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及时、合理,充分考虑现实情况和改革需求。请大家看看下面这些规章制度范本,或许能给你们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仓库的库存应根据销售计划和资金情况,合理使用资金,防止盲目购进,超储超压,脱销脱供等情况的发生,对库存实行控制管理,适时调查库存结构和数量。
2、凭证收货、发货原则。
仓库管理员应根据管理制度规定专人负责,按凭证办理收发业务,做到无合理性凭证不收发物资。仓管人员对物品进、出仓,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帐物相符,经常核对,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查。
3、货物进出原则。
坚持无进无出、先进先出原则,批次清晰,确保各类物资不积压、不损坏。
1、各类物资的入库管理:
(1)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当月当日物资采购计划、送货通知单对交库的各类物资进行验收,凡与计划品种、数量不相符的,必须向有关人员问明情况方可验收。
(2)仓库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根据质量安全检验人员开据的验货检验单予以验收,否则严禁入库。当实交数超出合格证上的数量时,应要求供方补开多出部分的合格证,才能予以验收入库。
(3)各类物资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看包装是否完好,标记是否清楚,入库品种、数量、型号是否与送货单相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查实核对。并同供方当面交接清楚。各种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入库前必须对入库物资、逐项清点、核对。
2、库存物资保管规定:
(1)入库后各物资要摆放整齐,分类合理,做到有物必有、类、有类必有区;
(2)仓库保管员应经常对自己所分管的物资进行数量上的核准,做到每月小盘点,每季大盘点。
3、各类物资出库管理规定:
(1)各类物资出库时必须凭发货清单从仓库中领出,仓库保管人员要同领用单位人员一起当面点清数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严禁超数量发货。
(2)出库物资必须有合格证,否则不准出库。一次领不完一批的,可根据用户需要随时另开合格证,原合格证不出库。
4、登账管理规定:
对出入库的各类物资做到及时逐笔登账、销账,日清月结,字迹清楚不涂改,如有写错可用红线更正法进行纠正。
5、退库管理规定:
凡从仓库中领出的物资原则上不得退货,若需要退库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查明原因后方可退库,退库前要有质检人员的验证证明,仓库做好数量的清点工作。
6、仓库积压、变质、报废物品的处理规定:
为使仓库始终处于良好的储存备用状态,原则上每年12月份对公司各类仓库清理一遍,由仓库提出对库存超过保质期的物资的处理建议。
为使仓库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物料的安全完整,降低消耗,减少制造成本;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管理服务,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1根据本制度做好物料及产品的入库\出库工作,并使物料及产品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1.2做好物料及产品的保管工作,据实登记物资明细帐和产成品明细帐,及时编制库存报表,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料和库存产成品,做到帐、卡、物相符。
1.3积极开展废旧物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做好呆滞物料及库存产品的处理工作。
1.4做好仓库安全预防工作,确保仓库物料及产成品的安全与完整,保持库容整洁。
1.5公司各部门所申购一切物料、材料以及各部门所生产的产品,应严格履行先检验后入库、再出库的规定,并做好料卡和样品卡。如属直提使用部门或场所,亦必须事后及时补办检验及出、入库手续。时限半天。
二、运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储部门及仓储部门工作人员。
第一条。
采购物料抵库入仓前,仓管员要及时通知品管课品检员根据已核准的“指令单”或“采购申请单”和“送货单”,依据指令单号和采购物料的性质对物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色别)、数量、质量及外包装要求等进行检验(测试)。经检验合格的物料,仓管员依据“指令单”、“检验报告单”,填写“收料单”,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物料严禁进仓。产成品入仓前必须经品管部门确认品质并按生产指令单要求的数量入库(包括残次品)。
第二条。
生产急需的物料,在来不及检验情况下,可以采取紧急放行措施。但必须得到有权放行的主管人员的批准。仓管员应在该批物料“入库单和出库单”上注明“紧急放行”字样,有权放行人员必须在入库单和出库单上签名以示负责。必要时物料使用部门、品管课和采购课同时会签。但事后应对该批物料重新检验。填制检验报告。
第三条。
大货材料在订单采购的情况下,严格按订单接受,订购单须注明客户、单号、数量、单价、色别、规格,并在订单上贴上色样。如未按上述规定填单或填单不清或单货不符,原则上仓管员可以不予办理收货入库手续,超出指令单用量部分的材料原则上不收。
第四条。
经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品管课应及时将检验报告单传真给供应商和上报财务部及采购部,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协同仓库办理退货、打折和索赔手续。退货物料未出库前,仓管员应将其按区域单独标识存放。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控制车间乱领料现象,只有车间的领料员才能领料,领料前应按指领单的内容填写“领料单”,“指令单”内的由车间主管批准领料、超消耗的,须经生产经理审批,在领料前必须把前单剩余材料退回,方可发下个单的物料;凡是补料领料都必须落实到责任人,并明确责任原因。没有落实的仓管员不能发料。
第八条机电配件、修理备件、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领用需以旧换新(日常消耗品除外);机械/机电配件、修理备件、易耗品的.领换用需经领用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办公用品(日常消耗品除外)的领用由部门领导审核,行政部经理批准。仓管员才可发货。领用人必须登记签名。
第九条对于生产/使用单位退库的物料,仓管员要依据退库部门领导签署的退料原因,分别对物料进行处理,如确系供应商材质有问题的,仓管员要立即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办理退、换料手续。若是计算失误而造成材料多购的,由材料核算员负责。
第十条物料或产品入库时仓管员要认真填写入库单,要求项目填写完整,特别是单号和客户名,同时,做好入库台帐,每日业务终了,及时将入库单报至统计员处输入计算机。不得遗漏。
第一条办理出库时要认真审核“领料单”或发货清单,核查出库批准手续(特别是有无部门或有批准权的领导批准)是否齐全,严格依据所列项目办理出库,并核签有关单据(如指令单、领料单、发货清单等)。发现计算数据有误时要立即通知开票人员更正重开再发货。
第二条发放物料时要坚持“按指令单的要求、推陈储新、先进先出”的物料管理原则,坚持“单货不符、无批准不出库、残损变形不出库”。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则造成物料变质、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损失,仓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第三条出库时要认真填写领料单或发货清单,领、发人员应当面点清,并相互签字。
第四条仓管员每日应集中精力统计、编制当日进出库、欠料动态报表,上交生产部;每月30日前应对库存材料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准确盘点,并将表上报财务部;每日21:00点停止一切发料。以免出现差错。集中精力整理当天的库容和进出帐务。并与统计员进行核对。
第五条产成品出货,要认真核对发货指令,组织、调度、指挥装卸人员装柜,不合格品坚决不允许出货。
第六条装柜时要认真核对数量、产品名称、单号等。不准错发。
第一条物料或产品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料或产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分区域,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第二条周转量大和比较笨重的用托板落地堆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标识存放;周转量小的物料按其性质上架标识存放。
第四条物料堆放的原则是:
(一)本着“整洁有序、标识清晰、作业方便、通风良好、安全可靠”的原则合理安排物料的垛位并规定好各垛位的地距、墙距、垛距、顶距、灯距。
(二)按物料品种、规格、型号等结合仓库条件分门别类进行堆放(在可能的情况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作业和盘点方便、货号明显、成行成列。
第五条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料卡置于明显位置,物料卡上载明物料名称、编号、规格、型号、产地或厂商、采购入库日期和检验状态等,特别要注意挂好生产单号标识。
第六条库存物料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保证完好无损。
第七条仓库建立库存物资明细帐,(一本按定单的流水帐,一本分类总帐),每日根据出入库凭单及时登记仓库台帐,月终进行帐实盘点,完毕后与财务部门对帐。结出盈亏。
第八条定期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编制库存月报表。每月必须对库存物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并填报库存盘点表。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呈报上级和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帐。
第九条物资报废处理的控制程序:
(一)物资报废的控制。
第十条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全面盘点和抽检工作,定期与财务部门对帐,保证帐实、账帐、帐表、表表相符。
第十一条按照“5s”的要求做好仓库环境卫生,要每日清扫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业完毕要及时清理现场,保证库容整洁。
第十二条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料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虫、防尘、防爆、防漏电。
第十三条确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库区内严禁吸烟、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作业。对库区的电灯、电线、电闸、消防器具、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不得擅自挪动或挪用消防器具。对易燃品、危险品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一条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效凭单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出、入库作业请求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第二条仓管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由上级监交,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与上级签字,各保留一份。
第三条监督做好文明安全装卸、搬运工作,保证物料完整无损。
第四条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料安全完整,库容整洁。
第五条做好仓库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做到四“检查”:
(一)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夫。
(二)下班必须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
(三)经常检查库内温度、湿席、保持通风。
(四)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料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七条严格遵守仓库工作纪律:
(一)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二)严禁酒后值班。
(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四)严禁未经财务经理同意涂改账目、抽换帐页。
(五)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六)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七)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八)严禁在仓库内谈笑、打闹。
(九)严禁随意动用仓库的消防器材。
(十)严禁在仓库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十一)严禁向供应商索要财物和故意刁难供应商。
(十二)严禁接受供应商提供的礼品、钱物或好处费。
第八条未按本规定办理物料入、出库手续而造成物料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或帐实不符,仓管员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其上级负领导责任,并视情节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第九条仓管员对待供应商要热情,做到有问必答。服务周到。详细解释,笑脸相迎。
第一条公司仓库主管部门要依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仓库主管部负责制订、解释、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本制度报生产部、财务部共同审议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仓储物流管理是存货控制管理和负责末端配送业务的职能组织,其主要任务是跟进末端用户的需求,及时供应所需的各类货物。同时负责存货的管理和安全,以加速存货的周转,节约资金,降低存储费用,避免存货损失,保障存货的安全和完整。为了完成上述任务,仓库需配备必要的人员。
1、根据仓库规模设立:仓库主管、仓库组长、仓库管理员、仓库信息专员、配送员、巡店员。
2、仓储人员必须职能明确,明确规定职责权限、工作范围和任务。做到既有分工又有配合、协调,实行岗位责任制。
3、严格规定纪律,建立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实行规范化管理。
4、实行交接班制度和人员调动交接制度,做好交接工作,明确交接人员的责任。
(一)仓库主管岗位。
仓库主管负责仓库内存货的收、发、存管理,并对仓储运营处负责,报告工作,其岗位责任如下:
1、负责组织和管理仓库原材料的收发,存储和安全工作,保证及时供应所需的各种货物。
2、正确组织、安排、规定各类货物的仓位(存放场地),其中包括收货区、发货区、中转区、工作区场地的划分管理。
3、规定各类仓储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范围和任务,使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互相配合。
4、负责制定与实施存货储存管理的规章制度,规定存货收、发、存的操作方法与规范,严格执行仓储人员的纪律,实行人员轮调,实施纪律控制。
5、库的通风负责完善仓、防火、防洪、防腐、防盗窃,监控的安全措施和存货准备的配合工作,指定专人管理。
6、负责与销售、采购、财务部门的联系,随时报告存货的收、发、存情况,其中包括超储积压、脱供、存期过长和质量变化的情况,以便及时进行处理。
7、组织专人负责保管存货,随时清点、核对和检查存货数量与质量状况,确保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8、负责检查存货的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仓库人员职守情况,防止仓储人员怠忽职守、违反纪律和规章造成责任事故的发生,如发现仓储人员违反纪律和制度的及时进行处理。
(二)仓库组长岗位。
两人以上管理仓库应设组长,负责仓库主管所授权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其他保管人员的岗位责任进行监督,并负责向仓库主管汇报工作。
1、在仓库主管(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分配的任务,对各自负责的仓库物资进行管理,并对仓库主管负责报告工作。
2、对分管的存货做到堆装整齐,便于清点、发货,并随时清点存量,检查质量状况,出现超储、积压、脱供、变质、残损、保质期将到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仓库主管(组长)人员处理。
3、严格按仓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章进行物资的收、存、发货工作,配合财务人员的.查登账务。
4、随时检查存货的堆装和安全设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看守仓库,保证仓库安全,防止发生存货被盗被窃和破坏仓库安全设施以及纵火犯罪行为。
6、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严格禁止非仓库人员和外来人员入库。
(四)仓库信息专员岗位。
1、负责erp(进销存)数据的输入及输出,并及时上报。
2、对仓库的进出仓活动情况的终端跟踪。
3、管理仓库的所有文书和档案。
4、监督货品到仓,出货,及退货情况。
5、接听、转接电话并及时登记。
(五)配送员岗位。
1、协助装卸人员将待配送货物装载至货车上;
2、检查所配送货物的数量、包装情况,办理相关配送手续;
3、核对出库货物明细与货运单是否一致,做好出库复核工作;
4、根据客户要求和公司安排,合理安排配送路线和顺序,确保配送工作按时完成;
5、在货物运输途中,根据货物特性对其进行保管,保证货物安全到到客户方;
6、按照客户要求将商品运送到指定地点交货卸车,进行货物验收,办理交付手续;
7、将客户及时签单,并将签收依据带回。
(六)巡店员。
1、销售目标销售管理检查:销售进度的检查;与店长沟通销售目标进度和商品方面的存在与改善的重点问题。
2、负责片区业务和加盟商管理。
3、熟悉所在商品部门的商品名称、产地、厂家、规格、用途、性能、保质期限。
4、掌握商品标价的知识,正确标好价格,按照陈列标准进行陈列。
5、商品运作检查:对库存量大的前十名进行检查;对滞销的后十名进行检查;商品的质量问题顾客投诉等问题的跟进检查。
6、搞好货架与责任区的卫生,保证清洁。
7、对顾客挑选后、货架剩余商品进行清理并作好商品的补充工作。
8、与配送中心,门店关系的及时沟通与协调。
1、库存合理原则。
仓库的库存应根据销售计划和资金情况,合理使用资金,防止盲目购进,超储超压,脱销脱供等情况的发生,对库存实行控制管理,适时调查库存结构和数量。
2、凭证收货、发货原则。
仓库管理员应根据管理制度规定专人负责,按凭证办理收发业务,做到无合理性凭证不收发物资。仓管人员对物品进、出仓,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帐物相符,经常核对,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查。
3、货物进出原则。
坚持无进无出、先进先出原则,批次清晰,确保各类物资不积压、不损坏。
1、各类物资的入库管理:
(1)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当月当日物资采购计划、送货通知单对交库的各类物资进行验收,凡与计划品种、数量不相符的,必须向有关人员问明情况方可验收。
(2)仓库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根据质量安全检验人员开据的验货检验单予以验收,否则严禁入库。当实交数超出合格证上的数量时,应要求供方补开多出部分的合格证,才能予以验收入库。
(3)各类物资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看包装是否完好,标记是否清楚,入库品种、数量、型号是否与送货单相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查实核对。并同供方当面交接清楚。各种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入库前必须对入库物资、逐项清点、核对。
2、库存物资保管规定:
(1)入库后各物资要摆放整齐,分类合理,做到有物必有、类、有类必有区;
(2)仓库保管员应经常对自己所分管的物资进行数量上的核准,做到每月小盘点,每季大盘点。
3、各类物资出库管理规定:
(1)各类物资出库时必须凭发货清单从仓库中领出,仓库保管人员要同领用单位人员一起当面点清数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严禁超数量发货。
(2)出库物资必须有合格证,否则不准出库。一次领不完一批的,可根据用户需要随时另开合格证,原合格证不出库。
4、登账管理规定:
对出入库的各类物资做到及时逐笔登账、销账,日清月结,字迹清楚不涂改,如有写错可用红线更正法进行纠正。
5、退库管理规定:
凡从仓库中领出的物资原则上不得退货,若需要退库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查明原因后方可退库,退库前要有质检人员的验证证明,仓库做好数量的清点工作。
6、仓库积压、变质、报废物品的处理规定:
为使仓库始终处于良好的储存备用状态,原则上每年12月份对公司各类仓库清理一遍,由仓库提出对库存超过保质期的物资的处理建议。
1、根据仓库情况及物资种类做出各类存货的收、发、存月报。每月仓库应盘点一次,检查货的实存、货卡结存数、物资明细账余额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终,仓储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采购部门共同办理总盘存,并填具《盘存报告表》。
2、存货损耗和短缺损失报告。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应及时上报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约做法。
3、仓储人员重大责任事故报告。
4、存货安全状况报告。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饲料原料(包括半成品、相关配件、组件及工具、耗材、办公用品等)。
1.应在既有的仓库场所分别码放各种饲料原料并予以保管。
2.各仓库的仓储人员应负责综合处理该仓库物料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账务报表的记录等业务。
3.原料应考虑忌光、忌热、防潮等因素妥为存放,仓库内部严禁烟火,并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4.如遇库存原料发生质变或存在质变隐患,且仓储人员难以自行防范之情况,仓储人员应立即报送交品管部。
5.仓储人员对于所保管的库存原料应予以严格稽核清点,各仓库要随时接受部门主管或财务部、技术部稽核人员的抽查。
6.每年年终,仓储部应会同财务部、技术部、销售部等共同盘存。盘存时,必须实地查点原料的规格、数量是否与账面的记载相符。
7.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员填制《盘存报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并由仓储人员签名确认。
8.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仓储主管报呈总经理核准调整;若为保管不当,则由仓储人员负责赔偿。
9.直接保管物料的仓储人员有变动时,应由其所属的部门主管查列库存原料的移交清册后,再由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实地盘存。
1.采购部应负责于原料抵库前三日内将有关的订购单、提单、验收单等交仓储部,并由仓储员。仓储部应于进货当日,根据实际进货的规格、数量填制《入库单》,除第四联自行留存外,其他第一、二、三联应立即转送财务部入账。
2.库存原料出货,一律由领货人出示其部门主管签准的.《领料单》。《领料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领货人交单位会计员存查,第二联由仓储部存查。
3.库存原料经出货后,仓储人员应立即于当日凭《领料单》上的记载登入《产品登记簿》中,作为该物料动向的追踪凭证。
4.领货人应于出货的当日到财务部开立发票并向客户交货。
5.财务部的会计员于开立发票时应核对《交货通知单》内有关客户名称、型号、规格等内容,并记载于发票摘要栏内,不得误登或漏登。
6.领出的原料因更换规格或种类等而还仓时,原领货人应将原料交至仓储部,由仓储人员负责验收后,将原领货人的《领料单》加注产品还仓日期后作废。
8.仓储人员应每日根据销货报告分别销账,不得误销或漏销。
9.库存物料如因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有所毁损或待料时,仓储人员应填制《产品送修单》述明缺件或故障情形,连同产品送有关部门修护。
10.仓储人员应于每日自行清点所管理的物料,并应于每周末及每月月底当天清点后,填制《物料存货月报表》报送仓储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仓储部在核对无误后,于次月5日前呈报迄上月底止全公司《物料存货月报表》。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门。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题。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控。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为了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电、防盗、防机械安全事故、防资料信息泄密等预防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一)仓库防火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1 仓库管理人员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仓库范转不准吸烟、点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3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 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贮存物品的名称、危险特性、灭火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严格执行仓库的有关制度。
5 仓库应根据贮存物品的危险特性和数量,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并保持长期有效。
6 仓库内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如有使用,现场必须有人监督。
7 仓库应定期每周检查防火设施,做好《消防设施安全检查记录表》。
(二)仓库防电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1 仓库内除了固定的照明灯具外,不允许使用其他电器。个别存放特殊物资的仓库确实需要使用抽湿、降温、排风设备,应单独设置。
2 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缺。
3 仓库人员不准私自架设临时电源线路。
4 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内,电源应设总闸和分闸。
5 仓库的电线、电路改装必须由相关专业电工人员进行操作。
6 仓库管理人员下班前应巡视库房,关掉电脑、风扇、空调、饮水机的电源开关方可下班离开。
(三)仓库库存防盗、防资料、信息泄密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1 库房防盗设施,防护栏、门、窗、锁等牢固完好,并定期检查。
2 特殊药品库必须执人双人双锁管理,并安装防盗报警设备及安装防盗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局联网。
3 仓库系物资保管重地,非库房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4 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5 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
(1) 进仓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
(2) 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 进仓人员不准摄像、拍照。
6 仓库无用的账务单据要及时销毁处理。
7 仓库值班人员下班前应巡视库房,消除隐患,关好门窗。
为规范仓储各项操作行为,确保装卸、搬运、码放等各项工作安全有序,作业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仓储操作整个作业过程。
规范内容。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门。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题。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控。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为了适应我矿目前的管理体制,使机电材料、配件管理制度化、程序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机电材料、配件管理是我矿机电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从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至使用报废等一系列活动的全过程的受控管理,目的是能够满足机电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及时维护和检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机电管理部是全矿机电材料、配件管理的牵头单位,负责机电材料和配件的选型、计划的审批、到货的督促与考核、质量问题的裁定和分析事故、修复的鉴定,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各使用单位负责编制月计划,办理耗料单,领取和回收机电材料、配件以及质量问题的信息反馈。
(三)物资供应部负责按计划汇总、采购、入库保管、发放、到货验收、质量索赔。
(四)计财部对全矿机电配件、材料资金的结算进行管理。
(一)机电材料、配件月度计划编制。
1、各单位的计划必须有专职的计划员编制汇总,于每月27日12:00前报机电管理部审批,若遇周六、周日则周五必须上报;特殊情况下,各单位当月需追加材料、配件计划时,必须于当月15日12:00前报送机电管理部审批。
2、机电材料、配件计划要符合生产实际要求,内容要全,必须明确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单价(计划价)、数量、金额等,配件计划还需明确主机型号、生产厂家及图号等,有编码的必须准确填写对应的编码,如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注明生产厂家、质量要求、技术数据或附图纸、样品及到货时间等。
3、月度计划要经使用单位分管机电的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盖单位公章。
4、电缆、五小、专用工具、胶带、皮带保护由机电管理部统筹管理。上述五类物资实行报废补充制。
5、用料计划和实耗名细要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严禁出现勾画涂改。确需更改时,要在更改处划单横线,并加盖编制人手章。
6、凡属国家标准系列的、有厂家配件规格明细或图号的外购件,使用单位不再提供图纸,只作计划。其它情况由各使用单位提供图纸和计划,图纸要按机械制图国标绘制,并标注技术要求。图纸必须由机电部技术负责人或主任工程师、机电副总、机电副矿长审核签字。
7、各单位必须将审批完后的计划于当月30日前报送物资供应部,同时必须在两日内向机电部报送已审批的计划及相关加工图纸的复印件一份。
(二)、机电材料、配件的领取。
1、各使用单位必须有专职的领料员,根据计划凭耗料单领取,耗料单必须由领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经由机电部相关负责人根据该单位月度计划,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签字后,方可到库房办理领用手续。
2、所领机电材料、配件必须有月度计划,否则不予审批,特殊情况下,经机电部部长批准后,方可审批领用,但同时要对无计划领用材料、配件的单位进行处罚。
3、电缆、钢材、水泵(7.5kw以下)、矿用隔爆电磁起动器(200a以下)等周转性机电材料的领用,领用单位必须出具图纸,且图纸必须由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并经机电部技术负责人或主任工程师、机电副总签字后,方可按图领用。
4、各单位领用的机电材料及配件,必须在机电部登记备案。
5、机电部将不定期对所领机电材料、配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机电材料、配件领用后不正确使用、不维护、不管理的,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各单位材料、配件耗料单的审批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12:00以前,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审批。若遇周末批料人员不在矿,由机电部当日值班领导审批。
7、机电材料具体包括:电缆、胶带、轴承、截齿、五小电器、风水管路、监测监控、立井提升钢丝绳、高压胶管、油脂、设备专用工具等。
(四)其它。
1、使用单位如果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填写质量跟踪信息反馈卡,交机电管理部分析事故,不得隐瞒不报。经矿有关部门参加分析鉴定,做出退货、索赔等处理。否则,因质量造成的费用超耗,由使用单位承担,并根据情节给予罚款。
2、机电材料、配件如有变更或改进,图纸要经机电管理部技术负责人认可。
3、周转性机电材料及所有配件若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的,机电部要对责任单位进行事故分析。
4、周转性机电材料及配件回收入库后,回收单位材料员必须持库房开具的收到证明,一日内到机电部登记备案。
(一)计划不规范一次扣50元,计划不准确每次扣100元。
(二)未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编制用料计划,而造成材料积压达90天以上的,配件积压达180天以上的,或超过存储期限无法使用的,则对该单位计划员及单位负责人罚款200―20xx元,对责任单位处以物资原价值50%的罚款。
(三)图纸失误一次扣50元,造成损失按损失的50%加扣。
(四)违犯本办法程序操作一次罚款100元。
(五)机电材料、配件用料计划、明细以及其它相关表单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机电部或单据不够,对责任者罚款50元。弄虚作假,伪造单据,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六)无计划耗料和透支耗料对责任者,根据情节每次罚款200―500元。
(八)对机电材料、配件领用后不正确使用、不维护、不管理的,将对责任单位罚款200―1000元,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500元。
(九)机电材料、配件若是因为非正常使用而损坏的,机电部分析事故划定责任后,将对责任单位处以不低于材料或配件原价值10%的罚款,同时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1000元。
(十)领取及回收入库的机电材料及配件,未按时到机电部登记备案的,对责任单位材料员及其单位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确保备品、配件、五金材料的规范管理,为维修设备和保证生产提供合格备品、配件、五金材料,本着有效、实用、强化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适用于公司五金库物资管理。
维修人员:提供技术要求和设备备品、配件请购计划及请购手续,控制设备备品、配件消耗,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五金库管理员:提供库存情况和通用物资请购计划及请购手续,负责备品、配件、五金材料的账面管理。
物资使用部门:提供非通用物资请购计划及请购手续。
分类统一保管储备,有统一标识,做到摆放整齐、规范,不同性质、用途的产品不能混放在一起。
当发现标识遗失、损坏、不清晰等情况,确认后及时补标识。
对备品、配件、五金材料质量有直接影响的包装袋(如灯具、精密件、易碎品、塑料制品等)不准随意拆除,避免造成划伤和进入灰尘。
对有特殊保管要求的备品、配件、五金材料,应根据具体要求进行妥善保管。如pvc管、橡胶等物品,不得叠放,要采用专用货架存放,机油、煤油等要单独存放,砂布要采取防潮措施存放等。
对库存备品、配件、五金材料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变质、损坏或超过保质期变质的不良资产(如粘得牢、油墨、溶剂、砂布等)采取报废等措施。
定期检查备品、配件、五金材料库存量,达到最低存储量的及时通知相关请购人员办请购手续。
仓库要实行定制管理,备品、配件、五金材料品种与库位应保持一一对应的关系。仓库对不合格备品、配件、五金材料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不合格区域内)。备品、配件、五金材料必须先进的摆放在前,后进的摆放在后。仓库管理员必须做好“五无、六防”工作。
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发票等为依据,办理入库手续,杜绝只见单据不见实物的现象(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或手册)或质保书的应随货同行,一并交予库管员)。
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当面查点物资的数量或重量、质量、规格型号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与请购单要求不相符的采购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采购员必须通知仓库管理员到现场核对验收,未能现场核对验收的物资须设备管理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方可办理入库,否则不得办理入库。
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不得与已入库物资混合放置。
已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必须及时分类整理上架,严禁随意堆放。
对于发外维修、委托加工的物资,入库时分类开具入库单,注明维修或加工,办理入库时必须凭发票办理入库,入库登记信息类同采购入库。填写入库单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清楚注明供应商名称(须是税务或工商登记名称)、采购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金额。3.备品、配件、五金材料的出库管理物资出库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有质量保存期的物资,应按要求作好出库安排。必须凭领料单办理出库,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或手续不齐全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拿走物资。
领料时,领料员和发料员必须当面清点发放数量。由于领料员当场不清点数量,事后发现数量少了的,由领料员承担责任。物料领出库后,保管责任相应由仓库管理员转移到领用员,出现丢失、人为损坏,责任人须照价赔偿。填写出库单时,领料员必须清楚注明领料部门名称、工程名称、所领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计划数量,发料员必须清楚注明所领物资的'实际数量、金额(不含税)。
4.备品、配件、五金材料的报废管理报废原则
各部门是备品、配件、五金材料报废的申请单位,负责完成所管辖区域内备品、配件、五金材料的报废相关手续。
报废申请必须由财务部和设备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申请报废的备品、配件、五金材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的至少一项:已到规定报废年限的;
财务部、设备管理部根据备品、配件、五金材料报废手续作资产注销。
各部门的旧物资及领用剩余物资返库须列出返库清单,经部门负责人、设备管理部负责人签名后仓库管理员给予办理返库。
旧物资返库先由旧物资使用部门负责人和维修主管鉴定,确认为可用旧物资后贴上返库标识方能办理返库。
《备品、配件、五金材料报废申请表》
1.自觉遵守厂部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
3.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厂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3.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4.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堆放应按“五五”法保持整洁。
5.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反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6.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由库管员填写材料单,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7.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8.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为规范我厂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的时效性管理,确保备品备件既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又经济合理地储备,减少积压和浪费,提高备品备件利用率,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大化电厂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备件以及机组年度检修备品备件管理工作。
《电力工业生产设备事故备品管理办法》。
《电力工业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参考定额》。
总厂《物资管理标准》。
《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物资采购验收制度》。
3.1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备件以及机组年度检修备品备件管理工作,由生技部、检修公司、供应部门等生产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生技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3.2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备品备件计划采购的审批,负责事故备品备件领用的审批,负责淘汰失效事故备品备件处置的审批。
3.3生技部负责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的组织和审核工作,负责定期开展备品备件过程管理的检查与考核。
3.4供应部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订货和加工,负责事故备品备件的科学储备、保管及发放工作。
3.5检修公司负责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的计划及到货验收工作,负责机组年度检修备品备件的领用及科学保管工作。
4.1.1事故备品备件是指在事故抢修和临时发现事故性缺陷,需紧急处理所使用的配备性备品、设备性备品以及材料备品。
4.2.1供应部每年4月30日前,根据年度事故备品备件领用情况、补充情况以及仓库库存情况,向生技部提交年度事故备品备件使用报告。报告中附带《当前仓库备品备件库存清单》(见附表1)。
4.2.2生技部收到供应部提交的报告后,在5月10日前,组织各生产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对仓库库存备品备件进行一次专项核实检查,在淘汰和失效事故备品备件处置的基础上,以正式通知形式公布《当前仓库备品备件库存清单》。
4.2.3库存清单公布后,检修公司及班组应根据事故备品备件库存情况、机组检修遗留问题、设备运行潜在问题、设备安全状况、设备易损程度、历年设备维护经验等,在5月20日前按附表2格式,完成年度事故备品备件定额计划的填报及部门汇总审核工作,报送生技部。
4.2.4生技部一周时间内,完成年度事故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的审核修订,与库存事故备品备件进行对比,形成《年度事故备品备件采购计划》(见附表3),报总工程师审定,主管生产副厂长批准,5月30日前提交供应部按计划采购补充。
4.2.5事故备品备件原则上每年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定期的年度计划及采购补充管理工作。当某一类型事故备品备件最后一件库存领用或库存量少于10%之时,供应部应及时报告生技部,按上述流程办理事故备品备件动态补充采购工作。
4.2.6对事故抢修和临时发现事故性缺陷急需的而定额中没有储存的事故备品备件,由相应的维护班(队)及时汇报和计划,经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或生技部主任确认,报供应部立即采购。如生技部正、副主任确认采购的,事后应向生产副厂长和总工程师作口头汇报。对应急事故备品备件的采购,可视具体情况安排生技部相应专责或班组专业工程师前往协助采购,确保应急事故备品备件采购的时效性和采购质量。
4.3.1供应部接到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应本着及时、节约、择优、就近和高效的原则,按照总厂《物资管理标准》进行备品备件的采购、合同订货和加工。
4.3.2备品备件的采购、订货和加工,必须严格按照备品备件采购计划中所列的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技术要求和型号。如需变更时必须经生技部主任或相应专责的同意。
4.3.3对具有通用规范标准和区内可以直接采购的备品备件,原则上在接到计划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任务。
4.3.4对特殊的备品备件或采购周期比较长的备品备件,生技部应在报批的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的备注栏中注明“特殊”字样。供应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对标有“特殊”字样的备品备件,及时行动,组织采购订货,必要时与生技部相关专责沟通,加快特殊备品备件的订货采购步伐,原则上控制在30天至45天内完成采购任务。
4.3.5每年7月20日前,由生技部组织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对计划采购补充的事故备品备件进库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事故备品备件按时购置到位。
4.4.1备品备件一旦到货,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库验收工作。
4.4.2备品备件到货验收,严格执行《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物资采购验收制度》。
4.4.3验收不合格的事故备品备件不准入库,并原则予以退货。
4.5.1供应部应建立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备件储存专用库。
4.5.2计划采购的所有事故备品备件,经验收合格后,应先分门别类地办理入库手续,由供应部统一储存和保管。
4.5.3事故备品备件的入库应填写入库验收卡,由验收人签字后连同实物及加工图纸、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一起存放。
4.5.4保管人员应根据备品备件入库情况,及时建立完善的入库及保管台帐。对入库的备品备件的型号、数量应与计划采购清单核对无误,做到帐、卡、物相符,随时掌握备品备件库存数量,随时做好动态补充购置工作。
4.5.5备品备件应保持通风干燥,物品应分门别类有序摆放,做到整齐美观。
4.5.6精密零件和电气设备的备品备件,要注意温度、湿度和阳光照射影响;金属制品必须定期做好防锈蚀工作;化学制品应做好防腐蚀工作;对需要用特殊方式保管的事故备品,由供应部、生技部及检修公司相应专业班组共同提出保管措施。
4.5.7保管人员应定期开展备品备件的清点、保养和测试工作,对一些机电设备或贵重精密仪器仪表,应定期进行常规性检测试验,检测其测试范围、功能、精度、性能指标等是否满足要求,确保备品备件质量合格,无变质,无性能指标下降,无丢失。
4.5.8对保管员没有专业检测资格的备品定期检测项目,保管员应提前一周时间和生技部相应专责联系,确保定期检测项目按时有序安排和组织开展。
4.6.1事故备品备件的领用,实行“何时急需使用随时领用”制度。事故备品备件的领用,仓库保管员应做到随叫随到,确保事故备品备件领用渠道畅通无阻。
4.6.2事故备品备件领用程序。
4.6.2.1使用部门或班组填写《事故备品备件领料单》(见附表4);
4.6.2.2使用部门或使用班组所在部门领导审核;
4.6.2.3生技部(正、副)主任审定;
4.6.2.4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4.6.3事故备品备件非正常领用程序。
4.6.3.1生产应急事故处理需立即领用事故备品备件,只要是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口头通知的,经供应部主任和保管员确认,即可提取相应的事故备品备件,但事后必须补全相关手续。
4.6.3.2如生产副厂长和总工程师均不在厂内,由生技部(正、副)主任与他们之中一人联系沟通,并获得口头同意,然后经供应部主任确认,即可办理事故备品的领用,但事后必须补全相关手续。
4.6.3.3如生技部正副主任、总工程师和生产副厂长均不在厂内,由生技部相应专责与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联系沟通,并获得口头同意,然后经供应部主任确认,即可办理事故备品的领用,同样但事后必须补全相关手续。
4.6.4事故备品备件每次领用,保管员都应及时做好台帐记录,确保帐、卡、物相符,随时跟踪掌握备品备件库存数量。
4.7.1生技部每年5月10日前,组织各生产管理有关人员,对仓库事故备品备件库存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实检查,目的是认真核对事故备品备件使用情况及库存情况,对库存备品进行认真求实地评估,对变质、霉烂、失去原有性能以及淘汰的事故备品备件予以报废处理。
4.7.2对评估组确认予以报废的事故备品备件,供应部及时提取出来或隔离,保管员应根据提取的备品备件数量、规格型号等及时填写好台帐记录和《事故备品备件报废清单》(见附表5)。
4.7.3供应部根据评估组予以报废的事故备品备件形成报告,报生技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生产副厂长批准,及时予以公布,并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4.7.4对报废的事故备品备件,应收集到物供仓库大院或指定地点,按《事故备品备件报废清单》逐一清点数量,在地面摆放整齐,在生技部、安监部、检修公司、发电部、供应部、工会、财务部、审计室、纪检室等部门的监督下,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主持,用压路机进行碾压后,再用汽油等明火进行焚烧,避免淘汰、失效事故备品备件重新流入市场或进入生产线。焚烧现场要注意做好防火防爆安全隔离及保卫工作。
5.1生技部每年9月15日前,根据机组年度运行健康状况、重大技改修理项目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下一年度(今冬明春)机组检修计划,报上级管理单位。机组年度检修计划应包含机组检修性质、检修天数及主要检修项目等内容,详见附表6。
5.2生技部每年10月10日前,根据机组年度运行健康状况、重大技改修理项目计划安排、设备评级状况、设备缺陷、技术监控监督检查项目等,完成机组(含主变)年度检修项目表的编制工作,并以文件形式予以下达。
5.3机组检修项目表公布后,检修公司及班组应根据当前设备检修备品备件库存情况、机组检修计划及主要检修项目、设备缺陷、设备评级、运行潜在问题、设备安全状况、设备易损程度、历年设备检修经验等,在10月25日前,完成年度机组检修备品备件定额计划的填报及部门汇总工作,报送生技部。
5.4生技部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年度机组检修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的审核修订,报总工程师审定,主管生产副厂长批准,11月份的第2个工作日前提交供应部按计划采购。
5.5机组年度检修期间,考虑到机组运行健康状况改变、计划与实际的差异、机组检修当中发现的重大缺陷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充机组年度检修备品备件的数量及品种类型。报批手续仍为生技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主管生产副厂长批准。
5.6检修备品备件的采购、订货、加工以及到货验收等管理环节,参照4.3条款和4.4条款组织实施。
5.7检修备品备件到货验收后,由检修公司合理调度,原则上按“谁计划谁领用”的办法直接办理领用手续,提取相应的检修备品备件。
5.8检修公司所提取出来的检修备品备件,公司及班组都有责任做好妥善储存及保管的职责和义务,要求参照4.5条款的相关内容,认真做好储存及保管工作,做到检修备品备件使用的可追溯性。
5.9机组年度检修结束,即每年4月30日前,检修公司根据去冬今春机组检修备品备件领用及实际使用消耗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提交生技部。
5.10对年度机组检修剩余的备品备件,检修公司及班组应参照4.5条款的相关内容,建立台帐,认真做好储存及保管工作。
5.11每年5月20日前,生技部、总厂安监部联合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检修公司及班组各工器具房及备品备件仓库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核实检修备品备件领用、使用及汇报情况。
(1)、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2)、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垛与灯距、垛与墙距不应小于0.5米。
(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4)、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6)、库房内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
(7)、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8)、库房内整洁无其它杂物。
(9)、配备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10)、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检查,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下班。
(11)、库房管理应账、物相符。
(12)、对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和不可倒置等。
(13)、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14)、使用梯子时,应放稳防滑。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部电检班物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气检修班备品备件管理工作人员。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定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
电力工业发供电设备事故备品管理办法。
物资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
备品配件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第一分册)。
为保证发电机组的稳定运行,当设备发生事故时,能在极短的时间更换配件,使设备能恢复正常运行,设备所需的配件即是我们要储存的备品备件。以保证发供电生产。
4.1、班组要搞好备品配件的管理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设备检修及缩短事故抢修时间,提高机组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4.2、班组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责任制。把备品配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4.3、班组要设有备品配件专责人。
4.4、负责备品备件、图纸的相关管理工作。
4.5、协助物资部门做好备品备件的加工订货工作。
5.1、物资定额管理:
5.1.1、班组技术员要依照电力部《电力生产设备事故备品配件管理办法》结合本专业所管辖的设备运行状况及检修经验,编制班组备品配件储备定额(定额中包括事故备品配件定额及常用易损件定额)。班组要建立事故备品配件储备定额及台帐。
5.1.2、根据备品配件定额的标准进行备品配件的储备工作。同时建立本班组备品配件台帐。将本班组物资库储备的备品配件分门别类的一一登记入帐。
5.1.3、备品配件的储备要经班组技术员进行质量验收。主要备品配件的储备要经专业主管验收后进行储备。对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返厂,备品配件要根据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做好交接试验,同时做好记录。
5.1.4、已储备的备品配件要有卡片。卡片包括:设备标志、技术规范、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做到随时好用。
5.1.5、备品配件的保管采取集中与分散的原则来进行储备。大型备品配件集中存放在物资公司库或分场仓库。小型备品配件放在班组仓库。
5.1.6、班组应设有备品配件台帐、消耗统计台帐,要标明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储备定额、入库时间、数量、存放地点、验收人、出库时间、消耗部位、数量及备品配件出厂合格证。
5.2.1、每月20日前班组技术员根据设备运行及检修状况,提出配件加工计划,并经专业主管专工审核后报物资部。
5.3、电机的修理管理。
5.3.1、电机修理,由于技术、设备条件等原因,分场内部不能承担时,送外单位修理,要在分场进行登记。送电机厂修理也要在分场登记。电机修理后取回要有电机修理报告。包括检修及试验报告。同时分场要登记验收。
5.3.2、电机部件外单位修理完毕,验收合格后,在条件允许情况下2天内必须组装、试转完毕,达到备用条件。
5.3.3、建立健全备用电机台帐,及时进行检查试验,备用时间、试验时间、试验人、检查时间、检查人、出库时间,对备用电机应进行编号管理。
5.4、物资使用管理。
5.4.1、根据储备定额的标准,班组技术员要适时的提出备品配件计划,逐级上报,保证有充足的备品备件储备。
5.4.2、由班组技术员负责备品、配件的统计和登记工作,以便及时提出计划购买或加工。对已储备的备品配件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防止锈蚀、损坏、丢失。
5.4.3、由班组材料保管员负责材料消耗统计台帐的填写,要求及时、准确。对消耗的材料要及时通知班组技术员或班长提出计划购买。
5.4.4、检修、安装、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负责、材料保管员配合,将工作所需用的备品、配件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是否好用。
5.4.5、备品、配件应按定置管理图摆放,做到整齐、美观。
5.4.6、对备品、配件应按规程规定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好用。
5.4.7、备品、配件专责人应熟悉有关备品、备件的用处和保管常识(如:备品、配件的存放环境、防震、放置方法,防止阳光直射、干燥、通风良好等)。
6.1、对备品备件管理因人员过失,没有达到备用条件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行,考核当事人5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厂部考核标准严格考核。
6.7、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经营计划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为加强本单位配件质量检验工作管理,使质检工作有章可循,确保购进、销售及使用的配件符合相应产品质量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配件质量检验由专人负责。质检人员应掌握机动车各类配件的基本检测方法,并具备利用基本质检工具进行一般性质量鉴定的能力。
二、质检人员根据供应商《随货装箱单》(供货清单)对到货配件的数量、配件号或替代号、包装等进行检验。包装破损变形的配件及易损件必须拆开包装检验,标准按照订货要求执行。
三、购进配件应具有规范的产品名称、商标、生产厂名、厂址、合格证明、规格型号、生产许可证、出厂日期和有效期限等。配件的相关特征应与其所附的相关证件相符。
四、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有强制性认证标志。
五、对安全件和有质保期限的配件应按相关规定逐一检验。
六、对于不合格配件和到货差异,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
七、及时清退和处理不合格配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八、质检人员定期对库存配件进行抽检,规范填写检验记录。所有的检验记录(包括签名、日期)都应做到清晰、完整、真实、准确。妥善保存原始凭证。
为了加强配件采购、储存、发放的管理,保障汽车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措施:
1.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确保生产所需仓贮物资的各项管理工作。
1.2树立优质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遵守制度,接受配件主管的领导。
1.3负责经验证合格的配件进行合理摆放,做好清楚标识。
1.4严格按规定办理配件的出入库手续,记录准确,做到账物一致。
1.5加强贮存配件管理,定期检查库存配件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配件主管。
1.6创造和维护良好的仓贮环境,做到库内通风、整洁,安全设施齐全、通道畅通,环境卫生达到“5s”标准;安全措施符合消防要求。
2.1配件的入库
仓库管理员按照《配件订单》,核查《到货清单》与实物品种、 数量、包装及供货单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配件主管。
2.2 对入库配件做好标识。
2.3关键件和安全件的标识内容必须包括进货批次、进货日期。
附件的账面数任何人不得涂改,更不得销毁,保证任何时候账物相符。
3.2配件、附件入库必须经仓管员验证,做好记录,并分别将其放置在合理位置。
3.3 仓库内所有配件应有配件标识,并置于明显位置,易于识别,配件标识应牢固、可靠。
3.4 仓管员应依据《入库单》、《领料单》等有效凭证记录配件出入库和库存情况,做好登记、每月做好月报表报配件主管和财务室。
3.5仓库重地禁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更不允许无关人员私自提取配件附件。
3.6仓管员应对配件进行日常巡检,每季抽检配件质量情况,发现有不合格品应及时向配件主管汇报处理。发现账物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调整,确保帐物相符。
3.7仓库内严禁烟火,按消防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3.8配件实行“先进先出”原则。对将要或已超过贮存期的配件应由仓管员及时出具清单向配件主管汇报,配件主管应及时进行验证、评审和处理。
3.9做好仓库的贮存环境、卫生工作,做好文明、清洁、整齐、标志明显、过道畅通,达到“5s”标准。
3.10每年底进行一次清仓盘点工作,将盘点报告及时上报财务室和总经理核批。
3.11塑料件、橡胶件、油漆等有质保期的配件应规定储存期限,规定橡胶件保存期为5年,塑料件保存期为3年,油漆原料保存期为2年。
4.1配件发货交付:仓库管理员凭《领料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
发货。
4.2所有的配件发货都必须与领料员核对名称的规格、型号、包装、数量、质量状况,由领料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库。
4.3仓库管理员都必须妥善保管所有《领料单》,不得丢失,《领料单》的保存期限为一年。
5.1 维修旧件由配件部负责回收和报废处理。
5.2 配件部对维修旧件(不包括易损件、覆盖件)进行标识,并放置在规定区域,防止非预期使用。
为规范公司各类物资的仓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物资及成品的入库、存放、发放,及仓储管理部门与人员。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三、验收
物资到货后,仓库管理员须检查物料的外包装情况并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质量等方面验收:
(二)一般材料无质量异议的要在当日内验收完毕并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和凭证;
(三)在遇特殊情况时视具体情况确定验收时间。
四、入库
(二)对于有包装的到货物资,要将包装物拆除后清点,成套机电设备(包括附件)要按件进行认真、准确的清点。
(三)对于有毒物品的入库验收,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
(四)质量不合格物资严禁入库,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仓管员在物资入库时,对物资名称、型号等必须保证齐全正确,同种物资不同型号分入不同帐。
(六)实物与送货单不相符的物资一律不得办理入库手续,仓库管理员要及时反馈进货相关人员,并报上级主管。
五、存储
(一)存
1、存放应遵循三项基本原则
:a、防火、防水、防压;
b、定点、定容、定量;
c、先进先出。
2、为方便存取物料,将仓库分区、分道、分架、分层、定点管理,并根据划分情况作出仓库平面示意图、物料存放分布示意图等。发生调整时,应及时修正相关示意图。
3、物料存放要分门别类,按“先进先出”原则堆放物料,做好相应标识,并有相应帐、卡以供查询。
4、对可疑物品等须分开摆放。
5、物料存放要尽量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不超安全高度”,同规格物料要放一起,物料标识一律朝外。
6、物料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必要时加垫板或置于容器内,予以保护存放。
7、任何物料不得堆放仓库通道上,以免影响物料的收发。
8、不良品与良品必须分开存放、管理,并做好相应标识。
9、存放场地须适当保持通风、通气、通光,以保证物料品质不发生变异。
10、对于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物料应考虑适当的防护措施,如危险品、贵重物品、易变质物料、有保存期限的物料,以保证物料的安全性与品质不受到影响。
11、仓库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物料散乱等情况,必须及时按整包装数量整理。
12、物料登记卡必须填写开卡时间,如数量有修改必须由责任仓管员签名。
13、物料登记卡填写完毕后必须收回并存档,新老卡交接数据必须衔接。
(二)盘点
1、按盘点发生的频次将盘点分为:
1。1、日常盘点:日常盘点不仅是物资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仓管员开展自检自查的过程。
1。2、月度盘点:每月月底进行盘点,逢法定节假日顺延。
1。3、年中、年末盘点:根据财务年度的要求对库存的各类物资作定期盘点。
1。4、其他事项盘点:根据特殊情况的需要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如仓库相关人员离职或工作调动时组织盘点。
1。5、按需要对仓库的抽盘。
2、核对
2。1盘点后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写“盘点表”,并进行存档。
2。2将“物资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账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出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量,提出整改措施呈上级领导审批。2。3由财务部主导的盘点时,盘点差异须按财务部要求调整系统库存。
六、出库
(一)物资出库均以正式领料单为准,领料单据必须有部门有效负责人签字,手续必须齐备,缺一不可,如有不符,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
(二)仓管员按单据实际写明的名称、规格、数量发放物资,不允许多发或欠发,严禁先发货后补手续。
(三)严禁发生无手续出库现象。
(四)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发放物资。
七、仓库安全、防火、卫生管理
仓库管理员需要做好安全、防火、卫生工作,树立“安全防范、常备不患”的思想。
(二)仓库安全管理。
1、仓库系物资保管重地,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出入库物资有关手续的办理须在仓库办公区域办理,不得在仓库内进行。
3、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时必须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
4、一切进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5、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6、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7、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要,不准把仓库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8、下班后关闭门窗、电源、水源。
9、仓储物资保管要达到“十不”,即不丢、不腐、不锈、不冻、不潮、不霉、不变、不坏、不漏、不爆。
10、仓库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仓库设备,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
1、仓库管理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树立防火观念,学习安全防火技术,熟悉防火工具。
2、仓库人员一律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仓库电源使用后及时关闭。
3、各仓库要严格按标准配备防火器材,并设有专人负责,保证防火器材状态良好,所有防火工具、器材不准随意动用。
4、仓库应定期每月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安全员的检查监督。
5、仓储易燃、易爆物资必须设有防火标牌和醒目防火标志。
6、如发现火情要立即上报并及时做出处理。
(四)仓库卫生环境管理。
1、保持库房整洁,做好防潮、防霉变措施,保证仓储物资状态良好,并经常清理仓库内外,保持仓储环境良好。
2、每日对地面、货架、物资进行清洁,保持地面无废弃物,仓库货架、货位清洁、无灰尘、油污。
3、物资入库所拆除的包装物要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存放。
4、物资入库后按规定进行摆放,及时上架,做好货区管理。
5、保持库房周围环境清洁,做到无杂草、无废弃物。
八、工作纪律规定
(一)仓管员应服从上级安排,做到令行禁止。
(二)仓库人员应有良好的配合、服务意识,按要求做好备料、发料工作,及时为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库存资讯。
(三)仓库人员不得监守自盗,严禁公物私用。
(四)仓库人员不得收受供应商礼金与物品,更不能因此损害公司利益。
(五)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仓库。
(六)仓库人员有责任对违反仓库管理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不听的报上级处理。
(七)仓库必须随时保持洁净,物料摆放必须整齐。搬运物料要做到轻拿轻放。
(八)仓库主管应随时巡视仓库工作纪律情况,对违纪现象予以制止纠正,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第三章罚则
(一)未按以上规定者行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严重的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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