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方案的编制需要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下面是一些经过验证和实践的策划方案,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区《关于开展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实验幼儿园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如下:
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弘扬宪法精神,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之成为知法守法的优秀公民。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1.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宪法,通过学习提高法制意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带头人。
2.邀请法律界人士来园组织法制讲座,帮助教职工进一步理解法制内涵,通过各类案例剖析,了解和掌握如何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
3.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要自觉成为法制宣传员,利用晨间、餐前和离园前的谈话时间,向幼儿灌输浅显的法律知识,培养基本的法律意识。帮助幼儿明辨是非,懂得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例如:做了错事,却谎称是他人所为,那就是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在购买食物的时候,注意查看保质期、生产日期,拒绝食用过期、不卫生的`食物,那就是自我保护意识的很好体现。)
4.按照区教育局的安排,邀请关工委的老同志来园举办讲座活动,对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结合交通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宣传交通和消防安全法规,指导孩子们认识有关标志、标识,养成自觉遵守规则的良好习惯,帮助孩子们形成自我保护的强烈意识。
6.开展法律进校园和法律进家庭等活动,通过班级网络、家园联系栏目等对家长进行法制宣传,在“六五”普法的开局年,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各班级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的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要注意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有效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幼儿园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法律知识测试和检查,检验教职工的学习成效和宣传效果。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20xx]16号文要求,秉承“崇法尚德,求知求识”的校训精神,传承社会文化,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专业素养,调动学生积极性,充分展现我院青年学生的精神面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法系海政,律动校园
(一)网络安全教育讲座(开幕式)
邀请我院信息技术系何为民教授为我院学生做题为《目前计算机网络案件的现状与对策研究》的报告。介绍我院网络安全现状,如何预防网络犯罪等问题。引导大学生文明上网,提高了大学生预防网络犯罪的能力,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激励大学生成为维护网络安全和网络文明的卫士。(时间:11月23日,负责人:信息技术系团总支,地点,千人礼堂)
(二)校训“崇法尚德”主题征文比赛
以校训“崇法尚德”为主题,在广大青年学生当中开展征文比赛,要求青年学生通过各种形式的文体充分挖掘“崇法尚德”的深刻内涵,拓展我院政法职业教育的精神。一方面深化青年学生的法制理念和专业素养,另一方面提升青年学生对学院的情感归宿,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自豪感,营造积极向上、生动活泼的学习生活氛围。(时间:11月16日—12月11日,负责人:太阳岛文学社)
(三)法制电影展播月
用一个月的时间,利用周末或其他业余时间,为广大学生播放国内外经典法制电影。通过生动、形象、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培育良好的学习氛围。(时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地点:阶梯教室,负责人:影评协会、法学社)
(四)法制小品展演(闭幕式)
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分别选送一个作品,院团委、学生会选送一个作品、学生社团管理中心选送一个作品,共六个法制题材小品参加展演。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贴近生活、主题鲜明,以反映法制文明建设为主,以文明、团结、成长、梦想为题材,展现政法人的独特魅力。展演形式包括小品、哑剧、幽默剧、滑稽戏等。通过活动增强学生自我展示能力及沟通、合作、团队意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时间:12月17日,地点:千人礼堂,负责人:团委、学生会)
20xx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1日(星期一)至12月7日(星期日)为上海市第xx届宪法宣传周,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xx周年纪念年,也是深入、扎实推进“五五”普法的第三年,根据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为上海世博会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统筹安排,集中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学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12月1日至7日(12月4日为法制宣传日)。
xxx。
2、12月1日,利用升旗仪式集中开展宪法和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3、12月20日前将每班交一份参加普陀区第八届青保“两法一条例”宣传月活动学习宣传电子小报。
4、收集对行为偏差学生进行帮助教育和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生存权、受教育权等)方面的典型个案、经验总结或论文(12篇),一式两份分别送交区青保办和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参加评选。
5、12月20日前,各中小学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青保“两法一条例”)主题教育课教案(12份)送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参加评选。
6、12月10日前每班出一份宣传法制的主题黑板报,学校将组织专人进行评选并公示。
7、12月22日请区法制宣讲团法官来校讲座。(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与防范)。
根据宝法建办[2011]9号《关于开展2011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方案》要求,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是我国宪法颁布实施29周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一周年。为贯彻落实宝兴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和展示“五五”普法成果,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开展2011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如下。
以“立足审计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活动主题。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一)突出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大力宣传《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宣传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宣传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成绩和经验,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新《审计法实施条例》解读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围绕深入推进审计工作、依法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审计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领导党员干部、审计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通过开展对领导干部的审计,为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增强财经法纪意识,促进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县委组织、纪检部门任用和考察干部提供了依据,在助推灾后恢复重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成效。
1、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我局积极组织宣传活动。
2、认真结合“法律六进”,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方式,在干部、职工家属中展开专项宣传活动。
3、以净化办公场所和责任区环境,维护本单位安全稳定为目的,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把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下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结合实际,以十一周年为契机,组织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紧紧围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采取丰富的形式,创新宣传方法。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
(四)、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开展相应的宣传系列活动。
我局安排专人认真组织做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协调与落实,积极参与把“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切实落实到位,努力把活动搞得有声有色。
20xx年“12.4”是第x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嵊教基〔xx〕116号精神,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在全校范围内,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结合教育实际,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广大师生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德育处、大队部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和监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1、利用周一(12月1日)国旗下讲话时间,作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正式启动。
2、大力开展学法活动。周一到周五各班利用晨会时间开展学法活动,学习内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宪法》等一些基本知识。
3、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法律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或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法制讲座),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4、12月2日的班队(会)课,1-6年级开展一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班会课,目的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德育处进班级拍照)。
5、学校大队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黑板报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各班出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黑板报。(可与好书为伴结合)。
6、12月10日前德育处及各班级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材料及照片的归档,上报教育科。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发挥黑板报、校园网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为深入推进全国第13个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全面开展,根据县普法办公室统一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13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通知如下:。
弘扬法治精神助推大城建设。
成立“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法制宣传领导和协调。
组长:马国智。
副组长:郝小华韩萍。
成员:徐静华王蓉朱正慧金圣超乔峰。
王秀华庞涛陈宋华向华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法规科,徐静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宣传活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关于法治建设和法治湖北建设要求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传播法律知识为基础,将宣传教育重点放在培养群众法律意识上,通过“12·4”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引导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宣传我县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和成就,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六五”普法成果,宣传我县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成就。
(三)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质监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新法的宣传。
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15日开始,到12月15日结束。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主要形式,安排内容。
(一)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办事窗口、电子滚动屏、宣传栏等阵地,开展质监法律法规的宣传,把法律知识送到企业、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手中,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质监行业法治建设的热情参与者、支持者。
(二)参加县里活动。12月4日,县普法办在文化中心广场集中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各部门按照【兴法制办(2013)6号】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参加活动。
(三)加强联络。及时与县法制办加强联络,11月22日前报送活动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宣传日活动资料,及时上报信息。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小结和相关图片资料等上报县法制办。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措施。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落实。活动要突出质监系统特色和优势,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宣传教育效果。
(二)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助推大城建设”这一主题,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性法制宣传教育,着重宣传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及质监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知识。同时,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全民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创新宣传载体,提高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通过宣传栏、横幅、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地法制宣传氛围。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提升审计机关行政执法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2016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四月份组织开展2016年法制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服务全县大局,建设法制扶风”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审计中心工作,以完善审计依法行政机制制度、规范审计执法行为、高点启动“七五”普法,推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全力营造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社会法治环境,坚持活动引导、全面推进,坚持注重实效,加强法律意识教育,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维护民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制扶风。
动员全体审计人员,集中开展咨询宣传,解决群众关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成立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存祥担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王兴平同志担任,李刚、赵娟娟为成员负责具体日常业务。
(一)组织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深化法治建设”为主题的学法培训,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导全体审计人员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积极参加行政指导专题培训,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完善制度配套,积极构建和完善包括工作规范、程序规定的行政指导制度体系,及时修订和补充包括管理制度、文书格式和执法要求的行政指导相关配套,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指导,把行政指导工作贯穿于审计管理和审计执法全过程。
(三)大力宣传法治建设,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增强公民意识,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运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的“强辐射”作用,做到报纸有文、局内有专栏、网站有阵地。利用护栏悬挂“依法行政服务月”标语,围绕“阳光审计,执法惠民”的宣传主题,利用各种先进典型,多角度、多层面开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二)积极参加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在县城行政广场开展宣传工作。利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与日常审计工作相结合,开展法制宣传,进行现场宣传咨询,并结合审计部门职责、审计执法依据、审计业务作业流程、审计成果等内容制作成宣传板,向社会进行公开展示,让社会各阶层群体了解审计、关心审计、支持审计,为审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结合部门职能,开展法制讲座。结合“六五普法”,开展全局学习培训活动,组织法制交流会、法律知识竞赛大比武、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认真组织全局法律知识竞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营造依法审计、文明审计、遵纪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效果。
根据xx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开教办〔20xx〕7号)和《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渝教策〔20xx〕2号)精神,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尊法、守法,预防青少年打架斗殴、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结合市普法办《关于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渝普法办〔20xx〕2号),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义学堂小学“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学法、遵法、守法、护法意识,引导师生知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围绕中心,服务教学,倡树典型,展示形象、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力度,改进形式,创新手段,不断扩大教育宣传覆盖面,多层面、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举措、新经验、新亮点和新成效,根据市、县教委相关部署,在全校开展为期一月的师生法制宣传月活动。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义学堂中心小学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略
围绕“学法守法宣传法,健康成长你我他”这一主题,通过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的方式,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食品安全及防震减灾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努力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力求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力求做到无一例违法犯罪事件,无安全事故或其它重大偶发事件。同时通过本次活动,加强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常规管理要求,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文基础。
20xx年3月10日至4月10日。
大力开展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法律意识,绝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做守法小公民。
1、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教务处要在地方课程中每月安排2节的法治地方课程,确保法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2、悬挂一副宣传横幅“学法守法宣传法,健康成长你我他”渲染学习氛围。
3、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一次法治讲座、以案说法等活动。开设以“学法守法宣传法,健康成长你我他”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针对学校教师的实际工作指导教师怎么开展应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利用我校“晨读”好的开展为期一周的法律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选择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条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
5、上一节法治教育班队课,以专题教育、社会实践、班队活动、远程学习等方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素养。各班级将法制宣传教育课教案上交学校,将师生的法制教育和学习推进到每个人。
6、举办一次法律宣传展,利用校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好法制黑板报评比。以本次法制教育的主要法规为黑板报内容,要求每个班级做好宣传工作。
7、观看法制教育片。通过组织观看法制录像、法制电影等,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8、开一次法制主题班会。每个班级开展一次“学法守法宣传法,健康成长你我他”的主题班会。开展“争做遵纪守法公民”的大讨论,引导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
9、写一篇法制作文。在观看法制影视片、聆听法制课、读法律书的基础上,发动学生人人撰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作文,在班级演讲交流,并从中筛选出优秀作文在全校交流。
10、写一份学习心得。每位教师结合学习撰写一份听讲座,学读本的学习心得,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老师。
12、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要求学生将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回家讲给家长听,讲给邻居听,让“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进家庭、进社区。
1.各班级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法制教育宣传月加强对学生法制观念的教育,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
2.在开展活动同时,及时掌握各班级活动的开展情况。
3.各教师积极参加讲座以及法律知识的学习,并上交心得等相关材料。各班级收齐相关材料及时上交学校存档。
20xx年“12.4”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在全校范围内,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结合教育实际,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广大师生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德育处、大队部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和监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1、利用周一(12月1日)国旗下讲话时间,作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正式启动。
2、大力开展学法活动。周一到周五各班利用晨会时间开展学法活动,学习内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宪法》等一些基本知识。
3、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法律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或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法制讲座),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4、12月2日的班队(会)课,1-6年级开展一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班会课,目的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德育处进班级拍照)。
5、学校大队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黑板报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各班出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黑板报。(可与好书为伴结合)。
6、12月10日前德育处及各班级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材料及照片的归档,上报教育科。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发挥黑板报、校园网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根据坊子区教体局的通知精神,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弘扬民法精神,普及民法知识,宣传民法实践,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进师生心中、融入师生日常生活,提高师生运用民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特制定如下方案: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抓好全校《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要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教育学生在学习、生活中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培养学生做一名既关切身边小事,又关注社会时事,更要关心国家大事的新时代的良好公民。
(一)观看《民法典》视频。
1、《民法典》在线课堂:
2、民法典宣传片下载地址:
(三)在学校教职工会上,党支部书记组织全体教职工共同学习,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氛围。全体师生通过“线上+线下”学习方式,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了解了《民法典》的内容,加深了对民法典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法治意识推动《民法典》宣传工作的开展。
(一)7-9月: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及时推送《民法典》宣传。充分利用学校公众号、微信、球球、学校宣传栏等载体,通过集中讲座、小讲师普法、成长礼等多种形式,把《民法典》条文融入日常生活中,倡导师生们共同学习《民法典》的.基本内容。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
(二)8-12月: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学校党支部《民法典》学习和全体教职工《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全校广大党员干部教师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是结合实际,将《民法典》相关内容融入学校法治教育宣传普及。
三是开展专题学习和主题班会,举办知识讲座、竞赛、征文、演讲等活动,在师生中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
四是选择《民法典》中与师生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作为学习宣传重点,掌握《民法典》中相关的法律条文,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规范师生行为,杜绝违法现象发生。
五是将《民法典》学习列入师生寒、暑假课外学习的内容之一进行安排,让广大师生充分学习《民法典》知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是一项覆盖全社会、面向全体师生的系统性工程。充分认识《民法典》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学习领会,掌握《民法典》要义,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民法典》知识帮助开展校园治理,提高法治校园建设水平。同时,要认真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领会《民法典》,积极引导师生员工加强学习,提高师生员工法治意识,增强法治素养。
(二)提炼,形成常态。在学习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方法,突出学习成效,使学习形成常态化。要通过学习,努力推动《民法典》知识入脑入心,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做到依法行事,依法治校,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今年12月4日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认真落实教督字[20x]236号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同时充分利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掀起新的全民学法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法治学校建设的进程。特制定本校《“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州、县有关部署,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卫生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强化人民群众依法有序维权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12、4”国家制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建设”这个主题,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大队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将直接纳入年终个人考核。
全校师生员工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本部门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活动。
2、做好动员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调动全员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在身边”良好氛围。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紧紧围绕学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主题,突出活动重点,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4、创新内容形成总结。
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内容,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材料(书面和电子)于12月7日交到学校普法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稳定社会大局、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xx”普法和依法治校进程,以开展创建“安全学校”活动为契机,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注重实效,办好实事,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综合治理责任意识,更广泛地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校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1、利用周一(12月3日)上午大课间,进行12.4法制宣传日主题升旗仪式,并举行小学生遵纪守法宣誓活动;活动小组全面部署主题宣传活动,提出工作要求,制定措施意见。(领导小组、大队部)。
2、各班12月7日前出好一期以“法在我身边”为主题的黑板报。学校大队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做好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各班主任、大队部)。
3、学生法律知识宣传。围绕活动主题,德育处大队部发放材料,12月3日下午开展班(队)会,在我校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德育处大队部、各班主任)。
4、做一期专题讲座。12月3日下午班会课,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来校为学生举行一次法制教育的讲座,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德育处大队部)。
5、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材料归档、上报等相关工作。(大队部)。
本次宣传日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实际、围绕主题,认真开展好“五个一”活动:
1、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学校在醒目位置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各班级出好一期法制教育宣传专题板报。
2、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或主题演讲活动。各班级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利用课外文体活动时间,召开一次“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确保全校班班有活动,个个都参加,师生都受教育。
3、进行一次全校师生参加的守法宣誓活动。12月4日,学校利用大课间活动时间组织一次特殊的升旗仪式,在庄严的国旗下全校师生进行守法宣誓,校长要在国旗下作一次生动的讲话。
誓词为:“我宣誓:我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4、召开一次由辖区派出所干警、法制副校长参加的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座谈会。
5、邀请洋墩派出所干警来校对师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一)12月5日左右,组织全体队员集中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讲座。
(二)12月6日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知识送到基层,送到群众中。
(三)利用广播、橱窗、电子屏幕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不断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
此次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
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积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宣传主题。
学习宣传民法典携手共创文明城。
三、宣传时间。
20_年7月-20_年12月。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公务员民法典专题学习。推动民法典学习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头雁效应”。
具体要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组织召开区级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召开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座谈会,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二)组建一支民法典宣讲团队伍。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通过举办本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培训班,各自组建一支10人左右的民法典讲师团队伍,形成我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骨干力量,结合工作职能在执法、司法、普法及教育活动中,以“法律十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民法典的宣讲活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培训班对讲师团队伍进行培训。
具体要求:普法讲师团组成员名单于7月28日报送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205室),区上将以此为基础成立区级民法典讲师团。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
(三)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具体要求: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各学校开展一次《民法典》法治课间餐、一次《民法典》主题班会、一次《民法典》晨读活动、一次《民法典》征文演讲活动、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篇《民法典》学习感言或手抄报等“六个一”活动;结合我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养工程,将《民法典》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升教师的法治理论水平。组织开展“我和家人学民法”活动,通过参加省、市、区组织的网络有奖答题活动,促进民法学习宣传进家庭、进校园。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建设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在已经建成开放的各类法治宣传、法治文化阵地中增添民法典宣传的内容;在区法治文化主题街、法治文化长廊设立民法典专区;充分利用街巷围墙、工地围挡、出租车和公交车及公交站点等设施新建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使民法典宣传内容随处可见。各沿街部门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口号。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建成法治文化阵地内容的更新和“法治公交专线”的打造,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车载led民法典宣传标语的播放。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组织一次民法典主题宣传作品创作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学校师生、各类文艺人才和文化创意企业的积极性,创作一批民法典主题平面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微小说和文艺节目,提升宣传实效。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文联积极动员全区文艺工作者开展书画、摄影、微电影、小说等文艺作品的创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六)组织开展一次民法典宣讲“十进”活动。组织区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收集整理相关典型案例,按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不同人群的关注点,选择有针对性的宣讲内容,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战”“法律十进”“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具体要求:按照要求成立民法典普法讲师团,由区委宣传部、司法局统筹开展各个行业、部门的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七)开展一次民法典宣传进村居活动。订购、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文解读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利用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上门赠送民法典读本和宣传海报折页。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做好农家书屋、法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宣传资料的发放,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负责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向帮扶村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及资料的赠送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八)开展一次民法典网络宣传活动。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民法典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微信群等及时转发推送,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法典普法网络集群。充分利用普法类手机客户端、普法微信等平台,参加省市组织的民法典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具体要求:形成以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为核心,各部门相互配合的网络宣传矩阵。区司法局制作一批抖音短视频、动漫、h5等网络宣传作品,并通过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开展答题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转发,并开通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积极动员干部群众参加每日答题活动,答题参与人数每周统计上报一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部门资源,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三)狠抓督促检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明确将《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验收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结合“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评估检查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适时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按照普法的要求,为了更好的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此次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具体的宣传安排情况如下:
专项教育活动于今年9月份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开学之际集中进行。
(一)6月至8月,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举办学校校长、书记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彩排,图片资料、青少年法律知识资料册收集编印等筹备工作。
(二)9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图片巡回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制文艺汇演和法律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以海口市为重点,在全省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校学生中,着重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南省禁毒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针对当前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教学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知识层次特点,就近期我省校园内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如暴力、恶性等重大案件的状况,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讲座不少于3个课时;二是在学校开学之际的家长会上,集中给学生家长上一次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课,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师资由省普法讲师团或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担任。省属大、中专院校和省属中学由省教育厅负责课时安排,省司法厅负责师资。市县中学由各市县教育局、司法局负责。
(二)举办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在暑假期间负责举办两期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对我省734所中学校长进行培训,培训率达80%以上。为9月份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准备。
(三)图片巡回展览。由海口市司法局负责收集制作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相关的资料图片,以海口、三亚等市县为重点,进行巡回展览。
(四)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省普法办负责组织收集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编印发放各中学开展宣传教育。
(五)法律知识测试。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协助,结合海南省“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开展“四五”普法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六)法制文艺巡回演出。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司法厅、共青团海南省委、省普法办在海口联合举办全省大专院校和中学法制文艺演出。(七)认真组织一次社会法制实践活动。各学校在活动期间,要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开展“小律师”、“小警察”、“模拟法庭”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监狱、劳教所或戒毒所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教育。
(八)进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由综治办协调公安、工商、文体等部门,大力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加大严厉打击以学生为侵犯目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打击摧毁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帮派活动。按照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要求,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对此作了一系列部署。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是对青少年学生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措施之一,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步骤。各地、各部门和各院校一定要按照依法治省、依法治校和我省“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不走形式,突出重点,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要把专项教育活动与普法部门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海南省第三个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教育部门开展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园”创建活动、共青团开展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综治部门开展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努力实现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和社会法制实践的有机结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活动开展得既有声势,又注重实效。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从当地学校的实际出发,作出活动的具体安排,做到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刊,制作系列专题节目,对我省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同时,各新闻单位要加强与中央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提供文字、图片、声像信息,将我省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在全国各大新闻媒体上得到展现。
为加强对专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普法办、团省委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和落实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工作,检查活动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具体工作由省普法办负责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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