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协作和沟通的基石,它为成员提供了明确的参考和指导。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以下是一些成功的规章制度执行案例供大家学习。
第一条:小区绿化管理实行职责包干制,包干单位要做好本小区的绿化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二条:包干单位的绿化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习,较全面的掌握园林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死亡事故发生;园区内如发生花卉苗木被盗、破坏等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保卫处及财务处。
第三条:园林绿化是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已规划与建设的绿地,不得随意占用绿地、改作他用,不得损毁绿地。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做到及时绿化。小区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要贴合国家要求。各种线路、管路的架设要充分思考绿化,对妨碍绿化的,要想办法转入地下。
第五条:小区内要做到定期除草,定期松土、定期施肥,定期修剪草皮及绿篱,造型树等,施水要充足,到达水肥充足,花草常绿。地下停车场上大乔木及生长不良的乔灌木应每季度施农家肥一次,绿篱及草皮每年松土1至2次。
第六条:小区内的虫害治理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按不一样季节容易发生的虫害要及时处理;棕榈科植物,应挂药包,每年(2月、7月)开展不少于2次椰心叶甲虫害防治,并用心配合市政府开展重大植物病虫害防治;使用农药时要控制好比例说明使用,并在小区内张贴公布施农药的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小区内要经常打扫,持续整洁干净。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修剪的树枝、叶要及时清理,做到小区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第八条:为提高小区内居民的绿化意识,区内设绿化知识宣传栏,作到室内摆花,阳台栽花。
第九条:包干单位建有苗圃(花圃),节假日、喜庆活动应在路口等重要位置摆盆花,用后要及时搬回养护,确保花卉鲜艳茂盛。
第十条:除本规范外,包干单位应配有专职管理人员,绿化建设和管理应设专门的档案,齐全规范。
第十一条:区内的所有树木,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和砍伐。需要砍伐的,务必事先报经上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具体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爬树折枝、采花、扯挖苗木花卉。
(二):不准摇树、剥皮、刻划。
(三):不准乱挖乱种、损坏树木根基。
(四):不准围树搭棚或紧靠树身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杂物。
(五):不准在树上牵绳晒物、钉挂物品。
(六):不准在树下生火烧物或靠近绿篱带燃放鞭炮。
(七):不准攀登园林建筑和在园林建筑及小品上乱涂乱画。
(八):不准穿越、践踏绿篱、绿篱带、花坛。
(九):不准向绿篱带、花坛、草皮内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十):不准损坏花坛池围、树木护桩、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及其他一切绿化设施。
第十三条:电力、电讯等其他线路的安装和施工涉及务必修剪树木时,务必向园区绿化管理部门申报,由园林工人负责修剪,不经许可不得随意乱砍。
第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植树绿化成绩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的奖励。
一、 所有部门在上级(副总经理)指导下展开工作。
二、 根据上级的目标计划编制部门的工作进度计划。
三、 按照有关建筑规范要求及设计图纸,保质、保量地进行施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抢进度。
四、 提前编制施工材料计划,合理使用材料和施工机械设备。
五、 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
1、 上班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离开岗位必须得到经理的批准,休、请假得到同意后方可休、请假,并安排好工作,做好工作交底,如有违反按照考核小组评定进行处罚。
2、 施工中有必要使用日工(杂工)时,首先提前向副总提出,由副总核定批准后才能使用,使用日工后要在当日下午六时前填写好日工表,送到经理处审核签字生效,否则作废。
3、 施工工人进场后,首先要签订好本部门要求的规章制度,要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施工交底。
4、 各施工管理人员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负直接的责任。
六、 认真执行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本部门的招投标各项工作,同时也积极配合其它部门有关各项招投标工作。
七、 主动与各部门的工作互相协调、沟通,团结友好地发展工作。 第二部分 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科技系统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
第二条:负责组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核工作,协调经营部门投标答疑。
第三条: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开展项目施工管理,搞好项目经济承包合同的签定工作,监督项目对成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
第四条:负责日常工程技术管理。对项目积极进行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督促项目执行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工艺规定。制定特殊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负责开展各施工项目的技术、安全交底工作,组织实施图纸会审工作,督促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实施。
第六条:负责公司各类计量检测设备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设备的采购、校准、发放使用、维护、标识工作,为工程检查提供有效的数据。
第七条: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关键部位的各项质量安全检查,督促班组进行“三检”,定期组织大检查,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调查分析处理。
第八条:负责办理项目的报监工作,对分部门现分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评定,主持单位工程的中间验收。
第九条: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科学技术进步计划和措施,推广科技活动,总结技术成果。
第十条:负责配合企业管理办公室建立公司的国际环境体系和安全卫生体系,完善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对项目工程报量的审计工作,准确及时的编制工程报表,为公司领导的经济活动分析提供可靠数据。
第十二条:负责公司的工程回访维修服务工作。制定年度回访计划,安派人员及时进行维修,满足客户的需求,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
第十三条:协助资料部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和日常政治学习工作。制订部门年度培训计划,配合劳动人事部门具体实施专业的培训工作,配合党委办公室开展政治学习,提高部门人员整体素质。
第十五条:确保部门管理费的开支控制在预算计划费用之内。
第十六条:认真履行公司质量体系所赋予的有关职能,规范部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积极与各部门之间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八条:全面认真的完成公司领导下达的其它各项任务。
第三部分 岗位责任制
第一章 区域(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标准
1、在公司领导直接领导下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2、所管辖区域内施工方合同的谈判和签定,以及当地业务稳定和开发。
3、负责所管区域所有员工的工资结算依据(工天、奖罚等相关依据)。
4、对项目部的生产活动包括计划指标、安全、质量、工期、验收有经济效益等全面负责。
5、组织项目部学习有关施工图纸进行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质量标准全面交底。
6、项目经理所管区域产品制作的图纸及制作要求的详细数据以书面的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交与采购部进行加工,收到产品后进行核实签收。
7、按审定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精心组织施工,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变动。
8、按时编制日旬、月旬施工工作计划和材料、构件的月旬需用计划做好各种原始资料记录,按规定及时准确提供各种数据和有关资料。
9、市场部签定合同后,依据图纸编制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用量和资金计划及施工方签署的施工合同上报主管工程的副总审批。审批后到相关部门领取。
10、认真帮助施工队组及时解决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的有关问题,合理组织施工流水作业和工种、工序和穿插,合理使用劳动力。
11、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实现“三清五好”文明施工。
12、协助市场部所管辖区域的合同内容和收款。
13、工程完工后协助资料员编制所管工程的竣工结算等相关资料。
14、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并对所分管的工作负责。
15、项目经理必须向主管副总经理每天汇报所管区域的工程进度情况。
二、质量标准
1、在项目领导下直接指挥生产,对产品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2、要把上级规定的施工规范质量要求等通过技术交底向对组工人交待清楚,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和贯彻。
3、对工程测量标高等负直接责任。、
4、组织督促队组自检,并协助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参加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的质量检查。
5、认真检查复核材料半成品构件加工铁件和设备的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将不合格产品用到工程上确保工程质量。
6、指导班组开展创优和安全生产小组活动。
7、参与本单位定期检查。
8、对不按图施工、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行为、质量低劣班组或个人有权制止,令其返工或停工。
三、安全生产标准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对施工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1、 领导工人队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施工危险部位提出安全措施。
2、 主持项目部每周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定专人及时纠正。
3、 对违反操作规程现象,应立即令其纠正,在未改正之前不能继续施工。
4、 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负责新工人进场后的基本安全知识教育,对未经教育而开始工作的新工人发生安全事故要承担责任。
5、 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要求负有直接责任。
6、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修改必须经原编制单位批准。
第二章 施工工长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标准
1、在项目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做本职工作,要对自己工作负责任。
2、参加月旬、日旬作业计划的编制,保证形象进度计划的完成。
3、学习熟悉和参加图纸会审,认真向队组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填写整理有关安全资料。
4、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及时提出各种产品、半成品和工具的需用量计划。
5、结合施工实际,按时签发施工任务单和材料限额领料单,合理分配队组施工任务,及时验收队组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协助预结算部结清队组的施工任务账。
6、组织工人队组进行质量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活动制定和采取切实可行的质量安全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7、负责检查复核、放线、找平等工作,确保工程几何尺寸。
8、合理使用原材料、工具及施工机械,实施施工现场文明生产。
9、组织工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的施工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
10、参加质量安全检查和事故分析,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纠正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反映,使事故杜绝在萌发状态之中。
二、质量标准
1、在项目经理组织下负责指挥施工生产,把施工规范、规程、规定、质量要求、施工措施等向队组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
2、组织督促班组自检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经项目经理、班组长签证后送单位工程负责人并参加由单位工程组织的质量检查。
3、认真检查复核原材料、半成品还有构件、加工件和设备的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将不合格产品用到工程上,确保工程质量。
4、对工程测量、定位、放线、标高等负技术责任。
5、指导班组开展创优产品和安全生产小组活动,并参加本单位定期检查。
6、对不按图施工、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行为、质量低劣班组或个人有权制止令其返工或停工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三、安全生产标准
1、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方针,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企业规章制度。
2、对所担任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负有直接责任。
3、开工前向队组进行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的详细交底。
4、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的具体环节中去,特别要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6、发生重大事故伤亡,重大未遂安全事故要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指令生产。
8、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否则不能继续施工。
第三章 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组织参加工程的图纸会审,并做好编制工作。
5、协调解决图纸疑难问题。
6、与建设方、监理等协调解决技术问题。
7、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和工程竣工工作。
8、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9、对工程测量标高等负直接责任。
10、认真检查、复核原材料、半成品、构件、加工铁件和设备的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严禁将不合格产品用到工程上,确保工程质量。
11、要经常召集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开会,把平时工作上所发现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大胆地在会议上提出有关方案措施。
12、对不按图施工,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行为,质量低劣班组或个人有权制止,令其返工或停工,并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第四章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2、负责检查、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地下管道、脚手架安全、机械设备、电气线路、仓储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4、正确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月报,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和意见。
5、处理一般性的安全事故。
6、按照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7、对违反操作规程现象应立即令其纠正,在未改正之前不能继续施工。
8、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水电、架子、四口)等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要求负有直接责任。
第四部分 采购员工作制度
1、 采购员须注重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做到不吃回扣,不贪污受贿,不吃请,不虚开发票,不从中牟利,不卡、拿、要,公正廉明。
2、 不迟到、不早退。采购员在工作中要多跑、多对比、多总结,边学习边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采购业务水平。
3、 定期汇总所进的采购资料,协助财会进行工程成本核算。
4、 建立材料采购供应渠道,进行供应商的择优选择,新供应商的开发工作。
6、 所购大宗材料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严禁购进质量控制好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确保工程能顺利进行。
7、 控制材料入户的数量与质量,能准确无误分配好材料运送到所需工地,做好材料的存放、堆码管理工作。
8、 根据工程部施工计划及剩余材料情况做好材料采购工作。
9、 在购进材料时发生质量、数量异常情况下,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与施工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10、 做好供应商的选择、评议工作,建立牢固、可靠的供应基地,并不断挖掘供应商,以保证项目材料供应的不间断性。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苗圃基地各项工作能平稳有序开展,加强和改善苗圃、花圃的经营管理,结合我苗圃基地实际情况,加快我公司苗圃的建设,充分发挥苗圃的观赏、经济的作用,因此各管理段必须对苗圃基地作出如下要求:
一、 苗圃发展管理
1、 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 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
3、 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必须达到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 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 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必须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元以内的,按照交易额的50%收取;交易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按照交易额的30%收取;待苗木装车后交清全部货款,如有欠款,必须有公司内部人员担保,担保人负责催要其所担保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 易耗品(农药,化肥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8、 成本管理:成本管理就如同“市场经济”中的“计划经济”,只有有效的做好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才能赚取最大的利润值。 当然,成本管理还包括其他诸多层面,如合理施肥、适时用药、适季修剪、提高成活率及及时中耕除草等等。
二、苗圃技术管理
对于技术管理来说应因地制宜,具体可以划分为四季,依据不同季节的气候特点及植物的生长规律来进行有效的管理,促进苗木的快速、健壮生长,从而缩短生产周期,实现尽快盈利的目的。
1、冬季管理:冬是春的开始也是秋的延续,此时虽迈入冬季,但部分苗木的木质化程度仍未完全完成,极易受到突然寒潮的伤害。此时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防寒准备。并做好冬剪工作,为苗木来年春天的生长储存养分及提高苗木的抗寒性,以保证苗木安全越冬。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2
1)、冬剪:除去苗木下部弱枝、徒长枝、交叉枝、病虫枝等,并随着冬剪工作,完成苗木的整形、定杆。
2)、病虫防治:此时病虫防治工作,主要体现在清理易发病虫害圃间的杂草、落叶。将杂草、落叶进行集中烧毁,以破坏病虫害的越冬环境。并配合使用石硫合剂对易感病虫害的苗木进行树干涂白处理。
3)、深施基肥:基肥的肥效较慢。应在苗木的生长期到来之前完成施肥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为春季苗木的生长提供充足的养分。
4)、越冬防寒:随着冬季的来临,应提前做好新栽苗木及不耐寒苗木的越冬保暖措施。 由其是南苗北移、栽植较晚(9月份后)的苗木着重做好保温防寒措施。
5)、苗木存活率统计:做好本年度苗木存活率的统计核查工作,为来年田间补苗做好生产准备。
2、春季管理:随着气温回暖、雨水增多,一些感温性强的苗木开始萌芽,病虫害也随之而来。此时,应及时加强对苗圃的早春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施肥:对于冬季未完成施肥工作的,应抓紧施肥,并在苗木发芽前完成施肥工作。(新栽植的苗木半年以后才能施肥)
2)、清沟排水:此时属于苗圃管理上的相对淡季,应抓紧时间完成苗圃排水沟的清理工作,为雨季的到来提前做好排涝准备。
3)、清除冬草:对于成年苗木来说,基本上不会受到冬草的危害,但对于小苗及地被来说,随着气温的回升,受冬草的危害就较大。此时应加强冬草的清理工作。
4)、虫害防治:此时基本上不会受到任何虫害的影响。但在南方,随着气温升高、天气干旱及苗木嫩芽的萌发,极易发生蚜虫危害。应引起注意,提前做好防治工作。
5)、做好苗木的繁殖、移栽、补苗工作。
6)、做好抗旱工作:遇到春旱年份,应及时浇水抗旱。
3、夏季管理:夏初是苗木一年中生长的第一个高峰期,但也是病虫害高发期。此时应加大管理力度,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1)、防旱、防涝:遇到干旱天气,要及时进行灌溉。苗木速生期的灌溉要采取多量少次的方法,每次要浇透浇匀,且尽量避开中午阳光最强烈时候浇水(特别是小苗、新栽苗及地被等植物)。此时亦是阵雨多发期,雨前、雨后应及时做好清沟排水工作。
2)、除草:夏季是田间杂草生长的旺盛期,必须做好杂草的清理计划,应尽量做到“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并结合使用一些触杀性的除草剂,来达到控制田间杂草的目的。
3)、虫害防治防治:随着苗木的旺盛生长,大量出现危害苗木。此时应加强田间调查,提前做好害虫预测,并及时地、合理地采取防治措施。
苗木采取进行修剪措施,不仅造成了苗木的营养消耗,而且加大了冬剪的工作量,还影响了苗木的品质。
5)、追肥:为了满足苗木的旺盛生长需求,应及时地对苗木进行追肥,追肥以速效肥为主。尽量采取沟施、穴施的方法,以提高肥料的利用率。
6)、防风:夏季天气风云莫测,大风天气极易给苗木造成损伤,应提前做好大树及新栽苗木防风工作。
4、秋季管理:秋季管理与夏季管理基本类似,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1)、除草:初秋仍是田间杂草猖獗的时候,必须加强田间杂草的清除管理工作,并可结合除草进行田间松土。
2)、防旱、防涝:秋季是苗木的生长的第二高峰期,遇到干旱天气应及时进行田间灌溉。遇到秋雨连阴天,应及时排涝。
3)、虫害防治:此时仍是蛀杆害虫及地下害虫的高发期,应加强防治力度。
4)、科学施肥:对于小苗及地被来说,秋季应加强磷、钾的施用,以促进其木质化程度,提高其苗木的抗逆性。尽量减少或停止施用氮肥。
5)、繁殖、移栽:秋季气温适宜,应及时进行苗木扦插繁殖、移栽等工作。
三、 苗圃地专人管理办法
1、经常进行锄草、松土、做到田熟无板结。
2、合理施肥,每亩按30kg高效肥雨后进行散施,并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3、及时防虫治病,尤其在虫害高发期应每月喷药不少于3次,并酌情处理。
4、随时做好抗旱、排渍和苗间工作。
5、及时修剪,对于徒长枝、交叉枝、飘枝、死枝、丛生枝应清理及时,确保营养物质充分利用,苗木茁壮成长。
四、奖惩办法
1、负责人安排专人管理人员,并签订责任状。
2、主管负责人随时勘察若发现未除草、未浇水等问题当即指出批评并安排清理,情节严重采取50—200元罚款。
五、 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 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每完成一道工序经自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 公司制定利润目标后,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材料质量、工程管理控制利润,力求完成目标;在未达到目标值时,公司与项目部共同查找原因,以备后期借鉴。
3、 按实际工程量做出各分部、分项工程详细的预决算,以控制好工程成本,对于利润空间较小或没有利润的工程,可采取外包等措施。例如;土石方工程,不可控因素太多,可考虑采取外包。
4、 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适量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不过夜,提高成活率。采购部门应从起苗装车、运苗、卸载控制好苗木质量。
6、 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防冻,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7、 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8、 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9、 各部门应积极协作,提高效率保证项目工期如期、顺利完成,提高工程利润。
青岛盛禾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4日
一、 苗圃管理
1、 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 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
3、 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必须达到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 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 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必须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6、 外销苗木客商订购苗木时,要先签订购货合同,明确苗木的数量,规格,标准,单价,等事宜,并收取定金,定金数额:交易额一万元以内的,按照交易额的50%收取;交易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按照交易额的30%收取;待苗木装车后交清全部货款,如有欠款,必须有公司内部人员担保,担保人负责催要其所担保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 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登陆财务精英俱乐部与十万财务精英共同交流工作心得!
和经办人签字。
二、 拖拉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 司机必须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 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 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保持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可以随时接受任务。
4、 车辆的维修必须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三、 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 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 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不过夜。
3、 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达到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登陆财务精英俱乐部与十万财务精英共同交流工作心得!
4、 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5、 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6、 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对外承包工程12个月,集团内部房产小区工程3个月),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有限公司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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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符合要求。行道树苗木高度要求2米以上,分枝点高,高度与径粗比在100:1以上。
良种壮苗。品种优良,干形圆满通直(行道树),冠形好,有顶芽,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
观赏树,株姿株态美,下部枝叶茂密。
根据本地条件选择适合其生长的树种,达到树与地的统一,树木才能生长良好。如果配置的树种,有某些部分不相适应,可通过人为的措施来改造栽植地,创造条件满足其基本生态习性的要求。要是人为措施上不合算,在技术上难于达到,可更换树种。
挖苗。挖苗保留根系越完整,对成活越有利。但土球大,重量增加,给挖栽、装卸、运输等带来很大困难。土球的大小,以树木胸径为依据,胸径30cm以下的树木,土球的规格是胸径的7倍~10倍。
包装。包装要求完整,捆扎结实,保护土球不裂、不碎,根系不受损。
运输。苗木装车不要过于挤压,运输要迅速及时,运输车要有篷遮荫挡风。途中要给苗木喷水,中途停车应停于蔽荫的场所,行车要平稳,免振碎土球。装卸要轻拿轻放,苗木要卸放在荫凉的地方。
挖穴。位置要准确,规格要适当,宽度应大于根幅或土球。
下足基肥。用有机肥混少量化肥施下,促进树木生长良好。
定植。栽植的品种要按设计图纸对号入座,树干要垂直,栽植深度以比原土痕深5cm~10cm为宜,风害严重的地区可适当深栽。行列树要求整齐。
立支柱。大树植后要立支柱,防止风斜风倒。
修剪。高大树木在定植前修剪枝叶和受伤、过长的根系。低矮的灌木及绿篱应在定植后修剪。
浇水。水是保证植树成活的关键。定植后必须连续浇水,在旱季尤为重要。通过浇水使土壤缝隙填实,使树根与土壤紧密结合,浇水时树身斜歪要及时扶正。
(3)水池边宜栽落叶少,不产生飞絮的花木,减少污染水面;
(4)绿地上栽的花木尽量不选用带刺和有毒的品种;
(5)花坛、花境应栽种色彩鲜艳,花香果佳的植物;
(6)选用抗性强的植物,减少病虫害和风害,保持较佳的景观。
一、遵守国家的法规法纪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公司的.文件、指示、精神,加强自身修养、素质和气质。树立集体主义观念,树立天缘公司和天缘人的形象。
二、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园林景观知识,尽职尽责完成业务拓展工作,并填写好记录回单,做好工作日记和每月的述职报告。
三、工作时间着装整齐,佩戴公司胸牌,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向部门经理汇报工作和反馈信息。
四、要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不损公肥私,不营私舞弊,态度和蔼,言语有礼,诚实守信,胸怀坦荡,要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宣传能力,吃苦耐劳,勇创佳绩。
五、要制订出月计划、周计划,有计划有目的地拜访客户,勇于实践,善于学习,善于总结,使之立于不败之地。
六、在工作中团结协作,互相帮助,注意安全,杜绝隐患,树立团队精神,听从领导,服从分配,响应公司的号召,按时参加公司、部门主持的会议和各项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提高我区绿化水平,根据市园林局下发的20__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从即日起,在20__年8月15日前全面启动7个沿街示范点拆墙透绿工作;20__年10月31日前完成新植乔木5万株,垂直绿化3万株,屋顶绿化3000平方米的任务,新创建市级园林单位(小区)10个;20__年11月30日前完成新建游园1个(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新建绿地50万平方米,新建社区公园游园3个,每个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整治提升区管道路5条(段);整治市区绿化死角、消除死株、病株、残株、缺株和垄断、黄土裸露、基础设施损毁等现象。
二、实施办法。
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法,引进先进技术,改善养护设施,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实施评优评差,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五级五星”和“月季花杯”管理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一)新增绿地和新植乔木。
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老旧社区的绿化进行摸底调查和升级改造,引导社区、单位庭院进行乔木补栽;对于新建设的小区要进行绿化上的工作指导。并在20__年11月30日前完成新增绿地,新植乔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各项绿化栽植任务。
(二)做好社区绿化建设和整治。
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社区绿化工作的组织指导,在全区大力开展生态社区和省、市级园林单位及园林小区创建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园林绿化任务分工,在20__年10月31日前分别完成创建市级园林单位(小区)、新建社区公园游园、沿街示范点拆墙透绿等工作任务。
(三)做好公园、游园绿化和黄土裸露整治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行动,及时协调可绿化用地,在20__年11月30日前完成新建1个游园任务。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辖区内庭院绿化、自建花坛花带的管理,督促建设或管理单位做好日常维护,保持园林设施完好,园容园貌整洁美观,杜绝毁绿、侵绿现象,做到无缺株死株、无黄土裸露。
(四)出入市口、出入市道路和铁路沿线绿化整治。
区城市管理局和相关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城市园林绿化标准,在20__年11月30日前完成辖区出入市道路景观整治和铁路沿线绿化整治任务。
(五)做好市树法桐和古树名木的复壮保护。
区城市管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树龄50年以上的法桐和古树名木进行登记保护,对长势不好的进行复壮,对发生提前黄叶、落叶和病虫害的做好防治,同时加强对胸径30公分以上法桐等城市树木的保护,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做好重大节日花草摆放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要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前夕,在辖区内公园、游园和重要路段摆放各种时令鲜花50万盆(株),并做好后期的浇水、更新等工作。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城市管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针对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冬春季节园林绿化整治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大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宣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人民群众的爱绿、护绿、建绿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三)加强任务落实。区城市管理局要加强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绿化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任务完成情况台账,并在每周五上午,将绿化任务完成情况上报区城市管理局市政绿化科。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韶关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及管理。
第三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体系,实现园林绿化高效、精细管理。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应当按照均衡发展的原则确定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保护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应当先修改规划,并按原规划审批程序报批。
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擅自增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确需增设的,应当贴合城市规划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理解公众监督。
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八条:绿化建设应当严格按照绿化规划实施,以植物造景为主,优化种植结构、提升绿化水平、注重乡土树种的运用。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应当种植行道树,同一道路的行道树应当有统一的景观风格,行道树应当选择适宜的树种,并优先选用乡土树种。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进行验收,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绿地保护和管理职责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由其养护管理职责单位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五)生产绿地由经营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绿地,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在私人庭院内种植树木,由合法土地使用权人或使用人负责;。
(八)在团体土地上建设的小公园和街旁绿地等农村绿化,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团体经济组织负责。
第十二条: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绿化保护和管理技术标准对绿地进行保护和管理。
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应建立健全绿地管理制度,坚持绿地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对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树木及时修剪、扶正,确需迁移、砍伐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清理通知,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
第十四条: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所有权人意见,协商确定临时占用绿地的位置、期限等资料,按规定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和办理相关手续。临时占用期满后,按规定由市、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组织恢复绿地。
第十五条: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的,占用者应当对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损害,承担赔偿职责。
第十六条:严格控制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确需开设的须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下列原因确需砍伐、迁移、修剪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应当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城乡建设需要;。
(二)城乡基础设施维护需要;。
(三)发生检疫性或者新传入的危险性有害生物;。
(四)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五)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景。
经批准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人应当对树木所有权人进行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砍伐、迁移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的树木,应当报本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
砍伐、迁移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树木,经本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委托绿化施工企业实施,所需费用由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负责。
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安全需要而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修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有关单位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可先行实施,并及时报告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在险情排除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申请占用城市绿地七千平方米以下的,及砍伐、迁移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申请人应当供给以下材料,征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一)按规定格式填写的申请书;。
(二)情景说明。
2.占用绿地的时间段、位置、面积、附着物等情景,占用绿地的原因;。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九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申请占用城市绿地七千平方米以上的,按规定需经地级以上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二百株以上的,由市、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职责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公共绿地和以景观效果为主的道路附属绿地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保护管理。
(二)铁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分别由铁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门保护管理。
(三)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保护管理。
(四)散生在各单位管界内及私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由所在单位或者个人保护管理。
(五)散生在林地、房前屋后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由林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保护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为了把本园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文明的.小区,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条例精神,特制订绿化管理规定。由物业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第一条凡是本园区范围内一切业主(使用人)和过往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搞好小区绿化是全体园区业主(使用人)及过往行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爱护绿化,讲究文明'的社会风尚。
第三条为保持环境美化,请你看护本小区花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毁坏花木、践踏草坪。严禁在绿化地内堆放物品,踢足球,打羽毛球,不得任意开挖绿化地带,停放自行车、人力车、摩托车。严禁在绿化地带内遛狗。严禁在树上拉绳、晾晒衣物被褥。装修要文明施工,不准在绿化地带丢放建筑垃圾。
第四条严禁在树木、绿化地带内设置各种广告标语牌。未经同意,不准在绿化带空地上设管线,迁移和损坏树木、花草。
第五条严禁私摘花草,轿车、出租车禁止驶入草坪。
第六条有破坏园林、绿化行为的按《国家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文进行处罚。
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职责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务必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3、持续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忙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透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1、检查喷雾器性能是否良好,将喷雾开关打开关闭。
2、治不同的病害虫,使用不同的药物配成不同浓度的药剂,将原药剂量倒入喷雾器内,盖上过滤网。
3、用桶或水管加入无杂物的清水至水位线处。
4、将喷雾器背在背上,左手拿压杆,右手执喷杆手柄。
5、左手上下压动压杆至有一定压力时,右手打开开光,根据被喷植物(或面积)的大小调节开关大小。
6、右手摆动摆杆,使喷头按要求上下或左右喷雾。
7、每次使用后,将剩余药剂倒入污水井中,再加入清水,压动压杆,打开开关,使清水喷出,清溪喷雾器,并将喷雾器倒立,使剩余的.清水流尽。
1、操作人员须戴好口罩和手套,着长衣长裤,防止中毒。
2、药物要妥善保管,以免他人误用。
3、水位不超过水位线,防止药液外流,接触皮肤,引起中毒。
3、保持左手压力均匀,上下摆动次数在30次/分左右,勿使压力过大损害气压室。
5、绿化员工在使用机器喷洒杀虫剂时,应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警告人们勿靠近工作现场。
(1)为了居民的安全,在每次打药前,要提前2—3天张贴打药通知,提醒居民注意安全,带好小孩,管好宠物。
(2)操作人员必须带好口罩和手套,穿长衣长裤,戴防风眼镜,以防中毒。
(3)根据不同的病虫害,打不同的药物进行防治。用药要严格按药品使用说明并进行配置。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美化、绿化工作,提高学校的环境质量,制订我校学校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提高学校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学校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
2、搞好学校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
3、学校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学校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学校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学校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适时喷洒农*、防虫、治虫,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创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通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一定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必须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必须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情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管理,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招投标行为,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本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的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和职责)。
市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局)是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管理的行政监督和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二)对招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三)组建评标专家库;
(四)接受投诉、查处园林绿化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实施部门和职责)。
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以下简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按照本规定具体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审核招标人的资格、受理招标文件备案;。
(二)组织信息、负责养护招投标项目登记;。
(三)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核准中标结果;。
(四)调解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分歧;
(五)承担评标专家库成员的日常考核和评估;
(六)指导和监督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的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原则)。
市绿化局对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招标范围和规模提出指导意见。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对招标人的一般要求)。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须招标的养护项目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交易场所)。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以下简称园林分中心)是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服务机构。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原则上应当在园林绿化分中心进行。对在交易中心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收取。
园林绿化分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交易规则,对养护交易所涉及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八条(反对地方保护和部门封锁)。
依法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外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投诉和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绿化局监察室、市绿化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招标范围)。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养护项目;
(二)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养护项目;
(三)紧急整治的养护项目除外。
第十一条(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自行招标)。
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具有专门负责养护招标的工作部门;
(三)有2名以上招标业务人员。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持以上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三条(委托招标)。
招标人不具备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招标。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机构签定合同,并持委托合同副本及招标机构资格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四条(招标条件)。
(一)养护招标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并且资金已落实;
(二)具备养护招标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信息)。
招标人应当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连续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和住所;
(二)邀请的投标人名称;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发包范围和基本要求;
(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十七条(入围方式)。
(一)全部入选法。
所有符合养护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均可成为投标人。
(二)资格预审法。
对规模较大的或者园艺养护技术要求较高的养护项目可采用资格预审法。资格预审文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评审要求,但不能以预先确定投标人的`数量作为评审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将资格预审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
(三)随机确定法。
当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可要求采取随机确定法,从所有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随机确定投标人,但投标人最低限额不少于7家,且在招标公告中明示。
第十八条(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二)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合同草案;
(三)技术规范及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格式以及应附的表格、公函等示范样本。
(五)评标的标准与办法。
(六)对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的认定。
(七)评标办法。
(八)工程量清单及绿化养护现场图。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交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限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的备案)。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前二天,应当持招标文件样稿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部分也应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二十一条(踏勘和答疑)。
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投标人获得踏勘现场的机会应当平等。
招标人对任何投标人做出的答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第二十二条(信息保密)。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规避招标)。
招标人采取下列方式之一,属于规避招标。
(一)擅自改变养护项目资金来源或者用途;
(二)虚假招标或者使招标活动流于形式;
(三)将部分项目排除在具体招标范围之外;
(四)其他不招标或者不公开招标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当具有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加投标的养护企业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报送投标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养护企业营业执照;
(二)具备招标人对投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二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二)投标人的报价应当保证其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项目。
(三)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
第二十六条(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和撤消)。
(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送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二)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投标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遗失。
(三)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文件。
(四)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不含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七条(投标文件的变更和补充)。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补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八条(投标保证)。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等方式。保证金应视标底的大小,按养护工作量的百分之一收取,最高不超过二万元。
第二十九条(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
(一)中标后,中标人在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的;
(三)被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的;
(四)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
第三十条(投标截止期限)。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20日,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共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一致投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事先商定,突出一个投标人,其他投标人作为陪衬参加投标;
(三)招标人将投标情况透露给投标人;
(四)招标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五)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七)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八)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三十三条(无效投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二)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者在封口处未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签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四)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
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市绿化管理局建立的养护项目评标专家库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与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参加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对评标专家施加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行为。
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评标专家的管理)。
评标专家应当是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具有与养护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经济类人员,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定期对评标专家库成员进行综合评估,根据需要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更新的,对在评标过程中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的评标专家取消其资格,应当报市绿化局同意。
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今后不得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第三十六条(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人应当给予评标委员会足够的阅标时间。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提供书面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将评标过程与结果形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进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和协查各类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评标办法)。
根据养护项目的不同特点,招标人可以分别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投标文件的澄清)。
经招标人同意,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或者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第三十九条(废标)。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第四十条(中标候选人)。
公开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2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十一条(中标)。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全部使用财政资金拨款或者财政资金拨款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的,可以依序确定其他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在开标之日后10天内完成定标工作,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5天。定标后,招标人应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重新招标)。
有效投标不足3个(不含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招标人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三条(评标备案)。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
(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未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表。
第四十四条(结果公示)。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应及时将中标有关情况告知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及时将中标情况信息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进行公示3天。在公示3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第四十五条(合同的签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订立书面合同。
自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十六条(履约担保)。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中标人须提供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履约担保。
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四十七条(合同履约)。
中标人应当就承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备案的处理)。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发现备案材料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内容,以及招标机构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应当在招标人报送备案材料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四十九条(行政管理措施)。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干预正常招标投标活动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公正度评价)。
市绿化局监察部门负责招标投标公正度评价工作,对反映招投标不公正的项目,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例外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评标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1、浇水:植物生长离不开水,但各种植物对水的需要量不同,不同的季节对水的需要量也不一样,所以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做好浇水工作。
(1)根据气候条件决定浇水量。
a、在阴雨连绵的天气,空气湿度大,可不浇水;
b、夏季阳光猛烈、气温高,水分蒸发快,消耗水分较多,应增加浇水数次和分量。
c、入秋后光照减弱,水分蒸发少,可少浇水。
d、半荫环境可少浇水。
(2)根据品种或生长期来决定浇水量。
a、旱生植物需要水分多,浅根性植物不耐旱,要多浇水。
b、生长期长的植物生长缓慢,需要水分少,土壤透气性差,会抑制根系的生长。
上述浇水量和浇水次数确定的原则是:以水分浸润根系分布层和保持土壤湿润为宜。如果土壤水分过多,土壤透气性差,会抑制根系的生长。
2、施肥:园林绿地栽植的花草树木种类很多,有观花、观叶、观姿、观果等植物,又有乔木、灌木之分,对养分的要求也不同。
(1)行道树、遮荫树,以观枝叶,观姿为主,可施氯肥,促进生长旺盛,枝叶繁茂,叶色浓绿。
(2)观花观果植物,花前施氮肥为主,促进枝叶生长,为开花打基础。
(3)花芽形成,施磷钾肥,以磷肥为主。
(4)树木生长旺盛期,需要较多的养分,氮磷钾肥都需要,但还是以施氮肥为主。树木生长后期应施磷钾肥为主。树木生长后期应施磷钾肥,促进枝条、组织木质化而安全越冬。
(5)肥料分为无机和有机肥两种。堆肥、人粪是有机肥、迟效肥。化学肥料属无机肥、速效肥。
园林绿地由于环境条件限制,有机肥多用作基肥,少用或不用于施肥。速效肥料易被根系吸收,常用追肥使用,在需要施用前几天施用。迟效肥,放入土壤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为根系吸收,需提早2—3个月施用。
3、整形、修剪。
整形修剪是园林栽培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养护措施,树木的形态、观赏效果、生长开花的结果等方面,都需要通过整形修剪来解决和调节。
树木修剪要根据树木的习性和长势而定,主干强的适宜保留主干、采用塔形、圆锥整形;主干长势弱的,易形成丛状树冠,可修成圆球或自然开心形,此外还应考虑所栽植地环境组景的需要。整形修剪的方式很多,应根据树木分枝的习性,观赏功能的.需要,以及自然条件等因素来考虑。
(1)整形修剪方式。
a、自然式修剪:各种树木都有一定的树形,保持树木原由的自然生长状态,能体现园林的自然美,称为自然修剪。
b、人工式修剪:按照园林观赏的需要,将树冠剪成各种特定的形式,如多层式、螺旋式、半圆式或倒圆式,单干、双干、曲干、悬垂等。
c、自然式和人工混合式:在树冠自然式的基础上加以人工塑造,以符合人们观赏的需要,如杯状,开心状、头状形,丛生状等。
(2)整形修剪时间。
a、休眠期间修剪:落叶树种,从落叶开始至春季萌发前修建,成为休眠期修剪或冬季修剪。这段时间树林生长停滞,树体内养分大部分回归发根部,修剪后营养损失最小,且伤口不易被细菌感染腐烂,对树木生长影响最小。
b、生长期修剪:在生长期内进行修剪,称为生长期修剪或夏季修剪,常绿树没有明显的休眠期,冬季修剪伤口不易愈合,易受冻害,故一般在夏季修剪。
4、除草、松土。
除草是将树冠下(绿化带)非人为种植的草类清除,面积大小根据需要而定,以减少草树争夺土壤中的水分、养分,有利于树木生长;同时除草可减少草树争夺土壤中的水分、养分,有利于树木生长;同时除草可减少病虫害发生,消除了病虫害的潜伏处。
松土是把土壤表面松动,使之疏松透气,达到保水、透气、增温度的目的。
5、防治病虫害。
花木在生长过程中都会遭到多种自然灾害的危害,其中病虫害尤为普遍和严重,轻者使植株生长发育不良,从而降低观赏价格,影响园林景观。严重者引起品种退化,植株死亡,降低绿地的质量和绿化的功能。
病虫害防治:贯彻“防御为主,综合防治”的基本原则。预防为主,就是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采取有效的措施,在病虫害发生前,予以有效地控制。综合防治,是充分利用一直病虫害的多种因素,创造不利于病虫害发生和危害的条件,有机地采取各种必要的防治措施。
药剂防治是防治病虫害的主要措施,科学用药是提高防止效果的重要保证:
(1)对症下药:根据防治的对象,药剂性能和使用方法,对症下药,进行有效地防治。
(2)适时施药:注意观察和掌握病虫害的规律适时施药,以取得良好的防治效果。
(3)交替用药:长期使用单一药剂,容易引起病菌和害虫的抗药性,从而降低防治的效果,因而各种类型的药要交替使用。
(4)安全用药:严格掌握各种药剂的使用浓度,控制用药量,防止产生药害。
一、制定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按专业技术要求指导日常养护工作。
参照上海等地的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有关规范,结合本实际情况和园林工作者的工作经验,制定和实施《园林绿化管养规范》,使日常的养护工作如除草、松土、培土、淋水、施肥、修剪、整形、防并除虫、补种、移植、防寒、防台风、卫生、安全维护等具体内容和效果有一个指导性的衡量标准或衡量规范,让园艺工人更能专业化、规范化和量化地进行绿化维护。
二、维护和完善好绿化供水设施,确保浇灌系统的正常运行。
园林种有大量的绿篱、花灌木和大面积的大叶油草,加上土质较差(易板结、砂石多、不够肥沃、保水保肥力差),浇灌时需水量大,次数频繁。现有供水系统存在自动喷灌点数量不足、分布不均匀、喷头角度欠佳、部分喷头和阀门损坏漏水、取用不方便和露天停车场供水管网未接好等程度不一的问题,容易造成水资源的浪费、人力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浇灌质量难以保证。公园将加大检查、维修和保养力度,完善相关浇水设施,希望能根治以上问题,为园艺工人提供方便易用、布局合理、运转正常的绿化用水。
三、加强草坪和花灌木的修剪,对垂榕进行适当的艺术整形,营造良好的植物景观。
对大叶油草草坪实行定期修剪,保持高度统一(高度不超过8cm),边缘整齐,四季常绿。绿篱及时常剪常新,保持清晰的轮廓,部分绿篱增加立面上的层次和对比,要求高度一致,无断层缺失,整齐划一,棱角分明,生长丰满。公园内的垂榕大部分均没有进行人工造型,未充分体现原设计意念,宜对中心台周边和公交站场的垂叶榕分别进行几何体造型(圆柱形或长方体、圆台),创造较好的有艺术性的植物群落景观。
四、增加合理的导游指示和安全警示牌,完善服务配套设施。
制作、悬挂和摆放必须的树木简介牌、安全警示牌等,可起到宣传和普及植物学知识的作用,减少游人对草地和花木的践踏、破坏,保持园容园貌的良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减少误会和纠纷,培养游人的良好社会公德,创造至佳的社会效益,可直接提高公园品味和社会知名度。
五、加大对草坪杂草的综合治理,增加大叶油草草种的纯度。
由于多种原因,现在大叶油草中夹杂着生有矮小杂草,部分甚至比较严重。公园将加大人工清除杂草的力度,争取除了,除早,除小,对杂草严重的草坪施用选择性除草剂进行杀灭。对严重生长不良和光秃的地块进行换土、更新或补铺,力求没有明显生长的野草,大叶油草生长良好,纯度大,覆盖率高。
六、及时补种死亡、缺失的绿篱、花卉和乔木,保持绿地的整齐和完美。
公园部分绿篱、草坪和花木因为游人的过度践踏,或恶性杂草过多,或立地条件差,生长不良,已造成死亡或缺失(如大叶红草,马缨丹、龙船花、洋紫苏等),加上部分已补种但被台风刮倒扶正后死亡,或蛀干式害虫破坏的尖叶杜英等乔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绿地的完整和美观。公园将在春季多渠道筹措资金,补铺、补种或补植死亡或缺失、无更新价值的草坪、花灌木和乔木,争取在上半年全部绿地完好,生长势优良。
七、加强病虫害的防治和肥水管理,确保植物花繁叶茂,健康正常,生机盎然。
公园种植的大乔木数量比较多,移植时截枝后伤口多,造成天牛、木蠹蛾等钻蛀枝干式害虫的幼虫危害较普遍,如红刺林投、黄槐、尖叶杜英、人面仔等,另有白蚁危害细叶榕等大树和老树,建议采用人工防治和药物防治等方法加大综合防治力度。部分花木如蜘蛛兰、龙舌兰等的叶斑病害也比较多,平时多注意,预防为主,及时采取药物防治。由于公园部分地方土质差,砂石土多,保水保肥力差,一些花木生长不良,晴天和干旱天气宜加大灌溉量,生长期追施速效复合肥料或叶面肥料,休眠期时施够长效农家肥,保持花草树木四季常青,适时有花,生机勃勃。
八、做好防台风、防严寒等防护措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在台风来临的夏秋季节之前,对根系较浅和树冠高大,重心不稳的乔木,剪掉部分树枝树叶,注意设立木桩护树,台风过后对被台风损坏、折断的树木及时修剪扶正,清除积水和其它安全隐患。在寒冬到来之前,对剑麻、紫苏等热带不耐寒植物采取相应保温措施,所有乔木离地1.2-1.0米以下刷白约1:10的石灰水,可起防冻寒、病虫、美观的作用。
九、提高园艺工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相对稳定、专业性强、战斗力强、反应快速的养护队伍。
经常对园艺工人进行组织纪律教育和技术业务学习,条件许可时到别处参观学习,建立一支能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熟悉技术操作和业务工作,能独立开展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队伍。同时注意培养技术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保持员工队伍的相对稳定,使各项工作步入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的正常状态。
十、建立和完善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档案,方便总结、建立完整的植物养护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绿地内花草树木的编号、来源、树种(含名称、别名、学名、科属、产地、习性、用途等内容)、规格、栽种年月、生长势、日常养护措施、管护成效和自然条件、单项技术资料、统计报表、调查情况、总结报告等。、及时收集、积累、整理、分析和总结经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好目录,分类归档。
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色彩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6、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内无缺株现象。
7、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到达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8、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9、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0、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同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持续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为搞好住宅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持续住宅区环境优美,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的绿化,指区内绿化、花草、树林,园林建筑小品等,属住宅区公用设施组成部份,其更新、改造和完善工程由管理处负责,并按市政府绿化达标要求管理区内绿化。
二、管理处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住宅区'成为居民共识,构成良好风气,自觉爱护区内'一草一木'.
三、管理处绿化人员职责如下:
1、熟悉住宅区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充分利用绿化面积,持续绿化完好率在98%以上,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办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较大的品种在适当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养护办法等,供居民观赏。
3、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枝补苗、淋水,大棵的灌木要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4、持续绿化地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窃,使花木生长茂盛。
5、每月检查、记录、报告树木状况,及时劝阻和处理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6、维护好剪草机、喷洒器、电机及其它器材、工具。
四、本区住户是绿化的享用人,赋有爱护、管理本区绿化的权利和义务,严禁下列破坏生态环境、妨害绿化的行为:
1、占用绿化地段;。
2、践踏绿化草地、林带;。
3、攀折花木,毁损涂污园林小品:
4、行人和车辆在绿化带上行驶,碰坏绿篱和栅栏;。
5、在绿化区内堆放物品,设置广告招牌:
6、在花木、建筑物、雕塑小品上拉绳晾晒衣物;。
7、在绿化地上倾倒垃圾、抛洒杂物。
凡有上述第一项行为,按侵占每平方米罚款20-50元处理,并限期恢复原貌;其余各项中,凡损坏花草树木,按'损一罚五'罚款;凡损坏设施者,按造价的2倍罚款。
五、根据市政府规定,凡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作如下处罚:
2、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枝)罚款1元。因乱放材料或其它事故损坏花木的,每枝罚款20元,破坏草坪每平方米罚款8元。
3、撞坏铁栏栅,每公尺罚款150元。
4、对在绿化地带晾晒衣物、被褥者,由管理人员予以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对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给予罚款收入的50%作为奖励,奖罚由管理处执行。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2、按施工标准合理使用原材料,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做到计划用料,对本工种使用的材料不能乱丢乱放,用后要摆放整齐,并注意防盗、防雨、防潮。
3、要爱护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今年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按劳动保护和工具领用制度执行。
4、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如马凳、跳板等一切登高承重的设施,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要和领导沟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生产。
5、要树立社会公德,严禁任何人偷拿材料送人拉关系,偷拿变卖,一经发现按处罚条例执行。
6、提高自身修养和劳动素质,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住宿要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宿舍内不能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不能夜不归宿,晚10点前必须归宿,如有事不能按时归宿,必须事先和领导请假。否则按管理条例处罚,出现一切后果自负。
7、急公司所急,因工作需要加班,不要找借口推托。不请假未参加加班者,按加班工时扣罚工资。
8、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9、正常情况下公司不鼓励加班,如工程急,确需加班,必须事先与主管领导打好招呼,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不支付加班工资。
10、工地离公司近的职工伙食由公司统一管理,如在外地要严格履行财务审批制度,购物有经手、验收、审核三人组成。
11、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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