,让我越看越有味道,使我爱不释手。就让我们这个既顽皮又聪明的孩子那里去学点我们应该学的东西吧!
在这本书里充分的描写了“我”的聪明体现在于哪里,“我”的顽皮可爱体现在哪里,都充分的'体现出了“我”的性格特点。如“我”的顽皮体现在:又一次,“我”为了回到丁班,就在那一次数学公开课上,老师叫“我”上去解答题目之时,我转过身去,把嘴张开呈现出了一排血红血红的大牙,并把眼睛瞪成斗鸡眼。这让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事后,“我”被老师批评了一顿,调到了甲班。
聪明在“我”被调到甲班后被发现的。甲班班主任每天都给“我”出一道题,而且必须是自己做的,要是问别人,就得做三天的值日。在“我”的努力下,我终于得到唯一一句表扬的话。
在这里“我”的调皮让人可恨,可笑,“我”的聪明让人出乎意料。在生活中。我们也可以做出点出乎意料的事来,但不能做得太过火。所以,以我的角度来看,他的两个特点都各占百分之五十,也并不觉得过火。
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你在学习时可稍微做些小动作,给自己的脑子休息休息,这样才会学得更好、更出色。
这几天我看了钟丽思的《顽童时代》一书,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纯真的童年回忆,本书用朴实简单的语言,感人至深的情节,打动了每一个大人与小孩,让所有人都回想起往事的记忆。
本书讲的是钟丽思从小在养父养母手中长大,后来到了香港,与亲生父母重聚。他父亲是个军人,对钟丽思甚是严格,他在学校中认识了许许多多小伙伴,有关宝宝,柳风眠,段志高、刘碧云、刘抗生、张嘉陵、李亚林等,他们滚铁圈,斗蟋蟀,整同学,吃蚁卵,学独角飞将军,想象自己该这么死,每件事都富有童真气息。他富有正义感,善良正直,正邪分明,直到他中学未考上,和亲人之死的悲剧使他的童年走向尽头。前段快乐,后段伤感钟丽思做的这些事你有没有做过拿?每个人都拥有这自己唯一的一段童年,那些小伙伴从前陪你玩耍的小伙伴在哪里?哪些从前严格的老师现在又在何方?时间真是过的太快了,好好珍惜自己的童年吧,可能以后你再也无法调皮,再也无法现在这么快乐了。
最近,老师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了一本书给我们看,叫《顽童时代》。本文作者是钟丽思,这本书的内容就是讲述她儿童时,她亲身经历的事。
故事讲得是:一个名叫钟丽思的小女孩,由于父母有去很远的地方,不能带着孩子,就只能把丽思交给姨夫姨母抚养。姨夫姨母就把丽思带到了香港生活,由于丽思小时候经常感冒,生病,身子骨很弱,姨夫姨母就很宠着丽思,丽思一直是娇生惯养,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因为这样,丽思胆子越来越大。
后来,丽思的亲生父母来找丽思,想把丽思带回来,但丽思还是坚信他们不是她的亲生父母,是人拐子。丽思就很不听话,经常给家里找麻烦,丽思的父亲就开始严格训练丽思,让丽思自己洗碗;生病时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熬红糖姜汤;经常体育锻练……后来丽思的父亲让丽思上学校,可丽思总不听话,很顽皮,经常受到批评,还经常转班,被班里人成为——“害群马”但最后,由于丽思被杜老师的教育,慢慢将丽思教育成一个乖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你会知道,其实丽思小时候不但是个顽童,还是一个乐观,天真,活泼的孩子,就算被父亲打,被老师受批评,她还是很乐观,不为任何事而不开心,难过。她从来不会为了贪玩,而忘记学习的重要性,她虽然不乖,但学习从不落下,连老师都说她很聪明,但聪明得“聪明不走正路”。
钟丽丝的童年是充满:天真,快乐,阳光和无忧无虑。
每个人都有一段难忘的时光,那就是童年。更何况是《顽童时代》中的一个小女孩?这次我就看了《顽童时代》,感觉深有体会。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被称为是“害群马”的小女孩的童年故事,她刚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妈妈把她交给她的姐姐抚养,它的姐姐特别宠爱她,于是养成了她娇生惯养的个性,直到她四岁那年。它才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因为,她的爸爸是位军人,母亲是位教师,于是她改变了性格,害获得了许多的知识。所以导致她上课不认真听讲,但是成绩很好的一个孩子,它就以这样的学习方式结束了她的小学生活。由于她的老师给她的评语太糟,所以没有一所中学肯录取她。她就这样结束了他的童年生活。
这本书通过描写一个小女孩纯真的童年故事,她虽然很调皮,但是很勇敢,虽然她很鲁莽但是很机智,是一个假小子,他有一个纯真的童年、纯真的心,天真而又可爱,他的童年过得非常快乐,我们也应该这样。生活的每一天都要很充实,我们的童年只有一次,童年的纯真与梦想、个性与希望,真诚的爱与被爱以及正直、善良的品行,才是我们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今天我读了《顽童时代》这书,我深有感受。
作者是一个很顽皮的小孩,她出生于一个军人家庭,这造就了她顽皮与大胆的性格。在学校,她成绩十分优异,却因为过分顽皮在三个班里调来调去。平时和孩子们学苏联英雄集体吃蚂蚁卵、在课堂上给睡觉的同学画了个大花脸、滚铁环、拍洋片、斗蟋蟀……她成为所在小学里第一个在一年级就被记大过的小女孩。但是她又是那么富有正义感,不善辩解、笨嘴拙舌的她却极富正义感和同情心。她救过奄奄一息的小孩;帮助过讨饭的难民……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她身上找到自己童年的影子。故事以她因为操行太差而没有被中学录取这一个悲伤的结局结束。
读罢该书,我感受颇深。在她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就像是我身边相伴多年的老朋友,易趣相投,她是多么活泼灵动,似乎走出了阴霾,也让周围朋友感受到这份豁达,带给他们无限欢乐,带领他们一同体味到童年的明媚阳光。但与此同时,忧伤也伺机而待。正是这种夹杂着酸甜苦辣的童年,才会令所有人都依恋那段美好时光。
童年的纯真想一朵洁白的云,像一颗透明的水晶,记录着童年的点点滴滴,满怀梦想,永不言弃。
在当当上给儿子买书,根据别人的浏览记录,发现一本钟丽思的《顽童时代》,粗略看看,介绍得不错,一念之间,就买了。书来了,我随手拿起来翻翻,却想不到一翻之下,被深深吸引。一口气读完,几次笑出声来,又几次掉下眼泪。 一样米养百样人。她是特别又特别的小孩。如此聪颖,精灵,赤诚,勇敢,豪爽的灵魂,那样的度过她的童年,黄金一般的年代。对于她,这样的她,她的'一生应该都是黄金般的日子。
别样的天赋,别样的家教,别样的遭遇,别样的人生。她有点不幸,在她的童年,理解她接受她的人毕竟太少,她受到的大都是不公正的待遇。她又何其幸运,遇到了白衣的班主任,杜老师,陈书剑,李老师。这些不多的“一相逢”,正当得起“便胜却人间无数”。这是真的人,真的人生。相比之下,那些委屈和误解算得了什么。
最难忘的细节,是那两行蚂蚁爬出的诗句。不到七岁的小孩,因为实在感激老师,终于想出了与众不同的礼物送给老师。
读到这里,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
书中小孩的种种顽劣事迹,皆因一颗性情中人的本色赤诚之心,而显得格外动人。笑,让人折服感叹她奇妙古怪的心思从何处想来。哭,让人不因她是个小小孩童而看轻那一份侠义热情而止不住流下泪水。
相比泯然的众人,这确实是非一般的小孩。非一般的老师。非一般的际遇。非一般的童年。
有缘读到,实属幸运。等待她的《顽童之师》和《艰难时世》出版。
这本书的作者——钟丽思。在她的笔下,把一个很顽皮的小女孩,写得生动有趣。而主人公的名字,是钟丽丝。和她自己的名字非常像。
钟丽丝(以下写为丝)她,出生于一个军人家庭,于是这个造就了她顽皮与大胆的性格。在学校,她成绩十分优异,可是因为很顽皮,被老师在三个班中转来转去。平时和大家、朋友们学苏联的英雄一起吃蚂蚁的卵、在课堂上给正在睡觉的同学画了个大花脸等等。丝成为所在小学里唯一一个在一年级就被记了大过的小女孩。可是她又是那么富有正义感,虽然不善辩解、总是笨嘴拙舌的她,却极富正义感与同情心。她救过奄奄一息的小孩;也帮助过讨饭的难民。也许这在生活中不多见,可是在书中写的清清楚楚,让大家都记忆犹新。
你读完这本书之后,如果是大人,便会想到自己的童年,会有一丝的欣慰。而我们小孩儿读完了这本书,会有很亲切的感觉,即使你没有这样的经历。读了这一本书,你会希望,自己也变成这样,或者,有一个和她很像的朋友,这样在生活中会很有乐趣,让生活不乏味,让自己没有烦恼。丝,她给你的第一感觉,就是大方,而且开朗,她有酸甜苦辣的童年,在她多姿多彩的童年里,有着许多指引她人生的名言,同样也指引着我们、读者。
顽童时代——记录了一个小女孩的童年,它像一台在身边随时随地记录着她生活的摄像机。记录着一段美好、天真、纯真的童年中,许多的点点滴滴。童年就像一朵鲜花,一定要它绽放的灿烂:童年就像一颗糖,一定要过得甜美。
我看完了《顽童时代》有很多感动。
作者钟丽思小时候被香港“爸妈”宠着,连吃一口饭也要追着她喂。后来被自己的亲生父母领走了。父亲是个军人,对自己那样,对她很严,动不动就要打她;母亲是位老师,从心理上去管教她。她有个幸福的童年,不管在学校还是家里。这本书记录当时许多人物、事情和经历。
她勇敢,她坚强,她不怕苦,她不流泪,她有志气,她有一身好功夫,她有一股子英雄气概;她顽皮,她不听话,她爱捣蛋,她想在上课时讲话,她想在馒头上多剥一层皮吃......,在她身上我们多少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喜欢她的个性。
那个陈世伯,那支萧,那首《苏武牧羊》,箫声悠悠杨杨,带着“钟家一个上好的小孩”的忧伤,飘向了陈世伯的那个世界。
动不动就打她的爸爸,十分严厉,5分钟是他的标准。虽然每次都打得钟丽思做不下去,可我还是喜欢他,严,也是一种表示爱的方法。
聪明绝顶的丁老师用巧妙的办法制服了钟丽思,让她乖乖学习。多喜欢这样的老师啊,用聪明才智,针对不同的人来教育。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次饥荒。所有人都饿肚子,不管买什么都要“挂轮子”,每天都吃不了一顿饱饭。钟丽思家是军人家,所以比较富,总是捐助别人,可是他们自己都吃不饱呢!当时的时代背景真的不好。
这本书真使我受益匪浅。
《小时代》是我很喜欢的一部作品,《小时代》是郭敬明的作品,对于《小时代》的喜爱已经五一言表了。距离第一次翻开《小时代》不屑一顾的轻扫,到第二次翻开它如饥似渴的废寝忘食,约莫有两个月之久,对一般的书迷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为背景,讲述了林萧、顾里、南湘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却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先后所经历的友情和爱情甚至是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的生活写照。
一般来说,这类小说的主角不会超过四个,男一号、男二号和相应的女一号、女二号,便可构成一部完整的小说了。但是在《小时代》中,却几乎设计了大约十条线索同时推进,然后用林萧着一个关键的人物角色,串联起了整个故事的框架。当然,林萧这一主人公仿佛刀刃切开一个链接上下世界的点,在纷繁众多的人物关系网中,最折中的那一个点。
其实《小时代》里,最精彩纷呈,令人拍手叫好的,我想应该不是这些令人头昏脑胀的华丽蛛网们,二十四个女孩子和一个有着特殊身份的neil之间的对话了,就像是在看有着很多潜台词的相声一般,令人在思维小小的扭转一下之后,捧腹大笑。但是,这种看似尖酸刻薄,挖苦讽刺的对话,也仅仅只会在最亲密的朋友之间表达,而对于外人,则是恭敬礼貌,谦让有加。呵,我自己便是这样的一类人了,总喜欢和自己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分享喜悦和悲伤。这一刻,我在想,也许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正是这里,出去了浮华的表面,裸露出的最真实的情感。朋友们的温暖关心,在做综复杂的剧情,和不断涌现出黑暗秘密位置生活中,他们,找到了最温馨的依靠。
郭敬明的《小时代》引起很多年轻人的深思,看完《小时代》,你有什么读后感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小时代》的读后感,另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好读后感,小编还为大家推荐了一篇《活着》读后感1000字,仅供大家参考。
看完刺金时代,是真心被打动。不单是林萧的自卑软弱,南湘的美丽蛇蝎,顾里的冷傲完美,唐宛如的奇异天真。我想,更多的可能是心灵的'冲击。
其实,不管最后他的结局有多悲惨,不管那时多么亲近的好友为什么变成今天这种局面。我们都应该明白,生活是戏剧化的。正像崇光所说过的那句话一样“你并不知道生活在什么时候突然改变方向,陷入像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里去。”因为,生活总是比小说要恐怖得多得多得多。
这是一个以光速往前发展的城市。
旋转的物欲和蓬勃的生机,把城市变成地下迷宫般错综复杂
这是一个匕首般锋利的冷漠时代。
在人的心脏上挖出一个又一个洞,然后埋进滴答滴答的炸弹。财富两级的迅速分化,活生生把人的灵魂撕成了两半。
我们躲在自己小小的被窝里,我们微茫得几乎什么都不是。
不得不说,郭敬明对时代的感知是细腻的。的确,我们微茫得几乎什么都不是。就不说什么著名人物了,我相信哪怕就是顾里,我们也做不到像她那样。哪怕她得了子宫癌,那又能怎么样呢?哪怕她最后的结局的确是在大火里死去,那又怎么样呢?她依然以一台高级电脑,以外表冷漠内心热情的性格活在我们心中。
生活中确实有很多事情是想不到的,就像小时代里一样,难道我们会想到,简单天真甚至有些傻的唐宛如有一天也能变成像南湘一样眼神深邃,变得蛇蝎吗?不会,我们不会,我们只会抱着保证坐在沙发上期待着美好结局罢了。可是偏偏这就是事实。难道我们会想到,那么高大那么强大的宫洺有一天也会像一个平凡人一样为普通的人情世故而伤心么?不,我们不会。我们根本就不会,也不想想到这种结局,可是偏偏这就是事实。
小时代,为友情,为爱,活下去。
读完小说《小时代》之后,我收获了很多感悟,明白了现实社会中许多不为人知的道理。下面就是我写的关于《小时代》的读后感。
读小时代之前,我还相信很多东西,读过之后,我才发现,原来这个社会如此黑暗,别人给我讲过我还不信,于是,我也开始要去迎合这个与时俱进的小时代。其实,小时代也带给我们一种深思:今天的友情、亲情.早就不再那么纯朴了。
仔细翻读郭敬明的作品,基调都比较忧伤,以华丽的辞藻描摹80后、90后的故事,书写一种无法名状的少年时代的忧伤。青少年读者很容易在字里行间寻找到自己的影子,找到自己的忧伤和脆弱,找到自己的愤怒和渴望,但是,真正的文学能够仅仅停留于此吗?青春的色彩只能是忧伤吗?其实,郭敬民本人也差不多如此,他高中时的作品《幻城》、《梦里花落知多少》,会感动与兄弟之间的亲情以及朋友之间永不变的有情,那时的作品不会像小时代那样的不堪。他曾经和我们一样的相信这个时代,但在上海大学的大学生活是他改变,我们必须明白,上海永远比我们发达,比我们领先,不管是什么,反正郭敬明变了,变得那样---真实。
是的,真实--我想这个词在合适不过了。成名之后,他开始参加各种活动;《艺术人生》、《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有很多人说,郭敬明商业化了,我想是的。曾经的他因受不了大学里有钱人的现实而休学,但现在他已经和他们一样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高中毕业生能有今天如此的财富以及认知度也是实属不易。
读过小时代,你会觉得原先自己认为变态的事,都是理所当然很正常的。每个城市都有它自己生存的法则,只是上海经济比我们发达,所以比我们早的认清了这个时代罢了。
每个人的选择是不一样的,郭敬明的选择注定他要商业化。而现在包括郭敬明在内的很多作家,在商业化的裹挟下创作出来的商业文学,很难发挥文学的真正作用,反而有压低灵魂,不必庸俗,迎合大众的嫌疑。
不管你是认为"作为一名作家,郭敬明涉及的领域未免太多",还是别的,我认为经历过那些之后变的商业化的他也是好的,起码他选择过了。我们应该明白,他首先是个普通人,然后他才是郭敬明。是的,他连洗脸都要好几十个步骤,他有洁癖。但他曾和我们一样,年青的时候喜欢看小说却因为价钱太贵而买不起,所以,无论是以前的《岛》,还是现在依存的最小说,即使纸张很棒,但价格合格甚至是便宜。如果用最小说的价钱去衡量其他小说杂志,你会气不打一处来。《小时代》分好几部,还有几年才能完成,郭敬明的小说永远是以悲剧结局,但小时代一定是以上海为背景的反映上海现实的结局。小时代受到很多专家的好评,可见,大多数人还是很现实的,这也不是说我们不现实,而是我们还不具备现实的条件。我们在等,等到的那一天,上海还是比我们更上一层楼。所以,有时候我们应该试着去相信,而不是一味的否认,因为人们常常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才可以相信--那样未免有些迟。《小时代》不仅是以上海为背景的"小时代",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小时代"。
这就是我看完《小时代》的读后感受,希望对一些想阅读这部小说的朋友有所帮助。
女孩子的友谊总是最弯弯绕绕的,好起来可以非常好,像一对连体婴时时刻刻在一起,给欲追求其中之一的男生造成极大困扰。要追求甲首先得贿赂乙,过了乙这一关才有接近甲的希望,这种保护人的姿态好像老母鸡护卫小鸡。两个人兴许是说好的都不谈恋爱或者同时开始谈,往往一方破例后,另一方开始失落,可能会迁怒那男生,或者去抢走他或者去随便找个人谈,因为无法忍受寂寞。或者另一种情况,腼腆的女生b喜欢上了一个男生c,不敢表白,央自己的好友a把。
情书。
给他或者去问他的电话号码,后面的情节很老套,男生喜欢上了她的好友。于是两个人的友情受到挑战,a女会让男生不要喜欢自己,去喜欢b女,然后往往会弄得三个人都痛苦。比较好的结果是,b女退出成全a女和c男,前提是a女喜欢c男。比较搞的情况是a女喜欢d男,而d男喜欢b女(我中英切换地累死了),那就真的是剪不断理还乱了。
不过这就是青春啊迷茫又美好,爱情在这种年纪只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女孩子可以为了友谊放弃爱情。当然也有可能就此闹翻,从此形同陌路,等到她们可以和解的时候她们也已经不再是懵懂的青春少女了,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凌宛儿终究是没有和郝俊发生什么,这是在预料中的。虽然她妈妈因为和他的父母认识,偶尔会提起郝俊,但也仅止于此了。同学,妈妈朋友的儿子,邻座,班干部,终究还是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是抓不住也不想去抓住的人。初中时代结束了,她和郝俊升上了本校的高中。凌宛儿的好友来找她,给了她一本漂亮的笔记本,扉页上写着:你不知道将来我有多好。没有落款,她告诉凌本子是h让她带来的,h进了很好的外校。凌忆起那是个总找自己麻烦的男生,初中留了一级,长得比他们都高,老是穿得很邋遢,坐在她后面。曾经在自己的衣服背后用红粉笔划了长长的一条杠,让她在运动会之前急的团团转,之后又用纸飞机把一瓶褪色灵投她桌上。上课时总是摇桌子连带她椅子一起抖。还有很多片断我记不得了,她是无论如何想不到他居然能考上高中的。你不知道将来我会有多好,故事结束了,青春还没有散场。
这种结尾是此种少女情怀型的儿童文学典型的结尾方式,没有什么明确答案,只是将问题无限后移,告诉你等你长大了,读大学了才可以恋爱。早恋是不可以的,男女生有朦胧好感是正常的,但要让它成为学习的动力,最后两个人还是做朋友比较好,好像考大学就是为了明目张胆的谈恋爱。现在学校里双双对对已经看得麻木了,都快忘了初高中的时候男女生稍微接触地频繁了,就会引来无尽的绯闻。年级里出色的男生女生的名字总是很容易就传开,上学,放学,课间休息,可以看见传说中的人物,大家的眼睛总是忍不住要多瞄两眼。然后在他们从视线里消失后,又会忍不住在交换一点八卦,这和谈论明星本质是一样的。年级里的风云人物,不知有多少芳心暗许,她们看到他身边空着,总是会幻想自己雀屏展中。告白,情书,这是漫画偶像剧里的情节,大部分的孩子还是只敢偷偷喜欢,一边在这种偷偷的喜悦中暗数自己今天碰到了他几次,希望他能认出自己,哪怕只是点个头微微一笑也能兴奋个好几天了。
看着你不知道将来有多好,我感觉很温馨,很舒服。
。
郭敬明的《小时代》是我一直都在追这看的一本书,书中的故事深深的吸引这我,对于任务的喜爱,对于友情的赞美,让我不能自拔的喜欢着《小时代》。
如果说多年前的`梦,是一部港台肥皂剧。而小时代,便是一部美剧。
就像多年前喜欢港台剧,而现在喜欢美剧,正中下怀。
小时代跟四以前所有的作品都有点相似却又非常的不一样。从来都是喜欢看他的散文胜过小说,只有小时代是例外的。
喜欢那样的叙述节奏。喜欢那样离自己很遥远的纸醉金迷。
想起来,真的很庆幸自己是在那样的年纪看到了那样的散文,而又是在现在的年纪看到这样的小说。不然你说,奔三的年纪看到那样的散文,谁不扶墙啊。而如果现在我只是小学生,真的能够明白小时代在说什么吗。嗯,一切都是刚刚好。
其实对于小说的内容没有过多的想法,曾经希望有一部自己喜欢的小说能够长年累月地连载到天荒地老,陪着里面的人物一起风花雪月。曾经希望的这部小说是夏至未至。如今小时代貌似可以暂时性地了却自己的心愿。
这是一个匕首般锋利的冷漠时代。
——题记。
之前我用了两天半的时间,看完了《小时代》。
2月22日0:30分的时候,我合上了《小时代3·0刺金时代》。
眼前仿佛依稀的能看到那场大火。那么多的朋友,经过种种矛盾终于冰释前嫌的时候,这场火,把一切都毁了。
那两天,我看着书中一个个鲜明的人物,他们的爱与恨,他们互相的关怀,以及吵架时的愤怒。不管经过多少事,他们之间始终有一根线在维系着。而那根线,就叫做友谊,叫爱。
书中的内容不需要我说。因为看过的人,会觉得我在说废话浪费时间,好奇心强的人会到百度搜索有关介绍,从而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人,我简单的几句话,也一定吸引不了他们的眼球。
我终于发现了,大概除了郭敬明,没有人可以狠到这种程度了吧,呵呵……。
他让每个人物都尽情地去爱去恨,他让我们每个读者都随着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他可以让我们捧着至宝一样对他的书爱不释手。可是却无一例外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离别。
那些鲜活的生命,终于被他扼杀。
我忍不住,想要轻轻责怪,郭敬明怎么可以这么狠心?!
其实我不是疯狂的四迷,只能说是随波逐流,跟着别人的脚步走。身边的人都在看《小时代》,我也想看看郭敬明究竟有何本事抓住读者的心。于是偶凭着借书的优势,也在3天之内将三本《小时代》看完了。
我的心里,有一个意识在对我说,你看郭敬明写的东西,简直就是浪费时间,那三本《小时代》,就是赤裸裸的拜金主义。除了满脸的泪水,还能带给你什么?你看你颓废的样子,根本就是被毒害的不浅。
可是另一个声音在告诉我,郭敬明这么红有一定的理由,他的文学功底真的很好,人物刻画的很形象,细节、语言描写的很生动,而且那种困难,更是有催人泪下的作用。多看看,多学学,是有些帮助的。
我看着这本书,迅速地从头翻到尾,发出“哗哗”的翻书的声音,并有一股凉风无情地吹在我的脸上,吹清了模糊的视线,吹湿了潮湿的眼眶。
小时代已经结束,我的生活与他们,毫不相关。
可是,一切都结束了。以死的形式结束。
所有的人都死亡,剩下空洞洞的世界,而活着的那个人,是最寂寞的。
第一次看王小波的小说—黄金时代。给人感觉至少得再看两遍才能有更深刻的理解,挖掘到更多作者的思想。能让我产生研究心态的书十分少,一则我比较懒,二呢,之前看过的书表达比较直白。
以下是我第一遍阅读的一些感悟。
王二和陈清扬两人无论外形还内在,都十分不同。但是他们有一个最重要的共同点,建立伟大友谊的重要原因—他们都是独特的人,与外界有些格格不入,不随波逐流。从一开始陈清扬找王二去证明她不是破鞋,王二语不惊人的回答,看似荒唐,实际却包含哲学道理—你永远不能证明别人心里的既定偏见,与其想方设法证明,不如自动过滤掉这些恶意眼光,别给自己添堵。
王二并不是一个绅士,甚至有些混蛋臭流氓的形象。但是他真干了混蛋事吗?跟清扬的关系都是你情我愿,他从来没有欺骗,没有强迫。就像他第一次跟陈清扬说伟大友谊,这是“半真不假”的。别人想伤害陈清扬,他会挺身而出。王二爱陈清扬吗?我觉得不爱,他是一个21岁的青年,处于不大要脸的黄金时代,陈清扬对他来说,更像是一个伴侣,和他一起度过孤独的日子。
陈清扬身上有股文艺女青年的劲儿,有自己的世界。她不想爱任何人,因为她觉得没有人值得她爱,没有人能真正理解她,她十分的孤独。当王二跟他说伟大友谊的时候,她有一丝感动的,在以为王二要瘫痪的时候,她哭着说要照顾他一辈子。她说王二是混蛋,因为王二不懂她的感性。她说为王二生孩子时,是想跟他在山上过一辈子吧,可是王二当时拒绝了这个提议,也就是把陈清扬难得产生的情感依赖推开了。所以以后王二提出生小孩的想法,都被陈清扬拒绝了。陈清扬爱王二吗?爱过。
二十年后老朋友相见,没有浪漫,又敦了一场伟大友谊。之后再无音讯,但是两人心里的黄金时代永不会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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