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的变动需要适时进行培训和沟通,以保证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接下来是一些岗位职责的常见要求和描述,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老人民医院地块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房屋拆除安全无事故,甲乙双方特签订如下安全施工责任书:
一、安全管理目标
乙方承包县城区老人民医院地块房屋拆除工程,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并确保房屋拆除施工当中达到无人员伤亡事故,重伤、死亡率为零。
二、甲方安全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督促乙方在拆除施工之前,将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报县住建局安监站审查备案,并按照安监站的要求办理施工人员及周边行人的人身意外伤害投保等安全保障手续。
2、委托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对房屋拆除全过程进行安全施工管理监督,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确保房屋拆除安全无事故。
3、甲方有权不定期的到现场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日记台帐,督促乙方落实好安全员提出的整改意见。
4、甲方在房屋拆除施工之前,通知供电、供水、电信等相关部
门做好所有线路的迁移工作,确保乙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三、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1、房屋拆除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已制定并审核通过的房屋拆除安全施工技术组织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2、乙方除对所有拆除房屋的施工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外,还需对周边行人进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险单在房屋实施拆除前提交甲方和安监站备案。
3、乙方如约向甲方交纳 贰拾万元 的施工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在房屋拆除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给甲方,在房屋拆除、残渣清理完毕验收合格视履约情况退还(不计息),无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下全额退还(不计息)。
4、房屋拆除现场,乙方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员相互衔接沟通,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5、所有允许进入拆房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都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人员严禁穿拖鞋和酗酒后作业。
5、施工现场应设有警示标志,临街闹市区域公共通道,应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地面应设栏杆等隔离装置,在楼梯口、楼板边、通道口,阳台边作业,必须设立隔离栏杆和脚手架等防护措施。
粉尘和噪音要采取有效的控制办法,尽量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7、签订房屋拆除承包合同后,所有房屋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一切医疗费和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视事故情节轻重扣除乙方50%至100%的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
8、本责任书一式五份,甲方存档一份,甲方财务一分,乙方存档一分,送县住建局安监站备案一份,送受委托监理单位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主管领导: 经办人: 分管领导:
经办人: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确保 北京国际俱乐部网球馆拆除 拆除工程安全、按期完成。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规范、条例、命令及工程需要,制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明确拆除范围及时间。
2、甲方按期组织安全会议,随时组织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督管理。
3、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乙方拆除过程中安全工作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违章者,甲方有权做出停工处理。
4、甲方应及时处理拆除过程中妨碍安全生产施工的问题和行为。
二、乙方责任:
(一)安全责任
1、按照甲方拆除范围及时间,组织人员进场施工。
2、负责制定拆除工程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按安全程序施工并指派现场安全检查员。
3、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制订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预案。现场施工人员全面掌握安全文明施工的方法和要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人全过程驻进现场。
4、接受甲方提出的安全处理意见,并及时改正。
5、拆除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不安全情况与甲方无关。
6、违反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7、出现断水、断电及扰民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8、乙方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如:着火、漏电、漏水、倒塌、伤人等),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9、建立严格的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制度和使用规范,配备充足的安全防护物品和器具。
10、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和文明施工标语,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围挡工作。
三、本责任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拆除工作圆满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2015年 月
甲方:
乙方:
拆除地点: 2号线严家山车辆段(位于昆曲高速以北,7204公路以东的大波村范围内);区间线位(沿7204公路、北京路延长线、北京路道路)车站(汽车北站站—文化宫站)站点征地拆迁(沿7204公路,北京路延长线,北京路道路两侧)。征地拆迁界限范围以规划轨道红线图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施工安全法规的内容,结合国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标准,甲乙双方有责任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预防各类危险事故的发生,为明确双方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特签订《房屋拆除施工安全责任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设安全责任人负责安全事宜。
2.甲方应提供拆除所需图纸等资料及水电等施工必要条件。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拆除工作,阻止一切妨碍拆除工作的行为发生。
二、乙方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文明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切实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和义务,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社会公众安全,保护环境卫生,保持施工现场整齐有序,做到文明施工。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经费的投入。安全文明生产设施、设备按标准配置,配套齐备,牢固可靠。
3.强化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培训,严格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做到全员持证上岗。在日常监管和各级检查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汇检制度,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不留死角。
4.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和电气装置等,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查。
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时间,跟踪检查,整改后要严格验收,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6.严格执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和报告制度,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上报伤亡统计报表,做到不隐瞒、不拖延、不漏报,对发生的伤亡事故,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条款,严肃查处。
7.严格执行管线开挖前交底制度。工程施工时,工程项目经理应填写“管线交底卡”,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详细交底,交清管线名称、规格、数量、走向、深度、标志及保护措施,使每位操作人员,特别是机械操作者要明确。对地下管线情况不明时,决不能随意启动机械。发生管线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抢修工作。
1.施工现场入口处由施工单位安排保安人员值班,各单位必须遵守工地安全施工要求及出入管理规定,文明用语、出入凭证。
2.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人,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规章制度。
4.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抢救,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同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
关部门报告,经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6.认真做好防尘、防噪音工作,严格控制扰民行为,若引发周边住户投诉的行为,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因素造成工程不能进行的,应通知甲方做备书,工程期限顺延。
本责任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拆除工程安全、规范、文明、有序地运行,经甲、乙双方商定,就合淮路改造扩建项目大杨镇产业园段工程订立责任书,具体责任如下: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法人代表是拆除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拆除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三、乙方中标或接受拆房发包单位拆除工程委托时,必须与拆房发包单位签订《房屋拆除工程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报甲方备案。
四、施工现场要设置施工标志牌,标明项目名称、发包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人等情况,并指定1--2名专职安全员管理现场。
五、乙方应根据拆除方案的要求,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或警示标志夜间作业应设红灯示警。
六、茌居住密集区、主次干道和窗口地段进行拆除施工时,脚手架防护应采用全封闭形式,并搭设隔离棚。
七、施工人员进入拆除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特殊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采用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和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
八、对特殊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拆除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方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配备抢险救援有关器材。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力量及时排除险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组织抢救,并向甲方报告。
十、乙方应配合和支持甲方工作人员对拆迁现场的安全检查,并在《拆除现场安全检查情况表》上签字,不得拒签。
十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有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二、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安全责任书的各项条款,确保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避免事故发生。
十三、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为加强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甲方委托乙方对向阳路以北、潍徐南路以南环城河东侧的28户二层房屋(具体位置由甲方指定)进行拆除,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房屋拆除安全施工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2、应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完善紧急救援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做到“组织有 保证,任务有要求,工作有检查,预防有措施”。
3、明确房屋拆除安全生产职责,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消防设施,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临时设施、机具设备、堆放建筑材料,保证出入口及场内通畅、整洁。
4、拆除房屋或构筑物前,应先截断电源、关闭天然气,拆除楼房应当搭设防护架、设立防护网,施工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挂设保险绳,应有效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和震动,按有关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处置建筑渣土和各种废物。
5、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高空抛撒废料;将有毒有害废物作土方回填;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道;无符合规定装置而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在应拆除建筑物内办公、生活或非作业性滞留;其它应当禁止的行为。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经费保障、完工日期等整改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 施,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的时间上交安全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材料,并向甲方报送整改情况。
7、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安全事 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绝人员伤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责任及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拆除施工安全顺利进行及人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施工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安全资质证明和个人相关证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如乙方开工手续、相应安全资质证明和个人相关证件不能达到甲方管理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开工。
2、甲方有权利审核乙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对达不到甲方安全现场管理要求的施工项目,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开工或制止其继续施工作业。
3、在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前,甲方有责任向乙方对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障碍物及相关危险源进行详细交底和告知。
4、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章行为有权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5、未经甲方登记批准的乙方施工人员,甲方有权利拒绝其进入甲方现场。
6、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乙方在甲方区域范围内的施工协调、联系业务。
7、甲方有责任接受乙方就现场环境、作业条件、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如果建议合理,甲方必须进行治理或改进。
8、对无施工方案、无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的,甲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时,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进行事故抢救和对外联系。
1、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设置安全施工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现场施工负责人、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有效证件,并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
3、乙方投入现场的全部机械及各类施工工具,必须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4、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查。
5、乙方必须对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之熟悉现场作业环境和安全规章制度,在施工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规定。
6、乙方进驻现场后必须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对不能确认等特殊情况,须及时与甲方联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解决,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危险源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或告知,并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8、乙方对所承包施工项目及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负全责,作业前必须制定明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办理审核备案等相关手续,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9、乙方临时使用水、电等动力能源,必须获得甲方的同意,并由甲方指定接点位置。
10、乙方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负责,按要求将垃圾分类清理,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11、因乙方自身管理原因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或甲方被处罚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12、施工期间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并防止在施工、运输作业环节对环境的污染。
13、乙方有权利就甲方的现场环境、作业条件、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要求;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乙方可拒绝进行。
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事故,并应按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发生后,乙方应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协助有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同时必须明确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乙方,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
1、甲方指定的业务联系责任人没有按照协议要求尽到职责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对其进行考核。
2、甲方对乙方违反安全协议,不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出现不安全行为,考核100元/人x次(项)。
3、甲方对乙方的违章指挥行为,考核1000元/人x次。
5、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卫生检查不合格,考核100元/项(处)。
6、乙方施工期间发生对现场环境污染的,由乙方负责消除污染,并考核1000元/次。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甲、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3、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
4、如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本协议为主体合同的附件,随主体合同生效而生效,主体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然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主体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为加强房屋拆除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治拆除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在规划区房屋拆迁范围内进行房屋拆除的拆迁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被征收房屋材料原则上归甲方所有(因已给予了评估补偿),如果乙方积极配合征收工作,主动拆除并清理建筑垃圾且保证安全承担安全责任的,房屋材料奖励给乙方。
二、拆除应当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或稳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三、因特殊情况须采用推倒法拆除的,应遵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在掏掘时,须采取有效措施支撑住墙体;
(三)推倒前,应发出信息,待附近人员避到安全区域后方可进行。
四、需拆除工程范围内的电线、电缆、煤气管道、上下水道、供热管线等设施,应当报有关单位,并按有关操作规程作业。
五、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栏,夜间应红灯示警;在高处进行拆除时应先设置溜放槽,较大或沉重的材料应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禁止向下抛掷。
六、要填埋自家水窖菜窖,确保人畜安全。
七、房屋拆除应当符合环保要求,拆除废料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按规定清运,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
八、承担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为其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施工规程进行施工,确保人员安全。
九、乙方决定自行拆除的,必须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因自行拆除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拆迁的地址以及具体拆迁范围,确保乙方在施工范围内安全拆除。
二、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城管、市容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切实搞好房屋拆迁安全防范工作。乙方在施工中须持有房屋拆迁许可证,方可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前须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和施工方案,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四周必须设置连续、整齐、牢固的安全围挡,悬挂安全警示牌,拆除的技术人员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严格按照安全、科学的.规范进行操作。施工中如发生不安全事故必须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看管、保养,如发生机械设备丢失、损坏,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确保周围的道路、水电(上空高压线)不断,排水不堵,做到安全施工。
六、甲方监管、检查拆除操作中的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纠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
八、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因乙方负责对甲方发现的镇域范围内所有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涉及违法建设单位或当事人的房屋设施等建筑物拆除、材料及室内物品搬运的`相关安全责任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应具备拆除许可证等相关资质,且各项手续齐全。
2、乙方应了解并自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乙方在拆除违法建设单位或当事人的房屋设施等建筑物、材料及室内物品搬运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限,按时完成违法建设单位或当事人的房屋设施等建筑物拆除、材料及室内物品搬运清除等工作,因乙方原因未按规定时限清除或因乙方拆除施工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等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在拆除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拆除施工操作规范,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好一切公共设施及线路(线路包括通信、自来水、电、有线电视等及绿化、树木)。乙方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破坏公共设施及线路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其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6、本拆除安全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招标,对位于建筑物拆除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 标的'
甲方将位于 路的 建筑物,发包给乙方实施建(构)筑物拆除、清运垃圾、平整场地等。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乙方采取全包干方式,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拆除及场地清理工作。 拆除砖混房屋单价 ;拆除砖木房屋单价 ;拆除围墙单价 。
。拆除单价含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等所有费用。
三、拆除工程量结算
1、拆除砖混房屋 平方米;
2、拆除砖木房屋 平方米;
3、拆除围墙 立方米;
四、拆除费用结算
1、砖混房屋拆除费: ;
2、砖木房屋拆除费: ;
3、拆除围墙费:
拆除费用共计: (大写)。
四、验收
拆除完毕,要求现场垃圾清运干净,场地整洁,无任何遗留物。
五:付款方式
乙方拆除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六:安全责任
乙方自行负责拆除安全工作,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照招标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拆除工作,每延长一日,扣除履约保证金 元,或直接从应支付价款总扣除;如乙方拆除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并扣除10%―30%的应支付价款。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新阳路292号面粉厂旧改项目立筒库爆破拆除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有关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新阳路292号面粉厂旧改项目立筒库爆破拆除工程。
二、工程地点:新阳路292号面粉厂。
三、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按甲方安排的爆破范围及拆除顺序。
2、爆破拆除内容包括:布孔装药、起爆网路敷设、警戒起爆、爆后检查、进行砼块大于50厘米以及钢筋砼未炸脱落部分的破碎。
3、办理全部爆破工程审批手续。
4、做好安全防护栏的搭设,并满足验收要求。
四、工程量:按实际方量。
五、结算方式:按实际方量,以单方人民币1120xx0元包干,结算时扣除税金后支付给乙方。
六、施工工期:30天。
七、施工要求:确保安全快速施工,爆破后钢筋与混凝土块基本分离,满足甲方、监理及业主的要求。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爆破报批手续和协调施工现场内的施工单位业主的关系;。
2、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房两间,作为乙方施工材料、施工人员休息和爆破时汇集点;。
3、负责提供施工有关的图纸;。
6、负责提供乙方施工用电。
(二)乙方责任。
3、在甲方气割钢筋时,乙方派安全员全程监护;。
7、满足业主、监理、甲方要求,因爆破、防护等原因,业主、监理及主管部门对甲方的处罚由乙方承担,并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
九、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由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为了加强房屋拆除管理工作、规范拆房施工队的行为,搞好安全防范和市容、环境、卫生,确保拆迁现场安全、规范、有序地运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房屋拆迁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拆迁的地址以及具体拆迁范围,确保乙方在施工范围内安全拆除。
二,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城管、市容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切实搞好房屋拆迁安全防范工作。乙方在施工中须持有房屋拆迁许可证,方可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前须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和施工方案,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四周必须设置连续、整齐、牢固的安全围挡,悬挂安全警示牌,拆除的技术人员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严格按照安全、科学的规范进行操作。施工中如发生不安全事故必须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看管、保养,如发生机械设备丢失、损坏,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确保周围的道路、水电(上空高压线)不断,排水不堵,做到安全施工。
六,甲方监管、检查拆除操作中的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纠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
八,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日期: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且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对乙方施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督促乙方对现场施工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检查。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并且严格服从甲方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特征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培训上岗。严禁无证及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
3、需使用业主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业主或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事故等(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5、乙方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6、乙方负责此项目生产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7、安全注意事项:
(1)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
(2)严禁高处作业时往下乱抛杂物、工具等物件。
(3)严禁打闹及酒后作业。
(4)严禁穿拖鞋、凉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5)严禁使用非熟练工人和童工。
(6)严禁在甲方非施工区域走动。
(7)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入工地。
(8)气候恶劣时(五级以上大风、高温天气)应停止拆除作业。
(9)拆除高压线防护时应以“后搭的先拆,先搭的后拆”为原则由上而下按层按部的拆除,平稳的落地,不准随意扔下。拆除时注意前后呼应,安全协调拆除,并且严禁杉木杆碰触高压线,注意安全。拆下的杉木杆码放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10)拆除时,应有专人看护,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危险区,并在危险区外搭设醒目防护,禁止人员入内。
三: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经甲方提出整改后,乙方不进行及时有效整改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现场施工;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未尽乙方自身义务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安全施工作业。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脚手架的安全责任,提高脚手架拆除时的安全责任感,保障架子工在a、b座27层以上脚手架拆除时的安全,结合本工程在马路边及四周都是居民区的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要求陈文烈脚手架班在a、b座27层以下脚手架拆除时,必须按脚手架拆除顺序及安全规程操作,先检查脚手架连墙件及扣件是否牢固后再上架拆除,严禁违章操作。严禁任何物料坠落。
二、架子工在拆除脚手架时,必须佩带好安全帽和安全带,并持证上岗。
三、架子工在拆除脚手架上的脚手板时,必须先清理脚手架板上的混凝土块、钢筋头、木方等杂物后再将脚手板平抬进去楼层内,以免杂物坠落地面造成安全隐患,严禁在脚手架上翻脚手板。
四、在拆除27层悬挑槽钢及槽钢上的脚手板时,拆除架子工必须挂好安全带并固定好后,有两人协助的情况下方能拆除。
五、拆除的钢管在吊运时,必须捆-绑牢固后再起吊,并且必须有专人指挥塔吊。以防钢管滑脱坠落至地面造成安全隐患。
六、所拆除的'钢管及扣件必须清理干净,并装车运走,做到工完场清。
经双方协商:陈文烈架子班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安全全的将脚手架拆除完毕,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项目部将给予壹万元的奖励。如在拆除脚手架过程中发生任何大小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辆、居民区房屋的损坏等,所产生的所有经济赔偿,均由陈文烈一人承担,并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项目部概不负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上海金山干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陆连章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揽诚昊工程脚手架、支模排架拆除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确保拆除项目安全,按期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地点:张泾工业区,诚昊工地。
二、拆除范围:南、西二幢支模排架约4500m2左右,南北二幢车间楼房外脚手架加二层支模排架约1400m2左右(上述均按实际结算)。
三、时间从2011年1月22日开工至2011年2月底完成。
四、价格:南西二幢支模排架按每平方8.50元计算(含管理费),车间外脚手架按每平方6.50元计算(含管理费)。
五、有关要求: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职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安全责任,必须戴好安全帽,杜绝盲目蛮干,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监管,在整个拆除过程中,确保安全,不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零。
2、拆下来的钢管等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责任,做到安全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处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包括医药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甲方有义务协助抢救工作。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11年1月22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_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监督施工现场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管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设备、以及甲方运行主设备严重损坏或因施工设备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3)因操作不当导致发生公司内火灾等安全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产规定。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具、施工设备、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见必须认真听取。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管网、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5.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尽量保证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设备的完整性,如有损坏,乙方应按市价进行赔偿。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立即予以响应。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未按安全工作规程操作,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____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____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经营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____元至____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怀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招标,对位于建筑物拆除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将位于xx路的xx建筑物,发包给乙方实施建(构)筑物拆除、清运垃圾、平整场地等。
乙方采取全包干方式,应在20xx年x月x日前完成拆除及场地清理工作。拆除砖混房屋单价xx;拆除砖木房屋单价xx;拆除围墙单价xx。拆除单价含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等所有费用。
1、拆除砖混房屋xx平方米。
2、拆除砖木房屋xx平方米。
3、拆除围墙xx立方米。
拆除费用共计:xxx元。
拆除完毕,要求现场垃圾清运干净,场地整洁,无任何遗留物。
乙方拆除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乙方自行负责拆除安全工作,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乙方未按照招标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拆除工作,每延长一日,扣除履约保证金xx元,或直接从应支付价款总扣除;如乙方拆除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并扣除10%—30%的应支付价款。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需关停火电厂共3座,分别为杨家湾火电厂、石坝火电厂和筒车坝火电厂关停机组合计_______台,共_______。
杨家湾火电厂位于建始县长梁乡黄土坎村一组,1#机组6mw于_______年建成投产,_______年对设备进行了改造;2#机12mw于_______年投产发电,均为燃煤火电机组。_______年_______月转为停机备用。
石坝火电厂位于利川市汪营镇石坝村,现装机一台6mw,_______年投产发电,为燃煤火电机组。20__年11月转为停机备用。
筒车坝火电厂位于咸丰县坪坝营镇筒车坝村,装机两台共15mw(2×7.5mw),两台机组分别于20__年和20__年投产发电,均为燃煤火电机组。20__年3月转为停机备用。
1.2主设备情况:
1.2.1锅炉共5台。其中杨家湾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jg-35/3.82-m和yg-75/3.82-m1型燃煤锅炉,生产厂家分别为江西锅炉厂和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筒车坝火电厂2台型号都为jg-38/3.82,生产厂家为江西锅炉厂;石坝火电厂1台型号为shf35-39/450,生产厂家为江西锅炉厂。
1.2.2汽轮机共5台。其中杨家湾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n6-35-1和n12-3.43,生产厂家为青岛汽轮机厂;筒车坝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cc6-3.43/1.27/0.39和n7.5-3.43,生产厂家都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石坝火电厂1台型号为n6-3.43-1,生产厂家为青岛捷能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1.2.3发电机5台,其中杨家湾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qf-6-2和qf-12-2;筒车坝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qf2-7.5-2f和qf-7.5-2,生产厂家分别为四川东风电机厂和山东济南电机厂;石坝火电厂1台型号为qf-6-2,生产厂家为济南发电设备厂。
1.3建(构)筑物情况。
杨家湾火电厂:厂房、干煤棚、输煤栈桥、脱硫塔、锅炉烟道、#1烟囱80米(砖粉结构)和#2烟囱120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建(构)筑物都不在此次处置范围内。
石坝火电厂:厂房、干煤棚、输煤栈桥、脱硫塔、冷却塔(下底直径20m,上口直径12m,高30m,混合结构)、锅炉烟道、烟囱(底部直径7m,高78米,砖粉结构)等建(构)筑物都不在此次处置范围内。
筒车坝火电厂:厂房、干煤棚、输煤栈桥、脱硫塔、锅炉烟道、烟囱(高60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建(构)筑物都不在此次处置范围内。
第二章对受让方总体要求。
2.1(1)电力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以营业执照为准,须提供公安机关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3)单一主体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意向受让方须组成联合体开展资产的拆除与回收,联合体中拆除单位必须具有近5年内完成过拆除50mw火电机组项目一项以上的业绩(附原合同备查,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给甲方)且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有五年内的违约记录。组成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协议,联合协议须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一并提交。(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商业合作黑名单中所列的组织或个人(包括组成联合体)不得提交受让申请(具体名单以国电集团提供的资料为准)。(5)受让方经转让方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因未能及时履行承诺造成的工期延误,参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赔偿。
2.2受让方必须具备三处同时施工的能力,在各拆除现场成立工程项目部,项目部组成人员包括经理、总工、安全主管、物资等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总工、安全主管必须由电力建设单位的人员担任,并且熟悉火力发电厂系统、曾经担任过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机组建设或拆除工程,并持有电力工程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建造师证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类证)”。
2.3确定的项目部组成人员(附人员名单和相关证件)不得随意变动,并用受让单位正式文件通知转让方。施工中如果人员变动同样用正式文件通知转让方。转让方有权利提出变更项目部的组成人员。
2.4管理人员必须提前3~5天办理相关机具、人员入场手续,待施工方案(包括专项方案)审批完毕、人员入场教育完成后,方可开始作业。作业的第一项工作是为拆除做准备,如现场办公条件、通电、通水、通路等,然后进行现场隔离。隔离完成后才能开始拆除作业。
2.5按照劳资关系给危险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6拆除工程安全及履约保证金根据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交付。
2.7拆除进度、物资转运除严格按照已制定进度网络图执行外,还应接受受让方的临时协调。
2.8按下表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表中所列的大型施工机械以及后续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大型施工机械,不得在实际施工时俭省,如果出现此种情况,作为违章情况处罚,处罚额度为使用俭省机械的台班费,在保证金中扣除。
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主要用途。
2.9大型施工机械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__年第549号),办理入场报验手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并在有效期内。
2.10金属切割使用量最大的耗材——氧气和乙炔,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__年第591号),从采购、运送到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11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报告。
第三章工程范围及特点、难点。
3.1.拆除范围。
3.1.1设备部分。
3.1.1.1杨家湾火电厂:2台锅炉、2台汽轮机、2台发电机、1台变压器、机力通风冷却塔、所有辅助设备、高低压盘柜、所有电缆及电缆支架。
3.1.1.2石坝火电厂:1台锅炉、1台汽轮机、1台发电机、1台变压器、所有辅助设备、高低压盘柜、所有电缆及电缆支架。
3.1.1.3筒车坝火电厂:2台锅炉、2台汽轮机、2台发电机、2台变压器、机力通风冷却塔、所有辅助设备、高低压盘柜、所有电缆及电缆支架。
3.1.2保留区域及设备。
3.1.2.1杨家湾火电厂保留生活水取水系统及管路。
3.1.2.2石坝火电厂保留生活水取水系统及管路。
3.1.2.3杨家湾、石坝、筒车坝三个火电厂未纳入本次拆除范围的建(构)筑物。
3.2系统隔离工作。
拆除前需完成的系统隔离工作,由转让方另行处理,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3.3工程特点及难点。
3.3.1施工场地有限,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高、难度大,拆除工程时需保证拆除工作自身安全,且对机械设备装备能力要求较高。
3.3.2施工中设备拆除、装卸及清运、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工程量大。因此本工程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控制的难点。施工过程中,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油、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3.3.3.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设备的拆除,特别是大件的拆除,难度很大,承包方要具备同等电力设备安装或相应的建、构筑物拆除能力,需有专业的劳动力组织能力。
3.3.4.因本工程拆除设备量大,设备等运输量也非常大,为保证工期,故要求施工单位应具备大型起吊能力及大型车辆运输能力。
第四章技术要求。
鉴于本工程为分区域分批拆除工程,且存在施工场地有限、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难度大、设备运输工程量大、工期要求严格等特点,为了保证拆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卫生及在规定工期内高质量完成拆除工作,拆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技术要求施工。
4.1施工工期。
根据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停火电厂设备实际情况,为保证工程进度如期实现,施工单位应从组织保障、资源配置、计划编制、计划过程检查与控制、协调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4.1.1拆除分为拆除杨家湾、石坝、筒车坝三个电厂的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10月31日前完成,达到地市州经信委验收标准)拆除标准达到转让方的要求。
4.1.2工期保证主要措施。
为保证工程进度如期实现,受让单位应从组织保障、资源配置、计划编制、计划过程检查与控制、协调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完成本拆除工程。保证措施主要包括:
4.1.2.1组织措施保证。
4.1.2.2前期准备工作保证。
4.1.2.3资源配置保证。
4.1.2.4施工进度计划保证。
4.1.2.5施工协调管理工作保证。
4.1.2.6施工方案、工艺保证。
4.2.拆除现场总平面布置。
4.2.1布置原则。
4.2.1.1尽可能使场地布置功能齐全、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
4.2.1.2符合规程对安全、防火、防爆、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4.2.1.3根据工程拆除的先后次序安排,尽量使得场地重复使用。
4.2.1.4力求节约用地,提高场地利用率。
4.2.1.5拆除的设备和建筑物应及时外运。
4.2.1.6符合总体施工进度要求。
4.2.1.7设备拆除与建筑物拆除、分散拆除与集中拆除、上部拆除与下部拆除、相邻之间拆除等,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乙方在施工中应按照批准的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合理谋划、精心组织。
4.2.1.8施工中禁止首先破坏承重、结构等关键稳定体系。如锅炉本体附属、受热面拆除完毕后,最后安排钢架拆除。
4.2.1.9工期较长的拆除分项,必须优先开工,做好高密度施工前的所有准备工作。
4.2.2生活、办公临建的布置。
4.2.2.1由于现场场地较为紧张,生活区与生活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4.2.2.2现场办公用房由发包方统筹安排场地。
4.2.3生产临建的布置。
4.2.3.1本工程为拆除工程,同时施工场地有限,原则上拆除范围内不安排生产临建设施。
4.2.3.2施工道路尽量利用现有厂区道路和拆除区域范围内的原有场地。
4.2.3.4现场不设堆放场地,拆除设备直接运出拆除区域。
4.2.3.5拆除区域内的临时工器具存放点采用集装箱,便于现场管理和移动。
4.2.3.6机具、材料(施工耗材)、报废物资分选和堆放,要由受让方统一管理。
4.2.3.7报废物资的分解作业场,要与拆除作业点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交叉作业。
4.2.3.8报废物资的堆放不能占用通道,同样也要与拆除作业点保持安全距离。
4.2.4拆除运输道路布置。
4.2.4.1.施工区与生产区的隔离、厂区内施工的运输路线和道路划分、构筑物使用等都应统一进行管理并服从转让方的安排。
4.2.4.2.施工区域及通道原则上采取封闭管理和使用,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逐段和分区域进行隔离。
4.2.4.3施工运输道路按转让方制定的运输线路进行布置和使用。
4.2.5现场排水、排涝布置。
4.2.5.1现场排水以明沟、盲沟、土沟、地下井点降水等相结合的方式在原有排水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排水设施的维护和疏通要做到日常化。
4.2.5.2承包方应配置必要的移动式潜水泵以备应急。
4.3主要施工措施。
4.3.1组织措施。
4.3.1.1在各电厂设置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管。
4.3.1.2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安全责任。
4.3.1.3建立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4.3.1.4指定与发包方的工程联系人员。
4.3.2技术措施。
4.3.2.1编制总体施工方案,总体施工方案作为投标文件,在招标过程中进行审查。
4.3.2.2总体施工方案必须包含总体规划、机构组织、机械和人力投入、总平面布置、进度网络图、施工难点、保证安全和进度的主要措施(包括费用安排)、需要编制的专项方案目录、安全文明生产措施、事故应急救援等内容。
4.3.2.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总体施工方案确定需要编制专项方案的作业,如爆破拆除、基坑支护、大件拆卸(包括汽包、汽机、加热器、发电机转子及定子、除氧器及水箱等)等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必须履行编、审、批手续后才能作业。
4.3.2.4开工前转让方应对拆除部分和生产系统涉及到水、电、气(汽)、油、煤等系统的作业,作业前由双方派人进行隔离措施确认,办理签证手续。
4.3.3安全、环境、职业健康。
4.3.3.1安全目标。
4.3.3.1.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4.3.3.1.2不发生火灾事故;。
4.3.3.1.3不发生交通事故;。
4.3.3.1.4不发生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4.3.3.1.5不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机械与设备损坏事故;。
4.3.3.1.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4.3.3.1.7不发生垮(坍)塌事故;。
4.3.3.1.8不发生影响在运机组的安全事件;。
4.3.3.1.9不发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事件。
4.3.3.2.机构、人员和设施。
4.3.3.2.1机构设置见2.2条要求。施工单位应对本拆除工程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拆除过程中项目经理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施工方安全第一责任人。
4.3.3.2.2拆除工程项目部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建立安全监督网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3.2.3受让单位必须配置满足本工程安全施工需要的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进入本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在有效期内。
4.3.3.2.4必须配置满足本工程安全施工需要的机、具,特别是大型起重设备。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测,并取得准用证。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汽机主厂房内的行车,可在设备拆除过程中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前必须经过政府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鉴定。
4.3.3.2.6对设备、构件拆除后形成的孔洞、临边等危险危害因素,及时采取安装栏杆、安全网、盖板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作好安全警示标志。
4.3.3.2.7对被拆除物可能坠落的范围,必须设置警戒围栏,指派专门的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4.3.3.2.8拆除作业现场根据消防要求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时刻保持各类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4.3.3.3管理措施。
4.3.3.3.2在受让方的主要管理人员入场后,由转让方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3.3.3.3受让方根据转让方的交底内容,对本工程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辩识,将辩识结果以安全交底的形式,传达到每一位施工人员。
4.3.3.3.4熟悉拆除设备、建(构)筑物的图纸,了解拆除设备及建(构)筑物内水、电、气、汽、油等设备管线的分布及所处状况,掌握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相邻建筑的情况,确认待拆除的设备、建(构)筑物内各类管线已经全部切断,设备内无易燃易爆物品,管线内无残存的气、汽、油和化学制剂,电缆验明无电后方可开始施工。电缆拆除从已断开的电缆的一头开始(或两端同时进行),严禁电缆从中间剪断方式施工。施工时发现不明障碍物或者不明管线等,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暂停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经项目主管部门处置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
4.3.3.3.5根据施工方案编制分项作业指导书或专项安全方案,并在施工前进行书面交底,参加交底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签字。
4.3.3.3.6每天工作前,班组应进行“三查(查衣着、查三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应对当日拆除的作业内容、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监护人等交代清楚。
4.3.3.3.7与运行设备有交叉、接口的施工项目,应采取相关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二票三制”。施工单位需提供具备“二票三制”相应资格人员的名单,工作票由业主签发。
4.3.3.3.8对下列危险作业项目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不限于):起重机械达到满负载的90%及以上或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械抬吊作业;爆破作业;油管道、氢气管道的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包括拆除的起重机械)安装、试吊与拆除作业。
4.3.3.3.9对拆除范围内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或留用的(包括地上、地下)设备、管线,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并作好醒目的标志。
4.3.3.3.10建筑物、金属构架的拆除,应由上而下进行。严禁采用先掏空基础而使建筑物坍塌的方法。在同一建构物内拆除时,所有拆除工作应在同一层面上进行,严禁立体交叉拆除作业和同时拆除数层。严禁同时进行人工拆除和机械拆除。
4.3.3.3.11施工中必须拆除原有孔洞盖板、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时,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4.3.3.3.12对拆除后的建、构筑物,要保持其稳定性,对不稳定物及时采取支撑、加固等措施。拆除过程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监督,监测被拆除设备、建(构)筑物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趋势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应撤出危险区域,并向上级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3.3.3.13对盛装过油或可燃气(液)体的容器或管道等设施应避免采用电焊、气割、砂轮切割机等产生火花的方法拆除。实在无法避免时,在动火前进行清洗、置换、吹扫,经测试确认容器、管道内无残留的可燃易爆物,方可施工。电、火焊作业时,应事先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作业过程设专人监护,做好防护措施并准备好消防器材。
4.3.3.3.14与当地气象台建立联系,密切关注天气情况。施工中遇到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拆除作业。雨季施工应及时疏通管沟保证现场排水系统畅通,保证厂区不形成内涝。
4.3.3.3.15对现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噪音和粉尘措施。拆除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得扰民,如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居民发生矛盾,施工单位负责自行解决,转让方协助。拆除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影响转让方正常安全生产秩序的情况,受让单位必须负责解决。
4.3.3.3.16严禁车辆超载运输,若造成厂区道路损坏,施工单位负责修复。
4.3.3.3.17拆除作业中形成的垃圾应从专设的垃圾通道内运下,严禁向下抛掷,垃圾通道下方应设置密闭的垃圾收集箱,并及时对其进行清理。
4.3.3.3.18受让单位进场前应与地方渣土、城管、交通等部门办理有关拆除废弃物、垃圾的装运、弃倒手续,并负责承担相应费用,甲方协助。准备足够的现场粉碎、装载及大型运输车辆。根据运输总量,排出每天应该完成的运输量,如出现完不成情况,应及时增加力能协调及投入。
4.3.3.3.19运输拆除物的车辆应按指定通道行驶,应避开上下班人流高峰时间,并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
4.3.3.3.20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残留有液体的管道、设备应在清除液体后运输或采取封堵措施,防止泄漏、污染地面。装载车辆装物时应保持一定余量空间,避免装载物抛、撒、滴、漏。受让单位对厂内运输道路应有专人定期清扫,确保环境整洁。
4.3.3.3.21原则上所有拆除设备、废弃物、垃圾等当天必须清运出现场,不得在拆除现场抽取钢筋。
4.3.3.3.22不得在现场梵烧废弃物。
4.3.3.3.23拆除施工区实行封闭作业,受让方应派专人巡视,严禁非拆除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受让方的工程管理人员由受让方发给通行证才能入内。
4.3.3.3.24物资回收人员不准进入施工围墙内装车,装车由拆除人员负责。受让方如果放行物资回收人员进场装车,转让方进行处罚甚至不办理物资出厂手续。拆除物资、设备等出门应接受转让方管理人员监督、核实,并办理出门证方可出门。拆除物资出门时严禁夹带其他非拆除物资,否则一经查实,按甲方治安保卫条例处置,情节严重者,报当地公安部门处置。
3.3.3.25施工人员进出厂门应佩带出入证,遵守电厂人员进出门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在厂内施工期间,除遵守施工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外,还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在厂外生活、活动期间,施工单位也应加强管理,不得发生火灾、火警、偷盗、打架、聚众斗殴等危害社会和谐、安定的现象。一旦发生,由地方公安部门解决,受让单位自己负全责。
4.3.3.4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4.3.3.4.1受让单位应按月(年)向业主报送《电力建设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3.3.4.2拆除工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漫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的报告与处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__年第493号)的规定处理。
4.3.3.4.3为了加强对施工过程中违章现象的有效监控,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要求,受让方应合同签定后、拆除施工前,向受让方交纳拆除工程安全及履约保证金并与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安全事件将按照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和安全协议中规定条款进行考核,考核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
4.4施工设施。
4.4.1生活、消防用水布置。
4.4.1.1生活用水从就近厂区生活用水的水源点装阀门控制,统一管理。
4.4.1.2消防水利用原厂区的消防系统,与非拆除区域的系统分离,拆除区域增加施工消防水控制阀进行隔离,原则上拆除区域不重新布置消防水系统。
4.4.2施工区用水布置。
施工区用水原则考虑利用拆除区域内原有供水系统,采取重新隔离的办法。根据拆除的具体进度逐一进行隔离、拆除,确保施工区的施工用水,原则不重新布置。
4.4.3施工用电布置。
本拆除工程的施工用电原则是从业主指定的电源接入点接入,施工单位提供电源所用材料。施工所有临时用电统一从临时配电柜接出,便于现场用电管理。
4.4.4施工用气布置。
施工用氧气、乙炔等现场用气采用市场上供应的合格瓶装气。氧气瓶、乙炔瓶在现场选择安全的存放地点,临时库房符合安全规定,安排专人保管,严格履行领用手续。
4.5力能管理。
4.5.1生活用水由承担拆除工作的施工单位负责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转让方提供水源,作为施工期间的工程用水。受让方在水源点加装计量表,施工用水价格参照当地水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受让方按水量向转让方支付费用。
4.5.2施工用水由承担拆除工作的施工单位负责上水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
4.5.3生活、施工用电,由受让单位电气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计量柜以后的低压线路及配电箱由具体使用单位自行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电能由转让方提供,受让方提出供量需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电源点。在每个供电点安装计量表,施工用电价格参照当地供电部门确定的标准,受让方按电量向转让方支付费用。
4.5.4上述管理要求,受让单位应另行编制管理细则。因施工用电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施工与组织、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必须加强用电管理,确保分管范围内的供电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本工程中至少采取如下保证措施:
4.5.4.1施工用电配电箱(盘)实现标准化(形式统一,颜色一致,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5.4.2拆除区域内临时照明统一布置,根据拆除工程的具体需要,设广式照明。
4.5.4.3施工电源设专人统一维护管理,坚持每天一次的现场用电安全巡视制度,及时消除用电隐患。
4.5.4.4不得随意私拉乱接电源,如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用电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用电负荷、使用时间、结算方式、安全措施等。
其它。
1、提供资料。
1、甲方无保留的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尽可能的提供本项转让资产的相关资料。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要求的与拆除施工相关资质、资料和报告等。
2、其他约定。
1、所有设备严格以现状交易为准,甲方不保证设备的质量、品质等,乙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清单进行拆除,遇无法确认的设备和材料,需甲方管理人员现场进行确定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3、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签署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方经纪会员执一份,重交所留存一份用于备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签章: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qitafanwen/33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