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月是企业管理者与员工密切合作的时期,通过共同努力,推动质量管理的完善和落地。通过质量月活动的开展,我们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进步,以下是一些质量改进的数据和指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围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治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到20xx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更加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为加快卫生健康现代化和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一)优质医疗资源扩容计划。
1.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建设。争取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布局浙江。争取国家级中医类别的医学中心、基地和特色医院达到5个以上。到20xx年,推动建设一批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拔尖、科研能力突出、管理水平较高、辐射影响较大的高水平医院,三甲综合医院三级、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5%以上,省域外转住院病人的全国占比实现下降。
2.高质量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宁波、温州、湖州和金华等地依托高水平综合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杭嘉湖、杭绍、甬舟、温衢丽、温台、金义等地高水平医院协同发展。支持温州、湖州、嘉兴、衢州、丽水等地建设省际边界医疗服务高地。建设20家左右省级中医特色医院。推进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32家山区海岛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3.全面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提标扩能,县级公立医院中的三级医院占比达到30%、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提档升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推进县级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深化县域医共体“一盘棋、一家人、一本账”改革,实质性推进资源重组、体系重构和制度重塑。网格化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创新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到20xx年,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制度体系和发展模式基本成熟,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
(二)医疗技术能力提升计划。
1.提高重大疾病临床救治能力。支持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新增国家级中医类学科(专科)8个以上。新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5个以上,实施品牌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潜力学科计划,规划30—40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优先发展10个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布局一批省市共建学科、县级龙头学科。实施儿科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出台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意见。推广50项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和100个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
2.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加快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二期项目建设,支持核酸适体与临床诊治重点实验室发展,争取建设生命健康领域国家实验室基地。支持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争创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出台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创新能力实施方案,开展研究型医院和病房建设,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与收益分配激励机制,做强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到20xx年,全省医院科技人才影响力进入全国第一阵营,成为全国卫生健康重要科技中心和创新策源地。
3.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建设3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推动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新建在浙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各1支。每个设区市依托1家三甲综合医院或传染病医院,规范设置传染病定点收治院区(病区);每个县(市)依托辖区实力最强的县级医院,规范设置传染病院区(病区)。
4.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落实“医学高峰”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类别与引才奖补标准,国家级卫生人才数达到350人以上。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深入实施“杏林工程”“岐黄使者”培育项目,新增国医大师1-2名、全国名中医3名左右、省级名中医60名以上。
(三)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行动计划。
1.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多学科诊疗、精准用药、优质护理服务、医院志愿者服务和一站式综合服务,探索推进无陪护病房建设,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省级三甲综合医院日间手术比例达到25%以上。建设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卫生健康行业),推进国家“5g+医疗健康”应用项目。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推进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实体化运作。建设一批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科室。
2.打造“健康大脑+”多跨场景应用。以重大需求、多跨场景、重大改革等三张清单为抓手,迭代看病就医“一件事”场景,打造院前医疗急救“一件事”“数字健康进社区”和“疫情精密智控”等一批标志性应用。到20xx年,全面建成运行高效的`“健康大脑+”体系,智慧医疗、数字健康管理和智慧公共卫生等领域率先实现流程再造、模式创新和制度重塑,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打造“浙里健康”金名片。
3.营造良好服务氛围。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传承优秀医德、医风、医训,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实施医务人员关心关爱行动,落实工作生活保障、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职业荣誉激励等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完善医院安防系统,提升智防能力,优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四)医院运营管理能力提升计划。
1.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常态化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深入融合。实行公立医院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定期公开医院财务信息。健全内部审计,加强授权审批、预算、资产、会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内控制度。强化临床、医技等业务科室运营指导,探索运营助理员制度。加强医院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2.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开展医疗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强化合理用药管理。推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类管理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
3.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激励奖惩挂钩机制。优化省医院质量管理与绩效评价平台,做好合理用药、医用耗材、医疗核心数据监测。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绩效管理,强化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计划。
1.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稳妥调价。落实分级定价机制,到20xx年,全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5%以上。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病种(病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集体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实施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点数法付费。探索总额预算下门诊费用按人头包干结合门诊病例分组点数法付费。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
3.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动态核增机制,出台省属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分类设置、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加强县域医共体统一招聘、培训、使用和调配管理。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政策,出台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拓宽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鼓励实施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探索医务人员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形式,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到20xx年,公立医院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不断提高,力争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45%左右。
(六)治理能力提升计划。
1.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实施公立医院“院科两优、德医双强”工程。
2.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落实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建立公立医院清廉建设指数评价体系,有序推进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深入开展医疗服务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到20xx年,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清廉行医的良好风气更加浓厚,清廉建设指数逐年提升。
3.强化卫生健康整体智治。以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卫生健康“云网计划”,建立全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和数据服务能力体系。推进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管理系统、互联网医院平台、诊疗行为综合监管系统等建设。加强医疗健康和医保公共数据共享,明确医疗数据标准、统一接口技术规范,分级分类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到20xx年,整体智治的卫生健康数据治理体系基本形成。
4.改革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全行业、全要素、全流程综合协同监管,建立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建立公立医院依法执业管理体系和“一承诺三制度”(依法执业承诺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度、提醒告诫制度、依法执业述职制度)工作机制。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对假病人、假病情等的专项整治力度。推进医共体医保行业自律体系建设。
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省医改联席会议召集人。各地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医改工作领导的要求,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或其中一位主要领导担任医改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督促责任落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合作共建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在全省选择若干公立医院先行先试。建立工作指标和评价体系并纳入健康浙江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资源配置、医院等级评审、项目申报、资金奖补等挂钩。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典型的培养、树立和推广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健康四川建设。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积极争取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探索开展省级试点,建成人性化、功能化、智能化的现代医院,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分别达到2、1.5左右,微创手术占比分别达到30%、25%左右,四级手术占比分别达到60%、40%左右,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县医院100%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80%达到推荐标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均排名全国前列。
(三)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能力建设。
(五)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六)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
(八)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十)加大投入保障。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十一)强化科学评价。各地要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
(十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20xx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7月28日,任振鹤省长召集召开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随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方向、举措。制定出台我州《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是落实国家、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根本要求和必然选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必将对推动我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全面推进健康甘南建设,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产生重要现实意义。
州卫生健康委(州医改办)收到州政府批转文件后,我们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借鉴近年来国家、省上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参照学习借鉴了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和相关文件精神,全面领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委书记俞成辉同志对医改工作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武同志调研州人民医院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州委常委、副州长冯小林同志及副州长王芳同志对医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参考了四川省、陕西省和陇南市出台的有关医改的一些政策文件,结合我州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强化部门联动、突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为全面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明确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方向和举措,健全完善统筹领导和日常监管工作机制,着力健全与群众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医疗服务体系,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将省上《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和调整,起草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州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为使我州《实施方案》既落实国家、省上要求又切合我州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拓展和细化:
一是“总体目标”中增加了州人民医院巩固三级医院创建成果的内容。
二是“重点任务”中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细化、补充和调整。其中: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建设版块,在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增效中增加了加强县域内胸痛、创伤、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中心建设力度的内容。在加强高质量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中细化增加了充分发挥专科(技术)联盟牵头单位作用,科学配置医疗资源,落实质控工作督导,与牵头医院实现同质化服务。并增加了统筹负责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和全面推行公立中藏医院改革,建立州县两级中藏医医院医联体的内容。在强化高质量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增加了积极推进夏河县国家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先选择碌曲县开展试点的内容。在构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中细化增加了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等内容。
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技术模式创新版块,增加了推动落实甘南州中藏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启动实施甘南州名中藏医评选工作,协调推进中藏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全州每个县市有1所二级甲等中藏医院目标。在推进医学技术创新中增加了建立多学科交叉的中藏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体系,制定一批中藏医特色诊疗方案,转化形成一批中藏医新药。在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中调整细化了进一步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在线支付工作,改善结算模式,开展诊间(床旁)结算的内容。在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中修改为加快甘南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甘南州卫生健康系统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甘南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实施,加快消除全州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堡垒和信息孤岛现象。加强州县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全覆盖,并向村一级延伸。卓尼县试点开展智慧远程医疗,县、乡两级推行5g+welink+远程医疗,推进远程窥镜、远程查房、远程探视应用。
健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运营管理体系版块,在加强医院科学管理中调整为推动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融合。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中增加了三级医院必须设立总会计师,主抓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细化了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中增加了定期编制内部控制和评价报告。在优化绩效评价体系中增加了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应用绩效考核结果与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发挥技术辐射等内容。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保障版块,在改革薪酬分配制度中增加了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机制。在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增加了州级名中藏医评选,加强中藏医药师承教育,推进省、州级名中藏医学术经验传承和名中藏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在完善医疗卫生人才评价中调整为坚持分层分类评价,进一步细化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标准,并增加了按照省上试点要求的内容。
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多方联动机制版块,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调整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临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结合中藏医诊疗特点,对中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单独开展立项评审。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细化调整为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按照省级试点规划,分步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探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国家试点经验。增加了将中藏医优势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实现中藏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等内容。
丰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文化内涵建设版块,在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中增加了通过改善办公条件、落实休假制度等方式和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参加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及国家级、省级、州级人才项目选拔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倾斜支持。以及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等内容。
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版块,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化中补充了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中充实了加强医院班子建设,各公立医院实行党组织书记、院长分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院长聘任制,逐步去行政化。增加了严格执行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中细化了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等内容。
三是“组织保障”中增加了加强组织领导的内容。在强化考核评价中细化了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等内容。
按国家及省市卫计委统一部署,我区201年启动为期三年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一年,各医疗机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为更好地宣传“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进展和成效,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现将《xx区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知如下:
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集中宣传全区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展示阶段性成果,树立示范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以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为抓手,以改善医疗服务40条措施为手段,逐步推动各医疗机构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8月1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一)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开展“改善医疗服务在行动”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记者深入医院调查采访、各单位自行撰稿等形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展示活动成果,弘扬正能量。
(二)开展典型创建评选活动。
1、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评选活动;
2、开展“优秀家庭医生”和“全科团队”微视频作品推选活动;
3、开展“改善服务十大创新亮点”推选活动。
(三)推动医疗服务持续改进。
1、继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40项服务举措;
2、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效果评价工作;
3、xx市眼科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每季度适时通报。
(一)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医疗机构要主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典型创建评选活动。并于20xx年8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局。
(二)各单位要把“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以及“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三)各单位要继续按照《xx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连卫办医政〔20x〕1号)、《关于印发通知》(连卫办〔20xx〕22号)要求,将相关宣传活动的视频、图片、字及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至区卫计局医政科。
为推动全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120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xx〕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综合实力提级,诊疗能力明显提升,县域内就诊(住院)率提升至90%以上;
(二)精细管理提级,综合效益明显提升,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
(四)持续推进区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鼓励支持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完成三级创建工作。
1.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统筹资金、项目、政策等资源,集中支持区级公立医院,重点打造优势学科群,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基本达到市同类医院水平。
2.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
(1)巩固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高水平区级公立医院,根据县域病种外转情况,建设重点专科,柔性引才引智,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政策,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医防融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2)建设紧密型城市医联体。集中力量支持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建设成高水平市级公立医院,提升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按照网格化布局要求和“五包十统一”路径,高水平建设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2个紧密型城市医联体。
(3)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医共体牵头单位将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基层,到2025年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服务量减少30%以上。持续推进亳州市人民医院、亳州市中医院、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千医下乡”工作。
(4)建设智联网医院。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构建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覆盖院前院中院后和全生命周期的整合型服务体系,并逐步拓展到各级公立医院。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智慧中药房”建设。
3.构建“1+5+n”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和可转换病区。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推进区级公立医院精神专科、口腔专科建设,实现区级精神卫生、口腔专科全覆盖。推进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
5.建设更有特色的中医医院。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建成“三级”中医医院。力争建设1-2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有中医药特色的服务体系。
6.减少跨省异地就医。依托高水平医院,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医保政策联动、转诊备案管理和专项考核,力争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住院)率提升至90%以上。
7.提升临床专科能力与水平。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十四五”期间,建成省级医学重点专科项目1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项目5个以上。
(2)加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建设。力争建立区级紧急救援中心和队伍,加强院前急救转运与院内救治协同衔接,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初步建设胸痛、卒中和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8.推进医学技术创新。
(1)实施科研强院。争取到2025年,申报获批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立项项目不少于1个。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以技术创新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部分临床学科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积极与省级高水平医学转化中心对接,拓展院、校、企合作,争创科研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大力支持临床单中心、多中心研究,支持公立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承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逐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占比。
(3)促进医院新技术临床应用。及时学习、引进国内、省内先进成熟医疗技术用于临床。积极支持医院开展的医疗新技术价格立项,加快审批,促进医疗新技术临床运用、收费内容与标准与沪苏浙等地医院对接。
9.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1)综合医院全面开展多学科诊疗,中医医院推广中医综合诊疗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
(2)建立临床药师下临床制度,临床药师参与疑难复杂疾病多学科诊疗。
(3)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
(4)规范开展日间手术,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
(5)优化预约诊疗服务流程,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入院一站式服务。推广院前院中院后一体化服务。
(1)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5级以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到4级以上,全区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和2级,三级公立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甲等以上水平,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水平,能够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推动医疗、医保、医药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大数据分析,赋能智慧医疗体系。
(2)落实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加快应用智能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系统等智慧服务软硬件,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和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间信息共享。落实全省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十四五”期间实现公立医院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20xx年,实现医共体远程心电平台应用;完成区域影像中心建设,基本覆盖本地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接入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安徽省影像云平台。
(4)加快推进全系统数据资源整合应用。探索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基于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资源整合,推进等级保护测评,提升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和网络安全水平。2024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居民授权调阅共享。2025年实现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综合管理等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改造用卡环境,推进电子健康卡(码)运用,与安康码互通互认,实现区内不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疫情防控、信息查询等一卡(码)通用。
11.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建立科学决策、分工负责、协同落实、分析评价、沟通反馈的高效运营管理机制。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推动运营管理全面融入现代医院管理理念方法技术,深度融合医院核心业务,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提升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12.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内控机制,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有效防范管控风险,提升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
13.实行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将市级和区级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制、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公立医院达到b等级及以上。
14.改革人事薪酬制度。
(1)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加强制度规范管理,优化运行管理机制,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开展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根据公立医院发展需要,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实行编制动态调整。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动态考核。
(2)增加护士配备。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标准。按照岗位标准,合理配备护士,2025年底前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1.3左右。
(3)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着力培养达到省内、市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综合素质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骨干到国内外高水平医院或科研机构深造培养。实施“江淮名医”“徽乡名医”“安徽省名中医”、“安徽省基层名中医”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安徽省名中医”。
(4)改革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0%。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逐步提高固定薪酬比例,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20xx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15.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1)实施卫生招才引智工程。区级公立医院积极引进高学历人才;鼓励柔性长期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星期六医师”制度,柔性短期引进省外专家来我区开展疑难病例会诊和手术等。
(2)落实人才保障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保障,积极支持公立医院引进来、留得住高层次人才和专科团队,按规定对引进人才落实安家费、生活补助、工资报酬、职称晋升、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为引进人才开展临床新技术、新项目和科研等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
(3)加强引进人才目标考核。区级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区临床专科医疗水平显著提升。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照沪苏浙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水平和报销比例,稳妥有序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积极申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学习三明经验,改革优化调价规则和程序,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支持公立医院开展标志性领先技术,对于技术难度大、外转率高的项目,优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儿童专科等薄弱学科发展;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积极申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提高技术劳务性收入占比,逐步达到30%以上。积极申报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积极稳妥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探索按床日付费。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含外转病人额度)预付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科学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简化考核流程,严格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19.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始终坚持把“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各环节和全流程,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患者友好、老年友善医院。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提供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机会,构建多层次、多渠道职业成长通道。开展平安医院创建,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立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注重文化传播和品牌塑造,加强爱岗爱院教育,创建人文关怀医院,提高公立医院公信度美誉度软实力。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0.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建立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督促指导行业党的建设,确保相应的机构、人员、工作机制落实,符合条件的医院配备纪委书记;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要确定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清单,定期研究推进,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保障。要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区直相关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参照沪苏浙有关做法,结合地方实际,合理有效、逐步提高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力度,财政补助收入占比逐步提高。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区级公立医院要对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按季度开展自评;区政府按年度对所属公立医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各医院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培育名院名科名医,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推动全省公立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补短强基”和“创新引领”双轮驱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我省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通过3—5年努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制度短板基本补齐,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让人民群众更好享受公共医疗资源,不断提高全省百姓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海南提供有力保障。
(一)完善机制,推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双培养”机制,落实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讨论决策制度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向医院党委述职制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各市县政府)。
2.健全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完善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实现形式,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各级公立医院政事权限清单,强化政府办医责任,理顺管理职能。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强化行业管理,明确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责。(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3.完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全面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全面落实民主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医院文化、便民惠民服务等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4.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逐步推行院长职业化和聘任制,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全员聘用管理。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探索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委派制度。(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5.强化政府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管理,完善设备购置、学科人才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标准,保障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支出。创新投入方式,积极推进“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财政补助机制。落实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儿童、妇产、妇幼保健和康复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全面锁定和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债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二)强基扩能,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加强省市三级公立医院布局调整。优化省市三级公立医院空间布局,实现部分三级公立医院外迁到主城区外交通干道、自由贸易港重点功能新区。此轮调整后,严格控制三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从严开展医院等级评定,对超出规模标准和实际需求的三级公立医院要逐步压缩床位。(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市县政府)。
2.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行动。针对县域疾病谱和患者外转情况健全诊疗科目,通过引进人才、改善设施、配置设备、对口支援等方式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专科水平。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优势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组建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持续改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健康委“千县工程”项目试点医院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市县政府)。
3.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探索建立“省属县用”工作机制,推动省市三级公立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等优质资源向县域下沉,补齐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取消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各市县政府)。
1.推进医学、医疗双中心建设。以外转率和病死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建设3—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50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引进国内高水平医院对口帮扶,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减少患者出岛就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2.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在海口、三亚和儋州等地级市,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由地级市公立医院牵头组建公益性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儋州市政府)。
3.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一体化管理。推进三级公立医院与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关系,推进分级诊疗。(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市县政府)。
4.推进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将公共卫生部门设置和履职情况作为公立医院等级评审重要内容,推进省和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重点区域医疗中心和县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以及传染病区建设,构建“2+3+n”的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5.推动重大慢性病防治体系建设。构建省、市县、乡镇、村四级重大慢性疾病防治体系,实施“2+3”健康服务包防治项目,推动重大慢性疾病防治力量重心下沉、关口前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1.推动医学技术创新。加强科研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全省临床科研水平。发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优势,支持公立医院牵头或参与建立研发机构,开展临床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同步开展特许经营;支持按规定申报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支持参与真实世界数据研究。(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药监局、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
2.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实现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全覆盖,鼓励建立住院一站式服务中心,积极推行日间手术。以器官系统疾病为中心,推行多学科诊疗模式,建立心脏、神经、肿瘤、呼吸、肾脏、消化系统等疑难复杂专病临床诊疗中心。(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3.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充分依托“三医联动一张网”项目和基于5g物联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逐步实现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互通、检查结果互认。支持公立医院参与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管理局,各市县政府)。
1.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推动公立医院成立运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例组合标准体系,加强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监测评价。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公立医院预算管理组织制度和体系,推动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覆盖人、财、物等全部资源,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等各个环节,强化预算分析报告和绩效考核,加强信息化建设和预算信息公开,提高医院预算透明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多层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现医院经济事项全过程管控。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建设耗材和药品入销存、物价、特殊医保提示、项目内涵、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闭环管理。加强债务风险管理,严禁举债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4.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医教科防以及学科建设等方面全方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改善内部管理有机结合。适时整合基于病种分值付费(dip)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的绩效评价机制。(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各市县政府)。
1.改革编制管理方式。试点推进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在人员总量内新招聘的人员,在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等方面统一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政府)。
2.创新人事管理制度。支持公立医院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量或人员总量内自主制订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实行自主设岗、自主聘用、自主管理。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全面实行竞聘上岗制度。支持公立医院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3.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支持以人员总量为基数自主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自主核定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科研项目绩效工资。支持实行灵活多样的工资分配形式引进或聘用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重点专业、学科带头人或团队核心成员。不断扩大公立医院院领导年薪制实施范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4.完善卫生人才评价制度。科学设置评价标准,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注重临床实践能力业绩导向,充分应用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等信息。三级公立医院突出疑难杂症临床诊治能力、基层服务实绩和科研水平等业绩成果,支持有条件的三级公立医院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聘。探索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人才发展局)。
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医疗费用总体增长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的前提下,每年开展一次医疗服务价格评估和调整工作,逐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部分中医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降低检查、检验等服务价格,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区域总额预算管理下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区域点数法总额预付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范围,探索公立医院开展门诊打包收付费改革,完善精神、康复类按床日付费和门诊按人头付费制度。支持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落实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1.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患者为中心设计服务流程和服务项目,持续开展医疗服务改善行动,推行便民惠民服务,打造舒适的就医环境,做好医患沟通交流,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2.坚持以医护为核心。针对医护人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努力解决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和平台,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畅通培训、学习和晋升通道。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标准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各市县政府)。
3.打造特色医院文化。总结提炼具有医院特色的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和崇高的职业精神,践行人文医疗,打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有温度的医院。(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把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保障责任和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行动计划,补齐短板弱项,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市县要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网格化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和配套政策研究,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三)坚持示范引领。省卫生健康委要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遴选3—5家条件较好的公立医院作为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遴选若干个改革意愿较强的市县作为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县。同时,建立激励和退出机制,形成先进引领、示范带动、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
(四)做好督导评价。省卫生健康委要发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的职责,督促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同时要结合国家要求,做好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
(五)强化宣传推广。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宣传和培训,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完善配套政策和支持措施,营造有利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舆论氛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首都发展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加强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更好服务首都功能,更好服务人民健康,打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北京模式。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公立医院分级分类功能定位更加明确,分级诊疗体系更加健全,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疗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医疗服务质量加快提升,在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等方面有力发挥牵头作用,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医防协同、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更加健全。
1.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分类分级分区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有序调整中心城区医疗资源规模,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推进区属医院提质改建。推动优质中医、中西医结合资源均衡布局。提升区域医疗救治能力,重点在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妇幼保健、中医药等领域填平补齐资源缺口,推进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有序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到20xx年,优化安贞医院通州院区等10个以上医疗资源均衡布局项目,努力形成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医疗资源布局。
2.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实施非急诊全面预约,推进基层预约转诊,二、三级公立医院号源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完善基层预约转诊和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肿瘤、肾病等专科医疗联合体建设。健全“区办市管”等合作模式,带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公立医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多种方式签约服务。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号源供给,改善就医体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到xxxx年,分级诊疗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基层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进一步提升。
3.健全重大疫情防控和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完善传染病救治定点医院布局,加快传染病专科医院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做好轻症方舱储备。规划建设北京佑安医院新院区。加强传染病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加快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推进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4.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打造中医药临床服务优质品牌。推广中医综合诊疗等模式,开展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立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体系。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建设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建设,围绕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等疾病开展攻关。到20xx年,争创2—3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攻关50种以上中医专科疑难病种。
5.大力推进医学技术创新。加强医药健康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转化研究,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针对医药健康领域“卡脖子”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重大疾病防控等关键领域医疗技术攻关,推动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方案等的产出。加强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加快医学创新成果落地。支持公立医院与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加强医研企协同创新基地建设。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完善鼓励支持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将医疗新技术等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到xxxx年,在“三城一区”建设1—2家国际一流的研究型医院,示范性研究型病房覆盖主要疾病领域,引领全市临床研究高质量发展。
6.高质量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强化现有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争取中医、骨科、综合等更多国家医学中心落地北京,加强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攻关,推动前沿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到xxxx年,共争创10家以上引领医疗技术提升、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医学中心。
7.建设国际一流临床专科群。推动临床重点专科全面发展,重点发展重症、急诊、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内分泌、感染、老年医学、儿科、康复、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加快布局建设国际一流临床学科和临床、中医重点专科项目。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整体提升公立医院临床学科水平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到xxxx年,建成一批国家级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8.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强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智慧院前急救,推进院前院中联动医疗服务。推广多学科诊疗、专家团队诊疗,大力推行日间手术,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加强老年、儿科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上门护理、远程护理等延续护理。支持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推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9.健全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临床路径和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疗服务规范,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健全药学服务,推广应用处方审核点评系统,规范临床用药。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和规范化使用,守牢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10.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医疗卫生项目功能建设标准清单,加强项目规模和成本的管控。健全公立医院科学决策和运营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专家委员会和公众参与委员会,完善治理机制。强化预算约束,构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11.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落实国家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医疗联合体评价指标,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12.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健康医疗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推行“一人一码”数字健康管理。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支持智能医学影像设备、手术机器人、康复机器人、ai辅助诊断系统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护理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建设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
13.树立健康至上的文化理念。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传播科学的'生命观、医学观,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就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医学人文传播。开展老年友善医院、母婴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14.打造有温度的医院。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强化人文医院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完善医患沟通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医院做好接诉即办工作,持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5.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关心医务人员心理健康,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荣誉激励机制。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安防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安全,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16.完善公立医院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优化公立医院财政分类补偿机制,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康复医院等投入倾斜政策,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在财政补偿中的应用。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捐赠管理制度,支持和规范公立医院接受并使用社会捐赠。
17.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理顺比价关系,稳步有序实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优化中医价格项目。逐步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8.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标准。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医生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落实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分级分类优化公立医院医护比。到xxxx年,基本形成一支有力支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
19.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优化薪酬结构。公立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有效分配方式。合理设置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工资项目及工资结构比例,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逐步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20.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与医学工程等复合型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充分发挥特设岗位的引才作用,支持公立医院引进高水平国际化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并给予相应保障。
21.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预算下,不断完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定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并存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研究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探索实施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研究制定符合中医特色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广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将病种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病组,到xxxx年,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2.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严格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党委讨论决定事项清单及程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3.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
24.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25.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建设。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推动试点示范。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逐步扩大范围,加快探索高质量发展模式和路径,率先突破瓶颈,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加大投入保障。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等划分,各区、各有关部门依规落实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重点向资源均衡布局、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倾斜。
(四)强化科学评价。
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评价,注重评价结果合理应用,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五)广泛宣传引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力争通过5年时间,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云南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造高水平医院。以省域内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快建设国家心血管病、呼吸、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含中医临床医学中心);争取国家创伤、神经等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打造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加快推进州市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州、市扩容,补齐重点专业专科短板。加强与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医学院校)合作,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救治能力,减少跨区域就医。(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州市级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由州、市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xx年,80%的州、市有不少于一所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80%的州、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全面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发挥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支持边境县、市公立医院适度提标扩容,加强边境口岸城市公立医院建设。提升省际边界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到20xx年,95%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建成“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60%以上的县域有一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5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提高县域和基层就诊率。(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推进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各州、市和人口大县完成传染病医院建设,其他县、市、区综合医院完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支持部分边境地区公立医院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针对严重影响全省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提升各级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肿瘤、消化、重症、急诊、感染、精神、康复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强医学相关学科建设。有计划地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分层分类建设,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医学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高水平临床医疗水平,加强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开展群医学研究,鼓励开展新技术、新产品、中医先进设备、中药新药创制研究。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拓展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逐步扩大日间手术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信息共享。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导向,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维度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引导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鼓励探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分类修订完善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加快审核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xx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或评价水平。(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落实医疗责任险。(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教育、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要具体负责。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边境地区医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建立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各地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2021年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2021年度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精神,以及《铜仁市万山区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铜仁市万山区年度考核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抓“四化”,充分发挥绩效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的引领作用,引导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激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争先创优、增比进位,奋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在铜仁市万山区考核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
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在区考核委统筹部署和区考核办具体安排,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考核方案、指标,开展季度监测评分、半年评价评分、年终考核评分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等。
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压实考核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配合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考核办做好考核工作。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医院(铜仁市万山区中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详见附件1、2。
考核工作分确定指标、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四个阶段进行。
(一)确定指标。参照《2021年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及《2021年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结合铜仁市万山区工作实际以及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职能职责,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任务分解,分类制定可量化、差异化的考核指标。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区考核办汇总审核,按程序报区考核工作委员会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季度监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分别提取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第一、三季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推进情况,形成季度监测报告和得分,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三)半年评估。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对照考核指标逐项开展自查,于7月10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报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价评分。评分结果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四)年终考核。按照区考核办统一安排,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通过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现场核实等方法,对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开展年终考核,并结合季度监测情况、半年评估情况,开展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2021年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得分及提出等次建议。
促进高质量发展年度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得分和加减分项组成。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第一、三季度监测平均分×5%+半年评估得分×5%+年终考核得分×90%+加减分。
依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年度考核得分,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考核等次按以下得分段予以建议:等次“好”的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等次“较好”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下—80分(含80分),等次“一般”考核得分为80分以下—70分(含70分),等次“差”考核得分为70分以下。同时,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达到“好”等次,方可建议评为“好”等次(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具体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开展)。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表彰(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表扬(有表扬、肯定的相关表达)的,根据表彰层级分别给予加分。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批批评(有批评、责令整改等相关表达)的,根据通报批评层级分别扣分。
考核年度内,发生院内聚集性疫情、重特大医疗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舆情事件等任意一项情况的(有相关主管部门正式通报文件),直接建议评为“差”等次。
各被考核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及等次建议,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送区考核办审核,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年薪、医院工资总量挂钩,绩效资金参照区直单位标准按原方式、原渠道解决;同时,作为区卫生健康局对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评先评优、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强化思想认识。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的根本要求,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保障。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动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着力在公立卫生机构内涵建设上下功夫,以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推动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二)强化信息支撑。区卫生健康局加强与市卫生健康局对接,积极配合建立适用于全区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保证考核数据的客观真实。
(三)强化经验总结。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要及时总结考核经验,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科学考核,注重方式方法,力争最大限度减少因考核给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带来的负担。
近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监测台账、责任分工,对于系统推进我州公立医院发展,深化医改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20xx年x月x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20xx年1月1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3号)。
我州出台《实施方案》,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必须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推动各族群众健康福祉达到新水平的根本要求。困扰我州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基础医疗卫生能力已得到明显增强,有必要也有基础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发展,提高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可及性,满足全州人民更加高质量的医疗卫生需求。三是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经过改革开放多年来医院能力建设、10年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公立医院已经到了从“量的积累”转向“质的提升”的关键期,必须把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放到提升质量和效率上。
《实施方案》分3大版块,共24条意见:
(一)第一部分:工作目标,高质量推进健康西双版纳建设。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傣)西医并重,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力争通过5年时间,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式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为全州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推进健康西双版纳和“一城两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第二部分:具体措施。分别从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四个方面共24条具体措施,明确了重点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24条具体措施共涉及卫健、医保、财政、人社、编办、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等18家单位或部门。具体包括:人才培养、重点临床专科建设、临床医学分中心、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深化人事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做了详细分工,明确各部门的具体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三)第三部分:实施保障。明确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投入责任、加强检测评价、总结推广经验四方面保障要求。
各县(市)、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建立全链条推进改革落实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建立全链条推进改革落实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傣)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卫生防治中心、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探索创新投入模式,强化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投入保障。
(三)加强监测评价。建立完善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及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任务台账等工作有机结合,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结合实际分类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医院临床护理服务,丰富护理服务内涵,提高护理质量和护理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卫医〔20xx〕22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以实施“示范工程”为载体,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护士条例》为主线,以强化基础护理为重点,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全面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规范护理行为,改进护理服务,维护护士合法权益,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一)患者满意。
临床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通过护士为患者提供主动、优质的护理服务,强化基础护理,使患者感受到护理服务的改善,感受到广大护士以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服务于患者的职业文化,感受到护理行业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二)社会满意。
通过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服务,在全社会树立医疗卫生行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三)政府满意。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通过提高人民群众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惠民、利民的总体目标。
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
全院各临床科室。
各科室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和《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落实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重点做好以下16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
2.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
3.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相结合。
(二)切实落实基础护理职责,改善护理服务。
4.明确临床护士应当负责的基础护理项目及工作规范,临床护士必须履行基础护理职责,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
5.明确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和工作标准。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要包括为患者实施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内容,并纳入院务公开,作为向患者公开的内容,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的机制。
6.临床护士护理患者实行责任制,使责任护士对所负责的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护理服务,增强护士的责任感,密切护患关系。
7.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扭转由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局面,减轻患者负担。
(三)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理念,丰富工作内涵。
8.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和人文关怀融入到对患者的护理服务中,在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的同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
9.不断丰富和拓展对患者的护理服务,在做好规定护理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患者需求,提供全程化、无缝隙护理,促进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四)充实临床护士队伍,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10.医院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置,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
11.医院结合实际,探索实施护士的分层级管理,采用以临床护理工作量为基础的护士人力配置方法,并依据岗位职责、工作量和专业技术要求等要素实施弹性的护士人力调配。
(五)完善临床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质量。
12.完善临床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保证护理工作的落实,能够让患者得到实惠。
13.护理管理部门与临床科室建立落实基础护理的责任制,按层级建立各级护理管理人员和临床护士的质量考核制度,将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并将检查和考核结果作为护士个人和部门奖惩、评优的依据,持续改进护理质量。
14.取消不必要的护理文件书写,简化护理文书,鼓励科室结合实际,采用表格化护理文书,临床护士每天书写护理文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
(六)高度重视临床护理工作,保障措施到位。
15.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临床护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医院“抓服务、树形象”的重要契机,明确和落实医院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全院共同的工作目标,在全院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调动广大护士积极性。
16.医院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加强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福利待遇,向临床一线倾斜,实行同工同酬,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全面加强临床护理、落实基础护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
(一)筹备启动阶段(20xx年3月)。
医院成立“示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做好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全院广大护士的积极性,使其自愿、主动参加到活动中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0月)。
各科室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全面开展“示范工程”活动,对临床护理薄弱环节进行自查,扎实推进活动16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医院活动领导小组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对各科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三)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11月)。
医院将对创建“示范工程”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对患者和社会反映好,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并能发挥示范作用的科室、病房及个人进行表彰。在科室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推荐1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2个“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参加全市评选。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要统一思想,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坚定信心,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改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贯彻落实,扎实稳步推进。
各科室要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作为提高护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周密部署,鼓励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同时认真、全面地开展自查自建,推动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开展,持续改进临床护理工作。
(三)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医院活动领导小组要适时开展指导检查,注重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感受和评价,避免“走过场”。通过指导检查,切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改善临床护理服务,提升患者满意度。
20xx年—20xx年是我院步入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科学合理安排发展五年规划,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结合我院实际,提出护理院五年发展规划。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主要内容,建立护理院规范管理和护理院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力争五年内建成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环境美丽、设施完备、治理规范、技术精湛的一甲护理院,达到二级护理院水平。
通过科学的管理实施,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与质量控制体系,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梯队;充分发挥院内外专业人员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完善特色专科;重点培养40岁以下学科带头人;逐年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争取全面配置与现代化一级护理院相适应的医疗设备,促进临床各项工作的开展,使护理院整体业务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并按要求达到二级护理院水平,逐渐形成具有一定规模,集医疗、护理、康复、养老为一体,同时富有专科特色的现代化养老护理院。
护理院的发展离不开管理,科学的管理就是生产力。在护理院的业务发展过程中,为了安全、高效的提升我院的业务技术水平,一方面,建立与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与技术操作规范,制定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把质量关,无论从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还是各项技术操作规范都要严格要求,使业务发展在良性的轨道上稳步上升。另一方面,以人为本的科学管理模式同样重要,以优质、高效、低耗、便捷为目标,努力提高护理院自身的技术水平,尽可能使患者少花钱而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护理方面,要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与护理院功能、任务相适应的护理管理体系,实行护士长、护士二级管理方式,使护理工作能扎扎实实地落实到临床实际工作中。
医疗市场的竞争,中心是人才的竞争,护理院要发展,人才是关键,人才队伍的建设,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爱惜人才、重用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护理院的发展才会有出路:
1、通过每年引进素质好的本科生、专科生或调入确有专长的实用型人才不断充实我院的人才队伍。
2、聘请院内外专家坐诊、讲学,指导临床及其他业务,尽快提升我院年轻队伍的业务技术水平。
3、制定政策及奖励机制鼓励职工自学岗位成才。
4、选送思想品质好、业务基础强、具有开拓精神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去市级三甲以上医院相关科室进修学习。
5、注重业务学习,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定期进行“三基”知识考试,定期开展技术操作考核、比赛等形式,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理论与实际水平。通过五年的努力,逐步形成各专业作风严谨、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的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
现代化护理院的发展,除了人才培养与管理手段等重要内容以外,必要的、符合护理院发展的各项仪器设备购置与技术进步是相辅相成的。为提高我院综合竞争力,未来五年,护理院拟通过自身努力陆续添置复合抢救台、心脏彩超、大型康复器材、高压氧等必要的设备。
我院为护理院,特色专科建设是我院要加强的方向,为了突出我院特色和实力,在未来五年要充分发挥现有技术水平和医疗资源,根据地方发病率的调查,在上级卫计委的指导下逐步建成:康复专科、老年病专科、临终关怀专科、肿瘤专科等。并不断加大投资,进一步完善特色专科建设,力争使特色科室医疗水平和学术水平达到厦门市内乃至省内护理院先进水平。
在特色及重点科室不断发展的同时,原有的科室要同样稳步提高:全院各科要利用现有的仪器设备(如: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气分析仪、呼吸机、动态心电图、监护设备等等)更好地为病人服务,要极力体现“人性化为病人服务”、“人性化为临床第一线的工作人员服务”。根据临床需求,适时开展一系列新的检测技术项目,使之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同步提高,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1、提高以老年病、多发病、常见病、疑难病防治研究为主攻方向的科研水平。
2、加强临床教学工作,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3、抓好继续医学教育,承担继续教育项目。
4、强化在职教育,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未来五年,我院要争取逐步完成门急诊医疗区域、急诊急救配套设施和院内规划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做好院内绿化,开辟健身场地,美化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业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各位院务会领导为成员的规划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根据规划进一步细化发展规划的各项保障措施。
2、提高业务效益,夯实发展基础。
护理院要健康快速发展,必须要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只有提高业务效益才能夯实发展的基础。所以,一是增加医疗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提高设备利用率。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拟订合理的分配计划,向临床高风险关键岗位和技术骨干倾斜。
3、更新发展观念,加强护理院精神文明建设。
新的发展需要新的观念。在巩固、充实、完善现有精神文明建设基础上,着重做好:一是改进医疗服务,转变服务观念。在思想观念上实现从“病人求医”向“护理院离不开病人”的转变,在服务方式上实现“单纯治病”向“综合治疗病人”的转变,在工作作风上实现“病人围着护理院转”向“护理院围着病人转”的服务过程转变。二是着力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4、健全实施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健全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规划编制的民主参与、专家咨询、群众建议制度,要依据规划,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强化保障机制,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扶持,保障各项计划实施。完善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种不确定因素的监控、分析,组织开展规划中期督办评估、修订工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1〕74号)精神,2022年4月1日,出台了《泾源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使各相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意见内容,现对《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2021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2021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1〕74号),2021年12月,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印发了《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医改发〔2021〕2号),明确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方向、举措,是新阶段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起草了《泾源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先后书面征求县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意见,县医改办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2022年4月,经泾源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印发实施。
以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健康泾源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力争到2025年实现县域医共体下医疗综合业务均衡发展,县医院发展方式以提质增效为主,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医疗服务结构更加合理优化,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泾源提供有力支撑。
面向“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6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包括组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实施县医院达标工程、推动医防融合发展、推动临床专科建设、加强对口帮扶、实施县人民医院急救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中医药康复提升工程等内容,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形成“常见病不出县、一般病在基层”的就医新格局。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二是推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和薄弱专科建设。推行预约诊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日间手术等服务模式。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建成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实现县域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综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是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和动态调整政策。改革薪酬分配制,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高质量、高素质临床、中医、护理、管理等领域人才。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四是提高公立医院运行管理水平。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推动县域医疗健康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内部审计和重大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引导医院提高效能、节约费用、回归公益性、保障可持续。
五是加强公立医院文化建设。强化患者需求导向,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做好医患沟通交流,增进理解与信任。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六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
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县委深改委全面深化改革考核重要内容,县卫生健康局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县医改办建立任务台账,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动态监测,根据自治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对县公立医院实行考评,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13号),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全市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在“十四五”期间,积极申报建设市人民医院三级医院,创建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具备较强辐射能力的临床优势学科,加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方案和新策略的推广应用;培养一批临床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聚才、留才、用才机制,完善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网络。
(一)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三)科学扩容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市直公立医院建设,加大市人民医院“三级”医院创建力度,到2025年,力争全市“三级”公立医院达到1家左右。
(四)推进医联体建设提质提效。发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公立医院在医共体中的牵头引领作用,进一步充实紧密型医共体内涵,加强市直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对口帮扶,提高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公立医院以特色专科为纽带组建专科联盟,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加强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引导医联体提供围产期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安宁期疗护、健康促进等全方位健康服务。
(五)构建合理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加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薄弱科室建设,进一步提高市直公立医院诊疗服务能力,减少群众跨市就医。根据辖区外转率高的病种,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性疾病、儿科等薄弱专科诊疗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本市内解决,提高县域就诊率。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市直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
(六)提高医疗发展水平。落实“323攻坚行动”专病防治中心,加快建设市心血管病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脑卒中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癌症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挂牌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挂牌市康复医院),同时组建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整体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
(七)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公立医院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建设,提升传染病防治和弹性扩容能力,加强培训演练和物资贮备,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感染楼项目建设,提升城北卫生院医学观察中心能力,强化市人民医院(盐矿院区)定点医院救治水平,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多院区发展,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加快建设院前急救体系,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八)加强特色专科建设。全市创建5个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1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一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级临床重点专科。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新生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提高医院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和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3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
(九)加强质控中心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质控中心建设,强化质控协同,提高不同乡镇、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
(十)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聚焦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罕见病、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加强人才培养、引进,提升临床科研能力,推广临床新技术、新业务。持续推进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打造“防、筛、管、治、研”紧密结合的医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载体。
(十一)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大力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建设智慧医院跃上新水平,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以上,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
(十二)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实施患者体验提升行动,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推进形成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新模式。针对老年人以及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
(十三)创新诊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建立完善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教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推进总药师制度,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十四)建立健全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制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
(十五)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国医堂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市中医医院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机制,实现中医类临床科室设置全覆盖,推进中药房标准化建设。
(十六)构建中医特色医疗服务模式。市中医医院深入实施“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行动,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加强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推广中医临床优势技术操作规范和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
(十七)创新中西医结合“复合式”服务。“十四五”期间,加强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诊疗中心建设,形成并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鼓励科室内、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
(十八)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医疗质量、医院感染防控、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和职能部门作用,推进核心业务工作与运营管理深度融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九)提高医院运营效率。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推广后勤“一站式”服务,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财务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
(二十)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
(二十一)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到2025年,我市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力争提高到45%左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
(二十二)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到2025年,力争提高到35%以上。
(二十三)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相关政策和措施。
(二十四)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深化医教协同,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中医药、麻醉、感染、重症、儿科以及护理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探索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全面加强行政、财务、后勤、院感、质控等管理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
(二十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
(二十六)构建人性化服务生态。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完善行风管理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十七)建设和谐医患关系。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诊疗和执业环境。建立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20xx年开展试点,2024年全面推开,2025年实现预期目标。
(二十九)落实各方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城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强化综合监管,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十)加强考核评估。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抓总,建立工作台账,分级分类制定评价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动员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各方预期。要鼓励各地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性改革模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带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24号),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邢台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必须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突出位置。2021年9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37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64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45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6个方面具体任务。
一是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推进现有医疗资源提质增效,推动有实力的市级医院向城市中心区以外扩容。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依托邢台市人民医院,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升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每个县(市、区)依托1个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
二是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推进医学领域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提升中医药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
三是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三级公立医院以及有条件的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四是提升公立医院治理效能。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以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付费标准。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机制,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打造一批市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
五是提升公立医院服务品质。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多元化服务。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评价监测,适时通报进展。
《实施方案》有利于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能,为建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依据,是新阶段公立医院改革发展遵循的主题。为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指出路径。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邢台提供有力支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健康四川建设。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积极争取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探索开展省级试点,建成人性化、功能化、智能化的现代医院,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分别达到2、1.5左右,微创手术占比分别达到30%、25%左右,四级手术占比分别达到60%、40%左右,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县医院100%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80%达到推荐标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均排名全国前列。
(一)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能力建设。
(三)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大投入保障。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强化科学评价。各地要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在持续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性、防控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有效推动我市公立医院向更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时间,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推进健康清远行动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全市市域内住院率达到95%以上,各县(市)县域内住院率达90%以上。
3.建设由公立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探索组建由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等)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等)为牵头单位,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建立集团各成员单位资源共享、错位发展、有序竞争、协作共赢的发展机制。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看病就医需求多的学科为重点,加强专科联盟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有关单位要密切沟通、协调推进,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和“放管服”改革,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政府投入责任。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责任,落实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强化考核评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根据国家制定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做好统筹谋划和指导推进工作,不搞“一刀切”。对评价结果优秀的,给予表彰激励。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积极创新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措施,通过大力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及时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医院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院的公益性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引进培养高端人才,优化完善配套政策,提升特色服务技术水平,以专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带动医院整体实力提升,增强医院特色化发展辐射能力。
(二)建设目标。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按照“强专科大综合”的发展思路,遴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技术的医院实施特色化建设,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一批全国排名靠前、综合实力强、专科特色鲜明、品牌效应凸显的高水平、现代化医院。新增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个专科进入全国前15名;集聚顶尖医学人才担当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10名以上国家级领军人才,大力引进和培养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至少6个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达到中华医学会专委会常委及以上级别;力争1家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7级,4家医院达到6级(特色化发展方向具体名单附后)。
综合医院在壮大整体实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特色化发展。市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汉口医院、市武昌医院、市东湖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第七医院、市第八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等12家医院在皮肤、心血管、烧伤、骨科、中医药、康复、脑血管病、医养结合、老年医学、肝病、肛肠、神经外科领域诊疗能力、慢病防控、临床研究以及转化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能够辐射带动区域内整体医学水平提升。
专科医院立足原有专业特色,在强基创优上提档升级、做实做强,实现精细化发展。武汉儿童医院、市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重点建设儿科、传染病、肺结核、精神医学、心外科,上述5家医院要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在各专业领域中凸显品牌,跻身全国前列。
(一)实施学科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名医院、名专科、名医师”工程,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的原则,深化绩效管理,开展学科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学科辐射带动计划、新技术应用以及推广计划,主持开展临床研究并制订临床诊疗规范,实现学科技术进步、人才优化以及管理创新。加强特色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既往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基础上,全市市、区级医院再布局新增5—6个专病诊疗中心。
(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赋予其人才举荐权,医院特色专科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经举荐可直接入选“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和相应人才政策支持。实施武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对特色专科开通进编绿色通道,简化招聘流程。对特色专科发展亟需人才,可采取考核、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越级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越级晋升。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对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当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价值,可以针对特色专科合理确定薪酬项目和适度倾斜办法,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积极发挥薪酬制度保障功能和激励作用。
(四)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医院结合特色专科发展方向,建立医院层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医院整合相关优势资源,积极创建省级、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临床新技术研发和临床应用,打造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推广平台;鼓励三级医院设立研究型病房,研究型病房不纳入医疗机构床位数管理,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指标不纳入考核范筹,并由医院结合自身实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医院围绕特色专科发展方向,与高校院所、企业联合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医院在特色专科发展方向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与全市特色领域医药企业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和先进诊疗技术应用示范;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估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五)实施医院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医院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化,按照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积极推动和建立科学、高效、优质的医院评价和管理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承担重点建设任务的医院要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示范医院,每家医院要形成1—2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医院管理新模式、新经验;推动特色专科和多学科诊疗模式(mdt)和团队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目标,凡纳入特色专科建设范围的医院,要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互联互通测评4级、电子病历应用评价5级,逐步在医疗、管理和数据应用等方面实现智能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医院特色化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区要结合实际,比照制订出台本区特色化医院发展目标,将医院特色化发展纳入本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和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医院特色化建设积极性。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时,要结合本方案,优先支持医院特色化发展。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医院特色化发展工作。市委编办负责配合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机构名称调整相关工作。市招才局负责完善医院特色化发展人才引进有关扶持政策。市发改委负责优先开展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或者核准工作。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医院科研重大项目给予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规定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的经费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医院特色化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薪酬制度改革等具体措施。市医保局负责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保障参保人待遇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三医”联动,助力医院特色化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20xx—20xx年,由市财政每年筹措1亿元资金作为医院特色专科发展专项经费,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递增。新增的专项经费优先用于现有政策未覆盖、经费未保障的项目。相关医院需制订医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总目标及分年度建设目标,制定任务清单等,分年度、分渠道编报年度预算。在资助总额度内,相关医院的实际资助额度,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各医院建设方案、具体预算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后,纳入市卫健委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特色专科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高端医疗设备配置、小型修缮或者改造工程等。各医院每年自主安排不低于年医疗收入的2%用于支持特色专科发展,其中,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医院年支出总额的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另行制定。
(三)强化医院管理。各医院要严格落实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主体责任,将特色化建设纳入医院“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特色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院人财物资源,分步骤、分年度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医院特色化发展目标。武汉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方向(17家)。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为重点,加强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不断向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目标迈进,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陕西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造医学高峰高地。
实施“秦跃计划”,支持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积极落实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争创呼吸、心血管、癌症、精神等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取创建1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选择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作用、综合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提高各地医疗卫生服务综合承载能力,更好满足省域内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减少患者的跨区域流动。(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织密城市医疗服务网络。
发挥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作用,与其他专科医院、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共同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医养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4年底前,各市(区)城区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到2025年底前,城市医疗集团和网格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养结合服务覆盖所有市(区)城区。(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县域医疗服务基础。
以县域就诊率90%以上、基层就诊率65%以上为目标,加快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基础强、技术精、服务好的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到2025年,全省80%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纳入三级医院管理。全面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将部分业务能力强的中心卫生院打造成县域内医疗副中心,逐步对建在乡村医生自己家中或租赁其他村民房屋的村卫生室进行公有化产权建设。到2022年6月底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覆盖50%县区,到2025年底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网格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县(市、区)。(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临床专科建设。
针对严重影响全省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薄弱专科及短缺专业,提升重症、心脑血管、呼吸(含尘肺)、消化、儿科、麻醉、老年医学科等临床专科能力,扎实推动省、市、县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建成省重点专科联盟。2022年6月底前实现县级综合医院胸痛、卒中、创伤中心全覆盖。加强针灸、骨伤、肛肠、康复等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建设10个省级以上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50个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完善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落实,有效提升诊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医学技术模式创新。
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围绕重大疾病防控、重点人群健康保障、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等重点领域,加强应用基础、临床和转化研究。聚焦城乡居民多发病、常见病,以慢性病、地方病、尘肺病、青少年近视防控等为重点开展科学研究和适宜技术推广。强化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重点中医药科研院所及各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临床疗效提升、运动康复技术应用推广和“秦药”开发应用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加快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无痛诊疗、责任制整体护理和运动促进健康等模式,积极推动无陪护病房试点。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在全省分片区建设省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建设10个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推动脑梗死、慢性肾衰等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强化医疗机构药事服务管理,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推进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落实落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推动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公共卫生职能。
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建设省公共卫生中心(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5个省级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支持宝鸡、铜川、渭南、榆林、商洛市新建5个市级传染病专科医院(或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4个市级传染病医院,保证每个市(区)都有1所达标的传染病医院。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设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保障群众就医安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实做细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公立医院疫情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人才和信息化支撑作用。
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育计划,“十四五”期间,引进培养200名左右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中西医人才,培养1000名左右学科带头人、3500名左右中青年技术骨干、10000名左右基层实用紧缺人才。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在远程医疗等场景应用,构建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规范管理,坚守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底线。依法开展对药品网络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落实投入责任。
各级政府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中医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县级政府继续按照编制数量将县级综合医院人员基本工资70%以上和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基本工资100%纳入财政预算。对承担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医院,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公立医院新债源头控制管理,健全完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杜绝违规举债。审计机关依法对公立医院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合理制定并落实全省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出台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的具体政策。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定向招聘政策。继续实行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政策。“十四五”期间,每年下达招聘计划2000名,其中不少于30%用于乡镇卫生院;到2025年,争取为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0000名医学专业人才。(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持续抓好“两个允许”政策落实,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同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60%以上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推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允许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薪酬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强化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康复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培育复合型护理人才。推动中医药师承教育规范化、终身化和制度化,建设3-5个省级名医传承中心,实施多层级师带徒项目,促进中医诊疗经验与中药传统技艺传承发展。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医疗机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量化评估,对符合调价条件的及时稳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做好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价格,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占比。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适时总结西安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韩城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经验,并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到2025年,按drg或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总额付费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引导医疗联合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充分发挥国家、省级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杠杆作用,激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完善医保报销政策,促进患者有序流动,加快形成分级诊疗格局。(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1.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核心业务及人、财、物供给效率,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中的量化治疗、药品和耗材使用标准,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全省三级公立医院于2022年6月底前,二级公立医院于2022年底前,制定完成医院加强运营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运用预算手段开展医院内部各类经济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开医院预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级公立医院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覆盖医院经济和业务活动全范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突出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建立与本单位管理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办事、推进廉政建设、保障事业发展。加强成本关键环节管控,逐步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强化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挂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1.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创建5个国家级、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办好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建成陕西中医药博物馆,打造陕西中医药文化品牌。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持续开展三秦最美医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宣传活动,增强医务人员使命感、归属感和荣誉感。(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患者需求导向。以提升群众就医体验为核心,着力解决群众看病“急难愁盼”问题。利用“互联网+”实现精准预约解决患者挂号难、就诊时间短的问题。建立“一站式”预约服务中心,缓解就诊反复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成立“服务中心”及时应答患者问题咨询及意见反馈。合理增加车位,解决患者就医“停车难”问题。鼓励医疗机构引进第三方平台投入铺设取餐柜,达到用梯高峰时段“错峰分流”解决患者就医“乘梯难”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促进患者疾病健康知识的掌握。实行“一码通用”解决就诊卡卡内金额沉积问题。配备多种温馨设施,优化群众就医环境。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多项助老举措,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相关体制机制,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推动成立省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司法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党员和业务骨干“双培养”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教育、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落实领导和保障责任。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牵头抓总,建立任务推进台账,定期通报督导工作进展。
(二)强化监测评价。建立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各地按照属地原则对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充分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做好宣传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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