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读后感的写作,可以发现和思考读书带给我们的影响和启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连读两遍,意悠未尽。我被书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感动,读到伤心之处,未免掉泪。
现代人都想得到真挚的爱情,都想得到异性的真爱,也时刻在讨论什么是爱?是否有真正的爱情?《茶花女》给了我们一个正确的答案:男女之间的情爱,是一种奉献、是一种给予、是一种忠诚,是牺牲、是无私,不是索取,更不是骗取;真心实意的为对方着想,为对方去做事任可牺牲自己的一切,能使对方幸福做为自己最大的快乐和满足。
茶花女——人格的魅力,高尚的灵魂,只不过是无奈的躯体...…。
拿到《茶花女》这本书很久了,装版不错,很喜欢,却一直没空看。清明节放假了,窝在被窝里,本只是随便翻翻,后来看了就不想放下了,想看个究竟,可能是因为开端介绍的玄妙和对茶花女这个具有特殊魅力的人物的期待吧。
这个故事是以人物自述的形式由作者记录下的,真实感人,触人深思...…茶花女,对,她是妓女,但它独特的灵魂分明在辩解什么——她不是妓女,她的人格魅力令人倾倒,你看不到她被不幸的命运出卖的躯体,看不到她豪华奢侈糜烂的生活,而会完全被她美丽的心灵拽住——茶花女,一个崇高的形象,一个不朽的灵魂......!
一口气看完,内心很不平静,内心为茶花女——玛格丽特,哭泣,欢笑,赞叹...其实还是很值得看看的,薄薄一本,两个小时左右可解决,不过看完后,可想的就是一辈子的时间也想不完的!
《活着》这部小说是一首对于一个无限匮乏的年代的赞歌。作者以强烈的笔触饱含感情有理智地讲述了一个有关生活和意志的一处悲剧式的寓言,告诉我们斗争与生存的意义。
文章主要讲述了主人翁福贵生在贵人家里却因嫖赌欠下了一屁股的债,为了还债,不得不把家产全部都用来抵债,空空如也,父亲也被气的走上了天堂,一个家族的落败,妻子的失而复得,更加让福贵看清了这被胭脂粉涂满的自己和世界,他学会了珍惜,学会去劳动,靠双手去获得幸福,就在一切充满希望的时候,一道闪电,一道汇聚的闪电,一道带着火花带着血的闪电,再次劈在了福贵的身上。母亲的历史,女儿,儿子,孙子,女婿的相继离开,竟是在同一家医院,原本是这样一个繁荣昌盛的家庭,因为嫖赌,让他们的未来发生了转折,这一转是带着心酸,泪水与惭愧的味道的,最后福贵带着一头牛过着生活,等着归宿。
从福贵的经历我想到老舍笔下的人物——祥子,祥子是一名人力车夫,一生的梦想是想通过个人奋斗,摆脱悲惨贫困的生活,历经三起三落,最终还是沦落到末路——-嫖赌。他跟福贵的相同点是都是因为嫖赌结果的,但他比祥子更幸运,生在富贵人家,心态也好,在同是经历过大起大落的时候,富贵选择去以牛消愁,从容地过完一生,而祥子一步步被剥削,压迫,最后一了百了,贪图钱财,自甘堕落,虚度了结局。他们都是20世纪农民阶级的悲剧,他们的经历都是一个个令人深思的道理,折射出的辞藻是一个个残酷的事实,值得我们去发现,去探索,去拼接。
人活着是为人自己本身而活着,不是为别的。活着,因为这个世界充满战争,我们需要生存。活着,因为这个世界有规则,我们需要精彩。活着,因为这个世界是进步的,我们需要体会与自己作斗争,只为那个生存的渺小。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受戒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初闻汪曾祺,是在郭沫若的《白鹭》中,有这么个评价:恬谈纯净。再识汪曾祺,便是读了《受戒》。
《受戒》就像是蒙蒙的薄雾,给人以不可触及的朦胧之感。但它却又显得那么真实,芦苇荡漾着的清香,两个少年青涩却又温馨的情感,使人变得纯粹起来。
有句话说,艺术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生活,而《受戒》却似乎把一切都推翻了。
寺庙是清规重地,但和尚们的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的世俗气。荸荠庵里的和尚不用做早课、晚课,吃喝玩乐一样不耽误,甚至连二师父仁海都有一个老婆。如此看来,这些和尚是与常人无异了。更有甚的是善因寺的方丈绣花功夫讲究,还有个19岁的小老婆。作者用一种不以为然的笔调叙述了这些有悖常理的事,给人的心理创造了不大不小的冲击,在潜移默化中让人融入这个背景中去,随后便是男女主人公的故事了。小明子天生的羞涩,如同一杯淡雅的清茶,氤氲下咽,口留余香;小英子则像是一撙香醇的米酒,直入心脾,畅快不已。他们一同玩耍,一同作画,一同划过芦苇荡,在17岁这个懵懂的年龄,对一切都有着美好的向往。春去秋来,他们的爱情日铸走向成熟。这本是世间一对普通少年的情愫,却被作者描述得异常纯朴,本是有悖常理、该被世俗摒弃的事,读来却让人想要祝福它。
也许是因为汪曾祺把它描绘得太美好了吧。在那种和谐温婉的环境中,小明子和小英子身上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显得太美好、太过真实。
汪曾祺的妙笔不仅表现在他对故事情节的结构上,更表现在他在描写上的鬼斧神工。当小明子最终敞开心扉,大声喊出“要”时,作者便把情景设置在了芦花荡中:“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这样的结尾洋溢着自然、纯朴的民俗气息。这种地域风情能够让人释放压抑的人性,放松紧绷已久的神经。不仅如此,作者用他清丽的笔触塑造了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比如作者介绍小英子姐妹的外貌:“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这里的风俗,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这两上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只是几个简洁的短句,使热情活泼、纯真质朴的农家女跃然纸上,疏朗清淡,耐人回味。
就是在这种平淡和谐的氛围中,纯朴善良的人们构成了一幅脱离物质和伦理道德束缚的净化画面。对于那些习惯了城市灯红酒绿的人们来说,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不同的面具,厌倦了糜烂空虚的生活,被琐碎围绕着,就像是被罩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不停做着困兽之斗,只有面对澄澈的天空时,才会唱出最动听的自由之歌。人也是一样,只有置身于最淳朴的乡野,摆脱一切物质的层次,才能激发出最原始的人性,重新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这就是对人性的净化。读汪曾祺的《受戒》就是如此,他的文字似乎就有这种魔力,让人在不觉中得到沐浴。
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是的,我们所呼唤的就是健康的、美丽的、诗意的人性。
我们读书也是一样,汲取健康的性灵才是最真的。
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们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
最近,我读了《叶森格伦受戒》一文。课文主要讲了:雄狼叶森格伦(朋友都叫它老狼)到了列那狐家门口,闻见鱼肉味、喝奶酪的味道。老狼很想走到列那狐家里去,这样就可以直接偷鱼肉和奶酪了。老狼把鼻子贴在门上,那鱼味和奶酪味使它如痴如醉。狡猾的列那狐识破了老狼的计划。见老狼可怜巴巴,就给了它一块最小的。可老狼吃得太快连鱼腥味都没尝出来。
老狼不甘心,想在列那家要点奶酪。饿得饥肠辘辘的老狼,被列那家的奶酪香围得团团转。老狼把头伸进门窗,列那拿了一盆热气腾腾的开水泼到了老狼头上。列那一边笑一边鼓励老狼修成道士。可怜的老狼到了这般地步还没有识破列那的鬼把戏。
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深深地懂得:做人不能太愚蠢,知道人家聪明,千万不要任意让别人摆布。这个故事与《安拿生和傻子的故事》差不多。安拿生本来很聪明,傻子也不傻。只是安拿生的贪心,让自己无家可归。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人要做有用的人,善于识别真假,不断提高自己。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非常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可以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可以偶尔吃肉,甚至可以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应该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爱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后来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直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留下空白,给人留下无限想象空间,却也让故事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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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还能指望有什么别的说法呢,夫人?‘心脏动脉瘤突然破裂’,这样的措辞是再恰当也没有的了”,用西萨尔的一句话,作者伏尼契结束了《牛虻》,可这戛然而止却令我沉思良久,感触颇深。这部传世百年的革命经典自始至终都透出革命者的英勇斗争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主人公牛虻在因被骗而受到同党人的冤枉、知晓自己是善良的蒙泰尼里主教的私生子后,一气之下从意大利远走南美洲,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辗转回国后,他带头反对神学,在一次执行青年党任务时被捕,在教主蒙泰尼里的同意之下被枪毙,英勇牺牲。处于和平年代重读这本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我仍禁不住热血沸腾。养尊处优的牛虻逃到南美后,落入了真正的地狱,而且一陷就是五年:他给甘蔗种植园里的黑奴搬过东西,他在采银矿当过工,他给人补过锅、打扫过猪圈,他在粗俗杂耍班子中受人折磨……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堕落为腿瘸手残的流浪者,牛虻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可他没有放弃过,没有屈服过。正如他所说的:“我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
疾病发作时,任凭疼痛践踏他的身体;直面欺骗自己的父亲,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执行任务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却勇往直前;在监狱中疼痛发作,还撑着用锉刀磨断四根结实的铁栏杆,为求生努力着……牛虻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势力和神权至上的社会压迫而奋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在奥地利的摧残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践踏,有进步意识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开始反抗这个黑暗腐朽的社会。牛虻身为党内的一员,展现出了革命者应有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带领党内同志秘密运输物资;公开写文章批判教会,毫不留情;生死攸关他掩护同志,却置自己于危险之中……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牛虻死了,他的肉体陨灭了,但那个躯壳曾经承载过的灵魂却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够谨记他的使命。
还记得牛虻死前给幼时挚友琼玛的最后一封信中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惧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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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父亲的病》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鲁迅先生的童年之花虽然在别人看来已经凋谢,可是在黄昏时刻仍然能被别人拾起来,在他的文章中就有一朵美丽的童年之花,虽然并不是姹紫嫣红,可是他却让我感到无比的亲切。而这多美丽的童年之花就是《父亲的病》他让我不由起了感慨。
文章中述说了这样一件事情鲁迅的父亲生病了可是几位名医态度、作风以及开方等等表现都揭示了这些医生的故弄玄虚,勒索钱财等一些行为让人气愤。
在鲁迅先生的那个年代,医疗事业还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所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自称是名医的庸医来骗钱骗人们的信任和金钱。可以见得这些庸医有多么的贪财贪取别人的信任可是鲁迅先生最后也领悟到自己对父亲的错误,更体现出鲁迅先生对父亲的无限思念。读后我也暗暗佩服鲁迅先生的文笔,虽然表面上冷静的叙述了事情可是却暗自讽刺了这些害人的庸医,见他的守旧事件狠狠地讽刺了他们的作风、贪财等等一些恶劣行为把他们骂的入骨三分。同时他也提醒了我们当下我们要刻苦学习,并不断的从这些事中吸取教训提高防范,使我们国家变得繁荣富强起来勇敢起来摆脱那些恶劣行为。
所以我们现在唯一的报效国家的方法就是好好学习,长大为祖国效力,不让社会上再出现那些腐败人们。
我一直很不明白鲁迅先生的文笔那么好,为什么不直接学文学,反而要先学医?直到我读了,父亲的病后,我才明白了鲁迅先生从医的原因。
鲁迅先生的散文父亲的病告诉我们,正是那些巫医不分的江湖郎中,才使"我"的父亲于世长别。也使"我"年幼伤父,正因如此,"我"才会学习,使更少的人受到和自己一样的病却无法治疗的痛苦。
从文中我们可以知道,那些巫医不分的江湖郎中不但不能治人性命,反而会使人更加痛苦。
那些巫医不分的江湖郎中使“我”从中离开了欢乐,有了一个永远的痛。
本文同时也批评了封建主义孝道,认为这样这只会加深一个人的痛苦而并非让人得到超脱,并提出了一种新的文化思想,告诉人们不应该坚持旧孝道。
从这篇文章中,我明白了做一个现代人,不会明白的一种来自封建思想的痛,这种痛一代一代的侵蚀着我们,使我们失去信心、希望......,以至于失去我们拥有的一切。
我们要扼杀这种思想,要将它扼杀在摇篮中,不能把它在次放出。
通过阅读《父亲的病》这篇文章,我体会到封建迷信对旧中国封建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文中父亲悲惨地病故便是这颗罪恶的种子迅猛生长而结出的苦涩果实。
那些所谓的名医,所开的药方的药引子都是如此讲究,同名医们一样——排场大。然而,一个个愚昧的中国人救人过于心切,以至于不多思考就毫不犹豫地为寻“珍贵”的药引子忙里忙外,不惜拼了性命。
我倒是佩服名医们的口才,将人们驯化得服服帖帖。为开脱而编造的种种理由似乎是那么完美、漂亮,一次又一次“瞒天过海”。他们总是坚信停滞不前的中医能治百病,远远超过西医,不肯取长补短,或是不断探索、创新。只是将中医与自欺欺人的神鬼传说相结合,宛如讲述着一段绝世传奇,那样引人入胜。
当时的中国孝子,由于封建传统思想的熏陶,即使对名医的话将信将疑,也未曾想到过请西医来救治。而宁愿怀揣着疑虑疯狂寻药引、看着一碗碗“良药”下肚。
他感受到,天使的一只手仿佛已经将自我的灵魂拉出了躯壳,却铁然听到孩子一声紧接一声的呼唤:“父亲!!!父亲!!!……”他又立刻坠落了下来,睁开眼看到孩子的眼睛,那其中包含着恐惧、不舍,还有深深的迷茫,下一刻,他带着深深的自责,离去了。
人的精神能够不朽,但躯体终将归于尘土,父母养育着我们,看着我们从牙牙学语,蹒跚学步到通情达礼,步入社会,大多数成长上的困难,他们同我们一齐翻过,我们,是他们这一生中,最挂念的人。我们,也将会是他们离去时,解不开的那个结。
他们不愿让我们孤零零的留在人世,不愿我们在人海中飘荡却没有一个亲人,把我们自我留下,让我们自我去经历人间的是是非是非,他们心中,本身早已泛滥着不安与不舍,此时,我们就不要再用那呼喊,使他们更痛苦了。
我们不能挽留住逝去的生命,但我们能够让父母安心的离去。然后只要努力,我们肯定都能够有所成就,向父母证明,我们有潜力照顾好自我,不让父母再为我们操心,不时的看看他们,陪他们谈天说地。或许就是最大的孝顺。
在一切逝去的那一刻,抓住他的手,让他看到,我们已经成熟。我们的肩膀已经能够挑起重担。我们,已经能够在生活的风雨中,向前。
清晨,我来到书柜前,玻璃反射着属于晨曦的温柔的光,又随白色的窗帘变得摇摆不定。打开柜门,轻轻取出一本《朝花夕拾》,在书香中静静地翻着。但当我看完《父亲的病》之后,只觉得原本平静的心顷刻间变得波荡起伏,像是有滔滔江水在不断翻滚。
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的父亲当时得了病,家人为了医好他,不惜花昂贵的挂号费请当时的“名医”来诊断。这位'名医'只顾开一些奇怪的药方,于是“父亲”的病日益加深,“名医”见形势不好,又叫“我”去请“更高本领”的陈莲河。陈莲河的挂号费更高,药引却也更奇怪。最终,“我”的父亲因没钱治病,在病重与绝望中失去。
看完这篇文章,我不禁觉得心情非常沉重,却也暗暗佩服鲁迅先生的`文字:表面像是叙述得平静如水,其中蕴含的暗讽却如一把把大刀,不断砍倒当时的黑暗社会分子。在他的笔下,一个个当时社会的不同代表人物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
文章虽不长,但其中蕴涵的辛辣的讽刺却深深地留在我的脑海。请同学们记住,千万不要让这些历史尘封,它们是激励我们向前的最好动力!
最近,闲暇之余看了鲁迅先生的《父亲的病》,有了很多的感触。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父亲的病》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如:一对的蚂蚱、经霜3年的甘蔗等。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轿子,生活好得很。
《父亲的病》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骗取他人金钱。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满怀希望却有毫无作用。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看完《父亲的病》,我觉得,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的社会的批判。
这是由一场病引发的对一个时代的呐喊。
本文讲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因父亲患病请了两位当地盛传“贤”名的医生治病的事,最终父亲走了,神医却逍遥自在。
这是封建社会的迷信思想结出的苦涩果实。
记忆最深的不是“神医”荒诞的言行,而是患者家人所为,不管作为父母还是子女,都认为花大量的钱请“神医”就能治好家人的病。受到当时环境的熏陶,他们尽管对“神医”的话将信将疑,却总免不了为一份奇怪的药方劳心费力,最终看着一碗碗“良药”下肚。
与其说是庸医们丧尽医德,草菅人命,不如说迷信思想根深蒂固。医生们迷信,随随便便看过几本书就说自己会治病,根据鬼神之说演变来的药就是灵丹妙药。百姓们迷信,面对庸医,听之任之,没有科学意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处处都能看到他的讽刺,他的呐喊:“病、病、病,迷信才是通病啊!”
这不仅是个人的病,更是中国旧社会的病。这样辛辣的、批判的笔触,犹如一桶冷水泼在烈火上,不禁惊醒了当时的社会,更提醒了站在今日看历史的我们。
父亲死前的声声叹息,敲醒的,怕是一众人愚昧的心。鲁迅先生的笔笔文字,唤醒了多少人浑浑噩噩的大脑。
记录本身,即已是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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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高中的时候有个同学说,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当时就觉得这个说法虽然听起来很颓废,缺乏理想,但是却也很有道理。在经历过一些事之后,又回想起了余华所写的那一部著名的长篇小说《活着》,就更加觉得这话说的十分有道理,而且与生活很相符。
《活着》描写了一个在乡下采集民歌的编辑偶遇一个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那悲剧的一生,以及他在经历了痛苦一生之后,在年老时面对生活时的那种从容,平淡的态度。表达了生的艰难和生命的坚韧,通过一次次的死亡经历所带来的痛苦,而体现出了生的价值和意义。
文中的主人公徐富贵,绝对算不上是一个伟人,也不是一个有所作为的人,甚至都不算是一个好人。他在年轻时是地主家的少爷,行为放浪,最后还败光了自己的家产,才在生活的压力下被迫亲自劳动,但是他却是个连种田也不会的人。然后就这样开始了他人生中的种种不幸与痛苦。但是我们可以说,他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所以他是你是我是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他的身上有我们这些普通人的影子。总是在生活顺畅的时候及时地享受,不想过去也不想将来。但是这样总会导致未来的悲剧,当悲剧来临,我们总是感到无可奈何,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不幸。这也许就决定了徐富贵在艺术上是一个不朽的人。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热衷于探讨生命的意义或者生活的意义。说什么为人类解放,为民族国家的富强,或者小一点的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让自己得到社会的认可。我不敢说这有什么不对,更不能否认这一种价值观,相反,也许我自己就有这样的价值观,也正在追求着这样的价值观。但是就如罗马哲学家所说的“人只是一堆原子的聚合,死亡则是原子的解散。”人不过是大自然在无意识中因为偶然的因素才进化产生的一种对大自然来说是可有可无的生物而已。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对于整个人类社会也正与人类对于整个大自然。我们所能做的仅仅是做好自己,管理好自己的生活,很可能在生活的不确定性面前,我们连自己的生活都无法控制。死亡也许是对抗苦难的没有希望没有意义的生活的好方法。但是死亡却也是比没有希望的生活更加地没有意义,而仅仅会加重生者的苦难。所以在生活的苦难面前,我们被苦难所劫持,除了忍受生活所加在我们身上的苦难,我们别无选择。我们所能选择的是如何对待苦难。落花生在《空山灵雨》中有一句话很有道理:“河蚌何曾想要创造珍珠,只不过是因为沙子无意间进入了身体,为了保护自己,就不得不花费些力气分泌些液体来将它包裹。”我想,人生中的各种苦难也算是无意间掉进我们的身体的沙子吧!
在徐富贵的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是没有极限的。先是被人设下赌局骗光了家产,然后被抓之后亲人又一个一个地先后失去,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这在我们看来是无法承受的痛苦,但是徐富贵却一一承受了下来,而且还在这一次次的悲剧、苦难中变得平淡,坦然地面对生活了。所谓的无法承受的生活的痛苦,也许仅仅是因为那种痛苦没有降临在我们身上而已。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可以交流和分享一下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翻开《昆虫记》我仿佛走进了一个奇妙而又神秘的世界,在这里我看到了一幅幅有关昆虫的精彩画卷,在这里我了解到了更多神奇的秘密。
昆虫和人类的生活紧密相连。地球上所有的生物,包括这些不起眼的昆虫在内,都生活在一个紧密相连的系统中,都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所以,昆虫的生命也要得到尊重。
这本书让我懂得要对任何生命怀有敬畏感,不要随便残杀任何一条无辜的生命。也许有些昆虫并不好看,但他们的内心却是美好的。
《昆虫记》是我读过的印象最深的书。它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昆虫知识。正如曹文轩先生所说:“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耀我们成长。”我觉得这本书正是那道“阳光”。
昆虫记是法国名作家法布尔所作的。它具体描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和各种东西。刷新了我们对自然界的昆虫的认知。
例如蝗虫这篇文章,讲述了孩子们去抓蝗虫的故事,那时候的法布尔沉浸在了观察蝗虫的时候。发现了蝗虫的各种习性。由此我深受触动:法布尔观察的时候是多么的仔细呀!正是因为他观察得这么细致入微才能写出《昆虫记》这种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书,而我平时写个300个字的作文都不知从何下笔,正是平时对生活中的事物没有留意去观察的原因。因此,我每读一页,对法布尔先生的敬意便多一分。
《昆虫记》从冷门,到被众人知晓,完全都是靠法布尔先生去仔细地观察昆虫。《昆虫记》可真是一本有趣的书,所以我的印象才最深。
去年暑假,我阅读了《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昆虫记》是他一生在荒石园观察昆虫写下的著作,读了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
这本书里讲述了许许多多的昆虫,比如:充满活力的音乐家——蟋蟀、草丛里的星星——萤火虫、勤劳的清洁工——蜣螂、能干的泥水匠——舍腰蜂、坚持不懈的掠夺者——红蚂蚁……每种昆虫在书中被作者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一看这本书就知道了这种昆虫的生活习性。
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是螳螂,螳螂外形苗条,别看它外表温柔,可是它的性格是凶狠残忍的,它不但吃黄蜂,蝗虫,而且自己的丈夫和兄弟姐妹都吃,当然这样可能是为了补充营养,攒足体力养育小宝贝,可是它产完卵就不管了。我喜欢奋斗不息的黄蜂,它们性格残暴,也从不好客,就算一只蚊子进来也不放过,可是在蜂窝里,雌蜂是温柔的,它们耐心地用蜂蜜喂幼虫吃。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不仅各种各样的昆虫的生活习性,还了解了昆虫之间相互依托,相互残杀,构成了生存永生的生物链。读了这本书,我也很佩服法布尔,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
我家有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就是《昆虫记》。它是著名的作家法布尔写的。
《昆虫记》一本介绍许多昆虫的书,书中有著名的建筑工-蟋蟀,狠毒的蜘蛛,帅气的螳螂,还有弱小的毛毛虫,都是昆虫界的小小居民。
它们的捕食都各不相同。比如,塔蓝图拉毒蛛就和别的蜘蛛不一样,是因为它不会织网。可是它长着两个大毒牙,可以启动捕捉鸟类,鼠类、蜥蜴等其他小昆虫。
蟋蟀,它的住宅可以是在昆虫界数一数二的了。它挑的地方可是严格的了,可是要排水优良,阳光舒适。
还有一个是大孔雀蝶,它是欧洲最大的蝴蝶,它一生只有几天,但它一生有个目标是结婚,繁殖后代就可以多活几天,但他有个好处就是可以不用进食。
我们应该要学习昆虫的永不放弃,还要学习法布尔的有耐心的精神,只有他的坚持,才有我们现在的昆虫记。
读《昆虫记》,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满满洋溢着作者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地球很大,有许多生命因为太过微小而被我们忽视,即使它们很不起眼,但也是生命,是这个大家园的一份子。它们的一生很短暂,但只要它们存在过,哪怕只有一秒钟,就同样值得尊重。
今天,妈妈从商店里买来了昆虫记给我看,我知道,这是法国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观察记录看,于是便把书打开,津津有味的看着。看了一个上午,终于看完了半本,这本书是法布尔在对一种种昆虫日常生活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于生活独特欣赏。他真是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观,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
对于昆虫,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喜欢,特别是苍蝇,蚊子,毛毛虫更令人恶心,而法布尔则把昆虫当作最好的朋友,把研究昆虫当作一种乐趣,融入毕生的心血中。因为他喜爱昆虫,把昆虫当作知己来看待。
洋洋十卷的昆虫记,我只读了其中小小的一部分,却已从中看出法布尔对从中的喜爱和他观察的仔细,从他的文字中可以看到昆虫是可爱的,是有感情的,它们是大自然的生灵,而不是令人憎恨,作呕的对象。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他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块荒地,专门用来放养昆虫。他对昆虫进行了长达30年的研究,最终写成了这本著名的《昆虫记》。
书上记载了各种各样的昆虫,那些弱小的昆虫在法布尔的笔下,有的生动可爱,比如萤火虫、圣甲虫;有的十分凶猛,比如螳螂、蝗虫。
我最喜欢萤火虫了。你知道萤火虫吃什么吗?它吃的是蜗牛。萤火虫用它那特有的武器先把蜗牛麻醉,然后一块一块地把它吃掉。小小的萤火虫竟能把比自己身体大三四倍的动物轻而易举地吃掉,太了不起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昆虫的习性,比如螳螂爱吃蝗虫、沙泥蜂爱吃毛虫等。同时,我也感到人类在某些方面和昆虫相比实在是太渺小了。小小的昆虫在面对强大对手时,能用自己的智慧巧妙地战胜敌人,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法布尔先生是一位很著名的昆虫学家。他创作了一本非常著名的关于昆虫类的书叫《昆虫记》。我看了之后让我受益匪浅!
《昆虫记》内容十分精彩里面向我们呈现了很多自然界中可爱的小昆虫比如说:蜘蛛、蝎子、粪金龟等。虽然它们形态各异,但是它们都有自己的精彩生活。它们不需要父母的照顾更不需要别人的帮助,自己在这个残酷的自然界中生存,确实也令我钦佩!
如今生活在快速发展的时代中,我们的生活哪一样是不需要别人?你可能会说:“我自己会做饭会洗衣”但是,锅碗瓢盆是工厂里的工人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菜是农民伯伯用汗水浇灌而来。所以,我们的生活每时每刻都需要别人的帮助。同时,我觉得别人帮得住你一时却帮不了你一世,我们除了学习以外也更应该锻炼自己的办事能力。虽然我们不能像法布尔书中那些自由自在的小昆虫一样,但是也要学会帮助他们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当然我们也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就像法布尔一样对一件事有些执着并且善于观察的心,而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善于观察,学会坚持!做事情不能光拥有一颗冲动的心要学会做长期打算即使可能会一无所获但是坚持下去总会看到自己努力的结果!
用眼睛留心观察大自然的一切你会发现周围都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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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为什么要?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丑小鸭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呼兰河传》,是著名作家萧红创作的。本书以萧红的童年生活为线索,形象地记录了旧社会呼兰河的社会风貌、人情百态。
呼兰河是一个偏远又热闹的小城,作者萧红小时候就生活在那里。萧红家有一座大花园,那是她与祖父的乐园。年少的她在园子里给祖父帮忙,结果却把谷穗当成野菜割掉,把狗尾巴草留下。每次看到祖父的浇菜,她赶快抢过水瓢,但不是浇菜,而是拼尽力气把水往天空洒,还大喊着下雨了,下雨了。萧红在园子里摘黄瓜、采花、追蜻蜓、捉蚂蚱玩累了就找个阴凉的地方倒头就睡。园子就是萧红童年的天堂,她在那里自由自在的玩耍,无忧无虑的生活。
呼兰河是一个封建落后的小城,那里发生的好多事,在我看来是荒唐可笑的,他们的好多民俗活动都跟鬼神有关。跳大神是为了帮生病的人赶走鬼魂;唱野台子戏是因为求雨成功,要向龙王表示感谢;逛庙会是为了借助鬼神的力量来实现自己的愿望他们是多么的愚昧无知,可从没想过去改变,一直这样顺其自然的生活着。
《呼兰河传》这本书不仅是作家萧红对童年生活的回忆,还让我们了解了旧社会的一些封建陋习。我们生活在新时代,一定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搞封建迷信,不做愚昧无知的事。
今日,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丑小鸭。》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一只很丑的鸭子,一生下来就没人要它,连饥饿的野狗也不想吃它。一生处处受排挤,保守饥饿和打击的丑小鸭并没有绝望、放弃自我,更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奋斗,最终它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我喜欢文中的丑小鸭,也被它的执着所震撼。丑小鸭承受了那么多的痛苦和折磨,但它有信心,始终没有放弃,最终还是靠自我的努力变成一只没有高贵的白天鹅。
其实,我们做人也要像丑小鸭那样,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放弃,坚持不懈地做下去。就说奥运会残奥会的比赛中,中国队获得了很多枚金牌,一般人看比赛都会想这只是一次很普通的比赛而已。有谁会想残奥会的比赛选手们,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才会获得一枚奖牌。正是他们每一天坚持训练,失败时没有自暴自弃,敢于向困难收克服的困难挑战,才赢得了这一枚奖牌。正是他们付出了无数心酸的泪水和艰辛的汗水,才换来了今日的胜利!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要轻易放弃,遇到困难要敢于挑战!假如你摔倒了一百次,也要在一百零一次中爬起来,坚持地重新站起来!坚持下去,就会胜利!
在假期中,我再一次看了那本趣味的书——《安徒生童话选》。其中最吸引我的还是《丑小鸭》的故事。这是一种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的“鸭子”。可是它却一向怀有一份完美的梦想,因为这份完美的梦想,它在困难面前没有绝望,而是始终不屈的奋斗,最终成为了一只人人羡慕的白天鹅,它感到了幸福,感到了温暖。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有谁不爱美,外表固然重要,可是,心灵美更加重要。要是你的品德美、智慧美、言行美、行动美,这才是世界上最美的人。例如战国时期的晏子,“成不及六尺,貌不及常人”,出使楚国时曾遭到楚王的嘲笑。晏子凭着自我的才智,妙语连珠,争锋相对,最终赢得了楚王的尊重,维护了自我的人格,也捍卫了国家的尊严。他正是用自我的真才实学,向世人显示着自我不朽的价值。
读完这篇文章,使我明白:外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心是否纯洁、是否拥有一个坚持不懈的梦。丑小鸭成为了白天鹅,一切都源于他心中那一份永恒的梦想。大家都能成为一只展翅飞翔的“天鹅”,只要你坚定自我的信念,拥有美丽的梦想,并坚持不懈的去奋斗,总会成功的!
童年是每个人独特的一份回忆,一段一曲就无法返回的时光,回忆童年,多数人士在幸福和快乐中渡过的无忧无虑的玩耍,每天都是丰富多彩的,在新奇和探索中度过20分钟的我,确实寂寞孤独的。
我生活的小城市,寂寞的小城不大,总共就那么几条街,那么几个店铺,不挂招牌就可以,知道是做什么生意的,小城的人过着单调的生活,大家是寂寞的,本应是出行不便的泥坑,成为居民的乐趣,谁被困住了?周围热闹的人多余,帮忙的人泥坑的故事也成为小城人的谈资,除了泥坑以外,小城人最盼望的便是一年一度的各种节气,跳大神看大戏,放河灯等等,成人是寂寞的,只能在这些固定的单调的热闹中寻找,那已经,沉默多时的快乐。我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寂寞的小城,所以我也是寂寞的祖父家的后院,是我的天堂后院有蝴蝶蜻蜓,各种花卉和树木是我和祖父玩耍的地方,祖父是我唯一的玩伴,是我寂寞童年的唯一亮点,我在后院和祖父学习除草种植,收获晚间祖父教我背唐诗,对我进行启蒙,这些都是让我感到快乐的事情。
我在寂寞的小城中渡过了寂寞的童年,我在这同年的寂寞中呼唤着自由和快乐,为小城的人,也为自己呼唤着本应有的自由和快乐。
安徒生的《丑小鸭》想必大家都看过吧,也是全世界妇孺皆知的童话故事,大家看后可能只是笑笑就过去了,而我却从中明白了一个人生道理。
《丑小鸭》主要讲了:丑小鸭一生下来,因为很丑,人和动物们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之后,它靠着自我的努力活了下来,最终它飞起来了,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大天鹅。丑小鸭变成大天鹅,靠的正是它自我的努力。
看了《丑小鸭》的故事,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不要怕自我笨,只要用心去做,就必须会做成功的。家长们,教师们,请放开手让我们去学做每一件事吧!我相信我们只要像丑小鸭一样,就总有一天会靠着自我的双手的努力“飞向蓝天”的。
我有很多梦想。也许我会当医生,治好无数病人;也许我会当发明家,发明会自洁的衣服;也许我会当宇宙工程师,到月球上造美丽的天堂……无论我干什么,只要有丑小鸭的精神,就必须能做成。我坚信,只要我们努力,祖国就必须会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中”“飞”起来。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经常给我讲丑小鸭的故事来哄我睡觉。
那时候我只知道《丑小鸭》是安徒生童话里一篇很有名的故事,在丑小鸭来到世界的这一刻,因为它长得丑,所以兄弟姐妹们都嘲笑它,讥讽它,还经常欺负它,最后竟然将它赶出了家门。在寒冷的冬天,丑小鸭无家可归,只好躲进了森林……后来,它终于变成了白天鹅,成为了天鹅群中最耀眼的一只天鹅。
一直以来,大人们不断讲着这个故事,我也曾不断向伙伴口中转述这感人的故事。我们一边为昔日可怜巴巴的丑小鸭而感叹,一边又为它能变成白天鹅而喜悦。
今天,我再一次阅读了这篇童话时,突然想到:丑小鸭的成功并不是偶尔的,靠的是它自己的坚持不懈与自信。
在小小主持人的兴趣班学习过程中,老师让我报名参加市里举办的故事大赛。我心里想:报就报吧,不就是说故事嘛,小事一件!比赛那天我到了现场,好多的小朋友都在爸爸妈妈的陪伴下早早的到了,选手们一个个是那么的光彩夺目,他们在台上一串串精彩的故事娓娓道来,声情并茂。而我站在小伙伴中就像一只丑小鸭,感觉自己是那么的渺小,因缺乏自信,过分的紧张,最终比赛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今天,我读了《丑小鸭》这个故事,颇有感受。
丑小鸭刚出生的时候,因为长得很丑,妈妈和兄弟姐妹都不喜欢它。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后来靠它自己的努力,终于飞了起来。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在蓝天上自由自在飞翔的天鹅。
丑小鸭变成天鹅,靠的正是自己的努力。看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只要用心去学去做,就一定能成功!
以前,我是个不懂事的男孩,就像丑小鸭一样,经常受到别人的责怪和批评。后来,我渐渐长大,也常常梦想着未来。我梦想自己能成为医生,发明一种灵丹妙药,能治百病。看到病人的脸上重新焕发笑容,我欣喜若狂;我梦想自己能成为发明家,发明一种能让人飞起来的衣服,这样人们就可以像孔子一样周游列国,品赏各国风俗,品尝各国美味,成为一个快乐的旅行家;我也梦想自己,乘上宇宙飞船,来到月球,在月球上修建城堡,欢迎各国朋友来到月球观光旅游……你看,我是一个爱幻想的孩子吧!
读了《丑小鸭》,我想:无论我将来干什么,都需要付出辛勤的努力,才能成功。同时我也相信:通过努力,祖国一定会在我们这一代手里更加繁荣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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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我们需要见多识广一点,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草房子》这是一本非常好的少儿文学长篇小说,作品写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来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油麻地学校的校长。
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亲眼目睹了一件件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纯洁的友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在他的世界里有笑语,有哭泣,有悲伤,也有快乐!这就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六年。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的力量,克服种种困难。只有刻苦,努力,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暑假里我按照学校推荐的课外阅读篇目,利用假期的时间认真地阅读,其中曹文轩写的《草房子》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草房子》描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经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可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可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仅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还悄悄得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草房子》里最令我难忘的人物是杜小康和细马。杜小康家开始是油麻地里家庭条件最好的一家。正因为如此,杜小康和其他的孩子不一样,杜小康有别的孩子没有的东西。杜小康的生活让他的同学很羡慕。最后,一心想发财的杜雍和拿了他们家几代人攒下的积蓄买了一批货,结果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不幸!杜小康一家从此破产了,杜小康为了赚钱,不得不退学了。
而细马是邱二爷和邱二妈从江南领回来的一个孩子。因为种种原因,细马没上学。于是就开始了放羊的生活。因为细马总惹邱二妈不高兴,于是邱二爷要送细马回家。一天晚上,暴雨如注,摧毁了邱二爷的家……可是更大的不幸有降临到这个贫穷的家庭,这一年的冬天,邱二爷身患重病无钱医治不幸去世了。家庭的重任一下子落到还未成年的细马身上。他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的承担起了家庭的重任,最后,细马凭借自己的努力盖起了一座大房子。
同学们,好好想想,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有多少人选择放弃、逃避;又有多少人选择面对?其实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如果我们都去勇敢面对困难,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我就有一次亲身感受。
有一次,我到大山中去玩,在走吊起来的桩子时,刚走几步就觉得自己体力不支,腿发软了。看着下面的湖水,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此时,有两条路摆在我面前:一是马上往回走,二是继续向前走。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后,我选择了第二者。我打起勇气,冷静的向前走,可是桩子摇摇晃晃,令我掌握不了平衡,可是我还是没有选择放弃,又坚定地走了两步,最后,我赢了!那时我才发现,原来困难在有决心的人面前是那么不堪一击!
相信大家都听过一句话: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我们一定要勇于面对困难,战胜困难。
这本书记叙了油麻地小学孩子们上学的故事,桑桑是一个坚强的小孩子,他得了一种病如果在不医治那就会死,这时,他的爸爸毫不犹豫的把桑桑带去医院看病,但是,在这县里没一个会医治这病,桑桑一点也不怕,他没有哭,也没有不高兴,而是快乐的面对这病,而爸爸很着急,也很伤心,因为他知道桑桑活不久了。一个消息把桑桑一家人从忧愁中救了出来:在油麻地的一户人家口中找到了治疗这病的方法,最后桑桑的病医治好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们可以感受到油麻地小学同学们的快乐,在下课时可以在操场上玩耍,还可以在校园里帮老奶奶种蔬菜,放学时还可以去河里游泳。我们可以感受到那里有多么的欢快。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只要坚强,什么事情都难不倒我们,所以我们大家要坚强。
我感觉这本书很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阅读,所以我极力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好好阅读。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北京大学教授曹文轩作品《草房子》它使我的内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
整本书按九个章节来写,主要写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桑桑是一个每天只知道玩,弄得一身乌黑,浑身脏兮兮的小学生,在小学六年时光里,他结识了善良执着的陆鹤,文静水灵的纸月,为爱执着的白雀,还有一群值得信任的小伙伴,他们在桑桑的生命中演绎着一段又一段感人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是一个充满温馨、浪漫的童话世界描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快乐生活,这种看似普通实则并不简单的小学生活,始终弥漫着一种悲悯的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淡漠的当今世界中,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在我的记忆中成了永久的定格,我将永远记得它。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
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药”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
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
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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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有趣的书,例如《西游记》、《格林童话》、《窗边的小豆豆》、《时代广场上的蟋蟀》等等。但最有趣的还得数《海蒂》这本书了。
书中的主人公海蒂是一个天真烂漫、心地善良的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海蒂出生在风光旖旎的阿尔卑斯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里,可怜的小海蒂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所以只好由阿姨带到了五岁。但是后来阿姨为了维持自己的生计,把她送到了爷爷家去。而这个爷爷性格比较特殊,不过自从小海蒂的到来带给了他很多欢声笑语,同时爷爷冷冷的性格被小海蒂温暖的心融化了。在爷爷家度过的期间,海蒂每天都和彼得一起上山放羊。还认识了一位令人怜悯的瞎奶奶,在爷爷和瞎奶奶的关爱下,小海蒂成长着。小海蒂曾经还去过法兰克福的赛曼曼先生家里,在那里,小海蒂和一个瘫痪的小女孩克拉拉成为了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作者细致的笔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高山牧场多姿多彩的自然风景。让我最感动的则是小海蒂为了使克拉拉的病情有好转,特意把她接到高山牧场上来,因为那儿的空气有助于克拉拉恢复,可见得她们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情谊呀!通过一段时间的疗养,克拉拉渐渐的改掉了不爱吃饭的坏习惯。
更重要的是小海蒂那直爽的性格就像时间似的催促着我快点改掉扭扭捏捏的坏性格。天真无邪的小海蒂常常抚摸着她的“小熊”和“天鹅”,羊儿们都很喜欢海蒂,一见到她就会摇摇摆摆欢快地涌来。
最后听完这个让人陶醉在其中的书,脑海里还存在着那朴实的风土名情,还有此书告诉我们的道理:不管是什么,东西也好,人也好,都要有一颗尊重和爱护的心,因为只有尊重别人了,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每个人的生活都如一颗种子,关键在于你自己怎么去种。小海蒂对生活就是抱着热爱去面对。还有许许多多的趣味,看了之后,书中的小海蒂会告诉你。
最近我读了一本英语书,叫《金银岛》。说的是少年吉姆意外得到一张宝藏图,就和地方乡绅启程前往金银岛。为了抢夺岛上的秘密财宝,无论是奸诈,强悍,杀人越货无数的海盗,还是乡绅和地方官员都摩拳擦掌,夺宝大战一触即发!
我觉得当时金钱对人们太重要了甚至有人说:“金钱就是权利的象征!”我认为,金钱只是个小小的娱乐工具,但可以有很多用处。换了我我也要去抢的,就像书中独脚大盗的一句名言:“如果全世界都是黄金做的,人们将会为一把泥土而奋斗。”金钱可以改变现实,东山再起,好处很多。
我觉得这本书讲得很生动,主要讲了吉姆和希尔佛去寻宝。
希尔弗表面善良,其实是一个阴森,诡异的人。吉姆是个机灵,勇敢的人。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三章,吉姆和他的母亲从海盗船里找到了钱,还进行了自救,机智地吉姆发出了求救信号,得到的救援。最后,寻到了宝藏。
当我读完了这本生动有趣又激动人心的书,让我觉得最珍贵的不是金银珠宝,而是人要有正义感。
我最敬佩的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吉姆,因为他机智勇敢不怕危险,不怕困难,而且还能识破希尔弗的重重阴谋。经过吉姆的努力终于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宝藏。
我以后一定要多读类似的这样的书,我觉得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书了!
在前几天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我觉得很好看。
读完后我觉得书里面的海盗黑狗太坏了,他们想夺取老船长的藏宝图然后自己去挖出来分享,太坏了!还有那个瘸子表面善良其实非常险毒,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我还非常佩服客栈家的孩子他很勇敢还很善良遇到困难危险不慌张,不害怕,总是用智慧打败海盗们。
我也要像那孩子那样勇敢镇定!
这本书充满冒险乐趣,读来让人感到惊心动魄。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很深,吉姆凭借过人的勇气、毅力和智慧才到达了金银岛,这使我明白,为实现目标就要付出艰辛的努力,要不怕吃苦、不必牺牲。同时通过这本书也让我看到了世界上还有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要学会与人交往,要学会辨别好人和坏人,要敢于同邪恶行为做斗争。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已经看似很厚的,无谓咀嚼的书。
在书中,当我得知秃鹤(人名)为了补偿之前的差错、重新找回和同窗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草房子》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是杜小康和细马。
杜小康家开端是油麻地里家庭条件最好的一家。
正由于如此,杜小康和其他同窗不一样。
我读过一本书名叫《草房子》我觉得这本书十分趣味,它的资料是一个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学校生活,辛眼目睹或直接演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纯洁无瑕的情意,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枪与忧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重暮老人在人生的最终瞬间闪耀出的人格光辉,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清楚而朦胧地展此刻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周末,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它讲的是高尔基怎么在苦难的生活中坚强长大的故事。
高尔基不像我现在的生活那么幸福,他的童年苦难远比欢笑多。他三岁时,父亲死于霍乱,母亲带着他到外公家生活。在这个家庭里,吵架斗殴是家常便饭,父子、兄弟之间为了争夺财产而勾心斗角。外公喜怒无常,脾气暴躁,好几次把小高尔基打得昏死过去。
再想想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每当我生病时,父母都会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每当我难过时,父母都会想办法哄我开心;每当我需要什么东西时,父母会尽量满足我……而我有时却不会替父母着想,让他们时刻为我操心。
记得有一天早上,我上学起床晚了,却埋怨妈妈没有及时叫醒我,向妈妈发了好一通脾气,现在想想真是后悔。而高尔基在那个阴暗的家庭里,只有慈祥的外婆是小高尔基唯一的温暖,使他最终能够成为一个坚强善良的人。所以,我要下定决心向高尔基学习,改掉娇气、任性的毛病,让自己成为一个孝敬父母、为他人着想、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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