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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施方案范文(18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施方案范文(18篇)



计划生育是指通过科学的方法,控制人口数量和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计划生育是国家对人口发展进行管理的重要政策,通过计划生育,可以合理控制人口数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写计划生育总结时,要充分总结和概括一段时间内的相关数据和政策措施,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生育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思路。

人口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石市人口计生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民主评议活动,加强机关行政交通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计划生育系统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要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机和契机,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现象,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为构建“和谐辛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全乡计划生育民主评议活动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乡党委书记李玉振同志任组长,副乡长李兰刚任副组长,邓安进、吉从真、董会梅、高艳为成员,领导小组除负责抓好本机关的民主评议活动外,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负责抓好计生系统内分管工作的民主评议活动。领导小给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要落实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把民主评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

三、民主评议的重点内容。

1、转变职能方面。

认真落实“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的要求,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标准,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效率低下等问题;建立健全权力动作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制度,提高自身的社会公信力。要按照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和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减少办事环节,加快办事速度,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不出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

2、改进作风方面。

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认真查找本部门存在的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制定整改措施。要深入基层,到群众反映大、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要遵纪守法,坚持廉洁奉公,洁身自好;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杜绝弄虚作假、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要重视投诉举报,认真解决本部门影响和制约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尊重和维护举报人的权利;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3、依法行政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实施细则》,严格执法程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执法人员要经过培训上岗,无资质、无法律授权的人员和无法律授权范围的不得执法,严禁利用再生育审批和其他管理权限谋取私利;确保执法过程的严肃性、公正性,做到执法公开、文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优质服务方面。

兑现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提高群众满意率。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搭车收费。为群众免费项目全面得到落实,有偿服务项目实行自愿的原则。

计划生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乡计生协会的安排,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决定在本村开展以会员为主体、以“一帮一”的主要形式、以实现“双降”为目标的“会员帮带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在开展“会员帮带活动”中,紧紧围绕人口计生“双降”目标,发动村育龄组长认真履行“带动、宣传、服务、监督、交流”职能,充分发挥协会会员在村的重要作用,切实调动广大会员的主人翁精神,发动会员与育龄群众一对一结对帮带,确保实现人口计生“双降”目标。

1、摸清底数。对本村内人口总数、人口结构、育龄妇女、新婚家庭、已婚育龄妇女、是否符合政策生育、推迟生育、流动人口、手术对象等情况进行入户摸底,分别做好名册的登记。

2、结对子。签订《帮带协议书》。结帮带对子,在村会员中挑选思想素质好、文化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会员与育龄中重点对象一对一结对帮带对子,通过结对帮带工作,组织育龄群众签订《帮带协议书》。

3、搞服务。生产服务:要把“生育关怀行动“、”万千财富行动“、”幸福工程“等项目向帮带对象中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倾斜。生活服务:在各种困难慰问救助中,要让结对帮带对象在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享受,要关心生活困难的帮带对象,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生育服务:对符合政策生育的群众,计生协会要主动为她们办理相关的《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和《二孩生育证》。同时要做好妇检、落实相应避孕措施的宣传。生殖健康服务:做好帮带对象积极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辖区内人员开展好文明的婚育观念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

4、搞宣传。加大对群众人口计生“双降“宣传的工作力度,利用”会员之家“联系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充分发挥村宣传阵地。

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扎实抓好“两奖”工作和村民自治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各部门齐抓共管计生工作。加强对中央《决定》、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继续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格确认工作,及时核对并上报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资料。加强村计生专干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做到干计生的人懂计生政策,精计生业务。

20xx年,全镇出生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3%以上;计划生育“三查”率达到95%以上;各项优惠政策兑现率100%;完成计生“三结合”帮扶任务;依法征收社抚费;稳定人口计生队伍,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好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回头看及省级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考核机制

积极争取各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手抓、负总责”不动摇。严格实行对村、联系村干部和村计生专干的计生业务目标考核,实行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挂勾,除大目标外设立计生单项目标考核,奖惩并举。

2、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争取镇领导支持,加大对计生工作的经费投入,强化宣传教育和利益导向。继续深入宣传贯彻以中央《决定》、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优生优育、避孕节育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以宣传促群众对计生政策的深化认识,以利益导向促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

3、强化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一是坚持每月计生例会制,定期分析、总结和安排工作,确保人口计生信息统计及时、准确。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计生“三查”工作的奖惩力度。每季度对完成普查工作任务的村奖金不少于200元,充分调动村组干部对计生“三查”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加大“三查”工作在大目标考核中所占的分值。严格考核,严格打分,促使各村协助计生办切实抓好孕前管理。

三是切实抓好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避孕节绝育工作,减少非意愿妊娠,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问题。

四是加大对违法生育户的处理力度,惩治违法生育。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七是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认真探索并提高对流动人口的服务质量,使流动人口自觉接受计生服务,用好流动人口计生平台,强化对流入和流出人口的管理。

八是继续做好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相关工作,迎接国家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创优回头看的检查验收。

九完成并做好镇党委、政府和县计生局交办的其它业务工作。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和“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切实提高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为了切实加强对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领导,确保

阶段性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特成立领导小组、管理工作组、后勤服务组和技术服务组:

1、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计划生育办,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具体办公。

2、管理服务工作组

全镇共设三个服务工作组,由镇人口计生办牵头,派出所、工商所、安监站、综治办各抽1人,镇人口计生办人员组成两个工作组展开工作,根据需求可临时抽调镇直各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3、后勤服务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

4、技术服务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按照便民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共同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1、综治办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日常工作,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

2、人口计生部门要负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和查验证工作,为流动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免费提供生殖保健和技术服务,做到随到随服务。

3、派出所要将人口管理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办理证件中,要将其有关计划生育内容记载完整,并与计生部门配合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4、交通联组在路查路检中对流动人口进行查验证时,发现有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的,不予放行,待查明其婚育情况并办理相关证明后方可放行。

5、卫生部门要将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指导纳入本部门工作职责,利用卫生人力资源器械设备的优势,积极主动配合计生部门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在卫生部门生产的必须向计生部门通报。

6、文广站要在广播电视上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宣传,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职责,配合计生部门搞好计生政策的宣传。

7、各管理区、各村要在辖区范围内公路沿线和人口集中的地方书写、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流动人口办证通知,配合计生部门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办(验)证、路检路查等工作。

1、全面清理流动人口,准确掌握流动人口信息,流动人口信息准确率达100%。

3、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返乡人员妇检工作,重点妇检对象妇检率达100%,政策外怀孕补救率达100%。

4、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与外出计划生育对象签订“三代协管”合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办证率达90%以上。

从20xx年1月xx日—2月xx日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集中宣传时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1月xx日—2月xx日,主要加强对返乡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全面开展流动人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和服务。

2月xx日—2月xx日全面清理流动人口信息,摸准流动人口数量,对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重新造册登记,主要把握流动人口手术库存对象、妇检对象,落实跟踪服务责任制,各村将流动人口手术库存对象报镇人口和计生办,并明确具体的跟踪服务责任人。

利用宣传车(栏)广播电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印发流动人口外出须知,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会员的优势作用入户宣传。

在全镇设立两个服务点,动员返乡人员及时落实避孕措施和参加妇检;全面加强对返乡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督促其尽快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和参加妇检,对监控不到位、措施不力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在服务上主要是对流动人员办理相关证件,搞好技术服务和随访,同时在春节期间开展对结扎对象的慰问活动。

第二阶段:20xx年2月xx日—2月xx日,主要是加强对外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1、在全镇全面开展外出务工人员调查摸底、造册工作,对生育小孩未落实措施的,已上环和领取服务证、生育证的及时签订流动人口诚信合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

2、在十字路口和三岔口设立流动人口清理小组,主要清查《流动人口婚育证》、避孕节育情况和妇检情况,对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的必须补办,对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坚决落实,对未妇检的及时补检,对政策外怀孕的必须补救。

的完成。

2、管理区和镇直各部门要广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宣传,责任部门要履行职责,紧密配合确保这从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3、镇计生站要严格技术服务常规,确保受术者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卫生院要及时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4、镇人口和计生办要加强工作监督及时通报情况。

人口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我校现有教职工46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2人.为了切实加强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结合我校计生工作发展情况,以人为本、依托乡镇,真正体现教师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依法管理以“三为主”工作方针政策,全面推行以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和生殖健康为中心的优质服务,特制订我校20xx年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三中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密切地结合起来,在教职工队伍中,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对计生工作的思想认识,在本职工作中,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局、乡党委、政府、计生部门,做好计生工作,为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综合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生活服务。

二、组织机构。

组长(第一责任人):李胜武(校长)。

分管(第二责任人):张泽奎(支部书记)。

主席(第三责任人):郭有文(工会主席)。

成员(校委会成员):黄忠良王勇杨延超郭艳华方海军。

三、工作目标。

1、坚持以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意见》,完善和规范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水平,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2、坚持三为主的方针:宣传教育为主、避孕措施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普及常识,提高全体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育措施落实率、药具发送随访率达100%,药具使用有效率在100%以上,各项宣传活动覆盖面积达100%,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均达到100%。

四、主要工作。

1、强化“国策”观念,增强责任意识。

以学校党支部为核心,党、政、工、团组织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在教职工中,组织学习党的会议文献以及党和国家有关计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对计生工作的思想认识,从而自觉地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宣传好、落实好学校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学校的党支部、工会、共青团组织,要结合自身的特点,教育广大教职工,自学地遵守党和国家的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地执行国家的计生政策,自觉地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不但要教书育人,还要为人师表。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计生政策法规,营造计生文化氛围。抓好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教育活动。开展计划生育知识竞赛,寓教于乐。

3、注重常规管理,抓好平时的随访和督查,切实做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常规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坚决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发生。

4、建立健全教职工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建立和规范工作,做到计生工作档案齐全。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5、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奖励政策,对符合计生奖励政策和违反计生政策的教职工,认真落实计生奖励优惠和惩罚政策。

6、认真完成好教育局有关计生工作的任务,特别是有关计生工作的表格资料要按时、按质、按要求填报上交。

8、为教职工做好“一检三查”和药物发放。

9、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计划生育问责制”。

总之,我校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支持下,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自我加压,加大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创造一流成绩。

人口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各村(居)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站所:

为了进一步夯实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努力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建立“村(居)为主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力促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在村(居)得到全面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个提升、三个降低”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村(居)为主经常抓”工作机制的作用,切实加强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考核,对村(居)人口计生工作实行“月评分、月通报、月调度、季考核、季兑现、年总评、年表彰”的工作机制。通过对村(居)计生工作的考核及村(居)干部个案奖惩的工作措施,把村(居)干部推到计生工作第一线,使我镇人口计生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组织机构和考评方式。

1、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对村(居)考核考评工作。农村计生办和城区计生办具体负责真实、准确全面提供每月每季度任务完成情况,各村(居)新婚、出生等信息上报情况,驻村(居)干部负责指导村(居)的人口计生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核查村(居)上报的全员人口信息的准确性,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村(居)的考核考评工作提供依据以及了解村(居)基层基础建设开展等情况。

1

2、考核方式分两种:一是结合平时数据和年终考核评定数据对村(居)进行考核,设定先进单位三个村、一个居委会,设定重点管理村(居)各一个(一票否决村除外);二是每月对各村(居)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调度,发通报。每季度根据考核个案对村(居)干部进行排位并实行奖罚兑现。

三、工作职责。

1、村(居)两委干部工作职责。

(1)责任区环孕检对象督促落实工作;。

(2)责任区孕情跟踪工作;。

(3)责任区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工作;。

(4)责任区计生信息收集工作;。

(6)责任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责任区全员信息采集准确,无错报、漏报、瞒报;。

(8)带头并督促落实亲属实行计划生育;。

2、村(居)计生专干工作职责。

(4)对计划生育家庭符合优惠政策享受对象的调查摸底等工作;。

2

(5)负责本村(居)避孕药具发放及随访工作;。

(6)指导本村(居)计生协会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

(7)每月定期召开中心户长例会;。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业务工作。

四、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对村(居)工作考核千分制,设达标分700分,对村(居)干部个案考核百分制。

(一)对村(居)工作的考核。

1、基层基础工作50分。

2、信息准确率200分。

3、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环孕检和优质服务工作450分。

4、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150分。

6、计划生育协会及利益导向工作50分。

五、考核奖惩办法。

(一)对村(居)干部的考核100分。

1、节育措施的落实40分。

2、社会抚养费的征收30分。

3、信息上报20分。

4、环孕检工作10分。

区未达到“六无一全部”目标的,对责任人均按个案追究相应责任。以“人帮人”工作责任机制为平台,落实村(居)干部的责任,强化过程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的好坏,对责任区干部实行个案考核与经济奖惩相结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甚至予以免职处理的责任考核体系。

1、奖励。

(1)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终设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村3名,第一名奖励20xx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居委会第一名奖励1500元;年度考核评比中,总分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责任区干部和驻村干部分别给予奖励600元、300元、200元。

(2)对年度内完成1例二女户结扎手术的,由镇财政奖励落实人1000元,奖励村(居)1000元;同时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

(3)在季度考核兑现时对排位前三名的村(居)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对排位前三名的村(居)干部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在季度考核中平均得分85分以上且排位全镇前三名的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对达到70分以上的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奖励100元。

(4)凡落实1例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的奖励责任人30元;。

(8)对流入人口做到查验婚育证达100%的,奖励责任区干部200元;。

(11)所包责任区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准确的,奖励责任区干部300元;。

(13)对完成1例“名人富人”计划外生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10万元以上个案的村(居)奖励5000元,年终目标考核加30分。

2、处罚。

(2)对年度内未落实二女户结扎的村(居)取消年终综合考评评先评优的资格。

党委、政府还将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三次排位后五名的村(居)干部一律免职,村(居)委会干部按法定程序罢免。在季度考核中,对未达60分且排位居全镇后三名的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分别罚款300元、200元、100元。

(4)对季度考核中连续二次排位后三名的村(居)书记主任隆职,连续三次排位后三名的村(居)书记免职,主任依法罢免。驻村(居)干部待岗三个月,发基本生活费,片长在党政会议上做检讨。

(7)结扎对象未按时采取措施逾期的对村(居)责任区干部按每人次每月20元标准处罚。

育证和下达告知书的,经查实按每例处罚责任区干部30元;。

(13)责任区内全员人口信息准确,每错报、漏报、瞒报一个已婚育龄妇女或新婚、出生,对责任区村(居)干部罚款100元。

六、本考核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奖惩按季度兑现,本考核方案与原发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考核方案为准。

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强基提质”和实现流动人口全国“一盘棋”的要求,坚持立足岗位,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业务工作,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树立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的服务理念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营造学理论、学业务、比知识、比技能、比敬业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在岗学习、培训提高的长效工作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全面提高我镇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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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社区所有小区管理员。

镇计生领导组组织对所有参加此次活动人员进行一次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业务工作的系统培训,掌握人口形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熟悉业务程序和基本操作技能。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应积极开展自学活动,认真学习《安徽省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工作手册》、。

《六安市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范》和相关业务知识,同时立足本职工作岗位,熟练掌握工作技能。

对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和有关业务问题,镇计生办将组织全镇村、社区从事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和讨论,探讨工作新路子,寻求工作新突破,对一些成功经验和好做法,予以总结推广在自学和培训的基础上,各村、社区要通过举办业务讲座的形式,扩大基层干部的知识面、拓宽工作视野,加深对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各项方针政策的理解同时,深入基层工作现场,具体指导基层开展业务工作。为了检验活动的成效,提高村、。

社区干部参与活动自觉性和积极性,计生办对所有参与活动的人员开展业务测试,并组织开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

各村、社区应认真学习本活动方案,同时开展层层宣传动员,保证村、社区参与此次活动的人员深刻领会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1

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计生办将统一安排举办培训班开展培训注重培训与自学相结合,每个村、社区工作人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内容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开展自学。

2

组织测试和岗位竞赛。

在培训和自学的基础上,计生办要对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开展学习成果测试。。

镇计生办在。

7

31。

日前组织对所有村、社区开展网络化测试,检验各村、社区学习成果。

各村、

社区要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对活动开展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计生办将依据村、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网络化测试结果和岗位竞赛成果对村、社区开展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我镇计划生育综合考评。

随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实施,全国“一盘棋”部署的推进,特别是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新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尽快掌握政策、更新知识、提高工作水平。因此,各村、社区对此次活动更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科学安排,合理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村、社区要按照镇统一安排部署,注重每一个阶段,抓好每个环节,保证活动有序开展。各村、社区应将此次活动的开展作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岗位培训的起点,建立岗位学习制度,创建学习型机关,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镇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

20xx。

4

26。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

20xx年以来,我村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把其做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村”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将流动人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统一领导,协调配合,落实管理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措施,强化管理工作,保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充分调动起流动人口在我村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维护了我村的社会稳定,促进了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了我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主要特点。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不断强化组织领导。

我村能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推进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着眼于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服务为基础,以引导合理有序流动、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不断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结合我村实际,制定了工作方针,坚持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善待弱势群体与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使我村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

(二)以抓“服务”为宗旨,加强基层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头绪多、任务重的工作,为抓好服务管理工作,我村坚持按照“共聚一地、共建家园、共保平安、共创繁荣”的指导思想,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外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与本村村民实行同等待遇。公安机关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的管理手续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对外来人员坚持平等化、亲情化和人性化管理。民警以入户调查、安全检查、发放宣传手册等为手段,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不法侵害;在我村坚持以党支部为核心,充分发挥治保、调解、治安联防等基层组织的作用,以“十户联防”活动加强各队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预到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来。

(三)以增强归属感为主旨,营造和谐氛围。

为改善流动人口就业环境,大力推行亲情化管理与服务,增强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归属感,营造共居一地、共保安宁、共创繁荣的和谐氛围。我村本着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质量。认真落实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在入学条件等各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切实强化计划生育服务,对外来妇女实行了与本村妇女“同管理、同服务、同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措施,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生服务。开展了流动人口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检查活动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执法检查。使我村流动人口的归属感进一步增强。

(四)完善管理措施,严格依法管理。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我村发挥职能作用,建章立制,协调配合,使我村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制度。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分类管理、建档,确保做到“四知”,在各村民组,均建立了流动人口登记册,实行一人一卡,真正做到了“人来有登记,人走有注销”全年共登记流动人员上千人。

二是强化出租房管理。流动人口落脚点管控,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从暂住人口选择的暂住处所看,租赁房屋居住是主要形式,因此,我村以此为切入口,狠抓了对出租房屋的管理,派出所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建立了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措施,做到对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完善和规范了出租房屋的档案,并与房主签订了治安责任书和保证书。配合公安部门监督各地房屋租赁情况,杜绝了房屋无证非法出租的现象。

(五)提高服务和宣传工作水平。

我村十分重视对流动人口的宣传,不断提高对他们的服务和保障力度。切实做到保障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的平等,严厉查处侵害他们利益的行为,特别是拖欠外来人员工资的行为,大力开展排查调处流动人口群体中的矛盾纠纷。公安部门和综治基层组织在向他们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的同时还根据其从事的工作性质及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技能、业务知识等培训,使他们既掌握一定技能又知法、守法和用法维护自身利益。全年全村共举行各类培训班4次,参加培训人员50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繁重而巨大的工程量,是需要很大的物力和人力来保障的,因受我村经济条件的制约,一些基本措施及制度的落实仍还不够,公安警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对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工作也还有落实不扎实的地方,其次,对外来人口租赁的'房屋,对其安全设施管理力度仍有不完善的地方,如:居住的外来人员大都是吃、住在一起,屋内煤炉、液化气随处乱放,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普遍,安全事故隐患较多,因此,对我村的平安创建工作构成了严重威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过去,我们总把外来人口当成影响社会治安的消极因素,把他们作为防范管理的重点,实际上,外来人员中违法犯罪的多是些居无定所、没有固定职业的人员。因此,我村将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内涵,严格履行政府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通过实施有效服务,管理与热情服务相统一;正确处理查处违法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实现打击与保护相统一。坚持不等不靠不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严肃管理秩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扎实抓好几项工作: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混迹于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加强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的研判,以情报信息为主导,始终保持对流动人口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深化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保证治安大局稳定。二是推进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发证、治安信息员建设等各项基础工作,严密重点场所、部位的治安检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我村对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方针,推行村民自治、合同管理,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管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本村(或居委会)依法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用工单位、出租屋业主以及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四)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生育、节育、避孕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免费为乙方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查环查孕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六)乙方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有怀孕或当年出生情况(包括在异地出生后在乙方单位居住)的要及时登记报告甲方,并向甲方提供该育龄妇女的有关资料以便甲方管理及提供服务。

第三条:甲方违约责任

(二)违反第一条第(四)、(五)项的,可向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投诉。

第四条:乙方违约责任

2.违反第二条第(四)项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镇计划生育部门存档一份。

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赣人口办字[20xx]37号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指导,紧紧围绕省提出的“政策环境好、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质量优秀、基层网络健全、创新工作领先”的目标,大力夯实基层网络基础,强化措施保障,规范服务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新格局,全面提升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1、总体目标。到20xx年,基本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得到加强,基层服务管理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全覆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基本实现异地查询、跟踪监测、动态管理,相关部门之间形成信息共享机制;省内、省外区域协作在方法、内容和形式上更趋制度化、多元化;目标责任考核制定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制度普遍建立。

2、分步实施目标。20xx年,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措施。重点加强省内及周边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作交流人口机制,进一步明确流出地与流入地的职责,强化省内流出地与流入地的配合,补充完善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流动信息,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5%以上,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0%以上,启动与我市流出人口集中的外省(县、市、区)地区的协作工作。

20xx年,巩固与我市流出人口集中地区的协作关系,建立层级区域联席会议等机制,充分利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平台和省级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双边或多边协作,落实“两地”责任,基本形成与流出人口集中地区的“一盘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5%以上。

20xx年,按照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的要求,加强双边或多边协作,切实履行“一盘棋”工作职责,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适时查询,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全面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体水平,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为规划的实施打好基础。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统筹管理,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加强政策协调、部门协调和区域协调;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加强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建设,保证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要求;三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明确户籍地、居住地、从业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职责,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整合基层党建、公安、综治、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力量,落实信息联系、配合协作、核查通报等制度,探索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办法;五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实现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推进服务均等,实现免费服务全覆盖。一是充分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药具发放网络,落实流入人员“市民待遇”,将流入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流动人口能够在现居住地及时便捷地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二是不断丰富“属地管理、市民服务”的内涵,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实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三是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严禁对流动人口乱收费、乱罚款,禁止强迫流动人口返乡参加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等行为。

(三)发挥信息平台功能,助推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一盘棋”。一是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全面启用padis流动人口工作平台,加强流动人口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建设,统一流动人口统计口径、业务流程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和规范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和管理;二是依托padis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和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信息交流,实现动态管理;三是依托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从业地互动式管理和服务,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其育龄人口管理、生殖健康服务等子系统,实现流动人口登记、办证、验证、服务、统计监测微机化;四是探索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重点地区监测制定,为宏观决策和服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五是推动实现与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等环节互联互通,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四)搞好区域协作,强化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一是建立完善省内、周边地区及省外流入流出人口较集中地区的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两地共管,落实流出人口跟踪服务。二是突出重点,深化协作。在个案信息的通报、生育证办理、政策外怀孕、出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打击“两非”等方面,创新协作手段、方式。

(五)实行双向考核,完善流动人口责任目标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三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科学调整目标责任指标,完善考评办法,科学评价,加强督导检查;二是探索异地双向考核办法,充分利用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和padis全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和流动人口数据,分别核查流入、流出人口服务管理落实情况,及时掌握督查各地流动人口工作情况,并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三是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突出领导保障、免费技术服务率及符合政策生育率等指标,强化流入地、流出地双方责任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余文广同志为组长,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杨剑章同志为副组长,市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招商、计生、民政、财政、卫生、广电、政法、人事和劳动保障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办,由袁跃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本实施方案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流动人口办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要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组织领导本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实施,并按照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稳步推进实施。各地按照“三年三步走”部署安排,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流程,强化基层基础,落实服务管理责任,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各地对流出人口跟踪管理和城郊结合部、封闭物业小区、市场、企业、出租屋等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可先行试点探索,力争找出解决这些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口,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奠定基础。

(三)检查评估验收。为了确保“三年三步走”目标的实现,根据三年工作整体规划,市将每年组织对“一盘棋”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纳入对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考核评估。

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余文广同志为组长,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杨剑章同志为副组长,市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招商、计生、民政、财政、卫生、广电、政法、人事和劳动保障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办,由袁跃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本实施方案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流动人口办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要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组织领导本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实施,并按照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稳步推进实施。各地按照“三年三步走”部署安排,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流程,强化基层基础,落实服务管理责任,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各地对流出人口跟踪管理和城郊结合部、封闭物业小区、市场、企业、出租屋等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可先行试点探索,力争找出解决这些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口,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奠定基础。

(三)检查评估验收。为了确保“三年三步走”目标的实现,根据三年工作整体规划,市将每年组织对“一盘棋”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纳入对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考核评估。

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1、总体目标。到20**年,基本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得到加强,基层服务管理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全覆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基本实现异地查询、跟踪监测、动态管理,相关部门之间形成信息共享机制;省内、省外区域协作在方法、内容和形式上更趋制度化、多元化;目标责任考核制定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制度普遍建立。

2、分步实施目标。20**年,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措施。重点加强省内及周边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作交流人口机制,进一步明确流出地与流入地的职责,强化省内流出地与流入地的配合,补充完善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流动信息,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5%以上,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0%以上,启动与我市流出人口集中的外省(县、市、区)地区的协作工作。

20**年,巩固与我市流出人口集中地区的协作关系,建立层级区域联席会议等机制,充分利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平台和省级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双边或多边协作,落实“两地”责任,基本形成与流出人口集中地区的“一盘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5%以上。

20**年,按照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的要求,加强双边或多边协作,切实履行“一盘棋”工作职责,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适时查询,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全面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体水平,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为“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打好基础。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统筹管理,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加强政策协调、部门协调和区域协调;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加强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建设,保证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要求;三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明确户籍地、居住地、从业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职责,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整合基层党建、公安、综治、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力量,落实信息联系、配合协作、核查通报等制度,探索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办法;五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实现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推进服务均等,实现免费服务全覆盖。一是充分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药具发放网络,落实流入人员“市民待遇”,将流入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流动人口能够在现居住地及时便捷地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二是不断丰富“属地管理、市民服务”的内涵,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实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三是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严禁对流动人口乱收费、乱罚款,禁止强迫流动人口返乡参加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等行为。

(三)发挥信息平台功能,助推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一盘棋”。一是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全面启用padis流动人口工作平台,加强流动人口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建设,统一流动人口统计口径、业务流程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和规范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和管理;二是依托padis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和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信息交流,实现动态管理;三是依托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从业地互动式管理和服务,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其育龄人口管理、生殖健康服务等子系统,实现流动人口登记、办证、验证、服务、统计监测微机化;四是探索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重点地区监测制定,为宏观决策和服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五是推动实现与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等环节互联互通,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四)搞好区域协作,强化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一是建立完善省内、周边地区及省外流入流出人口较集中地区的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两地共管,落实流出人口跟踪服务。二是突出重点,深化协作。在个案信息的通报、生育证办理、政策外怀孕、出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打击“两非”等方面,创新协作手段、方式。

(五)实行双向考核,完善流动人口责任目标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三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科学调整目标责任指标,完善考评办法,科学评价,加强督导检查;二是探索异地双向考核办法,充分利用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和padis全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和流动人口数据,分别核查流入、流出人口服务管理落实情况,及时掌握督查各地流动人口工作情况,并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三是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突出领导保障、免费技术服务率及符合政策生育率等指标,强化流入地、流出地双方责任的落实。

人口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确保20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实现,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进一步促进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和目标,认真落实“严内部、抓外部”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使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实现计划生育率达100%,各项职能目标完成率达100%,节育率达100%,争取年终达到先进目标。

三、工作任务。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分解责任,明确任务,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工作各项任务和工作指标的落实。

1、明确教职工的计划生育目标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量化各项指标,与每位教职工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到个人。

2、继续加大人口理论,基本国策、生殖健康、公共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并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3、切实加强学校育龄教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特别是出门探亲、停薪留职、请长假、长期借用、离岗长期学习的流动教职工或家属)。落实独生子女领证户、结扎困难家庭子女上学在助学金评定上给予倾斜或救助;落实流动育龄人口子女上学入托政策;配合属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做好对孕妇提供服务,和对教职工的婚育证查证验证工作。

完善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有专用记录本记录,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按照统一标准完成《常住人口登记卡》、《育龄妇女登记卡》、《已婚育龄夫妇落实节育手术登记表》、《女性初婚登记册》、《计划生育情况验证表》的填报(各一式三份,一份由学校归档,一份由中心学校归档,一份由教育局计生办归档),统一归档封面为《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文件资料》。

四、领导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刀告中心小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小组:

组长:贡布肖。

成员:贡布东主先巴扎西志道草吴玛才加。

(二)职责与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全面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具体计划生育工作,各成员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计划生育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2、制订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制度,负责相关材料的起草、修改和完善工作。

4、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学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动态,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和资料归档工作。

5、按时收集和上报人口与计划生育各种报表及有关情况。

五、责任追究。

处分。

2、学校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他人相互勾结,违法出具生育证明的;。

3、瞒报、谎报或是缓报违反超生、偷生情况的;。

4、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

5、藏匿、包庇、转移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人员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6、拒不落实避孕措施或者接受孕情检查的;。

刀告中心小学。

20xx月20日。

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石市人口计生委和市委、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民主评议活动,加强机关行政交通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计划生育系统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民主评议要坚持以“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机和契机,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现象,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为构建“和谐辛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全乡计划生育民主评议活动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乡党委书记李玉振同志任组长,副乡长李兰刚任副组长,邓安进、吉从真、董会梅、高艳为成员,领导小组除负责抓好本机关的民主评议活动外,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负责抓好计生系统内分管工作的民主评议活动。领导小给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要落实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把民主评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

认真落实“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的要求,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标准,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效率低下等问题;建立健全权力动作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制度,提高自身的社会公信力。要按照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和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减少办事环节,加快办事速度,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不出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

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认真查找本部门存在的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制定整改措施。要深入基层,到群众反映大、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要遵纪守法,坚持廉洁奉公,洁身自好;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杜绝弄虚作假、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要重视投诉举报,认真解决本部门影响和制约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尊重和维护举报人的权利;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实施细则》,严格执法程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执法人员要经过培训上岗,无资质、无法律授权的人员和无法律授权范围的不得执法,严禁利用再生育审批和其他管理权限谋取私利;确保执法过程的严肃性、公正性,做到执法公开、文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兑现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提高群众满意率。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搭车收费。为群众免费项目全面得到落实,有偿服务项目实行自愿的原则。

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个别计生人员中存在的权为私用问题。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有关单位、个人赠送的贵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下属单位、基层部门和工作人员也不得以各种名义向领导和上级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以开会、考察、培训为名,利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在辖区内执行公务活动,一律吃工作餐。努力创造整洁卫生、秩序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工作环境。

民主评议时间自xx年3月到20xx年3月。具体分析以下几个步骤:

1、制定方案进行部署。7月份,制定计划生育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部署xx年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各村根据各自工作情况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2、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按照市民主评议办公室的时间安排,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公布计生局行风热线电话。

3、践诺公示。10月份对照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总结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步打算,并向社会进行践诺公示。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党组要把民主评议工作切实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首要任务,常抓不懈,坚持定期听取汇报,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以不断改进工作,把民主评议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2、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民主评议和行风建设的重点,把“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作为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把民主评议活动和行风政风建设列入全乡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3、要规范评议工作,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可信。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规范操作,确定评议范围和分类;切实排除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组织好问卷测评;严密组织,确保多方面、多环节的公平公正。同时,要紧紧围绕市委的总体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不断探索民主评议工作规律,创新体制、机制制度,使民主评议工作始终保持时代特色,贴近工作实际,符合人民群众愿望。要注意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及时把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形成制定,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建立起民主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

4、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民主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原则,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一条主线,贯彻于民主评议的全过程。要注重深入基层听民声、访民意,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意愿,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要强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公开、公示和举报查实工作。

5、要认真抓好民主评议经常性工作的落实。突出要抓好以下几项经常性工作;公开承诺事项的检查与落实,组织“阳光投诉”、“听证质询”与“行风热线”活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评议与自查自纠活动,对践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成果进行公示等。

6、要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完善行风建设的自我运行机制。以民主评议活动为载体,把行风政风建设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建立起符合计生系统特点,具有鲜明特色,促进机关自身建设,能够自我运行的行风政风建设长效机制,使行风政风建设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的政府《关于贯彻中发〔xx〕22号文件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鲁发〔xx年〕9号),更好地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的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山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xx年〕83号)精神,确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建立和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有利于缓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实际困难;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转变,更好地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率先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件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大事落实到实处。

(一)统一政策,严格控制。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按省人口计生部门规定执行。根据省制定的统一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落实,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三)直接扶助,到户到人。通过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发放扶助金,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扶助金。

(四)健全机制,逐步完善。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

(五)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与开展“幸福工程”、“生育关怀”等活动结合起来,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扶助对象。我市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济南市境内;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政府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扶助对象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后,中止领取扶助金。

对于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而女方尚未达到49周岁的家庭,由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为其提供精神抚慰、经济救助和医学咨询指导等服务,帮助有再生育意愿的家庭实现再生育。

对于目前已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扶助对象,按照本方案规定相应调整扶助标准;对于符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基本条件的农村对象,年龄达到60周岁以后,仍继续执行本方案规定,不再重复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二)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三)扶助对象的确认。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扶助对象的确认工作。具体程序是: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3.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公示;4.省、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原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三级以上。

(四)资金来源。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按照省方案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我市补助方案:商河县,省级补助50%、市级补助40%;章丘市、历城区、高新区,省级补助30%、市级补助40%;其他县区省级补助50%、市级补助30%。省、市级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各县(市)区补齐。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对全部资金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五)资金发放和管理。

1.资金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由县(市)区财政、人口计生部门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到人。农村可将此项扶助金并入“齐鲁惠农一本通”发放。

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份发放上半年的扶助金,次年1月份发放下半年的扶助金。扶助对象凭有效证件到代理发放机构领取。在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四、组织管理、检查监督和工作考核

(一)组织管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经常性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与检查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要把实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生育“生育关怀”、“幸福工程”等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各项政策的综合效应。

(二)检查督导。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局每年对扶助对象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制度运行等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三)工作考核。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工作纳入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各级严禁用扶助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资、融资活动,不得将扶助资金抵扣其他个人款项。

对虚报、冒领、克扣、贪腐、挪用、挤占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资金代理发放机构不按代理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扶助资金的,取消其代理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为认真抓好我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市委、市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区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确任务和职责,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1、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区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

2、全面加强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并建好有关帐卡。

3、抓好春、秋两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局系统(包括属地管理的挂编户、租房户、集资建房户、寄居户等)职工春、秋两季环孕检,确保参检人数达100%。坚决做到所有重点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地参检;所有计划外怀孕一个不落地落实措施;所有一孩妇女一个不漏地落实上环措施,确保无一例计划外怀孕、生育。

4、督促育龄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减少计划外怀孕,杜绝大月份5}产和多胎生育,节育率达100%。

5、严格执行生育申报准生证制度,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在申请领取了准生证后,方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持证生育订达100%。

1、重点管理对象拒绝参加环孕检,视情节予行政处理直至除名。连续两次未参检者,视为计划外生育,予以开除。

2、春、秋两季环孕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每缺检1人,给予单位罚款300元。罚款后,单位还要继续缺检对象环孕检,直至完成任务。

3、单位干部职工超生一胎,按规定征收计划生育费,并开除,是党员的同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系统内干部职工为计划外环孕生育对象提供住宿等条件的,一经检实,每例处以300元罚款,并予以党政纪处分。

5、系统内男职工配偶应积极督促在所属地管理,年内验证两次(春秋两季),每缺少一次罚款300元。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公开信

尊敬的计生家庭:

您们好!忠心感谢您的家庭对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支持和理解。计划生育利国利民,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一、三查工作是计划生育部门的基础工作,作为计生家庭的育龄妇女按时参加计划生育三查是育龄妇女的权利和义务。我镇决定于8月8日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查服务,三查对象是已婚未落实结扎手术未满49周岁的育龄妇女。请您家庭中三查对象携带三查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三查或镇计生办参加三查,外出务工的育龄妇女请家人通知本人到当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参加检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寄回有效三查证明。

二、为了避免给您的家庭成员身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请您的家庭成员中生育后未落实上环措施的人员到镇卫生院或大冶的各大医院落实上环措施,并将上环手术证明交村计生委员或镇计生办,特殊情况不能落实上环手术的请将医院的检查证明交村计生委员或镇计生办。

起到指定地点参加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共14项,其中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b超检查1项,孕前健康检查的对象为:新婚未孕夫妇和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未孕夫妇。

四、育龄妇女每年参加一次例行妇科病检查是对自已负责,是对家庭负责,希望全镇20至60岁的育龄妇女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您自已的健康,从8月8日开始到规定的检查点免费参加妇科病普查普治,免费检查项目共4项。

五、我镇将加大对违法生育人员的查处力度,决定从即日起对20xx年3月1日以来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如果您的家庭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请您自觉到镇计生办按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对不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将依法送交法院强制执行。

“计划生育,人人有责”。真诚希望您的家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一如既往地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最后,恭祝全镇的广大计生家庭成员身体健康,阖家幸福,百事顺心,万事胜意!

xx年x月x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开信

广大流入渭城辖区的流动人口同志们:

您们好!欢迎您来渭城经商、务工。

您的到来,将为我区的经济生活添砖加瓦,并且正在日益成为新的经济增长亮点,为了繁荣市场发展经济,在您的经商、经营及务工活动中,我们会切实保障您享有以下的合法权利:

4、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现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后,不得再要求其回户籍所在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以上就是您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当然权利和义务总是相对等的,当您在享有我们为您提供保障的合法权利同时,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您还应当履行以下法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育龄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三十日的,自期满之日起七日内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十五日内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告知现居住地地址和计划生育情况。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由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交验或者补办婚育证明,逾期拒不交验或者不补办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异地开展工商业务活动的单位,应当与单位常驻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并自到达现驻在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现驻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副本。

未与单位常驻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的,应当自到达现驻地之日起十五日内与现驻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并将副本寄回单位常驻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现居住地的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交验或者补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与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或者拒不落实奖励措施的由育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持有婚育证明的育龄流动人口出租(借)房屋,发现租(借)房屋的流动人口有怀孕或者生育的,应当及时向当地村民委员会、居委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向未持有婚育证明的育龄流动人口出借(租)房屋的,由现居住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流动人口违反户籍所在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生育调节规定生育的,由现居住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现居住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流动人口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在一地受到受到处理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受处理。

第二十七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未依照本办法规定为育龄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生育证明或者为其出具假证明的,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建设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为育龄流动人口办理有关证件的,不查验婚育证明或者明知无婚育证明而予以办理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下列规定,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超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二)重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当事人按照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照第(一)项规定的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社会抚养费计征办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五条: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收养子女的,按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最后,为了我区经济能健康快速的发展,为了您的经商与务工活动能更加顺利平稳。

在您享受应有权利的同时,您更应该履行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

我们渭城区计生局流动办是竭诚为广大流动人口服务的,欢迎大家随时到金旭路中段计生局大楼四层办理相关手续以履行您的义务,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为您服务,截止最后期限月日,否则,您要担负应负的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3723732。

xxx。

xxxx年xx月xx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开信

人口流动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由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那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开信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开信,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顺义区人口计生委向您和您的家人拜年了!真诚祝愿你们新陈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感谢你们为我们去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注入了活力,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可是在您来我嫩顺义务工、经商的同时,请不要忘记我们的国策—计划生育。顺义区人口计生委温馨提示您,请您在春节回家探亲之际办理如下手续:

1、成年育龄妇女(18周岁-49周岁)应当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果您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请您在钱到户籍所在地镇、街、乡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您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经到期,请您及时到户籍所在地镇、街、乡计生部门进行更换。再来我区30日内,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进行查验。

2、凡需在我区生育子女的,请您务必携带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和发的《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在来我区后主动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登记备案。

3、如果您有违法生育行为,请您来我去之前带好户籍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票据或区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已征收社会抚养费证明。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努力为你们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衷心期望广大流动人口朋友们能够一如既往理解和支持崎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xx年x月x日。

您好!真诚欢迎您来我社区居住、生活、工作和创业。感谢您为黄花镇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所作出的贡献。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的“流动人口实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请您自觉配合黄花路社区居委会的管理。

我社区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增强大家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营造流动人口与社区常住居民和谐共处的氛围,成立了流动人口之家。社区流动人口之家按照“家庭式管理、亲情化服务”的主题模式,着力打造“家”的核心理念,通过对流入人口提供真诚亲切、细致周到的服务,使流入人口感受到黄花镇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享有家人般的亲情服务,实现流入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帮助流出人口解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照管困难问题,使流出人口在外地也能安心工作,让每位流入或流出人员都能感受到家的温暖、家人的温情。为方便我们服务与管理,请您遵守好以下规定:

1、您来我社区居住15天内,请主动到黄花路社区居委会联系,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接受本居委会、用工单位和房东的管理和服务。

2、如果您离开家乡之前,没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请您或委托您的亲人尽快向户籍地所在镇(乡)、街道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交现本居委会验证。

3、您来我社区居住30天内,请携带您的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黄花镇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4、如果您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拟在我社区生育小孩,请您务必到户籍地镇(乡)、街道办理《生育服务证》,并主动报本居委会,请不要违法生育。

5、您持的《婚育证明》,请每个季度到居委会交验。如果您的婚育情况发生变更,应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有效使用期满時,请回原发证机关换领新的《婚育证明》。

6、如果您的《暂住证》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更正的,请携带有效证件到黄花派出所办理手续。

7、您到我社区居住后,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会上门为您登记有关情况,请自觉配合我们的管理。我们会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为您免费提供法律法规知识服务,包括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服务,提供宣传、咨询服务,向您免费发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和各种避孕药具服务。

8、朋友们,“流动人口之家”是把辖区的流动人口联系起来,由社区协助镇政府,协调公安、司法、劳动就业等相关部门,为大家提供计生、维权、子女入学等多项服务,以达到对流动人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流动人口在我社区获得与常住户籍人口同等的宣传指导、计划生育、法律咨询、培训就业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

我们立志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我们在向您提供服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您有任何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及时向我们提出,我们会根据您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真诚希望、祝福您创业有成,生活、工作愉快的同时,请您自觉遵纪守法,履行好相关的义务。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平安幸福!

xx年x月x日。

您们好!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街道全体职工向您和您的家人拜年了!真诚的祝愿您们新春快乐、阖家幸福、财源滚滚、万事如意!同时,感谢您们多年来对我街道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做出的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工作,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并请您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

流动人口的六项权利:一是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二是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三是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四是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和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五是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流动人口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都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六是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对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政策,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流动人口的六项义务:一是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二是办理婚育证明时,有义务出示结婚证和提供婚姻状况、配偶信息及生育节育情况;三是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子女的《生育服务证明》,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四是到现居住地时自觉接受当地主管部门检验婚育证明和如实反映计生信息;五是在户籍地和现居住地都有就地就近落实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的义务;六是流动人口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依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亲爱的朋友们,如果您在生活、工作中有什么需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和服务。如果对我们的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随时跟我们联系、反映(联系电话:),我们都会认真收集和听取,积极研究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

xx年x月x日。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公开信

值此春节之际,顺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祝您和您的家人新年快乐!真心祝你新生活幸福,家庭美满,万事如意!感谢您为我们的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注入活力,做出突出贡献!但是当你来顺义工作和做生意的时候,请不要忘记我们的国家政策—计划生育。顺义区人口计生委热情提醒大家,春节回家探亲,要办理以下手续:。

1、成年育龄妇女(18周岁-49周岁)应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请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果您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经过期,请及时到您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补办。30天内回我区,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办检查。

2、如需在我区生育,请携带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出具的《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来我区后主动到所在镇或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

3、如有非法生育行为,请在来之前携带户籍所在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或区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明。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施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真心希望流动人口朋友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崎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xxx。

xx年x月x日。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公开信

您好!真诚欢迎您来我社区居住、生活、工作和创业。感谢您为黄花镇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所作出的贡献。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的“流动人口实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请您自觉配合黄花路社区居委会的管理。

我社区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增强大家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营造流动人口与社区常住居民和谐共处的氛围,成立了流动人口之家。社区流动人口之家按照“家庭式管理、亲情化服务”的主题模式,着力打造“家”的核心理念,通过对流入人口提供真诚亲切、细致周到的服务,使流入人口感受到黄花镇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享有家人般的亲情服务,实现流入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帮助流出人口解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照管困难问题,使流出人口在外地也能安心工作,让每位流入或流出人员都能感受到家的温暖、家人的温情。为方便我们服务与管理,请您遵守好以下规定:

1、您来我社区居住15天内,请主动到黄花路社区居委会联系,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接受本居委会、用工单位和房东的管理和服务。

2、如果您离开家乡之前,没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请您或委托您的亲人尽快向户籍地所在镇(乡)、街道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交现本居委会验证。

3、您来我社区居住30天内,请携带您的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黄花镇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4、如果您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拟在我社区生育小孩,请您务必到户籍地镇(乡)、街道办理《生育服务证》,并主动报本居委会,请不要违法生育。

5、您持的《婚育证明》,请每个季度到居委会交验。如果您的婚育情况发生变更,应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有效使用期满時,请回原发证机关换领新的《婚育证明》。

6、如果您的《暂住证》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更正的,请携带有效证件到黄花派出所办理手续。

7、您到我社区居住后,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会上门为您登记有关情况,请自觉配合我们的管理。我们会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为您免费提供法律法规知识服务,包括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服务,提供宣传、咨询服务,向您免费发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和各种避孕药具服务。

8、朋友们,“流动人口之家”是把辖区的流动人口联系起来,由社区协助镇政府,协调公安、司法、劳动就业等相关部门,为大家提供计生、维权、子女入学等多项服务,以达到对流动人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流动人口在我社区获得与常住户籍人口同等的宣传指导、计划生育、法律咨询、培训就业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

我们立志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我们在向您提供服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您有任何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及时向我们提出,我们会根据您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真诚希望、祝福您创业有成,生活、工作愉快的同时,请您自觉遵纪守法,履行好相关的义务。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平安幸福!

xxx。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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