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其他范文

山东省高考押题(热门19篇)

山东省高考押题(热门19篇)



山东被誉为“五岳之首”以及“文化名城”,拥有众多的旅游景点和历史古迹。以下是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为大家整理的山东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让我们一起开发海洋资源。

山东省高考作文山东省高考作文押题

材料:近年来,素有“语林啄木鸟”之称的《咬文嚼字》杂志开设专栏,为当代著名作家的作品挑错,发现其中确有一些语言文字和文史知识差错。对此,这些作家纷纷表示理解,并积极回应。中国作协主席铁凝诚恳地感谢读者对她的作品“咬文嚼字”;莫言在被“咬”之后,也表达了自己的谢意,他表示,请别人挑错,可能有是削除谬误的好办法。

要求:选准角度,自定立意;自拟题目;除诗歌外,文体不限,文体特征鲜明;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

审题:1.找关键词法。可从材料里找到有关核心事件及情感态度的关键词--“确有”“差错”,“积极回应”,“诚恳地感谢”,“表达”“谢意”。那么整个事件及当事人的态度也就一目了然了:我确实有错,被别人指了出来,对此表示感谢。

2.由果求因法。铁凝、莫言都表示感谢,为何?因为他们作品中有错误,被别人指了出来;由此他们和读者都有所收获。

3.多角度分析法。就本则材料而言,可从三个角度分析:杂志角度--有错就挑,不管你名气有多大;名人角度--放下了名人的架子,虚心接受别人指出的错误;从两者的角度--你有错,我指出,你进步,我发展。

从名人角度:1.放下架子更显高大;2.虚心听取别人意见、知错就改是一种美德;3赞歌只会让你停止不前;4逆耳之言会让你更清醒,促使你更进步。

从两者角度:1.双赢;2进步发展之道。

注意事项:了解并分析这则材料的.含意对于高中生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但越是好分析好立意的写出的文章就越容易流于一般。就本次高考作文而言,要写出有新意的,高于其他同学的作文,就要揣摩一下高考出题人的意图了。其实材料和出题人意图之间就隔一层纸,捅破了这层纸,就会在立意上略胜一筹,这也为写下高质量的作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这层纸就是材料对现实的映射,即材料的比喻意。

现实中相似的现象比比皆是:明知自己错了,也不改,如果别人再在背后或当面提出便恼羞成怒;一些明星如是,一些高官一些部门如是,即便有的普通人亦如是。而可喜的是,有些人面对这些“错”,勇敢地站了出来,就像龙应台毫不客气地说“我很生气”一样,勇敢地指出了当局的错误;而更可喜的是,被指出的一方已开始不再遮掩了,已然公开承认,已然着力改正了。一些安全生产问题,一些食品质量问题,一些百姓就医问题,等等,有关部门都在一步步改善。我们欣喜地看到大至国家,小到地方或个人都在一步步改变着,发展着,进步着。

如果从这个角度深入探究,文章就会显得有厚度、有深度,再加上一些文采,写出一篇上乘之作便不再是一件难事。(梁山现代高中张继全2013/6/7)。

张继全。

山东省高考作文

曲阜孔庙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孔子逝世的第二年,即周敬王四十二年(鲁哀公十七年,公元前478年)。宗庙规格按照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无庙。”士与大夫的庙设定在其住宅东侧,与住宅同为一大门之内。孔子在鲁国从政时,最高任过“大司寇”,但在其周游列国回国之后,一直未重新从政,所以论其身份,仍为“布衣”。

后人为其立庙,实际上有所不同于常礼。因宅立庙,是因为故宅最能使人触景生情。最初的立庙是为了追慕悼念孔子,将孔子生前所穿过的衣物、乘过的车、用过的琴等遗物收集于孔子生前故居内,做以纪念。此时的孔庙布局尚无记载,只能按常理推测为庙屋三间。

孔庙平面呈长方形,占地14万平方米,南北长0.7公里。孔庙沿一条南北中轴线展开布置,左右对称,布局严谨,共有九进院落,前有棂星门、圣时门、弘道门、大中门、同文门、奎文阁、十三御碑亭,从大圣门起,建筑分成三路:中路为大成门、杏坛、大成殿、寝殿、圣迹殿及两庑,分别是祭祀孔子以及先儒、先贤的场所;东路为崇圣门、诗礼堂、故井、鲁壁、崇圣词、家庙等,多是祭祀孔子上五代祖先的地方;西路为启圣门、金丝堂、启圣王殿、寝殿等建筑,是祭祀孔子父母的地方。

全庙共有五殿、一祠、一阁、一坛、两堂、十七碑亭、五十三门坊,共计有殿庑四百六十六间,分别建于金、元、明、清及民国时期。孔庙内最为著名的建筑有:棂星门、二门、奎文阁、杏坛、大成殿、寝殿、圣迹堂、诗礼堂等。

山东省高考作文

(2003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资源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燃气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和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与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普及燃气使用,推广清洁能源,促进燃气科技进步,提高燃气管理水平。

第五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积极防范各种燃气事故的发生。

教育、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第六条燃气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对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进行指导。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燃气安全用气规则,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章规划与工程建设。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等部门编制燃气专项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需要变更燃气专项规划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八条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按照燃气专项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并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同意后,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燃气工程。

第十一条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收集、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移交项目档案。

第十四条在城市燃气管网规划范围内不得建设瓶组气化站;已经建成的,在城市燃气管网覆盖瓶组气化站供气区域时,其供气管网应当并入城市燃气管网。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经营燃气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经营燃气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企业在规定的经营场所范围外设立燃气供应站点的,应当向燃气供应站点所在地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其中,属于瓶组气化站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

依照前款规定设立的燃气供应站点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四)、(五)、(六)、(七)、(八)项规定的条件。

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相关的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伪造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供应许可证。

第十九条燃气经营企业所供燃气必须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质量指标。

第二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燃气经营企业巡查人员入户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证件。

第二十一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防护用品、消防器材、车辆、通讯设备等,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并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抢险抢修电话,向社会公布,并设专岗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作业和抢险抢修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安全管理或者作业活动。

第二十三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向用户公布并履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并安排专职人员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教育、解答用户咨询。

第二十四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燃气质量、压力和计量标准不间断地供气。因管道燃气设施施工、检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前予以公告,并按规定时间恢复供气;因突发事故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通知用户。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六十日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五条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的,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给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二)给报废、改装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给超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给钢瓶充装燃气;。

(五)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

(六)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管道燃气用户需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单位燃气用户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其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应当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入户进行燃气安全检查,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盗用燃气、损坏燃气设施;。

(二)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从事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四)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

(五)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

(六)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

(七)加热、摔、砸燃气钢瓶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八)倾倒燃气钢瓶残液;。

(九)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

(十)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使用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和具有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的燃气器具,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山东省高考作文

2.解题铺陈,明示中心:责任,就是一个人分内应该做的事。军人,有保家卫国的责任;医生,有救死扶伤的责任;教师,有培养接班人的责任。工人:农民:职员:商人……人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在我们的社会里,各行各业都有许多尽职尽责的人,他们组成了一道道最美的风景--请允许我,从这道道美丽的风景画卷中撷取一幅动人的画面吧。

3.设置矛盾,引人入胜:“我就不信,你在这个班生活了两年多,对这个集体就会没有一点感情?……”这是今天早晨班主任陈老师对我说的话。我望着陈老师愤怒的目光,委屈的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心理说:“陈老师,你误会了……我怎么能不爱我们的班级体呢?”

山东省高考作文

第一条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对外简称“山东学联”)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共青团指导下的全省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中等学校学生会和基层学联的联合组织,英文译名“shandongstudentsfederation”,英文缩写“sdsf”。

第二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五)发展同各国、各省(市、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人民和学生的正义事业。

第四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五条本会参加山东省青年联合会,为其团体会员。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市学联,承认本会章程,均可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党的领导和共青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十条山东省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省学联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联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省学联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省学联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一条省学联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省学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省学联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省学联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省学联委员会是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在省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省学联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团体组成,每届任期五年。省学联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省学联委员会每届任期内根据情况举行二至三次全体会议。委员会开会时,委员团体各派一名代表参加。

省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派出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省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由省学联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对于需由省学联委员会决定的个别事项,学联主席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通讯会议或分片召开有关会议议决。

省学联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三条省学联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在省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省学联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省学联代表大会;。

(三)选举省学联主席单位、副主席单位;。

(四)审议和批准省学联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省学联主席团是省学联委员会的常设机关,主席团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负责各领域工作的开展。

当选省学联主席和副主席的会员单位派出代表组成学联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对自己所选派的代表进行更换。主席团全体会议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单位召集。

省学联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第十五条省学联主席团的职权是:

(二)召集省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决定聘任和解聘省学联秘书长、副秘书长;。

(四)审议和批准省学联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报告;。

(五)批准任免省学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条省学联秘书处是省学联的日常工作机构,向省学联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学联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第十七条省学联秘书处的职权是:

(一)执行省学联主席团的决议和决定;。

(二)负责省学联日常工作;。

(三)管理省学联的经费和财产;。

(四)在省学联主席团闭会期间,受主席团委托,对外代表省学联。

第十八条省学联实行主席团部分成员驻会办公的工作制度。

省学联驻会人数每年二至四名,驻会时间为一年,逐年在主席团成员中轮换。驻会人员由省学联秘书处负责考察和选拔,经所在学校党政同意。

驻会学生驻会期间享受同级毕业生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驻会期间计算工龄。

第四章学校学生组织。

第十九条各类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均可建立学生会,有研究生一百人以上的高等学校同时可建立研究生会。

学生会、研究生会是青年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凡在校的中国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为学生会、研究生会会员。

第二十条学生会、研究生会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是: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向学校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及文化建设,促进学生会履行职能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二十二条全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校学生、研究生大会一般一至二年举行一次,审查和决定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选举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修改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高等学校的全体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校学生、研究生大会可设立常任代表会议,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领导机构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对各自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会议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主持日常工作。学生会可设若干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研究生会中要有负责社团工作的同学,有社团联合会的要兼任社团联合会主要负责人。

第五章地方学联组织。

第二十五条市学生联合会是省学生联合会在该市的会员团体。

市学联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

市学联委员会、主席团、秘书处的产生、组成办法及其职权等,可参照本章程相应规定。

第二十六条市以下县(市、区)学联组织的设置,由各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六章经费。

第二十七条省学联经费的主要来源是:

(一)党和政府关于学联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社会资助、募捐等其他合理收入。

第七章会刊。

第二十八条省学联的会刊是《山东学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山东学生工作》由省学联秘书处主办,联合各委员单位轮流编辑出版。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山东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团。

山东省高考作文山东省高考作文押题

山东省共有62所大学参与了2015山东省大学排名,其中排名第一的是山东大学,排名第二的是中国海洋大学,排名第三的是中国石油大学,以下是山东省大学排名2015具体榜单:

山东省大学排名全国排名学校名称学校类型121山东大学综合252中国海洋大学综合367中国石油大学理工4131山东师范大学师范5147山东农业大学农林6154山东科技大学理工7163青岛大学综合8173青岛科技大学理工9183济南大学综合10227曲阜师范大学师范11242青岛理工大学理工12248山东财经大学财经13266山东中医药大学医药14271烟台大学综合15275山东理工大学理工16307山东建筑大学理工17327鲁东大学综合18363聊城大学综合19369青岛农业大学农林20378临沂大学师范21396泰山医学院医药22397齐鲁工业大学理工23433山东工商学院财经24456山东交通学院理工25466潍坊医学院医药26499滨州学院综合27506济宁医学院医药28506潍坊学院综合29506滨州医学院医药30538德州学院综合31549山东政法学院政法32625泰山学院综合33632济宁学院综合34638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政法35643枣庄学院综合36658山东管理学院综合37658山东女子学院综合38667齐鲁师范学院师范39667菏泽学院综合40690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农林41707山东英才学院综合42714山东协和学院医药43766青岛滨海学院综合44784烟台南山学院理工45854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财经46856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理工47860青岛工学院理工48869潍坊科技学院理工49883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综合50943齐鲁理工学院理工51948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艺术52967青岛黄海学院理工53973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理工54981山东万杰医学院医药551032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综合561044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综合571060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财经581076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综合591098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综合601099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理工611100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综合621101山东华宇工学院理工。

延伸阅读: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清自己的兴趣爱好及规划,了解目标院校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学科实力、培养目标、学习课程和就业方向等情况,结合自身特点进行选报,勿要一味追寻所谓的热门专业。

2.填报专业志愿的时候要拉开一定的梯度选报几个专业,不要全报热门的专业,可参考“热一下”、“稳一下”、“保一下”的原则,即第一个专业可选择热门专业,那第二个专业要选“比较热门”。具体可参考相关学校往年在各省各专业录取的最低分和平均分。

3.最好填报服从专业调剂,避免出现因专业录满而出现不得不作退档处理的遗憾。

4.避开体检结果所限专业。

山东省高考作文

孔庙的发展史为我们勾画了一幅中华文化的演变宏图。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出于政治因素考虑,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虽然这使道教文化和佛教文化深受其影响,但仍不能完全消除道教与佛教的地位,取得“独尊”地位。隋唐时期国家统一,儒家文化在经历了长时间的考验后,终于被社会所广泛认同接受,儒家思想开始被大规模的传播与,全国各地的孔庙一也大规模的兴建起来。宋元以来,各朝仍沿袭“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儒家思想的文化价值被一再肯定,越来越多的尊崇谥号追封于孔子,孔庙的建筑规制也被一再提高。除曲阜的孔子本庙,全国各地的设立文庙学宫,文庙学宫的教育功能对隋唐兴起的科举制度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与孔庙的庙学合一的体制使历代的文人墨客在此接受熏陶,诵读书经,输送培养出无数的学者。隋唐以来,儒学得到大力弘扬,逐渐发展成为了中华民族文化的主干。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追求理想化的礼制秩序成为国家厉行教化的根本内涵。国家为了加强政治统治与厉行教化,控制推行着孔庙的祭祀活动。遵循孔子所创,有利于国家建立有序社会,实现封建专制统治。祭祀孔子,乃推崇其所创思想学说。

各地兴建孔庙,从客观上推动了中华民族的融合与统一。历史上全国各地在中央的诏令下都逐渐建设有孔庙。“自唐以来,州县莫不有学,则凡学莫不有先圣之庙。”辽代的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中京(今内蒙占宁城西大明城)、西京(今山西省大同),均设有国子监。其旁所建的孔庙均有按时祭祀先圣孔子的规例。沿袭前朝,金代也在各州郡县设立庙学。元世祖至元十五年云南建立行省后,昆明立孔庙。此后人理、建水、通海、石屏等地也纷纷建介;孔庙。至清末,除了极其边远的·此地区,云南的各州县,都已建立孔庙。孔庙在边远地1火的兴建,极大地推动了当地教育的发展。

儒学的文化财富,是属于整个中华民族的。南北朝时期鲜卑族的北魏孝文帝推行汉化政策,是史载最早在曲阜以外的城镇修建“先圣庙”祭祀孔子的皇帝;金朝的女真族,也世世代代以祭祀孔子为礼制,建立孔庙;蒙古族的元代,在大都(北京)建立孔庙,以空前至高的谥号“大成至圣文宣王”追封孔子。清朝则在东北地区兴建孔庙,并在入主中原之就已经实行祭孔大典。由此可见,孔子是中华各民族所共奉的先圣。儒家文化在两一千多年的漫漫历史长河里,规范了中华民族的道德观,缓和民族矛盾,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与融合。

山东省高考作文

曲阜孔庙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孔子逝世的第二年,即周敬王四十二年(鲁哀公十七年,公元前478年)。宗庙规格按照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无庙。”士与大夫的庙设定在其住宅东侧,与住宅同为一大门之内。孔子在鲁国从政时,最高任过“大司寇”,但在其周游列国回国之后,一直未重新从政,所以论其身份,仍为“布衣”。

后人为其立庙,实际上有所不同于常礼。因宅立庙,是因为故宅最能使人触景生情。最初的立庙是为了追慕悼念孔子,将孔子生前所穿过的衣物、乘过的车、用过的琴等遗物收集于孔子生前故居内,做以纪念。此时的孔庙布局尚无记载,只能按常理推测为庙屋三间。

孔庙平面呈长方形,占地14万平方米,南北长0.7公里。孔庙沿一条南北中轴线展开布置,左右对称,布局严谨,共有九进院落,前有棂星门、圣时门、弘道门、大中门、同文门、奎文阁、十三御碑亭,从大圣门起,建筑分成三路:中路为大成门、杏坛、大成殿、寝殿、圣迹殿及两庑,分别是祭祀孔子以及先儒、先贤的场所;东路为崇圣门、诗礼堂、故井、鲁壁、崇圣词、家庙等,多是祭祀孔子上五代祖先的地方;西路为启圣门、金丝堂、启圣王殿、寝殿等建筑,是祭祀孔子父母的地方。

全庙共有五殿、一祠、一阁、一坛、两堂、十七碑亭、五十三门坊,共计有殿庑四百六十六间,分别建于金、元、明、清及民国时期。孔庙内最为著名的建筑有:棂星门、二门、奎文阁、杏坛、大成殿、寝殿、圣迹堂、诗礼堂等。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山东省高考作文

“拍死一只蜘蛛不过是一件小事罢了,别怕,你一定可以做到的!”我紧紧地握着拳头,毫无底气地给自己打气。

近了,更近了。

我只要操起手边的任何一样东西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将这只是蜘蛛拍死,可是我四肢僵硬,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向我逼近,一步又一步地向我逼近。

此时,我只觉得无比悔恨。

山东省高考作文

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必须遵守本条例。

跨省的河流、湖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国家有规定的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所有。

第四条全省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下级管理服从上级管理,部门管理服从统一管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按统一规划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各项事业。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然植被,防治水土流失,涵养水源,防治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水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实行计划用水、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各单位应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省水利厅是省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城建部门负责管理省辖市规划区范围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节约用水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对水体污染进行调查、监督和评价,对水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地质矿产部门负责地下水普查勘探和监测,并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

市(地)、县(市、区)水利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水资源的主要职责是:

(一)实施《水法》及其他有关水资源的法律、法规;。

(三)归口管理全省节约用水工作;。

(四)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管理;。

(五)统筹城乡水资源,对水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处理用水纠纷;。

(六)负责国家分配给我省的黄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工作;。

(七)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协同环保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八)组织协调重大的水资源科研工作;。

(九)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政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调处水事纠纷,保障水法律、法规的实施。

第三章开发利用。

第十二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必须进行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全省水资源的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进行;市(地)、县(市、区)水资源的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由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进行。

第十三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流域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规划。规划分为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全省的综合规划和跨市(地)的流域或者区域的综合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编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地)的综合规划和跨县(市、区)的区域或者流域综合规划,由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市、区)的综合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防洪、治涝、灌溉、航运、城市和工业供水、水力发电、渔业、水质保护、水文测验、地下水普查勘探和动态监测等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经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综合规划应与国土规划相协调,兼顾各地区、各行业需要。

经批准的规划是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核准。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规划,制定中长期实施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正确处理上下游、左右岸和地区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供水、灌溉、治涝、发电、航运、渔业、水土保持等各方面的需要,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第十六条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水土资源条件,发展灌溉、排水、水产和水土保持事业;应积极采取喷灌、滴灌、管道灌溉等节水灌溉方式,促进农业稳产高产。

第十七条兴建引用黄河水工程,应对渠首沉沙、清淤占地等进行科学规划,防止渠道淤积、土地沙化和引起涝、渍、碱灾害,并应妥善安排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

兴建水工程需要迁占、移民的,应按照受益负担、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排好移民和迁占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所需安置经费,列入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并应当在建设阶段按计划完成安置工作。

第十八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用水和航运需要,维持生态环境用水。

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工业发展规划时,必须以水资源评价为依据。扩大城市供水规模,须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九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水能资源、水运资源、水产资源和旅游资源。

第四章水资源保护。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向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内排污的,排污口的设置或扩大,排污单位在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之前,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水库、湖泊周围和河流两岸采矿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体受到污染和破坏。

禁止任何单位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向地下排放、倾倒污废水。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对超标排污严重影响水体用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制止。

对造成水资源严重污染和破坏的排污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限期治理。因水污染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赔偿损失。

第二十三条开发利用地下水,应维持采补平衡。对已超采的地区,应当采取回灌补源措施,严格控制采水量。

在海水入侵地区不准增打深井并限制开采量。

第二十四条开采矿藏或者兴建地下工程,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影响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并造成损失的',采矿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第二十五条兴建水工程或其他建设项目,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或者航道水量有不利影响的,由建设单位采取补救措施或给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设施,防汛设施,导航、助航设施,水文和水文地质监测设施以及水文测验河段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拆除或迁移。

第二十七条国家所有的水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

集体所有的水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

第五章用水管理。

第二十八条全省和跨市(地)的区域的水长期供求计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市(地)、县(市、区)的水长期供求计划由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水长期供求计划和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对直接从河流、湖泊、地下取水的,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为农户生产、家庭生活、畜禽饮用取水和其他少量取水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

取水许可制度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利工程供应的水,应当依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水费;使用其他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依照市(地)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水费。

第三十一条对直接从地下或者河流、湖泊取水的单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资源费。对农业灌溉取水,可暂不征收水资源费。

省辖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水资源费,可以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城建部门征收。

征收的水资源费,缴同级财政部门,纳入预算管理,作为水资源管理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保护、管理、补源以及补助节约用水等,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地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协作的精神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在水事纠纷解决之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市(地)交界线两侧各五公里,县(市、区)交界线两侧各三公里的范围内,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引水和蓄水工程,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

第三十三条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依照《水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在处理水事纠纷时,有权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当事人必须服从。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成绩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宣传、实施《水法》及其他有关水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事迹突出的;。

(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和水土流失,成绩显著的;。

(三)管理和维护水工程成绩显著的;。

(四)勇于同破坏水资源、破坏水工程行为作斗争的;。

(五)为开发利用水资源,做出重大贡献的;。

(六)在水资源科研方面成绩显著的;。

(七)节约用水成绩显著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取水、截水、阻水,给他人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设施、水文监测设施和测验河段、水文地质监测设施和导航、助航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一千至一万元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拆除或迁移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其修复或迁回原址,可以并处一千至五千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依照《水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水政监察人员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水事公务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罚。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2年10月10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城市水资源暂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山东省高考作文

第一条为加强燃气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和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与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普及燃气使用,推广清洁能源,促进燃气科技进步,提高燃气管理水平。

第五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积极防范各种燃气事故的发生。

教育、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第六条燃气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对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进行指导。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燃气安全用气规则,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章规划与工程建设。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等部门编制燃气专项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需要变更燃气专项规划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八条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按照燃气专项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并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同意后,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燃气工程。

第十一条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收集、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移交项目档案。

第十四条在城市燃气管网规划范围内不得建设瓶组气化站;已经建成的,在城市燃气管网覆盖瓶组气化站供气区域时,其供气管网应当并入城市燃气管网。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经营燃气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经营燃气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企业在规定的经营场所范围外设立燃气供应站点的,应当向燃气供应站点所在地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其中,属于瓶组气化站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

依照前款规定设立的燃气供应站点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四)、(五)、(六)、(七)、(八)项规定的条件。

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相关的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伪造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供应许可证。

第十九条燃气经营企业所供燃气必须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质量指标。

第二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燃气经营企业巡查人员入户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证件。

第二十一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防护用品、消防器材、车辆、通讯设备等,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并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抢险抢修电话,向社会公布,并设专岗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作业和抢险抢修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安全管理或者作业活动。

第二十三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向用户公布并履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并安排专职人员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教育、解答用户咨询。

第二十四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燃气质量、压力和计量标准不间断地供气。因管道燃气设施施工、检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前予以公告,并按规定时间恢复供气;因突发事故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通知用户。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六十日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五条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的,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给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二)给报废、改装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给超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给钢瓶充装燃气;。

(五)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

(六)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管道燃气用户需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单位燃气用户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其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应当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入户进行燃气安全检查,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并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盗用燃气、损坏燃气设施;。

(二)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从事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四)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

(五)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

(六)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

(七)加热、摔、砸燃气钢瓶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八)倾倒燃气钢瓶残液;。

(九)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

(十)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使用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和具有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的燃气器具,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第五章设施与器具管理。

第三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燃气设施的所在地、敷设有燃气管道的道路交叉口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一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划定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三)未经批准开挖沟渠、挖坑取土;。

(四)未经批准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五)未经批准动用明火作业;。

(六)其他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查询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下施工。

第三十三条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并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总重十吨以上的车辆或者大型施工机械需通过地下敷设有燃气管道的城市非机动车道时,应当事先征得燃气经营企业的同意,并在通行地段修建承重过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通行。

第三十五条燃气器具应当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抽样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检测结果由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燃气器具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燃气器具的明显位置标注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

第三十六条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应当按照规定对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和更新。

报废的燃气钢瓶应当进行破坏性处理,并不得翻新使用。

第三十七条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

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八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燃气的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器具安装维修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消除。

第三十九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批准或者核准时,应当严格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核准的决定;不予批准或者核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发现已经取得批准或者核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应当依法撤销原批准或者核准。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批准或者核准时,程序必须公开,并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十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自收到举报或者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处理。

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燃气经营企业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立即处理。

第四十二条抢险抢修人员在处理燃气事故紧急情况时,对影响抢险抢修的其他设施,可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或者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供气设备,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未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未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降压或者停气时未提前公告或者及时通知用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二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用户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用户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占压燃气输配管道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或者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未通过气源适配性检测的燃气器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事项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予以批准或者核准的;。

(二)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核准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燃气,是指人工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

(二)燃气工程,是指燃气设施和燃气供应站点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燃气设施,是指气源生产厂家以外的储气厂、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储配站、调压站、各种燃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总称。

(四)燃气器具,是指使用燃气的炉灶、热水器、沸水器、取暖器、空调器和燃气计量器等器具。

(五)燃气供应站点,是指为用户供气的瓶组气化站、瓶装供应站、燃气车辆加气站等。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高考作文:书香

空气中有书香,有咖啡香,有文艺姑娘长发飞扬的香。人们擦肩而过,眼神温润,尽量压低声音说话,或者不说话。所有的动作都极致轻微——轻轻地拿起书,轻轻地翻开书。轻轻地走动,轻轻地呼吸。轻轻地笑。以及轻轻地睡去。

你没看错,轻轻地睡去——睡在书的过道,睡在文字的罅隙,睡在闪亮的名字中间,睡在轰鸣的思想之下。穷学生、背包客、流浪汉、失业者、夜游人……纷纷关闭了身体的语言,各怀故事,和衣倒下,侧卧着,平展着,接受书香的抚慰与讨伐。

一座美好的城市怎么可以没有几家不打烊的书店呢?24小时,1440分钟,86400秒,在阳光下蒸腾着书香,在月光里冷凝着书香,如大海潮汐日夜不休。刷夜的人们啊,不必再去酒吧、网吧或者野馄饨大排档,不必再制造无秩序的暗黑系生活,不打烊书店是明亮的.,是后现代冷漠中的一抹煦暖,你只须以书的名义轻轻地来,就会得到善待。

“现代人压力这么大,在你不开心、迷茫的时候,我们提倡无边阅读,提倡纸本文化的回归,希望能够用这样的方式引领文化生活潮流。”一个不打烊书店的老板这样说。

书店的日子并不好过。在过去的十年间,无数的传统书店被时代风化、磨灭,被网络冲垮,以及被人类不忠的阅读嗜好出卖。现如今,实体书店若要生存下去,就得像大战风车的唐吉可德一样去对抗残酷的现实,坚守着,也突围着。不打烊,表面上改变的是营业时间,实质上是对自由阅读理想的一种召唤。如果你暂时没有能力为书香埋单,没有关系,不打烊书店照样会奉上人文关怀而勿须交换。因为人文关怀本就是知识与文明的出发点和呈现形式。

每一个进入者都在接受精神的按摩,每一个滞留者都想安放灵魂的孤独。博尔赫斯曾经说过,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那么,不打烊书店应该是人间天堂的一个缩影——至少也是城市的一个落脚处,一个容身点。这里提供有见地、有价值、可以操作的知识和经验。这里也提供发呆的空间和时间。在深夜深处,这里就是灯火,改变着城市的作息,也满足你对于乌托邦的想像。

晚安,爱书的人们。

山东省高考报名条件

3.具有山东省户籍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学籍并且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应具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且已按要求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普通高中学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学生转段报考条件为:过程考核合格、符合转段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届毕业生。在春季高考类别,“3+4”转段选择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报考:一是只报考“3+4”转段;二是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

申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3.高中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具有山东省户籍的人员,或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整学习经历指截止到2017年9月具有我省高中段学校3年完整学习经历)。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体育专业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两眼均不低于4.8,限理工类考生报考。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山东省高考作文山东省高考作文

在一次鼓励创新的报告会上,有位学者出了一道题:四个图形符号中,哪一个与其他三个类型不同?有人说圆形,因为圆形是惟一没有角的图形;也有人说三角形,它是惟一由直线构成的;又有人说半圆形也正确,它是惟一由直线和曲线组成的;最后有人说,第四个图形也可以,因为它是惟一非对称性的图形。看来,由于标准和角度的不同,这四个图形都可以作为正确答案。的确,世界是千变万化的,疑问是层出不穷的,答案是丰富多彩的。在生活中,看问题的角度,对问题的理解,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问题的答案不止一个的事例很多。

你有这样的经历、体验、见闻和认识吗?请以“答案是丰富多彩的”为话题写一篇文章,只要与学者这道题引发的思想感受有关都符合要求。文体不限,题目自拟。

山东省高考新变化

日前,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了《山东省夏季高考外语听力考试调整优化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2025山东省高考新变化,供大家参考,快来一起看看吧!

自2025年起,我省夏季高考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6月份国家统一高考期间与笔试合并举行,听力考试与笔试均安排1次考试。

一、本次政策调整优化方案研制过程。

自2021年3月开始,我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实施的评估工作,期间采用自我评估与第三方独立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总结经验,查摆问题,评估效果。面向全省开展广泛调研,涉及高中高校学生、家长、干部教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教研机构人员。为充分加强调研论证,省教育厅就政策调整优化先后组织了数十次征求意见及专题论证会,涉及党政机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教科研机构、高校、高中等,并多次邀请人大代表、____。

委员、相关领域专家、考生和家长代表参与方案论证。

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对调整优化方案进行了审议,并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之后,最终形成并向社会公布本次调整优化方案。

二、我省夏季高考外语听力考试调整优化后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自2025年起,我省夏季高考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期间与笔试合并举行,听力考试与笔试均安排1次考试。根据目前的全国统一高考安排,外语科目(含听力和笔试)考试时间为6月8日下午15:00—17:00,听力考试与笔试的考试时长与合并前保持不变,最终时间安排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2025年我省夏季高考外语科目试题仍然使用全国卷,外语听力和笔试合卷进行,外语科目(含听力和笔试)考试满分为150分,其中听力满分为30分,笔试满分为120分,分值与目前保持不变。外语科目考试时,首先进行听力考试,然后进行笔试。

四、我省夏季高考外语听力考试调整优化后会对考生的高考录取产生影响吗?

我省夏季高考外语听力考试调整优化后,外语科目总分值保持不变,满分仍为150分,在高考录取中所占比重保持不变。我省每年招生计划总体相对保持稳定,考试形式调整对于所有考生机会均等,不会对考生最终高考录取结果产生影响。请广大考生安心备考。

《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调整优化实施方案解读》特别节目于2024年3月29日(周三)晚20:00首播,3月31日(周五)晚20:00重播。如《新闻联播》延时,节目播出时间顺延。本次活动采取电视录播和网络视频直播两种方式进行,师生和家长可选择以下方式收看:。

(一)电视端:山东教育卫视。

(二)网络端:

1.关注山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山东教育发布”,点击下方菜单“活动互动”中的“高考政策调整解读”收看。您还可以通过“山东教育发布”视频号,山东省教育厅官方抖音号、快手号观看直播。

2.关注“山东高考一点通”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直播点播”中的“高考政策调整解读”收看。

高考改革“3+1+2”模式的优点是在高中的九门学科中,除了必选项的三大主要学科,同学们都可以在其余的六门学科中自行选择想要学习的科目,相对于传统的“3+3”模式,3+1+2的模式改革会比传统的更好一些,因为部分文理科代表的就是高中的所有学科学生们都会学习,每个科目都会接触,这样文科类和理科类的知识都会学到,而且学生们在选择考试科目中,可以选择自己的优势学科,这样高考的综合分数也会比分文理科考下来的分数要高些,也可以在高考中填补自己薄弱方面分数低的科目。

那对于我国的社会发展也是很有好处的,文科类的科目可以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理科类的学科可以锻炼可以锻炼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不分文理科的结果是可以培养全面型人才。

山东省高考作文

第一条为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能源(以下简称用能)以及从事相关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能源,主要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热力、焦炭、煤气、成品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以及其他经国务院和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能源。

第三条能源的利用应当坚持节约与开发并重,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

节能工作应当遵循结构优化、技术进步、管理科学、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节能的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节能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计划、统计、技术监督、工商行政、财政、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节能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同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业的节能管理工作。

第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履行节能义务,并有权对浪费能源的行为予以制止和检举。

第八条在节能的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及制止、检举浪费能源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节能管理。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当地的能源资源条件,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

工业集中的地区,应当对电镀、铸造、锻造、热处理等实行专业化生产,提高能源利用率。

禁止建设耗能高的小冶炼、小火电、小电镀、小水泥、小造纸、土法炼焦等工业项目。其目录由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予以公布。

已建成的前款所规定的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限期关停。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用能项目,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审批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其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节能设计规范,执行合理用能标准。

用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包括合理用能篇章,没有合理用能篇章或者合理用能篇章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

年综合用能二千吨标准煤或者年用电二百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咨询机构对合理用能篇章进行评诂。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节能要求,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与推广资金中安排专项节能资金,用于扶持节能项目和开发节能产品。

第十二条财政、税务和金融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节能项目和节能产品给予优惠。

第十三条省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节能工作需要,制定节能技术和管理的地方标准。

第十四条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生产过程中用能较多的产品制定最高能耗限额。

各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能耗定额,并按照用能单位隶属关系下达和考核。能耗定额每年修订一次。

第十五条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目录之外,确定本省限期淘汰的用能产品和用能设备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对节能产品实行认定制度。

企业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向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查认定合格后,发给山东省节能产品证书和节能产品标志。未经审查认定或者经审查认定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节能产品标志。

第十七条生产用能产品的企业应当执行用能产品效率或者能耗的强制性标准,并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标明效率或者能耗指标。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用能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产品标识及产品广告上标明的产品节能指标,对产品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八条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统计部门做好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工作,并定期发布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第十九条年综合用能五千吨标准煤或者年用电五百万千瓦时以上的为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

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条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用能单位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省、市(地)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能源利用监测机构和经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能源利用监测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和用能产品效率或者能耗指标进行监测。

能源利用监测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章合理使用能源。

第二十二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的机制,推行节能的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健全能源使用责任制和节能奖罚制度,并定期考核。

用能单位应当从节能的价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本单位的节能奖励。

第二十三条用能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节能标准,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做好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健全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并按规定向统计和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

第二十四条用能单位应当遵守最高能耗限额和能耗定额。

用能单位超过最高能耗限额和能耗定额用能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对超用部分收取消费能源加价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浪费能源加价费用于节能措施,其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禁止生产、销售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

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淘汰。

不符合国家和省耗能标准的用能设备,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更新改造。

第二十六条用能单位新增和更新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或改造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扩大容量的,必须报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用能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节能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十七条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和装饰装修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设备,提高保温绝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用能。

建筑节能、市政公用事业节能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大力发展城市燃气、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新建住宅区和公共建筑,应当实行集中供热,采用热水取暖。对原有分散的蒸汽取暖,应当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逐步改为热水取暖。

第二十九条机关、学校、宾馆、商店等单位用能和城乡居民生活用能应当积极采用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降低能源消耗。

鼓励开发利用沼气、太阳能、水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使用型煤和节能灶。

第三十条居民使用电、煤气、天然气等能源,应当装表计量收费,不得实行包费制和无偿使用。

第三十一条对用电负荷的低谷期和高峰期实行分时电价。用电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设备的用电时间,充分利用低谷期电力负荷。

鼓励用能单位充分利用余热、余压等余能和低热值燃料。

第三十二条城乡的照明,应当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公共场所的照明,应当安装节能控制装置。

第三十三条能源供应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供应能源,保证质量。不得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能源供应单位供应能源时,必须向用能单位出具能源质量报告。所供能源质量必须与质量报告相符。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供能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节能技术进步。

第三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和规范节能技术市场。

第三十五条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事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的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十六条鼓励用能单位、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开展提高能源利用率、选用替代材料等节能科学技术研究。

第三十七条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节能示范项目,开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第三十八条从境外引进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的耗能指标,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节能标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建设耗能高的小冶炼等工业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关闭。建设的项目属于经有关部门违法审批的,对违法审批部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未经审查认定或者经审查认定不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山东省节能产品标志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公开更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在用能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标明效率或者能耗指标,或者在用能产品说明书、产品标识及产品广告上标明的产品节能指标与实际不相符的,由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超过最高能耗限额用能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未达到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停。

第四十三条企业生产的用能产品不符合耗能的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销售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能用产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按照不超过该设备原值的百分之五十处以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逾期未更新改造、继续使用不符合国家和省耗能标准的用能设备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新增和更新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或者改造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扩大容量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审批手续,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居民使用电、煤气、天然气等能源实行包费制和无偿使用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能源供应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供应能源,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除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外,由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一条依据本条例实施的罚款,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罚款收入按国家规定缴国库。

第五十二条拒绝、阻碍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从事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高考作文

对于高考的考生来说,多阅读一些优秀的。

作文。

范文对自己的写作也会有所启发.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山东省高考作文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小时候,在家玩耍时,听到卖糖葫芦的吆喝声,就缠着妈妈买着吃。有时候还偷偷地跟着卖糖葫芦的走街串巷。不是馋那糖葫芦,而是馋那悦耳的吆喝声。

经常来我家门口叫卖的是个老北京,一家子都是卖糖葫芦的。据他讲,他爷爷在清朝那会儿就卖糖葫芦。

所以,他的糖葫芦绝对正宗,到底是不是无从考证。但他一口悦耳的吆喝声,让我深信不疑。那会儿我还小,还不懂什么叫正宗不正宗,判断的唯一标准就是谁吆喝得好听就买谁的吃。

于是,我跟这个老北京混了个脸熟。那一段日子,只要他经过我家的门口,他的身后就会跟着一个和他一起扯着嗓子吆喝的5岁小破孩儿。

老北京很喜欢我,每天收摊儿前都会给我一串糖葫芦作为报酬。有一次,他摸着我的脑袋说:“多好的孩子啊!以后真成了卖糖葫芦的,就毁喽!”年幼的我不懂这些话的意思。于是认真地望着卖糖葫芦的说:“赶明儿我一准儿干这个。”老北京笑笑不语。

20xx年后,我长成20岁的大小伙儿。那个卖糖葫芦的老北京再也见不到了。我每天都在为人生的前途奔波,现在的理想是当个白领,再也不想小时候卖糖葫芦的事了。那悦耳的吆喝声也随着时代变迁被遗忘得干干净净。

终于,在一次春节的庙会上,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又看到了那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虽然20xx年过去了,老北京的模样依然没变。我跑上前去和他打招呼,向他比划20xx年前那个小破孩儿。

他惊异地望着我,然后慈祥地笑了,像发现了一个旧梦。他递给了我一串糖葫芦。“提前付你的工资,像当年一样跟我吆喝。”我仿佛又找到了自己的童年,然后我突然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张不开口,原地呆了半天。那太丢人了,我已经是个20岁的青年了。

老北京笑了笑说:“怕了,我就知道。还是那句话,‘多好的孩子啊!以后真成了卖糖葫芦的,就毁喽!’”然后,他一个人吆喝开了。

冰——糖——葫芦……。

葫芦——冰——糖……。

冰——糖——葫芦……。

葫芦——冰——糖……。

冰——糖——葫芦……。

葫芦——冰——糖……。

结束了漫长冬日,东风却迟迟不来。萧瑟依旧,寒冷彻骨,花儿难以绽放。唤与东风来,相许一枝春,才换回满园姹紫嫣红竞相开放。是以借东风亦有道,唯有运用自己的智慧,让他人心甘情愿地给予帮助,才能成就心中所想。

徐志摩说:“是人没有不想飞,凌空去看一个明白,这才是做人的趣味,做人的权威,做人的交待。”欲飞之人,不愁无翼,因为他们不会在寻求帮助无果之时轻易气馁。

国人知周杰伦者皆知方文山。年轻时的他默默写过几大本歌词,也投给过演唱公司希望借成名歌手之口让自己被业界承认。颠沛流离数载,艰辛苦楚在歌词中写尽,终于让他等来一个周杰伦。他的词成就了一代巨星,也是经周杰伦之口众人才认识了背后的方文山。若他在演唱公司碰壁之后便果断放弃,乐坛也迎不来这样一个辉煌的传奇。

回看先人们的飞行历程我们就能明白:万户借风筝有过短暂的飞翔;人虽无翼,飞翔梦也曾被称为无稽之谈,但莱特兄弟造出飞机,人终能翱翔蓝天。“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至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他们都与我们无异,正是因为他们“善假于物”也,才能得偿所愿。

虽说利益驱动他人给予帮助,但我们正是要让他人看到我们身上蕴含的希望,人们的智慧得到可凭借的“物”。这才有马云吸引他人投资铸就阿里巴巴的神话,才有中巴的友谊和无数欧美国家投入亚洲投资银行;才有中国开展多边外交走在逐渐腾飞的路上。正如所说:“我们的蓝图是宏伟的,但我们的奋斗必将是艰巨的。”因为我们在借助他人的力量时仍需努力,才能将这些力量为己所用,成就一个国家伟大复兴的未来。

大树因为用甜美的果实才让自己的种子传播到世界各地,无他,因果实甜美,诱惑人心。而我们的花朵待醒,借与那东风吹满园,赠与它阵阵花香沁人心脾,静待春的绽放。

参天大树虽没有翅膀,没有腿,但靠着自己的智慧与努力,结出果实,让飞禽鸟兽将自己带到了世界各地,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人生亦是如此,要想成就辉煌的事业,拥抱幸福的明天,就必须先放飞美丽的梦想,再靠自己进行艰苦努力的奋斗。

幸福的未来之路上,始终伴随着梦想华丽的舞步。

梦想是催生动力的摇篮,没有梦想就没有巨大的推动力。空寂大漠,驼铃阵阵,因为跋涉的心渴望远方的绿洲;辽阔长天,雄鹰点点,因为飞翔的心渴望高端的的云层;苍茫大海,帆影憧憧,因为远航的心渴望彼岸的港口;三更灯火,书声琅琅,因为求知的心渴望未来的光环。正如大树,听了鸟兽们旅行的见闻,一颗环游世界的梦想的种子便根植于心。正是怀揣着那对梦想的渴望,才让人有了实现它的信心和决心。因为梦想会发光所以无论身处多么漆黑的角落,总有一束光,引领着我们前往,风雨兼程,在所不惜。

幸福的未来之路上,必然浸透着个人奋斗的汗水。

奋斗是获取成功,实现梦想的必要途径。没有人能一劳永逸,也不能依靠别人实现梦想,唯有用自己的汗水,通过自己努力获取的未来才能熠熠生辉。中国有句古话:“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意味一个人要想走得远,走得好,需得立足当下一步步去走,才能身行千里大有作为。君不见,书家圣人王羲之的书法之所以游若蛟龙,翩若惊鸿,是因为他临池学书,废寝忘食,常年洗笔将一池清泉染成浓黑;乒乓皇后邓亚萍的球技之所以炉火纯青,所向披靡,因为她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多块球板被握出沟槽而浑然不觉;无臂琴师刘伟的脚下功夫神奇,风景无限,是因为他夜以继日练琴不止,脚趾被磨出鲜红的血泡也从未想过放弃。他们为着未来而不懈奋斗者,使他们今日被鲜花和掌声装点得璀璨无比,晶莹的汗水折射出他们勇于追梦的心,他们值得拥有这一切。

可有的人,没有梦想,更不曾想过要为自己的未来努力奋斗。他们也像大树一样,没有翅膀,没有腿,却将自己的未来寄希望于别人,好恶逸劳,醉生梦死。试想飞禽走兽若答应大树的请求,他们终有一天也会因大树的庞大而感到飞行的疲惫体力不支,大树也不能前往那么多的地方欣赏风景。依附他人而铸就的未来,哪有自己双手拼搏而出的那样动人闪光?自己奋斗,不苛求别人,那样获取的未来才是春光满满,幸福无比。

愿你我都拥有大树的智慧与勇气,靠着自己的奋斗,拥抱幸福的未来,走出自己的康庄大道。

山东省高考一分一段表

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与单个志愿的投档规则不一样,目前各省大都是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谁的分数高,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就占有优势,优先投档。

投档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将严格按照考生的特征成绩分数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到低顺序逐个检索、投档。

相同分数投档。

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分别比较各科分数。如山东:文史类按照语文、综合1、数学、外语、基本能力的顺序,理工类按照数学、综合2、语文、外语、基本能力的顺序,依次比对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考生投档分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生成。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平行志愿就是在同一个志愿顺序上设置了两个以上(含)的并列院校志愿。

平行志愿的主要特点:一是强化了分数的作用,大大减少了高分低就、高分落榜现象;与此同时,低分考生侥幸高就的机会几乎没有了。二是降低了院校录取数据的年度波动幅度,出现“大小年”现象的几率小了。三是院校录取分数区间扁平化了,即最高录取分与最低录取分的差值小了。四是增加了考生第一志愿的录取概率,降低了志愿填报难度和报考风险。

高考填报志愿的技巧有什么。

专业和学校,权衡选择好。

这是当今考生选择高考志愿的时候最为头疼的问题了,网络上也是各种关于这类问题的解答。不管专业还和学校,都很重要。专业决定你的未来就业方向,而学校的所处位置,资源量和学校的名气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你的就业层次和发展空间,而这却是同学们在填报高考志愿时经常容易忽视的。

综合分析高考志愿填报的信息。

对于高考志愿填报的信息,基本上可分为以下两种:

对于政策信息,不论国家的、当地的,还是高校的政策,一般不需要辨真伪,只要好好研究、读通、弄懂就行。

对于学校和专业信息,关键在于既了解静态的历史数据,又把握动态的现实变化;对于高考志愿填报指导的信息,需要有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过程,尤其要学会综合分析,切不可偏听偏信。

跟着招生章程走。

考生在高考填志愿的时候,切不可跟着感觉走,而应该跟着招生章程走。因为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应该依据高校的招生章程来填报自己的高考志愿。

山东省高考标准范文

阅读下面材料,根据自己的感悟和联想,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行囊已准备好,开始一段新的旅程。路途漫漫,翻检行囊会发现,有的东西很快用到了,有的暂时用不上,有的想用而未曾准备,有的会一直伴随我们走向远方......

要求:选准角度,自定立意;自拟题目;除诗歌外,文体不限;文体特征鲜明。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