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工作方案,我们可以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错误和失误。下面是一份经过实践验证的优秀工作方案的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
1月15日,新华社区召开党建工作会议,社区支部委员以上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社区党总支书记孙建萍回顾总结了20xx年社区党建工作。充分肯定社区一年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会人员就20xx年如何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研究部署了20xx年度社区党建工作的思路。会议还传达了硖委(20xx)68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双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布置各支部要结合党员“一员双岗”考核,做好20xx年度党员“双评”工作和社区党员优质服务岗评比工作;同时对照标准评选出年度党员积极分子。
最后,孙书记要求社区党员们在新的一年里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更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当创卫先锋。
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xx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的选聘,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和《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员的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和条件。
这次全国农业普查使用现代技术采集数据,与往年农普相比,对“两员”素质要求更高。为做好全县“两员”选聘培训和组织管理工作,选聘工作由县农普办负责,乡镇(街道)农普办具体组织实施。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应在普查员选聘前完成。
(一)“两员”的配备xx县本次普查对象涉及xx个乡镇(街道)、xx个村(居)委、xxx万农户、xxx万农业人口、xx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量大面广,且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
按普查区配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区按村(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划分,每个普查区配备至少1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区下设置普查小区,原则上以村民小组划分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户数控制在100户左右,为方便组织普查工作,对规模较大或居住较分散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可适当拆分;对规模较小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可适当合并。每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员。各普查小区“两员”数量,由各乡镇(街道)根据普查工作量和登记难度申请调整,经县农普办同意后确定。
(二)“两员”的条件。
1、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会使用电脑,经过培训后能够熟练使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pda),采用纸介质普查入户登记的普查员要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
2、熟悉当地情况,热心公益事业,掌握并积极宣传农业普查对“三农”发展的重要意义。
3、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
4、身体健康。
群众工作经验。
(三)“两员”的选聘范围。
普查期间要使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pda)登记操作,原则上,选聘“两员”以乡镇驻村干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青年志愿者、社区和村社干部为主,也可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的其他人员担任。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职责和任务。
(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共同义务和职责。
1、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不受干涉。对违反《统计法》的人和事要据理说服并及时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2、要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和掌握农业普查知识和手持智能终端的使用,掌握农业普查前的摸底、登记、复查、抄录、快速汇总等各种工作技能。
4、要遵守保密规则,严谨、细致作好普查对象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
(二)普查指导员的具体任务。
普查指导员在乡镇(街道)农普办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承担所负责普查区的宣传、单位核查和普查登记,指导和检查普查员业务工作,负责与县农普办联系和协调,在工作中遇到难以确定和处理不了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和请示。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普查指导员在乡镇农普办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本普查区的各项普查活动。对各普查小区的工作要进行协调布置,统一安排。2。制定本普查区的工作规章制度和普查员的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普查员的工作积极性。
3、组织各普查小区的农业普查宣传、摸底、登记、复查、快速汇总和普查资料封装、交接等工作。认真处理普查小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向上级请示后再予以解决。
4、带头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掌握普查员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困难的要予以帮助。
5、负责《行政村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普查引路员在普查指导员的组织领导下,具体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1、做好摸底工作。普查登记前,要认真开展清查摸底工作,整理好住户和单位摸底表。
2、在开展摸底工作的同时,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
3、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认真详细地填写普查表,做到普查对象和普查项目两个方面都不重、不漏、不错。
4、做好复查工作。普查登记结束后,要通过自查、互查、议查等方式,对普查对象的重漏、普查项目的对错、普查表填写的正确与否进行审核,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5、做好快速汇总工作。按普查方案规定,及时完成普查资料的手工过录和快速汇总工作。
6、做好各种普查表的整理、封装及交接工作。
三、“两员”的培训。
(一)培训组织。
县农普办统一组织对乡镇农业普查人员进行培训,乡镇县农普办统一组织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培训。县农普办业务组负责培训班的授课。
(二)培训时间。
普查指导员培训不得少于3天,普查员培训不得少于2天。
(三)培训教材。
普查指导员以《普查方案》和《普查员手册》(待定)为基本内容,普查员以《普查员手册》为基本内容。结合xx具体情况加以补充。
(四)培训方法。
以教员面授为主,辅之以录像等多媒体手段。要采取课堂授课、学员做练习以及实地试填相结合的办法。要着重对普查员进行调查技能和数据采集设备的训练,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要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课堂摸拟试填和实地试填,重点掌握如何填好普查表。对试填中的疑难问题,要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由上级县农普办负责解释。
(五)培训考评。
培训结束时,每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都要参加测试,由县农普办统一出题。测试合格者,由县农普办为其颁发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证。
四、“两员”工作要求。
(一)忠于职守,尽职履责。
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两员”在开展调查工作时,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提供与普查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登记现场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对登记统计等资料并通过pda准确填报、审核、上传数据。
普查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时,应按照《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普查对象进行指导督促;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行使职权的,应及时报告县农普办,由县农普办移交统计执法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认真学习,掌握技能。
要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农普知识,准确理解和把握普查方案内容、普查表式和相关指标解释,熟悉单位核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检查和验收等普查流程和工作方法,熟练掌握pda操作和数据采集等业务技能。
(三)持证入户,依法普查。
执行农业普查任务时,特别是入户登记时,须持有并主动出示县农普办统一印制的《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同时做好普查宣传,提高普查对象对农业普查工作的认识和对普查工作的参与、支持、配合度。
(四)践行操守,保守秘密。
严格按照所签署的保密协议内容,自觉对所获取的普查对象的全部资料和基本情况予以保密。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xx〕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闽政办〔20xx〕112号)、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闽地名普查组发〔20xx〕1号)以及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南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南政办〔20xx〕120号)、南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南地名普查组发〔20xx〕1号)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此次地名普查工作,全镇24个行政村都在普查范围内。主要目标任务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即国家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具体为:
(一)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根据国家和省上关于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地名上存在的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命名罔顾传统、刻意崇洋、虚张声势、名不符实,地名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
(三)设置地名标志。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四)开发、应用地名普查成果。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
二、时间步骤。
此次地名普查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普查从20xx年7月开始,到20xx7年12月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1、成立机构。成立以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临时借调办法安排2至4名工作人员,配置必要办公场所和设备。
2、制定文件。以镇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名义制定下发普查实施方案;做好普查经费的预算文本。
3、动员部署。召开全镇地名普查动员部署会议,由镇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作动员讲话。11月底前,召开地名普查业务会议。
4、组织培训。安排人员参加县上组织的普查业务骨干培训。12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1月至20xx6年12月):。
1、收集资料(20xx年1月至4月):全面搜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以及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包括图、录、典、志等,对资料进行整理、甄别、论证和审定,编写地名普查目录、绘制普查工作图、制定地名普查登记表。
2、实地踏勘(20xx年5月至12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实地调查地名现状,查清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3、标准化处理(20xx6年1月至3月):根据国家和省上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按照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普查的地名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
4、地名标志设置(20xx6年3月至5月):依据国家有关地名标准,对应设未设的地名设置地名标志。
5、数据库建设(20xx6年6月至9月):完成地名文字和图形信息及多媒体数据录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根据普查成果和工作图,修改矢量地图上的地名注记和变化的地物,建立县级地名和区划数据库。
6、普查成果制作(20xx6年10月至12月):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起草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审批报告。
(三)验收上报阶段(20xx7年1月至6月):。
1、逐级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组织实施和普查成果两个方面。1月至3月,完成普查成果自查工作;3月至5月,做好迎接县、市级核查工作;5月至6月,准备好普查成果省级验收工作。在逐级验收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边验收边复查。
2、上报归档。普查成果验收合格后,逐级上报。完成普查文件、资料、成果等的立卷归档工作。建立普查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
(四)完善扩展阶段(20xx7年7月至12月):。
1、迎接验收。迎接国家“二普”办对“二普”成果抽查。
2、汇集成果。县、镇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编纂出版本行政区域的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
3、服务建设。利用地名普查成果,建设完善地名网站,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地名信息服务。
三、普查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地名普查组织实施的责任,精心筹划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村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动参与,特别是已有的资料、信息、数据要及时、准确提供。
(二)严格操作规程。要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和有关政策规定、技术标准开展普查工作。在普查过程中,对有关资料、数据和信息,要边普查边复核,并实施分类按责管理,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可靠。对涉密资料、数据和信息必须严格保密,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承担地名普查的实体应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和保密资质。
(三)健全普查队伍。要专门抽调精干的人员负责“二普”工作,并送往上级进行“二普”工作培训或自行培训。在地名普查期间,各村要有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
(四)广泛开展宣传。各村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宣传栏、街路牌广告栏和多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三、普查范围。
我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范围涵盖全镇所有村居委会。有以下相关信息。
(一)居民点名称(自然村(居)住宅小区、楼盘、商住小区)。
(二)群众自治组织名称(村委会、社会居委会)。
(三)交通运输设施名称。
(四)单位名称(党政机关、民间组织、事业单位、企业)。
(五)水利、电力设施名称(池塘、水渠、堤坝、发电站)。
四、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7月15日—7月25日,组织动员,成立机构,制定方案,人员培训。
第二阶段:7月25日—8月5日,搜集资料,调查摸底,填报表格。
第三阶段:8月5日—8月25日,收集表格,登记勘测。
第四阶段:8月25日—9月15日,网上录入信息。
第五阶段:9月15日—10月15日,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专班,一把手负总责,专班专责,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经费。
(二)切实认真负责。操作人员要走村入户,深入实地,了解实情。
(三)确保工作进度。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各地要根据全镇统一部署,把握工作节点,按时完成任务。
(四)强化协调配合。各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要主动配合镇普查办,及时提供数据,交流进展情况,推进工作落实。
更多。
案由:相邻权纠纷。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其院坝围墙强占的路面,恢复路面宽度至3米。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道路历史情况。原告家住白云区xx乡xx村组,家门口有一条宽3米,长50米的道路通到村里的公路。此路自土地下放以来就存在,供村寨上半部几户人家使用,至今已有30年历史。原告家修建现在的住房时,用142大汽车、解放牌大汽车、35拖拉机等作为运输工具,运送石头等建材物资,就是通过此路,当时路面宽度超过3米。
门也不能批准。在被告建房过程中,电力部门曾多次出面制止,被告均不听从。
x年被告第一次修地基时,就将挖出的泥土大量堆到道路上,侵占了道路,原告及经过此路段村民当时出于邻里友善并没有与被告争执。x年农历11月,被告建好房屋后拓宽坝子,阳沟的保坎侵占了原告方土地,围墙更修至路上大肆占用路面,因为围墙与道路不平行,被占用路段,最宽处仅有以前的一半,部分路段甚至被占用仅剩三十来公分。而被占用的路段外侧高近两米,路外是本村村民的责任地,无法再拓宽。
三、道路被占用,村民及原告无法正常通行。该路段被侵占,造成通过该路段的村民通行困难,摩托车都难以通过该路段,小客车更无法通过。也造成原告全家进出无法正常通行,无法运输生活所需物资。以前宽敞可以通过大型汽车的道路,而今原告想要购买摩托车或者小客车,都无法开到家里。
四、被告所建违章建筑应予拆除,历史通行道路应予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当前政府正在加大拆除农村违章建设的力度,但是被告却明目张胆建设违章建筑,并占用道路,应予立即拆除。
原告本着“万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宽容心态,对被告的强占行为宽容面对,但被告不听村里调解,在司法局人员前往调解时,又避而不见,并扬言绝不退让。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1条“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
居于以是事实和法律,特诉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白云区人民法院。
原告:
各村(社区):
为做好全镇地名普查工作,现将各村(社区)辖区范围内的地名目录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核实和更新。
主要工作是:
1、核实地名目录的“标准名称”是否正确?是否属于你辖区范围内?名称有误的,请在原处改正。
2、对于不存在的地名或以前使用现在不使用的地名,请直接从目录中删除或在原处更新。
3、对属于你辖区范围内的河流、桥梁、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纪念地、旅游景点、广场、事业单位、楼盘等地名,如目录中遗漏的请添加上去。
4、已申报命名的街、路名由镇社会事务办统一填报。有关要求:
地名普查是一项基础性、群众性的工作,有利于社会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长久性的影响。各村(社区)要认真重视,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原始的地名目录主要是根据《道滘镇志》、道滘地图初步筛选出来的,难免有很多错漏的地方。可以通过组织辖区内对村史、对村地形地理、对村内建筑比较熟悉的退休干部党员或村民召开座谈会,认真梳理核查辖区内的重要地名。
地名目录修改更新后,请于11月2号前将电子版报社会事务办。
道滘镇社会事务办。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工作,确保统一步调、统一标准、统一时点完成验收任务,4月24日,市地名普查办在区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自查核查工作会。
甘肃省地名研究中心武江民教授一行对我市第一批验收的西峰区、庆城县、合水县地名普查整改成果和第二批镇原县、华池县、环县、宁县、正宁县的组织实施、地名成果等“18+9项”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查验。市县民政局分管领导、业务主办及技术服务单位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与地名研究中心的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甘肃省地名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北师范大学武江民副教授对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武教授指出,第一批验收的3县区整改质量较好,已基本达到省级验收标准。第二批验收的5县全部通过质检软件的审核,但还存在组织实施材料缺项、工作图未按规程标注、图载地名漏普、历史地名调查缺失、地名成果表填写不完善等问题。
市民政局副局长付怀情强调,地名普查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抢抓时间,调配人员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对武教授提出的问题抓紧整改。在保证普查质量的.前提下,超前赶,确保顺利通过各级验收。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遵循“创新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普查数据处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全面提升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为了做好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规范管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
——统一标准: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农普办”)统一部署下,要求数据处理工作“统一技术环境标准,统一数据处理标准,统一数据处理软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普查数据的采集、上报与处理。
——分级负责:本次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分别由乡、县、地市、省和国家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各自分工,做好统筹规划,加强组织协调,按时完成各项数据处理工作任务。
——规范管理:本次普查规模大,技术要求高,数据处理人员多,数据处理设备量大,各级普查机构必须严格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强化基础。
——安全高效:各级普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数据处理的各项业务规程和安全要求,确保数据处理系统高效运行和普查数据的安全与完整。
二、工作内容。
本次普查数据处理对象为以下普查表式:
——农户填报的《农户普查表》;
——规模农业经营户填报的《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
——农业经营单位填报的《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
——村民委员会填报的《行政村普查表》;
——乡镇人民政府填报的《乡镇普查表》。
数据处理工作是要完成上述5种表式的数据采集与录入、数据报送与接收、数据交换与备份、数据审核与验收、数据汇总与反馈,以及数据归档等工作。
三、数据处理流程。
本次普查的数据处理是按照“移动采集、网上报送、两级部署、四级审核”的工作模式进行。数据处理流程如下:
在普查入户登记前,普查员领取pda(移动采集终端(以下简称“pda”)进行注册,接收数据采集应用程序、普查制度等,并进行数据应用程序的安装和普查制度的加载。
三农普根据不同的调查对象,采用不同的数据采集和数据报送方式。
1.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
普查员入户进行现场登记,通过pda数据采集程序采集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以及农业经营单位的数据并进行初审,通过移动互联网将普查数据上传到省级农普办。
2.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填报的普查数据由乡级普查机构通过固定互联网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中进行录入与初审,并报送至省级农普办。
县、地市、省级普查机构利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查询、验收等工作。
普查数据经省级普查机构审核确认后,向国务院农普办上报净化后的普查数据和审核报告单。
国务院农普办接收、审核和验收省级普查机构上报的数据和审核报告单。
国务院农普办对验收后的普查数据进行汇总。
普查数据经国务院农普办评估后进行反馈并归档。
四、数据处理软件。
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由国务院农普办统一开发,包括:移动采集终端管理系统、pda数据采集程序、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等。移动采集终端管理系统和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分别在国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两级部署。
(一)移动终端管理系统:负责pda的注册管理;完成数据采集应用程序、普查制度、程序补丁包、普查制度修订包和培训教材等相关数据向pda推送等任务。
(二)pda数据采集程序:负责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的数据采集。完成数据初审、数据上传等任务。
(三)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由数据采集报送、数据交换和数据处理三个中心构成。省级数据采集报送中心接收所辖地区pda端上传的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的普查数据、采集与报送行政村和乡镇的普查数据,并由数据交换中心将数据传送到省级数据处理中心,同时与国家级数据交换中心进行定时同步。县、地市和省级统计人员登录省级数据处理中心进行数据审核与查询,并在报告期将净化后的数据和审核报告单通过数据交换中心提交到国家。省级数据汇总工作在省级数据处理中心完成。
国家级数据交换中心将同步到的省级普查数据传送到国家级数据处理中心;国家级统计人员登录国家级数据处理中心浏览、查询普查数据;根据省级农普办上报的审核报告单进行数据审核与验收,并完成数据的汇总、反馈与归档等工作。
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示意图。
五、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乡级普查机构要具备必要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和网络环境,2台以上计算机、1台笔记本电脑、1-2台激光打印机、防病毒系统、大容量移动硬盘等。同时,根据本地区业务情况为一线普查员配备pda。
县级普查机构必须具备专用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100m以上局域网和2m以上与地(市)级、省级及国家级统计内网接入的网络环境,4台以上计算机、2-3台激光打印机、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等。
地市级普查机构必须具备必要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具备100m以上局域网和10m以上与省级、国家级统计内网接入的网络环境,8台及以上计算机、2-3台激光打印机,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以及ups供电环境等。
1.移动终端管理平台:配备3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和应用中间件。其中,pda不超过10万台的省,配备1台低档服务器用作数据库服务器,1台低档和1台中档服务器用作应用服务器;pda超过10万台的省,配备1台低档服务器用作数据库服务器,2台中档服务器用作应用服务器。
2.普查数据处理系统:
——数据采集报送中心:配备4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应用中间件和消息中间件。其中,2台中档服务器用作数据库服务器,2台低档服务器用作应用服务器。
——数据交换中心:配备6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应用中间件和消息中间件。其中,2台低档服务器作为前置交换服务器,4台中档服务器作为交换数据库服务器。
——数据处理中心:配备6-8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应用中间件和消息中间件。其中,2台高档服务器用作数据库服务器,4-6台中低档服务器用作应用服务器(农户数量不超过1000万时,配备4台;超过1000万时,配备6台)。
3.安全设备:配备1套网页漏洞检测工具,1台数据库安全审计系统,2台应用防火墙,1台堡垒主机,互联网出口处1台ddos防护设备。省级身份认证系统(在二经普统一配置的基础上或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升级和扩容),用户容量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配备。
4.其他设备:配备2台负载均衡交换机,2台光纤交换机和2台存储设备。
5.网络环境:互联网接入带宽大于100m。
6.机房环境:要求机房承重荷载、用电负荷、空调系统及供配电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机房分区,数据采集报送中心要放入互联网专区(dmz区),数据交换中心和数据处理中心要放入等级保护的本项目专区。
设备配置参数参考附件。
(略)。
六、数据处理人员配备要求。
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和系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应设立数据处理相关技术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配备相应的数据处理人员。其中,省级数据处理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1.组织协调:1人。负责数据处理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系统管理:1-2人。负责系统软硬件的运维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
3.网络管理:1-2人。负责网络环境的运维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
4.应用管理:4-6人。负责各应用系统的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其中,移动终端管理平台1-2人;数据采集报送中心1人;数据交换中心1人;数据处理中心2-3人。
5.安全管理:1人。负责信息安全管理。
6.机房管理:1人。负责机房环境的管理。
管理:1-2人。组织地市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进行pda的验收和发放,联系并指导上网卡的登记注册等工作。
七、安全保密。
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依托于网络进行,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必须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安全管理,在数据处理中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各级农普办要按照国家相关的安全保密管理要求制定本级的三农普数据处理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省级节点在系统部署时,应遵循专区专域的原则,并对数据库等重要系统的访问采取最小授权的白名单访问控制策略。省级和国家级的数据交换通过统计专网进行。地市和县级农普办数据处理要按照三农普数据处理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各级数据处理人员都要遵守普查保密规定,对经手的普查资料严格保密。
八、技术培训。
三农普数据处理技术培训工作根据业务情况分级或跨级组织与部署。
九、数据处理经费。
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普查数据处理设备由各级财政分别负担。国家农普办将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申请三农普数据处理专项设备的中央投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投资政策规定,中央财政资金只能用于中西部地区的普查设备补助。请各级普查机构提早做好普查数据处理设备经费的申请和落实工作。
十、组织实施。
国务院农普办设立数据处理组,统一部署、组织和实施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应按照国务院农普办的组织形式,成立数据处理组。各级数据处理组接受上级数据处理组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并在本级农普办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的数据处理工作。
主要任务是做好三农普数据处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三农普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有关数据处理的各类标准;数据处理软件和硬件的采购;组织数据处理工作试点;数据处理软硬件的技术培训;数据处理环境的搭建等。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普查员完成普查数据的现场录入和数据上传;组织乡级普查机构进行数据的网上报送;组织完成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和数据归档等工作。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完成三农普汇编资料的分类汇总等工作。
从工作组织、系统环境保障,技术方案、主要问题及经验等方面,对本次数据处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各级普查机构数据处理工作任务如下:
1.负责制定数据处理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
2.负责制定数据处理设备配备方案和组织数据处理设备的采购。
3.负责数据处理软件的研制与开发。
4.负责国家级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和部署,负责系统安全。
5.负责组织国家级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6.负责组织编写数据处理软件操作手册。
7.指导省级数据处理工作和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
8.接收省级上报的普查数据。
9.负责审核、验收、汇总、备份及归档普查数据。
10.完成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1.负责制定本省的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组织落实省级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4.负责本省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和部署,负责系统安全。
5.负责本省相关的数据准备和pda端的数据推送。
6.协助本省资产管理部门进行pda设备及it资产的管理。
7.指导地市级数据处理工作和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
8.接收普查数据,并进行数据备份。
9.审核本省普查数据,并向国务院农普办提交审核报告。
10.完成本省的数据汇总。
11.完成本省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1.负责制定本地市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本地市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及系统安全等工作。
4.协助本地市资产管理部门进行pda设备及it资产的管理。
5.指导县级数据处理工作和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
6.对本地市数据进行审核。
7.完成本地市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1.负责制定本县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本县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和系统安全等工作。
4.协助本县资产管理部门进行pda设备及it资产的管理。
5.指导乡级数据处理工作。
6.对本县数据进行审核。
7.完成本县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1.负责制定本乡镇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本乡镇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和系统安全等工作。
3.组织本乡《乡镇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的数据录入与上报工作。
4.组织和指导普查员注册pda,接收和装载省级普查机构推送的数据。
5.组织和指导普查员利用pda对《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和《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的数据进行现场采集、初审与上传。
十一、时间进度安排。
20xx年9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系统的开发。
20xx年10月底,完成数据处理软硬件设备采购,搭建好系统环境。
20xx年10月底,完成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软硬件培训工作。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结合普查“六弦和奏”加强地名管理。坚持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业务培训、工作措施、宣传发动“六弦和奏”,谱写地名文化保护与地名规范化管理互动发展的优美乐章。想要知道更多关于地名普查工作简报的内容?若想,请随时关注工作简报栏目!
山西、江西、陕西传达贯彻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约谈要求和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讲话精神。
7月15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约谈山西、江西、陕西地名普查主管负责人后,三地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采取措施传达贯彻约谈要求和宫副部长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7月18日,山西召开厅长办公会,研究近期整改措施;26日召开全省普查工作推进会,传达李小鹏省长“知耻后勇、加快进度”批示和罗清宇副省长指示精神,要求建立省、市、县三级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积极借鉴全国兄弟省市先进经验,今年完成总量80%以上普查任务,各市签订普查进度与质量责任书。7月21日,江西召开普查工作推进会,明确各批次普查单位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要求8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已签订合同单位的外业踏勘工作;各设区市签订《目标责任承诺书》,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80%的普查任务,明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普查任务。7月19日,陕西召开年中分析会,要求各地务必于8月前完成服务外包,确保年底前完成普查任务;强调加强督察督办,进展较慢的市、县每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省地名普查办每月通报一次普查进度。
《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进展情况通报》印发。
7月19日,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印发《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进展情况通报》(国地名普查办发〔〕16号)。《通报》指出,是地名普查承上启下的攻坚之年,全国各级地名普查办高度重视,努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进度明显加快,成效显著。各地在外业普查、内业处理、软件应用、外包服务、质量监理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其中全国完成外业调查县(市、区)1299个,占县级政区总数45.5%;完成内业工作的县(市、区)936个,占县级政区总数32.8%。但目前各地工作进展不均衡,仍有个别省份普查进度滞后,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通报》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水平,从讲政治、讲大局、向中央看齐的高度认真对待地名普查。二要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有效破解制约普查进展的困难和问题。三要加强交流,滞后地区要积极主动向先进地区学习经验,提高效率,少走弯路,科学普查。
《201-6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印发。
7月15日,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印发《2016年1-6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6〕15号)。《通报》指出,2016年上半年各地共报送普查政务信息892条,其中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工作简报》采用130条,民政部门户网站“区划地名”栏目、中国行政区划网、国家地名普查网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微信公众号(“三网站一微信”)采用399条。《通报》肯定各地信息报送工作在重视程度、报送数量、稿件质量三个方面的明显进步,同时指出存在任务落实不够到位、提炼总结不够到位、整体反映不够到位等问题。《通报》要求:各地要围绕普查“进度”和“质量”两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的针对性、主动性、创新性,反映新举措、突出新实践、展示新亮点,并明确从7月份开始每2个月汇总上报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还统计整理了《工作简报》采用各地信息条目和数量,以及“三网站一微信”采用的数量。
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副主任柳拯督导西藏地名普查工作。
7月21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柳拯检查指导西藏地名普查工作。通过查阅成果图、表、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西藏地名普查工作总体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全区74个县(区)中,已完成58个县(区)普查工作,普查地名20余万条。柳拯充分肯定西藏普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注重挖掘西藏地名特色,继续深入考证地名藏文含义及历史沿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名文化属性信息采集工作。二要继续加强地名标准化建设,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三要保质保量、高标准完成普查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四要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梳理形成一套符合普查规范要求、具有鲜明西藏地域特色的成果资料,让地名普查成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西藏自治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民政厅副厅长尼玛次仁,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秘书处处长、民政部区划地名司综合处处长徐怀好陪同检查。
地方动态。
※湖北采取“互联网+地名普查”方式校验核对地名信息。近日,湖北印发《关于开展“互联网+地名普查”推进地名信息校验核对工作试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开展信息校验核对工作试点的总体思路,指出居民点数量占地名总数50%以上,居民点类登记表能否达标成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败的关键,拟在武汉市江夏区和宜昌市宜都市进行试点。规定了试点的路径方式、系统平台、宣传参与以及操作流程。要求开发相应信息发布平台,将已普查审核的居民点类地名中的标准名称、地名来历、地名含义、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描述等五项内容提取进入网页、微信、客户端等终端。网民通过登录网站或扫描二维码登入系统查阅,提出纠错或补充意见。系统运营商采用“你找错,我买单,找到错误发红包”的方式,提升公众参与积极性。此次试点为期1个月,结束后将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
※多地持续加大地名普查培训和督查力度。7月15日,北京召开地名文化保护暨地名普查技术第四次培训会,通报内、外业调查典型问题,结合技术流程与属性信息处理方式,进一步明确普查标准和规范要求。7月14日—15日,海南举办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暨地名普查软件使用培训班,就普查软件、普查平板终端操作等进行培训。7月19日,重庆举办地名普查现场工作暨培训会,就验收资料准备、组织实施、文件及成果立卷归档等进行培训。6月至7月,云南组成6个督查组,开展第三轮地名普查专项督查,深入基层检查各地普查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对少数民族语地名、边境地名及地名文化挖掘保护等工作进行督查。
※安徽黄山市开展地名普查工作攻坚月行动。从7月开始,打响为期两个月的.地名普查工作攻坚月行动,要求奋战60天,全面完成全市县级审核工作,为今年顺利完成主体任务打好基础。要求将地名普查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采取市级调度、县级主战、外包、部门联动配合的方式形成工作合力;统一印制《地名专家咨询委员会构成、职责及审核流程》和《县直单位地名普查登记表审核流程》等。
※江苏连云港市全面实现地名网上申报。适应当前新生地名越来越多、民众地名服务需求愈加强烈、地名信息时效性日益凸显的趋势,结合地名普查创新地名公共服务方式,实行地名申报与审批网络化管理、系统化运行、便捷化办理,迈入“互联网+”时代。7月15日,该市全面实现地名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点击市民政信息网“区划地名”,在主界面选择申报的地名类型,根据要求填写地名网上申请表。审核办理时限由之前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实现了“让地名数据多跑路,让申报单位少跑腿”。
典型做法。
※广西自治区、四川资阳市开展地名故事征集活动。7月15日,广西印发《关于开展“寻找八桂最美地名”活动的通知》,决定下半年在全区范围开展地名故事征集活动。采取定向征集和社会征集方式,在《广西日报》、《广西新闻网》等报刊媒体刊登活动启事,在广西民政网设置专题页面,通过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7月5日,四川省资阳市民政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启动“那年的地名,那年的故事”征集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征集社会各界关于资阳境内山脉、河流等自然实体,村(居)、自然村等地名典故、人文故事稿件,为编撰出版《资阳地名故事》积累素材,截至7月29日已收到235件征集稿件。
※浙江绍兴市“三步走”做好方言地名审音定字工作。一是收集汇总。针对绍兴方言地名古越语特点,在实地调查中仔细做好标记,追溯此类地名沿革溯源。二是制定名录。按照方言地域,分成普遍存在和特殊个案的方言地名,目前已收录11个普遍性方言和57个个案类方言。三是专家审定。对方言地名进行考证,召开专家论证会,最终确定方言地名的语音标注、词义解释,并向绍兴市语言文字委员会提交有关材料。
※山东淄博市淄川区结合普查“六弦和奏”加强地名管理。坚持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业务培训、工作措施、宣传发动“六弦和奏”,谱写地名文化保护与地名规范化管理互动发展的优美乐章。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城区醒目位置和重要路段设置宣传牌40多块、制作宣传灯箱100个、循环播放电子字幕400余次,发放地名普查明白纸10000多张。二是坚持边普查、边整改。成立城区道路地名规范化管理调研小组,对200多条已命名道路和40条规划道路进行实地调研,制定《淄川主城区74条道路命名更名方案》。三是创新手段,讲好淄川地名故事。组织拍摄地名文化系列专题片19期,挖掘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和民间传说,整理编辑了《淄川地名故事》。
※陕西铜川市印台区“一防二清三细”管控普查质量。“一防”即防止自查出现遗漏。认真对照各类志书资料查漏补缺,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二清”即“文字描述清”、“资料出处清”。对各类普查表格统一要求,每个词条描述具体、有据可查,有案可稽。“三细”即“分类细”、“排序细”、“用字(词)细”。做到词条的分类、排序、用字(词)由专家把关,确保分类清楚、排序清晰、用字规范。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
为了有效推进妇女病普查工作的全面覆盖,实实在在地保障广大妇女的健康。近期,**镇妇联和镇卫生院联合开展妇女“两癌”普查工作,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全镇符合条件的特困低保家庭妇女为1700人,实查1589人,普查率达93%,转诊二级筛查4人,患病率,共投入费用为万元。现将我镇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政府分管妇联的三套班领导为组长,镇妇联、财政所、卫生院、民政办、计生办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负责协调督查工作。为了确保妇女病普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达到预期目标,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一是明确普查要求。联合制定了《**镇妇女病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分别规定了妇女病普查的对象、范围、机构和各部门应承担的职责。二是明确费用渠道。一、二级筛查经费由镇财政承担,分别从卫生妇女病普查和计生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项目经费列支渠道列支,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妇女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三是明确普查机构。一级筛查由镇卫生院负责;二级筛查经过镇卫生院转诊,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三级筛查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三是明确普查项目。妇女病普查基本项目为5个,即:妇科双合诊检查、阴道分泌物常规检查、宫颈癌巴氏细胞学检查、乳腺手诊检查、盆腔b超检查。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妇女病普查领导小组,并对工作计划进行周密的安排。
确保妇女病普查工作有效开展。文件出台后,成员单位迅速行动,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一是及早开展调研动员工作。由民政部门、妇联组织承担前期准备工作,自9月以来,进行了几上几下的摸底排查,梳理出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妇女名单,经核实确认后,提供给卫生和计生部门的实施单位;通过悬挂横幅,书写宣传标语,发放一封信,向广大妇女宣传普查的目的、对象及意义。发放《关爱女性健康从妇女病普查开始》致全镇广大妇女朋友的一封信500份。二是与项目工程融为一体。结合今年我镇计生办实施已婚育龄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工作,将符合妇女病普查条件的妇女纳入实施此项目对象,派出专人梳理出已参加宫颈癌筛查项目人员名单,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妇女都能接受免费检查。截止10月上旬,共有1700名妇女参加宫颈癌筛查,政府财政补贴5万余元。三是加强机构管理。镇卫生院成立了妇女病普查技术服务小组,负责妇女病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技术指导;统一普查要求,统一质量标准,统一信息上报。
一是编制普查安排计划。由镇妇联牵头,根据普查人数,分村集中方式,制定普查安排计划。二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由各村以书面、电话通知、广播上门入户并举的形式进行动员宣传,并在安排时间内村妇代会主任带队到检查机构进行妇女病普查,使妇女病普查工作深入人心,真正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落实检查机构责任。由检查机构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技术服务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妇女病检查项目要求进行普查;专人负责登记相关资料,做好宣传并维持现场秩序工作;保证体检妇女随到随检查;对查出疾病的妇女及时转诊;为参加普查的妇女建立健康档案;对普查中查出的妇女病患者进行跟踪随访。按有关政策及时实施医疗救助,使广大妇女真正从妇女病普查中受益。
自妇女病普查工作启动后,镇妇联多次与镇卫生院沟通,加强对检查机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了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1、妇女病普查工作是一项长期关心和爱护广大妇女群众的工作,据了解,我镇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给我们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造成一部分人员漏查。
2、少部分妇女缺乏保健意识,认为没有病,用不着检查,也是导致该项工作开展难的原因之一。
下一步,我镇将在上级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加大为特困家庭妇女的健康问题关心力度,进一步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全面实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我们努力克服困难,认真细致地拟订各项方案,增加了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普查中做到了“三个结合”。
一是政府组织实施与技术外协相结合。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层层布置落实,提高了普查的公信力,便于采集地名信息资料。涉及地图标绘、经纬度测量、矢量地图修改整饰等专业技术上的工作,购买专业公司技术服务,确保地名普查数据的质量。
二是以块为主,条块相结合。以镇、街道为基本普查单位,具体负责采集本行政区域的地名信息资料。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相关地名信息资料的提供和各地上报的有关专业地名普查登记资料的审核确认工作。召开交流检查会议,交流进展情况,讨论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推进工作落实。二者相结合,减少了地名普查的遗漏,保证了地名普查的数量。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补充完善地名普查档案资料,着力做好地名普查的成果转化应用,巩固成果,深化内涵,推动我县地名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4月11日下午,蚌埠市民政局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会,蚌埠市民政局副局长刘超主持会议,传达了安徽省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了下一阶段蚌埠市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的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系统。将普查获得的地名属性信息、多媒体信息录入系统,依照地名普查工作地图和实地勘测的地理坐标,修改整饰电子矢量地图,建立图库连接关系,建设高质量的数字地名管理平台。
二要建立地名公共服务基础数据。利用地名普查数据加工制作地名公共服务基础数据库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作为地名网站、查询触摸屏、热线查询电话等地名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数据库,或为政府业务平台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三要开展地名文化建设。利用普查成果,开展地名文化学术研究,探索地名的发展规律、历史文化特征和内涵,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申报认定地名文化遗产;开发地名公共服务产品,编制出版地名志、图、典、录和地名丛书等公共服务产品。
四要加强地名成果与其他地理信息的综合利用。将普查成果纳入“数字城市”等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电子地图索引;同时与国土测绘、公安、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基础地理信息的维护更新,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案由:相邻权纠纷。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其院坝围墙强占的路面,恢复路面宽度至3米。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道路历史情况。原告家住白云区xx乡xx村组,家门口有一条宽3米,长50米的道路通到村里的公路。此路自土地下放以来就存在,供村寨上半部几户人家使用,至今已有30年历史。原告家修建现在的住房时,用142大汽车、解放牌大汽车、35拖拉机等作为运输工具,运送石头等建材物资,就是通过此路,当时路面宽度超过3米。
门也不能批准。在被告建房过程中,电力部门曾多次出面制止,被告均不听从。
x年被告第一次修地基时,就将挖出的泥土大量堆到道路上,侵占了道路,原告及经过此路段村民当时出于邻里友善并没有与被告争执。x年农历11月,被告建好房屋后拓宽坝子,阳沟的保坎侵占了原告方土地,围墙更修至路上大肆占用路面,因为围墙与道路不平行,被占用路段,最宽处仅有以前的一半,部分路段甚至被占用仅剩三十来公分。而被占用的路段外侧高近两米,路外是本村村民的责任地,无法再拓宽。
三、道路被占用,村民及原告无法正常通行。该路段被侵占,造成通过该路段的村民通行困难,摩托车都难以通过该路段,小客车更无法通过。也造成原告全家进出无法正常通行,无法运输生活所需物资。以前宽敞可以通过大型汽车的道路,而今原告想要购买摩托车或者小客车,都无法开到家里。
四、被告所建违章建筑应予拆除,历史通行道路应予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当前政府正在加大拆除农村违章建设的力度,但是被告却明目张胆建设违章建筑,并占用道路,应予立即拆除。
原告本着“万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宽容心态,对被告的强占行为宽容面对,但被告不听村里调解,在司法局人员前往调解时,又避而不见,并扬言绝不退让。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1条“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
居于以是事实和法律,特诉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白云区人民法院。
原告:
本文目录。
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和为规划提供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和闵行区《关于本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文物普查的目的意义。
文物普查是国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随着时代的发展,文物保护的范畴不断扩大,许多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没有被发现、登记和公布为相应级别的不可移动文物,从而在城乡建设中遭到不合理的拆改,甚至拆除、毁坏。因此,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合理、准确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完善文物档案管理。我们要在思想上深刻理解文物普查的重要性,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充分认识和重视文物普查工作。
二、文物普查的目标任务。
按照闵行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总体目标,将对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具体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与代表性建筑等。这次文物普查,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
我镇这次文物普查的对象主要是传统民居、优秀近现代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同时对镇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作一次全面的复查,了解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包括不可移动文物的量化指标、保存与环境现状及其变化情况等。
三、文物普查的实施时间。
按照闵行区《关于本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3月至4月,主要任务是制定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建立文物普查机构,组织动员、培训文物普查工作人员。
第二阶段:年5月至10月,主要任务是分三个工作小组,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展开文物普查,信息采集、资料登录,同时完成已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复查工作。
第三阶段:年11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整理汇总普查成果,上报普查成果;同时建立镇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
四,文物普查的组织机构。
根据闵行区《关于本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镇成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化管理站,办公室全面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实施及普查情况信息的汇总上报。
五,文物普查的队伍建设。
提高文物普查的质量,确保普查第一手资料的准确、全面、规范、科学,提高普查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关键。具体落实以下措施:
1、挑选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落实普查工作,同时抽调文化站工作人员充实到普查工作小组。
2、积极参加区级普查工作培训,同时组织我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工作人员全面学习文物普查的基本知识,掌握文物普查的基本方法和先进的普查技术。
六,文物普查的经费保障。
根据闵行区《关于本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好文物普查的专项经费,配备好所需的普查工具。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工程。要充分利用《之声》报、政务网和会议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文物普查和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使文物普查家喻户晓,努力开创我镇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新局面。
镇文化站。
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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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民族民间文化源远流长,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遍布城乡,其中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形态有着极高的历史价值和优秀的艺术创造力,如南剧、地盘子等少数种类为全省甚至全国仅存或独有;扬琴、地盘子、干龙船、唢呐、吹锣鼓、民间刺绣、民间雕刻等民族艺术和手工技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它们深深植根于民间,为各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成为我县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和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我们传承民族文化的根本载体,更是我们打造文化强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
为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现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时间安排。
三、工作重点。
3、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申报国家、省、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
四、普查范围。
五、实施步骤。
1、及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
3、购置数码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普查必需器材;
4、争取县人民政府下发普查专门文件,争取部门配合和乡镇支持;
5、举办全县文化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普查业务培训;
专班负责人:刘时义(文体局局长)。
牵头人:彭家红(文体局文艺股股长,负责文、摄像)。
成员:罗忠成(文化馆音乐干部,负责音乐搜集)。
杨华宁(文化馆摄影干部,负责图片拍摄)。
邓红菊(文化馆舞蹈干部,负责舞蹈搜集)。
乡镇文化站人员一律参与普查。
七、经费预算。
(一)、购置摄像、摄影、采访等设备:
1套×4万元=4万元。
(二)、生活费:5人×120天×50元=3万元。
(三)、车燃费:1个组×200次×100元=2万元。
(四)、冷饮费:8人×1203元=0.3万元。
(五)、下乡补助:4人×12010天=0.96万元。
(六)、下乡用具及工作用品:4人×200元=0.32万元。
(七)、其它开支:0.5万元。
合计:
八、工作要求。
九、普查顺序。
清坪忠堡尖山活龙小村黄金洞大路坝。
阳寺高乐山丁寨甲马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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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使我县的户口整顿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我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如期开展,现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第六次全县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户口整顿要以稳定大局、服务于经济建设为指导思想。通过户口整顿,查清本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底数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有关户口政策解决一些应报未报、应销未销的户口问题,纠正户口登记中重户重口、漏户漏口和登记项目差错,为人口普查提供翔实的户籍资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户籍管理工作。
二、工作重点。
户口整顿工作的重点是清理和掌握各户籍管理区域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和数据资料。对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户口、注销户口等登记手续;对没有申报户口的超计划生育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
在农村地区,要按照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的进程,健全户籍管理制度。对无户口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
在城镇地区,要尽快落实新建房屋和新开发居民小区户口管理的归属。对常住地与常住户口登记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户核对清楚,区别不同情况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登记造册,掌握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户口整顿工作采取入户核对常住户口和清理登记暂住人口的办法进行。常住户口核对要按照户口登记项目,逐人逐户逐项核对,要清理、登记和掌握本调查小区内暂住人口的住宿地点、人数等情况,配合人口普查办公室进行普查登记。已建立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派出所,还要与计算机存储内容对照,努力做到调查小区内不遗漏一人一户,登记项目无差错。户口整顿的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复查验收阶段。
1、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整顿工作方案,编写宣传提纲,组织好专门工作力量和划分调查小区等工作。
2、实施阶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学习户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认识,使参加户口整顿的工作人员明确户口整顿的目的、方法和步骤。二是宣传发动。召开各种会议,利用影视、报纸、书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和户口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除群众的思想疑虑,使广大群众理解、重视、支持和配合户口整顿工作。三是调查摸底。按照普查区图,落实工作责任制,摸清人户分离人口和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同时通过访查当地医院、接生员、计生员、查看妇女怀孕、生育登记簿,个别走访老住房、老居民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等,切实掌握各户出生和死亡人数。四是入户核对。充分发挥现有户籍资料和访查资料的作用,逐人逐项核对无误,填好《户口整顿调查登记表》。
3、复查验收。通过召开老邻居、老住户、老居民等“三老”座谈会,切实弄清入户核对尚未弄清的疑难问题。户口整顿的验收,采取抽样检查,逐级验收的办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把好质量关。凡是走过场的要重新返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补课。
(二)户口整顿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5月至7月底,在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中设立户口整顿工作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户口整顿工作方案,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定于5月初进行户口整顿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摸索和总结我县户口整顿的工作经验,培训我县户口整顿骨干。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在自治区试点工作结束后,要结合实际开展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培训基层户口整顿骨干,为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第二阶段,8月至10月中旬,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
第三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地在全面检查验收后,将调查小区的现有人口资料报送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填写《户口整顿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户口整顿工作任务。
四、政策和原则。
为严密户口管理制度,确保户口整顿质量,防止漏报瞒报,在户口整顿中应严格遵循以下政策和原则:
(一)对未申报户口的新生婴儿和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未落户的子女,要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准许他们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立政策,限制落户。对曾经瞒报、漏报人口出生情况的单位,只要在这次普查中如实登记,均不再追究;对继续瞒报的,一经查实,要依法加以处理。
(二)对无户口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暂时无法解决落户或恢复户口的无户口人员,不论其居住何处,现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均应造册登记,作为暂住人口管理,待人口普查登记结束后,再研究其落户问题。
(三)对常住地与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户核对清楚,区别不同情况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造册登记,掌握情况。对新建房屋和新开发居民小区,要尽快落实户口管理归属,切实加强户口管理工作。
(四)对于重户重口、漏户漏口和各种登记项目差错,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切实解决。属于死亡、迁出、参军、出国、逮捕等未注销户口的以及出生、迁入、复员、回国、劳改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未登记户口的,均要核对清楚,该注销的注销,该登记的登记。
(五)关于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的门(楼)牌清理装订工作,由公安机关认真组织实施。
五、组织和经费保证。
户口整顿是人口普查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保证普查质量的必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将户口整顿纳入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的重要工作日程。
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公安机关要抽调文化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做好户口整顿登记工作,按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级计划生育、人事、劳动、民政、教育、财政、工商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协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户口整顿工作所需经费纳入人口普查经费预算,由各乡镇统筹安排,并保证所需经费的落实。对所划拨的经费,要本着节约精神,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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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临时性的机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_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国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定于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目的和意义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
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二、范围和内容普查范围: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区域以外的全国所有陆地国土(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三、时间安排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所辖相关县(市、区、旗)的普查和检查验收,既可同时开展,也可分期分批进行。
具体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报_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2011年,我镇根据区地名委员会和区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xx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在镇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实践中加强学习,在工作中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地名普查工作,现将我镇近期来地名普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普查分工。
为了圆满的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20x年x月x日,我镇召开了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动员会议,对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成立了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把普查工作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各村、社区由专人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数据收集工作,数据收集经校对无误后,上报镇地名办公室。
2、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普查能力。
一方面,镇地名办普查工作人员下村进行面对面指导,提高了地名普查工作人员掌握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能力。
3、及时指导督查,协调普查工作。
二、几点体会:
1、地名普查是全镇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比较多,仅靠单一部门是完全不可能完成这项任务的,在这次普查中,镇政府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充分发动各部门,齐头并进,共同开展普查工作,提高了普查工作的效率。
的一些老同志进行整理、分析、归纳,并与原有资料进行核对,逐级整理汇总,再有熟悉电脑操作人员进行录入。
3、普查数据的质量最能够体现地名普查工作成效,为此,我们严把质量关,对各村(社区)上报的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表内必填相是否符合国家地名管理系统要求,地名含义和历史沿革等是否填写正确。
总之,我镇的地名普查工作,在镇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全镇所有普查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有了一个初步的成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与校对和地图校对标注工作。
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即国家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一)调查地名基本情况。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根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地名上存在的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命名罔顾传统、刻意崇洋、虚张声势、名不符实,地名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
(三)设置地名标志。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四)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
(五)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同志们:
县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地名普查工作。刚才,我们观看了民政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视频,安忠同志传达了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推进会议精神,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宪印同志宣读了《黄龙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他们的意见我完全同意,请大家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全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地名普查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重大国情调查,对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黄龙的实际来看,我县自20世纪80年代初第一次地名普查以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行政区划多次调整,导致许多老地名逐步消失,新地名不断涌现,第一次地名普查的资料显得陈旧过时,远不能反映我县地名的现状,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全面掌握地名现状,对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20xx年,国务院、省政府和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决定从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并相继召开了全国、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暨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市上于上月29日召开了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的有关要求,我县于20xx年5月成立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对我县的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这次地名普查从20xx年7月开始,到20xx年6月结束,为期四年。按照《实施方案》,当前已进入第二阶段即普查实施和验收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县的普查只是做了前期准备工作,总体进展还不够快,与中省市的要求和全市其他兄弟县区相比有较大差距。今年是第二次地名普查承上启下关键的一年,任务相当繁重,各乡镇、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狠抓普查任务的落实,今天已经11月16日,也就是从现在开始,各乡镇、各部门的地名普查工作要全面铺开。
二、准确把握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本次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是:查清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地名的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多地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立规范标准的地名标志,建立地名信息系统,推进我县地名信息化应用工作。要圆满完成地名普查工作任务,重点是做到八个“注重”:
(一)注重动员部署。和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相比,地名普查工作有其特殊性,最突出的是涉及国防安全。截至目前,全国人口普查已经进行了六次,经济普查也已经进行了三次,而地名普查仅仅进行过一次,公开程度较低,公众对地名普查的认知度较低。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地名普查的专题动员部署工作,把地名普查的目的意义、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向参加普查的工作人员讲深讲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地名普查工作重要性、紧迫性、保密性的认识,做到在地名普查具体实施中认识统一、组织有力、步调一致、方法得当、密切协同,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重普查方法。正确合理的普查方法是搞好地名普查的必要手段。关于普查方法的选择,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议已经明确,将借鉴铜川市和试点省份一些兄弟市的成功经验,采取全市统一对技术服务综合外包和成果转化公开招标,分县区与中标单位签订。
合同。
的方式实施。为此,从我们县级层面说,工作难度降低了,工作质量有保证了。但同时,市上要求各县区在技术外包没有确定之前,要按既定计划和规程开展工作,不能等待观望,停滞不前,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注重资料搜集。全面搜集资料是地名普查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全面准确”的原则,搜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及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如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查的成果、地名志、专业志,以及后续更新的图、录、志、文件等各类地名档案,并对资料进行整理、甄别、论证和审定。我县虽然地名不多,但由于建县晚、历史短和面积大、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以及农村人口流失严重,文化传统积淀少等,使得这次地名普查中,要准确的搞清一些地名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及相关属性信息,还是有不小的难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注意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实地调查地名现状,查清地名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确保11个大类、117个子类的地名信息准确全面。
(四)注重标准化处理。地名标准化设置是公共服务、惠民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进行标准化处理和规范化设置,地名普查任务就无法完成。对调查发现的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一名多写、重名、同音以及用字和拼注不规范等现象,要按照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地名命名、更名和标准化、规范化处理,设置标准化地名标识。我县这种移民县和人口流失严重的县情使得我县从建县至今,有相当一部分地名不是自然消亡,就是因人员流失,变得淡化和逐渐不为人知。同时,多年来,因为各种原因从未开展过地名标准化设置工作,使得相当一部分地名管理比较混乱。县普查办和各乡镇、部门务必借此次地名普查机会,对所有地名进行一次规范化设置,确定一个符合国家标准的名称和标识,彻底改变地名命名和标识设置不规范、不标准的现状。
(五)注重队伍建设。普查队伍的质量直接决定普查质量。此次普查运用了中省新开发的普查软件,需要普查人员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同时还要具备gps定位仪的使用、测绘图的阅读和标注等能力,这些都对普查队伍提出了较高要求。为此,县普查办一定要组建一支知识全面、会使用新技术,有技能的普查队伍,并做好深入细致的普查培训,使普查人员都能充分掌握地名普查工作的内容、方法、技能和知识。对普查办所需技术性、技能型人员一部分将从有关单位抽调。各被抽调单位要全力配合,确保普查工作人员充足、技术过硬,能胜任和完成工作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专门干事具体抓,确保本乡镇、本单位的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注重普查质量。搞地名普查和地名标志的清理规范,就是从地名的角度续写我县经济、文化、政治等各方面的历史,从地名的演变过程反映各个历史时期黄龙的发展变化,记载现在、启迪未来、传承文化,留给后人、留给历史真实的记载,来不得半点虚假与编造。要严格依据省普查办印发的《工作规程》,细分普查内容,细化信息采集标准和入库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地名普查工作验收标准,建立逐级验收上报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乡镇及有关部门、单位和普查工作人员,确保信息采集与入库质量,做到逐级验收、层层把关。要始终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安全普查原则,严格执行普查制度、工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严肃、认真、客观、准确地记述普查信息,不编造、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因为某一部门、某一同志的疏忽大意而铸成历史的谬误,使我县地名普查资料成为我县永久性、历史性的真实记录。要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返工重来,拖全省、全市、全县后腿现象的发生。
(七)注重信息安全。相对于人口普查和经济普查,地名普查具有较强的涉密性。相对其他县来说,我县作为一个非对外开放区,地名普查工作的涉密性更强。各级各部门在普查工作中,务必树立“红线”和“底线”意识,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有关保密纪律。对普查中涉及到的军事设施和军队单位名称,一定要事先与军事管理单位沟通并征得同意;对普查中获取的涉密信息,要认真落实保密措施,严禁私自扩大知密范围,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对外发布和提供普查成果数据。对参与地名普查且涉及涉密成果数据的各级各类人员要签订保密。
责任书。
社会合作单位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处理和存储普查成果数据的计算机、存储介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严禁接入互联网操作;普查机构办公场所应相对独立涉密成果数据与一般信息资料要实行分类管理、专人管理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八)注重成果应用。普查的目的在于应用。县普查办对地名普查成果如何转化应用,要有统筹考虑。要加强对地名普查资料的研究,及时汇总有关普查数据,尽早编制出版各类标准地名图、志、书、录。要抓好地名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数据库资料,积极探索地名信息化服务方式,逐步开发网上地名查询、声讯问路、地名触摸屏等形式多样的地名公共服务产品,建立完善便捷的地名信息化服务体系。
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将把普查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和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县普查办要切实担负起组织责任,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合理制定。
细化单位任务分工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实行一季度一通报确保普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把地名普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考核。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地名普查涉及部门和单位多,需要各方面协作配合。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上下级普查机构之间、同级部门和单位之间、普查机构和社会合作单位之间、军队和地方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类地名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及时主动提供普查所需的各种资料和数据,特别要利用好地理国情普查、国土资源调查、文物普查、水利普查等成果,做到信息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普查造成浪费。
三要加强业务培训。地名普查是一项全新工作,现有工作人员都没接触过,因此要把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期分批进行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普查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普查工作的内容、方法、技能和知识,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县普查办要切实发挥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的职能和协调作用,坚持深入基层,定期开展督查,全面把握工作进度,及时总结、梳理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加强全程质量监控,通过自我检查、巡回检查、专项督查、抽样调查、普查监理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普查环节的检查、总结和评估,将督查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保证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普查任务,使我县普查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关于普查工作我就讲这么多。最后,我再强调一点,11月5日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文件中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各乡镇务必对照十个“是否”核查清理内容,对“政策保”、“人情保”、“关系保”、“轮保”、“骗保”和方法不当、信息不透明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确保我县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自查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违背政策规定操作引起群众上访,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和干扰低保申报审批管理秩序等现象,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同志们,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像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及其他国情调查一样圆满完成地名普查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为建设生态、富裕、幸福黄龙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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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作为一种公共信息资源和独特的社会文化形态,总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变化,开展地名普查的直接目的,是准确、完整地将地名信息导入地名数据库,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地名普查工作领导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次重大的、为期四年的国情调查。为搞好这次地名普查,我市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等几个重要的相关文件,组织编写了普查培训教材,前期准备工作做得较为充分。市政府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就是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开展好地名普查作出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普查任务目标和推进措施。刚才,宣读了《枣庄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通过开展地名普查,形成一套系统权威的地名资料,对于巩固国防建设、传承中华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开展地名普查是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开展第一次地名普查距今已有30多年,这30多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建设规模迅速扩张,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大量新的行政区域名称、居民区名称、街道名称、建筑物名称等不断产生,同时也有众多地名消失或发生变更,地名变化的数量、频率呈现出不断增多、加快的趋势。现有地名信息不全、不新、不准的问题十分突出,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加快推进,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全面掌握地名现状,同时对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不断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以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开展地名普查是加大地名文化保护力度的有效途径。地名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4000多年前的甲骨文就有文字地名的记录。老地名中含有丰富的历史、地理、人文等信息,是研究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我市具有大量含有史料价值的地名,有的村庄已有千年以上历史,这些地名传述着我们先人迁徙的经历和与命运抗争的高贵品质。可以说,地名中的历史文化因素,是民族精神遗传基因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些年,社会上对地名文化缺乏认知,对古老地名随意更改和废止的现象屡见不鲜,命名盲目追求大、洋、怪、奇。我们应该看到,改变、废弃一个古老地名,在当时背景下虽有一定道理,但将其放到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看,则极少合理性,往往文化损失、经济损失都十分惊人。因此,搞好地名普查工作,对地名文化的宣传和保护,将产生深远影响。
(三)开展地名普查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支撑。近年来,包括我市在内很多地区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探索发挥信息化手段的作用,比如数字城管、数字交管、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都是着眼于形成全面覆盖、动态跟踪、空间定位、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在这些平台建设中,最基础最关键的就是要有全面、完整、准确的地名信息。通过开展地名普查,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数据库,能够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服务,有效提高国家和社会治理水平。
(四)开展地名普查是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地名服务直接面向社会和广大群众,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地名的需求强劲增长,但现有地名信息陈旧落后、不全不准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开展地名普查,全面系统地掌握地名现状资料,实现地名信息数字化,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全面理解、正确把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根据国务院和省里部署,这次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全面采集各类地名及其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市、区(市)两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为完成上述目标任务,要重点把握好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强化时效观念,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普查。这次全国地名普查,从20xx年7月1日开始,到20xx年6月30日结束,计划用四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统一的时间表,制定切实可行的。
工作计划。
和进度安排,严格控制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开展。目前,区(市)大都已成立了领导机构,下步要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统一步调、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点完成普查任务。
(二)强化质量观念,严格规范操作,保证普查质量。贯彻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安全普查原则,建立健全普查工作制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严格执行普查工作规程和实施细则,规范有序组织实施地名调查、考证和填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建立质量控制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普查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与审核检查。各级地名普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督导,发挥好地名专家和技术人员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普查工作优质高效。
(三)强化创新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普查效率。创新普查手段和方法,是提高普查效率与质量、降低普查成本的有效途径。要按照“技术创新、方法创新和理论创新”的总要求,积极吸收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充分运用遥感、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空间定位、数据采集、信息汇总等工作,推动普查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政府组织与购买服务相结合、政府部门与专业研究机构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普查,实现优势互补;积极借鉴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健全完善地名普查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普查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对地名标准化、地名信息技术、地名文化等重大课题的研究,探索解决普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普查提供科技支撑和理论指导。
(四)强化应用理念,建立普查成果,加快转化应用。坚持“边普查、边应用”原则,加快成果转化应用。通过对地名普查成果的整理汇总,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数据统计分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建设性、指导性的专题报告;加强对地名命名更名的规范性审定,做好地名标准化处理,及时汇总公布标准地名;通过对地名数据库的技术处理,分级建立政务管理、决策辅助、公共服务基础数据库,为部门行业管理、数据交换共享、地名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对普查成果的整理考证,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编纂出版各类地名图、志、书、录等,传播地名知识和优秀地名文化。
(五)强化纪律观念,严格保密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各级各有关单位在普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有关保密纪律。对普查中涉及的军事设施和军队单位名称,要事先与军事管理单位沟通并征得同意;对普查中获取的涉密信息,要认真落实保密措施,严禁私自扩大知密范围,未经省级地名普查办许可不得私自对外发布和提供普查成果数据。参与地名普查且涉及涉密成果数据的各级各类人员要签订保密。
责任书。
社会合作单位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处理和存储普查成果数据的计算机、存储介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严禁接入互联网;普查机构办公场所应相对独立涉密成果数据与一般信息资料要实行分类管理、专人管理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地名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地名普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保证普查工作迅速有效开展。各级地名普查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责任,建立工作运行机制,科学制定计划方案,细化单位任务分工,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地名普查涉及部门和单位多,需要各方面加强协作、紧密配合。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和纽带作用,加强上下级普查机构之间、同级部门和单位之间、普查机构和社会合作单位之间、军队和地方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类地名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三要加大投入,强化保障。要加大人力投入,建立普查员队伍,特别是加强基层普查力量,保证一线普查工作需要。可聘请专家学者予以指导帮助,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要加大资金投入,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各级要把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搞好基础保障,设置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与专用器材,为普查机构创造良好工作条件。
四要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地名普查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要把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期分批进行的原则,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普查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充分掌握普查工作的内容、方法、技能和知识。市和区(市)地名普查业务培训要在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要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
工作方案。
》,紧密结合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制定宣传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街路牌、广告栏等多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方针政策、工作进展、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等,增强社会公众对地名普查工作的认知和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地名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
同志们,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扎扎实实工作,圆满完成地名普查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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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争取领导重视无论任何单位的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得到领导的重视,才能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档案工作也如此。
领导对档案工作的价值和认识程度,决定着他们对档案工作的态度,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档案工作的发展。把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是规范档案工作的需要。
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以实际行动去影响并争取领导的重视。要使单位的档案工作更好的发展,领导和档案人员都必须同时重视档案工作。
档案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成果是决定档案工作好坏的根本原因。这个根本工作是内因,领导的重视是外因,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
然而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取领导重视,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做到如下几点:1、加大档案宣传力度,使领导增强档案管理意识。有的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很多都是因为缺乏档案意识,认为档案工作在一个单位可有可无,因此,对领导加强有关档案方面的宣传是十分必要的,要经常把有关文件、材料给领导看,在领导的脑海里留下印象,尤其是一些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材料,很可能会使领导看后受到启发,并在实践中加以应用。
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向领导汇报档案工作情况,多谈一些搞好档案工作对单位的益处,使领导更加重视档案工作。2、爱岗敬业,使领导满意自己的工作。
领导是否重视档案工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满意不满意。因此作为一名档案工作人员首先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在领导和群众心目中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二、拓宽视野,加强现有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现代化档案管理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档案管理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档案数量越来越多,给保管和提供利用带来困难。管理方法手段的落后直接影响档案的质量,只有实现现代化档案管理,才能有效地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问题。
1、增强责任感,提高管理意识。档案管理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管理人员既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细心办事的工作态度,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又要有扎实的管理档案的基本技能。
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工作,确保统一步调、统一标准、统一时点完成验收任务,4月24日,市地名普查办在区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自查核查工作会。
甘肃省地名研究中心武江民教授一行对我市第一批验收的西峰区、庆城县、合水县地名普查整改成果和第二批镇原县、华池县、环县、宁县、正宁县的组织实施、地名成果等“18+9项”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查验。市县民政局分管领导、业务主办及技术服务单位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与地名研究中心的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甘肃省地名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北师范大学武江民副教授对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武教授指出,第一批验收的3县区整改质量较好,已基本达到省级验收标准。第二批验收的5县全部通过质检软件的审核,但还存在组织实施材料缺项、工作图未按规程标注、图载地名漏普、历史地名调查缺失、地名成果表填写不完善等问题。
市民政局副局长付怀情强调,地名普查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抢抓时间,调配人员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对武教授提出的问题抓紧整改。在保证普查质量的前提下,超前赶,确保顺利通过各级验收。
4月7日上午,市区划地名处处长李福安、西安地名协会会长王佳、监理单位天润公司一行5人来阎良区开展地名普查核查工作。区民政局局长逄国哲,分管领导谢利选陪同,普查办工作人员和外包服务公司配合。
会上民政局副局长就阎良区目前地名普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区划地名处、监理单位和专家组,按照《质量评价体系表》,逐条对照,全面、严格核对普查实施情况、普查成果、普查数据库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对疑难问题做了重点解读。同时要求在迎接省检查验收的攻坚期,要增派人手、加班加点,倒排。
工作计划。
加快普查工作步伐。对普查资料内容不足之处及时进行补充完善整理归档高质量地完成普查验收的18项台账资料和地名普查9项成果为省级核查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4月11日下午,蚌埠市民政局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会,蚌埠市民政局副局长刘超主持会议,传达了安徽省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了下一阶段蚌埠市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的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系统。将普查获得的地名属性信息、多媒体信息录入系统,依照地名普查工作地图和实地勘测的地理坐标,修改整饰电子矢量地图,建立图库连接关系,建设高质量的数字地名管理平台。
二要建立地名公共服务基础数据。利用地名普查数据加工制作地名公共服务基础数据库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作为地名网站、查询触摸屏、热线查询电话等地名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数据库,或为政府业务平台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三要开展地名文化建设。利用普查成果,开展地名文化学术研究,探索地名的发展规律、历史文化特征和内涵,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申报认定地名文化遗产;开发地名公共服务产品,编制出版地名志、图、典、录和地名丛书等公共服务产品。
四要加强地名成果与其他地理信息的综合利用。将普查成果纳入"数字城市"等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电子地图索引;同时与国土测绘、公安、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基础地理信息的维护更新,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0xx年3月21日,全省区划地名暨地名普查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各市(州)、县(市、区)分管领导和地名普查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及时贯彻落实好全省区划地名暨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黔西南州于20xx年3月21日晚上在贵阳召开贯彻全省区划地名暨地名普查工作会议。会议由黔西南州民政局区划地名办主任、州地名普查办副主任罗立同志主持召开。
会议通报了当前全州地名普查工作情况,并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求各县(市)及时上报。
自查报告。
和整改报告。二是及时填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审核申请表》。三是州级开展县级核查评定工作。四是抓紧时间,进一步完善成果。五是请兴仁县、安龙县、普安县按照边界管理规定,由牵头方做好界桩,择日埋设。六是各县(市)要将平安边界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工作。七是州级技术支撑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核查后续工作。
会上,州老龄办副调研员张德琴同志对贯彻落实好全省区划地名暨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讲话。
各县(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地名普查办负责人、外包作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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